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学视角

2024-06-01

经济社会学视角(精选12篇)

经济社会学视角 第1篇

“房奴”意为房屋的奴隶。是指城镇居民抵押贷款购房, 在生命黄金时期中的20到30年, 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的人群。长期的高额还贷深深地影响了其教育、医疗、抚养老人甚至正常的消费支出, 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压力, 严重地影响了其生活质量。应当说, 房奴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而经济社会学正是在社会现象的大背景下考察经济现象的一种理论视角, 从经济社会学视角进行分析的意义在于:

首先, “房奴”现象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 通过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可以发现产生“房奴”现象的非经济原因;其次, 经济社会学除了在微观层面上考察房奴现象蕴含的系列经济行为, 还分别从中观和宏观层面来考察房奴现象背后的经济结构和经济体系;最后, 经济社会学综合了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优势, 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房奴现象。

笔者认为, 房奴现象的产生主要受如下三个因素的直接影响:一是高额房价, 二是过旺的市场需求, 三是房贷政策。其中, 高额房价使得有住房需求的人不得不去贷款买房, 这是房奴形成的基本条件;而过旺的市场需求则是房奴产生的诱因, 现行的房贷政策则是房奴产生的必要条件。在这三个因素中的每一个因素都不仅有其经济原因, 同时也具有社会原因,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在上述三个因素层面上, 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房奴现象产生的深层社会原因, 即“嵌入”和“经济的社会建构”。

二、嵌入和经济的社会建构

1. 嵌入

“嵌入”最早由波兰尼提出, 意指经济行动是嵌入于个人关系之中的 (关系性嵌入) , 而经济行动者又是嵌入于更为广阔的社会关系网络 (结构性嵌入) 。购房行为不仅是一个经济现象, 更是一个社会现象, 其中就蕴含着深深的“文化嵌入”和“心理嵌入”。

(1) 传统的家文化嵌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 房子成了家的代名词, 正所谓“有房才有家”。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情感性的东西, 是家的象征。“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在此情境下, 房子承载着特殊的生命意义。住房的情感意义使得房子成为了有别于其它商品的产品, 这从侧面使得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居高不下, 也导致了房价的持续高升, 而高额的房价无疑是房奴贷款买房的重要原因。

此外, 传统文化中对于“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强调使得租房远不如西方普遍, 在中国人看来, 租房有可能沾染以往房客不好的晦气, 这种迷信的思想也使得购房行为远远多于租房行为。这无疑促进了市场对于房子的需求和大量房奴的出现。

(2) 心理嵌入。消费作为一种符号体系可以表达、体现或隐含某种意义、价值或规范, 在现今社会中, “有房有车”成为了财富地位的象征符号。当房产成为象征符号时, 买房的动机就不单单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要, 同时也成为了一种炫耀性消费。由此能够给购房者带来心理上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房价越高, 老百姓越买不起, 那么拥有房子就越显得地位显赫, 也就提升了百姓对于房子的心理诉求。而现行的贷款政策很好的满足了这一需求, 使得很多人产生了“宁做房奴, 也要房子”的心理。

同时, 同辈群体的影响也对买房产生了心理上的促进作用。调查显示, 年轻人在房奴中占到了很大的比例, 而年轻人事业刚刚起步, 虽然自己难有能力支付高额的房价, 但周围同辈群体的竞相买房甚至甘为房奴的现象无疑也将众多年轻人“拉”入了房奴群体中。

2. 经济的社会建构

格兰诺维特认为, 行动者在社会空间中的行为往往混杂着多种动机, 仅仅用“理性行动者”或“利益驱动”来解释所有的经济行动是不充分的。而且, 更重要的一点是, “社会空间”本身也不是自在自为的东西, 它们深深依赖于社会的网络、制度、价值观等背景条件。房奴现象的产生, 除了上述文化和心理的嵌入外, 也蕴含了深深的“社会建构”。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 城市家庭结构变化和私人空间的变革。在传统社会中, “三世同居”、“四代同堂”的现象极为普遍。一座房子可以为好几代人使用, 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并不旺盛。随着社会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行, 尤其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 在家庭结构方面产生了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趋势。二人世界、三口之家的家庭类型在城市总体家庭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这些家庭的住房需求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推力。

家庭结构的变化直接导致了私人空间的变革。在传统社会原因的“大家庭”中, 私人空间相对狭隘, 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人们迫切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 而拥有自己独立的房子为私人空间的拥有提供了可能性。这从某种程度而言, 也推动了居民对于房子的需求。

(2) 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不到位、保障性住房制度远未达标、买房落后制度不合理等方面。

高额房价是房奴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 国家近来也实行了对房价的调控政策。然而, 房价连年攀升, 正所谓房价“越调越高”, 由此可见房地产调控效果并不明显。此外, 由于调控政策的执行不到位, 各地的炒房投机行为广泛存在, 这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房价的不合理增长。保障性住房制度远未达标也使得市场对于商品房的需求过于旺盛。西方国家经验证明:保障房是稀释房价的源头活水。以法国为例, 早在1894年, 法国政府就出台了建立廉价住房制度的法律。其后一百多年间, 相继出台相关廉租房的法律。2000年, 政府适时推出了社会团结和城市革新法, 规定经济适用房占总住宅面积的比重不得低于20%。而透过我国经济适用房面积占总住宅面积的比重却连连下降, 由2000年的23.3%降到2010年3.7%。保障性住房的不达标使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福利住房远远不能满足百姓的需求, 因而贷款买房也是普通居民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

同时, 我国现行的“买房落户”的户籍制度, 使得房子具有了“身份含义”。人们为了获得城市户口, 往往通过在城市买房的途径来得以实现。“买房落户”对于那些不需要房子但需要城市户口的人而言, 无疑是获得城市户口的有效途径, 但同时也加大了市场对于房子的需求, 推动了房价的提高。“买房落户”制度的不合理性由此可见一斑。

三、房奴的影响

由于每月高额的还贷, 房奴的生活方式不容乐观。浪网房产频道一项超过2567人参加的调查显示, 有91.9%的人购房时选择按揭方式, 其中77.9%的人认为房贷还款负担过重导致生活质量下降, 而31.75%的人月供占其月收入的50%以上。在此情境下, 房奴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如因其还贷压力太大, 有很多人为了还贷不得不超负荷工作, 甚至打两份以上的工。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将大大减少, 甚至有人从不参加锻炼, 这样, 长期下来必将影响其身体健康;再如因还贷压力, 无暇抽出时间陪伴亲人, 进而影响亲情关系等。

总体而言, 房奴的生活进入了进入了拮据的状态。正如某房奴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说:“自从贷款买房后, 平日里生活省吃俭用, 生怕用多了月底就不够还贷了。现在连稍微贵点的衣服、化妆品都不敢买”。

房奴的生活方式不仅给其生活带来了压力, 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房奴的夫妻关系、职业规划甚至人生价值观。对于房奴家庭而言, 由于高比重的还贷, 其收入所剩甚少。省吃俭用的生活方式使得夫妻双方不得不在金钱上采取精细化的态度。在各种精细化方式中, 夫妻AA制的财产独立方式较为普遍。这样使得原本以家庭为单位的资金使用变成了夫妻独立状况。长此以往, 对于金钱的过于计较或有可能淡化夫妻间的感情, 这是值得警惕的。

此外, 对于房奴中的大多数年轻人而言, 其都有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可一旦贷款买了房, 其职业规划就必须要进行修正。很多年轻人因买了房而放弃了对自己人生来说是转折点的发展机会大为存在。比如在公司要整体搬迁到外地且外地有更为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等情况下, 很多年轻人因买了房而放弃这样的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对于金钱的过于精细化, 除了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的变化之外, 还有可能导致房奴价值观的改变。在高额房贷下, 房奴们为了还贷, 金钱就在房奴心中具有了特殊的重要意义。这种状况或有可能导致拜金主义的广泛存在。

综上可知, 房奴现象的影响不容乐观。为了避免成为房奴, 不仅政府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更重要的是“准房奴”们要改变自己的观念, 将买房转变为租房, 这样才能免受房奴之苦。

参考文献

[1]赵敬.房奴的深层心理剖析[J].网络财富, 2010 (18) [1]赵敬.房奴的深层心理剖析[J].网络财富, 2010 (18)

[2]朱国宏.经济社会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2]朱国宏.经济社会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

法社会学视角下城中村主体研究 第2篇

-----结合城中村改造矛盾(注:本文尚未发表)

作者简介 潘佳 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1986-

【内容摘要】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引发了城中村拆迁矛盾和城中村问题,主要是拆迁与否的矛盾和征地补偿的矛盾。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新型农民的现代意识空前觉醒,经济地位相对抬升,谈判能力增强。迫于法制,体制机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村领导角色尴尬,拆迁方态度坚决,村民意见不尽统一。城中村改造,宜考虑不同方案,着重保护农民土地收益。发挥城市化推进,制度改革,领导干部作风转化和主流文化影响的合力。

【关键词】 法社会学 城中村 村民 拆迁

城市化进程关系整个社会的运动方向。[1]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各地正在进行着新的探索,诸如重庆的土地换社保,北京市朝阳区与土地出让金相关的惠农社保等等。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产阶层的队伍日渐壮大,该阶层的地位极为尴尬,下则沦落底层贫民,上则跻身富裕阶层。对于后者,有这么一类群体极为相似,常常被忽略。他们的名义角色和实质角色开始分化,从空间布局考察,该类群体往往集中在城市市区,城乡结合部,这就是城中村村民民,(本文所指代的的城中村村民概念外延广泛,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只要居住在城中村的都囊括在内,便于整体考察),包括拥有常住非农户口或者是仅仅居住在城中村的转化完尽的城市市民以及外来住户。城中村矛盾主要有两个,一是拆迁与否的矛盾,二是强制拆迁和补偿数额村民不满引发的群体性实践和政府失信。城中村村民,对待城中村改造意见不一,分歧明显。近年来一些地区传统矛盾和新矛盾叠加升级,造成城中村改造陷入僵局,或者区域型城市化步伐搁置不前。以城中村改造为逻辑起点,城中村村民问题成为新的社会难点和热点。深入考察这一阶层的社会特点,辨析村民的的社会意识状态,有助于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稳步进行,城中村矛盾的化解,特殊群体的利益保障乃至基层民主制度的进步。

一,群体特点辨析

以河北省保定市城中村为例,几乎七成以上的私营企业主来自县乡,其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城中村。据考察,城中村的常住人口多为中老年人和孙子女,且妇女居多。他们的子女有的在市里工作,有的在外地打工,也不乏近年来逐渐增多的外来人口,二三产业工人,自营职业者。据不完全统计,城中村的村民在拆迁中享受的利益与其他区域拆迁村民相比,享受的利益想对丰厚。他们是城镇化的受益者。当然不乏激烈冲突乃至群体性抗议的个案。笔者只是说明,对于改造成功的城中村,城市化进程的结果,使得城中村村民相对于远郊,县乡农民,城市工薪阶层,不再是弱势群体。相对政府而言,他们还是弱势的,除非你的个人影响力超越当地的权力架构。强弱之别,如同周孝正先生所言,总是相对的。对这部分群体的利益分配结果,城市工薪阶层和远郊农民意见较大,贫富差距格局出现了微妙变化导致的社会心理失衡是问题的诱因。

对于没能成功进行改造或准备进行的城中村村民,他们的心理状态同样特殊。事实上,政府,拆迁单位和核定范围内的单位及居民的关系是两层窗户纸,互相猜忌矛盾背后是心理战。谁能推到双方互不信任的这堵墙,谁就解决了这个顽疾。理论上讲,在与政府和开发商的谈判中,城中村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谈判优势是明显的。他们集体观念极强,纳什均衡关系稳固,拆则希望最大化争取利益,不拆也无所谓,因为自己享受的城市待遇越来越多,越来越平等,不少居住在城中村的工薪阶层已经是城市户口,况且大家伙几代都过来了,乡里乡亲,其乐融融。这样的生活方式,甚至是所有城市居民羡慕的,既拥有城市的体面生活,也保留了乡

村恬静。事实上,中国特色的城中村群体,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多见。他们在政策转型中通过与政府的博弈,在拆迁活动中,拥有一定的的话语权,有着和远郊村农民不同的智识和和谈判能力,自组织能力较强,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相对高涨,社会关系城市化和熟人化相结合。总之,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新型农民的现代意识空前觉醒,经济地位相对抬升。二,利益主体心态博弈

我们不难发现在钉子户事件层出不穷的今日,钉子村往往被我们忽视。从一个角度而言,利益分配方案的精英化,利益分配机制和程序的不透明,双方互信机制的缺位和政府的不履行承诺是矛盾的症结所在。在笔者看来,中国社会无论民间还是社会都是善于讲究策略的,解决互信问题引发的拆迁矛盾有两个基本思路。其一立足于公开,民主,程序公正分配公平的的制度改革。其二,在体制制度外从村领导班子着手,各个做工作。现实中,村长和书记的地位很尴尬,看似沟通协调,百姓心中大多成为了政府的利益共同体。当然了,迫于种种压力,不可否认他们确实在集体谈判中为争取本村利益作出了贡献,有着和政府不同的利益诉求。正是这方面的属性,才造成了他们的双重角色。费孝通先生和黄宗智先生早就谈到过,中国政府一向统而不治,国家权力在县以下就终止了。自秦汉以来,中国基层的统治力量实则掌握在乡绅,长老,黑恶土坝等精英群体手里。时至今日,产生这么两种现象。其一,干群关系的脱离以及代议制的实施造成了从地方到中央的政权合法性认同逐渐降低。其二,地方利益表达机制不畅,渠道阻塞,中央改革的信心强化,社会改革持续推进,中央政权的合法性认同提升。可是一到基层工作开展仍然困难重重,这里面既有传统统治的弊病,也有二元结构的问题,还和不公正的利益格局的稳固有关。

城中村改造的问题,政府的态度较为一致,即将村宅基地统一收归国有,农村村民转化为城市市民,村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范围。城中村村民的意见不尽一致,有的支持改造,有的坚决反对,有的无所谓改造不改造。在“钉子村"中,不乏一些青年中年朋友希望政府拆迁,对补偿款项基本满意。他们知道城市化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也希望反对的村民转变思想。在笔者看来,农民内部越来越多的利益分化,加大了了政策协调的难度。现实的尴尬在于社会利益的保护,常常是以相对人利益的牺牲为代价的。新拆迁条例方案的出台,仅仅禁止了强制拆迁,不会根本上化解矛盾。前面谈到,城中村改造矛盾的症结在于民主决策和利益分配方案的公平性等方面。笔者以为,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人民向后看的思想相当牢固,这种观念在反对改造的城中村村民中不占少数。(笔者曾在网上做调查,并不是仅仅对利益分配方案的不支持而不愿搬迁,有相当一部分安土重迁的思想根深蒂固)苏格拉底,老子就是这种思想的代表。他们反对取代化,替代化的生活方式,及期望享受城市化的待遇,又留恋小国寡民的乡土生活。意识形态依赖的削弱,决策信息膨胀选择的加大,竞争中短期失败的人群增多,更多的不平衡使得我们安全感下跌,使得向来老年人为主的人群结构出现了微妙变化,她们的后代,中青年人中也不乏这种观念的。客观讲,这种常常被认为保守的观念是中华文明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在特定空间范围内,一定历史时期也具有延长社会生命,减少社会矛盾,减少资源浪费的功效。

三,从城市化的价值看矛盾的化解

城市化的目的不仅是简单的把大量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大量的农用地市变更国有。而是立足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极度贫乏,人地矛盾的尖锐的国情,通过结合适度农业人口规模发展现代农业,更多的城市人口发展二三产业业。不是追求GDP指标的攀升,而是让每一个国民富裕起来,人的价值素质的全面进步,解决长期以来的二元矛盾,使每一个社会公民民享受平等的社会待遇,解决从古至今中国社会一直以来的关键问题---农民问题。土地问题作为农民问题的关键,也是城中村改造难题的突破口。土地问题的科学评判是找到解决思路的前提。在笔者看来,土地不是一个简单的所有权关系,是集合产权的载体。城中村土地关系,如前所述,涉及国家,村集体,村官员,村民的利益。各方合法不合法的享受部分利益,农民尽

管权利意识觉醒,争取权利意愿强烈,影响利益分配格局的能力弱小,享受的利益处于价值链的最底层。

基于这一状况,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要利于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尤其重视农民土地利益的保障为。

笔者以为,城中村是否拆迁首先有待值得探讨。前面已经论述,城市化的实质是人的现代化。城市化不代表千篇一律的城市建设,大搞粉刷工程。城市村是可以融入城市空间的。政府可以在村民民主,合理补偿地基础上制度化地收回农村宅基地,富裕城中村农民土地使用权。况且,不少城中村往往是历史形成的,集人文价值于旅游价值为一体,就地保护开发也不失为一条途径。事实上该理论诉诸实践短期内可能性不大,很大情况下取决于地方政府财政制度的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既得利益群体格局变更,民主力量的进一步强大以及民营企业投资经营环境的好转。

如果拆迁,需要做好如下方面:

其一,坚定不移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化化是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与法制结合,城市化的目标之一是集商品社会陌生人社会工业社会为特色的法律取代熟人社会的规则,习惯,礼教束缚,构建全球一体化的平等,公正,民主,透明的交往规则。小国寡民,不求改变,安土重迁的生活思想尽管有益于生命的延续,根本上上阻碍了市场化的步伐,资源的流转范围和速率和资源配置效果,影响了社会进步的速率。

其二,决策机制,分配方案民主化,透明化,程序化,以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形成为起点,构建适度民主的权力问责模式。建立从中央到基层各级明细的拆迁补偿办法,标准和条件。行政权力的运作以信息公开为起点,始终围绕信息公开推进。信息公开领域问责实效弱化,民主参与不够是信息不公开,假公开,双方猜忌,政府失信的直接原因。现实中老百姓埋怨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工作不透明,政府不履行承诺,而不在于当事人争取额外利益。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一要要在信息统计,制作,修改,发布的各个环节引入民主化监督机制,而要将发布的科学性,履行效果纳入详细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和人事考评范畴。

其三,从领导干部作风转化着手,建立基层和乡镇区县乃至省级公务员和村民的直接沟通制度,纳入政府考评指标,逐步形成官民互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缓解官民对抗,逐步扭转官员脱离群众的局面。不可否认,良好的作风传统,领导人人格魅力,在熟人社会的影响力比法律要大得多。同时我们有着老一辈领导集体亲民近民的传统。中国的国情表明,基层工作的展开离不开乡土社会有威信的,品行高尚的县乡领导,支部书记,村长,长老等等。没有他们的辅助,生人社会,工业社会的国家政策在乡土社会推行,相当困难。

其四,面对新媒体语境,进行主流文化价值的宣传,创造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氛围。在社会转型价值多元的时代,主流文化价值在传统媒体的宣传在受众的影响力和舆论的引导力,已经力不从心。近年来很多拆迁矛盾的出现,源于新媒体。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功能的弱化,极大地迸发了人们虚拟空间的泄愤心理。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利用新媒体泛滥式的发表粗俗,甚至是低俗的言论。主流文化价值的破坏是在无形中剧烈的爆炸。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产生的种种违背社会主流文化价值的价值观,暴露出来的新媒体语境下主流文化价值宣传的危机,尤其应当引起党政机关,尤其是文化宣传部门的警觉和反思。需要我们主流文化价值的宣传深入到网民中去,成为“围脖”中的一份子,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深入到每一个“围脖”行为的环节,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都能渗透进去。我们主流文化价值的宣传不是所谓的“高、大、全”,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文明的进程中对人民文化行为的影响,对人民文化思维的引导,进而促进社会历史文化的前进。国家层面应从战略高度与时俱进的深入融合进新媒体的发展,让宣传进入日常化、规范化、和谐化。人人都可以拥有这些简单、方便、快速的新媒体模式,宣传部门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都可以参与qq博客等等。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带头形成一种规模效应,让更多的不相符的庸俗倾向远离这个未来主流文

化价值宣传的主阵地。

参考文献:

[1]邹农俭:中国城市化的探索,载邹农俭《社会学的视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47页。

Research On Villagers in context of the Sociology of Law-----With Contradiction of Reconstruction in the Village

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视角看城市管理 第3篇

以城市人口容量为例,城市管理中的硬件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都与城市的承载能力有关;而软件建设,即市容环境管理又与社会管理紧密相连,而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调控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成为现今城市管理中一个绕不开又难以破解的问题。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如何理解“控制”两字?我认为它不是一个简单“控制人口数量”的概念,而是建立在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基础上的“控制”,其出路就是《决定》中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人口规模适应现阶段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北京,关于人口规模调控的思路已经讨论多年,政府、研究部门和社会机构也做过许多建议方案,但是“论道”太多,“实施”甚微。我非常支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兑现已部署的各项改革承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梳理以往研究成果,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明确产业结构调控的方向、思路、实施方案和时间进程表,将改革落在实处,为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奠定基础。

城市管理是一個复杂的巨大系统,从表象看是对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进行综合管理,但其背后却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这些关系的整合已经超出了现有城市管理的范畴。因此,在强化城市管理内生制度创新的同时,更应注重与城市管理密不可分的外部环境的治理,包括按照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要求,在农村城市化建设过程中,除了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完整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之外,还应根据居住地人口的规模、结构和需求配置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建设流动人口的集体公寓等。

社会经济视角下农民工社会融入研究 第4篇

1、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理论

社会排斥理论起源于欧洲,1974 年法国拉诺首先提出社会排斥概念,经后人延伸,是指社会公民没有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布查德特,1995)。社会中不同地位的人都可能会被社会排斥,地位高的人和地位低的人可能位于社会排斥的不同向度上,社会排斥具有多种形式,包括经济排斥、政治排斥和社会排斥(吉登斯,2001)。目前学术界关心的是处于社会的中心还是社会的边缘,也就是在主流社会的里边还是外面,中心边缘学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社会中心的边缘就是被社会排斥者(托瑞纳)。

社会排斥的主体可以是身体素质、资源分配上的弱势群体,例如残疾、流浪者、精神病患者等,也可能是因为社会活动参与不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普通公民,在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收入等方面受到排斥,这些都属于社会排斥的主体。按成因社会排斥分为功能性和结构性排斥,功能性社会排斥是因为自身身体缺陷而处于被排斥状态;结构性社会排斥是因为制度设计、风俗习惯、民族文化原因带来的结构分层,我国主要受结构性社会排斥影响,这种政策本身具有导向性作用,农民工一方面由于教育程度有限承受功能性社会排斥,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原因承受结构性社会排斥。

社会排斥理论框架是研究弱势群体的有力工具,它对弱势群体进行的多重边缘化进行解释,揭示社会排斥的机制和过程。目前,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仍处于城市边缘,社会融入有利于解决这种困境。

2、社会融入(social inclusion)理论

社会融入是独立于社会排斥的领域,社会融入是世界范围概念,学术界对“社会融入的意识”基于以下理论:基于“社会排斥理论”的“社会融入理论”、基于社会公平社交的“社会融合论”以及基于市民化视角的“移民融入论”。“社会融入”伴随“社会排斥”概念引起学界关注,基于社会参与的社会融入是通过社会的力量帮助资源困乏、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群体,帮助他们消除社会歧视。Rodgers(1995)认为不同的经济发展路径和制度设计影响着社会排斥模式,Rachel Merton等认为社会融入对社会成员心理层面有重要影响,会影响个人工作的发挥。社会融入最终要实现文化认同、价值观认同、角色认同。社会融入概念为社会研究提供新的思考,社会融入对社会排斥发挥着积极作用,是社会政策的保护伞。

二、中国农民工社会排斥研究范式

城市农民工是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事务工、经商等生产生活活动的非城市户口人群。农民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分化出来的特殊群体,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状状况,不仅影响着农村建设,也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人口转向城市,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农民工是现代社会的缔造者,另一方面农民工经受着社会排斥,无法参与到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应有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没有产生对城市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社会边缘化问题。中国农民工社会排斥理论包含以下特点。

1、户籍排斥现实存在

大量研究将社会排斥归结于户籍制度。Rodgers(1995)认为不同的经济发展路径和制度设计影响着社会排斥模式,我国的户籍制度让进入城市发展的农民工刻上农民身份。苏昕认为农民工公民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是制度,例如户籍制度,户口是身份的象征,户籍制度阻碍农民工融入城市,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住房、社会保证、教育等资源,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相关制度给予支持,不可否认户籍制度带来了身份歧视,不利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农民工工作积极性发挥。

2、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李斌(2002)认为社会排斥主要是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孤立无援而又无法改变现状。随着农民工代际更替,以80 后和90 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出现,新生代农民工相比父辈面临更多选择,他们远离土地,初高中毕业后来到城市,对城市生活更加认同,留在城市的意愿更强,对城市的了解增多,使他们对社会排斥的敏感度增加。王春光(2010) 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过程存在三种张力:一是政策的“逐级化”调整与他们对渴望城市生活的张力;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向往与他们自身城市化的张力;三是中央城市化政策与地方落实城市化措施落实之间的张力。

3、消除政治排斥动机较低

西方社会融入理论主要对移民融入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描述移民进入新国度后的融入过程。西方国家公民对政治诉求高,尤其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将投票权视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消除政治排斥受到国家重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欧盟社会发展联合会提出首先满足个体的政治利益和政治诉求;其次发挥志愿者作用,全面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再次提供培训教育机会,提高服务水平;最后对社会融合项目进行有效评估。

在我国,农民仍处于政治边缘的地位,农民工群体总体政治参与意愿不强。俞可平把农民工称为“新移民”,认为新移民促进社会制度变迁和结构优化,党和政府无论从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都要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推动民主政治。陈旭峰(2010)等通过对山东泗水县的73 个村庄1314 名农民工进行实证调查,从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心理层面对农民工政治参与意愿进行探讨,结果表明农民工在流入地的政治参与意愿受经济因素影响最大,其次是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对政治参与意愿影响最小。

三、中国农民工在社会经济中融入路径选择

社会排斥是多维度交互作用的结果,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会形成一个问题怪圈,引发更多社会问题,例如制度缺陷,得不到应有的培训教育,会导致就业无保障,影响经济收益,缺乏话语权,无法享受社会福利。唐钧(2002)认为社会排斥是社会规则造成的,社会政策可以通过修改规则,促进社会公平。

1、从管制型治理到整治性治理转变

虽然我国实施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但二元户籍制度仍未破除。户籍制度废除不是一时之需,长期治理才是关键。不能盲目将城乡二元结构转为一元结构,农民工既拥有自己的土地,又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险,同样会造成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对地方政府而言,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市场准入”,变通城市户籍制度(陈邓海,2012)。

我国出台相应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社会排斥问题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社会问题,提高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对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有巨大作用。农民工社会融入是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系统整合的的结果,需要同步提升各方面因素,才能促成社会发展。

2、通过全面社会政策构建农民工社会支持体系

刘建娥(2010)从欧盟社会融入政策视角,分析我国城市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利用欧盟社会融入指标、原则开展农民工社会融入行动。我国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与欧盟移民融入问题有很大差异,目前我国社区定义、发展不完善,不能以社区为主导力量解决社会排斥问题,我国农民工社会排斥仍需采取“自上而下”的解决方式,确立“社会融入”政策,促进决策过程中的市民参与,从宏观上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

周林刚(2004)认为,社会排斥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在城市和农村中,农民工身份定位不同,在城市生活中出于社会底层,承受社会排斥,但在农村他们是“有见识”的人,在同乡的羡慕中获取优越感。长时间制度隔阂,制约农民工心理发展,与城市产生隔阂,容易感到焦虑和不安,丧失自尊心和自信心。

3、以社区和学校为平台,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社区介入和社会工作,社会排斥和贫困问题应注意“预防”为主,而不是事后治疗,预防的重要措施就是社会介入,建立伙伴关系。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服务在社会融入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社会服务信息,与弱势群体进行沟通,提供资源,能够改变那些被排斥人们的生活状况。

媒体是引导公民认知的直接渠道,也是构建融入性社会的依据(钱文荣,2006)。李培林(2007)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农民工并没有因为较低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而产生消极社会态度,反而具有积极社会态度,主要原因是农民工以农民为参照系,对目前生活呈现满意趋势。因此,增强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群体沟通,打破思想壁垒,在社区中共建友好协作关系是社会融入的重要部分。

四、总结

回顾有关农民工社会排斥和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可以发现,农民工社会融入既受社会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又受制度因素和非制度因素。在理论研究上,我国学者呈现多层次多视角理论成果,既有微观,又有宏观,涉及众多领域,经济层面包括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和居住情况等,从物质基础出发;社会层面包括农民工社会交往、文化娱乐;心理层面包括对城市的预期和现实态度,这些理论有助于社会排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进社会融入。

目前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一,现有研究多集中在宏观政策、制度层面,缺乏对社会排斥前因机制研究,忽略因果之间的整体联系。例如忽略对融入外的其他进度,农民工社会融入不仅仅是社会排斥的瓦解,更是社会结构的变化,影响着社会发展方向,农民工城市融入是一个互动过程,城市的接纳和农民工意愿结合。其二,农民工内在差异性影响社会融入进度。农民工跨年龄、跨时代的变化,差异性越来越显著,要深入群体,了解他们不同的心理状态和需求,今后的研究要在农民工代际基础上展开。其三,目前社会排斥、社会融入理论都是基于国外理论发展形成的,缺乏本土化的实证研究,对于西方社会排斥、社会融入理论,我们既要吸取养分,也要杜绝照搬,加强相关领域本土化研究。

摘要: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在城市就业生活,由于制度的脱节,农民工群体受到社会排斥,不能享受与城市公民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我国学者致力于社会排斥本土化研究,对社会排斥的概念、范围、问题、政策措施进行初步探索,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中国农民工为探讨对象,从社会排斥理论入手,对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进行文献梳理,旨在更好地解决现有问题。

关键词:社会排斥,社会融入,农民工

参考文献

[1]彭华民: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一个欧盟社会政策的分析路径[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社会学视角下的政府征地问题 第5篇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和房地产业的高速繁荣,全国各地都在紧罗密布地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房地产建设活动,而要进行开发和建设,就不免要涉及到征地的问题,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了征地的补偿标准,但鉴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的补偿数目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此在政府的征地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甚至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地方政府采用非法手段强制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当地政府,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影响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再次紧张,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建,更加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对于这种现象政府要进行有效的管制。下面我们就来对这一现象进行一些分析。

一、政府热衷于土地征占背后的动机

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动机,政府推行征地亦是如此,那政府热衷于土地征占背后的动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多数人认为是“土地财政”的存在,他们认为:不少地方政府希望借助于低价征地而后高价出售,从而获取巨额的地方财政。

通过考察政府预算内收入构成可以发现,在现行分税制下,增值税的75%上缴中央,25%留作地方。近年来增长较快的所得税也改为共享税,这使得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尽管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地方财政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不高。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地方税收生成能力有限,地方政府的行政运转和工资支出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基于陕西全省整体的财政状况,在2000年前发放工资都很困难。

相比之下,由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则全部由地方享有。为此,在地方政府选择开掘和扩大能快速增长财政收入的税种征收渠道中,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成为首选。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近年来已成为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1)

鉴于征地带来的巨大财富,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土地征占。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并未深刻地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采取了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来强制性地征占土地,使得在征地后产生了相应的社会问题。

二、政府土地征占的非正常手段

在地方政府的土地征占过程中,如果村民积极配合征地,那就不会出现非正常的做法,但是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怎能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生存基础奉送给别人,因此,政府与农民在征地的过程中便时不时地发生冲突,正如上文所说,在土地征占的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土地财政”,政府不可能就轻易地放弃对土地的征占,在正常合法的手段不能奏效的时候,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寻求非正常的手段来强制征占土地,这就不免和农民发生冲突,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这里就不举例说明了。

三、政府强制性的土地征占对农民的影响

农民依靠土地生存,土地对于农民就如同是水对于鱼。农民对于土地的占有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失去土地,就如同是失去权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最高只能以征地前三年该土地平均年产值的30倍补偿。这意味着不管这些土地今后何种用途,价值如何,征用时只能按照农村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失去的还有农民对土地的眷恋之情,伴随着中国农民几十年的土地被占有,也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将再也没有机会进行土地的耕作和收获,意味着留下的仅是对土地的怀念。

政府在征地的同时没有解决好农民的生计问题,仅仅是通过补偿一些财物来换取农民的土地,而没有去思索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生存的问题,如果政府不能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个比较合理的生存规划,失地农民的问题将会演变成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将会极大的影响

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是那些被通过非正常手段来强制征占土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将会极大的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社会治安。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面临三大难题,那就是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第一是种田无地,因为土地被政府征用农民因此失去土地,因而无田可种。第二是就业无岗,目前农村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早就找到了工作,然而农村中还有一大部分的农民没有工作经验或者是年龄偏大,根本无法找到工作,因此他们在失去土地后就容易坐吃山空,未来的生活极不稳定。第三大难题是社保无份,社保无份是指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他们就是去了基本的生存底线,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四、社会学视角下对农民失地的分析

(一)社会失范视角下的分析

愈演愈烈的土地征占,愈来愈多的失地农民,已演变成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正是“社会失范”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社会失范(anomie)字面意义为没有或失去社会规范。在社会学中,主要指人们对什么是适当的社会规范的理解存在的本质上的分歧。迪尔克姆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失范是由于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改变尚未完成而造成的。社会分工的发展快于这种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础,这样,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适当的控制,从而导致失范。默顿修正了迪尔克姆的心理学假设,他将失范的含义由无规范更改为规范冲突。在他对当代美国社会的分析中,他认为,社会价值结构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分离和文化所规定的目标统一欲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化的合法手段之间的分离,是造成人类不幸的原因。当人们不能用合法手段去实现这些目标时,失范就产生了。但人们也可以通过遵从、革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造反等不同方式(后四种属于越轨行为)去适应这种失范,以这些方式去抵制社会规定的目标或手段,抑或同时抵制它们两者。

政府希望通过土地征占来获益,与此同时农民不愿失去依靠其生存的土地,而中央政府又没有制定出一个既可以使地方政府通过政策来获取土地又可以让农民满意的政策法律,政府通过合法的正常手段来征占土地时不能获得土地,由于不能采用合法手段来获取土地的征占,而采取非正常的手段,甚至采取非法手段来获取农民的土地时,失范就产生了。

要解决社会失范的问题,就要进行社会规范的重建。对于一些地方政府采用非正常手段征地这一社会示范现象,中央政府应据此进行相关社会规范的重建,加强对地方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实施手段的监督,严厉惩罚那些采用非法和非正常手段来强制征占农民土地的地方政府,一经发现,决不姑息;另外,中央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严格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占土地行为,对于那些要求征地的地方政府的申请,应严格审查,并进行适当的调研和监督,以防止地方政府的非法征地。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对土地有更充分的、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包括明确农民对土地有排他性使用权和自由转让权;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细则,严格限定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级政府以行政权侵犯农民的土地产权加强法制管理;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30年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建立有效、准确、可行的针对农民土地权利的登记体系,确保被征地的赔偿足额到达失地农民手中。另外还要注意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政策支持,使失地农民也能充分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相应利益收入,维护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

(二)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的分析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功能主义把社会比作有机体,认为社会是由各个相互依存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各个部分在整体中发挥某种功能;社会整体的存在和整合是发挥各部分功能的先决条件,而各个部分就是为满足这些功能而存在的。所以功能主义的核心就是探讨社会功能与社会整合。

政府对农民实施征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这些社会功能有一些是正功能(对事物的发展变化产生积极影响的功能),而有一些是负功能(对事物的发展变化产生消极影响的功能);有一些功能是能非常明显的看出或者是能轻易想到的(显功能),而有一些功能这是不易被人察觉或者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被人们认识到的(潜功能)。

对于政府征地这一社会事件它具有明显的正功能,如:可以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使政府可以拥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对当地社区的建设,也可以使当地政府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一些有益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设活动;而政府征占的土地,多数是用于进行房地产建设、建设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进行一些招商引资的活动,尤其是进行一些招商引资的活动,将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并带动当地的就业状况,解决当地的一些就业问题。而对于政府征地也具有一定的负功能,如:政府征地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其维持自身生存的土地,尤其是对于那些除了进行农业生产之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民影响更甚之,虽然政府会给予失地农民以相应但是据的补偿,但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最高只能以征地前三年该土地平均年产值的30倍补偿。这意味着不管这些土地今后何种用途,价值如何,征用时只能按照农村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些补偿远远不足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无法解决失地农民以后的生计问题,就会引起一系列的失地农民问题,将会不利于当地社区的社会安定和团结,甚至还会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行和协调发展。

因此政府在对农民实施征地时,应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以后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政府只顾及征地所带来的眼前利益,而进行无休止的征地,对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不管不顾,那么就会产生极大的社会问题,从而不利于当地的社会发展。虽然说社会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但是如果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很好的对失地农民的问题加以解决,那么各部分之间的变化便不会趋于新的平衡,甚至还会使原先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导致一些新问题的出现。

(三)社会冲突论视角下的分析

美国社会学家L.A.Coser解释说,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对于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的分配上的争斗。冲突产生于社会报酬的分配不均以及人们对这种分配不均表现出的失望,只要不直接涉及基本价值观或共同观念,那么,它的性质就不是破坏性的,而只会对社会有好处。这就是Coser强调的冲突的正面功能,他提出了冲突的五项正功能:既冲突对社会与群体具有内部整合的功能;冲突对于社会与群体具有稳定的功能;冲突对新社会与群体的形成具有促进功能;冲突对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冲突是一个社会中重要的平衡机制。

科塞认为,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的社会结构容易出现冲突,但对社会没有根本性的破坏作用,因为这种冲突可以导致群体与群体间接触面的扩大,也可以导致决策过程中集中与民主的结合及社会控制的增强,它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起着积极的作用。相反,僵硬的社会结构采取压制手段,不允许或压抑冲突,冲突一旦积累、爆发,其程度势必会更加严重,将对社会结构产生破坏作用。为此,科塞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安全阀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可以发泄积累的敌对情绪,另一方面,可以使统治者得到社会信息,体察民情,避免灾难性冲突的爆发,破坏社会整个结构。

在《社会学理论中的关键问题》(1961)中,赖克斯描述了“统治阶段的情境”:统治集团支配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运用强制性权力迫使社会整合。在这种情形中,经济分配体系向不同群体分发一定量的物质生活资源;政治权力体系分配权力以“防范任何破坏经济分配体系的行为发生”;终极价值体系确认“这种政治权力体系的合法性”;宗教仪式则具有“促使人们遵从终极价值体系的功效”。他认为,这种货币→权力→价值→仪式的一体化社会结

构,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生活手段分配上的极端不平等,必然造成被统治阶级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促使其成员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体利益之下而结成集体行动者。一旦统治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权力对比发生变化,社会就会由“统治阶段的情境”向“革命情境”运动,最终导致统治阶级的倒台。冲突的双方即使认识到激烈的冲突比适度的让步将会付出更高的代价,从而彼此作出妥协,但这种“休战情境”也是极不稳定的。冲突双方继续寻找能够满足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手段,一旦找到了这种手段,权力的平衡立即被打破,冲突随即重新取代暂时的和平。

冲突论者认为,社会不可能仅仅是平衡与和谐,而是一个处于不过变化的状态,而且长期存在着并非对社会只产生破坏作用的冲突,这是社会运行中的持续的必然现象。冲突并不一定指的暴力,也包括紧张、敌意、竞争和在目标与价值标准上的分歧。冲突的产生是因为资源的稀有使其社会关于它的分配充满着不平等现象。

政府在实施征地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如: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存在着极大的价格差异,东、中、西各地区的征地赔偿差异极大,东部地区的征地赔偿是中西部地区的十几倍到几十倍,这种征地的巨大补偿差异,会导致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对补偿的极大不满,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产生;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农民被征的土地被政府以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后开发商又以高价卖出,而农民所得的补偿却不多,要知道开发的商品房一般是卖到了四、五百万一亩(指一亩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总的售价),可是农民们得到的却是一亩地几万元的补偿款,这就形成了强烈的不对等现象,这是对农民的不平等的现象。政府应积极应对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大力气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政府能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尽量缩小东、中、西不同地区的补偿差异,是各地的补偿趋于接近。

而对于社会冲突的功能,社会冲突论学者认为: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会带来极端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存在一些会带来积极影响的社会冲突。但对于政府征地、农民失地所引发的社会冲突问题,我认为,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明显多于其带来的社会影响,正如上文所分析指出的失地农民问题所引发的消极影响十分广泛,政府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极坏的社会效应,将会极大的影响地方政府的威信和以后各项政策措施的推行。与此同时,由失地农民所引发的社会冲突也拥有一些所谓的积极影响:给政府部门敲响了警钟——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政策中所涉及到的人群的切身利益问题,只有在保证其所涉及的人群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或者是在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给予一定的使利益受损者感到满意的补偿时,人们才会积极响应政府所推行的政策措施,如果,政府在推行政策时不顾及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问题,或在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未给予适当的补偿,那么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将会遭到极大的阻力,尽管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强制人们遵守政府所实施的政策,但这将会埋下极大的隐患,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以上仅是我对政府征地所导致的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些粗浅看法,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经济社会学视角 第6篇

关键词:去商品化;社会保障;经济增长

一、 引言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是政府维持社会稳定和公平的重要手段。因此许多国家在二战后纷纷建立起福利保障计划来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这些国家又纷纷对此进行改革,通过制度上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增长与社保支出之间的矛盾。由此可以看出,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那么在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的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增长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是促进经济增长还是抑制经济增长呢?显然,针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复杂的关系,从而为我国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保障政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 文献综述及理论分析

1. 文献综述。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核心,许多研究结果表明:社会保障能通过影响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积累作用于经济增长。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争论不休,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福利国家经历了经济增长放缓期,人口老龄化问题使得有关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讨论日趋白热化,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其中政治经济学派坚持社会公平观点,他们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经济发展的“安全网”,因此实行现收现付制的保障制度有利于缓解工人运动所带来的冲突。因为劳资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后,工人的劳动报酬已经得到确立,而政府主要的职责应该是利用税收调节工具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经济补偿,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张盈华,2008)。

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福利国家去工业化现象(De-industrialisation)以及人口与家庭结构的转变使得西方福利国家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度面临了巨大压力和挑战(蔡培元 2010)。针对这种情况,新古典经济学派开始对社会公平概念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应采用具有再商品化特征的基金积累制作为筹资方式,并基于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提出社会保障能通过影响储蓄最终作用于经济增长。他们的理由是基金制能有效地减少国家对市场的干预,从而释放出市场应有的的活力,而且对员工来说,现收现付制对储蓄率具有“挤出效应”;相反基金积累制会促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储蓄,从而得出在基金积累制下,社会保障有利于提高储蓄率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结论。但新古典学派理论所提倡的基金积累制面临着不少质疑,具体有两方面:一是许多研究表明基金积累制并不一定能提高储蓄率(Barro,1974;Feldstein,1979);二是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假定储蓄完全转化为投资,但在现实生活中,储蓄对投资的转换会受到市场的流动性和投资风险等约束,这些约束条件会限制基金积累制通过提高储蓄率来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过高的储蓄率反而会对经济增长带来负效应(张盈华,2008)。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经济增长理论的出现为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经济学家开始从生育率、人力资本以及技术进步等内生变量来研究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这一时期,学者们除了从筹资模式这一角度来研究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外,还从均一费率制和收入关联制两个角度探讨了两者之间的关系(Ehrlich & Kim,2005;Poutvaara,2007)。

2. 理论分析。目前关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研究仍存在许多争议性地方,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往研究大都把研究重心放在社会保障支出或者缴费水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产生误导。艾斯平·安德森(Esping Andersen,1999)认为社会保障支出(缴费)只是福利国家理论中的附带表面现象,这种衡量方法与福利制度中的有关概念是相互矛盾的。利用社保支出来衡量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其隐含的前提假设是所有国家的福利支出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不存在异质性差异。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我们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斯堪的维纳国家为了能有效地维持公共就业体系,政府将很大一部分的资金都花费在各种职业培训和终生教育项目中;而自由主义国家则希望通过市场手段来推动充分就业和福利社会的形成,他们选择将大量的资金用于财政补贴,如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推动私人保障计划的实施,但这些隐性的福利支出却没在社会保障支出账户中显示出来。因此如果单从社保支出这一角度来衡量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效果,难免会存在一定的局限。

实际上,不同国家的去商品化程度在福利制度安排上会存在着很大差异,例如在去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北欧国家,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和阶级平等,政府选择积极的“社会投资”战略,诸如就业培训,鼓励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以及各种工资补贴等。在这种福利制度模式下,政府利用强大的公共服务网络来推动年青人积极参与到各种职业再培训、终生学习项目中。另外一旦个体出现失业后,政府会要求失业者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同时必须参加强制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便他们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因此这些福利国家通过政府保护网络来实施积极的劳动政策和就业保障,目的在于利用积极的福利政策来提高公民的就业和接受教育的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人力资本积累(蔡培元,2010)。而在去商品化程度较低的自由主义国家,政府则坚持基本的公共安全网应只是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因此这些国家普遍采取降低法定最低工资,扩大工资差别等手段来推动充分就业(彭华民,2012),目的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来避免“养懒人”,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民对政府福利的依赖,但带来的问题却是许多就业者由于在失业后无法接受正规的教育培训和医疗保障,最终长期处于低收入和不稳定的非正规就业状态中,而这种失业状况又进一步恶化国家的税收基础和福利补贴,导致福利国家面临提高富人征税和削减福利开支的压力,其最终结果是扩大了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许多低收入群体无法得到体面的就业机会。由此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去商品化程度反应了国家对公民在劳动市场上的保护程度,而这些保护程度直接会影响到一个国家整体人力资本积累。在保护程度较高的国家,由于积极的劳动保护政策促使公民接受良好的教育培训和医疗保障,从而能有效地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积累,进而对会经济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将选取去商品化程度作为研究视角,进一步从实证检验来考察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否会依赖于福利制度的去商品化水平。

三、 模型设定和数据描述

本文重点考察在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下,去商品化程度是否会显著影响社会保障的经济效果,因此在贾俊雪(2011)模型的基础上,加入去商品化指标,具体的计量模型设定如下:

sgdpt=?琢+?茁1ssrit+?茁2ssrit*decomit+?茁x■it+fi+?浊t+?灼it(1)

在上式中:sgdp代表人均GDP增长,ssr代表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decom代表去商品化程度,f代表不随时间变化的截面固定效应,?浊代表不随国家变化的时间固定效应,?灼是随机误差干扰项,下标i代表各个国家,t代表时间。此外,本文还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

(1)人口老龄化程度(aging),用以表征老龄化程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2)贸易自由化程度(trade),本文选取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指标来衡量各国贸易自由化程度,用以捕捉贸易开放度对经济增长水平的影响;(3)物质资本投资(pc),物质资本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因此本文选取总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来衡量物质资本水平;(4)劳动力(unemploy),劳动力市场反应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为了捕捉就业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选取各国失业率作为衡量各国劳动力市场的指标;(5)人均受教育年限(edu),人力资本投资会对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选取每个国家人均受教育年限作为代理变量,具体做法是将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受教育年限分别赋值6年、12年和16年,令,其中(1,2,3)分别作为小学、中学和高等教育受教育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本文所采用的面板数据总共涵盖了20个OECD国家1980年~2010年的数据,其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OECD、国际劳动组织(ILO)和CWED2等官方数据库。

四、 基本模型回归结果

表1显示了基本回归模型结果,从回归结果来看,面板设定F检验拒绝了假设,因此可以认为模型中存在固定效应;进一步看Hausman检验,从P值可以看出原假设不成立,因此模型(1)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进一步看回归估计结果:从社会保障支出(ssr)的系数来看,模型(1)中的三种回归方法都显著为负,而且进一步看模型(2),本文剔除了交叉项后再单独进行固定效应回归,发现社会保障支出的系数依然显著为负,这说明社会保障支出明显抑制了经济增长水平,这与埃尔利希(Ehrlich,1998)的研究结论相一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导致福利国家面临着高额的养老金支付,另一方面则是西方福利国家普遍出现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工业化现象使得低廉的技术人员面临严重失业问题。因此沉重的养老金支付和失业津贴导致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从而给福利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担,而社会保障所带来的正向效应却并没有在支出方面充分体现出来,因而从社会保障支出来看,社会保障会对经济增长存在负面影响。

进一步,本文重点考察的对象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去商品化水平,因此本文将去商品化指数作为交叉项放进模型(1)中,用来考察去商品化程度对社会保障的经济效应。而从估计结果来看,交叉项系数(ssrdecom)系数显著为正,该估计结果与本文之前的理论分析相符:即去商品化程度在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中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在去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保障计划能为公民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和医疗保障,从而有利于提升公民的劳动技能以及健康水平,因此这些积极的福利保障措施能有效地提高社会整体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积累,从而有效地抑制了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实证估计结果可以得出: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会受到去商品化程度的影响,在去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

五、 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果发现: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效果会受到福利制度去商品化程度的影响,在去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积极的公共福利保障措施能有效地提高社会整体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力资本积累。因此公共福利保障水平的提升将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从实践上看,西方国家所提倡的福利多元主义改革无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各种改革难题,作为政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如何处理好“保民生”和“促增长”之间的矛盾变得尤为重要。从本文的研究结果来看,积极的公共社会保障政策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水平,但目前我国人口基数大,而且尚不具备西方福利国家优越的经济条件和基础,因此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应积极倡导家庭养老和邻里社区等优良传统伦理道德;但另一方面则应参考西方国家先进的改革经验,在完善各类医疗、就业和退休养老保障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公民的生活健康保障和劳动就业保障等,积极实施各种劳动保障、在职培训和教育来提高人力资本积累;同时应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处于“碎片化”阶段,许多与劳动保障相关的项目,例如缺勤带薪保障、幼儿托管服务等都没能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政府应对这些福利保障制度给予充分的重视,从而为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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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贾俊雪,郭庆旺,宁静.传统文化信念、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2011,(8):3-1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研究”(项目号:15ARK001)。

作者简介:冯剑锋(1987-),男,汉族,广东省佛山市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与人口老龄化。

经济社会学视角 第7篇

新中国成立后, 为应对当时复杂的国内外环境, 中央政府逐步确立了以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特点的赶超战略。赶超战略与比较优势战略不同, 本质上要求扭曲价格机制, 优先发展不具备优势的产业。这一战略在为新中国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 客观上也造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逐步重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带来的不利影响, 并开始采取各种措施, 以对其改革, 希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但至今,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升级造成了广泛的影响。

一、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的缘起和特征

在资本、技术贫乏的条件下, 要实现优先发展工业的计划, 理论和实践上的选择都很可能是依赖“大政府”, 利用价格剪刀差的办法从农业部门转移出劳动要素的部分收入和剩余, 对工业进行补贴, 以支援工业和城市的发展 (林毅夫, 2000) 。为实现这种转移, 我国农村逐渐建立起了以人民公社制度、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和户籍制度为“三驾马车”的制度群 (蔡昉, 2003) 。作为这种制度群的副产品之一, 城乡二元社会体系逐渐形成, 占人口多数的农民被限制在农业部门和农村地区, 并天然的与另外一个群体——市民, 在诸多权利上存在显著的制度性差异, 包括:户籍制度、粮食供应制度、副食品与燃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等 (何家栋, 2003) 。这一体系扭曲价格机制, 缺乏适当、足够的激励和约束以引导个人的生产行为 (周其仁, 1994) , 在知识问题和个人理性的作用下, 经济低效率不可避免, 工农业结构严重失衡。1952年~1978年间我国工农业增加值增速比为5.5:1, 而工业初中期这一比例的国际平均水平为2.5:1 (黄季焜, 2008) 。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粉碎四人帮后, 城乡二元社会伴随而来的经济低效率已异常惊人, 对整个体系进行经济转轨, 缓和城乡关系已不可避免 (Roland, 2002) 。虽然在这之后, 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采取措施, 试图缓解、消除这种状况, 但时至今日,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仍然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整体而言, 现阶段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具有这样的特征:

第一, 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的形成与我国的政府干预有关。新中国建立后, 为应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 我国政府逐步的确立了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的赶超战略, 赶超战略在扭曲价格机制的同时, 造成了这样的逻辑结果——在我国内部城乡分治, 一国两策。

第二, 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居民由于需要为工业部门提供积累, 因而不可避免的只能得到较低福利。与城市居民相比, 农村居民在养老、医疗、教育、交通、信息、劳动力的流动能力等很多方面处于劣势, 从而导致一个逻辑后果, 农村居民需要进行更多的预防性储蓄, 边际消费倾向较低。

第三, 受困于哈耶克的知识问题和有限理性, 在赶超战略的作用下, 整个社会群体具备较低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动机。使得经济发展更多依赖粗放型增长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向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转变和产业升级受到限制。

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 居民的储蓄与经济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年均经济增长率近10%, 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 占全球GDP比例接近6%。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爆发后, 在世界其它主要经济体增长乏力的背景下, 我国仍保持了较快增长, 不单为我国, 也为世界其它地区尽快走出危机提供了主要动力。但与此同时, 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面临急需突破的难题——内需不足。在经济保持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的同时, 我国始终面临一个困境, 在宏观总需求中, 国内居民消费不足, 消费率不到60%。有的学者估算甚至不到30%, 导致的直接问题就是储蓄率居高不下。高的储蓄率一方面从供给角度为经济增长提供了物质支持, 但另一方面在需求方面导致经济发展必然依赖投资和净出口的发展模式。因此, 储蓄率过高既是内需不足的表现, 更是经济发展模式上过度依赖投资和净出口的直接原因。对于中国这样的经济大国而言, 这种模式很难持续, 毕竟大额的贸易顺差, 同时意味着它国的大额贸易逆差, 必然招致逆差国的报复, 在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环境下, 这种模式更加不稳定, 逆差国的报复会更加激烈和频繁。无论出于那种考虑, 改变这种过度依赖投资和净出口的发展模式, 使我国经济发展更多本国的内需, 都非常必要和紧迫。而扩大内需的本质就是降低过高的储蓄率。

根据现代宏观经济学中AD—AS模型的解释, 长期均衡的实现条件是:

简单的变换得到:

其中Y代表均衡总产出, C代表消费, I代表投资, G代表政府购买, NX代表净出口, S代表储蓄。在长期均衡时, 储蓄必然转换为投资或者净出口。如果希望降低投资和净出口的数量, 前提条件就是降低储蓄。同时:

可知, 要降低储蓄,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居民消费, 在不考虑政府购买的情况下, 总储蓄与居民消费负相关。降低储蓄和扩大消费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储蓄作为个体的经济行为, 古典经济学家的解释是个体为追逐利息。凯恩斯的理论中, 加入了储蓄的预防动机, 凯恩斯认为, 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 个体为应付未来的不确定会主动持有部分实际货币, 产生了储蓄的预防需求, 不确定性越大, 预防性的储蓄越多, 消费越少。现代经济学中进一步引入了遗产问题对储蓄的影响。无论是那种储蓄动机都有个共同的前提——价格机制在配置资源中起主导作用。个体可以较自主的安排自己掌握的收入, 或者消费, 或者储蓄。这一点在我国的经济转轨时期, 并不完全成立, 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机制, 个体提供要素参与生产, 然后获得市场报酬, 进而把报酬, 也就是收入自主分配为消费或者储蓄, 这个逻辑链条尚未完整确立。要素市场, 分配和资本市场、产品市场还存在很多缺陷。这导致我国的经济个体的储蓄行为具有独特性。特别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的结构背景下, 经济个体的储蓄行为必然不同于市场经济较完善的地区的相应行为。

1. 被迫储蓄

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强大的政府干预, 政府为推行赶超战略, 要求优先发展工业, 为支持工业的优先发展, 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 我国政府都采取了压缩农业、农村的发展, 扭曲价格机制, 转移大量的农业剩余、农民收入以维持既定战略的推行。大量的农民收入被集中起来, 在人民公社时期达到顶峰, 之后虽然被迫放松, 但被没有完全消失。这就在本质上造成了一种“被迫储蓄”, 农民的收入被迫转移至工业部门, 以期在长期中获得“反哺利息”。传统的发展经济学家认为这种转移是有意义的, 因为在短期里从农民手中转移出的收入支持工业部门的发展, 之后工业部门的发展会通过涓滴效应反哺农业, 使农民在长期中获益。但发展经济学在欠发达地区的实践却没有为这种理论提供支持, 城乡收入差距反而出现扩大的趋势 (安虎森, 2000) 。被迫储蓄的存在直接导致农民收入下降, 消费不足。

在被迫储蓄的逻辑下, 不单农民的消费不足, 市民的消费会同样出现不足的特征, 进而使整个社会的居民消费不足。为实现政府推行赶超战略的目标, 不单需要从农业部门转移部分大量的经济剩余, 在逻辑上, 必然要求尽可能的压缩工业部门的成本, 这就使得市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工业部门的工资处于较低的水平。我国财政收入增速高多年于GDP增速这一现象, 可部分的为被迫储蓄提供证据。被迫储蓄在降低居民收入, 压缩居民消费的同时, 使大量财富集中在政府手中, 导致我国的经济发展被迫依赖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模式中, 而动态的考察会看到, 投资在来年中进一步扩大总产出, 这时被迫储蓄的存在, 导致经济发展进一步依赖政府主导的投资和净出口模式。

在被迫储蓄的背景下, 政府承担起使用储蓄, 进行投资的经济功能。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 会发现这种投资很可能效率低下 (柯武刚、史漫飞, 2002) 。结果即使依赖投资和净出口的发展模式可行, 经济发展的质量也会比较低下。强迫储蓄在降低居民收入, 压缩内需的同时, 降低了依赖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和净出口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质量。

现阶段造成被迫储蓄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粮食流通体系的不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的不完善、滞后的城市化进程、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限制、户籍制度等。

2. 预防性储蓄

由于知识问题的存在, 无论哪种制度体系, 个体都不可避免的要面临无法预料的未来, 这导致了预防性储蓄的出现。但在我国的转轨时期, 在赶超战略支配下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 预防性储蓄有不同的特点。

我国的二元社会结构下, 农村居民具有强烈的预防性储蓄动机, 而农民仍然占我国人口的多数, 必然对我国整体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形成重要影响。农村地区的居民长期以来在养老、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等很多方面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民收入中有很大一块需要用于养老、医疗和教育等支出, 使农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

在这方面, 城市居民虽然相对于农村居民享有较多的福利, 但赶超战略内在的要求只为居民提供较低的福利供给。因此即使是城市居民在城乡二元社会的结构中, 也只是相对于农民具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 而低于国际平均的边际消费倾向。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赶超战略的影响下, 使得城市和农村居民保留较多的预防性储蓄, 降低了边际消费倾向, 是导致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

3.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的消费函数

被迫储蓄的存在直接降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预防性储蓄的存在减低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两者的共同作用, 导致我国居民的消费不足。在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 居民在进行跨期分配收入时, 较普遍的面临信贷约束, 因此凯恩斯的消费函数更适合我国的情况:

其中, C代表当期消费水平, a代表自主消费, b边际消费倾向, Y代表当期收入水平, T代表税收。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环境下, 需要对函数进行修正, 根据前面的分析, 我们提出下列的修正消费函数:C=a+b1 (Y-T-W) , (b〉b1)

其中, b1代表二元社会结构下的居民边际消费倾向, 由于需要更多的预防性储蓄, b1小于b;W代表被迫储蓄。

如图1所示, 在城乡二元社会环境下的消费曲线完全处于正常条件下的消费曲线下方, 斜率更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 二元社会结构降低了社会整体的消费水平, 是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够减少居民的被迫储蓄和预防性储蓄, 消费曲线会趋向于正常位置, 消费水平会因而上升。具体而言, 被迫储蓄的下降会推动消费曲线像是运动, 当被迫储蓄完全消失时, 与图像上方曲线的纵截距重合;降低预防性储蓄会改变边际消费倾向的大小, 预防性储蓄越小。曲线的斜率越大, 最终与上方曲线的斜率相等。

三、结论

由政府主导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在优先发展工业的思维指导下, 导致我国的储蓄率居高不下, 进而使得我国宏观总需求的构成中, 投资和净出口占较大份额, 最终转化为内需不足, 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投资主导和外部需求的发展模式。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扩大内需, 在我国就需要首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以降低过高的储蓄率。

摘要:在2008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 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更加迫切, 我国各级政府也对经济转型给予了高度重视。但经济转型并不顺利, 受到很多约束条件的限制, 其中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从很多不同角度对经济转型产生影响。二元社会结构与赶超战略息息相关, 源于赶超战略的二元社会结构一方面从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手中转移出大量收入, 同时通过压缩相关公共产品的供给, 降低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 最终导致消费需求不足, 经济发展只能依赖政府主导的投资和净出口。要启动内需, 实现经济发展依靠内部需求、外部需求的平衡发展模式, 首先就需要改革现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从根本上降低储蓄水平。

关键词:城乡二元社会,赶超战略,储蓄

参考文献

[1]刘霞辉、张平、张晓晶:《改革年代的经济增长与结构变迁》[M].格致出版社, 2008

[2]黄季焜《制度变迁和可持续发展》[M].格致出版社, 2008

[3]蔡昉、王德文、都阳:《中国农村改革与变迁》[M].格致出版社, 2008

[4]陈佳贵:《中国工业化进程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5]刘易斯:《二元经济论》[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89

[6]崔晓黎:《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7]林毅夫、蔡昉:《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地区差距分析》[J].《经济研究》1998年第6期

[8]杰佛里.萨克斯、胡永泰、杨小凯:《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J].《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卷第4期

[9]田国强:《一个关于转型经济中最优所有权安排的理论》[J], 《经济学季刊》2001年第1卷第1期

[10]陶然:《城市化, 农地制度与迁徙人口社会保障》[J].《经济研究》2005年第12期

经济伦理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第8篇

1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误解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由来已久, 不少专家学者曾经定义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其中美国著名学者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和美国经济发展委员提出的“三个同心圆”理论对社会的影响较大。卡罗尔认为, 位于金字塔底端的企业的基本责任就是经济责任, 从下往上依次是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经济责任指的就是企业负有维持正常运行产生经济效益的责任, 法律责任就是企业必须遵纪守法, 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责任指的是企业要维护自己公开、公正、正直、正义的公开形象, 要避免造成对员工、股东、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损害。慈善责任是企业有责任回馈社会, 用企业的人力和财力为社会做出一些贡献。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学说得到了广泛地认同。卡罗尔认为, 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学说并不是主张企业由低到高依次履行这些责任, 而是主张企业同时履行全部责任。但是在金字塔学说应用的过程中, 应用者们却总是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割裂开来, 人为地、分主次地履行这些责任。

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提出了三个同心圆学说, 该学说是这样认定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首先, 居于最内层的是企业最基本的经济责任, 主要指的是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就业机会, 为社会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回报, 维持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长等等;中间的圆代表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时必须符合社会价值观的要求, 比如企业要求发展追求经济利益的增长但是也要符合顺应社会环保理念等等;最外层的圆是指企业承担一些宏观的促进社会进步、改善社会环境的责任。三个同心圆在实践应用时, 依然人为地放大了最内层经济责任, 虽然中间的圆所强调的责任已经体现了企业伦理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的融合, 但是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优先了企业的经济责任, 依然是将企业的经济责任视为了企业最为核心的责任。

无论是三个同心圆学说, 还是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学说, 其实都没有否认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是可以同时履行, 是可以相互融合的, 但是在这些主流学术实践应用过程中却遭到了误解, 人们容易产生这样的误区: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优先于企业的伦理责任的,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是递进式的。基于这种思想上的误区, 许多人都会认为如果一个企业还没有在行业内站稳脚跟, 没有走上稳定的经营轨道, 那么这个企业不需要履行伦理责任;如果一个企业已经在履行伦理责任了, 那么这个企业肯定是一个成功的经济效益可观或者经济责任履行得很好的企业。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 人们把企业的伦理责任视为了一种奢侈品, 没有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将这种责任束之高阁, 公众媒体在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时也相应地陷入了误区, 把慈善捐助的数量视为企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程度衡量的唯一标准。在这样的价值导向下, 企业为了追求曝光度和知名度, 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伪慈善, 或者企业为了迎合公众和媒体不得不慈善捐款造成被慈善。

2 企业的经济—伦理社会责任

实际上, 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中, 伦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是相互依存的, 既不存在脱离了经济责任的纯粹伦理, 也没有脱离了道德束缚的纯粹经济。任何一个经济体系得以长期稳定或维持运行都离不开道德体系的约束, 道德体系规范了经济运行的方式, 支撑着经济长期稳定运营。在经济关系中, 以道德价值为协调原则的伦理关系客观地存在于其中;市场机制需要将道德容纳到自身的运行机制当中, 从而实现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有效矫正;道德评价既承认经济行为的正当性和善意义, 同时也保持了它对经济行为的牵制力和在更高价值层级上的独立性和优先性;道德与经济在价值领域并非单纯的价值和事实的关系, 它们需要澄明各自的立场, 并在对话和共识的基础上共享某些事实与价值。因此, 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解读为企业的经济—伦理责任。这是因为, 一个企业要想立足, 根本或者前提就是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不负有法律责任的企业不能称之为企业, 也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之内。企业伦理责任并不是凌驾于经济责任之上的, 经济责任也不是最基础最核心的责任, 两者是相互渗透的, 交融互生的。

3 企业经济—伦理社会责任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3.1 剥离社会职能, 寻求经济—伦理社会责任的理性回归

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 是社会赋予企业的重任, 也是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助力。要想成功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 首先要做的就是剥离社会功能, 寻求剥离社会功能与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的内在一致性。传统观念认为, 企业的经济责任和伦理责任包括给员工提供就业机会, 负责员工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 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这种误区只会增加企业的负担, 影响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经济—伦理社会强调的是企业既要追求经济利益, 又要积极造福社会, 寻求的是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双赢。由此可见, 剥离社会职能与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并不矛盾, 剥离并不是为了放弃和逃避责任, 相反是在追求在更高层次上的经济—伦理社会责任的理性回归。

3.2 在依靠社会和回报社会上求互动

企业要想获得可持续的发展, 就必须依赖于社会资源。企业要怀有感恩的心, 要明白企业的成长发展所需一切资源都是社会提供的, 企业要将自身的发展定位与对社会的贡献融为一体。社会进步会促进企业的良性运行, 企业发展的成果用来回馈社会还会得到社会的加倍回报, 以此良性循环发展下去。企业要转变理念, 要明白一味向社会索取, 只知道谋取经济利益, 不注重社会伦理是难以长期走下去的, 只有坚持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3 在以效益为目标和以人为本上求对接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进步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 企业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的诱惑, 容易突破伦理的底线去换取更多的利润,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获利体制, 才能建立起企业经济—伦理社会责任体系。企业的发展既要求经济效益, 亦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 不能为了换取经济利益牺牲员工和消费者的利益, 也不能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是企业的中心, 只有树立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坚持积极改善员工生活生产条件, 保障员工的权益, 建立健全的薪酬奖励体系, 同时给员工提供一些技能培养、讲座学习等软福利, 才能鼓舞士气, 提高企业凝聚力, 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3.4 在客观需要和主观追求上求同步

企业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 实质上既是客观需要也应该是一种主观追求。企业遵循行业规定、保障员工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为社会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降低环境污染等等一系列的举动, 不仅仅是出自于行业规范和法律规定的需要, 更应该是基于一个企业应有的良知信念, 自觉主动地追求这些社会责任。一方面, 企业要建立有效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将企业经济—伦理社会责任践行到底。制度最初是保障社会责任落实的有效防线,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践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就会深入人心, 逐渐成为企业品牌文化的重要内容, 短期的、偶然的行为最终会自然而然地演变为长期、理性的行为。另一方面, 重塑企业的价值观, 让企业从被动、被迫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向自觉主动履行经济—伦理社会责任过渡, 对经济—伦理社会责任的主动追求只会引来社会更多的回馈, 只会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摘要:关于企业伦理责任和经济责任优先性的争论由来已久, 本文首先评述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误读, 进而提出企业伦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是相互交融、相互依存的, 最后重点分析了企业经济—伦理社会责任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经济伦理,企业社会责任,误读

参考文献

[1]王露璐.中国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创新、学科发展和实践面向——中国经济伦理学会成立大会暨第四次全国经济伦理学学术研讨会综述[J].哲学动态, 2011 (02) .

[2]宋煜.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思考与实践管理[J].江西社会科学, 2011 (02) .

社会资本视角下的甘肃县域经济发展 第9篇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 以县级政权为调控主体, 以市场为导向, 优化配置资源, 具有地域特色和经济功能完备的区域。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许多以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为主的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迅速。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 甘肃和全国一样, 县域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 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与东部地区比较, 甘肃县域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 整体发展水平低、竞争力弱, 影响了甘肃全省发展的进度和速度。由于县域人口占据了我省人口的绝大部分, 所以, 加快甘肃县域经济的发展, 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难题, 是甘肃发展进步的根本途径。2006年全国县域经济GDP平均为51.47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平均2.06亿元。而甘肃还有GDP不足亿元、财政收入不足千万的县市。甘肃经济如何迎头赶上全国水平, 缩小地区差距,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已成为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既有研究注重从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来考虑如何加速甘肃经济发展的步伐。拟从社会资本的视角作一些探讨。

1 社会资本的概念及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最近20年来, 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相继成为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根据布迪厄的定义, 他认为“社会资本就是一个具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具有相互依存关系的社会网络所拥有的现实的和潜在的资源总量, 它为网络中的每个成员提供集体所有资本的支持, 并赋予他们相互信赖。”“社会资本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尊敬的资本”, 他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尤其是工具性的, 他是从资本的分类以及资本之间是否可以相互转化的角度来界定社会资本的。

社会资本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正式和非正式规范和网络, 它对于促进个人、组织之间的生产和合作以实现其共同利益, 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在组织内部社会资本的微观分析层面, 组织内部的运行是以组织成员的参与、合作为基础的。合作的目的在于组织成员共享组织资源, 资源是通过组织成员相互之间所形成的网络来流动的。而宏观分析层则从嵌入环境入手。社会资本网络是交叉嵌入于政治、经济和文化之中的。在组织内部社会资本的宏观分析层面上, 考虑组织内部社会资本的网络是如何嵌入到文化制度系统之中。组织内部宏观的文化制度结构影响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资源在组织网络中和网络之间的分布。就发展县域经济来说, 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主要在于, 社会资本网络之间的联系, 提高县域之间人际的交往以及一个县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人际联系, 从而增加发展与投资等机会。

2 社会资本缺乏是甘肃县域经济欠发达的重要因素

社会资本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它有利于促进县级区域内居民合作行为的产生, 有助于解决县域治理过程中的集体行动困境问题;有利于在县级区域内形成自生自发的秩序, 促进治理成本的减少, 促成治理目标的达成;有利于在县级区域内创造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 为社会的团结提供一种“粘合剂”, 促进区域的和谐。在对甘肃与东部地区的比较研究中容易发现, 甘肃省地大物博, 能源以及其他矿产资源丰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也给予了西部地区相当优厚的政策优惠。总之, 在人力、物力、政策方面并不比东部地区差。可见影响甘肃县域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并非局限在物质条件方面, 非物质方面的因素或许更多一些。而其中社会资本缺乏更显突出, 具体表现如下:a.思想观念的滞后、制度创新乏力、政府效率低下、公民缺乏信任感、社会缺少秩序和规范等。b.市场经济的实践相对较少, 因而缺乏企业家锻炼的经济、文化土壤。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促进了商品的流通、还会带来新的思想、新的信息、更可以孕育企业家的诞生和成长。c.甘肃的大多数县的农村人民文化生活相对匮乏, 导致了人们的之间的交往仅限于春节走亲访友, 平时很少往来。社会资本的重要特征就是社会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更多的表现为血缘、地缘关系。而这种潜含了商业机会的社会关系网络是需要经常去维护的。因为只有人们之间的信任逐步加深, 信息交流充分, 人们的组织化程度才会越来越高, 具体的商机和更积极的价值观才能形成。

3 开发社会资本发展甘肃县域经济

虽然从社会资本形成原理上讲排斥简单而直接的政府及其制定的公共政策的干预, 但政府在积累县域社会资本的长期工作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视, 政府不仅有能力, 也有意愿对社会资本投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一些途径增加社会资本存量。首先, 各级地方政府要转变职能, 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努力改善与居民和企业的关系。社会资本是无形资本, 其积累过程是渐进的。在社会资本的积累过程中, 地方政府既不能当旁观者, 也不能当命令者、控制者, 政府要作为召集者和帮助者, 地方政府要与企业和社区居民构建良好互动的伙伴关系, 建立有助于社会资本积累的氛围。地方政府自身的信誉也是本地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 政府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创生社会资本, 学校、社会服务部门都能促进本地社会资本的积累。政府应该提供完善的像公共安全、产权和教育等公共产品。教育不仅能转化人力资本, 也能以社会法规的形式传递社会资本。有学者研究表明, 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和在教育中形成的团队精神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方式。

对于怎样增加社会资本存量, 发展县域经济具体分析如下:第一, 充分利用各县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各界人士的信息帮助。甘肃许多县虽然经济不一定发达, 但教育水准很高, 每年考入各类大学的学生达到500余人。例如甘肃的会宁县曾经一度是个状元县, 以前考出去的大学生现在以遍布全国各地, 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身居要职。再加上参军以及在外打工、经商者, 在外地工作学习的人数达到上万人。应该说, 所有县级区域都有丰富的社会网络和潜在的信息网络。这些人虽然离家在外, 但对家乡的深厚感情以及希望家乡脱贫致富经济腾飞的心情永远不会改变。而且他们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职业分布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因此, 各县委县政府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地缘关系网络, 需要有一个长期缜密的规划并付诸实施。春节探亲时节是最好的机会, 让他们为家乡的经济出谋划策、建言献策、并利用自己的关系网络为家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招商引资等。第二, 做好劳务输出和打工者回乡创业工作。限于知识年龄以及家庭等原因, 大多数在外务工人员中有一部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家乡的。尤其自去年金融危机以来, 大量的在沿海务工人员返乡, 因此应充分利用他们在沿海发达地区学到的一技之长、管理技能、以及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等, 做好他们回乡的创业引导扶持工作。这些人懂技术、懂管理、了解市场销路, 对促进县域经济十分有利。当地政府应有意识地从他们中间培养自己本土的企业家, 推动县域经济的内生性增长。第三, 扶持农村各类民间社团组织的建立健全和良好运行, 以此带动农民突破个人关系网络的局限, 在社会组织层面上培育自发性组织及正式组织, 被各地实践证明是增强经济内在活力的有效方式, 有组织地提供合作规范与信任保证。通过这些组织的延伸功能可以实现信息共享, 包括职业供求、创收增收、生活保障, 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信息的共享。第四, 政府应将财政支出的重点用于县域公共物品的投资和建设, 以此建立起县域社会资本积累的物质平台保障, 促进社会资本的积累。例如投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用于各种信息交流;投资公共安全体系, 保证居民以及外来客商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通过政府牵头, 建立信誉管理系统。对在县域内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 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行道德反击, 建构“失信惩罚”机制。因为失信收益高度向个人集中, 失信成本却需要社会承担。甘肃各县应积极主动积累和创造县域社会资本, 以更灵活的方式推动甘肃县域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

摘要:从社会资本角度出发分析了甘肃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 认为甘肃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主因不在于有形要素供给量的多少, 社会资本缺乏是甘肃省县域经济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并就如何培育和发展社会资本, 加快发展甘肃县域经济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社会资本,县域经济,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惠斌, 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1]惠斌, 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2]王强.社会资本:提高地方政府绩效的基础[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3) .[2]王强.社会资本:提高地方政府绩效的基础[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3) .

[3]马长山.社会资本:民间社会组织与法制秩序[J].全球法律评论, 2004, 秋季号.[3]马长山.社会资本:民间社会组织与法制秩序[J].全球法律评论, 2004, 秋季号.

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社会就业问题探讨 第10篇

1.1就业机会是一种具有较强正外部效应的私人产品

一个人能否获得就业机会, 最直接的受益者或受损者是劳动者个人, 良好的就业机会可以使有能力的劳动者个人获得更高的收入, 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等各方面的需要, 从这个意义上说, 就业具有私人产品特征;然而, 就业在使个人受益的同时, 也会产生较大的正外部效应, 即良好的就业状况, 可以使整个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效率目标, 同时, 还可以使社会中有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获得就业机会, 以自己的报酬满足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从而有效地实现社会公平。从这个意义上说, 良好的就业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会使社会中的每个成员受益。

1.2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

就业机会是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一方面, 就业机会是有限的, 一个就业机会一经提供出来, 就注定了劳动力在获取这种机会时的激烈竞争性。另一方面, 就业与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和对劳动力的需求存在密切联系, 当劳动力的供给大于劳动力的需求, 即劳动力供给过剩而需求不足时, 就会出现失业现象。因此, 创造或新增就业机会必须是以增加劳动力需求为前提的, 而增加劳动力需求则意味着劳动力的需求方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此外, 就业机会一经提供出来, 人们也不可能获得等量消费。尽管机会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 就业机会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产品, 由于个人能力、受教育程度等条件的不同, 因而获得就业的机会也不会相等, 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则不可能获得某些在技术上、能力上要求较高的就业机会。

1.3有利于协调市场与政府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合理定位

由于混合产品具有一部分私人产品的性质, 因而在初始阶段, 私人总能为提供这种产品提供较充分的激励, 这说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本身可以自发地提供一些就业机会, 也就是说, 劳动力的需求方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对劳动力有一种内在的需求。但是, 当劳动力需求量达到一定程度, 即雇佣劳动力的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时, 则雇主就不再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从而会出现市场在提供就业机会中的失效现象。这就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 促进就业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契机。

2就业机会提供中的市场失灵

从劳动者个人来讲, 为了满足其自身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 劳动者往往会积极寻找就业机会, 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积极自主就业, 以实现其个人效用的最大化。

从企业来看, 在市场机制下, 企业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 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但是, 只有当市场上雇佣劳动力的边际成本低于其边际收益时, 企业才会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 当劳动力的边际成本等其边际收益时, 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达到了饱和, 此时, 企业不会再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企业对劳动力需求量的增减会直接影响就业。这说明, 在市场机制下, 个人与企业对就业机会的提供是以其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为基本衡量尺度的。

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看, 市场的作用是否有效, 还必须考虑劳动力的供求总量关系。概括地说, 劳动力供求关系有三种情形:其一, 供不应求, 在资本雇佣劳动的背景下, 这种情形实属罕见;其二, 供求相等, 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中, 这种情形也是偶然;其三, 供大于求, 这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也就是说, 在市场调节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中, 供不应求和供求相等是相对的, 而供大于求是绝对的。

3政府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基本定位

3.1政府要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既能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又具有一定激励机制的失业保险体系。一方面, 为经济调整时期出现结构性失业者和总量过剩的劳动力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另一方面, 要积极深入研究失业保险支付的科学合理水平、支付期限和相关约束条件, 以避免出现某些西方国家中的“福利信赖症”。

3.2建立有效的政策导向机制

政府应积极出台包括税收抵免、税收扣除等优惠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 降低企业雇佣劳动力成本, 同时, 降低个人自主创业的成本, 形成劳动者自主就业和市场调节就业的良好氛围。

3.3完善各项措施, 积极促进就业

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通过提高民众的收入水平来带动市场需求, 以促进就业的增加。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重点应该是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降低农民税负, 使其获得更多的实惠, 这既可以增加农民对商品市场的需求, 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量农民工进城, 使劳动力供求矛盾紧张的状况。

摘要:从公共经济学的视角对就业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就业机会属于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性质的混合产品。然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往往不能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 从而导致严峻的失业问题, 因此, 从混合产品最佳提供方式入手, 提出了征服在解决失业问题中的基本定位。

关键词:公共经济,混合产品,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冯彦明, 夏杰长.就业机会: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J].经济学动态, 2004, (7) .

[2]中国失业问题与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失业问题与财政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 2005, (22) .

[3]胡鞍钢, 王绍光.政府与市场[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0.

[4]萨尔·D·霍夫曼著, 崔伟大, 张志强译.劳动力市场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 1993.

经济社会学视角 第11篇

【摘要】 如何使武汉城区与远城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并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就在于大力推进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关键词】 武汉;循环经济;政策

一、武汉经济发展现状与发展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

武汉现辖武昌、江汉、汉阳、江夏、汉南等13个城区或远城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2008年全年武汉共实现GDP3960.08亿元,人均GDP约为47526元。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三大产业的所占比例日趋优化,2008年武汉GDP总量中第一产业约占3.7%,第二产业约占46.1%,第三产业约占50.2%。在经济增长势头喜人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武汉的经济发展还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

1.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认识不足

据统计,2008年武汉轻工业总产值为944.10亿元,增长24.7%;重工业总产值为3394.18亿元,增长25.5%;重轻工业比例为3.6:1,属于较为典型的偏重型工业经济结构。这一经济结构所造成的经济持续增长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正日益增长,加之武汉多老工业基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根据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武汉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较上年增加964.82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94.49万吨,比上年增加172.01万吨,节能减排的担子十分沉重。个别基层区域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与循环经济理念认识仍然不足,对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迫切性和经济持续增长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了解不够深入,过于注重GDP的增长。

2.经济结构不够合理,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尽管截至2008年,武汉三大产业所占比例已达到0.4:4.6:5,对传统高投入、低附加值、短产业链产业依赖性仍然较强,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偏低。武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较为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性技术创新仍停留在较低的实践层面,缺乏理论创新与专利技术作为支撑。总体上武汉的经济仍未完全摆脱粗放式增长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了较高的资本投入与污染物排放、过高的资源消耗、和偏低大的产出效率这几大特征。

3.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不健全,循环经济运行机制不完善

当前武汉尚未就循环经济发展形成任何的专门法律法规,仅以《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我国现行法律,在应对武汉存在的一些地方性环境问题时存在漏洞。武汉目前尚未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做出明确具体的统一规划,也未形成统一的组织管理,政府督促、市场带动、企业行动的良性循环经济运行机制缺失,这就导致了武汉市政府各部门在发展循环经济时职责不明确,行动缺乏协调性。个别基层区域出于金融危机背景下保经济增长的考虑,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不主动、不作为。

二、武汉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1.可更好地利用武汉的先天优势,促进城市圈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武汉地处位于湖北省腹地的江汉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资源极其丰富,环境污染程度总体较轻,大型自然灾害极为罕见,其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在我国经济发展格局中起着承东启西,连通南北的作用。武汉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钢铁、汽车、装备制造、高新产业为支柱,服装、食品、石油化工为支撑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有着武汉钢铁、东风汽车、武汉重型机床厂、武昌造船厂等一批享誉全国的代表型企业。从近年来各级政府与相关科研院所在武汉开展的大量实验性工作工作,取得了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递减,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效果来看,这一事实证明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武汉可持续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促进武汉和谐发展的的必然选择。

2.有利于加快武汉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变GDP增长为绿色GDP增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把它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仍未消退,持续影响我国经济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更是显得尤为紧迫,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金融危机来临时调整经济结构,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对于保持经济增长、实现经济运行平稳有着重要的意义。“两型社会”其本质是以较小的资源与环境消耗,换取更好更快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单纯注重GDP增长为实现绿色GDP增长,才能走出一条具有武汉特色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道路。

3.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武汉可持续发展,加快“两型社会”的建设

循环经济是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资源生产率,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武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策略,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从根本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加快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

三、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对策

1.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以绿色GDP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绿色GDP是指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它是对现行GDP指标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成本后的国内生产总值。胡锦涛同志2004年在全国人口资源环境中央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并将资源耗减、环境损失、环境效益纳入到资源评价体系中。

武汉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时决不能以传统GDP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而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淡化单一对GDP总量和速度上增长的追求,在关注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的同时注重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注重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通过对武汉经济发展效率、能源资源消耗速率、区域生态质量与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清洁生产水平等诸多方面的考核,有机的结合传统GDP指标,构建具有“两型社会”特点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位一体的总协调。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完善区域内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制度保障体系,加快立法进程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根据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体系与监督保障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武汉作为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应在制度建设上有一个大的突破,加快制定与区域内循环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在法律层面上推动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明确区域内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现行的4部环境法律、8部资源管理法律、20多项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充分参考武汉自身的具体自然条件和环境问题,切实贯彻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为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支持与保障。

在逐步完善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应由武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以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为核心,积极探索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制度保障体系,协调城市圈内相关政府机构,着力建立政策支持与综合协商机制,从政策层面和保障体系上为区域内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以科学技术为先导,合理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是一个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性庞大工程。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整体发展战略,在制定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时必须对武汉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等对战略制定密切相关的数据进行客观详尽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武汉的远期规划,邀请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科学严密的论证。

武汉循环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先进技术的促进,只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速相关科学的研究开发,努力建立区域内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才能保证循环经济深入持续的发展。通过优先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生态科学技术,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示范性项目,充分利用智力资源高度集中,高校与科研院所密集这一地域优势,使循环经济的发展能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达到较低投入、较高产出、降低污染的目的。

4.营造循环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氛围,积极引导NGO发挥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自身的着力推动,更需要以正面积极的宣传引导,通过加强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大力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并结合循环经济知识普及教育和绿色消费观的倡导,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评比活动,使武汉市民牢固树立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习惯。武汉领导机构可尝试建立与NGO的定期对话协商机制,主动引导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范规章制度、提升组织人员素质等方式提高活动质量与效果。

可由财政资助部分经费,鼓励NGO举办循环经济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民众签名等公益性活动,从不同范围和不同层次推广普及循环经济理念,积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公众力量,形成浓厚的循环经济发展氛围,实现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统一。

参考文献

[1]2008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武汉市政府网站

[2]章茂龙.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战略思考[J].长江论坛.2009(1):25~31

[3]袁德琳.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J].党员生活.2009(4):30~31

[4]马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J].中国能源.2005(5):4~5

[5]潘岳.关于绿色GDP的几点思考[J].理论前沿.2004(10):38~40

[6]国家发改委综合改革司.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及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04(17):28~29

经济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第12篇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创造者, 有责任和义务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要, 质量过硬的产品, 这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一个双赢的问题。除此之外, 企业还应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 这种积极性来自于这样的假设: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多, 获的社会支持也会更多, 公众对企业的亲和度更高。从长远看, 这种支持可以使企业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而这种经济利益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消费者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 消费者是企业最终的成果和服务的接受器、检验者和转化器, 正是有了消费者的需求和支持, 企业才有了存在的必要, 也才能实现股东、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因此, 企业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应该模范履行社会责任:即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依托先进的管理理念培育企业深厚的文化底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特色品牌。虽然消费者是依据产品价格、质量和便利条件来选择商品或品牌, 但是在Lafferty和Goldsmith (1999) 的实验中, 他们利用广告 (运动鞋的广告和报纸) 来控制代言人和企业信任度。积极的企业信任通过对企业在环保和慈善方面的贡献来给出, 结果显示企业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和品牌有显著影响。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 始终处在价格和质量信息情报的下游水平, 对产品的后台组成不知情。这样, 就要求企业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在经营管理中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利益。由于消费者在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时, 不仅考虑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关系, 也考虑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所采取的态度及行为表现,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有利于更多的产品销售, 从而必然影响企业的盈利。同时, 消费者应该培养健康和绿色的消费观念, 减少对非环保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 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和假冒产品的消费,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关闭违法的大门, 在源头上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因此, 企业在培育经济增长点和完善经济指标时,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该作为一个关键指标来重视。

二、员工利益保护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 企业员工是利润的创造者, 是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也是企业重要利益相关者。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经济关系, 还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 这就要求企业和员工之间相互尊重, 相互信任。企业对员工负有重要的保护责任, 保障员工的就业择业权、劳动保持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保险福利权和教育培训权等。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特别是资源开采、化工、野外和海上作业等艰苦和危险行业, 与员工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健康指标尽可能在国家强制执行和企业规定的范围内上限执行。为员工提供的工作场所要符合健康标准,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在员工的工资报酬方面, 企业应该公平合理地给付员工工资, 确保员工的生存发展, 员工能够合理地享受到国家和行业所规定的福利待遇。在民主参与方面, 为员工提供民主管理企业的渠道, 企业管理层应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同情和关注员工的疾苦, 置身于他们当中去获得来自最底层的真实资料, 尊重员工的意愿, 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为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和发展提供能量储备。

企业对待员工要一视同仁, 不得有任何偏见和歧视, 特别在事关员工重大利益的处理方面, 应妥善地与员工进行协商和沟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完成。我国有些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的表现就差强人意, 随意解雇和聘用员工, 任意克扣工资, 降低员工的福利待遇, 采取强制或生硬蛮横的工作方法等。在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如此高的今天, 在信息化和网络化如此发达的世界里, 违背经济规律和道德准则而存在的企业注定不会长远发展。

三、股东权益保护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是企业与投资者的关系, 这是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中最主要的内容。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 企业是股东的代理人, 它的首要职责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投资的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人们投资的方式由原来的单一的货币投资转向股票、债券、基金和保险, 投资股票直接成为企业的股东, 投资各种债券、基金和保险成为间接的股东。在现代社会, 股东的队伍越来越庞大, 遍布社会的各个职业和领域, 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渐渐演变为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也具有了社会性。因此, 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既是自身长远利益所在又是对股东的尊重。企业在安全投入上的必要支出, 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事故发生率, 进而可以减少事故损失等费用的支出。在公平就业、尊重员工多样性和提高社会福利方面作出社会责任贡献, 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承担社会责任, 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 增强消费者的关注度和企业员工的忠诚度, 从而实现稳定企业客户资源的目的;在遵守商业道德方面承担社会责任, 可以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信誉基础;在慈善事业方面承担社会责任, 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 维持企业向好的思想和行动, 就是企业对股东承担的最大社会责任, 因为它可以从根本上确保股东的投资安全和长期收益最大化。

现代企业主要扩张资本获得途径来自于股东, 企业应该有责任和义务定期向股东提供真实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 企业向股东提供信息的渠道主要有财务报表、股东大会等。由此股东可以了解到企业目前的基本状况, 包括经营业绩、市盈率、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企业所提供的任何信息, 都必须保证真实、可靠, 不能有任何虚假或粉饰企业经营业绩的成分。

四、企业诚信问题

企业应该树立全面责任观念, 自觉地将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中, 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上通行的商业习惯, 完善经营模式, 诚信经营, 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虽然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 我国经济还是获得了高速增长。但是, 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公布的2008年全国税收专项治理成果显示出还是有部分企业偷税、骗税、欠税, 诚信缺失。有些企业思想觉悟低, 无赖经营意识根深蒂固, 长期失信于民, 失信于政府, 恶意逃脱税款和逃废银行贷款。企业主观恶意最终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最终的行为将被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中, 连锁的恶性循环将会继续, 必将失去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五、结语

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观点来看, 履行社会责任必将极大地改善企业内外环境, 将企业渐渐地牢固纳入到公众视野中。从企业发展的经济层面来看, 消费者、员工、股东和企业诚信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指标, 与企业的预期效益紧密相关。因此, 全社会在鼓励和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 也应该积极支持企业的发展, 促进其经济的快速增长。履行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引导、规范、监督与约束机制。政府应该制定一个行业标准, 建立健全社会绩效评估机制, 建立权威的社会评价机构, 促进和激励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责任。

摘要:文章在经济视角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通过对与企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四个因素的描述, 来确认其对企业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关键词:经济视角,社会责任,消费者,员工,股东,诚信

参考文献

[1].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2].黎友焕.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Z].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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