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2024-08-20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精选12篇)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1篇

(一) 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一词最早由杨时展先生从英文“accountability”翻译过来, 并提出“审计不但因受托经济责任的发生而发生, 而且因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1988年, 英国审计学家D·弗林特 (David.Flint) 在其《审计哲学与原理导论》中认为, “作为一种几乎普遍的真理, 凡存在审计的地方, 就一定存在一方关系人对另一方或其他关系人负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义务这样一种关系……此种责任义务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重要前提, 可能还是最重要的前提。”受托责任已成为当代政治学、经济学和政府治理的核心概念之一。经济受托责任对审计的推动作用关键在于当经济资源积累到一定程度后, 所有权与经管权发生了分离, 一方面, 委托者为了其经济利益的保值增值, 必须对所委托的经济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 受托人为了向委托人证明自己对经济资源的效益管理, 需要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加以证明。在监督受托经济责任与解除受托经济责任两种合力的推动下, 既具有独立地位, 又具有专业技术的审计活动便产生并得到不断的演进与发展。这个过程如图1所示:

在这个委托与受托关系互动的过程中, 存在如下要素关系: (1) 主体:委托方 (经济资源所有者) , 受托方 (经济资源管理者) ; (2) 客体:经济资源。这里的经济资源是广义的, 包括委托———受托关系构建的各种物质载体中介, 如, 货币、实物、人力资源、生态资源等; (3) 目标:监管受托责任、解除受托责任; (4) 过程:经管过程 (控制资源引致) 、报告过程 (信息不对称引致) 。

(二) 公共受托责任

根据受托责任方的不同, 受托责任可以划分为:公共受托责任、公司受托责任和组织内部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即是政府的受托责任,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 (GASB) 提出, 公共受托责任是指政府从事各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义务, 或者是“对资源或活动从公众那里转移给政府当局而应负责任的一种转换”。美国审计总署 (GAO) 认为, 公共受托责任就是指受托管理并有权使用公共资源的机构向社会公众说明其全部活动情况的义务。蔡春认为, 一个国家 (政府) 的资源应属于全体人民所有, 国家 (政府) 是受人民之托在管理和经营这些资源或财富, 所以国家 (政府) 必须对经管人民所托付的资源负责, 必须就其经管情况向人民做出报告或说明, 国家 (政府) 对社会公众所负的这些责任就是公共受托责任。绩效审计就是建立在公共受托责任基础之上的, 社会公众作为终极委托人赋予政府管理、运作公共经济资源, 制定、执行公共政策的权利, 随着民主意识的增强, 他们不仅希望委托的资源得到安全、合规的管理, 更希望资源保值增值。20世纪70年代以来, 西方国家政府治理中出现了经济停滞、财政危机、效率低下、资源耗费等严重问题, 社会公众转而诉求低成本、低消耗、高效益、高效率、重服务、重效果的政府治理, 英国、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纷纷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且影响深远的的政府改革运动, 即“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下, 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最大受托方, 社会公众对政府肩负的受托公共责任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真实、合规性审计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环境性的政府绩效审计渐渐受到社会公众的重视并成为理论研究的重点。

二、绩效评价体系目标与构建困境

(一) 绩效审计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 (INTOSAI) 于1986年在悉尼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上形成了一份文件:《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 明确了“绩效审计”的表述:最高审计机关的传统任务是进行合规性审计, 包括遵守法律和规章以及财务责任的所有方面;除了合规性审计, 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 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 这就是绩效审计。大多数国家都把“3E”作为绩效审计的标准, 即经济性 (Economy) 、效率性 (Efficiency) 和效果性 (Effectiveness) , 随着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深入又拓展为“5E”标准, 即增加环境性 (environment) 和公平性 (equity) 。英国国家审计署2003年颁布的《绩效审计手册》阐述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概言之, 经济性的直接含义是成本减至最低;效率性的直接含义是达到最佳的投人和产出比例;效果性的直接含义是实际效果与预计效果的比例关系。在《世界审计组织绩效审计指南》、《亚洲审计组织绩效审计指南》或其他有关文件中并没有给出环境性、公平性的阐述与原则要求。陈骏提出公平性是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 公平性主要包括供给过程的公平性、供给机制的公平性以及供给取向的公平性。加拿大丹尼斯·普瑞斯波尔认为, 环境性指审查对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对生态平衡的维护情况, 公平性指审查在社会利润分配方面是否公平及其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二) 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是整个绩效审计理论结构的核心部分, 其建立与否是绩效审计能否有效深入开展的最直接因素。目前, 绩效审计研究总体滞后于绩效审计实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个科学的、有指导意义的、可操作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笔者认为, 绩效审计评价体系难以建立的重要原因在于绩效审计自身理论及其绩效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与传统政府财务审计存在巨大差别。其难点在于: (1) 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概念边界不清、相互重叠, 而环境性、公平性还没有科学规范的阐述, 各言其说。由于边界不明, 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下就有不同的解读。吴国萍认为, 实际工作中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都不是一个简单的算术比, 三者又常常是交叉在一起的, 虽然绩效审计没有必要对以上三个方面都得出结论, 但审计人员如果孤立地检查经济性和效率性, 而不考虑效果性, 审计工作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 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将三者割裂开来。 (2) 政府活动和公共项目具有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社会效益性特点, 整齐划一、统一标准的评价体系似乎不能涵盖纷繁复杂的绩效审计对象。如教育投入、环保项目、国防事业等是多层次的、短期难以见效的, 且对未来的判断与预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 绩效审计评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评价信度就会大打折扣。此外, 有些项目是不计经济效益的, 更多的是侧重社会福利、民众福祉, 传统的投入———产出———效益评价模式似乎难以计量。 (3) 绩效审计评价并不能完全替代财务审计适用于所有公共部门、公共资源, 首先应明确项目选题范围, “有所为, 有所不为”。绩效审计的评价应与绩效审计的目标相匹配, 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 从而也就决定了审计评价的内容。绩效审计的评价随审计对象的不同会有很大差别, 因此, 不可能建立一套普遍适用的、适合于所有审计对象的一般评价体系。

三、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构建思路

(一) 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国内学者李爽和赵宝柱有较为统一的看法, 他们认为不能用一套固定的审计方法来完成不同的效益审计项目, 必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和目的设计不同的取证和分析方法。周亚荣、廖洪认为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研究应先考虑划分绩效评价的对象, 并基于预算视角单独建立了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评价。同时, 提出评价标准与评价指标非同一概念, 评价指标反映的是“绩效是什么样的”, 评价标准反映的是“绩效应该是什么样的”。笔者认为, 这二者没有本质的差别, 他们都是为了绩效审计提供一个参照, 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的问题, 当已存在部门、行业、国际标准时就可以直接利用其作为参照, 当不存在相应标准时, 就应建立一套评价体系, 这二者可以相互配合使用。本文对二者不加以区分, 均称为评价标准, 其关系如图2所示:

在英国的绩效审计实践中, 充分体现了“保持灵活和创造性”, 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 对于不同的绩效审计项目, 目标的要求和实现方式也不尽相同。近年来英国的审计实践中, 审计机构没有就绩效审计的规划、执行和报告等环节做出严格规定, 而是最大限度的鼓励创新, 强调审计人员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中不能采用“一成不变的”方法, 要树立创新意识, 根据审计项目的对象, 确定不同的方法、预算和报告风格。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发布的职业道德规范制定了4条原则, 即:专业胜任能力、公正性、保守职业秘密和独立客观公正。英国国家审计署在上述原则框架体系内, 结合审计实践, 制定了英国绩效审计的八条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公正性、严密性、客观性和独立性、责任、增值性、坚定性、沟通协调。

(二) 绩效审计对象

可以根据绩效审计对象的不同, 采取“灵活和创造性”, 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 对特殊的项目特殊对待, 不必拘泥于统一的评价体系。同时, 可以借鉴英国和最高审计组织的原则作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总揽绩效评价。绩效审计评价对象如图3所示:

在项目选题上, 绩效审计并不能完全应用于所有公共领域, 绩效审计的对象应是“有所为, 有所不为”的。笔者认为应着重关注如下范围: (1) 关乎国计民生、社会安全的审计项目, 即重点审计领域或难点问题; (2) 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焦点、热点、重点问题; (3) 涉及重大资金支出的政府部门和政府活动; (4) 有关政府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5) 适合使用提高绩效审计技术, 创造巨大审计效益的领域。

(三) 绩效审计评价方法

在评价方法上, 各种审计方法常组合运用, 应坚持一般性和多元性的统一, 多学科方法交叉结合。李爽和赵宝柱对效益审计方法进行国际比较之后提出了效益审计的方法体系:即文件查阅、访谈、二手资料的评价和使用、调查、现场走访、观察、比较、个案资料、借鉴、分析、统计分析、管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价、固定成本分析、盈亏平衡分析、工程概预算评价、环境分析、体制/运营模式分析、咨询、抽查、财务审计、科学实验等23种方法构成的效益审计方法体系。综合国内外绩效审计实践, 主要有以下多种评价技术: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 最低成本法, 净现值法, 加法合成法 (亦称评分法) , 综合指数法 (亦称指数评价法) , 模糊数学法 (亦称模糊综合评价) , 逻辑框架法, 目标评价法, 因素分析法, 公众评判法, 历史动态比较法。根据一般的绩效审计规律, 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净现值法、加法合成法、综合指数法、逻辑框架法适用于政府项目 (公共资源) 的绩效审计评价;模糊数学法、目标评价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历史动态比较法等则适用于政府部门 (政府职能) 绩效审计的评价。

一个科学的、有指导作用的评价标准应该具备可靠性、客观性、相关性、完整性、适当性、可理解性、可达到性的特征。构建评价标准, 要“分门别类”, 区分绩效审计对象。对政府职能部门建立绩效评价标准, 从预算视角切入是很有意义的探索。2003年以来, 为与公共财政体系相适应, 我国政府实行了新的财政预算编制、管理体系———部门预算, 部门支出中就编报了项目支出内容。政府预算是依据法律程序编制的, 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公开性和可靠性。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决算的流程为绩效审计评价提供了良好的切入点。对公共资源建立绩效评价标准, 首先应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组织、各行各业等成熟的标准与经验, 这也是国外绩效审计先进国家通常采用的模式。具体的标准包括:以国际行业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为标准, 以法律法规和政府导向为标准, 以领域内权威性专家的研究成果和意见为标准, 以上级单位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目标为标准, 以被审计对象特别研究或制定的技术手册和技术规范为标准, 以被审计单位自身制定的制度和规则为标准, 以国外审计机关发布的标准和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为标准等。对于投入产出易于准确测算的项目, 仍可使用传统的投入-产出-效益评价标准, 采用结果导向模式通过对多个预选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选择最优项目, 直接考察被审计对象的活动带来的一系列实际影响。对于强调社会效益、民众福祉的项目, 考虑社会公众满意度的调查作为评价标准。如, 2002年英国国家审计署对政府部门133家公共服务热线提供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绩效审计, 审计署围绕“公众是否愿意通过拨打电话来获得商品和服务”这个主题, 对社会公众做了综合性调查, 结果表明, 60%的公众愿意通过电话获得建议服务, 审计署以此为依据得出结论:公众对公共服务热线满意度较高。

四、结论

对于绩效审计研究与实务的应用, 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些省市地区或一些重大项目绩效审计的开展累积了宝贵的经验。西方国家经验表明, 绩效评价体系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 国外的绩效审计已经开展了很久, 相对也比较成熟, 可吸收其中先进的部分。在构建评价体系上, 没有一套应用于所有项目的、固定不变的评价体系, 任何学者、政府部门或被审计对象使用的评价标准、合理化方法等都可以用作审计评价, 只要能搞清问题的方法, 可以说都是好的评价方法。因此, 笔者认为在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应用中, 需要关注如下事项: (1) 绩效审计评价标准需要与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审计对象保持一致性、相关性, 审计对象要区别分类, 审计目标可突出一个目标, 方法可组合运用; (2) 设计评价标准必须充分了解被审计对象及其环境的特性, 被审计对象预期达到的目的; (3) 评价标准不应“神秘化”, 过分注重比率、系数等复杂量化指标; (4) 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 作出合理的职业判断; (5) 与被审计单位信息交流通畅, 并考虑引入外部专家。

参考文献

[1]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刘英来:《效益审计研讨会综述》《, 审计研究》2004年第6期。

[3]吴国萍:《关于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思考》《, 审计研究》2005年第2期。

[4]周亚荣、廖洪:《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评价:基于预算的视角》, 《经济管理》2007年第11期。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2篇

目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门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由于这项改革起步较晚,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滞缓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当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仍未得到细化,传统的预算审批方法和手段需要逐步改变。预算编制粗放的问题突出,甚至一些地区尚未编制采购预算,采购缺乏计划性。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时间虽然在逐年提前,但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批办法仍然变化不大,由于上报的预算细化程度不够,而且往往每年有很多突击项目,一时难以确定明细,因此下达的预算仍仅仅是盘子数,而不是可以据此执行的预算。由于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也是粗放型的,难于操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虽然目前财政部门规定了预算单位必须制订滚动预算和部门预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编制的质量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编制的不规范,致使财政部门在确立预算时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预算随意性很大,往往要反复多次才能确立下来。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预算单位对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不强,沿用以往的编制观念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效果很不理想。主要表现为:

1、采购预算申报不完整、不及时。

2、采购内容要素填写不全、不清,采购预算不具备可操作性。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没有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一些单位上报预算时,对有的项目抱着“先争指标,再定最终需求,不争白不争”的心态,预算编制粗枝大叶,由于安排的项目并不十分必要和紧急,经过调研后再行申请调整项目或作为“机动资金”用于应急突发项目,等申报采购计划时时间已过了大半年,整个采购周期拉得很长。这种预算编制思路,使得高标准配置、盲目重复购置等浪费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三预算编制已细化,但在描述所需设备的性能时却指定品牌、型号或供应商。按照国际惯例,预算单位编制采购预算时不应指定或品牌或特定供应商,但必须对所需购买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做出详细说明。据了解,含有倾向性的情况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牵涉到一些技术和专业问题。不少预算单位对所采购物品的技术性能知之甚少,无法提出详细要求,只能参考某一型号的指标照抄照搬。第二种情况是预算单位对所采购物品已有意向品牌及具体型号,甚至已联系好供应商,申请预算时就以该供应商的报价作为预算价填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法》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则作废标处理。此外,由于各单位强调自身的消费偏好,也使采购难以整合为一体,无法形成整体消费倾向,使采购规模效益大打折扣。

三、政府采购执行随意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在年初预算时有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也难保计划有效执行。许多地方的做法是,单位要采购什么就申报什么,只要资金有来源,能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就可以随意采购。政府采购制度只是使这些单位的采购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缺乏对采购行为的必要约束,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依然存在。此外,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差,采购资金不能完全按预算目标、预算额度使用,挤占、挪用采购资金及超预算

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

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方法和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现象,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力度。笔者认为,采购预算的审计监督作为整个政府采购审计的基础,应重点围绕“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来进行,重点延伸调查采购管理机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等,通过抽查政府采购档案,查阅采购活动记录和检查财政对政府采购资金的预算安排、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好各自在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中的相应职责,严格按章办事,共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行为。

一、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重点审查:

1、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即在财政综合预算的基础上,单独编列详细的政府采购预算,把预算内、外等财政性资金统一考虑进去。

2、是否按照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程序进行,即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采购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报政府、人大审批,然后再层层批复下达。

3、是否做到严格审核监督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行为的规范性,采购预算的编制和调整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应逐项从严审核把关,同时避免日后预算的不断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对采购单位应重点审查:

1、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所有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单位是否全都按要求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将应该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采购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采购。

2、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资金是否正当、足额,有无资金来源未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有无以乱集资、乱摊派等方式筹集的不合规资金,有无或挤占挪用其它预算资金。

3、采购项目的合理性。是否属于单位生存和发展必需的采购项目,有无高标准配置、重复配置;是否合乎国家的政策法规。

4、采购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采购预算是否细化到项目,是否把决定采购具体执行依据的内容要素,采购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需求时间填写清楚、完整;有无存在指定品牌和型号或供应商的行为。

5、审查采购预算的有效性,预算确定后,有无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追加或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重新上报审批;是否存在虽已纳入采购预算却不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计思考 第3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加强我国的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审计应该建立起地方政府的负债管理机制,同时对地方政府的实际负债情况和信用以及资金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督,完善各类型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偿还保险机制发挥作用,对地方性债务管理提高支持力度,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都开始通过债务举借方式来筹集资金,在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有效促进的同时,及时发现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督促进行行业管理调整。

一、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原因分析

地方性政府的债务举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现代所谓的财政已经脱离了传统思维观念下的“国家财政”组织形式,而是“公共财政”含义居多。从宏观角度分析,社会公众所需要的非公共品主要就是通过市场的方式买卖供给。同时,社会大众所需要的公共品主要是由政府提供,我国的政府在公共品供应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主要是因为受到社会政治体制的制约和影响。该种财权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和不对称性就是债务产生的重要原因。同时在公共品的提供过程中,会产生货币资金与实体经济的配置和调整问题,同时在数量上也存在较大问题,这也是债务问题突出的重要原因[1]。

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地方性政府的债务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涉及到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可以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政府存在的债务管理,对财政风险进行合理防范,从而保持好财政的综合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进步,有利于实现政府债务风险的有效降低,促进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提高。从宏观角度分析,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权限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对地方债务的公益性债务和商业性债务进行合理划分,然后将债权债务的关系落实到实际债权负责人身上。通过建立起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机制来对地方政府负债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动态管理监督机制了解和掌握多层次的审批制度[2]。

三、审计机关促进加强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应关注的问题

(一)关注债务规模和风险情况

在审计机关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关注债务规模和风险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提供的可靠信息数据,对地方性政府的管理应该首先对债务进行认真核对,对各地区各级政府实际的债务规模和数额进行及时了解,同时对债务来源以及债务人和最终的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准确了解。对地方性政府的融资平台和政府资产问题进行及时了解,对资产的实际质量和财务状况以及政府实际能力和偿还风险进行及时分析[3]。

(二)关注债务管理情况

在审计机关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关注债务管理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提供的可靠信息数据,对地方性政府的管理应该首先对债务进行认真核对,对各地区各级政府实际的债务规模和数额进行及时了解,同时对债务来源以及债务人和最终的债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准确了解。对地方性政府的融资平台和政府资产问题进行及时了解,对资产的实际质量和财务状况以及政府实际能力和偿还风险进行及时分析。从而可以为政府的债务管理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数据,提高数据信息客观性与真实性。

(三)关注债务资金的举借情况

应该关注债务的资金举借情况,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融资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债务借款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实际保险、信托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在关注财务举借情况的同时可以对实际的债务资金使用以及债务资金投向进行了解,关注融资平台中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促进和建立完善政府融资平台上的公司法人治理问题,应该推动建立起债务平台融资管理法人治理模式。如果采用虚假信息进行债务低压以及信用担保获得贷款,会导致地方性政府的融资出现漏洞,融资风险增加,应该建立起财政与整体金融之间的防火墙,对银行的融资资产管理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有效监督,提高对融资风险的有效识别,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科学性。应该从实际出发,对地方政府中存在的商业性质债务与公益性债务进行明确区分,将债权和债务关系真正落实到责任负责者身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的债务资产管理系统。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研究过程中可以发现,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公益性债务与商业性债务区分管理入手,落实债券债务关系。同时建立起管理性质的地方政府负债监督机制,从而对地方政府的实际信用和资金动态情况进行了解。关注在促进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过程中的债务风险、规模、管理、债务资金管理以及债务举借等情况,提高对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关注。通过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债务资金管理水平,同时提高地方政府的债务资金管理合法性和规范性。

参考文献:

[1]李玲,卢红柱,牟遥.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审计思考[J].审计研究,2011,No.16305:8-12.

[2]袁洁,夏飞.基于审计视角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探讨[J].财政研究,2012,No.34802:32-34.

[3]曾芸.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对政府审计管理的协同研究 第4篇

一、协同理论下的政府审计管理逻辑

政府审计工作范围及职责的不断扩大,对于审计实践来说,管理的系统性与协调性要求更高。协同理论的出现及应用,将社会系统各子系统作为协同研究的内容,并从审计工作实践中来实现整体价值。协同理论在政府审计战略中的应用,将构建协同运行机制,优化政府审计各要素间的相互协调与耦合,提升审计监督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审计工作是国家治理目标的保障机制,也是评价国家治理结构,优化国家治理环境的有效途径。政府审计协同管理在这一背景下,从发挥政府审计组织系统的协同效应上,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审计系统各要素的协调与竞争;另一方面从政府审计服务复杂性与风险性上来完事政府审计的自组织过程。为此,在实现政府审计管理协同目标时,需要从强化要素间的协同思想上,将审计活动中各项子系统进行整体分析,并从组织管理、人力资源,以及制度完事上优化各审计环节,促进审计规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后续审计等活动的自组织、自适应,以达到整合政府审计系统内外资源的协同目标。

二、政府审计协同管理的具体内容

政府审计协同管理强调政府审计监督的整体性与协作性,在构建政府审计自组织环境中,要结合内外因素来优化审计资源,理顺审计程序,促进政府审计工作效率的提升。在具体协同管理内容上,主要有:一是对政府审计组织结构的协同。从本质上来看,对于国家治理主体、监督主体,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治理中对相关资源的协同与配合。对于政府审计结构的协同,一方面为执行审计业务的主体,也是协同治理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审计机关,以及对政府审计各相关职能科室及人力资源的协同。从部门划分来看,不同政府审计组织结构的协同目标不尽相同,对于政府审计组织结构的协同,包括规模协同、职能分工协同等,各要素之间在层次、方式及规模上的组织也具有差异性,因此,政府审计工作应该依照国家治理战略导向要求,从顺应时代发展环境变化中不断优化政府审计资源配置,科学的制定审计监督体系。二是对政府审计机关的协同。政府审计机关是协同管理通过组织协调来促进管理效率和资源配置最优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政府审计机关的协同主要有审计机关管理方法与手段的共享,各管理机关内部的统一性,以及审计文化间的交流协同。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管理从文化、信任的规章制度的落实中,来构建审计监督管理的“软基础”,另一方面,从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利益关系的协同上,依托国家治理价值最大化调整审计相关业务,制定新的规则与约束机制,减少或降低审计系统内部费用。三是对政府审计资源的管理协同。审计机关拥有的资源有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权力资源,在政府审计资源管理上,政府审计机关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需要就其资源进行协同,也只有政府审计从国家治理服务价值最大化中,才能发挥政府审计资源管理协同目标。如以协同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类管理手段和方法来优化政府审计机关内部资源的配置与整合,从而实现政府审计机关资源效益最大化。四是对政府审计项目的协同管理。政府审计机关担负着对国家治理监督的众多任务,而只有通过对审计项目的内外资源的共享与协同,才能促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有序性。在审计项目计划协同中,要从维护好国家经济安全上,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改善民生,优化政府法制环境,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明确政府审计工作重点及计划安排,服务好国家治理目标。如积极开展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从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中来统筹协调好政府审计战略发展,降低审计监督成本。对于政府审计项目流程的协同,从审计项目的设计、再造、规范上,优化审计流程各关联系统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审计治理冲突。如对审计规、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以及后续跟踪审计等环节的协同,从各个层次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中实现业务协同。

三、结束语

政府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离不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更需要监督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从权力、义务、程序协同上来规范。政府审计与其他监督主体间的协同,既需要合作有需要竞争,要从国家治理目标的一致性上发挥政府审计职能效用。

摘要:政府审计管理工作是利用审计资源进行系统化组织运用的过程,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政府审计工作意义重大。随着协同理论在政府审计管理中的不断应用,从政府审计协同管理中来优化审计类型、协同组织方式,促进国家治理监督系统的有效、有序实施。

关键词:政府审计,国家治理,管理协同,审计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赵圣伟.国家治理下的政府审计功能与实现机制初探[J].会计之友.2012(30)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5篇

雷明俊(湖北省崇阳县审计局)

当前,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政府投资审计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制度和机制尤其重要。因此,审计机关紧紧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通过采取构建预防、控制、监管投资审计廉政风险体系,有效防范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为政府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发挥重要作用,为县城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近5年来,笔者共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78个,审减工程造价6000余万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以及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发挥了极大作用。

笔者结合多年的审计实践,现就县级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投资效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意见,因笔者水平有限,所提出的问题不具体,不全面,所提出的对策意见很肤浅。

一、政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涉及的内容。

1.保障性安居、城市基础实施建设工程。主要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道路、城市排污、排水工程、城市绿化、其他零星建设等城市基础实施建设工程。

2.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通村公路、自来水厂改造、工农业安全生产建设工程。

3.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工程。涉及高中、初中、小学校舍改造,文化站改造、计生站改造工程;县直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村级卫生所改造工程。

4.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点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农村沼气和养殖建设、动物防疫项目建设、林业生态林建设工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

1.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新增配套资金。

2.县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新增配套资金。

3.金融机构贷款。

4.单位自有资金和其他借入资金。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主要部门机关。

1.县政府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包括县融资平台)主要负责资金和工程施工管理。

2.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

3.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资金和工程施工管理。

4.县纪委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政处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质量和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工程造价和资金的安全使用、效益等方面监督管理。

(四)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主要人员和方式。

1.由县政府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参与管理的主要人员为二名以上副县级领导,部门机关负责人,涉及建设用地的乡镇负责人。级别最高的县领导担任政委,次之分别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2.重大中央资金工程项目,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主抓,县政府发文由主管局成立法人项目部具体抓。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3.其他上级资金工程项目,由一名副县级领导联糸抓,工程项目单位自己成立临时机构,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4.由项目建设单位自己负责的一般工程项目,项目单位确定一至二名班子人员负责,再从各内设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单价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的工程预(概)算不实,导致工程成本虚增。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高估冒算等加大工程成本。本地有的材料市场价格比较便宜,却在合同中约定以定额来核算材料价格,使材料成本大幅度增加。

2.有的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不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预算员违规行为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罚,导致高估冒算之风屡屡出现。

3.有的工程合同内容概念模糊,价款松动口径大。合同条款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内容;有对违规行为处罚内容的,却没有处理处罚到位,使合同履责不到位。

4.有的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度不完善。现场监理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出现工程签证不实,事后补合同、补协议、补签证,或补虚假签证的现象不时发生,对监理人员违法乱纪的没有作出相应处理处罚。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不招标或者改变招投标方式。《中华人同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资金”。很多招标单位以抢进度、降低费用为由,往往把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其目的除了简化一些招标程序外,主要是为了自主选择投标人,以便从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支解项目招标或者规避招投标而滋生“增加工程”。为了逃避检查监督,有的招标单位采取少报多建的方式,只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部分进行招标,其他部分不通过招标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发包价格。为了回避公开招标,有的单位将一个规模不大、技术并不复杂的工程支解为若干个体分别招标,再以工程投资额度小为由,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简化了招投标程序。因而出现了合同外造价与合同内造价差不多,这就滋生了“增加工程”的怪事。

3.在“拦标价”上作文章,营私舞弊。过去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标文件中设有标底,评标时将标底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其前提是必须做到标底准确和严格保密。但标底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中一直是个薄弱坏节。所以现在改为“拦标价”,一般情况下,这一作法相对公平。但是,有的招标人利用“拦标价”的设置,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故意虚增“拦标价”,人为抬高中标价;有的招标人不按图纸打预算,导致“拦标价”不准,影响了工程造价。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乙方中标后,又强制乙方在标底上让利8%~30%,结果发生结算纠纷,导致工程造价审计监督难度加大。

4.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难度大。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仍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由于招投标管理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信息产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职能部门,分属不同行业的招投标机构缺乏有效的统一监管。特别是

有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而发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着“围标”、“窜标”的违法乱纪行为。但因取证难度大,监督管理很难以到位。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监管不力。有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没有文件规定,只是党政“一把手”口头指定由某县级领导挂帅。有的指挥部人员乱调,但“走读”的多,更换频繁,各行其事,办事不力。

2.动辄行政命令。有的领导将审计局看成“万能钥匙”,要审计局做预算,制标书,确定单价。不愿意出钱请中介机构办理这些事,还美其名曰“省了钱”。工程竣工后,又要审计局在三、五日内审定工程造价,说是要把账结好,完全不讲审计时间和工作难度。

3.经费开支混乱。领取补助的人员乱,有的人在多个指挥部领取补助;补助标准乱,各个指挥部补助标准不一,没有一个统一文件规定标准,有关职能部门难以监督管理。

4.人为调整工程进度。有的工程按设计规定工期一、二年,但有的领导不讲科学,不按程序办事,硬性规定该项工程在半年、一年内竣工。其后果是:为了赶进度,导致有的工程出现凹陷、裂缝和漏水等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认为是甲方不按科学规定办事所致,让它成了一笔糊涂官司;为了赶进度,有的工程完工后资金缺口很大,只好“统筹兼顾”几个项目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欠款以后再说,结果讨账人要求支付利息,造成政府支出增加。

(四)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投资超概算、概算编报不严谨。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计,规划设计随意性大,投资额度决策不合理,不按实际财力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式竣工后,资金缺口拉大,导致甲乙双方因欠款问题对簿公堂的纠纷时有发生。

2.投资决策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投资决策程序不合法、不合规,或者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搞虚假论证;重大项目决策缺乏透明化、民主化、社会化,建设项目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达不到要求。

3.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查不严。设计单位的资质、级别不够,设计方案不够规范,设计质量难以保证,有重复建设现象。

4.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效益差。工程项目管理差,甚至盲目追求高标准,大量兴建“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投资效益差。特别是强化设计、监理责任和招投标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够。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宏观管理。

1.强化工程合同管理。订立的施工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结算价格。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严格遵守。

2.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成立总指挥部,对各指挥部实行总管理。各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应由组织部发文确定,不能口头指定。要制定管理费用的使用办法,做到从严控制,结余有奖。

3.强化工程建设专账、台档有序管理。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工程项目部法人要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管理专账,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对所有资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台档,做到有人常抓,做到有序管理。

4.强化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工期科学施工,按程序办事,不得为了所谓的“面子”和“政绩”硬性规定该项工程在半年、一年内竣工;不要为了赶进度,导致工程出现凹陷、裂缝和漏水等质量方面的问题;不要为了赶进度,导致工程完工后资金缺口拉大,不得不“统筹兼顾”几个项目按比例支付工程款,而造成政府利息支出增加。

(二)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

1.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招投标和发包阶段,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外界发布工程招标、承包信息,中标和承揽单位应当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对没有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应责成当事人书面说明。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要熟悉招投标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进行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健全招投标审批、备案、检查、处罚机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底”编制、合同签定等重点环节。

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严把“四关”。把好工程量的核准关,审计人员要在工程决算审计中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把好定额套用审定关,在实施审查签证中应按照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在审查定额套用时,要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无误地使用定额核实工程造价;把好材料价差调整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定额消耗标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承包、发包双方对接;把好工程造价中取费的审核关,在计取各项费用时所确定的基数要符合地方文件规定,取费系数要与工程类别或施工企业资质一致,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和违法行为。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凡是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相互串通骗取中标,限制和排斥其他人投标的,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出现暗箱操作,议标单价畸高的,应移送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突出抓好建设项目的四项审计。

1.突出抓好事前决策科学性和前期招投标等事项的审计。侧重审查其执行过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调整等审批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分析决策的正确性,审查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落实的合法合规性,从源头上控制建设成本。

2.突出抓好事中财政财务收支和工程成本、造价真实性审计。侧重审查建设资金来源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设备、材料采购成本及管理情况,工程造价等建设成本真实性情况,税费缴纳情况,货币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进度及其效率情况,执行环保政策法规情况等。

3.突出抓好事后及时性和效益性审计。侧重准确核实工程投资审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决算,分析测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变更和签证,审计机关要提前介入,必要时可参与隐蔽工程签证验收,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或者对重要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实行影相记录,保证工程建设的真实再现。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4.突出抓好法人代表经济责任的责任性审计。侧重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正确分析原因,评价责任,测评效益。同时,将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

1.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效益性分析和评价。投资项目已全部建成交付使用之后,既要对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投资效益进行审计,作好分析评价。又要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提供反馈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同时,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使项目提高投资效益。

2.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对工程预算、工程标底、合同洽商、工程变更及签证、设备、材料、索赔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等送审资料要跟踪审计。监督在施工阶段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支付,确保资金合理流动,降低财务费用,预防超付而引起财务风险。

3.减少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在实施过程中控制,使竣工结算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6篇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面临的风险

1.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知识面窄。

由于县级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正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我县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不到20人,而从事政府投资审计的人员仅有3人,与此同时县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每年至少有100多个项目。显然审计量与人力配备不成比例。为按时完成任务审计人员不得不背道而进、快马加鞭,而所谓欲速则不达,过于失调的人员配备比例将势必降低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

另外,政府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从事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需要很强的专业技能,需要像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一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水平,但是审计机关目前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知识的人员较少,甚至可谓大量缺乏此类具有专业素质的优秀人才。

2.缺乏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审计跟踪。

目前我们的投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只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和财务收支事后监督,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方往往通过签证单、工程变更的形式,在基础超深、现场土石方、砼路面厚度的隐蔽工程方面增加大量的工程量,在使用建筑材料上提高标准,从而在政府投资工程上获取更多利润,仅仅只在竣工后进行政府投资审计结算和事后监督对投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过程难以施加影响,不能全面有效的起到监督作用,使审计的目标得不到落实。

3.送审的结算工程中,签证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

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而负责竣工决算审核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时很少亲临现场,这就为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行使了便利。

设计变更不规范,很多设计变更是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设计变更,不办理审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和投资增减的记录,这就为审计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难以确定实际费用的支出。

4.工程量计算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结算单价随意高套。

送审的工程项目经常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工程量少扣重叠交叉多算的现象频繁出现,由此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达到某些人多报工程价款的目的。

审计过程发现,部分施工方故意不执行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的计算,经常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在有些工程中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市场价,市场价和信息价一般都有一定的浮动,比如在一月份的《江西省造价信息》中,南丰42.5#水泥价格是460元/吨,而实际市场价格为420元/吨。甚至有一些材料价格是本地信息价上找不到的,这也给工程结算的高套提供了可能。

二、规避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的措施和方法

要做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首先要引进政府投资审计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要有懂工程技术人才、水利电力方面技术人才,最好是工程复合型人才。其次在不断提高现有投资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同时注重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培养,使审计人员坚守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八不准”廉洁从审;要加强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规避政府投资审计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多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所有隐蔽工程均需政府投资审计的工作人员参与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该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只有看到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等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后方可列入结算。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列入结算。

2.竣工结算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结算工程量。招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一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和要求进行结算。

3.对于结算单价随意高套,在审核时要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的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执行当地当时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不可高套、不得随意乱估或重复计算。

4.注意对各项费用的计取,建筑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应当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准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

5.材料价格的取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是否准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的审核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审核的重点首先是核查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其次,材料的预算价格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计取;再次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含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若已包括则不应计取任何其他费用:对于工程复杂,施工期长的工程,当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波动较大时,应考虑是否按材料的价格情况进行综合加权平均计算;而对于本地建材市场没有或在信息价上找不到价格的材料,也应多到材料的发货地调查后再做核定。

实践证明,在基层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意义十分重大,不仅有利于有效地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可以为政府节约投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县级政府投资审计在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也应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审计在纠正损失浪费、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腐败发生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单位:彭泽县审计局)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第7篇

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作为政治实体是人们订立契约、让渡自己全部或部分权利而组成的,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政府应履行社会公众所赋予的公共受托责任。但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提高财政透明度、尊重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是确保政府更好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要提高财政透明度,政府审计机关就必须充分披露政府审计信息,提高政府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健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的机制。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确立已有二十多年,政府审计机关在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方面进行了较好的探索,有关认识不断深化、相关制度日益完善、实践探索持续推进。自2003年开始国家审计署不定期向公众披露专项审计结果,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审计结果公告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

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审计信息质量影响着政府审计治理的效果。但是,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人们抱怨政府审计公告项目数量少、公开范围小、揭露问题轻、内容不完整、公告不及时以及屡审屡犯等,政府审计体制和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时效等都受到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质疑。因此,构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基于有限理性,本文在对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围绕信息质量特征构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中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审计信息与政府审计信息披露

(一)审计信息

审计与信息有着天然的联系。信息理论者认为审计的产生源于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因为审计的结果可以使信息更加可靠,减少财务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潜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审计的本质在于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即提高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用程度。其中,审计的结果就是一种审计信息。

什么是审计信息呢?一些学者给出了若干审计信息的定义,如陈建明在其所著《独立审计规范论》 中将审计信息理解为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蔡春在其所著的《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中认为,广义的审计信息是审计事物的各种变化与特征的描述或反映,是经过传递而再现的审计事物之各种变化与特征状态,而狭义的审计信息又称之为直接审计信息, 是直接生成于审计行为活动中的信息,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审计证据与审计判断、审计报告与审计意见、 已审计经济信息。上述定义对审计信息的界定范围各不相同。笔者认为,审计信息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审计活动本身具有的信息,如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审计行为、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因为审计活动而产生的信息,或称其为审计结果信息。这是一类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信息,通常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如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经审计的会计信息、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等信息。对政府审计而言,前者是审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履行行政职责的信息, 后者是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行使监督职权的结果而形成的信息。

(二)政府审计信息披露

审计信息披露是审计活动链上重要的一环。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是政府审计工作中的重要要素。社会契约论的观点认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应履行社会公众所赋予的公共受托责任。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政府审计的信息披露能成为连接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沟通桥梁,改善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从而打破了代理人的信息垄断,有利于激励委托人参与国家监督的动力,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政府审计信息披露具有信号传递功能。除了政府审计本身所具有的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实现社会资源有效分配的功能之外,在审计信息披露过程还能产生一种无法直接了解的信号,向公众传递出超越审计内容之外的信号,如高审计质量的信号、国家民主法制进程的信号、审计机关较强独立性的信号、服务公众的信号。另外,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也来源于政府实施控制的需要。政府要实现对下级代理人(下级政府部门)的控制,也需要获得有关下级政府部门使用公共资源效率和效果的信息。

三、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现状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是由国家和地方审计机关实施。本文以国家审计机关的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理由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信息披露方式、信息量等均走在地方审计机关信息披露前方,能代表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水平和程度。

(一)审计信息披露方式

在数字时代,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途径多样,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披露,通过专业期刊杂志刊载,举办新闻发布会等。 而审计机关披露政府审计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通常的做法是,国务院委托国家审计署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以前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等。第二种是审计结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第三种是中国审计年鉴。中国审计年鉴披露的信息以审计机关和审计活动的信息为主,主要包括国家审计机关的信息、相关科研学术团体信息、审计工作信息、财经审计法规信息、审计科研成果信息、审计案例信息及审计工作统计数据等。

(二)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样本的审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本文以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为样本进行分析。

一是公告数量。从2006年~2013年12月,审计署网站共发布了110个审计结果公告。各年公告数量见表1。从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分析,各年公告数量总的趋势是不断增加的,特别是2010年之后, 审计结果公告数量增加速度明显加快。这说明无论是审计机关还是社会公众,都越来越重视审计信息的披露。

二是公告涉及领域。从我国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来,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各年公告涉及领域统计见表2。从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的领域可以看出:(1)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 / 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是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领域,但各年的披露情况亦有变化。披露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涉及的单位数不断上升,2008年涉及6个部门,2019年涉及32个部门, 2010年涉及42个部门,2011年涉及49个部门, 2012年涉及49个部门,2013年涉及54个部门。对专项资金 / 基金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的披露因各年度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重点以及社会关注热点不同而不同。(2)自2006年开始披露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2012年开始披露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其涉及单位和行业也在不断增加,2011年上半年就披露了16家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 涉及石油、化工、电力、运输、金属、建筑、船舶、通讯、 军工等多个行业。披露的金融机构审计结果的数量在增多,接受审计的金融机构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但包括五家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还包括其他商业银行;不但包括银行,还包括保险公司。(3)自2006年开始披露环境审计调查结果。(4)自2006年开始, 审计结果公告不仅仅披露对重要事项的审计结果, 而且披露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移送案例的处理情况。王志伟(2006)认为“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如何整改和进行责任追究,是媒体和民众最为关注的是机关已开始重视对此类审计信息的披露。(5)审计结果的披露重视关系民生问题和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领域,如保障性住房“、三农资金”、 金融机构、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等领域。(6)2009年,首次披露了绩效审计调查结果。(7) 2009年,审计结果公告披露了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8)2011年发布的第32号审计结果公告《关于审计署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对审计署自身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进行了披露,这表明审计署已开始尝试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布于众。这标志着我国审计信息披露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是公告时间。将公告时间与审计完成时间进行比较,来考量公告发布的及时性。审计署公布的110个审计结果公告中,48个披露了审计实施的详细时间,49个披露了审计实施的大概时间,如披露于××年实施审计,还有13个未披露审计实施时间。将未披露审计实施时间的样本和因实施时间模糊而导致无法分类的样本剔除,将剩余的66个样本区分为在审计完成后6个月内(含)公告、6个月后公告两个类别。具体见表3。总的来说,审计结果公告发布及时性不够。尽管有少数审计结果公告非常及时,如最快的11天后发布,但是,几乎一半的审计结果公告在审计完成后6个月公布,有的审计项目甚至2006年审计完毕,2008年2月才公告审计结果。一般来说,审计机关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往往在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并且有的审计公告后附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需等待被审计单位取得整改成果后一起披露,这些原因会推迟审计结果公告时间。但审计结果的公布时间的总体情况还是无法令人满意。

四是公告内容。从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调查结果公告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如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机构和审计对象等;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总体评价;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处理情况;审计建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有些审计事项的结果公告中没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在其后单独披露;有些审计结果公告后带有附件,进一步披露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2011年披露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首次采用图表的形式生动地反映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其内容不仅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还包括对债务导致的风险隐患的分析。这也是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的创新。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公众和国家审计机关的重视,信息披露涉及的范围和深度都在不断扩展。国家审计机关正致力于探索和完善我国的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事业的发展。但从目前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来看, 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审计信息范围在增加,但相对于被审计的项目总数而言,信息披露数量仍显不足;二是许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医疗卫生行业、食品行业)和一些重点审计领域(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审计信息未被披露;三是已披露的审计信息完整性不够,远远不能满足审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如:只有审计结果的信息,缺乏审计活动信息;只有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缺乏预算编制情况的信息;绝大部分样本只有审计发现问题的信息,缺乏问题产生原因的信息;一部分样本只有审计建议和处理信息,缺乏后续跟踪反馈信息;四是审计信息披露不及时,这会直接影响到审计信息的效果。

四、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将政府审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其关键因素考虑在内。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特征是指政府审计信息为了发挥其作用所应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是评价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基本标准。公共会计师联合委员会(JCPA,1989)的报告认为:政府审计机关应在审计人员任用及轮换、审计信息搜集渠道以及资源分配模型等方面采取措施以增进审计独立性,并进而提高审计质量。Barrett(1996)认为:审计准则和道德准则是判定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的标准,无论对于政府审计机关还是对于私营部门审计业务来说, 审计师独立是关键要素。Guthrie(1992)认为政府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共五大类三十个因素,即受托于议会的责任机制和政府审计机关履职要求,其中受托于议会的责任机制包括议会决策机制、经费以及监管机制等,政府审计机关履职要求包括政府审计机关职责和独立性等。Clark(2007)认为尽管政府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有助于增强政府受托责任,但政府审计机关对议会承担受托责任本身又是一项审计质量特征要求。蒋尧明(2008)对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研究,侧面反映了审计报告的重要性。 政府审计报告是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可以参照国际上关于政府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来构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基本标准。

国际上一些机构和组织对政府审计信息质量进行了规定。例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 认为,政府审计报告应当以简练、清楚的方式对事实进行陈述和评价,报告的用语应当准确易懂,审计报告应包括最高审计组织的全部活动,应适当考虑被审计单位和机构对最高审计组织审计结论的意见, 对于特别重要的审计成果,可考虑在年度报告间出具特别报告。根据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准则规定, 政审计报告应具备下列质量特征:完整、重要、清晰、 客观等。根据美国政府责任署(GAO)颁布的政府审计准则规定,审计报的质量要素包括及时、完整、准确、客观、说服力、清晰、简练等七个要素。亚洲审计组织(ASOSAI)没有就政府审计报告质量特征进行专门规范,但在《亚审组织效益审计指南中》对审计判定标准应遵循的质量特征有所表述,要求政府审计机关注意审计判定标准的可靠性、客观性、清晰性、可比性及可接受性等质量特征。

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到目标管理、效率评估、公众满意度等诸多方面,具有管理目标复杂、层次较多的特点,而且反映其绩效的某些指标很难准确地量化与统计。因此,在构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不能用简单的目标管理代替评估;二是将成本与效益作为评估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三是重视公众评价;四是评估指标的设计应科学、完善,并具有可行性,评估结果应公正、合理。

参照国际上关于政府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本文在构建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时主要体现以下六个原则:⑴及时性原则,即审计信息披露应该注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例如,美国政府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师应该尽快完成审计外勤工作,其审计结果应该及时公开。⑵完整性原则,即审计信息披露应全面说明相关的信息与结果,包括必要的事实和说明。⑶准确性原则,即要求证据表述真实,结果描述正确。⑷客观性原则,即审计信息披露在内容上和用语上不偏不倚,公正地表达审计结果。⑸重要性原则,即对于不便于直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问题,需要根据重要性原则进行专业处理,但决不是隐瞒事实真相;审计信息披露应突出社会公众最关心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利于社会公众参与审计监督。⑹清晰性原则,即要求审计信息披露应当简练明了,易于解读,应能传递与说明信息。由于审计信息披露面向社会公众,因此需要对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专业化与简洁性处理,尽可能采用通俗化的语言进行准确表述。 根据上述原则,构建的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如表4所示。

五、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国家审计署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发展规划、颁布审计结果公告规范、推动审计法律法规的修订等措施,着力推进政府审计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也确实因此而有所改进,政府审计信息披露质量逐步提高,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为规范公共财政预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调查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社会公众对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现状的满意度仍然较低,甚至有些评价指标显示的评价结果是“不满意”, 并认为我国政府审计信息披露重视财经法纪监督, 而对项目效益评价的重视不足,这表明我国政府审计工作尚需改进,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水平有待提高。我国政府审计应当通过增强其独立性和加强审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来进一步提升政府审计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和清晰性,并且应在继续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 进一步加强效益审计或绩效审计。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8篇

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是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方法和技术对审计现场的审计人员、审计行为、审计过程及结果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计划、协调、控制和检测的一种审计管理活动。审计现场管理阶段主要集中于审计实施阶段,即从审计人员进驻被审计单位开始,直至撤离被审计单位结束。审计项目现场实施阶段是整个审计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的效率、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审计目标的实现。

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按照审计标准对具体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政府审计项目相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项目而言,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其影响不光直接表现为经济层面上,更多地体现在对政治、经济、社会等较深层次方面上,这就对政府审计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现场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过程管理主要包括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四个方面。目前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现场管理过程中尚缺乏一个统一、规范、具体的标准,没有形成相应的审计项目进度、成本和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审计人员分工不够合理和明确;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流程无既定标准参考,靠经验进行的较多,难以形成全面的审计结论,制约了审计功能的发挥;审计沟通不到位,极大地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审计组难以形成团队协作精神,各自为政,审计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笔者建议将项目管理技术引入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以便更好地加强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

二、在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引入项目管理技术的适用性及优势

项目管理是指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而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组织,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活动。项目管理起源于美国,发展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20世纪50年代由华罗庚教授引入我国,自在阿波罗登月计划中成功应用后,被广泛研究,并形成了两大项目管理研究体系——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和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下,随着知识经济和网络化社会的发展,项目管理技术的应用也将会越来越广泛。

现代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成本、项目集成、项目范围、项目风险、项目沟通与协调、项目采购和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的过程管理主要包括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四个方面。两者具有很高的吻合度,因此项目管理的诸多技术工具都可以应用于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的各个方面。若能成功将项目管理技术引入到我国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来,势必会极大地提高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水平,更有力地保证政府审计质量和防范政府审计风险,更好地实现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

三、项目管理技术在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的应用

1. 政府审计现场进度管理。

审计进度管理是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时间和调整审计力量,降低审计成本,节约审计资源,以求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种管理活动。随着审计的深入,审计项目现场情况可能会不断变化,审计组长必须在审计现场获取审计工作各方面信息,重新组织资源,对审计过程做出相应调整,统筹安排审计事项具体进度表,留出必要的调整时间,使项目在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仍能服从项目的总体安排。

在项目进度管理中常用的分析工具有:工作分解结构(WBS)、甘特图(GC)、里程碑图以及网络图计划技术与关键路径法。本文以网络图计划技术与关键路径法为例进行说明。网络图计划技术与关键路径法,就是把审计项目当作一种系统,用网络图、表格或者矩阵来反映、表达计划安排,据以选择最优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和控制项目的进度(时间)和费用(成本),使其达到预定目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的一种优化决策方法。在网络计划图中可以看出审计活动开展的逻辑顺序,在审计项目现场管理阶段,由于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具有不同的审计工作内容和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排序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可以按照审计事项实施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图1所示的是国家审计项目××审计现场管理阶段的审计活动网络图,图2所示的是国家审计项目××审计现场管理阶段审计事项G的审计活动分解网络图。在图1中,实心箭头线用来表示关键工作,关键工作所形成的线路就是审计的关键线路,关键线路确定的总时间就是开展审计项目在现场管理阶段所需要的时间。在利用网络图对审计项目进度进行管理时,关键就是要完成对关键线路的控制。例如在图1中,审计事项G是关键工作,需要对其进行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审计事项G的进度明显落后于计划的进度,这时要借助于时间管理工具对审计事项G进行调整或优化(图2),或者对审计事项G所在的关键线路进行调整或优化。

2. 政府审计现场成本管理。

政府审计现场成本管理,是指在政府现场审计过程中,在给定的审计资源条件下,以保证审计监督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力求审计成本尽可能最低。审计成本是指审计机关在一个审计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时间等,并以审计项目为归集对象的货币表现。常运用的分析工具有SWOT(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方法和偏差分析技术等。

以偏差分析技术为例进行说明。计划时间(PT):实际项目目标所需要的全部计划时间;计划费用(PC):实现项目目标所需的全部计划费用;实际时间(AT):从项目开始到考核项目进度时所花费的时间;实际费用(AC):从项目开始到考核项目进度所支付的费用;预测时间(FT):从考核项目进度起到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预测费用(FC):从考核项目进度起到完成项目所需的费用。

时间偏差(ADT)=PT-(AT+FT)

费用偏差(ADC)=PC-(AC+FC)

由表1可知,可对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控制对象和控制措施及补救方法,对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控制,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管理重点和控制重点的变动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此外,还应建立审计现场成本考核制度,通过对投入的经费、人力、时间等成本指标与审计项目取得的效益效果进行对比,评价和考核审计现场成本,增强审计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3. 政府审计现场风险管理。

风险可以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发生,有的风险来源于其他风险,有的则是来自项目外部。通常来讲,风险事件发生越晚,耗用的时间和费用就越大。政府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做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或决定,政府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政府审计风险现场管理主要就是在政府审计现场管理过程中,积极而有效地采用分析性审计程序,以规避风险,提高审计效率。政府审计项目现场风险管理可以分为审计现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分析、风险登记和风险处理四个过程。

政府审计风险分析常用的工具是敏感性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是指从众多不确定性因素中找出对审计项目目标有重要影响的敏感性因素,并分析、测算其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和敏感性程度,进而判断项目承受风险能力的一种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敏感性分析有助于确定哪些风险对项目具有最大的潜在影响。其风险分析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定性风险分析通过描述性的方法考虑各项风险,来想象各项风险的特征及它们可能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定量分析比定性分析更深入一步,它试图量化分析风险所带来的后果,或者是根据它要做出的预防措施给风险打分。在列出所有风险并对其评估后,我们需要将所有潜在风险列在风险登记表上(风险登记表格式如表2所示),采用预防措施来消除或减弱审计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加强我国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的改进建议

将项目管理技术引入政府审计项目现场管理中,可以极大地提高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现场管理水平。此外,还应注重从整体上加强对审计项目管理的力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健全审计现场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创新审计方法和加强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

1. 加大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把审计业务、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为全面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2. 建立健全审计现场管理制度体系。

应创新审计现场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和完善审计现场管理制度。按照合法性、科学性、高效性的原则,健全完善审计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计过错追究办法、审计工作方法、机关内部管理、审计工作廉政纪律落实等,以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讲规范、办事讲程序、管理讲制度的良好机制。

3. 不断改进和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管理水平。

根据不同的审计工作内容,合理选择和综合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在分析审计数据时,通过计算机审计分析技术,有效地把握总体、锁定重点和精确延伸,扩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避免手工抽样审计等存在的缺陷,降低审计风险。

4. 促进审计组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

2011年上半年,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署计算机中心开发了审计管理平台,实现了审计重要信息共享以及审计进度的实时动态监控。此外,审计人员利用OA腾讯通进行审计信息传递,两者之间的有效结合,保证了整个审计项目能快速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赵劲松.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看大型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管理.中国审计, 2011;15

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比较与启示 第9篇

一、四种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比较

(一)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

1、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特点。

在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下,政府审计机构隶属于国家立法机构,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财政活动和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该体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政府审计机关独立地行使审计权力,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预,不附属于其他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下的审计机构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法律地位上通过国家立法予以保证,具有很大的权威性。目前该体制也普遍被认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政府审计管理模式。

2、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产生的环境。

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最早产生于英国,发展在美国。英、美的政治经济环境决定了其特有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从政治环境来看,英美以及其他实行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国家,建立的都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并且基本都拥有强有力的立法机构,如英国奉行的是议会至上的原则;美国虽然奉行制衡原则,但国会对行政部门拥有有效的制约手段。在经济环境上,英美实行的都是竞争性市场经济,资本私有化程度高,公有制比重小,政府决策的集中程度弱,资源配置中政府的力量弱,信用、证券市场非常发达,法律结构较为松散,法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比较笼统、灵活,社会文化中强调个人的作用。此种环境决定了英美的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

(二)司法型政府审计管理模式

1、司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特点。

在司法型审计管理模式下,政府审计机构隶属于国家的司法部门,具有司法性质,即将政府审计法制化。该模式主要特点是国家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的高级官员采用终身制。审计机关不仅具有相关的审计职能,而且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可以对违法或者造成损失的事件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罚。

2、司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产生的环境。

目前实行司法型审计模式的国家主要集中在西欧大陆以及南美和非洲等一些拉丁语系的国家,比较典型的如法国、意大利和巴西。西欧各国这种司法型审计体制的形成有特有的社会环境。例如,法国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公有制程度比较高,政府决策的集中程度较强,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力量较强,金融及证券市场很不发达,股份公司的重要性比其他发达国家差,法律结构细,内容严谨,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严格,这就决定了法国司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构建。

(三)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模式

1、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特点。

独立型审计管理体制下的政府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它最大的特点表现在其独立型超强。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审计机关独立于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构之外,不受任何干涉的履行职责,能够根据自己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资料,进行客观的分析,做出公正的判断,从而可以向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与信息。不可否认独立型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独立性是所有审计体制中最强的,但也因为该体制使审计机构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因而容易被其他部门孤立,难以与其他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人为的障碍,无形中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影响了审计的效率。

2、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产生的环境。

当前实行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和德国。在政治体制上,德国和日本实行的都是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在经济体制方面,德国和日本与美国一样建立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二战的战败国,为发展本国经济,德国和日本在战后发展或完善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包括竞争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等,这些政策大大增强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经济职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财政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1937年日本为11.6%,1998年上升为32.9%,1952年德国为15%,1988年上升到46.6%,战后比战前数倍提高了。在此情况下,必须要有一个独立型超强的审计部门来对国家的财政支出进行监督,独立型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应运而生。

(四)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

1、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特点。

在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下,审计机构从属于政府部门,一定程度地执行国家的目标和意志。其主要特点是:审计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是属于某一个政府行政机构。这类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地位往往在宪法或有关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所以对一般的审计单位而言,这种审计体制仍有较大的权威性。行政型体制下政府审计机构所处的地位,使得它不必向立法部门提供服务,从而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政府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之中。而且,由于政府部门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所以,行政型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建议的执行方面都具有较为有利的条件。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提供的服务重点是围绕行政权力系统的决策需要开展的,行政机关的意志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机构是行政部门的一部分,这也使得行政型审计机构在行使监督权时并未独立于被审计对象的整个政治权力管理机构,只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2、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产生的环境。

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模式产生于前苏联。前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政府的权力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在经济体制上建立的是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的经济活动包括企业的生产及经营管理全部由政府负责。在这种政治经济体制下,政府审计的职能主要是监督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政府审计机构隶属于政府机构更能确保政府审计组织的地位,更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启示

(一)不同的政治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

1、政府审计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该国的政治体制相适应,不同的政治体制造就不同的政府审计管理模式。一国的政治体制往往会直接影响其政府审计机关作用的发挥,从而也就对政府审计机关的领导关系产生影响。例如,在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审计机关往往都独立于政府行政机关之外。在联邦制国家中,中央审计机关往往与地方审计机关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在中央集权国家,其中央审计机关大多数与地方审计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而分别造就了立法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和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

2、不同的政治文化也造就不同的审计管理体制。美国原为英国的殖民地,受英国审计文化的影响,美国继承了英国的审计体制;欧洲、南美和非洲一些原法国殖民地,如希腊等,受法国审计文化的影响采用了司法型审计体制;日本奉行“模仿就能发展,综合就是创新”的文化原则,基于与德国有着类似的遭遇,于是有效借鉴了原联邦德国的政府审计制度,并结合本国国情创立并发展了独立型政府审计管理体制;前苏联作为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强调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与国家行政机构的协调配合,试图建立广泛的融行政、经济等监督为一体的监督体系,特别是1981年以后前苏联又将内部审计业务纳入政府审计的范围从而建立了党政监督合一的国家监察体系,因而,其政府审计选择了行政型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政治、经济体制建立都仿效的是苏联,所以政府审计也必将走行政管理之路。

(二)不同的经济环境制约了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选择

1、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角度来看,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的政府审计工作任务。生产资料私有制国家的大多数生产资料掌握在私人手中,国家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责不多,因而政府审计发挥作用的领域也就比较少,一般仅限于国家公共财政和国家投资单位;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的大部分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中,即由国家代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比较重,政府行政部门比较强大,工作也比较繁重,因而也就造就政府审计领域的扩大化,其任务量也随国家投资单位的增加而增加。

2、从经济体制方面看,不同的经济体制决定了政府在经济生活中作用的大小,从而决定了政府审计在经济生活中的范围和程度。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政府管理经济的作用不大,资源主要靠市场配置和调节,政府审计相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公共财政和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支出项目上,因此,政府审计组织机构也应以为立法部门服务为主。在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中,政府大量管理工作导致了政府审计机关作用范围的扩大和任务量的增加,它们一般不是服务于立法机关控制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而发生的公共资金上,而是直接服务于行政机关对国家经济的直接管理上。

3、经济的发展程度对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经济越发达,越能促进政府审计管理体制的优化发展。例如20世纪随着美国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美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世界的金融中心由英国伦敦转到了美国纽约,经济的发展使政府审计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世纪中期,美国开展了经济项目的绩效审计,扩宽了审计范围,促进了立法型政府审计模式的发展,世界审计中心也由英国转到了美国。

通过以上四种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在经济体制上以私有制为主的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选择的是立法型、独立型和司法型的政府审计管理模式。而多数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满足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要求,政府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直接为行政机关服务。我国作为实行以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选择行政型政府审计管理模式是必然的。

(三)不同的审计模式对政治、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同的推动力

审计是一种社会行为,审计环境制约着审计的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对其所处的环境也有反作用。当审计能够适应其环境需要时,就可以起到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反之,则可能会起到阻碍作用,并失去自身存在的环境。一般而言,越是独立、透明、公开的审计管理体制越能显现出审计的权威和威慑力,越能促使政府机构及其领导忠实地完成其受托经济责任,越能推动政治、经济的发展。日本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从二战的惨败中迅速崛起,挤入发达国家行列,不能排除独立型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对其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政府审计组织机构的自身管理有待加强

我们所看到的四种审计管理体制只强调审计组织与外部的关系与协调,而忽略了审计组织机构自身的管理。作为经济监督的职能部门,政府审计机构要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审计监督职能,除了靠组织地位确保其权力对国家的财政财务支出进行干预外,更应该利用审计自身的管理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工作在国家政治和经济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加强审计自身的发展和管理关键是对审计人员的管理,政府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有着与社会职业审计师同样的要求,如要熟练掌握专业的审计知识和技术,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循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规范等等,因此,就我国的政府审计管理体制而言,可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建立职业化管理制度来强化对政府审计质量的管理,进而促进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萧英达.比较审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108-111

[2]、王文广等.中国审计准则体系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8,114-120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10篇

在绩效审计的实际工作中, 常粗浅性地评价公共工程的社会效益, 而且不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做评价, 绩效审计时也常使用一般性方法, 并不论证分析专门的技术方法。定性分析法使用较多, 而定量分析法不常使用。这样的绩效审计分析, 审计过程简易, 分析依据可靠性差, 以致分析结果不准确。因此, 目前我国的审计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绩效审计技术方法的改善, 以及如何准确使用绩效审计方法。现就某镇一公共基础设施提水泵站为例, 对其进行绩效审计调查, 该公共基础设施提水泵站, 开始建至建成总历时2年, 总共投资为2321.34万元, 其后因工程的某些客观原因, 又投入了578.50万元, 该工程涉及到的灌溉量为6万亩, 在该项工程中, 对实际使用的绩效审计调查方法进行分析, 并审查和评价该项目的效果性、效率性以及经济性。

1 审查和评价项目经济性中量本利分析法的应用

量本利分析法具体是指利润、数量以及成本之间的关系。量本利分析法的主要分析内容有边际贡献分析、盈亏临界点的作业率、盈亏临界点分析等。盈亏平衡点能够比较权衡预期与实际的业务量水平, 因此找出盈亏平衡点是盈亏分析法的关键。盈亏分析法的采用, 能够确定投入的经济性以及盈亏的可能性。量本利分析法中, 利润=收入—总成本=单位价格X业务量—单位变动成本X业务量—固定成本, 量本利分析法的采用需建立量本利数据模型, 这样便可计算盈亏临界点作业率以及盈亏临界点业务量。

2 审查和评价项目效率性中投资回收期法和内含报酬率法的应用

2.1 投资回收期法

静态投资回收期也称之为投资回收期, 是指投资成本所需年份, 以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形式进行全部收回。做项目效率性评价时, 应采用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回收期法主要是从避免风险和增加投资流动性的角度来预期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快则投资风险小。

2.2 内含报酬率法

内涵报酬率是指, 未来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值相等, 即资金的贴现率。内含报酬率反映了项目内在的收益能力, 是在投资项目过后, 未来可实现的最大收益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内含报酬率法比较最低收益率与适当资金成本, 并在审查和评价中引入货币时间价值, 使审计和评价更具准确性、科学性。

3 审查和评价项目效果性中因素分析法和事前事后法的应用

3.1 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具体是指将一项综合指标进行分解, 分解过后形成若干因素, 再分析这些因素对该项指标的不同影响程度。因素分析法在项目效果性审查和评价中的应用, 可以将各个因素对指标产生的影响做出具体分析, 其中各因素的变动情况, 以及变动中的因素对项目的影响情况, 都可经由审计人员进行详细分析。从而在分析中, 提出较好的审计建议, 以增加效益为目标, 并提高目标以及经营管理的水平。

3.2 事前事后法

事前事后法是指将措施或是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比较对照, 从而对措施或是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影响及效果进行实际考察, 并作出评价。

在对该镇提水泵站绩效审计调查中, 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 总结并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审计评价方法, 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系统性、并具有科学合理性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确立, 为绩效审计提供了可依据的理论方法, 并指导绩效审计的具体实践。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 需总结出公共工程最合适的绩效审计方法, 为绩效审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项目的管理、机制以及体制上, 通过应用绩效审计的方法来发现问题, 并及时解决问题。从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获取经济效益以及良好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着手, 绩效审计需提高其审计和评价的科学性, 准确性以及合理性。

4 结束语

公共工程基于不同的角度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国内常把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工程相混淆。从资金来源角度进行考虑, 公共工程是指以政府投资为主或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然而投资体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改革, 非公共部门也积极参与到了经营性以及竞争性政府工程项目的建设。目前, 我国全面推进公共工程绩效审计, 并不是一时的盲从, 而是我国在近阶段, 经济发展迅速的根本需求, 是构建和谐社会, 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目前, 我国大规模地开展公共工程建设, 同时也面临了许多的现实问题, 如资源浪费、资金浪费、社会效益差等。公共工程建设所面临的这些问题, 使得绩效审计更为重要。因此公共工程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进, 对于公共工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而言, 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11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政府审计;动态协调;制度优化

一、前言

近几年,国家对政府的会计和政府的审计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并且制定了权责发生制度和政府综合才报告制度,并且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政府部门提升其自身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途径。充分认识和了解政府审计和政府会计之间存在的区别和内在的联系,有效优化和协调政府内部的运行机制,有效改进政府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对政府部门的运作做出实时监控,这些都是优化政府社会资源配置的方法和手段,有效维持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强力措施。

二、政府会计优化改革

在政府的整体管理过程中当中,政府会计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政府会计进行优化和改革能够有效的防止腐败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能够降低政府的成本开支,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公共治理和政府会计之间的存在着很强的反作用,当政府整体管理系统不断发展到最靠近理想的阶段时,对于公共治理来说政府会计具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因此,可以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政府自身所具有的公共治理能力。第二,政府管理和会计之间存在着相互制衡和相互牵制的关系,强调了相关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能够真实的体现政府管理绩效的客观性。第三,背逆行为能够被政府会计有序运行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管制和约束,构建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制,这是最重要的基础。

三、政府审计优化改革

政府审计是制约政府相关公共权力的重要的合法运行手段,也是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在政府治理和政府审计之间存在的关系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能够充分的体现出四种角色的作用:第一,公共会计师的作用,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公共组织的透明度和受托责任等方面而提出的报告。第二,研究型组织的作用,针对区别项目运作和公共部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不断的挖掘和不断的创造。第三,管理顾问的作用,与公共组织进行有效的合作,针对组织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和改进。第四,裁决者的租用,对政府相关公共部门组织的行为作出合法性的评判。政府审计能够对经济活动做出科学、合理的控制、评价和审计等监督和管理的行为,并且针对于此对公共资金的安全加以保护,并且能够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和聘问的运行。

四、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动态协调和制度优化

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协调政府会计和审计的共同发展,并实时监测公共资金转移过程,实现良好的公共治理,也需要政府会计和审计的动态协调。因此,政府需要大力挖掘政府在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不可预知的力量审计,看到政府审计在政府会计准则的建立和完善的能力,为政府和政府审计协同优化提供技术支持会计的必要性过程的参与。政府审计与会计作为一种国家政府的治理体系在不同的情况下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对双方的协同优化将不可避免地在治理体系中起到增值的好处。随着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化,政府逐步建立完善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形成了政府管理制度的基础和环境变化的相关因素,对政府审计在这样一个开放的、多变的治理环境积极进行同步优化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为了实现同步优化协调监督和政府会计改革,改革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良好的内部环境和绩效治理体系需要政府审计与政府会计的协同、整合和共同发展。政府治理不需要政府会计内部监督和制衡,需要提供有效的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并在基本信息机制中发挥作用。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使政府会计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政府行为中潜在的逆向选择行为,避免道德风险因素。这有助于产生和完善高效、透明和负责任的政府建设,促进良好治理的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姑政府部门财政相关管理的透明化,一定要坚持不懈的进行改革,有效保证从业人员和专业性和有足够的政府审计人员参与其中,从“静态”转变到“动态”的过程中去,是有效解决我国政府审计和政府会计相关制度优化和平衡性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崔学刚,叶康涛,荆新,刘子琰.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5,07:92-95.

[2]蓝天龙,左良伦,张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会计与“十三五”规划发展理念大家谈[J].会计研究,2016,01:5-18.

政府审计管理体系 第12篇

(一) 建设“廉洁政府”的时代要求

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同志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主办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发表演讲时称, 中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 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 政府的成本太高, 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这就是说, 不仅要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 而且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使政府的运行成本低廉和高效。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进行审计时应以消耗最少的审计资源来获得最大的审计效益, 而要完成这一目标, 必须从控制政府审计成本做起。

(二) 审计资源有限性的制约

政府审计成本, 实际上是在既定条件下所投入的审计资源。我国政府审计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审计资源的有限性。李金华审计长在总结20年审计实践时明确指出, “目前,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 最大的问题是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员自身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审计力量不足不仅仅是数量意义上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 合理分配有限资源, 实现净收益最大化是审计计划的本质所在。

(三) 学术界研究的需要

我国审计收费的主要依据是客户的资产总额,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各地政府往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收费标准, 审计收费的口径与基础不统一, 也不尽科学。尽管如此, 审计费用作为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的有力杠杆, 必然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基于Simunic (1980) 的审计收费模型, 即由政府审计成本、事务所合理利润和预期损失三方面共同决定的审计收费, 可以看到审计成本研究是审计费用研究的理论基础, 也是审计实践中必须克服的难题。

各级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受托管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同时, 还要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的约束。这种约束方式表现为政府审计机关对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因此, 政府审计负担的是对全民财产的审计责任。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区别及其对成本管理的影响见表1。

二、政府审计成本的组成

(一) 政府审计成本组成的分类

对政府审计成本的组成进行分析, 有助于正确认识政府审计成本的范围, 明确不同政府审计成本的性质和特点, 便于采取相关的、适当的控制策略。政府审计成本组成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 (见表2) 。

(二) 政府审计成本的公式表达

政府审计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审计成本是社会管理成本的组成部分, 即政府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用于审计支出费用的总和。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是指审计机关完成计划项目支出的费用总和。

在讨论政府审计成本管理问题时, 关注的主体是审计机关而非被审计部门或其他部门。因此, 首先将研究对象确定为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 然后在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的基础上, 推广出广义的政府审计成本的公式表达。综合以上对政府审计成本组成的分析, 可将政府审计成本用以下公式表示:

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潜在成本

固定成本=工资成本+社会保障成本+审计机关购置成本+审计机关公务成本

变动成本=审计项目公务成本+审计项目业务成本

广义的政府审计成本=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配合成本+社会成本

三、政府审计成本管理的途径

(一) 审计计划阶段

(1) 强化政府审计成本管理的意识,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竞争机制。一是审计机关领导要树立政府审计成本意识, 要做到审计成果以政府审计成本为前提和基础, 把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用结合起来谈审计成果。二是审计项目组要树立成本管理意识, 因为审计项目组处于政府审计成本管理的一线, 实践中可以尝试审计项目组长竞争上岗, 通过制定政府审计成本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等方式, 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审计项目组长的竞争上岗, 从而把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审计成本管理中, 更好地发挥审计组成本管理的作用。

(2) 制定周密的审计计划。在审计计划中, 由于缺乏对客观情况的科学分析与判断, 从而导致审计计划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可行性, 审计项目实施往往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而审计效果相差甚远, 事倍功半。在审计计划时, 可以从项目选取、目标制定、时间控制、资金预算、资料准备等方面着手:在选择审计项目方面要按照“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的原则, 将有限的审计力量, 用于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 将监督的触角集中延伸到管理薄弱的地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地方, 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地方, 容易出现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地方, 避免出现临时任务过多的现象。根据审计工作发展目标和有效实施审计监督的需要, 明确年度审计工作总目标和各项目审计目标。严格时间资源的管理, 讲求审计效率, 实现时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良好结合。对审计项目经费的管理可以实行定额预算, 由项目定人员、定时间, 由人员和时间定工作量, 再由工作量定经费, 这样在年初制定计划的同时, 就相应编好经费预算。要充分调查研究, 通过搜集意见、走访、座谈等方式获取相关成本信息, 对各计划项目成本进行测算。

(3) 建立风险导向的审计系统。在一定的有序经济环境下, 引入风险导向的理念可以降低审计成本, 具体作用机制为: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 审计人员为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而收集充分而有效的审计证据时, 可以按照最小成本支出的原则确定所需的审计程序, 即在保持各项具体审计活动必要效果的同时, 努力追求最高的审计效率。

(二) 审计执行阶段

(1) 整合审计资源。审计资源的利用状况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本的高低, 所以加强审计的组织与管理, 促进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结合, 也是审计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从审计项目的各个阶段和每一阶段的各个步骤、各个成本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同中实现整体效用的最大化, 力争做到审计项目成本各个要素之间的优化组合, 尽量使每个阶段、环节和步骤实现优化。同时, 确定一些限制条件, 及时调整项目审计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 使各成本要素之间在动态中协调一致。整合审计资源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在保持各专业审计优势的基础上, 科学调整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 合理调配审计力量, 做到人尽其才。二是注重利用外部审计资源, 一方面做好与外部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发挥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财政、物价、税务、公安和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效应, 另一方面,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实行审计项目外包, 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审计, 还可以实行“雇员制”, 聘用社会上一些审计专业人员和专家参与审计。

(2) 控制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 也是政府审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审计行政管理工作往往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岗位、主管与专业人员, 以及各类管理活动, 例如调研、计划、审核等;还会涉及到各种各类的具体审计业务, 审计程序越繁琐, 政府审计成本就越高, 可能导致的审计资源的浪费就越严重。在实践中, 由于审计资源的限制, 审计机关必须在保证最佳资源配置的前提下, 选择最恰当的审计程序。一是要从审计工作整体发展要求出发去分析和设计审计程序, 避免重复交叉;二是要保证审计程序的计划性, 促进程序的有效运行;三是要评估程序运行所需费用, 简化审计程序。

(3) 改进审计方法。目前政府审计的方法还相对落后, 主要表现为:一些审计机关采用的审计方法耗时、耗力, 往往事倍功半, 较多采用就地审计方式, 使得审计资源被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都增加了政府审计成本 (宫金生、夏军, 2006) 。此外, 计算机辅助审计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计算机在很大程度上仅仅起到打字机的作用, 增加了政府审计成本, 致使政府审计成本管理难以有效实施。为改善以上状况, 一是正确运用审计抽样方法, 做到抽查与详查相结合;二是实行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提高审计方式的灵活性, 缩短现场审计时间, 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降低政府审计成本;三是利用审计软件分析与审计人员经验判断相结合, 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联网审计, 加快审计手段信息化, 灵活运用审计署专家经验库, 从而降低政府审计成本,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对其他一些问题和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 在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前提下, 起到节约审计力量的作用。

(4) 强化审计人员素质。政府审计成本管理的关键因素在人, 审计人员业务不熟练或不精通, 必然会加大时间和财力成本的耗费, 增加政府审计成本。为此, 审计机关应立足干长远, 加大审计培训, 审计培训虽然加大了现实审计成本, 但却为将来提高审计效果、减少政府审计成本奠定了基础。

(三) 审计报告阶段:开发利用审计成果

在当前的审计工作中, 扩大审计成果的措施不够得力, 审计成果挖掘不充分而致使政府审计成本增加的情况较为严重。审计成果的扩大可以相对降低政府审计成本, 而审计成果不理想则相对加大政府审计成本。开发利用审计成果, 合理转嫁政府审计成本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所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 均应对社会公告, 实现审计信息的社会共享。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 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所以, 加强政府审计成本管理, 还要强化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做到查出一个问题, 就处理解决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永军、张月武:《基于作业成本法对政府审计成本与费用问题的探讨》,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第1期。[1]刘永军、张月武:《基于作业成本法对政府审计成本与费用问题的探讨》,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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