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2024-06-21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精选12篇)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第1篇

截至2010年底, 天津市财政已累计支出近7000万元, 建成老年服务中心196个, 2011年将再新建80个。基于此, 笔者选择在天津市五个社区 (包括红桥区的佳欣里、潞河园, 河东区的林盛里、广宁路实验楼以及和平区的吉利花园等) 内进行调查, 通过向老年人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访问具有代表性的社区服务机构等方式收集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资料, 得出目前该养老模式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路径。

一、天津市居家养老先行创优

2011年3月,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一期节目对天津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可见天津地区在这一领域较具前瞻性。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的创新, 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 减轻家庭养老压力, 避免机构养老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家庭结构不断核心化、小型化, 大量“四二一”结构家庭及“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出现, 下一代赡养老人的压力不断加大, 同时由于工作时间所限往往不能使老人得到充分的照顾, 传统的家庭养老弊端日益凸显。

社会上一些养老院等盈利性服务机构往往收费较高, 由于经济水平所限, 难以普及;同时, 传统思想的影响使这些老人不愿离家去接受外来人员的护理服务, 而是希望与子女或其他亲人住在一起, 接受照料;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一些养老机构所产生的争端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也使得许多人对这种养老方式望而却步。

而天津市正在向全市推广的居家养老, 是政府出政策、出资金, 为老年人购买服务, 服务人员对60岁以上的家庭困难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养老方式。这样既能够充分发挥家庭在社会养老中的基础作用, 又能提供较为专业的护理服务, 在有限资源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具有较大可行性。

(二) 多种措施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群由于体质原因发病率较高, 这就需要普及健康知识, 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疾病的能力。通过社区这一规模适宜的社会单元开展医疗讲座、专业咨询等宣传教育, 能够有效推动社区卫生服务, 较之其他机构更具有可行性。

高科技手段也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得到很好应用。例如, 天津市艳泉里社区的服务中心在社区的主要路口安装了29个摄像头, 如果老人出外发生意外, 社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赶到实施帮助。此外, 2010年3月, 和平区投入近百万元, 在全市率先建立启动了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 老年人在家中需要提供家政、医疗、排险等应急服务时, 只要按下红色求助键, 服务中心立即就可知道老人的需求, 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服务人员前往服务, 这种服务方便快捷的“电子保姆”服务, 无疑是全方位为老年人着想的体现。

二、从天津市现状看居家养老主要障碍

尽管社区居家养老在解决老龄化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但在实际操作中, 先行的社区服务机构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 缺乏专项资金支持, 依靠财政非长久之计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 接受调查的50位老人均享受了养老保险, 可见中国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覆盖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这能否说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就有了保障?调查中很多老人表示, 随着通货膨胀压力的加剧, 自身的生活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专门出资来享受养老服务显得不切实际。

一方面是个人经济压力, 另一方面是政府财政紧张。2009年时《中国经济周刊》曾刊登一篇题为“上海社保基金严重穿底, 去年市财政托底170亿元”的文章, 引起广泛关注。近年来, 上海养老支出增长不断加速, 而养老基金的增加十分有限。养老需要靠财政, 而财政收支的严重不平衡导致了社保基金养老钱的严重穿底。“最有钱”的上海入不敷出, 这也会是其他城市今后很可能遇到的问题。

调查中, 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表示, 许多服务中心的场地、活动设施等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 其运作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补贴, 并没有其他资金来源。要在老年人口不断增多的趋势下保证养老服务质量, 仅靠财政出钱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二) 宣传不到位, 居民认可度低

调查结果显示, 接受调查的50位老年人中,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持无所谓态度的老年人占到了64.7%。南营门街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全面, 场地设施齐全, 但调查时发现很多老人并不了解这一服务中心, 对其是否收费、服务内容等也仅限于主观猜测。在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 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服务中心本以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 却因为宣传不到位, 使现有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如果在今后发展过程中不加以改善, 社区养老只会浮于表面, 流于形式。

此外, “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很难使人们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新兴产物。调查中许多老人表示, 以自己与老伴的能力完全可以生活自理, 而如果子女时常过来看望, 就更没有必要请外人帮忙。对于子女而言, 也担心让老人接受这样的护理服务会受到“不孝敬”的舆论压力, 或者不放心相关机构的服务水平是否能使老人得到周全的照顾。

(三) 服务内容各异, 规范空缺难以统一管理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几个社区的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形式、水平各不相同, 存在较大差异。有些服务中心条件较好, 如其中一家服务中心提供“吃、玩、学、医”一站式服务, 设立医疗站定期举办医药科普知识等公益类讲座;在另外一个服务中心, 老人们可以下棋、唱戏、听评书, 提供营养配餐供老人购买, 定期会进行医疗保健、法律咨询等方面的讲座, 给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上门家政服务。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则只为“低保”、特困户的老人提供诸如打扫卫生、拆洗被褥、洗衣做饭等上门服务, 服务人员固定家庭对象。其他一些服务中心仅提供餐饮服务, 基本上等同于“老年小饭桌”, 形式较为单一;或是主要定期组织免费体检和一些简单的文艺活动。

这些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不一, 服务水平也各不相同, 可见中国社区老年护理领域制度发展滞后, 缺乏统一标准, 这在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规范服务市场、统筹管理运营等方面都造成了巨大困难。

三、新视角探析完善路径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养老, 养老话题也是连续几年在两会中受到热议。当前中国社区居家养老尚无典型经验可循, 因此要循序渐进, 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根据实际困难大胆探索解决方案, 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 实现居家老人经济、安心、舒心地享受晚年。

(一) 应时所需, 建立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外有着近30年实践经验和教训, 许多保险发达国家已发展了万能寿险、独立保单、延期失能收入保险、医疗费用保险附约等多个险种, 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护理保险体系。

中国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 寻求适应基本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在国内, 中国人保健康于2006年推出国内首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全无忧长期护理保险”, 迈出了长期护理保险的第一步, 之后保险市场上又出现了“太平盛世附加护理健康保险”、“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等产品。然而, 老年人发病率高的特点决定了商业保险的高费率, 就中国目前经济状况而言, 以商业保险的形式推广护理保险成功率较低。此外,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处于初级阶段, 许多地区缺乏基本医疗保障,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 可初步采取分地区、分人群的社保模式, 而建立社会保险性质的护理保险, 应该成为中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方向。

具体来讲, “护理保险”专门账户可由国家设立, 采用与养老保险一致的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 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保费, 在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下统归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运营。当投保人到达规定年龄时, 国家根据缴费金额给予其所属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剩余数额返还, 或直接提供相应标准的护理套餐供投保人选择, 分级别进行护理, 实现专款专用。这样有利于避免养老保险中医疗资源的浪费,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减少以看护为目的的住院现象, 节约财政开支, 同时能更好地适应被保险人的多样需求, 保障老年人生活, 而不是单纯依靠资金或患疾病时才得到医护。

(二) 转变方式, 走出资金缺乏困境

在资金支持方面, 除了政府部门的适当补贴外, 还应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社区实际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相关公司合作, 免费为特定人群开放的同时, 向享受一些更高质量服务的老人收取适当费用, 从而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扩大资金来源。如在天津市调查过程中, 南营门服务中心即采用了社区、企业合作的方式, 取得一定成效。

此外, 在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 政府可以适度从医疗保险金结余中提取, 作为居家养老的良性补充, 使该部分资金得到充分利用;还可建立医护协调机制, 由保户在医疗费用支出较少的情况下, 自愿选择是否按比例将医疗保险金转为护理费用支出, 享受护理服务, 形成医护一体化, 更方便老年群体的特殊需要。

(三) 统一标准, 找好政府角色定位

制定适应居家养老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针对服务对象、服务项目以及相应价格实行统一规范, 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明确职责, 严格监管, 确保养老服务有效可行。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营造健康老龄化理念, 引导突破传统观念障碍。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向全社会宣传人口老龄化的形式和特点, 宣传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 宣传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提倡“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引导合理消费, 规范消费行为, 开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实践活动, 实现人人主动关心老年人、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多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好局面。

(四) 多方参与,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

当前社会上存在许多养老院, 但因为市场规范性差、收费水平较高等因素, 这些商业性养老机构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社区服务体系中, 单纯依靠社区中的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机构, 又很难在短时间内满足大量、高标准的需要。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现有市场服务资源, 通过建立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数据支持系统和服务支持系统, 将社区与政府、市场和老年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提高社区服务资源的综合效用, 努力营造一个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社区服务发展环境。在居家养老中加入养老院等资源, 通过街道办等部门协调监管的方式, 达到社会资源的整合, 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路径。

除此之外, 还要注重服务形式的多样, 如加强精神上的交流, 满足老人的多层次需求;提高服务人员专业水平, 如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同时有利于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等等。

参考文献

[1]、韩振秋.消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障碍之路径[J].社会福利, 2010 (10) .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第2篇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的逐年上升,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在养老机构床位相对不足、老人居家养老意愿强烈、社会传统家庭养老观念仍占主导等大背景下,以政府主办的机构养老为示范、吸纳民资的社会养老为补充、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多元化养老模式,构成了苏州养老服务民生保障的新体系。

为顺应城市家庭结构由三代同堂的主干家庭向“空巢+核心”的平行家庭转变,满足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近年来,苏州各区积极借鉴英美发达国家社区照顾、社区服务的老年社区福利经验,努力探索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新体系,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平台的建设。如沧浪区2007年底开张的“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就是国内首个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以居家养老对象为会员及涵盖各类服务加盟商为服务主体的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服务中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偏低、服务的社会资源利用率不高、服务信息不对称、服务的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上规模、出效益。

但是这样一种全新的尝试,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几个难题:首先是覆盖面问题。虚拟养老的社区服务在社会上很受欢迎,许多符合条件的老人乃至年轻人家庭都期盼得到类似的服务,但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因素,虚拟养老院目前只能优先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其次是服务人员数量相对不足。目前虚拟养老院共有家政人员90多名,绝大部分来自市区大龄失业和郊区被征地农民。出于语言沟通、饮食习惯、生活方式、观念行为等共同性需求的考虑,虚拟养老院招聘服务人员时主要招本地人,且对家政员工的要求却不低,要持证或具有一定从业经验才能上岗。但本地愿意从事老人服务的人员数量极为有限,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为老服务供不应求的局面。

第三是市场化运作的经济效益几乎没有显现。虚拟养老院作为一个市场化经营的家政服务公司,其收入构成是:20%是老年居民的自费服务和80%的政府购买服务,但由于政府制定的服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加上系统的维护升级、员工的培训及相关管理成本等,虚拟养老院目前几乎没有盈利。服务员工资大都也只有1300元左右,事实上同等素质的家政员工在苏州家政市场上找一份每月2000元左右的工作不是难事,因而服务人员队伍不甚稳定,进一步制约了虚拟养老院的产业化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首先要进一步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空间将更加巨大,发展现代家政服务业具有十分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都小型化、零散化,服务内容碎片化,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建议专项细化现代家庭服务业的扶持政策,把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助养老事业,形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制定扶持优惠政策,根据虚拟养老院的服务容量、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还可将现代养老服务业纳入公益性岗位,对从事相关服务的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而非现行的需要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方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从而缓解民办非企业家政服务公司的成本压力,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应依托虚拟养老院这种居家养老新模式的推广,培植现代家庭服务业的品牌企业,扶持众多的家庭服务业小企业依托龙头大企业走上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利用就业再就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资源,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实现为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可由民政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门牵头组织,依托高校、医疗机构、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统一的大纲和教材,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证上岗。在职业教育中,开设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课程或专业,加快养老护理专业服务人员的培养。同时,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鼓励支持更多的年轻劳动者投身于为老服务。第三要进一步科学谋划养老事业,整合各种养老资源。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科学谋划为老服务。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将一对一的上门提供居家老人的养老服务与依托社区提供一对多的社区照顾、社区福利有机结合,通过建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老人日托中心等设施集约利用养老资源,优化组合为老服务。依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工作,鼓励和扶持社区单位、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服务社区老人,发挥老人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养老事业发展机制。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答复

陈红霞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30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1982年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养老服务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将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加快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意见》、《关于转发城区养老政策扶持三个操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市、区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市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区养老为基础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9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养老服务中心,1941个村(居)中有1797个建立了养老服务站;有养老服务机构165家,养老床位数达19649张,老人床位拥有数由2005年底不到10‰增加到16.2‰。民办养老机构由2006年的8家增加到2008年36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到了3731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19%。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全市各地已投入3亿多元,用于新建或改扩建老年服务设施;补贴民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经费达2130多万元。

接到您“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亲自参与研究承办方案,认为您的建议非常有创意,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吸纳您的建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落实:

一、提出进一步推进的对策和措施

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调查研究,争取政府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上有所提高,去年开始,我局对全市养老机构运行状况和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全市养老形式各有特色,养老机构建设和补贴标准差距较大。因此,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建设的新措施,力争在扶持政策上有新的突破。现己将草拟措施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力争年内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二、积极推广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成功经验

一方面,积极推广“虚拟养老院”的做法。“虚拟养老院”是一种全新居家养老模式,为社会性的养老问题创出了一条新路。我局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专门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50万元支持他们的硬件建设,去年12月8日召开的全市养老工作推进会,以及今年2月26日,全省召开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现场观摩培训班上,沧浪区政府先后介绍了“虚拟养老院”的经验,其目的就是助推“虚拟养老院”的做法,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面。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市区学习和借鉴“虚拟养老院”的做法。

另一方面,积极倡导和鼓励各地建立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首先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应采取多样式和多元化的养老形式。目前,我市“虚拟养老院”已经在沧浪区六个街道实现全覆盖外,金阊区在所有街道都建有“日间照料中心”,平江区的“老年公寓助餐点”、张家港的“家庭养老院”也深受老人欢迎。常熟、太仓、昆山也都在积极探索异地养老、分层养老、货币化养老、适度普惠养老等运作机制。逐步形成多方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

三、加强指导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积极做好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社会福利院是我市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基地,担负全市各类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任务。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组织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各类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均实行持证上岗。二是联合卫生、劳动和社保等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的督查指导工作,拟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民政局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 第3篇

关键词:社区养老;质量评价;粗糙集理论;约简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6)04-0082-09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4.009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口年增长率超过3%,高于人口增速的五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5年中国总人口超过13.6亿,其中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超过2.1亿,占总人口的15.5%。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预计将会在本世纪中叶达到峰值,超过4亿。如今,中国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远超过联合国传统老龄社会标准,且中国相比其他国家凸显的“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等特点无疑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社会的养老负担。自古以来,中国社会沿用着传统家庭养老的方式,但由于以往承担照顾老人职责的女性群体越来越积极地步入职场,以及受家庭“小型化”、老年人“空巢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传统家庭养老方式所能够起到的作用正逐渐被弱化。同时,近年来机构养老因长期将住院者隔离于正常生活社区之外而饱受诟病,多次被曝光的虐待老人现象更是令人对机构养老的效果担忧。因此,社区养老作为一种可以满足老年人群体物质性、精神性等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模式,成为我国应对老龄化形势下养老问题的重要选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中明确强调要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本研究在规划期接近尾声之际对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既是对规划通知下发后五年来社区养老体系建设成果的验收,更有助于为下一阶段的建设规划提供理论支撑。现有的研究社区养老服务的文献多是围绕着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及其体系的构建展开,只有少量文献针对社区养老质量进行评价,而这些文献的样本选取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而对于二、三线城市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价十分缺乏。二、三线城市经济发展落后于一线城市,对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与一线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却承载了大量的养老负担。因此有必要针对二、三线城市的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为养老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已有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研究主要基于对老年人问卷调查的描述性統计分析,通过均值高低来判断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的优劣。但我国目前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问卷中问题的理解能力有限,因而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常常包含着各种“噪声”,导致数据不够精确甚至不完整,因果统计分析效果往往不理想。由波兰学者兹齐斯拉夫加·帕夫拉克(z.Pawlak)提出的粗糙集理论,作为一种刻画不完整性和不确定性的数学工具,能有效地分析不一致、不完整等各种不完备的信息,在保留信息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化简,达到减少噪声以突出核心影响因素的效果,因而被广泛应用在社会学的实证研究中。本文使用粗糙集方法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所涉及的各类具体服务项目进行数据挖掘,目的在于通过属性约简得出老年人群体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需求,并据此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为城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二、数据、指标选取和研究方法

1.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课题组2015年8-10月在吉林省吉林市进行的问卷调查。该课题组在吉林市选取了老年人集中程度相对较高的22个社区进行入户问卷访谈。通过对年龄大于60岁的老年人群体进行分阶段多层次抽样,共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问卷1802份,剔除重点研究变量含有缺失值的问卷后,剩余有效问卷1633份。调查区域总人口占吉林市总人口的70.3%,表明调查数据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问卷采用李克特5级量表,对社区提供的每项养老服务,有“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和“十分满意”五个选项,在数据统计采用以从1到5的五分制进行。量表信度分析结果显示,问卷采集的数据质量较好。

2.指标选取

本研究借鉴了国家《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中对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划分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安全保障、精神慰藉以及社会参与五个维度测量社区养老服务质量。随后结合问卷调查所采集的数据,选择社区已经推出的各项服务设计各二级指标下对应的单项指标。问卷中从八个方面调查社区提供的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质量:全职保姆服务、托老所服务、小时工服务、送奶服务、修脚服务、换洗衣物服务、室内保洁服务、老年餐服务。对于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则选择了家庭病床服务、日常专业护理服务、病后术后康复护理服务、合理用药和居家安全指导服务、急性疾病专业护理服务五个单项指标进行衡量。社区安全保障服务则包括与保障老年人合理使用燃气、家电、管道等易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有关的换液化气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水电检修服务、老年人专用器材服务、管道疏通服务五个方面。除了物质性的支持外,研究还选取了有助于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精神慰藉服务和社会参与服务,前者包括陪聊服务、读报服务、陪同服务、单身老年人联谊服务四个单项指标,后者涵盖了组织集体旅游参观、老年大学或老年协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组织社会义务劳动四个方面。

3.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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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文章多是沿用专家评分的方式对各单项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但这一方法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削弱了研究结果的说服力。本文使用粗糙集方法,对社区养老服务评价指标进行合理化约简的同时计算权重,有助于保持问卷数据统计分析的客观性。

粗糙集理论最早由波兰数学家兹齐斯拉夫加·帕夫拉克于1982年提出。该理论通过把离散的数据放在连续的空间中,来处理不精确、不一致、不完整等各种不完备的信息,发现并指出隐藏的信息和规律。属性约简是粗糙集理论的精髓,能够从大规模的样本数据中提取实质性的规则,形成对生产实践有实际意义的知识。该理论的核心定义如下。

三、指标约简结果与分析

表1显示了利用粗糙集方法对单行指标进行约简后的结果,单项指标从原来的26个约简到17个,指标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精炼,更容易突出影響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的关键因素。

1.生活照料服务维度约简结果

约简结果显示,生活照料服务维度由拟定的8个指标约简到全职保姆服务、电梯服务、小时工服务、送奶服务、室内保洁服务5个指标。而修脚服务、换洗衣物服务、老年餐服务被剔除。这一结果说明,当老年人处于问卷调查所涵盖的年龄段(60-86岁)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基本生活能够自理。且由于有足够的空闲时间,老年人对于诸如洗衣、做饭、修脚此类的活动更习惯自主进行,而不是求助于社区的服务。相比而言,老年人在生活照料服务维度关心度最高的服务为送奶服务。由此不难看出,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健康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将牛奶看做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十分关注社区送奶服务的质量。另一个高重要度的指标是电梯服务,这是因为很多老年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腿脚不灵便的困扰。住在较高楼层的老人往往会因为上下楼梯行动困难而不得不减少外出活动,这无疑增加了其他慢性老年病的发病概率。同时,这也有可能会加大老年人对自身肌体状况的担忧,不利于老年人维持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然而,老年人现居住的居所多是建造于二三十年前,很多五层或六层的楼房并没有安装电梯。这就要求各社区在进行养老服务建设时应针对老人年居住的情况,为社区内的一些楼房进行安装电梯的改造,以方便老年人出行。同时,由于部分生理机能的衰减,老年人群体时常需要有人帮助进行室内清洁等强度相对较大的体力劳动。因此全职保姆服务、小时工服务、室内保洁服务的质量也会引发老年人的关注。

2.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服务一直是养老问题的重中之重。经约简,医疗护理服务原拟定的5个指标中的3个进入最终评价系统,分别为家庭病床服务、合理用药和居家安全指导服务、急性疾病专业护理服务。首先,由于子女平时要上班,一些因身患疾病而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格外需要家庭病床服务。相比于机构养老,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家庭病床服务可以让自己不必离开熟悉的居所也能得到照料,因而老年人在评价社区服务时会较多地看重社区所提供的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其次,合理用药和居家安全指导服务指标的入选表明,老年人群体储备日常健康知识的意识在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专业、科学、可信的用药和安全指导来加强自身对于健康的自查和自控,以期减小疾病发生概率或者减轻疾病影响、阻止已有疾病进一步恶化。此外,老年人也希望社区能够提供急性疾病专业护理活动,以便及时应对急性疾病的突发。总而言之,医疗护理服务维度的指标呈现显著不同于其他维度指标的特点,可以总结为“多多益善”和“未雨绸缪”八个字。出于对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老年人对社区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的种类、完善程度、服务质量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安全保障服务

安全保障服务维度拟定的5个指标经约简,只有水电检修服务一个指标被剔除,家电维修服务、液化气服务、老年人专用器材服务、管道疏通服务四个指标都被保留下来。该维度下权重最高的指标为老年人专用器材服务,这一结果表明,由于老年人灵活性、平衡性等机能均不及青壮年,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行如厕等日常活动时,往往需要借助于专用器材。因此,社区中是否配备了适老性器材设备会对老年人生活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液化气服务也是老年人关注的指标。现阶段,虽然天然气的使用已经比较普及,但在问卷调查所涉及的社区中,仍有部分居户尚未完成天然气改造,很多老年人仍使用罐装液化气做饭。罐装液化气需要定期更换,而搬运罐体对老年人来说非常困难,且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导致气体泄漏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在液化气被完全替代之前,液化气服务仍是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建设的重点内容。根据约简结果,家电维修服务和管道疏通服务的重要度数值虽不及专用器材和液化气服务那么高,但也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社区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仅要提升服务的质量,更要确保服务的及时性。

4.精神慰藉服务

老年人对精神慰藉服务的要求高度集中于陪同服务,其次是读报服务。经过访谈,选择陪同服务的老年人一般是出于两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沟通。很多老年人反映,在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很容易与工作人员之间出现沟通上的问题——老人要么表达不明白自己的需求,要么是听不清或是听不懂工作人员的建议和要求。有人陪同不仅可以帮助老人进行沟通,更有助于消除老人心中的恐慌,给其以精神上的抚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上当受骗。由于很多诈骗团伙专门以老年人作为目标,老年人在因事外出时找人陪同是希望有相对可信的人帮助自己进行甄别判断,避免上当受骗。从读报服务这一指标的入选可以看出,虽然电视、广播等媒介相对于报纸这种纸媒介更适合老年群体获取新信息,但老年人在多年生活中养成的读报习惯不容易被轻易改变。虽然老花眼等问题的确给老年人阅读报纸增加了困难,但相对于听广播、看电视,社区提供的读报服务为帮助老年人以更熟悉的方式了解社会新变化提供了便利。

5.社会参与服务

社会参与服务维度约简的结果为组织集体游览参观、老年大学或老年协会、组织社会义务劳动三项。从各项指标重要度的计算结果来看,老年人对社区所能够提供的社会参与服务的关注度非常高。最高的为组织社会义务劳动,其次是老年大学或老年协会,最后是组织集体游览参观。也就是说,相对于外出参观游览这种以纯消费者角色来参与社会、丰富生活的方式,老年人更希望能通过老年大学或老年协会继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也更希望通过参加社会义务劳动来以生产者的社会角色继续为社会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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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分析

为全方位评价吉林市各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本研究依据约简后的指标体系及各指标权重(见表1),结合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对这22个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各社区评分结果及排名见表2。

1.全样本分析

通过分析22个社区的整体数据,22个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分的均值为17.82。与满分25分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虽然社区养老的概念在我国早已建立,但其发展完善进程却十分缓慢。此外,在指标体系中涉及的五个维度上,社区提供服务的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图1所示。

根据全样本在各维度提供养老服务的均值数据,参与问卷调查的老年人群体对社区所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安全保障、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五个维度服务的质量评价均值介于3-4分,即“一般”和“比较满意”之间。质量评价最高的维度为生活照料维度,均值达3.72;其次为医疗护理维度,评价均值3.69;安全保障维度均值3.58位居第三;而社会参与和精神慰藉两个维度的评价结果明显低于前三个维度,分别以3.414和3.406的均值位居第四和第五位。这一结果说明,社区针对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安全保障这三大维度的服务质量较好,但针对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精神质量的精神服务和社会参与两个维度的服务质量较差。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社区在进行养老服务建设时忽视了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二是虽然已经很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状态护理,但对于提供何种服务更有益于提升老年人心理精神状态并不明了。

横向比较服务质量评价得分可以发现,社区与社区之间也存在较大分差。22个社区的最高分出现在J社区,综合评价得分19.29分,已经非常接近“比较满意”的水平(20分)。而最低分出现在S社区,综合评价仅为16分,比较接近“一般”的水平(15分)。进行社区之间的比较可以促使社区间相互借鉴,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养老服务。

2.年龄差异分析

本研究参照国内标准和已有文献的分类方法,将样本按照年龄分成60-69岁、70-79岁、80岁及以上三个年龄层。分年龄层的统计结果(如图2)显示,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对服务质量感知有明显的差别。随着组内样本社区老年人平均年龄的增大,社区养老服务评价的综合得分显著降低。这是因为,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大,其身体机能逐年衰减,老年人更倾向于依赖周围环境,对社区服务的养老服务种类和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但社区实际提供的服务却不足,供需的不平衡致使质量评价较差。现阶段,样本小区退休老人年龄分布在60-70岁的比重较大(67.34%),该年龄段的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相对较好,对社区服务要求相应较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70-79和8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老年人比重会相应增大,社区亟须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养老需求。

本研究也针对不同年龄层在各维度上对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价进行了对比,结果如图2。雷达图中代表60-69岁年龄段、70-79岁年龄段的两条曲线基本重合,但8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曲线呈现明显远离以上两条曲线的特点。这一结果表明,60-69岁年龄层、70-79岁年龄层对各维度服务质量的评价差异相对较小:但80岁及以上年龄段老年人的评价与较低龄老年人的评价有明显差异。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年龄相对较高的老年人群体对社区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维度的评价明显低于相对低龄的老年人群体;其二,较高龄的老年人群体对社会参与服务的评价略高于较低龄的老年人群体。这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群体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会更加集中于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安全保障维度,而对于社会参与的要求会相对降低。

3.试点与非试点分析

在22个样本小区中,有6个小区是推行社区养老的试点小区。研究数据显示,推行社区养老试点小区服务质量评价综合得分明显高于非试点小区(如图3)。

由于政策上的扶持,试点小区的资金支持和社会重视程度较高,服务人员素质也较高,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小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较高评价中得以体现。雷达图显示,试点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最突出的维度是生活照料维度,社会参与维度次之,精神慰藉和医疗护理维度再次之,而在安全保障维度的评价与非试点社区的评价差距最小。鉴于此,非试点社区应该多借鉴试点社区的经验,而试点社区也应加强在安全保障维度服务的提升,为后续试点的推广积累经验。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对吉林市城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实地调研数据,利用粗糙集方法进行数据挖掘以克服数据中的噪声干扰。通过对属性的约简,筛选出对老年人养老方式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服务,该结果有助于为今后社区养老服务的改进工作提供方向,提高决策的客观性和准确度。此外,由于各指标赋权通过粗糙集理论中属性重要度算法计算得到,可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自动调整各属性的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专家权重赋值过程中的主观性。在问卷走访的社区中,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评价的平均水平介于“一般”和“比较满意”之间:年龄相对较高的老年人群体对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价低于年龄相对较低的老年人群体;社区养老建设试点小区的评分显著高于非试点小区。由此可见,我国社区养老试点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亟须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具体的,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精准培育养老产业。一方面,根据课题组问卷调查结果,老年人对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评价均值尚未达到“比较满意”的水平,其服务质量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到资金不足和人力资源短缺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政府应该协调各部门出台相应政策,保障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有充足的财力投入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尽快建立一支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职业化队伍,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提供充足的人力和财力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该依据科学的调研和分析,把握老年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需求,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入养老产业,有针对性地对养老产业进行鼓励和扶持。同时,对于企业可以提供的较为成熟优质的养老服务,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社区重点需求的服务加以引进。

第二,整合街道、居委會、物业企业、社区医院以及养老机构等多方力量,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现阶段,社区养老服务大多由社区街道及居委会提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部分安全保障和医疗护理类服务项目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居委会提供的该类服务很难使老年人感到满意。因此需要积极调动物业企业、社区医院等的资源,以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的改进和完善。例如,物业企业拥有场地及设施管理的主导权,吸引物业企业参与到社区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安全保障类服务的提供中,可以加快社区适老性改造的进程,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对于医疗护理类服务则可以倡导整合社区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软件与硬件资源,依托社区医院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为社区养老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借助临近社区的养老机构的空余床位来缓解家庭病床服务床位不足等问题。

第三,提倡老年人互助,发挥老年人的人力资源比较优势。在很多人看来,年老意味着成为单纯的消费者,社会的负担。但是这种观念只是看到了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等劣势,而忽视了老年人的优势。单纯的因为年老就将老年人排除于生产者角色之外,无论对老年人群体本身还是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无疑是巨大的损失。本研究结果中社会参与服务维度中的组织义务劳动服务的高重要度也凸显了老年人继续为社会贡献力量的期望。因此,可以发挥社区养老的优势,积极倡导老年人互帮互助。通过鼓励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互相扶持,促使老年人的人力资源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总之,老年是人类生命周期的一个很正常的部分,是几乎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我们应该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以构建老年人友好型城市为目标,促使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第4篇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我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 年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3.26%,比2000 年“五普”时上升2.93 个百分点,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五普”时上升1.91 个百分点。国际上通常把60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或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按此标准,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养老问题尤为突出,不仅关系到老年人自身的幸福,也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的稳定,如何全面妥善解决养老问题刻不容缓。

就河北省保定市而言,2010 年常住人口1 119.44 万人,65 岁及以上人口为90.8 万人,占8.11%,比“五普”时上升0.96 个百分点,保定市也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笔者以保定市为例,采取文献法和访谈法的方式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探讨,访谈的对象包括社区老年居民、街道办事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

养老是家庭的基本功能之一,家庭养老在传统社会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养儿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数量增加,“4.2.1”家庭结构越来越普遍。近年来,由于单独二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启动,会有部分家庭选择生育二胎,但也有为数不少符合政策的家庭因年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工作压力等原因放弃生育二胎,因此在未来数十年“4.2.1”家庭结构还会大量涌现。当今社会流动性大,子女离开父母去外地参加工作的人数越来越多。即便在同城,老年人和其子女生活方式存在差异,许多子女结婚后选择同父母分开居住,空巢家庭增多。子女工作繁忙,又要照顾孩子,外加城市交通拥挤,不可能天天去父母家报到。他们非常想尽孝道,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空巢老人的年龄不断增长,自理能力越来越差,而其子女又没有精力进行全方位的照料,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宏观的社会养老发展滞后

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计划生育的钢性作用下形成的,属于未富先老,而西方发达国家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出现的老龄化。我国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时间差”的影响,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建立起适应老龄化需要的全方位的社会供养体系,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机构养老需要的经济成本比较高,我国机构养老的发展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就保定市而言,存在养老院数量少、规模小、地理位置偏僻、硬件设施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机构养老对于生活不能自理又需要专人照料的高龄老年人有一定的优势,对能自理的老年人吸引力不大。此外,机构养老背离了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的排斥。小城市人们的思想相对保守,更加排斥机构养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保定市的社会养老还不能弥补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所形成的空缺,寻找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十分紧迫,社区居家养老应运而生。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机构养老发展滞后的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备受推崇。社区居家养老合乎传统的孝文化和家庭养老观念,又省去了政府兴建养老院的大量资金,经济成本低,容易启动实施,是一种最佳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可以让老年人在家庭和熟悉的社区环境中,接受社区提供的各种服务,普遍受到老年人的欢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就近吸进社区失业人员参与,对于解决就业有连带作用。社区居家养老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实施,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借鉴国外社区照顾模式和结合中国养老现实的基础上,从2000 年开始,社区居家养老在全国各地城市中陆续实施。许多地区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比较成功的有宁波市“两走”居家养老模式、北京市“三结合无围墙养老院”模式、济南市“快乐老家”居家养老模式、大连市“家庭养老院”模式,这些都为保定市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取得进展,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部分社区配备了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量涌现,启动“一键通”呼叫服务网络,70 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80 岁以上老年人可在社区领取高龄补贴等。但是,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做出了有效性的探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模式。笔者通过访谈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认识不足

通过访谈发现,保定市老年人的社区居家养老观念淡薄,知晓度低,参与度更低。被访大多数老年人不知道社区居家养老为何物,当笔者对其进行解释后,部分老年人仍然认为养老是自己家庭的事,自己家庭成员解决就行了,不想麻烦外人,社区认同感不强。被访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位、理解不够准确,回答笔者的问题时含糊笼统,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各社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保定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差异较大,不同社区之间,甚至是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之间老年人享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一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现象。在访谈的所有社区中,Z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环境最差的,被访老年人反映供暖不佳,自己又怕冷,在家还要穿羽绒服;居住在六楼且没有电梯,出行不便;生活环境脏乱差,且吵闹,严重影响休息;家里的电器坏了,都是由子女、亲戚、朋友帮助维修。L社区是新建的高端小区,是被访社区中老年人生活环境最好的,被访老年人对居住环境很满意。供暖好,冬天开窗户都不冷;有电梯出行方便;小区安静,干净;物业服务到位,自己家里灯坏了,给物业打电话10 分钟内就来人帮助维修;小区内有便利店,购物方便;家里有保姆或者钟点工洗衣、做饭。由此可见,保定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以及享受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较大差距。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短缺,制约其快速发展

在访谈中,被访老年人谈到社区健身设施老化,老年活动室面积狭小等;被访社区工作人员谈到一些很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因为缺乏启动资金而流产等,这些事情都反映了保定市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短缺。从目前来看,保定市依然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他资金来源所占比例不大。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保定市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政府的投资无法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进入瓶颈,止步不前。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稳定性差,专业素质偏低

保定市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都是社区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他们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护理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资格,只能提供相对低层次的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低,承担的事物杂,且没有正式的编制,致使他们服务积极性不高,稳定性差。对于志愿者而言,基本没有固定的志愿者,高校大学生曾组织到社区进行养老服务,但是流于形式,服务效率低,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而且大学生通常选择离校近的社区进行服务,离校远的社区无人问津。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少,服务质量不高

在回答自己接受过社区提供的哪些服务时,被访谈老年人提到免费理发、测量血压血糖、开放社区活动室和一些健身设施、上门生活照料、代买代购等。由此可见,保定市对老年人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基本生活需求方面,严重缺乏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不光年轻人压力大,老年人面临的压力也大,再加上对疾病死亡的恐惧,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必不可少,但目前精神领域的服务还是空白。总体来看,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少、时间短、层次低,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全方位的需求。

三、完善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针对保定市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结合保定市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构建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精神生活不断丰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

保定市政府要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把其列入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提上议事日程。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比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社区公告栏、开展社区讲座、发放宣传画册等途径向老年人宣传,使老年人增进对社区的信任感和认同感,养成依靠社区为自己服务的意识。另外,鉴于不同社区老年人生活状况的差异,需求存在差别,要通过调查明确不同社区老人的首要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良好的社区居家养老氛围。

2.健全地方性法规和细则

2008 年国家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旨在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2010 年,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奖补办法(试行)》,为河北省养老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河北省各市之间发展不平衡,保定市还没有权威性的针对本市情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规和细则。保定市政府应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出台适合本市情况的养老保障制度、老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明确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明确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利益分配。此外,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方人员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二)形成多渠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筹资网络

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存在重大区别,西方发达国家是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出现的老龄化,而我国是未富先老,仅仅依靠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全部资金是不现实的,面临着养老服务资金短缺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应该在保定市政府的引导下,形成多渠道的筹资网络,助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走市场化道路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家庭和社区,但这不意味着其排斥市场。适当的市场化产业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中,有助于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更加个性化的需求。保定市政应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投资,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实行合理收费制度,自负盈亏。

2.积极争取社会捐助

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老,在保定市营造一个以老年人为上的氛围。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捐资捐物。慈善机构组织一些文化演出、收藏拍卖等活动,向社会募集资金。

(三)打造高素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1.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壮大与服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密切相关,因此要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使服务趋于专业化、科学化、多样化和规范化。对于现有的服务人员,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其进行医疗、护理、心理咨询、家政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和再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此外,要想从根本上留住人,并且吸纳更多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加入到养老服务的队伍中,就要提高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赋予其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2.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志愿者

第一,要想吸纳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除了做好宣传工作,适当的激励机制必不可少。比如时间储蓄,模仿银行储蓄制度,把志愿者向社区提供的服务以小时数记录在册,以后当志愿者自己或家人遇到困难需要服务时,可以优先获得相应时数的免费服务。第二,要充分利用保定市高校云集的优势,发展大学生养老服务志愿者。学校给大学生一些激励机制,如公开表彰、评选优秀学生时加分,鼓励大学生加入养老服务队伍。大学生志愿者具有文化水平高、年轻化、团队化、可塑性强等特征,选取有兴趣、有耐心的志愿者,聘请护理、老年心理、老年维权等方面的专家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第三,还要鼓励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发掘老年群体内部潜力,解决内部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开展全方位、分层次、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日常生活照顾、医疗护理服务、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因此对老年人的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以前的服务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现在随着人们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越来越重视对老年人精神层面的服务。

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身体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养老需求差异很大,社区应该对老年人细分归类,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把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记录在册,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比如,老年人按照年龄可以分为高龄、中龄、低龄,针对不同年龄的老年人提供不同的服务。针对不同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异质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

(五)建立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和评估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稳定持续运行,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和评估机制。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应该承担主要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度,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同时,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区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可选取一些指标作为标准进行量化直接评估,还可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回访被服务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宏观的社会养老模式受到严峻的挑战,新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保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访谈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认识不足、发展不平衡、资金短缺、服务人员素质偏低、服务项目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北京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消息 第5篇

近日,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承担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了验收。试点建设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突出了医养结合的服务特色,为同行业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

作为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北京积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重要养老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实施推广。2013年2月,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全面启动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通过标准体系建设,不仅能更好地规范第一福利院的服务和管理,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办院水平,更能够带动整个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常华表示。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制定的服务提供标准共分为咨询服务、生活服务、餐饮服务等13类。

关于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 第6篇

摘要: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巨大冲击。人口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的大趋势。由于家庭照料功能渐渐弱化,养老机构的数量远远满足不了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成为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养老保障

1.社区居家养老概念及相关理论

1.1概念界定。首先,从养老地点看,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居住在家中进行养老。其次,从提供主体看,将家庭成员照顾与社区照料合二为一。最后,从服务内容上看,主要包括: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开展一定数量的文体活动,如组织老年人文娱比赛,建立并组织适合老年人的兴趣俱乐部等。

1.2福利多元化理论。福利多元理论是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前提,它提出了由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而非单方面的依赖政府。同时也充分发挥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提供对老年人更好的社会保障,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可以通过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达到服务多样化和品质高效化的双赢;另一方面,随着多种主体的共同参与,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各种各样的养老需求。

1.3马斯洛需求理论。马斯洛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种需求,其中生理需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而安全需求又是在生理需求基础之上所产生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需要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建立医疗护理保障系统,从而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2.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服务单一,服务设施缺乏。从整体而言,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扮演生产者的角色,而非组织承担者、管理者和购买者的角色。导致政府干预过多所形成垄断的不利局面。同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其服务内容和项目涵盖面较小,对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只是日常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照顾,而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的层面涉及较少。

2.2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缺乏统筹。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并未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及规范的运行办法,暂时由民政部统一对其进行管理。而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来完成这些工作在执行方面会有很大难度,成为一大阻碍。

2.3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不足,资金使用缺乏针对性。政府的财政支出是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我国已经进入了“未富先老”的阶段,并且其资金来源只是单一的从地方财政支出获取,造成政府财政紧缩。在资金使用方面,由于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社区捐助必然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由于有些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人不放心把钱直接捐赠给社区,所以筹集资金也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

2.4服务队伍规模小、素质低。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入户服务,对服务人员来说,工作量大,支付待遇较低,发展空间较小等方面限制了其从事此岗位的意愿。我国居家养老发展较晚,推广较慢,相应的培训也不标准、不系统,;必然成为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阻碍。

3.国外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经验借鉴

3.1英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英国目前实行的居家养老模式是“社区照顾”模式,此模式主要由经营人员、主要工作人员、照顾人员组成,政府对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范围和任职资格都有明确的要求,保证各类人员各行其职,防止出现职权滥用的行为,使老年人更好的安享晚年。

3.2美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美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由家庭、社区、社会三个层次共同组成。从家庭层面来看,通过设立家庭保健中心可以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从社区层面来讲,设立老人活动中心,调动老人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从社会层次来看,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正常发展。

3.3日本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日本重视家庭的福利保障功能,提倡“家中养老”。其工作体系为“管理员—专业工作人员—照顾员”,志愿者在充当工作人员与照顾员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3.4国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经验借鉴

(1)重视和加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化建设。要以法律为准绳,有选择性地吸收和采纳各国政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进我国老年人服务事业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2)实现老年服务的多元化。我国社区老年服务的运营资金大多数是由财政承担,所以政府财政支出较大,不利于我国其他事业的发展,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实现老年服务的社会化和多元化。(3)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发达国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模式的可取性和优越性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专门的社会团体和相应的服务机构;第二,有针对于各类社区老年服务人员的培训课程;第三,是有相对严格的执行标准和要求。

4.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4.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大多数的先进国家比较重视与老年人相配套的各种福利设施的建设,例如福利中心、康复中心等。在我国来看,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不尽完善,要求我们在发展社区老年人服务工作的同时,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不断地改进设施。除此之外,老年人身体素质较差,所以医疗服务设施也要相应完善;也可以在社区开展心理咨询中心,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4.2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加强评估机制。政府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我国出现的老龄化问题,必须明确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才能充分的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使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此外,还需要上门服务人员定时对服务对象进行咨询,以便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提出缺点以及改进意见。同时,各相关部门还应全程监控设施投入是否落实到位,服务水平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等方面。

4.3开拓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在财政方面,建立居家养老的财政预算制度和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对于为社区服务的人员酬劳、支撑社区服务项目正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项目经费应落实到位,并要根据经济的增长和消费水平的增加逐年提高标准。除了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还应加强对其的监督机制。

4.4扩大服务队伍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素质。首先,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其次,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最后,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

5.结论

通过对比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采取的养老方式,结合我国当前时期的基本国情得出,居家养老是一种可行性的养老方式。在全球大力推行福利和公用管理改革的大环境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应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顺应时代的潮流,大力推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补充,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普惠性社会养老体系,走出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道路,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能真正意义的享受到以家庭资源、社会资源、政府资源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竹琳.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的角色和功能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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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建国,张莉华.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研究——以徐汇区天平街道养老服务实践为例[J].求实,2012,S2:235-237.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 第7篇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峻,养老服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江苏省早于全国13年率先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09年底,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58.8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全省老年人口的70%,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82.77万,占全部老年人口的14.5%。伴随着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养老服务的发展建设也愈加迫切,而南京市的养老服务模式不仅在江苏处于领先地位,而且也走在了全国其他地区的前面,对其他地区养老服务的开展具有引领作用。然而笔者通过走访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和数十家福利机构发现,南京市的养老服务在取得可喜成就的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 更新观念,发展政府引领,民间管理的服务模式

长久以来,我们关于养老服务的思维始终停留在养老服务的初级层面,认为养老主要属于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应承担无限的责任。未能从产业化、市场化角度引领养老产业的发展,到目前还没有系统地开发相关社会资源的引领性政策出台,养老市场的巨大商机未能充分发掘。目前从成本角度来考虑,仅仅是前期床位的投入就需要数百万元(一个床位需十二万),而后期的运营中政府还要大量和长期地进行性投入,才能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营。这一庞大的资金需求,仅仅通过政府财政拨款,是难以承担的。如果引入民营机构,让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给养老市场输入新鲜和源源不断的血液,不仅能够让养老服务走向社会化,还能带动和实现相关就业,从而盘活了社会养老的一盘棋。

目前,全国多数养老机构由政府包办,而南京市养老服务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方式上做了大胆的尝试,据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会长钱国亮先生介绍,目前南京市共有245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中166家为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比例达到67.7%。打破了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付巨资兴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举步维艰的困境,同时注重发挥公办公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借鉴。目前,南京市在全国开拓了唯一一个由政府引领、民间管理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较好地满足了南京市老年人养老的需求。

2 转变政府角色,确立以监督、考核和评估为主的地位

当前,政府在养老机构中充当的角色较多,不仅是养老机构的出资者,而且还是养老机构的服务提供者,这在发达国家是极为少见的,事实上在欧美发达国家根本没有政府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模式。政府可以委托民间机构对养老机构进行管理,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但是政府并不是对养老服务不管不问,而是作为监督者的角色对民间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估,从而为民间机构提供意见和治理措施,为进一步完善民营机构的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如南京市鼓楼区对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福利机构的社会化服务进行专业评估,正确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资助方式、服务项目,让养老服务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3 调整管理模式,运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养老服务机构

目前,市场对养老服务的前景认识不足,参与性较低。政府往往只有通过鼓励补贴的方式吸引民间力量,然而也给了某些投资者投机倒把的机会,出现了借助建设养老机构骗取政府资金的情形。鉴于此,南京市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只有入住率达到10%-15%政府才提供相应的补贴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随着政府对养老服务的重视,不少投资者参与到养老服务行列中来,为了避免投机者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在养老服务政策和经验还不完善的今天,政府委托多家养老服务机构投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养老服务机构。若老人对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较低,可以要求更换服务机构,政府也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效率提供保障。如集托老、康复、临终关怀等功能为一体的南京市“金康老年护理中心”通过参与投标、竞标取得了250张床位的经营权,两年间由原来的80张床位扩展到390张。

4 完善财补贴政策,由局部试点向整体转变的补贴制度

通过走访南京市白下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周科长得知,如果新建一个民营养老院,就可以得到市政府每张床位一次性4000元的补贴,改扩建新增1张床位市政府补贴2000元。在此基础上,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和玄武区对于改扩建的床位每床区政府补贴2000元。由于区政府的补贴,使得其他区的老人有向以上三区集中的趋势,对此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会长钱国亮先生介绍,以上三区主要是通过试点的方式,加大老年人的补贴力度,未来南京市会统一补贴标准,为广大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5 推进居家养老模式,逐步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路

南京市鼓楼区早在2003年就在全国率先创建了“居家养老服务网”,以政府购买服务、民间组织具体运作的创新模式,免费为孤寡、独居老人和困难老人家庭提供照应起居、卖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看病等生活照料服务,探索政府与民间组织互动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新思路。为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网”又及时推出了“1+2”服务方式,即在生活照料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安康通”呼叫服务和老年人家庭探访服务。南京市玄武区则改变传统居家养老方式,把政策调整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成立了“南京市玄武区居家养老评估中心”,对各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进行评估,拨给资金。建立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方式是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养老的必然选择。通过扩大社区照顾来扶持居家养老的老人,首先要意识到不是政府出资金扶持居家养老的老人,而是政府出资金购买社区照顾,不断扩大政府在社区照顾中所承担的责任、服务水平和能力。目前主要是政府出钱购买社区照顾,随着养老模式的创新,南京市目前也正在积极考虑将民营机构也参与到将社区照顾中来,实现政府和民营机构结合的方式扩大社区照顾。“小政府,大社会”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改革的共识和目标,我们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由政府引领、民间管理的养老服务模式,大力扶持民间组织、民营养老机构和社会积极参与,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和谐互动,共同推进我国养老福利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闫晓英.保民生、促发展、促稳定、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发展[J].中国民政,2009,(1).

[2]白友涛.城市老年问题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3).

[3]税肖.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策略[J].魅力中国,2010,(1).

论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法律体系的完善 第8篇

一、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的现状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建设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 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增加来年人的社会福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有具体规定, 根据特殊需求的老人, 当地政府应给予救济。由此可以看出, 我国制定该法律时, 已经对农村老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根据全国老龄办的数据, 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 23个百分点, 留守老年人数量已近5000万。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同, 农村的经济文化水平发展相对落后, 农村的养老服务建设发展水平落后于城市。

我国农村养老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012年3月,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到2015年要在中国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 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支持”的社会服务体系, 但在农村还存在许多问题:

( 一) 家庭养老方面

农村老人负担过重: 对于许多农村青年, 为谋得更好的出路, 纷纷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打工, 但他们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撑往往有限, 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劳动来维持生计, 男性老年人参加劳动的比例高达80% 。[2]而他们的子女就留在家中留给老人照看, 因此许多农村的老人不仅要照顾自己, 还要照料孩子, 隔代教育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 二) 机构养老方面

1. 养老机构严重缺乏: 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依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但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 无法建立设施完善的养老机构以及供老年人娱乐、学习的场所。据了解, 有些镇下辖十几个村, 却只在镇中心设立一个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庞大, 一个养老院无法满足全镇数千老人的需求。[3]

2. 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差: 由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以及政府财政支持不足, 在养老机构设备简陋, 为老人提供医疗或辅助的设施较少, 使得农村老年人无论是物质条件无法得到满足。

( 三) 社区养老方面

在我国农村, 社区养老基本上没有开展。不仅如此, 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老年人护理职业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 这不仅是社会大众观念上的偏颇, 认为这是伺候人的职业, 而且工资普遍不高。

此外, 我国养老服务救济的形式过于单一, 无论是对于靠近发达城市的农村地区还是在偏远山区都是给予经济方面的救济, 不能做到按需分配。

二、关于养老服务法制建设不完善 ( 一) 保障老年人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1. 我国养老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 我国对于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分布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他法律条文中, 分布的比较杂乱, 而且法律没有涉及到养老服务的具体规范, 只能靠行政性文件和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来指导工作。[4]

2. 现有法律规范规定的过于笼统: 对于专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比较笼统, 分别从不同方面做出规定, 要求对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医疗水平、精神文化进行改善, 但没有具体的改善方案。如今全国许多地区已制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但这些法规都不能涉及到老年人的具体问题。

3. 缺乏约束机制: 在现有的国家专门性保障老年人的法律中, 只是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顾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是照顾老人的第一责任人, 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常回家看看或问候老人等, 然而该法条由于缺乏约束机制, 使其在实践中很难落实。

4. 法规存在盲区: 针对农村出现的特殊情况, 老人在家独自抚养留守儿童或在家从事劳务劳作情况, 老年人的劳动报酬的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 用于农村养老建设的经济基础没有保障, 老年人的许多实际问题都得不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二) 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国家虽然在许多法律条文中规定了老年的权利和侵害老年人权利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是由于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差, 对法律法规落实程度较低。出现老年人被侵权对于赡养老人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农村由于文化素质水平受限, 对于侵犯老人权利要受法律追责意思淡薄, 许多人对于法律置之不顾, 任意妄为。2、有许多年轻人, 明知应该赡养老人但迫于生活的压力, 不得已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孩子交给老人抚养。

对于老人自身来说在自己的儿女外出之后, 为了减轻儿女的生活压力, 仍在继续坚持农务劳作。许多老年人出于亲情也不会与自己的孩子对簿公堂。

由于老人与赡养人自身的诸多原因, 使得制定出的法律、法规无法普遍适用。

( 三) 法制宣传力度不够

在农村影响法律普及的原因有: 1、受封建传统观念的负面影响, 总是沿用传统的、祖宗留下来的生活习惯和做法, 难以接受新型文化教育, 守旧思想严重。2、受农村经济不够发达的影响, 部分农民的生活还处于温饱状态, 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普遍较低, 运用法律维权意识淡薄。三是受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文化单一的影响, 农民进城务工流动性大, 法制宣传教育容易出现“死角”和“空档”。许多农村地区, 对于赡养人的侵权行为, 本人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知情的亲邻也只能从道德的角度谴责他们, 也有许多人知道应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被侵犯合法权益的老人, 但如何维权、去哪维权, 老人们仍然知之甚少。

( 四) 养老法务建设的专业人才

如今全国只有2至3万的养老护理员, 而实际需求近上千万人, 但是大多数农村老人没有经济条件去雇佣专业人才。养老护理工待遇低, 保障差, 收入不稳定, 加之观念上的偏颇, 认为护理老人是伺候人的工作。而且大多数养老护理工都是本村庄的农村妇女担任, 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 也没有专业知识作为支撑, 使得他们所提供的养老服务与专业水平相差甚远。

此外, 与老年人有关的财产纠纷和侵犯人权等侵权问题大多数都是结合了道德与法律, 如何权衡亲情与正义, 需要职业素养相当高的法律人才。我国专门从事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工作人员寥寥无几, 无法设身处地的为老年人解决问题。

三、完善对养老服务的法律支持

“以居家为基础, 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支持”的社会服务体系在中国城市已初步形成, 但在农村地区成效并不明显。因此对养老服务的体系完善是十分有必要的。

( 一) 健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法律规范

1. 建设系统化的养老法律规范: 应以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原则、全面协调可持续原则作为制定系统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 [5]因为老年人作为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 应该被广泛的关注享受更多的优待, 且为了保证我国城乡统筹的顺利进行, 对农村老年人的特殊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不同救济, 是统筹我国城乡养老服务建设的基础。

2. 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 对于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 解释理论化保障老人权利的原则的具体实施办法, 细化老年人的具体权利。

3. 颁布相关的单行法律: 首先, 在老年人法律保障体系中, 主体应该包括老年人、其子女、老年服务者。此外, 要解决老年人服务者缺乏的情况, 就得提高其劳动报酬和相应的社会福利。此外, 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人才方面也要有所规定。目前, 由于老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其发生的主要是与子女的权益纠纷问题, 是在亲情与法制之间的权衡, 而且由于老年人自身有限制, 在法律工作者为老年人服务的时候, 效率会比服务年轻人低, 因此需要专业法律人才解决纠纷, 才能真正保护好老年人的权益。

4. 完善不同地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个地方可以根据其不同的文化习俗、经济水平确定当地老年人在家务农, 其子女的义务。如子女可以再农忙时回家劳作, 或者在每年孩子放假时, 接老人与孩子与其团聚, 可以使老年人有机会接触到外来文化。

( 二) 完善养老服务支持的政策

1. 鼓励居家养老: 对于农村青年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是改善生活, 各地区可以根据该地区不同的收入情况奖金过其他优惠政策鼓励年轻人留在家中赡养老人。

2. 由于农村因为自身环境的限制, 无法拥有大量以护理为职业的专业人员, 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 对于有专业人员培训过得村民可以兼职护理员, 上岗工作。这样可以缓解农村家庭负担, 也能鼓励村民留在家里。

( 三)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力度

农村的经济水平落后于城市, 其从事法律服务方面的人才也相对较少, 而其文化水平有限, 要加强宣传力度:

1. 据了解, 现在大多数的村庄都会安装喇叭, 以方便村维护你通知某些事物。村委会成员可以每天定时给村民播放我国保障老年人政策、法规, 以便于老年人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2. 在每个村庄的宣传栏上, 张贴标语, 提醒老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警示其子女要善待老人。在一些偏远山区或者文化水平落后的地区可以在标语旁边附上图片解释, 以便于不识字的老人理解标语的意思。

3. 村委会的成员可以定期开展一些有利于老年人精神建设的活动, 比如一游戏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的问答比赛, 回答对的老人, 可以获得一些小奖品。以此鼓励老人学习法律, 也丰富了老人的生活。

4. 在每个村镇设立一个或多个法制宣讲员, 在农闲是或其他合适的时间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鼓励老年人咨询法律问题, 提高老年 人的维权 意识, 教育村民 知法守法。

摘要:由于农村本身在经济、文化上的限制, 影响了对农村养老服务法制建设的水平,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城市与农村在养老体系建设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基于此, 在分析我国农村养老建设落后的原因后, 对于我国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在法律上的调控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期对我国法制建设以及我国城乡统筹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法律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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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金霞.浅析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思考[EB/OL].http://www.zhzlzw.com/qx/nyjs/703032.html, 2011.

[3]任祥君, 韩俊江.我国农村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EB/OL].http://www.doc88.com/p-186478972802, 2013.

[4]张建国.大上海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法律支持面临的困境和解决路径[J].求实, 2013, 2:91-92.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讨 第9篇

到2006年底,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49亿, 占总人口比重的11.3%, 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 居世界首位, 约相当于整个欧洲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另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 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达到4亿。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已不能很好的承担养老重任, 在社会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 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可能取代家庭养老。因此在继续保持家庭养老的同时也亟需对该模式进行适当的改善, 于是, 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家庭养老的一种辅助方式就应运而生。它可以不改变老年人的生活环境, 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 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社区养老将是未来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趋势, 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 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1) 观念认识不到位。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还没有意识到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2) 政策法规不健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由于存在部分养老助老意识淡薄、道德水准较低的人, 不尽瞻养义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是由于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 还无法用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有助于缓解这些问题, 亟待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建立起养老助老的政策法规来调整有关社会关系。

(3) 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基础设施差, 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医疗保险相对滞后, 缺乏医疗保健机构, 很难实现老有所医;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娱乐设施缺乏, 精神生活枯燥乏味, 无法实现老有所乐;养老设施使用率相当低, 高费用把老年人拒之门外。

(4) 缺乏对老年人服务机构及专业队伍的上岗规范和训练。由于中国的老龄工作刚刚起步, 存在诸多问题如:基层服务网络薄弱, 专业工作人员缺乏, 工作资源不足。城乡社区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少, 服务水平低, 服务对象覆盖面窄, 老年人的参与率和收益率不高, 且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5) 社区养老资金不足。由于我国社区养老服务资金仍以政府财政为主, 所以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资金短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街道一级社区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是以街道自筹为主、政府拨款为辅, 加上部分社会赞助, 不仅使居委会连基本的日常开支都难以维继, 对包括老人服务业在内的社区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

(6) 社区养老管理经验不足。由于我国社区养老还处在起步阶段, 各项养老服务工作的展开和落实都需要学习以及经验的积累, 从整体上看, 社区管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在资金以及各方面条件不足的情况下, 没能有效的发挥管理优势。

3 社区养老问题的举措

针对我们对以上问题的分析, 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和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1) 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 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就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社区养老服务所具有的福利性、公益性而言, 社区养老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种政府行为, 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应该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将之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 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事业的领导, 并保证每年给以财政上的支持, 拨专款用于社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

(2) 完善社区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 积极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业和老年人照顾服务业, 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加强新的社区养老机构基础硬件设施的建设, 尤其是医疗康复设施。对于每个社区每个养老机构做到医疗康复设施齐全、医护人员到位、定期组织社区内的医疗机构为社区内的老人提供免费的义诊和健康讲座。对于每个养老机构不仅要配备普通的生活必须设备, 还应配备相应的娱乐康乐设施:如健身器材、康复器材、棋牌室, 丰富老人的生活。

(3) 建立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加强社区医疗服务主体的建设, 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医疗资源, 将这些资源整合并改造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站, 以提高社区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根据各社区的实际需求, 可以利用社区医疗资源创办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医疗服务机构为补充, 如老年护理中心、家庭保健指导机构、社区康复院等;并且还要加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正规大医院的合作, 建立起从医院到社区和家庭的连贯性服务体系, 使病人从发病到康复的全过程都能做得到方便、有效和连续性的医疗护理服务, 并可减少医疗服务的中间环节, 节约医疗资源。

(4) 发展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对于社区内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在职人员, 要加强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 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缺乏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社区养老机构, 可以利用自身社区的优势资源开展一些培训小组, 将社区中的下岗人员, 退休人员等招募进来, 培训他们专业的护理服务知识和技巧, 鼓励他们投身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在人才、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组织不同形式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 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 既能培养公民的尊老、爱老、为社会奉献爱心的社会意识和道德, 又能解决社区养老资金短缺的问题。

(5) 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我们一要加大政府税收优惠力度。在对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 统一暂予免征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赋, 甚至永久性取消这些税赋。二要加大政府融资支持力度。目前, 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银行贷款等渠道还远远不能满足养老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应进一步加大养老社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创新资金支持方式。三要重点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

4 结语

随着我国老龄潮的到来, 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时代已经过去, 但完全意义上的社会化养老又未形成, 因此就亟需社区养老服务这种新形式对家庭养老进行辅助。养老社区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 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 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基本养老的需求。社区养老服务是落实十七大精神,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满足我国基本养老需求的重要举措,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老龄化社会已经来到, 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家庭养老辅助方式, 在我国部分城市已逐渐实行。但是由于目前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不完善, 仍存在着诸如养老社区建设政策支持不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照顾不足、医疗保健网络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应通过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投资力度, 积极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业和构建社区医疗保健体系等措施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老龄化,城市社区养老,问题,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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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 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 2002, (3) .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第10篇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社区服务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根据国际标准,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总数超过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者是65岁的老年人口总数超过总人口的7%时, 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也在2000年的时候, 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7%, 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是中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文化发展产生的必然结果。而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还呈现出未富先老, 老龄人口基数大, 增长速度快的特点。

人口老龄化的日趋加重, 如何养老?怎样养老?这一些列的问题扼需解决。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 我国政府努力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加快发展社区养老, 不断完善居家养老, 积极筹建机构养老, 力求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建立起一个以居家养老为主, 社区养老为辅, 机构养老为沟通桥梁的多元的现代养老体系。

二、我国当前社区养老现状

社区养老是指老年人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内获得养老服务, 不同于居住在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要求老年人依然居住在自己的家中, 但通过社区内兴建养老基础设施和提供养老服务等来满足老年人的年老后的养老需求。这一模式既不同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不走出家门, 也不同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寄居在外。不管是从老年人的心理慰藉还是从老人的照顾服务的角度来看, 社区养老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但是当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依然曾在在诸多的不足之处。

(一) 社区养老覆盖范围有限, 地区差异明显

社区养老得以进行的基础是在社区, 但我国的社区建设不甚完善, 社区功能的发挥也是良莠不齐。有的社区发展建设完善, 社区资金来源充足, 服务设施完备, 服务的项目齐全, 能够充分的发挥社区在养老方面的作用。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则更为显著。相反, 有的社区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社区的发展水平有限, 设施落后, 水平低, 无法满足老年人在社区内养老的切实需求。同时也存在在养老设施建设不完善, 相关的娱乐、医疗、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上也存在着诸多的差异。这些也进一步抑制的社区养老在养老方面的功能发挥。

(二) 社区养老的供需紧张, 矛盾多样

社区养老在现实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即养老需求的日益膨胀和社区提供养老资源的不足之间的矛盾。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后, 首先面临的就是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 中国的家庭结构模式也呈现出“1-2-4”的形式, 及一对夫妇抚养一个孩子和四个老人, 先不考虑在精力和家庭对养老上的投入是否能得到满足, 单单考虑社区内为着一个家庭的四个老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就是一个很大压力, 社区面临着服务设施投入, 资金上的投入, 以及管理运作和服务人员培训的各个方面压力的加剧。在家庭和社区资金投入方面依然面临着资金投入的拉锯和管理运作等方面的矛盾的增加。

(三) 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底下, 需求层次不明晰

近年来, 我国的社区养老模式备受关注和推崇, 各地的社区养老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养老服务的质量差强人意, 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社区的医疗卫生水平, 娱乐文化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服务水平低, 程度有限的局限性。除此之外, 对老年人的需求没有具体明确的分层, 皆是一概而论。如:对老年人并没有分为55~60;60~65;65~70;70岁以上的这种年龄上的区分, 相应的也没有对了不同年龄的老年人的服务进行重新划定区分。毕竟适合60岁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和娱乐方式并不适合80岁的老人。这也是当前社区养老值得关注和改进的方面。

(四) 社区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发展受限

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养老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等。基于这样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 社区养老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也抑制了社区养老的作用的发挥。

三、促进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 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在社区养老方面的法律建设是很欠缺的。相比于其他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的《社会福利士和看护福利士法》、《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等。美国的《老人福利法》《社区法》、《社会工作协会伦理纲要》等。相比之下我国至今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而真正关于社区养老的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却是有限的。所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是势在必行的。

(二)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我国当前的筹资渠道过于单一化, 长久的依赖政府的财政支持和福利彩票是不利于社区养老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拓宽渠道, 筹资多元化, 充分发挥家庭, 社会, 政府在社区养老中的作用。同时允许私人部门的介入也是社区养老的一个发展的方向。

(三) 充分的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老年人退休后就意味着其推出了劳动了市场, 但是老年人退休并不意味着其社会价值的减弱。因此在人力资源的开发方面, 老年人的人力济源的开发我们应该尤为关注。使老有所用, 老有所为, 社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其合适的岗位或者机会, 充分的发挥老年人的才智和作用。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的配置, 同时对老年人来说也是精神和物质上的慰藉, 有助于老人安度晚年。

(四) 注重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我国出于解决就业和就近安置就业的目的, 社区内的服务人员多为本社区的失业人员。对工作人员而言在本社区工作其工作热情高涨, 但因为其之前来自各行各业所以其服务质量也就层次不齐, 因此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非常重要。增强服务意识, 树立服务观念, 改进服务方式, 培育一批专职专业的服务人才必将是我国社区养老的发展新趋势。

我国社区养老建设任重而道远, 更加需要我们的不断探索和改进, 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的养老体系。

参考文献

[1]朱传一.开拓互助组合养老的新模式[J].中国社会工作, 1997 (1) .

[2]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 2002 (5) .

论我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第11篇

关键字:居家社区养老;现状;问题;完善对策

成都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加高新区)现有人口301.8万人,60岁以上人口48.8万人,占16.2%。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成都市对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主要探讨了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这几个方面。

一、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原因

(一)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1.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

隨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受到挑战,需要找到一个家庭养老长处与社会化为老服务共存的新模式。据统计,1982年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4.4人,2005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下降幅度高达28.86%,城市家庭结构小型化更加明显。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

2.“空巢老人”问题严重

在成都这座现代化城市中,“空巢老人”问题相当严重,据成都市老龄办200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约有14万老人独守“空巢”,比例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以上,所以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重点。

(二)机构养老模式的局限性

通过调查发现,在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们虽然是群居,但依然有66.67%的老人反映养老院活动太少,并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机构养老活动少,家人探望次数也少;子女怕被“不孝”罪名,在成都选择把老人送入机构养老的不足0.5%;老人怕耽误子女工作或影响子女生活,“被迫”留在养老院。

二、成都市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低

从目前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对象仍然主要是独居、孤寡、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扩大服务范围,即不仅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也要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和低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强“银发产业”,既解决了老人的需求,又解决大量失业人员就业。

(二)没有考虑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

成都市广大农村老年人目前大多数是靠家庭养老,即在家里居住,同时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资源主要由家庭成员提供。与城镇居家养老模式比较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已经具备了在家居住的条件,但是缺乏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这并非是成都所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没有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

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特点,其就业无论是对自身和社会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予以支持。进入21世纪,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踏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长,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老年人才群体中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而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也意味着人们的工作年限在不断延长,所以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成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并没有重视这一问题。

三、完善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宗旨不仅仅是解决部分特困老人的问题,而且还面向社会为全体老人提供服务。社区应不断完善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二)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口老龄化的重点、难点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长期以来,如同全国情形一样,成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居家养老,因此农村老年人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在农村,首要的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府应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样,逐步完善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农民养老的责任。其次,发展社区服务型居家养老,形成农村社区管理和农村养老相互促进的机制。

(三)加强老年群体就业制度建设

一个成熟的劳动力市场,政府会运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比如:最低劳动标准,最低工资制度,对工会组织在法律上的确认以及对垄断和歧视的限制等。由此,在鼓励老年人进行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保障,如可以具体采用以下措施保障老年人再就业:大力宣传、消除偏见、更新观念,树立老年人才观;就业制度要兼顾老年人口;制定老年人再就业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1]朱宝安.当代中国老龄群体社会管理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高秀艳,吴永恒.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产业引入竞争机制之浅见[J].现代财经,2009,(2).

[3]祁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对大连市首创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4]沈瑞英,胡晓林.浅析中国城镇养老模式——居家养老[J].前沿,2009,(1).

[5]高利平,孔丹.山东省老年人口居家养老调查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9,(2).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 第12篇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老龄化,研究综述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严重问题。我国从2000年开始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 虽然进入的时间比较晚, 但是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却快于经济发展速度, 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 这使得我们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养老服务业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以及机构养老的严重缺乏, 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模式, 它能够有效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 成为重要的且符合农村老人需求的养老模式。

2014年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 全国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共有31.1万个, 覆盖率达到45.5%;其中仅社区服务中心就有23, 088个, 比上年增加了4, 074个。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仅有10.9万个。随着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视, 近几年学术界也对此进行了许多的研究。

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社区养老已发展成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 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承认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 如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不仅可以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 还能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王莹、王雪、曹煜玲) 。但是, 学者们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强调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上, 如果仅仅将社区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依托”来定位, 就固化了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 排除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在社区中的地位, 使得很多老人在社区中无法享受到机构式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因此, 魏娅 (2012) 指出社区养老服务急需创新, 需要突破对社区的原有定位, 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的新格局, 使老年人在社区中不仅能够享受到家庭式的养老服务, 而且能够拥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资源。

三、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研究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 学术界存在争议较多无外乎社区养老应该是纯福利性的还是应当以福利性和盈利性相结合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弱势群体和一些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 因此在整个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过程中, 应当以福利性作为它的根本出发点, 这个过程不应该包括商业性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 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要从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局部养老向为所有老年人服务的养老方向转变, 应当保障广大居民的基本需要, 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救济, 要想让社区养老健康持久的发展, 那么它的服务就不能仅仅是无偿的, 而应该是有偿至少是低偿的。王辅贤认为, 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事业, 应当建立一个有偿、低偿、盈利与非盈利等集合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 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

李学斌则认为这是一个本质属性的问题, 社区养老的本质是福利性的, 但是供给方式是可以产业化的, 即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从提供者那里购买服务, 以此来扩充社会福利供给的规模、提升服务的质量。目前, 我国实行的相关政策很多都是基于这样的定位。2015年2月份, 民政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 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将逐渐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来,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法, 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由此可见,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纯福利性的观点越来越站不住脚跟, 这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而且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同时也阻碍了这一服务事业的资金获取。社区养老服务应该是福利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 这是社区养老服务获得长久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社区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研究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就必须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由于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 人口老龄化严重, 因此多数学者的研究都集中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对于老年人的需求, 研究者研究的角度不同, 获得的结论也不同。

钱雪飞 (2009) 等运用标准化访谈法, 通过1, 440份调查问卷和160位老年人访谈, 发现解释变量不同, 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就有不同的解释关系。医疗卫生服务、宣传情况仅对城市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 而领导是否关心老年人、有无活动中心以及志愿者情况则仅对农村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

王晓峰等从经济收入、健康医疗和休闲文娱等方面分析长春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发现, 老年人的性别、居住类型、代际关系和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其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 老年人的居住类型决定了他们的经济需求, 独居老年人对经济的需求比非独居的老年人大, 依靠外在经济支撑的水平更大;女性老年人患一种疾病的概率是男性老年人的0.64倍, 患多种疾病的概率比男性老年人大, 因此女性老年人对医疗健康的需求相对较多;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对休闲文娱的需求也更大。

王静对北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 发现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日常生活、医疗照顾、精神需求。根据调查, 在日常生活方面, 钟点工上门服务和家庭维修服务的需求比例分别为21.8%和20.2%, 是老年人需求最为迫切的服务;在医疗照顾服务方面, 最需要社区提供的是卫生保健和健康咨询服务;在精神需求方面, 老人最需要老年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2014年程璐对太原市双东三社区200名60岁以上老人通过实地访问和问卷调查, 共进行了针对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健康医疗服务需求、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完善四个方面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 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 自我照料能力也逐渐下降, 不能从事过重的家务劳动,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的困难和不便, 因此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 其次为健康医疗服务需求, 对精神文化和养老服务完善等方面的需求也有所增加。

以上研究表明, 不同特点的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类型也存在差别。但总结历次的调查结果可以发现, 老年人大都对医疗方面的需求更加强烈, 同时更加注重精神享受, 这也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符合。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龄, 身体状况普遍不好, 因此对医疗方面的需求水平较高。同时, 也表明老年社会工作已经从过去那种仅注重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转为提倡老年人参与社会互动, 通过强调自身价值达到继续参与社会建设的目的。但研究者大都把注意力放在对大城市上的研究上, 对农村老年人的需求研究较少, 笔者认为我国农村消费能力低、基础设施薄弱、服务组织缺乏、城市辐射较慢, 当前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最为迫切的地方应该在农村, 这应当是以后更加注重的一个方向。

五、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方向研究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 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政府角度, 魏娅认为目前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仍然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 就必须在政府的扶持下, 通过产业化发展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王桂云则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 认为发挥政府作用, 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及专业化的发展是解决养老服务难题较为有效的途径。

从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角度, 陈友华、吴凯认为今后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在分类指导的原则下, 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网络, 包括纯福利性的社区养老服务, 邻里互助型的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有偿的社区养老服务等。

从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的角度, 项丽萍指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要针对老人的实际需求, 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搞好社区养老服务, 不断丰富养老服务的内容。

从筹资渠道角度, 程璐和姜春雪认为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丰富资金的来源, 力图建立以社会筹资为主, 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筹资机制。

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 向服务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网络的多层次化、内容的多元化及多形式、筹资渠道的多样化方向发展, 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六、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制约因素

社区养老服务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 虽然前景广阔但处于萌芽阶段, 尚存在着许多的制约因素。经对文献进行整理, 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 资金匮乏。

多数学者认为资金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叶艳认为我国目前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福利彩票、社会慈善捐赠、社区企业税后利润及有偿服务收入四个方面。社区养老资金缺乏, 投入不足, 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 严重阻碍了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尽管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逐年增加, 但资金缺乏的问题仍然很严重, 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社区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不解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性问题, 将难以维持社区养老的服务提供、人员培训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 社区养老服务的筹资方式单一, 而且政府并未设置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扶持款。尽管社区养老服务在不断创新, 但是效果不够理想, 相对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所需要的资金来说还是微不足道。

(二) 专业人员不足, 志愿者缺少。

王辅贤、梁馨月、林小希等认为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水平并且志愿者队伍不足。目前, 我国的养老护理工作薪酬偏低, 就业吸引力不够, 因此社区的大部分服务人员多为下岗女职工、初中或中专文化水平的年轻人等, 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社区服务培训, 因此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现有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日间照顾、家政服务等初级水平, 难以提供医疗服务、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专业性服务, 这不仅影响了养老服务的质量, 而且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从志愿服务的管理上来看, 大多数社区缺乏长效的激励机制, 志愿者多是基于道德的视角进行无偿服务。

(三) 缺少有效评估体系与反馈机制。

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如何, 目前还缺乏相应的评估与反馈系统, 这使社区养老系统处于自我检验与不断循环的状态, 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评估系统与反馈系统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 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往往使政府忽视对它的监管, 有些社区是由一些废旧厂房和民房改造而来, 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均不达标, 为了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 政府必须强化评估体制。

(四) 其他因素。

除了上述三个研究比较多的因素外, 还有一些学者从基础设施、宣传力度、缺乏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研究。有学者认为有的社区缺少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等, 老人就没有疏通情感的地方, 有的社区虽然在开始承诺的服务项目有很多, 但由于缺少资金, 设施也不够完善, 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对于社区养老服务, 有些地方的宣传力度不够, 使社区养老在有些地方还不被完全认可, 这也是制约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因素。还有学者提出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互助式社区养老设施网络, 顺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和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趋势, 通过与互联网结合, 创新服务模式和产业业态。但对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并不多见, 大多只是从理论上进行研究。

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看出, 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 研究者们提到的只是上面总结的几种, 对于是否还有其他制约因素还不清楚。而且他们只是提出这些因素, 对于各个因素如何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如何却少有人进一步分析, 笔者认为今后的研究可以在这方面继续深入。

七、总结及展望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可以发现,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已经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社区养老服务业作为一项发展中的产业, 在成长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 在社区养老服务这个问题上今后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第一, 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社区养老服务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慈善服务, 发展社区养老必须走产业化道路, 使养老服务业逐渐发展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市场主体, 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向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等, 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第二, 要更注重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实证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发达地区的案例分析, 应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在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 忽视农村的养老发展会使城乡养老服务的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同时, 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 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要, 不断满足发展中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第三,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制度设计和保障服务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防止部分发达国家过度福利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王莹.厦门市社区养老服务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 2014.

[2]王雪.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析[D].天津财经大学硕士论文, 2012.

[3]曹煜玲.中国城市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以大连市为调查分析样本[D].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 2011.

[4]魏娅.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J].中国劳动, 2012.8.

[5]王树新.社区养老是辅助家庭养老的最佳载体[J].南方人口, 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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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学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J].宁夏社会科学, 2008.1.

[11]金燕颖, 刘英侠.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建议[J].中国市场, 2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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