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2024-06-24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精选11篇)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第1篇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 合整治项 目和资金 管理暂行 办法》强调,综合整治试点纳入中央财政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由所在省负总责,所在县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绩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浙江省水利厅于2014年对已下达省级以上补助资金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体系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应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和管理各方面情况。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规定,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实施和管理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前期工作情况、建设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建设成果情况和建设效益情况等方面内容。

依据以上项目实施和管理内容,确定评价对象为重点县项目,下设项目区评价为1级指标。1级指标个数为项目所含项目区个数,各项目区权重相等。1级指标下设6个2级指标,2级指标下设21个3级指标。各级指标内容详见表1。

2绩效评价方法

科学的量化准则和统一的评价标准是影响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因素。模糊综合评价法 是在评价 系统中引 入模糊数 学理论,对系统中存在的模糊性问题进行定量化处理[2,3,4]。模糊数学理论将研究系统中的不确定性通过隶属度加以量化,确定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之间的相关关系,再利用评价因子的权重,计算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计算步骤如下。

2.1确定指标权重(层次分析法)

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步骤如下。

(1)确定判断矩阵。量化两两指标对上一级指标的相对重要性采用1-9标度方法,即用1-9及其倒数 表示相对 重要性。指标关系对应量化值详见表2。

(2)确定相对权重。构造判断矩阵后,相对权重的计算方法采用几何平均法。具体公式为:

1计算判断矩阵每行元素的几何平均值:

式中:aij为判断矩阵第i行第j列元素;m为列数;n为行数。得到

2将归一化,即:

得到W=(W1,W2,…,Wn)T,即为所求特征向量的近似值,也就是各指标的相对权重。

(3)一致性检验。

1计算判断矩阵最大特征值:

式中:A为判断矩阵;W为其特征向 量;n为矩阵阶 数;(A W)i表示A、W矩阵相乘后所得矩阵的第i个元素;Wi为其特征向量的第i个元素。

2进行一致性检验:

式中:CI为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指标;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其值详见表3。

CR值小于0.1为检验合格,此时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上述方法,得出重点县项目各级指标权重见表4。

2.2各指标值的确定

确定各指标值即对21个3级指标进行评分,得出各指标的得分。本文绩效评价各3级指标评分以制定的评分标准为依据,采用目标比较法、询问查证法、专家评议法、成本效益法和问卷调查法相结合确定得分。

2.3模糊综合评价公式

在确定各级指标权重和21个3级指标得分后,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21个3级指标加权平均得到6个2级指标相应分数,再根据各2级指标权重加权平均得到1级指标分数,即得到各项目区绩效评价得分。对于重点县项目评价,所包含项目区权重相等,即项目区 的平均值 为重点县 项目绩效 评价分数。模糊综合评价的公式如下:

式中:A为项目分数;n为项目所含项目区个数;B为项目区分数;C为2级指标分数;D为3级指标分数(根据2.2中评价方法得出的分数);W为表4中对应权重。

3实例

3.1项目基本概况

浙江省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的县(市、区)有龙游县、德清县等共19个,19个重点县项目所含项目区个数共计201个,2014年浙江省水利厅对其中74个项目区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22个项目区进度达90%及以上[5]。

3.2基本方法应用

利用本文2.2节所述方法及评分标准对74个项目区的3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式(6)、式(7)计算得出各项目区绩效评价分数,得分详见表5。

3.3修正方法

由于各项目区建设进度不一致,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总结发现,采用相同评分标准对建设进度较快的部分项目区的地方资金落实指标的评价存在较大偏差。若地方配套资金率较低,但所配套资金已基本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则对此项指标的扣分不合理。例如余杭区乔司港项目区的地方配套资金计划下达1 755万元,实际到位1 480万元,地方配套 资金落实 率为84%,按照评分标准此项指标得分应扣3分;但此项目区的建设进度为100%,实际到位资金2 620万元,大于完成投资2 338万元,说明实际到位资金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故该项目区地方资金落实指标不应扣分。

同理,本次绩效评价对建设进度90%以上的22个项目区的该项评分指标得分进行修正。修正方法为:对实际到位资金大于完成投资的项目区,该项指标得分不扣分;对实际到位资金小于完成投资的项目区,地方资金落实率 =[1-(完成投资 -实际到位资金)/地方资金计划下达]×100%,然后再根据评分标准扣分。

3.4修正方法应用

根据上述修正方法对22个项目区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得分进行修正,修正前后项目区得分对比见表6。

最后根据式(10)计算得出19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详见表7。

19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4结论

本文在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 对绩效评价方法进行了思考与探索。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载体,在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后,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重点县项目进行评价。在实际绩效评价过程中总结发现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指标的评分标准对进度较快项目的评价不合理,本文对其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得分更能准确反映项目实际实施与管理情况。此次绩效评价应用了较科学的综合评价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较好反映了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摘要:通过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以下简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方法进行探索与思考,将模糊综合评价法应用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绩效评价中,并在应用中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修正。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加快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护岸加固和建设、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涝工程为主的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中央财政设立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适当支持。专项资金建立责任状制度,实行区域推进、以奖促治,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到省,争取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奖补结合。按照突出重点、逐个销号的原则,集中资金安排灾害较重、治理后社会和经济效益好以及示范作用明显、地方配套资金有保障、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的项目。

第六条 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西部地区所需地方投入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七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八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项目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保障前期工作投入,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九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年度项目计划。

第三章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第十条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治理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他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其中,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安排。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支持、绩效考核、滚动销号的原则安排,鼓励地方早治、快治、治出成效。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在第一年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安排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奖补标准,按照对东部地区引导、中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地区倾斜安排的原则,按不超过规划投资额30%、60%、80%的比例控制。

第十四条 除第一年外,专项资金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一)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相应的奖补。即根据上年治理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扣除启动资金部分后,确定补助金额。

(二)对于地方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好、建设资金能落实、项目管理水平高、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的地区,采取中央与省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中央集中资金加以支持。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早日完成规划任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地方投入指标。主要考核该地区上年已完成项目实际到位地方投入。

地方投入包括地方财力安排及通过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

(二)治理效果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治理完成后治理河段防洪(除涝)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三)生态环境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治理完成后治理河段生态环境是否有所改善。

(四)努力程度指标。主要考核地方开展治理工作努力程度(包括前期工作深度、预算执行进度、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建设验收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下达和使用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由省级财政、水行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能提高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的防洪能力等急需治理的项目。

(二)统筹兼顾原则。优先安排对粮食安全、水环境保护、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用大、综合效益较好的项目,并向国家级贫困县、较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专项资金后两个月内将专项资金分项目安排清单(含地方投入情况)和实施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1)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堤防、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使用允许在项目间调剂。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按照工程项目等级和重要性控制建设管理人员数量。

第二十四条 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的承包商承担建设任务,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五条 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

第二十六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第二十九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二条 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详见附表2),由财政部、水利部进行审核确认,作为今后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水利部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不定期或重点监督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评价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财政部、水利部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相应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专项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未按要求报送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情况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扣减其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十六条 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八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附:

1、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实施项目情况表

提高治理中小河流的理性认识 第3篇

关键词:中小河流 理性认识 前提

一、从治理时间上看,中小河流治理是连续不断治理的过程

治理中小河流的时间,取决于河流的自燃性。所谓自燃性是指河流主要受气候影响,人的社会活动难以影响其变化。断流是相对的,流动是绝对的。因此,中小河流治理是连续不间断的。当然,人类治理活动的连续性有其固有的内涵。这里的连续性主要是指定期进行,一般在枯水期及时治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连续治理的原因:

第一,为防止河水泛乱,河道清理是长期连续的。不停的的河水总是把上游的泥沙带到下游,由于受到人工圩堤的约束,泥沙会在落差较小水流缓慢的河道沉淀下来,一般下游的河道呈现上升的趋势。这是河流改变地表形态的表现:在自然状态下,下游的地面会升高。然而,这对于有圩堤的河道的周围的人来说,是危险的事情:河道的升高会引发河水泛乱,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毁灭性损失。消除河水泛滥的直接办法是河道及时清理,控制河床的高度。

第二,为防止周期性的洪水和非周期性的山洪暴发,中小河流的治理也要不间断。一是现有的防洪堤坝需要加固,才能有效地在汛期抵御洪水的威胁。二是河道两侧的堤坝越来越坚固,严格约束河水的同时,抬高汛期河道内的水位,可能会不断刷新水位记录,“水涨坝高”,要求增加堤坝的高度。而加宽和升高堤坝的劳动量巨大,非短期能完成的。随着转型,人们都成为相对利益的主体,大规模不计报酬的劳动难以组织。不少地方因为资金缺乏,多年没有治理河流。

第三,社会持续发展,对中小河流的治理要求也是连续不断提高的。社会在一个时期治理中小河流的能力是有限的,所要预期的目标也是相对的。但是,社会持续发展的治理能力则是强大的,最终要实现中小河流的根治。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前期的积累,即连续治理的基础,也不会有质的突破。

二、从治理空间上看,中小河流治理是全局性的活动中小河流治理活动的全局性能够从多个方面得到验证:

其一,社会的中小河流治理,要进行投入和产出的对比,国民经济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当然也要在治理中小河流中体现出来。一定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对治理中小河流的投入,脱离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支出,会加重社会负担,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没有治理中小河流的技术进步和相关产业的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效率也受到限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这些问题,也是生产力落后的时代,社会无力有效治理的反映。相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整体市里的增强,无力治理的局面会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因为社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而且能够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解决中小河流治理中的各种问题。

其二,从具体治理的中小河流的活动内容来看,诸方面都是全局性的活动。(1)治理范围应该包括以河道为主体的整个流域。人们一般把河流分成若干段,流域分成若干区来规划治理。但是如果不能够协调一致进行活动,可能会出现“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结果。(2)治理的内容应该包括防洪、灌溉、水利发电、航运、生态资源保护等多方面。任何顾此失彼的治理,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3)治理中小河流需要技术支持,越是深化治理技术要求越高。治理工具及其革新,都和其它产业部门有着密切的关联度。

其三,治理中小河流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了全局观念的重要性。自古以来,为了防洪,沿河道修筑了圩堤。在降水过多年份,圩堤丧失了防洪能力。决堤后,圩区成为人工湖,圩区遭到毁灭性打击。由于缺乏整体性治理河流的观念,把防洪等同于加固圩堤。加固圩堤的劳动量大,变为沉重的负担。在降水少的年份,圩堤又成为取水抗旱的障碍。有的圩区,即使在圩堤安全的年份,因为河水水位高于圩区地面,圩区内降水不能及时得到排放而造成内涝,同样可以带来毁灭性。

三、中小河流治理的连续性和全局性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

水利部部长陈雷认为:“绝大多数中小河流未经系统治理。”实际上,“系统”是指因缺乏相应的制度,全国中小河流没有得到持续的全面的治理。

第一,宏观上讲,全国应该有专门治理中小河流的机构,负责全国中小河流的治理。省一级的可以设置下级机构,县市一级的行政机关不设置下级机构。省以下按不同的河流设置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在河边设置管理站。中央和地方每一年都有经费支持,形成“统一指挥,分河治理”的格局。

第二,微观上讲,众多的河流管理站是治理全国几万条中小河流直接执行者。具体在执行过程中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提出工程招标、分段治理规划方案等。同时,河道管理站因地制宜,通過强化管理,增强自身治河能力。清理河道的砂石,

第三,不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功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小河流治理状况,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从政治上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现出来。全国共计5万多条中小河流,影响的人口数以万亿计。 “统一指挥,分河治理”的治理制度,必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也使人们更加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从经济上讲,能够优化生产力布局、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发展。

对农村从社会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产业部门,未来面临增长方式的转变。不能实现中小河流中小河流的根治,就不可能改变粗放式经营的“靠天收”和“望天田”,“三农”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中小河流治理急需全面提速.中国日报网,2011- 7- 13

[2]陈雷.人民网新闻.2011- 7- 15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第4篇

1 加强十堰市入库河流治理的原因与现状

1.1 加强十堰市入库河流治理的原因

根据《规划》,库区十堰控制单元的治理项目,累计可削减COD为4670t/a、氨氮715t/a,氨氮削减能力满足达标治理要求,但COD削减能力仅为需要削减量的37.04%,远远满足不了达标治理要求。总体上看,库区十堰控制单元削减COD的能力缺口为7938t/a,说明其所包含的部分子单元削减COD的能力存在缺口。根据《规划》的水质目标和允许入河排污量,通过水资源资料将允许入河排污量分解到各控制子单元;根据水质监测和水资源状况,结合污染源普查、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量、排水量等综合分析,将库区十堰市控制单元的污染排放和需削减量分解到各子单元。以泗河为例子,泗河允许排污量每年为642t,实际入河排污量每年为5028t,需要削减量每年应为4385t,规划削减量每年仅仅为1153t,因此需要补充削减量每年为3232t。因此,在实施《规划》的同时,必须增加治污项目和措施,加大治污工作力度,才能保证五条河流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1.2 加强十堰市入库河流治理的现状

1.2.1 河流水质现状和超标因子

泗河全长67km,流域面积469km2,发源于房县柳树垭,自南向北流经茅箭区、白浪高新区等东部城区,于郧县白石坪汇入丹江口水库。自然径流量1.06×108m3/a(平均3.35m3/s),因城市供水从流域外调入约0.2×108m3/a,进入丹江口水库的实际径流量为1.24×108m3/a(平均3.93 m3/s)。根据《规划》,泗河水质目标为IV类。十堰市环境监测站近五年水质监测数据表明,泗河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有COD、氨氮、总磷,其中COD超标最高达1.49倍。

1.2.2 污染源的分析

泗河子单元内,污染源主要为城镇生活与工业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具体情况主要划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染,其每年COD排放量达到4772.6,占比约为95%,包括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染、农家乐污染、工业污染、污水处理厂排水污染等等;另一方面是农业面源污染,其每年COD排放量达到255.4,占比约为5%,主要是禽畜养殖污染,分布于流域上游。

1.2.3 量化治理目标,明确新增的污染削减量

泗河子单元COD实际入河排放量5028t/a,按照《规划》水质目标,允许排放量为642t/a,《规划》COD削减能力1153t/a。《规划》实施的项目不能达到泗河水质达标需要的COD削减量,需补充COD削减量3232t/a,必须增加削减工程措施。

2 十堰市入库河流综合治理的现存问题

2.1 没有落实后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人为本理念缺乏落实,重点体现在社会公民在参与生态建设方面缺乏足够的主动性以及积极性。必须重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同时在建设和管理城市河流综合生态工程的时候,脱离了群众的支持,闭门造车,难以保证河流工程的建设成果符合社会群众的意愿。因此,在河流综合治理的过程中,脱离了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难以真正实现城市河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2.2 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管理机制

在进行河流综合治理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缺乏一套和市场、政府同时相连接的科学高效的工程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对于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效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3 十堰市入库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的发展方向

在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中,其发展的方向主要在于充分发挥城市河流的功能,在遵守自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重视环境生态建设,恢复河流的生命力,提高河流的资金能力,从而实现河流在自然化、生态化、人文化、景观化多方面的综合目标。基于十堰市河流治理的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向加强该地区入库河流的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

3.1 注重城市河流水环境要素之间的联系

在治理城市河流水环境的过程中,应当对基本要素予以重视,通过对基本要素进行修复,从而促使城市河流恢复自我净化的能力。采取人工措施进行干预应当以促进河流的自我恢复功能为中心,这是改进基本要素的重要条件。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在城市河流治理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几点:(1)注重岸边水土流失问题的治理,禁止河流下游土地开垦,对岸坡的环境进行管理,同时可以改建岸坡,建立植被缓冲带,从而恢复城市河流的形态多样性;(2)对闸坝进行调控,根据河段内的生态需水量进行合理的优化;(3)对污染点进行系统的控制,改善水质。城市河流沿岸的人类社会活动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必须严格控制污水的排放、沿岸垃圾的丢弃,餐饮业垃圾和污水的管理等,从而减少河面污染源,从整体上改善水质。

3.2 重视综合整合

根据城市河流的实际情况,结合环境的基本内涵,必须把河流自然因素和人类社会因素进行综合的治理。在对人类居住环境进行整治的重点中,包括了城市粪便管理、道路硬化、生活污水以及垃圾治理等方面。治理是整个政治工作的关键所在,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能源工程等。同时通过城市河流生态环境的宣传,促使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河流治理和环保建设,真正实现人人保护环境、人人参与。对城市道路的排水设施进行完善,提高道路两旁的绿化程度,妥善科学的处理好生活垃圾以及生产垃圾,推广新能源的使用,从而对人类居住环境进行改善,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

3.3 生态修复措施

根据当地的地方特色,充分对其地理优势进行利用,发挥当地的优势特征,从重点入手,建设、管理、封闭共同开展,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复的能力,促进生态环境进行自我修复,恢复生态平衡。

4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河流治理与环保建设对城市资源保护和建设具有着重要的意义,能使城市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

摘要:对于一个国家的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而言,河流综合治理无疑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我国,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存环境,促使生态型城市的形成,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我国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的发展方向,即应以环境生态建设为中心,重视城市河流的多种功能,遵循河流的自然规律,恢复河流的生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使其向自然化、生态化、人文化、景观化发展。因此,城市建设者应重视城市河流的生态、环境、景观和历史文化内涵建设,研究新一代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工程技术,实现管理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十堰市,河流治理,突破重点

参考文献

[1]李茜,张建辉,林兰钰,李名升,张殷俊.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综述[J].现代农业科技,2011(19).

[2]王韶伟,徐劲草,许新宜.河流生态修复浅议[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Z1).

[3]国内外城市河流治理的范例[J].北京观察,2008(03).

[4]江红梅,王正中,王东刚,曹满,任鑫.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探讨[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1).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第5篇

财建[2009]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为加快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财政决定设立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为规范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我们制定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加快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护岸加固和建设、河道清淤疏浚和排涝工程为主的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中央财政设立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适当支持。专项资金建立责任状制度,实行区域推进、以奖促治,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到省,争取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奖补结合。按照突出重点、逐个销号的原则,集中资金安排灾害较重、治理后社会和经济效益好以及示范作用明显、地方配套资金有保障、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的项目。第六条 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西部地区所需地方投入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七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八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项目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保障前期工作投入,严格把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九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项目计划。

第三章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第十条 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治理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他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其中,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安排。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支持、绩效考核、滚动销号的原则安排,鼓励地方早治、快治、治出成效。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在第一年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安排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奖补标准,按照对东部地区引导、中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地区倾斜安排的原则,按不超过规划投资额30%、60%、80%的比例控制。

第十四条 除第一年外,专项资金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一)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相应的奖补。即根据上年治理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扣除启动资金部分后,确定补助金额。

(二)对于地方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好、建设资金能落实、项目管理水平高、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的地区,采取中央与省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中央集中资金加以支持。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早日完成规划任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地方投入指标。主要考核该地区上年已完成项目实际到位地方投入。

地方投入包括地方财力安排及通过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

(二)治理效果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治理完成后治理河段防洪(除涝)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三)生态环境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治理完成后治理河段生态环境是否有所改善。

(四)努力程度指标。主要考核地方开展治理工作努力程度(包括前期工作深度、预算执行进度、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建设验收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下达和使用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由省级财政、水行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能提高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的防洪能力等急需治理的项目。

(二)统筹兼顾原则。优先安排对粮食安全、水环境保护、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用大、综合效益较好的项目,并向国家级贫困县、较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专项资金后两个月内将专项资金分项目安排清单(含地方投入情况)和实施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1)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堤防、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使用允许在项目间调剂。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按照工程项目等级和重要性控制建设管理人员数量。

第二十四条 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的承包商承担建设任务,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五条 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第二十六条 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章 工程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第二十九条 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二条 终了后三个月内,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表(详见附表2),由财政部、水利部进行审核确认,作为今后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水利部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不定期或重点监督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评价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财政部、水利部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相应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专项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未按要求报送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情况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扣减其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十六条 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第三十八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附:

1、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实施项目情况表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第6篇

关键词: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生态理念;生态环境;水资源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V21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4-0125-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14.063

我国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超过10000条,与大江大河相比较,我国中小河流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发展模式滞后,并逐渐成为了我国洪涝灾害的主导因素。除此之外,中小河流还存在水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这种情况下会导致中小河流的功能衰退,河体健康受到威胁。现如今,在国家号召与领导下,治理中小河流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那么如何在工程设计中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如何进一步融入生态理念成为了现阶段治理设计工作的重点内容。

1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的理念

伴随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不断开展,如何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建设与设计,如何保证中小河流河体的健康性,需要积极遵循七种设计理念:(1)伴随着生态文明的不断推进,我国河流治理工作逐渐从工程水利转变为环境生态水利;(2)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需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根本要求,并且要具备针对性,在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的基础上保证治理工作能够抵御较强的水流冲刷,进一步维护河流的稳定与安全;(3)在对堤岸线的布置以及设计时需要保留河流的自然形态,并且要进一步保持其生态性、多样性;(4)河流的治理需要将地域文化以及现代理念进行整合,要以保护河流生态为主,要将当地的自然环境进行有机融合;(5)在放坡条件下河流治理需要以生态缓坡为主,并且要按照流速条件的不同种植不同的植物,拉近人与水之间的距离;(6)在河流两岸要设置生态护案,种植植物,进一步增强岸坡的稳定性和透水透气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出河流的自我修复功能,避免采用硬质化材料;(7)对于植被覆盖比较好的河段,需要保持自然状态,并且要避免采取大规模的工程措施。而对于植被覆盖较差并且岸坡不稳定的河段,则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护脚。

2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的整体实践

2.1 进一步统筹规划工程所在地

一般情况下,实施治理的河流一般与附近的城镇距离比较远,有的甚至穿城而过,因此河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几年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流治理面临着非常多的困难。其中河流治理工程的设计人员需要在防洪标准下进行工程设计,要给洪水留出出路,合理确定河流的管理范围,此外,在河流治理过程中要遵循相关规划要求,要实现城建、市政、公路工程的有效统一,避免河流治理与城市建设规划发生冲突。

2.2 加强对河流天然形态的维持

自然界中的河流都是经过漫长时间的演变,在水流与河床的相互作用下,河流走向以及河床形态得到确定。在中小河流治理的工程之中,需要积极遵循自然规律,加强对天然河流的维持,并且要积极保护河流形态的多样性,积极顺应河岸线的基本走向,避免出现人为改变河道的现象。除此之外,在开展中小河流的两清工作之中,需要对河道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清除,从根本上恢复天然河道的形态以及行洪的基本能力。

2.3 河岸线的设计需要保持自然形态

正如上文所言,河流的形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河床以及水流的相互作用下,河床形态发生变化,在河流工程实施中需要遵循自然规律,并且要积极保持河流的自然形态,要恢复河流形态的多样性,积极顺应河岸线的基本走向。其中在对山区以及丘陵区的河岸线进行布置的时候,需要对转弯半径进行控制或者对于比较严重的局部河段地区采取护脚深度以及宽度的方法。另外,在河流治理的设计过程之中,需要对河岸线进行说明以及定位,其中需要布置三条导向,对河流中心以及两侧坡脚进行控制,其中中心控制导线便于对设计进行说明,两侧的坡脚控制导线则方便实施放线定位。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河流的治理工程,如果仅仅需要依靠图纸无法将自然生态设计意图进行展现,则需要加强对自然生态理念的应用。

2.4 河流横断面的设计

一般情况下,自然形成的河流需要拥有比较平缓的河岸线,这种河岸线是联系陆地以及水生生态系统的纽带,对河流修复作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净化河流,提高河流的自我恢复能力。在河流设计之中需要采取自然缓坡的方式,这样能够拉近人与水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城镇之中的河流两岸土地比较紧张,会涉及到大范围的拆迁工作。现如今,在城市河流的治理中采取的模式以高档强、栏杆、平台及护坡为主,这种治理效果比较明显。

除岸坡之外,自然形态的河流在常年的冲刷之后会导致河底出现高低起伏的现状,但是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并没有对此加以重视,考虑最多的是满足行洪问题,甚至部分工程为了方便,将河底处理成比较单一的平正面,这种情况不仅难以实现河流的自我修复,并且进一步增加了工程量。

2.5 生态护坡材料的使用

在对河流治理工程设计之中需要对河道的边坡土质、水流的速度、护坡的宽度以及人流等因素进行考虑,生态护坡还需要具备固土护坡、透气性与透水性好的特点。其中比较常见的生态护坡材料主要包括三维植被网、生态袋、驳石、木桩加柳枝捆等,这类材料能够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但是在生态理念的应用下,生态护坡成为了现阶段最为主要的内容,由于工作比较繁琐,很多设计师对生态护坡材料不了解。其中笔者结合自己的经验,积极列举了生态护坡材料以及抗冲流速几种类型。见表1:

除此之外,对于人口居住比较密集的地区还需要增加河坡景观的观赏性,利用种植植物的方式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

3 结语

综上所述,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需要在整个设计中结合现实情况,积极确定治理方案,并且选择有效的治理方案,从而为日后河流生态修复提供理论基础。除此之外,笔者还希望各级决策部门对现阶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之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与解决,比如增加比较丰富的坡面绿化内容、增加必要的亲水设施、种植绿色植物、维护河流自然形态,设计人员还要采取灵活的手段,进一步促进生态水利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明龙,赵建民,侯英龙.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融入生态理念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3,(12).

[2] 吴芳,汪院生.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实践与思考[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3,(7).

[3] 周利,顾顶峰,杨春燕.中小河流治理中生态建设理念应用的探索[J].江苏水利,2014,(10).

[4] 尹蕾,武亮.生态理念在云南中小河流治理中的应用[J].中国水利,2012,(10).

[5] 陈规划,张强玲.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适宜模式与推进机制探讨[J].中国防汛抗旱,2012,(6).

[6] 黄锦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的生态设计理念[J].广东水利水电,2015,(3).

作者简介:李建平(1962-),天门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副院长,工程师。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第7篇

我国大江南北, 河流众多, 除了大型的河流河道之外, 还存在着很多中型以及小型的河流。在我国对河道的工程建设逐渐关注后, 很多大型河流在治理以及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一些中小型河道还存在因没有治理而导致灾害频繁发生、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 更有甚者已经严重危害了民众的财产以及日常生活。所以, 如何有效治理中小河流是目前环境监察中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1 中小河流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个方面的条件约束, 导致了现在中小河流均没有得到综合有效的治理和防范, 灾害频频发生, 大部分农村旱涝现象出现, 甚至一些农村的生活用水也逐渐受到威胁, 这些都将影响对新农村的建设。根据对目前一些中小河流在管控方面存在漏洞的初步分析, 希望能够根据这些漏洞逐渐改善关键问题。

1.1 防洪意识薄弱, 缺乏区域观念

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只采取了护岸等简单的基础工程, 没有考虑到上下游, 左右岸的流域建设。中小河流特点之一就是水短急流, 洪水忽长忽落, 需要重视的位置是在河流岸边的县城, 以及粮食生产基地。但由于防洪设备缺乏, 不能对区域进行统一规范治理, 防护设备质量低下, 导致常处于防不胜防的状态。

1.2 防护设施分布偏远、位置复杂

中小河流一般都处于位置比较偏远的山村和郊区, 远离城市, 交通不方便, 所以也就导致了治理工作不能够充分全面到位。由于山区位置的经济水平和发展能力比较低下, 治理河流的资金也就随之无法及时到位。另外, 一些民众还缺乏环保意识, 一些人为的破坏, 例如大量的采砂, 在河道旁设立阻拦, 过分的水土流失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开展。

1.3 防洪设备年久失修, 无法起到排涝作用

根据近年来各地考察资料显示, 一些偏远地区水库基本都是60年代左右修建的, 由于时间较长, 年久失修, 水库建筑的标准已经逐渐下降, 建筑严重损坏, 无法及时修补, 导致无法发挥防洪排涝功能。还有一些大坝自身存在着安全问题, 更无法起到防护洪水的作用, 这样就直接影响到下游河流的安全。

1.4 缺乏正确的管理能力

近几年对中小河流的治理措施日趋减少, 河道被侵占、违法采砂乱挖现象越来越严重, 导致形成了险要路段。许多水利河流的工程管理技术尚不成熟, 技术基础薄弱, 无法起到全面管理的作用。

1.5 专业规划能力不足

对河道河流的洪水防护标准不统一, 堤防和建筑物的级别定位不规范, 在开展防洪防护河流措施时技术支撑能力不成熟, 致使工程的质量低, 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 一些新建筑的工程质量也无法保证。

2 治理工程的管理措施

中小河流的综合治理应该着重于通过流域的综合管控, 同时兼顾河流自身功能的开发、环境资源利用等各个方面, 对河流全方面、各方位的开发管理, 使河流的自身资源、现有生态环境、生态功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使河流的安全性不断改善,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2.1 认真执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2011年11月, 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在管理职责、资金使用、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 及时全面地对各地区的中小河流的综合治理对策、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工程建筑的管理力度, 对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2 提高规划团队的技术水平

对于水利工程, 应该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设计部门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利用专业的基础知识, 统一制定出河流的总体改善思路, 各河流的独立规定。按照突出重点, 全面结合, 分批施行的治理方案实施, 以河流的整体防护为主, 兼顾自然生态环境和谐, 保留自然湿地, 杜绝人工化、单一化, 不破坏水陆两地的生态特点, 进行科学的综合治理。

2.3 坚守河道的治理原则, 杜绝单一管理现象

在治理过程中, 重点要放在防洪排涝, 水土流失上, 防止“以河治河”的单一被动的治理现象。通过各类防护方法将洪水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现象的发生几率减少到最低。另外, 还要根据科学规律、法律法规, 宣传引导, 防止各种人为破坏, 乱砍乱伐, 毁河建地, 不合理的截水行为, 同时也要防止人工采砂导致的水土流失现象。

要加强教育和宣传, 使各级领导和大众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 充分认识到破坏自然、掠夺自然, 就是破坏自己、掠夺自己;要关注人, 也要关注自然;要满足人的需要, 也要维护自然的平衡;要关注人类当前的利益, 更要关注人类未来的利益。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逐, 忽视生态效益, 只求索取, 不讲投入, 掠夺式利用, 将加剧地力退化和环境恶化, 严重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人为本, 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不仅是财富之母, 更是民生之本。要积极转变粗放型经济的增长方式, 用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4 提高水利人员技能, 统一改革岗位分配

现阶段水利工程的一些技术人员整体技术水平技能无法得到提升, 一直停留在墨守成规的管理方式中, 无法通过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采取随机应变的处理方法。一些单位机构的水利工作机构设置不科学, 水利工作者配置不合理, 非工程技术人员较多, 不具备专业的水利工作者资格, 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学习就上岗。还有, 因人设岗的现象也普遍增多, 这样及其容易导致工作能力和效率下降。在人员总量超标的同时, 各岗位真正需要的有资格的职业技术人员又严重短缺, 队伍建设中人员分配比例已经严重失调, 所以各单位应该注重技术人员的基础专业知识培训, 按照精简高效原则, 竞争上岗, 为水利河流事业做出贡献。

2.5 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统一管理进度

近几年, 因河流工程建设进度缺乏统一的管理, 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 乱砍乱截现象屡屡发生, 杜绝不止。还因河流管理流程不精密, 忽略工程维修和保护, 直接导致经济效益大大亏损。还有, 不同流域的建设进度不同, 出现随意截水、放水、不听取统一指挥, 独自施工的现象, 这样长期下去, 不但工程效率无法保证, 而且还会影响到民众生活。

2.6 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各单位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 总体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在大众的共同努力和监督下减少由于人为破坏所造成的环境失调, 同时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和参与性, 组织群众开展“受益+治理+投资”的三项统一原则, 鼓动民众和各负责单位按照统一原则实施各河段的治理工作。面向社会大众拓宽投资渠道, 以此增加河流治理工程的资金来源。

3 结语

中小河流的管理仍然是目前河道工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管控环节, 各地管理和技术人员应按照各地市的经济发展和河流现状作出有效的、安全的防范规划, 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以河流总体的安全性和防洪排涝的目标为主旨, 结合中小河流综合管控和治理, 持续开展治理工作, 分期分段地设置治理方法。只有按照这样的管理步骤, 才有可能保证河流长期有效得到治理。

参考文献

[1]王勇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提高综合防洪能力[J].山西水利, 2002 (6) .

[2]陈鸿飞.中小型河流综合治理措施探讨[J].中国水利, 2009 (6) .

[3]管振范.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水利科技, 2009 (1) .

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的探讨 第8篇

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 由于水利项目繁多, 非常复杂, 有河流、水库、渠道、山塘等, 要实现对这些项目的管理, 就需要我们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完善配套措施, 才能做好各方面的处理工作。我国在水利项目建设上是监督还是管理工作都非常严格, 严格要求各建设单位在按时完成各项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建设项目对于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避免造成对生态环境的大面积破坏。我国近几年逐步加大了对各项水利项目的监督力度, 严格审查项目的施工质量, 确保水利项目的健康发展。

就目前情况来看, 监管上还是比较困难的, 在管理水利项目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它严重影响着建设的进程。1) 虽然国家一直在加大对水利项目的监督力度, 可还是有一些地区的领导不够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建设, 需要相关部门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时制定详细的计划, 并指导项目的开展;2) 在项目的组织方面存在不足, 导致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不到位。很多地区只重视开展项目, 可是对项目的建设重视度不够, 也没有出台完善的相关建设制度;3) 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没有处理好, 如没有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 或是设计施工图存在缺陷、漏项等情况, 都会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施工。

2 中小河流治理困难的内外因

2.1 规划工作不够全面

在治理中小河流问题时, 没有制定好全面的管理规划, 导致治理效果不理想。中小河流比较多, 要集中管理比较困难, 各地区在管理河流时, 治理意见各不相同, 也没有相关标准指导管理工作。有些部门对于各地区的河流情况不是很了解, 在制定管理计划时存在问题。有些地区主要是根据河流出现问题再进行规划, 这样制定的规划不全面。由于没有统一的治理标准, 使得各地区治理工作开展不顺利。

2.2 资金投入匮乏

中小河流的治理对于国家发展很重要, 它可以防洪蓄水, 还可以给国家创造经济效益。政府部门一般比较重视大型水利项目的建设工作, 而对中小型水利项目的重视度不高, 导致建设资金比较匮乏。很多相关部门把资金投入到各种配套设施的建中当中, 重点治理大的河流项目, 相对的投入建设中小河流项目的费用较比较少, 严重阻碍它们的治理情况。

2.3 中小河流防洪能力较差

目前很多中小河流防洪能力比较差, 这是在建设中小河流项目时没有重视它们防洪功能的设计, 或者设计没有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很多中小河流抵御能力非常差, 遇到严重的暴雨天气或者洪涝天气就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部分地区部门没有重视对河流基础设备的维护和治理工作, 这样它们起到的防洪功能就会更差。有些地区的水灾情况不是很严重, 相关部门把精力集中到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 就忽视它们的建设工作。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不强, 遇到洪涝情况会造成当地不小的经济损失, 也会破坏当地的环境, 因此, 要提高对中小河流的治理能力。

2.4 河流分散, 水资源浪费严重

虽然我国大小河流比较多, 水资源比较丰富, 可是还是存在水资源浪费情况。与大河流相比, 中小河流比较分散, 不容易集中管理。还有些地区利用水资源的能力比较低, 很多居民没有节约用水意识, 管理水资源的方式也不合理, 这些因素都加剧用水紧张局面。很多地区河流相对较少, 水资源严重不足, 需要通过调水才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生产。在畜牧业和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 对水的需求量会比较大, 当地居民采用不合理的灌溉方式, 导致浪费水的情况比较严重。相关部门需要针对这些情况合理利用中小河流的水,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浪费情况。

2.5 工业废水就近排入, 导致水污染

现在很多企业喜欢把厂房建立在河流附近, 方便利用水资源, 可是没有重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的处理工作, 导致这些影响到周围的环境和河流。污染物质融入到土壤中会污染地下水, 工业废水排入到河流中会造成水污染, 影响当地居民用水和灌溉。当地管理部门没有重视管理工厂废水排放情况, 这些废水不仅会影响河流中的生物, 还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农业的发展。中小河流与大的河流是相通的, 它们受到污染也会影响到大河流, 甚至堤防的建设工作。

3 中小河流的治理前期工作探讨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关注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 要求各地区部门采取措施推进落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3.1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国家鼓励地方部门重视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活动, 地方部门要采取措施做好前期工作。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从各方面去落实工作情况, 实行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 对于当地政府要建设的项目, 水利部门要先制定计划, 然后向政府部门汇报前期工作的具体情况, 可以各部门一起商讨制定具体的计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内容比较多, 要考虑的问题也比较多, 需要针对相关问题采取具体措施, 例如居民迁移工作、占用土地工作等, 要把这些问题处理好, 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 开展工作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需要明确主要的负责人, 统一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前期工作的内容, 成立领导制度, 管理各部门的工作。然后领导把部门要处理的工作细化, 在分布下属部门执行。根据下属部门执行的情况, 建立责任制度。

第三, 各部门各司其职, 计划部门要根据前期工作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 监督部门要随时跟进工作情况, 监督工作进程和质量, 然后把掌握的信息整理起来, 向上级汇报。

3.2 建立筹备资金体制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需要重视资金的筹备情况, 各项目的建设工作还需要资金的支持, 资金落实不到位, 会影响项目建设的进程。要保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顺利开展, 需要准备充足的经费。首先政府要重视它的建设, 增加资金投入, 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建设前需要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制定合理的预算范围, 地方政府部门根据这个范围筹集资金。其次, 可以建立专项基金, 投资支持项目建设的单位可以根据项目运行以后的效益获得回报。这样可以鼓励企业单位增加对项目的投入。最后, 建立多样化的投资平台, 通过策划活动吸引投资商的注意, 增加他们对于项目的投入。

3.3 开展前期工作的管理计划

开展前期工作前, 需要根据项目的情况制定有效的方案, 它可以帮助指导规划工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包含的内容比较繁多, 要统一管理比较困难, 需要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实施方案时, 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考察, 收集需要的信息, 然后编制施工图。前期工作方案越详细, 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相对比较少。

3.4 保证前期工作的质量

前期工作质量对于整个项目建设非常重要。影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因素很多, 可以通过有效办法规避限定因素。设计人员需要到实地进行勘察, 然后设计施工方案, 要合理选择合作对象, 要求他们的技术和能力达到施工要求, 可以保证顺利完成工程施工, 还要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程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项目监督部门在施工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检查项目各环节的工作, 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4 针对中小河流问题采取的治理措施

4.1 合理规划

中小河流在治理中存在很多问题, 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可以制定合理的规划, 帮助相关部门顺利开展治理工作。针对河流出现的不同问题, 就要采用的不同的治理策略, 例如水污染情况, 需要监督部门加强对当地生产企业的监督, 严格控制企业的排放情况, 对不合要求的企业, 重点监视它的生产情况, 加大对它的惩罚力度,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情况。

4.2 建立防洪体系

很多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比较差, 遇到洪水等情况就会形成灾害, 对当地造成不小的损失。还有些地区为了防洪, 建立很多水库和堤坝, 没有考虑到中小河流的情况建立的这些配套设施, 不仅不能起到积极作用, 还会破坏河流本身的防洪能力。可以根据中小河流的情况, 建立有效的防洪体系。还可以在河流的附近增加种植范围, 加固河道。

4.3 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畜牧业和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 宣传节约用水意识, 还可以鼓励当地采用有效的节水措施。在灌溉区, 转变灌溉方式, 实行精细的管理方式, 严格控制水资源的利用情况。采用灌溉方式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要保证不会对土地、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水污染情况严重的地区, 可以鼓励政府建立相关制度, 从各方面处理污染问题。对污染比较严重的工厂, 地方政府要求他们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鼓励农业生产种植, 尽量少用化肥等, 避免污染灌区水源。

5 结论

中小河流治理需要根据河流情况和当地情况的不同, 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治理, 需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关注和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 才能更好地开展前期工作。当地政府要重视推进对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 增加资金帮助治理, 各施工单位也需要加大力度, 增加机械、人员, 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清林.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切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J].河北水利, 2011 (8) :4-7.

关于中小河流农村河道治理的思考 第9篇

要想科学合理的去进行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治理,那么就得在治理之前做好一定的深入调查,足够了解其现状后才能取制定治理的方案,进而进行治理。中小河流农村河道往往河道宽度小,流域面积也小;但是他们分布比较广泛,而且数量众多。假若不对其进行治理,那么当洪水来的时候,就可能对庄稼以及城镇、农村人民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困扰。而且治理中小河流农村河道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

1.1中小河流农村河道往往不够通畅,淤泥淤积很严重

农村河道因为分布广泛,并没打中河流那样一开始引人注目而得到很重视来进行治理。往往是因为各种经济建设原因或者自然的淤积、自然气候等造成的水土流失等,使得农村河道堵塞。还有,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农村河道堵塞,而且河道的两岸往往是破崩的,没有经过科学的治理,一到下雨天就比较容易坍塌落入河道,进而形成淤积物堵塞河道。

因为农村垃圾的管理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由于之前农村长时间的乱投放垃圾,其中包括投放入河道中;这都对农村河道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当今一些塑料垃圾以及建筑物垃圾倾倒入河道中,就使得原本不畅通的河道,更加面临堵塞的困境。

1.2相关农村河道的治理设施以及治理方案落后

中小河流农村河道往往因为历史上的治理设施没有定时的检修以及新建,大部分都是已经变得陈旧落后,是达不到防洪排泄的要求的。甚至是有一些治理设如形同虚设,这些都是不利于农村河道的治理的。

不仅治理设施是落后的,而且往往相关的治理方案也是落后的。应该要对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治理设施有一个定时的检修,还有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或者更新治理方案,不能一概而论。在治理方案上,要有创新意识,灵活处理。还有,往往在雨季来临之前,就要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以及走访工作,要做好人员的疏散以及抗洪工作的安排;在洪水过后,要进行查漏补缺,进行修护河道。

1.3有着一定的水污染

在农村,由于大部分乡镇是没有城市那样专门的污水处理系统;往往很多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废水直接排入河道,这就造成了水体的污染;进而严重影响了河道的生态平衡。比如,居民生活排放的费用,可能含氟比较多,直接排入河道,就比较容易促使河道内的一些生物肆意生长,比如水葫芦的肆意蔓延,形成水污染;这样就很容易打破河道的生态平衡。

2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加大资金的投资力度

对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治理,不仅要深入的了解其具体的目前现状,更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同时还应该加大资金的投资力度。由于农村河道治理涉及的流域比较广,而且问题也相对来说亟需解决。那么就可以先选择一些地区作为农村河道治理的示范区,进而带动其他地区的河道治理。但是,在制定治理方案过程中,不鞥一昧的照搬示范区的治理经验。要根据自身所治理的河道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要学会因地制宜的采取治理措施。同时,还要注意,农村的河道建设要与所在地的经济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但是,往往中央关于农村河道治理的资金扶持的力度是有限的,这就需要相关的单位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去筹集资金,进而加大资金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同时,对于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资金上要有所倾斜。只有这样经过统筹规划,才能有利于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治理与修复;进而真正有利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3注重河道的生态修复

在进行中小河流农村河道的相关治理中,不仅要增强治理设施的功能,提高河道的防洪、抗洪能力等。同时,还应该注重河道的生态修复。在进行河道修复的时候,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应该尽量的去保持河流形态的多样性;尽量保护河道原有的一些生物。比如,在治理河道的时候,可以不用都截弯取直,可以保留原本的核心绿洲等等。这样都是有利于河道的生态修复的。还有,治理措施要多多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等多方面来进行治理。但无论怎样,要注重河道的生态修复。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河道的治理与人们的生活是和谐的。

可以采用先进的材料或者河道治理的技术来进行河道治理。在选择材料的时候,应该优先选择天然的;并且尽量就地取材。还有在进行河道治理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美丽的景观。这时候,就应该合理考察,根据人们的意见来选择留下一些独特的自然景观。当然也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新建一些人文景观。注重河道的生态修复,重点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

4建立健全相关农村河道的维护与防范机制

治理农村河道取得良好的成果后,不能松懈于维护河道。要防患于未然,就必须建立相关的河道维护与防范机制。在进行河道日常维护的时候,要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还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与检修的方案,要做到定期的检修与结果及时上报。还有,可以极大宣传河道防护的知识,动员大家一起为河道的防护做出努力。

还有,要建立健全相关防范机制。这样,当一些意外情况突发的时候,可以及时的做出判断后进行补救等。同时,还应该储备一定的应急设施,以便在突发情况发生的时候,能第一时间派上用场。

5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

进行农村河道治理,因为农村河道分布广泛,要单靠政府的力量去维护是不够的。因此,相关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其中包括工作人员的奖惩机制,比如抗洪的时候冲锋在前的工作人员,要给予表扬与相应的奖励;还有就是关于社会成员的奖励。可以设立相关的公众号以及网站,通过网站或者公众号,群众可以对所观察到河道的具体的情况上报,或者是提出建议。还有,在网站和公众号上可以招商一些广告,来进行筹集资金。

可以通过网站或者公众号等形式来动员大家进行全名形式的河道监督,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政府的负担。还有网站上的广告招商等也为河道治理筹集资金,减少了政府资金的压力。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从而激发他们维护河道的积极主动性。这样,相关部门就可以及时、有效的对河道的实时状况进行监督。还有,对于破坏河道,以及违法的行为要严惩,不能纵容。

6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的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在要求着中小河流农村河道应该落实相关的治理与维护。当前我国的中小河流农村河道淤积现状比较严重,而且治理设施与治理方案比较落后。这些对新农村的建设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很不利,而且给人们的生活与生产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水体污染,会使得庄稼涨不起来;进而粮食生产跟不上,甚至被污染等等。而且中小河流农村河道往往分布面比较广泛,如果治理不当,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起居以及制约乡镇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治理中小河流农村河道是有必要性的。但在治理的过程中,要注重上下同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治理与维护好河道。

摘要:本文在分析中了解小河流农村河道现状的基础上,对农村河道的治理提出了一些建议与措施。本文提倡在进行农村河道的治理时候,要注重生态修复,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在进行治理之前要有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农村河道的维护与防范机制;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

关键词:农村,河道,治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联通试点规划[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3.

抚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探 第10篇

1 中小河流治理情况

抚州市境内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70条, 建成千亩以上堤防118条 (十万亩堤防1条, 万亩以上堤防13条, 千亩堤防104条) , 堤防工程堤线总长1006.6公里, 保护人口219万人, 保护耕地面积83.44万亩。唱凯堤全长81.35公里, 保护面积100.65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面积14万亩, 保护人口19.9万人, 以及福银高速公路、316国道等重要交通要道, 是抚州市唯一的一座耕地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上的重要堤防。

抚州市大多数中小河流尚未进行过有效治理, 防洪标准低, 许多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仅3~5年一遇, 有的甚至不设防, 对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目前, 除临川区唱凯堤、中洲堤按照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基本达标, 城西堤、南城县光塔联圩分别结合城市防洪和廖坊库区防护工程建成后整体达标外, 其余万亩圩堤只有83公里土方断面基本达标, 达标率仅35.2%, 现状整体标准均不足10年一遇;千亩圩堤现状整体标准均不足5年一遇。

2 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堤防工程规划防洪标准偏低

抚州市唱凯堤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多数万亩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保护区内积聚的财富越来越多, 中小河流堤防规划的防洪标准偏低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渴求小康生活的要求不相适应。

2.2 堤防现状防洪能力低

抚州市中小河流的堤防工程多为地方政府、群众自发组织修建的, 全市河流堤防绝大多数圩堤未整体达到设计标准。大多数圩堤欠宽、欠高, 内外坡比达不到标准;堤线弯曲不顺, 不少迎流顶冲堤段未得到固脚、护坡;多数圩堤堤身堤基为细砂, 堤后多有泡泉、渗漏等隐患险情;绝大部分堤段迎水坡无护坡, 抗冲能力差, 挫坡险工险段较多;穿堤建筑物老化破损严重;堤顶路况差, 通行困难, 加之排涝设施不配套, 堤内部分低洼地区受外河水位限制, 属易涝区, 不利防汛抢险。

2.3 堤防工程投入少

中小河流防洪保安是一项投入巨大的重要基础性工程, 国家没有政策性投入, 地方财政也很难拿出专项资金来治理, 群众也没有积极性, 这导致中小河流治理投入机制单一, 活力不强, 后劲不足, 致使河道该设防的没设防, 该疏浚的没疏浚。抚州市中小河流大多为县级及以下管理的河流, 由于地方财力限制, 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两工” (积累工、义务工) , 农村青壮外出务工居多, 开展“一事一议”办水, 劳力难以组织, 导致中小河流堤防工程严重缺乏投入。

2.4 管护水平较低

抚州全市14条万亩以上圩堤虽有专门的管理机构, 但人员编制少, 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千亩圩堤更是既无管理设施, 也无专职管理人员, 日常巡查、维护难以到位, 只有在汛期由当地村干部临时看管。而目前基层水管单位面临生存困难, 使得对河道的日常管理难以到位。基层水管单位业务上由水利部门指导, 而人事、财政等方面属乡镇管理。在双重管理中, 由于责权不明、管理脱节, 很多工作难以到位。同时, 管理人员大多数无固定编制、无经费来源, 加上水费收取困难, 导致基层水管单位运转困难。

2.5 中小河流河床淤积严重, 河流行洪能力减弱

由于办厂开矿、滥砍乱伐、小水电无序开发、架桥修路等人为活动的影响, 流域水土流失严重, 导致河道淤积, 同时由于不合理的采砂以及违章建房、向河道倾倒垃圾等侵占河道的行为, 导致河道行洪能力日渐萎缩。建国前抚河正常水位可容50吨的船舶行驶, 现今, 连5吨的浅水帆都举步维艰, 抚河航道基本萎缩;干旱时抚河流量仅为0.68立方米/秒, 几乎接近断流。

此外, 还有部分中型水库下游河道逐年萎缩, 汛期行洪能力明显下降, 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两岸洪涝灾害损失;河道采砂监管难度大, 存在近岸采砂现象, 部分河段弃料堆积在河床, 有碍行洪。

3 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措施

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以人为本, 保证防洪安全。因此首要任务是保障沿河两岸城镇和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确处理好人与水的关系, 既要有效防御洪水, 又要给洪水安排出路。要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统筹协调好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防洪体系的关系, 以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地关系;要突出重点, 量力而行。要采取综合措施, 使用“组合拳”, 效果才最好, 效益才最大。包括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通过整体作用, 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3.1 工程措施

中小河流治理的工程措施主要有:河道整治、清障、疏浚、护岸和堤防工程等。河道整治要因势利导, 调整、稳定河道主流位置, 改善水利、泥沙运动和河床冲淤部位, 扩大河床过水断面, 以适应防洪、供水、排水等需要。护岸工程主要用以控制河床横向变形向外扩张, 稳定水流边界条件, 并引导控制水流向有利方向发展。清障疏浚是按照设计标准疏浚河道, 退堤开卡, 保证泄洪顺畅。对山区、丘陵区的中小河流, 上游的水土保持是最重要的基础工程, 应封山育林, 植树种草, 防止河源水土流失, 减少下游淤积。

2010年6月, 抚河中下游发生超历史洪水, 导致抚河唱凯堤灵山何家段决口。致使临川区4个镇、56个村委会、358个自然村、10.2万人受灾, 12.53万亩农田受淹。灾情过后, 抚州市痛定思痛, 把唱凯堤除险加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作为水利事业的头等大事来抓, 作为防汛工作的根本之策来抓, 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实事来办。于当年9月初全面展开了唱凯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堤防按20年一遇标准进行达标加固, 穿堤建筑物的设计水位按所在堤段设计水位加0.5米考虑。建设规模为:土方加高加固81.35公里, 堤身堤基垂直防渗49.3公里, 压泉台27.6公里, 砼护坡22.05公里, 抛石护岸12.7公里, 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147座。总投资约6.6亿元。至2011年5月份, 应急除险加固项目基本完成。

3.2 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包括雨情、水情、河清、工情、灾情等信息的搜集掌控, 实时进行河流洪水预测、预报、防洪调度决策, 预警系统建设及制订超标准防洪预案, 防洪风险研究、防洪规划、防洪管理体制、防洪制度、防洪保险及防洪宣传教育与培训等。暴雨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 消灭洪水灾害是不可能的, 人类既要适当控制洪水, 改造自然, 又要主动适应洪水, 与水和谐相处。当发生大洪水时, 在充分发挥防洪体系效益的基础上, 也应自觉、合理地采取必要的行动进行防灾、避灾, 将洪灾损失降到最低。

3.2.1 大力开展防灾避灾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通过多层次培训, 向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防治山洪灾害的科学知识, 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3.2.2 建立健全严格的防灾避灾责任制度

有效防御山洪灾害, 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防御山洪组织体系, 重点是乡 (镇) 及以下组织机构的建设、各部门职责的落实。对山洪易发区的乡、村, 要明确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 所有乡、村干部都要联系防范责任区, 把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到干部考核范畴, 作为干部考核、升迁、奖罚的一个依据。而水利、气象、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也应明确各自的防御山洪责任制, 并建立责任追究制,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防汛责任制, 重点是突出水库的保安和山洪灾害的防御, 特别是要确保人员安全、杜绝群死群伤。

3.2.3 制定山洪防御预案

所有山洪易发区, 以乡、村为单位, 都应制定山洪防御预案, 明确人员紧急转移方案和路线, 并让干部群众广为熟悉。山区的工厂、矿山、学校也要制定山洪防御预案, 安装预警设施, 组织转移演习。以村、组为单位配备预警发布设备, 明确山洪预警信息员, 建立一支群测群防队伍。一旦出现紧急情况, 做到在第一时间向上汇报, 为及时启动预警系统, 启动紧急避灾预案赢得时间。

3.2.4 加快完善实时监测系统

继续加强山洪防治研究, 为加快山洪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自2008年以来, 抚州市有10个县 (区) 完成或基本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暴雨洪水监测系统、信息汇集平台、预警系统 (无线广播系统等乡村预警设备) 、软件系统、防御体系建设 (预案编制、宣传、培训等) , 暴雨洪水监测系统共安装完成239个自动雨量站、30个自动水位雨量站建设, 这些站点分布在10个县 (区) 14688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上, 覆盖率达78%。对山洪灾害易发区、暴雨区、次暴雨区的降雨进行实时监测, 使各级防汛部门可以及时掌握点暴雨、局部强降雨等实时降雨情况。

2012年开始, 抚州市开展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 目前已完成87个自动雨量站建设, 正在实施15个自动水位雨量站和23条中小河流的预警预报系统, 2013年至2014年建设18个水文站。这些项目的建成, 将进一步完善防汛非工程措施, 为防汛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摘要:中小河流大多数尚未进行过有效治理, 防洪标准低, 有的甚至不设防, 对防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本文分析了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等方面探索了中小河流治理的方法。

南流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的思考 第11篇

关键词:南流江,洪水,防洪,淤积,对策

1 水系概况

南流江是广西几条独流入海的最大的一条河流, 发源于玉林市辖区的北流市大容山。全流域面积9 700 km2, 主河道全长278 km, 总落差1 150 m。沿程有11条>100 km2的支流汇入。

流域地形自东北向西南倾斜, 沿途流经北流市、玉林市的玉州、福绵区和博白, 钦州市的浦北、北海市的合浦等市县区, 在合浦县党江乡附近注入北部湾。

南流江源头为高山峡谷, 流至玉林市茂林镇, 河长仅24 km, 落差达1 060 m, 坡降达4.42%。从茂林至横江水文站为玉林盆地, 坡降为0.4‰, 横江以下至博白大岭为丘陵谷地, 坡降为0.35‰, 大岭以下至马门滩为低山谷地, 坡降为0.83‰, 往下即为沙河盆地, 坡降为0.4‰。下游浦北境至合浦石康为低丘陵地区, 坡降为0.3%左右, 以下为合浦冲积平原。

2 流域洪水特征

南流江洪水由暴雨形成, 由于受台风和海洋湿热气团流入的影响, 每年5~9月发生暴雨洪水, 多发生在7~8月间, 且暴雨中心多与台风路径有关, 经常出现连续降雨几天和一次特大暴雨过程。一般上游发生特大洪水时下游亦发生特大洪水的遭遇极少, 从统计资料看, 同时性较好的仅有1971年、1967年, 但1971年南流江上游玉林段重现期为100年, 而合浦常乐水文站洪峰流量仅3 000 m3/s, 约相当于该站5年一遇。

南流江各支流山林植被屡遭破坏, 加上多年来对自然生态的保护和水土流失的治理重视不够, 森林资源锐减, 疏残林地扩大, 光山秃岭增多, 水土流失相当严重, 暴雨径流系数大, 一遇暴雨即山洪暴发, 河水漫岸, 冲刷河岸崩塌, 冲下了大量的泥沙, 既淤塞河床, 又造成洪水灾害。

3 河流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 南流江流域除干流上的玉林市城区、博白县城区、合浦县城区河段进行了局部整治外, 各中小河河流均未进行整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流域的水利发展面临新问题, 如河道行洪段面缩窄、淤积严重、抗洪能力低及生态环境恶化等。

3.1 河道行洪断面缩窄、淤积严重

南流江流域自1971年发生特大洪水后, 当地人民对局部河段进行了疏浚,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水土流失加剧, 使得11条支流均存在行洪断面缩窄, 淤积严重, 平均淤积深0.6 m, 局部淤积深达2 m。如新桥江新桥镇河段、清湾江二环路桥以上河段等。

3.2 防洪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南流江各支流源头坡降较陡, 各乡镇镇区基本位于下游盆地。一遇大暴雨, 洪水漫岸, 冲刷河岸崩塌, 洪水易涨易落, 防洪压力增加, 防洪能力有待进一不提高。

3.3 乡镇防御短历时暴雨能力不足

南流江洪水主要受台风和海洋湿热气团流入的影响, 暴雨洪水, 多发生在7~8月间, 且暴雨中心多与台风路径有关, 经常出现连续降雨几天和一次特大暴雨过程。从大洪水持续时间看, 上游区横江以上一般为1 d, 最大为3 d;中游博白一般为3 d, 最大5 d;下游合浦段一般为5 d, 最长可大7 d。历史最大24 h暴雨1971年达463 mm。由于城镇河段水面率低, 行洪断面小, 使得抗遇短历时暴雨能力不足。

3.4 城乡水环境恶化

南流江流域多年平均降雨为1 400~1 600 mm, 多年平均径流深为600~900 mm。水量资源充沛, 但由于径流集中在4~6月, 枯水期径流少, 年内分配很不均匀, 河道基流小, 自净能力极低, 随着乡镇经济的发展, 大部分河段水体污染严重, 很难满足用水需求, 导致水质型缺水现象严重, 水环境恶化。尽管各县市区十分重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但仍达不到水功能区标准, 40%以上河段处于Ⅵ类水质。

4 治理对策

4.1 充分发挥小流域内中小型水库防洪作用

自1971年南流江发生特大洪水以来, 各支流上游均建设了一些中小型水库, 这些水库对下游的防洪起到了一定作用, 应继续充分发挥小流域内中小型水库的防洪作用。

4.2 乡镇河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并重

乡镇河段是城镇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承担防洪任务外, 其水质和自然景观效果是乡镇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乡镇经济大发展, 使得部分工业废水 (渣) 及生活废水不合理排放, 对乡镇河段特别是下游段水质安全构成了威胁。通过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岸线整固等措施, 既提高了防洪能力, 又能改善水环境, 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

4.3 合理清除阻水建筑物

流域侵占河道, 兴建违章建筑相当普遍, 部分占用了行洪断面, 严重影响行洪。如玉林市城区内的清湾江河段, 仅5.74 km, 阻水建筑物达11座。江宁镇河段, 建筑房屋占用河道最大占比达15%。为此, 应合理研究如何清除现状建筑物, 做到群众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统一。

4.4 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应建立健全洪水预警预报系统, 加快建设防洪区的保安设施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黄夏坤.浔江防洪堤对沿江洪水影响的多方案对比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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