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模式范文

2024-07-25

事故模式范文(精选9篇)

事故模式 第1篇

关键词:因果连锁,能量意外释放,安全系统,社会安全事件

1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管理图

8月11日19时50分贵州普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8月12日晚上8点10分左右宁波甬江口采砂船起火, 天津港瑞海危险品仓库8月12日23点34分发生爆炸, 8月13日晚鞍山工厂铝水泄漏, 陕西山阳滑坡事故发生时间是8月12日凌晨30分。根据伤亡事故玫瑰图可知, 一天之中有事故多发时间段。资料介绍, 中夜班事故发生频率高。主次图显示的是事故频次和事故百分比, 爆炸事故是危险化学品的严重事故就是通过主次图分析得出。

事故有速度快、时间短、物品全、任务集中、区域性和流程化特点。速度快是指机械程度高、标准化作业。举采砂船的例子说明, 顾名思义即沙石采掘工具, 多为流动作业之用。内陆河道采沙船日采沙能力几十吨、到几千吨不等。大型河道采砂船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极高, 一条船即可成为一个生产单位, 可以实行采砂和砂石分离精选全过程。

2事故致因理论

2.1能量观点的因果连锁理论

事故的基本原因有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政策及决策:安全目标;资源配置;信息利用;职责分工;教育培训等;个人因素:知识、能力、素质、态度、反应、兴趣;环境因素:气候、地理位置等。将能量意外释放跟事故因果连锁结合, 预防事故的思路是防止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防止人体与过量能量或危险物质接触。

2.2安全系统

由人、机、环境、管理等子系统构成, 安全系统是以“安全”为原则和目标组成的系统, 其元素是为保证安全而存在, 系统的其他目标是在“安全”目标制约之下实现的。注意, 安全规程或安全技术条件是安全系统的组成部分。

安全、事故隐患、事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但是有条件的。安全系统具有耗散结构, 考虑其非线性特征, 是在突变和渐变中达到有序。因此, 生产中的扰动会影响到安全状态向另一个安全状态转化, 这就发生了事故产生了事故隐患。

3利用致因理论模型来分析安全生产事故

把任何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作业看做一个安全系统, 将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固有危险度、本质安全人等纳入进去。考虑动态管理将制度落实, 做好安全交接班。燃油存在油箱里留有蒸气积聚的空间, 周围有高温物体接触、机械摩擦等火源, 加上泄露出来的达到闪点所需的浓度饱和油蒸汽, 发生化学性爆炸会引起事故扩大。铝水这种高温熔融液体遇水发生的物理性爆炸, 也有压力急剧升高的特点。爆炸过程中压力急剧升高会造成人员伤亡。未正确使用安全阀是导致罐体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是建筑工程三同时制度规定的。企业的安全系统有漏洞, 企业管理层制度不严、安全意识不强, 麻痹大意, 安全就没有创造价值。煤矿发生了造成十几人死亡的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该县就曾经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煤矿本身是高危行业, 但不能说这就是事故的原因。风险是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的函数, 乘积方式。山区的矿山山体滑坡事故若有人预先做出了灾害预警, 就能避免暴露在危险人员的伤亡。 最有效的避免人员跟过量的能量接触办法是预防为主。本质安全是我们所追求的, 生产中以安全的物料代替危险性大的物料就是一种本质安全方法, 也是能量意外释放的安全措施。

4用事故致因理论来解释社会安全事件

多起汽车内闷死儿童事件令人叹息, 把这种能量事故因果连锁模型深入研究, 它并不是局限于生产领域内。根据能量的两类伤害, 短时间内接触超过人体承受阈值的热辐射能量会造成人体受伤, 热衰竭、热昏迷。事故是由于作为家长的成人处在司机的位置上没有考虑到儿童的安全, 失误将其锁在车内, 公共场所监控不到位, 安保人员甚至是周围群众无法及时预警。车的不安全状态- 没有任何能确认车内有无生命体的设备设施, 停留在烈日高温下车体接受辐射致封闭空间内温度逐渐升高。事故的间接原因得从社会因素、管理因素、教育因素讲起。这是参考日本学者的轨迹交叉理论。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 就好比企业工厂是生产的主体, 要负起安全责任。要通过以下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积极进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 把控好社会原因, 杜绝不安全行为, 保证车辆设施的完好, 避免能量跟人体的直接接触。

5结论

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解释事故成因, 探讨事故规律。

参考文献

[1]林柏泉.安全学原理[M].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9.

[2]于春华.火灾事故致因机理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32 (2) .

[3]舒中俊.德惠"6.3"火灾事故致因理论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32 (11) .

[4]王建兵.轻伤事故统计分析[J].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2004 (04) .

对于电梯事故监管方要改变监管模式 第2篇

近年来,从北京到深圳、从厦门到荆州,电梯伤人甚至“吃人”事件屡屡发生,除了造成伤亡事故,扶梯倒转、电梯门夹人等情况在各地也时有发生。每次当此类事件发生时,事故地的监管方总是总是振振有词,以一次次看似严肃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为事故的收尾。

依我看来,这样的监管,在安全博弈中并不能保障安全事故能够不再发生。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在频发的电梯事故中,电梯的生产质量、维保流程、后期监管和执行标准等任何一环的薄弱,都可能成为引发电梯事故的原因。但是这些环节的薄弱,源头还在于政府监管的薄弱。但是,每当出现安全事故,就只有无休无止的安全会议,却并不见监管方有任何的实质举措,即便是有,也往往仅存在于事故之后的短短一段时间,并不能将监管长期、到位地落实。而这种监管,只会让政府在安全博弈中输的“一败涂地”。

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的事故归责研究 第3篇

关键词:车辆挂靠;归责原则;连带责任

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概述

(一)车辆挂靠经营的概念

所谓“挂靠经营”,就车辆挂靠而言,是指一个交通运输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有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为被挂靠人;相应的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即车主,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为挂靠人。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由挂靠人自己购买及运营车辆;而被挂靠人只是出借运营资格,向挂靠人收取服务所需的管理费。

(二)车辆挂靠经营的法律地位

“挂靠”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挂靠经营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行政许可在依法取得后,只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转让。从事运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应当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车辆挂靠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运输资格的出租行为,为了规避法律,使未得到行政许可、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主体得以从事运输行业。①早在2001年,交通部就在《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第三条第(三)项载明:建立和完善资质管理制度……坚决清理和取缔运输车辆挂靠经营。2012年国务院修正的《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也规定了非法车辆挂靠行为的违法处罚。

由此可见,“车辆挂靠经营”在我国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应的法律地位。现今我国仅有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和出租车辆挂靠经营,是得到合法承认的车辆挂靠经营模式。另外根据行政法和合同法,拥有运营资格的企业私自与独立个体车主订立合同,车主以企业名义经营交通运输业务,其行为本质就是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民事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签订的合同其实是无效的。

二、司法实践中车辆挂靠的事故归责原则

目前社会现状,车辆挂靠经营的模式仍旧比较普遍。国外的立法在界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基本上都使用了以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归属之“二元说”作为判定标准。②而在我国审判实务界,各地法院对车辆挂靠经营下的交通事故,却有不同的归责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23号案件,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被挂靠的公司从挂靠的车辆运营中取得了利益,所以被挂靠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康某等诉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挂靠人康泰物流公司就张某驾驶挂靠车辆肇事,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补充责任。2007年12月23日,张某某驾驶超重的皖S13133车辆与曹某曹某醉酒驾驶沪CO1289轿车,在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同福易家丽南一门路段相撞,致使车上四名乘客当场死亡。后经认定,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查,车辆皖S13133的实际车主是张某,挂靠于康泰物流公司;即康泰物流公司是事故车辆皖S13133的登记所有人及挂靠经营单位。主审法官认为,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被挂靠人虽然不是车辆的实际运营者,但基于管理义务和所得到的收益,为了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利益,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合理的。

2004年11月,黄某在驾驶小型汽车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两人当场死亡。经认定,黄某与摩托车的司机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另外查证,黄某驾驶的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双方在2004年10月签订了合同,某运输公司对黄某的车辆没有运营支配权,但某运输公司按协议向黄某收取一定的服务和管理款项。2005年2月,受害人的近亲属向法院起诉了摩托车司机、黄某以及某运输公司。法院审理判定,某运输公司在收取的服务费用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的主审法官事后阐明,挂靠人只给与被挂靠人非常有限的运营支配权;被挂靠人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并不对车主的实际盈亏负责;而且两者之间并不是帮工或者雇佣关系。如果只因出借其运营资格让被挂靠的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违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加重了被挂靠人的责任。所以,应当是被挂靠人在其收取的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的连带责任。

三、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事故归责的立法统一

以上审判意见的不统一,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司法层面,对于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各方法律关系认定的模糊和差异。故此在2012年,关于车辆挂靠运营模式下的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了相关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2014)湘高法民再终字第31号一案中,由于春运期间欣运公司运载量不足,临时调用了雷某自行出资购买的大型客车运送旅客。雷某作为实际车主,将车辆登记在新国线公司名下并挂靠该公司进行经营。因长途行驶需要两名司机,雷某临时聘请了刘某某代班与该车司机程某某一起运送旅客。在刘某某驾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发生了本案的交通事故,造成了杨某某等四名乘客的死亡。另外已查证,刘某某驾驶车辆时其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的审验期限。经认定,刘某某的过错行为为一般过失,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选择以侵权纠纷起诉,高院再审后判定:欣运公司作为受害人的承运人,应对本次交通事故余下40%的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雷某与新国线公司在驾驶员选任和车辆管理上存在过错,新国线公司应与雷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由新国线公司与雷某,在欣运公司承担的赔偿范围内连带承担50%为宜。刘某某作为雷某雇佣的司机,刘某某的责任应由雇主雷某承担。

四、结论

对于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的事故责任,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增强被挂靠人的责任意识。前述可知,车辆挂靠经营其实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明确双方连带责任,加重被挂靠人的责任,与法律对挂靠经营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理念相符;同时能够引起有营运资格的单位对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视。赋予被侵权人向被挂靠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作为弱者的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为有营运资格的企业为了扩大业务量,赚取更多财富,让没有资格的车主在自己名下从事运输行业,其实际加重了整个运输行业的危险性。而且,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下,被挂靠人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对被侵权人的救济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全面地保护无责任受害人的利益,践行侵权责任人文关怀的理念,受害人可以对连带侵权责任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赔偿给付。以及,无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是否以有偿的方式签订协议,其挂靠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应承担全额的连带赔偿责任。

注释:

①颜国容,金瑞彬.车辆挂靠单位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范围[J].人民司法,2011(22):105.

②宁乐然.论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辩证关系[J].法學杂志,2007(04):47.

作者信息:

脚手架施工安全事故模式研究 第4篇

关键词:脚手架安全事故,事故树定性定量评价,灰色关联模式分析

0 引言

近年来, 脚手架事故频发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 探究脚手架事故的发生机理, 预防和控制脚手架事故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损失, 是现场安全管理者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针对如何避免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的发生, 结合事故致因理论, 对脚手架施工安全因素进行系统识别, 找出关键因素, 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1 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树分析

对脚手架事故进行文献[1]、现场调研, 整理统计分析, 将脚手架事故致因分两大方面进行研究: (1) 脚手架倾覆坍塌隐患; (2) 脚手架安全监管不到位, 无法提前排除坍塌事故隐患。

故以“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作为顶事件, 以“脚手架存在倾覆、坍塌倾向”、“脚手架安全监管不到位”作为中间事件进行事故树致因分析, 如图1所示。

2 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树定性定量评价

针对绘制的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树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基本底事件及失效概率值如表1所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表述为概率值的对应关系为:0.05为可能性较小, 0.3为可能但不经常, 0.5为可能且一般较为严重, 0.7为相当可能且严重, 0.9为完全可能且非常严重。

(1) 计算最小割集。

由事故树分析可知, 造成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的基本事件有15个, 用X1, X2, X3, …, X15来表示, 然后应用布尔代数简化[1]就可以得到最小割集。

(2) 计算最小径集。

事故树的最小径集就是成功树的最小割集, 利用布尔代数求成功树最小割集为:

即事故树的最小径集为:

(3) 计算结构重要度。

顶事件的发生概率用最小径集法进行求解:

根据结构重要度判别准则确定的脚手架搭拆作业坠落事故的结构重要度顺序为:

若不考虑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 仅从事故树的结构上分析各基本事件对顶事件的影响程度[2]。材料进场未检验、搭设人员未交底、搭设后未验收、违章作业未巡查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将最小割集、最小径集及结构重要度结果整理如表2所示。

(4) 计算概率重要度。

计算概率重要度[3], 得到:

同理可得:

则概率重要度大小排序为:

由排序可知, 在基本事件中模型与实际不符、扣件不合格发生的概率较大, 它们的变化引起事件发生概率变化的程度最大, 这就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 尽可能使得这两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减小, 从而减小顶事件发生的概率。

(5) 计算关键重要度。

计算关键重要度[4], 得到:

同理得到:IG (3) =0.2, IG (4) =0.5, IG (5) =0.6, IG (6) =0.4, IG (7) =0.5, IG (8) =0.4, IG (9) =0.697, IG (10) =0.6, IG (11) =0.6, IG (12) =0.38, IG (13) =0.46, IG (14) =0.38, IG (15) =0.53。

则关键重要度大小排序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扣件扭矩不足、单元尺寸过大、超载或冲击荷载、任意拆卸构件这四个基本事件敏感性很强, 本身发生的概率较大, 因此它们的重要度仍然很高。

3 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故障模式分析

(1) 确定待检模式向量。

根据各底事件的失效概率, 得出各最小割集的发生概率Fi和系统顶事件的发生概率FT如表3所示。

计算出脚手架搭拆作业坠落事故各底事件的重要度Ij如表4所示。

这样n个底事件按其重要度就组成了一组待检模式向量XT:XT={XT (1) , XT (2) , …, XT (n) }, 由表4的底事件重要度得出待检模式向量为:

由以上求解运算可知, 还需建立特征矩阵[5], 最小割集有44个, 亦即m=44, 底事件有15个, 即n=15, 最小割集中所包含的底事件在特征矩阵中取为“1”, 其余的为“0”, 特征矩阵XK如下所示:

(2) 计算关联度。

将待检模式向量为{XT (j) }, (j=1, 2, …, n) 与典型模式向量{XKi}, (i=1, 2, …, m) 之间进行关联度计算, 可得关联度序列XT为母因素, 以XKi为子因素, 计算关联度[6]。

1) 对XT作归一化处理

2) 求序列差

3) 求两级最大差和最小差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得:

4) 计算关联系数

取ρ=0.5, 由式求得关联系数, 具体结果见表5所示。

5) 计算关联度

由式求得关联度, 结果如表6所示。

(3) 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知, xki对X的关联度大小排序为:δ9=δ11>δ10=δ12>δ5=δ6=δ7>δ8>δ1=δ3=δ21=δ23=δ29=δ31>δ2=δ22=δ30>δ4=δ13=δ14=δ15=δ24=δ25=δ26=δ27=δ32>δ16=δ17=δ19=δ28=δ37=δ39=δ41>δ18=δ20=δ33=δ35=δ38=δ40=δ42=δ44>δ34>δ36>δ43。

则造成脚手架施工坠落事故的44种模式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依次为:

4 结论

通过脚手架事故致因分析绘制脚手架倾覆、坍塌事故树, 分析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所有组合方式, 寻找顶上事件发生的原因, 利用最小径集分析防止顶上事件发生的组合, 实现预防顶上事件发生的控制手段;分析脚手架事故的各种模式的可能性, 利用灰色关联分析, 对破坏模式按关联大小进行排序;找出脚手架施工过程中影响安全可靠性的薄弱环节, 从而为控制事故的发生、制定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降低事故的可能性和提高脚手架的安全性提供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张军, 周晶, 卢振勇.事故树分析方法在建筑施工模板坍塌中的应用[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 2007, 26 (5) :706-708.

[2]李创起, 景国勋, 张永强.基于事故树方法的人机系统可靠性分析[J].机电工程, 2011, 28 (12) :1539-1542.

[3]杨虹霞, 孙有仙.事故树定性分析法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安全生产安全科学技术, 2011, 7 (9) :203-206.

[4]李晓伟, 魏吴晋, 裴蓓.扣件式脚手架安全影响因素重要性判断研究[J].建筑安全, 2006:12-14.

[5]周继忠.灰色关联故障树分析法在基坑工程放坡开挖中的应用[J].土木工程学报, 2009, 42 (8) :109-114.

[6]廖奇云, 王明.灰色关联故障树分析在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 (高等建筑版) , 2012, 21 (5) :149-154.

[7]郭江波, 张旭阳.脚手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 2011 (03) .

安全事故案例--机械伤害事故 第5篇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人民法院对机电队工人孙某某、电管队副队长苏某某、机械化队队长周某某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刘桥一矿掘进一区大班班前会上,机电队长布置孙某某当日下井65采区皮带机卷JD—25内齿轮绞车的80N开关,以待使用。该队副队长告知孙该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检修了80N开关,更换了该开关的零部件,但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况下,就让65采区变电所送电,孙按动按钮试车,由于检漏继电器未动作,导致开关短路,加之65采区下部变压所变压器未跳闸,短路电流冲击到变压器低压侧,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引起该处弧光短路,产生强大电流和高温,将低压侧绝缘瓷头炸碎,继而造成炸脱瓷头的低压侧接线柱接触变压器外壳,再次短路,使变压器油温和压力急骤上升、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势,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擅自撤掉井下变电所主管人员。1991年8月,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撤掉并下看管人员,机电科领导得知后,要求周重新派人看管,到事故发生时也没有派人看管。

2.违章作业。副队长告知孙某某80N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没有按照电工寻找漏电故障的规定(用摇表摇测的方法)进行检查、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只是更换一下开关便让送电是导致弧光的主要原因。

3.苏某某违反停产检修计划,对65采区下部变电所没有检修,留下重大隐患。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党和政府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多。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煤矿的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人人、时时、处处按规章制度办事,防患于未然。

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

一、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治疗,厂安委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厂安委会和机修车间及时组织职工,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深圳市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2600000余元。

11月19日13时25分,外资企业致丽工艺制品厂(以下简称致丽厂)厂房一楼东北侧仓库布料堆垛突然起火,火势顺着风向朝厂房东南和西侧迅速蔓延。13时40分镇消防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消防车2辆,消防队员及应急分队民兵21人,5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扑救。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12个中队20部消防车参加灭火。驻葵涌镇的解放军也调动200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灭火救人。由于风大火猛,厂房外面无消防栓,消防车要到1公里以外取水,给扑救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经过奋勇扑救,火势于14时45分得到控制,16时20分被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事故现场勘查及现场残留物取样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中的可燃物而蔓延成灾。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消防教育和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的厂房是一栋3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栏栅间隔而成。库内装有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堆放高达2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栏栅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上用两根2.5毫米粗的铜丝代替保险丝。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西头有办公室;厕所被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衣车车间。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栏栅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方法而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到二楼,波及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逃命。

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品。这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该厂在车间内设置仓库,用可燃物(木板)作隔墙,致使仓库内着火后迅速烧过隔墙燃向仓库外,加之厂方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自救能力差,厂长又只顾自行逃命,没有组织灭火,因而未能在起火初期将火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致死。这是火灾中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

致丽厂于1993年11月19日发生的特大火灾,是厂方一连串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 致丽厂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雇用无证电工,电线电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长期超负荷用电;厂房与仓库混用,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车间人员密度过大,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义务消防队。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只作了部分整改。在重大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整改合格证。厂领导在发生火灾时没有组织指挥工人灭火和有秩序地撤离,只顾自己逃命。

该厂名义上是来料加工,实际是由港商劳某租用葵涌村厂房办的独资企业,由劳某掌握生产管理大权。黄厂长是协助劳某管理工厂,由司法部门追究劳某、黄厂长的刑事责任。

2.葵涌镇政府的责任。镇政府对致丽厂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市消防局对该厂进行防火检查,了解火险隐患,镇政府有人陪同,但没有严格要求该厂整改。“8·5”特大爆炸事故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全市检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镇政府没有认真落实。镇长曾某授意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整治小组行贿说情,要求整治小组给22家没有改好的工厂发整改合格证。由司法部门追究镇长曾某的刑事责任,对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关人员也将作出处理。3.市消防部门派往葵涌镇的整治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治小组成员吴某、李某、陆某在检查致丽厂的火险隐患中,虽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督促整改不力。整治小组一些成员收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和致丽厂的金钱后,放弃原则,在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仍发给合格证。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

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 不幸挤压身亡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1. 事故经过

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2. 事故原因与性质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3.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长江明珠”号旅游船特大火灾事故案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9月11日20时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东风船厂铜钱坝长江边人民九号工作囤船外档,已基本建成的“长江明珠”豪华旅游船发生特大火灾,主甲板以上设备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82.7万余元。

1990年9月11日14时,建造“长江明珠”号轮的班组长召开碰头会,机电车间钳工组长提出需要一名电焊工,配合舵机房、锅炉房的钳工,焊接拉杆和废气锅炉手动安全泄压阀滑轮固定支架。电焊组长安排焊工韩某某参加配合。当晚19时左右,韩某某按钳工陈某某确定的焊点,到一楼开始焊接三个锅炉上方顶部支架。在焊第一个支架时,钳工张某某手托支架,由于电流过大,将二楼甲板烧穿(直径约O.6厘米),韩调整电流后,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三个支架时,陈某某接替张某某。在9号囤船上的专职消防员邓某见“长江明珠”轮二楼甲板上有一道被电焊烧红的约10公分长的红杠,离红杠不远处餐厅内堆放有聚氨脂硬质泡沫和木条,即翻上该轮到一楼锅炉房内告诉了韩、陈二人。但韩、陈继续施焊,在焊第四个支架时,因电流过大,又将二楼甲板烧穿,尔后韩携电焊机到9号囤船上换焊机接头。此时邓某又告诉韩,请他们注意防火,韩未理睬。与此同时,陈某某到二楼见到了可燃物,也未引起重视,没有将可燃物排除。约30分钟后,韩某某回到锅炉房,与陈某某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五个支架的过程中,突然听见有人喊“好大的烟子,燃起来了”,韩、陈才停止施焊,但火灾已经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重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鉴定:“长江明珠”号轮船火灾起火点系电焊二楼餐厅后部左侧距中轴线2.6米、距餐厅后壁4.9米的聚氨脂硬质发泡塑料物下方,即锅炉房第5号支架焊点的对应面。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电焊工在焊接锅炉房顶部安全泄压阀手动滑轮固定支架时,电焊高温灼热顶部铁板,导致该焊点反面(二楼餐厅地面甲板)堆放的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被引燃后发生燃烧。火焰通过二楼餐厅木质吊板及周围可燃物质迅速向三楼以上建筑燃烧,烧毁主甲板以上全部设施。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长江明珠”号轮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人为的重大责任事故。电焊工韩某某、钳工陈某某应负直接责任。

韩某某系持证上岗的电焊工,熟悉厂规“六不焊割”中“焊接部位反面情况不清不焊割”的操作常识。操作前未检查现场环境,不按规程操作,施焊过程中,消防队员明确告知焊点反面甲板被烧红,并堆放可燃物后仍不去检查,继续违章作业,在焊接第五个支架时引燃反面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导致这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陈某某,亲自确定焊点后,应按该厂操作习惯规范,即电焊工配合钳工作业时,钳工应负责看火,而陈某某在对焊点背面未做检查的情况下,盲目指挥电焊工韩某某动火作业,当消防队员来制止和告诉背面有可燃物,且其也发现焊点背面有聚氨酯发泡塑料和木条后,不向韩某某讲明情况,更未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邓某身为专职消防员,在发现火情隐患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未采取坚决的制止措施。对这场火灾事故亦负重要的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由于韩某某、陈某某、邓某三被告忽视安全并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江北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某与其他案件另案处理。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1995年3月4日下午2:20分,溧水县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厂磺酸车间发生1号离心机在运行过程中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晶桥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溧水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县领导先后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人员抢救、善后处理及安全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

江苏省劳动局、总工会,南京市劳动局、经委、总工会,县劳动局、计经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及市、县检察机关也都先后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要求晶桥乡政府、南京晶华化工有限公司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稳定职工情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恢复生产前要把安全工作做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省劳动局的委托,经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专家组。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计算、验定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分析,先后召开了五次事故分析会,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及整改提出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化工分厂磺酸车间于92年10月竣工投产,产品为对甲苯磺酸。工艺上布设离心工段,共四台离心机,离心机的作用为磺酸脱酸(硫酸)用。

1号离心机是从原溧水县城郊麻纺厂(现已关闭)购回,该离心机属SS型三足离心机,是用于麻纺产品脱胶用,在本厂使用时间较短,购回时经认定为九成新,当时,配套电机为普通电机,转速为960r/n,后经厂方改造为初速为零最高速为960r/n的调速电机。该离心机于94年8月更换了一只转鼓(现使用的转鼓由原观出铜矿转让)。现已使用两年并历次修理,该离心机其他部件都不同程度的进行过修理或更换部件。

95年3月3日上午8时,1号离心机调速电机控制器内保险丝烧断,经电工曹小荣(经培训取证)、检查发现主要是调速电机上测速器受潮,渗水引起短路所致。后经拆出由电工曹小荣在电炉烘干一天。3月4日上午于先宏(车间副主任)指派电工史绍方(经培训取证)去安装测试,史用万用表12×1K测量绝缘程度,指针不动,认为可装,并装好后空试电机时发现调速电机不转,控制器失灵,随即便换上一只新控制器,经快慢反复调试正常后交给班长徐连伙试机,转速额定50一100转/分,于上午10时左右开始投料生产,由操作工陈百根、徐金根一组投料四次,出成品约400kg左右,未发生异常现象,在第五次投料完毕后,即下午2:20分左右,离心机突然解体,外套和机座、机脚向西南方向飞出,离心机内衬向东北方向飞出,将当班正在操作的陈百根、徐金根二人均砸伤,并把距离离心机向4米的吸收工徐孝全同时砸伤,事故发生后,车间人员立即向厂部汇报,全厂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徐孝全于当日下午4:00分抢救无效死亡,徐金根经县人民医院紧急包扎后在送往南京的途中死亡。陈百根于3月5日上午6:00分在南京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文化程度 从事本工种年限 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伤亡情况 陈百根 女 43 离心操作工 文盲 8个月 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 死亡

徐金根 男 21 离心操作工 职高 9个月 死亡

徐孝全 男 23 吸收工 职高 2年半 死亡

这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415万元。

二、事故原因:

根据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报告”,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设备老化,腐蚀严重且设备的完好性尤其是安全性(安全系数几乎没有)不能承受离心机工作时突然增大的离心力,因而最终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⒈事故的直接原因:

㈠1号离心机完好程度差,无法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①转鼓与鼓底连结的不锈钢铆钉仅剩总数的1/6,其他代用的螺栓材质差、数量少(仅剩9只),直径小(为M10螺栓)在腐蚀条件下工作,强度也下降,所有紧固能力最多只能达到原设备设计要求的1/3左右;

②转鼓上应有三道腰箍,而实际上没有,这使得转鼓的抗离心力强度严重下降。转鼓贺周接头的焊接缝遇一定的离心力时发生崩绽,断开;

③支承转鼓的三只摆杆(三足)内的缓冲弹簧因腐蚀严惩不能起调节重心加强稳定的作用,使得离心力在局部增大。

㈡因调速电机及电气线路等原因,离心机经常处于较高的转速并有突然增速的条件;

①控制电机的调速器所示的转速与实际不符,电机实际转速高于调速器所指示转速20%左右,并带动离心机增速20%以上。离心机的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得到增加;

②插座短路或断路打火使调速电机转速突然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突然增大。

由予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在下午上班后的离心机运行过程中,线路发生短路或断路打火,控制器失控,电机增速带动离心机的转速增大,离心力成倍增加。(速度是影响离心力最突出的因素),转鼓由于紧固螺栓断裂以及没有腰箍开始绽缝(焊缝处),转鼓外缘从圆形向凸轮和漏斗状变化,由于高速旋转的转鼓和物料既产生很大的离心力,同时也产生一个向上方的分力,以致于造成转鼓与鼓底的分离,并击坏了离心机外罩及罩上方的限量周圆罩,因而和向一侧飞去并击断了一侧的支承脚飞离了工作平台,飞出的部分虽是向一侧呈曲线状飞离,同时本身还进行着自转,因而增大了作用力和破坏力,导致三人被当场砸伤。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软弱无力,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及必要的管理手段,公司对新增设备及配件没有严格的入厂检验制度与技术审批制制度,对离心机的技术性能和危险性认识不足,也没有充分考虑到磺酸车间离心伪机的维修、改造能力。公司对离心机等设备的选型、维修、改造、保养、使用等环节没有科学的规定,公司、分厂、车间在设备管理体系方面职责不明。(2)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操作工没有严格的岗位操作规程可循。(3)安全教育不力,职工的安全知识较差,职工来自农村,文化低、素质差,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和技术教育。公司虽分企业职工技术素质较低,但未经较大努力开展培训等工作。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1、磺酸车间副主任于先宏分管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对离心机的安全性能及设备状况未作充分了解,同意见乎没有安全系数的设备进行生产,对安全工作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2、磺酸车间主任刘传新负责车间的全面工作,国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车间岗位操作规程不分健全,安全工作不到位。对离心机更换转让的旧转鼓及螺栓等重要配件未严格把关。建议给予行改记大过处分。

3、公司副经理兼化工分厂厂长陈敬才负责化工分厂的全面工作,是化工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属的磺酸车间安全工作管理不严,对决策更换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离心机转鼓等重要配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公司分管设备工作的副书记朱法成分管全公司的设备工作,对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离心机未作检查督促并未提出任何意见,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经理许秋生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执行不落实等问题且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该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公司经理许秋生作出书面检查,在公司大会上检讨,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晶桥乡工业公司(晶桥乡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书记武林,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晶桥乡乡长冯传生,是晶桥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死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整改建议:

为了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仅事故的发生,调查组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建项目,新增设备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特别对技术较复杂,危险性大的设备,更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方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尤其是车间、工段领导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3、化工企业对员工素质要求较高,公司应全面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素质,尤其是安全素质,要将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重点设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4、鉴于离心机局属于连续性生产设备,又在强腐蚀的条件下工作对这类设备要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更新的制度,做到该降级限制使用的降级限制使用,该淘汰报废的坚决淘汰报废,并制定离心机从选型、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企业应根据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南京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以修订、完善和补充。要重点制定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场所、岗位的安全规定并使之落到实处。

6、为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溧水县委、县政府应以两办名义行文,全县通报。

一起重锤蝶阀操作机构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

白鹤水电站系引水式发电厂,电站装机容量2×12.5 MW。机组进水口蝴蝶阀为重锤式蝶阀,蝶阀采用双平板、双偏心、双重锤、卧室、单接力器结构。阀门全开阻力系数为0.09。阀体采用双层壳体形式,以保证阀体的刚性。

蝶阀启闭方式:液压操作开启;由重锤或由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关闭。1 事故发生经过

2002-02-07 T 09:10,运行人员接到地调开1台机的命令,运行人员09:11开2号机,09:12并网,负荷带至10 MW左右时,听到一声巨响,发生蝶阀事故,蝶阀接力器与蝶阀操作力臂的联接销弯曲脱落,蝶阀在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下快速关闭,产生直接水锤,导致蝶阀与压力钢管法兰联结螺栓松动,密封翻出,喷水。喷水迅速淹过水轮机层,直至发电机下机架水位才得以控制,造成水淹厂房。

设备损坏情况

事故后,检查发现机组蝶阀关闭,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弯曲脱开,加厚附板焊接处开焊、撕开,销的止退板螺栓拔出,销弯曲、变形,重锤臂严重扩展变形,落在接力器的上盖上,接力器操作杆处于全开位置下92 mm处,机组2只剪断销剪断,导水机构断面有编织袋异物进入。

经检查蝶阀受损严重,引水遂洞未受到损害,2 台水轮机及辅助设备被淹,发电机及辅助设备等其它设备完好。3 事故原因分析 3.1 蝶阀误关原因分析(1)事故发生前,该电站曾经发生多次蝶阀锁锭误脱扣,每次动作都是在机组带负荷至10 MW左右又遇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的情况下发生。

从蝶阀锁锭装置电气回路着手,经过大量的检查试验工作,均未发现异常。分析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应与脱扣无直接关联,但由此造成的水力不平衡导致机组及引水钢管的振动增大;同时检查蝶阀机械锁扣铁芯时,有时动作后发卡不能回落到位(从外部难以发现),加上设计的蝶阀重锤臂机械锁扣与锁锭装置接触面小,遇到机组的振动,机械锁扣功能锁锭装置便容易发生误脱扣,这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

(2)本次事故在重锤机械锁扣误脱扣的前提下,又由于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导致蝶阀不经接力器的缓冲发生非正常动水快速关闭,大的冲击力造成蝶阀法兰失效。这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的原因是问题的关键。3.2 联接销被顶脱开原因

(1)在以往的蝶阀关闭过程中,蝶阀操作力臂在关闭的开始阶段,经常发生与关闭方向相反的运动,往复几次后才顺利关闭。根据上述现象,认为主要原因是接力器油缸内存在一定量的空气,空气的可压缩性造成在关闭过程中的往复运动,产生对联接销往复冲击;同时机组所带负荷又较大,水流流速大,动水力较大。此时联接销受到一个大的冲击力。

(2)从联接销的固定方式情况看,联接销为一端固定,一端自由,自由端仅靠薄的止退板止退。由于止退板强度不够,联接销被顶出,导致事故的发生。在1号机的蝶阀试验结果表明联接销强度不足,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机构、刚度等不能满足电站安全生产的要求。

(3)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蝶阀多次动水关闭,可能存在着联接销的疲劳问题。

综上分析,由于蝶阀的机械锁扣发卡不到位,又因机组的振动,导致蝶阀锁锭装置脱扣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蝶阀的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结构、刚度等不足、接力器油腔内存在空气造成了联接销被顶脱开。4 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1)由于蝶阀控制回路的安装位置低,环境潮湿,线圈、导线均为通用产品,无特殊防潮防水措施,因此对锁锭装置的电磁回路进行以下改进:

① 在脱扣电磁线圈的两端串入接触器的辅助接点,防止因直流接地和潮湿等因素引发误脱扣;

② 在脱扣电磁线圈并入一路动作监视继电器,以区分误脱扣的原因;

③ 行程接点采用了防水型。

(2)在接力器油缸盖上加装放气阀,以消除油缸中的空气。

(3)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结构及固定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加大联接销的直径;在联接销自由端改为加锁锭螺母止退;重锤臂加横向筋板,增加其横向稳定性;同时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刚度和强度进行复核,满足电站安全运行的要求。

(4)将重锤重心外移350 mm,增加楔形股头与重锤臂钩头之间的接触力和稳定性;消除铁芯发卡,提高锁扣装置的可靠性。

(5)运行中加强对蝶阀操作机构的联结销、锁扣装置的检查。

一年多运行证明,改进后蝶阀运行正常,达到预期效果,大大地提高了蝶阀的安全可靠性。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事故情况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 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贺某违章指挥,抵某违犯劳动纪律。

3.1.1 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3.1.2 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1.3 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3.2 管理原因

3.2.1 车间主任谢某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但谢某一是对制度、规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对职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组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车间会议上强调安全措施不具体。

3.2.2 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对本车间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2.3 分厂厂长李某,一是平时对安全教育仅是督促车间抓,分厂不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让分厂书记兼管安全,人员少且素质差;三是平时监督检查不力,对三车间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3.2。4 总厂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李某平时对生产强调得多,对安全强调得少,对分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抓得不力,对安全教育要求不严。

3.2.5 综管处分管安全的王某,身为总厂专管安全的处长,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厂经济考核上,对三车间长期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

3.2.6 厂长李某身为全厂一把手,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平时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不严。3.3 设备存在缺陷

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3.4 现场环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畅。比如切割转台、闪蒸器、其他设备均在通道区域内;二是在用钢板、废料等摆放不定置,不规范,影响了操作人员的视线和行车的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4.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4.2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就职前的教育、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4.3 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

4.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

4.5 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反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动。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一、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模式 第6篇

笔者旨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导致的死亡人数和个人风险、社会风险为基准, 建立城市区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定量预警分级模式, 有助于减少重大灾难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1 危险化学品事故定量预警分级程序

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的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毒性等危险特性直接影响到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 又在事故后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且重大泄漏事故可能发生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环节,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事故具有突发性、延时性和长期性。考虑重大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并引入危险化学品易发性修正系数, 确定危险品事故发生概率。

根据城市区域危险化学品分布特征及周围地理环境、人员分布、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及后果特征等, 以死亡人数、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为基准, 建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定量预警分级模式, 如图1所示。

(1) 分析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景。根据区域危险化学品分布特征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 主要辨识危险化学品类别及数量、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单元分布、危险化学品事故设备设施、敏感环境区分布、事故影响区人员分布等因素, 重点是辨识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区域, 可建立基于GIS的危险化学品和影响区人员分布电子地图。

(2) 评估危险化学品事故概率。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危险品特性来评估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可能概率信息数据, 主要是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频率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性修正系数。

(3) 分析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根据危险品数量及特性、区域环境特点、事故易发触动条件等因素确定可能的事故场景, 选用合适的火灾事故后果模型、爆炸事故后果模型、毒物泄漏扩散模型等, 定量评估事故发生区人员热辐射伤亡概率、冲击波超压伤亡概率以及人员中毒死亡概率。

(4) 事故区人员密度分布。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景及事故后果定量计算, 确定危险品事故区域影响面积或影响半径, 由事故区人员分布确定可能的人员密度分布数据。

(5) 确定可能死亡人数。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定量计算、事故影响区人员密度分布确定可能的事故死亡人数。

(6) 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分级。主要是确定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分级、死亡人数事故分级标准。

1.1 死亡人数的确定方法

根据区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景分析、事故后果定量计算来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的可能死亡人数。危险品事故区人员年死亡概率可以由危险品泄漏事故率、事故后果人员伤亡概率分布以及敏感环境区分布等因素确定。同时, 还需要考虑后果区域人员密度分布、天气条件等因素。可由式 (1) ~式 (3) 确定区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能死亡人数。

式中:D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死亡人数;P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概率;KRundefined为第i区或单元第j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可能人员伤害概率, j=1为热辐射伤害概率, j=2为冲击波超压伤害概率, j=3为中毒死亡伤害概率;pw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区风向概率, 通常考虑风向对毒物泄漏扩散的影响, 而爆炸和火灾事故认为是1;Pop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区人口密度分布, 采用密度分布便于GIS数据计算和可视化分析;S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区面积, 通常由电子地图可视化网格确定;fi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频率;B1为第i区或单元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性修正系数。

如果要确定整个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可能人员死亡总数, 则以式 (4) 进行估算。

式中:Pr为人员热辐射伤害几率;ΔP为冲击波波阵面上的超压, MPa;A、B、n为毒物性质的常数;C为接触毒物的体积分数, ×10-6;t为人员接触热辐射或毒物的时间, min。

1.2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的计算方法

根据个人风险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内Z点的个人风险可表示为式 (5) :

IRz=Pi·KRundefined·FPi (5)

式中:IRZ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第i影响区内Z点的个人风险;FPi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第i影响区内Z点的距离死亡概率调节系数, 与事故风险源的距离有关, 假设在危险品事故点的死亡概率系数近似为1, 最大影响半径的死亡概率系数近似为0, 则0

FPi= (1+cos (πr/λ) ) /2 (6)

式中:r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源点与Z点的距离, m;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半径, m, 由事故场景确定。

社会风险与个体位置无关, 通常以F-N曲线表示。为了便于图形显示和比对, 通常采用对数曲线表示, 见式 (7) 。

lgF+algN=lgk (7)

式中:F为死亡人数等于或大于N的事故发生的累计

频率;N为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a为风险厌恶系数;k为常数。

城市危险化学品工业危险源对城市系统来说通常可看作一个点源, 如一个化工厂、一个危险品仓库或一个LPG填充站等。根据社会风险的概念及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的人员社会风险可表示为式 (8) 。

Ni=∫∫FiPopidxdy=∫∫PiKRkiPopidxdy (8)

式中:dxdy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导致的人员死亡区域网格。影响区人员死亡概率和影响半径由危险化学品的类型、泄漏量以及事故场景决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区人员的死亡率以权重死亡率δ表示, 如式 (9) 。

δ= (HA1%-HA50%) KR30%SF+HA50%KR80%SF (9)

式中:HA1%、HA50%为1%和50%人员死亡百分率的影响面积, m2;KR30%、KR80%为平均30%和80%的死亡率;SF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室内影响人员的防护系数, 通常取10%。

2 区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分级模式

我国突出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分为Ⅰ级 (特别严重) 、Ⅱ级 (严重) 、Ⅲ级 (较重) 、Ⅳ级 (一般) 四级预警, 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类。

2.1 以死亡人数为基准预警分级

对于城市区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由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及受伤人数难以确定, 仅考虑以可能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为标准判定事故级别, 以便于进行分级预警, 启动应急预案。为此, 简化事故分级指标并与预警级别相结合, 见表1。

2.2 以社会风险为基准预警分级

为了便于对比事故风险, 国际上多采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 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多采用1×10-6事故/a。英国、荷兰的危险品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如图2所示。英国是采用最低合理可接受风险原则 (ALARP——As Low As Reasonable Practice) 划分为3部分, 社会风险标准曲线上限为FN=10-1, 下限为FN=10-4, 中间部分为合理可接受风险区域;荷兰可接受社会风险标准曲线为直线FN2=10-3。我国没有统一的可接受风险指标, 参照上述国外可接受风险标准进行预警分级, 见表2。

3 结束语

依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来定量判定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分级模式, 可较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性灾难事故, 采取快速应急响应措施, 优化消防警力配备。

参考文献

[1]吴宗之, 多英全, 魏利军, 等.区域定量风险评价方法及其在城市重大危险源安全规划中的应用[J].中国工程科学, 2006, 8 (4) :46-49.

[2]吴宗之, 多英全, 刘茂, 等.危险品道路运输过程风险分析与评价方法研究[J].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 2004, (12) :36-44.

[3]Saccomanno F F, Shortreed J H, Mehta R.Fatality risk curves for transporting chlorine and liquefied petrolecum gas by truck and rail[J].Transportation Research Record, 1990:29-41.

[4]陈朝阳.城市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实践与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8, 27 (9) :685-687.

事故模式 第7篇

随着大电网的发展和调控一体化的实现,将变站电监控、运行维护分离,全面实现电网调度与变电站监控一体化,由运维站人员负责所辖变电站日常维护、设备巡视操作及事故处理。这种新的管理模式显著提高了电网故障的处理效率和日常操作效率,使电网安全运行更直观、更主动、更快速。同时,也给调控人员和运维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当发生事故时,监控、调度、运维人员三方的配合及运维人员现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直接影响着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电网的安全稳定。本文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入手,论述了系统发生事故时的现象、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和一般顺序,着重阐述在调控一体化模式下变电站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1 电力系统事故的概念及原因

1.1 电力系统事故,是指电力系统设备故障或人员工作失误,影响电能供应数量或质量并超过规定范围的事件。

1.2 引起电力系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自然灾害、设备缺陷、管理维护不当、检修质量不好、外力破坏、运行方式不合理、继电保护误动作和人员工作失误等。

2 电力系统事故分类及关系

电力系统事故,可以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电力系统事故两大类。前者是指系统中个别元件发生故障,使局部地区电压发生变化,用户用电受到影响的事件;而后者是指系统内主干联络线跳闸或失去大电源,引起系统频率、电压急剧变化,造成供电电能数量或质量并超过规定范围,甚至造成系统瓦解或大面积停电的事件。电气设备事故,可能会发展为系统性事故,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而系统性事故,又可能使电气设备损坏。

3 发生事故时的现象

(1)系统冲击,电流、电压、功率、频率等发生明显变化。(2)发电机及同步电动机的强行励磁装置可能动作。(3)发电厂(变电所)用电部分负荷可能因低电压而动作跳闸。(4)监控机报出故障变电站的开关事故跳闸、保护动作、遥测越限、电流、电压、频率等故障信息。(5)当变电站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能出现弧光、爆炸声及其它不正常的声音。(6)运维人员到现场检查可能发现有烟火、烧损、裂碎、变形、移位、喷油等不正常的现象。

4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4.1 根据当时网内运行方式、天气、工作情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监控机报出的各种信号、现场设备情况,判明事故的性质和范围。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4.2 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保持对用户的供电。

4.3 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户的供电,要优先恢复站用电,先恢复对重要用户的供电。

4.4 设备损坏,无法自行处理时,应立即汇报上级。在检修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先做好安全措施。

4.5 调整系统运行方式,恢复正常运行。

5 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5.1 监控人员根据监控机事故信息迅速判别故障情况,包括故障站站名、开关变位、保护动作情况、故障对站内设备以及运行方式可能产生的影响、故障所涉及的调度范围等,并将上述情况立即上报当值调度员并通知相关运维站站长及值班长。

5.2 当值调度员应根据运行方式,拟定处理方案、安排监控人员密切监视故障发展和电网运行情况,根据审核正确的事故处理方案,向运维站人员下达故障处理调度指令;紧急情况下,经批准后由监控人员进行故障隔离、方式调整等操作指令(例如当电网频率降低,变电站低频减载装置未动作,可立即进行遥控切负荷)。

5.3 运维站人员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及时到达事故变电站,对故障范围内的设备及相关保护、自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将事故现象和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员,调度员应立即将现场情况通报监控员。

5.4 根据现场事故现象,分析判断故障范围和事故停电范围。

5.5 运维人员根据调度指令,采取措施,隔离故障点,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由监控、调度进行的紧急故障隔离、方式调整等操作结束后,调度员应与运维人员核对目前电网、设备、故障隔离情况和运行方式。)

5.6 首先对无故障部分恢复供电。

5.7 对故障所在范围,迅速隔离或排除故障,恢复供电。

5.8 对损坏的设备做好安全措施,向有关上级汇报,由专业人员检修故障设备。

5.9 事故处理完毕后,调控中心监控人员应与运维站现场人员核对相关信号、确认已复归。监控、调度、运维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6 调控一体化模式下事故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6.1 事故处理时,应优先考虑站用电。如果发生事故时已经失去了站用电,应首先设法恢复站用电。在夜间,应考虑事故照明。目前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两台所用变均在运行,互为备用(暗备用),低压侧备自投在投。当一台所用变失压时,备自投应动作。

6.2 调度、监控人员要根据故障信息,采取措施,尽快限制事故发展。

6.3 发生电网事故,需进行事故紧急拉闸限电时,由当值调度根据批准的序位表发布拉闸限电命令。一般情况下由调度员下达调度操作指令给监控员进行远方遥控操作,遥控操作完成后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相关运维人员前往现场检查设备。(电网事故需进行大范围采取限电措施、不影响调度事故安全处理的情况下,当值调度员应开启并行遥控权限,必要时,可以由调度员直接向运维站下达拉闸限电调度指令。限电措施执行完毕后,由当值调度员汇报上级调度。)

6.4 当现场发生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设备异常时,运维人员可不待调度令,按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隔离故障点,事后尽快向调度员汇报简要情况,由调度员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处理。

6.5 发生事故时,对于装有自动装置的,如果自动装置拒动,可以手动执行。(例如系统中发生了事故,频率已经降低到“低频减载装置”的动作值,如果该装置应该动作而没有动作,监控人员应遥控操作切除负荷,使频率回升到正常值,促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6.6 事故处理过程中,运维人员、监控、调度应密切配合,运维人员要及时将出现的情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信号、处理和操作情况汇报调度,听从当值调度的指挥。

6.7 为了准确地分析事故和设备的故障原因,在不影响事故处理且不影响停送电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留事故现场和故障设备的原状。例如线路故障越级跳闸以后,首先要确认是开关拒动还是保护拒动。如果开关拒动,短时间不能恢复供电时,在停电情况下可将拒动开关两侧刀闸拉开,先将无故障部分恢复送电正常以后,再分析检查拒动开关故障原因。

6.8 事故处理中的操作,应该注意防止造成系统解列或非同期并列。当满足下列条件或偏差不大时,合上电源间开关进行准同期并列。(1)并列开关两侧的电压相等,最大允许相差20%以内;(2)并列开关两侧电源的频率相同,一般规定频率相差0.5Hz即可进行并列;(3)并列开关两侧电压的相位角相同;(4)并列开关两侧的相序相同。

6.9 注意变压器的过负荷能力。事故处理时,变压器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过负荷运行,但要注意变压器的允许运行条件。防止因负荷增大使保护误动作,同时监控人员加强监视。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倍数及时间,按现场运行规程执行,如现场无规定时,可按部颁标准的表1规定控制。

注:当变压器有较严重的缺陷(如冷却系统不正常、局部过热、油气化验分析结果异常等)或绝缘有弱点时,不准超额定电流运行.

6.1 0 因事故处理的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时,应注意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退方式,按现场运行规程规定作相应的改动,以适应新运行方式的要求(如母差保护、失灵保护、差动保护、变压器后备保护的联跳回路等)。

6.1 1 做保护及开关传动试验时,必须退出其启动失灵保护的压板。防止传动试验时开关未跳闸,引起失灵保护误动作,造成母线失压事故。

6.1 2 处理好排除设备故障与恢复供电之间的关系。除灭火和解除对人身与设备安全的威胁外,应首先对无故障部分恢复供电,恢复系统间的联系,再检查故障设备问题。这样,可以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并减少了停电损失。

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时,故障点应该在已停电的范围之内。但是,在停电的范围内不一定每一方面都有故障。所以,处理事故的时候,应按一般原则,对于经判定无故障的部分,先恢复供电。对于故障点所在范围,应先隔离故障,然后恢复供电,再检查处理故障设备的问题。故障设备的故障排除之后,如果具备送电的条件,即可恢复供电。这样,才能使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小。

6.1 3 某些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解除事故对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威胁,必须进行的操作,可以先执行,再向调度汇报。这些情况有:(1)直接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紧急情况下由监控人员进行遥控操作;(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紧急情况下由监控人员进行遥控操作;(3)已知线路故障而开关拒动时,将拒动的开关断开;(4)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熔丝熔断时,将有关的保护停用,并立即更换一、二次保险熔丝;(5)当确认母线失压时,断开失压母线上的开关;(6)恢复站用电;(7)调度规程和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以先执行然后汇报的操作。

6.1 4 当监控人员发现所监控的变电站有异常信号、遥测遥信数据中断、遥测数据不刷新或误差较大、遥控操作超时或失败等异常时,当判明异常对电网、设备安全运行有潜在的威胁时,要及时通知运维人员到现场检查并汇报调度。当值调度接到监控上报的异常信息及分析、判断结果,做好异常处理的准备,对上级管辖设备发生异常时当值调度人员还必须汇报上级调度。运维站接到调控中心监控人员的异常检查通知后,应尽快到现场检查异常设备,检查异常设备前应做好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

6.1 5 运维站人员在事故、异常的检查处理前后,均应将现场情况汇报当值调度员,并与监控员核对现场运行方式及监控信号,并做好录音。

7 结束语

总之、在当前的调控一体化模式下,为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事故发生时反映迅速、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需要监控、调度、运维人员三方密切配合,判断准确、处理迅速并及时汇报。同时,监控、调度、运维站都应有完善的事故预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运维站值班长要熟悉所辖变电站的运行方式、一、二次设备、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所用系统和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及时配合调度、监控,共同完成变电站事故处理,将事故发生的损失减到最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2005年2月.

[2]石嘴山供电局惠农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2011年、石嘴山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2011年、石嘴山供电局调控一体化管理规定2011年.

事故模式 第8篇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的设备主要是16座高炉及配套外围公辅设备, 包括矿槽供料设施、高炉和热风炉本体、PW串罐式无料钟炉顶设备、液压开口机和泥炮、高炉料车卷扬机、高炉轴流鼓风机、卡鲁金球式热风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INBA法冷水冲渣、中速磨煤机等设备。高炉选用的是高质量耐火材料, 采取水冷炉底, 炉底、炉缸采用碳砖和陶瓷杯的结构模式, 风口、铁口采用刚玉质组合砖砌筑。设计上采用框架式结构, 大炉缸、多风口、矮胖式炉型, 以及600m3以上高炉设置双铁口, 双铁场。不仅技术复杂, 而且管理难度较大。由于冶金企业正面临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局面, 以及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等, 挖潜降本、开源节流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为此, 炼铁设备系统不仅立足于高炉保产, 还从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技术精细化、作业标准化方面进行不断完善与提高, 以达到精细化管理的工作需求。

二、以零事故为目标的设备管理内涵

1. 规范操作与维护工作行为

规范操作行为是高炉系统设备高产、高效的基础, 周期性的设备检查、精心维护保养和重要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是发挥高炉系统设备最大效益及保持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保证。实现设备零事故管理是为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做好预防工作。良好的运行状态不仅是点检定修的结果, 更是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保养的最终体现, 实现由事后处理转变到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中去。围绕规范操作与维护工作行为, 杜绝违章现象发生, 提高生产率等总体要求, 炼铁系统提出了“三反三查一实现”的工作思路。三反即反事故、反隐患、反违章;三查是查认识、查整改、查制度;一实现是加强关键设备运行参数的跟踪、控制和检查, 严禁超标准、超负荷及拼设备现象发生, 实现设备的安全运行。针对炼铁设备特点, 狠抓了炉前设备液压泥炮撞铁口二次上炮、开口机捅铁口、皮带机带料开车、带料打反车、布袋干法除尘箱体卸灰等违章操作问题。按照“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工作要求, 加强了维护保养规程的落实与管理。

2. 形成稳定的计划定修模型

(1) 在点检定修模型方面, 日钢炼铁系统建立了与设备点检相匹配的维修方式, 做到不过修、不欠修, 保证设备检修安全, 确保检修质量和检修费用受控。在主作业线设备点检时, 根据性能的劣化趋势、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轻重缓急, 实行周检修计划、月度定修和年度大中修管理;对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排水沟渠等长周期作业设施, 实行点检基础上的零修工程管理。

(2) 周检修计划管理开展的三方面工作是: (1) 检修周计划项目标准化。包括计划性检修项目标准, 常规性工作项目标准及非计划工作项目标准。 (2) 项目工时标准化。对可预见的项目及所需要的人员、工机具、工时等, 不但要进行规范化管理, 还要通过明确的工作量等进行合理安排, 杜绝资源浪费。 (3) 周检修计划执行流程标准化。从周计划检修项目的提报过程、信息反馈及落实消项等, 均应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管理。

(3) 周检修计划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生产岗位人员在操作设备同时, 也要掌控设备运行状况, 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检修人员需对检修项目逐项确认和落实, 并形成下一周的检修计划, 协调好方案执行、人员安排、备件与材料准备等各方面工作。检修单位针对周检修计划项目的轻重缓急, 在一周内要有计划的逐项实施, 以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每周总结周计划检修项目执行情况, 未完成的项目需说明原因, 对非计划检修项目及责任人提出考核意见。

(4) 规范高炉月度定修与年度大中修管理。根据大、中型高炉设备的不同情况, 确立了高炉设备平均定修周期为75~110天, 例如, 单铁口高炉为75天, 双铁口高炉为110天。在高炉月度定修项目中进行各种设备常规性检查和校正, 集中排除“三级点检”中发现的各类隐患, 并按经济性、可靠性原则更换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零部件。若月度计划检修仍不能排除的隐患, 可安排在大中修或零星工程中处理, 并做为年度大中修项目的提报依据。在维修方法上主要从经济效益出发, 以提高设备效益为目的采取了事后维修、预防维修、改善维修及预知维修等。例如, 高炉炉前泥炮、主卷扬设备、炉顶设备、供料系统的主供和单线运行皮带, 热风系统的热风阀等采取预防维修;中速磨煤机、高炉用轴流风机、除尘风机、煤气管道、料车大绳等, 实行状态管理和预知维修;槽下筛分设备、风口工艺件、布袋系统、热风系统、除尘系统, 通过做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劣化趋势, 采取了有计划的事后维修。针对设备运行中的薄弱环节, 按照逢修必改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改进。

3. 开展三级点检, 推行设备状态趋势管理

(1) 突出点检地位。岗位生产点检是三级点检的基础, 岗位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最了解, 也最容易发现设备的微小变化。实行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专项检查、预防性试验, 以及状态检测、故障诊断相结合, 以生产、专业和精密点检的三级点检为核心, 开展专业化协作分工, 实行设备隐患分级闭环式管理。依托岗位、维修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三级点检体系实现三个转变, 即从静态向动态管理, 定性向定量管理, 预防性维修向预知性维修管理的转变。通过开展生产点检, 统一工作标准, 重视点检质量提升, 严格按照“五定”标准完成点检工作, 并及时上报点检信息等, 达到了重点设备需进行状态趋势管理的要求。

(2) 做好专业点检的传帮带工作。各维修技术人员的专业点检优势是对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故障现象较为了解, 也是岗位生产点检基础上更为细致的专业点检。由于岗位员工的流动性大, 为快速提高他们的点检技能, 推行了维修技术人员与生产岗位员工一起点检的传帮带式的点检模式。例如, 维修技术人员为确定点检项目, 每周组织各类专项点检人员开展卷扬焦炭大称衬板、槽下皮带系统、煤气系统、槽上系统下料筒磨损、润滑类及紧固类等专项点检, 使常见故障点的运行状态得到有效监控。专业化点检还成立了炉窑、液压润滑、电气自动化、水处理和除尘五个专业化管理小组, 以各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 经常性的组织点检培训和技术交流, 各专业小组每月至少对所辖设备进行一次专业化点检, 从深层次检查与维护各生产线上的设备, 及时解决技术难题。

(3) 细化精密点检, 实行状态监测, 提升设备管理水平。通过对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及重要参数实施状态监测, 为炼铁设备实行在线点检、故障分析和预防性维修创造了必要的硬件条件。对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维修状况等进行了整理分析和归纳总结, 例如, 从状态点检原始记录、统计数据的统计分析中, 找出设备运行过程的分布状态和变化过程;从多角度分析问题原因和确定预防改进方案等, 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核实, 建立完整的PDCA循环改进流程。

(4) 点检效果检查。为确保点检效果, 在点检路线盲点和末端放置了点检情况记录本, 要求各级点检人员按规定周期进行点检和记录。为强化区域隐患部位监控, 提高员工点检意识, 确保点检工作落到实处, 实行了摘挂牌式管理。要求专业工程师每月对水、煤气、氧气、氮气管道进行壁厚测量时, 应掌握劣化趋势, 为预知维修提供依据;对重点设备的温升、振动数据每周要进行检测汇总分析;对高压配电系统每天进行闭灯夜巡和热成像检查;对炉前、炉顶、槽下、磨机等重点设备的隐蔽部位要逐项确认, 并结合高炉定修、周检修计划等同步进行。

4. 设备隐患分级闭环管理

(1) 隐患分类规范化。按照隐患可能引发的设备事故和造成的直接损失, 将其分为A、B、C、D四级隐患。A类是潜在危险性大, 控制难度大, 易引发重大设备事故, 会造成主体设备长时间停用或几座高炉同时休风等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B类是潜在危险性较大, 较难控制, 引发一般设备事故的可能性大, 一旦恶化必须停机处理, 间接影响生产或损坏后可能造成高价值设备损坏或者报废的隐患。C类是潜在危险性小, 控制相对容易, 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或有轻微影响情况下处理的隐患。D类是潜在危险性很小, 已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进一步观察, 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的隐患。

(2) 隐患搜集与上报规范化。设备隐患主要通过三级点巡检、计划检修拆检和专业化精密点检时发现的, 按照设备隐患闭环管理流程汇总, 各生产岗位每日上报本岗位隐患自查整改项目单, 每周对未整改项目进行总结反馈。设备专业工程师对每天的设备隐患汇总项目进行梳理分类, 将AB类隐患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制定处理方案, 将未完成项目汇总分类后返回到各生产岗位, 由其单位按照分类要求安排整改, 并应有专人检查隐患劣化程度与趋势, 落实备件、材料、检修工具等, 并进行可控管理。需由大、中修或定修排除的隐患, 除做好上述工作外, 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 激励措施规范化。为使设备隐患闭环管理的有效实施, 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重点是针对发现隐患未及时上报、不按照计划进行隐患整改、对隐患监控不力、不认真落实控制措施等问题。对及时发现AB类设备隐患, 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人和事应及时进行奖励。通过做好三定工作 (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和定整改时间) , 实现了设备隐患的全程控制管理。据统计有70%的事故是因润滑问题引发的, 因此结合炼铁设备运行特点和沿海地区的气候情况, 加强了清洁、紧固、调整、防腐等维护保养工作, 为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创造了条件。

(4) 推行评优评先活动。日钢炼铁设备系统以绩效考核为手段, 推行了全员参与的设备维护管理活动,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使各岗位形成人人参与设备管理与维护的竞争氛围。广泛开展了以提升设备基础管理水平为核心的设备管理评优评先活动, 例如, 通过开展月度“设备之星”、“技术能手”、“隐患查找”、“月度设备管理评优活动”, 以及“季度备件管理评优”等活动, 从设备的最基础工作, 以及定修、事故预防、技能培训、设备改造、隐患控制、备件材料消耗费用管理等进行细化考核, 每月底进行总分评比和奖惩兑现, 极大促进了各级员工的积极性, 形成了全员参与设备管理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效果

事故模式 第9篇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包括经小阻抗接地的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接地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这种系统称为大电流接地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当一相发生接地故障时,由于不能构成短路回路,接地故障电流往往比负荷电流小得多,所以这种系统称为小电流接地系统。

大电流接地系统与小电流接地系统的划分标准是依据系统的零序电抗X0与正序电抗X1的比值X0/X1,我国规定:凡是X0/X1芨4~5的系统属于大电流系统,X0/X1芏4~5的系统属于小电流接地系统。在我国10~35kV电网中,普遍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方式,即小电流接地系统。

小电流接地方式,即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称为小电流接地网。小电流接地系统零序阻抗大,并受故障接地过渡阻抗的影响,故障电流小,故障线路与非故障线路的区别不明显。

2 小电流接地系统常见故障及常规处理方法

在小电流接地系统中,单相接地是一种常见故障,约占配电网故障的80%以上。线路在实际运行中,经常发生单相接地故障,特别是在雨季、大风和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单相接地故障更是频繁发生。

单相接地故障的特征:

监控机光字显示:警铃响,“某千伏某段母线接地”光字牌亮,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还有“消弧线圈动作”光字牌亮;

监控机电压指示:故障相电压降低(不完全接地)或为零(完全接地),另两相电压升高,大于相电压(不完全接地)或等于线电压(完全接地),稳定性接地时电压表指针无摆动,若电压表不停地摆动,则为间歇性接地;

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装有中性点位移电压表时,可看到有一定指示(不完全接地)或指示为相电压值(完全接地时)消弧线圈的接地报警灯亮;

发生弧光接地时,产生过电压,非故障相电压很高,电压互感器高压保险可能熔断,甚至可能烧坏电压互感器。

发生单相接地后,故障相对地电压降低,非故障两相的相电压升高,但线电压却依然对称,因而不影响对用户的连续供电,系统可运行1h,这也是小电流接地系统的最大优点;但是,若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后电网长时间运行,会严重影响变电设备和配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为保证设备及人员安全,应及时找出接地故障线路以便迅速处理。

对于单相接地故障的检测,常规变电站是靠绝缘监视装置发出信号,告知运行人员。然后由运行人员通过接在电压互感器二次相电压中表的量值来判断故障点。传统的方法是采用由当值人员依次短时断开各条线路开关的办法来确定具体的故障线路。系统接地后,当值人员应与调度联系,在调度同意的情况下,按拉路序位表或按调度命令进行拉路,这种情况使得现场值班人员及调度人员的工作量大为增加,特别是系统中带有较多输电线路时更是如此,如果同时涉及市调及县调管辖范围的设备,还应当同时与两级调度联系,接受操作命令。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出现误操作或漏操作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

与此同时,这种方法会给安全运行及用户的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降低了用户的供电可靠性。

3 运维班运行条件下设备现状及运行状况

3.1 运维班运行条件下小电流系统设备现状

就运维班管辖设备而言而言,运维班所辖共包括10座左右110KV变电站仍有部分新站投运,所辖35KV、10KV出线数量相当可观,同时所辖地区覆盖范围较广,用户复杂,配电线路延伸范围长,线路两侧情况复杂,设备存在不同程度老化状况,单相接地故障时有发生,恶劣天气状况更加严重。存在多座变电站同时出现10kV接地状况,设备安全不容忽视。

3.2 运维班小电流系统运行状况

就运维班而言,目前下属变电站自动化程度较高,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已全部完成,拉路操作已全面上交调控中心,但当前运行状况对查找接地存在部分不利状况,具体表现为: (1) 部分时刻操作无法传输或传输完毕没有反应,具体问题有以下几种可能:1)开关储能或控制回路故障,导致分闸失灵;2)开关机构卡涩或异常导致分闸失灵;3)线路远方就地装置处于就地状态,无法遥控;4)远动信号装置上传故障,导致分闸失灵。 (2) 同时出现过多信号,导致值班人员漏记现象发生。接地信号没有特别标注,同时在监控软件容纳信息有限且查找不能实现即时化的情况下(监控软件显示实时信息条目有限,历史报警纪录查询操作由于同时涉及多个站点显示时间较长,且存在部分站点显示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远程操作就无法保证实现,必须到达现场完成设备的拉路操作。但由于公司小区已实现小区化运行,小区的运行模式为1座220KV站为监控及操作中心,辐射周边的多座无人值守110KV站。

3.3 几种极端事故状况及处理建议

3.3.1 极端设备状况举例

(1) 某座110kV变电站发10kV接地信号,运维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到达检查现场设备的过程中发生同一地点两相接地弧光短路爆炸,10kV电抗器室及主控楼被气浪冲击受损,所幸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某座110kV变电站发10kV接地信号,运行人员拉开全部线路后仍未发现故障,驱车至现场检查发现故障点位于10kV主进开关处; (3) 某座110kV变电站发10kV接地信号,拉路检查后发现故障点位于某条直供线路,经请示后准备拉路过程中开关过热自燃,导致某10kV开关柜烧毁,无人员伤亡。

3.3.2 处理建议

在当前设备状况下,处理小电流接地事故应遵循如下要求: (1) 尽量从简从快,从发现到处理流程应进一步简化; (2) 所有线路及电容器全部拉开后,故障信号仍未消失的,应直接请示调度拉开主进开关,再到站检查; (3) 检查现场设备时,应尽量远离设备及密封室门口,实际需要进入的,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长时间停留。

4 小电流接地系统选线原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配网规模日渐扩大,电缆出线日渐增多,系统对地电容电流急剧增加,接地弧光不易自动熄灭,容易产生间隙弧光过电压,进而造成相间短路,使事故扩大。为了防止这种事故,电力行业标准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规定;3~10kV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和所有35kV、66kV电网,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10A时,中性点应装设消弧线圈,3~10kV电缆线路构成的系统,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30A时,中性点应装设消弧线圈。根据这一规定,我公司变电站小电流接地系统均采取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运行方式,但是因此会造成采用零序电流原理、零序功率方向原理的接地选线装置的选线正确率急剧下降。其原因是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电容电流分布的情况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不再相同,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中性点接入消弧线圈后,发生单相接地时,非故障线路电容电流的大小和方向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是一样的;但对故障线路而言,接地点增加了一个电感分量的电流ILo从接地点流回的总电流为:

式中IL—消弧线圈的补偿电流

IC∑—全系统的对地电容电流

由于IL与IC∑的相位相差180, ID将随消弧圈的补偿程度而变,因此,故障线路零序电流的大小及方向也随之改变。

当全补偿时,即IL=IC∑,接地电流ID接近于零,故障线路零序电流等于线路本身的电容电流,方向由母线流向线路,零序功率方向与非故障线路完全相同。

全补偿时,wL=1/3wC∑,正是工频串联谐振的条件,如果由于系统三相对地电容不对称或者断路器三相不同期合闸时出现零序电压,串接于L及3C∑之间,串联谐振将导致电源中性点对地低压升高及系统过电压,因而不采用这种补偿方式。

当欠补偿时,即IL<IC∑分两种情况:

如果补偿以后的接地电流大于本身线路电容电流,且方向由线路流向母线,故障线路零序电流将减少。

如果补偿以后的接地电流小于本身线路电容电流,故障线路零序电流不但大小变化,且方向也变为由母线流向线路。

上述情况表明,在欠补偿方式下,故障线路零序电流(功率)的方向是不固定的。同时,考虑到因运行方式变化,系统电容电流IC∑减少时,有可能又出现串联谐振。因此,这种补偿方式很少采用。

当过补偿时,即IL>IC∑,这种补偿方式没有发生过电压的危险,因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采用过补偿后,通过故障线路保护安装处的电流为补偿以后的感性电流,它与零序电压的相位关系和非故障线路电容电流与零序电压的相位关系相同,数值也和非故障线路的容性电流相差无几,因此不接地系统中常用的零序电流选线原理和零序功率方向选线原理已不能采用。

5 接地选线原理比较

5.1 插入有效电阻法

发生接地故障时,在消弧线圈上短时并上一个有效电阻,使接地点产生一个有功分量电流,再利用此有功分量电流作为选线依据,经一定延时后,再把电阻切除。只要电阻选择合适,就能使接地点的有功分量电流足够大,从而达到选线的目的。

5.2 5次谐波原理

在电力系统中,电源感应电势中本身就存在高次谐波分量,此外由于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铁心非线性的影响,电网中必然包含一系列高次谐波分量,其中主要为5次谐波分量。对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由于消弧线圈对5次谐波呈现的感抗为基波的5倍,而线路容抗为基波1/5,和线路容抗相比,消弧线圈近似于开路状态。因此,5次谐波感性电流可以忽略,系统单相接地时,5次谐波容性电流分布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基波容性电流几乎相同,籍此可进行故障选线。

5.3 首半波原理

该原理是基于接地故障发生在相电压接近最大值这一假设,利用单相接地瞬间,故障线路暂态零序电流第1个周期的首半波与非故障线路相反的特点构成。暂态电容电流中包括自由分量和强制分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在相电压接近最大值瞬间单相接地过程中,暂态电容电流比流过消弧线圈的暂态电感电流大很多,暂态电感电流可忽略不计。因此,在同一电网中,即使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其过渡过程与中性点不接地情况下近似相同。

故障线路暂态零序电流和暂态零序电压首半波方向相反。非故障线路暂态零序电流和暂态零序电压首半波方向相同。

首半波电容电流幅值比稳态电容电流大几倍到几十倍,对总线路长度较短的系统,暂态过程更加明显。

由上述特点可知,对短线路而言,其稳态电容电流小,暂态电容电流大,该原理比其它各类反映接地稳态量的原理灵敏度高,对单相接地反应迅速。

5.4 注入信号寻踪法

该原理是通过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向接地线注入信号,利用信号寻踪原理,实现故障探测。该装置由主机和信号电流探测器两部分构成,主机发出的信号通过电压互感器副边二次端子接入,并由故障线路接地点流回。信号探测器插在主机内部或安装在各条出线绝缘距离以外探测选线。由于故障选线是通过注入信号实现,无需使用零序电流互感器,也与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方式无关。装置还具有测距定位功能,寻踪选线以后,必要时可停电进行测距定位。

6 结论

目前运维班运行模式下小电流接地系统总的来说运行正常,但经极端情况考验下,仍存在一定隐患,有可能造成一定的事故和故障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从设备改进的角度来说,加装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是比较恰当的解决办法。而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小电流接地系统具备自身的运行特性,传统接地选线方法有的已不再有效,有的虽然有效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选线效果不理想。要提高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选线的正确率,妥善处理各种情况下的故障,除了装置采用好的原理外,电力部门自身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都至关重要。只有各环节的工作都完善安排,接地选线装置选线的正确率才能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孟秋, 王耀南, 王辉, 吴政球.小电流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点探测方法的研究[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001, (10) .

[2]贾清泉, 刘连光, 杨以涵, 宋家骅.应用小波检测故障突变特性实现配电网小电流故障选线保护[J].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001, (10) .

上一篇:图书污染下一篇: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