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2024-08-11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精选9篇)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第1篇

1 样本县域农村金融体系概况

截止2013年12月末, 大庆市地区共有17家正规金融机构 (包含16家银行金融机构和1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油财务公司) , 这17家正规金融机构中, 除中国银行和中油财务公司外均办理涉农贷款业务, 但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只有农信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杜蒙润生村镇银行由龙江银行出资设立, 因此下文中杜蒙润生村镇银行的相关数据均计入龙江银行) 和建设银行等6家。相对于正规金融的民间非正规金融, 只有私人借贷和亲戚朋友间的借贷两种。大庆市辖内现有小额贷款公司近60家 (截止2013年6月末, 从大庆市委金融办获得的准确数据显示, 大庆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5家) , 这些小额贷款公司不对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小额贷款。

1.1 正规金融

近年来, 一些地方商业银行也开始了农村信贷的运作, 如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的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末大庆市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32.36亿元, 农业贷款余额72.08亿元, 农村贷款余额157.6亿元, 农户贷款余额55.58亿元。大庆市辖县域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江银行和哈尔滨银行等。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外均对农户发放小额贷款。

从法人地位来分析, 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和邮储银行大庆市分行均为二级分行, 无贷款业务定价权, 也没有自主更改业务制度的权利;而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和哈尔滨银行大庆分行均为一级分行, 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和制度修订权利;相比之下农信社更为灵活, 因为县级农信社联社为一级法人, 有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和制定制度的权利。基于各商业银行管理权限来看, 农信社产品灵活性最高, 其次是龙江银行和哈尔滨银行, 灵活最差的是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

数据截止日期:2013-12-31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

县级农信社具备自主权限, 在市场竞争中农信社可以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方式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放款, 这是农信社在农村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一个主要原因, 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信社采取乡、村、屯驻点的方式开展业务 (同业机构称其在乡下有“腿”, 这种方式能够使贷款人准确的掌握借款人所在村屯的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农业生产的各种波动, 利于控制风险;但这种方式的最大缺点也是致命性的缺陷就是来自农信社体制内的, 农信社员工有两大类, 一类是正式职工, 另一类是外聘的 (即所谓的劳务派遣工) , 这两类员工在薪酬待遇上差距巨大, 兵千外聘的临时工多数在村屯做“腿”, 极易导致内外串通的骗贷事件, 农信社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就是由此造成的) , 这种方式使农信社能够覆盖县域所有乡镇, 这是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

1.2 非正规金融

在样本区域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亲友借贷, 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 这种借贷方式多数以无息形式出现, 通常在秋收卖粮后或农历春节前偿还, 无担保措施, 一般发生在应急事件 (诸如疾病、婚丧嫁娶和购买农资等) 出现, 并且额度较小, 但是这种借贷随着借款额度和频率的增加, 面临不断上升的“面子成本”。亲友借贷的这些特殊性决定了该种融资模式不可能成为农户长期、稳定和常规的资金来源渠道。当亲友借贷无法满足农户的经常性金融需求, 农户又无法从正规金融获得融资时, 必然转向私人借贷 (即民间借贷, 在农村叫做“抬钱”) 。

农户对于私人借贷的需求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发性需求, 二是生产性需求, 三是短期投资机会所引致的需求, 借款金额依据需求所定, 利息标准一般是在一分五至三分利之间 (月利率1.5%-3%) , 期限按照10个月计算, 担保措施一般是由中间人作保, 三方共同见证, 签立字据。

在这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私人借贷在农户的融资秩序中处于末端, 也就是说, 在亲友借贷和正规金融可以满足其需求时, 农户不会倾向于私人借贷 (下文将以实际调研的数据进行说明) 。

2 样本县域正规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供给现状

样本地区的所有正规金融机构中的银行机构或多或少均有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和农业贷款, 但是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银行机构较少, 如表1所示, 2013年年末大庆市16家银行机构贷款余额为735.48亿元, 涉农贷款余额232.36亿元, 占比31.59%;农业贷款余额72.08亿元, 占比9.8%;农村贷款余额157.6亿元, 占比21.43%;农户贷款余额55.58亿元, 占比7.56%。从机构分布来看16家银行机构中, 发放涉农贷款的机构15家, 发放农业贷款的机构9家, 发放农村贷款的机构14家, 发放农户贷款的机构9家。如果以涉农贷款即为支持三农发展的贷款来计算的话, 大庆市银行机构对于三农的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 三农的主体是农民 (即本文所指的农户) , 如图1所示对农户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中农信社农户贷款余额占全部农户贷款的74.8%, 农信社依然是农户小额贷款的生力军;其次是农业银行, 农户贷款余额占比为7.72%;再次是龙江银行7.55% (因为杜蒙润生村镇银行为龙江银行出资成立, 因此将龙江银行和村镇银行 (人民银行报表中的村镇银行即杜蒙润生村镇银行) 的农户贷款余额合并计算) ;邮政储蓄银行, 农户贷款余额占比7.48%。经走访了解到当前活跃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向农户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就是以上这几家。

从表2中可以看出, 大庆市金融机构贷款主要集中在市辖区, 即大庆市主城区, 2013年年末市辖区贷款余额597.3亿元, 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1.21%, 其中市辖区涉农贷款占比21.29%, 农业贷款占比3.4%, 农村贷款占比8.9%, 农户贷款仅占1.22%。肇源等四个县域全部贷款余额相近, 除林甸县以外, 农户贷款占比均在40%以上。

3 样本县域农户小额贷款供给主体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样本县域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调查了解, 发现作为农户小额贷款供给主体的商业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全国性商业银行如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弱, 虽然在农户贷款供给方面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但尚未打破农信社的垄断地位;

第二, 农户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低, 农户面临着严重的信贷约束;

第三, 地方性商业银行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产品种类繁多, 但仅停留在宣传层面, 无实质意义;

第四, 所有正规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存在发生道德风险的漏洞, 商业银行治理有待提高;

第五, 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倾向于主城区。

4 建议和对策

4.1 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保持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在有效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前提下, 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 继续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区别对待”原则, 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重点投放到“三农”领域, 确保农户小额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4.2 积极推进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着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 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鼓励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服务网点。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利用“惠农通”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 面向广大农村居民大力发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

4.3 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功能, 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 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健全面向“三农”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基层机构网点加大涉农投放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县域正规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做好指导协调, 整合放大服务农户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支持春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 (银发[2009]38号) .

[2]陈雨露, 马勇.中国农村金融论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0.

[3]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三农”贷款与县域金融统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2.

[4]马晓青, 刘莉亚, 胡乃红, 王照飞.信贷需求与融资渠道偏好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 2012 (5) 65-76.

[5]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3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第2篇

摘要:指出了林权抵押贷款是农户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农户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很多因素都会对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造成一定的影响。阐述了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对几种常见的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提升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的方法进行了详细探究。

关键词:林权抵押贷款;意愿;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26702

引言

通过实行林权抵押贷款,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同时还能够有效深化集体林权体制改革工作。然而,当前林权抵押贷款对象主要是林业大户,很多林农因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林权抵押贷款参与水平比较低。因此,对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至关重要。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概述

2.1 林权抵押贷款概述

林权指的是综合森林、林木以及林地为客体的权利,如果农户拥有森林、林木或者林地,则都可以将其归入林权,林权是十分重要的财产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关于林权的定义,林权抵押贷款指的是林权所有人,将其所拥有的森林、林木或者林地进行抵押,从而向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

2.2 林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1)林权抵押贷款是林农迅速获得林业发展资金的资源途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深化,林业生产经营方式以及集约化水平都在发生重大变化,人们逐渐意识到林业生产的重要性,并在林业生产上投入大量资金,而林业产出也在逐渐提升。林农的资金原始积累水平比较低,而在林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很多林农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因此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2)林权抵押贷款是林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林业的生产经营周期比较长,林业资产不易变现,而且林权流转难度比较大。在林业发展中,如果需要进行融资,则难度比较大。为了促进林业融资制度发生变革,政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林业商品信贷制度,因此,林权抵押贷款应运而生。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能够为农户发展林业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

3.1 农户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认知水平比较低

根据调查研究发现,现如今,有些农户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认知水平比较低,而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方面的政策宣传至每家每户,或者没有对农户进行全面、细致的说明。

3.2 农户家庭经济实力不同

通过对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进行分析发现,农户家庭经济实力水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信贷需求。通常情况下,如果农户家庭收入水平比较高,则其对于生产性贷款需求的意愿也比较强,而如果农户家庭收入水平比较低,则其对于生活性贷款需求的意愿比较强。当今林业技术发展迅速,农户的家庭财产收入越来越高,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加。

3.3 林权抵押贷款利率较高

在林权抵押贷款理论方面,农信社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70%~100%之间,另外,商业银行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30%~50%之间。由此可见,较高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也会制约林权抵押贷款需求量的增加。

3.4 林权抵押贷款难度大

森林资源核查、资产评估工作日过长且收费偏高,授信(贷款)额度较低、手续繁琐不快捷,贷款业务未延深到乡镇网点因而不便民等。导致林权抵押贷款成本偏高,同样也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需求量的增加。政府缺少对于信用社发放林权贷款的协助,没有调动基层干部共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另外,林权流转社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林权证变更难度较大。除此以外,林业部门协助信用社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力度不够,没有将这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中,导致林业部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足。

3.5 贷款用途受限较大

目前林权抵押贷款的用途仅限于林业生产经营,而在这一用途限制的影响下,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量比较低。根据调查发现,如果林权抵押贷款只能够应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则很多农户对于贷款的意愿就会大大降低。提高农户林权抵押贷款意愿的措施

4.1 提高农户受教育水平

如果农户的受教育水平比较高,则其对于新事物的理解能力以及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高,能够对各类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因此,应该加强农户教育培训,提高其对于新事物的认知水平,使其能够明确意识到借贷资金的重要作用以及各类借贷风险,从而更加理性地对待林权抵押贷款。

4.2 加强林权抵押贷款宣传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是其中十分重要的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户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认知水平,使其能够明确意识到林权抵押贷款可以满足其部分的融资需求。然而,根据调查发现,很多农户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量比较低,对此,应该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的宣传工作,加深农户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了解,积极组织农业参加相关学习,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已有信用贷款行为,为农户提供示范,从而带动其农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4.3 强化政府政策导向

政府在融资?h境管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优化相关政策,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并完善林业资产评估以及登记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关配套政策。另外,现如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电子联网,保证林权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能够快速有效的运行。除此以外,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还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林业服务结构,组织农户进行林业技术培训教育,推广先进的林业生产技术,并建立健全风险补偿金制度,并将其应用于林权抵押贷款损失补偿。

4.4 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

有些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比较低,对于贷款的偿还力度也比较低,因此,贫穷农户的林权抵押贷款需求比较低。资金是保障农户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贫穷农户无法获得资金帮助,则会制约当地林业发展。因此,对于家庭收入比较低的农户家庭,还应该建立农村资产联合授信制度,即将农村家庭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宅基地,房产、交通工具等资产进行联合评估授信。

4.5 解除借款用途限制

如果限制贷款用途,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另外,限制贷款用途,还会导致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监督成本增加。林权对于农户而言至关重要,如果农户愿意采用林权作为抵押,则表明农户对于贷款偿还有一定的把握,因此,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解除借款用途限制,以此提升农户贷款积极性。

4.6 建立林权交易流转平台

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的复杂程度比较高,或者申请门槛比较高,由于工作难度较大,而且申请难度也比较大,因此,很多农户的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比较低。对此,应该建立并完善相关林地林木交易制度,简化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林权抵押贷款门槛,促进农户进行林权抵押。与此同时,还应该规范林权交易流转平台,完善林权转让市场,通过建立林权交易流转平台,能够为林木资产交易提供重要基础。

4.7 强化农户林业生产技术培训

林农对于贷款的用途主要有两点:其一为林业生产,其二为商业性投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较低。对此,政府应该强化农户林业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其文化知识水平,形成现代化金融意识,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这样才能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户收益的增加。

4.8 积极拓展新型借贷形式

现如今,林权抵押贷款主要是小额贷款,另外,贷款模式比较单一,而且额度比较小。对此,可以建立家庭林场实行抵押行为,这样能够有效降低林权抵押贷款成本以及贷款风险。通过对集体林地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不仅能够有效扩大林业生产规模,而且还能够促进农户增产增收,对于林业收入,可以将其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除此以外,还可以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促进农户的贷款行为。结语

很多农户对于林权抵押?J款的认知水平比较低,对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户都能够了解林权抵押贷款的重要作用。另外,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比较繁琐、门槛较高、贷款用途受到限制,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除此以外,有些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比较低,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量比较低,对此,可以采用林业合作社的模式对集体林权进行管理,然后根据股份为农户提供生产效益,促进农户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第3篇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持续发展

小额农户贷款具有金额小、农户多、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我国从事小额农户贷款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目前,小额农户贷款由于管理缺乏经验,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阻碍了小额农户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青海省海东地区经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特征突出,农业人口高达74.67%,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仅占青海省海东地区生产总值的19.8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约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78倍,城乡差距明显。而同时,农村人均财政支出仅约134.96元,农业贷款总量为82946万元,占农业贷款总量的68.11%,相当部分农户融资需求不能满足,农村资金投入不足、融资困难、资金短缺,严重制约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青海省海东地区农村金融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青海省海东地区向农村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其中农村信用社为农村金融的核心。近几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运作的要求调整经营方针,推行城市发展战略,陆续将营业网点从县域农村撤出。1996年~2009年期间,海东地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网点从68家缩减到目前40家,缩减41.18%。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壮大自己实力,降低风险、减少成本,一些乡镇信用社及代办站撤销,1996~2009年间农村信用社累计撤销网点141个。截至2009年底,海东辖区6县94个乡镇,其中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达28个,占总数29.78%。全辖共计8.68万户农民游离于金融服务之外。

与此同时,农业发展银行近年来尝试开办一些商业性贷款,但规模较小,贷款对象仅限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在海东地区每个县仅设立一家机构,且每个县的信贷人员仅设置3~4人,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明显不足。

作为新生力量,邮政储蓄机构2009年累计贷款3 275万元,其中农业贷款仅为134万元,仅占4.09%,其余资金均上划省行调往其他地区使用,其经营网点主要也是设在县城而且运行机制尚未理顺,支农作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发展。

二、青海省海东地区小额农户贷款的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青海省海东地区小额农户贷款的发展状况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存款增加,小额农户贷款的投放不增反降

截止2006年底青海省海东地区全区农业银行各项存款191 09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92 158万元,存贷比为100%,到200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了483 980万元,五年内存款增长292 889万元,而贷款余额从2006年底的192 158万元增加到2009年底的221 051万元,增长了28 893万元(如图1所示),占存款增长额的9.86%,小额农户贷款余额从2006年的27 621万元减少到2009年底的25 279.2万元,减少了2 341.8万元。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

第一,存款增量小,贷款量大,其中有近10多亿的资金缺口只能靠向上级行的系统内借款来解决,严重超负荷经营,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2009年。

第二,在各项存款增加292 889万元增长率达到153%的情况下各项贷款余额只增长了28 893万元,贷款增长率15%,贷款增长率至占存款增长率的十分之一。

从以上数据说明存款小幅增加,然而贷款数额下降,一方面是农户对农业生产资料方面贷款减少,用自筹资金来解决;另一方面是海东地区历年投放的贷款沉淀量增加。

(二)不良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成反向变动

不良贷款占比逐年攀升,2006年为33.57%,2009年底达到91%,尤其是小额农户贷款,其余额从2006年底的27621万元下降到2009年的25 279.2万元,绝对额下降了2342万元,而小额农户不良贷款却从9054.9万元增加到22 396.5万元(如图2所示),在六年的时间绝对额净增13 342万元,导致农行经营效益逐年下滑,亏损逐年增加,亏损额由2006年的1 838.7万元增加到2009年底的8604万元。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

(三)机构和业务呈现双紧缩的局面

由于经营状况的持续恶化,为适应商业化运作的要求,商业银行采取撤并机构、减少增效、上收贷款权限、信贷资产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的优良客户倾斜等措施,以提高经营效益,加快自身发展,呈现出机构、业务双紧缩的局面,机构和人数分别下降41.2%和13.2%,贷款累计发放减少71.7%。

三、小额贷款发展缓慢的原因

(一)认识不足,操作违规

一方面,许多领导受社会信用状况恶化的影响,对小额信用贷款的还款情况存有种种疑虑,没有认识到农户小额农户贷款这一制度安排的科学性,只看到了其贷款的风险,同时,不少人仍然习惯性地认为小额农户贷款是扶贫手段而不是金融服务。而资金的需求者认为这是扶贫款,因此想办法多贷款。此外,各种违章贷款、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行为也时有发生。

(二)利率缺乏弹性,使小额贷款缺乏可持续发展

按人民银行下发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户小额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过多受政府的干预,较少考虑利率上的要求,有的甚至连本钱归还都很难得到保障。国际上成功的、得以持续发展的小额贷款实践证明,为了保证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能够抵偿成本费用的利率水平。因为小额贷款单笔贷款的数额小,成本费用率较高,存在着其利息收入能否抵偿成本费用开支的问题,一旦不能抵偿成本,金融机构便会缺乏开展小额信贷的内在动力,影响到小额贷款的可持续性。

(三)贷款资金缺乏,管理力量薄弱

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情况来看,各农信社一般配备1~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远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贷工作的开展。

(四)自然和信用风险较大,小额农户贷款发展不容乐观

众所周知任何事情的发展都存在着潜在的风险,小额贷款在发展的这些年中同样也存在着各种风险,小额贷款的对象基本上农民,农民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受自然及市场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风险。一旦农业受灾,农业减产,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将直接导致还贷能力减弱。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加上贷款对象点多面广,一旦遇上,农户贷款就难以清收,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四、促进青海省海东地区小额农户贷款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使小额农户贷款可持续发展

一是对较大额度的贷款,根据情况可适当扩大授信额度,也可采取联保贷款的方式,解决部分农户担保能力差的问题。二是各基层社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贷人员要深入到农户,主动上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农户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原则、宗旨和服务方向。三是要根据不同农时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合理确定农户贷款的期限,要尽可能与农业生产周期相结合,在优先解决农民种养业资金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开办农民需要的住房、教育等消费性贷款。

(二)利用财政和税收政策,引导小额农户贷款资金的投入

一是将现有的财政资金划一部分作为贷款贴息资金、担保资金、风险基金,推动金融业对小额农户贷款的介入,这样可以充实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贷款时的资金需求。二是对农户发放的贷款,参照农村信用社适当减免营业税,享受村镇银行待遇。三是实行财政贴息,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保证农户不会为自己还款时的利息而担忧,同时保证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收回和可持续发展。最后,努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银行,打造一批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保障体系

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农户对小额农贷的正确认识,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小额农贷发家致富。由于小额农户贷款只要是用于农业领域,青海省海东地区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而这些生产由于本身的特点,受到自然资源、气候及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就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保证当地农户的经济收入和金融业贷款本金收回,保险机构建立合理的保险体系,避免灾害带来的各个方面的损失,从而分散农业小额贷款承担的风险,保证农户的经济收入,并且使金融业有更多的信贷资金,更放心地支持农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博文.关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分析与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09(12).

[2]王宝清.切实用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M].北京:金融时报出版社,2009.

[3]海东银监局课题组.海东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情况调查[J].青海金融,2010(2).

[4]巨丽丽.青海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研究[J].青海金融,2010(4).

农户联保贷款合同 第4篇

合同编号:()号 甲方(贷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证 件 类 型:身份证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乙方(借款人):

地址:

证 件 类 型: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丙方(联保人):

地址:

证 件 类 型: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证 件 号 码:件 号 码:件 号 码:1证证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在此期间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保贷款手续。

第四条每笔贷款的最后到期日不得超过上述终止日,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月息‰计算,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5日。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第五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在约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可周转使用贷款;

(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按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贷款交其他联保小组成员使用;

(四)应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相关报表及所有开户行(社)、帐

号及其他资料;

(五)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

(六)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七)借款人保证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八)联保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转让、转借给他人或集中使用贷款人贷给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贷款。

第六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第三条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联保人的权利义务(保证条款)

(一)联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任一联保小组成员向贷款人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互相联保;

(二)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三)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联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报告贷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归还贷款的,需在还款15日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每日‰的罚息。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的利息。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联保人违约

联保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 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

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任何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各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到乙方全部还清贷款本息之日废止。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借款人)签字、手印

年月日

丙方(联保人)签字、手印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第5篇

一、农户联保贷款现状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社区居民依照指引组成联保小组, 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 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 是为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而设立的一种贷款品种, 由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并彼此相互担保的贷款。它适用于除小额信用贷款、抵 (质) 押贷款以外的农户以及难以落实保证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 总额控制, 按期还款。

(一) 银行采取的措施

1. 针对农村, 通常的做法是采取整村放贷的方式, 即该村有一户农户未及时偿还上一年度贷款, 整个村便无法拿到下一年度的贷款。

2. 一个联保组内不能同时存在两名及以上特殊关系的人员, 如父子、兄弟、姐妹等。

3. 年龄60岁以上的人员不具备联保资格。

4. 一个联保组中若有一人无法及时偿还贷款, 同组人需帮其还款, 否则整组人拉入黑名单。

(二) 农户联保贷款存在的弊端

1. 可导致“马太效应”频发。

农户联保贷款会不自觉地促成对农户信用甄别, 信用好或偿债能力强的农户往往会紧紧抱团, 而信用不好或偿债能力差的农户会遭到信用好的农户的驱逐和排挤。通常这些信用不好或是偿债能力差的农户往往是村里的贫困户或低保户, 无法取得贷款或只能取得少量贷款, 增加其脱贫致富的难度。

2. 还贷时限缺乏缓冲区。

银行收放贷的时间通常是按一个会计周期来计算, 不会因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作物价格下降或是补贴款不到位等因素延迟收贷, 如果上述一个或多个因素发生就会促使多数农户不惜向金融中介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是民间机构借入高利率贷款来偿换银行贷款, 以保证其能取得下一年度的贷款, 当其取得下一年贷款后, 又要立即偿还高利贷, 如此一来, 真正能投入生产中资金就会减少。

(三) 目前农户联保贷款的主要纠纷

1. 农户联保贷款是由多人组成一个联保小组, 银行分别向小组成员在一定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果有一人不能归还贷款, 小组其他成员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 此类纠纷中往往出现因为一人不归还贷款, 整个小组成员都被告上法庭的情况。

2. 农户联保贷款的合同是贷款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 一般共签订借款合同以及联保协议书两份合同。借款合同主要约定:固定借款金额, 农户小额信贷每笔通常不超过10万元;固定借款期限, 通常为一年;固定合同利率, 即执行合同约定利率, 遇利率政策调整亦不进行调整。联保协议书主要约定联保小组成员间的连带保证义务。相对固定的合同, 一方面为农户联保贷款的发展带来了便利, 另一方面由于不少农户拖到“等米下锅”时才会去贷款, 急躁之下, 疏于理解合同的内容, 加之部分农民对金融贷款的法律责任等认识不高,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 没有全面了解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的内容, 而是出于“面子”“义气”在保证合同上草率签字而一旦贷款逾期, 保证人却不愿承担保证责任。

二、从博弈角度分析银行与农户联保贷款

信誉是农户联保贷款中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 一个理性经济人不会因为眼前短暂的经济效益而损坏自身的信誉。笔者构建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 分析农户联保贷款不会选择不还贷款的原因。

(一) 模型建立与分析

该博弈模型有两个局中人:发放银行和农户联保体。在博弈的第一阶段, 银行选择是否信任农户联保小组。如果第一阶段, 银行选择信任农户联保小组, 博弈进入第二阶段, 农户联保小组选择还款或者不还款。假定银行发放贷款收益为1, 不发放贷款收益为0, 农户联保偿还贷款收益为1, 不偿还贷款收益为-1 (短期来看不偿还贷款收益可能为正, 但会失去联保小组其他成员的信任和自身信誉的损失, 失信的损失将大于眼前的收益, 故从长远来看, 农户联保体中的成员不还贷的收益将会是负数) 。根据上述表述, 分别画出该模型的博弈矩阵 (见表1所列) 和博弈树 (如图1所示) 。

(二) 结论

通过博弈矩阵和博弈树可以看出:银行放贷而且农户联保小组及时偿贷是纳什均衡, 并且是最优策略。

纳什均衡是一种策略组合, 使同一时间内每个参与人的策略是对其他参与人策略的最优反应。在现实生活中, 一旦联保小组成员有拖欠贷款的行为, 担保户将选择不会再为其进行担保, 银行也不会为借款户提供贷款, 且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和对联保体做出苛刻的限制, 并只发放资金额不大的贷款。在此前提下, 作为理性经济人, 没有任何单个参与人会积极选择其他策略或打破这种均衡, 联保体通常的做法只能是按时足额偿贷。

三、相关建议

银行要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切实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其风险。在大力拓展联保贷款业务的同时, 应适当考虑社会责任。

1.在选择诚实守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实际经营项目的农户作为联保户的同时, 可适当增加一些信用一般的农户组成共同的联保体, 切实发挥联保互助的作用。

2.应当适度关注用高利贷偿换银行贷款现象, 分析其发生的根源, 防范风险。

3.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向农户讲清联保贷款的法律责任, 强化农户信用意识, 提高对联保贷款的认知度。

4.对贷款用途和农户生产经营项目, 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充分论证和预测, 并加强贷后检查与跟踪管理。

5.对有不良嗜好的农户应降低贷款额度, 加强贷后管理, 促使农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参考文献

[1]朱·弗登博格, 让·梯若尔.博弈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第6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小额贷款,需求分析

当前, 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短板”, 而资金问题是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保障, 同时农村居民获得贷款的难度远甚于城市居民, 即使能获得贷款, 其贷款规模也远小于城市居民, 这直接导致了农民增收缺乏资金支持。鉴于此, 笔者基于需求者的角度, 对我省的农村居民小额贷款的需求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 期许可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决策, 缓解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抑制”助推农业现代化、集约化。

1 农村居民小额贷款的需求分析

1.1 影响农户致富的因素分析

调查可知, 目前影响农村居民致富的主要因素中, 因缺少资金的占58.14%, 缺少有效的社会关系的占48.84%, 缺少市场信息的占39.5%, 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的占30.23%, 缺少技术的占27.9%。从中我们可以知道, 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仍是制约农民致富的主要因素, 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主要短板, 而且缺少资金被视为第一因素。

1.2 借款原因分析

调查可知, 因生意周转而需要借款的140人, 占比65.12%;为了改善住房条件, 进行购房或装修需要借款的85人, 占比39.53%;因新开办企业而需要资金的50人, 占比23.26%;因扩大农副业而借款的40人, 占比18.6%;因看大病和结婚的各有35人, 占比16.28%;为了子女上学而需要资金的12人, 占比5.5%。我们可以看出, 购房或装修支出需要大额资金, 是借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1.3 借款渠道分析

当需要资金时, 农村居民偏向于向亲朋好友借款的有170人, 占比79%, 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有55人, 占比26%;而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有40人, 占比18.6%;选择向村镇银行借款的占比7%。调查结果还显示以下特点:一是很多家庭选择非正规金融机构借款;二是农户的生产性用途、生意周转等所需要资金更多倾向于向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借款;三是低收入人口更多依赖以援助性为特征的非正规金融, 如亲戚朋友借款。

1.4 利息容忍情况

在是否愿意为获得贷款而多付利息方面, 有60.47%的农户表示能接受1~3%的利率, 3~6%的利率则被30.23%的被调查者所接受, 而能承担6~8%利率的农户仅占被调查者人数的9.3%, 对于8%以上的利率则无法承受。调查还显示, 农村居民在大病、购买农资或其他紧急情况下, 更愿意承担较高的利率。此外, 农户对于发展工商业都持有相对正面的态度。

1.5 期望贷款期限和金额

农户期望的贷款期限为1年的有65人, 占比30.23%, 2年及以上的有50人, 占比23.26%, 6~12个月的有45人, 占比20.93%, 1~2年的35人, 占比16.28%, 6个月以下的占比9.3%。农户在看病或供子女上学、结婚等情况时, 倾向于期限较短的小额贷款;而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户, 而生意周转的或开办企业的, 则期望的贷款期限在1~2年的居多, 占比30%。

期望的贷款金额在3~10万元的约占被调查人数的65%, 20万元以上的贷款金额则需求较少, 仅占9.3%。同时不同的资金用途对金额的需求也不一样, 如果用于开办企业、购房或装修、生意周转等, 则被调查农户更喜欢较高金额的贷款额度, 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 或有时资金周转需要的, 如农副业、看病、供子女上学等, 则期望的金额较小, 1~3万元的贷款项目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1.6 期望的贷款审批时间和担保方式

影响小额贷款需求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审批时间, 一般来讲审批时间越长, 贷款意愿会呈递减趋势, 调查结果与预期一致, 调查结果显示:7天以内的占比53.94%, 7~15天的占比18.6, 15~30天的占比20.93%, 三者合计, 期望审批时间在30天以内的占到了95%, 审批时间的长短将极大地影响小额贷款的需求。特别是有些应急的贷款项目, 如看病、购买种子化肥等, 农户期望的审批时间越短越好。

担保方式上, 有一半以上的农户愿意以住房作为担保申请贷款, 累计占51.16%, 但农户更希望使用其他人担保获得小额贷款, 选择比例高达55.81%;而选择小组联合担保方式的人数为40人, 只占被调查人数的18.6%;以农作物收入作为担保的占到被调查者人数的13.95%, 不能提供担保的仅占6.98%。

2 结论

2.1 影响小额贷款需求的因素

2.1.1 贷款需求与农户年家庭收入的关系

在对本次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后, 在被调查的215人中, 我们对有贷款意愿的57人重新进行分析, 发现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 其贷款需求更强, 占38.6%。其次是4~7万的, 占21%, 1~4万的17.54%, 而处于7~10万的需求者占比15.79%。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年收入与贷款需求呈现复杂的关联关系。收入在两端的农户对贷款都有一定的需求, 但处于中等收入的农户反而贷款意愿较低。

在贷款需求与家庭收入类型的关系上, 被调查的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来源于单纯的农业种植收入占比不高, 而是呈现多样化、混业化的趋势。如果将农村居民收入划分为农业类收入和非农业类收入, 则我们发现当非农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例越大, 农户对小额贷款的需求热情越高;相反, 以小规模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户, 对资金的需求较为谨慎。总体而言, 农村居民的小额贷款需求从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为小规模的农副业、外出务工、做生意。

2.1.2 贷款需求与农村居民年龄的关联度

调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50岁以上的农户随着年龄的增加, 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差, 属于风险厌恶型者, 同时由于贷款供应方对该层次农户的信用风险的担心, 审批较为严格, 贷款成功率低, 各种因素的存在使得其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呈现下降趋势, 除非出现非常事件, 如灾害、重大疾病等。而40岁以下的农村居民, 尤其是有过外出打工经历或经商的农户, 创业的经历, 使他们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 更愿意利用财务杠杆效应来增加家庭收入, 也更易接受创新的小额贷款产品。而占较大数量的40~50岁的男性农村居民, 他们是家庭的支柱, 他们需要承担沉重的家庭责任, 需要支付重大的生产经营支出、家庭生活支出, 他们是小额贷款的最大潜在需求者, 但是由于较重的负担, 偏保守的借款意愿, 使得该年龄段的农村居民的贷款需求低于40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户。总之, 50岁以上, 年龄越大, 贷款需求呈现递减效应。40岁以下, 有创业经历的年轻农户, 呈现较旺盛的贷款需求。

2.1.3 贷款需求与文化程度的关系

调查前我们预计, 高学历的农村居民可能比低学历者更愿意接受新事物, 更倾向于利用借款扩大生产经营, 增加家庭收入。但调查结果显示, 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 有着更为强烈的贷款需求, 文化程度与贷款需求呈现递增关系。这可能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农户, 可能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除非有购房或装修等支出, 才会考虑贷款。同时接受本科以上高等教育的农户, 可能在风险偏好、创新性方面不如提前创业的农户, 高中层次的农户一方面具备一定的知识, 另一方面在城市务工和做生意, 更有市场意识和闯劲, 并愿意承受更高的偿还风险, 更想通过贷款扩大企业和生意规模, 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

2.2 农户小额贷款的问题分析

(1) 营销宣传策略不到位、门槛过高。可能是对农户贷款的信用风险的担忧, 或者是对农户贷款需求的悲观预期, 小额贷款机构对农户的营销意识不强, 小额贷款的条件、操作流程、作用等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 具体表现在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上明显弱于城市, 导致很多农户由于不了解贷款政策、不懂操作流程、过度担忧财务风险而放弃贷款申请;另一方面, 设置过高的贷款门槛, 将贷款条件与农户的财产权属相关联, 导致农户无法申请贷款。

(2) 小额贷款机构的实力不强。农村小额贷款需求存在贷款笔数多而单笔贷款额度小的特征, 分散、小额贷款的信息成本、审批成本等更高, 对于贷款机构而言, 需要更高的资金要求, 配备更多的业务人员, 这极大地影响了贷款机构的积极性, 造成贷款机构的市场拓展力度较弱, 也没有很好地挖掘潜在的、良好信用的客户资源。

(3) 小额贷款机构的业务创新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贷款机构和业务人员对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合作经济新模式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变化, 贷款机构没有及时准确把握新农村的未来发展趋势, 对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供销一条龙发展的金融需要, 及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不够、反应不快、跟进不紧、应对欠缺;在信贷服务上还是设置传统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 如必须要抵押、担保, 而对于怎样帮助客户将家庭资源转化为资金的服务提供不足, 体现为“四少”, 即思考少、研究少、探索少、创新少, 使不少潜在的优质农户被拒之于贷款门槛之外。

(4) 小额贷款机构的人才缺乏、激励手段弱化。在农村基层贷款机构, 相比于城市, 艰苦而单调的生活环境、暗淡的仕途, 使得优秀的金融人才, 特别是“三懂”人才即懂金融、懂农业、懂技术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少之又少。另外农村合作经济的新模式、新农村建设、农户的信用特质和其他诸如此类的新变化对需求主体的巨大影响, 贷款机构也缺乏相关的人才储备, 因而在技术、方法上不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 由于在经营机制和体制上的天然缺陷, 晋升渠道不畅通、激励机制不健全, 使一部分贷款机构的员工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创新性不足。

(5) 征信体系不完善。贷款机构没有及时收集农户的信用信息, 没有建立相应的征信平台, 对农户的信用不了解, 导致贷款手续繁琐, 审批时间较长, 也因为对农户的信用风险没有把握, 所以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等, 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贷款积极性。

2.3 刺激小额贷款需求的对策建议

2.3.1 多调查

只有多下基层, 多做调查, 才能触摸农村居民致富快富的渴望和追求。小额贷款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农村、深入农户、深入市场前沿, 切实掌握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经营特征, 把脉农户的信贷需求。贷款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 提升对新政策、新产业、新项目、新产品的信用风险评估能力, 科学确定授信额度, 完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更要具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过硬本领, 完善相关制度, 以保证“客户全对接、走访全履盖、信息全掌握”。

2.3.2 善宣传

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 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多做宣传。小额贷款机构更应该深入农庄、企业等, 举办各种讲座, 介绍小额贷款的产品、贷款条件、操作流程、审批期限、额度、担保要求、成功案例等;也可以委托村委会发放宣传册, 或设立免费咨询热线、免费咨询中心, 或在大型交流会现场摆放宣传图片, 让农户直观地了解贷款的种类、贷款的好处和风险, 让农户知道“贷什么”、“怎么贷”, 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给农户带来认识上的障碍, 让广大农村居民增进对小额贷款的认识, 以更好地促进小额贷款的需求。

2.3.3 勇创新

创新小额贷款产品、信用风险控制手段、抵押方式等。一是要正确认识信用风险的控制中心在于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 尽快研究和建立农村居民的信用评估模型;二是创新破解抵押贷款“重物”“轻权”的问题, 围绕市场链、产业链的上下游, 扩大贷款抵 (质) 押品范围, 如林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等, 都可以用于抵 (质) 押;三是创新贷款品种, 破解产品单一问题, 充分利用“信用贷、联保贷、货款贷、林权贷、农村房屋贷、土地经营权贷等, 积极创新个性化、差异化并受农村居民欢迎的产品。

2.3.4 引人才

要建立和完善优良的用人机制。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 引进那些既懂农村经济又懂农村金融的创新人才, 用容才之量、爱才之心、用才之技, 努力形成“用得来、留得住”的农村金融队伍。

2.3.5 建平台

建立征信平台和风险预警机制。利用农村信息化、农村信用村建设, 委托第三方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 将农户的个人信用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做到借款者的信用透明化、显性化, 并动态调整农户的信用数据, 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让守信者易贷, 并在利率上有所优惠, 让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寸步难行”, 如在经商、贷款等方面给予更高的门槛, 甚至于禁贷。由于小额贷款机构扎根农村, 作为“近邻”, 能充分了解贷款农户的信用, 再加之有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故可以适当精简信用评估流程, 缩短农村居民贷款审批时间, 使农村居民能在最短时间内, 以最合理的取现方式获得贷款。

2.3.6 争支持

根据前述调查结果, 由于农副产品的经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 农村居民对贷款额度和对利息的容忍情况异于城市的生产性企业, 农户期望更低的利率、较短的贷款期限和审批期限, 但对贷款机构来讲, 这将大大增加其经营成本, 压缩利润空间, 增加流动性风险。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财税政策、法律等方面加大对植根于农村金融的贷款机构的扶持力度, 并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前瞻性、稳定性、持续性;建议政府部门对支农力度大的小额贷款机构, 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和准备金率, 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适当提高再贴现、再贷款的支持力度, 以让利于农户, 消除农户对高利率的担忧;同时争取保险公司的支持, 建立政策性较强的农业保险体系, 增强农业经济和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避免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而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基金, 对由于非人为原因 (如自然灾害) 造成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在抵押物上, 对农房的抵押, 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或法律的支持, 允许农户拿农房抵押。

参考文献

[1]李长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以交易费用为视角[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2 (01) .

农户贷款现状分析论文 第7篇

关键词:农信社,农户信用贷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原因,对策

2013年10月以来,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共受理农信社办理农户信用贷款过程中引发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4件8人, 其中, 违法发放贷款案2件4人, 挪用资金案2件4人, 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2件。

一、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 从犯罪主体看, 均为农信社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作案

涉案人员中直接管钱、管账、管信贷的基层领导居多, 占62.5%, 分别为, 基层农信社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信贷科主任1人, 农信社农户部分区经理2人。

(二) 从发案部位看, 多集中在基层社

这4起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案件, 发生在基层社的共3件7人, 且涉案金额巨大的2起案件均发生在基层社。

(三) 从涉嫌罪名看, 涉及罪名集中

这4起案件涉及两个罪名, 分别为违法发放贷款罪2人, 挪用资金罪2人。

(四) 从涉案金额看, 数额巨大

这4起案件中, 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有2起, 占50%。其中一起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业务部某部门经理王某某伙同信贷员、会计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借用15名尉氏县南曹乡农户的名义挪用单位资金竟高达710万元。

(五) 从作案方式看, 持续时间长, 作案次数多

这4起案件中, 作案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有2起, 占50%。如开封市市区联社某分社信贷员周某于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间一直在违法发放贷款, 无人察觉和过问。犯罪嫌疑人作案频繁, 次数多, 如杞县邢口信用社主任尹某某、副主任于某某受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科主任崔某某的指示于2008年4月至5月间违法办理农户联保贷款84笔。

(六) 从危害后果看, 造成损失巨大

如尉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业务部某部门经理王某某伙同信贷员、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710万元, 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活动的管理制度, 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

二、原因分析

(一) 法制观念淡薄, 素质不高

农信社干部、职工普遍缺乏法律意识, 法制观念淡薄, 信贷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遵纪守法的观念没有建立起来。少数基层社负责人思想意识松懈, 拒腐蚀能力差, 给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 贷前调查不严, 流于形式

贷前调查流于形式, 由于基层社辖区内农户数量庞大, 贷时审查易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对贷款人提供的抵押资料、手续审查不严。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冒用、借用15名农户的名义, 通过编造虚假的“农户家庭固定资产”、“农户固定收入”等授信贷款资料, 违法申请贷款时, 作为负责发放贷款、负责审查贷款证件的信贷员明知系编造虚假材料, 仍对其提供帮助, 疏于审核, 事后也无人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检查。

(三) 内部管理松懈, 有章不循

农信社规章制度不严密, 内部管理偏松, 违章不纠, 为违法犯罪埋下了隐患, 给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少数基层信用社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 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四) 监督机制欠缺, 难于监管

尤其在基层农信社, 从行政事务到经济事务, 往往都是上级领导说了算, 上级领导的行为, 无法受到监督, 不管是否违规, 都会被默认和容忍。如杞县农信社信贷科主任崔某某违反贷款规定, 安排邢口信用社主任尹某某为杨某办理贷款手续, 尹某某在明知违规放贷, 仍服从领导安排, 将此事交代给副主任操办, 最终违法发放贷款294.5万元。

三、对策建议

(一) 加强思想教育, 树立法制意识, 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对农信社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二是注重培养信贷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能力。三是建立信贷从业人员奖罚激励机制, 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

(二) 强化风险防控, 建立贷款审批公示制度, 完善贷前、贷中、贷后的审查工作

一是严格贷前审查, 突出对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物质保证性及按时回归性审查。二是建立贷款审批公示制度, 增加放贷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对贷款流向定期检测和分析, 重视贷后检查, 降低风险。

(三) 开展警示教育,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

一是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让预防犯罪措施落实到位, 筑牢农信社干部、职工的心理防线。二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作为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封市管理办公室应建章立制, 加强对所辖各金融单位的监督、制约。

(四) 强化责任问责, 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健全责任追究制, 加大对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和监督力度, 对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强化其责任问责, 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序时审计、常规审计、离岗审计, 对无视“三查”制度, 屡查屡犯者, 从重从严查处, 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徐清汪.农信社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探讨[J].海南金融, 2002 (01) :51-52.

平邑县农户施肥现状与问题分析 第8篇

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3万亩, 粮食播种总面积77.8万亩。经济作物播种总面积65.2万亩;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7.84万亩;蔬菜瓜类播种面积21.3万亩, 其中土豆面积8万亩, 大蒜面积10万亩;烤烟面积2.8万亩。全年粮食总产32.7万吨, 其中夏粮总产11.2万吨, 秋粮总产21.5万吨;油料7.9万吨;蔬菜总产量44.4万吨。

平邑县年使用化肥实物量合计105745.62吨, 其中氮肥52055.39吨, 磷肥11110.72吨, 钾肥10401.47吨, 复合肥33274.84吨。

二、平邑县土壤养分含量状况

根据全国养分含量分级标准, 平邑县有机质平均含量10.74克/千克, 绝大部分土壤含量表现为缺乏;碱解氮平均含量84毫克/千克, 地块含量普遍缺乏;有效磷平均含量26.8毫克/千克, 平邑土壤有效磷含量表现为丰富, 绝大部分土壤不缺磷;速效钾平均含量96.8毫克/千克, 平邑县速效钾含量一般, 普遍处于中等含量水平偏下。

微量元素铜平均含量1.15毫克/千克, 平邑县大部分土壤有效铜含量低;锌平均含量1.30毫克/千克, 大部分地块有效锌含量较为丰富;铁平均含量37.1毫克/千克, 大部分地块铁含量极为丰富, 极少地块含量极缺;锰平均含量21.3毫克千克, 平邑县绝大部分地块土壤有效锰含量极为丰富;硼平均含量0.27毫克/千克, 表现为硼缺乏。

三、农户施肥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全县5500个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结果进行系统分析, 大部分农户在施肥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肥料数量、肥料搭配、施肥方法不合理。

主要体现在偏施氮肥, 主要是氢铵与尿素, 而且采用撒施的方法, 降低了肥料利用率, 造成浪费与环境污染。

2. 重化肥, 轻有机肥。

对经济效益好的作物, 才注重施用有机肥, 而且施用的有机肥多为没经充分腐熟的鸡粪。在大蒜产区和果树产区有不少群众偏好施用钾肥和磷肥, 导致土壤中有效磷和速效钾含量偏高。

3. 重底肥, 轻追肥。特别是在大蒜、马铃薯、花生上, 群众都采取一次施肥, 没有追肥。

4. 忽视中微量元素肥的施用。通过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得知, 绝大多数农民对微肥的施用几乎为零。

四、解决途径

针对平邑县农户施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1. 增施绿色有机肥。一般亩施3000~5000千克以上。畜

禽粪肥、人粪尿、农家肥、堆肥必须经过高温发酵, 腐熟后方可施用。

2. 科学施用化肥。

尽量减少化肥用量, 控制氮肥用量, 使无机氮含量不超过有机氮量, 协调氮、磷、钾比例, 减少对土壤与环境污染。

3. 合理补钾与微量元素。

第一通过秸秆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翻压还田、覆盖还田补钾。第二合理施用化学钾肥, 亩施10~15千克。同时要及时配施硼、锰、锌肥, 在缺铁、铜、镁、钼的土壤上要增施铁、铜、镁、钼肥。

4. 化肥深施。

化肥深施是针对氮素化肥在施用过程中容易分解挥发而采用的一项施肥技术。深施可提高氮素利用率

10%~20%, 增产10%~15%。

5. 改进施肥方法, 提高肥料利用率。

把有机肥、磷肥、钾肥全部作底肥施用。氮肥70%~80%用作底肥施用, 其余20%~30%作追肥。此外, 要底肥秋施, 秋施肥可增强土壤微生物的活性, 加速有机肥料的分解, 促进团粒结构的形成和营养元素的转化, 很好地起到培肥地力的作用。

五、测土配方试验示范效果

通过3年试验示范, 平邑县不少农民群众的施肥习惯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 他们不仅直观地看到了试验示范的效果, 而且也乐于接受测土配方施肥有关技术, 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逐渐重视有机肥的施用

随着化肥的大量使用, 虽然产量提高, 但农产品品质在下降, 农民的收入也在减少。通过农技部门的宣传培训与试验示范, 让他们看到了有机肥的作用, 也加大了对有机肥的投入与施用, 特别是葡萄、马铃薯、大蒜、大棚蔬菜等经济效益好的作物。

2. 逐渐改变以往“一炮轰”施肥习惯

原先把所有化学肥料在耕地时一次性施入, 不存在追肥, 造成肥料大量流失与环境污染, 特别是在大蒜、小麦、花生等作物上。现在不少群众对追肥重视起来, 还有群众还采取了叶面追肥。

3. 对微肥的施用越来越重视

在果树、大蒜、玉米、花生等作物上, 缺硼、锌、钼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通过我们的宣传培训, 他们对微肥的效果与施用也非常重视了。

农户小额贷款新型模式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P2P模式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08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广大农户的贫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在创业和发展中缺乏资金支持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实践证明绝不能通过给予资金等“输血”式扶贫援助, 而近几年兴起的小额贷款在解决农户资金不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贷款发放机构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 它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最早的农户小额贷款起源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 (简称GB) 。GB模式可概括为3个方面。一是5户组成1个小组并推选1名小组长, 小组内部负有连带互助清偿责任。6~8小组成立1个中心, 中心通过社员会议民主推选出1名有一定威望、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为中心主任, 负责本中心会员的信贷事宜。二是以贫困妇女为主要对象的小额信贷和连续放贷。三是整贷零还, 以周还贷为主。农户在得到贷款时, 首先要交还全年利息的50%, 从第三周开始按周或者规定的日期分期还贷, 每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2%, 1年最后两周还清剩下的一半利息。

目前, 我国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商业性金融和非金融机构, 此外依靠捐赠基金设立的扶贫经济合作社也发放农户小额贷款。截至2009年3月末, 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518.6亿元, 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2006.3亿元。[1]而央行统计数据显示, 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 (按部门分类) 中居民户贷款为61423.56亿元, 即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仅占居民户贷款的7.37%。可见, 传统的农户小额贷款模式不能有效满足农户合理的贷款需求。本文首先分析现有农户小额贷款的局限性, 并结合国内外农户小额贷款的最新进展,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户小额贷款新模式。

一、我国现有农户小额贷款模式的局限性

1.现金交易降低了交易效率, 增大了交易风险

GB模式是信贷员直接将贷款以现金形式交给农户, 整贷零还, 农户定期以现金的方式偿还本金 (通常是1周或2周) , 由于定期偿还本金, 每次还贷额较小, 因此违约率很低。但由于是现金交易, 信贷员面临繁重的放款和收款任务, 且由于携带大量现金, 信贷员的人身安全也面临一定风险。目前, 一些偏远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中, 也以现金交易居多。

2.只贷不存的资金运作模式, 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由于央行和银监会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 因此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尽管发放贷款数量多、不良贷款率低, 有力地支持了当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 但许多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初始资本金即将用完, 缺少后续资金的困境。

3.利率缺少弹性

有些公益性小额贷款机构利率是固定的, 如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 农户在得到贷款时, 首先要交还全年利息的50%, 从第三周开始按周或者规定的日期分期还贷, 每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2%, 1年最后两周还清剩下的一半利息。一些农村信用社利率也是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固定利率。总之, 各小额贷款机构缺少针对借款人信用风险、项目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等进行细分的利率定价机制。

4.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使农户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由于每笔贷款金额较小, 许多贷款对象没有合适的抵押物, 这无疑加大了贷款的成本。农业是周期性很强的行业, 种、养殖业的经营成果容易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例如, 1998年孟加拉国遭受历史上最严重的洪灾之后。这次洪灾影响了孟加拉国近3000万人口, 造成1000多人死亡, 格莱珉银行作为当时最大的乡村金融机构也未能幸免, 70%的分行、58%的中心和52%的会员受到了影响, 还款率大幅下降。如果发放大量信用贷款, 当遇到自然灾害导致农户无力还款, 这可能使农户小额贷款机构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其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5.极易使农户小额贷款处于边缘化地位

多数国有、股份制银行基本上已撤出农村市场, 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但严格的抵押、质押和保证要求, 使普通农户得不到贷款服务。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虽然以服务“三农”为宗旨, 但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发人地位必然使其出资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将贷款对象锁定为中小企业、农村中的种植、养殖大户, 将广大贫困农户拒之门外。

二、农户小额贷款与其他经济主体相结合模式

1.公司+农户小额贷款模式

农户由于资金实力有限, 没有合适的抵押品, 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公司+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的经典模式, 如果二者的合作能进一步延伸到农户小额贷款领域, 采用企业与农户签订种、养殖等方面的合同, 由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贷款的方式帮助农户获得贷款, 则将有助于小额农贷的发展。例如, 2003~2008年, 惠东县农信社联系带动的农户信贷款累计8000万元以上, 三方金融合作呈现九华公司解决产品来源、农户解决生产资金短缺、农信社实现盈利的“三盈”局面, 并最终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2]由九华公司担保的农户所占比重并不高, 这主要是九华公司担心农户的信用风险, 为此, 九华公司采取赊销的方式对农户进行间接授信。如通过对农户提供马铃薯种、农资等生产资料的赊销, 并在农产品收成时抵扣的方式对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九华公司由于赊销造成的资金短缺则通过向惠东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来解决。[2]

公司+农户小额贷款模式如果运作得好, 则将实现金融机构、公司和农户的多盈局面, 但该模式也需要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被担保的农户必须向龙头企业提供合格的农产品, 即龙头企业要承担农户不能提供合格产品的风险。二是龙头企业从农户提供的农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必须高于所承担的风险。对于农户而言, 其所获得净收益要高于独立生产经营的净收益。对于金融机构而言, 如果直接发放农户贷款, 则面临农户数目较多、贷款金额较小、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如果由龙头企业提供担保, 农信社可以集中精力加强对龙头企业信用水平的审查和追踪。

公司+农户小额贷款的新模式, 关键之处是要有一家龙头企业, 该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 实现规模经济, 利用科技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 这样农户才能通过与龙头企业的合作提高家庭收入。如果公司的选项不准、技术落后、市场变化或出现天灾人祸, 农户生产的大量农产品不能按照协议价格卖给公司, 将使农户不能按期偿还贷款, 公司的风险导致大量农户的信用风险。其次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 在二者的合作中, 龙头企业占据优势地位, 如果不对其进行适当的约束, 有可能出现龙头企业侵吞农户利益的行为。

2.农村合作社+农户小额贷款模式

合作对于改善农户的处境, 增强获得小额农贷的机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作, 农民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木, 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户可以进行更加专业化的分工, 提高生产效率;农户之间信息共享, 提高了销售利润;农户在合作的基础上申请农户联保贷款的成功率大大提高。

如果农户之间缺乏合作, 即他们之间是完全竞争的。相对于农户而言, 原材料供应商和农产品销售商则是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的, 因此原材料供应商和农产品销售商可以凭借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而农户的利润却很微薄。如果农户能以合作社的形式组织起来, 在价格谈判中就有了话语权, 将会改变农户单独生产经营的劣势。例如, 国开行与天津市政府加强合作, 选择蓟县进行试点, 创新农户担保方式, 通过组建农民种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互助联保小组的形式, 把原来分散的农民个体信用整合成信用联合体, 解决农民因抵押不足、信用单一、贷后监管难而导致的“贷款难”, [3]促进了小额农贷的发展。但在蓟县案例中, 农户合作社是在国开行与天津市政府的引导下设立的。如果能由农户自发设立各种合作组织, 则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 提升农户的社会地位, 改善农户的生活状况。

3.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

农户一般没有房产、机器设备等适合做抵押的资产, 这使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贷款时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果有第三方为农户贷款提供保证保险, 将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保证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 被保险人需在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满足时方能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 其主体包括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借款人为获得贷款, 须与银行、保险公司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

2009年8月, 宁波市人民政府首先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支持对象为向试点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的农业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 (含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证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3部分组成。试点期间, 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 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试点第一年, 银行与保险公司暂按30%:70%的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风险。但该创新模式还只在少数地区试行, 且贷款机构仅限于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如果能进一步扩展到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则将大大提高农户小额贷款的覆盖面, 使更多农户有机会获得小额贷款, 将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结合起来快速改变其贫困现状, 提升农户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4.农民积蓄+农户小额贷款相结合的道路

许多农户难以提供合适的抵押品, 但如果让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全部发放发放信用贷款, 则放贷机构可能面临较高的风险。为此, 可将小额贷款与农户存款相结合, 以家庭为主体, 让小额民间资本和小额农贷共同成为农户的创业资本。例如, 某农户在农业银行有3000元存款, 该农户希望办1个小型养鸡厂, 预计投入资金1万元, 农业银行在对该项目和该农户进行风险评估后, 认为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较低的风险, 该农户诚实守信能够按时还款, 就可以给该农户发放7000元的贷款。如果项目出现损失, 农户先以自有3000元承担损失, 当损失超过3000元以后, 农行贷款才遭受损失。例如, 农业银行四川省达州市分行根据农户在该行的存款配套发放贷款, 以该行在农村的营业机构为主体, 以农村营业机构所在地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模式, 通过组织服务“三农”小分队深入各村社了解农户需求, 配套地向农户提供惠农卡、小额贷款等服务, 既促进了小额农贷的发展, 又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三、利用网络创新农户小额贷款模式

1.利用网络作为放款、还款的平台

笔者在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实地调研时, 了解到信贷员将贷款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信贷员每周或规定的时间到农户家中收取贷款本金的2%。一个信贷员最多要管理四、五百农户, 信贷员经常携带大量现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因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非常小, 偏远村庄的农民要跑三十多里路才能到达最近的金融网点。[4]当初设想是政府和国有、股份制银行共同出资增加农村金融网点建设, 现在认为短期内增加农村金融网点建设, 投入的土地、建筑、人力、经营成本巨大, 而农户小额贷款的收益在短期内根本无法弥补巨额的投入成本。

目前, 家电下乡政策已惠及全国各地农村, 电脑也包括在家电下乡补贴的品种中。政府可增加对农村网络建设的投入, 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养殖种植的各种信息, 并学会使用网络银行。此外, 农业银行在全国农村开展惠农卡业务, 贷款机构可将贷款额打到借款人的惠农卡账户中, 由于一些种子、化肥等农产品销售网点普遍安装了POS机, 农户可直接用贷款在POS机上购买所需要的生产资料, 还款时, 农户直接用网上银行将所还资金汇到放贷机构的账户中。

2.利用网络平台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网络生意

即使农户得到了贷款, 并且经营良好, 但仍然面临产品销售的问题。许多农产品具有保质期短, 易腐烂变质的特点, 因此必须在收获的第一时间内销售完毕。而农户如果自产自销的话, 将花费较大的人力、交通、贮藏等成本。如果农户能够利用网络平台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络生意, 在农产品收获之前通过网络联系到买家, 则既可以提高销售价格和销售金额, 又降低了销售成本。

最近, 阿里巴巴集团将联手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信托基金共同成立格莱珉中国信托基金会, 将集中在四川和内蒙古扶贫, 并逐渐扩展到其他省份。而阿里巴巴集团作为格莱珉银行主要合作伙伴, 将捐出500万美元作为首笔资助金以协助格莱珉中国的成立。此外, 阿里巴巴集团还将在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意见, 以让贷款人能易于申请信贷服务, 从而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网上生意。

3.P2P农户小额贷款模式

小额信贷一般都是机构对个人的贷款。P2P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信贷模式, 是小额信贷模式的创新。P2P即“个人对个人” (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 , 其融资模式与华人地区早年流行的以“标会”形式集亲戚和朋友之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方式是一致的, 其产生应该是基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信任, 即个人信用和商业信用。只是形式上, 互联网的介入无限放大了可贷款人群的范围和数量, 并使借贷双方的匹配过程更加有效率, 也更加透明。

国际上成功的P2P小额信贷有KIVA和EBAY开发的MICROPLACE。国内的P2P平台有51GIVE、宜信、贷帮、拍拍贷、红岭等。宜信率先将P2P信贷模式应用于扶贫助农, 宜信一直认为靠纯粹的“输血”、捐赠并不是有效解决贫困的办法, 公益性和商业化的结合才能让扶贫具有可持续性, 宜信提倡让受益人具备自身的‘造血’功能, 早日脱贫致富。通过P2P助农平台为农村小额贷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和理念支持, 促进小额贷款在农村的普及发展。

宜信平台上的客户信息是小额信贷机构提供的, 而非借款人直接输入到网站。而且, 资金也是通过小额信贷机构投放给借款人。虽然表面上是P2P的模式, 但实质上是出资人委托宜信和小额信贷机构在经营管理贷款, 其实是一种信托业务。随着技术的改进, 可以真正实现了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用贷款, 例如通过3G技术, 让出资人和借款人用手机直接接触, 出资人可以通过GPS系统精确了解借款人的位置, 通过视频了解借款人真实情况, 通过手机银行实时监控贷款使用和归还情况。如果“永远在线”技术能够应用, 则P2P信息平台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几近真实的面对面交易平台。

但P2P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个人信息审核成本比较高;网络汇款费用较高;对欠款的催收、账单的邮寄等都会产生费用;宜信农户小额贷款只能支付贷款人2%的利息, 低于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 例如在宜信的宜农贷中, 协作机构有陕西汉中西水县妇女发展协会、河北省涞水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等少数几家扶贫机构;P2P平台可能会与同样的小额信贷机构合作, 某些借款人已经在向多个P2P平台申请资金, 等等。

四、小结

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小额贷款最新发展的基础上, 提出的农户小额贷款的新模式有:农村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户储蓄与小额贷款结合;利用网络作为放款、收款的平台;利用网络建立属于农户自己的生意;P2P模式等等。

目前, 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额农贷发展的各项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小额农贷的新模式, 希望本文能给各地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提供一点启示, 并希望农户小额贷款能在各地普及发展, 帮助农户脱贫致富, 缩小贫富差距, 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宋焱.小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N].金融时报, 2009-07-11.

〔2〕〔3〕王经方.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的新突破[J].理论前沿, 2009, (05) .

〔4〕许志峰.无抵押仍可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推广农户小额信贷新模式[N].人民日报, 200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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