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探讨范文

2024-07-21

体系探讨范文(精选11篇)

体系探讨 第1篇

1 智慧矿山的发展

矿山生产模式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原始阶段, 即主要通过手工和简单挖掘工具进行矿产采掘活动, 无规划、效率低、资源浪费极大。二是机械化阶段, 即大量采用机械设备进行矿产生产活动, 机械化程度较高, 但仍无规划、生产较粗放、资源浪费比较严重。三是数字化矿山阶段, 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作业生产, 采用信息化系统作为经营管理的工具, 实现数字化整合、数据共享和互操作, 但仍面临诸多系统集成、信息融合、数据存储与分析等复杂问题, 而且核心仍围绕扩大开采量, 对绿色开采、人文关怀、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仍不够重视。四是智慧矿山阶段, 通过智能信息技术的应用, 使矿山具有人类般的思考、反应和行动能力, 实现物物、物人、人人的全面信息集成和响应能力, 主动感知、分析、并快速做出正确处理的矿山系统, 人为的因素将降低最低程度, 矿山企业的人财物产销存等能协同、自动运作, 实现矿山企业的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智能传感、通信、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各项技术的成熟与融合, 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与反馈机制, 为智慧矿山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在芬兰、加拿大、瑞典等发达国家已为此目标发展了20多年, 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

2 智慧矿山的特征

与以前各阶段相比, 智慧矿山具有如下特征。

(1) 可持续。前三个阶段的矿山生产模式都重在矿产生产的管理, 呈现出从单一提高矿产生产效率到综合提高矿产生产与经营管理的整体效率提升的发展趋势。到了智慧矿山阶段, 不仅关注矿山生产, 更综合考虑了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协调、企业与人的协调、资源开采与环境的协调, 关注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从而使矿山具有更持久的生命周期。

(2) 自动。矿山生产模式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生产工具的发展过程, 智慧矿山利用遥感技术、智能技术实现对矿山运作的自动、实时感知;并能将历史数据进行存储和归类处理, 形成基于特定场景的响应处理, 形成接收、分析、响应的闭环过程, 具备了生物智能。人工参与的程度反映其智慧发展的程度, 有学者称“无人”是智慧矿山的终极标志。

(3) 整体协同。强调各系统的开放、信息的整合、运作的协同, 发挥矿山管理的整体功能。具体体现如:自动采集矿井中的特定气体指标、实时进行分析, 并根据历史数据和设定阀值在超量指标时及时发出警告甚至启动紧急救生装置等;根据经营管理电子商务平台收到的订单数量、产品规格指标等, 定期分析并反馈到生产部门, 根据历史产销关系、产品指标与生产配方关系等数据, 相应控制生产数量和生产冶炼配方等, 实现产销平衡等等。

(4) 随时随地。原始阶段的生产地点局限于生产作业现场的单点, 局限于生产作业现场的特定环境条件;机械化阶段的生产地点可扩展到生产作业面, 并拟补了特定环境条件的局限性;数字化矿山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操作, 生产操作地点可以扩展到信息化所能达到地方;智慧矿山则通过卫星地理定位技术、遥感技术、移动互联、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随身智能融合服务。

3 智慧矿山的顶层体系

智慧矿山总体上体现为三大体系, 就是智慧生产体系、智慧人文体系、智慧管理体系。智慧生产体系, 主要基于数字化矿山, 采用新型信息技术实现远程遥控、无人值守、自动机械化的采选等生产过程, 降低作业成本, 提高开采效率;智慧人文体系是关注矿山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生产安全监测、人员定位、工作时长管理、自动化安全及健康预警响应, 降低安全事故, 提高员工健康保障;智慧管理体系是关注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根据市场需求和矿山资源情况, 动态平衡产供销关系, 实现资源的合理开采, 提高矿山的服务期限和价值。

3.1 智慧生产体系

智慧生产体系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管理系统、生产执行系统、数字化的生产设备系统。

(1) 矿山地质管理系统主要采用矿山地测采三维系统, 关注矿山地质勘探、矿石储量、矿石质量情况的掌握, 并建立平顺的采剥和采掘计划, 实现优化开采设计, 降低开采损失贫化率, 降低采矿成本。以矿山三维建模为核心的矿山测量、矿山模型、矿山资源管理、采矿设计的矿山全生命过程管理, 对应着地质资源信息从产生、加工、统计分析、指导生产这一地质资源信息的生存期间内的各个环节, 通过真三维模型构建矿区工程的结构、形态特征以及空间展布, 使矿山工作者可以直观、清楚地观察目标, 通过平移、旋转、缩放、虚拟漫游、剖面显示、融合显示、动画显示等可视化操作, 动态研究其内部细节, 并与地测空间信息数据库、地质编录智能分析系统集成, 支持各类地测平面图件绘制、地矿三维建模、品位及储量计算等工作, 实现地质资源信息在地测采环节间的无缝流转。

(2) 生产执行系统主要管理现场生产过程, 覆盖矿山现场生产、质量、设备、仓库、检验、计量等多个环节, 强化职能部室、矿、选厂、冶炼厂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支持管理人员根据人财物各种资源的状况和产供销各个环节的信息, 合理组织生产, 协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管理方面, 主要满足生产业务单元生产计划、现场调度、现场作业管理、生产数据收集的需要, 通过系统的建立, 强化现场生产制造的业务执行, 实现自动下达生产计划, 自动收集现场生产数据。在计质量管理方面, 强化了全过程质量管理原则, 集称重、采样、制样、化验等工作流于一体, 支持质量标准及检测规则制定、各生产阶段的质量检查、产成品的质量合格信息等质量过程, 实现全公司质量信息共享及产品生产质量数据全程可追溯。在设备管理方面, 支持建立责、权、利和谐统一的设备管理体系, 突出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现设备信息共享。在标准管理体系上, 以设备编码、人员岗位管理为主线, 设备管理四大标准为核心, 实现设备安装、点检、检修、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

(3) 数字化的生产设备系统主要实现生产现场的数字化、自动化机械作业, 一方面, 要能通过数字指令实现对矿区采选冶过程的机械作业;另一方面, 还要能通过数字信号与后台控制系统、生产执行系统进行信息集成, 及时获知生产状况, 控制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智慧无人机械开采工作面系统、智慧充填开采工作面系统、智慧炮掘无人工作面、智慧运输系统、智慧提升系统、智慧供电系统等。

3.2 智慧人文体系

一是通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 大量减少矿区艰苦环境下的现场作业人员, 提高生产过程的技术要素, 从体力型到技术型过渡, 从职业上提高职工素质, 大大改善队伍结构和员工待遇水平。二是持续关注现场生产的职业健康, 改变艰苦行业、高危行业的环境条件, 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 保障人身健康。在矿山生产企业中, 职业健康与安全包含了:环境、防火、防水等多个方面, 主要包含如下子系统:智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系统、智慧环境监测系统、智慧防灭火系统、智慧爆破监控系统、智慧冲击地压监控系统、智慧人员监控系统、智慧压风系统、智慧通风系统、智慧排水系统、智慧水害监控系统、智慧视频监控系统, 智慧应急救援系统, 智慧污水处理系统等等。这些子系统提供安全生产的各类条件, 通过各种仪器设备对各类环境指标数据进行实时的自动监测, 并能对超出预警界限的指标发出自动预警, 特殊情况下还能启动人身应急救援系统, 从而构筑起一套完整的人文保障体系。

3.3 智慧管理体系

智慧管理体系是运用信息技术, 有效集成矿山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 对人、财、物、产、供、销进行综合管理, 全面整合生产经营各类信息, 提供管理决策支持。从管理运营角度有效整合矿山企业的内外部资源, 协同上下游关系, 优化配置内部资源, 实现从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消耗、有效销售, 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智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ERP系统所覆盖的人力、财务、供应链、设备、项目、供应商、客户关系等方面管理等, 以及办公自动化、造价管理、知识管理、审计监控、科技项目等职能化管理方面, 还有, 基于各个方面的经营数据基础上通过经营分析模型构建的决策支持系统, 形成各层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管理的综合体系。

纵观矿业发展的大趋势, 我国金属矿业面临着绿色开发、深部开采、智慧采矿这三大发展主题。智慧采矿是矿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 是矿业向知识经济过渡的产业形态, 是新世纪矿业发展的前瞻性目标,还有一系列的技术难题有待解决, 需要在持续探讨和应用实践中逐步创新求解。

参考文献

[1]王李管, 刘晓明, 黎常青, 等.数字矿山技术平台总体规划[C]//王李管.数字矿山技术发展与应用高层论坛论文集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 2013:3-9.

[2]吴立新, 汪云甲, 丁恩杰, 等.三论数字矿山-借力物联网保障矿山安全与智能采矿[J].煤炭学报, 2012, 37 (3) :357-365.

[3]吴冲龙, 田宜平, 张夏林, 等.数字矿山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探讨[J].地质科技情报, 2011 (3) :102-108.

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探讨 第2篇

【摘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安全体系的建设变得越加重要。在现有的信息通信背景下,将信息安全体系进行针对性的完善,就可以将信息的传播推向更高的平台。本文以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信息安全 体系建设

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互联网以及网络通信技术的完善,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变得更加的迅速。由于现在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在企业的运行模式中,信息技术的融合面积也变得更加的广阔,对于信息的依赖程度也日渐加重,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渗透变得更加的深入和彻底,在企业正常运作的方方面面中进行了有效的融合。

在企业中使用信息技术,相对应信息技术自身的安全体系要求就变得更加的细致,在信息技术使用过程中安全体系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来有效的解决信息安全的问题,在今后企业的信息使用中有十分重要的实现价值。针对信息安全体系的构建应该进行以下的分析:

按照现有的信息安全状况进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就是将信息安全的构架进行模块之间相互构建和连接,将它们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使它们共同的结合成为信息安全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自身带有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全面性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这种整合之后的能力比之前独立的信息安全模块能力之和要具有更多的优势,在现有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中,会将企业安全技术,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企业安全组织以及运行模式进行安全体系的融合,这种信息安全体系的构建才能符合现在企业的使用要求。

一、信息安全体系信息安全策略的制定

在信息安全体系的构建中,信息安全策略的实施就是信息安全体系的核心内容,这种核心内容的展现就是将企业的信息安全模式进行针对性保护的规划。按照企业保护形式的不同进行细致的分类以及汇总。在信息安全体系的构建中,信息安全策略的实施就是将整体信息安全进行正面的引导,将信息安全体系能够较好的为企业进行服务,将信息安全体系各个方面进行可行性技术的管理,在模块的运行模式中进行有效的保障,并且,信息安全策略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包含着信息安全体系构建所有细小分支的内容,这些内容想要全面的进行展现,就应该采用一些方法和技术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此来保证信息安全系统整体运行模式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二、信息安全体系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

在信息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针对于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设置,就是按照企业风险为主线,以信息安全相关标准以及需求为策略,将主线与策略进行结合,就是信息安全体系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案制定标准。在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首先,应该对企业自身的保护系统进行目标性的确定,将目标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然后,在信息安全体系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的过程中,对企业自身的风险系数进行可控性的评估,对于现在的风险以及将来的风险进行系数的控制,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平稳的基础;最后,在信息安全体系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中,应该将所有的体系规划进行相关专业人员的审核以及评估,在评估的过程中,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分析,保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可行性。由于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贯穿企业全过程的,对于该管理体系的制定,不仅仅应该进行企业的评估,还应该对现有的社会状况进行有效的结合,以便企业在社会竞争状况中有稳固的成长。

三、信息安全体系安全技术体系的构建

在信息安全体系中,安全技术体系的构建就是信息安全体系构建的基础,这种基础性的建设是按照企业安全策略以及安全风险管理进行针对性指导的,这种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现有的状况进行多方面的研究与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将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结合,将部门的问题进行技术上的落实,共同建立企业各个部门相互协同发展的信息安全体系。这种安全技术体系的良好构建,可以将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整体性的安全掌控,以保证企业的正常信息安全体系的运转。

四、信息安全体系安全组织与管理体系的构建

在信息安全体系安全组织与管理体系的构建中,应该将安全组织与管理进行有效的设计,这种安全组织与管理体系的构建,就是企业信息安全体系发挥作用的最关键的后盾保障,这种保障的基础就是安全管理体系的科学设计。

五、结语

成本报表体系探讨 第3篇

成本报表是用来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产品成本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上升和下降的变动情况, 目的是考核各项费用与生产成本计划执行结果的会计报表, 是会计报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本报表反映了资金耗费和产品成本的升降变化, 用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结果。对产品成本的严谨核算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综合情况的重要过程和手段, 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

成本报表从实质上来看是企业内部针对自己要提高经济效益而必须进行的一项管理活动。所以, 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来编制和管理自己的成本报表以及核算体系, 从而实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成本报表根据各个企业的一般要求可以按月份、按季度以及按年份编制。但是, 如果针对企业内部在特定的时期有特定的要求的话, 也可以采取根据更短的时间进行编制, 例如可以按一旬、半旬、按周甚至按日进行编制。因为成本报表最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的需要, 因此, 只要企业内部有需要用到成本报表作为监督生产经营过程的目的时候, 就应该时时有相应的报表作为参考的对象。根据以上的描述, 成本报表可以分为对外报表、对内报表和费用报表三类。

对外的成本报表指的是企业面向外部单位, 例如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联营主管单位等编制的成本报表。在整个经济市场活动当中, 成本报表一般被认为是企业针对内部的管理而编报的货币数字信息。因此, 在对外报表中就一定要保守企业内部的商业信息, 按照惯例的话企业的成本报表是不针对对外开放的。作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联营单位的话, 为了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不得不参考企业的成本报表信息, 对企业的发展和走向有一个全局的把控因此不得不对企业的成本报表进行审核。从广义上来讲, 对外的成本报表也是一种扩大范围式的内部成本报表。

对内成本报表是指的为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需要而编制的各类报表。这种对内的成本报表完全是根据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来对其内容、种类、样式、编制方法和程序、编制时间以及报送的对象进行确定。我们所提到的成本报表是各式表中的一种, 这种对内的成本报表的编制, 主要是为了企业领导的需要, 以了解职工的工作情况以及产品成本费用和执行情况。同时, 更重要的一点是方便领导层和投资人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和不断采取措施以降低生产成本。

费用报表反映的是包含生产费用明细、营业费用明细以及管理费用明细的报表。通过这种报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企业在特定的时期内的费用支出及使用总额等情况。利用这一特定时期内的报表, 还可以分析费用使用的变化趋势, 以便于做出预测来制定下一时期的费用使用计划, 并能有效的控制整个企业的费用支出, 最后达到使费用支出逐渐趋于合理化的过程。

成本报表具有服务内部、内容灵活、相适应性、不定时性以及体系明确等特点。根据成本报表的这些特点编制出的成本报表能达到反映成本情况、成本分析、企业的计划依据和评价考核的作用。但是在成本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重成本报表的真实性, 成本报表提供的信息必须是针对企业真实可靠的数据这样才会达到参考和管理的目的; 成本报表的重要针对性, 对于企业的重大项目要与其他的事项分开以彰显其重要性提高管理效率; 正确性, 成本报表的数字要计算准确不能出现刻意造假和粗心大意的情况以免损失惨重; 完整性, 报送的成本报表必须具备除了数字之外其他必要的信息, 例如补充资料、说明材料、图片等; 及时性, 指的是成本报表要根据要求的时间及时得到编制和报送。

2 企业中成本报表的重要性

企业要实现自身的发展对内部生产成本的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因此, 对于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 各个企业都不断在形成具有自己独立特殊的成本报表体系。无论是从企业本身出发还是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出发, 企业成本报表的重要性都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基本方面。

首先, 强调企业的成本报表的重要性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自身发展。企业要实现发展的话就必须得实现有利可图, 要使企业利润尽可能增加的话, 成本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而编制的真实可靠的成本报表就能帮助企业本身很好的实现这一点。成本报表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个最基本和主要的手段。

强调企业成本报表的重要性有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福利的提高。只要企业通过成本报表实现可行的管理决策并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那么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 无论是从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国家的纳税人还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来说, 企业的角色都是至关重要的。而要逐步实现企业到这些角色的转换就必须做好企业的成本报表管理。

强调企业成本报表重要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改革。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报表分析出本企业的优势与劣势, 再通过成本报表与外部信息进行对比就可以得出自己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无论是从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还是技术上的革新都可以为企业后续的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

3 构建企业成本报表体系的重要性

成本报表主要作为针对企业内部而编制的报表信息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虽然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的采用货币及数字信息对自己的成本进行核算。但是成本报表, 作为会计核算的一部分也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则。正因为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需要自己的成本报表, 它才需要在框架结构上具有相对较稳定的体系。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在成本核算中的工作效率, 还可以便于使用成本报表的管理人员能更加准确无误地实施经济决策计划。

构建企业的成本报表体系, 不仅具有学科上的重要性还具有企业成本分析的重要性。因此, 构建怎样的成本报表体系和保证单个企业成本报表的差异性, 是相关专业人员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4 我国目前的成本报表体系探讨

成本报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部分, 其重要信息基本都是以资产负债表的形式来反映的。在我国的成本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 “存货”一项综合性地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时期的期末还存放在库的、还在途中的以及正处于加工期的各项存货可以变现的价值。这里所涉及的存货包括各种生产材料、成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商品等。该项目应根据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以及物资采购等科目在期末的余额进行计算, 再除去代销商品款和存货跌价准备等。在我国的成本报表中, 针对存货这一比较综合的反映指标之一应该做到全面细致的成本报表核算。

另一个方面是成本报表中的利润方面, 对于利润的报表成本的核算主要针对的是主营业务成本这一项目。对于主营业务成本的报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核算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每一单位的业务成本。并且对于此项的合计还要严格参考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细则来进行, 这样才能使得在成本与利润的计算上更加准确。

在现金流量表的核算中应该尽量避免琐碎导致的核算难度和误差。现金流量表主要涉及的是购买商品和劳务支付两方面。这两方面主要反映了企业内部在购买原材料、购买各种所需商品以及劳务支付中存在的现金支付等。这些项目在成本报表的核算中要参考“现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以及“主营业务成本”等条目的详细规则进行报表编制。

对企业生产成本项目的核算。生产成本作为企业成本报表的核心, 要把“生产成本”作为成本报表的中心信息进行编制。对这一项目的编制体现了企业成本报表体系的重要性。目前在我国公认的是制造成本为期初的产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综合除去期末的产品成本。因此对于生产成本表在成本报表中的编制要严格依照相关的会计核算原理和国家要求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成本的报表编制中, 最主要的记录信息应当属于“库存商品”。根据相关的成本报表法则, 期末的产品成本为期初的产品成本和本期的生产总成本之和除去本期的销售成本。按照此法则在成本报表中编制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表是实现有效编制的方法。

5 我国成本报表体系的缺陷

按照之前描述的我国的成本报表体系, 其中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其一是体系中的存货项目的综合性较强不能十分清楚细致地反映出各项成本的关系; 其二是在存货的成本中不能对其进行全面的考虑, 主要表现在对存货的购销存的考虑上; 其三是我国目前的成本报表中还没有形成一个成本报表的比较完整的体系使得成本报表有时无法为管理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信息。

6 关于新的成本报表体系的构想

既然是成本报表体系, 那么主要的两点便是对于成本和利润的报表核算。而成本的核算主要体现在存货这个项目中。所以, 我国要形成新的成本报表体系的话一定是跟存货这个项目紧密相关的。在以存货为基础的前提下, 对其进行细致的分类以及精确不重复的核算来逐步完善我国的成本报表体系。

参考文献

[1]汤丽莉.运用事项法构建成本报表体系[J].改革探索, 2005, 9.

[2]石丽岩.浅谈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会计报表体系改革[J].财会研究, 2013, 3.

栈桥结构体系及选型探讨 第4篇

栈桥结构体系及选型探讨

随着钢结构的迅速发展,钢栈桥在我国大跨度输煤栈桥中得到广泛应用.文章对输煤栈桥中常用的结构体系进行介绍,提出了结构选型时应注意的问题,对栈桥结构的.设计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 者:杨雪 雷宏刚 Yang Xue Lei Honggang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山西,太原,030024刊 名:科学之友英文刊名:FRIEND OF SCIENCE AMATEURS年,卷(期):“”(14)分类号:U445.472关键词:结构体系 栈桥 网架

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探讨 第5篇

关键词:医院;治安;防控

由于医院的社会职能具有一定特殊性,使得医院的治安工作与其他公共场所治安工作存在一定差异性。针对近年来医院的常见治安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保安力量并配合完善相应的治安制度,才能够达到净化医院治安环境的目的,防范“医闹”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医院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

一、医院治安工作及环境特点

1.由于医院开放性强、服务对象广泛和人员流动性大,使得不法分子很容易进行行骗、盗窃

因为医院所具备的性质,使得医院内部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很多患者前来医院治疗,都会筹集一定的现金前来医院,这样就很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行骗和盗窃的目标。再加上部分患者缺乏警惕性、思想麻痹,使得被骗案件、财务被盗等时有发生,这样也会给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1]。不法分子利用患者防范意识差、人生地不熟以及急于治病等心理,很容易从患者骗取钱财,不仅会偷钱包、手机等小物件,甚至还会盗取医院的消防工具等,一切能够还钱的东西,都会进入小偷的视线。另外,毁坏医疗设施、随意亂涂乱画、破坏医院环境等各种行为都会扰乱医院的正常治安。甚至有的不法分子还会穿上医生的白大褂,冒充医务人员,以帮助患者缴费为接口,骗取钱财。这一系列的行为,都会给医院的治安工作开展带来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威胁到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的人身安全,这些是需要格外注意。

2.医疗纠纷逐渐增多,情况日益复杂

随着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度的逐渐提高,人们也懂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就一环矛盾的调查难以取证来看,人们在自身权益得以保护的时候,很少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影响。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与医院的私下协商,但是因为协商中出现的意见不统一等问题,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冲突,直接导致治安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出现。一旦出现打砸闹事或者是群体性围攻等行为,由于保卫科的人员、处置方法以及处置行为等局限性,对于群体性闹事的疏导和制止作用非常的有限。就算是呼叫110出警,等待警察到来之时,危害性事件已经发生。如果警察到来,却没有发生任何的打砸事件,对于扩大事态或者是煽动性的事端也难有作为。

二、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策略

1.实施动态化的管理

在医院内部,门诊和急诊以及病区是最容易发生治安事件的区域。在这一些区域之中,弱势群体相对的集中,夜市不乏份子进行钱财诈骗和偷盗的主要场所。为了避免这一类案件的在此发生,在咨询警方后,在病区实施动态化的管理,将具体的防范划分成为“责任书、警示单、信息员、问候语、小锁扣、陪夜证”这几个方面,让动态化管理发挥最佳的功效。其中,责任书指的是在病区的消防管理和治安管理上,要以责任书为书面形式,签订相应的要求,并且将其纳入到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中去。警示单由驻院警务室、保卫科以及护理部共同编印,当病原进入到住院区之后,需要护士引导,让病员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信息员指的是在每一个病区内部都应该指派一名治安信息员,如果发现可疑人物或者是异常情况,就需要及时的报告给保安部。小锁扣指的是每一位病原的床头柜、衣柜等都应该保证锁扣的完整,禁止随意的放置重要物品。问候语指的是病区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治安巡视员在遇到疏忽大意的病员或者是陪客的时候,应该以问候语的方式,善意提醒,让其引起心理的警惕与重视。陪夜证,也就是每一位病患的陪伴人员都应该做好实名等级,避免不法分子浑水摸鱼[2]。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针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医院应该与警方相互的合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第一,调查摸底,警方与医院应该每一个月对于医院的各类事件和案件等动态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通过实际的调查,找准医院防控体系薄弱之处,进而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第二,实施分级的管理制度,将医院各个部门根据实际的方案要求与标准,划分为多个等级来进行治安方面的管理。第三,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警方为主、医院为辅的方式,对医院的全体职工进行分级的治安教育培训,不断的提高医院的治安防范能力。第四,确定防范责任机制,应该做好医院内部各级人员的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建立健全,确保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医院的医务人员明白,治安工作人人有责,在制度上能够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第五,实施互动的联防机制,其中包含了重大情况的随时同胞、警方和医院的联席会议制度、疑难纠纷综合调解以及联防值勤制度。

3.积极发挥奖惩制度作用

目前,很多医院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中都选择了负激励的方式,也就是一旦出现问题就要处罚。虽然处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未免过于的单一,很容易感觉到内部治安防控的“寒”。[3]所以,医院要注重正激励与负激励的相互结合,一方面可以制定内部的保卫责任制,对于表现领好的医务部门或者是医务工作者进行奖励兑现,另外,对于违反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必须给予适当的处罚,让正激励与负激励相互的兼顾,才能推动医院治安防控的更进一步。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医院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之下,医院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牵涉面积更广,治理难度更大,处理更加复杂,很多的案件都可能激化成为社会矛盾,因此,建立长效的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就显得格外重要。医院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预防治安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完善,这样才能够有效的维护一环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田明祥,管文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践与思考[J].医院管理论坛,2009(01):28-31.

[2]朱根.以化解矛盾为思路做好医院安保工作[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3):240-242.

水性悬浮体系的工艺探讨 第6篇

悬浮体系的加工质量及效率与加工设备及加工工艺条件密切相关。在砂磨工艺中, 磨料的相对密度、直径、球形度、机械强度以及装填系数, 物料的流量及循环次数以及研磨过程中物料的温度和密度的变化等都会对制剂加工效率、粒径及其分布的变化以及其它质量指标产生显著影响。悬浮体系粒子的细度、粒径分布与加工时间直接相关。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 采用研磨设备是解决悬浮体系生产工艺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和途径。研磨设备是悬浮体系加工中的主要设备, 是保证产品细度指标的关键所在, 目前主要使用的研磨设备是湿磨机, 而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砂磨机, 它是可连续生产的研磨分散机械, 用于研磨固/液相悬浮体的设备[2]。

本文在前期配方筛选试验确定的稳定的配方的基础上, 以立式开放式和卧式两种砂磨机为试验设备, 以氧化镐珠为研磨介质, 研究在改变研磨时间的条件下不同砂磨机对防霉悬浮体系粉碎效率及防霉悬浮体系贮存物理稳定性的影响。

1 实验部分

1.1 主要材料及仪器

立式砂磨机 (不锈钢分散盘直径50mm, 分散盘5个, 转速1 450r/min, 不锈钢料桶直径90mm, 容积200mL) , 自制;卧式砂磨机WM 20A (合金钢分散盘9个, 转速1 160r/min, 容积20L) , 重庆红旗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研磨介质采用直径1.8~2.0mm的氧化锆珠;电子天平FA 2004N (精度0.000 1g) , 上海民桥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扫描电子显微镜 (S-3000N) , 日立公司;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DHG-9146A) , 广东环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旋转粘度计 (NDJ-1) , 上海上天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1.2 实验方法

本实验采用一个三元复配防霉悬浮体系作为研究对象。防霉悬浮体系配方如下:三元防霉复配体系:mBDY:mB 03:mD 05=5:50:45;二元润湿分散复配体系:m (603) :mD-1002=1:1;三元增稠体系:m羟乙基纤维素:m黄原胶:m硅酸镁铝=8:3:5。推荐配方为:防霉剂为50wt%、润湿分散剂为6wt%, 增稠剂为1.6wt%, 水补足至100wt%。

按照配方设计的比例, 将称量好的防霉剂、润湿分散助剂、增稠剂加入砂磨机料桶中, 加入配方所需水 (补足100wt%) 和相同质量比的研磨介质 (氧化镐珠, 直径1.8~2.0mm) , 通入冷凝水, 开动砂磨机研磨。研磨过程中定时取样用扫描电镜观察, 计算粒子的平均粒度, 统计粒径<3μm颗粒数的百分比。同时取样测定热贮稳定性和冷贮稳定性观察样品的析水和变色情况

实验取样时间, 按20min、40min、1h、1.5h、2h、3h、4h、5h、6h九段分别取样测定。

1.3 测定方法

实验结果分别取样测定其热储稳定性和冷储稳定性, 其方法如下:

热贮稳定性的测试:用注射器将约30mL试样, 注入洁净的安瓿瓶中 (避免试样接触瓶颈) , 置此安瓿瓶于冰盐浴中制冷, 用高温火焰封口 (避免溶剂挥发) , 冷却至室温称重。将封好的安瓿瓶置于金属容器内, 再将金属容器在 (54±2) ℃的恒温箱中放置14天, 观察产品的外观。

冷贮稳定性的测试:取80mL的试样置于100mL烧杯中, 在制冷器中冷却至 (0±2) ℃, 保持1h, 每间隔15min搅拌一次, 每次15s, 观察悬浮液外观有无变化。将烧杯放回制冷器, 在-10℃继续放置7天后, 将烧杯取出, 恢复至室温, 观察解冻后悬浮液外观的变化。

2 实验结果与讨论

2.1 研磨时间与悬浮体系颗粒粒度及粒径分布的关系

根据不同砂磨机的特点及研磨效率, 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观察不同研磨时间时悬浮体系样品颗粒形貌的变化, 结果见图1和图2。



A 1:20min;A 2:40min;A 3:1h;A 4:1.5h;A 5:2h;A 6:3h;A 7:4h;A 8:5h



B 1:20min;B 2:40min;B 3:1h;B 4:1.5h;B 5:2h;B 6:3h;B 7:4h;B 8:5h

对电镜图片中颗粒的平均粒径进行测量计算, 汇总于表1中。成家壮等[1]的研究结果表明, 能够保持良好的贮存物理稳定性的悬浮液, 其粒子的平均粒径大多在2~3μm左右, 其粒径分布范围通常较窄并且趋于正态分布。因此我们统计粒径<3μm颗粒的百分比, 汇总于表2中, 用于表征粒径的分布。

结果表明, 随着研磨时间的延长, 悬浮颗粒的粒径逐渐变小, 粒径<3μm颗粒的百分比在增加, 即粒径分布变窄。这是影响悬浮体系贮存物理稳定性的最主要方面。但是在一定试验设备条件下, 当达到一定研磨时间之后, 粒径与粒径分布基本趋于稳定。而同一研磨时间, 采用卧式研磨机的粒径比立式砂磨机的小, 采用卧式研磨机粒径<3μm颗粒的百分比立式砂磨机的多。由此可见, 卧式研磨机的研磨效率比立式砂磨机的高。

2.2 研磨时间与悬浮体系粘度的关系

分散相的粒径较粗, 粒径分布范围较广, 悬浮体系粘度会明显下降, 并容易引起奥氏熟化作用而有利于晶体生长, 造成粒子粒径不断增大, 加速粒子沉降, 促进胀性沉淀生成, 降低悬浮率, 造成分层甚至板结。本实验测试了分别采用立式砂磨机和卧式砂磨机的条件下, 随研磨时间变化悬浮体系的粘度变化, 结果见图3。

测试的结果表明, 不管采用立式砂磨机还是卧式砂磨机, 随着研磨时间的增加, 悬浮体系的粘度都有所上升, 这主要是悬浮体系的细度提高所致。由于研磨效率的差别, 同一研磨时间下, 采用卧式砂磨机悬浮体系的粘度比采用立式砂磨机的相对要高一些。根据Stoches定律, 制剂粘度的增加, 对制剂贮存物理稳定性是有利的[2]。

2.3 加工时间与悬浮体系贮存物理稳定性的关系

采用立式砂磨机研磨的悬浮体系稳定性试验结果 (表3) 表明:研磨少于2h悬浮体系的热储存稳定性较差, 有大量黄色析水;研磨3~4h有少量黄色析水;超过5h后无析出水, 热储存稳定性较好。研磨少于1.5h悬浮体系的冷储存稳定性较差, 超过2h后无析出水, 冷储存稳定性较好。这说明悬浮体系的储存稳定性与研磨时间有一定的关系, 随着研磨时间的增加, 悬浮体系的储存稳定性呈现逐渐提高的趋势。当达到一定研磨时间后, 储存稳定性趋于稳定, 随研磨时间的延长变化不再显著。因此, 采用立式砂磨机加工最经济与最有效的研磨时间是5h。

采用卧式砂磨机研磨的悬浮体系稳定性试验结果 (表4) 表明:研磨少于1h悬浮体系的热储存稳定性较差, 有大量黄色析水有少量黄色析水超过后无析出水热储存稳定性较好。研磨少于1h悬浮体系的冷储存稳定性较差, 超过1.5h后无析出水, 冷储存稳定性较好, 整体结果的变化趋势和立式砂磨机相同。因此, 3h是立式砂磨机加工最经济与最有效的研磨时间。但是比较之后可以得知, 使用卧式砂磨机悬浮体系达到储存稳定所需的时间比立式砂磨机的短, 这进一步证明卧式研磨机的研磨效率比立式砂磨机的高。

在影响悬浮体系贮存物理稳定性的诸多因素中, 制剂悬浮颗粒粒径大小和粒径分布起着关键作用。Luckham[3]指出由于悬浮体系中的悬浮颗粒粒径过大或粒径分布不均会导致悬浮体系产生奥氏熟化、悬浮颗粒的聚凝和沉降等不同的物理变化, 而这些物理变化又会导致悬浮体系体系中悬浮颗粒的不稳定。综合悬浮体系粒径、粒径分布、粘度以及储存稳定性测试结果表明, 当达到一定的研磨时间后, 悬浮体系的颗粒半径及粒径分布已经达到了悬浮体系贮存物理稳定性的需要, 而卧式研磨机的研磨效率高于立式研磨机。

3 结论

合理的加工工艺有利于物料经研磨趋于粉碎而使粒子变得细小而均匀, 这对于保持悬浮体系物理性能具有重要作用。适当的工艺条件亦有助于促使表面活性剂等助剂在体系中均匀分散, 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尤其是促使分散剂将有效成分颗粒比较牢靠地包裹起来, 形成较厚的吸附层, 从而有利于通过位阻屏蔽作用以防止粒子的聚集, 并有效地控制颗粒在浓悬浮液体系中的重力场作用下的沉降, 从而有利于保持其物理稳定性。悬浮体系颗粒的粒径、粒径分布、粘度、储存稳定性与研磨时间有直接关系。在本试验加工条件下, 采用立式砂磨机与卧式砂磨机加工达到悬浮体系稳定最经济与最有效的研磨时间分别是5h与3h。试验结果表明, 不管采用采用立式砂磨机还是卧式砂磨机, 随着研磨时间的延长, 悬浮颗粒逐渐径变小, 粒径分布变窄;当达到一定研磨时间之后, 粒子大小及粒径分布的变化便不再明显。随着粒径趋小, 粒径分布变窄, 悬浮体系粘度会有所提高这亦有利于悬浮体系保持贮存物理稳定性

摘要:水悬浮体系的制备过程中, 立式砂磨机和卧式砂磨机是目前普遍使用的关键设备, 其加工过程对产品的储存物理稳定性影响很大。为了研究了这两类砂磨机和研磨时间对悬浮体系研磨效率及贮存物理稳定性的影响, 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对比, 结果表明, 通过延长研磨时间, 可以降低悬浮体系中颗粒的平均粒径和粒径分布 (粒径<3μm的百分比) , 提高悬浮体系粘度, 从而改善悬浮体系的物理稳定性。在相同条件下, 卧式砂磨机的研磨效率比立式砂磨机的要高。

关键词:悬浮剂,砂磨机,粒径

参考文献

[1]成家壮.农药悬浮剂物理稳定性的控制[J].广州化工, 2006, 34 (6) :4-5.

[2]黄启良, 李风敏, 袁会珠, 等.颗粒粒径和粒谱对悬浮剂贮存物理稳定性影响研究[J].农药学学报, 2001, 3 (2) :77-80.

有关会计诚信体系的探讨 第7篇

一、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

1. 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极大影响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三是破坏了社会生活环境, 搞乱了人们的思想, 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由此可见会计造假已成为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颗“毒瘤”。

2. 损害了相关者的利益。

会计诚信缺失直接使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对于投资者而言, 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 而会计报表的失真, 又给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误导, 既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又直接危害了相关者利益。

3. 危害了会计人员的自身健康。

会计诚信的缺失, 一方面使违规造假的会计人员受到处分, 轻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 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 又给会计人员的声誉乃至整个会计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严重败坏了会计诚信的风气, 使人们对会计不信任感大大加强。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 信息不对称是会计失信的前提

如果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 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 那么也就谈不上会计失真问题。而现实的经济并非一个有效率的市场, 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 这就为会计造假者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

2. 利益驱动导致诚信缺失

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 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 私欲不断膨胀, 于是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 部分会计人员便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故意伪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 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

3. 外界压力导致会计造假

会计人员造假, 固然有其为自己追逐利益的一面, 但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屈从领导压力被动造假。在目前经济社会中, 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处于从属关系, 正是由于这种从属性, 当单位负责人为达到某种利益向会计人员施压时, 会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就很难做到了。

4. 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监管不严是造成会计失信的外部原因。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首先要靠法律, 而我国目前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上的局限性和不完善为做假留下了缝隙;再者我国目前对会计造假行为处罚力度过轻, 执法不严, 使得造假成本远小于其收益, 没有对造假者形成有效的威慑, 造假者往往铤而走险。此外, 监督体系不健全, 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 使得会计人员处于外无监督内无控制的“真空”状态, 从而使造假者钻了漏洞。

三、会计诚信体系的构建

1. 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我国的会计教育至今未把会计诚信教育作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现在各类会计教育尽管很多, 但注重会计诚信教育的并不多, 因此, 建立一个教育对象明确、教育内容重点突出、教育时间连贯的会计诚信教育体制是非常必要的。

2. 建立会计诚信评价机制

重塑会计诚信要依靠全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专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不断加强。当务之急是建立合理的会计诚信评价体系, 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来衡量和评估企业和相关会计人员的诚信度, 使会计诚信在社会监督、自我约束、自我追求的良性循环中得到重塑。

3. 建立会计诚信内控机制

切实加强会计诚信管理, 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内控机制, 是提高我国市场交易信用程度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进行重大决策时, 需要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 完善的会计诚信内控机制不但能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的信用依据, 而且能够有效的防范会计造假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4. 建立会计诚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遏止会计失信行为, 不仅要完善预防体系, 对相关人员进行诚信教育, 通过内控机制防堵;更要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 对诚信单位和个人给予高级别的信用评价等级, 让其得到社会的认可, 而对那些信誉低、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则要给予严厉的惩罚。

四、结语

会计诚信缺失对社会危害重大, 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讲诚信, 重信用”的社会氛围, 才能有效保障会计诚信体系的健康运行, 防范会计“诚信危机”的恶化。

摘要:近年来会计诚信问题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并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诚信缺失现象在我们生活中已普遍存在, 中国会计面临着“信用危机”。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已成为我国目前急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我国会计诚信现状入手, 简要阐述了失信危害, 系统的分析了造成我国会计诚信缺失的各种原因, 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探讨 第8篇

1.1 国际概况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像我国这样大范围、系统化地进行海洋功能区划工作, 但不少海洋国家对海岸带资源实施的规划和计划管理经验值得借鉴。

国外海洋开发与保护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 如前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国家相继开展了区域性海洋开发战略研究[1,2,3,4,5,6]。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人与生物圈计划会议”上, Kevin St.Martin强调海洋空间规划内容要体现人类影响因素, 尤其是把近岸区域的人类活动和当地文化影响结合到近海规划中。

前苏联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先后对里海-亚速海、波罗的海、黑海、北极海域和太平洋开展了自然经济区划和海洋能经济区划, 研究能源经济因素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美国根据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 在12海里及其毗邻区内对海洋资源实施规划管理。如, 将夏威夷海域划分成10个海域资源区, 将阿拉斯加州海域划分成32个海岸带资源区, 并规定每个资源区的管理内容和管理目标。

英国将重要资源和不确定区域划为保留区, 如将沿海景致优美的未开发的海岸地区以保护区的形式作为遗产永久留给后代。

法国根据海洋资源用途, 将地中海沿岸地区划为海岸带旅游区, 将英吉利海峡的沿海划为工业港区 (主要发展造船业和水电、核电等基础能源) , 将布列塔半岛沿海划为海洋渔业资源区。

澳大利亚在塔斯尼亚岛周围200米等深线以内按区域生态系分类法划定了60个管理区, 对每个区域划分了次一级的功能单元, 并对其使用条件做了严格规定。

比利时对开发强度较大的区域提出了禁止开发和特别保护政策。如, 对北海的鱼类在产卵季节实施禁止开发, 为珍稀、脆弱和经常发生迁移的物种以及为维护某种自然生境建立特别保护区。

荷兰实施海洋开发和保护政策, 确定每个海岸带区域应该发展什么和限制什么, 提出在艾瑟尔湖地区加强海岸带保护以及在瓦登海地区突出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德国根据海域使用现状和用途制定了北海和波罗的海海洋空间规划, 确定了航运、石油开采、海底管线、海上风能、倾废、军事和渔业等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计划用海区、核准用海区及个别特殊利用的优先区和保留区。

日本对濑户内海和东京湾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 全面分析海洋环境、自然资源、经济基础和开发技术, 提出海域优化发展模式。

印度将海岸带区域划分为四类进行管理, 即生态敏感区、已开发的区域、开发程度较差的区域及海岛区, 并规定其限制和适当管制区范围。

南非根据沿岸区域不同资源优势和特征, 把沿海划分为13个海岸带区域, 并制定其海岸带管理政策。

1.2 国内研究进展

从1929年竺可桢“中国气候区域论”、1940年黄秉维“中国植物区域”、1956年中国科学院“中国综合自然区划”, 到1984年完成“中国自然区划概要”等, 均以资源管理为框架, 注重以自然或自然系统的地带性分异进行区划。20世纪90年代, 越来越多的学者将自然和经济社会两要素结合起来进行区域区划[7]。

中国水功能区划[8]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采用两级分区, 一级区4种类型, 二级区7种类型。

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区划[9]根据土地利用详查以自然资源与市场结合, 面向工农业、城建、交通运输及整个国民经济行业, 现状与远景相结合, 进行两级分区, 提出了12个土地利用区和67个土地利用亚区, 强调国土开发的重点地区和土地严重退化或生态脆弱地区的修复和保护。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10]依据生态系统生物和环境、生态地域、生态服务功能、生态资产、生态敏感性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胁迫等要素特点, 采用三级分区, 即3个一级区 (生态大区) 、13个二级区 (生态地区) 和57个三级区 (生态区) 。

中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11]依据沿海经济区地域范围、区域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 把我国海岸带及邻近海域划分11个综合经济区。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12]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 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 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两个层级, 即国家级和省级。

海洋功能区划是陆地区划的延伸与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末, 国家海洋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海洋功能区划工作。1989—1993年开展了小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 按照海域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海洋开发战略以及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保护海洋环境和协调海洋开发活动等确定了五类三级体系;1998—2001年开展了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 主要依据海域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开发利用的要求, 形成了十类二级体系。

鹿守本在国家海洋局开展的小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中首次提出四项区划分类原则, 即系统必须涵盖海洋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的所有方面, 满足海洋综合管理;类型划分必须有客观性、先进性和通用性;系统设计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类型体系的建立必须体现科技进步和新型海洋产业。

顾世显[13]论述了在海洋功能区划中要注意处理好几种关系, 即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关系、功能区划与开发利用现状的关系、功能区划与发展战略的关系、功能区划与现代科技成就的关系、多功能海区与突出主导利用方面的关系、功能区划与解决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关系以及海洋功能区划与陆域区划的关系等。

张宏声等[14]根据海洋自然环境、资源用途和社会发展需求, 采用二级分类, 其中一级类10个, 二级类33个。

唐永銮[15]提出应依据海洋空间资源、海陆环境条件差异及优势资源进行三级分区方案, 一级区5个, 二级区4个, 三级区4个并在三级区之下划分类型。

栾维新等[16]论述了海洋功能区划应该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 具体探讨了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三级方案, 即一级区4个, 二级区26个, 三级区为36个类型区。

总之, 我国学者在区划理念上充分显现了生态保护、地域分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海域可持续利用等综合思想体系, 同时在技术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操作层面对国际社会与有着重要贡献和示范意义。

2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实践

2.1 区划分类体系

我国现行海洋功能区划执行的是国务院2002年批复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国函[2002]77号) 以及国标《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 (GB/T17108—2006) , 通过多年实践, 分类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管理实践性逐步地显现出来。海洋功能区划作为我国海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已成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 对确保国家海洋生态安全和国防安全起到了重大作用。分类体系作为海洋功能区划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区划分类体系不是单一区划的分类模式, 是在海洋自然、环境、生态、经济社会和海洋安全等基础上的一种综合分类, 客观地反映了海洋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的实际。

(2) 区划分类体系较好体现了宏观和微观的结合。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自上而下分四级编制, 国家层面分类是划大区, 省级区划按照大类 (10类) 编制并提出类别的数量, 市 (县) 按照亚类编制进行空间布局。编制比例尺逐级加大, 易于操作, 符合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实际。

(3) 分类体系全面体现了对重要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战略, 不仅对重要的生态敏感资源提出了系统分类并加以自然和特殊保护, 同时对各类功能区提出了质量管理要求。

(4) 分类体系具有学科拓展性, 使分类成为开放型体系。如, 新兴海洋能源及保留区的设定就体现了新兴海洋产业以及未来国家海上发展战略和海洋权益维护。

(5) 分类体系与海洋行政管理紧密结合, 兼有科技性和行政性。分类体系是为行政管理工作直接服务并按照行政工作的组织方式实施的一项科技工作, 强化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内涵, 如特殊利用区类型的设置。

(6) 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分类体系反映了在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中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保证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用海需求, 较好地解决了各行业之间的用海矛盾, 促进了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有力推进了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2 区划分类体系有待完善的问题探讨

虽然在区划编制中, 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进行了分析预测, 但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及其他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加之人们对未来事物的预见能力和认识水平是有限的, 区划内容与实际发展之间的偏差不可避免, 客观上要求海域用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化进行某些动态调整, 从而对区划分类也提出动态调整的要求。

(1) 原类型方案关注自然属性和使用现状, 对区域经济社会和公众生活等方面关注不足。由于分类没有体现生产和生活类型, 加之对地区经济发展深度预测不足, 使得区划调整频度加大, 甚至个别省、市区划刚刚批复就提出调整的要求[17]。如, 缺少城镇建设区和工业园区的类型, 也缺少公众用海区。

(2) 分类体系层级尚不完善。目前的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只有两级, 不完全适应海域分级管理。《海域法》规定我国海域使用为四级管理 (国家、省、市、县) , 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也应满足四级管理编制[18,19,20,21,22], 分类体系层级与海域管理层次衔接一致才能体现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才能使《海域使用管理法》得到有效落实。

(3) 类型略显重叠, 有些类型不具备用途功能, 且层次不分明。如工程用海区的定义就与其他类型有重叠, 除保留区外, 其他类型也有工程用海区的一些属性。此外, 围填海区不具备用途功能。由于类型相互重叠, 使得国家和地方在功能定位上有模糊和混乱现象, 在功能区划管理上执行不坚决。

(4) 区划分类与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还需进一步衔接。现在海洋功能区划是十类二级, 与海域使用论证分类、海籍分类、海域使用金征收分类以及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分类不相一致。区划分类与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内容也有差距, 如,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对具有重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修复, 而现有区划分类没有修复的类别。

(5) 区划分类与学科分类有一定差距。学科分类是相对独立、层次完整的知识体系和管理体系[23], 国家学科现为三级体系。与学科分类对比, 区划分类只涉及二、三级学科, 分别占学科比例0.52%和0.06%。与学科体系相一致的区划分类体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体现类型的独立性, 同时也体现了区划类型的可持续性, 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功能区划分合理, 避免分类带来管理上的误区。

(6) 分类体系应充分考虑未来海洋新技术新产品类型, 同时也应考虑海岛的类型管理。如, 海洋药物、海上机场、海底贮藏、海上城市以及海上交通建设等, 海岛管理类型多样, 有些海岛属海洋权益型, 有些海岛属社会文化型, 还有些海岛属能源保障型, 若将这些类型统归到海洋特别保护区类, 必然要与管理相互脱节。因此, 那些处于学术前沿的具有前瞻性类型, 也是区划分类调整重点增加的内容。

3 完善分类体系指导思想与原则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是有效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定的重要保障, 因此, 分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至关重要。

3.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配置海域资源;以实施可持续战略, 系统必须满足海域综合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需求为目标;结构清晰、层次简明并能涵盖海洋学科领域内容, 同时类型划分应体现严密的逻辑性, 最大限度地反映自然属性、海洋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及重大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加大类型的涵盖面, 保证分类体系相对稳定和完整, 并考虑与其他涉海规划和区划的关系, 确保人与自然和谐、海洋生态系统安全和国家海洋安全。分类采用的方法应该能够识别现有不同使用方式间的空间关系, 并解决其所带来的矛盾。

3.2 区划分类原则

(1) 区域分异性原则。不同的海域, 其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等自然属性的差异决定了海洋特定区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合理性。应注重各组成要素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海洋资源综合体的内在特性和外在特征。

(2) 层级性原则。地域功能的属性差异要求功能区划分类分级, 包括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过程两方面的内容。应加强分类系统层次和层次中亚类方式组合, 以获得所需要的分类类群。

(3) 唯一性原则。类型框架应体现学科系统性, 在同一个等级上采用唯一的标准划分类型。一种类型功能用一个名称和一个代码, 形成上下位类层层隶属、同位类相互排斥的能够揭示事物发展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严密的体系结构, 更具战略性地解决用海冲突。

(4) 客观性原则。类型设计必须深刻揭示海洋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客观属性, 反映海洋经济发展的方向并不断形成新的海洋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海洋产业群, 具有时代认识上的超前性。

(5) 科学性与可行性原则。科学性应包括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开发利用现状、社会发展战略、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与修复、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以及公众生活等多维、多指标项要素;可行性应立足于当前和未来技术与经济能力可实现的水平, 注意保持开发利用的延续性。

4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调整方案讨论

根据区划分类执行情况、海域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对区划分类的要求以及学科分类方法一致性分析与研究, 本方案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在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分类基础上做一些相应调整, 分类采用三级体系。

国家层面上, 在全国范围按地理区划设置7个大区, 分别为:

辽东半岛海域 (东起丹东市鸭绿江口, 西至营口市盖州角) ;辽河三角洲 (营口市盖州角至烟台市虎头崖) ;山东半岛海域 (西起烟台市虎头崖, 南至鲁苏交界的绣针河口) ;江浙海域 (北起绣针河口, 南抵浙闽交界的沙埕湾) ;福建海域 (北起沙埕湾, 南至漳州市诏安湾) ;广东、广西海域 (北起诏安湾, 西至防城港北仑河口) ;海南岛海域 (海南岛本岛海域) 。在此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环境条件、资源承载力、治理和保护类别划定4种类型 (大类) , 即开发利用区、资源修复利用区、保护利用区和保留区。

省级层面上, 在国家规定的区域和类型区 (大类) 的基础上, 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 (GB-17108—2006) 的分类体系, 分为16种类型 (子类) 。

市、县按使用类型进行功能定位 (59个使用类型, 亚类) , 分类方案见表1。

调整后的区划分类与现有海洋功能区划分类的主要区别与特点:

(1) 突出了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有效结合。调整后的分类由二级变为三级, 层次清楚。本次设定的分类方案, 国家层面上不单纯划大区确定其主要功能, 同时也确定了大类;省级为子类, 市县级为亚类 (功能区) 。

(2) 进一步与海域使用管理的实践要求相结合。新方案增加了工业与城镇建设区和电缆管线区。

(3) 体现了国家节能减排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政策。新分类方案在大类中保持原来保护区类型, 增加了资源修复利用区, 并对原排污区和倾倒区在类型前面增加了“控制”二字。

(4) 突出了分类的前瞻性。原港口航运区调整为交通航运区, 亚类增加了海上工业园区、海底隧道区、海上机场、海上风能区和海洋药物区等。

高校创业课程体系构建探讨 第9篇

通过对大学生创业现状调查发现, 由于普遍缺乏创业经验和技能, 现代企业管理能力不足, 抗挫折的心理素质不高, 导致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很低, 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在大学期间没有得到系统、科学的创业教育, 本文想对如何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进行一些探索。

一、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在构建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对开展创业教育认识不足

现在社会普遍存在一个功利性创业过程中, 这是我国创业教育发展程度不高造成的, 导致各高校对创业教育的战略意义缺乏明确认识, 缺乏科学的创业教育指导思想, 对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理论研究不深入, 对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活动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

(二) 创业课程未真正融入高校的课程体系中

创业教育课程尚未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师生的导向方面不重视创业教育的融入, 把创业教育置于“正规教育”之外的“业余教育”, 缺乏严谨、系统和有序的创业导入教育, 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形式等方面与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脱节。

二、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原则

(一) 目标性原则

构建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首先要解决的创业教育定位问题, 创业课程应定位于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创业教育必须以该目标为中心进行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实践环节的组织, 增设有助于实现培养目标的课程, 从而使创业教育达到预期的结果。

(二) 综合性原则

创业对创业者有极高的综合素质要求, 不仅要求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还要求具有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优秀的人格魅力等。因此, 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应体现综合性原则, 加强大学生创业综合素质的培养。应以创业能力教育为主线, 以课程内容的综合化为基础, 推进创业课程内容的融合。

(三) 实践性原则

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 可以通过突出创业实践课程来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创业实践课程可分为创业模拟型课程和创业实践型课程。模拟课程将引导学生运用创业理论, 去组织参与各种创业模拟活动, 如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者训练营和创业社会实践调查等。实践课程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校企合作背景的创业实践活动, 如校企合作创业项目或创业孵化园区自我创业。

三、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内容

根据国内外高校已有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来看, 创业教育课程设置应分为创业素质类、创业能力类、创业体验类和隐性类创业课程四种类型。

(一) 创业素质类课程

创业素质类课程的核心是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丰富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加强创业心理品质, 这是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共性教育目标。

高校创业教育的出发点不是引导每个大学生都做企业家, 而是熏陶创业精神和提升创业意识, 满足学生对创业知识的学习要求, 以适应21世纪对现代知识经济时代人才规格的需求。致力培养学生所需的各种品质和素养, 如独立思考、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价值认同等, 同时要求学生能领会、理解、掌握、熟练运用创业课程的核心知识点, 包括创新思维和技法、信息搜集、机会识别和评价、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学、人际沟通等知识。

(二) 创业能力类课程

创业教育在创业操作技能目标方面包括专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性能力。指能够专业化的分析、计划、组织、决策、实施创业项目的能力, 能够发现、创造和利用创业机会的能力, 能商业化运营、管理创业项目的能力。

创业能力类课程主要学习新公司的建立开办、创业机会识别与评价、创业模式开发、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风险规避、创业融资、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产品开发等内容。

(三) 创业体验类课程

创业实践能力可以通过体验类课程进行培养, 创业体验类课程是创业教育至关重要的环节。创业体验类课程又可以分为创业模拟实践与创业实践两个环节。

创业模拟实践环节, 高校可以让学生自主模拟创业过程, 如新企业开办模仿、创业情境和活动设计、开放式讨论、成败案例分析、创业设计大赛等体验式教学, 使他们对创办、经营企业全过程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创业实践阶段, 可以让学生联系相应企业, 对其创业过程进行调查和参与, 内容包括创业机会选择、创业计划书、融资渠道、创业团队足见、危机管理等内容, 通过调查分析其成功或失败原因, 为今后创业积累经验;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优势, 如家庭背景、地方特色产品、专业优势或创新项目通过学校的校企合作平台进行真实创业。

(四) 隐性类创业课程

高校通过隐性课程向学生传递社会核心价值观、道德准则、职业规范、行业规则, 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及创新意识, 可以无形中放大课程在创业教育中的作用。

隐性创业教育课程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类: (1) 隐藏在大学生素质培养课程中的素质类隐性创业教育课程; (2) 隐藏在专业课程中的启发类隐性创业教育课程; (3) 隐藏在校园创业文化中的规范类隐性创业教育课程。

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作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部分, 对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既有重要作用。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应把握目标定位-内容整合-结构优化这一中心, 推动三者相互协调和融合, 严格遵循课程构建的目标性、综合性和实践性原则, 通过积极的实施策略, 一定能促进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实现创业引领就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郭韶敏.论大学生创业心理素质的培养[J].继续教育研究, 2011 (6) .

[2]贾新民, 张宝忠.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略论[J].《创新与创业教育》, 2010 (3) .

[3]张英奎, 张杏辉, 曹婷.管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创业能力的培养[J].《中国大学教学》, 2009 (6) .

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探讨 第10篇

关键词:航运服务; 航运立法; 竞争规则; 指导规则

中图分类号:F55; U692文献标志码:A

New system of EU shipping competition rules

JIA Binggui1,2

(1. School of Law, Dalian Maritime Univ., Dalian Liaoning 116026, China;

2. School of Law, Shanghai Maritime Univ., Shanghai 200135, China)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embodiment and new development that modernized EU competition rule policy in shipping industry causes the EU shipping competition regulation to have significant changes, the issues such as a variety of operating cooperation agreements in shipping industries, repealing the exemption of antitrust of line conference by EU Council, publishing the guidelin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EC Treaty to shipping services by EU Commission, are discussed. EU shipping competition rule will mainly be composed of the rule of Consortia and the Guidelines. It will bring out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shipping market competi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shipping legislation.

Key words: shipping service; shipping legislation; competition rule; guideline

0 引 言

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4月28日公布《〈欧共体条约〉第85和86条实施规则现代化的白皮书》[1].根据该白皮书的建议,2002年12月16日欧盟理事会颁布《关于实施〈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竞争规则的规定》(第1/2003号条例).近年来,欧盟航运竞争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这是欧盟竞争规则的现代化政策在航运业的体现和发展.2006年9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第1419/2006号条例,废止赋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第4056/86号条例.2008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欧共体条约〉第81条适用于海运服务业的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旨在解决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后,一般竞争规则如何直接适用于航运业的问题.在航运竞争规则适用范围上,传统航运竞争规则只适用于国际班轮运输,第1419/2006号条例将竞争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沿海运输和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因此,需要《指导规则》解决如何适用的问题.《指导规则》的颁布实施,表明欧盟建立起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形成与目前主要航运国家不同的航运竞争制度.

1 欧盟传统航运竞争规则体系

欧盟传统航运竞争规则体系由3个层次构成,其核心内容是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

1.1 《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规定

这两条规定在《罗马条约》中分别是第85和86条,虽然简单,却起到统帅欧盟竞争法律制度的作用.第81条1款规定,以排除、限制和扭曲市场竞争为目的或产生这些结果的企业协议、协会决定和协同行为与共同市场相抵触,应予以禁止.第81条3款规定,在有助于促进产品生产和流通以及技术进步或经济发展、消费者能够合理分享这些利益、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是必须的且没有完全取消竞争的条件下,这些协议、决定和协同行为享有不适用第81条1款规定的反垄断豁免.第82条是关于禁止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规则.

1.2 《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规定的实施规则根据这两条规定制定的实施规则分为2类:一类是实施这两条规定的程序性规则,适用于所有行业;另一类是关于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享有反垄断豁免的一般性规定,主要是对反垄断豁免条件的规定.在实施程序方面,目前主要有第1/2003号条例.另外,欧盟委员会还制定关于如何认定垄断行为对贸易的影响、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以及如何确定罚款金额等方面的实施规则.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属于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反垄断豁免类型.

1.3 国际航运业具体竞争规则

包括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第3国之间自由提供海运服务的第4055/86号条例、关于《欧共体条约》第85和86条适用于海运业的第4056/86号条例、关于海运业不公平定价行为的第4057/86号条例、关于协调远洋货物运输市场自由准入的第4058/86号条例以及欧盟委员会关于联营体的第823/2000号条例.其中,第4056/86号条例、第4057/86号条例和第823/2000号条例是《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在海运业的实施细则,第4055/86号条例和第4058/86号条例是航运市场准入规则.

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规则和联营体反垄断豁免规则是欧盟国际航运业竞争规则的核心.在国际航运市场中,国际船舶经营者组成的协商协议组织达成的有关运价和运力方面的协议对其成员没有强制约束力,与班轮公会和联营体存在明显区别.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加拿大等国给予协商协议反垄断豁免,欧盟的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同,没有给予协商协议反垄断豁免.欧盟认为,班轮公会对欧盟进出口航线市场的影响已经很大,如果允许协商协议享受反垄断豁免,那么班轮公会与独立承运人之间达成协商协议后,市场竞争将大大减少.

联营体规则自颁布实施后经过多次修改.1995年欧盟委员会根据1992年理事会第479/92号条例的授权,制定第870/95号联营体条例,有效期为5 a.在该条例失效前,欧盟委员会制定颁布第823/2000号条例,对第870/95号条例稍作修改后重新颁布,第870/95号条例失效.2004年,在第823/2000号条例失效前,欧盟委员会颁布第463/2000号条例,对联营体规则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取消异议程序和要求当事人提交争议裁决结果的义务、增加联营体备案义务以及根据第1/2003号条例的规定取消联营体反垄断豁免的条件.2005年,欧盟委员会颁布第611/2005号条例,对联营体规则再次进行修改,强调联营体成员独立行动权的重要性,对联营体成员退出协议的权利和条件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并将联营体规则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0年4月25日.

2 航运业直接适用一般竞争规则的指导规则2.1 概述

欧盟理事会通过的第1419/2006号条例,废止第4056/86号条例,规定班轮公会自2008年10月18日起不再享受反垄断豁免,同时,将一般竞争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沿海运输和国际不定期船运输.由于《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规定非常原则,因此,有必要制定具体的指导规则,解决航运业如何适用一般竞争规则的问题.

2008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指导规则》.该规则有效期为5 a,表明其具有试行和过渡的性质.《指导规则》的目的是帮助船公司恰当地评估各种市场协议是否违反《欧共体条约》第81条1款关于反垄断的规定,或者是否符合该条3款关于反垄断豁免的规定.

在适用范围上,《指导规则》有以下3个特点:(1)适用于各种海运服务,包括国际班轮运输、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和沿海运输(指同一欧盟成员国内港口之间的运输,包括班轮运输和不定期船运输);(2)由于联营体规则仍然有效,联营体继续享受反垄断豁免,因此,船公司之间达成的符合联营体规则的协议不适用于《指导规则》;(3)针对船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否违反《欧共体条约》第81条1款的规定,这些协议包括技术协议(Technical Agreements)、信息交流协议(Exchanges of Information)和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中的航运分摊协议(Shipping Pools).

2.2 相关市场的界定

在反垄断法上,相关市场由相关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市场和相关地理市场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第12条2款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垄断行为的认定以及垄断行为影响及其处罚的确定等都离不开相关市场的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是指具有可替代性的产品的总称,产品对于消费者(使用者)是否具有可替代性取决于产品的性质、价格和用途等因素.相关市场的界定虽然有一般规则,但通常依赖于个案分析.在班轮运输市场和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方法不同.《指导规则》对此提供一般性的界定规则.

在班轮运输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中,不同承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是否具有竞争关系主要取决于货物种类.如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之间具有竞争关系,从事非集装箱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之间也具有竞争关系.班轮运输相关地理市场的界定主要从分析一定范围内的港口入手,在同一范围内的港口从事运输的承运人具有竞争关系.港口范围的大小与经济腹地和航线分布等因素有关.

在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比较复杂,传统上实行不干预政策,完全由市场调节,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美国《1984年航运法》(经《1998年航运改革法》修正)和欧盟航运法律等都采用类似立场.欧盟《指导规则》将一般竞争规则引入不定期船运输市场,前提是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指导规则》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2方面界定不定期船运输的相关产品市场.从需求替代来说,运输服务需求方的特定目的是否具有可替代性是基本认定标准.如能满足需求方特定目的的同类船舶或者一定载货量的船舶构成相关市场,定期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包运合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替代性,构成相关市场;从供给替代来说,如果船舶能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从事特定货物运输,那么这些船舶具有竞争关系,构成相关市场.对于特种运输船舶而言,由于技术或用途上的特殊性,除同类船舶构成相关市场外,一般与其他种类船舶不构成相关市场.

不定期船运输相关地理市场的基本界定标准是一定地理范围内的装卸港.地理市场界定一般从需求方的角度进行,需求方所在的装货港或卸货港构成相关地理市场.

2.3 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2.3.1 概述

《指导规则》的核心部分是关于横向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定.在航运市场中,船公司之间达成经营合作协议是普遍现象.这些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垄断协议或限制竞争协议,受反垄断法管制.第1419/2006号条例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后,欧盟理事会没有宣布班轮公会的存在不合法,也没有禁止船公司之间达成合作协议.随着一般竞争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技术协议、沿海运输和国际不定期船运输,有必要对这些领域内的限制竞争协议制定统一的适用规则.

《指导规则》在界定航运服务相关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对如何评估技术协议、信息交流协议和航运分摊协议的影响提出指导性规则,包括运价、成本、服务质量、航班密度、服务差异、创新性、市场营销和商业化等方面.通过评估,船公司和行业主管机关可以确定协议是否属于《欧共体条约》第81条1款禁止之列.

2.3.2 技术协议

大部分技术协议属于反垄断豁免范围,航运技术协议也不例外,如实施技术改进的协议、实现技术合作的协议以及实施环境保护标准的协议等均可享受反垄断豁免.但是,具有竞争关系的船公司之间达成的涉及运价、运力或其他具有竞争性质事项的技术协议属于禁止之列.

2.3.3 信息交流协议

信息交流协议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判断其是否违反反垄断法比较复杂.在欧盟委员会评议第4056/86号条例的过程中,欧洲班轮事务协会极力主张欧盟允许船公司订立信息交流协议.信息交流协议的典型形式是目前国际班轮市场上广泛存在的协商协议.船公司以此为平台,就特定航线的运价、运力进行交流、协商,达成没有约束力的决定.[2]从广义上说,信息交流协议包括以行业协会名义发布的行业信息,包括行业统计信息和市场信息,这些信息具有积极意义,一般不违反反垄断法.《指导规则》规范的信息交流协议不包括联营体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这方面问题由联营体规则调整.具有商业敏感性的市场信息可能违反反垄断法,是《指导规则》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确定信息交流协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需要考虑以下2个因素:(1)市场不确定程度.如果信息交流的结果减少或消除市场的不确定性,则信息交流可能构成垄断行为.竞争的存在通常要求市场维持一定程度的不透明性和不确定性,如果竞争对手的信息完全公开,会削弱市场竞争.(2)市场集中程度.在寡头市场结构中,市场过于透明会削弱竞争,因此,竞争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利于竞争的开展.《指导规则》提出从市场结构、信息内容的性质和个案情况3个方面分析信息交流协议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市场结构主要通过市场集中度反映.在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中,信息交流协议能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竞争者相互依赖的程度,削弱市场竞争.交流的信息内容如果具有商业敏感性(如涉及运价、运力和成本等信息),则信息交流可能构成垄断行为.

2.3.4 航运分摊协议

《指导规则》规定的分摊协议是指不定期船运输市场领域的航运分摊协议,这是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中船公司的主要合作形式.航运分摊协议没有普遍适用的形式,通常由经营同种类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就统一经营管理达成协议.分摊协议的管理人负责商业管理,如市场营销、费率谈判、收入和成本管理、船队管理、指定港口代理人、客户管理、签发发票和收入分配等.虽然航运分摊协议没有固定的合作模式,但共同营销、共同经营是其基本特征.

航运分摊协议在性质上类似于联营体协议.目前,各国航运法律仅调整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中船公司之间的经营合作协议,所以通常所说的联营体协议并不包括航运分摊协议.《指导规则》将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中的航运分摊协议纳入竞争法律的规制范围,是立法层面的进步.

此外,航运分摊协议在性质上与合营企业也有相似之处.如果从事不定期船运输的船公司通过签订航运分摊协议成立具有合营性质的企业,且该企业具有一定自主经营资格,则法律将其视为经营者,而不是协议;如果船公司通过航运分摊协议实现某些业务、收入和风险的公摊,不具备实体性质,则被视为协议.

《指导规则》规定,如果参与协议的船公司不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关系,那么这样的航运分摊协议不属于《欧共体条约》第81条1款禁止之列;如果参与协议的船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则需要考虑合作内容、市场集中度和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禁止之列.一般而言,如果航运分摊协议具有共同营销内容,对价格、成本、服务差异、服务质量和创新性等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则违反反垄断法;如果航运分摊协议不具有共同营销内容,只是在船期、联合采购等方面达成协议,那么只有在该协议具有一定市场支配力量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垄断行为.

《指导规则》最后重申《欧共体条约》第81条3款规定的反垄断豁免条件.如果航运分摊协议具备该款规定的4个条件,即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或经济发展、运输服务接受者获得公平回报以及对竞争的限制是必须的且实质上并没有取消市场竞争,那么该协议基于个案分析可获得反垄断豁免.

3 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的特点

(1)法律形式.联营体规则和《指导规则》是基本规则,前者的适用范围限于国际班轮运输市场的联营协议,后者的适用范围较广泛.《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仍然是航运竞争规则的基础,这两条规定的一般性实施规则同样适用于航运业.

(2)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在航运服务领域,只有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中的联营体协议才能享受欧盟传统的反垄断整体豁免,其他航运协议不享受反垄断整体豁免.在这种情况下,特定的航运协议究竟属于《欧共体条约》第81条1款的禁止之列,还是能够享受该条3款规定的豁免,需要基于个案分析才能确定.从一般情况看,航运协议属于禁止之列的可能性要大于享受豁免的可能性.

(3)适用范围.传统航运竞争规则主要规范国际航运市场的竞争秩序,不适用于国内航运市场;在国际航运市场中,以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为规制对象,不适用于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国内航运市场和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从而建立起统一的航运市场竞争规则体系.

(4)调整对象.限制竞争协议分为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目前,欧盟航运竞争规则体系以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为直接调整对象,该类型的协议数量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大,但并不意味着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不受约束,只是适用其他规则而已.

(5)价值理念.欧盟传统航运竞争规则体系遵循国际航运惯例,以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为核心;新体系则更强调市场竞争对航运资源的配置作用,尽可能消除限制竞争协议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影响,反垄断豁免的适用有限.

(6)实施期间.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的制度安排与主要航运国家不同,具有超前性.目前,只有欧盟制定单独的联营体规则,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规定航运业直接适用一般竞争规则.为谨慎起见,目前,联营体规则和《指导规则》的有效期只有5 a,目的是在此期间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修改以及如何修改,以不断完善规则.欧盟航运竞争规则的发展方向明确、肯定,联营体规则和《指导规则》将成为航运竞争的基本规则并不断完善.

4 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的影响

欧盟理事会第1419/2006号条例废止第4056/86号条例,宣告后班轮公会时代的来临.[3]历史悠久的远东班轮公会在2008年10月17日终止运营.近年来,欧盟航运竞争规则的变化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可能会影响主要航运国家的立法,其中原因可概括为以下3点:(1)船公司之间包含运价、运力协调内容的协议(尤其是班轮公会),对航运市场竞争的影响利大于弊,这已成为普遍共识;(2)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经营特定航线需要以航线所涉国家同时给予其合法地位为前提;(3)放松经济管制的改革,推动航运管理制度发生变革.

欧盟航运竞争规则新体系对国际航运管理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由于欧盟只承认联营体以及符合《欧共体条约》第81条3款反垄断豁免条件的协议具有合法地位,因此,其他国家反垄断豁免的适用范围将直接受到限制,只能在与欧盟无关的航线上实施,而在与欧盟有关的航线上,只有联营体和少数享有反垄断豁免的协议具有合法地位.

(2)具有运价和运力协调内容、对航运市场竞争有较大限制作用的协议将来可能会丧失反垄断豁免地位.[4]船公司之间达成的各种协议对航运市场的影响如何,长期以来业内没有统一的认识,船货双方分歧巨大.从一般反垄断法的角度看,具有统一运价、运力内容的协议无疑是对市场竞争限制最大的垄断行为,为反垄断法所禁止.如果这些协议不能为市场带来额外的利益(如提高航运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那么维持这些协议反垄断豁免的地位就失去客观的经济基础.

(3)航运竞争法律的实施将比以往复杂.在对国际航运全面实施反垄断豁免的情况下,各国航运主管机关通过建立备案制度对享受反垄断豁免的协议实施监管.[5]虽然备案制度对备案的内容和程序有一定要求,但相对来说并不复杂,有时只是形式审查.在对大部分国际航运协议组织取消反垄断豁免后,需要基于个案对协议进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复杂分析,才能确定某一协议是否享受反垄断豁免.

(4)欧盟将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纳入一般竞争规则的适用范围,打破目前各国以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为管制对象的传统制度.鉴于国际不定期船运输市场广泛存在各种协议,纳入竞争法范围的确有必要,但具体立法形式不一定与欧盟相同.

(5)欧盟航运竞争新规则将影响我国的航运立法.首先,虽然我国《国际海运条例》赋予班轮公会合法地位,但由于欧盟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原先经营我国与欧洲之间航线的班轮公会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其次,我国欧洲航线市场的竞争程度将有所提高,联营体协议的数量从长远看也会增加;最后,我国《反垄断法》已实施,在国际上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呼声渐高的背景下,我国需要重新考虑是否保留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正在拟定的《航运法》需要解决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ission. White paper on modernization of the rules implementing Articles 85 and 86 of the EC treaty[R/OL]. (1999-05-12)[2008-08-15]. http://europa.eu/scadplus/leg/en/lvb/l26059.htm.

[2]The European Liner Affairs Association(ELAA). Revised ELAA proposal[R/OL]. (2006-06-16)[2008-08-15]. http://ec.europa.eu/competition/antitrust/legislation/maritime/rev-elaa-prop.pdf.

[3]郏丙贵, 王学锋. 后班轮公会时代班轮公司之间合作问题前瞻[J].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07, 28(4): 68-73.

[4]郏丙贵. 后班轮公会时代国际班轮市场管制[J].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7, 6(5): 6-10.

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探讨 第11篇

另外,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育人过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 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对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价有利于完善和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激励教学工作中的参与者、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产业中, 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教体制改革的成败, 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但是, 目前各高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对新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是高等院校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现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出于考核管理需要或者改进课堂教学质量的需要, 各高校大都制定了各自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或评价指标体系, 在实际的评价中也取得了一些良好的效果。但总的来说, 现有的评价体系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价主体单一。现有的评价体系通常是教育管理者用来评价本校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方法, 没有让教育消费者 (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 参与进来。评价的结果通常只能用于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 不能作为学生选择高校、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依据。因此,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

二是评价对象上轻学生重教师。教学活动是教学相长的, 师生各自有不同的角色和地位。教学内容是双方作用的对象, 又是师生交互的媒介。通过教学, 使学生获得知识, 也给教师带来教学生涯的成长经历。目前的评价体系中, 大都采用学生给老师打分的做法, 过分强调教师教学能力的发挥, 使之成为单纯的教师考核指标, 忽视了学生在课堂上的各种表现及学习效果评价。有些学校甚至出现教师不敢严格要求学生的现象, 这种评价标准已经制约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上, 未能因地制宜。对不同专业、不同课程 (专业课/公共基础课) 、不同学生 (文科/理工科, 成绩好的学生/成绩差的学生) 应该有评价的差异性。一刀切的标准不利于评价结果的公平度和说服性。

二、新型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一) 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主要内容, 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评价标准, 即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以系统的教学目标体系为依据, 定量评价则以反映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的具体指标体系为依据。教学质量评价应当体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能对现行的教学工作及教改措施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应当能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在教育中的正面导向作用。

(二) 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

以往的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是学生对教师的打分, 忽略了教师作为授业者、领导作为管理者以及社会作为受益者的角色任务。一个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由学生 (接受者) 、教师 (授业者) 、领导 (管理者) 和社会 (受益者) 四方面构成。

第一, 学生评价。学生是课程教学过程中的直接参与和接受者, 作为评价主体, 主要是对教师的师德、工作热情、课堂授课水平;教材和授课内容的适用性;教学和实验条件的完备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 教师评价。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直接实施者, 以往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只将教师作为被测评的对象, 而忽略了教师作为同行专家和教学管理工作监督者的身份。教师作为评价主体, 主要是对学生课堂表现及学习效果;课程设置的连贯性;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的利用率;同行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评价。

第三, 领导评价。领导是整个教学工作的管理者, 作为评价主体, 主要是对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教学内容的选取、组织和安排;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改革和创新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第四, 社会评价。高校培养人才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于社会, 因此社会主体 (往届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 作为受益者也应当纳入教学质量评价的范围。作为评价主体, 社会主要是对课程设置的实用性、合理性以及学生素质等进行评价。

学生、教师和管理者既是教学工作的参与者, 又是教学质量的评价者, 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 又相互监督。而社会是教学工作的受益者, 起着监督和导向的作用。评价主体间的关系如图2-1所示。

(三) 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为了能够量化地评价教学质量, 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是关键。评价指标体系应该符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应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应体现时代发展的特征。考虑到量化原则和评价的可操作性,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图2-2) 。

在课程设置方面, 课程的设置应当符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应当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 对学生的职业素养起明显支撑和促进作用。对课程设置的评价应从职业适用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主要由社会主体完成。

在教学内容方面, 教学内容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点之一, 应从内容选取、组织安排和表现形式三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内容的选取应当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选取教学内容, 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要由社会主体进行评价;教学内容的组织和安排应当遵循学生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 以真实工作过程和任务需求为依据, 科学设计学习内容, 做到教、学、做相结合,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主要由社会主体和学生主体进行评价;教学内容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指教材的选用是否先进, 课件、案例、习题、实训项目以及学习指南等是否齐备, 该部分主要由学生主体和领导主体评价。

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 教学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先进与否, 这也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应当从教学模式设计、教学方法的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模式的设计应当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有针对地采取学和练的交替、任务驱动、理论和实践一体化为导向的方式, 主要由学生主体和教师同行进行评价;教学方法的应用应当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 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 主要由学生主体进行评价;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 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主要由学生主体和领导主体进行评价。此外, 学生主体和教师主体也应对学校信息技术环境资源以及网络环境支撑条件进行质量评价。

在教学队伍与结构方面, 教师是教学任务的具体实施者, 对教师队伍的评价应当从师德教风、教学水平、学术造诣和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师师德是否高尚、治学是否严谨主要由学生主体进行评价;其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除了学生主体的评价之外, 领导主体也需从整体上对其进行评价;对教师队伍的学术造诣和知识结构的评价主要由领导主体和教师同行进行评价。

在实验与实践方面, 由于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是应用性极强的课程, 因此有必要对其实验和实践教学进行专门的评价。主要包括对硬件资源及环境、实验任务的设计及安排、实验与实践成效等方面的评价。条件及环境应当符合主流技术配置、设备利用率高, 并且能有效支持实验任务, 主要由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进行评价;实验任务的设计和安排应当和理论内容紧密结合, 能有效支撑职业素质培养和岗位任务需求, 由社会主体和学生主体进行评价;而实验与实践的成效则主要考虑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等情况, 由领导主体和社会主体进行评价。

在教学效果方面, 目前的教学效果评价以考试成绩为主, 没有考虑课程对学生后续课程的支撑以及职业能力培养的作用。因此, 除了传统的期末考试成绩评价和学生主体的打分评价之外, 还应当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中长期跟踪评价。如在学生后续学习过程中, 甚至对已毕业的学生进行回访评价。

在特色与创新方面, 对于有特色及创新的课程应当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主要由领导主体进行评价。

(四)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信息反馈

评价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主体, 对教师来说, 应当收到来自学生、领导、同行专家以及社会的反馈意见, 根据这些意见来改进自己的工作;对学生来说, 应当收到来自教师的评价和建议, 以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对管理者来说, 应当分别收到来自学生、教师和社会的反馈意见, 以改善教学实验条件和环境以及管理水平。

评价结果也可和教师和学生的评优评先活动, 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 以促进教师对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重视, 从而更好的改善和提高教学工作。

随着时代的发展,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不断变化, 学校也在不断地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 因此, 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阶段对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时修订, 将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和评价纳入指标体系, 以更好地发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引导、监控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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