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2024-06-10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精选7篇)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第1篇

一、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与集合票据概念界定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指通过牵头人的组织 (通常是政府部门) , 以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 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并分别负债, 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 统收统付, 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债务性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指2个 (含) 以上、10个 (含) 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相同点

(一) 均属于集合融资

集合是指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共同组成的一个集合体。不管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还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都是多家企业集合在一起进行融资。其中发行一笔集合债券的企业数量至少是2家, 上限没有明确规定;发行一笔集合票据的企业数量在2 (含) 家到10 (含) 家之间。

(二) 统一组织、统一信用增级、统一冠名、统一发行

统一组织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 在多家中小企业之间进行协调组织等工作。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普遍不高, 为保证发行的成功及降低发行费用 (票面利率) , 对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都设计了信用增级这一程序, 但这并不是对每家企业信用增级, 而是对债券整体进行信用增级。集合债券 (票据) 的名字不包含其发行主体 (各中小企业) 的名字, 对外用统一的名字, 如“07中关村债”、“09大连中小债”等。并统一对外发行。一旦涉及到对外的事务上, 各发行体都是统一行事。

(三) 分别负债, 责任独立

对外这些发债的中小企业是一个整体, 对内则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各中小企业分别按照其需求的金额上报发行额度, 所承担的还本付息的责任也只限定在其上报的发行额度。各企业是相互独立的个体, 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 不对其他的企业负责, 只对自己的发行额度负责。

三、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区别

(一) 发债主体数量、发债规模的规定不同

一笔集合债券的发行主体的数量至少是2个, 上限并没有规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主体被界定在2 (含) 到10 (含) 个之间。相对来说, 集合债券的发行主体的数量较集合票据可以更多。同时, 对单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总规模要求不超过10亿元, 另外, 单个发行体发行规模不能超过2亿元;而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理论上, 其规模没有上限。

(二) 发行期限不同

从现在已经发行的集合产品中可以看出,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期限一般是在3—6年之间, 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一般是在1—3年之间。所以, 从时间期限角度划分,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属于中长期债券产品,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则是中短期票据产品。

(三) 对发行主体的规定不同

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行主体的硬性规定有很大不同。对集合债券的各发行主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 股份制公司不少于3000万元, 对企业发行债券余额的规定是不高于净资产 (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的40%;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主体并没有像集合债券的发行主体那样严格的规定, 只规定发债余额不高于净资产 (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的40%。这就使得对集合债券的要求比集合票据更为严格。

(四) 主管机构不同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主管机构是发改委, 其发行须经发改委审核批准, 审批程序比较复杂, 用时较长, 容易造成资金到位与企业的需求时间的不匹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只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过即可发行, 发行人只需满足信息公开原则, 管理机关只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形式核查。

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与集合票据的比较分析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缺陷是发行条件要求较高, 使得只有那些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才能满足条件;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上报发改委审批, 需等待较长的时间, 这就要求相关企业耐心等待;其优势也是明显的, 总的发债规模可以较大;同时, 所筹集的资金一般是在3—6年之间, 企业可以使用较长的时间。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条件的要求及发行程序的设计更适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只需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通过即可, 减少审批这一环节, 大大地提高了发行效率。不过, 在发行规模、集合企业数量等方面有些限制, 减少了自由度。最大的不利是在发行期限上,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一般都是不超过3年, 最短的只有366天, 期限过短使得中小企业容易陷入财务困境之中。

综合上文分析, 一般来说, 若企业符合发行集合债券的各方面要求, 而且对资金的需求规模较大、使用时间较长、主要是用于中长期建设性投资, 而且又不是急需的可以耐心等待发改委审批的, 可以优先考虑利用发行集合债券这一模式融资;若企业的规模较小、所需是急用的短期性的小规模资金, 应优先考虑利用集合票据这一融资模式。

摘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与集合票据的出现, 使中小企业多了一个融资选择。这两种融资工具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 基于此, 文章详细分析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联系与区别。

关键词: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

参考文献

[1]王晓红, 严春香.集合债券: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J].金融纵横, 2008 (10) .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第2篇

摘要:集合票据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就当前集合票据的特点及优势展开分析,提出了集合票据在发行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关键词:集合票据;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优势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中小规模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和数量的发展,对于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太高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及困难,因而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

一、集合票据的特点和优势

集合票据,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使用较为广泛的方法。所谓集合票据,就是是指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聚合票据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得开展提供了合理的保障,这种先进的集合制发行手段能够有效的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规模小、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一)企业地位的提升

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有很多,包括了银行贷款、企业债券、民间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但这类融资公司的信用级别、融资成本都相对较高,使这些融资途径一般得不到普及和大量使用。而集合票据则完全不存在以上所说的缺点。

一般情况下,银行间市场的贷款、债券等融资途径对企业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只针对于那些市场信誉度较高、技术实力雄厚的企业开放,而中小型企业则很难享受这种融资途径。但集合票据的使用,整体上提高了中小企业的地位,使这类企业也能够享受到银行间市场的贷款及债券融资方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小企业的压力,使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集合票据的要求较低,一般大多数中下哦企业都有资格发行集合票据。

(二)票面利率低

在集合票据的发行过程中,票据的发行费用由多个企业和法人进行分担,分摊了票据的发行费用,使企业的风险大大降低,使企业的发展更加持续化、安全化。同时,集合票据的发行利率较同档次的贷款利率相对要低一些,综合费率较企业债券贷款也更有优势,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发行难度,提高了企业收益,降低了企业的运行风险。由于集合票据的使用时间一般有三年时间,因此,大大的缩短企业的资金成本,充分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三)票据设计的灵活性

票据设计的灵活性,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行风险,提高企业的整体利润率。

中小企业融资,是企业间的一种争取共同利益的联合行为,多企业之间的合作,能够确保企业的信誉度,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中小企业所发行的集合票据,相比较于其他融资手段,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简便性,是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方式方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之下,给予集合票据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使融资产品的灵活性大大提高。

由于企业的融资行为是多个法人共同行使,因此,融资过程和企业的发展过程都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因此,企业可以指定一定的信用措施和信用手段,维持企业的稳定发展,减少降低企业融资风险,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立业,最大限度的避免资金的流失。

二、中小企业开展集合票据融资的相关发展建议

集合票据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相关保护政策不完善以及不合理的操作流程,以及投资人对集合票据融资的不理解,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针对于此,提出了有关中小企业开展集合票据融资的几点发展建议:

(一)选择具有融资能力的中小企业目标

成功开展集合票据工作的首要工作便是对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做好筛选工作。应该选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结合票据的发行,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工作开展的低风险性,同时,便于评级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确保集合票据的发行能够获得市场投资者的信任及支持。

(二)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支持

政府是集合票据的主要发起者,集合票据成功发行,对于整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进行一定的支持和辅助。政府应该加强对集合票据这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的推广力度,让更多中小企业都了解和参与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以提升集合票据的普及率。

同时,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推动集合票据的正规化和标准化,为集合票据的发行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政府应该承担起督促企业按时还债的工作,保证整体效益的增长;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把对于有关企业的优厚福利政府扩大到集合票据发行活动中来,给予发行企业和参与企业一定的利息补贴政策,使中小企业能够更加健康有效的使用几何票据这种新型融资工具。

三、总结

集合票据的发行,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起到了很好的经济催化作用,促进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发展。但几何票据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和补充,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浅析企业应收票据内部控制 第3篇

关键词:应收票据内部控制应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强,赊销等方式不断活跃和发展,使应收票据成为重要的企业交易结算方式。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在日常工作中,因其流动性仅次于货币资金,其安全性和流动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状况,所以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加强应收票据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1.1 应收票据的定义和分类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企业可按开出商业汇票的单位登记明细账,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明细信息。商业汇票按是否支付利息划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两种;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二者中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准货币资金的性质,而商业承兑汇票因出票人的信用不同可能存在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但因其能够背书,其流动性也显得相对较强。

1.2 应收票据内部控制的重点

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与应收票据相关的是《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应收票据应重点关注的风险是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被挪用、侵占或者欺诈等。

2 应收票据内部控制失控的表现

2.1 从公司组织层来看,不相容领导职务由一人担任

作为企业的销售行为会涉及到彼此牵制且高效运转销售部门、物流部门和财务部门等。财务部门对业务部门经营行为的全过程核算和合规性复核后按照客户需求供货的同时,将应收款项及时入账。但应收票据失控的案例中却常常出现一人同时负责营销和财务两个部门,使得业务真实性被掩盖,导致仿冒银行承兑汇票来掩盖实际货款已被盗取的基本事实。

2.2 有关财务监督的约束机制形同虚设

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财务部门是理财部门,它所负责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的两个业务循环是企业重要的资金流程。只有定期或不定期与客户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能有效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准确性,并由出纳收取应收票据时核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仿冒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失控的出现是因为该企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取应收票据时并不认真核对,想当然地认为其主管领导李某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的,并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不曾盘点或盘点时是否认真核对,导致原工作人员逃离后,才加以调查,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

2.3 管理层和会计职能部门的会计信息不通畅

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财务部门的参谋作用只体现在每年大事项的预算和决算上,并未实现在具体的资金事项上向管理层发布财务信息。如果会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预警意识强的话,面对单张100万元的票面金额迟迟不能收回是应该有职业敏感度的。应定期将客户及其收款状况以财务分析报告的形式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应该会关注该件事的。

2.4 小企业很少进行过审计,导致监管不力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经营者是存在道德风险的,所以企业持续地健康运转离不开监督机制的。而小企业因规模小外部审计很少有,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认真审核并与客户进行询证,企业审计部类似的监察部门不经常管,导致企业业务出现了只有财务部门一个部门把关的现状。只有企业建立健全内外管理和监管机制,才能保证公司正常和有序地运转。

3 避免应收票据内部失控所采取的措施

运用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五个要素建立的内控措施为:

3.1 在应收票据内控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避免不相容职务由一人担任。企业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企业各项内部控制活动的基础。要想良性运转的前提是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搭建组织架构。一般企业都应当设置相互独立的营销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以做到销售流程和采购过程资金链的畅通并相互监控。如果企业再以详细的工作说明书予以界定并辅以清晰的业务流程图以供操作,制度对于业务活动的指导和支持作用将彰显无遗。

3.2 在应收票据内控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利用ERP系统提供的风险管理模型开发应收账款的预警体系,以减轻因人为因素而出现的判断偏差。如果没有,应收票据的风险防范要点集中在安全性、真伪以及到期不能承兑上。使用的常规办法是同样用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方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12条提出:“企业应当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财务部门通过积极定期的发现收款周期较长的客户并向对方函证,既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时效性,同时又能发现是否有客户经理已经收款未及时交款的情况。

3.3 在应收票据内控中加强日常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关于企业应收票据的日常业务流程,要关注应收票据的收取、保管和贴现以及到期承兑等会计活动,并以文字注释的方式简要注明在检查票据的真实性、背书是否连续、印章是否清晰等各个环节的重点。

3.4 在应收票据内控中会计部门强化自己的服务意识,定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财务部门可以定期向管理层报告企业当期的财务信息,以集中体现了企业的资源分布状况和盈利状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的财务报告居多,在实务中,部分企业常常将应收票据看作准货币资金存量,看成是金融资产的广义构成,对于保证企业的流动性发挥着重要作用,理应力争让管理层重视应收票据的风险。通过和客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定期的财务信息的发布可以保证应收款项余额的准确性。在企业管理层会看到企业运营的场景。

3.5 在应收票据内控中加强企业内外监管和审计

企业要建立行使审计职能的部门,可以是独立或非独立的部门,内部审计主要在于发现企业内控运行的不足。遇到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而企业账面业务收入却较少,会计核算量也比较小且对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预收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了仔细检查后,未见异常时却发现,从被检查年度的年初开始,企业将10多张大额商业汇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钢材供应商采购钢材,却不在“应收票据备查簿”登记,而是将这些钢材销售给那些用现金购货且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这样从采购到销售都无需在账面反映,直接实现销售收入达960万元,隐瞒营业利润近200万元,偷逃了相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收票据的问题不能简单处置,更不能轻言放弃,要多问为什么企业的应收票据长期挂账,背书转让应收票据采购的货物为何长期不入账,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等,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以便公司今后改进和提高。另外,不管是上级主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财政部门或者是税务部门等外部力量可通过各种形式的工作监察,促进企业的进步。

总之通过公司内部应收票据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明确职责,做到互相监督,从而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和完整及其周转效率。

参考文献:

[1]刘明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致富时代-下半月》 2011.9.

[2]卞春景.浅论应收票据的内部控制和核算原则.科技信息.2011..5.

农行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第4篇

农行公司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度不高,往往不能独立发行股票、债券,直接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成功发行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也为更多的中小企业增强了信心。

集合票据实行公开市场发行与交易,发债企业不单纯是借债,而是在债券市场“上市”, 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在规范运作中增强竞争力。

各发行企业均通过了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多个层次的严格审查,并且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完成最终发行。此举极大地提升了国内外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度与信任度,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其他形式的间接融资、长期债券融资乃至上市打下信用基础。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规范性研究 第5篇

一、发行集合票据的联合发行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行集合票据的首要环节是联合发行人的组建, 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都可以成为联合发行人。通常经过市场选择的, 发行集合票据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信用评级不低于BBB-, 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我国企业信用评级实行四等十级制, 通常投资级为排在前四位的AAA、AA、A、BBB; (2) 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 有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或愿意一次性进行三年的财务审计; (4) 符合国家信贷政策, 产品、技术、规模等在行业内具有比较优势; (5) 近三年没有违法及重大违规行为, 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完善。降低集合票据的发债标准是为了促进融资, 制定适当的标准则是为了挑选优质企业, 便于机构投资者在考察企业的信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时做出基本的判断, 进而促进投资。除了具备基本的发行条件外, 联合发行人之间需要有清晰的法律关系, 明确各自的偿付责任。通常联合发行人之间约定不承担连带责任, 各企业按筹资额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申请发行集合票据必须有明确的资金用途

为确保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利益, 也为了让资金流向能够真正创造价值的企业, 联合发行人通过集合票据筹资必须有明确合理的资金用途。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才能获得审批。近几年来我国经历过金融风暴生存下来的中小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 但长期以来依靠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主打物美价廉旗号在国际市场立足的中小企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一方面面临“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贸易壁垒, 另一方面人民币不断升值。此外, 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份额大、资金短缺等问题。这些来自国内外的各种压力迫使中小企业必须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有所改善。这也要求企业在有机会通过集合票据筹集资金的时候, 合理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明确并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 确保企业能够当期偿还资金的同时取得可观的利润, 确保整个筹资计划对社会、主承销商、投资人都是有利的。

三、适宜的发行期限确定了集合票据的市场定位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按期限可分为三类: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2009]第1号公告第三条, 发行人需发行标准期限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其中短期融资券有3、6、9个月期和1年期, 中期票据应为2年 (含2年) 以上的以年为单位的整数期限品种。出台公告之时, 集合票据尚未公开发行。因为没有标准期限的说明, 集合票据目前是三者之中最为灵活的。联合发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 结合生产经营计划以及当下的金融环境和商品环境与主承销商银行商议确定集合票据的发行期限。目前在各地区发行集合票据的企业虽然都是经过挑选的在信用和经济实力都比较优秀的企业, 但就全国的中小企业而言还没有哪个行业呈现出信用和经济实力方面的优势, 可以让金融机构毫无顾虑的进行长期投资。因此, 集合票据的发行期限既要满足企业的需求又要满足机构投资者的心理, 不宜过短也不宜过长。事实上, 目前市场上发行的集合票据的期限一般为1-3年, 短期融资券为0-1年, 中期票据为3-5年。发行期限的合理安排不仅有助于集合票据的顺利发行与流通, 也体现了集合票据存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意义。

四、规范的发行流程是集合票据发行的核心与特色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的发行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分别向非金融企业发行人有偿提供评级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2)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这些资料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为其向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募集资金; (3)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发行人和承销商进行自律管理; (4)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托管服务。由于联合发行人、地方政府、增信机构的参与, 集合票据的发行流程更为复杂。这是因为在金融市场投资者看似购买的是金融工具, 实质上促使交易成功的是发行金融产品的那些能够利用资金赚取高额收入, 为投资者带来利润的非金融企业, 即非金融企业才是投资者真正购买的商品。联合发行人的出现使投资者可选择性商品成倍增加。这些商品有着显著地特点, 它们保留了个体的特质组合在一起进行捆绑销售, 入市门槛较过去有所降低, 地方政府充当协调者鼓励商品的交易, 丰富的商品给投资者做出购买判断增添强度。

根据消费者的购买心理, 商品之间的共性越多投资者越快做出决策、而商品差异越大投资者越难抉择。具体表现在: (1) 联合发行人的组建经过地方政府的协调和主承销商的甄选。集合票据的发行条件对于中小企业的行业、规模、净利润等具体的指标方面没有过多的要求, 所有优于发行条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这种宽松政策的直接副产品是联合发行人的组建需要更多人类的职业判断。性质最简单但也最难出现的情况是同一时期该地区申请的所有企业属于同行业、规模和发展前景相当且都在行业内占有比较优势。而最常见也最实际的是提出融资申请的企业遍布多个行业、企业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同、资金的需求量差异较大等。这些关乎到行业本身的发展前景和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因素直接影响到联合发行人的组建和资金募集的成败。因此主承销商不得不对所有的申请企业做出甄选, 让最适合的一批企业进入发行。 (2) 增信机构为联合发行人进行统一的信用增进。增信机构在风险管理能力、资金规模、主体信用等级等方面较发行企业有明显的优势, 统一的信用增进一方面可以促进了集合票据的发行, 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发行成本。信用增进最常见的方式是第三方统一担保。信用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 其权威性和公信力体现在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评定结果的公正、客观, 向市场传递有效信息, 即信用级别越高的企业违约风险越小。集合票据的联合发行人企业之间的信用很难一致, 而且通常不是太高, 因此需要进行统一的信用增进。信用增进机构根据企业的不同资信情况、经营风险等确定包括担保费率、抵押条件、质押条件的一些担保情况。 (3) 统一的产品设计体现了集合票据的政策性规划。统一的产品设计即联合发行人必须按照统一的政策标准发行产品, 也即产品的内在具有统一性。具体表现在:联合发行人企业的数量为2-10家, 企业之间的主体法律关系明确;任一发行企业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 最高发行额不超过2亿元;单只集合票据总注册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发行期限没有严格的限制, 但出于融资需求和投资风险等市场因素的考虑, 一般为1-3年;采取一次注册一次发行的方式, 若因为债项评级低于注册时信用级别等原因, 在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后2个月内不能一次性完成发行的, 该次注册自动失效;制定投资者保护机制, 对于发行企业或者增信机构主体信用评价下降或财务情况恶化、集合票据债项评级下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如设立偿债专项账户, 计提偿债风险准备金等;明确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变更情况;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经营、信用等状况以及集合票据的发行情况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信息披露。

五、透明的成本信息是集合票据发行的市场要求

集合票据采取注册发行的方式, 其发行成本包括中介费用和利息费用两部分。理论上集合票据的发行成本取决于市场各方的博弈, 没有固定的标准, 但事实上集合票据有着比较透明的成本参考信息, 不论是中介费用还是利息费用都可以做出合理的估算。 (1) 中介费用有报价, 浮动范围小。中介费用即中介公司的收取的服务费用, 通常按集合票据发行额的比率收取, 由联合发行人平均分担。包括承销费 (1年的0.4%;1-5年的0.3%) 、担保费用 (0.4%-2%) , 信用增进费 (1%-2%) 、发行登记服务费 (1年期的0.7‰, 1-5年的1.05‰) 、代理兑付费 (0.5‰) 、评级费 (5-10万每家) 、审计费 (3万每家) 、律师费 (2-8万每家) 、特别会费等。利息费用取决于市场价值。集合票据的发行利率由联合发行人与承销团协商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参照交易商协会提供的定价估值结果。《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工作指引 (试行) 》于2010年6月4日发布实施。自此,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工作小组, 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工作的具体执行。一级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将参考估值结果进行定价, 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企业具体资质情况以估值结果为基础浮动形成。定价估值工作一周一次, 由工商银行等22家估值机构对1年、3年、5年期信用级别为重点AAA、AAA、AA+、AA共提交报价, 交易商协会汇总统计后最终做出估值定价, 到2011年12月5日共进行了81次估值。包括承销商和投资机构的多家商业银行共同提供的参考数据进一步提高了信用产品的透明度, 为金融工具的发行提供了比较准确的发行利率参照系, 提高了发行效率。尽管目前定价估值工作只是针对信用级别在AA级以上的产品, 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但是对集合票据的发行也提供了对比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我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模式浅析 第6篇

一、集合票据融资模式的特点及现状

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 每家发行企业对自身发债所募集资金负有偿付义务。与在交易所内发行企业债相比, 其募集资金用途更加多元化, 可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资金结构等多方面。第二, 不需要由国家发改委专项审批, 只需要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就可以发行, 缩短了发行时间, 提高了发行速度。第三, 发行费用相对较低, 通过统一信用增进,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享有了与大型企业债券同等水平的发行利率。同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对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给予注册费减免等优惠。第四, 通过集合票据融资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保持了企业原有的财务结构, 为企业长期资金的需要提供了帮助。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从发行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就发行量从纵向来看, 2009年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额为12.65亿元, 到2010年猛增到46.6亿元, 2011年全年共发行52亿元, 呈现出了“井喷”行情;从横向来看, 2011年我国债券发行规模尽管较前几年有所缩小, 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却大幅增加, 增幅为38.8%;而集合票据增幅仅为12.02%;2010年集合票据占公司信用债券发行总额的0.3%, 2011年仅为0.236%, 和其他债券相比发行规模小。如此小的发行规模, 主要由是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投资, 加之集合票据发行期限短, 大多数投资者都将其持有到期, 导致集合票据流动性较弱,

二、集合票据融资模式发展的难题

1. 融资优势难以凸现。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审计费用、法律咨询费用、公正费用、评价费用和担保费用等, 加总起来相对于银行贷款的优势不明显。某家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费用是这样的:票据票面利率5.4%, 银行承销费率0.3%, 担保费率1.2%, 由于担保费是政府补贴, 实际财务成本5.7%, 如果政府不补贴, 则财务成本能达到6.9%, 而当时3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为6.4%。2011年11月发行的规模为2.2亿元, 期限为2年的晋江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发行利率高达8.30%;同期发行的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发行利率亦达到8.10%, 均远超6.65%的同期限基准贷款利率。

2. 中小企业的需要难以满足。

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过程中, 政府发挥着关键作用, 渗透到了集合票据发行的整个过程。政府是集合票据的牵头人和协调人, 同时又是筛选人, 主要选择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参与, 这种筛选虽然提高了发行企业的总体质量, 为成功发行提供了保障, 但同时阻碍了集合票据的发展, 特别发行逐渐进入正轨后, 非市场化问题会大大限制集合票据的进一步发展。

尽管同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相比较, 集合票据对单个中小企业融资来说门槛是最低的, 但是对于那些小型甚至是微型企业来说, 仍然是高不可攀。湖北江城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要求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500万元, 成立时间满3年, 而且要连续3年盈利等, 这些条件令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3. 担保瓶颈难以突破。

相较于大型企业来说, 大部分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营业收入少以及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 因此信用级别较低。同其他外源性融资方式银行贷款、一般企业贷款等相比, 集合票据发行机制较完善, 具备信用增级措施和相关的风险分担机制, 通过采用统一信用增信的方式提高参与企业的信用等级。但是在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 担保方式制约企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采取了统一增进信用的措施保证票据顺利发行, 最主要的外部信用增进方式就是寻求担保公司担保和再担保。在实际操作中, 担保公司都要求反担保, 现行法律规定单纯的知识产权质押是不可以的, 必须有实物资产。实物质押就必须要有相关证件, 而且相关政策规定, 土地证加上房产证才可以抵押, 单独拿土地证不能抵押, 这些担保方式都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 (2) 欠缺担保资源, 信用级别难以提高。尽管为了提高集合票据的增信等级, 政府已经专门成立了中债信用增进投资公司, 但是资金是有限的, 虽然还有一些地方担保机构也在从事此类业务, 但还是杯水车薪。同时, 我国的担保公司资质普遍不高。这种情况下企业向提高信用等级受到阻碍, 发行成本随之增加。

三、推进集合票据融资模式的措施

1. 政府角色的转变。

集合票据发行的核心因素是拥有较低的融资利率, 而这主要归功于政府, 政府不仅在政策上给予引导, 而且提供了财政补贴, 才使企业募集到了低成本的资金。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参与债券发行影响到了票据市场自身的正常发展, 同时消耗了过多的公共资源, 使市场调节力量变得微弱。因此, 转变政府职能, 更多从宏观上支持集合票据的发行更有利于集合票据长久的发展。 (1) 政府应当致力于集合票据的相关市场环境建设, 尽快完善与集合票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 如建立担保行业标准, 提高担保机构职业水平等, 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从源头控制做起降低市场运行风险。 (2) 降低发行成本。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主要体现在:集合票据不同于纯信用融资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其需要担保和反担保, 从而会实际增加企业的融资财务成本;由于一只集合票据的发行至少涉及政府 (行业) 主管部门、主承销银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担保机构、反担保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多家机构, 企业需要不断接待政府主管部门、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以及反担保机构、会计师、律师等人的各类考察、访谈、调研等等, 为此产生高昂的额外公关接待成本支出, 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直接增加集合票据的交易成本。为此, 政府应该简化工作程序, 提高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同时, 鼓励中介机构降低服务成本, 合力解决集合票据成本瓶颈问题, 进一步推动集合票据融资模式的发展。

2. 市场化担保机制的建立。

(1) 增加担保机构的数量。在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 引导、调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的积极性, 引入更多的甚至是国外的信用增进机构提高集合票据的信用级别。 (2) 提高担保机构的质量。完善担保信用体系, 通过对担保公司实施信用评级、资产审计等政策, 优胜劣汰, 确保担保机构的质量, 保证集合票据顺利发行和兑付。

3. 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化。

发展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必然要将企业经营相关信息对外披露。对于企业本身的情况, 中小企业本身问题比较多, 由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不透明、不规范使得银行贷款对其关闭了大门。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 对投资者传递了不确定的风险信号, 会导致投资者对集合票据产生不信任, 影响集合票据的发行, 阻碍中小企业集合融资的实现。选择企业主要从两方面来考察, 一个是第一还款来源, 主要是企业自身的情况;第二要看的就是其所处产业和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另外, 要看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 财务方面是否规范, 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务问题。很多中小企业是在县里, 审计、税务等问题不是特别规范。因此, 要发行集合票据就要将企业的财务信息规范化、透明化。

中小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 企业可以定期找第三方资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审核, 主动发布信息。第二, 增信机构通过建立严格的评审制度, 保证融资业务的顺利进行。第三, 通过建立相关机构帮助、引导、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尽可能达到相关机构的要求。

4. 增强风险管理。

集合票据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第一, 来自于发债企业的风险。发债企业带来的风险一方面是由于发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为题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截至到目前发行的集合票据采用的是按份责任, 分别负债的形式, 一旦未来集合中某一企业出现偿债问题时。第二, 来自于票据监管方, 如果监管力度不够, 导致虚假和违规操作, 会直接影响集合票据的发行及兑付。第三, 来自于担保人的风险。在当前国内担保行业不健全的情况下, 如果担保公司出现问题, 不仅会波及担保发行的集合票据的信用, 同时可能导致银行间债券市场出现小幅波动, 影响投资者的权益, 严重的可能导致因为没有担保, 集合票据面临难以发行的局面。

提高集合票据的流动性, 就要让投资者对集合票据产生信任, 加强风险管理, 创新产品是增加其信誉的手段之一。具体措施: (1) 优化产品设计。一方面实行分层设计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的同时惠及资金需求者, 由市场共同分担部分风险。 (2) 降低行业集中程度。发行企业的选择尽量跨行业、跨地域, 尽可能的降低发行企业之间的违约相关性。 (3) 政府从制度法规的制定、实务操作的指导等方面入手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加强集合票据发行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邱兆祥, 安世友.我国集合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曾江洪, 俞岩.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模式探讨.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第7篇

为了破解我国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的“贷款难”、“融资难”困局,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09年创造性地推出抱团取暖式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方式, 突出其“集小成大、化劣为优”的创新优势, 以期有效解决单个企业独立发行债券规模小、流动性差等问题。截止到2013年3月, 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了103支集合票据, 累计筹资金额超过200亿元。

2011年5月, 为有效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量, 交易商协会决定引入区域集优模式, 并以此构建区域中小企业规模化、批量化发行集合票据的长效机制。自该模式推出以来, 得到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响应:截止到2013年8月份, 已累计发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95.97亿元, 解决了128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模式的创新推出, 得到了许多研究学者的重点关注。丁加华 (2011) 指出它的独特优点: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融资模式;史彦虎和覃博 (2011) 重点分析了它相对于传统集合票据的创新优势;陈支农 (2011) 指出了它面临的风险缓释、信用增进和强化监管等一系列问题。郑晓忞 (2012) 阐释了它的制度优势, 并分析了福建省引入该模式的可行性;吕士伟等 (2012) 分析了该模式在山东省的推广路径;郝小燕 (2012) 分析了该模式引入天津的重大意义;赵慧春 (2013) 分析了福建宁德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实践。总体而言, 相关研究文献大多局限于理论分析, 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极少, 有待于加强。

2011年7月, 潍坊市成为山东省首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城市。同年11月, 潍坊市在全国率先成功发行首单区域集优集合票据, 为4家中小企业融资1.8亿元。截至2013年8月, 潍坊市共累计发行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6支, 惠及24家中小企业, 融资16亿元, 票据融资总额、发行数量、涉及中小企业数量等各项统计指标均为全国第一。进行典型案例分析, 总结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的“潍坊经验”, 可供其他省市参考借鉴, 有较大的现实应用价值。

二、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新模式: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融资

中小非金融企业区域集优票据, 是指一定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业, 通过政府专项风险缓释措施的支持,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是指依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地方中小企业, 由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 并提供全产品线金融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相对于传统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 “区域集优”模式的主要制度创新有以下三点。

1、在参与人方面, 引入了三个重要参与方: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政府可以主动遴选并推荐中小企业, 出资设立地方偿债基金, 出台专项财税支持优惠政策, 保障债务融资的顺利进行, 为地方经济发展合理配置资金资源, 推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组织协调、跟踪指导、全程参与, 开创地方中小企业融资新局面;中债公司是信用级别为AAA级的我国首家专业债券信用增进机构, 为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的本金及利息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2、在风险缓释方面, 引入地方政府风险缓释措施

地方政府用于专项风险缓释措施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土地及其他专项措施。一般而言, 地方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 并推荐其他反担保机构, 进行多渠道风险缓释。

3、在发行过程方面, 提高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

在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支持下, 该模式通过中债公司将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联合起来, 共同为精心挑选出来的优秀中小企业提供债券融资服务, 整合各方资源, 减少重复劳动, 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融资效率较高。另外, 地方政府给予专项发债基金保障、专项财税政策优惠, 加上中债公司的信用增进、承销商和各金融中介机构的协调让利, 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获得了相关各方的鼎力支持, 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和信用保障, 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注:数据来源:根据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截至2013年8月, 全国共有22个地市发行了39支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融资总额95.97亿元, 有力缓解了128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其中, 前三名分别是潍坊市、常州市、淮安市。潍坊市以融资额16亿元、发行6支票据、惠及24家中小企业的显著成绩排名全国第一。详细数据, 可见表1。

三、潍坊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的实践分析

1、先行先试, 成为全省首批三个试点地市之一

对于潍坊市来说, 尝试和探索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意义重大。首先, 潍坊市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2012年, 潍坊市人口数量排名全省第二, 人均GDP排名全省倒数第六, 面临较大的就业与经济发展压力。中小企业贡献了70%以上的潍坊市GDP和就业岗位, 是潍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其次,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潍坊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大多因为抵押物不足等种种问题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资金链紧张, 生存困难, 甚至不得不求助于民间高利贷。最后, 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方面, 潍坊市走在了全国前列, 经验丰富, 成绩突出。在2011年之前, 潍坊市就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直接融资17.4亿元, 占全国该类融资总额的51%, 23家企业从中受益。

2011年以来, 潍坊市抓住机遇, 成为全省首批三个试点地市之一。潍坊市政府、人民银行潍坊支行与中债公司共同签署了《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从制度上充分调动了相关各方的参与积极性, 确立了农业绿色经济为潍坊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主题。

2、精心准备, 发行全国首批、全省首单区域集优票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中债增信、人民银行潍坊支行共同制定了《潍坊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项目管理办法》, 成立了联合工作组, 具体负责企业遴选、组织推荐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潍坊市金融办收到商业银行推荐拟发债企业名单后, 按照遴选标准, 结合地区产业政策, 重点从企业规模、经营效益、税收及诉讼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于2011年8月出具了2011年度潍坊市“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推荐函。人民银行潍坊支行、潍坊市财政局、金融办于同年9月出具了潍坊市区域集优项目企业推荐表。随后, 潍坊市政府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债增信, 共同组织发债企业与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进行联合谈判, 争取最优惠的中介服务费率, 降低融资成本。与此同时, 潍坊市政府出资2亿元发起设立了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 保证区域集优发债顺利进行;出资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潍坊市鑫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服务, 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出台针对发债企业的财税政策优惠措施,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注:数据来源:根据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的相关数据整理而成。)

2011年11月, 潍坊市2011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成功上市发行, 为4家中小企业融资1.8亿元, 期限3年, 发行综合费用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这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单区域集优票据, 标志着潍坊市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的新突破。

3、再接再厉, 陆续发行多支区域集优票据

2012年至今, 潍坊市总结成功经验, 再接再厉, 陆续发行了5期中小企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 成效斐然。截止到2013年5月, 潍坊市共发行区域集优集合票据6支, 信用级别都是AAA级, 为24家中小企业实现融资16亿元, 各项指标都在全国各地市中排名第一。详细数据, 可见表2。

由表2可知, 潍坊市发行的中小企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融资期限以3年为主, 票面利率在5.8%左右, 单笔票据最低融资额1.5亿元, 最高6亿元。其中, 票据联合发行人的信用级别大都在BBB级左右, 单个企业的最低融资额2000万元, 最高1.5亿元, 平均融资额在6400万元以上, 有效缓解了潍坊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潍坊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分析

1、融资的主要优势:区域集优带来的多方共赢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 发债的主要目的是补充营运资金缺口, 优化债务结构。它们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大、期限短、成本高, 且需要抵押担保, 而低成本的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有助于它们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融资结构。以寿光蔬菜、东宝特管、天雁服饰、华建铝业、新裕东铝业、蓝天首饰等6家中小企业为例, 2012年, 它们仅能从银行获取1年以内的短期融资, 平均贷款利率 (1年期) 约为7.04%, 预计2013年营运资金缺口总额约3.23亿元;而通过潍坊市2013年第一期区域集优票据, 它们成功筹集了3年中长期资金共3.05亿元, 票面利率5.7%, 满足了企业扩大规模、进行基建等中长期资金需求, 提高了企业信誉, 增强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责任感意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 可以为地方经济发展配置资金资源, 缓解当地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扩大就业, 开拓地方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新局面。对于人民银行而言, 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承销商而言, 既获得了可观的承销收益, 又与当地政府和中小企业建立了良好业务关系, 长期受益。

2、成功的关键因素:潍坊市政府的鼎力支持

潍坊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优异成绩的取得, 离不开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统计数据显示, 山东省不同地市间的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发展状况严重失衡。山东区域集优融资受益的中小企业的84%、融资额的77%都集中于潍坊市, 另有13%、10%的融资额分别归属于临沂市、东营市, 其他地市的融资额为零。这足以说明:除了人民银行的全程参与外, 潍坊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是潍坊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取得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2013年8月7日, 山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发展直接融资, 2017年年底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20%以上……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经验。”由此可见, 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鼎力支持下,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实践的经验总结:政府资金支持、中介机构让利、工作流产集优

在具体实践中, 形成了区域集优债务融资的潍坊经验:“政府资金支持、中介机构让利、工作流程集优”。地方政府组织协调并设立专项债务融资基金, 并给予专项财税政策支持;主承销商、增信机构、反担保机构等收取最优惠费率, 降低债券发行成本;地方政府、人民银行、承销商与增信机构共同组建项目组, 协同其他中介机构, 建立“统一认可的业务标准、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统一执行的审批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批量化、规模化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的潍坊经验在省内得到了较好推广。山东省东营市设立了总额为1亿元的区域集优债务融资专项奖励资金;临沂市对发债企业进行财政补贴, 每年按照实际发债募集资金的0.5%直接支付给融资性担保公司, 抵顶部分反担保费用。

总之, 迄今为止, 在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下, 潍坊市共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6支, 为24家企业融资16亿元, 各项统计指标均为全国第一。潍坊经验值得学习、研究和推广。

摘要: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的延伸和创新, 其目的是构建区域中小企业规模化、批量化发行集合票据的长效机制。迄今为止, 作为山东省首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项目试点地市, 潍坊市共为24家中小企业融资16亿元, 各项统计指标均为全国第一。潍坊市“政府资金支持、中介机构让利、工作流程集优”的潍坊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

关键词:区域集优,债务融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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