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2024-09-20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精选7篇)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第1篇

一、和谐社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对马克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这表达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61年前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就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词, 但社会和谐的思想却是他们学说的本有之义。所谓社会和谐, 就是主张和崇尚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平等与和平。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在国内是指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国际上它是指对我国和谐社会状态的一种理论延伸, 希望各个国家之间能够处于一种和谐相处的状态。它不仅是人类自古以来就追求的理想, 还是科学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憧憬。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 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 在那里,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 (P294)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 奠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 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 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 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 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出社会主义应该是和谐的社会, 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所设想的那种生产力水平很高, “产品像泉水一样涌流出来”的社会主义, 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这样的社会主义虽然消灭了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 但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 各项具体制度也不完善, 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有时还可能激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 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 就是不断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 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状况, 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 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 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 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 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 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定的大局。深刻分析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原因, 要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2]所以, 在我国现阶段情况下, 不可能出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预见的那种和谐社会状态, 这就要求我党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时代特点和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 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 为和谐社会状态奠定理论基础。于是, 我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认识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自觉构建而不能自发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正是我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基础上, 立足于当代国情, 准确判断发展的方位和趋势,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要求上而提出的重要思想。初步形成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 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的理论飞跃。

二、和谐社会理论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判断。可以说“这个重大判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中的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此, 需要全面把握它的基本内涵。

1. 它体现了我党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

我党从成立之日起就认定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因此, 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的论述始终指引着我党为人类社会这个崇高的理想而奋斗。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与共产主义同属于一种社会形态。虽然社会主义自身也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 但是它与共产主义不是、也不能截然分开的。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与共产主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充分肯定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未来社会是和谐的这一“积极主张”。而且明确指出, 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达到人类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因为那时候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差别, 物质财富极大丰富, 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马克思恩格斯还用“自由人的联合体”来界定未来共产主义和谐社会。

我党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集中地体现为我们是最高纲领与现阶段基本纲领的统一论者。我党认为, 既然是共产党就要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我们为之奋斗的最高理想。与此同时, 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努力, 因为这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前进的。忘记了远大理想只顾眼前, 就会失去前进方向, 就称不上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相反的, 如果离开现实努力空谈远大理想, 就会脱离实际, 也称不上真正的共产党人。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 社会主义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 但要实现理想的和谐社会, 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需要进行很长时期的艰苦努力。

2. 它进一步科学反映了社会主义本质

我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中, 在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基础上, 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问题, 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 并且在社会实践中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实践无止境, 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我党在不断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新阶段现代化建没新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4]

我党提出的“这个重大判断”进一步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内涵。也就是说它为我们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提供了新的参照系。勿庸置疑, 只要世界上有不同的社会制度存在, 就有不同社会制度之间优越性的比较问题。一般说来, 世界各国之间这种比较是比综合国力。而综合国力是由硬实力和软实力构成。因此, 仅仅比较硬实力是不全面的。社会和谐属于软实力范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在社会和谐方面我们可以胸有成竹地说, 我们是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们在快速的发展中稳步推进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 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 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诸多的制约。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与困境, 表明我们片面强调经济增长, 忽视了发展的真正内涵、具体方式和终极方向, 结果直接制约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也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 既妨碍了发展本身, 又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深刻指出, 广东提出二十年赶上亚洲四龙, “不仅经济要上去, 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 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 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 (P378) 因此, 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下, 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 而是剥离了发展与社会主义的联系, 最终会因为发展的不可持续和不全面而葬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正是针对我国目前发展中出现的困境和难题作为一种更加完整深刻的理论应运而生的。

和谐社会理论着眼于在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 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问题, 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来消解经济发展的社会负效应, 着眼于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全面构思了应对我国当前发展困境的新战略, 是发展实践在方法和路向上的重大转换。“社会要和谐, 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 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 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和谐社会理论首先强调的依然是发展, 但在此基础之上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社会和谐的实现是以科学发展为基础, 强调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5]的根本任务。

和谐社会理论用“和谐”来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 并把它具体化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实追求,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 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 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5]和谐社会理论把中国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相结合, 使中国的发展既具备了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性”特征, 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所包含的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 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诠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三、和谐社会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文化更高层次的结合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命题与核心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和谐观念渗透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 在中华民族融入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 “和谐”是一种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至高理想社会境界。自孔子提出“和为贵”的理念以来, 和谐思想逐渐成为儒家关于社会文化的核心思想, 随着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地位的逐渐突出, 这一观念进而成为整个中国文化的核心。其次, “和谐”是一种扎根于中国人思想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思维方式与一个民族的文化特点有着密切联系, 它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和生成基础, 又进一步强调事物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使矛盾均衡统一。因而, 和谐的这种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再次, “和谐”是中国文化中人们修身处世的普遍行为准则。从和谐观念出发, 中国文化重视兼容并包、有容乃大的品质, 要求人们容纳不同意见;提倡在主导思想规范下, 各种思想文化可以百花齐放。

在中国的历史中, 人们保持做事中庸, 顾大局, 维护集体利益, 实现了中华民族在各个层面上对和谐观念的认同。“中西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别, 就是中国文化重和谐统一, 西方文化重分别对抗, 由此形成了显然不同的文化传统。”[6] (P389) 文化是社会的核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 正是因为从根本上把握了中国文化的这一核心观念, 从而有可能促进马克思主义在更深层面上的中国化, 也必然促进中国文化的创新与改造, 使其成为一种新质的中国文化。

回顾近代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 那种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是不科学的, 不仅偏离了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 而且抹煞了中国社会长久以来积淀的文化精华。和谐社会理论在这一方面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充分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 肯定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时代价值。和谐社会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符合时代要求的中国文化结合了起来, 这样做既确保“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成为可能, 也为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的内容。”当一些新的文化特质纳入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现有制度及功能体系的时候, 文化适应实际是一种建立新文化体系的问题, 它不仅有着风俗、信仰、制度等等的再解释, 而且存在着目标与价值、行为与规范的再取向。”[7] (P53) 和谐社会理论把握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和立场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和谐观念。因此, 我们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也是中国当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和谐社会理论对解决我国发展难题的指导意义

在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之后,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否发生了根本变化及当代中国国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对此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20世纪80年代我们党提出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现在已经完成了前两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有了较好的开局。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 我们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并不发达。在此情况下, 实现发展与社会主义的良性互动势在必行。社会主义中国在现实中要求发展与社会主义保持良性互动, 更要求中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有其具体的内涵, 也就是要求在当代中国, 使发展以社会主义为前提, 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但是,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 认识事物及其发展要讲两点论, 而不是一点论。所以就中国目前发展的现实而言, 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我们在强调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时, 也承认发展会带来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比如单纯的市场虽然发展迅速,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及与此相适应的其他各方面体制机制却并未完善, 保障和协调各利益主体利益关系的各种制度并未健全, 科学的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诉求的价值观念并未以具体化的形式得到真正发展并发挥引领方向的作用, 社会部分群体的利益得不到公正的保护。这样就会使马克思主义本来宣称并赖以存在的社会主义的道义基础逐渐丧失, 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不能具体体现和逐渐实现。从而使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陷入了困境。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最终还是要靠发展。当然, 我们今天讲的发展有着更丰富更深刻内涵。从概念上讲, 我们今天讲的发展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共同享受建设和谐社会所带来的各方面成果的发展;从发展过程上讲, 我们讲的发展是要强调和谐发展, 和谐发展就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协调健康的发展, 也就是要在发展中做到“五个统筹”。因而和谐社会理论使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程中被赋予了具体的内涵, 真实地体现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4]和谐社会理论以利益为契点, 不仅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而且保障最大多数人的根本的、现实的、具体的利益, 这表明和谐社会的根本依靠力量和出发点是全体人民, 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在当前我国利益群体多元化的条件下, 找到了与全体人民息息相关的共同利益, 这为全民族和谐相处、共同奋斗提供了现实基础。

和谐社会理论并不单是经济利益和谐的理论, 在强调协调发展,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的同时, 它还提出了“完善社会管理, 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 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的目标和要求。强调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整合社会管理资源, 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在当前条件下, 突出地强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实际上是在努力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融合。

实现全社会和全体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就必须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通过完善制度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进而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5]和谐社会理论提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4]这些制度包括了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为协调目前我国社会日趋紧张的利益关系, 维护人民的合法权利和现实利益, 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

和谐社会理论中“和谐”这一核心思想, 是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状态的一种设想, 又是基于现实难题而设计的具体方略;既给出了全体人民可以追求的具体目标, 又提供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既赋予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价值诉求的具体内涵, 又提供了全社会和全体人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途径。在现阶段的中国, 和谐社会理论又一次找到了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最佳结合点, 实现了发展与社会主义的良性互动。

总之, 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诠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在文化层面上更深入地阐述了当代社会的和谐思想, 并针对我国的发展难题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思想, 必将会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 2005-06-27.

[3]邓小平文选 (第3卷) [M], 人民出版社, 1993.

[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人民日报, 2006-10-19日.第二版.

[5]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 人民日报, 2007-02-27.第二版.

[6]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和谐的企业理论与和谐社会 第2篇

“家和万事兴”。在传统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 社会的细胞是家庭。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现代工商业社会的细胞是企业。企业内部的和谐则是整个社会和谐的核心所在。当前, 照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理论, 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者把对员工剩余价值的夺取作为利润来源的生产方式, 导致了企业的异化, 造成了工人与经营者的对立、企业与社会的对立、企业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对立、经济与物质的对立。因此, 探讨和建立新的企业理论及其治理结构, 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 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构成了社会的微观经济基础。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构成了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适应了物质资料的生产, 这个社会就是和谐的。反之, 这个社会就充满矛盾。当然, 矛盾并不是坏事。经过矛盾和斗争, 如果相互适应, 则这个社会就前进, 反之, 就不和谐, 就会发生冲突。

2 企业生产方式不和谐的根源

当前我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之所以把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夺取和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作为利润主要来源, 其原因很多。这里既有国际分工体系的原因, 也有劳动力市场的原因, 以及政府法制管理的落后和工人组织跟不上的原因。同时, 还有企业理论本身的原因:一是我们这里照搬西方企业理论, 认为企业就是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二是儒家伦理中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 对外人冷漠的观点, 导致把雇佣工人当成工具。

3 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理论的结合———企业本位观念

抛弃儒家伦理中狭隘的以自己的家族为中心的家族伦理, 把儒家的家族观念与现代企业组织有机结合起来, 确立企业的本位观念和相应的企业治理结构, 构筑和谐的企业, 是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

3.1 家族主义与企业大家庭观念

儒家文化的核心是家族本位。日本把儒家文化与现代大工业进行了有机结合, 形成了企业大家庭的观念。日本企业管理的特色———终身雇佣、年功序列、企业工会都是这一观念的产物。当然, 日本的这一管理特色也源于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劳工短缺的历史背景, 以及当时世界工人运动的国际背景。

同样的儒家文化, 华人社会却很少有规模庞大、历史悠久的企业。其中一个原因是华人社会的家庭不同于日本的家庭。华人社会的家庭始终是以血缘和亲缘为核心, 而日本的家族更重视地缘和业缘。由此导致了华人企业的管理特色———圈子主义、关系主义、帮派主义。于是, 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的很大一部分不是用在专业上面, 而是用在搞关系上面。另外, 日本实行长子继承制, 而华人社会却是家产平分, 家产平均分配导致企业规模的缩小。最后, 华人社会的直系人接班制度, 使得即使儿子没有能力, 也要把企业传给儿子, 而日本却通过养子、招婿、废长子等制度, 可以使企业得以让有能力的亲属来经营。

因此, 抛弃狭隘的以血缘和亲缘为纽带的狭隘的儒家家族观念, 确立以企业为中心的企业大家庭观念, 是企业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

3.2 儒家的王权观念与企业的国家观念

现在, 人们对儒家家族观念及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有了较多的认识, 但是对儒家“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后两个, 也即儒家的国家观念与天下观念及其对现代企业影响的认识还很不够。

从有文字记载开始, 中国即有上个最显赫的利益集团, 这就是以王———贵族为中心的利益集团, 以后则发展为帝王———贵族、官僚集团。这个集团的成员在不停地变动, 而其结构却又十分稳定, 正是这个集团控制着社会。

这种王权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农业生产的需要。农业生产的最佳组织形式是家庭。但是统一灌溉需要一个超过家庭的单位来协调。王权正是这种社会经济运动的需要, 但它却是武力争夺的结果, 所谓“马上得天下”。

在观念上, 王权主义是整个思想文化的核心。各种思想, 如果说不是全部, 至少是大部分, 其归宿基本都是王权主义。诸子百家思想的主流和归宿是什么呢?应该说是政治.诸子百家所论, 可以说是上穷碧落下至黄泉, 无所不及, 但最终归于上个“治”字, 道家中的“庄学”颇有点排除政治的意味, 主张回归自然, 但是这种回归也是官场失意后的回归。另外, 政治的中心是什么?我认为只能有一个结论, 这就是王权和王制。在中国的历史上, 除为数不多的人主张无君论以外, 都是有君论者, 在维护王权和工制这一点上大体是共同的, 而政治理想几乎都是王道与圣王之治。

西方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是工业生产的产物。而在农业社会, 欧洲国家都受制于教皇。民族国家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日本的王权观念也是形成日本企业国家观念的重要文化基础。

因此, 培育企业的国家观念、民族观念极端重要。这一点, 传统的日本企业、现在的韩国企业表现得特别明显。但是, 国家民族观念要适度, 因为弄的不好会给民族造成灾难。二战期间德国、意大利、日本法西斯的国家观念在给世界带来灾难的同时, 也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另外, 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狭隘的民族观念已经落后于时代要求。

我们需要国家主义, 以整合狭隘的家族观念。但是, 我们还需要弘扬民族的另外一种观念———天下观念。

3.3 儒家的天下观念与企业的全球观念

一般地说, “天下”的基本意义大概是: (1) 地理学意义上的“天底下所有土地”, 相当于中国式三元结构“天、地、人”; (2) 进而它还指所有土地上生活的所有人的心思, 即“民心”, 比如当说到“得天下”, 主要意思并不是获得了所有土地 (这一点从来也没有实现过) , 而是说获得大多数人的民心; (3) 最重要的是它的伦理学、政治学意义, 它指向一种世界一家的理想或乌托邦 (所谓四海一家) 。这一关于世界的伦理、政治理想的突出意义在于, 它想象着并且试图追求某种“世界制度”以及由世界制度所保证的“世界政府”。显然, “天下”是关于世界的概念[1]。

把儒家理论的家族观、王权观、天下观与现代企业组织结合, 笔者提出企业本位观念。这里的本位观念相对于我们传统社会的家庭本位观和西方社会的个人本位观念, 即把企业本身作为终极目标和最高的利益主体, 当作生命的归宿和社会的最基本的细胞。

4 企业本位理论及其治理结构

4.1 企业水位观念下的企业理论

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传统国有企业对社会承担主要的职能, 这个本身并没有错。现代负责任的大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是传统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 忽略了企业的根本目标———利润。因此, 企业本位中的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同时, 企业还应具备以下社会功能:

企业是一个大家庭。当前, 在劳工特别是技术劳工短缺的冲击之下, 在新经济的发展与脑力劳动者的比例日益增加的情况下, 树立企业大家庭的观念, 在吸引外面的人才、资金、技术以及内部的团队主义方面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企业是教堂。它给人以精神安慰和支柱。传统中国儒家是不注重来世生活的, 这是因为我们现实生活极度贫穷。但是, 现在人民的物质产品已经极大地丰富, 对精神生活就格外关注。同时, 家庭规模的缩小与商品经济下人情冷漠特别需要我们给予临终关怀。所有为企业做过贡献和在企业服务一定时间的普通员工, 都可以得到这种关怀。

企业是学校。现代的生产与其说是产品的生产, 还不如说是人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 其实就是培养与现代生产相适应的人的过程。在工业社会, 要培养员工制度、组织、卫生等观念。在信息化下, 要培养研究与学习能力。

企业是运动队。企业举办各种运动会, 形成与现代社会相应的竞争观念、团队意识, 同时员工也可以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企业是社会。企业的行为, 可以反作用于政府的决策。企业还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保护环境、反对毒品与艾滋病、反对战争、反对恐怖等行为影响社会。

4.2 企业水位观念下的企业治理结构

作为一个类似于传统家庭, 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活于一体的现代企业本位理论, 应该具有以下特征或目标要求:

创业元老及其家族成为企业的精神领袖。企业还是属于创业者及其家族, 但是他们不参与具体的管理, 其作用相当于教皇、校长、家长, 主要是给予安慰, 激励士气。企业经营管理的实权掌握在职业经理人手上。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 包括企业的重大发展战略, 由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出现了问题, 由职业经理人承担责任。职业经理人既可以从家族内部培养, 也可以从社会广泛招聘。考虑到我国目前相当多的创业者的心态, 从家族内部培养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从外部遴选, 我们首先要考察其价值观是否与企业的文化一致, 其次才考虑其经营能力。

给予员工股份, 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有助于实现员工利益、企业利益与家族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员工持股还有利于形成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沃尔玛由一家夫妻经营的小商店, 经过50多年的发展, 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企业, 其成功的核心就是山姆的“员工是合伙人”的观念以及相应的管理模式:利润分享计划、雇员购股计划、损耗奖励计划。

注重技术网络、人际关系网络与企业外部网络的建设。在外部环境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灵活的情况下, 企业的关系网络极为重要。把关系网络与现在的技术网络有机结合, 形成众多的网络, 许多事情可以在网上处理。日本的企业集团的强大就离不开这一企业网络的建设。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整合, 形成航空母舰。

4.3 企业本位理论是和谐的企业理论

和谐的企业。这样的生产, 实现了工人参与决策和利润共享机制, 从而克服了工人与资本家的对立;克服了物质与精神的分割, 使得工人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 也满足了精神的需要;克服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 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和谐的社会。克服了企业与社会的矛盾, 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而且, 企业的文化伦理作用于社会伦理, 可以形成先进的社会文化, 还可以推动政府的改造。那种先设计出一个政府模式, 然后来加以改造的观点, 是本末倒置的观点。

和谐的世界。利用天下理论来解决西方观念主宰下的层出不穷的地区冲突与战争问题。以企业为先锋的天下观念不仅能让一个国家充满和谐, 还能使这个世界也成为一个和谐的世界。

摘要:企业是现代社会的微观基础。照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西方企业理论, 以及以对员工剩余价值的夺取作为利润主要来源的生产方式, 导致了工人对企业、对社会的不满。把儒家伦理与现代企业组织理论结合起来, 确立新的企业理论与新的企业治理结构, 营造和谐的企业生产方式, 是我国当前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社会和谐,儒家伦理,企业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交往理论与和谐社会的统一 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交往理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马克思指出,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 是“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 而人的本质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 归根到底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发展, 以及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升和人的能力的全面提高。同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不断丰富和完善人的社会关系, 全面优化人们的能力体系, 使人人都能各尽所能, 各得其所。社会和谐的程度越高, 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越趋于合理,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就体现得越充分。

一、马克思交往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契合

1、马克思交往理论与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真正第一次明确对“交往”予以界定是在1846年12月28日写给巴瓦安年柯夫的一封信里。马克思指出:“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 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成果, 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 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交往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意义而言。”[1]可见, 马克思的“交往”涵盖了一切社会关系。

马克思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有着系统而深入的论述, 马克思认为, 人自身的发展经历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 (最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 , 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是第二大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 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 全面的关系, 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是第三个阶段。”[2]同时, 人的发展这一历史过程也是人对人的本质的不断追求、不断创造、不断实现和不断发展的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 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无疑, 只有通过交往, 社会关系才能得到实现, 社会关系的动态化就是交往, 而交往的凝固化就是社会关系。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基本涵义就是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和谐的发展。马克思把“交往发展看成是人创造自己真正全面性的物质过程”[4], 他的“交往理论”就是人存在的理念, 主旨在人的发展。

所以说, 只有把交往看做是一种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和具体性的实践出发, 才能理解现实的人、现存世界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实践构成了交往理论的基础, 也作为实践的一种表现形式的交往能够最终实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交往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作用。

交往在人的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的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马克思说:“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 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5]随着交往的不断扩大, 社会对人的能力、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同时, 社会交往的发展使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不断张扬, 人的个性才得以自由而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交往有效性实现的前提条件。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曾列举了当今时代存在的三种合法性危机: (1) 当相互理解的需要无法从文化的知识储备中得到满足时, 便会出现“合法性危机或信仰危机”, 这时, “意义的储备”发生短缺, 无法对一些新的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 (2) 当相互协调的需要无法从合法的制度中得到满足时, 便会在社会一体化方面出现障碍, “社会同情”的资源将发生短缺。 (3) 当社会化进程中出现的障碍再也无法在传统的、被承认的行为环境中被排除, 当心理病态和异化成为普遍现象时, 便会发生“自我同一性”资源短缺。哈贝马斯认为要解决当今时代存在的这三种合法危机, 就必须实现交往的三个有效性的要求, 即判断、陈述的真实性, 遵循规范的正当性和表达自我的真诚性。

然而, 交往有效性要求能够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实现, 其内在的根源就在于:行为者需要有能力基于他们的生活世界, 反思性地面对作为整体出现的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在这种反思关系中, 行为者不再与三个世界中出现的事物发生直接的关系, 而是把上述三个世界作为整个世界来理解, 并依据解释、商讨的方式和原则, 对事态做出相应的表达。行为者所需要形成的这种能力就不能不以人实现全面发展为前提。

因此, 交往在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同时, 人的全面发展也为交往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更加宏大的历史背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逻辑。

所谓“和谐’, 就是协调[6], 具体地说, 就是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或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协调。因此, 以协调调来推动发展就成为和谐社会的基本发展模式。

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 社会主义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 体现为人的各方面潜能不断得到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 促进人的潜能逐步得到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与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前发展相适应, 社会和谐程度与人的全面发展也表现为一个分层次、逐步实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 随着社会和谐程度的提升, 人的各种素质将向着全面的方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造就一代又一代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为本, 凸现人的社会主体地位。我们党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培养“四有”公民, 看作是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这表明,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培养和依靠全面发展的人, 从而在实践上把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作用问题融入到建设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程之中。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双向互动。

江泽民在建党八十周年的“七一”讲话中, 着重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既把它作为现实社会主义追求的人文价值取向, 也把它作为孕育一个全新的执政理念和实践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

一方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社会将使人更充分地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人自身的和谐就是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它必然要求社会成员个性和谐、精神和谐, 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态以及豁达的生命情怀, 能真正融入自然、融入社会。这样, 未来社会将把“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的人, 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觉的人作为这个社会的恒久的现实。”[8]构建和谐社会是真正从作为现实生活的具体人出发, 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

另一方面, 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主体保障。只有全面发展的人, 才能驾驭生产力、科学技术和交往形式的巨大进步, “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 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9]。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全面发展, 正是推进社会趋于和谐的动力。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和双向互动的。这种一致性就要求我们要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协调起来, 不能以牺牲人和社会的发展为代价而单纯追求经济的一时繁荣, 而是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使经济社会和人相互促进、和谐地发展。

三、交往理论与和谐社会的统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尤其是以网络为特征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为我国公共领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泛交往。交往的不断扩大和深入, 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不断发展变化的各种问题。所以, 我们要深入研究交往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以交往促进和谐, 以和谐规范交往。

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人类交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发展, 而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人自身的发展和人的本质的生成过程, 因此, 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本质的实现是一个与社会交往相统一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三种不同关系之上, 同样, 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也统一于这三种关系之中。

第一, 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中得以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发展变化。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出惊人的物质财富, 使人们在征服自然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但人与自然的对立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 过度地开发征服自然、违背自然的规律, 使当代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和人口膨胀等危机。如果人类不解决好这些问题, 势必会造成社会发展失去平衡、动荡甚至灾难。因此,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 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第二,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 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态。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 人的不断发展, 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各个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人民民主, 强调德治与法治的统一, 关心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关注全民素质的提高, 以求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和谐发展是中国乃至人类的崇高向往和不懈追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 交往有利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通过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 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 形成融洽的人际环境和社会环境, 有利于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从而实现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 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第81、39页)

[6]《辞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79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 第239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P125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第4篇

在确定是否存在低于公平价值的销售时,美国商务部采用被调查商品的正常价值(Normal value)与其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价格——“美国价格”(U.S.Price)作比较。与复杂的被调查商品的正常价值计算过程相比,美国价格的计算相对简单,所规定的调整数据较少,但同正常价值情况相同,其计算过程所涉及的调整项目数据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来提供,并在初始价格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严格调整才能正确得出。在美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出口价格(Export Price,EP)和推定出口价格(Constructed Export Price,CEP)是美国商务部对美国价格的两种计算方式,最终以使美国价格和正常价值能够在相似贸易水平上进行公平的比较。为了贯彻公平比较的原则,GATT第6条、美国《关税法》第772条都明文规定:在将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进行比较之前,应对出口价格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因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销售环境存在较大的不同,主要是销量和时间上根本无法相比,因此,单比较发票价格是不合理的。WTO反倾销协议第2.4条是关于价格调整的总括性规定,具体的做法是在认定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上分别增加和减少相关因素,这些因素除产品自身的物理特征差异外,一般还包括进口费用、税收、运费、包装费、装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回扣、货币兑换等。价格调整是进行价格比较所必经的前期性工作,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涉及会计、税务、销售、产品技术等诸多领域,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也是反倾销实践中引发争议最多的阶段之一。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倾销幅度的确定及最终倾销的裁决直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二、出口价格(EP)和推定出口价格(CEP)具体适用条件

(一)出口价格(EP)的适用条件

出口价格(EP)是指在进口日之前,位于美国境外的被调查商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首次出售给位于美国的无关联购买者,或出售给无关联采购商用于出口到美国的且经过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如果位于出口国市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向位于美国的无关联采购商的首次销售,或向意图出口到美国的无关联采购商的首次销售是在进口日之前进行的,则美国商务部采用出口价格(EP)计算方法。采用出口价格(EP)计算方法的6种典型情况为:

1. 向位于美国的无关联采购商的销售。

出口国A公司欲向美国销售彩电。例如,2011年1月15日A公司的销售部门与一个非关联的美国零售商双方就价格、数量和所有其他销售条款,例如支付方式、交货日期等达成一致,彩电单价为$300。A公司在2011年3月15日将彩电运到零售商的美国仓库。此种情形,如没有折扣和回扣,美国商务部将以$300作为计算出口价格(EP)的初始价格。

2. 向位于出口国或第三国的无关联贸易公司的销售——生产商已知商品最终出口至美国。

例如,出口国A公司欲向美国出口彩电,为了方便其彩电的销售,A公司将彩电售给出口国的一家非关联贸易公司B,商定每台$270且折扣$10。当A公司将彩电售给B贸易公司(无论B贸易公司在出口国或在第三国)时,它知道B公司会将彩电销往美国的非关联客户。此种情形,美国商务部以$260($270$10)作为计算出口价格(EP)的初始价格。

3. 向位于出口国或第三国的无关联贸易公司的销售——生产商不知商品的最终目的地。

上例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交易一切相同,但A在对B销售时不知道彩电最终目的地。B公司在进口之前以每台$300且回扣$5对非关联的美国进口商销售。因为销售是在进口之前对非关联的买主进行的。此种情形,美国商务部以$295($300$5)作为计算出口价格(EP)的初始价格。

4. 涉及无关联中间商销售的特殊情况。

如某生产商A向位于出口国或第三国的无关联的采购商B销售彩电,在销售时,生产商A已知彩电最终将出口至美国。然后采购商B以无法收回其成本和销售费用的价格向美国出口该商品。此时商务部将依据申请发起中间商倾销调查,对该笔销售计算出口价格。计算出口价格所用的初始价格为B公司对位于美国的无关联购买者首次销售所收取的价格。

5. 关联贸易公司的销售。

如果位于出口国或第三国的B贸易公司属于生产商A的关联方,而B贸易公司对位于美国的无关联采购商的首次销售发生在进口日前。此种情形,B贸易公司对位于美国的无关联采购商的首次销售的价格将作为计算出口价格(EP)的初始价格。

6. 通过在美国的关联代理商的销售。

当生产商A通过一家位于美国的关联代理商B向美国销售商品时,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美国商务部将采用出口价格(EP)计算方式。(1)销售交易发生在进口日之前;(2)该商品直接从A生产商处运往无关联的购买者,而没有进入B关联代理商的仓库;(3)这是所涉各方通常使用的商业渠道;(4)位于美国的B关联代理商只是相关销售文件的经办者和与无关联美国购买方的联络者。

(二)推定出口价格(CEP)的适用条件

推定出口价格(CEP),是指在被调查商品进口美国之前或之后,由被调查商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或与他们有关联的代销商,首次销售给与生产商或出口商无关联的美国采购商,并对其美国销售成本和利润作调整后的价格。包括3种典型情况:

1. 在进口日之后对无关联方进行的首次销售。

出口国的A公司向在美国的关联公司D供应彩电,这些彩电先存放进公司D的仓库中待售,后来提出,以每台$300且折扣$10售给一家无关联美国零售商。此种情形,美国商务部采用$290($300$10)作为计算推定出口价格(CEP)的初始价格。

2. 在进口日之前对无关联方进行的首次销售。

例如,在美国的关联进口商D可能从其仓库中提取一部分汽车售给在美国的无关联零售商。但很多情况下,D进口商也可能会让位于出口国的关联公司A发运大量的汽车,这些汽车在进口之前就已直接销售给了无关联零售商,然后,进口商D只不过在美国从事了办理A公司销售文件和实施了一些促销措施。比如:(1)在通关港口为汽车安装空调和音响;(2)进行经授权的加工和提供替代部件;(3)为汽车在美国的销售进行广告活动;(4)训练零售商的维修技工。此种情况,美国商务部以关联公司D向无关联美国的零售商收取的价格作为计算推定出口价格(CEP)的初始价格。

3. 寄售情况。

例如,出口国的A公司与在美国的一家无关联时装寄售商B达成一项合同,寄售价格为每件时装$20。然后时装从出口国运给美国寄售代理商。与A公司一家无关联美国零售商从寄售商B处购进了100件时装,单价为$30。此种情形,美国商务部以寄售代理商B向美国零售商收取的单价$30作为计算推定出口价格(CEP)的初始价格。

三、出口价格(EP)和推定出口价格(CEP)的调整项目

商务部在使用具体的出口价格或推定出口价格时,会首先计算其初始价格(starting price)。初始价格是名义价格(nominal price,从发票上获得的价格)减去那些购买方并未实际支付但却构成价格本身的折扣和回扣等之后的净价格。实际上,初始价格是由采购商实际支付的价格,在调整中把初始价格作为计算美国价格的基点。初始价格的调整包括:

(一)增加项目

1. 包装费用。

如果包装成本并未包含在出售给位于美国的第一位无关联购买者的价格之中,则在计算出口价格或推定出口价格时,应在初始价格基础上加上所有包装物成本,以及为使商品处于一种包装完好以便发运美国的状态而使用的所有容器、遮盖物和其它费用。当包装材料费用发生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时,美国商务部将认定包装材料的类型和数量,据此使用替代国的材料成本数据。

2. 返还的进口关税。

如果进口关税属于由出口国征收但已被返还的关税,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出口价格或推定出口价格时会在初始价格中加上这部分进口关税。这里的进口税指的是被调查出口商对用于生产出口到美国的产品的进口原料被给予的税收优惠或退税。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进口税收和返还的关税必须彼此直接关联。第二个条件是出口方必须证明有足够的进口原料,能够说明由于产品的出口而收到的税收返还。例如,生产钢钉用的钢材,进钢材的数量必须能够与钢钉的生产和出口相关联,进而表明在支付与退还的进口税的数量之间有一个直接的联系。

3. 对出口补贴征收的反补贴税。

如果美国对该进口商品已经实际征收了反补贴税,在计算出口价格(EP)或推定出口价格(CEP)时,应加上这部分反补贴税。

(二)扣减项目

1. 交货费用。

把商品从出口国装运地运往美国交货地所发生的,并已包含在价格中的任何附加成本、开支和费用以及美国进口关税,应当从初始价格中扣减,这部分费用统称为交货费用。需要强调的是,发生在厂区范围内的有关费用,如将商品从生产线运送到货仓或装卸区的费用不包括在交货费用内;任何离开厂区的移动支出都被视为交货费用。当被调查商品不是由生产商而是由一家无关联经销商出售给美国顾客时,调整的范围包括货物离开经销商的装运地之后发生的交货和相关费用。

对于运费的计算,一般的原则是费用分摊的基础应该与该项费用发生的基础相一致,按照这个基本原则,下述各种费用通常使用这些分摊基数,见表1。

此外,当交货费用发生在非市场经济国家时,美国商务部使用替代国的成本。

2. 出口税。

由出口国对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的任何出口税、关税或其他收费,如果包含在初始价格内,应予以扣除,除非这些出口关税是为了抵销商品所收取的补贴而特别征收的。

3. 被补偿的反倾销税。

在行政复审中,当为关税估价目的而计算出口价格或推定出口价格时,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对进口商的反倾销税进行补偿,则应从初始价格中扣除全部数额的补偿。

(三)推定出口价格(CEP)的额外扣除项目

在采用推定出口价格(CEP)计算美国价格时,还有一些额外扣除项目。美国商务部先考虑使用扣除费用项目的实际数据,如果实际数据不可行,则采用分摊方法。额外扣除项目包括:

1. 生产商或出口商或其代销商在美国的关联经销商在销售被调查商品时通常发生的费用,包括:(1)支付给非关联代理商在美国销售被调查商品的佣金;(2)由销售引起或与销售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如信贷费用、保证金和担保费用;(3)由卖方代采购商支付的任何销售费用;(4)上述三项未囊括的任何其他销售费用。美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决定一笔费用是否是额外的扣除项目取决于与费用有关的经济行为在哪里发生,而不管谁支付了这笔费用,因此,额外的扣除项目仅限于在美国发生的经济活动费用,而发生在出口国市场上的与美国销售有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不构成该项扣除的组成部分。例如,如果出口国市场公司安排出口商品的广告到美国展示,这将是与发生在美国的经济行为有关的费用。

2. 在进口之后和商品销售给第一个无关联购买者之前,对进口商品进行进一步加工或装配而发生的成本(包括附加原材料和劳动力)。对此,美国反倾销条例规定附加的价值必须小于对第一个非关联采购商要价的65%。如果美国附加的价值超过了65%,美国商务部将使用一个备选方法,即将生产商进行的、其他不需要进行价值附加处理的推定出口价格销售,作为那些需要进行价值附加的商品交易计算推定出口价格时的替代方法。

3. 分摊到上述l、2两项的利润,也就是推定出口价格(CEP)减项和进一步的制造成本也要从起始价格中扣除。在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型案件中,推定出口价格中的分摊利润可根据如下方法计算,见表2。

在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型案件中,计算较为简单。推定出口价格的分摊利润由在正常价值计算中使用的替代国利润乘以每单位推定出口价格中包含的应扣除费用。例如,如果推定出口价格中的应扣除费用为$0.50,替代国利润率为10%,那么推定出门价格中分摊的利润就是0.50×10%=$0.05。

四、出口价格和推定出口价格的计算示例

(一)出口价格(EP)的计算示例

出口国的A公司向一家无关联的美国零售商出售彩电,彩电单价为$300.货币汇率为¥1=$0.1503,见表3。

(二)推定出口价格(CEP)的计算示例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第5篇

一、构建和谐社会之意旨

构建和谐社会是因为要解决我国当前所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 而这也正应证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后现代社会心理学的一些新研究成果, 即社会心理学应立足于以问题为中心的社会心理研究。[1]我们在此探讨问题的起点就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与人们的心理和谐密切相关, 其与个体、群体心理的和谐皆有密切的关系, 要实现心理和谐就需倡导诸多心理学理论或方法的运用。

当然, 和谐社会具有多方面的要求。《决定》描绘了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 指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走共同富裕道路, 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可见, 和谐社会涉及社会的民主与法制, 朋友之情与家庭之爱, 还涉及个人—社会—自然的安定与和谐等诸多层面。

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为了解决当前的一些具体问题。《决定》对此已进行了总体分析:“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事实上, 还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与社会治安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 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 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

二、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构建和谐社会

立足心理学角度,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属于社会心理学之中的社会动机范畴。社会心理学“是从社会与个体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 研究特定社会生活条件下个体心理活动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2]由此可知, 个人既受社会影响, 而后又影响着社会。于是, 构建和谐社会可有这么一条径路:社会—个人—社会。通过社会这一平台可以构建个人的和谐, 而个人的和谐又最终促使着社会和谐的实现。

社会动机是指能推动个体在一定社会达到一定社会目的的动机。[3]社会动机理论要求把和谐社会的构建结合于个人的动机与需要来实现。而社会动机倒U形理论又提示, [4]构建和谐社会要保持一个较为合适的紧张度, 太紧 (一窝风或冒进) 、太松 (漠不关心或不闻不问) 都是不适宜的, 这与儒家文化的中庸之道暗合。在动机与需要方面,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就可提供很好的指导。其内容包括:生理、安全、归属与爱、自尊与自我实现五个层面的需要。[5]个人的存在离不开社会。个人几种层面的需要都可以或很大程度上在社会中得到满足, 一个和谐社会比一个不和谐社会更能满足个人的需要, 或更能为个人提供满足更高程度需要的环境与条件。

接下来, 从四个方面分析如何运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建设和谐社会。

(1) 为了满足个体的生理需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以能满足绝大多数人或所有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为出发点。为了解决多数人的基本需要, 如力求全民就业、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与建立可以保障一切人衣食无忧的社保体系就显得很有价值。通过满足生理需要, 基本可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与工作机会不均等、部分群体利益未得到保障以及部分社会群体不满之类的问题。

(2) 为了满足安全需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就要考虑:人们的物质财产要受到保障, 人民的生命安全要得到保障, 还要形成有处理突发事件的高效机制。这可以应对部分群体利益未得到保障、突发性公共危机处置不当造成民众心理恐慌、社会不满等问题。具体措施是, 社会要致力于形成一个安定秩序, 理清经济安全与人身安全的相关问题, 健全法制、加大执行力度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和依靠群众的方针,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完善政法保障机制, 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人民法庭等基层基础建设, 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 打造服务群众和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坚持执法为民,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确保政法队伍严格、公正与文明执法。

(3) 为了满足归属与爱的需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应该立足于和谐群体、和谐区间与和谐氛围的构建。和谐群体是指和谐的家庭、学校与单位等, 和谐的区间可以指和谐的社区, 和谐氛围可以指和谐的友谊关系以及在公共场合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交往关系, 而直至和谐社会、和谐国家的建成。这之中, 人与人之间内在的关爱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这种和谐主要是由友谊、信任或爱来实现, 而不是靠命令来维系。有了这一层面和谐社会的形成, 个人的和谐心理就比较容易达到。一个人衣食无忧, 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周围的人际关系和睦友好, 他就更容易达到心灵深处之和谐的境界。即自尊与自我实现的需要会得到凸现。

(4) 为了满足个体自尊与自我实现的需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要立足于和谐文化的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更能促进更多人达致自我实现的境界。马斯洛对一个自我实现者的心理品质进行了分析, 总结出了十四点。“马斯洛通过对杰出人物的研究, 发现这些优秀人物具有一系列共同的人格特征。归纳起来, 主要有下列几点: (1) 自我实现者有出色的认识能力; (2) 致力于他们认为重要的工作、任务、责任或职业; (3) 具有创造性: (4) 具有统一、和谐的人格; (5) 有一种健康的自尊; (6) 有独处的欲望; (7) 能够独立自主, 不受文化和环境的束缚; (8) 与能力、性格相当的人建立深厚的私人友谊; (9) 乐于与他人相处; (10) 善于自我控制; (11) 具有一种民主型的性格结构; (12) 相信永恒和神圣的东西; (13) 富有一种哲理性, 友善的幽默感; (14) 具有惊人的不可思议的经验———顶峰经验。”[6]

我们对此理论进行一个粗略分析, 不难发现, 其中包括有如下内容: (1) ~ (3) 点讲个人为社会作贡献 (个人—社会) , (4) ~ (7) 点讲具有独立的健康人格 (个人—自己) , (8) ~ (10) 点为人际关系 (人—人) , (11) 点为民族化 (人—民族) , (12) 点为相信永恒与神圣 (人—神圣者) , (13) 点为做一个智慧的人 (人—智慧) , (14) 点为高峰体验, 即做一个愉悦与祥和的人 (人—快乐)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 在一个和谐社会里自我实现的人, 可以说就是一个和谐度较完满的人。一个和谐度较完满的人就应当能和谐地处理好许多关系:人与人、民族、社会、自己、神圣者与精神层面的关系。若一个社会具有和谐素质的人愈多, 其和谐境界愈高, 这个社会的和谐也就更能进入精神层面, 而不仅仅是表现为世界没有大冲突与纷争的太平无事, 而会是更多自我成就与自我愉悦的人出现。此自我实现者的和谐心理正好与和谐社会的诸多层次相对应, 由此可见, 这可以深化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乐国安.西方社会心理学新进展[M].广州:暨南大学, 2004:201-202.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第6篇

政治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维度。上世纪50年代,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走上独立道路,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但却普遍出现了政治动荡的现象。亨廷顿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政治发展理论,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动荡的原因在于社会变化速度太快,高频率的社会动员、政治参与导致人们的过高期望,形成了对政治体系的超负荷压力,由于没有健全的、制度化的体系加以疏导,这种期望就会变成强烈的社会挫折感,从而转化为不稳定的暴力。”亨廷顿的政治发展理论主要包括强大政府理论、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政治稳定理论和政治发展途径理论四部分。以下我们分别简单介绍。

1、强大政府理论

强大政府理论是亨廷顿政治发展理论的基础。亨廷顿指出“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区别,并不在于政府统治形式的不同,而在于政府统治程度的高低”他以美国、英国和苏联为例,虽然三者的政府统治形式各不相同,但它们的统治都是行之有效的。不论何种形式的政体,必须首先建立强大有效的权威体系,才能保证政治稳定和发展。“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创建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很显然,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必须先有权威,然后才能对它加以限制”。广大发展中国家与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差距在于,缺少政治共同体和有效能、有权威及合法的统治方式。这种强大政府具有以下特征:适应力强和凝聚力高的政治制度;有效能的科层制;组织良好的政党;人民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文员对军人的有效控制;调节权力继承和控制政治冲突的合理有效程序。亨廷顿认为,一个国家要想实现政治现代化,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没有一个权威的、强大的政府力量作支持,这个社会就会陷入无序状态,政治发展便是空中楼阁。因此,强大政府理论是亨廷顿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前提。

2、政治稳定理论

政治稳定理论是亨廷顿政治发展理论的核心内容。亨廷顿认为不稳定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社会飞速变革,以及新的社会集团被迅速动员起来涌入政治领域,而同时政治制度却发展缓慢的原因”,也就是说“现代性产生稳定,但现代化却会引起不稳定”。政治动乱的产生不是由于缺少现代性,而是由于试图获取现代性。现代化是一个多方面的过程,涉及到都市化、工业化、民主化等等,其中与政治最为密切的是社会动员和经济发展。社会动员包含着社会、集团和个人期望的改变,经济发展意味着人们能力的提高。现代化要求两者并行发展。

而这种挫折感能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亨廷顿认为受到社会流动机会的影响。在社会流动机会大的社会,即使产生了社会挫折感,也会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流动来疏导,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社会的流动机会少,社会挫折感便促使人们要求扩大政治参与,用自己的力量影响政府行动,以达到期望的满足。用公式表述就是:社会挫折感/流动机会=政治参与。

3、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理论

亨廷顿认为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复杂的,他认为二者是两个独立的目标,一方面的进步未必就同另一方面的进步有关。首先,经济发展会提高社会满足人们期望的能力,从而减少社会挫折感和政治动乱;但同时,经济发展也是为产生不安定提供手段的必要条件,它会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而且亨廷顿认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政治制度的发展落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变革。相对于人们对经济差距的关注,政治差距却一直被人们忽略。发展中国家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不是如何发展经济,而是如何解决政治制度化的发展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变革。

二、借鉴与启示

亨廷顿的政治发展理论是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必然存在由这种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局限。首先,亨廷顿没有注意到本国文化在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中的作用;其次,虽然亨廷顿表面上不再一味推崇西方的价值观念,但是在政治制度化上认为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最完美的,在政党制度上推崇两党制,所以依然没有摆脱西方中心主义;再次,亨廷顿提出的政治制度化的四个标准也有待商榷。“尽管如此,亨廷顿所提出的政治稳定理论具有很强的理论生命力,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政府规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民参与都是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的因素,亨廷顿在这些方面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和谐社会与政府规模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维持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各社会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公共部门、企业和非营利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社会的和谐有直接的影响”,而在这三者中,政府具有对社会进行调控的主导作用。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求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合作治理,而如何规范政府则显得十分关键。

亨廷顿认为要保证政治稳定和发展,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强大政府”,强大而有效的政府权威是政治稳定的制度前提。(当然亨廷顿的强大政府与独裁政府是截然不同的,亨廷顿是反对独裁的。)在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强化政府权威确实是维护政治稳定的有效途径。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也是通过国家集权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政策的执行,“客观地讲,改革初期,政府主导型模式对实现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保持经济增长的较快速度,启动和推动市场化改革进程的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可“在一般性竞争领域的错位和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领域的缺位,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却没有管好,政府自身陷入了尴尬的境地,特别是影响到社会发展滞后而积累了大量的社会风险、社会不公、社会失衡”,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推进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完全否定了亨廷顿的强大政府理论,如果细心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亨廷顿的强大政府并不单纯指政府规模的巨大,而是首先强调政府的效能及合法性。虽然构筑一个垄断性政府的观念早已被我们抛弃,但是效能与合法性却是不变的追求,也是与有限政府的理念相符合的。

2、和谐社会与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亨廷顿的政治稳定理论认为,现代化产生不稳定,因此如何保证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更是如此。当前我国的阶层结构、城乡和区域结构、人口和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文化价值观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的构建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我们不能僵化的理解稳定,亨廷顿认为稳定不是绝对的,而是在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中相对的稳定。亨廷顿指出,靠宗法、血缘关系维系的传统社会是稳定的,但却是不可取的,因为它代表着落后与腐朽。我们所说的稳定是动态的稳定,是与发展相结合的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而要发展就要消除各种可能的不稳定因素。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就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同时又强调“稳定是大局,是关键”,要求正确处理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这同样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南。

3、和谐社会与经济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纵观时代的发展,每一次社会的进步都根源于经济的变革。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本原因在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因此任何时候都应该抓住经济建设不放松,缺乏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注定是不稳固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更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动力。

纵观时代的发展,每一次社会的进步都根源于经济的变革。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本原因在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因此任何时候都应该抓住经济建设不放松,缺乏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注定是不稳固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更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动力。

亨廷顿在谈到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时,敏锐的察觉到政治发展能推动也能阻碍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发展中国家动乱的根源在于落后的政治与发展的经济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对于我国来说,不仅仅政治发展落后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速度更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生产力低下,我国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原则,为生产力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我国提出“公平优先确保效率”的发展原则,这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并且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亨廷顿认为,经济发展对于政治发展起到促进还是破坏作用,关键在于政治制度是不是也随之发展。我们可以将政治延伸到整个社会领域,要构建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社会发展,而首要的就是要推动社会制度的完善。“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应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只有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新形势下我国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谐社会是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充分发展和相互协调,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多方面的关系。亨廷顿的政治发展理论深刻阐述了政治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路径,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和谐社会,政治发展理论,政府规模,经济发展,公民参与

参考文献

[1]、刘泉日.亨廷顿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思想述评[J].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5):14.

[2]、李志超.亨廷顿的政治发展思想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3.

[3]、[美]亨廷顿著,李盛平译.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4]、孟军.亨廷顿的政治稳定理论及其当代启示[J].社会科学战线,2008(3):257.

[5]、罗大明,罗敏.公共管理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逻辑前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114.

[6]、王朝明.政府转型与构建和谐社会—兼论社会政策改革的滞后性[J].财经科学,2006(1):100—101.

[7]、张勇.亨廷顿政治发展与稳定理论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43.

和谐社会的理论推定 第7篇

关键词:马克思信用理论,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 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和谐。由于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有个成熟的信用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逻辑要求。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内容阐释

“信用”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信用”问题的详细研究主要是在经济领域。马克思写道:“我们不打算详细分析信用制度和他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所必要的少数几点。因此, 在这里, 我们只研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这种信用的发展和公共信用的发展之间的联系, 不属于我们考察的范围。”[1]马克思正是围绕着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进行展开论述的, 其目的只在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及其运行规律。马克思通过对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论述, 使市场经济中信用制度的重要性得到论证。

马克思认为, 信用是一种“贷和借的运动”, 是一种“以偿还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货币或商品只是有条件让渡的独特形式的运动。货币或商品的使用权发生了变化, 而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同时, 偿还是信用存在的前提, 对此, 马克思还引用了经济学家图克的话来进行说明:“信用, 在它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 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 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 那么, 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 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2]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一种经济关系, 经济范畴的“信用”反映在以经济利益关系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和经济往来都是为了获取各种利益, 因此, 经济主体间信用与信用关系反映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必然以经济利益关系为基础。由此可以看出, 信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起着重要作用。只有达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信用与和谐社会的逻辑关系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 信用伴随市场经济而生, 只要是发展市场经济, 就必然会出现信用问题和人们对诚信的渴望。在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时期是信用问题最突出的阶段, 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人们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对经济交往与合作产生不信任感, 继而危害社会和谐, 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 就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诚信问题。马克思认为:“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 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 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3]这也指出在经济交往中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而采用侵占和欺诈的手段, 体现了资本的贪婪性和“拜物教”的嘴脸。这些人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很少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如欧洲的信用危机, 一旦出现了这样的危机将会影响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进而出现经济危机, 导致大量人员失业, 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大量工厂倒闭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影响社会和谐。

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是等价交换, 然而, 要实现等价交换必须交易双方要讲诚信, 不讲诚信交换就难以进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到来, 股票、期货等虚拟经济的发展, 借贷、托付等信用交换成为主要方式。据统计, 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现汇贸易只占百分之十, 而信用销售已达到百分之九十。因而“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做资本家的人, 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 别人的财产, 从而支配别人的劳动的权利, 资本家个人及企业的“良好信誉”本身成为一种无形的资本。”[4]由此可见, 信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行的重要力量和生命线。没有信用的支撑现代市场经济将无法运行。稳定的信用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正是基于信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 产权为基础, 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 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通过这一体系的建立来治理我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信用缺失状况, 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快速发展。同时, 这也是资本逻辑和市场逻辑的内在要求。

三、马克思信用理论对和谐社会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与分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和“商业道德”, 对于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与社会、信用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是非常有益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商业交往贯穿整个市场经济运行, 但由于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贪婪性, 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 通过欺诈和侵占的手段危害公众的利益, 使商业信用恶化。如经济交往中的赖账、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商业欺诈、金融欺诈、虚假广告、上市公司过度包装、偷税漏税、出口骗税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使市场秩序混乱, 消费者人人自危, 社会风气败坏。马克思认为, 商业信用是职能资本家之间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赊购商品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商业信用产生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职能之初, 在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广泛发展。促进商品流通, 加速资本周转, 推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是信用制度的基础。由此可见, 商业信用的危机将会对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很大的阻碍。

在市场经济中, 商业信用的发展是有局限性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货币经营业为基础产生了银行和银行信用。由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大量的银行都是国有银行。马克思称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和公共簿记的公共分配的形式是由银行制度造成的, 可见银行的重要所在。尤其在我国公有制基础的银行, 银行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国家公信力, 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现在中国以贷谋私、诚信缺失, 坏账、呆账过多使银行信用受损。

解决信用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道德手段综合立体治理。以制度为基础, 通过经济与社会体制的有效约束, 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 建立起以道德为基础的“内在制度型”和以法治为基础的“外在制度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用制度体系。从商业信用来看, 就是引导企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的全过程中贯穿信用理念, 生产高质量产品, 做好售后服务, 打造讲信用、重信誉的企业文化。从银行信用来看, 就是进行银行改革, 健全银行管理机制, 正确处理好存贷关系。通过对这两种信用制度的完善和变革, 推动我国整体的信用建设, 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平稳地发展, 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2][3]马克思, 恩格斯.资本论.人民出版社, 1975年, 第三卷, 450页, 452页, 369页.[1][2][3]马克思, 恩格斯.资本论.人民出版社, 1975年, 第三卷, 450页, 452页, 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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