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效能范文

2024-05-09

支付结算效能范文(精选9篇)

支付结算效能 第1篇

一、推广背景

近几年, 银行在提高银行服务水平、提升银行公众形象方面提出了不少新的理念, 拓宽了服务形式, 充实了服务内容, 在柜面、理财中心、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不同的渠道提供了多层次的银行服务。但从客户的反馈情况看, 银行服务的整体形式不容乐观。随着银行业务高速发展, 资产负债规模、客户数量、业务产品和服务领域不断增加, 网银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展, 但在现金方面仍受到很大的限制, 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缓解柜面的服务压力, 也对客户的满意度产生影响。

二、推广优势

单位人民币结算卡是由国有商业银行面向单位客户发行的支付结算工具, 客户能够凭卡片的密码办理相关联账户支付结算及法人理财业务的账户集合管理、使用。该结算卡具有身份识别, 转账汇兑, 现金存取, 信息报告, 投资理财等功能。让客户即使在节假日也能够对结算账户进行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等的操作。

单位人民币结算卡为单位客户提供了柜台、网银、POS、ATM等多渠道交易方式, 让客户即使在非营业时间也能办理业务。同时减轻了排队压力, 极大地方便了客户。对于银行来说也降低了金融风险, 总的来说, 单位人民币结算卡对提高商业银行结算业务质量有如下五大优势:

1.免印鉴。单位客户可不需要通过印鉴验证, 只需凭卡通过密码或密码的附加支付功能对卡进行支付结算业务, 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交易也更加简便、安全。

2.提供多渠道办理。客户可以在建设银行ATM、POS、网银、柜台办理结算账户的查询、转账、存取、对外支付、法人投资理财等服务, 实现7×24小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让客户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免去网点排队的麻烦。

3.一卡多户。结算卡一张卡片关联多个单位结算账户, 包括主账户和子账户。主账户是客户主结算账户, 客户凭此账户办理支付结算, 法人理财等业务。结算卡关联主账户应为正常状态的单位结算账户, 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子账户由客户申请, 与结算卡相关联, 可为正常状态的单位结算账户、定期存款账户、贷款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理财账户。一卡多户让单位客户实现对账户统一统筹管理, 减少企业一头多户的现象。

4.一户多卡。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管理, 设置不同的使用需求, 开立主卡与子卡。主卡是指与客户指定账户集合相关联的结算卡, 具有通过主账户实现对外支付结算、现金存取、投资理财功能, 可查询主、子账户余额及明细, 实现卡内主账户与子账户、子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卡内转账, 设定指定交易对手账户集合及申请办理子卡等功能, 并可对子卡的关联账户集合、交易对手账户集合及主账户功能权限进行设置。

5.支付限额控制。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 客户可以对资金结算进行额度差别化, 在满足《中国建设银行单位人民币结算卡支付限额标准》的前提下设置不同的交易限额, 进一步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三、推广措施

单位人民币结算卡的推广, 对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效能, 提升资金业务结算产品应用水平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推广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统一认识, 共同推广

单位人民币结算卡面向国有商业银行单位客户发行, 客户凭卡及密码 (或密码和附加支付密码) 可在营业网点柜面及ATM、POS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可根据其内部资金管理权限需求, 申领并灵活配置结算卡主卡、子卡。结算卡可在ATM、POS自助办理交易, 扩展了其交易渠道, 解决了客户节假日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等困难, 减少了客户柜面排队等候等时间, 将进一步分流对公柜面交易量。采用结算卡在柜面办理结算业务时, 以核验密码 (或附加支付密码) 方式替代传统的印鉴核验, 减少了印鉴审验等柜面业务工作量, 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渠道自助交易以及柜面采用免填单、免填写支付凭证的方式, 不仅节省了客户使用票据的成本, 最大限度地方便客户, 提高了客户服务质量, 还减少了纸质凭证的使用及档案保管量, 有利于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降低档案管理成本。结算卡的推广应用, 对于提升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的结算服务水平, 提高支付结算效力与市场竞争力, 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单位人民币结算卡的推广涉及从总行到地区分行的联动营销, 包括资金结算、公司业务、个人业务、信息技术、营运管理及相关制卡部门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积极配合, 多部门分工协同工作, 认真落实客户营销工作。

(二)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提高单位人民币结算卡使用率

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营销宣传手段,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深入地进行单位人民币结算卡的推广工作, 消除传统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方法的影响, 提高单位客户对人民币结算卡的感性认识。建议中国建设银行进一步加大单位人民币结算卡的宣传力度, 进行多层次与多方位的培训。就单位人民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理、归纳、编制人名币结算卡使用手册, 并尽快发放到一线营销人员, 帮助营销人员及客户掌握单位人民币使用方法。同时, 利用激励手段制定营销机制, 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深入联系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 有针对性地制订解决方案, 齐心协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 也需要改善结算卡受理环境, 优化沟通机制。建议各领导部门多调研一线营销人员了解单位人民币结算卡使用情况, 梳理问题,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人民币结算卡营销的效率, 优化受理提交流程。

(三) 不断完善结算卡业务系统

支付结算办法题库 第2篇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30分)

1、本办法所称结算方式,是指 汇兑、托收承付 和 委托收款。

2、银行是 支付 结算和 资金 清算的中介机构。

3、票据 和 结算凭证 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其上面的签章为 签名、盖章 或者两者结合。

4、票据结算是指票据法规定的三种票据 本票,汇票和 支票。5.使用粘单的票据应按规定在粘接处进行粘单,粘单的 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加盖 银行预留印鉴章。6.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是 付款人

7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 银行汇票 和 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在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10月20日”应填写成 零壹拾月零贰拾日。保证人为出票人保证的,应在票据的 正面 记载保证事项。10 汇票分为 银行汇票 和 商业汇票。11 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 委托收款 或 质押 字样。12 汇票和本票专用章须经 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13 票据的背书转让可以多次进行,多次背书的转让中,按背书的顺序,在前的背书人称为 前手,在后的背书人称为 后手。14 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 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5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是 承兑人。单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必须凭 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 等债务证明。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18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 仍可以 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票据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 12 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则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20 票据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保证人之间均承担 连带 责任。21 支付结算实行 集中统一 和 分级管理 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2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 不得转账 字样。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 真实交易 关系和 债权债务 关系。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 前手 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 后手 无追索权。票据行为包括 出票、承兑、背书、保证。票据的背书可以分为 转让背书、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 28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 连续。

29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电 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 现金 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30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3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2支票限于见票即付,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 无效。33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4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银行的 汇票专用章 加其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5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 5% 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商业汇票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C)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A.1日 B.2日 C.3日 D.5日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A)。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出票日起2个月 C.自出票日起3个月 D.自出票日起4个月 3.见票后定期付款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期限为(B)A.出票日起10日内 B.出票日起1个月内 C.到期日起10日内 D.到期日起1个月内 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B)。

A、5日 B、10日 C、20日 D、30日 6.在各种票据关系中,(C)的关系是票据的基本关系。

A.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B.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 C.出票人、背书人、付款人 D.承兑人与持票人 7.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票据时效,自(A)

A.出票日起6个月 B.票据到期日起3个月 C.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D.提示付款之日起3个月 8.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提示付款日为:(A)

A、持票人票据提交日

B、银行通知日 C、持票人签章日

D、持票人要求日

9.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叙述错误的是:(A)A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B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C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D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只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的追索权。10.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转让的叙述,错误的是:(D)A、背书人要在票据背面签章

B、背书人要在票据背面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C、背书人要在票据背面记载背书日期 D、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该票据无效。11.汇票专用章可用于:(A)A、委托收款凭证上的签章 B、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签章 C、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再贴现时背书人签章 D、银行承兑汇票再贴现时背书人签章 12.下列叙述正确的是(B)

A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或财务专用章。

B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C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得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其中变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D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该背书无效。

1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单位卡不能用于(D)A、支付8万元的货款 B、支付2万元的运输费 C、支取3万元的现金 D、收取1万元的销货款

14、我国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均属(B)支票 A 定额 B 不定额 C 限额 D 不限额

15.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中,不能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是(C)。

A.商品交易取得的款项

B.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C.因寄售商品而产生的款项 D.因运送商品而产生的款项

16.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C)。

A.各开户银行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B.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C.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D.按国家税务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17.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B)。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C.银行本票D.支票

18.关于银行汇票办理和使用要求,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B)。(58-62条,较难)

A.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都必须是个人

B.出票银行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只需将银行汇票联交给申请人

C.银行汇票应在出票金额内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D.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19.下列关于支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

A、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B、现金支票既能支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

C、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未补记前不得提示付款

D、转账支票在票据交换区域可以背书转让

20.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B)。

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在“角”之后没有写“整”字

B.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了人民币符号

D.“1月15日”出票的票据,票据的出票日期“零壹月壹拾伍日”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错选、漏选、多选均不得分,共20分)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以下哪些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ABCDE)(支付结算办法第三条)A、票据 B信用卡 C汇兑 D托收承付 E委托收款 2.转账支票要素不能更改的有:(ABE)

A、出票金额 B、出票日期 C、出票人签章 D支付密码E 收款人名称 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使用的情形有(BCD)

A、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 B、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C、支取现金 D、续存现金 4.票据保证人必须在汇票上或粘贴单上记载的事项有(AB)A、表明“保证”的字样 B、保证人签章 C、被保证人的名称 D、保证日期

5.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支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ABCE)A 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

B 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 C 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D 承兑银行意见书 E 票据丧失的原因

6.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做到(ABDE)

A.有疑必查 B.有查必复 C.复必及时 D.切实处理 E.复必详尽

7.下列关于背书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有(AC)。A.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B.背书可以附有条件且所附条件具有票据效力 C.未注明“现金”字样的支票仅限于其交换区域内背书 D.票据背书人背书后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某单位出纳会计张某签发现金支票3000元到开户银行提款,在该现金支票上的签章为(ABD)。(较难)

A.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B.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

C.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D.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 的印章 关于银行汇票结算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较难)

A.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B.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C.银行汇票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银行不受理

D.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10下列结算方式中,只能用于同城结算的是(AB)(较难)A.支票B.银行本票C.银行汇票D.商业汇票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T)2.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T)

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F 4.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是由而取得票据,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进行抗辩。(T)

5.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T)

6.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F)7.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担当。(F)

8.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T)

9.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T)

10.出票人在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不得有《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F)

五、问答题(20分,第1题8分,第2题6分,)1.什么叫支付结算?支付结算的原则有那些? 答: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支付结算的原则有:第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第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第三,银行不垫款。2.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事项有哪些?

(一)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3、简述支票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用途。

支付结算效能 第3篇

一、本溪地区农村支付环境基本情况

近年来, 随着国家着力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基础建设, 积极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 辖区农村支付体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 本溪地区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分布情况

本溪市共有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全市共设有营业网点219个, 其中县城 (不含乡镇) 分布网点47个, 占营业网点总数的21.5%, 乡镇分布网点49个, 占营业网点总数22.4%。乡镇营业网点主要以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主, 其中:农村信用社34个, 邮政储蓄银行9个, 农业银行4个, 工行和城商行各1个。这三类机构占农村地区所有营业网点的96%。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营业网点占比仅占4%。

(二) 支付清算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 本溪市下辖的本溪、桓仁两县涉农金融机构提供结算服务主要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行内综合业务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邮政储蓄和邮政汇兑两网合一系统。相关金融机构结算服务的主要支持系统及系统功能各具特点

(三) 支付工具使用情况

目前, 本溪市农村地区仍以现金结算为主, 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比重较小, 以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以银行卡、支票、汇兑为主。

(四) 基础设施投放情况

本溪市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投放ATM机和POS机数量总计不足15台, 相对农村地区的行政区域范围来说, ATM机和POS机的投放严重不足, 特约商户发展有限, 且不均衡。一是投放地域分布不合理。县城ATM机和POS机投放量分别占县区 (含乡镇) 投放量的84%和96%。二是投放机构分布不合理。农村地区98%的营业网点仍然是ATM机和POS机零投放状态, 特约商户发展相对有限。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必要性

(一) 优化农村地区支付环境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支付结算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 是实现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 对于疏通农村地区、城乡之间的资金往来渠道, 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的支付结算需求, 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 农村支付结算观念陈旧、组织单一、设施缺乏、方式单调、手段落后, 服务低效, 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 为此, 必须大力疏通农村结算渠道, 切实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二) 优化农村支付环境是现代化支付体系推广的需要

近年来支付结算体系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是, 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支付结算方式单一、支付结算服务手段陈旧、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比重低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资金的有效配置, 不利于“三农”经济的发展, 制约了现代化支付体系的推广。因此, 积极探索改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势在必行。

(三) 优化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是加大“三农”扶持力度的需要

国家在关注“三农”投入的同时, 对各类补贴的发放逐步到位, 但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缺位, 支付清算渠道不畅, 资金结算效率偏低, 国家对农民的各类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 这不仅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也不利于农村地区资金的有效配置。因此, 为保证对“三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 就必须进一步优化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三、制约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因素分析

(一) 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设置呈逐步萎缩趋势, 不利于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

近几年, 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推进, 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淡出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农村金融机构的现有数量, 很难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支付结算需求。加之农村地区地广人稀, 农民到现有银行机构网点办理汇款和存取款的路程遥远, 制约了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使用, 加大了携带现金的潜在风险。

(二) 农民对非现金结算工具的认知度较低

多数农民只认现金不认卡, 认为现金看得见, 摸得着, 只有手拿现金才放心。此外, 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 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效率低下。加之农村银行网点的支付结算人员配置不足, 致使很多对内控要求较严的支付结算业务无法开办。

(三) 对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宣传不到位, 农民对新型结算工具不了解

在支付结算宣传上, 多数金融机构均把支付、票据知识宣传重点放在城区, 而对农村地区的宣传普遍力度不够。加之受营利动机的影响, 金融机构在推出新业务品种时, 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实行差别服务现象, 从而在业务经营中较少考虑农民的结算需求, 致使大量个人支付结算工具不能普及到基层农村。由于宣传不到位, 农民对支付结算工具和方式的了解只限于借记卡和汇款转账上, 而对支票、汇票、银行本票, 特别是电话支付、手机支付及网上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 则缺乏了解。因此, 更多的农民仍习惯使用现金结算。

(四) 现行收费制度一定程度地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

目前, 多数银行机构普遍实行收费制度, 如跨行交易手续费、年费等, 农民朋友或不堪费用负担, 或不愿意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受传统“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交易习惯的影响, 多数农民在以个人身份从事经济活动时, 普遍选择以现金结算作为交易支付手段。此外, 银行机构ATM机当日提现上限额度较低,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个体商户用卡的热情。

四、优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原则和路径选择

(一) 优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应坚持的原则

1.“着眼需求”原则, 即在支付活动频繁、支付需求大的地

方或支付服务组织少的区域下大力气, 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实文章。

2.“着眼长期”原则, 即在转账结算需求少的农村地区, 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建设支付基础设施要把握长期性和渐进性。

3.“尊重选择”原则, 即要充分尊重农民选用支付工具的意愿, 让农民逐渐了解和接受非现金支付工具。

4.“由易到难”原则, 即按照由易到难的次序, 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和支付清算系统在农村的延伸。

5.“一事一策”原则, 即充分把握农村地区不同支付方式的差异性, 针对不同情况, 采取不同措施。

6.“稳步推进”原则, 即在先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 以点带面, 逐步扩大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内容和范围。

7.“共赢合作”原则, 即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要注意整合

资源, 形成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合力, 做到取长补短, 实现优势互补。

(二) 优化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路径选择

1. 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数量, 实现多元化服务。

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应积极鼓励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驻农村, 服务农村。应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 优化结构布局, 结合农村经济、地域、交通等实际情况, 对现有县以下乡镇机构网点进行适当调整, 立足农村, 服务农民, 提供全面的支付结算服务。邮政储蓄银行应努力提高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服务水平, 把农村邮政储蓄网点纳入邮政储蓄银行, 积极开办和推广对公和结算业务, 增强其在农村地区的支付服务功能;农业银行应抓住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契机, 不断开发适合农村支付服务发展需要的惠农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 在寻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兼顾社会效益, 协调发挥好现有网点资源的作用, 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城市地区银行应加强与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合作, 利用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自身资源优势, 推动村镇银行和社区性信合组织等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机构设立, 通过科学合理安排, 努力建立覆盖广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开创互利互惠、合作竞争的良好局面, 全面有效地为农村和农民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2. 加快符合农村实际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

一是进一步扩大市场类支付工具的广泛应用。批发、集贸市场处于城乡结合部, 交易密集, 现金使用量大, 在该类市场中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社会效益也最大。实践已经证明, 市场类支付工具的推广, 是撬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杠杆。二是推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再上新台阶。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宜继续做细、做实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 切实加强柜台人员培训, 改变柜台人员对特色服务不知、不懂、不熟的情况。通过查找和改进不足, 进一步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面,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巩固县城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成果, 形成示范效应, 以带动乡镇和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同时做好县城重点商务区、商业街区、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大型超市、车站和主要医院等区域的商户拓展工作。四是加快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按照由易到难的业务发展次序, 在农村地区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 银行卡是首选。但是在大量发卡之后, 如果农村受理市场不能跟进, 农民手中的银行卡在农村地区还是难有用武之地。因此, 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是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中最迫切的工作。此外, 伴随农村消费经营网络的延伸, 跟进银行卡受理市场拓展, 使广大农家店、农村超市、综合日用店能够受理银行卡。

3. 拓宽农村支付结算的服务范围和功能, 搭建适合农民使用的支付平台。

完善网点服务功能, 提高结算服务能力, 以进一步拓宽农村现代支付结算的覆盖面, 搭建适合农民使用的支付平台。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 要制定适合农村居民的易于掌握和操作的金融产品, 增加ATM和POS机具的布放数量和区域, 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 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促进农村地区银行卡产业的发展;针对农村地区电话比较普及且使用方便的特点, 逐步推广应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 满足对外交易相对频繁的乡镇企业的支付要求, 实现电话缴费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付功能, 切实提高农村的支付服务水平。

4. 借助乡镇文化站平台作用,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逐步提高农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认知度。

支付结算试题 第4篇

一、填空题

1.《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是指____、____、____。(汇票、本票、支票)

2.《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权利包括____和____。(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3.票据上的签章是指____、____或者____。(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

4.票据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_。(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5.汇票分为____、____。(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6.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____。(拒绝承兑)

7.票据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保证人之间均承担____责任。(连带)8.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____、____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出票人、背书人)9.《票据法》所指本票的出票人是____。(银行)10.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2个月)11.支票的出票人签发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称为____。(空头支票)

1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____。(1个月)13.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票据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收,则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12)14.保证人为出票人保证的,应在票据的____记载保证事项。(正面)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正面;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15.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获得的按汇票金额计算的利息所使用权用的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____利率。(流动资金贷款)

16.签发空头支票或印鉴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的____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5%)17.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____的罚款。(万分之七)

18.违反人民银行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处以1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不的罚款。(20)

19.《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施行日期是____。(1997年10月1日)20.支票的付款方式属于____。(见票即付)

21.目前我国支付结算的种类有票据、信用卡、____、____委托收款等。(汇兑、托收承付)

22.票据和____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结算凭证)23.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在支付结算凭证和票据上应当记载全称或____。(规范化简称)

24.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____、____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5.持票人以背书的____,证明其票据权利。(连续)

26.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____的手续费。(万分之五)

27.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__。(六个月)28.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____。(10日)29.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____和____。(单位卡、个人卡)30.托收承付结算中,承付货款可分为____和____两种。(验单付款、验货付款)

31.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期限可另加____天的划款日期。(3)

32.空白重要结算凭证要专人管理,贯彻“证账分管,____,证押(或压数机)分管”的原则。(证印分管)

二、判断题(正确√错误×)

1.票据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票据无效。(√)

2.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该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3.转让的票据,其后手只要审核背书连续,而不用对其直接前手的背书真实性负责。(×,对其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4.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仍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5.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

6.票据的背书和保证都不得附有条件。(√)

7.持票人提示付款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超过该期限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不承担付款责任。(×,仍承担付款责任)

8.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同时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行使。(√)9.《票据法》中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以月末日为到期日。(√)

10.支票的出票人可以为个人。(√)

11.票据挂失时,该票据已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则不再受理该项挂失止付。(√)

12.无论企业或个人在银行是否开立存款账户,均可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企业不行)

13.银行可根据支付结算的需要,自行制定不同格式的结算凭证,但不可自行制定票据格式。(×,都应使用人行规定的格式)14.对于结算凭证和票据上可以更改的事项,只有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盖章证明。(√)

15.某人在票据上的使用了私刻的假章进行背书,他的行为属于变造。(×,签章属于伪造)

16.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7.只要是合法的票据都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汇票、现金本票、现金支票不可背书)

18.背书日期是背书的必须记载事项,如未记可后补。(×,非必须记载事项)

19.票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的背书转让,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时,银行可不予受理。(√)

20.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21.持票人应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他们行使追索权。(×,可不按顺序对其中任何人行使追索权)

22.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可以是银行。(×,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23.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信用卡。(√)

24.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信用卡。(×,开立基本账户的单位)

25.信用卡单位卡的资金一律从其单位存款账户中转入。(×,只能从基本账户中转入)

26.信用卡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7.《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结算凭证必须记载户名和账号的,户名和账号必须相一致。(√)

28.汇兑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是汇款人向收款人支付款项)

29.汇款人在汇兑凭证上填写的委托日期必须是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30.对于未填写帐号汇出行名称的电汇凭证,向汇出银行提交,视同已填写汇出行,可以受理。(×,不得受理)

31.只有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方可办理现金汇兑业务。(√)32.汇款回单可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只作为受理汇款的依据)

33.符合条件的收付款双方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必须在购销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而且因此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35.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36.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37.支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38.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39.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

三、单选题

1.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B)。(A)该汇票无效

(B)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C)该背书转让无效

(D)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C)。

(A)银行(B)银行以外的企业单位等(C)付款人(D)收款人 3.我国的票据管理部门是(A)。(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及各银行类金融机构(C)各商业银行(D)所有金融机构

4.关于票据格式的规定表述错误的是(D)。(A)票据的格式应当统一

(B)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规定票据格式(C)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票据

(D)商业银行有权制定票据格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5.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是(C)。

(A)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B)单位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C)汇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D)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6.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D)(A)自到期日起10天(B)自提示付款日起10天(C)自受理日起10天(D)自出票日起10天

7.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B)(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在“角”后没有写“整”字(B)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了人民币符号

(D)“3月3日”出票的票据,出票日期填写为“零叁月零叁日” 8.可办理汇款撤销的情况是(A)(A)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B)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C)汇入银行退回的款项(D)转汇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

9.托收承付是由(A)委托银行收取款项。

(A)收款人(B)付款人(C)收款人开户行(D)付款人开户行 10.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是(C)。(新华收店系统除外)(A)1000元(B)5000元(C)10000元(D)50000元 11.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B)天。(A)3(B)10(C)12(D)30

12.托收承付逾期付款,付款人开户行应按每日(A)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A)万分之五(B)万分之二点一(C)万分之一(D)千分之一 13.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向的结算方式是(B)(A)汇兑(B)委托收款(C)银行汇票(D)支票结算 14.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是(A)(A)付款地(B)付款人名称(C)出票日期(D)出票人签章 15.其银行受理其开户单位申请办理的一笔电汇,收款人开户行为工商银行,金额¥110,080.00,应收取的邮电费是(C)元。(A)5.5(B)10.5(C)15(D)5 16.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B)A.在条件成就时有票据上的效力 B.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D.在承兑前有法律效力,在承兑后无法律效力

17.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的关系是:(B)A.现金支票可以转帐,转帐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B.现金支票只能有支取现金,转帐支票只用于转帐 C.现金支票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转帐

D.转帐支票可以支取现金,现金支票不能转帐 18.下列当事人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的是(C)A.背书人 B.出票人 C.持票人 D.付款人 19.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B)A.中国人民银行

B.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C.财政机关 D.有限责任公司

20.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因此,11 月20 日的正确写法是(C)。

A.零壹拾壹月零贰拾日 B.零壹拾壹月贰拾日 C.壹拾壹月零贰拾日 D.壹拾壹月贰拾日

21.一般背书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D)A.背书人

B.被背书人 C.“不得转让”字样

D.背书日期

22.张某伪造了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C)A.张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

三、多选题

1.《票据法》所称票据权利包括(AC)。

A、付款请求权 B、代理权 C、追索权 D、转让权 2.票据的(ABC)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A、金额 B、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用途 3.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ABC)A、表明支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出票日期; D、付款人签章;

4.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ABCD)A、表明“汇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和确定的金额 C、付款人和收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

5.票据和结算凭证的(ACD)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A、金额 B、用途 C、出票或签发日期 D、收款人名称

6.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ABCD)A、士兵证 B、户口簿 C、护照 D、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7.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BCD) A、保密 B、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C、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D、银行不垫款 8.支付结算办法所称票据,是指(ABCD)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9.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ABC)不得背书转让。

A、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B、银行本票 C、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D、收款人为个人的转账支票

10.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ABCD) A、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B、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C、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D、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

11.支付结算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ABCD)A、所退票据的种类

B、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C、退票时间 D、退票人签章

12.商业汇票分为(CD)。

A、银行汇票 B、现金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D、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13.支票的(AB)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A、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签章

14.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商品的(ACD)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A、代销 B、直销 C、寄销 D、赊销

15.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ABCD)

A、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B、确定的金额C、付款人名称及账号D、收款人名称及账号

16.(ABC)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格式、联次、颜色、规格,由各行负责印制和管理。

A、汇兑凭证B、托收承付凭证C、委托收款凭证D、银行承兑汇票 17.下列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人的票据有(ACDE)。

A、银行汇票B、银行承兑汇票C、商业承兑汇票D、本票E、支票 18.现有纸票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ABCD)A.票据采取传统的纸质、手工交易模式,电子化程度低 B.票据交易成本高、效率低

C.市场分散、割裂,未形成全国性的市场 D.伪造、变造、克隆票据案件时有发生 E.流转速度快

19.电子商业汇票的主要优势:(ABCDE)A.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

B.提高效率,加速资金周转,畅通融资渠道,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欺诈风险 C.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手段 D.提高业务创新的空间

20.下面关于新版银行票据说法正确的有(ABCD)A、新版现金支票的主题图案是梅花 B、新版转账支票的主题图案是竹 C、新版票据将号码调整为16位数字

D、新版票据小写金额栏分隔线由实线改为虚线 21.票据审验的主要内容有(ABCD)。

A.票据要素齐全、完整、规范、有效 B.背书转让规范 C.票据无伪造、变造痕迹等 D.票据不处于挂失止付或公示催告期间

2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和结算凭证时不得更改的项目有(ABC)

A.出票和签发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金额 D.用途

23.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运用了以下哪几种油墨防伪(ABC)A.无色荧光油墨 B.可溶性荧光水线墨 C.红外吸收油墨 D.渗透性油墨 E.磁性油墨

五、简答题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是什么? 答: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2.票据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答:(1)付款请求权;(2)追索权 3.追索金额由哪些部分构成?

答:(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在法定时期的利息;(3)取得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委托收款凭证上的付款人是指谁? 答: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是持票人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票据主债务人提示票据请求支付票款的行为;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关系中,承兑人是银行,承兑银行是票据的主债务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因此,委托收款凭证上的付款人是指承兑银行,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人应填写承兑行。

5.票据债务人在哪些情况下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答:

一、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六、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

七、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6.票据当事人的概念?

出票人也称发票人。这是指依法定方式做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收款人也称抬头人。这是指票据到期并经提示后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时又是持票人。

付款人。这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

持票人。即指持有票据的人,占有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或来人抬头票据的持有人都是票据的持票人。

承兑人。即是汇票的主债务人,这是指接受汇票之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背书人。这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被背书人。这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保证人。即是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7.票据上的签章错误,签章是否可以更改?如何更改?

出票人的签章错误,不能更改,更改无效。

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签章错误,可以由原签章人将错误印章划去,再补盖正确印章。

8.背书的概念?支付结算对背书的规定?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包括: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一般指银行)以代理权(代理收款)的背书。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做成的背书。其规定:

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本票、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

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禁止附条件背书和部分背书,背书附加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仍然效;背书仅转让部分金额或转让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9.什么叫粘单?在票据与粘单粘接处应如何签章?签章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粘单是指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背书记载事项的需要,而有背

书人粘附于票据上纸张。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在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如果是法人或单位的,则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如果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为个人的,签章则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在实际操作中,粘单上第一记载人在粘接处的签章应与其在粘单上的背书人签章处的签章完全一致。

六、案例题

1.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的转帐支票,票据金额栏空缺,由B公司财务人员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30万元。B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因票据上补记的手写体字体与其他字体不统一而遭A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票据有可能系变造。问:(1)A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否正当? 答:不正当。根据《票据法》第八十五条,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2)B公司的补记行为是否属于票据的变造?为什么? 答:不属于票据的变造。因为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根据《票据法》第八十五条,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3)票据的变造与票据的伪造有什么区别? 答: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是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

2.甲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共有1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签发了一张面额为200万元的转帐支票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再没有向开户银行存款。

请问:

(1)乙公司所持的支票是否空头支票?如何判断空头支票? 答:是。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应以持票人依该支票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之时为准,而不能以出票人签发支票时为

准。

(2)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票据债务人?为什么?

答:不是。付款人不是票据上的当然债务人,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中足以支付时才有法定的付款义务。

(3)甲公司对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应负什么责任?

答: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此外,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收入、存款等信息

2013年03月14日 03:17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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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5日起,《征信管理条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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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实施。那么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什么样的信息会被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不良信息几年后可以删除?如果碰到了错误记录的不良信息应该怎么办?花钱能销掉不良记录么?

现代快报记者 王海燕

哪些信息禁止采集?

个人收入、存款等信息不得采集

是不是所有的金融信息都会被采集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呢?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呢?昨天,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解读《条例》时称,《条例》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规则,包括: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污点”会跟一辈子吗?

还清账单,信用“污点”5年后消除

如果个人信用有了“污点”,那么这些“污点”会跟随你一辈子吗?此次《条例》明确了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个人改正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期限过长,信息主体信用重建的成本过高;期限太短,对信息主体的约束力不够。

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美国规定,个人破产信息保留10年,其他负面信息保留7年,15万美元以上的负面信息不受保存期限限制。我国香港地区的规定是,个人破产信息保留8年,败诉信息保留7年。

“ 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不少公众和

专家提出,应当对不良信息设定一定的保存期限,且期限不宜太长。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惯例,《条例》将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

不过,他提醒市民,删除不良信息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举个例子,如果一客户本来应该今年1月还款,但是他逾期到3月份才还掉。那么要等到5年后的3月份才能将这一信息删除,而不是1月。

有错误不良信用信息咋办?

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我明明没有办信用卡,是别人盗用我的身份证开了卡,并且透支不还,造成逾期,给我造成了不良信用,这种错误的不良信用信息应该怎么办呢?”记者了解到,有一些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个人可以提出异议。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相关人士称,首先,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当地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如果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花钱能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管理严格,肯定不可能

最近有市民反映,有中介称只要花上几千元钱,他们就有办法帮你消除个人征信体系中的不良记录?这事是真的么?

支付结算效能 第5篇

一、公务卡支付结算概述

1、公务卡及其支付结算含义。

公务卡是指金融机构为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放的, 具有一定信用额度与信用免息期, 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开支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公务卡是银行卡, 也是信用卡;单位可以办理, 职工也可以办理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公务卡支付结算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方式。其支付结算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 个人持卡支付, 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四个环节。

2、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的意义。

公务卡支付结算是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之后推出的又一制度创新, 是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实施公务卡支付结算, 改变对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缺乏监控的状况, 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 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消费行为合规性、真实性的监督管理, 促进公务消费的透明化, 避免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等到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保证预算资金安全、提高预算执行效果、预防和控制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的主要问题

1、公务卡使用率尚待提高。

通过公务卡支付结算, 用款单位财会部门不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也不需要保管库存现金;单位职工在开展公务活动时, 不需要提前借款, 也不需要用后归还余款, 方便快捷。但大部分职工对于公务卡知之甚少, 首先是不了解公务卡, 片面认为使用公务卡就不能再使用现金, 公务卡只能办理公务支出不能用于个人消费, 怀疑个人信息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等, 使职工对公务卡产生了误解。其次人们使用现金交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大部分持卡人基本没有公务消费, 就算个人消费, 也不习惯刷卡, 持卡人用卡积极性不高, 使公务卡的使用率不高, 甚至成为休眠卡。

2、公务卡用卡环境尚待改善。

推行公务卡结算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单位及职工现金使用, 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日常的零星购买支出和职工差旅费支出等。但恰恰就是这些地方如杂货店和小型商场、特别是边远地区都缺乏相应的刷卡设备, 不支持公务卡消费。目前我国信用卡刷卡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 不仅在国内的一些中小城市和中小商户刷卡网点较少, 就是在国外刷卡也是不太方便。此外信用卡网络系统虽然主要由中国银联搭建, 但也有部分商业银行建立了独立网络系统, 这些银行信用卡在本行网络系统内的交易数据不经过银联交易系统, 增加了财政部门对公务卡消费数据采集的难度, 以上种种情况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公务卡的使用和推广。

3、公务卡监管作用尚待加强。

公务卡在使用后, 预算单位在监管方面存在不足, 不能及时与银行以及刷卡机构进行核对, 只要用卡人员持发票和刷卡凭证, 就给其报销。这样就无法核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公务卡的推行仍无法避免“虚开发票”、“凑票报销”、“使用假发票”等现象, 仍然达不到推行公务卡的目的。也无法实现对预算单位公务消费实时监控的作用。使用公务卡必须强调要满足财务监督和财政动态监控的需要, 所有通过公务卡发生的公务消费的信息, 必须能够被单位财务部门准确掌握, 并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系统管理。

三、完善公务卡支付结算的建议

1、加强宣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 提高办卡、用卡积极性。

首先应加强宣传力度。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传统的现金方式作为支付手段, 大多数公务人员对银行卡、特别是对公务卡支付结算还比较陌生, 要广泛宣传公务卡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使各级领导、预算单位和公务人员都能了解、重视和支持这项改革。其次应举办业务培训。让预算单位以及公务人员更好地了解报销的流程及所需的凭证, 使职工了解什么是公务卡、该如何使用等公务卡基本知识, 要让职工深刻体会使用公务卡的诸多好处, 提高单位人员办卡、用卡的积极性。

2、加快银行卡配套建设, 改善公务卡受理环境。

公务卡结算范围不仅涉及交通、餐饮、酒店、零售等各个领域, 而且涉及城市、乡镇、农村等各类地方, 面广量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加快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 避免用卡环境建设滞后影响公务卡的推广实施。要努力推动各银行机构加大对用卡设施的投入, 尤其是在公务消费较多的商场、酒店、飞机场、加油站等场所布放POS机具的力度。要给予银行及商家一定的政策支持, 如财税优惠或补贴补助, 可以要求用款单位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解决银行卡手续费重复计税问题等。

3、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公务卡监管职能。

在公务卡改革实施中, 必须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 把公务卡支出监控管理作为公务卡改革的重要环节。首先, 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充分发挥公务卡支付结算的动态监控优势。其次, 在业务上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在线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纠正。第三, 要建立了公务卡支出日报制度, 重视支付数据的对比分析, 查找一些隐性、深层次问题和变化, 定期提交公务卡支出分析简报, 确保公务卡支付结算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只有管理和监督并举, 才能保证公务卡支付结算得到顺利推行, 作用得到发挥。

四、结语

公务卡支付结算的推行是我国公共财政的一项重大突破。通过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 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动机制, 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范围, 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 对于保证预算资金安全、提高预算执行效果、预防和控制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公务卡支付结算并不是防范公务消费浪费和腐败的“万能卡”, 要防范公务消费浪费和腐败, 还有赖于其他相关的制度配套建设,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刚性的财政预算制度, 才能更好的防范公务消费浪费和腐败现象。

摘要: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必须要有制度创新, 公务卡支付结算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公务卡具有携带方便、使用便捷、透明度高的特点, 它对于减少现金使用、强化财政监督等起到关键作用。但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此应采取加强宣传引导、改善用卡环境、完善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措施, 以保证公务卡支付结算顺利推行并发挥作用。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结算,问题及对策

参考文献

[1]张谦.对公务卡消费制度的思考[J].大众商务, 2009 (6)

[2]唐云锋, 郭志祥.我国公务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经济论坛, 2010 (3)

[3]李滢.实施公务卡改革的思考[J].中国市场, 2009 (40)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浅析 第6篇

(一) 股份支付的分类

按结算方式不同,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得服务以股份支付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得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确认为权益, 后者确认为负债。本文仅对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探讨。

(二)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优越性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方式下, 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的波动性较大。但在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下, 除非等待期中公允价值发生巨大变动, 否则其对权益的影响较小。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同时确认负债并不改变公司股本结构, 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亦较小。此外,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在每个资产负债日重新估值, 更能反映股权激励的真实情况, 也更能有效避免高管过度激励状况和对市场的操纵行为。

在国外, 虚拟期权、虚拟股票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也广为运用。鉴于此, 我国鼓励上市公司多采用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 改变目前单一的、采用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方式的格局。

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会计核算

(一)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相关概念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 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具体而言,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 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 应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 职工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二) 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核算

对职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除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外, 授予日一般不进行会计处理。满足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条件时, 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应根据最新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成本费用金额, 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 作为当期应确认成本费用,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按当期应确认成本费用金额, 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可行权日之后, 企业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贷记或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职工薪酬=估计可行权人数×估计行权数量×资产负债表日每股公允价值×时间权数 (注:时间权数仅限于等待期)

支付现金=实际行权人数×实际行权数量×可行权后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

当期损益=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现金

[例]2007年1月1日, 经股东大会批准, 迅捷公司为其10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条件是自2007年1月1日起, 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 即可自2009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 该增值权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迅捷公司估计, 该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见表1。2007年有90名管理人员离开迅捷公司, 公司估计3年中还将有70名管理人员离开;2008年又有66名管理人员离开, 公司估计还将有52名管理人员离开;2009年又有48名管理人员离开, 假定有26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2010年有38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2011年有156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

(1) 计算各期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和应支付的现金:

2007年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1000- (90+70) ]×100×14×1/3=392000 (元)

单位:元

2008年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1000- (66+52+90) ]×100×16×2/3=844800 (元)

2009年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1000- (48+260+90+66) ]×100×18×3/3=964800 (元)

2009年应支付的现金=260×100×18=468000 (元)

2010年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1000- (380+48+260+66+90) ]×100×20=312000 (元)

2010年应支付的现金=380×100×22=836000 (元)

2011年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0 (注:可行权人数=1000-156-380-48-260-66-90=0)

2011年应支付的现金=156×100×26=405600 (元)

(2) 根据上述资料, 计算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见表2。

(3) 账务处理:

2007年1月1日, 授予日不作账务处理。

2007年12月31

单位:元

参考文献

国内支付结算系统研究 第7篇

支付结算系统简单来说就是收付过程的工具, 就是资金清算和转移的渠道。支付结算系统由支付结算相关法律系统、支付结算工具系统、支付结算服务系统、支付结算网络系统及支付结算监管系统五个子系统构成。上述五个子系统既具有各自的独特功能, 又相互依赖、密不可分:

二、国内支付结算系统分析

1.支付结算网络系统。

支付结算网络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工具应用、实现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最终结算的通道。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 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 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

2.支付结算工具系统。

目前, 我国传统非现金支付工具与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并存。传统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及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等结算方式。近年来, 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 电子技术在银行领域的广泛应用, 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移动支付等新型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量呈上升态势, 其他传统种类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如银行汇票、汇兑等则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托收承付和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逐渐被定期借记等业务取代。

3.支付结算服务系统。

我国支付结算服务组织主要由中央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化支付清算组织这几个大的方面组成。服务方面的系统直接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是支付体系中的能动要素。

4.支付结算相关法律系统及支付结算监管系统。

在这一环节, 将法律系统和监管放到一起来分析, 其原因在于法律本身就是监管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支付体系监督管理的基本准则, 是指为实现支付体系的公共政策目标, 维护支付体系安全性和效率, 对服务组织、支付系统和支付工具进行的公共管理行为。目前, 为维护支付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 人民银行以“安全和高效”为监督管理目标, 努力建成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系统。

三、我国支付结算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支付结算工具系统存在的问题

我国结算工具在功能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结算工具的多样性可以适应单位和个人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需求, 但这些结算工具虽种类较多, 有的结算工具适用范围小, 社会需求很小, 例如本票的签发率与支票相比, 不足支票签发量的万分之一;有些票据的功能发挥不够, 例如绝大多数银行不作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使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票据化结算程度不高, 票据使用范围不广, 票据结算业务量少。

(二) 支付结算监管系统存在的问题

1. 内部监管存在问题。

近年来, 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 金融创新的力度大大增强, 支付结算系统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但是对于支付结算实际操作, 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远滞后于支付结算系统的发展和应用。加之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设备技术应用能力欠缺, 都导致了支付的安全性大大折扣, 加大了支付风险。

2. 信息系统与结算系统连接有限。

近几年来, 我国相继开发推广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 但这些系统至今未能与支付结算系统进行很好地连接, 相关信息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比对, 致使支付结算业务系统信息单一, 造成许多支付结算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导致结算监管工作受到局限。

3. 监管部门衔接不够。

除了结算机构的内部监管外, 外部的监管也尤为重要, 是支付结算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另一道防火墙。然而我国的监管系统还不够完善, 法律法规是监管的一个方面, 但是监管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是至关重要的。国内中央银行以及分立出来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两者的存在使得监管的矛盾突出。

四、完善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议

(一) 针对支付结算工具系统

面对我国支付结算工具使用种类较少, 先进的工具使用度还是不高的状况, 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扩大支票使用范围、加大票据业务技术创新力度、增加商业票据的种类、完善商业票据发行和交易方式、培育票据经营专业化机构等有力措施促进票据业务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 围绕受理市场建设, 推进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统一, 努力改善受理环境, 扩大受理范围, 促进银行卡在各相关领域的应用;制订并颁布《银行卡条例》, 健全银行卡法律制度, 为银行卡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要加强同国外支付体系的沟通和连接。

(二) 针对支付结算监管系统

1. 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成立由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审计署等组成的支付清算委员会, 并以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基础, 成立国家清算银行, 使其成为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 与商业银行内部资金汇划系统、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交易所结算部门共同构成中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的架构。

2. 健全监管管理体制。一是在纵向管理上, 建立和充实从总行到基层行处的结算管理机构, 一级抓一级,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在横向服务上, 减少多部门、多环节结算服务机构, 配备结算专管员, 负责本行处结算的组织、宣传、账户管理、柜面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二是健全结算管理规章制度, 如“结算岗位责任制”、“结算业务处理流程与操作规程”、“清算系统管理规定”等。

3. 积极开发推广相关业务系统, 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居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与支付结算系统联接, 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 由业务系统自动对相关信息适时进行比对, 遏制违规结算业务, 促进支付结算制度有效落实, 提高结算监管工作水平, 维护健康的支付结算秩序。

五、结论

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研究 第8篇

一、当前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约束力弱

在总部和军兵种、军区机关一级, 通过军队财务结算中心10多年的建设, 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约束力。在军以下单位, 结算管理职能主要由各级后勤财务部门来承担。由于该部门还同时承担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业务工作, 有限的人手只够应付日常的核算等具体事务, 很多情况下无暇对支付结算进行监管。而本级党委出于同样的目的, 把更多注意力集中到财务保障供应任务完成情况及各级组织的财务考核上, 对结算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重视度不够。这样, 结算管理约束力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除此之外, 人员素质的欠缺, 对结算管理认识程度不足, 处罚落实不够等问题也限制了结算管理约束力的发挥。

(二) 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效率不高

目前我军后勤财务部门普遍采用的结算管理手段的技术水平较低, 以手工结算为主的工作手段导致结算管理效率不能有大幅度提高。另外, 现金结算仍占有很大比例, 导致后勤财务人员仍然将大量精力放在了现金清点、安全问题上, 影响了结算管理整体效率的提升。同时, 票据管理问题仍然突出, 还存在着管理不规范、使用混乱、监控乏力等问题。票据信息流通缓慢和不规范也制约了结算管理的针对性, 影响了效率的提升。

(三) 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整体效益不高

现行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体制中没有一个专门机构来填补各级后勤财务部门与银行间形成的责任“真空”。由于银行在营销时, 极力推崇其安全性, 对不可抗力条款则略过不提, 而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在使用结算工具时基于对银行的信赖和对结算工具的不熟悉, 往往对该条款也不太在意, 在发生纠纷时又没有统一权威的代表机构进行处理, 最终导致军队利益的损失。同时, 在现行结算管理体制下, 军队人才管理从属于高度垂直集中的军队管理体制, 用人决策权过分集中, 结算管理人员的任职、交流、奖惩、人事管理的依据并不只是单纯依靠其结算管理素质, 从而造成人才在心理上的负担, 不愿意从事结算管理业务工作。另外, 随着科学技术在结算管理上的不断应用, 结算管理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结算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例如依赖国家银行卡支付系统组建的公务卡结算如若遭受攻击, “可以迅速转化为极具杀伤力的数字武器, 必将危及国家正常的支付秩序和社会秩序”。从军队内部看,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法律约束的缺失及技术控制手段的不完善, 结算安全管理面临巨大考验。

二、加强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措施

(一) 加快完善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体制建设

首先, 应考虑建立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咨询中心, 指导完善制度建设, 改变当前结算管理责任不明, 多头管理的现状, 将支付结算管理权限进一步集中。同时, 通过加强同各级结算中心的联系和交流, 积极推广新型结算管理措施和经验, 促进支付结算管理体制的完善。其次, 应加强已设军队财务结算中心结算管理的业务独立性, 把建设的重点放在如何加强与支付结算管理咨询中心的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上。另外, 也要作好同级范围内各级结算管理权限划分, 将结算管理业务进行归并, 按照结算业务量和结算管理综合能力的大小合理进行合并, 在支付结算管理咨询中心的统一协调指导下积极推进支付结算管理的改革进程。第三, 应建立以城域为基本单位的区域性军队经费支付结算中心。依托省军区财务结算部门建设, 完成上下垂直管理的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以城域为基本单位的区域性军队经费支付结算中心。

(二) 创新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人员发展机制

立足结算管理业务, 改变当前支付结算管理人员选拔任用依从单位人员管理的局面, 畅通用人渠道, 把结算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效果评价结果作为人员选拔任用和提升的重要内容, 改进和量化结算管理人员选拔标准, 确保把适应结算管理业务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放在结算管理业务的一线, 促进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针对当前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的新变化, 加强结算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重点加强结算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 通过在职培训和送学攻读学位, 改善结算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 着力提高结算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使结算管理人员保持旺盛的学习力和创造力。同时, 加大干部送学深造比例, 增强干部轮训制度的针对性, 建设结算管理交流平台, 总结和利用好地方、外军便于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使之快速形成管理约束力, 最终实现结算管理人员队伍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落实考核评价, 改革晋升机制、实行严格奖惩措施, 增加经验交流机会, 营造和谐结算管理环境, 建立基于结算管理业务需要的留人机制。

(三) 加快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法制化进程

依照现有国家法律如《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启动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法律的立法程序, 建立统一的军队经费支付结算操作流程、建立统一军队经费结算管理机构、统一结算工具管理、统一建立与银行等结算服务组织并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应制定并颁布包括《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条例》、《违反支付结算制度处罚条例》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使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管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立结算监管监督制约机制, 由军队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结算监管评议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结算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并坚决追究徇私枉法、消极执法监管人员的责任;要制定和完善切乎实际的取证程序与处罚措施, 便于支付结算监管部门的操作。必须把违法必究摆在一个更高的位置上看待, 不断加大对结算工作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制裁力度, 确保结算管理的权威, 保证任何人和任何事业部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法规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四) 提高军地通用支付结算管理资源利用率

提高银行系统中间业务工具利用率, 实现对结算信息的全面控制, 改革现有的结算监管手段与方式, 实现对支付结算状况的实时监测与控制, 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数据, 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与倾向性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加快支付卡基结算管理的研究, 实践证明, 以公务卡结算为代表的卡基结算方式不仅方便了各个部门公务消费, 而且便于监督管理, 是资金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创新, 但其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完善、成熟的过程中, 公务卡使用过程中风险和防范问题必将成为未来加强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的重点内容;组建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项目数据库。依据支付结算记账原始凭证、预算、决算等会计资料, 由顶层设计单位统一建立一种格式、协议和标准的支付结算综合数据库, 明确各种信息采集、整理、储存、更新的责任部门, 确保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动态性和规范性。

(五) 完善军队经费支付结算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指标体系

具体如下:

结算管理标准成本率=结算管理的实际成本/结算管理的标准成本×100%

政策目标 (计划) 完成率=政策目标 (计划) 完成数量/政策目标 (计划) 数量×100%

现金结算保障度=当期现金结算总额/当期结算总额×100%

结算单位结算业务满意度=对结算工作满意单位数/全部保障单位数×100%

结算人员业务完成度=当期该人员办理业务总数/当期实际结算业务总数×100%

结算人员业务满意度=当期该人员结算工作满意业务次数/当期该人员办理业务总数×100%

参考文献

[1]Bill Power, Ecommerce Growth Requires Attention To Risk Management, Houston Business Journal, 2000 (3) .

[2]C.Casey, N.Bartczak, Cash Flows-It’sNot The BottomLin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4 (3) .

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研究 第9篇

一、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

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是指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证高校财务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为了适应高校财务工作情况的特殊性而建立的财务资金结算支付系统, 一般来说, 它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主要有资金结算体系和资金支付体系两方面构成, 其主要包括资金支付系统、资金支付工具、金融活动的机构以及对应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这几个方面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二、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 工作效率低

由于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财务的业务量也随之不断增加, 资金结算支付工作也变得更加复杂, 这就加重了高校财务工作的负担。但是与之相对的是, 高校中财务部门人员较少, 传统的业务流程十分繁琐, 审批程序较为复杂以及高校的的财务工作主要集中于下学期的期末这一特殊情况, 这两者也就造成了高校不断增长的财务业务量和传统的财务体系带来的工作效率较低的弊端之间的矛盾, 因此, 如何改革传统的财务体系, 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 是许多高校目前面临的一个最紧迫的问题。

(二) 安全性较差

在传统的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中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 由于传统的高校财务结算支付以现金为主, 因此日常会经常运送大量现金, 这就造成了很大的风险, 不仅如此, 传统高校财务方式还有很大的滞后性, 而且很容易出现意外的状况。第二, 高校财务人员会经常容易出现对错帐等差错, 这些差错也会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很大的安全性隐患。由于传统的高校财务体系限制较多、流程较为复杂、处理业务速度较慢、工作效率较低, 这造成了资金结算支付工作具有很大的滞后性, 并且最终导致了高校与银行对账较为困难。

(三) 成本较高

传统的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会给高校造成较高的成本。高校为了建设和完善自身财务的安保体系, 每年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同时, 高校还需要专门组织财务部门人员和安保人员进行现金运送的清点和保护工作, 还需要安排专门的车辆。还需要指出的是, 高校的各类财务活动还需要购买银行的票据材料等, 这些都是高校财务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 高校要对传统的财务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 从而降低财务活动所带来的成本。

(四) 财务管理系统存在漏洞

在目前部分高校中存在着许多财务管理方面的不健全之处, 具体表现为利用虚开发票、虚报项目、虚造合同以及扩充劳务费名单等手段, 冒领高校的劳务费。造成这种情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部分高校的财务管理存在巨大漏洞和缺陷, 还是采取传统落后的现金结算支付的制度, 这样造成了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断滋生。因此, 高校要积极采取对应措施, 取消现金结算和支付, 采取直接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等新形式, 这样不仅可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产生, 还方便对于高校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 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

三、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的完善措施

(一) 建立新的资金结算工具

建立新的资金结算工具能够有效地解决上文中传统的高校财务体系所出现的效率低、安全性差以及成本较高等问题。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建立企业网上银行结算体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网上银行已经得到很大程度、很大范围的应用和普及, 在高校中建立网上银行结算体系, 不仅方便了财务人员的工作, 而且还提高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第二, 建立公务卡结算体系。在高校中推行公务卡, 既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积极响应了国家推行公务卡的大趋势, 又有利于高校对于财务工作的管理, 可谓一举两得;第三, 对传统的支付结算工具进行完善和改革。传统的支付结算工具主要包括了银行票据和现金, 高校要加强对于支票和汇兑等银行票据以及现金的管理, 聘用会计专业素养较强的工作人员, 定期组织培训, 并且要经常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降低人为出错率。

(二) 积极适应新的财政性资金管理模式。

高校财务部门要在保证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 积极做好高校与国家财政部、高校与银行的财务沟通和衔接工作。具体来说, 财务部门应该在年初分析统计出年度的资金使用量, 这就可以使得在每年的国库集中支付时, 高校可以清楚地把握资金的使用情况, 并且要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汇报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 相关监管部门还要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 使财务部门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从而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起到推动和改善的作用, 除此之外, 财务部门还需要将预算部门与核算部门紧紧联系在一起, 成为两者之间的纽带, 并且要确保财政资金的流通渠道畅通。只有这样, 才能使财务部门充分发挥出自身的职能和作用, 促进新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模式构建。

(三) 提高高校财务体系的资金运作能力

在完善和改进高校财务体系过程中, 高校财务部门除了要积极履行现金出纳、资金结算以及资金调控等传统的工作职能外, 还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派生能力。相关财务部门要积极引入市场金融运用的体系和机制, 充分发挥高校资金的投资理财功能, 这样不仅可以使得闲置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还可以通过投资等方式获得一定的增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提高高校财务体系的资金运作能力的必要前提是要求高校相关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于财务部门日常工作的监管和控制, 对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一定要清晰明了, 防止出现人为的漏洞, 对于重大项目一定要做好项目前资金预测、项目中资金管理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资金评价的管理工作。

(四) 构建新型财务报账体系

在对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时, 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要建立健全新型的财务报账体系。具体来说,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和步骤:第一, 要实行预约报账制度。目前高校由于财务部门人员较少, 而财务工作却日益繁多, 资金结算量也较大, 尤其是在期末和新生入学的这一时间段内, 经常会造成排队拥挤、报账困难等问题, 这就造成了老师和学生的困扰。采取预约报账体系, 是指运用互联网等技术, 建立财务信息系统, 从而方便了报账工作, 不但解决了上述问题, 还提高了工作的效率;第二, 加强高校和银行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努力建立银行和高校直连的结算体系。这一体系的建设使高校享受到更多的银行服务以及更加便捷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四、结语

从上文不难看出, 传统的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这些都严重阻碍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 各高校要积极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 针对自身财务体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改革, 来适应现代高校快速发展的需求。当然, 高校的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是个很复杂的系统, 是有许许多多细微的小系统构成的一个整体, 如何更好地完善高校财务资金结算支付体系, 使它更好地为高校服务, 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它还需要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不断地研究和探讨, 最后希望本文能对高校的财务体系建设和改革起到借鉴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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