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收入分配问题

2024-08-19

内蒙古收入分配问题(精选7篇)

内蒙古收入分配问题 第1篇

一、我区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

(一) 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10年, 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698元, 居全国第10位, 比2005年增加8561.21元, 年均增长14.1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30元, 居全国第16位, 比2005年增加2540.13元, 年均增长13.09%。

(二) 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

1. 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

2010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1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9元。从2006-2010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变化情况看, 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呈现缩小再扩大的趋势, 到2010年两个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均达到峰值。

(单位:元)

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内蒙古统计公报。

2.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010年我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增加2540.7元, 5年间农牧民收入年均增加508.1元, 年均增长13.1%, 比同期全国平均增幅高0.4个百分点, 成为我区农民收入增长最快时期之一。但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 差距却在不断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量由2005年的6146.92元扩大到2010年的12168元,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由2005年的3.06:1扩大到2010年的3.2:1。

(单位:元、%)

数据来源:内蒙古统计年鉴、内蒙古统计公报。

3. 地区间差距

由于各盟市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各盟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整体高于东部地区。201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区为包头市, 达到25862元, 比最低的兴安盟高1.23倍, 两者相差14357元。2010年农牧民纯收入最高的地区为乌海市, 达到9244.7元, 比最低的兴安盟高1.5倍, 两者相差5532.7元。

4. 行业间差距

近年来, 我区收入最高行业与收入最低行业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2009年我区电力、金融、采矿三个行业平均职工工资位居各行业前三位, 分别为44584元、43496元、37291元, 分别高于全区平均水平45.23%、41.69%、31.47%;而最低的农林牧业平均职工工资仅为全区平均水平的一半。工资最高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工资与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相差29557元, 比2005年扩大了7484元。

5. 城镇居民内部差距

2009年我区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595.27元, 最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79.71元, 二者对比为7.81:1, 比2005年的7.40:1有所扩大;2005-2009年我区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为18.27%, 同期最低收入组年均增速为16.66%;从绝对值来看, 2009年高低收入组的差距由2005年的19268.93元扩大为2009年的38015.56元, 增长了近一倍。城镇居民内部差距从绝对差距到相对差距都呈扩大趋势。

二、国民收入分配关系

(一) 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带动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到11655亿元, 进入万亿GDP俱乐部, “十一五”年均增长17.6%。受经济快速增长的影响, 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但远低于GDP增幅。“十一五”期间, 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度比生产总值增速低6.4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比生产总值增速低7.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不同步, 导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 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不利于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 财政收入增长对城乡居民收入影响

2010年, 全区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69.98亿元, “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407亿元, 年均增长31%。与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相比,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 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近20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居民和企业税负过重, 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不利。

(三) 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居民增收的影响

2010年达到2280亿元, “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5.43%。民生类支出与总支出基本保持同步增长, 其中, 教育支出和医疗卫生支出占比分别比2006年增加了2.28和1.94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占比比2006年增加了0.35个百分点, 比前三年有所下降。

三、影响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因素分析

(一) 三次产业结构对城乡居民收入的影响

2010年, 我区三次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9.45%、54.62%、35.93%,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6%、67.1%、29.3%, 第二产业无论是产值还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都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而就业结构则呈现“一、三、二”与产业结构相反的格局, 对经济增长贡献较小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占总就业人员数的一半左右, 而对经济增长贡献巨大的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占总就业人员数不足17%。第二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低, 第三产业发展较慢, 吸纳就业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导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缓慢, 从而直接影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

(二) 投资主导型发展方式对城乡居民就业和收入拉动作用不大

近年来, 我区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由投资拉动的, 在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模式下, 投资率连年提高, 消费率相应的逐年下降。过快的投资增长抑制了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需求的提高。从投资方向上看, 占较大比重的重化工项目建设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 专业施工队伍主要来自区外, 对区内就业带动相对较弱, 而在投产后, 大型重化工业项目技术含量、自动化程度较高, 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现象明显, 导致吸纳的就业人员也相对较少。

(三) 资源型经济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带动力较小

我区资源型产业虽然发展较快, 但资源产地居民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获益较少。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对当地就业拉动较少。据调查我区大型煤矿开采中, 直接雇佣的劳动力人员仅为传统煤矿的3%, 职工收入占煤炭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5%左右, 煤炭开采业的富民作用比较弱;二是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居民在矿产资源开发中获得的收益相对较少。在各种税费的收入分配中, 当地政府分配给矿区所在地的乡镇或村的部分很少。

四、对策建议

(一) 做大经济总量, 夯实收入增长基础

优化结构, 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继续保持当前较快的发展速度,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以促进就业增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降低、放宽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创业和经营门槛, 规范行政管制, 减少和合并执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税收政策, 扶持城乡民营企业的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带动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牧区建设。赋予旗县级政权更大经济发展自主权, 在一定时期内要把县域经济发展的增量成果基本留在旗县。

(二) 调整初次分配结构, 提高劳动者报酬

充分利用财税政策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所得。把政府财政收入 (和支出) 的增长速度限制在经济增长速度附近, 强化政府财政支出的监控和预算约束, 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 增加就业机会。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 不断优化和完善最低工资法、劳动法、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稳步城乡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逐步提高国民收入中劳动者报酬比重。

(三) 缩小收入差距,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都比重、合理调整过高收入。加大支农反哺力度, 促进土地流转和变现, 清晰界定农户宅基地产权属性, 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创新, 不断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全面进步,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挖掘区域增长潜力, 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 促进蒙东地区融入东北经济圈, 继续提高呼包鄂地区经济发展动力, 发挥辐射作用, 带动周边盟市全面发展, 缩小地区差距。

(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

中国收入分配问题论文 第2篇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国民收入总体水平有所提升,但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却在不断增大。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收入差距过大制约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在,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很大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且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仍在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仍处于可以接受的空间,尚未达到两极分化的程度,但负面影响日显突出,需要高度重视。本文针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现状,分析差距扩大的原因,以及收入差距对社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 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差距 两极分化 公平效率 政策建议

2010年7月末,央行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壮大固然可喜,但是我们却不能因盲目乐观而忽视了另外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9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09年人均GDP仅为3 678美元,位列全球第99位。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妥善处理好社会转型期的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继续深化改革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问题。

一、中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现状

世界上目前通用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标准,我国学术界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描述通常也采用这种标准。基尼系数又称基尼集中率,是以意大利统计学家基尼的名字命名的综合统计指标,应用于经济学研究,主要用来度量经济不平等程度,用一定人口所获得的收入比例来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水平。

基尼系数是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程度的大小(或收入不平等程度的高低)。基尼系数的范围介于0-1之间,最小值O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最大值l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低于0.2表示收入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偏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将会引起社会动荡。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综合各类居民收入来看,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基尼系数已跨过0.4接近0.5。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二、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国由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打破了以前的“平均主义”为特征旧的分配体制,收入分配呈现多元化格局,伴随而来的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这是多种原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原因

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历史上早就存几千年形成的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商品率低是我国农民收入大大低于城市居民的根本原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尤为突出,城乡经济存巨大差异,主要有劳动生产率差异、管理体制差异和形态差异。

(二)制度不健全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缺乏、选择不当和虚设,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税收制度在调节力度及调节效果方面尚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种设置不合理、不到位。目前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二是财产税制不健全,对居民个人所拥有的动产、不动产缺乏系统的调节手段。三是对偷税漏税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三)垄断是造成行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的主因

垄断是分配不公的最大根源。本来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对一些特殊行业实行垄断经营是必要的。问题是在行政权力多有渗透的背景下,许多垄断企业,特别是央企、国企垄断企业,凭借“背景”和“来头”,凭借国家的政策轻易地对国家最宝贵、最稀缺的资源实施垄断并借市场名誉进行垄断经营,几乎不承担市场风险就能获得丰厚利润,又以“多劳多得”、“合理激励”为由,依照竞争性企业的分配方式来分配主要因垄断而获得的高额利润。于是便出现了高工资、高补贴、高福利,财富便多集中在这些行业和人群中。

(四)现行税制不健全是加大分配不公,加剧贫富悬殊的一个重大原因

以现行税制特别是个税累进制度,存在很大漏洞。造成就相对收入而言,富人纳税比例低,穷人纳税比例高。这样的税制设计有利于富人少纳税,故有人称之为“累退税”。高收入阶层利用政策逃税有法,而大量白领阶层个税一分都逃不了。

三、收入分配差距对社会的影响

社会主义本质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走上共同富裕。但消除两极分化不等于“平均主义”,适当地拉开个人的收入差距有助于提高个人劳动积极性,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发展。但鉴于我国目前收入差距已经偏大,应引起重视,尤其是负面影响。

(一)对经济造成的影响

收入差距偏大制约经济结构的优化,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收入差距偏大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收入差距偏大导致消费断层,极大地阻碍了国内需求的有序扩展和升级,进而影响产业结构优化;收入差距偏大不利于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地区间偏大的收入差距,会减弱落后地区的人才吸引,人才向高收入地区的流动成为必然,不可避免地也会导致资金和技术的转移,使得各区域经济间难以形成有效互补,市场得不到充分拓展,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

(二)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

过高的收入差距会引发社会不满和政治不稳定,这会造成一种不确定性的国内政治经济环境,从而导致投资率下降,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我国是一个地广人多的国家,由于各种地理环境、文化背景、历史发展、政策制定等种种因素会造成地区差距拉大,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民众对政府、对改革的信任。经济发展不平衡会影响到政治问题,地区差异如果处理不当则可导致地区冲突,并最终引发国家分裂、民族瓦解。

四、解决我国当前收入差距的对策措施

(一)尽快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收入分配制度,并以国家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收入分配制度是国家各种制度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及目标实现影响最大的一项制度。一个社会是否能够科学协调稳定持续地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配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前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尽快制定出一个高层次,广视觉,既符合中国当前实际又前瞻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收入分配制度并且立法。

在国家完整收入分配制度出台前应先推行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应尽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低工资、低福利、低保障”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这项政策。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这一政策已越来越脱离客观实际,并成了影响经济质量提升,科学持续发展的因素。因此,调整收入分配机制势成必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首先,要确定政府、企业、劳动者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拟设这样的阶 段性目标: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在三者中的占比应从2007年的57.9%提升到2015年的70%左右,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应从2007年的39.7%提升到2015年的50%左右。其次,再分配中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应 从2007年的57.5%提高到2015年的70%左右。再次,第三次分配要加大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支出中的比例,教育、医疗、社保三项支出应从2009年的29.2%上升到2015年的40%左右,并向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

(二)建立健全以工资为核心的企业职工利益集体协商共决机制

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天生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的中国,更是处于弱势中的弱势,迫使他们接受很低的工资和不太安全的生产条件。这就要求政府出面,与企业协商共同建立以工资为核心的职工利益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并将这一机制作为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这个机制的设计至少应当包括:集体协商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政府的地位及职责;工会在其中的地位及职责;协商内容(应包括:分配形式、报酬额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安全卫生、学习培训等);协商规则;监督主体等内容。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有许多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三)要对国企和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进行根本性改革

第一,要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对国家划分的三类企业上缴比例进行大幅调整,第一类可从目前的10%提高到30%左右;第二类可提到15%左右;第三类,缓期结束后,应定为5%以上。因为国企及其资本以及所占用的资源,本质上是全民性资产。因此,其利润应部分由社会共享,通过再分配的方式转变为政府公共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第二,要严格规范国企和垄断行业高管收入。可按企业层级及其高管级别参照公务员工资收入执行,考虑企业工作的特殊性,可补助其一定比例的企业津贴。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国企高管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政府派官员到企业任职和调企业高管到政府部门任职比比皆是。再说,政府派官员到企业任职是代表人民和政府去管理、经营人民资产的,本身具有管理公务公产的性质,与公务员没有本质区别。第三,制定垄断行业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比照管理办法。政府要严格垄断行业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将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与实现的利润基本脱钩,确定垄断行业工资与非垄断行业社会平均工资差距比例。差距不能太大。第四,垄断行业的职工福利应纳入工资管理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四)改革税制,强化税收调节杠杆功能

从宏观方面看,要通过税收调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东中西部要实行差别税收政策,通过税收优惠促进中西部的发展,从根本上为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奠定基础;二是除分地区实行差别税收政策和国家有特殊规定政策外,规模以上企业,应不分内资外资和经济性质,一律实行国民待遇税收政策,这有利于公平税赋、抑制私人资本暴利,缩小贫富差距。从微观方面看,要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时要增加税种,调整税率。建议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特别消费税,调整房产税,提高土地、矿产资源、石油等资源性税率,同时征收环境税。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以3500元为起征点,设5%、10%、20%三种累进税率,同时提高资本利得、股息、红利的税率。这对“提低、扩中、限高”的分配导向极为有利。要全面推进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垄断行业、重点人物、特殊群体纳税监管跟踪机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纳税管理力度。

(五)彻底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

应以户籍为重点,破除城乡二元壁垒,科学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无差别的居民身份政策。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包括医疗、养老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工资与社保费挂钩制度,所有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一律实行国民待遇政策。三是不再实行低价粮食安全战略,让粮食等农副产品由市场来定价。四是在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市场,取消目前的征地政策,让农民以参股等方式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五是允许农村一切生产因素通过市场参与城市经济循环,以此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六是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快向农村配置各种公共优势资源。七是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八是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九是国家资源配置要逐步从城市转向农村。十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使乡村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都得以交流而实现其价值。

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无法回避的一项重大的政治议题。历史的经验表明,当我们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矛盾和问题的时候,只有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才能清除发展中的困难和障碍。真正的改革,必然是对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实质性调整。只有这样的调整,才能够化解当前的社会风险,并把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奠基于更为坚实的制度基础之上。只有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的社会民众,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现阶段社会收入分配公平问题 第3篇

国家统计局在2005年7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最高组与最低组的收入之比已由2002年的5.1:1扩大到5.3: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和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专家近期联合完成的《关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及政策建议》中用“蓝灯”、“绿灯”、“黄灯”、“红灯”来描述分配的形势,其中“黄灯”表示接近失衡状态。这份报告认为,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到2010年后,中国的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形势将进入“红灯”区的范围。更严重的是城乡差距,官方资料显示,从1992年到2004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2.33:1扩大到了3.2:1。

笔者多年从事收入分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根据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对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几点对策。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解决农民收入低下问题对于缩小贫富差距至关重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农民在价格制定中的参与和决策能力,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第二,积极扶持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第三,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高质量、低农药残留的绿色农产品,增强出口能力。第四,加大对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及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并且以此来解决部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第五,实施科教兴农,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加大农业的科研投入和技术推广,鼓励和引导农业专业性人才进入农村就业和进入农村基层领导岗位服务农业,提高领导的知识水平。第六,构建为农村劳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社会体系,创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环境,可以考虑重新建立农会表达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利益诉求。第七,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价格控制。如化肥、农药等。如控制不好会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加快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步伐,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西部开发的投入,以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通过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和对外开放,提高中西部地区的自身竞争力,还要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和其他经济援助手段,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平稳转型,大力发展中部六省的经济,以期较大幅度地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和东部地区的差距。

打破垄断,减少行业收入差距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产业结构的剧烈变动时期,优势产业的交替变化极为频繁。解决行业间存在的收入差距,最终要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责任就是制定反垄断法,清除市场准人壁垒。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国家不能放松对其分配活动进行监管,要提出工资指导意见,加大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调控力度;加强对这类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人工成本增长率的考核,严重违反国家工资政策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为此,劳动、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企业人工成本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监测,定期发布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指导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人工成本比较,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收人水平。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对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

垄断、腐败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拉大是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它极大地挫伤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妨碍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规,消除制度和法律漏洞的真空,减少不合理却合法的现象。第二,政府要排除非自然垄断因素,消除市场准人歧视,同时要考虑将企业的一些没有保密需求的信息,包括盈利情况公开,便于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第三,要规范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及某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分配行为,对于垄断性的行业征收特别的税收。第四,要制止权力的市场化和货币化。第五,严格执行公务员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和收入申报、核查制度,严禁行政干部参与商务活动,防止卖官、买官和跑官现象。同时加大对腐败的惩罚力度,加大惩罚资金外逃的力度。

完善稅收调节功能,加强税收调节作用

一是要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实行综合分类税制,合理确定点征额和扣除额,以体现公平原则。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收入分配情况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检查。逐步推行双向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收入的双向稽核,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相互制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口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从重、从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改革完善财产税,规范现行财产税税种,对个人收入进行多环节、多渠道的调节。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可考虑采用征税及时、征收成本较低的总遗产和总赠与税制。对于一些高收人群体的奢侈消费项目,可以考虑开征特别消费税。

总之,要通过适当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协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为中国经济的顺利转型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内蒙古收入分配问题 第4篇

(一) 工资基数长期以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重较低

内蒙古自治区的年均职工工资基数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准上,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 2000-2008年之间相差约2600元, 2009-2010年差距缩小至1500-1000元左右。虽然从工资的增速上看我区的工资增速较高, 但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多年以来由于我区工资水平一直偏低, 其略有增长就会导致增长速度较大。与我国其它地区相比, 可以看到, 多年来我区的平均工资一直都处于较低的水准上, 这可以从各年平均工资在全国的位次上看出。2000年我区的平均工资仅处于全国第28位, 只是近两年才有了较快的增长, 一跃成为全国第10位, 但与全国工资水平最高的上海市相比, 2010年依然相差30608元。即使是与西部地区的西藏、青海、宁夏相比, 我区的平均工资也一直低于这些省份。

另外, 从自身经济发展情况来看, 全区的工资基数也明显过低。以2010年为例, 我区GDP为11672亿元, 职工工资总额为879.8亿元, 仅占GDP的7.54%, 而西方发达国家工资收入一般都占GDP的50%-60%。加之近年来我区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下降, 从2000年的12.1%一直下降到2010年的7.5%, 且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可以看出, 我区居民并没有因为“国富”而享受到经济增长的丰硕成果。

(二) 平均工资增速远远低于GDP增速

进入本世纪以来, 内蒙古依托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 使自治区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全区GDP增速逐年加快, 特别是2003-2008年间, GDP增速均达到28%左右, 到2008年已达到32.23%。但在此期间, 平均工资的增速均在18%左右, 最高年份也只达到19.97%。2005年内蒙古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087元, 在全国排序19位, 2010年达到32680元, 排序16位上涨了3位。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我区经济增长不相适应, 除个别年份外, 我区职工实际工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GDP的增长速度, 职工并没有同步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三) 行业工资差距过大, 增长快慢不一, 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缓解

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大一直是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重要的问题。我区的行业之间工资收入差距同全国一样, 也经历了由小到大且差距不断扩大的过程, 并呈现出加速的态势。根据1995-2010年的统计数据:我区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收入差距的比值经历了一个高低起伏、发展较为不稳定的过程, 最高比值出现在2005年, 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收入差距的比值达到3.57倍。在此期间, 行业间收入最高值与最低值差距绝对值的增速也在不断增大, 各年差额绝对值增速均保持在15.1%以上, 2004年差额绝对值的增速高达45.58%。1995年至今, 行业间收入的最大差距无论是在绝对值还是相对值上都在不断拉大。行业间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也从4221元扩大到了30800元, 增长7.29倍。总体看来, 这一时期, 行业间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

在行业工资差距扩大的背景下, 部分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偏高问题依然突出。从1995-2010年, 工资收入最低的行业一直是农林牧渔业及批发零售贸易业, 工资收入最高的行业则是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几个垄断行业上。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 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 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 其收入水平与其价值度和贡献度严重背离。

(四) 各盟市收入分配呈现不均衡, 地区收入差距拉大

2010年西部地区 (呼和浩特市以西6个盟市)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620元, 东部地区 (呼和浩特市以东6个盟市)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163.5元, 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多9456.5元。长期以来, 除巴彦淖尔市外, 工资水平排在前5位的, 均是西部各盟市。2010年从各盟市工资水平情况来看, 西部地区工资水平最高的是鄂尔多斯市, 最低的是巴彦淖尔市, 其平均工资水平相差22684元。东部地区工资水平最高的是锡林郭勒盟, 最低的是兴安盟, 两盟市平均工资水平相差10087元。由此看出, 工业基础较强的盟市经济发展较快, 职工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工业基础相对薄弱, 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主要依靠农牧业发展的盟市, 经济发展迟缓, 职工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再从历年各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上看, 2003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鄂尔多斯市与最低的兴安盟相比差距为5261元, 到2010年这一差距扩大到27814元。且各地区间平均工资的增速状况也极为不平衡, 年均工资增长较快的是鄂尔多斯市, 2001-2010年10年间平均工资增长达到21.63%, 而平均工资最低的兴安盟10年间年均工资仅仅增长14.3%。收入水平的差距不仅仅局限于绝对额的拉大上, 而且表现在年均增速的状况上, 由此拉大的差距既不符合我区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也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五) 企业内部低职位员工收入过低, 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2010年内蒙古企业薪酬调查数据显示, 我区的多数企业高管工资与员工工资差距较大, 高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近10-14倍, 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大体相当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4-6倍。从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同层级、同岗位之间的薪酬关系上看, 很多企业同部门、同岗位中正式员工平均工资是劳务派遣工、临时工等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或若干倍, 只有少数企业这一差距小于1.3倍, 一些企业同层级、同工作量的部门, 单位薪酬差距偏大, 关系不合理。由此可见, 企业内部分配关系不顺是我区大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严重影响了薪酬的内外公平性, 使薪酬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六)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势在必行

对于工薪劳动者中的绝大多数人而言, 工资收入是其全部收入的主体部分, 其分配是否公平合理, 直接影响到工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工资收入问题不仅仅是收入分配和收入差距问题, 目前已演变成经济社会问题, 甚至上升到政治层面, 整个社会对此弥漫着强烈的不满情绪, 这种负面情绪如果得不到有效疏导, 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二、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建议

(一) 国家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思路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 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实现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劳动生产率、社平工资和GDP等经济增长相挂钩的机制, 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 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 使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

(二) 我区近年来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

2010年4月, 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若干意见》。人社、财政、审计、国税、地税、人民银行、总工会等部门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 又印发了实施办法。2012年7月, 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自治区人社厅、组织部、监察厅、国土厅、交通厅、国资委、总工会还联合制定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以自治区政府牵头, 成立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核算委员会, 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托社会中介进行核算。这样, 符合市场经济规则, 并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调控, 是建立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近年来, 我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 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三) 调整政府和企业收入分配关系, 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基于我区资源型经济的特点,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于那些处于产业链未端、技术含量低、简单依靠廉价劳动力优势, 单靠卖资源、粗放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其逐渐萎缩。同时, 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 推动企业经营转变, 以科技替代资源, 从资源高耗型向资源节约转变, 提高产品附加值,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使经济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 实现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的增长点。政府要在搭建有利于企业正常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方面加大力度, 要在减少和消除不公平的资源配置方面加大力度, 要在促进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方面加大力度, 要在制定有利于形成企业合理工资分配关系的工资收入分配规则方面加大力度, 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从当前国家财税政策的调整, 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情况看, 初次分配结构还有着巨大的调整空间, 减轻税负, 合理确定社会保险征费、适度调节资本收益等都是可行的, 能很大程度上抵消人力成本上升对企业的影响。让企业将国家减免税费节省下来的资金直接转入企业职工工资分配, 有助于提高这类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缩小低工资行业与高工资行业工资水平差距。长远发展的趋势表明, 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必定带来良性的经济发展, 良性的经济发展必定为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创造条件。

(四) 积极倡导“以公平促进效率”的分配原则

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也是促进效率提高、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倡导企业“以公平促进效率”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倡导以公平促进效率, 不是放松对效率的追求。倡导以公平促进效率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相互结合、均衡发展, 既不过分强调效率, 也不过分强调公平。我区作为欠发达地区, 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 各种经济、社会矛盾要在发展中得以解决。同时,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 企业在提高效率, 增加利润的同时, 要安排制度化的收入分配调节政策, 而不是以主观的手段破坏市场经济的规则。不仅要反对效率至上主义和发展至上主义, 也要反对公平至上主义和平均主义。二是倡导以公平促进效率,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近些年来, 公平的缺失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缺位或越位造成的, 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相对滞后, 没有规范“灰色收入”、不能有效取缔“黑色收入”、企业高管收入管理不规范、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等。

(五) 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及监控机制

在保证企业职工正常就业的前提下, 进一步强化对企业职工工资的监督管理, 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在工资总额预算的核定上, 要真正体现“保低、扩中、限高”的原则;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促进企业工资分配公平合理, 处理好工资集体协商与核定工资总额的关系, 促进企业建立内部分配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 维护出资人权益, 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工资总额预算的使用上, 注重分配关系的和谐;在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的监督上注重规范管理。要加强其它性质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指导制度, 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积极鼓励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法人平等协商方式, 依法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收入水平, 继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 定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合理评估,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确保低收入职工水平随企业效益提高和物价水平增长而增长。

(六) 各行业工资实行分段调整的策略, 逐步缩小行业之间的不合理工资差距

对于各行业工资的调整要采取“低快、高慢”的调整策略, 即低收入行业的工资增长速度快一些, 高收入行业的工资增长速度慢一些, 当工资差距缩小到适度水平时, 再使所有行业按照平衡增长速度增长工资, 即各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要随行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 对于劳动生产率过低的行业给予一定的国家财政补贴或政策支持, 使行业之间的工资增长速度不要过分悬殊, 继续加大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管理。

一是“提低控高”。着力提高中低收入企业员工收入, 尤其是一线生产员工的收入, 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落实工作;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调控机制, 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 重点控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 调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收入, 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藏富于民”。实施民富优先发展战略, 大力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消除各种行政障碍, 减少“有形之手”对市场运行的干预, 限制政府规模和开支水平, 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税费征收, 激发民营企业的创造热情;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 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七) 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为建立健全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制度,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2011年9月自治区人社厅联合组织部、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国土厅、交通厅、国资委、总工会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从适用范围、规范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薪酬结构和水平、薪酬支付、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 进一步对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了规范。

为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 自治区政府牵头成立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负责人核算委员会, 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核算委员会成员单位, 核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评估企业负责人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核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倍数、比例和薪酬调节系数实施区间。审核认定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2.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审核绩效年薪当期兑现与延期兑现比例, 监管和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方案和制度。3.探索研究其他工资收入激励机制。4.其它相关事宜。为体现公平、合理、科学地核算其薪酬水平, 按照市场规则的法则, 薪酬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具体核算。

(八) 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继续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

近几年来, 我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增长幅度与企业年度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差距逐步缩小, 工资指导线安排的工资增长逐步与地方工资增长实际情况相接近, 自治区2010年名义劳动生产率比上年增长15.5%, 2011年分布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16%, 契合度非常高, 说明工资指导线的指导作用日渐得到发展。我区应该综合考虑当年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 及时发布当年企业工资的基准线、预警线和下线。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工资增长率和工资指导线。其中,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 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 应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对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 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

内蒙古收入分配问题 第5篇

一、居民收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出现混乱、个人收入差距迅速拉开。如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生产要素收入分配失范;制假贩假、偷税漏税等问题。

二、城乡收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三、地区收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改革开放以后,在“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和国家给东南沿海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双重结合下,加上东部沿海地区优越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国内外各种资本迅速向东南沿海地区聚集,从而使得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迅速腾飞、四、行业收入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由于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特别是个别行业的垄断经营,使得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

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个人收入的差异是一种必然的,我们不能脱离对市场的影响来孤立地看待和评价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公平。由于社会上个人的生产要素和能力的不同,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大小也不同,把贡献大小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除了按劳分配外,应该鼓励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如果不将贡献大小,而是只讲平价分配,那就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只会仍然共同贫穷。今天我们收入差距的拉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过程。

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范畴问题,其本质是劳动者先富和后富的关系,不是阶级对立的结果,积极因素及生产力发展水平起决定的作用。

形成现在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格局,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因而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决不能采取劫富济贫的办法,而是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地从事“财富创造”的同时,给低收入者更多的能力和机会,给他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要警惕社会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的现象,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第一,要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

第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功能;

第三,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解决由失业导致的贫困问题;

第四,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攫取社会财富的行为;

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6篇

摘 要 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也应看到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收入分配体制仍存在很多问题。当前,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和加快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体制 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改善,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日益扩大。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将使社会贫富两极分化更加严重,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收入差距过大破坏了社会激励机制,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动力,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收入差距扩大

根据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据有关测算,我国居民基尼系数1995年为0.389,2000年为0.409,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标准0.40,2003年为0.448,目前已经达到0.4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如下表所示①:

由上表可知,197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57:1,1995年扩大到2.71:1,2005年收入比进一步扩大为3.22:1,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3:1,这还只是城乡居民直接收入的差距,如果考虑到在住房、医疗、教育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的真实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到5-6倍。

(三)地区收入差距扩大

近年来,我国区域间收入差距呈扩大的趋势。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14867元,最低的宁夏自治区为6530元,二者之比为2.28:1。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和最低的甘肃省分别为26674.9元和10969.41元②,二者之比扩大为2.43倍。2003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6654元,最低的贵州省为1565元,二者之比为4.25:1。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和最低的甘肃省分别为11440.26元和2723元,二者之比为4.2:1。而且不管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还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排名前五位的均位于东部地区。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居民收入差距已接近或超过4:1,东南沿海地区与贵州、甘肃等省份的差距更超过7倍以上③。

(四)行业收入差距过大

2003年我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4040元,19个行业门类中,收入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是最低收入行业平均工资的4.63倍④,到2005年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加以调控。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二、完善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的政策建议

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说可知:一个国家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会随着初期经济发展而扩大,达到最高点后,又会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改善。即经济发展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但是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情况来看,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转型、城乡二元结构、行业垄断以及收入分配秩序混乱。根据收入分配问题产生的原因,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完善的政策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生产力

由经济学原理可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是解决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先决条件。当前要控制和缩小收入差距,根本上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把我国经济“蛋糕”做好做大,是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在再分配过程中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物质基础。为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还要大力加强自主创新,逐步提升我国经济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中的地位⑤。

(二)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2008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扩大内需也即是以居民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这就要求居民有能力去消费。当前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缓慢,不利于扩内需措施的实施,所以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尤其是农民收入。

(1)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政府部门应通过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等,降低国民收入在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比例,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而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2)建立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長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首先要保证职工的工资能够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增加,这就要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制定一个合理的工资增长比例,这个比例必须要考虑到物价上涨、企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同时要制定相关惩戒措施,以确保工资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到职工手中,而且要做到严格劳动执法,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3)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偏低、增长缓慢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1、国家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2、加快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最主要途径。第一,必须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使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不在束缚在土地上,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第二,要进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是决定农业产业化能否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要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这样就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⑥。第三,调整农村金融政策,健全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通过贴息、减税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增加对农村小额贷款和抵押贷款,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3、依据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政府要对农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对农村中贫困地区的扶持。

(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加强税收征管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还是采用分类征收制,这不利于达到调节社会公平的目的。在今后应积极推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通过合理设置税率,对居民财产税进行征收,开征遗产税。同时要加强税源的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偷、逃、漏税者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加大对农村中贫困人口的扶持和救济。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以扩大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3)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强收益分配管理

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消除垄断收益扭曲收入分配关系的体制基础,使其利润逐渐与同类其它行业的利润持平。同时国家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职工工资福利过高的收入调控力度,规范垄断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

(4)加强法制建设,坚决打击非法收入

非法收入得以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家制度的不完善和某些官员的腐败。腐败问题是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产生与我国法治水平偏低密切相关,因此反腐应与法治的发展并行。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制法规,加大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收入。其次强化个人收入分配的制约与监督机制,有效控制权钱交易的发生,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

(四)调整地区发展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

中西部地区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经济发展受到阻碍。因此政府应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东、中、西部地区间公共财力差异的调节力度;调整地区发展政策,制定出更加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政策,给予欠发达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健全中西部地区金融体系,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有效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

(五)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劳动力的素质

劳动报酬是与其人力资本价值的大小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本价值越大,劳动获得的报酬才会越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受教育程度与人力资本含量成正相关关系。因此,国家应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新增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含量,同时加强对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或就业的劳动力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素质,使其获得更高的工资和劳动报酬。

当前,我国应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注重民生.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将收入差距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还会进一步地发展和完善,在实现公平的基础上促进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让全体人民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78-2009年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②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

③赵向红.和谐收入分配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科学家.2007(6).

④孔涇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理论与政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⑤郭飞.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教学与研究.2010(2).

⑥刘建民.解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若干对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参考文献:

[1]赵向红.和谐收入分配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科学家.2007(6).

[2]孔泾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理论与政策.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3]陈志武.政府规模有多大.经济观察报.2008.2.25(2).

[4]罗云平.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影响及对策.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8).

[5]郭飞.我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教学与研究.2010(2).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的问题及建议 第7篇

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

其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缺陷。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劳动保障。除此之外,社保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覆盖面不足。二是制度不统一。三是缺乏制度保障。

其二,由于市场资源占有和配置、资金分配和融通、市场准入等关乎初次分配起点和机会的基本制度,存在着国有与非国有、垄断性行业与非垄断性行业的待遇差别,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进入市场也缺乏透明,从而产生权钱交易等灰色收入。造成当前初次分配领域分配不公。

其三,居民投资渠道狭窄。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资本管治,居民无法直接参与国际市场投资,只能在有限的境内市场进行,制约了居民投资的选择。而作为居民财产性收入主体的银行储蓄存款,由于利息率较低。居民利息收入增长极其有限。

(二)由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1 区域之间收入差距扩大

这主要表现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在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科技文化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加上改革开放之初,东部沿海地区享受到了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东两部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也急剧拉大。

2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平均相差在20年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 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一些垄断性行业、新兴行业的收入增长较快,而一些基础性行业的收入增长较慢,形成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特别是这种收入差距在垄断行业与基础产业之间越来越大。

(三)再分配体系尚不健全

其一是工资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不够。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工资宏观管理措施缺乏有效约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不健全,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仍然偏低。

其二是调节收入的税收体系尚不健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公民收入分配渠道透明度低,隐性、灰色收入大量存在,家庭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个人所得税偷逃现象严重。

其三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健全,社会保障能力有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建立和推广。农村社会保障投入仍然不足,城乡、区域间社会保障还不能实现有效衔接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形成对低收入阶层的有效保护。

其四是公共财政体系改革尚待加强。虽然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看,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尚未有效建立,而且某些形式的转移支付明显向高收入人群倾斜,进一步拉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对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建议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引发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平衡

解决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其中包括: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再分配政策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扩大就业途径。首先,要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其次,要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再次,要建立城乡、区域统一的人才和劳动市场;最后,要加快推进就业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三是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拓宽居民投资渠道。为了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加强资本市场监管,也可适度放松居民资本管治,大力拓宽居民投资渠道。

(二)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缩小收入差距

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关键是缩小收入差距。具体可以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重点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根据经济形势和物价变化,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社会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二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幅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农民外出就业空间:壮大县域经济,积极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加强个人收入调节。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体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完善再分配调节体系

完善再分配调节体系因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是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收入和税收调节体系。通过建立完善收入综合申报和税前费用扣除制度,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确定相应的税收水平,增强税收调节的公平性。

二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加快农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城镇范围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逐步提高城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三是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

综上所述,只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收入再分配体系,才能最终实现公同富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袁春晖.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对和谐社会的影响[J].中国经贸导刊.2009(31).

[2]宋桂霞.中国和谐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构建研究[J].大庆师范院学报.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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