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前的检疫

2024-05-14

生猪屠宰前的检疫(精选10篇)

生猪屠宰前的检疫 第1篇

1 把好查证验物关

对来自本县境内的生猪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对来自县境外的生猪要检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征明”;查验有无免疫耳标, 检疫证明是否逾期失效, 证物是否相符, 然后回收检疫证明并填写“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入场登记表”。检疫证明在有效期内且证物相符的健康生猪准于入场。

来自非疫区、证物相符, 并在免疫有效期内的健康生猪准予入场。途中病死较多或发现可疑病猪的立即转入隔离圈, 作详细的临床检查, 必要时进行实验室诊断。证物不符、检疫证明失效的依法实施检疫。

2 把好临床检查关

进一步对进场 (厂) 生猪进行健康检查, 按病、健、可疑生猪分类入圈。生猪宰前检疫的重点在于发现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炭疽、猪链球菌病和猪蓝耳病等。临床检查实行逐头测温检查不太符合实际, 通常采取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群体检查具体做法也就是广大检疫员所熟悉的静、动、食三种状态的观察, 对群体检查中发现的病猪或可疑病猪转入隔离圈, 进行详细的视、听、摸、检、叩个体检查。

2.1 群体检查

(1) 看生猪的神态, 皮肤、毛色、鼻突、粪便、尿液、睡姿及眼、鼻分泌物等生理现象有无异常。听生猪呼吸声是否正常, 是否存在衰呜、咳嗽或喘息;发现疑似病猪摸其皮肤温度及弹性, 测量生猪的体温, 若超过38~39.9℃的正常温度, 则须进行进一步检验;

(2) 动态检查。观察生猪的坐卧姿势, 运动姿态, 是否存在行动困难, 喜卧, 跛行等异常状态;

(3) 饮食检查。观察生猪的饮食和饮水状态, 有无吞咽困难, 食欲减退或不食, 不饮, 少食多饮等异常现象。

通过以上检查找出可疑患病生猪, 隔离到病猪隔离圈, 对其皮肤、体温和呼吸系统等做详细的临床检查。

2.2 个体检查

(1) 诊断发现蹄部、口腔、乳房、吻突、鼻镜有水疱或水疱破裂后的溃疡, 跛行, 蹄壳脱落, 提示口蹄疫、水疱病。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口蹄疫的蹄部水疱发生在蹄冠、蹄叉、蹄踵部位, 而水疱病的蹄部水疱常见于主趾和附趾的蹄冠上。确诊需进一步进行实验室检查;

(2) 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呼吸急促, 后躯无力 (犬坐势) 、不能站立或摇摆、抽搐, 偶见耳部发紫, 提示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3) 眼结膜潮红、有出血斑、流泪, 呼吸促迫、间有咳嗽, 鼻镜干燥, 流浆性、脓性鼻汁, 关节肿胀, 跛行, 站立困难或后肢瘫痪, 有神精症状, 肢体末梢红斑是发生了链球菌病;

(4) 眼结膜炎, 多量粘液, 脓性分泌物, 将上下眼睑粘封, 步态不稳或后肢麻痹, 胸、腹和四肢内侧皮肤有大小不一的出血斑点, 指压不褪色是猪瘟;

(5) 粘性或脓性分泌物, 将上下眼睑粘着, 耳根、胸前和腹下皮肤有紫红色斑点, 湿疹, 是副伤寒;

(6) 颈下咽喉部发热、红肿、坚硬, 咳嗽, 呼吸困难, 口鼻流出泡沫, 或混有血液是肺疫。咳嗽、气喘, 呼吸困难, 呈腹式呼吸, 体温正常是喘气病;

(7) 皮肤有红斑, 指压褪色, 坏死、脱落, 出现疹块, 呈方块形、菱形或圆形是丹毒;

(8) 神志清楚, 反射兴奋性增高, 骨骼肌强直性痉挛, 体温正常, 有创伤史是破伤风;

(9) 兴奋不安, 横冲直撞, 叫声嘶哑, 流涎, 反复用鼻掘地, 攻击人畜是狂犬病。

另外, 还要进行“瘦肉精”残留尿样检测。对进入待宰的生猪按照3%抽取活猪的尿进行检测或对不同产地, 不同来源, 不同批次的生猪针对性的抽样检测。选定采样的目标后进行尿样采集。在采集的尿瓶上贴上标有栏号来源, 产地编号, 日期的标签, 并登记被采集的尿样猪的耳标号, 如猪在采样时不排尿, 可采用自来水冲猪身或地面引诱排尿。首先, 用3~5ng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卡对被检尿样进行筛选检测。将检测试纸卡编号, 然后进行检测。如果在筛选检测中检出“瘦肉精”阳性的再用检测试剂作酶联免疫吸附检测。

3 把好工具消毒关

配制好出入口消毒池消毒液的浓度, 对进场 (厂) 运输车辆进行入场前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间, 卸车前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严格的带猪消毒, 卸后要认真清扫、冲洗, 并用有效浓度的消毒剂进行全面彻底的喷雾消毒。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对车消毒。以保征出入车辆轮胎的消毒。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 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

4 把好检疫处理关

生猪屠宰检疫规范 第2篇

基本条件 3.1

检疫设施

3.1.1 屠宰场内应设检疫工作室,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高温、化制、销毁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宰后检疫区光照度不低于220lx,检疫点光照度不低于540lx;检疫区配备检疫废弃物存放容器。3.1.2 检疫工作室内应配备更衣柜、检疫工具存放柜和检验工作台,配备刀、钩、锉、剪刀、镊子、瓷盘、放大镜、体温表、显微镜、载玻片、冰箱等检疫检验工具和消毒器具、消毒药物,配备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高温、化制、销毁印章。3.2

检疫人员

3.2.1 检疫人员岗位设置由所辖地区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安排,和生猪屠宰规模、屠宰流程相适应。

3.2.2 检疫人员应取得国家动物检疫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动物防疫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员证》。

3.2.3 检疫员上岗时应带《动物检疫员证》,佩戴“中国动物检疫”胸章,穿雨靴,着工作服,备二套消毒好的直接接触屠体的检疫工具。3.3

屠宰场

屠宰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4

生猪入场检查

4.1 入场索证。生猪入场时,检疫员首先应向货主索取检疫证明。4.1.1县内生猪,货主应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4.1.2县外生猪,货主应持有《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4.2 验证查物。核对生猪数量,实施临床检查。

4.2.1临床检查的方法按GB16549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方法进行,检疫合格准予入场。

4.2.2 对检疫证明逾期或证物不符的生猪进行重检,对无检疫证明,但有免疫证或免疫标记,并在免疫有效期内的进行补检。

4.2.3 对无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未经免疫的生猪,经隔离观察后,按4.2.1规定的方法进行补检。5 宰前检疫

5.1 宰前检疫按GB16549临床健康检查方法进行。

5.2 根据检疫结果作出准宰、急宰、缓宰、禁宰处理决定,签发相关决定通知书。5.2.1 准宰

健康生猪。

5.2.2 急宰

确认无碍肉品卫生的普通病;对人畜危害不大的一般性传染病和纯物理性原因造成的濒死猪。

5.2.3 缓宰

疑似传染病而未确诊的生猪。

5.2.4 禁宰

确认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传染病;炭疽、急性猪丹毒、败血性链球菌病等对人畜危害较大的传染病及新发现的烈性传染病;被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患畜咬伤超过8天的猪。6 宰后检疫

6.1 每头猪的胴体、内脏、头、蹄在分离时编记同一编号。6.2 头、蹄部检查

6.2.1 检查天然孔、皮肤、粘膜有无病变。6.2.2 摘除甲状腺。

6.2.3 剖检左右两侧颌下淋巴结。6.2.4 与下颌骨平行切开左右两侧咬肌,暴露咬肌面积2/3以上,检查有无寄生虫。6.2.5 检查蹄冠部有无水泡、溃疡灶。6.3

胴体检查

6.3.1 检查皮肤、脂肪、肌肉、胸膜和腹膜有无病变和放血程度。

6.3.2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钩住最后乳头后方,腹底壁剖面,拉开,在其中部纵向切开淋巴结,观察有无病变。

6.3.3 髂内淋巴结、髂外淋巴结和腹股沟深淋巴结检查:在骨盆腔前方,最后腰椎下,腹主动脉末端分枝处,分别切开紧靠背侧的两个髂内淋巴结、靠腹侧的髂外淋巴结和 腹股沟深淋巴结,观察有无病变。

6.3.4 股前淋巴结(即髂下淋巴结)检查:钩住最后乳房处腹壁组织,在耻骨下方,沿股肌群与白色脂肪组织之间,切开结缔组织和股前淋巴结,观察有无病变。6.3.5 摘除病变淋巴结。6.3.6 摘除两侧肾上腺。

6.3.7肾脏检查:切开两侧肾脏包膜,钩出肾脏,检查色泽、大小、有无病变。必要时纵向剖开检查。

6.3.8 腰肌检查:纵向切开两侧腰肌,切开长度2/3以上,检查有无寄生虫。

6.3.9膈肌检查:采取横膈膜肌脚左右各一块(25g左右),按胴体号编号后,撕去肌膜,肉眼检查有无旋毛虫和住肉孢子虫机化灶。必要时,顺肌纤维方向剪取24个米粒大小的肉粒,压片镜检,检查有无旋毛虫和住肉孢子虫包囊。6.4 内脏检查

6.4.1 肺脏检查:检查外表色泽、大小、触检其弹性。必要时,剖检左右支气管淋巴结,横向切开肺叶,检查有无病变和寄生虫。

6.4.2 心脏检查:检查心包和心肌表面有无病变和寄生虫。必要时,与纵沟平行切开左心室,检查心瓣膜有无病变。

6.4.3 肝脏检查:检查色泽、大小,触检其弹性,剖检肝门淋巴结。必要时,横切肝叶及胆管,检查有无病变和寄生虫。

6.4.4

脾脏检查:检查色泽、大小、弹性有无病变。

6.4.5

胃肠检查:剖检胃门淋巴结和肠系膜淋巴结。观察胃、肠浆膜有无病变。必要时,进行剖检。6.5 检疫结果处理

6.5.1 检疫合格,在胴体上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胴体、内脏、头、蹄等产品,出具全国统一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县内销售的,按一猪一证出具县内使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出县境销售的,按一车(船)一证,出具《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6.5.2 检疫不合格的胴体、内脏、头、蹄及摘除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按GB16548的规定分别作出高温、化制、销毁的处理决定,加盖“高温”、“化制”、“销毁”印记,签发高温、化制、销毁处理通知书,监督货主按GB16548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深埋法销毁的,应选择远离居民住所、河流、水源地、畜禽场、道路等高燥地方作为掩埋点,用密闭容器运送,埋入距地面1.5m以下,并做好消毒工作。

6.5.3 宰后检出炭疽、口蹄疫、猪水泡病等恶性传染病,应责令停止屠宰,封锁现场,采取严格防范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6.5.4 宰后检出疑似炭疽、口蹄疫、猪水泡病等病猪时,应停止屠宰,迅速将病料密封后送化验室检查。

6.5.5宰后检出囊虫、旋毛虫等病猪时,按16548的规定予以处理。

6.5.6宰后仅发现组织、器官有下列病变之一者,应将病变组织或器官作工业用或销毁:

局部化脓、明显损伤、发炎、充血与出血、肿胀或水肿、病理性肥大或萎缩、钙化或机化灶、寄生虫结节、包囊或其他损害,以及有异常颜色、气味的。7

检疫记录

生猪屠宰检疫中肾脏的常见病变 第3篇

肾脏是动物机体内一种非常重要的组织器官,其通过肾小球的滤过作用排出新陈代谢过程中对机体有毒害性的产物,同时通过肾小管重吸收原尿中的水分、无机盐、葡萄糖、氨基酸等有用物质被机体所利用。生猪屠宰检疫中对胴体实施检查的同时对肾脏进行检查,这对综合判断肉品卫生安全、鉴别某些传染病有重要意义。现将生猪屠宰检疫中肾脏的常见病变总结如下,供广大检疫工作者参考。

1 肾瘀血

1.1 非传染病引起的肾瘀血

屠宰时放血不良的猪往往伴有肾脏轻度瘀血变化。冷宰猪常见一侧肾瘀血明显,另一侧肾瘀血变化轻微或不见瘀血,这是由于生猪在宰前因非致病因素致死后,大血管收缩、尸僵形成及重力作用使血液向下侧部位沉坠所致。因此,在屠宰检疫中观察肾脏的瘀血特征对肾脏检查有重要参考价值。

1.2 传染病引起肾脏瘀血

患急性猪丹毒的病猪会出现肾脏瘀血、肿大,呈暗红色或紫红色,表面有大小均匀的云雾状瘀血带,并伴有深红色、大小不等的出血点,这种肾称为“大紫肾”。剖检时可见皮质部肾小球呈球形突起,有时呈串球状排列。

2 肾出血

(1)机械损伤引起的肾出血。肾表面有鲜红色出血点(斑),有时见到包膜下有小指头大小的血肿,胴体腰部有明显机械损伤痕迹,腰肌有明显的鲜红色出血斑。

(2)传染病引起的肾出血。发生猪瘟时病猪肾脏不肿大,色淡,呈贫血状态或淡黄色,表面有大小不一、或疏或密的出血斑点。

(3)急性肾小体肾炎病猪肾肿大为正常肾脏的1~2倍,色泽苍白,表面有大小不等的出血点及灰白色小斑点,包膜易剥离,肾乳头有明显水肿变化。检查其他内脏器官时没有明显病理变化。笔者在屠宰检疫中遇到多例肾脏的这种变化。结合其他部位检查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是生猪在调运过程中由于长途运输、过度惊恐、疲劳、饮水不足等应激因素导致体内的代谢功能发生紊乱,体内毒素不能正常排出而诱发的急性肾小体肾炎所致。

3 白斑肾

两肾比正常猪肾略小,有轻度萎缩变化,表面散布有灰白色节结状斑块,胴体明显消瘦。笔者在多年的屠宰检疫过程中仅见过一例,结合胴体变化,认为可能是患某种消耗性疾病或传染病引起的后遗症。

4 肾囊肿

大多为多发性肾囊肿,也有单个肾囊肿。单个肾囊肿多发生于肾门周围,囊泡有1/3拳头大小。多发性的肾囊肿囊泡大小不等,整个肾脏凸凹不平,刺破囊泡流出淡黄色液体。肾囊肿与先天性的胚胎发育不全有关。

5 肾畸形

屠宰检疫中常见右肾废用性萎缩,只有蚕豆大小或被机体消化吸收,没有痕迹。也有右肾发生代偿性肥大,为正常肾的1.5~2.0倍。这说明动物机体只要有一个正常的肾也能发挥其正常生理功能。

6 肾位移

正常猪肾两肾位置对称,均位于最后胸椎及第三腰椎腹面。屠宰检疫中发现有时只有一个肾在正常位置,另一肾则生长于骨盆腔内或盆腔口。

生猪屠宰检疫程序 第4篇

1.1 查证验物

1.1.1 查证查标:查验《动物差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检疫免疫标识 (耳标) 。

1.1.2 验物:核对生猪数量实施临床检验。

1.1.3 填写相关表格。

1.2“瘦肉精”残留尿样检测

对进入待宰间的生猪按照3%抽取活猪尿进行检测或对不同产地, 不同来源, 不同批次的生猪针对性的抽样检测。

1.2.1 采样选定采样的目标后, 进行尿样采集, 在采集的尿瓶上贴上标有栏号来源, 产地编号, 日期的标签, 并登记被采集的尿样猪的耳标号, 如猪在采样时不排尿, 可采用自来水冲猪身或地面引诱排尿。

1.2.2 实验室检测: (1) 首先用3~5 ng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卡对被检尿样进行筛选检测, 将检测试纸卡编号, 然后进行检测; (2) 如果在筛选检测中检出“瘦肉精”阳性的再用检测试剂作酶联免疫吸附实验检测。

1.2.3 建立检测台账:被检尿液必须保存2 d, 建立尿样采集, 样品检测及处理记录。

1.3 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1.3.1 对经入场检疫的生猪准予入场。

1.3.2 对经入场检疫发现疑似染疫的, 证物不符, 无免疫耳标, 检疫证明逾期的, 检疫证明被涂改、伪造的, 禁止入场。

1.3.3 检疫合格的生猪, 由检疫员出具准宰通知书, 方可进入屠宰线。

1.3.4 在宰前环节发现使用违禁药物投入品, 以及注水, 中毒等情况的生猪, 应禁止屠宰, 并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3.5 根据农业部《一、二、三类动物检疫病病种名录》, 屠宰前发现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等一类传染病, 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责令停止屠宰, 采取紧急防疫措施, 控制生猪级产品和流动人员, 同时报请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 按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的规定, 划封并封锁疫点、疫区, 采取相应的动物防疫措施。

(3) 病猪、同群猪要按照GB16548的规定, 用密闭运输工具运到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 扑杀, 销毁。

(4) 对全场实施严格全面的消毒。

(5) 在解除封锁后, 恢复屠宰须经过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1.3.6 屠宰前发现炭疽病猪及同群猪采取不放血的办法销毁, 并按严格规定对场房严格消毒。

1.3.7 经宰前检疫发现狂犬病、破伤风、布鲁氏杆菌病、猪丹毒、弓形虫病、链球菌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时, 采取以下防疫措施:

(1) 病猪按GB16548的办法处理。

(2) 同群猪按照规定隔离检疫, 确认无病的, 可正常屠宰出现临床症状的, 按病猪处理。

(3) 对生猪待宰圈、急宰间、隔离圈, 屠宰间等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1.3.8 对宰前检疫检出的病猪, 依据耳标编号和检疫证明, 通报产地卫生监督机构追查疫源。

1.3.9 检疫员在宰前检疫过程中, 要对检疫合格证明, 免疫耳标, 准宰通知书等检疫结果及处理情况, 做出完整记录, 并定期装订归档, 保存备查, 由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销毁。

2 屠宰检疫

生猪屠宰检疫主要为头部、内脏、胴体、体表和旋毛虫5个环节:

2.1 头部检验主要内容包括淋巴结

和左右咬肌, 重点检查有无水泡病, 炭疽, 结核萎缩性鼻炎, 囊尾蚴等疫病的典型病例。

淋巴结的检验具有剖检意义的有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和肠系膜淋巴结。

2.1.1 支气管淋巴结, 分为左右中尖叶四组, 分别位于气管分叉的左方背面 (被主动脉弓覆盖) , 右方腹面的背面和尖叶支气管分叉的腹面。支气管淋巴结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的布氏杆菌病和结核病等, 同时应用于呛血肺的判定 (肺呛血时, 支气管淋巴结周边出血, 但不肿大) 。剖检术式为:将猪肺仰放并固定, 使肺的隔叶朝向身体, 以勾固定气管, 用刀切开左隔叶和支气管的主动脉以及脂肪层, 剖检左支气管淋巴结。基本上以同一方法剖检右支气管淋巴结

2.1.2 肝门淋巴结位于肝门周围, 紧靠胰脏, 为脂肪组织所包围。其剖检意义在于辅助对传染病的判定。剖检术式为将猪的肝脏仰放并固定, 以钩固定肝门, 切开肝门周围的脂肪层, 剖检该淋巴结。

2.1.3 肠系膜淋巴结位于小肠细系膜上沿小肠分布如串状, 其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的肠炭疽、副伤寒、丹毒、肺疫等。剖检术式为:在胃肠末从猪体摘除以前, 以钩勾紧肠管别难过向外牵引, 充分暴露肠系膜及淋巴结, 用刀沿肠管方向剖检该淋巴结。

2.2 器官的检验

2.2.1 心脏的检验:

猪心脏常见的病理变化有出血, 心肌变性坏死, 囊尾蚴和心脏瓣膜赘生物等。如果发现心脏有出血点 (主要是心内外膜) 多提示为猪瘟和败血型的猪丹毒;如发现心脏变性坏死, 尤其是变性坏死引起致的心脏外观出现斑纹变化, 则首先提示口蹄疫;如发现心脏瓣膜有赘生物, 则首先提示慢性猪丹毒。综上所述, 心脏的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瘟、丹毒、囊虫、口蹄疫等疫病。

2.2.2 肺脏的检验:

常见的病理变化主要有炎症、结节、呛血、呛水, 另外也可见到坏疽、脓肿等。如发现肺脏有炎症, 应切开炎症部位检验, 注意提示猪肺疫, 如果发现肺脏有结节, 多提示结核和肺丝虫;如发现坏疽和脓肿, 则提示有全身败血症的可能。肺脏的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肺疫、结核、肺丝虫及全身毒血症等。

2.2.3 肝脏的检验:

猪肝常见的病理变化主要有淤血、脂变、黄疸、寄生虫包囊和结节、中毒性营养不良等, 淤血及寄生虫包囊和结节提示的仅为肝脏本身的病变。如发现肝脏有脂肪变性, 多提示败血症疾患。如发现肝脏有黄疸, 结论只有3个: (1) 溶血性贫血; (2) 传染性贫血; (3) 胆汁排除障碍。如发现肝中毒性营养不良, 则提示全身性中毒或感染。

2.2.4 胃肠的检验:

猪胃肠常见的病理变化主要有炎症、溃疡、出血。一般性胃肠炎症不影响肉尸的卫生评定。如发现出血性胃肠炎症, 提示肠炭疽和副伤寒;如发现胃肠溃疡, 尤其是大肠溃疡, 则提示为猪瘟和副伤寒。

2.2.5 脾脏的检验:

猪脾脏的主要病理变化有脾炎和梗死。如发现败血性脾炎, 提示炭疽、急性猪丹毒、急性副伤寒和败血症;如发现慢性脾炎, 提示慢性猪丹毒、副伤寒和结核;如发现脾脏梗死, 尤其是出血性梗死, 则可基本确定为猪瘟。

3 肉尸的检验

主要包括淋巴结、肌肉、皮脂和肾脏检查4个方面。

3.1 淋巴结检验

具有剖检意义的淋巴结:颈浅背侧淋巴结、颈深后淋巴结、腹股沟浅淋巴结、髂内淋巴结, 有时增检髂下淋巴结、腘淋巴结。

3.2 肌肉的检验

主要是色泽、弹性及囊尾蚴的检查。

3.3 皮脂的检验

主要包括皮肤和脂肪的检验。

3.4 肾脏的检验

肾脏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肾脏的大小、形态、颜色, 注意有无充血、出血、贫血、脓肿、肾虫结节等, 并摘除肾上腺。肾脏贫血、有针尖大的出血点, 提示猪瘟;肾脏呈黄褐色以至红褐色, 充血肿大, 实质变性, 提示猪丹毒;肾脏充血肿大, 有大小不一的出血点, 提示猪肺疫;肾虫结节, 提示肾虫病;肾脓肿多为转移来的, 如发现肾脓肿, 首先提示毒血症, 尤其是发现包囊周围有炎症反应的新脓肿时, 则毒血症存在无疑

4 宰后检疫结果处理

4.1 经检疫合格的, 由检疫员在胴体上加盖统一的检疫验讫印章, 签发《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验讫印章的材料应使用无毒、无害的食品蓝。

4.2 检疫不合格的,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 经宰后检疫发现一类疫病和炭疽时, 采取以下措施:病猪胴体、内脏及其他副产品、同批产品及副产品按GB16548规定处理。

(2) 经宰后检疫发现除炭疽以外的二类猪动物疫病和其他疫病的胴体及副产品按GB16548规定处理;污染的场所、器具, 按规定采取严格消毒等防疫措施。

(3) 经宰后检疫发现肿瘤者, 胴体、头蹄尾、内脏销毁。

(4) 经宰后检疫发现局部损伤及外观色泽异常者, 按下列规定处理:A.黄疸、过度消瘦者, 全尸作工业用或销毁;B.局部创伤、化脓、炎症、硬变、坏死、淤血、出血、肥大或萎缩, 寄生虫损害、白肌肉 (PSE肉) 及其他有碍品质卫生安全的部分, 病变部分销毁, 其余部分可有条件利用。

4.3 检疫员应在需作生物安全处理的胴体等产品上加盖统一专用的处理印章或相应的标记, 监督厂 (场) 方做好生物安全处理, 并填写处理记录。

4.4 宰后检疫各项记录应填写完整, 保存5年以上。

5 疫情报告

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哪些? 第5篇

来源于: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同步检疫即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对头蹄及体表进行检查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

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对内脏进行检查

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

心脏

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

肺脏

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

肝脏

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

脾脏 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

胃和肠

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对胴体进行检查

整体检查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

淋巴结检查

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

腰肌 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肾脏

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旋毛虫检查 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复检 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结果处理

检疫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

检疫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7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8.检疫记录

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

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

探讨生猪屠宰检疫技术 第6篇

1 入场监督查验

1.1 查证验物

对送宰的生猪应检查其是否佩戴耳标及核查生猪数量, 并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验证耳标, 并询问生猪在运输途中有无发病及死亡情况, 对证物不符, 手续不全的一律严禁入场。

1.2 临床检查

对生猪群体的精神状态、排泄物及呼吸状态等进行检查, 发现疑似染疫病猪, 要进行隔离观察, 并按个体临床检查要求作进一步检查。

1.3 消毒工作

消毒的主要目的是将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消灭, 并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体继续蔓延。通常屠宰场应做好以下消毒工作: (1) 对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进行消毒。 (2) 生猪卸车前进行消毒。 (3) 生猪卸车后对空车进行消毒。对空车消毒后离开屠宰场时应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1.4 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抽样检查, 生猪必须经“瘦肉精”抽样检测, 待检测合格后再进入待宰间进行屠宰。一般卸猪时间段规定为每天8:00~16:00, 有利于确保足够的检测时间和肉品的及时上市。通常选择ELISA检测法进行检则, 要求22:00前完成检测工作, 确保生猪在24:00屠宰前全部检测完毕。

1.5 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1) 准宰:生猪检测合格后应开具准宰证明。 (2) 急宰:对患一般性传染病的生猪、普通病患生猪等无碍肉食卫生要求的, 可立即签发急宰证明书进行急宰, 销毁病猪病变部位, 并高温处理其他部分。 (3) 缓宰:对普通病或一般性传染病的病猪, 有治愈希望的情况下应予以缓宰。 (4) 禁宰:若检测出有急性烈性传染病、危害性大的病猪应禁宰, 并将有同一类型传染病的病猪及时销毁, 并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2 宰后检疫

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继续和完善, 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有利于确保肉品卫生质量、防止病源传源。因此, 要认真检疫每一个检疫部位, 避免出现错检、漏检现象。

2.1 头部检验

对左右领下淋巴结进行剖检, 检查是否有结核、炭疽;对口腔粘膜、唇及鼻盘进行检查, 检查是否有水泡病的病变、口蹄疫及萎缩性鼻炎等。

2.2 皮肤检验

主要通过观察其皮肤色泽, 看是否有充血、血斑等情况。若皮肤有血斑则可能有猪瘟, 皮肤发黄则可能有共疽、黄染等。

2.3 内脏检验

宰后检疫过程中内脏检疫较为重要, 主要因为有些疾病只能在脏器上呈现出病理变化, 所以生猪宰杀后检疫时除了对肉尸进行检测外, 还要对内脏进行检测, 进行全面诊断, 避免出现诊断错误、漏检的现象。

2.4 胴体检验

对肉尸两侧腹股沟深、肾脏、深腰肌及股前淋巴结进行部检, 并对颈根部及肩前淋巴结进行纵向剖检, 以判断是否有陷睾猪或传染病等。

2.5 宰后检疫结果处理

生猪屠宰检疫程序和要点 第7篇

1. 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即屠宰前的活体检疫, 它在贯彻执行病、健隔离, 病、健分宰, 防止肉品污染, 提高肉品卫生质量,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 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通过屠宰前临床检查, 能够将一些临床症状和体温反应明显的患病动物及时检疫出来, 从而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防止疫病的传播与扩散, 减少损失。通过屠宰前临床检查, 能够发现如破伤风、狂犬病和口蹄疫等许多人畜共患传染病, 这些传染病在屠宰后一般因无特殊病理变化而难以发现, 常有被忽略和漏检的可能。因此, 宰前检疫是屠宰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猪肉卫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实际检疫工作中宰前检疫要把好四关。

(1) 查证验物关对来自本县境内的生猪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对来自县境外的生猪查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查验有无免疫耳标, 检疫证明是否逾期失效, 证物是否相符, 然后回收检疫证明并填写“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入场登记表”。检疫证明在有效期内且证物相符的健康生猪准予入场;检疫证明超过有效期或证物不相符的生猪依法进行重检, 无检疫证明的生猪依法进行补检, 经检疫合格且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并按规定收取检疫费后准予入场。

(2) 临床检查关进一步对进场 (厂) 生猪进行健康检查, 按病、健、可疑生猪分类入圈。生猪宰前检疫的重点在于发现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炭疽、猪链球菌病和猪蓝耳病等。临床检查实行逐头测温检查不太符合实际, 通常采取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群体检查具体做法也就是广大检疫员所熟悉的静、动、食三种状态的观察, 对群体检查中发现的病猪或可疑病猪转入隔离圈, 进行详细的视、听、摸、检、叩个体检查。

(3) 工具消毒关运送生猪车辆卸后要认真清扫、冲洗, 并用有效浓度的消毒剂进行全面彻底的喷雾消毒。

(4) 检疫处理关 (1) 对判定为健康合格的生猪出具准宰证准予屠宰。 (2) 当发现患有口蹄疫、猪水泡病和猪瘟等一类传染病和炭疽等恶性传染病时, 应禁止屠宰, 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疫情, 迅速采取封锁、消毒等紧急防疫措施。口蹄疫、猪水泡病和猪瘟等病猪和同群猪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 的规定, 用密闭运输工具运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扑杀、销毁;炭疽病猪和同群猪采用不放血方式销毁处理, 并严格按规定对污染场所实施防疫消毒;对发现的急性猪丹毒、狂犬病、布病、弓形虫病、结核病、囊尾蚴病及疑似病猪进行销毁处理, 同群猪急宰销毁处理, 有关场地、工具严格消毒, 并按规定程序报告疫情;确认为不影响肉品质量的普通病和纯物理性原因造成的濒死猪立即急宰, 检疫合格后可以销售。 (3) 宰前检疫结束后, 检疫员将宰前检疫的处理结果必须详细记录, 填写“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宰前检疫记录登记表”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登记表”。

2. 宰后检疫

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继续和补充, 它是将一些临床症状不明显或处于潜伏期状态的患病动物, 在屠宰解体的情况下, 直接观察肉尸、内脏所呈现的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 进行综合判断的检疫方式。宰后检疫以感观和剖检为主, 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宰后必须检疫的疫病有:炭疽、结核、猪瘟、肺疫、丹毒、旋毛虫、囊虫、住肉包子虫病等。生猪屠宰过程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 对头、蹄、胴体、内脏进行统一编号, 对照检查。

(1) 头部检疫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放血后烫毛或剥皮之前进行, 剖解两侧颌下淋巴结, 检查局部咽型炭疽、结核及化脓感染。第二步是在卸头后进行, 剖检两侧外咬肌, 检查猪囊尾蚴, 同时检查咽喉黏膜、会厌软骨和扁桃体, 鼻盘、唇和齿龈的状态 (注意口蹄疫、水泡病) 。

(2) 皮肤检疫主要检查皮肤有无疹块、出血点或血斑等病变 (注意猪瘟、猪丹毒、猪肺疫) 。

(3) 内脏检疫内脏检疫在宰后检疫中甚为重要, 因为不是所有的疾病在肉尸上都能表现出明显的病变, 相反有些疾病在脏器上才呈现明显的特征性病理变化。因此宰后检疫时不能只重视肉尸而忽视内脏, 必须坚持肉尸、内脏对照检疫的原则,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否则就会给疾病诊断带来困难, 甚至作出错误的诊断, 使病畜漏检。 (1) 心肝肺的检疫:按肺、心、肝的顺序检疫。检查肺的弹性、色泽、比重、有无结核、实变、寄生虫及各种炎症变化, 并剖检左右支气管淋巴结;剖检心脏, 检查心包、心肌、左右房室、心内膜有无肿大、出血, 二尖瓣上有无菜花赘生物 (注意猪丹毒) , 心肌有无寄生虫 (浆膜丝虫、囊尾蚴) , 心肌断面有无不整齐斑点和灰白色或带黄色的条纹, 即虎斑心 (注意口蹄疫) ;检查肝脏色泽、质度、大小、有无硬变、肿瘤、脓肿和寄生虫, 必要时剖检肝门淋巴结。 (2) 胃肠脾的检疫:检疫时脾脏和肠系膜淋巴结的检疫先于胃肠, 对发现脾炭疽和肠炭疽并及时处理有重要意义。检查脾脏大小、质度、色泽, 脾边缘有无楔状梗死区, 有无结核节和脾肿大, 被膜下是否为鲜红色及有无出血点 (注意猪瘟) , 脾脏有无充血、肿大, 呈樱桃红色 (猪丹毒) 等病变;剖检肠系膜淋巴结检查肠型炭疽及肠结核;必要时剖解肠黏膜, 检查有无充血、出血、水肿、溃疡 (见钮扣状溃疡注意猪瘟) 和寄生虫。

(4) 胴体检疫 (1) 外观检查: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脂肪、胸腹膜等状态, 有无充血、出血以及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现象。 (2) 淋巴结检查:倒挂的胴体自上而下剖检腹沟浅淋巴结和腹没沟深 (或骼内) 淋巴结、颈浅背 (肩前) 淋巴结。必要时增检颈深后淋巴结和淋巴结。淋巴结发红、稍肿大、周边出血, 切面呈大理石样变, 不水肿, 个别有针尖大坏死点 (注意猪瘟) ;淋巴结肿胀、多汁、充血、变硬, 坏死灶切面干燥 (注意猪肺疫) ;淋巴结肿大、多汁, 呈紫红色 (注意猪丹毒) 。 (3) 肌肉检查:剖检两侧股内侧肌、深腰肌, 必要时检查肩胛外侧肌, 检查囊尾蚴。 (4) 肾脏的检查:肾脏检查与肉尸检查同步, 剥离肾薄膜, 检查肾的大小、质度、色泽, 有无充血、出血、肿大、肿瘤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实质, 检查有无淤血、出血、肿胀等病变。肾脏贫血, 呈土黄色, 俗称“麻雀肾”, 表面有小出血点 (注意猪瘟) ;肾脏浑浊肿大, 呈急性出血性肾小球肾炎, 紫红色, 肾盂黏膜有小出血点 (注意猪丹毒) ;肾脏充血肿大, 有大小不等的出血点或坏死灶 (注意猪肺疫) 。 (5) 膈肌检查:第一步剖检膈肌检查囊尾蚴;第二步取出猪内脏后, 采左右膈肌脚样品各15 g, 编上与肉尸同一号码, 撕去肌膜, 剪取24个肉粒 (每块肉样12粒) , 制成肌肉压片, 置低倍显微镜 (或旋毛虫投影仪) 检查旋毛虫和住肉包子虫。发现虫体或包囊, 根据编号进一步检查同一猪胴体、头部和心脏。

(5) 宰后检疫的处理 (1) 检疫合格的产品, 胴体加盖法定的兰色检疫验讫印章, 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填写“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宰后检疫记录登记表”。 (2) 检疫不合格的产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48) 的规定进行处理, 并填写“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登记表”。

3. 检疫消毒

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 第8篇

1 生猪屠宰检疫的意义

生猪屠宰检疫是指对被宰猪所进行的宰前检疫和在屠宰过程中所进行的同步检疫。做好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能有效的保证猪肉食用安全, 防止疾病的传播, 是保障广大人民能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通过检疫可以发现被屠宰猪是否带有病菌, 并通过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有效的控制病菌的传播。这能有效的防止人们吃到带有病菌的猪肉, 防止人类感染疫病, 对公共卫生安全有重大的意义。

2 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

生猪屠宰检疫过程至关重要, 检疫部门应从各个环节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的管理。

2.1 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

在屠宰检疫的过程中, 检疫部门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完善屠宰场检疫制度, 确保屠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执法部门应不定期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于屠宰场管理措施不完善及妨碍检疫秩序的,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与严重的处罚。只有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 才能有效的控制屠宰场不良检疫秩序的发生。

2.2 加强宰前检疫的管理

宰前检疫是指对即将屠宰的生猪活体进行的检疫, 主要包括临床检查、查证验物、药残检测等工作。它是产地检疫的继续与补充, 可以初步确定生猪的健康状况和药物残留情况, 尤其能够发现许多在宰后难以发现或检出的人畜共患病, 防止患病或对人体有害的动物进入屠宰环节, 为屠宰检疫必不可少的第一步。有些生猪由于运输环境的影响, 在运输过程中会感染和产生一些疾病。加强宰前检疫的管理, 能及时发现患病猪, 这样在进入屠宰加工车间之前, 对患病猪及时剔除、及时处理, 为检疫的后续步骤打下基础, 有效的节约检疫成本。宰前检疫是保证猪肉卫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防止动物疫病的传入、促进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上具有重要意义。

2.3 加强清洁消毒的管理

清洁消毒主要是为了消灭扩散到外界环境中的病菌, 防止疫病的传播。屠宰场的清洁消毒工作必须要做到对与带病猪接触过的一切事物进行消毒, 其中包括卸猪台、待宰仓、屠宰车间、运输车辆及屠宰工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同时, 要根据病原体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消毒, 这样才能确保消毒工作能够达到杀灭所有病菌的目的。

3 结语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及技术 第9篇

1 胴体检疫

胴体检疫按照顺序和部位可概括成“13312”这几个数字, 即:“1”视检整个胴体;“3”检查三个淋巴结;“3”检查三种肌肉;“1”检查肾脏;“2”摘除两个腺体。

1.1 视检胴体

视检皮肤, 看有无充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以及其他示病性的症状;从肌肉湿润度、肌断面、肋骨两侧小血管判断放血程度;检查皮下组织、脂肪、肌肉、关节、脊椎断面、胸腹膜有无异常, 闻胸腹膜、肋骨有无异味。

1.2 检查三个淋巴结

检查左右腹股沟浅淋巴结, 看有无出血、水肿、充血、增生和坏死等病变, 若有则割除 (要求各一刀切开) 。

检查骨盆口处左右腹股沟深淋巴结和靠近脊柱尾端的髂内淋巴结, 看有无以上同样的病变, 若有则割除 (要求各一刀切开) 。

1.3 检查三种肌肉

首先检查股内侧肌, 紧贴骨盆联合按照从上到下的外“八”字形切开股内侧肌, 刀迹长约10~15㎝、深8㎝, 只切一刀。

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 深腰肌第一刀与股内侧及连带切开, 长约20㎝、深约3㎝。切开后为检疫详细一点以及刀口美观且有扇面, 可再补一刀, 补刀时刀刃稍倾向外侧肉切面, 快速下切。

膈肌在生猪屠宰流水线上一般已摘除。

从以上三种肌肉检查色泽、弹性及有无囊尾蚴感染。

1.4 检查肾脏

视检大小、形态和颜色, 触检质地, 注意有无充血、出血、贫血、脓肿和肾虫结节等病变, 必要时剖检其实质。肾脏贫血、有针尖大的出血点, 提示猪瘟;肾脏呈黄褐色以至红褐色, 充血肿大, 实质变性, 提示猪丹毒;肾脏充血肿大, 有大小不一的出血点, 提示猪肺疫;肾虫结节, 提示肾虫病;肾脓肿多为转移来的, 如果发现肾脓肿, 首先提示毒血症, 尤其是发现包囊周围有炎症反应的新脓肿时, 则毒血症存在无疑。

1.5 摘除两个腺体

检查肾脏之前, 先摘除肾上腺。

肾脏检查完后, 在胸前口处气管腹侧面的正中间, 用右手摘除甲状腺。

1.6 复检

流水线上如果有时间则复检, 摘除未摘干净的病变淋巴结和肾上腺。若无则转动胴体眼观一下。可以刮水、盖章并出证。

2 头部检疫

头部检验主要包括颌下淋巴结和左右咬肌两个方面。

2.1 头面部视触检

用刀钩协助检查猪眼睛是否正常, 左手持钩钩住鼻孔, 右手持刀协助打开猪口腔, 检查鼻盘、唇、齿龈、舌面和颊部黏膜有无水泡和烂斑, 这是口蹄疫的典型病变。

2.2 检查颌下淋巴结

颌下淋巴结位于下颌间隙, 颌下腺的前面被耳下腺口侧端覆盖着。这个淋巴结的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的局部炭疽和结核。剖检方法是:将猪头仰放并固定, 使猪口腔朝向自己的身体指向猪口腔方扩开猪的放血刀口, 寻找并剖检该淋巴结左右两组, 该淋巴结呈现砖红色出血性。

2.3 检验左右咬肌

用检疫刀顺肌纤维方向, 贴近下颌骨平行向下切开, 切时左脚踩住猪嘴, 左手同时钩住头切面下颌骨处的皮肤, 右手持刀切开, 主要检查咬肌内有无囊尾蚴。

3 内脏检疫

3.1 心脏的检验

先视检心包和心外膜, 再用左手持钩钩住心脏心房上方的脂肪, 右手切开脂肪, 暴露出心脏, 顺势剥离心包膜, 让心脏完全出现。触检心肌弹性。

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房室分界 (心后缘) 纵向切开心脏, 观察心肌、心内膜和左房室口的二尖瓣以及血凝状态, 检查有无出血、纤维素、囊尾蚴、菜花样赘生物和虎斑心等。如果发现心脏有出血点 (主要是心内外膜) 多数提示为猪瘟和败血型的猪丹毒;如发现心脏变性坏死, 尤其是变性坏死引起的心脏外观出现斑纹变化, 则首先提示口蹄疫;如果发现心脏瓣膜有赘生物, 则首先提示慢性猪丹毒。综上所述, 心脏的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瘟、丹毒、囊虫和口蹄疫等疫病。

3.2 肺脏的检验

先翻看两面, 然后翻回肺脏背面, 视检肺脏形状、大小和颜色, 触检其弹性, 看有无气肿、水肿、结核、硬变、炎症、寄生虫和脓肿等。如果发现肺脏有炎症, 应切开炎症部位检验, 注意提示猪肺疫;如果发现肺脏有结节, 多提示结核和肺丝虫;如果发现坏疽和脓肿, 则提示有全身败血症的可能。肺脏的剖检在于控制猪肺疫、结核、肺丝虫及全身毒血症等。

支气管淋巴结:分为左、右、中和尖叶四组, 它们分别位于气管分叉的左方背面 (被主动脉弓覆盖) , 右方腹面的背面和尖叶支气管分叉的腹面。支气管淋巴结的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的巴氏杆菌病和结核病等, 同时应用于呛血肺的判定 (肺呛血时, 支气管淋巴结周边出血, 但不肿大) , 剖检方式为:将猪肺仰放并固定, 使肺的膈叶朝向身体, 以检疫钩固定气管, 用刀切开左膈叶和气管的主动脉弓及脂肪层, 剖检左支气管淋巴结。基本上以同样方法剖检右支气管淋巴结。

3.3 肝脏的检验

首先用刀钩协助翻看肝脏背面及脏面的形状、大小和色泽, 触检被膜及弹性, 然后翻回脏面 (有胆囊的一面) , 看有无淤血、水肿、变质、黄染、坏死、硬化以及结节、寄生虫和中毒性营养不良病变等。淤血及寄生虫包囊和结节提示的仅为肝脏本身的病变。如果发现肝脏有脂肪变性, 多提示败血症疾患;如果发现肝脏有黄疸, 结论只有三个, 即溶血性贫血、传染性贫血和胆汁排除障碍;如果发现肝中毒性营养不良, 则提示全身性中毒或感染。

肝门淋巴结位于肝脏面几片肝小叶连接处, 即肝门周围、紧靠胰脏和脏面中部的结蹄组织处, 为脂肪组织所包裹。其剖检的意义在于辅助对传染病的判定。剖检方式是:将猪的肝脏仰放并固定, 用检疫钩固定肝门, 切开肝门周围的脂肪层, 一刀切开该淋巴结。

3.4 胃肠的检验

视检浆膜有无异常, 观察有无充血、水肿、出血、坏死和溃疡等。抓住回盲瓣暴露链状淋巴结, 做弧形或内“八”字形切口, 观察大小、形状、色泽和质地, 看有无充血、出血、坏死及增生性炎。如果发现出血性胃肠炎症, 提示肠炭疽和副伤寒;如果发现胃肠溃疡, 尤其是大肠溃疡, 即回盲瓣、回肠和结肠的纽扣状肿时, 则提示为慢性猪瘟。

肠系膜淋巴结位于小肠系膜上, 沿小肠分布如串珠状。其剖检意义在于控制猪的肠炭疽、副伤寒、丹毒和肺疫等疾病。剖检方式为:在胃肠没有从猪体摘除以前, 以检疫钩钩紧肠管并向外牵引, 充分暴露肠系膜及淋巴结, 用刀沿肠管方向剖检该淋巴结。

3.5 脾脏的检验

猪脾脏的主要病理变化有脾炎和梗死。如果发现败血性脾炎, 提示炭疽、急性猪丹毒、急性副伤寒和败血症;如果发现慢性脾炎, 提示慢性猪丹毒、副伤寒和结核;如果发现脾脏梗死, 尤其是出血性梗死, 可以基本确定为猪瘟。

4 体会

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 影响重大, 意义深远。随着时代的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生猪屠宰检疫必将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关心、关注和重视。我们应进一步推动生猪市场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不断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水平, 为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 营造肉食品安全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摘要:近年来, “瘦肉精”、“毒奶粉”和“地沟油”事件的频繁出现, 使食品安全倍受社会关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检疫管理条例》, 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乐都县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集中检疫”制度, 对动物疫病的传播、蔓延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 保证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浅谈生猪定点屠宰的检疫要点 第10篇

1 猪宰前检疫的要点

1.1 严把入场关生猪入场要索要有效检疫证明, 确认证物相符才能允许入场。

1.2 群检

(1) 车辆在卸猪台卸车时群检, 主要注意大群精神状态和运动姿势, 有无跛行、转圈、掉队。 (2) 猪进入待宰圈休息后, 再进行静态、动态和饮食检查。让猪在平静的状态下观察站、卧姿态, 精神营养状况有无异常;起立姿势、排泄情况、呼吸是否有气喘咳嗽、步态是否正常;观察自然饮食过程中食欲食量、采食姿势有无吞咽困难、呕吐流涎、退槽鸣叫等。最后挑出有病动物。

2.2 皮肤检验

检查皮肤有无出血点、红色斑块和寄生虫。

2.3 内脏检查

观察各内脏器官的形态、色泽、大小有无异常, 触摸硬度和弹性有无异常, 并按肺、心、肝的顺序检查。 (1) 肺脏:注意有无出血、充血、水肿化脓、结核、寄生虫, 另外注意有无肺炭疽。 (2) 心脏:注意二尖瓣有无菜花样赘生物 (猪丹毒病变) , 右心室肌肉作一斜形切口, 检查有无囊虫。 (3) 肝脏:注意有无充血、出血、肿大、变性、坏死、硬化、萎缩、结节、结石等。

2.4 肉尸检验

首先检查肉尸的放血程度, 同时仔细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关节、胸腹膜等状态。注意皮肤有无充血、出血;全身脂肪有无发红、发黄、发白、硬结;肌肉的色泽、光泽、弹性、硬度是否正常。为了发现囊虫, 两侧腰肌必检。

2.5 旋毛虫检验

要逐头采样, 做成压片, 进行显微镜检查。

2.6 卫生监管

做好屠宰加工过程以及屠宰加工车间、急宰间、待宰间的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生猪实行定点屠宰便于检疫工作的统一开展和管理, 保证了猪肉的质量卫生, 保障了市民的身体健康。兖州市一直都很支持定点屠宰工作, 并拨出专项资金扶持,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作为一名检疫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工作中要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 既要有熟练的检疫技能又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对检出的病害猪肉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决不能让病害猪肉流向市场。

2.5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偿标准太低, 手续繁索, 养殖户受利益驱动, 只上报病死仔猪而不上报病死肥猪, 造成养殖户还是将病死肥猪出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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