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新范文

2024-07-04

农民创新范文(精选12篇)

农民创新 第1篇

一、农民就业的相关制度障碍

1. 就业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就业制度虽然进行了改革, 但农村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管理等方面仍然受到不平等待遇。 (1) 农民工进城就业机会相对有限。一方面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依然严重, 现行的有关制度在招工程序、比例、领域、行业工种等方面仍倾向城镇居民, 就业与促进就业政策大多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那些好的工作都要求本地城镇户口, 把脏险苦累的留给农民工, 农民工不能平等地获得就业。另一方面是农民工组织化程度低, 进城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 大多数是没有经过组织的, 是以亲友老乡介绍外出就业为主, 最多是以少数的乡缘、地缘、血缘等联系在一起。这两方面情况导致虽然农民工进城就业仍存在困难。 (2) 就业服务援助制度不覆盖农民工。就业信息的建立与发布、就业免费服务和培训、就业与再就业扶持政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等基本上不把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 农民工就业培训机会少。为农民工服务的中介组织较少且不规范, 黑中介仍屡禁不止, 整顿治理不力, 农民工常常受害。 (3) 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大多数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滥用试用期、把农民工作为廉价的临时工使用, 随时可能解雇;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是存在不少合同期限短、内容不规范、履约不理想的问题。农民工超时劳动比较普遍, 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 城乡劳动者同工不同酬, 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有的地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 还要被强制性收取管理费、用工调节费等。 (4) 农民工权益难保护。农民工的就业权、休息权、获得报酬权、伤残获得医治权、人身自由权等屡遭侵害, 职业病和工伤事故较多。大多数农民工不会自觉运用正规渠道解决问题, 也没有主动向劳动、工会、妇联等部门反映其权益受到侵犯问题, 相关部门维权职能发挥不够。

2. 户籍制度。

(1) 户籍制度制造了等级和利益差别。现行户籍制度人为地划分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导致了城镇和农村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和社会保险、征兵、退伍兵安置、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甚至交通事故赔偿上的待遇差别问题, 使农民工只能作为城镇的暂住人口, 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 人为地制造了等级和利益差别, 加深了城乡分割的裂痕, 造成了对农民工的歧视。 (2) 户籍制度成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障碍。户籍制度抬高了农民工进城的门槛, 成为农民工谋求机会公平、待遇平等、权益保障的障碍, 限制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由于现行的选举制度与户籍制度直接联系在一起, 按现行的选举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农民工不能在就业地参与所居住社区的选举。这使得农民工长期游离于城市政治生活之外, 利益诉求难以在城市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得到充分反映, 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间接渠道表达的。这就使得他们的利益表达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 往往是以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方式出现的, 具有群体伤害性和社会破坏性的特点。

3. 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农民工不能享受城镇低保。由于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按属地管理原则, 审批确定低保对象, 所以农民工难以纳进流入地城市的低保范围, 不能享受城镇低保。二是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很低。这既有农民工就业状态不稳定而难参保等客观存在的问题, 也有用人单位怕参保增加人工成本、地方政府担心推进农民工参保会影响本地投资环境等主观方面的问题。还有现行制度不适合农民工方面的问题:参保费率相对偏高和养老保险接续麻烦。三是大多数农民工还没有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由于新农合以县为单位统筹, 参合农民工在务工地就医不能即时即报, 住院费用补助率也较低。四是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在城乡结合部租房的农民工占大多数, 购房的很少。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公共住房基本上不对农民工开放, 农民工住房仍游离于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外。

4. 教育制度。

一方面, 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另一方面, 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居住越稳定, 越期望子女完全融入当地教育制度安排, 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也日益增长, 许多城市公办学校教学资源未能相应扩充。我国高中教育还没有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 农民工家庭高中阶段教育负担较重, 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弃读高中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创新农民就业的相关制度, 推进农民就业安居

长期以来, 我们的观念是只注意经济发展, 忽略了社会协调发展, 注重的是廉价农民工资源的索取与利用, 没有同等关注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生活质量和人力资本的培育提升。这种没有更新的农民就业、安置和待遇模式已不适应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了。因此, 必须把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作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 创新农民就业、安置和待遇等方面的制度。

1. 加快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创新, 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权益。

(1) 构建平等就业制度。一是在就业市场准入上要实现劳动者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加快劳动用工制度创新, 逐步打破城乡区域和身份户籍界限, 取消各种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的政策规定和制度障碍,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二是要实现农民工平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劳动关系上要实现农民工平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包括建立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加强劳动者与企业谈判的平等地位、改善劳动条件和劳资关系和实现同工同酬等。要消除各种用工歧视, 为城乡劳动者搭建公平的就业平台, 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维护农民在城镇就业的合法权益。 (2) 统一农民工就业管理。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 改变多头管理的现象, 确定农民工就业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加大财政投入, 集中政府分散的就业扶持经费、发挥其最大效应, 并且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应由城镇延伸到农村, 统筹开发城乡劳动力资源, 疏通城乡两条就业渠道, 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 (3)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一是推行和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要注重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和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制, 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直接与农民工本人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 不得以劳务派遣合同、集体合同或与包工头的合同代替与农民工个人的劳动合同。明确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也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逐步健全工时、休息、休假等各项基础标准,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 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的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 对发生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 要依法从严处罚, 在欠薪高发行业和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备查, 并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实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4) 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是构建劳动力统一市场。政府应进一步整合劳动力市场 (包括劳务市场、人才市场) , 将城乡分割、行业分割、部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统一起来, 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局面, 并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标准以及“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新“三化”要求, 逐步完善市场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 为促进城乡所有劳动者就业提供有效载体。二是所有的劳动力市场要城乡一视同仁。所有的劳动力市场、行业、工种、企业、事业、机关对农民工免费开放, 农民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任何一家劳动力市场, 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 对进城就业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 努力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 降低农民工进城的就业门槛。

2.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创新,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 加快建立和健全就业信息网络。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平台。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 构建劳动力供需信息公共网络, 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科学有效地指导和服务, 努力让流动的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 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 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二是建立广覆盖的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职业培训机构以及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负作用;统一集中各职业介绍机构的就业信息, 完善信息发布渠道, 不仅要在劳动力市场和互联网上公布, 而且要在报刊等媒体上公布, 还可以发送各种宣传资料, 使农民工普遍能够平等获取可靠、有效、优质的就业信息。同时要将就业服务信息延伸到乡村, 通过建立乡村劳务组织、配备劳务输出指导员或协理员, 将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及时有效地提供给农村劳动者。三是要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政府要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 扩大劳务信息服务, 增强市场透明度, 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 为进城农民就业提供有效高质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务中介市场和用工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 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坚决打击假借招工之名坑骗农民钱财的行为。 (2) 完善就业和创业培训机制。一是建立开放的就业培训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对进城农民的培训教育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 健全劳务培训和输出网络, 建立健全支农信息平台, 为农民培训和择业提供服务。紧密结合城镇就业岗位的需要,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 分级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的发展目标与政策措施, 抓好对进城农民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竞争力。用人单位应对所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岗位技能和生产安全培训。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培训机构加强监督和规范, 防止以培训之名, 对农民工乱收费。二是加强返乡创业培训。加强返乡创业培训, 增强农民创业能力, 努力营造更加广阔的农民创业平台, 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和区位特点等要素, 搞好市场开发, 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业空间, 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进城入镇、经商创业, 鼓励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拓宽城镇就业空间。 (3) 建立平等的就业激励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 根据招用农民工的人数给予融资担保和一定数额的税收减免,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企业给予小额贷款, 对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就业培训经费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4) 建立公平的就业援助制度。为农民工建立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救济,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 实行覆盖城乡的社会失业调查制度。将进城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分别纳入现行的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和困难就业援助范围, 依照城镇居民的相关规定相应享受再就业政策,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对困难人群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免费提供就业岗位及生活救助等援助。

3. 确立“就业优先”的政策基本取向和制度创新,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1) 加大政策支持就业力度。一是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 始终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二是在制定产业政策时, 坚持把引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人员就业作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加大对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投入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采用先进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并运用就业政策工具, 鼓励创造就业。 (2)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制度创新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很多就业机会是通过制度创新来释放。打破行政性垄断、降低服务业门槛就可以解放无数就业机会。

4. 建立城乡真正统一的户籍制度, 确保农民工在城镇行使民主权利。

(1) 改革户籍与福利合一的户籍制度。创新户籍管理制度, 将户籍与福利脱钩, 不把获得城市户籍与放弃农村土地权利挂钩, 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不平等待遇和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实际出发, 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 除保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外, 其他证件一律取消, 依据合法固定住房与出生地来决定户口所在地, 切断户口与利益之间的关联, 从根本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 (2) 确保农民工在城镇行使民主权利。要建立健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推进农民工行使民主权利, 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当家作主。一是大力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构建平等开放的城镇社区, 创建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参加城市管理渠道, 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 增强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 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二是使农民工的利益有制度化的表达渠道。要建立健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市社区民主选举和管理的制度, 逐步增加农民工在流入地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 推动农民工参政议政, 以民主促民生。让农民工参加工作单位和居住社区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活动, 农民工通过参加基层选举和管理维护自己的权利, 自觉运用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农民工的利益诉求能直接和及时反映并得到合理有效解决。 (3) 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减免诉讼费, 降低农民工诉讼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及时采取必要的诉前与诉讼保全措施, 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要健全劳务纠纷协调仲裁机构, 加强队伍建设, 精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及时受理, 快速审理, 减免费用;解决好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 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城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5.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创新, 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定居。

一是建立有效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完善农民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项目的办法, 切实提高农民工参保比例和保障程度。探索打通城保和农保的有效管理措施, 搭建五种保险统一管理的大社保平台, 提高养老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单位匹配、国家补贴的参保办法, 促进农民工有能力同等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 切实落实工伤保险, 赔偿标准与城镇居民一样, 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确保农民工看得起病, 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范围, 缩小城乡保障方面的差别。二是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农民工住房支持政策, 逐步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稳步推进覆盖农民工的城镇保障性住房体制改革, 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定居。

6. 加快农村教育制度创新, 逐步缩小城乡教育水平的差别。

一是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 切实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 保障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探索适应我国产业发展需要, 符合劳动者就业创业要求的职业培训、再培训机制。重视抓好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青年的技能型、实用型、管理型培训, 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 在严格培训标准和质量管理的前提下, 以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公平竞争, 实现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的市场化。

摘要:农民工进城就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给农村和城镇带来了双赢的变化。制度障碍是农民工进城就业困难、就业保障不足的重要原因。这就要大胆创新, 打破现行影响农民就业的各种制度限制, 尽快制定与完善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相关制度, 有效推进和保障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 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制度

参考文献

[1].唐凯娥, 魏炼红, 李忠云.农民工进城就业保障制度创新研究.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西部论坛) , 2008 (1)

农民发明家节能创新事迹材料 第2篇

煤油灯孵鸡技术的发明与推广

七十年代初,农村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资源短缺,煤油是农村照明主要替补用品。在对煤油灯的长期观察中,开始思索煤油灯在照明同时如何能将其热能充分利用起来,经反复观察与思考,一个利用“煤油灯孵化蛋鸡”想法萌发。于是他便开始采用现成的小木箱做了一个体积大约2立方尺大的孵化箱。内放60枚鸡蛋,下设铁皮管道。用一个墨水瓶制作的煤油灯进行加温。开始孵化,第一次出雏率60%,笫二次扩大规模容纳200枚鸡蛋,出雏率40%。通过两次孵化试验后,第二年春(70年)用废旧牛皮纸制作能容1200枚鸡蛋的孵化箱,用四盏煤油灯加温,改进了陈列方法,每七天翻蛋一次,出雏率达到了9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多种经营发展生产,规模化养鸡初步兴起,“煤油灯孵鸡”技术逐步推广。开始举办“煤油灯孵鸡”培训班,学员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作了专题采访,该项技术获得山西省科技成果推广一等奖。

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在“煤油灯孵鸡”础上,经反复试验,又研制出一种投工少、容量大,不用煤油灯的“循环式蛋温自控孵化器”。此技朮属于禽蛋孵化领域先进技术,由孵化器室、蛋架、蛋盘,加温散温装置等组成,蛋架分上、下两层,每层分两行排列。使用这种孵化器,加温装置可在两周后停止供热,以后可一直利用蛋温孵化,一年或更长时间仍能确保温度准确、平稳、均匀,使出雏率达—%,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结构合理、成本低、充分利用热能等优点,是一种实用、经济的孵化设备,该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

环保节能炉、灶的开发研制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节能产品更加关注。通过长期观察与思索,发现农村传统燃柴、燃煤炉(灶)的热能利用率低,烟尘污染严重。开发环保节能、适用、实惠的燃煤(柴)炉(灶)市场潜力很大。

着手对常压采暖小锅炉进行研发,经反复研制,终于制造出一个家庭采暖常压小锅炉,经过点火试烧,不用风机,自然通风,燃烧无烟,比传统燃煤方法节省1/4的煤炭。在无烟采暖锅炉燃烧原理的基础上,老李开始对农村锅灶进行改造,先做了草图的设计,随后又搞了锅灶的金属结构,紧接着就是水泥和砖块的砌置。经点火试验,火声隆隆,火焰呈紫兰色,锅灶自然通风,烧柴不用风机,点燃后立刻无烟。上述两项技术已被国家专利局授权。特别是最近获得的,“坤腔式热风炉”专利,不仅能使烧煤、烧柴无烟,能燃烧塑料、橡胶、尼龙等废旧垃圾无烟,不加任何助剂,而且热能利用率高,燃烧、封火均无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常用锅炉燃料燃烧不充分,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问题,是燃烧领域的一次重大技术革命。此技术应用范围很广,大部分烧煤、烧柴的燃烧设备上都可应用,是目前锅炉行业投资发展的好项目。

创新授课方法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第3篇

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日前,由四平市经济贸易学校承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班在铁东区石岭镇举行。来自石岭镇各类合作社的骨干成员及种植(养殖)大户、示范典型代表近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聘请农业专家为学员深度讲解新型职业农民的素养和产业技能相关知识,为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复合型人才创造了条件。

据四平市经济贸易学校校长刘占发介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今年国家推出的强农惠农政策之一,也是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的转型和升级。培育类型有三种,即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将实行“分段式、重实效、参与式”培育模式。对学员实行全程免费培训,期间带领学员外出参观考察。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受训者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认定机构统一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获得证书后,将享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近年来,四平市针对广大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增加创业门路、扩大经营规模的需求,审时度势,调整授课方向,着力解决农民在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中遇到的问题,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就是深入落实“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的具体体现。

农民创新 第4篇

当前我国的农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 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福建省欠发达地区农村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 农村农业人口的比重占76%以上。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大量的农民工集中返乡, 又增加了欠发达地区的就业压力。如何帮助福建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 如何根据农民的意愿进一步搞好农村职业技术培训,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2 开展农民职业生涯设计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 福建省农村教育事业和农民培训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尤其是闽南地区农村劳动力结构的逐步改善以及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 有力地促进了闽南地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然而, 在闽西北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民, 由于受地理、历史、交通、信息、生活环境和根深蒂固传统家族保守观念的影响, 受愚昧落后习俗的束缚, 加之文化知识水平不高, 造成他们视野狭窄, 信息闭塞, 思想开放意识淡薄, 容易产生自卑感, 缺乏自信心, 缺乏必要的独立判断和创造性思维, 看不到自身的长处和人生价值。许多农民不知自己能为社会做什么, 对自己的前途和生活不知所措, 困惑迷茫, 不会为自己设计人生的奋斗目标。随着新兴产业的兴起, 家境较困难的农民, 面对五花八门的职业技术培训, 不知道自己该学什么, 有的农民跟风跑, 看别人参加什么培训, 自己也去学什么, 结果造成学非所用。有的农民在参加学习的过程中, 对学的内容不感兴趣或文化水平有限学习跟不上半途而废;有的虽然学了一门技术, 但选择了不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在城镇工作四处碰壁, 只好又回乡务农。欠发达地区农民的素质低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影响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影响着农村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阻碍着农业现代化及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程。因此, 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设计职业生涯, 引导他们参加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职业技术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

3 正确解读农民

要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设计职业生涯, 首先要真正了解农民。

3.1 农民一词的概念

在现代国家中, 农民被称为farmer, farmer是一个职业概念, 指的是经营farm (农场, 农业) 的人。然而, 在以前, 农民一般不被称为f a r m e r而被视作peasant。peasant与farmer是有区别的, 从词义上说farmer是以farm (农场, 农业) 为词根, 强调的是职业涵义;而peasant一词, 从词源及构词来看, 与农业、种田等本无直接关系, 该词源于古法语, 系由古拉丁语pagus派生, 该古拉丁语词意为“异教徒, 未开化者, 堕落者”, 带有强烈的贬义, 因而peasant一词, 在古代的本义是对卑贱者的贬称。不仅英、法、拉丁语如此, 俄语、波兰语等欧洲语种, 近代表示农民的词汇也都有类似的含义。因此, 自古以来, 人们对“农民”的看法, 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 而是一种社会等级。人们对农民另眼看待, 把他们视为卑贱者或依附者, 让农民处于社会“草根”阶层。

3.2 农民的本质

应正确解读农民, 欠发达地区农民具有朴实、忠厚、聪明、善良、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勇敢等优良品质, 但由于他们所生活的地理位置和环境, 使得他们无法获得适合于自身发展的技能, 无法施展他们的聪明才智。而一些有幸经过国家的教育和培养获得一技之长的“农民”, 奋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行各业, 涌现出农民出身的企业家、工程师、科学家、教授、艺术家等杰出人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厦中, 哪里最危险, 哪里最艰苦, 哪里就会出现农民出身劳动者的身影, 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奉献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和汗水, 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由此而见,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 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并非朽木不可雕, 在欠发达地区农村中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源等待着职教工作者去开发, 农民的职业生涯靠职教工作者去设计, 只要给农民洒上阳光, 他们就会灿烂, 只要为农民点燃科技星火, 科技之火就可以在中国大地燎原。

4 开展农民职业生涯设计

4.1 加强宣传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 加强对开展欠发达地区农民职业生涯设计的宣传, 广造舆论, 营造开展农民职业生涯设计的良好氛围, 使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能真正懂得什么是职业生涯设计, 真正意识到职业生涯设计对他们自身的重要性。

4.2 全面调研

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文化素质、技能水平, 职业需求等基本情况。

4.3 合理设计

帮助农民设计职业生涯的目的是为了使那些家境困难的农民真正了解自身的长处和潜在的能力, 树立他们能掌握职业本领的自信心。

首先, 对农民现有的文化程度、自身的特点、意愿、个体内在与外在职业需求和环境的优势、限制等做整体衡量, 依据美国霍普金大学心理学教授、职业指导专家约翰·霍兰德 (John Holland) 的职业性向理论及其职业性向测验量表, 通过咨询、心理测验、综合测评等来确认农民的性格、兴趣和能力类型。

然后, 帮助农民设计出合理、可行、与其相适配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对农民在生产、生活活动中可能会发展的趋势做出预测、设想和规划, 为农民度身定制, 为他们的未来发展绘制前景蓝图。在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设计职业生涯时, 一定要把握设计是建立在农民的个人性格、兴趣、资质和技能的基础上, 要正确引导, 不能把职业生涯目标设得过高或过低, 不能硬强迫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立即学习那些预计无法让其掌握的理论和技术, 必须量体裁衣, 这样才能有助于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激发农民的潜能和学习的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帮助农民设计职业生涯, 可以使每位农民都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 并促使他们为实现这个目标设想而不断地参加学习, 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 始终朝着职业生涯设计的方向努力。

4.4 引导培训

为农民确定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后, 还要帮助农民进行择业指导, 转变他们的择业观念, 改变他们的小农意识, 并引导农民为达到所设定的职业生涯目标参加与其相适应的职业技术培训, 从而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功率和稳定性。

4.5 建立档案

建立欠发达地区农民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档案数据库。通过建立农民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档案, 可以掌握每位农民的综合情况及发展目标, 有利于与农民建立良性, 互动的沟通渠道, 更好地做到有针对性地分类、分层次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 有利于追踪受教育者的就业情况。农民个人职业生涯设计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农民个人综合素质、愿望、性格、兴趣、能力和潜在能力的评估, 设定的培养计划、培训内容和预期的就业方向。

5 创新农民职业培训模式

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的模式多种多样, 本研究是通过开展欠发达地区农民职业生涯设计, 以农民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的结果为依据, 注重培训对象的针对性, 根据农民的性格、兴趣、能力而进行分类引导、分层次培训的个性化培训模式。

通过对农民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后, 根据农民的性格、兴趣、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整个培训教学过程应围绕着农民的个性展开, 注重农民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着眼于农民的潜力和人格的发展, 重视农民自学能力的培养, 强调个性化教学, 以达到某种职业的从业能力要求为教学目的, 培养欠发达地区农民适应某种职业或岗位所需的技能。

5.1 依照农民的“性格、兴趣、能力”进行分类

性格是指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比较稳固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农民的性格特征千差万别, 但可归类为内向型和外向型;在情绪特征上又可分为稳定型和激动型。职业心理学研究表明, 性格影响着一个人对职业的适应性, 某一性格适合从事某一职业, 同时, 不同的职业对人也有不同的性格要求。因此, 根据农民的性格特点选择他们最易适应的职业培训内容, 一般来说, 内向型的农民具有独立自主, 埋头苦干, 勤勉奋发, 对外在环境较少了解, 较多掩饰自己, 极少冲动行事的性格。外向型的农民具有乐意与他人交往、共事, 办事果断, 能运用外在的环境资源的性格。

兴趣是一个人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掌握某种知识, 并愿意参与该活动的心理倾向。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美籍华人丁肇中博士曾说过:“兴趣比天才重要”。当一个人对某事物感兴趣, 就会激发起他对该事物的求知欲和探索热情, 促使他充分调动积极性, 使情绪饱满, 智能和体能进入最佳状态, 最大限度地施展才华, 发挥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 “牛不喝水强按头”是不会取得好效果的, 当然也就不可能充分发挥一个人的聪明才智。

能力是指作为掌握和运用知识技能的条件并决定活动效率的个性心理特征。心理学把人的能力分为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两大类。

一般能力是指在不同种类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能力, 是有效地掌握知识和从事各种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例如注意力、观察力、思维能力、记忆力、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能力等。

特殊能力是指从事某项专业活动的能力。如计算能力、动作协调能力、节奏感、色彩鉴别力、空间判断能力、事务能力、手指灵活和灵巧度等。

职业可根据工作的性质、内容和环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不同类型的职业, 尤其是第二、三产业的职业, 对人的能力要求不同。农民们的能力各有不同, 有的农民具备一般能力, 而有的则具备某种特殊能力。因此, 应注意农民的能力要与其需求职业的类型相吻合。

通过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民设计职业生涯, 对农民的能力和知识水平进行评估, 将具有一般能力的农民与具有特殊能力的农民进行分类, 确认农民的性格、兴趣和能力类型。

5.2 将相同性格、兴趣、能力的农民进行归类培训

依据农民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的结果, 将具有相同性格、兴趣、能力的农民进行归类, 根据农民的能力和现有的知识水平以及其性格和兴趣, 并且根据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人文条件和农民的意愿, 帮助农民确定职业生涯发展目标, 努力开展与农民性格、兴趣、能力相适配的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民进行创业、法制维权和文明新风等教育。与农民的性格和兴趣相吻合的培训内容能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使农民对学习产生动力, 促使他们全神贯注地去获取知识, 即使在学习上遇到困难, 他们肯定不会灰心丧气、半途而废, 而会百折不挠地去克服。这样才能尽可能激发农民的个人潜能, 充分发挥农民优势能力的作用。研究资料表明, 如果一个人对某一工作或学习有兴趣, 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80%~90%, 并且能长时间地保持高效率而不感到疲劳;相反, 如果对某一工作或学习不感兴趣, 在这方面只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2 0%~3 0%, 也容易感到疲劳和厌倦。

对于性格内向型的农民, 可以开展机械操作、维修安装、矿工、电工、木工、仓管、石匠、会计、打字、缝纫、手工编织、纺织、印刷、装订、雕刻、装修、电脑操作、建筑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对于性格外向型的农民, 可以开展经商、推销、商品批发、导游、邮递、营业、护理、保安、饮食、服务业等方面的培训。只有开展与农民的性格、兴趣、能力相适配的培训, 让农民掌握了本领, 才能依据他们掌握本领的情况, 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地引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自主创业和异地输出, 以达到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的目的。

6 结语

农民与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共命运。小康大业, 人才为本, 人才兴, 农村新。传统的仅依靠物质投入的方式已不能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创造更多的价值。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设计职业生涯有利于引导农民直接参加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技术培训, 降低农民培训的盲目性, 缩短农民接受培训的时间, 降低培训投资的成本;有利于挖掘农民的潜力, 提高农民运用职业技术的能力, 把欠发达地区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 使农民充分就业, 人尽其才, 才尽所能, 最终达到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 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

摘要:科学合理地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民设计职业生涯可以引导农民参加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职业技术培训, 调动农民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功率和稳定性。本文阐述了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民设计职业生涯的必要性, 并就如何开展福建省欠发达地区农民职业生涯设计以及创新农民职业培训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民,职业生涯设计,培训,模式,创新

参考文献

[1]杜映梅.职业生涯规划[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适应教学模式改革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 (34) .

[3]张车伟.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农村建设[J].中国农村经济.2006, (7) .

[4]周发明.论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6, (5) .

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5篇

,按市场需求对蔬菜的品种结构、种植结构和种植时令进行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冬今春菜季,全县10万亩冬早蔬菜实现了量价同增,产量达到14万吨,产值达到1.74亿元,平均销售价格每公斤达到1.32元,比上年菜季增长了46.7%,农民现金收入中仅出售蔬菜一项就达到602元。有14个菜果品种获得了无公害食品认证,无公害品牌初步得到了市场认可。全县种植业经国家农业部专家组验收,被授予了“全国无公害农作物种植示范基地县和先进县”。在取得无公害生产种植成效的基础上,我们以“协会、公司、经纪人”的农~营经济组织为依托,大力发展贸工农、种养加为主体的龙头公司,扶持发展集农产品精深加工、冷藏保鲜、包装储运为一体的龙头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大市场,实现农产品的国际出口,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我们积极鼓励支持协会以公司为参与市场竞争和融资的主体,代表协会开展对外经营与合作,引进私营业主,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目前,元谋能禹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内已有14家企业入驻建设并相继投产。其中,龙川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能够带动县内外5万亩薯类生产种植的加工型龙头企业;3家小香葱加工企业已经完成了组建企业集团的任务,带动群众种植小香葱近3000亩,产品获得了出口贸易权,并销往韩国、日本和新加坡,开始直接出口创汇;元谋与北京汇源果汁集团合作的蔬菜精深加工项目已进入了实质性工作阶段,项目报批、土地征用、厂房建设规划、引种试验等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引进的上海恒通集团和昆明子元集团投资建设的印楝生产基地和印楝无公害农药加工厂,广东恩平汉忠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对虾、欧鲶鱼基地及饲料加工厂,海南椰林农业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精品香蕉出口基地正在加紧建设中。由于农民生产组织形式上的创新,带来了整个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根本性变化。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6元,比2001年净增了153元,增长8.8%。今年1至6月,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127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292元,增长达29.7%,是同期全省农民现金收入增长量6.7%的近5倍。在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全县社会治安综治工作也由全州倒数第二变成了正数第二,实现了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既定目标。各位领导,我们探索实践的“协会、公司、经纪人”的农~营经济组织模式才刚起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今后的工作更加艰巨。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团结全县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合力,大胆创新,不断排除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创新 第6篇

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依托当地已成形的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形成了鲜明的区域经济特色,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和比较优势,促进了苏州地区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据苏州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拥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4家,出资总额105.36亿元,社员125.31万个。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努力探索如何进一步创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机制、金融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支持手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全面实现苏州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合作社发展后劲。通过对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发现,部分农业生产集中区域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合作社业务的开展。如一些农机合作社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基础条件差、机库棚、机械维修、农机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求;奶牛合作社急需各种高规格的牛奶检测仪器和储奶设备;果品、蔬菜合作社特别缺乏规模较大的储存和保鲜的仓库和加工保鲜设备;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收购、仓储、后加工也一直是困扰粮农的问题。这些仪器、加工设备、仓储建筑一般而言原始投入资金需求较大,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很难有足够的财力进行设施建设或者购置设备、仪器,致使很多业务难以开展,农业效益不能完全体现,也影响了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后劲。

发展规模小,易产难销,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从实践来看,单凭合作社个体发展,很难真正形成规模效应,其产品、渠道、促销等方面均有问题存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即使合作社想在管理、营销、新产品研究开发方面多下功夫,也受到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缺乏等条件的制约,从而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利润空间。其次,在渠道拓展方面,仍然是农民自己销售居多,或者通过合作社与加工龙头企业对接,而与加工龙头企业建立产销关系的模式,又使得专业合作社普遍丧失生产和经营的主动权,利润空间被压缩。最后,农民合作社之间由于缺少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农资、物流、仓储、科技服务等资源的不足,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单个经营主体的市场应变、市场议价能力较弱,丰产不丰收、优品不优价现象时有发生。

人力资源亟须提升,领导人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思维。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领头人多为村干部、种养大户、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家等,有的懂经营,但不善管理;有的具备一些企业管理经验,但对经营农业缺乏认识。当前最迫切需要是懂技术、市场营销又能精通企业和财务管理的人才,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的发展规模和收益水平,也难以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来吸引这方面的人才。

财政扶持面广量小,金融服务瓶颈突出。由于财政扶持资金的有限性,专项资金规模较小,扶持资金少,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从标准的设立来讲,在扶持方式上,基本上以示范项目为主,扶持环节也大同小异,目标指向具有较强的雷同性。这样的补助方式,在合作社的发展初期还是必要的。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因此,改革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提高财政扶持政策应对市场经济环境变化的市场调控能力,创新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发展现代农业的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对财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在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中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同样存在。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按现行政策很多资产不能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而生产规模小、抵质押资产不足、信贷风险不对称等现实问题,导致农业生产性企业不受金融资本的偏爱,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成为制约农业集约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构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城市和工业逐步转向农村和农业,全面建立向“三农”倾斜的公共财政分配体制,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财政应该成为农村各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投资主体,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例,土地出让的收入应该专门拨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探索财政补贴、免税以及信贷扶持等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办法。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并配套相应的奖补措施。

搭建市场合作平台,畅通各类协调机制。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工作思路。当前,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手段比较简单化,大部分采取直接拨款补助的方法,不能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与研究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与市场对接的问题,物流体系与仓储加工质量认证和保障问题,资金投入与金融服务短缺的问题等等。从实践出发,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不能全部由政府行政部门大包大揽。政府应着重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地区性农产品物流园区的载体建设以及经常性、具有平抑物价作用的大型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永久性的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具有现代技术和企业管理能力的农业人力资源培养平台的建设等等;而市场化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要积极充当行政服务和财政扶持有形之手的角色。

加强人才技术培训,提升其人力资源素质。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和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继续加大加快构建基层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发展农林水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本地高等学校设置和强化农林水类专业和开设农林水类专业的成人培训教育。对于大学生和科技型人才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可以制订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

积极引导逐步强化对合作社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首先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政府部门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财务知识培训或提供专业咨询,帮助建账建制,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按照规定设置并进行财务核算,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乡镇村各级政府组织要积极推动合作社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其次要鼓励合作社成员开拓新的资本金来源渠道,弥补合作社运营资金的不足。一方面创新农业合作社股金筹集机制,增强其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灵活机制,以提高合作社资金实力。同时要利用逐步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来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突破融资瓶颈。现代农业的特征是通过生产要素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产出率,同时通过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比较效益。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和农业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2013年7月苏州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拨款2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搭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平台(农发通产品),利用“拨改担、拨改贷”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杠杆效应,与专业化担保公司共同承担市场风险,专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小额贷款担保。此举增强了金融资本“下乡”的信心,解决了农业生产型企业的担保难问题;而利用专业化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对融资项目的事前评估和经营效益分析,使得相对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更趋合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农民融资抵押制度创新问题研究 第7篇

一、农民融资现状及其负面影响

1.农民融资现状

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直比较落后, 农村资金“非农化”趋向严重, 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具体表现: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将发展重心转向大中城市。近年来, 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减少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 上收县及县以下机构贷款权, 对农村放贷大幅减少;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农转非”。农村信用社早已发生变异, 不再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信用社资金通过存款准备金、转存银行款以及购买国债、金融债等形式不断流出农村;三是邮政储蓄抽走农村部分资金。邮政储蓄原来只吸收存款, 不发放贷款。2007年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后, 虽然可向农村放贷, 但实际上投放的资金十分有限。在此情况下, 农民如遇到生产、生活资金困难, 要么是找不到正规的融资渠道, 要么是以很高的融资成本求助于民间金融。如此的融资环境, 使得农民普遍面临资本短缺的困难。

2009年10月上旬, 笔者就农民融资状况对湖北省仙桃市Z村进行个案研究。Z村位于湖北省仙桃市西北部, 地处江汉平原腹地, 主产棉花和水稻。从调查的情况来看, 该村有近40%的农户未能通过外部融资及时解决生产、生活资金困难。即使筹集到资金的农户, 融资规模也很小。2009年, 该村19.4%的农户融资金额在2000元以下, 38.9%的农户融资金额在2001~5000元之间, 16.7%的农户融资金额在5001~10000元之间, 只有25%的农户融资金额在10000元以上。从融资渠道来看, 找亲戚朋友借钱的农户最多, 占87.5%, 找信用社和银行贷款的农户只占7.5%, 还有5%的农户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通过变卖农产品和资产筹集资金。可见, 找亲戚朋友借钱是农民融资的主要方式。在访谈和问卷调查中, 农民普遍反映融资渠道少, 融资难度大。

2.农民融资难的负面影响

任何生产活动都是多种要素结合在一起, 协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如果没有资本的参与, 劳动、土地等其它要素将不能对生产活动做出贡献, 不能创造社会财富。融资难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讲,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农村水利设施的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的状况, 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农业生产成本, 进而影响农民的收入水平。笔者经过调查发现, 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了农村水利建设主体缺位, 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由于投资、投劳不足, 不少农村水利设施功能减退甚至丧失, 与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形成了强烈反差。一方面, 老旧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功能衰退。现有农村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六、七十年代, 当时设计标准较低, 配套不全, 大部分渠道为土渠, 没有衬砌, 渗漏严重, 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只有0.4~0.45左右。另一方面, 新建农业水利项目少, 农田灌溉面积日益下降。全国18亿亩耕地中, 有效灌溉面积只有7.1亿亩, 不到耕地总面积的一半, 大部分耕地只有“靠天吃饭”。加强农村水利建设, 改善农业经营条件, 已显得刻不容缓。在很多地区村集体经济成为“空壳”的情况下, 农村水利建设的担子实际上落在了农民头上。大多数农民家庭的收入水平和财富存量有限, 这决定他们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的积累兴修水利, 而必须借助于金融系统。但是, 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 农民缺乏畅通的融资渠道, 即使筹集到资金, 利率也高得惊人。可以说, 农民融资难, 已经成为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的“瓶颈”制约因素。

二是影响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目前农民收入低, 有一个重要原因, 那就是户均经营规模太小, 无法实现规模效益。我国目前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 大量农民由农村转移到城市, 留在农村的农民从理论上可以通过农地流转扩大经营土地的面积, 提高机械化程度, 降低经营成本, 增加收入。但是, 农民的经营规模与投入的生产要素是成正比的。由于融资难, 农民无法筹集足够的资本, 以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笔者在调查过程中, 听到不少农民反映, 他们一直想种大田, 通过扩大规模增加收入, 但是苦于缺乏资金, 贷不到款, 无法购买农业机械和其他生产资料, 也无法从其他农民手中购买更多的耕地。所以说, 不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 要改变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小农经营现状, 是不可能的。

三是影响农业产业链的延长。我国农业一直存在产业链短、附加值低的问题, 农民只得到极微薄的收益, 大量的收益向运输、储藏、包装、深加工和出口贸易等环节转移。可以说, 农民处于农业产业价值链的最低端。其实农民也知道, 要增收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 必须对各种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而延长农业产业链需要大量的资金, 在目前农民融资很困难的情况下, 他们无法筹措资金购买大型运输设备和包装、加工设备, 无法建设冷冻、储藏设施。多年来, 绝大多数农民从事简单的种植业、养殖业, 生产经营处于简单再生产的低水平重复状态, 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外部融资环境恶劣, 农民不能高效、低成本地融资, 以延长农业产业链。

二、农民融资难的症结是缺乏“合规”的抵押物品

1.农业经营的高风险决定金融机构不愿发放信用贷款

农业属于典型的高风险产业, 经营收益的不确定性很高。一方面, 农业面临自然风险。农业不像工业、服务业可以在可控的空间、环境中进行, 相反对自然气候高度依赖。虽然国外目前出现了工厂化农业, 在农业“车间”里从事生产活动。但这只占很小的比例, 不具有代表性, 同时成本也很高。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的时间内, 我国的农业将依然是“靠天吃饭”。另一方面, 农业面临市场风险。农业与其它任何产业一样, 受到市场机制的约束。当农产品供过于求时, 其价格会下跌, 农民的收益会受到影响。农产品的供给和价格波动较大, 农民所承受的风险也较大。

农业经营的高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业贷款投放力度, 央行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度上浮利率。即使这样, 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农民提供信用贷款的意愿仍然不高。据央行统计, 截至2008年9月底, 全国农业贷款余额为1.8万亿元, 仅占同期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5.7%。客观地讲, 金融机构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 因为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主体, 它们的经营目标是严格管控风险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金融机构普遍惜贷, 显然对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2.农民融资抵押的制度安排造成农民融资难

从理论上讲, 农业贷款的高风险可以通过资产抵押来锁定和化解。只要农民能够提供“合规”的抵押物品, 金融机构还是愿意向农民发放抵押贷款的。然而, 长期以来,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农民的收入水平一直不高, 农民所拥有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十分有限。农民可用来抵押的有效资产只有农房和耕地使用权, 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却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及《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 除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可以抵押外, 农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农作物等资产均为不“合规”的抵押物品, 不可用来抵押。这种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使得农民融资走入了死胡同, 造成了农民融资难的现实问题。

三、创新农民融资抵押制度的可能选择

1.农房抵押

建房是农民最大的支出项目, 农房是农民最大的实物资产。2009年全国有7.21亿农民, 按人均30平米住房建筑面积、平均700元的建筑造价保守计算, 全国农房的经济价值至少有15万亿元。这笔巨大的资产目前不能抵押, 不能上市交易, 只能在村民范围内转让。可以说, 这笔资产目前是处于“沉淀”状态的“死”资产。创新农民融资抵押制度, 应该允许农民用农房和宅基地进行抵押融资。农民作为债务人在不转移农房占有权的前提下, 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抵押给债权人。农民如果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对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处置, 以实现其债权。有人担心, 农民用农房和宅基地抵押融资, 如果经营失败, 金融机构对农房和宅基地进行市场化处置, 农民将居无其所, 造成社会问题。这种担心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但我们要相信绝大多数农民是理性的。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 一定会充分估计潜在的风险, 不会草率行事。即使出现有些人担忧的问题, 那也是极其个别的现象, 不会影响社会稳定。

2.农地经营权抵押

我国目前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 农民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界定为物权, 在承包期届满的情况下, 原承包的农民可以继续承包。2008年10月,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 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和长久化, 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具有长久的排他效力, 任何人都不得侵害。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 农民可以直接主张物权请求权。同时, 也意味着在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 农民有权就土地要求补偿。国家征用哪个农民的土地, 收益就归哪个农民, 不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如果说在原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确认为物权时, 实行农地抵押融资的条件不具备, 那么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长久化之后, 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既是现实可行的, 也是符合农民意愿的。

3.农作物和林木抵押

与农房、农地承包经营权一样, 农作物和林木也是农民可以支配的财富和资产。尽管农作物和林木附着于土地, 但农作物、林木和林木上的果实被收割、采伐或采摘后具有独立的交换价值。所以, 附着于土地的农作物和林木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单独设定抵押。目前, 农作物和林木抵押贷款没有法律障碍, 现行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未对农作物和林木抵押作禁止性规定, 只是强调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但在实践中, 农作物和林木抵押贷款发展很滞后, 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金融机构认为农作物和林木抵押贷款操作麻烦, 贷款成本高;二是农作物、林木和林木果实的市场价格随时在波动, 农作物和林木抵押贷款的风险较高。所以, 有关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 对金融机构进行鼓励和引导。

四、政策建议

1.修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中, 任何经济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目前, 《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禁止农民以农房、农地经营权、农作物和林木抵押融资。所以, 创新农民融资抵押制度, 必须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消除法律障碍。

2.发展涉农资产评估机构

界定和评估抵押物的市场价值, 是发展抵押贷款的前提。无论是在发放贷款的环节, 还是在行使抵押权的环节, 金融机构均需要评估农房、农地经营权、农作物和林木等抵押物的市场价值。为做到公平、客观起见, 资产评估应该由独立的评估机构进行。目前面向农民提供涉农资产评估服务的机构极少, 应该加快发展。

3.培育涉农资产流转市场

创新培训模式与培养新型农民探索 第8篇

我国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现状分析

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任务, 把培训新型农民作为突破口。然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由于考虑培训类型的不同、地域和文化的差异、个体层次不同等方面的差异, 导致培训方式基本相同, 培训效果欠佳。目前采用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传统讲授式也称集中讲授式。一般以县 (市、区) 为单位将同类型或几种类型的农民组织成教学班, 授课的内容、地点、时间完全相同, 集中在职业院校由教师讲授。讲授内容一般由组织机构和培训院校共同商定。这种模式具有易组织、容纳学员多、面对面授课、有较好的互动性等特点, 但由于学员人数较多、内容相同, 无法满足每位学员的个体需求, 且需要一定的投入, 如师资、场地、设备及其他费用。

现场指导式在传统讲授过程中, 学员对操作性较强的技能无法当时动手实践, 导致学习效果不佳。利用现场指导教学方法, 教师可以针对学员个体不同的需要进行个别指导和培训, 教师走进田间、走进圈舍面对面、手把手地指导, 进行示范讲解、现场解答。这种模式具有针对性强、直观实际、简明易懂、效果好等特点, 但由于过于分散, 导致培训人数不太多、教师工作量大等。

远程培训式采用发放技术宣传单、科技手册, 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光盘、互联网以及短信等形式开展普及性知识培训。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培训不受时间、空间、学员人数的限制, 并可反复学习, 适应大面积的培训, 但要求学员有一定的基础。

重构新型农民培训模式的原则

影响培训模式重构的因素比较多, 其中较为重要的有:学员基础、培训内容、学员分布区域、学员可利用时间等。结合现状, 创新新型农民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

适应性原则当前我国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 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13%, 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占49%, 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占31%, 不识字 (文盲) 或识字很少的人数占7%, 接受过系统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更少。根据这种状况, 培训内容、形式一定要适应农民的实际, 语言尽可能通俗易懂, 便于理解;培训方法尽量简便, 便于接受;方式上尽量用案例法或实体展示, 便于掌握, 尽可能做到“一看就懂, 一学就会”。

实用性原则培训应以农民为本, 突出农民这个核心和主题, 以尊重农民意愿和满足农民需求为出发点。我国现有新型农民培训有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四个工程。参加不同培训工程的农民有不同的需求, 甚至参加同一类型的也有不同的要求, 要做到“农民想学什么, 就教什么”。

针对性原则新型农民培训的对象是农民而非一般学生, 他们是成人, 成人学习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较为成熟, 自主性强, 并且有很强的“即学即用性”。另外, 他们的学习还具有“闲”“散”性, 一方面是“闲”, 他们的学习大都在工作生活之余进行, 另一方面是“散”, 他们很少有较长的相对集中的时间, 因此, 在设计培训方案时应考虑到这些, 力争使每位参加培训的农民均有所收获, 都有所提高,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达到培训的效果。

节省投资原则我国现还处于快速发展时期, 国力还不十分充实, 应本着节约的原则, 尽力用较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农民培训, 形式应灵活多样, 要因地、因人制宜。建议做到五结合:长短学制结合、集中时间教学与分散时间教学结合、文化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理论教育与技术教学结合以及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结合。

提高农民素质必须创新培训模式

提高农民素质就必须创新培训模式, 从而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要以培养新型农民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为目标, 以经济管理、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为重点, 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以及标准化培训, 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以及自主发展能力。

直接参与培训模式直接参与培训模式是指在农村生产第一线, 农民直接参与讲解、示范、操作和解答等活动的培训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直接面对农民。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一线农民作为培训对象, 指导人员和农民直接面对面交流。二是直接在实际现场开展培训。着重解决当前实践生产和工作中的问题或当场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 针对性强。三是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实际生产和工作中所需的知识, 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能够缩短理论与实际运用之间的距离, 可以因人施教, 真正做到“学中做, 做中学”。

职业院校参与式培训模式近几年, 我国的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 基本形成了“每个地 (州、市) 有一所高职院校, 每个县 (市、区) 有一所职业学校”的格局。从职能来说, 职业教育的四项工程中有三项关系到农民, 从人员上来说, 职业院校有大量从事农业的技术力量和教师。职业院校参与新型农民培训的方式比较多, 如与当地政府联合举办, 由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担任乡镇的技术顾问, 定期或根据需要让技术人员进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指导农民, 让职业院校成为新型农民培训的主要参与者。从目前社会对农民培训的总体情况来看, 培训主体多为政府、院校、企业、协会和农业推广机构。而真正具备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力的主要力量还在于农业大学本身, 大学是农业知识的发源和传播中心, 具有直接性、源发性及权威性。政府、企业等培训主体在知识和技能上具有间接性, 而且由于培训出发点的差异, 在培训层次和目的上也不同。只有院校技术来源最直接, 利益相关性最小, 更能关注农村劳动力自身的需求。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培训, 首先, 要以提高劳动者生产技能为主, 其他类型技能为辅, 培训内容不仅仅局限于某个方面的具体技术知识, 而是生产、市场、政策等多方面信息的综合。其次, 要改变内部培养农业人才的传统模式, 注重技能性、实用性及针对性, 以农民乐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 不要过多局限于理论培训和教学。另外, 要从劳动力就业的角度, 培训掌握一技之长的技能型劳动力, 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从而扩大劳动力就业的出路, 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

团队讨论式培训模式团队讨论式是以同类型培训的学员为团队, 通过开放式的讨论, 充分挖掘每个人的潜能和智慧,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和解决方案, 团队成员共同交流是通过小组交流、全班研讨, 互相倾听彼此的声音, 分享别人的经验, 开拓想象的空间。充分利用培训、考察、讨论等多种手段, 给农民更新知识, 通过“耳目一新”, 实现“脱胎换骨”。

点面结合模式点面结合式新型农民培训模式是立足当前, 放眼长远, 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通过一系列培训与服务, 在农村培养一批科技、经济及管理能人, 再通过这些能人, 培训、影响并带动一方百姓共同富裕。这些人才多是当地的专业户, 是“留得住, 用得上, 养得起”的实用人才。这种培训模式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带动性, 在培训人员和内容上有一定的要求:一是培训对象要求较高, 也就是培训对象不是面向普通农民群众, 而是新型农民中的精英。培训对象一般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善于抓住机遇, 勤劳守法, 刻苦学习, 富于创造与实干的农村青年、农业科技示范户、乡镇企业带头人和科技致富能手等。二是在培训内容上要求不能只是简单地传授一两门实用技术, 而是要求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要求, 设置相应专业课程, 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实用技术等的系统教育与培训, 以求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

流动模式针对一些村民居住分散偏远, 利用逢集或走村的形式, 组织技术人员, 组建县、乡两级流动培训服务队深入各地开展培训。这种方式组织灵活, 对于农民急需解决的紧急问题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和解决。由于培训组织自由, 形式灵活, 能够使培训人员与农民之间实现更好的交流, 建立良好的感情, 了解农民的切实需求。

网状培训模式农业科技培训结构为网状结构, 科技人员是整个农业科技培训网络的中心, 周围均是培训受众。网状结构的特点决定了网络之中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培训者, 也是培训受众。

此外, 根据具体的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不同, 培训模式还有“订单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

以上这些探索中的培训模式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创新、开放、互动、实用、高效”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讲, 农民培训模式不能总是保持不变, 而应处于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之中。其动态发展性, 一方面, 表现为对培训内容的充分关注, 另一方面, 体现为多层次、多规格的培训目标和多种培训途径与方法。强调农民技能培训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动态过程, 既不断推陈出新, 又有所发现、有所发明, 这样才有利于农民培训模式的具体运用。要将解放思想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根本出发点, 变被动为主动, 将现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要我学”培训模式逐步转变为“我要学”培训模式, 实现从单一型培训转变到立体型培训。新型农民技能培训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以就业引导培训, 创新培训模式, 采取多种方式, 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 了解农民的真实意愿和要求, 坚持为农民办实事, 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重点问题。

摘要:培养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也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目前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培训模式单一且不符合农民实际。本文结合实际培训过程和体会, 创新重构了几种新的培训模式。

关键词:培训模式,新型农民,新农村

参考文献

[1]姜卫良, 卜祥联.农民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

[2]赵福玲.全力抓好新型农民培训教育的一点思考[J].农业经济, 2007, (5) .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融资创新 第9篇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强调, 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 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 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尽管在当前形势下, 农民合作社是否被归类为非公有制经济, 是有待商榷的, 但是《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从司法制度上确定政府“职权法定”和行政相对人“自由保障”的原则, 不仅限制政府的不法干预, 也能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自由创新。这对实践中农民合作社依法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这一融资创新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处在灰色地带的信用合作

根据监管主体的不同, 目前我国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7年开始准入, 2011年年底暂缓审批, 全国范围内仅有49家;第二类是国务院扶贫办批准的贫困村互助资金, 从2006年开始试点, 截至2013年12月底, 全国共有27个省1.7万多个贫困村实行了村级互助资金项目;第三类是各级地方政府在民政部门审批的资金互助组织, 如江苏各级农办系统推动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浙江各级供销系统推动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会”, 大概有5000多家;第四类就是农民自发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全国各地均有试点。

由于前三类资金互助组织都有明确的监管部门, 第四类即农民自发开展内部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无明确的监管部门, 实践中工商营业执照关于业务范围往往是和农民专业合作相关的, 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的产品;提供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提供水稻、小麦等收割脱粒服务;提供畜禽防病治疗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已经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99%以上的业务范围中没有“信用合作”或“资金互助”, 这在实践中往往被某些对法律政策缺乏深入认识和理解的工商部门以“超范围经营”为由给予行政指导或行政处罚。如某农民合作社为该社社员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存贷款服务, 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未取得《金融许可证》, 擅自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金融存贷业务”的罪名予以行政处罚。

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嫌“超范围经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创新, 从2004年开始, 历年的中央1号文件 (2011年除外) 都鼓励农民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 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 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 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2015年的中央1号文件, 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推动农民信用合作。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立法时的主客观条件限制, 导致前瞻性不够, 强调了“专业”合作, 忽视了包括信用合作的“综合”合作, 使得农村合作金融并未列入“合作社法”。而实践中, 农民发展合作社又不可避免地涉及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需求, 所以通过相应的政策可以给予补充或补白, 这也体现出了党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积极回应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宪法规定的信用合作就是现在中央推动发展的农民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组织。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也规定: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说明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有经营自主权, 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农民合作社为了满足社员生产生活的需求, 在社员内部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 完全属于农民合作社的经营自主权范畴。

由此可见, 农民合作社拥有在本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经营自主权, 不应被非法剥夺。

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是否应当取得“金融许可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由此可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也没有“授权”银监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实施行政许可。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除法律、法规外, 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而现有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设定行政许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并不吸收公众存款, 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成员能够自主决定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行政机关完全可以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解决, 因此, 根本没有必要设定行政许可。

农民依托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主要是为了满足社员的生产生活需求, 是社员之间的信用合作, 是以服务社员为宗旨, 属于社员内部的互助行为, 也是政策鼓励的, 并非对外经营活动, 因而不涉及无照经营的行为。

如浙江省玉环县九山果蔬专业合作社以信用合作的方式, 截至2014年6月末, 共吸收363户社员的资金757万元, 根据社员意愿整合使用资金, 其中, 一部分社员意愿出资建立农产品基地, 如在温岭坞根、衢州莲花、仙居建立了3个农业基地, 总种植面积达1360亩, 由合作社给予资金支持;一部分社员意愿出资发展市场, 如在杭州、上海、南京等地建立了18家农产品超市, 解决农产品终端销售市场问题, 逐步形成了“农户+合作社+基地+销售市场”的发展格局。

综上所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行为, 是社员内部互助行为, 根本就不是对外经营行为, 更不是什么“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某些对法律政策缺乏深入认识和理解的工商部门,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 (资金互助) 的行为,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不合理, 也不合法。

创新驱动拓展信用合作空间

农民工党建工作的创新思考 第10篇

一、新的形势要求做好农民工群体的党建工作

一是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200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决定》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民工群体的党建工作, 有利于壮大工人阶级的队伍, 有利于增强党在各个阶层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有利于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流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占12.42%, 受过初中教育的占52.07%。与全国农村人口受教育的整体水平相比,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明显要高一些。”在大量外出务工的农民中, 有着一批年轻、有文化、精力充沛、学习能力强能力的农民工, 这些优秀分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人才资源库。在这些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就是为新农村的建设培养致富带头人。

三是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实现社会和谐这一目标, 就必须解决好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的农民工问题。一些地方农民工法制观念淡薄, 容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 可以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党建工作, 对农民工进行有效的疏导和教育, 更好的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

二、农民工党建工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是农民工党员比例偏低。“据统计,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辖区内有外来农民工20余万人, 而其中共产党员仅23人。”这个数据大大低于党员占全国总人口的5.3%, 更远远低于党员占全国18岁以上成年人总数的14.3%。如果党不能在新兴的工人阶级中占据主导地位, 不能在新兴的工人阶级中起到先锋队的作用, 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 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发生改变。

二是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少。由于农民工外出打工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 思想、观念、信仰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加上工作的不稳定性和缺少党组织的教育和引导, 导致一些农民工不愿向党组织靠拢, 入党愿望不强。即使一些农民工中的优秀分子, 由于受工作或生活周围党员的影响, 萌生了入党的动机, 有了向党组织靠拢的愿望, 但又不知道申请书该交到那里, 从而不能实现入党的愿望。

三是外出党员缺少与党组织的联系。大部分的农民工党员外出打工后就不再和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 不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不再交纳党费, 不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逐渐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慢慢变成只在档案袋有名字的“纸袋党员”。更有些预备党员预备期已经超过了几年, 思想汇报不知道应该交到那里, 也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够转正, 更不知道党组织是否还认可其党员身份。

四是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由于党组织疏于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部分党员外出后不能与所在支部保持联系, 加上长期受腐朽思想的侵蚀、自我要求的放松以及现实状况的影响, 党性观念逐渐被金钱观代替, 也就起不到一个共产党员应该起到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农民工党员没能正常的行使党员权利。“有40%的农民工党员反映, 他们在外出打工后不知道也没有参加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 当地党组织也没有赋予他们什么权利, 很多党员都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只是档案袋里有名字的‘纸袋党员’。”

三、积极探索, 构建农民工党建工作的新机制

一是改变农民工党建混乱局面, 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首先对外出农民工党员及留守农民党员开展一次全面的普查工作, 做到掌握外出务工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时间、外出城市、从事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党费缴纳情况以及参加组织生活等基本信息, 并建立外出农民工党员信息库。对更换工作的农民工党员应及时通知党组织以便更改其信息。对于在普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主观及客观原因, 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利用标准灵活掌握, 区别对待, 分别解决。

二是做到让农民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安家”。由于农民工工作的特殊性, 一个支部的农民工党员外出务工会遍布在全国各地。如何使这些遍布在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党员能够加入到党组织这个“家”成为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难点。根据农民工党员的分布特点和流动情况, 有三种可行措施。一是就地建“家”。在本地外出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外出务工党员党支部。二是“入赘”新“家”。对于一些企业党组织较为健全, 本人工作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党员, 尽量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地的企业党组织, 加入到新“家”。三是联合建“家”。一些较为分散、工作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党员, 应有原支部与工作地党组织联系, 进行联合管理, 让流动党员参加在工作地的组织活动。

三是积极发展农民工积极分子。对于农村中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积极要求进步, 向党组织靠拢的, 要敞开组织大门, 积极培养吸纳。对于一些外出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加强教育和引导, 加大培养力度。而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中, 一是直接考察。由党组织派人直接到其工作单位, 听取其思想汇报, 直接考察其工作和平时表现情况。二是委托考察。对于一些不便直接考察的积极分子, 可以委托其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支部对其平时表现进行考察。

四是尊重党员的权利。农民工党员在行使党员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党员的权利。在保障农民工党员享有党员基本权利的同时, 要重点保障农民工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知情权、政治生活的参与权、党内党外的监督权等权利。

五是保持农民工党员的先进性。在农民工党员在外安“家”的基础上, 通过创新激励机制, 加强教育管理, 保持农民工党员的先进性。一是加强培训。在对外出农民工进行法律、技能、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的同时, 加强其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形成竞争机制。运用有效载体, 在农民工党员中积极开展“八荣八耻”“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等实践活动激发农民工党员学习先进性教育的热情。三是开展“金桥工程”“金凤工程”, 引导广大优秀农民工党员回乡发展。实现人才、资金、技术的有效回归, 加快农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云善, 时明德.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

[2]刘长发.农民工入党机制创新研究[J].清江论坛, 2007.

走在创新路上的农民企业家 第11篇

养殖新技术风靡全国

传统的猪栏和鸡舍,即便是自动化程度高、大规模的养殖场,远远就能闻到畜禽排泄物的臭气,在空气中久久挥之不去。而在“助农”的养殖基地,这样的味道基本上闻不着。最重要的是,这里畜禽排出的粪尿,全都不需要清扫和处理,而是直接与栏舍下方的养殖垫料一起,通过一些特别菌种和微生物进行发酵、分解后,转化成无毒、无害、无味的有用物质。没有了排泄物,苍蝇、蚊子等害虫减少;不需要废水排放,减少了环境污染;养殖环境干净整洁,畜禽的发病率下降,减少了抗病药物的使用,保证了食品安全。

“活力发酵床技术”的核心,一是它改变了传统水泥地面的单一模式,将一层垫料放置于动物生活区,垫料中添加特别的微生物。二是置身于垫料中的菌种,由数十种协同培养的厌氧和好氧益生菌组成,可维持垫料中稳定的碳氮比,并形成强大的养殖场益生菌环境。这样的技术得到了大多数养殖户,包括广东温氏食品集团等知名大企业的认可和接受,在国内大部分省市和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获得大面积推广。公司为此在全国建立了500多个技术推广网点。

爱“捣腾”的农家娃

在助农公司,“活力发酵床技术”只是公司拥有的14项发明专利之一。从一个农村娃成长为一家科技公司的掌门人,蒋爱国的创业人生写满了传奇。

也许是天性中有太多的不安分,蒋爱国从小喜欢动手拆卸各种机械和电器。家里的自行车、钟表,被他一一拆了再装,有时就装不回去了,为此,他没少挨父亲的巴掌。高中没毕业,蒋爱国辍学到社会上。他摆地摊卖小食品,慢慢挣了些钱,就瞄上了养殖业,搞起了特种养殖,养龟、鳖、豚鼠、蚯蚓这些当时别人不敢碰的高端品种,顺带也养鸡、猪。虽然没能上大学,蒋爱国的学习能力却很强,除了拜师,他的养殖技术更多是看书自学而来。

1997年,蒋爱国在南宁旧货市场花8000元买了一台二手电脑。回到县城后,当地人都不理解一个养殖户要电脑干什么。蒋爱国却爱不释手。他用电脑来管账,这使他的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快捷。电脑坏了,他还挺高兴,因为可以自己拆了重装系统。就这样,这台电脑被他摸得滚瓜烂熟,直到“捣腾”不动了为止。2001年,蒋爱国成了县里第一个上网卖产品的养殖户。

除了不安分,蒋爱国还有敏锐的眼光。搞养殖没几年,他把事业转向推广养殖技术和产品,一门心思在农村当起了农技推广员,帮别人规划建养殖场,捎带卖兽药产品、养殖器械用具,后来就成立了畜牧科技公司。

养殖业对环境影响很大。大型养殖场,牲畜的排泄物污染空气和水源,群众很有意见。蒋爱国于是琢磨: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养殖业与环境平衡发展?

2006年,听说北方有一种发酵床养殖技术,蒋爱国踏上了去吉林取经的征程。从吉林回来,蒋爱国却发现由于气候、技术等原因,这项技术在南方很难推广。不服输的蒋爱国自己动手探索改良。几经创新,最终研发出“活力发酵床技术”。

创新永不止步

如果说小成功靠自己,那么大成功就得靠团队。聪明的蒋爱国深谙这个道理。虽然没有任何文凭就成了养殖技术专家,虽然自己几乎是公司里的电脑通,能熟练地运用各种软件,但为了把事业做大,蒋爱国的公司招聘了50多名各类专业的大学生。

创新的意识融在蒋爱国的血液,也融在了他的助农公司里。在养殖基地,小到鸡的饮水设备,大到猪的发酵床垫料翻耙机械,甚至是牲畜的用料牧草品种的筛选,许多新型养殖技术很实用很科学。这些技术小发明、小革新,有蒋爱国的杰作,也有公司员工的心血。在“助农”,发明创造是大事,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专利、撰写论文,都能得到公司的嘉奖。

为了推广公司的养殖新技术,助农公司建立了中国发酵床养殖技术网、高效益养殖技术网、养殖技术超市8个属于自己的技术推广网站。其中,中国发酵床养殖技术网成为国内最专业、访问量最大的发酵床技术推广网站,网站以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三种字体形式呈现,便于不同人群进行参阅和交流;30多名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才通过QQ群在线免费解答养殖朋友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养殖技术超市实行网上网下、实体店和网上在线销售服务的模式。

农民创新 第12篇

1 创新招生模式

在学员招生方面, 双辽市农广校打破了以往以村为集中点“扎堆”招生培训的老套路、老作法, 创新为以乡镇为一个班的集中点, 4个乡镇, 每个乡镇为50人名额的教学班, 固定数量和人员。招生中, 原则上每个村不超过5人报名, 大大增强了项目的带动性和辐射功能[1,2]。

1.1 宣传到位

积极宣传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 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的成败。为此, 组织教师深入到10个乡镇、20个村屯进行宣传, 制定了招生简章, 及时准确地宣传政策, 让农民了解到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及项目的意义, 激发学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1.2 对象明确

按照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 双辽市农广校把招生对象明确为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种植大户, 采取农民自愿的方式, 做到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优先。

1.3 标准统一

参训报名学员必须具备5个条件, 一是玉米种植面积达到6.67 hm2以上 (含承包地面积) ;二是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条件 (配套农机具等) ;四是从事农业生产经验5年以上;五是农民身份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新的招生模式, 使大批“有文化、懂技术、擅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加入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队伍, 和以往相比, 生源的素质明显提高[3,4]。

2 创新教学模式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与以前的阳光工程培训不同, 它是阳光工程项目的升级版。因此, 在教学方法手段和师资配备上都要创新。在对学员的培育工作中, 要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 进而增强学员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创业能力, 以提高其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为目标, 使他们成为从事现代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双辽市农广校在过去探索的基础上, 加强和创新了教学模式。新的教学模式是对传统培训方式的改进, 解决了单一的传统培训方式可能导致学员上课注意力不集中, 培训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既端正了学员学习的态度, 又激发了学员的热情, 充分利用培训、考察、讨论、实训等各种手段, 达到促使学员更新知识的目的。

2.1 授课教师职称起点高

双辽市农广校聘请省知名农业专家2名, 农民土专家5名, 选用本校授课教师共7名, 其中农业推广研究员1名, 高级农艺师5名, 这些教师都有多年的授课经验, 在全市都有较高的知名度, 深受农民欢迎。教学课堂达到“三个转变”, 一是由坐着讲课变成站着讲课;二是由照稿讲课变成脱稿讲课;三是使用黑板教学变成多媒体教学。

2.2 课程内容科技含量高

教师进行集体备课, 准备时间为3个月, 重点讲解玉米的新品种选择、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产业链条拉长措施。使学员向市场要效益, 向科技含量要效益, 授课内容大量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玉米生产技术, 教师做到“三不讲”, 即技术不成熟不讲、技术不先进不讲、技术不实用不讲。

2.3 教学方式灵活度高

2.3.1 理论课“生而不硬”。要求教师少讲大道理和深奥的东西, 使理论和实践最大限度地结合起来, 使学员真正感受到自身经验的差距所在和压力感, 增强学员学习的自觉性。

2.3.2考察、实习课“散而不乱”。学员外出考察集体行动, 班主任带队负总责, 集中吃住, 统一考察时间和地点, 使考察活动有序进行, 每一考察地点, 学员可以自由、分散考察和参观, 但有时间要求, 做到按时归队。

2.3.3 讨论课“乱而不散”。教师开展课堂讨论, 鼓励学员各抒己见, 结合自己所学的知识和以住积累的技术经验、观念等, 说体会、讲认识、话打算、谋发展, 提高学员学以致用能力, 教师最后全面总结, 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2.3.4 实训课“练而不烦”。在实训现场, 锻炼学员的动手和操作能力, 反复操作, 练会为止。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实际生产和工作中所需的知识, 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能够缩短理论和实际运用之间的距离, 做到因人施教, 使学员体验到“学中做, 做中学”。

3 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3.1 组织管理明确

为管理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学校高度重视, 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 全面加强管理。按照农业局要求,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 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同时成立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办公室, 调入3名有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经验的同志组成。有固定办公室、固定电话、固定人员, 配齐电脑、复印机等先进办公设备, 并作为双辽市农广校一个重要科室长期存在。

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的全面实施管理, 主要职能为接收上级文件和通知, 按要求报送台账、信息, 总结材料, 调度各科室培训开展的情况, 监督和管理好各培训班的培训质量, 同时做好学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3.2 班级管理制度明确

学校研究决定, 班主任为班级的第一负责人, 日常培训、考察、实训由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招集和通知。班主任要有学员通讯录, 建立QQ群, 经常与学员保持联系, 开班期间, 为保证出勤率, 双辽市农广校制定了“四项制度”, 要求各班严格执行, 即:点名制度, 每天点名1次;签到制度, 每天签到1次;提问制度, 每天提问10名学员;总结制度, 每天班主任总结1次。

3.3 档案管理制度明确

要求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模式化, 200名学员每人一档, 严格按照省里档案规范进行分类管理归档, 确保各类文档规范齐全, 做到“七齐全”, 即学员台账齐全、学员登记表齐全、考试卷齐全身份证复印件齐全、土地承包合同齐全、影像资料齐全、学员通讯录齐全。

双辽市学员培训结束后, 由市农业局统一认定发证, 但在培训中, 学校对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学员认定工作高度重视, 开班时进行声明:参加15 d培训的学员有以下现象之一的不准发证, 只给农广校印发的培训证, 不给农业局印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员证书。一是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二是参加到课率不足100%的学员;三是替代他人听课的学员。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是使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重要举措, 以双辽市农广校为例, 从创新招生模式、创新教学模式、创新项目管理模式等方面分析了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的具体措施, 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创新,具体措施,双辽市农广校

参考文献

[1]赵悦.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J].北京农业, 2015 (36) :185-186.

[2]赵红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与措施[J].中国农业信息, 2015 (21) :123.

[3]朱奇彪.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J].杭州 (周刊) , 2016 (4) :40-41.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农民创新】相关文章:

农民负担与农民权利的关联思考09-12

农民主体05-04

农民形象05-14

农民意愿05-17

新疆农民05-21

农民参与05-22

农民收益05-25

女性农民05-31

农民民生06-07

农民进城06-07

上一篇:饭店服务下一篇:气象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