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经济”组织

2024-08-30

安徽“新经济”组织(精选4篇)

安徽“新经济”组织 第1篇

(一) 问题的提出

2010年7月底到8月初, 笔者跟随课题组导师选择安徽省舒城、休宁、濉溪3个县, 采取问卷式与访谈式相结合的调查方式, 深入农户家中, 对安徽省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和农业产业化集约化水平进行了调研。本文试图从对安徽省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认识出发, 分析安徽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 (以下简称:“三资”) 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可能, 以期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丰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二) 国内实践现状

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 就有个别地区进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造的探索实践。其中不乏成功的典型, 例如, 2009年陕西省农村改革实验项目———西安市未央区和平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完成, 全村329户村民成为新成立的西安和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这是陕西省成立的首个“股份村”;此外还有北京顺义县 (1986年) 、江苏无锡县 (1987年) 、山东淄博市周村区 (1988年) 、浙江绍兴东浦村 (2004年) 等。但也有失误的范例, 例如, 广东南海市 (1999年) ;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 但集中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且发展速度不快、进展不均。以上地区均为我们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至今, 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的国内实践经验仍主要集中于部分发达省份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 这些地区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并在保障农民利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 在村一级集体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安徽省, 此类实践经验基本空白。

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

安徽是农业大省, 也是劳务输出大省。从调研结果分析得, 安徽劳务输出人员占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例如, 休宁县的劳务输出人口高达近40%;舒城县的百神庙镇也是著名的“建筑之乡”, 建筑业工人输出数量众多。外出务工成为农村人口改善生活条件的主要途径。这样的地区现状造成了许多“空壳村”的出现———农村人口相对富裕, 而村集体却相对贫穷。此外, 由于农村集体组织管理者其行为往往带有明显的“内部人控制”的倾向, 这也是造成一些地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不善的原因之一。总的来看, 随着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土地集约化发展的加速, 长期存在的集体经济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管理不民主等问题日益凸显, 造成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集体资产经营效益不高, 一些地区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如何改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繁荣, 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紧迫。与此同时, 政府希望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能够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 因此, 在制度设计上在注重效率的同时, 更加注重公平。在改革开放初期, 家庭联产承包制对于推动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制度优越性非常明显。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 现行这种适合于从事较低生产力水平的分散的个体组织制度很快就暴露了其局限性, 如在步入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缺乏、人力物力不足、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下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和延伸需要一种新型的制度。

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对“三资”进行股份制改造, 即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都量化成为股份, 建立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 使得其社员或村民成为股东。农村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将成为目前个体组织制度的必然替代物。

这一制度上的改革对于安徽为代表的广大中部农村地区吸收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加快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变等均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同时, 它还可以顺利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农村闲置资产的盘活和土地的流转。

在对农村“三资”的股份制改造中,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股份制改造并未使农村集体失去土地所有权, 农民失去的仅是一段时间的土地使用权。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国有的前提下, 出让一定期限内土地上依附的使用权, 而非土地本身。所以, 股份制改造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提供了出路。当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后, 货币资金注入股份化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但其股利分红起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效果, 而且相对于那些失地农民而言, 他们有组织可依靠, 归属感增强, 激励其发展农村三产, 同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的就业压力。

此外, 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可以盘活广大农村资产尤其是土地资产, 促进农村资产增值, 从而提高集体经济 (公有制经济) 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 保障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下降的情况下, 其实际控制力稳中上升, 丰富和发展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三、浅析安徽省实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的可能性

(一) 实现形式

首先, 股份制改造是平衡多方利益, 妥善处置集体资产产权配置的过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普通成员 (如普通村民或社员) 虽然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 但是在集体资产管理中往往缺少话语权, 他们有渴望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强烈愿望。因此,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模式要兼顾政府、集体资产管理者和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诉求, 平均量化给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其次, 治理结构层面。一般的股份制企业普遍采用了“三会一室”的治理结构, 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利、责任和利益, 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既保证了企业管理者能够充分行使职权, 又保证了村集体组织成员 (即股东) 能够对企业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 体现了现代公司治理的理念。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造要借鉴公司法的原则和要求进行设计, 目的是从企业的组织制度上对农村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提供持久动力。但是因为由集体经济转型而来的这个特殊性, 它和一般的股份制公司和一般的合作社有很大的不同。一是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资人、有投资者, 而是符合规定的原村民或合作社社员。二是村民股东在股权确认后, 统一发给《股权证》, 并建立档案, 作为股东享受红利分配的依据, 股权可以继承和内部转让, 但不得退股提现;股份合作社成员不能退出合作社, 只能通过出售其所有的股票与合作社脱离关系。

再次, 分配结构层面。试行工资加分红制, 股东身份的村民或合作社社员的总收入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分红四部分组成。

最后, 激励机制层面。由于股权分散, 小股东 (原村民) 把制定战略的权力交给了经理层 (原村干部) , 只保留监督权, 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行为, 股东缺乏对经理层经营行为激励和监督的能力。村的监事同其董事一样, 也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一般的股份制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因而其激励机制也应有不同的设计。

(二) 实现障碍

首先, 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决定了村集体经济实力有强有弱, 资产的规模有大有小, 所以必须考虑具体的地区实际。在安徽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现状下, 需要考虑到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一些特殊障碍。

其次, 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 最关键和敏感的环节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 能否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 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符合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人主体。目前, 国内一些省市试行的股份合作的载体多数是对土地以外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 仅有少部分城市的部分村庄对集体土地资源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这主要是由于土地作为农村的一个特殊生产要素, 从生产关系、粮食安全及风险抵御等方面看, 一些地区还不具备把土地股份合作制当作一种可以普遍选择的制度推行。

在具体实践中, 根据已有的失败案例分析, 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一是其股东 (原村民) 大多只关心分配的结果, 不大关心股份制组织的运营, 更不用也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重分红而轻积累, 导致经营管理者更多的也只能考虑进行短期经营行为, 从而造成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股份集体组织是由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转变过来的, 往往原村干部也在改造后的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中担任经营管理者, 所以确定经营管理者的奖金指标比较容易出现争议。三是股份是在股份制改革时就量化到个人, 集体资产人人有份, 按份共有, 再加上经营管理者虽然是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但大多来自本村村民, 管理者所拥有的股份便是按规定取得的, 比起一般的村民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而很难实行股权激励。

四、结束语

面对安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现状, 本文对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以及可能性进行了考察。综上所述, 安徽省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对“三资”进行股份制改造, 是转型期中部地区农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城镇化进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 由于集体经济的基础较为薄弱, 这一模式的实现过程必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障碍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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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樊鹤春, 马洁峰, 戴贵贤.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现状及对策[J].江苏农业经济, 2009.

[3]、王建华.苏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实践与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 2005 (8) .

[4]、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商务印书出版社, 2002.

[5]、王琴, 朱金萍, 江情.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制公司内部治理对比分析——基于浙江绍兴东浦村村级经济股份改革调研[J].财税金融, 2006.

新经济与新组织 第2篇

组织作为企业运营的载体,在新经济环境中也已经表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通过对诸多客户案例的总结研究,长城战略咨询提出,未来组织将向“合伙化、小微化、自组织、平台化、生态化”发展。

未来组织的五大趋势

首先是合伙化。互联网时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个人作用更强,人作为一种特殊资产价值凸显,传统的晋升和加薪制度不足以体现其价值,人力资本合伙制应运而生,并成为创业企业的主流模式。人力资本合伙制与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制不同,人力资本合伙制更具有开放性,不受出资比例的束缚,能够为优秀人才提供一个有归属感的平台。

目前常见的合伙人制主要有三种类型:商业合伙、事业合伙和价值合伙。以后可能会出现更多类型的合伙人制度,合伙化将是未来组织演变最大的趋势。

其次是小微化。新经济要求企业不断创新,适应快节奏。而大中型企业由于规模大,组织易僵化,不利于快速应对。企业要生存发展,就要保持小型公司创业的活力。因此,大型企业向小微化发展,将经营实体划分为一个个相对独立运行的小团队,从而达到提高应对能力、提升竞争能力的目的。

小微化的典型代表是阿米巴模式,这是稻盛和夫所创的管理模式。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将“阿米巴”作为一个核算单位,引申为企业中最小的基层组织,即最小的经营单元,可以是一个部门、一条生产线、一个班组甚至可以是一名员工。如韩都衣舍的产品小组制,即三人为一小组,每个小组都是一个小的经营体,独立完成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各环节。海尔集团内部也在进行小微化变革,截至2014年底,海尔集团共成立了212个小微公司,内部的创业热情大大提升,希望能孵化出更多的“小海尔”。

再次是自组织。自组织意味着企业对权力的一种“放活”,既是一个组织过程,也是一种治理模式。主要依靠成员间的合作运行,其内部成员身份是志愿性的,权力是自下而上组织起来的。其中关系和信任是自组织的重要因素,是人的解放的最大的标志。自组织尤其适用于创业企业。

其中合弄制是自组织的一种管理模式,由企业目标出发,根据功能,将组织划分为若干圈子,圈子里可以嵌套子圈。合弄制的组织通过运营会议和管理会议来进行运作,重大决策都由所有角色通过民主讨论决定。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角色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命令成员干什么,都是根据自己的角色的职责和权力自己决定干什么。如Medium在内部组织结构上采用了Holacracy 制度,公司组织架构“去中心化”,公司员工重新自由组合成一个一个的圈子。在小组当中,每人选择自己的职务和自己的目标。小圈子中每位成员的目标均与更大一级圈子的目标保持着关联关系,而这些又服务于整个公司的大目标,这种管理制度保证了一个组织内的所有人都能做到目标一致。

此外,还有平台化趋势。平台型组织源于平台型企业,平台型企业是连接两边或多边(人才、资源、市场机会)资源并创造价值。组织本身是一个平台,提供资源与必要系统,并帮助设定规则,引导参与者的投入与承诺。在平台组织中,各组织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内部无边界、管理无领导,平台的价值更加明确,组织更加简单,使得人的价值在平台上得以延展。维基百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平台型组织,组织架构非常扁平化,在这个组织架构的最顶层,是 36 个监管员(steward),他们代表着维基媒体最核心的精髓。他们分别来自 5 个大洲的 22 个国家,基本都是线上联系沟通。

最后,呈现生态化趋势。任何企业都处于开放创新生态圈中,或自身构建,或找准定位融入。创新生态圈的发展促进组织向生态型转变,形成多组织联系、多商业链交互的结构。生态型组织同时具备外部生态性和内部生态性。所谓外部生态性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它更注重价值链各环节的协同和聚合效应、注重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共赢关系;而内部生态性是指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从管理层次上向扁平化发展,自上而下的管理层级减少,部门或者团队之间的横向主动链接增多,出现基于兴趣、靠任务结合起来的项目组和自组织,注重为内部微型组织提供生长的环境和机制,具备极强的动态平衡能力。

如阿里巴巴创建的多样化业务生态圈和多中心生态组织,将25个事业部分为三类:垂直业务事业部、基础平台事业部和共享业务平台。其中共享业务平台与基础平台打通,支持垂直业务快速发展,形成协同的内部生态系统。乐视则通过融合“平台+内容+终端+应用”为一体,以用户为核心的,包含七个子版块垂直业务,建立了开放的闭环生态系统。

新趋势体现了什么

组织变革的过程其实就是技术带动人的解放的过程。平台化和生态化体现的是互联网技术的突破,合伙化、小微化、自组织体现的是人性的解放。

第一,合伙化,是尊重人的价值,认同每个人创造的价值,将是组织变革的最大趋势。第二,小微化,就是微创新,通过挖掘人的价值,让组织更加人性、更容易进行组织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第三,自组织,是自动自觉组织起来的,通过释放人的价值,使每个人都能自主自由的创新。自组织是人的解放的最大的标志。第四,平台化,意味着 IT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发展下,人的价值在平台上得以延展。第五,生态化,组织和组织之间形成了创新生态圈,在开放生态环境中,人的价值进一步发挥。没有技术的提高就没有人的解放,而没有互联网技术的解放是有限的解放,信息化促进了人的全面解放。

企业如何应对新趋势

首先,企业必须进行组织变革。所有的企业都在新经济环境中,组织架构的升级和变革是必然的。企业必须尽早把握新经济下组织变革趋势,并根据自身情况,不断进行组织变革。新经济下,环境变化越来越快,组织变革的速度必须快。因此,企业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进行组织变革。

要意识到,组织成为增长点。在新趋势下,组织制度的重要性日益重要,有好的组织制度可以把最优秀的人吸引到平台上来,使人才更全面的展示自己的创新,去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战略方向。因此,新的组织形式可以带来新的商业模式,甚至新的战略方向,即新的组织以完全新的形式带来新的增长。研究实施新组织是新经济的新企业最大的使命。

要使商业模式与组织一体化。过去商业模式与组织是分体的,先确定商业模式,再进行组织设计。在新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更多的是靠制度。企业组织制度设计的重要性不低于商业模式和企业战略的设计。新经济的企业要重视组织制度的设计,因为它与商业模式的探索和战略机遇的把握同样重要。因此,未来商业模式与组织将逐渐一体化,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商业模式设计与组织设计应是同步完成的。

用互联网思维探索组织变革。互联网思维不是对原有组织思维的补充,而是颠覆。互联网思维下的组织变革,要思考组织“扁”的创新、组织“微”管理、组织“接口”链接、组织“自由人”等。企业在新经济的组织趋势下,利用互联网思维,颠覆传统组织形式,不断变革,不断创新。

(作者系长城战略咨询研究所研究人员)

安徽“新经济”组织 第3篇

1 蚌埠市专合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专合组织自身运作存在的问题

1.1.1 农户参合率较小, 产值覆盖率低。

根据国外专合组织的发展经验, 合作组织应覆盖绝大多数农户, 产值应占本行业产出极大比重。如日本的农协覆盖了99%以上农户, 法国农民参与农协的人数达到90%以上, 而蚌埠市农户加入专合组织的比例只有7.5%, 另外, 通过合作组织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产值在本行业中占的比例较小, 根据对参合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此比例的平均值仅为30%。

1.1.2 行政办社色彩浓厚, 规模较小, 带动作用有限。

专合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虽然从兴办主体上看, 蚌埠市的专合组织中由农户兴办的占67%, 但实际上其中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指定由某人牵头, 拉一些社员, 规模普遍较小, 社员对专合组织缺乏了解或根本不了解。这样组建起来的专合组织, 与办社原则不符, 尽管客观上为农户办了一些实事, 也给农户增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 但缺乏创新动力, 自我造血功能不强。1.1.3专合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 组织化水平比较低。首先, 调查发现, 蚌埠市专合组织70%是以各种专业协会的形式存在, 大部分专合组织没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相当一部分合作组织几乎不设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 即使有也流于形式, 这不仅影响了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也制约了自身的健康发展;其次, 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 难以做强做大;第三, 内部制度不健全, 主要是会长一人说了算, 会员难以参加民主管理, 大部分会员没有责、权、利相统一的概念。

1.2 专合组织发展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2.1 行政色彩浓厚与政府对专合组织工作“缺位”并存。

一方面坚持入会、入社自愿的原则, 但农户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不明显。基层政府或相关部门参与或领办, 又导致严重政社、政会不分。另一方面, 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低, 在财政、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上, 不能满足专合组织的政策需求。

1.2.2 缺乏合作经济知识宣传。

国际合作社联盟制度中有一条关于教育培训和宣传合作社知识的原则:合作社要为社员、选出的代表、经理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 以便更好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但调研发现农户的合作社知识严重缺乏, 80%以上的调查对象表示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合作社知识的宣传教育, 当地政府和专合组织忽略了对农户在合作社知识方面提供教育与培训, 导致了农户对专合组织缺乏正确认识, 影响了农户的合作行为, 不利于专合组织的运行与发展。

1.2.3 缺乏专合组织企业家。

企业家是专合组织成功发展的关键, 就发展专合组织而言, 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往往内生于农村经济社会系统中。他们扎根于乡村复杂的社会关系中, 便于与交易者 (农民) 沟通, 或是自己拥有一定的资本积累, 或是比较能够获得要素资源。但调研中发现蚌埠市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经营能力的农村劳动力或已流向发达省份务工, 或已流向城镇成为私营企业家, 导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群众中相对缺乏优秀人才, 制约了专合组织的发展。

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对策建议

2.1 为作为外部政策供给者的政府提供的政策建议

2.1.1 依法对专合组织进行规范管理。

200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 《合作社法》对专合组织的定义、原则、设立登记、组织结构和财务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基于目前专合组织的发展特点, 迫切需要依据《合作社法》对专合组织加强规范管理。首先, 要认真贯彻《合作社法》, 引导专合组织按照合作社原则组建;其次, 各地要因地制宜, 加快制定推动专合组织发展的实施细则, 有关部门要出台可行的财务审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 建立和完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 保障专合组织持续、健康地发展。

2.1.2 充分了解和尊重农户的参合意愿, 提高农户参合比例。

农户参与专合组织的意愿受到农户自身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共同影响, 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政府在制定发展专合组织的政策时, 应该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具体条件, 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 充分了解和尊重农户的参合意愿和选择。

专合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 政府应该尊重农民, 让他们建立他们自己需要的组织。当然这也不是说政府放任不管, 专合组织的类型应根据各地的产业情况和当地的实际需要, 而不是搞形式主义或者是政绩工程, 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吸引农户参加专合组织, 提高农户参合比例。

2.1.3 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专合组织发展。

由于受历史、文化、生产规模等因素的影响, 使得大部分农户对专合组织的了解不够全面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实施, 但是, 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农户对于这部关系切身利益的法律几乎是一无所知。因此,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要帮助农民正确认识专合组织的性质、作用、原则以及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这对于提高农户的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2.1.4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加快专合组织的健康发展。

财税支持:当地政府应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对专合组织的资金支持, 财政经费可在建设厂房、采购设备、引进技术等方面提供一定比例的帮助。专合组织是一种非盈利性组织, 是一个社会效益更强于经济效益的组织, 具有正的外部性, 它不同于以利润为行动取向的工商企业, 因而在税收方面也应获得不同于工商企业的优惠政策, 如可以规定交纳低于工商企业多少个点的所得率和营业税率, 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信贷支持:当前, 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严重不足, 农民缺乏融资渠道, 极大制约了农村各项社会事务活动的开展。当地政府应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 积极培育多种形式小额信贷组织。具体说来:一是要降低专合组织取得信贷的门槛, 简化信贷手续, 在获取信贷和偿还信贷方面优惠于一般工商企业。二是改革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 使它成为真正为农民服务的信用合作社。三是允许鼓励农民成立自己的合作银行, 用于支持专合组织的发展。

2.2 为作为内部治理者的专合组织提供的对策建议

2.2.1 建立以社员为主体的、明晰的产权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 一个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并确立产权, 以形成激励。产权关系是经营组织中各种经济关系的基础, 是联结各经营主体的纽带, 产权是否清晰合理决定着经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专合组织是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 是由成员共同所有、共同出资和共同管理的, 社员股金应占绝对比例, 政府部门、龙头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作为发起人, 持股比例不应超过总股金的20%, 以防止政府扶持政策和合作组织盈余过分向少数人集中。对于由多个单位共同投资建立的专合组织, 必须明确各个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

2.2.2 实行多种利益联结和分配方式。社员加入专合组织是为

了克服家庭分散经营的各种困难, 获得比分散经营更大的社会经济收益。但目前, 大部分专合组织的盈余返还机制不健全, 极大的影响了农户的参与热情。因此合作组织要完善利益机制, 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环节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方式, 使成员得到多种实惠。

具体可采用: (1) 资金入股, 保息分红。 (2) 按交易额返还盈余。对于统一购销或加工型合作组织, 应坚持大部分盈余按交易额返还社员。 (3) 服务优惠。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各种服务, 如产品销售或物资供应实行价格优惠, 免费提供信息、技术和其它服务等。 (4)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有利于化解农户的风险.保护农户的利益, 保持专合组织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形式可以采取保护价收购社员产品、制定最低保证价和提取风险保证金等。

2.2.3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合作社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的专合组织的治理结构应由三部分组成, 即社员 (代表) 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这三个机构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 构成相互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具体可采用: (1) 完善社员民主管理制度。社员大会是决定组织经营方针和各项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 是实行一人一票, 还是对于股金比例和交易额较大的社员赋予更多的投票权, 应视各合作组织的具体情况而定, 但是合作组织只有建立社员民主选举和决策制度, 才能保障组织成员的主体地位和经济利益。 (2) 完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社员的监督作用, 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 加强对经营管理情况特别是财务上的监督、检查。 (3) 逐步建立科学的委托代理机制。合作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业务需要, 实行理事会和经理层分工治理的模式, 聘用职业经理专门经营合作组织。

2.2.4 增加宣传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源建设。

除了政府部门要加强合作经济的宣传和教育之外, 现有的专合组织也应增加宣传和教育投入, 既要注重通过宣传调动农户的参合经济性, 更要把提高农户的民主参与能力作为教育和培训的重点。专合组织要培养一批具有市场经济观念, 具有合作意识的骨干社员, 也可采取聘用制, 从外部引进懂得合作经济管理和市场运作的高素质管理人员。

摘要:近年来,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各地迅速发展, 在提高我国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 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分别为政府部门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发展现状,问题,政策,对策

参考文献

[1]王成军, 费喜敏.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的思考[J].甘肃农业, 2008 (12) :31-33.

[2]李求长.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23-56.

新经济组织启动产业国际化 第4篇

虽说合作社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但直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而这样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政府办不到,分散的农民办不到,如今合作社办到了。那么,在政府眼里,合作社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组织呢?临海市农办主任说:“我闪将它定义为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按照约定实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互助互利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机制创新和组织创新。”

不过,合作社还面临着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造成融资难;由于自产自销证难以落实,免税发票成为一大难题。据称,浙江省积极争取地方立法,人大将专门出台《合作社会条例》,以确保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从而保证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合作社促成产业化经营

临海市涌泉柑桔产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柑桔种植、加工、销售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临海最大的一家柑桔产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500家,收购加工厂房有6000平米,固定资产增至200万元。合作社注册的“忘不了”蜜桔商标在2002年浙江柑桔博览会上获得金奖,2003年1月份在全国名特优水果展销会上获得“中华名果”荣誉,10月份又被市政府评为临海蜜桔十大精品,并通过绿色产品认证。

涌泉柑桔产业合作社于2002年10月响应市府号召建立,成立时社员只有128家,包括从种植到销售各个环节的专业户。合作社用两个月时间建立起了销售网络,同时抓产品质量管理,从统一肥料到成品统一清洗、上光,统一品牌,期间社员也增加至1500家,积聚了开拓市场的实力,2002年销售收入才200多万元,2003年就增至840万元,而且现在所产柑桔比同类产品的价格要高出15%左右。

质量与销量的成倍提高并不能让他们停步,合作社还组织去国外学习,引进先进技术,延长了果子的采摘期,整体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产能。用副理事长冯贻法的话来说,这一切是合作社增强了资金实力带来的,要放在单个种植户是不可想象的。

行业协会对抗绿色壁垒

“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上半年,300多批去日本的西兰花批批顺利通过,”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的徐友兰董事长肯定地说道。这句话的背景是2002年伊始中国入世,上盘西兰花出口日本时,日本由原来2.8%的抽检率提高为100%检查,农残检测项目由6项增至43项。为此.上盘西兰花遭遇绿色壁垒,种植农户甚至减少了70%。

现在情形已完全改观。其中起了关键作用的就是行业协会。

临海市上盘西兰花生产基地地处浙江东南沿海的滨海平原,水、气、土、温等自然资源条件十分优越,1989年引进种子,2002年西兰花生产基地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以上盘为重点的西兰花种植面积在8万亩左右,是国内最大的西兰花生产基地,占浙江省种植面积的2/3强,是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而且带动了台州湾其他地区的种植与增收。

但是,作为产业链的第一个环节,种植户对市场缺乏了解,种植的盲目性很大,产供销的脱节又导致了无序竞争,竞相杀价,同时种植过程中缺乏标准,特别是农药的使用没有定规,无法满足绿色食品的要求。

这些问题尽管一直存在,但还不足以促成大规模经济联合体的出现。直至出口日本遭遇绿色壁垒,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才应运而生。

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履行着西兰花行业协会的职能,包括常设机构进行管理(设理事会和监事会,下设三部一室,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制定西兰花质量标准,并采取多项措施以保证各成员的产品质量(比如举办社员培训班,指定购买农药的地点,同时检测并监督农药的使用),发布收购中间价,其成员实际操作时以其为指导价,上下浮动不超过10%,合作社统一使用品牌“碧畅牌”,兴办实验基地,重点研究品种筛选,以拉长产品上市时间,等等。合作社属非赢利单位,只是管理着这个行业,资金来源有多个渠道,包括开办时的社员认购股金、社员入会费用、政府扶持资金以及少量有偿服务的收费。

如今,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已经形成社员864个、下设16个分社、基地面积5.5万亩的规模。2002年销售额达7500多万元(其中外销占60%,内销占40%)。2003年产品质量更优,销售更旺,有望超过上年。

合作社履行纯粹的管理职能,分社则与涌泉柑桔产业合作社的职能类似,是具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每年赢利从十多万到数十万元不等。分社的组成方式是社员与营销或加工的龙头企业双向选择,每个分社都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在合作社的统一管理下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样的组织结构符合双方的利益,也因此合作社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产业国际化的助推器

临海普遍的合作社形式是谁懂市场谁带头,由运销大户牵头,把他们原有的市场网络与现有的农户连接起来,是市场资源和生产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共同利益这根纽带,把一盘散沙的农民组织了起来。

浙江省目前已有合作社、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400家,入社农户25万户。2003年4月份,浙江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单临海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列入农业部示范合作社试点的有2个,列入省示范合作社的有1个。这样的经济体为了农户这个市场主体经营的需要组建,以法人的身份去闯荡市场、承担民事责任,实现利润“返还”给入社农户,所以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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