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选择范文

2024-06-06

组织选择范文(精选11篇)

组织选择 第1篇

这些困扰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问题同时也是世界性问题,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的公共政策的讨论依旧是现在进行时。

学术会议上的焦点

日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学术午餐会, 就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问题展开专门讨论。此次学术午餐会的主讲人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军扩, 他和他的研究团队先后考察了八个不同类型城市的出租汽车发展和管理状况, 同包括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公司管理层、政府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内的许多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 在分析我国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历史进程、法律环境、产业状况和管理体制, 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 对相关重要问题形成了基本认识。

学术午餐会开始之前, 摆放在每个参会者面前的是一份简要描述了12条基本认识的报告摘要, 其中最受关注的两条莫过于“鼓励和引导出租汽车实行规范的公司化经营, 公司必须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取得经营权, 新投放运力原则上不再向个体经营者出让”、“政府部门除了要对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外, 还应当对之进行数量和价格监管”。

“是公司化还是个体化”和“要不要放开数量控制”一直是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中争议颇大的两个问题, 各方也看法不一。对于出租汽车行业, 大家对于之前揭露的黑幕印象很深, 认为是政府把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么低价、要么无偿地转给出租汽车公司, 公司从中获取很大的利益, 同时又向司机收取很高的“份钱”, 压榨司机, 司机成为弱势群体。

理论界一直以来的改革思路就是希望能放松政府管制、取消公司环节、实现个体化经营。因此, 在没有看到总报告的分析和解释之前, 对于这两条结论, 参会者都在心中划起了问号, 邻座之间也在交换着意见。张军扩似乎早已预料到这番疑惑, 他并没有对结论逐一进行分析说明, 而是给大家讲了三个调研故事。

故事之一:个体私营化受质疑

张军扩坦言, 他们之前也认为放松政府管制、取消公司环节、个体私营化可能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也正是带着这样的初衷, 第一站的调研就选在了在我国较早采取出租汽车私人经营模式的W市。然而, 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第一场调研会就遭遇到“一盆冷水”, 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的改革是基本不成功的。

在该市现有的3328辆出租汽车中, 有3287辆的经营权归个人所有。这样的产权改革稳定了产权关系, 在产权比较明确、没有调整行业准入规模的情况下, 近年来没有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

但是由于采取的是经营权永久有效的方式, 也不规定司机必须自己开车, 并且可以继承和转让, 导致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成为投资热点, 其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炒到100多万元, 那些过去三四万块钱得到产权的司机, 现在许多人已经自己不开车了, 而是当上了老板, 甚至出现“出租”出租汽车的现象, 就是车主把经营权和车辆完全委托给中介公司, 类似于房产中介, 由中介公司负责雇佣司机开车, 真正开车的司机都是外地的小伙子, 收入不高, 所以说个体化经营的方式并不必然带来司机利益的改善。而车主已经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反对政府扩大市场准入, 这增加了政府投放新的运力的难度。

经营权改革之后, 出租汽车公司还是承担管理的职能, 出租汽车要挂靠在公司的名义下经营, 每个月的挂靠服务费为120元, 公司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服务事项, 管理职能形同虚设, 一个直观的事实就是在举行公司调研会的时候, 三家公司只来了一位老太太、两位老先生, “年轻人都走了”, 公司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这就导致政府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要直接面对3300多个出租汽车车主, 难以实行有效监管。

故事之二:公司化经营有瑕疵

在采取规范的公司化经营模式的H市, 情况却大不一样。最明显的就是一线司机的利益得到明显的改善, 司机高兴地表示他们终于从“彷徨阶段”进入了“心花怒放阶段”, 每月的收入都在3000元左右。

H市在规范整个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过程中, 逐步推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 公司全额出资获得经营权并购买车辆, 实行经营权有条件延续转让方案, 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对于违反监管条件、达不到标准的经营者,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中止、调整、减少、终止经营权, 有助于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政府通过规范合同强力介入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利益分享格局, 让公司与司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但在行业准入和价格监管方面H市仍存在缺陷, 导致整体社会福利的下降。自1997年至今10年内没有增加出租汽车的数量, 目前为12137辆, 运力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乘客等待时间长, 这是以牺牲消费者的福利来保持出租车行业较高的整体利润水平。另外, 低至3元的起始运价也容易形成出租车和大容量公共交通的竞争, 挤占了城市道路这一公共资源。

故事之三:双模式共存的弊端

在Q市调研, 看到的是到目前为止还不规范的公司化管理的弊端。

张军扩说, 在Q市要打到车常常是需要“抢”的, 主城区只有7000多辆出租车, 平均有效里程利用率在2007年截止到9月底已经上升为71.88%, 市场运力严重不足。

虽然主城区正在推行公司自营的模式, 但原来的承包人模式依旧在运行, 公司向承包人收取较高的承包费, 再扣除每月应该上交的营业收入, 一线司机收入微薄, 心理自然不平衡, 他们普遍认为公司在政府的保护下市场竞争不激烈, 主要靠承包牌照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而同时, 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行业标准合同、服务质量等的监管也不到位。

要不要中间层级?

听完三个故事之后, 参会者都陷入思考之中, 主持午餐会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指出, 出租汽车产品的特点是其质量光靠司机的觉悟是无法保证的, 一定需要监管, 而因为产品是服务, 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重叠, 与有形产品的监管有差别, 如果政府直接面对动辄数以万计的司机, 又要进行日常性的监管, 其难度可以想象, 因此一定要有中间层级。

这样, 政府要有效管理出租汽车市场, 就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大幅度增加政府部门的监管资源, 形成庞大的政府监管机构;要么在中间衍生出新的政府代理机构, 也就是事业单位。这两种行政管理的方式, 都需要由政府承担监管成本。而行业监管则是采取规范的公司化方式, 将监管成本社会化。哪种模式能够使社会总成本最小化, 哪种模式就是好的模式。

反对公司化的观点目的是要解决中间环节对司机的盘剥, 希望一线运营司机的利益能得到保障。而通过对所考察的三个城市的实践经验来看,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实行公司化经营还是个体化经营, 而在于在政府特许经营模式下如何有效监管、协调经营权持有人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个体化经营依旧会出现车主“出租”出租汽车的情况而使一线运营司机叫苦连天, 规范的公司化经营同样也可以通过政府干预公司与司机间的合同来进行规范, 从而保证一线运营司机的合理收入。

对此, 刘世锦的观点是要给不同的模式探索的空间, 当然也需要对不同的模式进行评估, 总结一些好的经验, 相互借鉴, 最终会自动走向趋同, 不要轻易确定一种模式强行推广。

准入限制:小行业大问题

抛开公司化还是个体化的区别来分析这三个故事, 背后隐藏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准入限制, 市场运力不足, 从而造成出租汽车行业产生较高的垄断收益, 又促使获得这些收益的人有较强的激励反对扩大准入。那么出租汽车行业到底能不能像餐饮行业一样完全放开经营呢?这就牵涉到政府管制的问题, 对此, 参会者的争论还是比较多的, 讨论的气氛也越来越热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隆国强形象地比喻为“小行业后边藏着大问题”, 在规制行业, 政府在供给方面既管数量又管价格, 这意味着政府要特别聪明, 才能使供给数量和价格相匹配。但实践证明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总是存在的, 需求在动态变化, 而服务提供者却能够形成利益集团, 最终将监管者俘获, 像W市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张军扩补充道, 对于价格的监管全世界概莫能外, 而数量控制的问题他们在调研时也感到非常疑惑,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反复问究竟为什么要管数量, 最后总结为两个原因:一是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 市场供求决定的数量不一定是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城市道路资源配置所需要的数量;二是通过运价和经营权价格的调控间接控制数量的方式不符合我国国情, 一旦放开很容易导致供给过剩, 使城市公共秩序和司机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高世楫也指出, 各国大量实践和理论界的许多研究表明, 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多样、有许多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在没有准入监管的情况下出租汽车会过度进入, 这是因为这个行业为低劳动技能者提供了就业机会, 简单的数量限制是最常见的办法, 但英国伦敦就没有出租车牌照的限制, 却通过严格控制从业者资格的办法来防止准入过度, 保持了出租汽车市场的稳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出租车市场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结构更完善, 除常见的马路巡游的出租车外, 还存在一个庞大的电话叫车的出租车市场。种种方式, 都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刘世锦指出, 出租汽车产品的特点是其质量光靠司机的觉悟是无法保证的, 一定需要监管, 而因为产品是服务, 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重叠, 与有形产品的监管有差别, 如果政府直接面对动辄数以万计的司机, 又要进行日常性的监管, 其难度可以想象, 因此一定要有中间层级。

组织行为学单项选择题 第2篇

1、被称为研究组织内部人的行为的里程碑是(霍桑试验)。

2、面谈法属于组织行为学研究方法的:(调查法)。

3、完成复杂工作,需要有创造力的工作,或在作出决策太快可能产生不利后果时,(异质群体)将会达到最高的工作绩效。

4、一个人经常出现的、比较稳定的心理倾向性和非倾向性特征的总和是:

21、如果职工A认为和职工B相比,自己报酬偏低,根据公平理论,A会采取以下哪种行为(减少自己的投入)。

22、当某种行为出现后,给予某种带有强制性、威胁性的不利后果,以期减少这种行为出现的可能性或消除该行为,这种强化方式是(惩罚)。

23、通过不予理睬来减弱某种不良行为的强化方式是(自然消退)。

24、临时检查卫生、学生抽查考试,都属于什么样的强化方式:(可变间隔的37、“途径——目标”理论是(豪斯)提出的。

38、管理系统理论是由(利克特)提出的。

39、大型组织拥有的成员一般在多少人左右:(1000~45000人)。[注意3~30人——小; 30~1000人——中; 45 000人以上——巨型。] 40、帕森斯是从哪个角度来划分组织类型的:(社会功能)。

41、要帮助领导者对组织的一切“变化”(个性)。

5、决定人的心理活动动力特征的是:(气质)。

6、弗洛依德认为个性中不受社会道德规范约束的部分是:(本我)。

7、老心理分析论的代表人物是:(佛洛依德)。

8、具有高水平的专长,善于在活动中进行创造性思维,引发灵感,活动成果突出而异的人属于:(天才)。

9、明确目的,自觉支配行动的性格属于(意志型)。

10、通过社会知觉获得个体某一行为特征的突出印象,进而将此扩大为他的整体行为特征,这种知觉属于:(晕轮效应)。

11、提出需要层次论的是:(马斯洛)。

12、双因素理论的提出者是:(赫兹伯格)。

13、表扬、奖励员工,让他们参与管理,给他们提供培训机会,能满足员工的(尊重需要)。

14、以下各项表述正确的是(保健因素通常与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有关,而激励因素与工作内容和工作本身有关)。

15、赫兹伯格认为,激励员工的关键在于(设计出一种能让员工感到工作本身就是激励的工作任务)。

16、不仅提出需要层次的“满足——上升”趋势,而且也指出“挫折——倒退”趋势的理论是哪一种:(ERG理论——成长理论)。

17、麦克利兰的研究表明,对主管人员而言,比较强烈的需要是(成就需要)。

18、内容型激励理论包括(需要层次论、双因素理论、成就需要理论)。

19、过程型激励理论包括(期望理论、公平理论)。

20、行为型激励理论包括(挫折理论;归因理论;强化理论)。强化)。

25、某公司年终进行奖励时,发给受奖员工每人一台电风扇,结果许多员工很不满意,认为公司花钱给他们买了个没用又占地方的东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公司没有做到奖人所需,形式多变)。

26、某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项目,但他却想成为一名长跑运动员,想而不得,他很苦恼,他这种挫折感源于(个人本身能力有限)。

27、提出期望理论的是美国心理学家(弗罗姆)。

28、某人对完成某项任务的把握性较大,因此他对干这项工作的的积极性会:(可能高也可能低)。

29、由组织正式文件明文规定的、群体成员有固定的编制,有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的群体属于:(正式群体)。

30、工作比较单纯,不需要复杂的知识和技能,完成一项工作需要大家的配合,或从事连锁性的工作,(同质群体)可能达到最高的工作绩效。

31、完成复杂工作,需要有创造力的工作,或在作出决策太快可能产生不利后果时,(异质群体)将会达到最高的工作绩效。

32、任务角色和维护角色都多的群体属于(团队群体)。

33、任务角色多而维护角色少的群体属于(任务群体)。

34、在紧急情况下或与公司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上,冲突的处理方式是(强制)。

35、目标很重要,但不值得和对方闹翻或当对方权力与自己相当时,处理冲突的方式是(妥协)。

36、管理方格图中,最有效的领导方式有(团队式)。

做出有效管理的设计理论是(自由型组织结构)。

42、下面哪一个不是组织的基本要素:(人际关系)。

43、“熵”能测量环境的什么特性:(有序性)。

44、我们平常所说的企业精神核心是一种(价值观念)。

45、一个造纸厂的商业环境最能反应组织环境的哪一特性:(稳定性)。

46、不能用现成的规范和程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而需要专业管理人员对环境有深入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知识。这类环境是(复杂-动态环境)。

47、当群体目标和组织目标一致时,凝聚力与生产率的关系就会出现(高生产率高凝聚力)

48、斯托迪尔没有把领导按(社会特性)来划分。

49、研究领导行为的管理系统理论是(利克特)提出的。50、艾桑尼是从哪个角度来划分组织类型的:(对成员的控制方式)。

增量阅读材料的选择与组织 第3篇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版) 》“提倡少做题, 多读书, 好读书, 读好书, 读整本的书”。这一阐述表明书作为学生的精神食粮, 其内容和数量影响着学生生命发展的质量。学生阅读材料的现状如何? 实施课程改革之后, 我们针对本市学生个体藏书情况进行调查, 发现课程改革初期, 学生藏书类别主要集中在单篇作文集、阅读类作文与仿写类作文上, 表明家长、教师和学生的功利意识浓厚;伴随课程改革的深入, 故事书逐渐走进家长、教师与学生的视野, 变成主流, 其风趣幽默的内容迎合了学生化解沉重课业负担的需要;之后, 畅销书风靡校园, 《谁动了我的奶酪》等系列读物吸引了学生的眼球;最近, 经典阅读来势迅猛,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应试教育、流行风潮与出版商利益驱动的共同影响使得学生在阅读什么书籍上基本处于被动状态, 没有自主选择阅读材料的权利。此外, 学校缺乏统一的规划, 也使得学校阅读教学效果欠佳。

小学生阅读一般都要经历两个阶段。学生通过自由阅读、大量阅读, 在眼界开阔、知识增长的同时, 提升对阅读的兴趣, 实现第一次质的飞跃;当学生有了强烈的阅读愿望并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后, 往往对图书产生痴迷, 阅读能看到的所有材料, 饥不择食, 因此, 教师要帮助学生选择适宜的好书, 提高学生的阅读品位和阅读质量, 实现第二次质的飞跃。不管是第一次质的飞跃, 还是第二次质的飞跃, 阅读材料决定学生阅读兴趣能否被激发与保持, 决定学生能否通过阅读来实现习作、兴趣、习惯、辐射社会等效益。因此, “增量阅读”实验首先从解决学生的阅读材料入手, 采取选读和自编两种方式, 力求实现内容的广泛性与形式的趣味性, 形成系列化、经典化与多元化的阅读材料。

一、优选必读书目, 做到增量增效

必读书是介于语文课文和学生自选读物之间的书籍, 阅读必读书能够帮助学生巩固阅读方法、增强阅读语感、形成阅读习惯。

1.同步阅读文本

在“增量阅读”实验中, 我们设有单元集中增量阅读课, 选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编印的《同步阅读文库》供各年级学生使用。这套文库是采取与教科书单元相呼应的方式编写的, 基于学生自主学习的视角而开发和设计, 在内容上与教科书完全同步。

教师结束教科书每一单元内容的教学之后, 延续这一单元主题, 引导学生集中阅读《同步阅读文库》中的文章。一般情况下, 教师一节课可以安排3~5篇同主题的文章, 采用学生自读、合作读议、自主运用的教学策略。

2.学生必读书籍

组文或者整本书都可以成为必读书籍, 这样可以逐渐扩大学生的阅读面, 增加他们的阅读量。现在本市的大部分小学采用的是选读书籍。因此, 在各个学校的支持下, 本市教研室在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意见的基础上, 筛选出适合不同学段学生阅读的书籍,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制订了《灵宝市小学生必读书目一览表》, 共24本图书, 每个学段8本, 大约250万字。必读书目的列表中含有适合的学段、阅读进度、类别、书名、作者 (或译者) 、字数等信息。文学类图书, 以国产读物为主, 如《稻草人》、《三毛流浪记》、《三国演义》等, 但也不乏优秀的外国经典名著, 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的教育》、《数学家的眼光》、《昆虫记》等。考虑到低、高段学生的阅读实际, 选取的必读书目也增加了一些注音读本、绘本与文言读物, 这就会让每位学生都能阅读到自己喜欢的图书, 在广泛的图书阅读中汲取营养。

3.图书定期流转

为了保证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本市采取学校购买、学生阅读并保管、班级与年级间定期流转的方式。例如, 本市实验小学购买60多套图书, 共3 000余册, 全部赠送给学生供其阅读。每周五是学校的“快乐阅读日”, 学生手捧好书和教师一起享受阅读带来的快乐。每月相同年级的各个班级要交换一次书籍和学生的读书卡。读书卡上记录着学生的阅读时间与阅读感受, 有时还会有一些友好的阅读提示。

实践证明, 这种赠书阅读、交换阅读的方式, 不但深受学生欢迎, 而且能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既能保证阅读的数量, 又能保证阅读的质量。因为书籍要定期流转, 学生爱书、护书的良好习惯也逐渐形成, “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效应也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读书卡的传阅更成为一种无声的、跨越时空的交流。

4.定期更换阅读社团的名称

为了创设优良的阅读氛围, 让书籍成为强化学生联系的无形纽带, 各个班级要根据阶段阅读内容, 尊重多数学生的意愿, 选取一个与书籍相关的名称来命名阅读社团, 或是书名, 或是作者名, 抑或是主人翁的名字, 如“鲁滨逊班”、“石溪书社”、“马小跳智慧屋”等, 并定期更换。这些阅读社团的名称会记录学生阅读和进步的足迹。

二、自编“三百读本”, 提高阅读品位

根据语文阅读实验的需要, 教研室语文组和本市第一小学合作编印了一套适合三个学段学生阅读的“三百读本”, 即《百家短语》、《百家诗词》和《百家美文》。

在选编阅读文章时, 我们按照语文教学课标的要求, 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和语文的学习规律, 坚持甄别与筛选优秀传统文化、送给学生健康精神食粮的原则, 运用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循序渐进的策略, 内容涵盖短句、短文、诗词、长文等。此外, 选编的阅读文章也充分重视了本土资源优势, 增加《道德经》的内容, 皆因老子在本市的函谷关著五千言《道德经》。每个“百”里各有300篇 (首) 文章, 共约150万字, “举三反一”, 用“三百读本”来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百家短语》中的文章内容选自《增广贤文》、《论语》、《笠翁对韵》、《识字儿歌》、《成语儿歌》等书, 按照文章的出处或主题分为若干章, 每章根据课堂安排与要求分为若干节, 如《识字儿歌》、《三字经》、《对韵歌》等。每篇文章都带有拼音, 配有插图, 有利于学生自主阅读。学生在学习中不但读通了儿歌, 而且会受到情感的熏陶, 同时还潜移默化地增加了识字量, 巩固了识字方法。为此, 在有条件的班级和学生中, 许多学校都进行了适度的语言运用训练。

《百家诗词》收录的是不同朝代的精美诗词, 如《诗经》、《楚辞》、《汉乐府》、《魏晋南北朝诗歌》及唐诗宋词, 还有一些现代儿童诗, 按照章节进行编排, 古诗词配有译文。将译文和原文进行对照阅读, 既能让学生巩固已有的学习方法, 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增量阅读。根据学生学习与阅读水平的差异, 选取的阅读文章可以区分出必背的和选背的句篇, 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阅读中进行文化积累。《百家诗词》的教学方式以诵读为主、以积累和运用为辅。凡是学生个体借助译诗或现有知识和方法能解决的问题, 教师就不会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凡是学生互相交流就可以完成的阅读任务, 教师也不会给予任何提示。

《百家美文》借鉴了北师大版教材主题单元编排的形式, 从特定主题出发, 选取美文, 然后根据主题组成章节, 如亲近自然、文化遗产、体育精神、诚信等。每篇文章后面附有一个有价值的议题, 便于学生思考与交流。这样的选文方式具有广泛性、多元性、经典性的特点, 不仅有北师大版教材以外的其他版本的同年级课文, 也有现、当代著名作家的名篇, 更借鉴了地方资源。

为了配合学生的阅读, 本市第一小学在每个教学楼前都安装了全天滚动播放精美词句的电子屏, 学校的楼道走廊也被分成了个性化的诗意空间。学生时时处处地感受着浓厚的阅读氛围, 在耳濡目染中受到祖国文化的浸润和情感思想的熏陶。

三、推荐选读书目, 鼓励个性阅读

规范化办学和高效课堂改革能够让学生的身心得到解放, 增加学生自主阅读的时间, 特别是“单元集中增量阅读”和“共读一本书”的教学方式, 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学生的阅读兴趣, 丰富了学生的阅读方法。为了满足学生日益高涨的个性化阅读的需要, 推荐选读书目就成为满足这一需求的主要途径, 三个学段共45本书, 其中第一学段10本, 第二学段15本, 第三学段20本, 由文学、科普和人文三部分构成。相对必读书来说, 选读书的内容更加全面, 表达形式更加多样, 还包含了科普类的图书, 增加了国外作品的比例, 如《神奇校车》、《动物王国大探秘》、《森林报》、《父与子》、《亲爱的汉修先生》等。

虽然选读书籍采用以学生自由、自主阅读为主的教学方式, 时间也集中在课外与校外, 但是教师仍然不能放松对学生阅读质量、阅读内容和阅读进度的监督。每一学期, 各个学校的班级或年级都会设计规模不等的展示活动, 如“好书我推荐”、“《狼王梦》阅读交流会”、“我眼中的李白”、“月读悦美”等。此外, 教师要积极和家长联系, 倡导亲子阅读, 在“书香家庭”的创建过程中推动学生进步。

每个学期, 本市的一些学校会举办全校性的大型读书义卖活动, 吸引大批学生与家长参加, “好书漂流”就变成了学生间一种新的阅读方式。荐书求书, 以书易书, 一本好书在学生之间进行传递, 经典诗文的书香跨越空间在校园和家庭间弥漫, 大大地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 提升他们的阅读鉴赏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2011年版) [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2]朱永新.新教育之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4.

组织选择 第4篇

三峡大学经管学院徐黎

[摘要]《组织行为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教学内容专业性强,学生不易接受,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给学生提供必要的课外读物,帮助其理解知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 组织行为学教学课外读物

《组织行为学》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必修基础课,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机构中占有较重的分量。但在实践教学中笔者发现,《组织行为学》的内容专业化较强,教材起点较高,尤其是涉及到个人、群体心理与行为部分的教学内容与心理学、社会学联系密切,没有相关基础的同学在接受上述知识的时候会存在一定难度,因而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授课的同时给学生推荐和补充一些课外读物。

一、如何选择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的选择首要遵循的原则是与课程的紧密相关性。《组织行为学》是一门融合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1],因而选择的课外读物最好与上述学科领域相关。其次,课外读物在为学生提供课本知识补充的基础上,应该具有一定的阅读趣味性。就笔者以往的教学经历来看,给学生同时推荐趣味性强和专业性强的课外读物,大部分学生会选择那些趣味性较强的书籍进行阅读,而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则少有人问津。由此可见,趣味性强的课外读物对学生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再次,课外读物应该是相关学科领域的经典书籍。经典书籍之所以经典,在于它经过时间的考验和无数读者的品鉴,无论从内容、结构、思想高度等方面都要优于一般的读物,因而给学生带来不一样的阅读感受。另外,课外读物的选择一般以篇幅适中、短小精悍的书籍为宜。学生一方面需要课堂知识的额外补充,但同时他们的业余时间有限,因而比起“大部头”的著作,学生更青睐内容相对简洁、紧凑的读物。举例来说,戴维•迈尔斯的《社会心理学》和E•阿伦森的《社会性动物》都是社会心理学领域广受好评的经典之作,但比起《社会心理学》109万字的大篇幅和面面俱到的内容[2],50万字的《社会心理学》以其更加精炼的内容更适宜被选作学生的课外读物[3]。

二、选择什么样的课外读物

根据上述的选择标准以及笔者的实际教学经验,《组织行为学》这门课程可以给学生推荐以下基本课外读物:

(1)E•阿伦森的《社会性动物》

这是一本优秀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全书篇幅适中、内容紧凑,社会心理学领域的主要概念和理论都有所涉及,如从众、社会认知、自我辩护、偏见、人类情感等,与《组织行为学》中群体层面的心理与行为联系密切,能起到有益的知识补充作用。如对从众现象的阐释,以高教社张得版的《组织行为学》为例,教材中仅对阿希的从众实验进行了简单的说明,细节不突出,而在《社会性动物》中,作者用了30页的篇幅对从众现象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包括实验的开展、理论的提出、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等,读罢对从众现象有了更加全面的认知。此外,该书最大的特点是可读性和趣味性强,案例多,语言活泼,一反传统认为心理学读物枯燥无味的刻板印象。

(2)斯科特•普劳斯的《决策与判断》

这是一门有关决策与判断科学的社会心理学读物,是美国不少大学心理学专业决策与判断课程的指定教科书。该书主要探讨个人、群体决策与判断的心理过程与行为规律,涉及到知觉、记忆、直觉、偏差、决策模型等概念,与《组织行为学》相关教学内容联系紧密。其、1

次,该书篇幅适中,全书近29万字,内容较精炼,既有决策与判断领域经典理论的阐述,也有作者批判性的新思维[4],能够扩充学生的知识面,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另外,全书案例丰富,与实际生活紧密相关,可读性较强。如对社会惰性现象的阐释,作者分别列举了发生在纽约、佛罗伦萨和亚特兰大的三个真实案例,能让读者真切地感知到社会惰性的存在,从而加深对这一现象的理解。

(3)罗杰•霍克的《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

笔者之所以要将这本书列为推荐课外读物之一是因为该书是帮助学生理清《组织行为学》中一些重要、关键理论来龙去脉的最佳著作。学生在学习诸多理论的过程中,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就是说对于理论如何经由一系列经典实验不断总结、归纳,进而得出结论的过程并不熟知,造成的结果就是对理论的死记硬背,欠缺灵活的应用能力,阅读这本书正好能弥补这一不足。该书共讨论了心理学史上重要的40个实验,其中,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实验、罗夏的墨迹投射实验、费斯廷格揭示认知失调理论的实验等都是《组织行为学》中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通过阅读这些经典实验从设计、开展到产生结果、得出结论的过程描述,学生一方面能体会到科学研究的严谨和不易,同时更加容易理解上述理论的精髓。此外,该书语言生动,对实验经过的描述简洁、清晰、流畅,读来意趣盎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对《组织行为学》理论学习的兴趣。

除了上述列举的三本著作之外,丹•艾瑞里的《怪诞行为学》、罗伯特•西奥迪尼的《影响力》以及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的《眨眼之间》等都是适合推荐给学生的课外读物,笔者在此就不再一一赘述。

三、如何保证学生从课外读物中获益

教师在为学生选择了合适的课外读物之后,接下来就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阅读的效果。根据笔者的经验,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采用:

(1)布置学生写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

教师要求学生在阅读完推荐的课外读物后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及收获的总结。有人说,读后有感而发才是真读书,通过写读后感,学生能够提炼阅读的精华,联系实际,生发感悟,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所读书籍的体会。例如我所教的有位同学在阅读了《怪诞行为学》后,对书中谈到的锚定效应体会深刻,发现原来自己的生活中存在着诸多受锚定效应影响的不理性决策,于是明白了今后该如何克服锚定效应的影响,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

(2)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

读书心得交流会是给师生提供一个交流心得、碰撞思维的平台。建议教师拿出至少两学时的课堂时间,从学生上交的读书笔记中挑选出优秀者,邀请他们上台发言,谈自己的心得体会,然后台下提问、谈论。整个过程需要教师做好引导工作,一是防止交流的主题偏离,二是在讨论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学生意见向左,争执不下的情况,这时要求教师能够掌控局面。另外,教师还需要适时地调动台下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提出不同的看法,营造热烈的讨论气氛。

(3)鼓励学生将阅读获取的有用信息运用到案例分析中

案例分析是《组织行为学》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开展案例分析,能提高学生应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鉴于笔者以往的教学经验,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思路不太开阔,视野较狭窄,仅仅局限于课本上的一点“死”知识,对问题的分析不能完全到位,因此笔者一直鼓励并强调学生将课外阅读的有用信息运用到案例分析中去,一方面帮助学生打开思路,做到从多角度、创造性地分析、思考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分析论证提供足够多的支撑材料。

综上所述,任课教师在《组织行为学》的教学过程中,通过为学生推荐合适的课外读物,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阅读效果,能够起到补充课本知识,夯实学习基础,降低学习难度的目的,同时,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斯蒂芬•P•罗宾斯.组织行为学[M].孙健敏,李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E•阿伦森.社会性动物[M].邢占军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戴维•迈尔斯.社会心理学[M].张志勇,乐国安,侯玉波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大学生创业组织形式选择 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教师主导型;学生参与型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6-123-2

0 引言

面临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创业就无形地成为了包括在校大学生和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在内的一种职业选择。大学生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不仅掌握了很多理论性的知识,而且在学校为学生们提供的各种实习基地的实习为大学生今后的创业打下了宝贵的实践经验。然而,在创业之初,真正困扰大学生的应当是如何理性地选择创业的组织形式。那么,在大学阶段,学生们就很有必要学习大学生创业组织形式,即企业的设立、运行等方面知识,以便更好地进行创业。下文中就围绕《大学生创业组织形式选择》通识类课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 课程学习的必要性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催生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而大学生又是非常重要的一群生力军。众创不仅需要我们的创业者有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还需要创业者能够运用适合自己的各种组织形式(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进行创业。本课程旨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平台技术支持,使其了解、熟悉并掌握各种企业的设立、运营、管理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制度,了解创业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掌握有效化解法律风险的对策。

2 课程建设内容

2.1 课程建设内容体系

作为规范企业设立、运营管理、组织机构、兼并重组和融资的法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针对课程建设的目标,本课程主要包括如下八个专题:

专题一:企业的设立。讨论企业的分类,让大学生创业者能够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和需要选择符合创业项目的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掌握企业设立的条件和企业设立的程序;熟悉我国正在进行的企业设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

专题二:企业的运营管理。掌握企业的组织机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重点掌握企业各类组织机构的不同职责和义务;讨论设立符合创业者需要和企业法要求的公司组织机构;熟悉创业者如何通过企业组织机构对企业的运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专题三:企业法务。介绍涉及企业的相关法律实务,包括商标权的保护、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等;聘请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介绍企业法务人员的职责和作用。

专题四:企业主或公司股东权利。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的各种权利,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包括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如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权、建议和质询权、知情权等;讨论作为公司创始人的创业者如何保护自己作为原始股东的相关权利。

专题五:企业融资。介绍企业融资的各种方法和途径,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股份、股权众筹等;介绍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符合创业企业融资的新三板、四板和股权众筹的基本内容;比较各种企业融资方法的优点与缺点;探讨创业公司在创业期、高速成长期等不同时期进行公司融资的最优方案。

专题六: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介绍企业基本的财务会计制度;了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熟悉企业正常运营需要严格遵守的企业财务会计准则。

专题七:企业并购重组。介绍公司并购重组的类型,如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上市公司收购;掌握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在面临公司并购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重点掌握在公司并购中公司股东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专题八: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了解企业解散的原因、企业清算的分类;熟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重点掌握普通清算的法定程序。

2.2 教学内容组织方式及目的

该课程主要遵循的教学理念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考虑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具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需要合理组织教学内容,从而达到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目的。

以教师为主进行的课堂教学能够让学生对企业法形成一个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知识链结构,故该部分内容需要采用教师讲授方式进行授课,例如,企业法律形式、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章程制定等。此外,企业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很有必要开展角色教学的方法,让学生充当角色模拟进行设立与经营企业。针对企业设立要求学生实际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并设立企业;针对公司运营要求学生们定期模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各种会议中展开各种有利用公司发展的讨论;针对企业财务会计要求学生抽出时间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际调研并学习相应的实务知识。

2.3 实践性教学之设计

第一,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的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实践的首要内容,也是较为规范和有序的实践环节,所以在课程建设期间需要签订包括律师事务所、法院、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实习基地,以便学生分别从律师、法官、企业等不同的视角观察和体验企业的运作过程,使学生对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的内容更加充实和完整。第二,实际调研并操作。教师根据班级人数的规模大小,采取角色担当的方法,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进行实际操作并调研。例如,选择一些学生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实际的企业设立工作,选择一些学生定期模拟召集各种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等),选择一些学生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实践财务审计等,以便学生达到真正模拟设立及运营企业的训练。

3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第一,课堂传授理论法:教师主导型.实践能力培养的前提是扎实的知识基础,扎实的基础有赖于教师进行系统地讲授理论知识。所以教师需要向学生完整地传授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相应的理论体系。而这些知识在涉及大学生创业时如何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甚为重要。教师在教学中应对大学生创业时有可能面临的各种组织形式不同的特点及风险,针对性地将知识点进行完整和有逻辑地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在选择组织形式时更理性、客观。第二,案例讨论法:学生参与型。该课程的特点需要学生充分地参与到案例讨论中,故为学生提供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案例并要求学生课前做好充分的了解案例并查找相应的法律及其他文献。学生在了解案例要点的基础上,课堂上由学生按照课前布置的分工就案例进行阐述,并作充分的讨论和分析。教师在听取学生讨论案例的过程中及时梳理讨论进程并及时指正和解答学生讨论过程中出现的专业问题。案例讨论结束之后,教师和学生共同结合相关知识要点做好充分的总结。第三,模拟实践法:公司法务进课堂。为避免该课程脱离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有必要聘请公司的法务人员或有相应经验的律师、法官进入课堂与大学生共同探讨并传授给学生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各种企业在实务中出现的风险及需要避免的一些法律问题。法务人员、律师或法官可以就之前接触到的一些企业法务中的具体问题与准备创业的大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分组制定解决方案。通过这种实战训练从而培养学生应对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

4 结语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位大学生在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时应当综合考虑在法律规定的法定形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当然,在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时还应当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把握,例如,在税收问题上,虽然公司能有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但是纳税人没有太大的利益空间,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作为纳税主体缴纳税款。除了税收,在开办组织形式时的程序繁简、企业的管理方式、利润分配及亏损的承担、投资人的责任范围都应当是大学生在创业是应当考虑的综合因素。只有这样,大学生在创业时及运行过程中才能从容因对各种法律问题。

参 考 文 献

[1] 向辉,雷家骕.大学生创业教育对其创业意向的影响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4(04).

[2] 徐小洲,梅伟慧,倪好.大学生创业困境与制度创新[J].中国高教研究,2015(01).

税务筹划起点:最优组织形式选择 第6篇

一、征税条款:组织形式选择理论基础

何谓组织形式,目前理论界尚未形成共识。但比较一致的意见趋向于认为企业的组织形式即企业的发起人采用何种方式建立企业,以财产关系和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组织形式的划分标准。按照财产关系和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权限的不同,可以将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组织形式主要划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形式。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政府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税务政策。其中,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仅仅就其收入由独资企业出资者和合伙人个人缴纳一次税款,因而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成为独资企业出资者和合伙人转移收入的管道(从这个意义上讲,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税后收益的转嫁组织形式)。通过管道,独资企业的收入转移为独资企业出资者的应税务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转移为合伙人的应税务入。而公司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同,公司必须首先为其应税务入缴纳公司实体层次税务,另外,公司的股东还必须为其从公司收益中取得的股利缴纳税款,并且当公司股东抛售股票取得资本利得时也要缴税(可以说,公司是税后收益的非转嫁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公司的收益要经过两个层次的纳税,第一层次是以公司名义纳税,第二层次是以股东名义纳税。由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征税条款,这就给投资者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征税条款与公司不同,在投资某个项目取得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选择缴税款相对较少的组织形式,从而获取相对较多的税后收益。由于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适用性质相同的所得税征税条款,在研究组织形式选择时可以将二者归为一类,所以本文仅就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和公司组织形式进行探讨。

二、税后累积收入:组织形式选择现实依据

Scholes和Wolfson认为,组织形式选择依据公司与合伙企业税后累积收入而定,税后累积收入是投资期限内投资者取得的所得税税后收入之和。理性的投资者在不考虑非税因素的情况下,总会选择税后累积收入大的企业组织形式。

第一,不考虑支付股利的情况。假设无论投资于合伙企业还是公司,项目的税前年收益率均为R。假设该项目持续n年,n年后组织实施清算,中间产生的税后收益均不分配(即不考虑支付股利缴税的情况),均以R再投资于经营活动。

如果项目在合伙企业实施,当企业取得收入时,合伙人以tp的税率支付税务,则合伙人1美元原始投资的税后累积收入为:

税后累积收入=﹩1[1+R(-tp)]n

如果项目在公司实施,假设公司期中不支付股利,当公司取得收入时,公司以tc的税率支付税务,股东的资本利得税率为tcg,则投资人1美元原始投资的税后累积收入为:

如果不考虑非税因素,当合伙人税后累积收入大于公司税后累积收入时:﹩1[1+R (1-tp)]n>﹩1[1+R (1-tc)]n (1-tcg)+tcg﹩1时,投资于合伙企业优于投资于公司。

当﹩1[1+R (1-tp)]n<﹩1[1+R (1-tc)]n (1-tcg)+tcg﹩1时,投资于公司优于投资于合伙企业。

当﹩1[1+R (1-tp)]n=﹩1[1+R (1-tc)]n (1-tcg)+tcg﹩1时,投资于公司与投资于合伙企业无差异。

可见,投资者投资于哪种组织形式,取决于四个因素:普通税率或叫个人税率tp;公司税率tc;股东层次的税务支付,也就是资本利得税率tcg;投资期限n。

第二,考虑支付股利的情况。假设公司股票按比率d支付股利,并且股利按普通税率tp缴纳税务。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期间即n=1时,投资者投资于合伙企业的1美元税后累积收入为:﹩1[1+R (1-tp)]。

投资者投资于公司1美元税后累积收入为:

可见,投资者投资于哪种组织形式,也取决于四个因素:普通税率或叫个人税率tp;公司税率tc;股东层次的税务支付,也就是资本利得税率tcg;股利支付率d。

三、非税成本与组织形式选择:“所有成本”观点

前面的讨论着眼于税务成本,投资者选择使得企业税后累积收入最大的组织形式。然而,现实中,非税成本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因素,税务成本仅仅是企业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有效的税务筹划必须同时考虑包括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在内的所有成本。即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并不是税务成本最小的方案,而是所有成本最小的方案。

非税成本是企业因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所引致增加的非税支出形式的其他显性或隐性成本(崔志娟,2007)。换言之,如果没有税务筹划,也就没有非税成本。税务筹划使税务成本减小的同时,增加了非税成本,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在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之间进行权衡,找到二者的最佳折衷点。

投资者选择企业组织形式,也必须关注非税成本。税务因素和信息有关的交易成本因素,往往会在有效的组织设计中发生冲突;税务成本和交易成本二者之和最小的组织形式被选择(Scholes and Wolfson, 1989)。Guenther (1992)以经验数据对Scholes和Wolfson的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了其结论的正确性。

机会成本是投资者在组织形式选择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项重要的非税成本。在组织形式选择过程中,机会成本是指投资者选择一种组织形式从而放弃其他组织形式所具有的非税优势的代价。当投资者选择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时,其就放弃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这样,公司所具有的非税优势就是投资者的机会成本,是一项非税成本。公司所具有的非税优势包括:公司由于其规模因素比合伙企业具有相对较低的经营成本;公司比合伙企业更易于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公司股东比合伙企业合伙人更易于管理和控制等。虽然合伙企业在很多情况下具有一定的税务成本相对较小的优势,但公司仍然成为投资者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其原因就在于非税成本的存在,非税成本的存在使得选择合伙企业的所有成本大于选择公司的所有成本,公司的税后累积收益也就大于合伙企业的税后累积收益,于是,公司组织形式就成为投资者的理性选择。

四、我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模型分析

卢鹏、冯敏红(2004)、江敏(2007)建立数学模型,以应缴纳所得税税额为基点,对我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税务筹划进行了研究。本文借鉴Scholes和Wolfson的思想,以税后累积收入为基点建立数学模型,对我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税务筹划进行分析。

第一,不考虑支付股利的情况。首先,设定假设条件:一是无论投资于合伙企业,还是投资于公司,项目的税前收益率都相同。项目的税前收益率用同期市场银行利率代替,即R=7.2%;(在保证投资于合伙企业和公司税前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其具体取值大小并不影响选择结果的正确性)。二是投资期限n=1, 2, 3……9, 10年。三是公司期中不支付股利。

其次,建立模型。在我国,对合伙企业实行累进所得税税率,由于速算扣除数的存在使得合伙企业实际所得税税率要低于其名义税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用x表示,则合伙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如表1所示:

当投资于公司时, 投资者1元原始投资的税后累积收入CATIc (x) 为CATIc (x) =[1+7.2% (1-25%) ]n。

最后, 进行求解分析。在上述模型中, 令n分别等于1, 2, 3…… 9, 10, 则CATIc (x) 和CATIP (x) 的值如表2所示。

从表2的计算结果可以得出结论:当投资期限n=1, 2……9, 10时,当应纳税所得额x≤50000时,投资于合伙企业优于投资于公司;当应纳税所得额x>50000时,投资于公司优于投资于合伙企业,而且随着投资期限的增加,投资优势也在增加。

单位:元

同时也可以看出,在不考虑股利支付的情况下,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受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所得税率的影响较大,但是并没有受到投资期限的影响。“不受投资期限影响”这一结论与Scholes和Wolfson的观点不同。其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资本利得税,而在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情况下,资本利得税随着投资期限的增长而递延,进而影响了税后累积收入。

第二,考虑支付股利的情况。首先,进行假设:一是投资期限为单一期间,即n=1;二是公司按比例d支付股利,0

其次,建立模型。当投资于公司时,投资者1元原始投资的税后累积收入CATIc (x)为:

当投资于合伙企业时,投资者1元原始投资的税后累积收入CATIP (x)为:

最后,进行求解分析。上述模型中CATIc (x)和CATIP (x)的值如表3所示。

单位:元

从表3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x≤50000对各种情况下,1.068, 1.067, 1.061, 1.057始终大于1.054-0.2d;投资于合伙企业具有税务优势。在x>50000时,当1.054-0.2d=1.048时,投资于合伙企业与投资于公司无差异,解之得d=3%。

根据以上求解,可以得到结论:当应纳税所得额x≤50000时,无论股利支付率d为多大,投资于合伙企业优于投资于公司。当应纳税所得额x>50000时,投资于何种组织形式取决于股利支付率d,当股利支付率d<3%,投资于公司优于投资于合伙企业,当d=3%时,投资于公司与投资于合伙企业无差异,当d>3%时,投资于合伙企业优于公司。

从中也可以看出,在考虑股利支付的情况下,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受合伙企业所得税率、公司所得税率和股利支付率的影响。当然,上述模型的讨论是建立在税务成本基础之上的,而非税成本也是投资者在选择组织形式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投资者只有在对各种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综合考虑之后,才能做出合理的组织形式选择。

参考文献

基层央行学习型组织培训路径选择 第7篇

一、制约学习型组织培训开展的障碍性因素

(1)培训工作设计不能因需因人而异,培训需求满足度较低。受师资及物力配备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央行的培训工作设计还不能突出个性化特色,没有针对不同员工类群推出与需求相匹配的“培训套餐方案”,培训机会的提供并没有成为员工所推崇的新型个人价值分享方式。从基层央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数据来看,目前仅就英语类培训,就需要解决零起点基础班、基础提高班、专业英语普及班等多个层次的需求,而这些都是目前培训工作设计所不能涵盖和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满足的。

(2)阶段性培训重点不突出,培训质量难以得到充分保证。首先,在新员工初任培训中,没有突出职位分类在培训中的重要趋向作用,人为延长了新员工的岗位适应时间;其次,在职员工知识更新培训中,员工覆盖面过于狭窄,也为基层央行部分重点业务岗位AB制管理模式推行造成了困难,培训工作与中心工作难以形成良性对接。

(3)培训工作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员工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动力是学习型组织的首要要素,但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培训工作的“瓶颈”因素。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人是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每个人都有自我实现和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需求,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仍存在学习培训的过程和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未与个人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挂钩的问题,处于对学习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博弈,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打折扣。

(4)培训内容线条过粗,不适应现有职位分类的需要。人民银行新职责履行以来所派生的多个新职位的岗位培训,无论在师资储备和教材编写等环节都没有预先做出充分准备,专业点对点培训还难有施展的空间。此外在员工价值观培养、学习动力情绪辅导等思想类培训方面仍为空白,不利于个人、团队对培训共同愿景的养成。

(5)培训基础数据积累实战性不强,培训成果向工作能力的转化机制运转不畅。目前人民银行各专业的培训基础数据库多为基础理论知识辅导以及专业前沿知识探讨类的内容,而案例数据库的创建还需大量的工作要做。由于培训基础内容与工作实际衔接并不流畅,员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业务难点、疑点,依靠自身能力仍无法解决,培训效果在员工工作能力提升上并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二、学习型组织培训的路径选择

(1)应科学设计分阶段的培训需求测试,用期前、期中和期末的绩效差额数据准确掌握培训需求的满足程度。首先,对参训者进行期前测试,划分出不同层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所能达到的培训要求。例如,对一个业务系统的培训班开设就可以有基础操作班、系统分析班等不同班类的设置,以满足员工的不同需求,可以有效克服统一采用填鸭式教育所导致的“消化不良”,以改善培训前期整体标准绩效与实际培训绩效的差异;其次,应注重培训期中阶段的效果评估,通过对期间培训进度和培训效果的测验数据分析,适时调整培训时间安排和培训授课方式,以调动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促进实际绩效的提高;最后,工作实例分析中所反映的培训效果,也是对本阶段培训的最终定位和下一阶段培训需求的可行性分析。

(2)应不断提高学习型组织培训的阶段性质量,使培训从初级阶段直至高级阶段都能达到预期效果。首先,应提高初任培训的质量,为新入行行员设置可操作性强、工作环境模拟程度高的培训计划安排,并安排讲授水平较高的讲师队伍,加强授课质量和密度,达到初级培训的预期效果;其次,要根据学习型组织全员学习的主旨性思路,利用以考促学、以学促训等方式,达到中级培训的主要目标;最后,从人民银行的中心工作出发,通过知识更新培训,整体持续的长效学习机制才能得以建立。

(3)应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双重作用,促进员工学习动力的根本改善。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中“自主管理”等制度的核心内容,从制度上柔性管理与刚性管理并用,同时对学习的未来预期做出制度保障,启动学习的原动力;同时应加强人事部门组织人QOP(组织人素质)的培养,提高灵活应用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的能力,力争使两种反向机制能够产生同向合力,以促进员工学习动力的根本改善。

(4)应认真梳理培训内容的设置,以达到适应央行职位分类的需要。应进一步细化针对职位分类所设置的培训课程配备,有步骤地推出该职位的核心关键课程,培训的技术含量也应该随着职位分类的进一步明确而得以显著提高。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选择研究 第8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组织模式,有限合伙

一、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的现状

风险投资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 但是其发展势头非常迅猛。纵观我国风险投资结构的组织形式, 多采用公司制, 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究其原因, 主要是我国《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风险投资机构可采用的主要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但是, 由于在普通合伙企业中, 所有合伙人都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一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公司募集资金, 因此, 普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并不受风险投资公司的青睐。所以,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要形式。虽然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有其无法比拟的优点, 但是, 从风险投资独特的运作机制来看, 有限合伙制更适宜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经营实践。

二、我国目前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的弊端

根据对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现状的分析,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存在如下问题:

1. 资金来源有限。

风险投资业的最佳资金来源应该是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这些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雄厚, 资金来源多为长期资金, 正好可以满足风险投资的投资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但是由于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单一, 决定了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没有充分利用包括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能的力量来共同构筑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体系, 不利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2. 投资工具落后。

由于风险企业 (被投资企业) 的起步低, 运营风险大, 并且资金需求时间长, 所以各国的银行和大型金融机构往往不向风险企业提供贷款, 尤其在风险企业的产品未到市场推广和获利的阶段。而风险投资基金与银行资本不同, 它放眼未来, 投资到新兴的、有巨大潜力的企业和项目, 分享企业未来的收益和高速度增长的潜力。故风险资本通常情况下是以权益资本而非借贷资本的形式进入风险企业的 (当然不等于一概没有借贷资本的安排方式) 。

3. 报酬机制不合理。

在国外, 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为确保自身的快速发展, 并稳定队伍、吸引人才, 通常采用“管理股”或“股份期权”等方式, 对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给予激励。而目前我国许多风险投资公司基本上沿用传统国有企业管理模式, 还没有建立起适合风险投资运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虽然一些公司也采取奖金与效益挂钩等办法, 但没有使风险投资家努力创造出的价值获得充分的补偿, 不能吸引和留住有经验的人才从事这项工作。这造成风险投资机构自身的人员素质、管理经验都很欠缺, 大部分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的后期跟踪和辅导都跟不上, 从而无法与国际上有实力的风险投资机构竞争。

上述这些问题, 虽然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落后、市场不完备、法制不健全、信息交流不畅、专业人才缺乏等有关, 但是, 在风险投资机构自身的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对风险资金的经营管理相对不独立, 不能完全以市场机制为导向, 对经营者的约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关系、激励和约束不对称等。这种种弊端必然导致风险投资机构在运作中职能发生转变或因经营不善而破产。

三、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选择

前述已经证明, 有限合伙制是最佳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 可以较好地解决代理成本和激励监督的问题。但目前我国对于有限合伙制还没有立法规范, 对法人成为合伙人存在限制, 这样, 机构资金的进入存在很大障碍。可以考虑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 对风险投资机构消除双重征税;而在运作模式上, 可以借鉴有限合伙的业绩相关的报酬机制和有限期限的约束机制。与此同时, 立法机关应该加快有限合伙制的立法, 推动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向有限合伙制转换, 为最终政府基金逐渐退出、民间资本逐渐进入做准备。

基于上述分析, 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初级阶段, 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模式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和弊端, 但完全照搬国外的做法又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需要设计出适宜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 使其既能体现出有限合伙制的一些特殊优点, 又在我国现存的客观条件下可以被接受。从长远看, 我国最终应该建立以有限合伙制为核心的风险投资机构, 可以考虑按以下三步发展:

第一步, 对于目前国有资本为主的风险投资公司,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 在双重征税、以业绩激励为核心的报酬机制和以有限期限为核心的约束机制等方面, 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并没有绝对的对立和不可调和性, 可以通过低于市场价格的薪水支付, 承诺投资连带责任, 并要求投资经理逐步投入一部分资金作为风险投资公司的股本金, 按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奖励, 来设计激励和监督机制。同时, 应拓宽资金的来源, 避免资金来源单一化造成的风险集中。必须注意的是, 风险投资公司不可以将风险资本投入股市, 以避免发生中创公司失败事件的再次发生, 从而打击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

第二步,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咨询与管理公司, 为国内外投资者评估和推荐风险投资项目, 并接受投资者委托, 对项目进行管理。这样, 风险投资公司仅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启动项目, 避免风险投资公司在先找钱后找项目的情况下, 由于资金闲置的压力造成其管理者不是匆忙做出决策, 就是将资金用于放贷、炒股或进行期货买卖。咨询与管理公司的具体运作可以借鉴有限合伙制资金募集的承诺制和微观激励机制。当这些公司积累了经验, 逐步培养出作为一个风险投资家或普通合伙人应该具有的能力和声誉时, 可以向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逐步转化为有限合伙形式的风险投资机构。

第三步, 大力发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这时政府监管体系已经得到完善, 风险投资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已经确立, 高素质的基金经理人即风险投资家的人才储备已经比较充足, 在投资者 (有限合伙人) 和基金经理人 (普通合伙人) 这两个领域可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开放。基金的来源应以私募为主, 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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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焦方义刘春燕:中国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研究[M],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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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松涛俞自由:推动风险投资发展政策手段的分析[J], 软科学, 2005 (3)

组织选择 第9篇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界定

从法律角度考虑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涵盖三种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其中公司制企业又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合伙企业又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按我国目前实行的税收原则, 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征税办法是只需要缴纳企业收益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个人层次课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 则需要缴纳两个层次的税负, 公司的经营收益需要负担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实体层次课税, 对于股东的股息所得、红利收入等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斯科尔斯等 (1992) 将既缴纳个人所得税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形称为双重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企业及企业之外取得收入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所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

为此根据以上表述, 本文将组织形式界定如下:首先, 非营利组织, 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是本文要研究的企业, 也不属于本文的研究对象。这主要是因为非营利组织在其他许多国家也不是纳税主体, 将其列为纳税的主体国家中, 也会对其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政策。本文将需要双重课税的公司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称为第一类企业组织形式;将那些仅就个人层次课税的个人独资企业以及由自然人合伙的企业称为第二类企业组织形式;如果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由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组成的, 自然人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自然人合伙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并且合伙人为公司时, 该公司的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称该类合伙企业为第三类企业组织形式。

二、企业选择最优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企业选择最优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目标是:利用国家税法的政策及可选择的条款对所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以此来获得节税收益, 最终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在税法所规定的范围内, 纳税义务人通过选择相对较低税负的纳税方案,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所承担的税负, 以此可以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从目前纳税筹划的实践来看, 利用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之间在税务上存在差异, 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 其所承担税负的差异会使其最终的投资收益有明显的差异, 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的整体税负及其获利能力。因此,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是成立企业之前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且,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会导致税收政策的差异, 这就为企业基于最优组织形式选择的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除此之外, 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性, 在一定程度上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三、税务成本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

首先, 投资者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三者之间的筹划与选择。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合伙企业, 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 只对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 如果向其自然人投资者分配股利或者红利事, 还需要代扣这些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 即公司企业要分别负担公司企业所得税和投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综上所述, 投资者选择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 投资者在以上三者之间的税务筹划与选择是在公司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或合伙企业) 之间进行选择和筹划;其次, 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筹划与选择。相比分公司, 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灵活, 相当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 资本利得可以保留在子公司, 或者可以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 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而且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低于分公司。但是因为母、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 所以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去冲抵母公司的利润;而分公司由于没有独立的财产, 其一切经营后果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 所以分公司的亏损是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 进而可以降低公司的整体税负。

四、非税成本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

税务筹划应该全面考虑企业的所有成本而不仅仅是税务成本。企业的成本包括税务成本和非税收成本, 税务成本只是企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优化的税务筹划方案目的不能仅仅是税务成本最小而应该是所有成本最小。非税成本是企业因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所引致增加的非税支出形式的其他显性或隐性成本 (崔志娟, 2007) 。也就是说, 税务筹划带来了非税成本的产生。

税务筹划是降低税收负担的有效途径, 税务筹划降低税务成本的同时增加了非税成本, 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同时考虑税务成本和非税成本, 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机会成本就是一项非税成本, 投资者在企业组织和运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这一非税成本。投资者在企业组织形式选择过程中, 其选择一种组织形式的同时意味着放弃其他组织形式所带来的非税优势的损失, 这种损失就是机会成本。例如, 投资者选择合伙企业组织形式意味着放弃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所带来的非税优势, 这种代价就是机会成本, 是一种非税成本。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带来的非税优势主要包括:其规模因素可以带来比其合伙企业较低的经营成本, 更容易在资本市场中筹集资金, 股东更易于管控等。

摘要: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会综合考虑税收成本与非税收成本, 将两者之和最小作为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标准, 此时, 企业能够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 获取最高投资收益。基于此, 本文结合我国大多数企业税务筹划水平低的特点, 系统的论述企业新设时组织形式选择的税务筹划问题以及组织形式选择时如何兼顾税收成本和非税收成本。

关键词:组织形式,税收成本,非税收成本,税收规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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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选择 第10篇

关键词: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商品契约;要素契约;组织形式

中图分类号:F32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3-0033-05

专业合作组织形式的选择是影响合作效率和合作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专业协会经常被认为是松散、不稳定的合作组织,并有观点认为,随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合作组织的形式将逐步从松散的专业协会向紧密、成熟的合作组织形式过渡。笔者在认同合作组织形式重要性的基础上,同时又认为,各种不同的专业合作组织形式是各有优势的。究竟是哪一种形式更为有效,不能一概地认为越为紧密和复杂的就越好。将复杂的合作组织形式运用于简单的合作关系将增加不必要的成本,降低合作效率,甚至将威胁合作组织的稳定性;而将简单的合作组织形式运用于复杂的合作关系会显得捉襟见肘,甚至导致合作组织的解体。林农在组建合作组织时,应当科学合理地选择合作组织的形式,才能保证合作组织运作的效率和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文将借助契约理论,初步探讨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选择问题,以期有利于林权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内部契约的类型

我国林农的丰富实践已经创造了形式多样的合作组织,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A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股份合作组织,即股份制和合作制相结合的专业合作组织,是资本和劳动的双重联合,其通行的做法是:(1)由龙头企业、基层农技部门或少数经营大户等出资作为股东,再吸收少量的股金组建而成;(2)林农人股和退股往往都有条件限制,同股同利,股份往往可有限转让;(3)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投票方式多样化,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或者按人投票和按股投票相结合;(5)分配上实现按劳动分配和按资本分配相结合,即按股分配和按交易额分配相结合,按股分配为主,甚至有的就是纯粹的按股分配。

B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严格意义上的专业合作社,它是农村同类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是在“入退自由、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由社员共同缴纳会费建立,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林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其通行的做法是:(1)进入自愿,退出自由;(2)在种养环节上仍然以一家一户(或单个企业)为单位,在加工和销售环节上统一商标、统一品牌、统一销售;(3)社员缴纳会费,比较复杂的专业合作社内部,社员也缴纳一定的股金,但缴纳的股金大致相等,股份不可转让和交易;(4)分配上首先提留合作组织的公共积累,合作社内部有一定的不可分配的积累基金。盈余主要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缴纳股金的合作社内部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分红相结合,但以按交易额分配为主;(5)决策机制通常实行一人一票。

C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专业协会,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出现的专业服务组织,最初主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林权改革之后,林业漫长的生产周期和管护的困难催生了大量为管护服务的专业协会,使专业协会的服务和组织形态更加多样化。林业专业协会是比较简单、松散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协会会员一般也缴纳一定的会费,协会自主经营,其宗旨也是为会员的生产经营提供农业生产资料或产前、前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协会通常是非营利性的组织,但协会的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它在市场上不追求利润,而是指协会与组织成员的业务是“在非营利或成本基础上”经营,它通过对成员的低成本服务或基于惠顾的盈余返还来增加会员的收入,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林农通过一系列或松或紧的长期契约关系所组成的组织。不同的专业合作组织形式,其内部契约也不尽相同。在股份合作组织的内部,成员主要是通过要素契约关系形成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可以直接支配成员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成员可以获得两部分的收入,一是股份所带来的分红,即资本收入,二是按交易额分配所带来的分红,实质上按投入的劳动量分配;在典型的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则主要是通过商品契约形成合作。成员缴纳会费或份额大致相等的股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相关的服务。利润分配实行按交易额分配或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分配相结合,在二者相结合的组织中,仍然以按交易额分配为主;专业协会则是典型的商品契约,协会会员缴纳一定的会费,协会为会员提供低成本的服务来增加会员的收入。因此,根据合作组织内部契约的对象和性质的不同,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应地也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要素契约为主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以商品契约为主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典型的商品契约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契约的角度看,林农在组建和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对合作组织形式的考察和选择,实质上就是对合作组织内部契约类型的考察和选择。

二、影响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契约选择的因素分析

与商品契约相比,要素契约具有直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若单从要素契约的这一特点出发,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股份合作组织是较为稳定的组织,专业协会是较为不稳定的组织,而典型的专业合作社则介于二者之间。选择以要素契约为主的合作组织形式似乎是最优的。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初期,专业协会的不稳定性又似乎印证了这一推论,因此也就有观点认为,专业协会只是过渡性的合作组织,随着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专业协会最终要向紧密型、稳定性的合作组织过渡。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模式及其选择 第11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模式

一、国外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模式简介

(一) 美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模式。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依附于基金会计。基金会计主要是指以基金为基础, 按照基金种类分别核算和报告的一种会计模式。而基金是按照制度的约束和限制, 根据执行特定活动的用途或者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分别设置的。由此,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项目管理模式。

(二) 英国、瑞典农业事业财务管理模式。

英国、瑞典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国家财政供应的, 如瑞典农业部的代理机构;另一种是市场化运作的, 如英国农技推广咨询服务中心。英国、瑞典两国农业部门在经费管理上, 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预算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模式和代理管理模式。

1. 预算管理模式。

英国、瑞典的预算管理程序和我国相似, 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不同的是英国、瑞典在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方面比较严密。概括地说, 该预算管理模式主要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等方式来编制, 涉及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等,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国会审议批准后才能执行。

2. 项目管理模式。

英国和瑞典农业部对所有的经费都实行项目管理, 即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并完成项目。在英国, 农业部将项目分为竞争性项目和非竞争性项目, 由各非营利组织提出项目申请或进行项目竞争。各单位对竞争性项目投标时, 所申请的项目经费一般包括项目直接费用、项目管理费用 (一般为直接费用的30%) 和必要的项目收益 (一般为直接费用的15%) 。然后, 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形成一个或多个评审委员会, 对项目进行评审, 对于非竞争性项目也要进行评审, 然后由政府指定。项目管理模式可以做到专款专用, 并便于监督和控制。

3. 代理管理模式。

代理管理模式是西方普遍采用的一种项目管理方式。在英国, 代理机构是自收自支的非营利组织, 有自己的业务和财务目标。在瑞典, 代理机构专门代政府部门管理项目经费, 相应的机构所需经费也由财政供应。英国、瑞典两国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组织在改革过程中, 经历了从申请项目到竞争项目, 从依靠政府到面向市场, 从事业性到企业性、竞争性的三个根本性的转变, 最终加强了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控制力度。

二、影响非营利组织选择财务管理模式的因素分析

(一) 非营利组织规模大小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与营利组织类似, 非营利组织也有规模大小之分。但与营利组织不同的是, 非营利组织的组织规模不是按照注册资本或资产规模来判断。由于非营利组织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 因而不能根据注册资本来划分组织规模。资产的概念虽然有, 但由于非营利组织运作模式的差异, 资产并不能完全反映组织的规模。例如, 有些组织人员很少、办公地点也由企业无偿提供, 自身不能说有多少资产, 但其却可以通过动员志愿者募集大量资金并将资金提供给需要的人。因此, 资产也不适合作为划分非营利组织规模大小的标准。笔者认为, 非营利组织应根据其服务范围划分其规模的大小。服务范围广的非营利组织其规模应该比服务范围单一或狭窄的非营利组织规模要大。根据这一标准, 我们将非营利组织规模划分为超大规模非营利组织、大规模非营利组织和小规模非营利组织三种。

1. 超大规模非营利组织。

我们把服务范围跨国界的非营利组织称为超大规模非营利组织。例如, 国际红十字会, 其服务范围遍及海内外8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服务地域基本不受限制, 员工总数超过12 000名。这种超大规模非营利组织由于其涉及地域广泛、管理幅度宽, 不适合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只能采用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但为了确保组织的宗旨, 其可能就世界范围内的某一重大事件采取统一行动。例如, 我国汶川地震就得到了世界各国红十字会的援助。

2. 大规模非营利组织。

我们把服务范围限定于一个国家范围内多个地区的非营利组织称为大规模非营利组织。例如, 希望工程其服务范围限定在我国范围内, 但又不只服务于某个地区。希望工程自1989年10月实施以来, 至2004年15年间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22亿多元, 资助250多万名贫困学生上学读书, 援建希望小学9 508所。这种大规模非营利组织从理论上可以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和集权分权结合式财务管理模式。具体选择哪一种模式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 小规模非营利组织。

我们把服务范围只限定于一个省、市或地区的非营利组织称为小规模非营利组织。例如, 山东省临朐县扶贫经济开发协会, 其服务范围只限于山东省临朐县;一些地区性的医院等也仅在当地范围内服务。对于小规模非营利组织, 其应该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二) 非营利组织社会职能特点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例如山东省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公办非营利组织和民办非营利组织两大类。其中, 公办非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事业性单位。这两类单位的社会职能特点完全不同, 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也有较大差别。

1. 公办非营利组织。

南开大学的谢泗薪、张金成等 (2002) 认为, 公办非营利组织主要履行“提供公共物品”、“控制外部性”、“保证公平性”和“给法律、秩序和经济稳定提供一个框架”四项职能。提供公共物品职能认为某些不排他的公共物品虽然有公众需要, 但由于其不具有排他性, 因而无利可图,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会提供, 只能由政府提供;控制外部性职能认为由于有些社会行为具有不利外部效应而另外一些社会行为具有有利外部效应, 政府必须从制造不利外部效应的主体收取一定的税费发放给制造有利外部效应的主体。保证公平性职能认为为了保证公民拥有平等的权利, 只能由政府出面对损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进行制止。给法律、秩序和经济稳定提供一个框架职能认为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趋利性, 其行为可能会妨碍法律、秩序和经济稳定运行, 因而政府出面解决以保证法律、秩序和经济稳定。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发现, 无论是哪一个职能的履行, 都需要政府的权力和权威的保证。任何一个非政府的组织都没有权力、没有能力行使这样的职能。财权决定了事权, 如果实行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则不同组织对待同一事件有不同的态度, 则可能导致新的不公平、非秩序的出现。因此, 政府的权力和权威是履行这些职能的关键, 这一特点直接决定了公办非营利组织只能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并适应行政财务管理特点, 采取预算管理模式。

2. 民办非营利组织。

南开大学的谢泗薪、张金成等 (2002) 认为民办非营利组织的职能源于以下四种理论:

(1) 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理论认为一部分民办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源于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失败。政府由于财力的限制, 不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 只能选择赢得公众广泛支持的公共物品。而另外一些公共物品则由于只有部分公众或特定公众需要, 政府无法提供, 只能由民办非营利组织提供。此时, 民办非营利组织的职能为向社会提供“空隙”服务。该类民办非营利组织根据其规模大小可以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和集权分权结合式财务管理模式。并且由于这种针对社会特定主体的服务多以项目形式展开, 因此, 具体可以采用项目管理模式。

(2) 契约失灵理论。契约失灵理论认为当服务的购买或消费处于某些特殊的环境, 或者受服务本身特殊性的影响, 特别是对那些要由技术知识和专门技能或专家提供的服务, 消费者可能无法准确地评价某些服务的质量或数量。为了避免营利性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 这些服务只能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来提供。这类组织多以各种中介组织的形式存在。该类组织的规模多数比较小, 因而适合于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在具体操作上可采用代理管理模式。

(3) 消费者控制理论。消费者控制理论认为有些“自理型”、“互利型”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专门只给本组织成员或支持者提供服务, 如各个行业协会。此类非营利组织的建立是为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控制成本, 从而避免私人企业主对其组织成员进行垄断式的剥削。在这种情况下, 消费者通常希望由自己来控制某一组织, 使之遵循“无利润分配”机制, 保证盈余能全部用于该组织未来的运营。由此可见, 该类非营利组织除了不进行分配和不以营利为目的外, 都与营利性组织相似, 即由资金提供者控制该组织, 此外, 该类组织规模一般不大。因此, 此类非营利组织完全可以参照营利性组织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4) 政府补贴理论。一部分民办非营利组织可以获得政府的补助, 且该补助成为该类非营利性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 此类非营利组织可以参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结合预算管理模式。

(三) 资金筹集的权利和义务对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 资金来源十分关键。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应能体现出资产筹集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匹配关系。一般来说, 资金筹集方应该对资金的运用具有一定的权利;也只有其对资金的运用有一定的权利, 才能将资金的筹集视为其应尽的义务。因此, 对于组织规模较小的非营利组织, 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资金的筹集、投资和运用都集中在非营利组织的高层, 权利义务对等。而对于组织规模较大和超大的非营利组织, 可选择三种财务管理模式之一, 此时, 到底选择何种财务管理模式应主要看资金筹集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 有以下几种方式:1.资金筹集的权利集中在非营利组织总部或高层, 各地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或部门或组织成员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或被动接受社会各界提供的资金时, 非营利组织可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2.资金筹集的权利部分集中在非营利组织总部或高层, 各地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或部门能够自主确定其是否需要对外筹集资金以及筹集资金的数额, 总部或高层只负责工资等必要资金的筹集时, 应选择集权分权结合式财务管理模式。3.各地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之间除了宗旨相同外, 相互独立, 完全自主确定资金筹集数额、资金筹集方式等时, 应选择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三、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模式及其适用情况

综上所述, 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可选择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 并视具体情况辅以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代理管理模式等, 也可以同营利性组织类似, 选择信息系统作为辅助财务管理的工具。只有少部分规模较大的非营利组织适合选择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对于选择集权分权结合式财务管理模式的非营利组织, 应该把握好集权和分权之间的度, 具体应该结合资金筹集的权利和义务而定。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模式汇总表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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