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问题范文

2024-05-28

体制问题范文(精选11篇)

体制问题 第1篇

一、全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 我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如表所示:

注:以上数据来源水利部水资源司2010年5月公布的《2009年度水务管理年报》

由上表可看出, 截止目前全国有71.4%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进行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按省份统计, 全国27个省、自治区中有4个省份的全部市、县实现水务一体化, 分别是黑龙江省、海南省、四川省和甘肃省。4个直辖市中有3个组建水务局, 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

注:以上数据来源水利部水资源司2010年5月公布的《2009年度水务管理年报》

其中已成立水务局 (厅) 或承担水务职能数量的省级行政区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海南省, 副省级行政区域分别是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大连市和深圳市。

二、各地水改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各地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水利部的大力推动下, 各地方政府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经验,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经验做法

一是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部门职能和利益的再调整, 涉及企业和千家万户, 是一项非常敏感、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事。因此各地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中, 始终把统一认识放在首位, 同时也十分重视加强领导, 对水改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调度, 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精心设计改革方案, 多部门协作推进。北京市水改由市政府研究室提出, 并得到政协支持。四川省水利厅会同编办等部门到省内外考察学习, 重点探讨职能划转、机构设置等问题, 赢得了编办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形成了推进改革的方案。

三是调整机构, 划转职能。四川将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职能划入水务部门。深圳以原水利局和市给排水指挥部为基础, 组建市水务局, 把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管水职能集中划入水务局。北京水务职能包括原水利局的全部职能和市政管委的供水、排水、城市节水方面的职能。上海市水务局聚合供水、排水、水利三个行业, 后又加入海洋事务管理职能。

四是政企分开, 市场运作。各地在改革中不断盘活水务存量资产, 强化水务资产运营, 使水务真正成为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五是制定激励机制, 加快立法保障。为树立典型, 激励先进, 四川省政府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省农田水利建设考核内容, 省水利厅也出台相关政策, 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市 (州) 从省级水资源费中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同时各市 (州) 建立了市 (州) 对县 (区) 的奖励机制, 纳入年度目标和评先争优考评, 从而有效地推进了市县两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2、各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存在上下不对口现象。主要表现改革地区只在市、县层面进行了职能调整, 但国家和省里的机构和职能并没有做相应的调整, 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对口现象。特别是在国家层面上涉水事务由多个部门分开管理, 造成中央、省、市、县在管理机制上相脱节, 市、县涉及到项目审批等工作时, 存在衔接不到位问题。

二是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改革不彻底。由于存在部门利益, 改革涉及到职能划转、人员调整等问题, 有些被调整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本位意识, 改革上不主动、不情愿, 有的是职能虽划转, 但人员仍没有划转和配备。根据各地调研情况统计, 有接近40%的水改地区存在只是翻牌的现象。

三是部分地区市场化运营程度不高。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不仅要在行政管理层面改革, 更需要在市场经营层面上进行创新。有的地方没有水务运营机构;有的地区虽然成立了水投企业, 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 没有实行市场化运行, 政府包袱过重。

三、经验与启示

各地的水改工作做了很多探索和创新, 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学习。

1、要领导重视, 周密部署

水务一体化改革所以能够扎实推进, 首先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重视、态度明确、制定详细方案, 对水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既能有效加快水改进程, 又能消除地方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的观望等待、怕乱求稳的心理。

2、要措施具体, 狠抓落实, 支持改革

黑龙江省建立激励机制, 积极推动水改工作。省水利厅研究决定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奖励制度, 对地市和县成立水务局进行奖励。同时, 在第一家地级市水务局——齐齐哈尔水务局成立仪式上, 抓住典型, 扩大宣传效果。此后, 在短短的几个月内, 牡丹江、佳木斯、黑河、伊春、大庆、绥化、双鸭山、鸡西等地相继成立了水务局。

3、要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了相关涉水事务的部门和职能, 使原有的投资渠道中断, 新成立的水务局必须研究新的投融资机制, 以便增加给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等项目投资。事实上, 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准公益性事业, 投资大、收益慢, 对社会资金吸引力不强, 因此, 需要政府提供大力支持,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 多元化、多渠道的融通社会资金。积极组建水务集团, 承担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收与利用等职能, 业务上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进行市场化运营。

医疗体制改革-民生问题 第2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医疗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主要包括: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得不到更多的实惠;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等等。

上述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强烈反响,所以,要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益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建立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性、一般性、多发性病的初级疹疗、康复服务。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推进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院、发达地区对口技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

动。

二、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建立和完善以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和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办法。

三、建立健全药品保障体系及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和统一采购价格,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医院要大力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

机制。

四、完善医疗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投入,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完善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公平长效保障机制。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体教结合体制问题研究 第3篇

摘 要 从中国体育与教育结合的发展历史着眼,立足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并以马克思关于人全面发展的相关理论为目标,深入探讨分析我国“体教结合”体制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竞技体育 体教结合 举国体制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体教结合”的体制逐渐在我国确立并且得到发展。如果从体育与教育两个层面来看,“体教结合”并没有确立项目的基础,但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一直属于分置状态,导致该命题最终被提出来,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运动员长期独立于教育系统之外,导致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的培养出现种种问题,这些问题逐渐影响到竞技体育的长远发展,因此,“体教结合”的课题研究显得至关重要。

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学训矛盾依然严重

在新课题研究的要求之下,运动员同时也担任着学生的身份,双重身份给他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一方面,作为学生,要想把学习弄好,就必须认真上课、写作业、考试,这样就需要精力和时间的投入;另外一方面,作为一名运动员,要想出优秀的专业成绩,就必须集中精力去训练、备赛。因此,如果时间和精力安排的不合理,就会导致学习和训练出现矛盾,影响整个进度。

(二)体教结合目标不一致

体教结合是新的命题,但是相关的部门在对待体教结合这个问题上的目标并不一致。省级体育部门主要是将培养优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作为主要的目标。但是在这样以国际大赛奖牌为奋斗目标的机制激励之下,越来越多的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以及就业方面受到差评,面对这样的社会舆论环境,体育部门希望通过“体教结合”来为运动员的文化负责,从而缓解社会压力;另外一方面,对于教育部门来说,他们主要立足于高水平的运动队的组建来拉动学校文化建设,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而招收优秀的运动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力。因此,在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各自拥有不同目标的现实情况下,“体教结合”的命题最终落实不到实处。

(三)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密切相关的体育部门在这个方面也已经建立了成熟的规章制度,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学校来说,并没有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首先,国家没有颁发“体教结合”相关的法律规章;其次,与“体教结合”密切相关的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并没有针对这个命题提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发展目标,在制度以及管理上面并没有主动站出来承担各自的责任;再者,整个社会也较为缺乏相关的管理激励机制来规范学校对竞技人才的培养。比如,业余参加训练的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以及目标,专业运动员文化成绩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又或者对于运动员又能从哪些方面进行约束和管理,相关训练经费来源与支出应该如何管理,后勤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竞赛如何得到全面保障,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应对策略分析

(一)加强制度保障

制度是保障。省市级体育局应该站在制度层面的高度,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体教结合的相关监管制度,同时,也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规范学校对竞技后备人才的培养。比如,运动员的招考、培训、学习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相对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管和约束。

(二)健全学校竞赛体制

竞技体育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参加竞赛,因此,竞赛对于竞技体育资源的配置具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竞技项目的布置、后备人才的培养等等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科学、合理的竞赛体系是较为重要的。首先,必须树立明确的竞赛目的。比如,中小学阶段的竞赛是为了引导学生进行基础训练、最终选择优秀有潜力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其次,竞赛必须分层进行。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良性的竞争,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小学阶段,应该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划分可以根据项目进行划分竞赛;大学时,可以根据学术水准来划分“重点大学、普通大学、专职院校”等等;每个组内部又可以根据体育竞赛的特点,划分更多专业的项目,这样来建立完整的竞赛体系。

(三)完善输送机制

由于地域的差异,各地的输送机制应该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统筹分配管理。根据每个地方的特点以及学校的优势,对学生各个阶段进行统筹安排,以项目作为连接线,串联整个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完整体系,即一套因地制宜的纵横交错的优秀竞技人才输送机制,并将高校高水准运动队作为输送的目标,为整个竞赛体制培养出更多的专业人才。

三、结束语

作为创新提出的“体教结合”命题,在新的环境下仍然具有较多的模式可以供我们选择,因此,我们应该深入探讨每种模式的特点,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宏伟目标的指导下,以推动人才综合发展为目的,坚持寻找最合适的方式为原则,努力探求新的发展契机。

参考文献:

[1] 冯建中.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在清华大学“体教结合:国家视野中的认识与行动”高层论坛上的讲话[J].体育科学.2005.25(2):3.

[2] 池建.关于“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解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3.18(4):75-77.

[3] 池建.论竞技体育与高等教育的结合[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26(2):149-150.

[4] 虞重干.“体教结合”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J].体育科学.2006.26(6):79-84.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浅析 第4篇

(一) 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就开始承办农业保险业务, 但经过上世纪90年代初短暂的快速发展后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2005年11月, 保监会公布了农村保险的五项措施, 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效果也不如人意。2005年、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仅为7.3亿元和8.5亿元, 农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民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 缺乏普惠制的金融制度安排

由于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贫困和低收入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大, 丽水市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服务的意愿较低, 其金融供给很难植根于当地, 甚至为了商业目的将资金抽离农村地区, 使广大农村相当部分人口享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

(三) 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

3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成就, 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微观经营主体, 丽水市培育了有利于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流通的市场机制, 初步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但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改革却呈现出“重城市、轻农村”倾向, 金融资源大量向城市、大中型企业、新兴产业集中, 而丽水市县及县以下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则出现极其严重的信贷紧缩, 造成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由于丽水市农村金融服务滞后, 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大规模发展, 为数众多的农村中小企业由于无法从农村金融机构得到足够贷款而不得不向民间借贷。

(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达到预期效果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的《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 允许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和社区性合作金融组织。由于这三类机构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较多缺陷, 特别是贷款子公司也要由银行设立, 这些金融机构在实际中很难操作, 丽水市一些银行宁愿设立分支机构也不愿设立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于存在过多的政策限制而缺乏吸引力。事实上农村资金互助社已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组织者根本不在乎是否能够得到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因此, 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未起到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

二、改革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 改革思路

1、构建服务“三农”的社区银行体系。首先, 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彻底的商业化改革。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不需要再进行梯次推进, 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要吸取城市合作银行挂牌不久即改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教训, 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大刀阔斧的彻底改革, 立即停止执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停止农村合作银行的审批, 在完成县联社一级法人体制的基础上, 尽快将农村信用社改为产权明晰、资本金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三农”的股份制社区性农村商业银行。丽水市农村商业银行应通过引进具有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的境内外机构战略投资者, 进一步改善其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 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其次, 将邮政储蓄银行办成支农主力军。2007年3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拥有沟通和连接我国城乡的最大金融网络, 其分支机构覆盖所有的市、县和主要乡镇, 因此应将邮政储蓄银行发展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2、支持成立真正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对农村分散而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民来说, 通过自愿联合实现资金互助是一种必然选择。如果农民没有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为其服务, 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灰黑色金融就可能去填补。因此, 建议银监会取消对农村互助基金的审批, 遵循市场需求, 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的原则, 组建以小农户为主体的资金互助组织。

3、对内开放农村金融市场。设立中小金融机构是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最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为适应农村经济多元化需求, 我国必须彻底摆脱在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存量范围内打转改革的怪圈, 取消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 实现农村金融对内开放, 促进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的产生, 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具体来说, 丽水市可以根据试点工作情况修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办法, 建议取消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限制, 允许各种资本在县级以下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真正将村镇银行办成在农村有广泛影响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彻底放开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准入。二是实行银行对内有条件开放, 允许民营银行试点, 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国有民间银行和民间投资机构。三是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四是规范民间金融, 引导民间金融尽快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竞争主体。

4、构建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首先, 将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真正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现有大量的政策性财务挂账和不良贷款形成的教训表明, 如果按照“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分别考核”的思路让农业发展银行在现有政策性业务的基础上大量办理开发性、商业性金融业务, 农业发展银行现有人员和管理水平根本无法胜任, 很有可能又会回到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前国有银行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不分的老路上去。笔者认为, 如果按现有的改革思路, 丽水市农业发展银行将办成一个不伦不类的金融机构。为了避免给财政未来留下隐患, 必须将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真正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应主要定位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发放粮棉储备贷款、调控贷款”, 其业务范围包括:办理粮棉油储备贷款;承担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支农资金拨付业务;办理现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承担扶贫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农业发展银行现有的粮棉商业性贷款应全部交给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商业银行办理。

其次, 成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符合W T O“绿箱政策”, 许多国家主要通过农业保险对农业提供支持。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为防止粮棉生产大起大落, 必须建立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因此, 建议丽水市成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种养殖业实行强制保险, 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可以参照巴西等国的模式, 农业保险不是保收成, 而主要是保农业生产总成本, 使参保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能及时得到补偿, 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政策性涉农保险。

再次, 成立农村政策性担保机构。为解决农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农副产品加工有关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可借鉴国外担保公司发展经验, 按照“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营运规则, 建立“公司+基地+担保公司+农户”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县 (市) 级信用担保体系是以县 (市) 政府出资为主、吸收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 建立政策性农村信贷担保银行, 实行股份制经营、商业化操作, 同时在地市级、省级建立信用再担保体系。

5、完善商业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首先, 以服务“三农”为基调加快农业银行改革。如果按照“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方案对农业银行进行改革, 则难以将农业银行改革与整个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通盘考虑, 也不符合“一行一策”的改革思路。为解决目前农业银行规模过于庞大、管理层级太多和营运效率低下等问题, 以适应农村和中小企业相对分散、小规模的金融需求及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建议在统一剥离政策性业务损失、核销不良贷款和消化其他各种历史包袱后, 撤销农业银行总行, 成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以省为单位或按一定经济区域将现有分支机构分拆为由金融集团公司控股的多个中型法人银行机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新产品研究开发、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等方面提供统一服务, 避免分拆后的各地银行各自为政。丽水市新设立的多家中型法人银行机构既可以根据自身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更加灵活地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 打破多年来吃大锅饭的局面, 又可利用保持农业银行固有网络结算等传统优势。这样既有利于针对区域特点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农村经济市场化的支持力度, 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多年形成的网络、人员及技术优势。分拆后各地银行要在县以下中心集镇普设机构, 业务应主要定位于为县域经济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上。

其次, 强化其他商业银行支农的社会责任。为解决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歧视”问题, 缓解农村的资金需求, 建议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法规约束等方式, 要求凡在县域设立机构的商业银行在县域吸收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三农’和县域经济。此外, 丽水市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后, 要加大对农村地区中长期项目金融服务的力度。

再次, 建立多层次商业化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符合国情的商业化农业保险体系, 为“三农”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再保险计划和风险基金等措施, 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 提高农村金融的自我发展能力, 让农业保险真正发挥“三农”保护伞和“稳压器”的作用。

(二) 改革配套措施

1、对涉农金融业务给予优惠。农村金融业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 与国外相比, 我国支持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制度性政策亟待完善。建议借鉴国外普遍的做法, 对农村金融实行贴息、补贴、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长效稳定的优惠政策, 实行优惠的货币政策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具体来讲, 丽水市可以参考国际通行做法, 对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达到存款的50%以上的以及开展农村保险的机构或贷款投保对象, 实行类似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实行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实行激励的货币政策, 支持“三农”贷款不受中央银行信贷规模限制;三是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创新的市场准入优惠措施,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 鼓励国内外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入股、重组、兼并等方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同时, 丽水市可以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为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解决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问题, 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远来看, 必须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保证存款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众对农村金融体系的信心;另一方面为除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外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提供通道。

2、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的法律制度。一是制订《农业保险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 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 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经济稳定、保障农民生活的社会管理属性, 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易受灾害的品种、项目和行业确定为政策性险种, 实行强制性保险, 并对费率水平、保障范围、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保险公司责任、农民负担的保费比例、农业保险的风险准备金的提留、监管责任、政府的作用、税收规定、资金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等, 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制定《社区金融服务法》。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 规定任何金融机构只要吸收县及县以下农村存款, 就应有一定比例必须用在其吸存业务所在社区, 如果不用, 就退出存款市场, 以规范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资金问题和小企业融资问题。三是制定《农村政策性金融法》, 明确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支农范围、经营宗旨、资金来源等。四是制定《民间借贷法》, 从法律上肯定民间融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导其从“地下”转到“地上”, 保护合约双方的正当权益, 促使其逐步走向契约化、规范化轨道。引导、规范、合理约束各种民间借贷行为, 切实发挥民间金融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 修订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 将“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和其相关活动, 都列为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必须予以取缔”等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适应的条款, 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五是修订《担保法》。针对农村实际状况, 为解决融资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必须创新担保机制和担保方式, 在《担保法》中明确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林权和股权等出资登记办法。

摘要:农村金融是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金融资源, 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农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 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蔡友才.政策性银行规范化改革问题研究[J].社会科学, 2003 (6)

[2]、蔡友才.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国际借鉴与改革思路[J].当代财经, 2005 (4)

[3]、刘志友.江苏县域金融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策略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8 (1)

市管县体制存在的问题 第5篇

(一)市管县体制束缚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县”在中国是农村经济的组织者、管理者和调节者,也是国家政治行为和经济发展的聚结点。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首先强县,因为县域经济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基层单元。当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的体制障碍是行政管理体制僵化,这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层级过多,“市管县”体制效率较低,上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职权干涉太多,没有真正发挥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市管县体制下,城乡的资源不是依据市场的原则来配置,而是以人为的行政力量来分配,自然会进一步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从而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的局面。由于“市管县”体制有着明显的倾向性,它主要是为市里服务的,因而它阻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地级城市无法带动所辖县市的经济发展

市管县的主要目的是以中心城市的优势地位拉动所辖县乡的经济发展,但是,许多城市由于综合经济实力不强,集聚和辐射能力较弱,根本发挥不出这一作用,形成“小马拉大车”现象。除省会城市和一些中等发达城市带动力量较强外,一些工业基础薄弱和由县级升为地级规格的城市就很难有力量来带动县乡的发展,更无法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些地级市与县市同处发展初始阶段,根本没有能力带动周边县区,中西部地区问题更为严重。

(三)市管县体制增加了行政管理层次和成本

实行市管县体制之前,行政层级主要由中央—省—县市—乡镇四级组成,省县之间的地区行署只是省级派出的虚级建制。市管县市后,省县之间的层次由虚变实,行政层次主要由中央—省—地级市—县市—乡镇五级组成,这在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秦汉以来,中国多级制超过三级以上的年限仅有350年,占所有年份的16.5%。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表明,行政组织每多出一个层次,信息的失真率就会成倍增加。市管县体制的设计,人为地制造出一个中间层级,省县之间权力被层层截留,信息沟通受到阻滞,这在信息网络高度发达和交通十分便利的今天更是不合时宜。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的推进,地级市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一个地区的区划层次过多、规模过小,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的问题,最终使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不足。同时,过多的行政层级与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城镇同构、重复建设的弊端愈演愈烈

(四)市管县体制造成了城乡利益分配的不均衡

由于城市面临的是城市管理,与农村政府所面临的公共事务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世界性的惯例是城乡分治,城市自己组织政府,实行自我管理。由于市与县在社会结构、功能作用、发展需要和事务繁杂等方面各不相同,实行市管县后,地级市在管理上就需要两套人马,而城市的特殊性又决定城市系统非常复杂。这既增加了地级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又使得地级市的机构大而全、臃肿不堪。在市领导县体制下,市里既要抓城市工作,又要抓农村工作,而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一般放在城区,特别是把发展二三产业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工作部署、城乡利益分配等方面难免不平衡,从而出现重城轻乡、重市轻县的现象,甚至相互争投资、争原料、争项目,尤其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管县体制改革的思路

市管县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伴生物,无法适应以分散、自主、灵活为核心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而需要改革,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同时要兼顾市县关系,协调好中心城市的扩张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县与中心城市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竞争—合作—分工关系,使城市和区域共生、共荣、共赢,相互依托,合作发展。

(一)发展县域经济,推广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

当前城镇医保体制突出问题探析 第6篇

关键词:城镇医保,改革成效,问题,构想

一、成效不斐

一是建立起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 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 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多数统筹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是建立起合理的医保基金筹措和医疗费用制约双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 有效保障了职工或居民的基本医疗。

三是建立起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 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 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 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

四是建立起最底层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防线, 普惠了低收入或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特别是以县、镇级报销费用最多的体制推行, 给原来根本都不敢住院看病的低收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以一个基本看得起病的机会和实惠。不完全统计, 起码救死扶伤过数亿人数万亿人次因病而亡, 因病而残, 因病而贫, 这是城镇基本医保制度推行以来取得阶段性的最大最显著的成效。

五是激活了医疗卫生机制, 惠及了医疗战线职工。改革前, 不少医疗机构尤其是差的医院下岗的多, 转岗的多, 调出的多。而从逐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后, 各级各类医院皆比以前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得多, 至少医院职工普遍都比同类企业或行业收入水平要高出许多, 这不能不说是整个医保制度的重要作用和贡献。

二、问题突出

一是医保水平不高, 个人负担过重。近年来, 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截至2012年底, 全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5.36亿人, 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 两者合计,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数已经超过13亿, 覆盖率超过97%。城乡医疗救助覆盖所有低保对象和五保户, 受益人群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这意味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不仅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而且正在快步走向人员全覆盖。然而, 我们必须注意到, 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实际水平的同步提高, 城镇医疗保险水平依然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以及个人在这一支付段中所应承担的自付额。这一措施虽然引入了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成本制约机制,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职工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但必须看到, 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 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 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 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 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作用。

二是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医保能力很弱。目前现行的三个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均贯彻“保大病”原则, 致使其所保障的责任范围较小,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可及性。由于人人面临门诊疾病之风险, 因而其保障需求很大, 但是制度将其排除在外。根据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 我国医院诊疗人次从2000年的12.86亿次增加到2010年的20.40亿次, 政府办医院门诊病人的人均医药费用从2000年的85.8元上升到2010年的173.80元, 年均增长6.91%。但是, 目前除了实施门诊统筹的地区, 绝大部分地区门诊费用还是由个人或个人账户负担, 这说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门诊医疗保障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根据相关调查, 2012年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4 868亿元, 比上年增加850亿元;2007年1 152.2亿元, 5年间竟增长了将4倍多。从相关统计资料中显示, 1990-2011年, 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03%, 上升为5.62%, 说明卫生费用增长过快, 己经远远超越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外,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1997年的2 384.3元上升到2010年的6 440.2元, 可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有效地抑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的趋势。

三是医疗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医保水平低下。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 民众患病在当地医院难以有效就诊, 到外地、到大医院看病, 不仅加重了医院负担, 更加增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严重的“分布两极化”, 例如一般市区均在500-800万人口左右, 而能有三甲医院顶多20家左右。而有些千万人左右的地级市, 三甲医院数量却屈指可数。而且, 我国的城市卫生资源的80%配置在城镇大中医院, 社区卫生资源只占20%, 许多城市的医院都是按条块划分的, 如包括中央、地方、部队、行业、企业等等。大城市、部分区域集中了大批优良设备和高素质人才, 医疗资源配置显得很不合理而且边远区域和地段医院的床位和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卫生资源配置一直是重医疗轻预防, 重大医院轻基层医院, 重高科技服务而轻基本医疗防疫。尽管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是实现“低水平、广覆盖”, 重点明确放在控制医院成本、遏制浪费追求效率上。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合理, 医疗服务价格的畸形增长, 医疗服务效率持续下降。

四是医保机构重叠, 结算分割卡壳。目前不少地方医保分级结算、回原地报销的做法远远不适应人口流动的现实社情, 特别是报销仍回到原地核销的做法让医保享受者很有苦衷。难免与报多报少、以权谋私给恩惠的腐败因素渗透着。尤其是经过医疗权威机构批准没批准、哪类检查手段该不该报销、哪类药品该不该报销、哪类人哪类级别的医院你该不该去投医等等系列卡壳问题, 皆掌握在医院、医保局或保险机构, 为报销一笔医疗费用, 门槛过多, 人为因素太大。时常导致报销者本来就差钱, 还得应付经办人员的考验, 时常还得贿赂相关要人, 以求得更多的报销钱。

五是体制没有通用, 医患矛盾突出。就是权威的能治好大病怪病的医疗机构都集中在省城或中央包括各行业医疗机构, 而核销水平高比例的又恰恰“定死”在县、镇、村最基层医院或诊所, 越往上走报销越少, 甚至没有报销的, 形成了治得好病的报不了销、报得了销的治不好病的僵局。好多人为医疗事故皆因报销体制而引发, 不是耽误了最佳医治期, 就是没技术硬挺着治错了病, 人为导致死的死、残的残, 给不少就医者带来诸多不该出现的后患。总的来说, 不管是社保还是公共医疗保障还是比较片面的, 特别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好象报销的比社保更少, 如果患上大病什么的就更加少了, 因为大病花销较大而报销金额很有限制;另一个是进口药品和器材很少报销或不予报销, 都严重影响了正常医保的强大效应和社会认知度。

三、推进构想

当前, 日益高涨的医疗费用问题, 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公平欠缺与效率低下等等问题, 日益困扰着医保良性发展。这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由于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保险, 所以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将它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使医疗保险不至于陷入危机之中而濒临崩溃, 一直是医保制度设计的目标。展望未来, 中国的医保改革会非常艰难, 不会一步到位, 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 目前需要不断提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探索适应大众向往的医保新路子。

一要下决心深化医保医疗医药体制改革进程。在医保制度改革运行中, 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 要迎合改革大势, 大胆引入竞争。以笔者之见, 目前硬是要打破医保的医疗医药行政审批的框框界限, 取消定点就医或购药审批, 实行全面放开搞活, 凡是经过正规批准建立的医院或药店都视同全民医保合法合格的医疗医药服务单位, 让医保者随便去看病, 去买药。只是制定分级配套定额核销医疗费用制度即可, 以从实质上引入竞争因素, 真正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平竞争, 公平经营, 公平开放!让所有医院或药店都好好比医疗技术、比医护质量, 比药价优惠, 这一招灵了要比行政限制和干预强得多!既能激活相互竞争因素, 还能很大程度上消除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种种腐败行径!只有放开搞活, 真正让市场机制来优胜劣汰, 让公正有效的行政监管来不断矫正运行方向。这样也可有效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 规范行为, 减员增效, 降低成本, 提供优质服务。建议在政府的领导下, 由劳保部门会同纪检、卫生、财政、物价、工商、药监等部门成立医疗保险监管委员会, 加大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日常监管主要从检查医院的病历和药店的售药处方入手, 注重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及合理售药等方面。专项监管主要是对药价、检查、医疗和经营的合理性进行监管, 以及医、患、保三方之间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负责对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测评, 以促进医疗医药供应单位不断提升医疗技术, 改进服务质量, 适应医保改革, 使医保医疗、政策和经营共同双赢。

二要下决心推行医药分开体制, 从根本上遏制医保医疗医药虚高病症。要下力杜绝“以药养医”行为, 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制定切合当前实际的医疗医药分离改革方案, 尽快推行医院和医药分离的管理体制, 简而言之, 就是要逐步推行“看病只挣看病的技术钱 (诊断费或手术费) , 配送药品只挣药品差价钱 (正常购销利润) ”, 不得医、药鬼混, 胡吃乱要, 搞得整个医保医疗市场混乱, 通吃乱宰, 人们看不起病, 国家报不起销!被迫搞个什么“起付线”, 患者既报不了多少钱, 还限制看病医院, 改革也费了不少力, 人们还不说国家好!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 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 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 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再一个就是要切实解决好药品虚高定价问题。药品的定价必须由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确定, 地 (市) 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无权制定药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确定的政策原则审定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的审定, 不能一劳永逸。对已经制定并公布的药价, 要及时了解, 跟踪企业和医院、药店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一旦发现企业实际出厂价、批发价低于规定价格较多时, 应及时降低政府定价。对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 要实行定期审价, 原则上每两年重新审定一次。对实行单独定价的药品, 企业应每年向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所有生产企业, 都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刷政府规定的零售价, 企业自己定价的药品, 要印刷自己的零售价, 区别标识印在药品包装外面。要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 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把全部药品纳入监测和公布的范围, 以增强监督的依据和力度。特别要严查重处那些利用医保而自行随意调高医疗和药价牟取暴利的行径, 同时, 可以先行先试, 积极创造条件, 明码标示各类医疗诊断特别是手术费价格, 不准借是医保就医或购药而乱涨价、漫天要价, 一旦发现既查处事, 也要查处人!确保医保与正常就医价格同步平行, 公道运行, 实惠于民。

三要统筹整合优势资源, 强大基层医疗就治能力。社区卫生服务是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中心和活动焦点, 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卫生系统接触的第一环节, 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社区服务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 可带动相关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包括医院机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资源共享、管理体制改革全行业资源统一管理等等, 走出一条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能节省资源、控制费用发展的好路子。目前, 尤其要建立健全省、市、县医院联姻就治机制, 建立就医“直通道”, 就是基层医院一旦收治到大病难病患者, 可以直接与省市医院专家联姻倒挂进行会诊治疗, 尽可能保障在基层医院治大病的治愈率。或省对市、市对县轮班派遣主任医师以上特别是能治大病重病技术的医疗人员到县市镇基层医院任职坐诊, 一届搞个一两年, 真正还原到原先“把城市老爷医生‘赶到’乡下去”的体制, 从“治病救人”的高度办医疗卫生机构, 真正形成以省为主、全国联网的医疗救治大网络, 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 确立能够运行的有效体制, 实行经营合理分成, 利益互惠共赢。

四要破改医保费用结算体制, 扩大账户资金使用范围。逐步打破医保费用使用范畴, 彻底破解现行费用核销体制。例如可以尝试用医保卡支付健身活动的费用。身体素质锻炼好了, 才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治标须治本。如果我们把防病工作做在治病工作前面, 就能够事半功倍地节省医疗费用。2008年奥运会以后, 我国把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 目的就是激发广大群众健身热情, 提高人民身体素质, 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减少发病可能或频率。笔者特别建议:取消“起付线”核销的做法, 试行年度医保经费一次性报销分级包干或封顶的办法, 较好地控制医患双方医病医药过度或过高的老大难问题, 以适应广大参保人员的选择性需求。就是当个人患病后, 可以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特别是大病急病和疑难病症患者, 不再搞“升级式”的批转就医, 放开审批权限, 让患者自由选择医院就治。同时, 医治过程中, 医生据实需要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只要有利于治好病就行, 以分级“封顶包干”核销医疗费体制来加以控制, 就是到省级医院可一次性报销几万元, 到市级医院可一次性报销几万元, 到县级可一次性报销几万元即可。不管他开始或最后选择哪家医院, 医保保证核销一次性定额经费多少多少就行了。这样, 才能保证医保与医疗同步愿望完美实现, 医保真正促医病的人性化目的。不能看着“医得好病的报不了销, 报得了销的看不好病”的纯粹整人的病态体制再继续下去了!推行这一体制, 必须解决好一个重大障碍问题, 就是要切实加强医患本级与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的通联协作监管问题。对向外向上转诊人员来讲, 由于其分布区域较大, 因病就诊时对医保经办机构来说就有点鞭长莫及了。所以, 对此类人员的管理必须加强与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协作, 对需要异地住院的人员, 只要把其基本信息传送到异地医保经办机构, 委托其代管即可。这样不仅减少了管理成本, 而且也提高了管理水平, 同时也加大了与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交流, 很有利于医保走向全国全省。

五要尽快加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是城镇医保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实施城镇全民医保, 经办机构管理对象由过去对单位的管理服务转为对每个家庭和个人的管理服务, 不仅管理人数翻番, 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及医疗费用审核支付等业务量更是成倍增加。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 现有经办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探索适合城镇居民特点的经办方式和经办机制。一是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上, 按照经办管理人数的一定比例增加人员编制, 充实经办力量, 提供专用预算经费, 确保正常运行。在人员素质上, 加强业务培训, 完善医保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机制。二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医保信息系统与基层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平台间的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综合考虑整体规划, 搭建有效平台, 为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展开夯实基础。三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针对城镇居民居住分散、流动性大、行动不便的特点, 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网络进行合理布局, 在场所、经费等各方面给予保障, 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并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办法, 招聘工作人员, 充实经办力量, 为广大参保人员尤其是老弱病残医保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 尽早实行全国联网通用医保刷卡或住院核销体制, 让中国公民走到哪儿都能看得到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真正让公共社保阳光充足地普照祖国大地!

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问题研究 第7篇

一、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对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用好用活人才为着力点, 改革完善人才管理体制,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各项机制, 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制度性障碍, 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对于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1、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有效发挥党管人才作用, 实现人才凝聚的需要。新体制下的党管人才, 就是运用科学的人才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管宏观、管政策、管服务。既能增强党的号召力与战斗力, 又能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待遇留住人才;用诚心感动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为人才发展创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 使党管人才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 实现宏观调控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才作为第一资源, 只有在市场中才能合理流动, 发挥最大效能。政府通过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可以打破市场发展的壁垒,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 使政策、资金、法律保障等措施有效作用于人才资源, 实现人才资源效益最大化。

3、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促进人才以用为本, 实现人才辈出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要旨是以人为本, 人才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以用为本。当前形势下, 国际、区域间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是人才数量、人才质量、人才使用的竞争。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能够不断完善人才选、育、引、用、流、管的措施, 充分体现人才的创造性和劳动价值, 营造人才荟萃的生动局面。

二、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难点及原因分析

由于县域经济不发达、环境不优等局限性, 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仍是个难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才培训资源不足, 培训层次较低。现有人才培训机构设备条件落后, 教育内容陈旧、师资队伍知识结构老化、教育经费短缺。培训仅限于临时性、短期培训, 缺乏长远发展意识, 不具备中、高端人才培训能力。这种结构单一、缺乏个性的人才培训形式, 不适应多样化人才要求, 与县域发展人才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高端人才资源失衡, 培育、引进困难。目前, 高端人才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及各级领导机关以及一些“热点”岗位, 基层一线岗位人才缺乏, 县级人才市场更是无人问津。由于县域的局限性, 不具备培育高端人才的能力, 甚至留住高端人才都成为困难, 因此缺乏高端人才成为县域人才发展的瓶颈。

三是评才机制落后, 人才干劲不足。人才是一个发展的概念, 人才覆盖各个行业、各个领域, 人才评价远远滞后于人才自身的发展, 致使干多干少一个样, 干好干坏一个样, 极大限制了人才的激情和积极性。人才服务规模效益低, 未达到才尽其用。

三、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现实路径

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 不可能一蹴而就, 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针对性措施。

1、坚持原则, 明确职责, 不断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各级党委部门要按照党管理人才、管宏观、管政策、管调控的原则, 搞好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 包括人才工作体制, 教育、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等方面的人才开发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要整合人才工作部门力量, 明确工作职责, 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理念, 加强对人才工作部门落实人才工作的管理, 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2、强化基础, 引进资源,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要立足实际, 对现有人才培训资源进行改进重组, 更新人员和设备, 增强现代化办学理念。同时, 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 积极引进先进的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训工作。定期对人才培养、培训机构进行量化考核, 不断调优办学方式方法, 实行动态管理, 优胜劣汰。

3、不拘一格, 竞争择优, 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说:“选用人才要‘不拘一格’。用什么样的人, 关乎党风民意, 关系事业发展。选用人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消除障碍, 建强载体, 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市场化配置人才是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设的最终手段, 前提是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体制性障碍, 目标是建设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

5、能力优先, 分配保障, 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人才贡献率大小, 要以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 明确人才评价主体, 建立人才评价的科学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要注重群众认可,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要注重市场和出资人认可,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要注重社会和业内人士认可, 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要按照能力大小、业绩优劣, 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逐步增长机制;探索人才智力成果、领先技术等入股参与收入分配, 体现人才价值。

6、坚持主体, 畅导多元, 创新人才投入保障机制。

现行高校师资培训体制问题剖析 第8篇

一、高校师资培训体制问题分析

1. 高校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不足。

现阶段, 我国很多高校都存在教育资源分配不统一, 不合理的情况, 由于缺少相应标准, 在一些高校中存在高校师资培训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 无法实现高效师资队伍长期可持续培养的目的, 这种问题在地方高校表现的尤为突出, 其不仅严重影响到高校师资队伍培养数量和质量, 而且还会滋生一些机构打着高校师资培训的口号追求经济利益, 助长了高校的不正之风, 使得高校师资培训形同虚设, 学校人才教育质量难以提升。

2. 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高校对高校师资培训不重视的基础上, 师资培训管理制度也成为一种形式, 主要表现在对教师选拔、经费投入、教师培训后评价等环节, 导致高校师资培训管理缺位, 最终无法保证高校师资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很多高校都是将教师培训结束后取得的证书作为评价教师接受培训的唯一指标, 而且有些高校的教师为了盲目追求证书而放弃对口专业, 完全偏离了师资培训的目的, 在一定程度上还降低了教师的专业素质与技能。而且当前针对高校教师考评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很多不完善地方, 所以在一些高校中师资培训的考核评价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出实际的培训效果, 形式化现象十分严重。高校的这种只重视培训过程, 忽视培训效果的管理制度很难保证培训质量。

3. 高校师资培训时间和模式不科学。

高校师资培训模式基本上都是采用聘请教育领域专家学者进行集中讲座培训, 这种培训模式比较简单, 可行性较强, 但是这种培训模式也存在其自身缺陷, 忽视了教师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这种单一化, 缺乏互动的培训模式会大大降低培训效果。一般情况下接受培训的教师不管是在教学资历还是在教学经验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能力, 所以在培训过程中, 针对实际需求对培训内容和形式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外, 在培训时间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培训时间大都安排在周末进行, 占用了教师的休息时间, 在教学繁重的教学任务基础上, 还要占用教师的休息时间, 很容易导致教师从心里产生抵触情绪, 对提高高校师资培训效果产生极大的不利。

二、做好高校师资培训的对策分析

1. 提高认知, 更新观念。

不管是从学校管理层还是教师本身, 都应该充分认识到高校师资培训的重要性, 同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高校教师这种特属于人群本身所具备产权性特点, 毋庸置疑, 高校师资培训本身是个成本很高难度较大的系统性工作, 但是一旦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和规模之后, 师资队伍就会成为高校发展中一种长期性的稀缺资源, 而且随着教师不断学习和完善自我专业知识, 会使得整个教师队伍越来越强大, 将会对整个教育系统做出无法估量的贡献。因此, 需要我们及时转变思想, 更新观念, 不断完善高校师资培训管理机制。

2. 创新机制。

在原来高校师资培训管理机制基础上, 应加入长期性和创新性两点内容, 首先, 长期性就是要求高校将阶段性的师资培训工作和长期性的师资培训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将各个阶段的短期目标逐渐稳固起来, 从而形成一个长期的发展目标, 从此保证在短期高校师资培训过程中能够形成一个习惯性机制, 为建立长效师资培训奠定坚实基础;其次, 创新性主要体现在竞争选拔机制方面, 要建立多样化选拔形式, 并将结果以合适途径和方式公布出来, 确保师资培训机制公平、公正和透明。这样也能更好的激励教师主动进行竞争。在进行高校师资培训过程中, 还要注意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避免教师在接受培训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确保高校师资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本校培训, 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校外培训并不是高校师资培训的唯一途径。因为校内培训也能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为此, 应该积极探索校本培训的有效机制。首先, 要制定科学选拔机制。要善于发现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不断充实骨干教师队伍;其次, 正确的导向机制。要能够通过引导促进教师进行创造性学习, 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 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 相互学习, 形成一个共同探索研究学习共同体, 改变过去重视资质而轻视教学素养的不正思想;最后, 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学校要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教学需求, 制定完善的校内培训计划,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本培训制度, 优化培训方式, 规范培训内容, 确保教师全身心投入到高校师资培训活动中。

参考文献

[1]李伟, 郭嘉.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基本理念与实践[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 2009 (05) .

[2]崔志峰, 杨乃军.高校教师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 2007 (07) .

[3]谢惠媛.现代高校师资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策略[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06 (05) .

[4]郭静, 万鹏, 胡一梅, 黄睿臻, 王岚, 谢春光.基于高等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背景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的构建与实践[J].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 2016 (02) .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问题及完善 第9篇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某一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 而对金融活动施以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 是金融监管的责任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 其主要解决的是由谁监管、如何监管和由谁对监管效果负责以及如何负责的问题。广义的金融监管, 既包括国家机关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也包括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管。金融监管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各金融机构的日常性监管, 也就是通常说的预防性管理, 预防性管理的目的是要预防由银行内控不足可能引发的风险; 第二部分是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对危机的处理与应变能力; 第四部分是对监管者的监管。

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双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美国和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是实施这种监管体制的典型代表。双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分业监管为主, 在证券、银行和保险三方分别设立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 负责对各自行业的监管审查。第二类是单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在这种体制下, 金融监管的大权集中于中央, 但在中央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管机构负责金融监管。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巴西、意大利等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采用的是这种金融监管体制。第三类是高度集中的单一金融监管体制。这是独家监管型体制, 即只有一家机关执行金融监管, 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 监管权限集中在某个中央机构, 一般是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负责。我国就是采用的这种金融监管体制, 除我国之外, 英国、荷兰等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新加坡、埃及、菲律宾等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是实行这种监管体制。这三种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各自有各自的好处, 也都有其不足之处, 但最终是否能够达到金融监管的目的还是取决于金融监管体制是否能够适应国家的实际国情。

2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

首先,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有着其内在的不足之处。一方面, 监管力量较为分散。由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业、证券市场和保险业, 而当今时代三者业务日益交叉, 界限日益模糊, 那么这种分散监管的方式很容易让金融机构有机可乘。另一方面, 银行与银行之间联系较少, 上级银行对下级银行控制力不足, 而且稽核监督体系本应该是商业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体系, 实际上却被银行经营者所控制, 没有独立出来, 因此其监管职能很可能只是走形式而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其次, 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 其监管制度还不完善, 在监管过程中, 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 对金融机构的控制能力也稍显不足, 这就直接导致了监管效率的不足。

最后, 在金融风险这一层面, 我国的监管体制还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很少能在金融风险发生之前就做出预警, 往往是金融风险已经发生, 监管机构才意识到, 才开始处理、补救, 这样很容易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造成冲击, 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平稳快速发展。

3 完善我国监管体制的做法

首先, 要认识到思想理念的重要性, 当今时代金融业迅猛发展, 我们不能仅局限于传统的思维理念, 要有所进步才能跟得上金融发展的脚步。在金融混业经营这个大趋势下, 金融机构界限日益模糊, 金融创新不断出现, 这都给我国的监管体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面对这种情况, 我国要主动采取措施, 例如促进金融机构合并、加大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力度、促进金融业公平竞争等, 在保证不阻碍金融发展的前提下完善我国的监管体制。

其次, 要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方面, 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 加大力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约束控制能力, 促进公平竞争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 另一方面, 要完善风险监管机制, 要对风险进行早期预警与防范, 不要总是等风险发生之后才进行补救。

再次, 在我国当前分业监管的基础上, 要建立一套联合防范机制, 针对业务交叉的金融机制, 进行全面有效的金融监管, 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管遗漏; 加强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管, 不要过度依赖监管机构的监管; 提高金融机构管理者的素质, 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最后, 对于跨境金融监管, 我国要持积极的态度面对。对于跨国机构, 各国监管当局要妥善分配其监管工作; 对于国际监管组织, 我国要积极参与, 与之进行交流、合作, 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 吸取国外监管机构不成功的教训, 以完善我国的监管体制。

4 结语

没有最好的监管体制, 只有最合适的监管体制。在完善我国监管体制的过程中, 一定要立足于我国实际国情, 在学习先进监管体制发展历程中要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设计出符合我国社会制度、符合我国根本利益、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参考文献

[1]黄禹忠, 吴献金.混业经营监管机构设置研究, 载于《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2年第7期.

[2]钱小安.中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想.载于《财经科学》, 2002年第1期.

[3]王燕.WTO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载于《经济界》, 2002年第5期.

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问题研究 第10篇

内发达地区政府信息化建设经历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

设阶段和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阶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政府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支撑率已达到90%以上。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提出,面向公众服务的重大应用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越来越艰巨,需要进行跨部门业务协调的问题越来越多,要求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体制方面进行相应的变革和创新。

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方面遇到的问题

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是指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体系,包括机构设置和相应的人员编配,以及对其职责的划分。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在支持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经受住了奥运、六十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考验。但是随着政府信息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一些体制方面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一)难以保障跨部门重大应用等方面的统筹和协调

当前,面向公众服务的跨部门重大应用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越来越重,需要解决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系统整合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而现行重大应用推进的领导体制(通常是由政府某位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临时性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相关事宜)很难站在整体和长远角度解决问题,更不用说跨领域统筹业务创新了。

(二)难以从体制上解决应用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

应用系统重复建设、业务协同困难、信息无法共享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化建设初期产生而至今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阻碍了新阶段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现行的以部门信息化建设为中心的传统工作模式,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各部门站在部门自身的角度规划和组织信息化建设,难以从根本上统筹解决这些久已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值得借鉴的经验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重点研究了当今世界率先进入业务整合阶段的新加坡和美国国防部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从中汲取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发达国家政府信息化建设战略管理体系框架及特点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在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注重按照战略管理的思想,采用战略管理的方法和途径,构建政府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其战略管理体系框架就是在战略构想的指导下,建立目标体系、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建设体系、信息系统体系、信息基础体系、评估监督体系等七类体系(如图1所示),以保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创新发展、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战略构想。按照政府自身的发展要求,提出总体战略构想,并随着不同阶段发展要求的变化而调整内容。例如,2006年新加坡政府提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智慧国2015计划”,作为其核心内容的“整合政府2010规划”于2000年提出了“电子政府”发展构想,2006年又更新提出“整合政府”发展构想。又如,美军后勤1998年为适应“联合构想2010”的建设要求,提出“聚焦后勤”发展构想,2005年为适应“部队转型”要求,提出“业务转型”发展构想。

目标体系。随着战略构想的调整,目标的内容也在作相应变化和调整,并按照“目标—属性—指标”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和量化,以保证目标具有可评测和可追踪性。对于不易量化的目标也要对其涵义进行规范。例如,2007年5月,美国国防部发布的信息共享构想是:通过灵活的企业级组织和对信息环境的自主操纵,充分利用信息力量,确保使命任务成功。紧接着就对信息共享的内涵与范围进行界定:信息共享就是使信息可为参与者(含人、程序或系统)所用,即一个参与者可利用另一个参与者拥有或创造的信息;信息共享包括文化、管理和技术行为。

政策体系。美军发布的政策不仅非常注意保持其延续性,而且注意根据形势发展更新其版本。例如,美军信息资源管理政策(8000.01)先后推出3个版本,明显看出其由重视技术向重视信息管理转变的轨迹:1997年《信息技术管理(ITM)计划》、2002年《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IT/IM)》、2009年《信息企业(IE)管理》等。

组织体系。近年来,为了统筹政府信息化建设和推进业务转型,摈弃以部门为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方式,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以政府CIO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最新趋向是设立“首席管理官(CMO)”或类似机构。例如,美军为了加强对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流程整合和改革的协调力度,于2008年10月建立了以“首席管理官(CMO)”、“首席信息官(CIO)”为中心的“双首席”管理制度来联合推进美军业务转型与信息化建设。

与目标体系、政策体系、组织体系相同,其它体系也随着形势发展在进行更新和改进,特别注重充实和引进与当前阶段要求相适应的内容。例如,建设体系。美国国防部组织项目建设时提出并推行统一的“国防部企业体系结构(DOD EA)”,再按照“概念——计划——项目——专项办公室——路线图”的途径展开实施,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办公和资源共享。又如,信息系统体系。美国国防部采取措施对日常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在各部门和各军种之间实现资产信息的融合和共享。又如,信息基础体系。美军利用国防信息基础设施,依据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采用多种方法,对系统业务数据进行了集成,建立了面向各类用户的后勤网络化共享信息环境;新加坡政府普遍加强了以数据中心为核心的信息基础工程的建设,力图更好地整合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数据资源在电子政府发展中的决定性的作用。再如,评估监督体系。由内部评估监督和外部第三方评估监督两部分组成。如,美军引进美国联邦政府审计办公室(GAO)作为第三方评估监督机构,对项目投资及其效益进行全程跟踪评估。

(二)美国国防部、新加坡政府信息化建设新体制

(1)美国国防部业务转型与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双首席”组织领导体系。近年来,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以政府CIO为中心的组织管理体系,统一协调政府业务改革与业务转型。美军经过多年的业务现代化建设,逐步感觉到仅靠CIO来协调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流程整合也是十分困难的,需要增设更高层的领导,来推动信息化支撑条件下的业务转型和改革。因此,美国国防部于2008年10月,在原有CIO基础上增设了由国防部副部长兼任的首席管理官(CMO),从而建立了以“首席管理官(CMO)”、“首席信息官(CIO)”为中心的“双首席”管理制度,来联合推进美军业务转型与信息化建设。

图2是美国国防部“双首席”组织领导体系示意图。图中的首席管理官(CMO)由国防部副部长兼任。在参联会下成立了副首席管理官(DCMO)办公室,副首席管理官(DCMO)直接对首席管理官负责,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国防部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维护国防部战略管理计划,协助国防部副部长统筹、协调、确保各项计划和政策的落实。业务转型局(BTA)是一个隶属副首席管理官的信息化职能机构,具体负责确保业务转型政策和计划的设计和管理,以改善政府信息化建设绩效水平、经济性和效率,来满足国防部内外客户的需求。

对照外国的经验,近年来国内一些发达城市也建立了相当于CMO的协调机制,但产生的效果不明显,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做法是一种临时性措施,而美国则是通过常设机构将其制度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业务改革和转型忽视了信息化部门的协同。因为,离开了信息化部门的协同,在手工方式下要解决一、两个业务部门的业务改进和系统整合问题可能会取得成功,但要实现多个甚至大量业务部门的协调和整合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必须强化业务部门与信息化部门的协调,增强政府在信息化条件下的业务改革能力。

(2)美军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公室,即专项办公室。美军在后勤信息化建设中,对每一个重大专项都成立一个专项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根据项目需要从各军种和各部门抽调,被抽调人员同时也负责与原部门的联络工作。例如,美军后勤为了加强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和统一领导,分别设立了联合全资产可视办公室(JTAV)、国防电子商务项目办公室(DEBPO)、自动识别技术办公室(AIT)、国防后勤管理标准办公室(DLMSO),并统一纳入国防部国防后勤局信息管理司令部(DLA J-6)的领导。如图3所示。

从图3中可以看出,每个专项办公室都负责一个重大项目,而这个重大项目都承载着一项跨部门的重大应用。联合全资产可视性办公室(JTAV)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联合全资产可视性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等;国防电子业务项目办公室(DEBPO)的任务是加快在军用物资的采办与支付中应用电子业务处理方法和相关的信息技术,以改进国防部的采办工作;自动识别技术办公室(AIT)的工作重点是将国防部后勤自动识别技术运行理念付诸行动、对国防部自动识别技术运行原型方案进行调整以及制定国防部后勤自动识别技术实施计划;作为国防部后勤数据交换的管理单位,国防后勤管理标准化办公室(DLMSO)负责制定业务规则和执行国防部政策。

可见,通过成立专项办公室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可以站在全局的立场来统筹各相关部门的业务需求,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今后国内发达城市在推进跨部门重大应用项目时,可以考虑抽调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跨部门重大应用的统筹和协调,以避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协同困难等问题的发生。

(3)新加坡电子政府治理体系。为了保证“整合政府”战略构想的实现,新加坡政府专门成立了由财政部常任秘书长担任主席的“整合政府理事会(i Gov Council)”,按照“分层管理、分类处理、分权执行”的模式,形成一套由“一部、一局、四委员会”组成的电子政府治理体系。“一部”即财政部,“一局”即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四委员会”即公共服务21系统委员会、信息通信技术(ICT)委员会、公共领域ICT指导委员会和公共领域ICT审查委员会。如图4所示。

新加坡政府也建立了类似于美国政府的“双首席”组织领导体系。隶属于财政部的整合政府理事会,相当于美国政府的CMO,负责带领公共部门利用创新与技术,建立一个能更好地满足国民和企业需求的“整合政府”。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为财政部和政府机构提供技术咨询、总体规划和项目管理服务。隶属于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的政府首席资讯办公室(GCIO),相当于新加坡政府的首席信息技术官,主要职能是为政府信息化的总体规划提供技术领导,并为政府信息技术开发提供指导等。

新加坡政府组织体系的亮点是其派出制度。为了加强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建设,新加坡电子政府治理体系实行CIO派出官员制度,由GCIO为政府各部及其他政府机构提供信息技术专业人力资源,GCIO官员被派往这些“客户区”担任首席信息官(CIO)、信息系统经理(ISM)、技术经理、项目经理及信息技术顾问等各种职务。派出制度的优点是这些被派往政府各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的CIO,站在政府的角度 “说话”和办事,能够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抑制部门各自为政、分散建设的情况。

联系我国的现状来看,编配在政府各部门内部的信息化机构,在信息化建设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部门信息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需要进行跨部门应用系统整合和改造的时候,这些信息化机构就很难继续发挥出积极作用。因此,怎样把这部分技术力量使用好、管理好,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新加坡的CIO派出官员制度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三)国内典型案例提供了将体制创新与业务转型同步推进的经验

宝钢于2001年在企业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了“企业系统创新部”,部长由总经理助理兼任,由企业的业务主管主导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我军近年来也在逐步建立CIO体系:任命相当于CIO的高层信息化领导人员,以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与协调;将信息化研究机构的职能由原来的以技术研究为主调整为以业务需求分析为主。

关于改进政府信息化建设体制的建议

(一)在现行信息化领导小组体系框架下,由负责政府体制改革的主管领导来统筹协调业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政府业务与信息化的融合(相当于国外政府的CMO),由负责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辅助之(相当于国外政府的CIO), 并使之制度化,以改变现行电子政务重大应用多头领导、交叉负责的情况。

同时,建立政府业务转型联席会议制度(相当于新加坡的整合政府理事会),具体研究和落实业务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电子政务重大应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服务整合等问题。

(二)为了提高面向公众服务的跨部门重大应用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整体协调能力,解决重复建设、跨部门协调困难等问题,建议:从政府各部门抽调优秀人才,同时吸收业界拥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信息化领域高层次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成立电子政务研究院。电子政务研究院应有充分的经费保障,保证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电子政务研究院作为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体系的业务与技术支撑机构,依托其专业功底扎实且结构层次合理的人才队伍,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顶层设计,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究与编制,重大应用项目的论证、规划与设计,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和信息化项目审查等工作。并且,尝试从研究院选派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政府各部门任职,站在政府的角度,统筹、指导解决重复建设、业务协同和系统整合等问题。对派出人员实行研究院和派往部门双重管理。

基层河道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分析 第11篇

1 基层河道管理体制中的常见问题

现阶段, 国家通过“统一与分级”相统一的管理方式, 实现对河道的综合治理。在我国《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指导下, 基层河道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就, 但依然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1 重建设、轻管理

我国基层河道管理单位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管理单位与建设项目法人之间责任模糊, 双方未对河道管理达成一致, 管理、建设、维护等职能未得到统一安排, 河道建设与河道管理之间的功能划分不清晰。例如, 我国长江流域河道治理资金主要来自中央, 但建设决策主要由省级单位负责。整个过程中, 中央只是单方面下拨资金, 简单规划河道建设管理情况;而地方政府在建设过程中, 受市场价格、人工费用、物资管理等费用影响, 在建工程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地方政府不愿向河道建设中投入更多资金, 导致河道整体施工建设质量下降, 为后期管理带来困难。

1.2 定性不明

基层河道管理单位的工作重点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然而部分地方出现“搭便车”的情况, 公共服务的实际服务过程难以达到既定效果。对于河道管理工作而言, 其工作主要分为管理、建设等方面, 管理过程为有效分析管理与建设的统一性, 就会出现定性不明的情况。

例如, 河道养护是管理的重点内容, 是一种需要消耗人力、物力的建设性活动, 相关部门是该项活动的组织者, 但市场影响该项活动运行效率[1]。这种差异反映到河道管理中, 会使得管理部门成为主要资金投入者, 根本无法有效控制整个施工过程, 导致其建设管理不能正确发挥自身职能。

2 提高基层河道管理能力的几点措施

对河道管理部门而言, 河道管理工作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 丰富其管理职能, 才能实现管理能力的突破与提高。

2.1 改革管理方式, 实现“管养分离”式管理

对河道管理部门而言, 可通过联合运行市场、政府两种要素实现管理资源有效配置, 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 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管养分离”式管理。

2.1.1 建立高效管理体系

通过划分不同管理职能, 对各项管理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定义, 保证各项工作能落实到个人责任到人要站在本单位河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与养护的岗位职责, 落实专业养护队伍 (对内承包或对外发包项目) , 落实养护资金渠道, 合理控制各项河道管理资金, 保证各项资金用途清晰、准确。

2.1.2 以市场运行为媒介,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河道维护保养体系

总体而言, 新型河道维护保养体系必须要对河道维修成本进行分析, 合理预判整个河道管理养护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总成本支出;发挥社会在河道养护中的作用,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 将河道施工 (维修) 工作按照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承包给有专业强、信誉高收费合理的专业维修资公司或个人, 在提高施工 (维修) 效率的同时, 减少成本投入。

2.1.3 合理安排分流人员

应依据“以人为本”的思想, 妥善安排分流人员, 并适当照顾弱势群体, 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落实末位淘汰制度, 通过竞争保证自身队伍的活力。

2.2 合理定性管理职能

根据基层河道管理的实际要求, 在合理定性管理职能的同时, 必须要做到“分离式”管理与服务功能分化管理, 由分解目标入手, 判断管理岗位与人员任职的实际要求;根据《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方案》, 对基层河道管理进行系统化指导[2]。对每个科室的岗位职能进行职权限定, 根据管理岗位性质, 制定不同的绩效管理目标。

2.3 强化配套改革

基层河道管理改革受多方面因素制约,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环境下, 河道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有了新的方向, 然而在整个改革过程中, 资金、技术、人员成为制约管理能力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改革过程中, 必须要做到“节资、节源”, 通过落实行之有效的方案, 提高各种资源使用效率, 降低外部因素对改革影响。

3 结束语

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提高基层河道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但流域综合治理属于复杂的系统化工程, 因此必须要变革传统的管理方式。总体而言, 河道治理是国家近几年大力推进的工程项目, 各级单位必须抓好时机, 通过合理定位岗位职能、优化配套方案, 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保证本地区水土安全, 创造更多社会财富。

参考文献

[1]孟婷婷, 季海波.巢湖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初探[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4, 3:113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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