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2024-06-18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精选7篇)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第1篇

一、英国教育财政的特点

1.英国大部分教育经费由地方教育当局负担,中央对地方教育经费提供补助,英国教育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但英国中央政府一般只直接负责高等教育的财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类型的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教育当局负担,中央政府对地方教育当局给予补助。

2.教育财政立法包含在普通的教育法之中。由于所属法系、立法传统和习惯的差异,英国没有制定像日本的《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或美国的《1984年拨款法》等专门的教育财政法,其有关教育财政的内容都包含在其他的教育法之中。教育财政作为教育立法内容的一部分,成为国家加强对教育改革与管理的手段。英国几部有重大影响的教育法案,如初等教育法、巴尔福法、费舍法等都有这一特征。

3.不同类型的学校,经费来源不同。英国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有公立中学和独立学校系统的“公学”,即私立学校;高等教育有大学、公立高等教育学校及私立大学。公立中学的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教育当局,而私立中学的经费主要来自学费、私人捐款和其他资助。

二、英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演变过程

在基础教育领域,1870年英国颁布初等教育法及一系列有关法案,提出普及初等教育,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致使普及初等教育难以落实。直到1891年,随着中央补助金的不断增加,才真正地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确立了“直接拨款学校”政策。根据规定,这类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由教育科学大臣通过中央拨款的形式向学校直接提供,地方教育当局负责提供学校的基建、交通以及学生福利方面的费用。1991年,随着直接拨款学校数目的不断增长,英国政府对中小学教育体制进行了新的改革,通过了1993年教育(学校)法。通过设立“学校基金处”,取代原来教育部对学校的直接拨款。学校基金处由10—15名成员组成,由国务大臣任命,其中大部分来自教育以外的工商业界。义务教育通常是地方行政当局的职责,但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的总开支中要占到50%左右的份额,其余的由地方政府以税收的形式来弥补,学费与捐赠仅占到8%左右,这是1902年教育法所确立的英国教育行政管理的独特之处—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的“伙伴关系”。1965年以后. 中央政府的负担升至60%,地方税收和学费与捐赠分别降至36%和4%,与美国中央政府主要以专项补助给与州和地方学区以资助不同,英国中央政府主要采取“税收资助拨款”的一揽子形式。它不指定资金的用途,但在资金的使用上仍然施以监控。各个地区因经济水平的不同所得到的中央政府的拨款数量也不同。从比例上看,英国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大于美国联邦政府。英国地方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是地方教育当局。地方教育当局是负责本地区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定机构,也是英国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日前,英格兰和威尔兰地区的地方教育当局共有117个。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学校始终是地方教育当局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对教育的话语权比较弱。自1980年的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学校董事会的权力逐渐加强,学生家长、教师的发言权在不断加大,地方教育当局的权限有所削弱。同时,中央政府也与学校之间建立起了更为自接的联系。1988年的教育改苹法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几项重要的教育立法.都进一步奠定了这一变化趋势。

三、以州、郡级政府为主的基础教育财政管理体制

在英国,素有“规定了战后英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之称的1944年教育法,提出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即“设立全国性的教育领导机构教育部(后几经调整,现称教育与就业部),教育部长通过所属地方教育当局有效贯彻国家关于提供各种类型的全面教育的政策”;“郡和郡自治市的议会为唯一的地方教育当局,……地方教育当局对本地区各种类型的公共教育设施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地方教育当局的职责,如为学生提供免费医疗、牛奶、午餐及其他点心,为生理缺陷的儿童提供特殊教育,为公立学校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费……”等等。

可以说,基础教育的地方自治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郡议会作为地方自治体的最高机关,也是地方的教育行政当局,兼有决议和执行两种职能,具有行使本地区基础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行政权限和义务,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地方教育当局”。地方教育当局通常设有教育委员会、教育局等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并委托他们具体行使教育行政职责。

英国基础教育的财政管理体制因中小学的类型之异而呈现出几种不同的体系,其中占主导的公共教育体系,是由地方教育当局开办的、占绝大多数的郡立学校及由各教派为主的民间团体主办的民办学校共同构成,他们基本上都由地方教育当局提供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和基建投入等;另外,还有由预备学校和公学为主构成的独立学校系统,他们一般不接受公共教育经费补助。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开始推出一项“辅助学额计划”,以向部分私立学校拨款的方式,为那些原本进不起独立学校的儿童提供进独立学校的学费资助;再者,作为1988年教育改革法实施的直接结果之一,越来越多的公立学校陆续选择脱离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而直接接受教育大臣从中央下拨的办学经费独立办学,成为“中央直接拨款学校(the Grant MaintainedSchools)”。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税收:基础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英国的地方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的转移支付及少量的地方税,英国用于基础教育的财政拨款,一部分拨给中央一级的教育行政机构并由其支配使用,还有一部分就是通过直接拨款和税收资助拨款等形式拨给地方当局,再由地方当局从中拨出一部分连同地方税收及其他来源的经费一起作为地方教育经费。基础教育经费是英国地方教育经费的主体部分。

五、基础教育经费预算与拨款方式

英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基础教育财务工作的管理,其最重要的特点是抓预算管理,这样,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英国地方教育当局所制定的财务管理纲要,把整个财务管理分解为四个阶段,即预算评议:对上一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以了解经费支出的类型,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预算预测:对下一年度所需经费进行预测,使对经费的需求建立在有效基础上;预算编制:尽管经费往往以增量方式表述增长,但一般仍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这是因为,此法重视预算是否满足事业的要求,且人为因素较少:预算管理:这是一项跟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财务控制和监测过程,将财务管理作为整个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体制保证。

目前,英国地方教育当局的中小学拨款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实行公式拨款,即以学生人数加权测算拨款数额,此部分拨款一般为全部拨款数的75%;二是采用专项拨款办法,其中又分为限额和非限额两种拨款形式。具体分配与拨款程序为以下方面。

第一步:编制本地区教育总预算,即全部经费的预算计划,包括实际下拨给学校的部分、地方教育当局统一支配与本身的支出等;

第二步:计算由法律规定由地方教育当局集中掌握部分的经费数,包括基建经费、教辅人员拨款、师资培训经费、职教经费等;

第三步:计算地方教育当局被授权集中使用、但非法定权利的经费部分。此部分经费又分两种情况:(1)按实际需要拨款而无限额规定,如学校午餐补贴、地方教育当局本部留用经费、教师提前退休补偿金、督导与咨询经费、家校交通补贴等。(2)有限额规定的部分,包括房屋维修、不动产保险、由地方教育当局组织的课程开发与师资培训经费、特殊教育经费、学生护路员、心理咨询和护理人员经费、校服补贴等。

从第一步的教育总预算中扣除第二和第三步中计算的总和,即为直接下拨给学校的中小学总预算。按公式标准分配的经费一般占拨给学校经费的75%左右,是学校最基本的运行经费。除了按公式分配的基础教育经费以外,英国有关学校校舍保养、维修、能源、卫生等方面的拨款标准按具体情况确定。

摘要:任何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必然是该国国家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任何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也必然是该国国家财政体制的组成部分。研究英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模式,首先要着眼于英国的教育财政体系研究,这对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模式具有现实意义。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第2篇

一、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现状

(一)财政支农支出总量保持较快增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农业的投入,将农业的发展放在财政政策的重要地位。2009年我县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全年累计筹集预算内外财政资金49908.68万元资金用于“三农”。预计2010年全年财政支农投入累计超6亿元,资金投入总量保持较快增长。

(二)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一般用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率来衡量,即政府对农业投入的重视程度。我县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都是稳步上升的,这说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

(三)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支农资金的投向由过去注重生产环节的投入逐步转向基础公益设施、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为投入重点,增强了农村的造血功能。

(四)取得的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县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抓手,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实现了农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对农业投入的规模和额度较小,投入比较分

散,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随着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进步,对农村各种配套设施要求也不断增加,地方财政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上会不断加大投入,由于我县是“吃饭财政”财政支付压力明显加大。

(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同类项目资金整合难度大,交叉重复并存。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等原因,财政支农资金涉及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等各部门,项目资金上存在交叉与重复的问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死角,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又有越位或缺位的问题,这给支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带来较大难度。

(三)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效益低下。正是由于财政支农资金分散,投入规模偏小,没有集中财力扶持我县优势农业产业,致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效益低下,农业产业门类齐全,但缺乏在县场上有竞争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产业。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保障体系。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这客观上要求财政支农支出必须保持一个较高的增长幅度。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强,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关键是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建立多元化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机制。第一是保证财政对支农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严格按照省县“两高于、一确保”要求,不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第二,发展农业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县级财政在增加支农资金的投入,镇级财政也要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第三,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

当前主要是落实“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业”的政策。第四,整合农业财政资金,提高支持效率。

(二)突出重点,向“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以倾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为着力点,重点支持构建设施完善、科技服务网络健全、产业化经营水平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高、产品质量安全的现代特色农业生产体系。第一是围绕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第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第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大规模效应。重点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全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起点低、带动能力弱的问题,提高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布局的聚集效应。第四是不断创新,努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的投入力度,围绕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加快技术引进、推广和成果转化,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研究,支持农业适用新技术、高效新品种、种养新模式的科技攻关,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特色农业基地的建设水平,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二要支持科技培训。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青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为倾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提供技术支撑。

(四)着力建立财政支农政策的有效引导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县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

(五)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围绕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根据大力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县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带、产业区和县场竞争主体,项目投入重点向我县三大农业片区和四大农业园倾斜,按照资金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打破部门、行业、预算内外资金等界限,对所有涉农资金进行清理归类,确保在不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整合一切资源,捆绑投入新农村建设,除涉农补贴、救灾等有明确特定用途的资金外,其他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实行统筹安排,将整合范围内资金划分为农村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贴息、技术推广服务等几大类,实行分类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使用,以发挥支农资金整合的“聚焦效应”,彻底摒弃“撒胡椒面”做法。

(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目前,我县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发展能力比较弱,仅仅靠自身的财力,将难以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任务,需要我们最大程度地争取国家和上级部门支持。一是要研究好政策。应加强分析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国家的政策支持导向和资金的投资方向与内容,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力求通过在政策分析和形势判断中寻找国家和省上支持,找到争取项目资金的切入点。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财政、农委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

沟通与协调,制定工作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项目的策划、申报、跟踪、落实等环节。三是要包装项目。一个好的项目是争取上级支持的前提。应超前谋划一批对全县农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做好申报项目的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前期调研、报告编制和评估论证,把项目做深、做实、做细,确保项目的质量,切实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和认可率。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第3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教育投入;调整优化

一、教育支出现状分析

(一)财政教育支出规模分析

财政教育支出规模通常用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和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衡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我国的财政教育支出规模是随着GDP的增长而不断增加的,财政教育支出也是一直增加的。这说明我国的财政教育支出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也侧面说明我们逐渐注重发展教育事业,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一直以来,我国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都很低,直至2009年才首次突破3%,2012年的比重最高为399%,基本上达到4%。我国的财政教育支出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发达国家的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而我国的比重长期徘徊在3%左右,远远低于这些比例,与我国经济发展形成鲜明的反差。

(二)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分析

1、教育支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分配的结构分析。中央政府的教育支出占国家教育支出的比重很低,且增长缓慢。这说明我国的教育支出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负担的,教育的事权集中于地方政府。

图1 中央和地方教育支出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2、地区间教育结构分析。本文从3个地区中各抽取一个省份代表本地区教育支出水平来分析教育支出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以江苏省为例,中部地区以河南省为例,西部地区以青海省为例。从图1可以看出,三个省份的教育支出都是逐年增加的。江苏省的教育支出水平最高,河南省次之,青海的教育支出水平最低。

图1 江苏、河南和青海教育支出水平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3、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支出分析。据201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13年,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是全国普通小学支出690177元,全国普通初中支出925837元,全国普通高中支出844814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1559172元。这说明在我国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高等教育比重偏高,初等教育投入比重偏低。

二、我国教育支出的问题

(一)公共支出对教育投入总量不足,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明显过低

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也就是2000年,这一目标仅仅在2012基本得以实现。这些年来,我国教育支出既没有实现优于GDP高速增长的势头,也没有实现与之同步增长。

(二)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失衡

1、中央政府和省级支出责任不到位。我国的教育支出体制是基础教育投入以地方为主,高等教育以省为主。自1994分税以来,财权划分事权划分模式是不对称的。教育支出的事权在地方政府不在中央政府。且在四层级的地方政府也出现了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情况。因为按照事权划分规则,区域性公共物品由地方相应级次的政府提供,县、乡两级政府就成了义务教育支出承担者。这说明,我国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教育支出责任不到位。

2、财政教育支出在三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不合理。在我国能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的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目前,对教育的要求首先是普及义务教育,其次才是高等教育。但从教育经费的分配来看,明显高等教育支出偏高,初等和低等教育投入不足,同时体现了教育不公。

3、区域配置差异显著。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东部地区财力充足,可以给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多财力支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财力对教育支出的支持力度比东部地区小很多。

(三)缺乏有效引导民间资本流入的政府激励机制

在政府投入是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的前提下,能否开辟非政府渠道,关键在于政府的政策引导。我国教育经费来源缺乏应有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难以适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求。相比国外私人投资大学,我国大学教育基本上是由政府提供的。

三、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的对策分析

由前文对财政教育支出的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本文给出一些建议。

(一)增加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提高教育支出水平

我们应该清楚地意识到政府应在教育财政的投入中占发挥主体作用,确保教育经费的来源和途径。因此,政府要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再使其占GDP的比例达到4%,实现当初的目标。还要强化对教育居于我国战略地位的认知,明白政府在财政支出中应该优先保证对教育的投入。对教育的投入实行法律层面上的调控,从法律上规范教育投入,把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视作衡量教育投入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在有限的财力中确保教育支出的优先增长,确保教育支出的稳定增长。

(二)优化公共教育资金的配置

1、政府应当在基础教育的投入方面起到主导作用,使基础教育经费在公共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更高。鉴于基础教育特别是初等教育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推动基础教育的发展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所以,公共教育支出倾斜于基础教育,不仅能实现教育公平,还能提高公共教育经费使用的效率。目前高等教育中公共教育经费的使用其实存在一些浪费现象,因而,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可以选择保持零增长。促使高等教育机构控制自己的成本,从而实现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会更有动力采取措施吸引私人资本进入,实现自己的发展壮大。

2、教育作为公共物品有比较强的地方性,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更接近教育消费者,且能提供更合需求的教育服务。要更好地确保基础教育应得到的资源,应该让财力充足的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础教育投入上承担更多责任,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使各级政府的教育支出责任匹配其财权。一是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使地方财力得以增强,从而保证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二是中央政府可以直接担负占据在义务教育经费占最大比例的教师工资的发放;三可以建立基础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即规定下级政府直接将该项资金用于基础教育。

3、将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以缩小区域间差距。关注不同区域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和学校建设等方面的差距,将这些资源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倾斜。也可以让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交流办学经验,鼓励发达地区援助欠发达地区。

(三)建立政府教育支出与民间教育支出的新关系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第4篇

一、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分析

1.衡量方法和数据选择

为了研究义务教育财政分配在城乡之间是否平衡, 选取生均教育经费为考察对象。生均教育经费是全口径的, 既包括预算内经费也包括预算外经费。由于预算内教育经费主要反映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 所以选取其为研究对象。生均预算内经费包括预算内事业费和预算内基建支出。在义务教育阶段, 预算内事业费在教育经费中占主要部分, 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又包括预算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在衡量方法上, 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将城乡生均经费直接进行比较, 既可以计算绝对差距, 也可以计算相对差距 (即差距比) 。如果比照研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方式 (收入比的形式) , 可以运用城乡生均经费的比值进行考察。一般来说, 生均教育经费城乡差距比越大, 表明农村与城镇的教育差距越大, 城乡间义务教育财政分配越不公平。还有一种思路是构造城乡基尼系数来衡量。基尼系数是用于衡量不平等方法中最常用的一种, 最初是由意大利统计学家基尼根据洛伦兹曲线设计的, 用来判断收入分配平等程度。后来, 该方法被逐渐拓展用于一切均衡问题的分析, 如用于分析区域发展、资源、人力资本等分配布局的均衡程度。基尼系数最大的优点是, 取值在0~1的闭区间内, 可以直观地对不平衡程度做出判断。基尼系数越大, 不平等程度越高;反之, 平等程度越高。目前, 计算基尼系数的方法很多, 如拟合曲线法、矩阵法、协方差法等, 但各种方法得到的结果都只是一个近似值。这里参考陈宗胜、周云波的差值法构造城乡教育经费混合基尼系数来进行衡量。下面将分别运用这两种方法进行衡量, 并比较最终衡量的结果是否一致。

由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只有地方普通小学、农村小学生均经费以及地方普通初中、农村初中生均经费的统计资料, 而没有城镇小学、初中生均经费的统计资料。城镇小学、初中生均经费可以根据公式换算得到。城镇小学生均经费= (全国普通小学生均经费×全国小学生数-农村小学生均经费×农村小学生数) / (全国小学生数-农村小学生数) , 城镇初中生均经费= (全国普通初中生均经费×全国初中生数-农村初中生均经费×农村初中生数) / (全国初中生数-农村初中生数) 。由于1993年之前的《教育经费年鉴》没有分城镇和农村的统计口径, 缺少城乡的生均教育经费数据, 所以研究数据的起点选择的是1993年。数据来自1993~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教育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2.衡量结果及分析

(1) 以城乡差距比的形式。

由表1给出的1993~2005年城镇普通小学与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差距比以及城镇普通初中与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差距比可以看出, 小学生、初中生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城乡差距的变化, 大致经历了先扩大后缩小的过程。以小学生为例, 1993年至1995年生均教育经费城乡差距逐渐扩大, 1996~2005年, 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差距逐渐缩小。1993年较低为1.45倍, 1995年最高为1.72倍, 之后逐年缩小, 直到2005年, 已经下降到1.28倍。然而, 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差距比较大, 基本都维持在2倍左右, 直到2003年, 公用经费的城乡差距比才缩小至2倍以下, 2005年缩小到1.47倍。以初中生为例, 1993年至1998年,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城乡差距在逐渐扩大, 1998年之后, 城乡差距比在逐渐缩小。其中2005年最小为1.25倍, 1998年最高为1.65倍。生均预算内人员经费城乡差距变化趋势类似。公用经费的城乡差距较大, 2000年达到3.06倍, 2005年下降到1.38倍。

注:城乡差距比=城镇生均经费/农村生均经费。其中城镇生均教育经费的数据是根据全国生均教育经费、农村生均教育经费, 以及全国在校生数、农村在校生数计算得到。

总体来看, 义务教育作为农村公共产品, 其得到的财政投入与城市存在一定差距, 这种差距经历了先扩大后逐渐缩小的过程。1993年之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之所以逐渐扩大, 是受城乡差距及国家各种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1993年分税制改革之后, 中央财政收入增加, 而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收入减少, 直接影响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2000年之后, 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逐渐缩小, 可能是一系列因素的综合效应:国家倡导地区平衡发展战略, 地区发展政策逐渐向比较平衡的方式转变等。

(2) 以城乡基尼系数的形式。

下面参考陈宗胜、周云波的差值法构造城乡教育经费混合基尼系数。以小学生教育经费为例, 构造出测度城乡小学生教育经费差距的计算公式:

Gcr=IC-PC=Pr-Ir

其中, IC和PC表示城镇小学生教育经费占全国小学生教育经费的比重和城镇小学生数占全国小学生数的比重, Ir和Pr表示农村小学生教育经费占全国小学生教育经费的比重和农村小学生数占全国小学生数的比重。该指标等于1, 表明城乡小学生教育经费绝对不平等;该指标等于0, 表明城乡小学生教育经费分配绝对平等。用该方法计算的结果如表2。

从小学城乡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来看, 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没有明显的变动, 整体处于下降状况。1995年的基尼系数达到最大值0.1296, 以后逐年下降, 直到2005年已经下降到0.0615。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城乡基尼系数和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的变动基本一致, 1996年达到最大值0.1239, 以后逐年下降, 直到2005年已经下降到0.0590。而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波动比较大, 且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大于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和预算内事业费的城乡基尼系数。1993~1995年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有所上升, 1995~2000年又有所下降, 后又小幅反弹, 2001年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 到2005年已下降到0.0932。与前面的结论基本一致。

从初中城乡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来看, 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没有明显的变动, 基本维持在0.1以下。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总体呈先缓慢上升后逐渐下降趋势, 1998年达到最大值0.1243, 以后逐年下降, 直到2005年已经下降到0.0553。而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比较大, 其值一般在0.2左右, 总体呈下降趋势, 但期间有一定波动。1993~1997年预算内公用经费的城乡基尼系数先上升后下降, 1997~2000年一直上升, 2001年迅速下降, 到2003年已下降到0.15, 2005年下降到0.0777。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2001年之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可见, 不论是从城乡差距比的角度, 还是从基尼系数的角度衡量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 其结果都是一致的。即从1993~2005年, 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经历了逐渐扩大后逐渐缩小的过程。

二、城乡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分析

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影响因素有很多, 既包括城乡之间经济水平差距、城乡之间财政收入差距等经济因素, 也包括城乡二元结构、财政分权体制、分级办学体制等制度性因素。[2]下面将从实证角度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1.变量设计

(1) 经济因素是影响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的首要因素。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导致城乡基础教育投入差距和优秀教师流向城市、农村师资流失。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投入, 而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与当地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从一般规律来说, 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大,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也应该越大。由于没有直接衡量城乡经济水平差距的指标, 这里采用城乡收入差距来间接衡量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一般采用城乡收入比 (incgap) 来表示。在研究中城乡人均收入比有不同的衡量方式, 这里选用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 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

(2) 财政分权度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的影响比较复杂, 可能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按照常理推断, 随着财政分权度增加,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 地方政府调控教育发展的能力也在不断上升, 因而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平衡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应该是缩小的。但是, 现实情况并不是如此。随着财政分权度增加,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是增加了, 但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性支出可能会挤占教育支出, 导致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平衡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3]因此, 这里假设随着财政分权度的增加,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差距也在增加。对于财政分权度 (FD) 的评价方法, 理论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目前, 对于财政分权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以省级政府在预算收入中保留的平均份额来代表财政分权度 (Ma, 1997) ;以一省的开支占中央总开支的比率 (或者是该比率的变化) 来衡量财政分权 (Zhang and Zou, 1997) ;用各省级政府对财政收入增加额的边际分成率来衡量财政分权度 (林毅夫, 刘志强, 2000) 等。财政分权度的度量是一个困难且没有统一结论的问题, 其实每种指标都难以涵盖财政分权制度的全部特征 (张晏, 2005) 。本文借鉴常用的4种财政分权度 (分别用FD1、FD2、FD3、FD4表示) , 即财政收入分权度、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收入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分权度。其中, 收入分权度等于各省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与中央本级预算内收入的比值, 财政支出分权度等于各省本级预算内财政支出与中央本级预算内支出的比值, 人均财政收入分权度和人均财政支出分权度是经过人均化处理的结果。

(3) 地方政府对教育重视程度。农村地区教育支出的增加不仅取决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财政收入, 还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一般来说, 政府对教育越重视, 财政支出中投入教育的支出比重越大, 财政教育支出的规模就越大。因此, 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平衡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应该是缩小的。因此, 这里假定地方政府对教育越重视, 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就越小。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可以用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ratio_edu) 来表示。

(4) 城市化率。城市化对于城乡教育差距的影响可能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一种情况认为, 城市化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有积极作用。原因是城市化可以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充分合理的流动, 将城乡的优势相互结合, 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 就可以很好地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另一种情况认为, 城市化对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有抑制作用。原因是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制定的教育政策可能会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 不利于城乡教育差距的缩小。在这里, 城市化率 (ratio_city) 采用非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来度量。

2.实证分析

研究使用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等。城乡人均收入比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获得的数据计算得到;财政分权度通过《中国财政年鉴》数据计算得到;城市化率用非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来度量, 通过《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到;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用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衡量, 该比重可直接从《中国财政年鉴》中获得。考虑数据的连续性及获得性, 研究使用1997~2005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共270个观测值的面板数据。在估计过程中, 先以小学阶段为例, 建立以下模型:

1nurgapit=αit+β11nincgapit+β21nFDit+β31nratio_eduit+β41nratio_cityit+μit

其中, i代表横截面维度, t代表时间维度, 被解释变量urgapit表示第i省第t年的城镇与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比。其中城镇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数据则要根据《中国教育经费年鉴》中全国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以及《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全国、农村小学生在校生数计算得到。城乡经费差距可以用绝对数 (差距绝对值) 来表示, 也可以用相对数 (差距比) 来表示。由于各年的物价水平在不断变化, 利用绝对数来表示可能难以排除因物价水平不断变化而带来的差距扩大的影响, 所以这里采用相对数 (差距比) 来表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的差距。

incgapit指城乡人均收入比, FDit指财政分权度, ratio_eduit指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ratio_cityit指城市化率。β1、β2、β3、β4分别为各个外生变量的参数, 即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对各个变量在各个时期对不同对象的估计弹性。μit是随个体和时间的随机扰动项。这里财政分权度用财政收入分权度、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收入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分权度进行度量, 分别得到4个模型。

回归结果显示, 城乡收入比对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比的作用不显著。也就是说, 城乡小学生均教育经费的差距并没有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而扩大, 这可能是由于中央政府在近年来重视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 重视农村教育的原因在起作用。

财政分权度对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差距的作用与假设一致, 具有扩大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差距的作用。即随着财政分权度增大, 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也拉大。分析原因, 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可能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经济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 挤占了教育投入, 尤其是义务教育投入, 这样降低了地方政府平衡城乡教育差距的能力, 反而拉大了城乡之间的教育经费差距。

注:经过Hausman检验, 选择固定效应模型。括号里的值为标准差, *, **, ***分别表示在10%, 5%和1%的水平上显著。

从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来看, 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具有明显加大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差距的作用, 与假设正好相反。究其原因, 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增加不仅依赖于整个教育支出规模的增加, 还依赖于义务教育支出在三级教育支出中的比重以及政府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在我国政府教育支出中, 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所占比例一直不高, 所以可能是对基础教育重视程度以及地方政府对农村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所致。

从城市化的影响来看, 城市化率对于缩小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作用显著。也就是说,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这可能是由于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 比较重视城乡差距, 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所致。

三、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 1993~2005年, 中国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城乡差距比经历了先逐渐扩大后逐渐缩小的过程。第二, 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公用经费的城乡差距十分显著。第三, 义务教育经费的城乡差距受到各种因素影响, 包括制度性因素、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经济性因素以及中国城市化水平等。从1993~2005年数据的回归结果来看, 财政分权度具有扩大城乡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差距的作用, 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具有明显扩大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城乡差距的作用, 城市化率对于缩小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差距作用显著, 城乡收入差距对城乡教育经费差距的影响不显著。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义务教育这项基本的公共品在农村的财政供给有了基本的保障。通过前面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 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的城乡差距在逐渐缩小。由于数据获取年限只是到2005年, 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正式实施是在2005年之后, 所以还不能马上作出结论。但是, 从衡量指标的发展趋势看, 城乡教育经费差距是在逐步缩小的。

除了义务教育之外, 农村公共品还包括医疗、基础设施等。其他农村公共品也应当建立起一套长效供给机制, 尤其是财政投入的供给机制,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责任。属于全国性的农村公共服务, 应由中央财政提供, 地方性和区域性农村公共服务由地方政府提供, 中央或其他地方提供协助 (财政转移支付) 。当地方政府因为财力限制, 难以提供全国基准水平的公共服务时, 由中央政府给予一定的转移支付支持。

摘要: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基本的公共产品, 其财政投入在城乡之间存在差距。本文考察了1993~2005年中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在城乡之间的分配状况, 发现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城乡差距经历了先扩大后逐步缩小的过程。实证分析还表明, 城市化率对于缩小预算内教育经费城乡差距作用显著, 财政分权度具有扩大预算内教育经费城乡差距的作用。

关键词:农村公共品,财政投入,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1]韩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新农村建设[J].红旗文稿, 2007, (17) .

[2]张玉林.分级办学制度下的教育资源分配与城乡教育差距——关于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探讨[J].中国农村观察, 2003, (01) .

财政教育投入首次确保4% 第5篇

——落实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补助150亿元。

——安排资金1057.54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安排资金82亿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补助206.97亿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

——推进“985工程”“211工程”等,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安排资金1352.5亿元,增长24%。

——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安排资金256.8亿元,增长91.7%。

据了解,2011年,财政教育支出324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其中,在财政的支持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年生均基准定额提高了100元,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2600万名学生得到营养膳食补助,免除了29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支持了1167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约1867万名学生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受益。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 第6篇

目前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和其它科研事业费, 其中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数额较大, 尤其是科技三项费用是财政科技投入中占绝对比重的最大支出。因此通过考察科技三项费用就可以基本上了解合肥市财政科技投入情况。

一、合肥市科技投入现状

合肥市在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方面, 打破了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 自1998年开始, 市科技三项费用对在合肥的高等院校、科技院所及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开放, 有效地调动了合肥高校、科技院所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激活了本地的创新资源, 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充分发挥了合肥的科教优势。

(一) 总量持续增长, 发展势头良好

《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1999年3月1日起实施后, 合肥市政府对科技资金的投入按照本级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的1.5%安排当年的科技三项费用。2003年-2005年市财政分别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835万元、2139万元、2625万元, 年均增长19.6%, 共计6599万元。2003-2005年三年的科技三项费用用于支持科技项目实施的经费 (包括专利资助、国家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等) 共3682万元, 占资金总额的55.8%;用于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1750万元, 占资金总额的26.5%;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共860万元, 占资金总额的13%;市长专项等其它经费307万元, 占资金总额的4.7%。

(二) 突出农业和工业的基础性地位, 促进农业和工业经济发展

在农业方面, 以科技项目实施为纽带, 推进了农村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 实现农业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示范、经营创收“三位一体”。初步建立起以高校和科技院所为创新源头, 以农技推广机构、农民技术协会等为创新载体, 以示范园区为创新基地的农业创新体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强, 重点试验示范和推广了节水灌溉、高效种养、秸秆综合利用、无公害生产等60多项先进实用技术。工业方面, 合肥市提出在注重统筹的基础上, 强化工业立市战略, 优先加快工业发展。2001-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3%。主导产业初具规模, 三大支柱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3%。产业层次明显提升,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6.6%。工业园区形成群体, 兴建开发区、工业园区12个, 三大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7%。

(三) 为高新技术发展提供支持, 推进了产业化进程

合肥市在科技计划安排上, 着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按照《合肥市建成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基地规划纲要》, 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 鼓励本地企业和引进外地企业加快合肥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培育若干个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通过项目实施, 光机电、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涌现出一批高新技术产品, 推进了高新技术产业持续高速发展态势,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工贸收入年均分别增长31%、32%, 2005年分别达到482、45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不断扩大, 至200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312家 (其中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0家, 上市高新技术企业11家, 年总产值超亿元企业38家) , 高新技术产品160个。2005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44%。

(四) 重视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明显加强

“十五”期间, 是合肥市探索创新型发展道路, 实现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 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这一时期的重点工作。2003-2005年从科技三项费用中划出860万元用于公共创新平台建设, 包括民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合肥市目前拥有9个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2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其中国家级3个) ;有科大创新、科大讯飞、三联集团、安科生物、丰乐种业等8家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为主的科学研究体系以及社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二、合肥市科技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财政科技投入的力度较小且增长速度较慢

合肥市政府对科技资金的投入按照本级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的1.5%安排当年的科技三项费用。2003-2005年市财政分别安排科技三项费用共计6599万元, 约占财政支出总额的0.5%。在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方面杭州市在全国做的是比较好的, 《杭州市科技进步条例》中规定的到2000年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2%。武汉市也要求到2005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到3%以上, 全市城区应高于全国平均比例。科技三项费用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达到1-2%。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到2005年要达到2亿元以上。通过与这两个城市的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合肥市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较小。

2003-2005年合肥市财政分别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835万元、2139万元、2625万元, 年均增长19.6%, 财政收入分别为730, 757万元、1054, 002万元、1308, 760万元, 年均增长33.8%。财政科技三项费用的增长速度即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武汉市要求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必须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 杭州市于2004年重新修订《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提高了财政科技投入的标准, 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逐步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 其年增长幅度应高于各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市和县 (市) 、区财政经费的投入按同口径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4%和3%。”依照这一规定, 随着地方经济增长, 财政科技支出也同步优先增长。福建省也要求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合肥市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缓慢且明显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二) 财政科技投入没有突出地域特色

地方财政主要对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研发进行投入, 一般都限定在当地具有优势或特色的相关支柱产业技术研发上, 当地居民能够从这些相关技术的研发所获得的地方收益中获得大多数利益, 而且由于投入领域的选择限定在地方富集要素禀赋的产业上, 能够较完全地反映地方对财政流向的公共投资需求, 从现实看, 也易于在民主决策上获得大力支持。合肥区位优势独特, 位于华东腹地, 是东部沿海到内地产业转移的必经之地, 也是长三角经济圈重要辐射地区。近年来, 合肥已形成汽车、装备制造、家电制造、电子信息及软件等支柱性产业, 并由此形成巨大的配套产业市场。而十五期间合肥市科技项目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部分:1.工业类项目:电子与信息产业, 生产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及中药现代化技术, 光机电一体化产业, 新材料与环保产业。2.农业类项目:良种及产业化技术, 农业信息网络技术, 农副产品保鲜、储运、深加工技术, 科技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和农业技术特色大户示范工程。3.社会事业类项目:软科学、医疗卫生、公共安全、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财政科技投入没有突出地方特色, 不符合财政投入的主要动机。

(三) 财政科技投入模式选择不合理

2003年用于专利申请资助资金41万元, 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450万元, 民营园孵化中心建设500万元, 剩下844万元以直接拨款的方式投入到企业或者各种机构中, 直接拨款的方式占科技三项费用的46%;2004年用于科技产业贷款贴息的科技三项费用为141.2万元,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为35万元, 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579万元, 以直接拨款的方式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为1383.8万元, 占2004年科技三项费用总额的64.7%;2005年用于科技产业贷款贴息的科技三项费用为191.7万元, 用于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为61.4万元, 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为721万元, 1650.9万元以直接拨款的方式投入占三项费用总额的62.9%。通过对2003-2005年三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合肥市科技投入方式有专利资助、贴息、直接拨款, 以直接拨款的方式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例最高平均为57.9%, 但是根据罗介平、李丽萍的观点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的方式来促进科技发展, 可能会出现“财政挤出效应”, 挤出一部分私人部门的投资。因而, 我们在无法肯定这种支出行为对促进科技发展的效果时, 应该慎重使用财政直接投入方式。曲昭仲、王文超在关于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模式的分析一文中也指出对专有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 努力实现企业自主投资的自我激励机制, 摆脱政府财政投入中的信息障碍和避免道德风险行为, 即使予以资助也应避免采取直接注入方式。

(四) 缺乏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机制

十五期间, 合肥市财政科技投入总量逐年增加, 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重复投入、资金损失和浪费、资金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 很多项目实施缓慢, 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目标。合肥市2003-2005科技三项费用实施的219个工业、农业科技项目中有54个由于项目实施没有结束未能产生效益占项目总数的24.7%;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16个, 占项目总数的7.3%;经济效益为0的有11个, 占项目总数的5%。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多年来重申报、重立项、重合规管理、重过程形式而轻结果、轻绩效的计划管理方式分不开, 但究其制度原因, 主要是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 另外也涉及绩效评价制度的施行。

三、对策建议

(一)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 建立并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

合肥市应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 并且应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增长速度要高于市财政总支出及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科技投入中政府起的是主导作用, 财政的科技投入是比较薄弱的, 如果单纯依靠财政科技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来看,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科技投入体系的多元化发展, 合肥市应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具体措施有:1.完善科研机制自我投资和发展的机制。2.加大对民间机构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 使其科研水平迅速提高, 从而逐步成为社会科技投入的主体。对此, 除了增加拨款额之外, 财政还可设法提高企业的市场化程度, 激发其研究、开发的动力;对一些具有良好前景但也具有较高风险的科技活动进行担保, 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投资。3.拓宽金融科技贷款渠道。

(二) 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财政科技投入即使能够, 但如果结构不合理, 同样也难达到理想的效果。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 可以使有限的财政科技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的主要动机就是策略行为和区域竞争, 即更倾向于培植“支柱产业”和投入竞争性领域的科技研发。就合肥市实际而言, 主要是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向。财政科技拨款应重点支持有关合肥市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关键项目和作为科技发展基础的研究与发展项目, 要大力支持汽车、装备制造、家电制造、电子信息、软件等支柱性产业及其配套产业。通过科技投入的吸纳和改向, 带动整个合肥市经济结构的调整。

(三) 选择科学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模式

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的模式选择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对专有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 引导企业自主投资, 减少政府财政投入中的信息障碍和道德风险行为, 在采取直接注入方式的同时, 可考虑通过优惠贷款、贴息、出面组织协调等科技投入模式来推动市级研发投入的开展。2.需要设计一套制度来充分发挥研发中的科技溢出效益。财政科技直接支持手段要与财政资金的公共性相符, 增强对基础性和公共性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 增强企业以及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提升区域竞争力。3.针对地方财政科技政策具有区域性和特殊性的特点, 在选择市级科技投入模式时要依据区域经济的特点, 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在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的作用, 这样有助于通过财政科技投入积累市科技人力资源和最大化科技投入的产出绩效。基于上述的研究分析, 建立以下财政科技投入模式:通过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风险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等机构出资或注入资本等手段参与科技项目, 尽量避免直接拨款的方式, 采用补贴、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科技间接投入方式。

(四) 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对于提高政府财政支出在科学发展领域的使用效率和经费管理水平, 促进科技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绩效的科学合理的评价, 强化并突出绩效管理,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科技、财政部门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并依据考评结果建立奖惩制度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规范绩效考评的程序和行为, 保证绩效考评工作规范、协调和有序进行。进一步整合基础数据资源, 实现绩效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 建立绩效评价项目库、专家库。按照由点及面的工作顺序, 率先选择重大项目进行考评, 稳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

参考文献

〔1〕双华.财政科技投入与促进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J〕.地方财政研究, 2005 (1) .

〔2〕合肥优先发展工业行动纲要.

〔3〕罗介平, 李丽萍.促进科技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研究〔J〕.开发研究, 2002 (14) .

〔4〕曲昭仲, 王文超.关于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模式的分析〔J〕.经济师, 2007 (1) .

〔5〕徐振乾, 余小方.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实施〔J〕.中国软科学, 2005 (4) .

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投入问题探讨 第7篇

一、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总量过小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了领域投入中存在卫生预算支出规模相对较小,增长速度不快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的总量过小。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是由政府预算卫生支持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所反映的。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加上我国政府政策向关注民生转型,因此,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是我国政府改革努力的方向之一。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量存在有起有落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期间,医疗卫生领域原本是由政府所主导在经济体制的转型期间也逐渐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这是造成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投入量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造成了各项健康指标的改进缓慢。

(二)人民医疗负担重

从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可以看出我国的人均卫生总费用较少,这些由公共财政在医疗财政投入不足所带来的问题造成了民众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日益沉重。个人先进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不断增大,“看病贵”成为了社会民生的头号问题,在一些大医院常常出现病人因高额的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现象。以我院2012年~2014年门诊人次、出院人数以及人员经费支出比率等数据为例,可以看出这一问题严重,具体见表1。

虽然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在逐步增长,但仍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数量和质量日益增加的需求。人民医疗负担重是我国目前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方面的一项重大问题,使得我国的医疗公平无法得到保证,违背了公共产品获取公平的原则。

(三)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

我国政府卫生支出的中央与地方比重自实施财政分权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间的事权也在不断的调整。原来的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机制也在发生改变,中央财政统一负责并实施分配各级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需求这种原本的形式已转变为各级医疗卫生事业统一由各级政府分别负责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是我国政府卫生支出的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承担,造成了中央财政供给的严重不足,导致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投入的力度不足,结构存在不合理性。

二、规范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对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责任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强调了市场的重要作用,确立了市场化的方向,然而,在医疗体制的改革中,医疗卫生的市场化造成了市场失灵等现象的出现。因此,必须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责任,深化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作用。首先,政府是医疗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而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政府应承担着方面的责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其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还包括资源的配置与监管责任。最后,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承担主导责任意思是发挥好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严格监管以及制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而不意味着政府将医疗卫生服务一手包办,在生产资料等领域,政府可利用市场来具体执行,充分发挥出市场机制。

(二)加大公共财政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投入结构

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是我国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方面的需要。优化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结构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医疗卫生事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现象而言的,可以通过建立不同层级间政府的卫生责任分担与筹资机制来实现,也就是根据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的效用性来决定由中央或地方来投入资金。此外,在中央不断增加医疗卫生的公共财政投入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应承担更多的医疗卫生支出责任。

三、结束语

在医疗体制逐渐市场化的过程中,我国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投入方面存在着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总量过小、人民医疗负担重以及医疗卫生事业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些受市场导向存在的问题,我国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应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投入结构,相信从这些方面做起,我国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投入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王峦.基于均等化视角的上海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投入研究[D].复旦大学,2012

[2]李玉娇.转型期公共财政对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对新医改的政策效果评估以及未来展望[J].财政监督,2013,19(12):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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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视角下的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02-09

县级公共财政05-05

公共财政绩效06-06

地方公共财政07-03

财政公共项目07-10

公共财政实施08-12

公共财政伦理08-13

农村公共财政09-13

政府公共财政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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