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体制范文

2024-05-30

统计体制范文(精选8篇)

统计体制 第1篇

一、我国统计体制的类型以及特点

我政府统计体制是由我国政府综合统计体系以及我国政府部门统计体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我国政府统计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 我国现行的政府统计体制实行严格的“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国家地方政府统计局要对其上层机关负责, 地方的统计局要受到中央统计局的统一管理。我国政府统计局共设立了我国农村经济调查总队,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总队, 以及企业调查总队等三个部分。我国政府统计体制对这三部分统一实行, 集中统一, 垂直领导“的策略。我国政府部门统计是我国官方统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部门统计是由我国的国务院的各部门机构以及各级政府的不同的部门机构根据具体的需要设立的统计机关。我国国家统计局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统计机构之间主要的联系实体现在业务的审批以协调管理方面。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 我国统计体制是混合型的。改革开放以来, 根据经济社会建设的不同需要, 我国初步建立起来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统计体制, 这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我国统计体制日渐正规化、法制化。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吗, 法制体系日渐完善, 在依法治国的口号下, 我国统计体制在发展的过程中, 也逐渐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为推动我国统计体制的法制化建设进程, 我国初步制定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诸多法律法规, 同时配合各个地方制定的法律条率和法规, 初步形成了我国统计体制的法律体系。

2. 初步形成了合理的调查体系。

根据我国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要求,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形势, 满足国家和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 我国统计工作的调查方法正在从全面的统计调查方法, 向非全面的统计调查方法转变。抽查统计调查的方法在很多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不取得一定的成果, 减少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随机统计等方面已得到广泛应用。

3. 我国统计体制走向开放型。

随着我国统计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统计体制也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随着我国统计体制的建设,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多种渠道的统计信息发布新系统, 使广大的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到我国的统计数据。随着我国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我国统计体制服务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服务内容越来越多, 服务形式也越来越多样。

4. 与国际交流更加频繁和紧密。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 我国统计工作对外交流越来越频繁, 随着我国国际影响的不断加强, 我国已经与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建立了统计数据出版物的固定交换关系。本着取长补短的原则, 我国与国外交流也不断加强, 推进了我国统计工作的发展。

二、国外统计体制及其特点

1. 国外主要统计体制研究。

纵观我国的政府统计组织管理, 与外国的统计体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国外的统计体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国家的中央统计机构对其他的统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主要呈现出横向管理的关系。另外一种是, 国家中央统计机构对地方统计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 主要体现的是纵向的关系。根据以上对国外统计体制的两种关系分析以及国际统计机构指定的统计体制划分类型, 可以将国外的统计机构分为“集中型”、“专业统计集中型”;“专业统计分散”以及“分散型”四种不同的国外统计体制。

2. 国外统计体制的特点。

国外的统计体制相较于我国的统计体制起步比较早, 发展比较成熟, 呈现出明显的不同于我国统计体制的特点, 仔细分析其特点主要集中于以下特点。

1) 国外统计体制具有高度的透明性和开放性。虽然国外的统计体制有着很多不同的分类, 以及政府中央统计部门的在管理权限有很大的不同, 隶属的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但是就国外的统计工作而言, 都是独立进行的, 不受其他部门的行政干预。统计数据都能客观地反映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 很少受到党派利益的影响。除此之外, 国外的统计工作, 建设有十分发达的信息公布渠道, 能及时地将统计数据公布于众, 保证各界能够及时的获得统计数据以及统计资料, 接受社会的监督。

2) 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统计工作的后盾。国外的统计工作起步较早,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确保统计工作依法独立进行。国外统计工作的法律体系, 一般是由两部分构成的。首先, 一部分法律规定统计机构在法律上的独立的地位, 以及中央统计部门与地方统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体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规定了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以及公民的权里与义务。其次, 一部分法律规定统计部门的工作方法, 是统计工作依法开展的重要依据。

3) 政府的协调功能不断强化。国外统计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 为了保持国内统计方法上的一致性, 以及保证统计数据的完整性以及可靠性, 提升国家统计工作的工作效率, 国家统计机构的协调性功能不断增强。国外政府统计部门的协调功能主要表现在于以下四点。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的统计指标定义以及统一的统计分类系统, 对国民经济进行统计的核算方法和统计标准实现一致性, 以确保官方统计数据的同一性和可比性。二是在统计工作的过程中进行统一的协调, 避免统计工作重复进行不必要的工作, 减轻统计调查工作的工作任务, 提高统计工作的工作效率。三是对统计数据的发布工作必须有官方的权威部门统一发布。四协调统计信息供需关系, 使国家统计部门与用户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以更好地发挥统计部门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

4) 国外政府统计工作的国际化普遍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 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 国内的统计数据用户已经打破了国界的限制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各国根据国际统计部门制定的定义以及分类标准纷纷对本国的统计工作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争取实现本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我统计体制的发展方向

虽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我国统计体制也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不断的进行调整, 但是, 在总体上, 我国统计体制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严重的问题。文章认为要实现我国统计体制与经济社会相适应,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改革我国的统计体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我国经社会的发展, 对我国统计体制改革, 改革后的统计体制应该符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适合我国发展环境。对我国统计体制进行改革, 首先要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 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利要分工明确。同时, 我国地域辽阔, 人口众多。因此, 我国要建立开放性的统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会有很大的困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我国的分配关系日益多样、社会组织结构日益复杂, 因此, 也对我国统计体制建设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因此, 要针对新时期的发展特点简化报表程序和制度。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 在我国统计体制的建设过程中, 中央部门应该学会“放权”, 在管理上以“地区统计分散型”为宜。

2. 服务于公众的原则。

在我统计体制建设的过程中, 要继续由封闭性向开放型转变, 要使广大社会民众及时获得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统计数据。要使广大民众对我国统计制度的统计方法、拥挤制度以及统计指标有明确的认识, 使广大的民众自觉服务于我国统计、自觉配合我国统计工作。

3. 与国际统计惯例接轨的原则。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 中外经济交流更加频繁。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与各国经济文化交流, 我国统计体制必须加快实现与国际接轨。因此, 新的政府统计体制应尽可能地反映国际上已经达成共识的一些原则。

4. 加强法制建设。

推进我国统计工作建设, 在今后的统计工作发展的过程中要加强法制建设, 建立起完善的法治体系。首先统计工作要树立起依法进行的理念, 在进行实际工作的过程中, 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确保工作依法进行。同时在加强法制工作的进程中, 要求加强宣传, 使广大民众认识到配合统计调查工作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 对统计工作的统计核算要依法进行管理, 确保科学性与合理性。

四、结语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不断改革我国统计体制, 可以客观地反映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在新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 我们要根据本国的发展需要, 综合国内外统计体制发展方向, 对我国的统计体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摘要:政府统计体制是政府有效地行使各项职能的基础, 也是实现统计数据全面、及时以及准确的对社会服务的前提条件。在实际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 各个国家因为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管理体制的不同, 各个国家的政府统计体制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文章主要研究国内外不同的统计体制以及这些不同的统计体制的特点为我国的统计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统计体制,类型,体质特点

参考文献

[1]中外统计体系比较研究课题组.中外政府统计体制比较研究总报告.中国统计, 2001 (11) .

[2]夏春婉, 林勇.国内外政府统计体制的比较研究[J].统计教育, 2010 (10) .

[3]余芳东.外国政府统计体制的类型及其特点[J].改革, 2001 (1) .

[4]余芳东.国际上正统计公信力的涵义和测评[J].中国统计, 2012 (1) .

当前环境统计工作体制问题初探 第2篇

当前环境统计工作体制问题初探

本文从环境境计工作的.管理体制,部门间协调机制、部门内部的沟通等三个方面论述了环境统计工作体制存在的弊端,并针对这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作 者:周军 万小卓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长沙,410014刊 名:科技创新导报英文刊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年,卷(期):“”(15)分类号:X192关键词:环境统计 体制 问题 建议

浅谈统计管理体制与企业统计创新 第3篇

【关键词】企业统计;统计管理;体制创新

一、引言

企业统计管理体制是企业领导、管理和组织企业数据统计工作的制度和体系,可分为几个主要部分:划分企业统计的工作范围、确定企业统计的运行模式、建立企业统计的工作体系、形成企业统计的组织形式、确定企业统计的管理方式等。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对于保障企业统计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及时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企业统计发挥其内在价值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了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改变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结合现行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对企业统计工作进行创新,保证企业统计监督、咨询、信息三个职能的实现。

二、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1.多元化经营的要求。多元化经营作为后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当前多数企业战略发展的首选目标。多元化经营有诸多好处,例如规避风险、资源共享、效益增大等。多元化经营战略对企业的所处的外部条件和自身的内在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创新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带动企业统计工作方法、运行模式的创新,如构建统计信息综合平台,科学有效地使用统计应用软件,继而为企业产品的多元化、经营区域的多元化、市场的多元化、资本的多元化提供有力的市场信息挖掘武器。

2.信息化发展的要求。身处千变万化的信息革命时代,企业统计管理当务之急的任务就是提高企业统计信息化水平,跟紧时代的步伐。综合应用信息化统计技术,能够集合计算机技术、专业技术、数理统计技术、管理技术的优点,全面提高企业统计管理的质量水平。所以,推动企业统计信息化发展,必须建立在创新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发挥企业统计信息化技术的功能,实现企业统计数据采集信息化、数据传递信息化、数据分析信息化。

3.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但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仍是一种粗放的、不可持续的、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关注环境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是我国当前以及往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亟需解决的一大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转变为低投入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关系到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调整经济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上调整社会总需求的结构,二是微观层面上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创新企业统计管理体制,为企业统计调查方式、调查手段、调查内容提供指导性的方向,为企业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数据论证依据。

三、企业统计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的探索

1.企业统计管理体制规范化。规范化是企业统计管理体制的重中之重,加强企业统计管理体制规范化,是企业统计工作的基础。首先,设立专门的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统计综合部门,并制定适应于企业发展规划的企业统计规章,如企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信息报送要求、数据统计口径要求等。其次,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明确企业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职责明晰,严格要求,加强企业统计基本工作。

2.企业统计管理体制职能化。在创新企业统计管理体制中,管理者应意识到企业统计的职能不仅仅局限于对现有数据、市场的分析,更应充分发挥企业统计预警和调控的职能。企业统计管理体制职能化就是提升企业对统计职能的认知,在具体展开企业统计基本工作时,有意识地管理、运用、发挥企业统计的职能。如在预警职能的管理上,企业应制定检测预警机制,事先开展市场调研,充分获取有效的数据信息,计算先行性的统计指标,之后综合预警信息,预测市场潜力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再如在调控职能上,企业可运用统计过程控制(SPC)对产品质量进行调控,降低产品质量的波动率,维持较高且稳定的产品质量水平。

3.企业统计管理体制信息化。信息化是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的必然趋势,信息化手段可以减少企业统计工作中繁琐的数据录入、摘抄、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在信息化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增加信息化建设硬件软件方面的投入,实行统计信息联网查询机制,积极在实践中应用统计软件,建立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等。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能止于企业内部,更要扩展到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构建企业电子商务网络,建立数据信息流,实现企业间、企业和供应商间无障碍、即时的统计信息联通。建立联网直报网络,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一化数据。

四、企业统计创新的基本方向

1.企业统计的观念创新。受到传统的经济理论和统计理论的影响,传统的统计观念认为企业统计只是为了完成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任务,因此企业统计的数据往往经过强烈的粉饰和修补,可靠性极低,没有发挥企业统计应用的职能。企业统计创新的第一点就是观念的创新,改变以往的企业统计观念,注入新的观念,如以人为本观念、市场观念、风险观念和信息观念。在以人为本观念中,必须强调统计人员的权责明晰、基础知识和技能、积极性、职业道德等,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规划和再教育。在市场观念中,要求企业在重视内部统计信息的同时,也要关注外部各类信息。在风险观念中,企业应认识到统计信息天生的概率性特点,认识到统计预测和统计决策的偶然性和风险性。在信息观念中,对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即时性、准确性、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企业统计的内容方法创新。企业统计的内容创新的着手点为深度和广度。在企业统计的内容广度上,统计内容必须拓展到市场层面。第一,拓展到销售层面,企业统计不能忽视任何一位客户和订单的统计,无论数量大小。第二,拓展到原材料采购层面,对原材料的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量化成本控制手段。第三,拓展到科研层面,加大对科研技术创新的投入,加速企业的技术更新。在企业统计的内容深度上,统计内容必须拓展到时间、空间、结构的联系上。不可将统计数据单一处理,应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宏观背景下,前后联系,内外对比,计算比例,深度挖掘数据的描述功能和推断功能。企业统计的方法创新的关键点是选择最适用的统计方法。第一,建立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多种调查方式并存适用的统计方法体系。第二,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产品类型,不同的信息和推断需求,不同的效度和精度要求,选择科学的统计推算方法和模型。第三,通过网络调查的大力开展,减少在数据收集、整理、检验、录入上的人力物力花费。

3.企业统计的服务创新。企业统计的服务创新就是在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以新的服务理念扩展服务领域,在服务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突破,在突破中求发展。首先,在服务意识上,改变以往完成上级业务部门调查任务的单一意识,增加服务流向,向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利益的活动上转变,增加关注点,提供新服务。其次,在服务职能上,强化企业统计的预警监测和调配控制职能,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及时更新分析结果,为企业领导者提供统计决策的依据。最后,在服务形式上,将过去自上而下的单一信息传递形式,转变为上下左右之间多项运行的传递形式。确保信息从统计部门向各职能部门流动,各职能部门横向间的对比分析,以及企业领导核心向统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下达任务指令。

4.企业统计的人员管理创新。统计人员是企业统计创新的执行者和反馈方,所以企业统计的人员管理创新是企业统计创新的核心。优秀的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和企业统计方案需要能力、技术、知识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的实践,不断更新和完善的统计管理体制和统计方法更要求统计人员的不断学习和再教育。企业统计在人才管理上的创新表现在基本要求上,要求统计人员不仅有扎实的统计专业知识,还要有交叉学科如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的相关知识。表现在特殊要求上,要求统计人员熟悉本行业本企业的产品知识、生产过程、业务知识等生产技术知识,更要求统计人员具有敏锐的数据触觉和较强的分析能力。一方面,企业应注重企业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另一方面,企业引进高水平的统计人员,建设高水平高层次的统计队伍。

参考文献:

[1]辛金国,严兴良.网络直报条件下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3(07)

[2]林琳.我国企业经济统计创新问题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2(07)

[3]梁莉.统计法规如何促进企业统计的发展[J].煤炭经济研究, 2012(01)

统计体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研究 第4篇

一、当前统计体制会对统计数据质量产生的一些影响

1. 统计体制的独立性较差

当前我国的统计体制大框架还是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很多统计机构在管理上还是由政府部门来管理,经费的支入和支出都是由政府机构把持,统计机构缺少一定的独立性,这就使得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的独立性不足,容易受到上层政府部门的影响。而统计数据本身对独立性和数据客观性要求较高,如果统计机构自身独立性不足,那么统计业务所做出的统计数据也缺少一定的可信度,进而给统计数据质量带来不良影响。

2. 统计职能不完善

统计数据的可塑性对于统计数据质量和价值的影响是很大的,可塑性越强,那么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也会越高,如果统计职能发挥不完全,那么可塑性的提升也无从谈起。当前我国的统计职能发挥确实不完全,很多统计机构只是单纯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发布,缺少对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处理,这样发布出来的统计数据可利用性较低,例如,统计机构在公布国民生产总值数据时,往往只是单纯公布一组数字,并没有对价格因素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处理分析,这就会使数据本身的利用率大打折扣。本身统计机构由于接近数据来源,在数据分析、应用上更加具备权威性,但由于统计职能不完全,这一点优势完全没有发挥出来,并且反过来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

3. 统计报表格式设计缺乏合理性

统计数据的格式都是统一的,是为了方便统计数据可以在各种场合和行业当中进行应用,拓展统计数据的适用性,但当前我国的统计报表在设计上实际是不合理的,报表当中的指标太多,在填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调查人员在进行填报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和惰性,这就会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也会对统计数据的全面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出现为了节省统计成本而编造或是虚构统计数据的情况,从而影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进而对整个统计数据质量产生影响,而这与统计报表本身设计不合理是分不开的。

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措施

针对于当前统计体制对统计数据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统计机构应该积极引起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消除统计体制的不良影响,从而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入手:

1. 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

政府统计机构应该顺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改革和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建立全新的统计指标体系,比如将一些隐性收入指标纳入到统计年鉴当中,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且对统计报表设计进行优化,对于统计报表中比较繁琐的指标应该及时进行清理,所设置的统计指标应该尽量满足当前各个单位对于经营决策的需求。而且针对于调查人员出现的编造或是虚构数据问题,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并且转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让调查人员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这样也能够有效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从而有效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2. 不断完善统计职能

政府统计要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进行不断优化与扩充。要由原本单一的数据生产逐渐转变为统计分析与数据生产的纵向合并。这样将二者有机融合能有效节约信息传输成本,降低人力的消耗。统计机构需要承担的统计分析工作主要是有两点内容:一是对成本较高的统计工作进行承担。政府在统计工作方面的资金和人力优势比较突出,对于社会经济当中比较困难的,比如宏观经济计量等这类统计分析工作应该进行主动承担,以有效保证此类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对于社会大众比较关心或是涉及到宏观决策方面的统计工作进行主动承担,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比较高,因而对于社会大众比较关心或是涉及到宏观决策的统计分析应该由政府统计机构积极进行承担,这样出具的统计数据也更加有可信度,大众对于统计数据的利用也会增多,从而有效提升统计数据的利用率。

三、结语

统计工作在日常单位管理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运营决策都离不开统计数据的支持,因而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是每个单位管理工作的重点。而统计体制对于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当前统计体制带给统计数据多是不良影响,因而政府应该加强对统计体制的改革,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来消除不良影响,推动我国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摘要:统计数据质量直接关系着单位决策、企业运营等,而统计数据质量又会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其中统计体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不可小嘘,加强对统计体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对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价值。本文主要对统计体制在统计数据质量中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重点分析,并针对性提出了一些改善不良影响的对策,以期能够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

关键词:统计体制,统计数据,统计职能

参考文献

[1]孙海英.当前政府统计体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分析[J].统计与管理,2015,(12):8-9.

[2]苌硕.中外统计数据质量建设的比较和启示[J].统计与管理,2014,(4):10-12.

[3]王桂菊.试论改革统计调查体制的重要性[J].现代经济信息,2010,(10):182.

[4]顾娟.我国统计体制弊端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和改革设想[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290.

统计体制 第5篇

我国统计调查体制和统计执法机制的现状

统计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政府统计工作的体系和制度。按照《统计法》规定, 我国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表现有3个特点。一是业务管理方面高度统一。全国实行统一的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统计业务具有领导权 (政府综合统计) 或指导权 (部门统计) 。二是经费管理方面分级负责,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三是机构和编制管理上以双重管理为主。其中, 各级调查队的人员和编制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地方统计局和乡镇统计机构负责人由当地党委管理, 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党组协助管理;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由部门自行管理。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 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统计执法检查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依照法律规定, 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具有统计执法检查权。统计执法的对象主要包括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依法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和管理公布统计资料的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 以及从事涉外调查的涉外调查机构。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机关为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统计局, 其中由各级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案件, 由调查队管辖。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措施有:统计行政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统计行政处分, 包括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对违反《统计法》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包括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 泄露国家秘密的等几种情况。被处罚单位接到处罚通知后, 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又拒不执行的, 由查处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前我国统计体制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 我国政府统计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是, 对照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 全面建设法治统计, 加快建成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现行统计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 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府统计职能还未实现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深刻转变

政府统计的职能本质上就是服务, 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统计调查工作应该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推动力。但我国政府统计从统计调查内容, 到统计数据发布等, 仍然是管理型行政机构的模式, 还未实现向服务型统计的完全转变。

一是服务政府不到位。长期以来, 以GDP考核为核心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虽然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但也导致了环境污染、经济结构失衡等一系列副作用, 更是政府统计数据频频遭到人为干扰的“罪魁祸首”。虽然现在淡化GDP, 重视民生已经成为共识, 但统计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能够真正完全取代传统考核体系, 能充分反映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以及基层民意的统计监督体系。此外, 统计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对国家经济运行的分析预测功能。统计一词起源于国情调查, 最早意为国情学。统计系统的职能不应该只是提供数据, 也要做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智囊, 要敢于提出有前瞻性的改革建议。我国政府统计在这方面工作成绩太少。一些新常态下政府管理亟需的统计项目还没有完全纳入到现有的统计调查体系, 例如基层民意调查、公共环境质量监测等等。

二是服务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不到位。统计调查方法和调查资料的公开不够充分, 大量对市场经济运行有益、对学术研究十分重要的统计调查资料被束之高阁。比如保险公司市场分析中需要的地区人口预期寿命数据, 绝大部分地方在人口普查公报中都没有透露, 只提供了较简单的总人口、性别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比例等数据。全国人口普查耗费了极大人力物力, 整个社会都做出了很大的配合和牺牲, 理应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多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由于政府公布的房价、GDP等统计数据曾经引起过一些比较大的争议, 而且我国现行统计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够科学的地方, 使得统计部门趋向于公布争议较小的统计数据, 对于有可能引发争议的数据和统计调查制度的细节, 往往语焉不详。统计部门应该做的是改进统计调查方法, 对调查数据的变动原因作客观分析并向公众做好解释。

(二) 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调不畅, 使得政府统计不能有效利用行政记录, 造成统计资源极大浪费

《统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第二十八条规定, 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依据以上法律条文, 国家统计局应负责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但实际工作中, 由于《统计法》在国家统计局对部门统计的“指导”职能方面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 而且国家统计局是副部级单位, 要同时协调指导全国这么多正部级部委确实有很多客观困难。这导致目前我国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政府部门统计之间职能上存在交叉和重叠, 重复统计和数出多门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使得统计部门无法有效利用行政记录, 加重了基层统计的负担, 另一方面造成了数据口径的混乱, 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的不信任感。以人口统计数据为例, 我国人口统计就有三大数据来源, 分别由国家统计局、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 基层统计力量薄弱, 源头数据质量得不到保证

任何宏观统计调查资料的取得都来源自基层统计数据, 但目前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却越发难以保证。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基层统计环境已经发生了剧烈变化。各类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遍地开花, 要将这些不断涌现消失的单位里建立起完整的统计网络, 难度远远高于计划经济时代。而现在地方基层统计力量的配备甚至不如以前, 多数基层单位中统计人员均为兼职, 业务水平更是难以保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统计调查数据的取得基本上依赖于村会计, 村会计通常身兼数职, 统计指数的质量只能视其责任心。二是目前部分基层统计单位人员统计法制意识淡薄。历次轰轰烈烈的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大检查在统计系统内部的影响比较大, 但对于规模庞大的系统外基层统计人员则没有形成足够深刻的影响, 而且系统外的基层统计人员变动较快, 对《统计法》的严肃性不了解的人较多, “上边要、下边报、准不准、不知道”的不负责任现象比较普遍。三是统计制度方法相对落后。统计调查方法不够灵活和先进, 没有充分整合工商、农业等部门的统计数据, 联网直报的应用范围不够广泛, GPS定位、手机记账等新技术还未广泛应用到调查体系中。

当前我国统计执法面临的困难和思考

翻看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 指责政府统计数据“注水”严重、统计部门不作为的评论往往被顶到前面, 不可否认这些评论中有的过于偏颇, 但问题确实存在。相比每年一批批贪官落马造成的广泛的社会讨论, 似乎极少有统计违法犯罪的大案件、大新闻。难道统计违法行为真的这么少吗?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统计执法权, 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权利, 统计部门必须承担起这样的责任。长期以来的统计执法不力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我国统计执法存在很多问题。

(一) 统计法制建设落后

一是《统计法》调整频率太低。2014年10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 鲜明指出了“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然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至今已经超过30年, 这期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统计方法和统计体制也发生深刻变化, 却只经过两次修正, 远远不能适应政府统计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从其他国家情况看, 各国统计法均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和统计工作的需要而不断修改和完善, 而不局限于间隔时间的长短, 例如法国几乎每隔3年就修改一次。

二是《统计法》违法成本过低, 对统计违法行为威慑力不足。一是罚款金额较低。这与我国统计法修改频率太低有一定关系, 由于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和通货膨胀的因素, 即使是2009年最新修订的《统计法》中的违法罚款金额, 现在看来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威慑作用也嫌不足。二是刑法适用条款太少。与其他贪腐违法行为相比, “数字造假”成本低廉, 收益丰厚。对“数字谎言”的惩罚往往比较温和, 一般无非是“整改”或“内部通报”。虽然《统计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时至今日, 鲜有报道有人因为数字造假而受到刑事处罚的。相对的, 统计数据造假在政绩工程上可以获得的利益却异常可观。《统计法》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如不改变, 则这种违法现象无法得到根本解决的。

三是《统计法》部分惩处条例适用面过窄, 可操作性不强, 尤其是对于个人。《统计法》对个人或家庭适用条款只有第44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 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予以批评教育”, 该条款不仅适用范围太窄, 而且实际上并没有可操作的处罚措施, 由统计机构对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有什么用?不配合的对象还是不配合, 根本不需要理睬!调查人员只能“徒唤奈何”。更有甚者, 有的调查任务为了满足调查方案对调查对象配合率的要求, 即使调查结果是乱答的也只能接受, 牺牲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 缺乏专业化的统计执法队伍

长期以来, 统计系统对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远远落后于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 尤其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执法机构建设不健全。其他有执法权力的部门从上到下有完善而专业的执法总队、执法支队、执法大队等等, 而市、县两级统计机构中多数没有内设的执法机构和专职执法人员。无人办事, 经常性的统计执法自然无法得到保障。二是执法专业培训不到位。大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的统计执法知识培训和实际执法经历都很少, 缺乏必备的专业素养, 因而在执法时对于法律文书运用、证据搜集、案件定性、立案结案等执法程序不够熟练, 这一方面使得执法人员缺乏信心不敢深入执法, 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实际执法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三是执法经费保障不足。行政执法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严肃行为, 行政执法队伍应当有专业、威严的形象。城管、海事等部门的执法队伍有统一的制服、车辆和专业的调查取证设备, 但与他们相比, 统计部门的执法队伍因为经费保障不足, 没有基本的执法装备, 像一支杂牌军, 影响到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尚未建立系统的统计执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历次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但执法大检查过后, 原有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关键就在于统计执法应该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 才能形成长久的威慑力。但实际情况是多数市县级统计机构还未将统计法制机构作为一个专业, 统计执法工作没有绩效考核机制的督促, 导致统计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没有成绩, 失职或不作为也没有处罚。现在基层的统计调查业务很重, 地方统计部门已经是疲于应对, 难免对统计违法问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站在具体的统计执法人员的角度看, 认真的行使执法权也未必有多少成绩, 相反可能会得罪一些地方领导和被调查单位, 如果执法对象是统计系统内领导, 还可能会被冠以“影响统计部门形象”、“只会查自己人”的帽子, 因此难免放不平心态, 拿不出态度。只有建立科学严谨的绩效考核机制, 统计执法队伍才能摆正心态、放弃侥幸心理, 把统计执法工作当做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

(四) 长期以来统计执法力度太弱, 使统计执法工作的权威性难以建立

统计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一样, 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的,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统计法》颁布30多年, 全社会对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然缺乏必要的认识。这绝不仅是因为法制宣传不够, 主要还在于长期以来统计执法力度太过软弱, 使统计法的权威性没有得到维护。以2010年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安徽省的情况为例, 全省共查出统计违法行为1285件, 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892件, 结案848件。按处理情况分, 给予行政处分的3件, 通报批评442件, 警告154件, 罚款68件, 罚款金额16.09万元, 其他247件。从惩处方式看, 没有任何刑事处罚, 只有行政处分较为严厉, 但也只有3件, 只占立案查处案件的0.3%。罚款的68件案件中, 平均罚款金额2366元, 对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来说不痛不痒。多部委联合的全国性统计执法检查尚且如此, 平时统计部门单独执法力度之软更是可想而知。由于长期以来统计执法工作不力, 统计执法检查变成了重在检查, 轻于执法, 不敢“硬碰硬”。长期以往, 统计执法的威慑作用必然下降, 《统计法》的法律约束作用必然减弱。

新形势下我国统计体制和统计执法机制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一) 组建全国性统计协调机构, 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 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力量实行统一管理, 协同工作, 信息共享

从政府统计体制的类型上看, 我国属于“专业统计分散、地方统计介于集中与分散之间”的混合型政府统计体制, 再加上我国地域广阔, 经济发展不平衡, 因此非常需要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来负责全国统计的协调工作。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政府统计资源浪费与资源短缺并存的现状, 也必须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 从全国层面上依据政府统计的供需关系, 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力量实行统一管理, 协同工作, 信息共享。

具体来说, 建议组建全国性统计协调机构-国家统计委员会, 主席由国务院分管统计工作的副总理担任, 副主席由国家统计局局长以及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部委分管统计的副部长 (主任) 担任, 委员会成员由国家统计局各司司长、各部委统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另设中央委员会顾问团, 顾问团成员由统计专家、各省统计局和调查总队总统计师、高校代表、银行代表、科研机构代表等组成。国家统计委员会的职能:一是统一全国的统计指标定义和统计分类标准, 使各系统、各部门的统计数据一致可比, 为全面整合提供基础;二是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 信息共享, 避免重复调查和数出多门;三是审查统计调查项目, 协调统计信息供需关系, 根据统计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增减统计调查项目, 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功能。

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后, 就能保证企业数据库、社区数据库等具备连续更新的能力, 为构建先进、安全、全面的全国统计数据库打下基础。全国统计数据库一旦建成, 将对统计事业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一是为国民核算、计算各类价格指数等提供基础数据;二是数据库标准将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统计标准;三是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行政记录, 避免无必要的重复调查;四是可以给各类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机构分配数据读取权限, 充分行使统计服务功能, 统计资料的价值将得到最大开发, 统计部门也可以借此与各类机构开展合作。

(二) 改进政府考核统计体系

建立能反映绿色经济发展, 反映民生改善与民意诉求、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统计考核体系, 引导地方政府从追求经济总量增长转变到追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上, 改变“唯GDP论”时期统计调查数据频频受到人为干扰的状况。新的考核体系一是要正确全面地揭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反映新型工作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历程, 动态监测新型产业、新型业态、小微企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要增加对环境质量、城市文明、基层民意的调查内容, 建立群众幸福指数指标体系, 将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政绩”评价的重要标准。

(三) 加快统计法制建设

加快《统计法》修改频率, 建议我国统计法每五年应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一次, 修改可以限于个别条款, 而不进行大的改动;从立法层面给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对于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可以区别对待:一是对统计工作先进企业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 这样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必然大增, 二是对统计工作表现优秀的行政机关或个人给予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或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提高违反《统计法》的惩处程度。建议每五年提高一次《统计法》中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 并适当增加违反《统计法》行为中刑法的适用条款。尤其是对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的, 除行政处分外, 可并处罚款或监禁;在《统计法》中扩大个人或家庭必须配合的统计调查项目的范围, 并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 建议为:对于国家法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个人或家庭应予以配合。对于个人或家庭的调查问题在催告后仍不作答复, 或有意乱答的, 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四) 联合国家各部委, 组建统计执法仲裁委员会

从历次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效果看, 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联合执法非常有利于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成效明显好于统计部门的单独执法, 应考虑组建一个这样多部委联合的统计执法常设机构, 并每年定期执法。建议联合多个具有执法检查权限的行政机关, 设立全国性统计执法的常设机构———统计执法仲裁委员会。统计执法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一是每年定期组织全国统计执法检查;二是对影响较大或有争议的统计违法案件做出统一裁决;三是向全社会公开统计执法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局长以及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等部委分管统计的副部长 (主任) 担任, 其组成成员应包括:司法部门代表、全国总工会代表、银行代表、高校代表、法律专家、统计专家等。统计执法仲裁委员会每年应重点查办一批统计违法的典型案件, 敢于硬碰硬, 用事实证明《统计法》的不可侵犯, 这才是最好的统计法制宣传。

(五) 建立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处理流程管理机制, 将统计执法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紧密结合

统计违法案件的举报热线 (010-68512113) 虽然已经设立了8年多, 但依然默默无闻。国家统计局应设立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短号, 类似于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工商服务热线12315等等, 方便易记, 利于推广。进一步增强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中心的职能, 按照举报案件的性质和辖区, 分流到省、市、县级办案单位, 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查办;建立案件处理情况备案与跟踪制度, 对受理的案件及时跟进、督促及反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将案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 推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要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完善统计执法的各项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文书操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完善执法队伍培训、巡查监管、案件核审等各项机制, 从办案程序、适用法律依据、裁量权大小、执法办案文书、案件移交手续等方面对执法办案工作实现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在财务预算上要优先保证办案经费, 配置办案时调查取证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基本装备, 以保障执法办案的需要。由于统计违法往往还伴随着贪污渎职、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统计部门应与纪检监察机关、经济执法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案件移交等制度, 建立运转灵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 增强执法办法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 必须要从机构和人员方面给予统计执法工作基本的保障。要健全统计调查系统内法制机构, 为执法工作常态化提供组织保障;依法配备和充实专职统计执法人员, 尤其是市县统计部门;完善执法培训体系, 定期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三是推进对统计执法工作绩效的考核。将执法机构建立情况、统计执法培训情况纳入考核;建立定期巡查、定期执法制度, 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完善统计执法案件处理情况考核机制, 对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做出综合考评。

(七) 加强普法宣传和统计学知识培训

一部分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轻视统计甚至违反统计法, 与他们不了解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缺乏统计基础知识, 不相信统计的科学和严谨有关。应联合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 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起到“查处一案, 威慑一片”的效果, 以增强全社会对统计法权威性、严肃性的认识。国家统计局和各地统计系统应定期组织针对党政领导和企业管理者的统计知识培训班, 教授统计法知识、统计学基础和主要统计调查项目的方案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应与普查宣传相结合, 现场执法、现场普法、现场教育。

(八) 将统计执法信息纳入个人或机构征信系统

我国征信系统建设已历经约20年时间, 目前, 企业和个人两大征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 除金融信息外, 征信系统还将采集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以全面反映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统计执法的调整对象有其特殊性, 长期以来存在着对小微企业执法难, 对个人缺乏约束力的弱点。而征信系统是银行贷款的重要依据, 恰恰对这两类对象有极强的约束力。如果能借助社会征信系统的建设, 将统计执法案件的处理信息纳入采集, 则统计执法的权威性将大为提升, 对提高基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贺铿, 郑京平.中外政府统计体制比较研究[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1, 8:1-329.

[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统计业务知识[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3, 3:1-56.

[3] .李金昌.论我国统计调查运行体系的重新构建[J].商业经济与管理, 2004, 10:4-10.

[4] .夏春婉, 林勇.国内外政府统计体制的比较研究[J].统计教育, 2010, 10:36-40.

[5] .寻翠翠.关于我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再思考[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0, 5:126-128.

[6] .贺建风, 刘建平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计调查体系发展的回顾与思考[J].统计研究, 2010, 4:5-10.

[7] .黄本春, 李国柱.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商场现代化, 2006, 15:222-223.

[8]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法制工作大事记[EB/OL].http://www.stats.gov.cn/tjgz/tjdt/201312/t20131209_477302.html.

浅析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构想 第6篇

一、现行统计管理体制存在不足

我国新一轮统计改革始于20世纪8O年代中期, 通过改革虽促进了统计的进步, 但下列事实却足以说明其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一)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

1985年我国开始了国内生产总值 (GDP) 核算, 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向国际过渡的开始。20多年来, 在完善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过程中, GDP从附属指标到核心指标, 已经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具体操作层面上看, GDP核算涉及面广, 资料要求多, 尚有诸多方面需进一步完善。20多年来, 我国在不断完善GDP核算方法上虽取得进展, 但就其核算所需资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现实的情况是, 资料来源渠道多, 口径不一致。这一方面加大了GDP核算的难度;另一方面制约着质量的提高。

(二) 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改革

随着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采用全面调查取得经常性大量的总体数据, 从理论上说不可取, 而实践活动中操作难度很大。在新形势下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不失为符合理论要求和实践需要的选择;普查在掌握国情国力、制定重大方略方面具有独到之处, 但人力、物力、财力耗费较大。据此, 我国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改革的目标模式可确立为:“建立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 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 同时辅之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和全面报表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国家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三) 关于依法治统的推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指导下, 我国陆续颁布了不同层次的统计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统计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统计行政法规、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统计法规, 形成了我国统计法律体系, 但就实际效果看, 协调成本很高, 效果不佳, 致使口径不一致, 数出多门, 重复调查多, 统计成本高, 数据质量差, 与现实需要相差甚远。

(四) 其他方面统计改革也都不同程度地表现为绩效不佳

近些年, 统计工作采取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统计信息发布时间、加大宣传力度、统计资料馆向社会公众开放等方式拓展了服务领域, 丰富了服务手段, 但无论是满足政府决策需求, 尤其是满足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需求方面显然尚有相当差距。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 总体上离现实要求仍有相当差距, 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完善、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电子台账和电子报表的推行等方面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统计管理体制缺陷导致统计数据失真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服务业统计现状是层次多、口径不一, 国家统计局对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等进行统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其管理的企业进行主要满足行政管理的行业统计;而相当部分行业如金融保险业等的数据则来自分散的企业。由于各自目的的不同, 不具有隶属关系的系统外企业的遗漏, 难以确保其核算质量, 并由此派生诸多问题。各县区生产总值及其增幅的综合, 相当程度地高于省市生产总值及增幅;而各省市生产总值及增幅的综合, 又相当程度地高于全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幅, 这些普遍存在的超常现象, 从一个角度让人们有理由质疑GDP核算的质量。针对统计数据失真, 国家统计局系统做出了不懈努力, 试图加以扭转, 比如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但从实际效果看并不理想, 相当地增加了上一级部门的统计工作量, 一定程度影响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同时并没有能解决源头数据的质量问题。又如调查队体制改革, 即统计局与调查队独立分设, 形成国家垂直管理的直属调查队, 显然是为了增强统计抗干扰能力, 但对各自职责界定不清, 反而加大了协调难度。

三、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构想及保障措施

(一) 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构架实施的结果是政府统计局系统兼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 其内部主要是按专业分工而设置司处机构, 权责不清, 关系不顺;国家统计局系统协调能力的缺失, 导致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调查任务多有重复, 甚至在统计概念定义、分类标准上都难以统一, 数据间不衔接等大量存在。走出困境使我国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需要, 推进国际化, 其突破口就在于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二) 统计管理体制的国际惯例

世界各国实行的统计体制存在一定的差异, 总体上大致可以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集中型的统计体制是指由政府掌握全部统计工作的职权, 地方统计机构由中央统计机构垂直领导。分散型统计体制是除中央和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外, 各专业部门也设置统计机构。集中型统计体制能够更全面地发挥这种功能, 为此,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予采用, 如西欧的德国、法国等国;而采用分散型统计体制, 如美国和日本, 在其具体实施统计工作的过程中, 也不乏一定程度带有集中型的特点。

(三) 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构想

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属于集中型中有分散, 可谓混合型状态。统计工作的性质及我国的实际决定其统一领导是必然选择, 所以我国统计管理体制应改革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垂直管理”。其具体内涵框架及机构模式如下:

设置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国家综合核算中心系统、国家调查中心系统和国家部委统计系统四个部分组成国家统计系统, 形成权威性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能抗干扰的体系和制度。 (1) 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该系统的职责:统一集中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国统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统计标准的制定并督导执行等。该系统内部实行垂直领导, 人员、经费和业务统一由国家统计委员会管理。 (2) 国家综合核算中心系统。该系统的职责:在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的领导下, 严格遵照相关要求, 具体负责综合核算等。该系统内部实行垂直领导, 人员、经费和业务统一由国家综合核算中心管理。 (3) 国家调查中心系统。该系统的职责:在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的领导下, 严格遵照相关要求, 具体负责各项综合性调查等。该系统内部实行垂直领导, 人员、经费和业务统一由国家调查中心管理。 (4) 国家部委统计系统。该系统的职责:在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的领导下, 严格遵照相关要求, 具体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统计工作等。该系统内部实行垂直领导, 人员、经费和业务统一由各部委统计机构管理。国家综合核算中心系统、国家调查中心系统和国家部委统计系统的这种构架是从宏观层面实行“分散型”, 分工明确、职责明晰, 在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领导下,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 又都实行垂直领导, 确保工作协调, 可增强抗干扰能力。

(四) 保障措施

1. 加强统计法治工作。

一方面, 要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 要修订现行《统计法》, 既要使之更具操作性, 更要规范新体制下各系统的职责和关系。同时, 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 明确我国的统计需求, 并以此为导向。

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络, 分析政府、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要求及其变化, 提高统计工作的相关性, 避免重复和无效。

3. 制定我国统计发展战略, 持续全面提高我国统计工作能力。

梳理统计工作现状, 吸取国际上统计工作发展经验并准确把握其趋势, 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 提出我国统计工作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一系列相应的行动计划并确保其顺利推进。

4. 加强统计宣传工作, 争取更多理解和参与。

要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广泛开展统计宣传, 使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逐步得以认同、统计知识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广为认知。

摘要: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构想是构建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国家综合核算中心系统、国家调查中心系统和国家部委统计系统, 合理分工, 垂直领导;加强统计法治工作, 把握统计需求, 实施我国统计发展战略以及加强统计宣传工作, 提高全社会统计素养, 等等。

关键词: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构想

参考文献

[1]谢伏瞻.中国统计改革的进展、挑战和对策[J].中国统计, 2007, (11) .

[2]谢伏瞻.积极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J].中国统计, 2007, (12) .

[3]熊祖辕.统计数据准确性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统计, 2007, (8) .

统计体制 第7篇

吉林省统计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 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唯一实现了省以下政府统计机构的垂直管理, 这在全国统计系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对统计的深入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但是, 也给我们统计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即在新的统计体制下如何加强统计的基层基础建设, 而对承担着统计部门信息化管理职能的数据管理中心来说, 是如何在新的体制下把统计信息化的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使之适应统计改革不断深化, 统计事业加快发展的要求。

我认为, 我省实施的省以下统计部门垂直管理, 已得到全国统计界人士的认可, 能够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基层基础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1 统计信息化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从我省统计系统现实的情况看, 在统计信息化建设上特别是基层基础建设上, 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或高度重视的问题:

1.1 基层的信息化建设人才严重缺乏。

表现在从事计算机专项工作的人员少, 据初步统计, 全省60个县 (市、区) 共有500多名统计人员, 而专门从事计算机业务的人员占不到10%, 每个县 (市、区) 不能平均到一个称职的计算机业务骨干。还表现在现有基层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人员学历资力水平层次底, 现在的统计业务, 特别是数据的汇集整理及分析, 离不开计算机这个技术手段, 每年的数据调查量是几倍于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没有计算机在统计部门应用, 其上级交付的统计任务根本无法完成, 然而, 计算机技术人才的缺乏, 增大了基层统计工作的强度, 一个数据处理过程, 大大超过标准的数据处理时间, 工作效率明显低下, 也就是说先进的设备由于缺乏现代的人才掌握, 没有发挥应有的效能, 造成了资源浪费。

1.2 基层单位的计算机设备配置档次低, 还没有做到人手一机。

据了解, 在县 (市、区) 一级, 能够完整运行年报程序的高档次微机很少, 每到年报时节, 这少数的几台高档次微机是换人 (换专业) 不停机, 即使这样也让基层统计人员为设备的相对落后而着急。而且, 在一些基层统计人员的桌面上仍摆放着“386、486”等淘汰机型, 只能用于打字, 其运算功能根本不适应当前软件要求。

还有, 县 (市、区) 的统计部门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及福利待遇与政府其它部门比较起来, 相对较差, 留住计算机技术人才也是影响基层的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上述这些问题, 虽然说是长期存在于基层, 但在新的体制下如不加以解决, 必然要影响统计信息化的整体建设。因为从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情况上看, 重大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或工程, 主要实行着至上而下的实施, 比如网络建设、软件开发, 但具体的操作与运用离不开基层人员的劳动。特别是统计为当地领导及社会服务的责任越来越大, 充分地运用计算机技术能够极大的发挥统计的咨询与服务的功能。

2 新的体制下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基层基础建设, 应做到几点

如何在新的体制下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基层基础建设, 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2.1 必须把统计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

要让各级统计局的局长深刻地认识到, 统计运用计算机, 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具问题, 而是通过计算机的运用, 极大的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 进而更大程度上地解放统计的生产力。这按照和谐社会的理念是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 加强统计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 这是统计局领导们坚持了“以统计业务人员为本”, 事实证明, 一个单位, 一个部门做一项工作, 干一件事情, 只要领导, 特别是一把手重视了就没有翻不过去的“火焰山”, 就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充分发挥领导的行政资源, 没钱去筹集, 没人才去挖掘, 没设备去争取, 只有领导上心了, 就能千方百计去争取去努力。

在我省很多县 (市、区) 就有很好的例证, 有的县统计局不仅人手一台台式电脑, 而且主要业务人员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 解决了经常到单位上机加班的问题。

现在的县级统计部门经费也比以往增加了很多, 只要紧一紧, 可以增配一些新的微机, 特别全省的经济条件在不断改善, 地方的财政收入在不断增多, 做为一局之长, 常跑跑县领导, 跑跑财政, 争取资金改善计算机设备环境, 应能成为统计局长的重要工作内容。

2.2 省局要把强化基层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业务坚持下去。

要制定培训计划, 使对基层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培养形成一种制度安排, 不能想起来就办一个培训班来“了事”。要在规划上明确规定出, 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达到的标准及哪级人员应掌握, 熟知的内容, 并明确考核的办法。对不能按要求参加培训, 或没有达到培训要求标准的要给补救式处罚, 特别是在晋级升职或年终评优评奖中, 成为否决的一票。要形成奖优惩劣的机制, 让基层统计业务人员懂得, 掌握现代的计算机技术, 不仅能提高工作的效率, 适应统计事业飞速发展的要求, 也是提高自身素质, 得到领导和同志们认可的过程, 更是积极上进的选择。而且, 一个重要意义在于, 是上级统计部门为基层统计人员创造着积极进取的条件, 使之感到垂直管理后的吉林统计系统真真切切发生了重大变革、重大变化。

作为省局的信息化职能管理部门, 制定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培训规划责无旁贷, 这也是中心适应垂直管理的必然要求, 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 我们要与《吉林统计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落实联系起来, 使之成为一项重要的内容。

2.3 要把改善基层的数据处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

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是, 随着计算技术的不断更新, 设备更新, 扩充的时限, 愈来愈短, 这就给统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带来很大的难题, 因为统计部门的资金经费有限, 不可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而更换更好的设备。所以, 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利用最大化, 充分发挥这些设备的效能, 尽可能减少折旧中的损失。

同时, 作为上级统计领导机关要对基层的信息化建设实行最大的倾斜政策, 在普遍保证基层人员人手一机的基础上, 实行必要的奖励政策, 对重视信息化建设, 重视信息化人才的地方, 给予特殊的奖励, 如增配高档次的计算机等等。特别是利用当前统计部门普查次数较多的机会, 通过向省财政多申请一些经费来改善基层的数据处理环境。

作为基层的统计部门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通过本身的优质服务增加在地方的影响和威信, 并创造条件, 让地方投资来改善基层统计部门的数据处理环境。

2.4 要在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营造留住信息化人才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造好的条件, 让从事统计信息化的人才, 有用武之地, 有施展才能的平台。二是要充分信任统计信息化建设的人才, 放手工作, 多鼓励, 多支持, 劲只可鼓不可泄。三是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增加这些人员的福利待遇。

统计体制 第8篇

关键词:学术论文,科研实力,管理体制

1 概述

学术论文记录着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是科研活动的重要表现方式之一,是衡量科研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教育部和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每年都会统计全国高校发表的论文数量,并公布排名领先的学校。因此,众多高校把科研论文作为提升学校学术水平、科研实力及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纷纷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表学术论文,以此促进科研。本文对2005年-2009年间华南理工大学三大索引收录论文数进行分析[1,2,3,4],探讨华南理工大学现行科研管理体制对华南理工大学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影响,进一步改进科技管理体制。

2 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每年编辑的《科技工作报告》,统计年限为2005-2009年。

3 数据结果

3.1 被SCIE、EI、ISTP收录情况统计

由图1可知,2005-2009年我校被SCIE、EI、ISTP收录论文总数为11781篇,论文数逐年增长,在全国高校排名靠前,平均增幅为17%。其中,被SCIE、EI收录论文数逐年增长,平均增幅分别为25.4%和14.1%;被ISTP收录论文数在2009年前呈增长趋势,平均增幅为36.6%。

3.2 按学院统计

由表1、2可知,我校2005-2009年被SCIE、EI、ISTP收录论文数排名前4的学院分别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篇)、化学与化工学院(1543篇)、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531篇)、轻工与食品学院(1014篇),排名前4的学院2005-2009年被SCIE、EI收录的论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3.3 按学科统计

由表3-5可知,我校被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主要集中在工程与技术学科,其次为自然科学学科,而医药科学和农业科学学科被收录论文数极少。2005-2009年,我校工程与技术学科、医药科学学科和农业科学学科被SCIE、EI、ISTP收录论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3.4 按影响因子统计

由表6可知,我校2005-2009年SCIE收录论文中被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的刊物收录的论文数为846篇,占被SCIE收录论文总数的26.4%。被影响因子小于2的刊物收录的论文数为2357篇,占被SCIE收录论文总数的73.6%。

4 结果分析与建议

4.1 论文总体产量逐年增长,但高水平论文所占比例较少2005-2009年,华南理工大学被SCIE、EI、ISTP收录论文总数逐年增长,这表明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提高,这与学校近几年推行的科技奖励机制有一定关系。但从论文质量的整体水平来看,我校被SCIE收录的论文数只占总数的27%,不足三成,其中被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的SCIE刊物收录的论文数仅为846篇,占总数的0.07%。造成如今学校发表论文重数量不重质量的现象,主要是由校内各职能部门间的有关评定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的不协调引起的,因此学校有关部门应一同探讨,创新管理策略,结合自身的特点,可对不同职称的科研人员实行分层次的目标管理,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提出重点要求,既要求论文数量,更强调论文的质量和学术价值。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论文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和科技人员撰写高质量、高水平、高影响力论文的积极性,不断促进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科技整体实力。

4.2 论文总体分布以工为主,其它学科分布极少2005-2009年,华南理工大学被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主要集中在工程与技术学科,其次为自然科学学科,而医药科学和农业科学学科被收录论文数极少。其中,在被SCIE收录的论文中,自然科学学科不足16%,工程与技术学科占76.6%;在被EI收录的论文中,自然科学学科不足17.5%,工程与技术学科占63%以上;在被ISTP收录的论文中,自然科学学科不足13%,工程与技术学科占77.4%。这表明了我校的优势学科仍以工见长,而理工结合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模式目前仍有一段距离。因此,学校应及时制定学科发展战略,在保持原有优势学科的同时,重点扶持有潜力的学科和薄弱学科,以提高整体科研水平。

4.3 高水平论文主要集中在科研实力相对较强的学院2005-2009年,华南理工大学被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主要集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和轻工与食品学院这四个科研实力相对较强的学院。其中,这4个学院在2005年-2009年期间,被SCIE、EI收录的论文数量逐年提升。其原因可能与学校先前的科研发展规划方向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校重视这些学院的科研发展,实施了大量利好政策支持学院的科研发展,如引进了相关科研人才和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等。

5 结语

论文对于一所高等学校至关重要,它是科研、教学和实践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论文的产出情况直接反映出一所高等学校的科研水平和规模。国内外已经把学术论文的数量、质量及学术影响作为客观评价高等学校等学术科研机构学科水平和学术地位的主要指标之一[5]。一直以来,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科研管理政策,定期对科研论文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论文的产出管理采取了激励机制,按发表文章的期刊级别和论文类别进行奖励。从学校2005-2009年被收录论文情况分析得出,与论文产出管理相关的政策无疑在产出论文的质量方面还是在产出论文的数量方面都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高质量论文占总体比重较小;学校历史及地域性的缘故使得学校目前总体发展仍偏以工为主;经费的不协调分配造成了部分学院扶持力度不够,科研实力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参考文献

[1]徐志标.高校学术论文奖励政策探讨[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3(22):p127-129.

[2]李桂珍.2000~2007年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论文统计分析[J].广西农业科学,2009,(09).

[3]祝银梅,李晓芸.2000年武汉大学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2,(08).

[4]曹弦,叶凯,任红松.新疆农业科学院2000~2007年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08,(06).

上一篇:故障大电流下一篇:亲子交流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