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2024-06-17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精选12篇)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第1篇

一、引言

随着资本内涵的不断丰富,社会资本逐渐成为当今学者关注的前沿和焦点问题,甚至被西方国家的决策圈看成是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三条道路”。社会资本对于解决我国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对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影响[1]。

20世纪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首次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的阐述,提出社会资本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随后,社会学家科尔曼对社会资本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定义和界定[2]。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当代西方著名政治学家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组织特点,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3]。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资本的测度方法有不同的见解。布伦·奥尼克斯(1995)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得到社会资本的8个要素,并对被调查者的社会资本水平进行了测量。韦恩·贝克(1998)从个体社会网络的规模、结构、成分与侧重点4个方面出发,测量了个体社会网络,从而进一步对个体社会资本进行了评估。张方华(2004)把社会资本分为纵向社会资本、横向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并采用7级打分法分别测量各种关系中的社会资本。刘国亮等(2006)在社会网络、网络差异、社会参与程度和信任程度4个方面衡量社会资本。李玉文等(2007)通过构造认知型社会资本和结构型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社会资本指数,对黑河流域各地区的社会资本作了相对评价。

综上所述,迄今为止在社会资本的测度方面仍未形成系统的测量体系。测量工具缺乏系统性[4]。本文从家庭社会资本与村庄社会资本两个方面为出发点。一方面通过对网络、互惠、信任、参与以及社会资本作为家庭社会资本进行测量;另一方面将规范作为村庄社会资本进行测量。

二、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测度框架的构建

通过对农村社会资本的内涵与外延进行分析,以农村家庭社会资本与村庄社会资本为基础搭建农村社会资本的测度框架。农村社会资本测度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层次,总目标层是有待测定的农村社会资本总量,一级分目标层与二级分目标层是进一步的分解与细化,最终针对每一方面设计具体问题,即构成可操作层(见表1)。

(二)测度指标的确定

1.网络。

本研究通过5个方面来对网络进行测量,即网络规模、网络水平、网络差异、网顶和网络密度。网络规模由家庭平时进行交往并且可能带来收益的人数进行测定。网络水平通过对农户交往人群职业进行调查,利用对各职业社会声望的历史评分来计算农户交往人群的职业社会声望平均得分。网络差异通过农户交往人群中不同职业的个数来表示,假定农户交往人群拥有不同职业的个数越多,其拥有的社会资源就越多。网顶[5]用农户交往人群中最高职业的社会声望得分来表示。网顶越高,可能占用的社会资本量也就越大[6]。网络密度主要反映被调查家庭与其社会网络中交往人群的关系密切程度。交往频度的选项包括:很少来往、较少来往、有时来往与经常来往,分别赋值1~4分。

2.互惠。

互惠,指的是日常交往中亲友之间互帮互助的程度。通过家庭是否义务帮助亲友出工以及亲友是否对被调查家庭义务出过工两方面来衡量。

3.信任。

信任,指农户对交往人群、对政府管理以及政策有效性的平均信任程度。交往信任通过被调查家庭在日常交往中,对亲戚、同村村民、合作伙伴、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来衡量。具体选项有:从不信任、不太信任、没有意见、比较信任和非常信任,测量时分别赋以1~5分。政策信任,指的是被调查家庭认为目前的增收政策是否对提高其未来收入有所帮助。具体选项为:会减少很多、会减少一些、不会提高、会提高一些和会提高很多,分别赋以1~5分。

4.参与。

参与,是指家庭参与所在村庄村干部选举与村内事务的情况。问卷设置了4个选项,包括:从不参与、偶尔参与、经常参与和每次都参与,测量时分别赋以1~4分。

5.社会资本培育。

社会资本培育,是指家庭为维系日常交往关系所进行的支出。通过家庭用于人情往来花费的费用与平均每月电话费支出两个方面进行衡量。

6.规范。

本研究从4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测度,即娶亲难易、安全感、自豪感以及安全与和谐。娶亲难易,通过被调查家庭所在村庄与邻村相比,青年男子娶亲的难易程度来衡量,具体选项设置为:很不容易、较不容易、一般、较容易和很容易,分别赋以1~5分。安全感与自豪感通过被调查村民的自身感受进行测度,安全感具体选项为:没有安全感、较少安全感、一般、较有安全感和很有安全感,分别赋以1~5分。自豪感具体选项设置为:很不自豪、不太自豪、无所谓、较自豪与很自豪,测量时分别赋以1~5分。安全与和谐通过日常生活中村内不安全、不和谐事件的发生情况来表示。该部分主要通过询问被调查农户所在村落庄稼被盗事件的发生情况、村民家中东西被盗事件发生情况以及邻居之间吵架事件发生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衡量。选项从“经常发生”到“没有发生”分为4个等级,测量时分别赋以1~4分。

三、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的测量及其描述性分析

本部分的数据来源于“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及收入调查”。该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回问卷775份,有效问卷717份,调查形式为入户面访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8个省(区、市)的农村地区,有效问卷样本数分别为98、169、158、100、80、40、20和52份。

(一)网络变量

1.网络规模、网络水平、网络差异及网顶。

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农户的平均网络规模较小,标准差较大,离散程度较高;平均网络水平较低,离散程度较大;平均网络差异较低,离散程度较其他三个网络指标是最低的;网顶得分在餐饮服务行业到司机之间的比例最大,而网顶得分在政府机关负责人以上的仅占6%。

2.网络密度。

被调查农户家庭与交往人群密切程度平均为2.85,最小分值为1,最大分值为4,标准差为0.5,变异系数为0.18,说明从整体上看,被调查农户与交往人群的密切程度处于有时来往和较少来往之间,且差异程度不大。

(二)互惠

询问被调查农户其家庭在遇到麻烦时寻求帮助的情况,结果显示,64.1%的农户表示会找亲戚帮忙,所占比例最大,23.4%的农户表示会找同村村民帮忙。而在遇到麻烦时向合作伙伴与村干部寻求帮助的农户比例分别仅占2.7%与9.9%。

1.给予他人帮助。

在询问农户其家庭在2012年是否义务帮助亲友出过工的问题时,75.3%的农户表示帮助其亲友出过工。其中,2012年义务帮亲友出工次数在10次以下的农户占74.4%,10~20次的占14.9%,20~30次的占5.7%,30次以上的占4.7%,24.3%的农户表示未义务帮其亲友出过工。

2.接受他人帮助。

在被调查农户中,73.5%的农户表示在2012年其亲友义务帮助其家庭出过工。其中,其亲友义务帮助出工次数在10次以下的占74.6%,10~20次的占12.6%,20~30次的占6%,30次以上的占6.9%,有26.5%的农户表示在2012年其亲友没有义务帮助其家庭出过工。

(三)信任

1.交往信任。

通过对农户对其交往人群的信任程度进行描述分析显示,被调查农户家庭的信任程度平均为3.83,最小分值为2.2,最高分值为5,标准差为0.59,变异系数为0.16,说明从整体上看,被调查农户对交往人群的信任程度较高,且差异程度不大。

2.政策信任。

通过对农户家庭认为目前的农民增收政策是否值得信赖,是否能够对提高其家庭未来的收入有帮助进行调查。从得分情况看,平均值为3.81,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5,标准差为0.53,变异系数为0.14,说明被调查农户认为目前的增收政策对提高其家庭未来收入方面的信任程度接近“会提高一些”,且离散程度不大。从比例情况看,仅有4.8%的农户表示目前的农民增收政策能使他们未来的收入有很大提高,73.1%的农户表示目前的增收政策会提高一些其家庭的未来收入,20.9%的农户表示目前的政策对其家庭的未来收入没有影响。

(四)参与

被调查农户参与指标的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4,平均参与值为2.52,标准差为0.98,离散系数为0.39,说明被调查农户参与的程度处于偶尔参与和经常参与之间。

(五)社会资本培育

1.人情往来。

在人情往来的花费调查中,最低花费为0元,最高花费为50000元,平均值为4523.36元,标准差为5353.59元,变异系数为1.18。总体上看,由于农户的人情往来花费两极分化的问题较严重,因此其离散程度较高。从比例上看,被调查农户中人情往来花费在2000元以下的农户占24.3%,2000~4000元的占39.0% ,4000 ~6000元的占16.7% ,6000 ~8000元的占4.1%,人情往来花费在8000元以上的占15.9%。

2.对外联系。

对外联系主要通过农户家庭平均一个月的电话费来表示。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农户平均一个月花费最低为0元,最高为1000元,平均为158.01元,标准差为125.83元,变异系数为0.80。在被调查农户家庭中,每个月电话费在150元以下的占53.8%,所占比例最大,月话费在150~300元的占30.5% ,300 ~450元的占11.9% ,450元以上的 占3.8%。

(六)规范

1.娶亲难易。

在对农户进行“与邻村相比,本村青年男子娶到媳妇的难易程度”调查中,最小分值为1,最大分值为5,平均分为3.59,标准差为0.99,变异系数为0.28,说明被调查者认为本村的娶亲难易程度处于“一般”与“较容易”之间,而且离散程度较小,被调查的意见较为一致。其中,18.3%的被调查农户认为与邻村相比,所在村青年男子很容易娶到媳妇,36.5%的农户认为较容易娶到媳妇,35.4%的农户表示与邻村男子娶亲难易程度接近,5.5%的农户认为与邻村相比,本村青年男子娶亲较不容易,仅有4.2%的回答者认为本村青年男子娶亲很不容易。

2.安全感。

安全感分值最小为1,最大为5,平均分为3.92,标准差为0.86,离散系数为0.22。说明被调查农户的安全感较高,并且离散程度不大,回答者的意见没有太大分歧。在被调查农户中,27%的农户表示在本村生活很有安全感,42.7%的表示较有安全感,26.7%的表示安全感一般,仅有3.5%的农户表示在本村生活安全感较低或没有安全感。

3.自豪感。

对农户的自豪感程度描述分析显示,最小值为1,最高值为5,平均值为3.9,标准差为0.87,离散系数为0.22。说明被调查农户普遍认为作为所在村的村民,其自豪感较高。25.1%的农户表示作为所在村的一员很自豪,46.2%的表示较自豪,23.8%的表示没有特别感受,表示不太自豪和很不自豪的农户所占比例分别为3.3%和1.7%。

4.安全与和谐。

在对安全与和谐情况的调查描述分析中,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4,平均值为3.02,标准差为0.59,变异系数为0.2,说明在被调查农户中,不安全、不和谐的事件普遍很少发生。

四、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测度指标体系的应用

本研究通过网络、互惠、信任、参与、社会资本培育和规范共6个方面对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进行测度。首先进行了KMO检验与Bartlett球型检验,KMO统计量为0.735,进行因子分析是可行的。将西部地区农村家庭作为一个整体,针对所有调查样本的10个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得到主成分分析的特征值和累积贡献率以及特征向量矩阵。

由因子分析的输出结果可知,前三个公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但是它们的累积方差贡献率仅为65.84%。为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本信息量,本研究提取前6个公因子,它们的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8.35%。在旋转前因子载荷阵中,每个因子在不同原始变量上的载荷没有明显的差别,为便于对因子进行命名,对因子载荷阵进行旋转。

从表2可以看出,经过旋转后的载荷系数已经明显两极分化。第一个公因子在网络水平指标上有较大载荷,所以F1可看作是反映农户家庭交往人群的网络水平指标,F2主要反映农户家庭的互惠指标,F3主要反映农户家庭的网络规模,F4反映的是农户家庭的规范指标,F5反映的是农户家庭社会资本培育的情况,F6反映的是农户家庭的参与情况。

利用6个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进行线性加权,即可求得各个农户家庭的社会资本得分,即社会资本总量指标为:

计算结果显示(见表3),社会资本总量甘肃最大,其次依次为云南、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新疆,宁夏的社会资本得分最低。在网顶因子上,甘肃得分最高,其次为云南、陕西、新疆、广西、宁夏、重庆,四川的网顶因子得分最低;在互惠因子上,甘肃和云南农户家庭得分最高,陕西和四川位居最后;在网络规模因子上,甘肃和四川依然位居前列,新疆和陕西网络规模水平最为落后;在规范因子上,甘肃和陕西得分最高,而广西和云南规范水平最低;重庆社会资本培育因子得分最高,其次为新疆、四川,宁夏农户家庭社会资本培育水平最低;在参与因子上,云南得分最高,而社会资本总分最高的甘肃参与因子得分处于末位。

在表3中,较多地区的社会资本得分为负数,表明这些地区的社会资本总量在西部8个地区平均水平以下。从影响社会资本总量的6个主要方面看,甘肃应在社会资本培育和参与两个方面着手增加其社会资本总量。社会资本最为薄弱的宁夏要继续发扬其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同时着力加强其社会资本培育水平。

五、建议

第一,创新社会资本投资形式,提高社会资本培育水平。在进行社会资本投资时,农户应在加强社会网络广度的同时,努力挖掘社会网络的深度。“强关系”(如亲戚、朋友等之间的关系)和“弱关系”(熟人、同学等之间的关系)双管齐下。农户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同时维护“强关系”和“弱关系”,以增加自己的社会资本。

第二,引导农民转变“关起门过日子”的落后观念,提高农户之间互惠程度。由于传统社会封闭性强,过于分散[7],造成农户缺乏邻里亲友之间互相帮助的信念,严重阻碍了其家庭社会资本的增加及其收入的提高。因此,要侧重于改变农户陈旧观念,营造良好、和睦及融洽的农村生活氛围。

第三,加强政策的宣传与实施。由于农村地区农民对社会政策的关注度往往较低,对社会政策、政府工作的认识较为有限,因此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与实施,使广大农民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各项惠民政策,树立其对政府工作的强大信心。

第四,提高农村地区的组织水平,提高农民参与意识。由于农户家庭日常生活中农务繁忙,没有精力与兴趣参与各项村内公共事务,而农村地区也缺乏系统的自治组织机制。因此,要着力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使用个人权利的意识。

第五,提高村民生活感受程度,加强农村地区治安管理。农村居民的安全感与自豪感是在一个地区生活多年的感受累积,是多种细微因素的综合作用。因此,提高村民的感受程度要循序渐进,从各种细节入手。加强农村地区的治安管理,创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摘要:本文从社会资本的内涵出发,以农村家庭社会资本与村庄社会资本为基础来搭建农村社会资本的测度框架。以网络、互惠、信任、参与、社会资本培育和规范为一级分目标层,选取17个具体的评价指标构成可操作层,最终形成了一个具有层次性的农村社会资本测度指标体系。基于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西部地区农村社会资本进行了描述统计分析,同时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西部地区的社会资本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提出了关于提高农村社会资本水平的几点认识。

新农村社会调查 第2篇

摘要:新农村建设已在我的家乡广泛开展,已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使村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家乡也换了新面貌。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政府一步步解决。

关键词:新农村、三农、土地规划、合作医疗。

大家知道,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12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且从2004年到2010年,连续七年颁发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这七年来的一号文件有七大主题:2004年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5年是提高农村的生产能力,2006年是推进农村建设,2007年是积极发展农业,2008年是切实加强农业发展基础,2009年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增收。这七年来的一号文件有七大主题:2004年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2005年是提高农村的生产能力,2006年是推进农村建设,2007年是积极发展农业,2008年是切实加强农业发展基础,2009年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增收。可见政府是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了,然而新农村建设具体在农村进行得怎么样呢?我在前不久对家乡的乡亲们进行了调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时间:2011-2-2——2010-2-7

地点:„„

内容:调查家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我乡东西长约13.5公里,南北长约10公里,面积为1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6600亩。现辖14个村委会,144个村民小组。

可取之处:

1、在随机访问一些乡亲们后,我得知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在我们乡广泛开展,各家各户已参与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村民生病了可以通过医院或药店开具的发票、收据到指定的地方报销。再加上现在的低保政策,我们农民看病已基本不用担心付不起医药费,生活也不需发愁了,农民生活有了一定保障。

2、还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事就是现在村村都通公路了,路是用柏油铺的,虽然不像城里的水泥路,但这路再也不像以前的土路那样了。下雨天,那唯一的土路就会变得泥泞不堪,经常会有车子陷进泥里的情况发生。现在由于村村通工程的进行,交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村里的农作物蔬菜也能很快的运到城里去卖。城里电器也能方便地运回家。

3、家乡的土地整治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的思路实现居住地向中心村集中,裁撤掉一些基本无人居住的空心村,统筹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我经常能在公路两旁看见成片的整齐漂亮的楼房,一排排地矗立在那里。真像城里的居民区一样,规划的整整齐齐,看上去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4、最让村民赞不绝口的“家电下乡”,买电器给补贴,以前用不起、不敢买的现在都可以买了。这样路上自行车开始变少了,因为摩托车开始成为家家必备的交通工具了。电视机、DVD、洗衣机、电冰箱、电话自不必说,就连微波炉、空调、热水器、电脑也开始走进各家各户。有的人家装修得有模有样,厨卫齐全,天花板吊顶、地上铺上瓷砖。真是有种和城里不相上下的感觉!

5、现在农村种地不用交税了,而且还给补贴。像种小麦良种农民都可以获得好几百元的补助,而这些补助都是直接打入到农民在银行的账户里,不经过他人转手,保证农民获得应有的补助。有的村民就说:“如今可真不一样了,种地还能拿补贴,村里谁都想多承包点

地,种点经济良种,这年头靠种地也能发点小财了,有许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都想回家来种地了。现在种地再也不是什么难事了,有大型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旋耕机,如今一个人就可以种过去五个人种的地!”

不足之处:

1、我乡一些党员干部虽然对新农村建设虽然嘴上说得头头是道,但是说起如何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多数人却表示要等上面布置。一些农民也没有主人翁的精神,只是“上面要干啥就干啥”。这样,就会大大降低新农村建设的成效,甚至不能给村民带来福利,反而可能给他们带来负担。

2、居民文化生活不够、健身设施不齐、科教事业投入不足,政府也没给予足够关注。不加大科教的投入力度,不注重农村的卫生事业、教育是不行的,没有高素质的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民,增加农民收入是十分困难的。应该还搞一些农民培训工程,鼓励农民学一门技术,出外打工、创业。并在家乡培养一些技术能人,文化旗手,丰富家乡人民生活。

3、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加,村里许多人纷纷外出打工,导致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而这些留守老人小孩的安全问题、儿童的教育问题都日益突出,这些都一天天的困扰着村民们。

4、农村教育资源不足,农村的中小学条件较差,没有留不住优秀教师,人才引不进,也留不住。政府对学校基础建设没有足够的支持,以致农村教育水平始终无法显著提高。乡村老师文化程度不高,职业道德也不太好,开学率低,学生从小基础就薄弱,教学质量很一般。上完初中后,上高中的只有10%,上技校和中专类的能占到30%,其余全部外出打工。还有家乡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刚刚启动,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农村低保范围窄、金额少,失地农民、弱势群体救助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5、村里有些土地规划没有妥善征求村民的意见,造成村民和村里领导矛盾重重,以致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建议:

1.资金、技术、市场是限制农村发展的三大瓶颈。新农村合作项目范围太小,资金太少,信贷制度的不完善、政府招商引资的力度的不够给许多农民扩大生产带来制约;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其重视不够,不能有效利用把科学技术转换为生产力,用以提高经济效益;信息观念差,不会合理利用报纸、电视、电脑等媒介为自己服务;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未能给大家提供有效的指导。

我的建议是政府可以综合各个镇各个村不同的发展状况,建立一个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模式,实行资源互补,劳动力的充分利用,形成大村带小村共同富裕的结合,有效解决贫富差距大的问题。

2.农村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的建议是政府可以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那些愿意种地的有技术的进行大规模农业种植,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此外,多进行农业知识的宣传,引进优良品种,科技种田,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

3、着力培育农村新风尚。要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一要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的善进行强制性的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农村青少年受教育。二要针对农民劳动就业能力弱的状况,强化职业教育教育和农业技术教育,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遍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或务工技能,造就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要针对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的状况、理念的转变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先进的理念,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努力形成一个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的优良民风。

4、着力提升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要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政治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农村建立起讲文明、重权益、守法制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扎扎实实推进村民委员会直选。要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务公开、一事一议,完善公开办事制度。

5、着力创优发展环境。新农村建设需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要通过改革,建立起与农村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系,化解农村债务,搞活农村信贷支持。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使农民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灾有所救,幼有所学。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维护土地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后顾之忧。要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千家万户解决不了困难和问题。

总结:

农村社会养老模式调查研究 第3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模式选择;服务

我国目前农民的养老保障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将逐步向社会化养老为主转变,在不超越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意义。

调查研究以淄博职业学院附近的南营村为例,验证了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通过调查,阐述了中国农村养老的现状,揭示了中国农村养老存在的一些突出的问题,并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作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途径。

一、南营村养老模式的问题

(一)单一家庭养老模式存在缺欠

南营村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养儿防老”这一观念在该村依然盛行。绝大多数家庭把毕生的精力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没有为自己将来养老做打算的意识。到了老年,很多人丧失继续操持农活的能力,尤其是高龄老人成为明显的弱势群体,加上自身积蓄不多或没有积蓄,从而不得不依靠子女来维持生活。然而农村经济来源单一,农民增收难度大,使得单一家庭养老矛盾突出,引发不少家庭矛盾和冲突。

(二)“空巢老人”问题突出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有人用这句话来形容空巢老人的独居生活。在现在这种竞争压力很大的社会环境下,好多人都自顾不暇,更很难抽出时间来照顾老人了。

(三)农村老人精神生活单调

当前南营村的公共文化活动匮乏,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多数只能通过聊天、看电视、赶集等方式打发,精神文化生活单一,而其中以空巢留守老人的精神孤独更为严重。

二、南营村养老模式问题产生的因素

(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这是促使家庭养老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在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更,弱化了土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会养老方式的产生;另一方面,工业大生产劳动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家庭赡养和生活照料功能随之受到减弱。

(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增加,商品性支出增大

这改变了老年人供养以实物支付为主的传统方式。子女对老年人的供养主要表现为货币支出。这使老年人供养状况直接受子女货币收入的影响,缺乏了稳定性。

(三)家庭规模小型化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家庭“421”人口结构的形成,家庭小型化也在农村发展。独生子女夫妇须同时照顾多位老人,生活压力不断增大。而已婚子女与老年人分居现象逐渐增多,老年人单身户或一对老人夫妇比重提高,丧偶老人群体及与子女分居的老人等特殊群体不断增加,这些纯老户与特殊户老人群体,在居家养老方面也就出现了困难,需要社会予以关怀。

三、对改善当前养老模式存在问题的建议

第一,改善单一家庭养老模式,建立适合农村养老的多元化老人生活照料体制。具体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供养方式。主要针对高龄老人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他们之间将有部分人住进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设施,生活照料由老年服务机构承担下来,由老人或家庭提供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社区服务方式,由社区老年服务组织为主提供服务人员进入家庭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了后顾之忧。

第二,建立健全农村老年医疗服务保障体制。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要鼓励农民互助共济兴办合作医疗,确保农村老年人享有保健医疗,提高老年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第三,建立老年精神生活体系。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全面考虑老年人的需求,社会的多元化决定了养老需求的多样化,一方面,针对老年人的不同生理需求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另一方面,对老年人的需求由开始的注重经济、生活和医疗保健逐渐开始转向全方位的照顾,特别是精神慰藉方面,更注重对老年人心理和情感上的关怀,追求老年人生活的更加充实和老人的情感需求满足。如让老年人重新回归家庭,倡导居家社区服务的养老模式,鼓励老年人重新就业、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等各种措施鼓励老年人回归社会。

四、结论

综合考虑我国养老的经济实力、人力资源、文化传统及亲情、空间、服务和需求等一些因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应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新型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模式。该模式具有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等特点,是目前中国养老模式合理的历史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陈丽娜,赵桂英.借鉴国外经验,构建中国养老模式[J].衡水学院学报,2011(13).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第4篇

一、数据来源

本文对广西博白农村地区的村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共抽取200个样本, 样本特征包括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及不同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村民。发放问卷300份, 回收270份, 回收率90%, 该问卷在分析中运用了计算机技术。

性别偏好系数侧重于研究其群体中男孩偏好、女孩偏好和无所谓偏好性别人群的比例。

男孩偏好系数用公式表达= (男孩偏好样本数÷总体样本数) *100%

女孩偏好系数用公式表达= (女孩偏好样本数÷总体样本数) *100%

无所谓偏好系数用公式表达= (无所谓偏好样本数÷总体样本数) *100%

二、研究设计

“性别偏好” (Gender Preference) 是人口学研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特指夫妇生育意愿和行为中对孩子性别的一种明显的倾向性和喜好[1]。它不仅可以特指对某一性别孩子的偏好, 如“男孩偏好”和“女孩偏好”, 而且也可以反映对不同性别孩子数量平衡的偏好。

生育意愿是一个三维的概念, 包括生育数量、生育时间和生育性别。当前中国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的变迁呈现内部失调性, 即理想子女数变迁速度相对较快, 而性别偏好变迁速度相对较慢, 在农村地区更为明显[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婚育理念的转变, 人们逐渐摒弃“多子多福”的观念, 但是对于男孩的追求并没有相应改变。在缺乏严格的限制性生育政策环境下, 人们可以通过多生来实现对男孩的需求。然而, 在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的环境下, 生育数量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绝大部分人也不愿意多生。于是, 人们千方百计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在意愿生育子女数量的范围内, 实现自己的对孩子性别的追求。

很多调查和研究都已表明,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育政策的限制下, 中国农村地区的生育意愿表现为男孩偏好和子女双全偏好, 一儿一女是大部分人的理想。广西博白的农村地区也是西部地区的典型代表, 这里农民的生育水平和子女性别偏好代表着广大农民的一般生育水平和生育意愿, 为此我们设计了此次问卷调查, 下面我们将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定性分析, 从不同人群、生育目的、生育性别三个角度进一步了解、阐释人们的性别偏好。

三、数据分析

(一) 不同人群的性别偏好

在当地, 我们对不同性别、年龄、教育水平的人群分别进行了性别偏好的考察。

1. 关于性别与性别偏好的关系。在调查过程中, 被调查的对象——男女性别比例各占样本总数的50%, 研究结果 (见表1) 。

由表1我们发现,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存在一定的性别偏好, 女性的男孩偏好系数比男性的男孩偏好系数要高出2.41%, 而无性别偏好系数中, 男性占40.62%, 女性为25.81%, 说明在计划生育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 传统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在人们心中仍然存在, 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文化水平的提高, 人们的性别偏好也有所弱化, 这体现在无所谓性别偏好的选择上, 这也体现了人们婚育观念、婚姻行为和生育行为的的改变, 对促进男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2. 关于年龄与性别偏好的关系。

在调查过程中, 我们把年龄分为四个阶段, 分别是:20~30岁;30~40岁;40~50岁;50岁以上, 我们假设, 由于每个年龄段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 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当时的生育观念, 自身形成的理念也不同, 那么性别偏好系数在最低年龄阶段20~30岁中应该是偏低的, 而在40~50岁及50岁以上这一年龄层的性别偏好系数应该是较高的, 经研究结果表明, 我们的假设是基本与实际相符合的 (见表2) 。

从表2我们可以发现, 年龄越高, 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越深, 性别偏好系数越高, 男孩偏好程度越大, 反之, 性别偏好系数越低, 男孩偏好程度越低, 还出现了女孩偏好, 这说明当地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念与传统生育观念相比变化很大, 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越小的人群, 性别偏好系数越低。

3. 关于教育水平与性别偏好的关系。

我们假设, 教育水平越高, 性别偏好程度越低, 教育水平越低, 性别偏好程度越高, 研究结果发现, 我们的假设是符合当地实际的, 受教育的水平越低, 性别偏好系数越高, 小学及以下教育水平的村民, 男孩偏好系数偏高达65.2%, 而高中以上教育水平的村民, 男孩偏好系数仅占12.5%, 这证明了, 人们受教育水平越高, 受传统生育文化影响越低, 性别偏好程度就越低 (见表3) 。

(二) 生育目的的性别偏好

1. 由于农村居民的生育目的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为此在

设计问卷时, 我们提供了不同的选择, 比如, 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体力劳动、继承财产、其他, 根据居民的选择, 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果 (见表4) 。

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出, 村民的生育目的首先是养儿防老, 占98.4%;其次是传宗接代, 占74.6%, 再次是继承财产, 占33.3.%, 最后是体力劳动和其他, 各占4.8%和1.1%, 这说明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念仍然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 “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念在农村居民心目中仍根深蒂固。

2. 由于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

式, 并不是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承担相同的养老方式, 以男性为主的父系宗法制度导致了在为父母提供老年支持过程中的性别差异[3], 并由此也导致了中国生育观念中的性别偏好。我们假设, 国家政府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农村居民会降低生育数量, 相应的性别偏好就会弱化一些, 但研究结果表明, 即使国家政府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农村居民依然存在性别偏好的倾向 (见表5) 。

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到, 选择要生男孩的占44.44%, 要生女孩的仅占3.17%, 没想过的占52.39%, 说明只有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国家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养老保障, 才能促进人们婚育观念的革新和弱化农村居民生育观念中的性别偏好。

(三) 生育性别的性别偏好

关于子女结构与性别偏好的关系, 我们假设:农村居民希望的子女结构组合是男孩偏好和儿女双全, 大部分人希望的是儿女双全, 研究结果表明, 我们的假设是基本符合的 (见表6) 。

从表6我们可以看到, 当地农村居民希望的子女结构中, 一男一女占34.9%, 其次, 至少应该有一个男孩占30.16%;再次, 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的比例为25.4%。研究数据说明, 当前农村居民希望的子女结构是一男一女 (儿女双全) 占1/3多一点, 尽管两个孩子是广大农村居民普遍的生育数量, 但农民对孩子的性别还是有要求的, 就是在生育意愿的前提下, 必须有一个男孩, 即是在男孩偏好实现的前提下儿女双全[4]。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性别偏好存在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水平的农村居民当中, 以往的研究发现男性的性别偏好系数高于女性的性别偏好系数, 而在当地, 女性的性别偏好系数却高于男性的性别偏好系数, 这与当地的社会习俗、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是分不开的, 而在不同年龄阶段, 年龄层次越低, 性别偏好系数越低, 男孩偏好程度越低, 而年龄层次越高, 性别偏好系数也随之偏高, 男孩偏好程度也越高, 说明人们受传统生育观念、生育文化影响越小, 性别偏好越低;不同教育水平的农村居民, 教育水平越高, 性别偏好程度就越低, 反之, 教育水平越低, 性别偏好程度越高, 说明, 只有提高中国农村居民的受教育水平, 才能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生育文化, 才能使性别偏好弱化, 才能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2.广大农村居民的生育目的普遍是“传宗接代”、“养儿防老”, 而以男性为主的父系宗族制和从父 (夫) 居形式, 导致了中国生育观念的性别偏好。这说明传统的生育观念在人们心中仍根深蒂固, 要消除这种性别偏好特别是男孩偏好, 中国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为农村居民提供可靠的养老保障, 才能淡化人们特别是农村居民心中的男孩偏好。

3.中国社会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少生优育”。然而在计划生育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 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仍然存在。研究发现当地的农村居民希望的子女结构组合是一男一女即儿女双全, 这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 人们的性别偏好有所弱化, 但是这种实现儿女双全的前提是, 在生育意愿下, 必须有一个男孩即在男孩偏好实现的前提下儿女双全, 在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 人们要达到希望的子女数, 在生育意愿的前提下, 实现自己对孩子性别的追求, 同时也带来了性别选择、溺弃女婴等行为。

4.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发现, 广西博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3~156.5, 正常值为103~107之间, 导致这一数值偏高的内在原因是“性别偏好”, 特别是“男孩偏好”, 男孩偏好是对劳动力和养老的需求, 也是传宗接代的要求, 是男性中心文化的深刻表现。它带来的不是未来男性的婚姻问题, 而是对女性生存权、发展权的践踏与剥夺, 会严重影响人口与社会的协调发展[5]。同时, 由性别偏好导致的性别失衡, 会造成经济安全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

5.从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出现的性别偏好现象, 特别是带有强烈“男孩偏好”色彩的生育性别选择行为的“相对强化”, 表面上是国家的生育政策导向与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需要的距离所致, 实质上是一种制度和文化的冲突。这种冲突意味着中国的人口发展和人口调控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它开始触动中国人生育“情结”中最难触动的部分。这同时就意味着中国的人口生育转变甚至人口转变也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应对由此产生的挑战和变化[1]。

总之, 为了弱化人们的性别偏好倾向, 改变这种传统的生育意愿、生育行为, 除了中国政策上的引导之外, 我们应该树立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无性别偏好”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生育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生育行为, 才能提高人们的生育文化水平, 对人口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爽.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与性别偏好现象、原因及结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18.

[2]风笑天, 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 2002, (9) :21-31.

[3]Yang.The Distributive Norm of Monetary Support to Older Parents:A look at a Township in China[J].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1996, (58) :404-415.

[4]杨菊华, 宋月萍, 陈卫, 等.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221-222.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第5篇

一、我市农村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一段时期,我市部分农村治安状况令人担忧,偷盗抢劫等犯罪日益猖獗,农民普遍缺乏安全感,农村社会治安问题隐患颇多,任务繁重。

当前,农村偷盗抢劫多为团伙作案,由于乡镇派出所警力薄弱,不能及时出警制止偷抢行为,因此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有的家中有人,盗贼照样明目张胆地开着车偷抢粮食、牲畜和其他贵重物品,甚至盗贼打伤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近日,某县十几个村接连发生耕牛、山羊、生猪被盗案件,一时人人自危。少数周围群众为了免受损失,已不再养家畜。由于电力设施屡遭偷盗破坏,农民无法使用电力灌溉,只得使用成本更高的柴油机器。

目前,我市农村犯罪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犯罪对象上分为牛、羊、猪、农用物资、农机具甚至农用水电设施;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作案工具上日趋专业化,不但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甚至直接用汽车盗运大宗赃物。

二、产生原因

(一)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与物质需要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

我市农村经济当前仍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上,大多数农民在摆脱贫困后,已不满足于温饱水平,看到部分致富群众享受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了强烈消费欲望,当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后,违法犯罪就成为极少数人寻求暴富的“捷径”。

(二)思想意识的转变与教育滞后的矛盾。市场经济在带来农村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诸多负面影响,部分农民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文化生活相当贫乏,部分困难群众子女辍学,小学毕业就辍学的孩子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没有形成有效的教育机制,村民大会基本不开,集体教育一片空白。

(三)农村治安机制不健全,刑事案件得不到及时侦破,农民的生命财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导致部分农村治安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农村的社会控制力减弱,社会不稳定,治安案件多发。

三、对策

(一)切实提高农民素质、用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法治理念教育全体农民,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帮助农民破除因循守旧、不思变革的小农意识和等、靠、要的不良思想。鼓励村民自我创造、自我发展、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诚实劳动发展家庭经济,增加家庭收入。

(三)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对案件要发现一起破获一起,用高破案率震慑犯罪,弘正气、息民怨、平民心。

(四)建立长久有效的治安防范体系。

1、继续落实好警力下沉工作,充实一线派出所警力;

2、落实民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分片包干、一村一警、严格奖惩制度;

3、建立村级治安联防队,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 第6篇

关键词:经济发展;城乡流动;留守儿童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南北之间、内陆与沿海之间的区域经济发展还很不均衡,这就致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而走进城市务工,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青少年时代是人类成长发展的关键时期,可是留守儿童在这一时期由于大多数是祖辈照顾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角色,农村留守儿童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生活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指导。在成长的重要时期缺少了父母亲的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是非常容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失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有些也许还会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

因此,2012年暑假,外国语学院暑期实践团队一行人来到了陕西周至县对当地的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期间我们与当地的留守儿童同吃同住,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帮助他们提高英语水平,增强他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再者就是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在一定范围内挨家挨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并与当地留守儿童家庭面对面交谈,以周至县为例调查研究当今留守儿童的现状。

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很少有时间同他们沟通交流,父母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要求,并且占比例较大的隔代教育往往都不尽如人意,从而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学习生活都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问题在留守儿童身上都有一定的集中体现。留守儿童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他们外出打工,虽然有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监管,但肯定同父母的监管有一定的不同,这就使留守儿童遇到麻烦时会感到柔弱无助,在心理上就会使他们内心封闭,性格柔弱内向。大多数儿童都具有攀比的心理,父母不在身边会使他们觉得自己好像缺少额坚强的后盾,同父母在身边的孩子比较的话就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在学习上也因为缺少了父母的监督和指导导致他们荒废学业,上网成瘾,学习成绩较差,更有的留守儿童甚至无法正常完成义务教育的学业就开始流落社会了。同时,父母不在身边,也会使留守儿童独自在农村时感到空落,感到寂寞,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产生寂寞无聊心理。更为严重的是有一定数量的孩子很难理解父母的行为,认为父母没有能力导致家里贫穷从而产生怨恨情绪,产生盲目反抗和逆反心理。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和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怨恨父母无情。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缺失同样也会影响到父母的工作状态,孩子无法理解父母的艰辛造成父母无法专心工作,影响工作效率。这也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从调研的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留守儿童问题涉及社会各界各个方面,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一起想办法解决留守儿童这个现阶段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通过调研我认为,社会各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应该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创造一些优惠便利的条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明确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责任,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同时也应该打破户籍制度,实行部分地区适龄儿童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城乡人口特别是人才的跨区流动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义务教育体制相应的得到一定的调整,建立健全外来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教育管理部门重视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的解决,为其解决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具体来讲就是流人地城市教育部门应该将外来务工子女教育问题纳入流入地城市义务教育管理的范围之内,同时应由专人负责。再者,各级教育部门应与有关部门为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提供一定的优待。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之内,为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学提供可能的便利,才能够更好地促进这方面的发展。

其次,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关心。工作挣钱养家虽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忽视子女的成长发展。在外打工虽然艰难,但也要尽量定期同子女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毕竟,爷爷奶奶以及其他亲戚与父母相比对孩子的影响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父母在孩子的成长期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农村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研究综述 第7篇

关键词: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社会流动

1 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理论渊源

1.1 社会分层理论渊源

分层最初是个地质学的概念, 是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们借用这个概念来解释社会的纵向结构。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分层是社会学意义上的, 它是指依据一定具有社会意义的属性, 一个社会的成员被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层次的过程与现象。在社会学界, 基本上认为社会分层根源在于社会差别的存在。正是因为有了差别的存在, 就意味着有高低和层次之分, 因此只要有社会差别就会有社会分层。

在西方社会学中, 最早提出社会分层理论的是马克思·韦伯。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的核心是划分社会层次结构必须按照三重标准。它们分别是财富、威望和权力。首先, 财富是经济标准, 他认为依据财产的差别, 就可以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的阶层;其次, 威望是社会标准, 他认为个人在所处环境中得到的声誉差别, 可以把社会成员划分成不同的身份群体, 从而来划分阶层;最后, 权力是政治标准, 权力地位取决于人们强行实行自己权力的可能性和程度, 权力最关键的来源是科层制。在他看来, 这三个标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是又可各自独立来划分阶层结构。韦伯的三位一体社会分层理论对社会学界影响很大, 也正是由于这一理论的出现, 在方法论上, 形成了与马克思一元阶级分层理论相对应的多元分层理论。

美国社会学家沃纳继承和运用了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 他提出了六个阶层的划分方法:上上层, 指老财阀, 他们不但拥有大量的物质财富, 而且具有上流社会特有的生活方式;下上层, 指新财阀, 他们实际上是一些暴发户, 虽然在财产上不少于上上层, 但却没有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上中层, 也就是高级白领阶层, 如医生、教授等;下中层, 指所谓的下层白领阶层, 如秘书、工厂职员等;上下层, 就是所谓的蓝领阶层, 如工厂里的技术工人, 农业技术工人等;下下层, 指一些没有技术专长的体力劳动者和失业者等。

除此之外, 西方的社会学家还根据人们在职业分工、工资收入和身份威望等方面具体而细微的差别, 把社会成员划分为连续排列的若干个小层次, 即续谱。在西方社会中还有布劳—邓肯的职业分层学说以及帕森斯的分层功能论、达伦多夫等人代表的分层冲突论等。在最近的十年中, 西方社会分层理论发展成了三大派别:第一派是阶级学派, 仍主张划分社会的各阶级, 这一派有两个分支:一支是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以怀特为代表, 另一支是以高德索普教授为代表的新韦伯学派, 因为他强调从非经济资源的占有来划分社会阶层;第二派是以美国的戴蒙为代表的主张以职业声望来划分阶层;第三派是以布迪厄为代表的以人的消费嗜好或者是偏好来划分阶层。

1.2 社会流动理论渊源

社会流动研究的创始人是索罗金, 他在1927年发表了《社会流动》这本著作, 从而也开创了社会流动概念的先河。在索罗金的著作中, 社会流动可以被理解为个人或社会对象或价值, 被人类活动创造的或修改的任何变化, 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的任何转变。在当今社会学界对于社会流动的定义为: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个地位的移动。社会学中所强调的社会流动是区别于人口学所研究的“人口流动”和劳动经济学所研究的“劳动力流动”, 因为人口学和劳动经济学所强调的是人口迁移的空间属性, 即人口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而在这里社会流动指的是阶层流动, 是从一个社会阶层流向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变动过程。根据不同的标准, 可将社会流动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社会学中最常见的划分有三种, 即根据流动的向度将社会流动分为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水平流动是阶层内部的位置转移, 垂直流动是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垂直流动还可分为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除此, 根据流动是否为代内, 将社会流动分为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代际流动是与上一代地位的比较, 而代内流动是一个人一生中地位的升降变化, 是以自己最初的位置为基础比较。根据流动的原因, 又将社会流动分为结构性流动与自由流动。所谓结构性流动就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 从而产生流动;而自由流动多是由于社会成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流动, 这也可以称为非结构性社会流动。社会流动的目的就是要解释个人是如何分配到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中去的, 即社会分层系统是如何运作的。在学术界中, 解释社会流动的理论不是很多, 主要有推拉理论, 帕累托的精英循环论和布劳—邓肯的地位获得模型等理论。

“推拉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拉文斯坦在19世纪80年代提出的“迁移法则”, 当时拉文斯坦已提出了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到了20世纪60年代, 英国学者李 (Everett SLee) 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迁移理论, 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研究人口流动和移民的最有影响的“推拉理论”这一理论就是认为在市场经济和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 流出地具有社会流动的推力, 而流入地是具有社会流动的拉力。正是由于这一推力和拉力促使了社会流动。用这一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当今农村社会流动的现象。

帕累托的精英循环理论可以从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角度来解释:精英—精英流动, 这一模式主要强调了个体之间的循环, 另一个模式是社会底层群众—精英阶层流动, 这强调的是阶层性流动。当今的社会流动就包含着精英取代和精英流动的过程。

布劳—邓肯对美国阶级结构和职业地位获得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他们运用路径分析的方法建立了“地位获得模型”, 这也称为布劳—邓肯模型, 这一模型同时涵盖了个人的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他们认为, 个人职业地位的获得, 受到先赋因素和自致因素的共同作用, 并且先赋因素一方面对个人职业地位的获得存在直接影响, 另一方面, 先赋因素还作为中介变量存在, 通过影响个人的自致因素间接影响个人的职业地位获得。布劳—邓肯的这一模型奠定了社会流动理论的基础。

2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状况概述

2.1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状况综述

当前中国农村的社会分层, 主要是倾向于按照多元社会分层理论来架构其分层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我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也在不断深入, 而这种分化主要是以职业为基础。由于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 职业与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社会地位、权力大小、价值取向、生活方式以及发展机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 我国的学者大多是以职业分化为主的多元标准来分析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的现状。这种以职业分层为标准的依据主要是来源于帕森斯的功能主义理论, 他认为, 在任何社会中总有某些工作被视为比其他工作更重要, 因此, 社会上由富至贫的分层体系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对于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社会地位重要性的规定。

在我国不同的学者按照职业这一标准将农村社会分为不同的阶层。陆学艺将我国农村社会分为八个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农民雇工阶层、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知识型劳动者阶层、乡村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和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刘成斌、卢福营根据农村社会成员分化的状况将我国农村分为九个职业阶层:农业劳动者、第二产业劳动者、第三产业劳动者、农村知识分子、农村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兼业劳动者及无业人员。林坚和马彦丽认为, 以职业为基础, 以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为主要依据, 结合农村中对不同职业的美誉程度, 将农村社会阶层进一步划分为上层 (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 , 中上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智力劳动者) , 中下层 (雇工和农民工) 和下层 (纯农业劳动者) 四大类。从这样的分层标准来看, 我国农村的社会分层结构大体上呈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 越往上层走人越少, 下层仍然占有非常大的比例。除此, 20世纪90年代初, 有的学者通过对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调查, 认为划分这些阶层的标准应是农民所从事的职业类型、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三个因素的组合, 从而证明农村有十个阶层, 即农村干部、集体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智力型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业劳动者、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而有的学者则主张将当代中国农民阶级应该分为十七个阶层:单纯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兼业为辅的第一兼业农阶层、以兼业为主的第二兼业农阶层、不稳定农阶层、农村工人阶层、城市农民工阶层、农民企业家阶层、农村技术阶层、农村乡务管理者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宗教职业管理者阶层、游民阶层、反社会阶层和准社会阶层。有的学者按照收入的标准将农村阶层分为贫困户阶层、温饱户阶层、宽裕户阶层以及小康户阶层。除此, 有的学者根据韦伯所强调的财富、权力和声望的分层标准, 将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农村社会分为以政治性标准为主的社会分层体系称为“政治—身份型”分层体系;把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以经济性标准为主的社会分层体系称为“经济—能力型”分层体系;把合理综合经济收入、政治权力、社会声望三位一体为标准的社会分层体系称为“社会—综合型”分层体系。还有的学者引入了“象征性资源”作为分层的标准。所谓象征性资源可以理解为“潜在的经济资源”。这种资源不是现实的经济资源, 而是知识、权力以及社会关系等。而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衡量这种资源的唯一标准应是“社会权力”。因此我国学者根据这样的分层标准把农村居民分为精英阶层、普通村民和弱势群体。

2.2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流动状况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农民社会流动的趋势开始加速, 长期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开始了从无序到有序的社会流动。可以说农村的社会流动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产物, 也是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前提。按照大多数学者的理解, 农村社会流动是指在农村社会里, 一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从一个社会阶级或阶层转到另一个社会阶级或阶层, 从一种社会地位转向另一种社会地位, 从一种职业向另一种职业转变的过程。也可以理解成, 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转变为其他职业劳动者的纵向流动和农村社区转移到城市社区的水平流动。通过阅读一些相关的文献, 发现我国的农村社会流动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行业间的向上流动, 这种流动主要是通过工作的顶替、婚嫁流动、参军或是通过高考来跳出农门, 改变自己农民的身份;二是行业间的水平流动, 由于现代化、机械化的农业发展, 农村产生了很多的剩余劳动力, 当今的农民不在仅仅是被束缚在土地上, 慢慢地开始向乡镇企业、手工业、服务业等第二、第三产业流动;三是混合型流动, 这种流动是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即农民工大量的涌向城市。学者们分析, 出现这些农村社会流动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除此, 城镇化的加速、农村户籍制度的逐渐消除, 还有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进一步打破, 城乡收入的差距, 比较利益的驱使等, 都促使了我国农村成员的社会流动。因此, 在我国农村社会流动主要是呈一种上升流动的趋势。这种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着我国社会变迁的过程。

3 结 论

以上是笔者对近十年来, 学界对于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这一领域研究的综述。过往的研究是对于这一领域初步的探索, 主要集中在理论的研究上, 真正通过个案反映其理论的研究很少。因此笔者在以后的研究中, 会进入个案村庄, 运用已有的理论来进入具体的场景, 进行个案研究, 从而在实际的运用中得出一定的结论。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曾钊新, 孙仲文, 陆立德.社会学教程[M].吉林:吉林教育出版社, 1987.

[3]张云昊.中国西部农村社会分层框架分析[J].理论研究, 2005 (5) :10.

[4]王甫勤.西方社会流动研究综述[J].兰州学刊, 2008 (8) :179.

我国农村普通社会阶层社会互动研究 第8篇

以上研究对于认识我国农村社会结构, 动态把握农民社会变动大有帮助, 但这些研究同时也忽视了另一个问题:农民社会分化是不争的事实, 但分化后的农民阶层之间有着什么样的互动关系呢?

一、农村普通社会阶层的确定

(一) 农村社会分层

通行的阶层划分方法一般是侧重对个人的经济收入、职业、声望等标志进行测量, 比如同属于一个家庭的两个家庭成员可能就属于收入与声望都差距较大两个阶层, 这样就忽略了家庭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家庭因其较强的纽带作用、家庭成员较强的归属性和高度社会认同往往作为一个单位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本文研究的社会阶层, 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层, 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分层。

根据前人研究成果以及社会调查的实际, 我们把农村阶层分为以下7种, 具体种类见表1。其中专业技术家庭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乡村医生, 一种是教师。

除上述几种阶层外, 还有少量特殊家庭, 比如“五保户”家庭、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救济户, 因为所占比例极小, 不再作为一个阶层进行分析。

(二) 普通阶层确定

数据来源于2009年1月至与6月对J镇进行的调查数据。调查采用了问卷与访谈相结合方式进行。共发放问卷400份, 实际回收362份, 有效问卷348份。

社会分层是一种根据获得有价值物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迄今为止, 对社会地位加以区分的标志最有影响的是马克思韦伯的三个关键维度:即通过收入 (财富) 、权力和声望对社会地位进行等级评定。为确定以上各个阶层的社会地位, 文章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排序, 其中人均收入状况和权力拥有状况通过调查与访谈进行界定, 而职业声望则参照了李春玲利用全国调查数据所计算的声望得分。

结果显示, 农村阶层可以分为三大类:上层, 乡村干部家庭、私营企业主家庭和专业技术家庭;中层, 个体经营家庭、外出务工家庭;下层, 本地兼业家庭和普通农业劳动家庭。

从调查数据来看, 农村社会阶层中的上层只占到总家庭比例的3.6%, 农村中层占到总家庭比例的32.9%。外出务工者其实和普通的农民相差不大, 但由于这些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城市工作, 部分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术专长且“见多识广”, 生活方式和普通农民有一定差距, 因而被划入了中间阶层。

社会阶层的划分是各个阶层在垂直社会空间的排列, 一般来说, 每个社会都可以划分为社会上层、中层和下层, 虽然按照以往的研究习惯我们划分出了中下层, 但农村社会中的中层和下层并没有很大的社会距离, 包括收入、生活方式以及社会资源的可获得性。因此, 我们把农村社会的中层和下层合并为一个阶层, 即普通阶层。

基于以上分析, 将按照两个大的阶层来分析社会互动, 即农村上层和普通阶层, 根据目前研究通行的说法, 我们把上层称之为精英阶层。总的来说, 其实农村社会结构的主体仍然是普通阶层, 他们的互动是农村社会关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本文主要研究普通阶层的社会互动状况。

二、农村普通阶层社会互动分析

在农村阶层中, 中下阶层互动有着较强的共性, 事实上, 中间阶层的个体经营户和外出务工者其实和农村兼业家庭以及普通农业劳动家庭基本没有本质的区别, 看上去个体经营户虽然半脱离了农业生产, 但依然生活在传统的农村社会结构中。而外出务工者生活、工作空间延展到了城市, 但他们还很难融入城市,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家庭仍处于农村社会关系之中。

(一) 普通阶层首属互动对象选择

农村普通阶层社会关系一般来讲还难以摆脱传统农业社会的影响, 即符合费孝通先生“差序格局”的理论, 以个人为中心, 按照一定的亲属关系外泛开来, 血缘是判断社会关系中与自己相对社会距离的重要标杆。那么, 真实的农村阶层互动是不是也遵循这一规律呢, 为探讨农村普通阶层社会交往的对象, 我们按照与男性户主的关系排列出不同的家庭, 让其选择交往最多的, 以此确定普通阶层的首属互动对象。

首属互动对象的选择可以反映该对象在被调查者心目中的重要性, 在农村首属互动对象中, 比例最高是非亲属邻居, 其次是父母、岳父母和兄弟姐妹, 其中选择“朋友”项的也占到了13.22%。出乎意料的是, 邻居在首属互动对象中是最高的, 一般来说, 邻居交往起来有着得天独厚的近距离条件, 除非有隔阂, 只要相处的不是太差往往走动比较频繁,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其次占到第二位的是父母、岳父母家, 如果加上兄弟姐妹, 血缘关系仍然是连接农村社会关系最重要的纽带。朋友关系的走动比例也较高, 朋友的类型也不一样, 有的是一起长大的朋友, 有的是因某一件事情结交起来的把兄弟, 但是这种关系一旦确立, 他们的交往就比较频繁, 主要是传统中的“来而不往非礼也”的观念起到重要作用。相比之下, 同族关系走动并不太多, 随着农村生育水平的大幅下降, 扩展型的大家庭已经日渐式微, 核心家庭日益增多, 以个体家庭为经营单位的观念深入人心, 因此, 同族关系在人们心目的位置已大不如传统农业社会。

(二) 普通阶层与首属互动对象互动内容

在与首属互动对象的交往中, 得分最高是节日走动, 其次为一般生活交流, 借贷一项得分并不太高, 由于首属互动的是感觉和自己关系亲密的对象, 因此婚丧嫁娶、急性事件求助、办事求助都曾经出现。据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农村普通阶层互动中, 情感性互动是最主要的互动方式之一, 生活交流与节日走动都属于情感性互动的范围。在与首属互动群体的交往中, 生产中的相互帮助得分也比较高, 说明互动主体之间在情感交流的基础上, 生产中能够互帮互助, 而生产信息的交流, 虽然也属于情感性互动的内容, 但得分较低, 这是因为另外两种情感性交流在互动主体中占有较高的地位, 从而冲淡了被调查者对这一选择项的赋分。

由于以上分析中难以细致反映应急互动与经济互动的特点, 为进一步考察普通阶层互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互动的不同类型, 设计相应题目, 对农村互动的对象及内容进行详细刻画, 看能不能从另外一个层面对上面的结论加以印证。

以上三个内容可以称之为经济互动、应急互动和情感性互动, 不难看出, 在三种互动中, 血缘关系仍然是互动一个重要原因, 不同的是, 在应急互动和婚丧嫁娶中, 邻居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说明邻居在农村社会中是绝大多数家庭重要的社会支持力量之一。根据访谈内容, 我们发现, 后面两种互动邻居之所以比例较高的原因是, 这两种互动具有很大的外显性, 即这种事情一旦发生, 就会接着被别人感知, 而邻居大多数是采用了主动的方式为被调查者解决问题, 而经济互动中的借贷内容在没有付诸于实施之前, 基本属于秘密状态, 需要被调查者主动选择互动对象, 这样, 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朋友可能比邻居更容易“说话”。进一步的深度访谈也印证这一观点。

三、结论

农村普通阶层的社会互动是建立在亲缘、地缘关系上的情感性互动为主、辅之以其他互动类型。具体来说, 亲缘关系是普通阶层互动的首要选择, 在情感性互动、经济互动与生产性互动中占据了主要内容, 而基于地缘的邻居关系则是应急互动和生产互动中的重要补充。总而言之, 农村普通阶层的社会互动没有抛开传统农业社会关系的属性, 现代化市场的冲击减少了他们交往的频率与时间, 但基于亲缘、地缘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却没有发生改变。

普通阶层之间的互动, 基本上是一种自然状态的角色体现, 邻居就是邻居, 亲戚就是亲戚, 而且双方的社会角色由于平等的情感交流关系容易契合起来, 即使在经济互动和其他互动中, 这种契合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使得阶层内部尤其是在亲缘和地缘圈子中显得更加和谐。这种基于平等的社会角色期待使得情感性互动、生产性互动大大增强, 更好的维系了社会整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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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春玲.当代中国社会的声望分层[J].社会学研究, 2005.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第9篇

目前, 各学科都从不同角度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 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概括而言, 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包括: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及其未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还包括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问题。很多文献还分别探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形式的发展问题。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 学界主要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①我国是农业大国,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迈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②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资金不足。从广大的农村来看, 许多农民的生产生活基本没有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具有一定的难度, 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在当前提出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为时尚早。③目前, 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因此, 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 社会救助 (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三大基本保障制度的建设是重点。④政府在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主体作用, 如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立法和保险资金监管等等。

下面具体从几个方面来回顾学界的主要研究热点及研究进展, 评述研究缺陷,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一、对“农村社会保障”本质的认识

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范畴的界定不尽相同, 从最广泛的角度讲, 农村社会保障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应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些保障项目构成了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亟待建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学者还对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的定义、特点及其特殊性进行了探讨, 这种探讨主要是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有学者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把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概括为小农户的社会保护政策, 通过对中国农村的事实观察发现,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就是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全面保护, 或者称之为可持续生计。农村的社会保障, 是对于以遭受不确定性与确定性风险包括自然风险与人为风险为常态的农民的社会保护。由此, 它必然要求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进行全面保护 (杨团, 2005) 。还有学者认为, 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实质上依然是一种以家庭保障为主的模式。制度化的社会保障, 如养老、医疗保障及社会救助, 在农村社会保障中只占极小的比重。[1]尽管近年来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有了较大的发展, 如在农村推行医疗保健制度、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保险等等。但从严格意义上, 它们都不应该归属为社会保障, 而是社区保障。[2]这种社区保障的稳定性还是一种短期效应, 它是在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过渡型保障供给形式, 最终将被其他的保障供给所替代。因此, 在建立社区保障的时候, 一定要考虑其今后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尤其是与国民保障体系的接轨。

综上所述, 目前在农村实施的任何一种社会保障项目都不完全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无论是农村医疗保健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农村计划生育保险都是在一定社区范围内, 以本社区居民为保障对象的一种福利制度, 与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联。它们都不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实行, 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保障制度, 也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 更不属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缓慢, 对此学界已达成共识。有学者建议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由家庭保障制度向互助保障、社区保障制度转轨, 最终建立社会化保障制度。[3]社会保障金的来源也应考虑其社会性。在拓宽农村社会保障金渠道的前提下, 农村社会保障不能完全依靠自愿, 要考虑其社会性, 国家应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 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对落后地区也要逐步推行。同时, 在经费投入和政策制定上要与城市社会保障一视同仁, 特别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初期, 国家应该更多地反哺农村, 造福于农民。

二、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学界主要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民被排除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等角度来论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针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 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主流的观点是建议因地制宜地制定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根据政府部门和学界的普遍共识,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包括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合作医疗) 、社会福利 (儿童福利、妇女福利和老人福利) 和社会救济 (贫民救助、灾民救助、长期病患农民救助、孤儿孤单老人救助) 。[4]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农村迫切需要建立的三大主要保障制度, [5][1,6][7]并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因地制宜与地方自主发展为主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 在地区差距非常明显的情况下, 建立全国性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不现实, 但也不能否定已经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这些工作的积极努力。[8]例如, 在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 他们往往是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 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如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通过对中国苏南地区保障状况的研究提出了“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 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 社区保障为核心, 商业性保险为补充” (彭希哲等, 1996) , 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 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然而, 目前政府和学界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社会保障应采取什么样的模式,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等问题, 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仍是主张农村社会保障应当独自发展。政府和学界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目标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位, 没有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系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说明。这是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改革的基本目标模糊,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至今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未形成整体的框架, 也没有渐进推进策略的根本原因。[9]

此外, 重要的是, 有学者主张, 各项保障制度的实施应该有重点。I. S. Falk 和Wilbur J. Cohen结合美国国情对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 他们认为对农民群体的保障最好建立一个覆盖所有工人的统一的保险计划, 并且以强大的救助计划为补充, 来提供社会保险未解决的特殊需要。[10]对我国而言, 在确立农村社会保障项目时, 要重点考虑当前农民面临的最无奈、最无助的核心问题。要依据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分类设计, 制定和建构多层次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抓难点热点问题, 在部分农村, 当农民正常的生活难以保障、防病治病问题都难以解决的情况下, 应当把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解决, 在保证农民能吃饱穿暖、身体健康的基础上, 再来解决其他诸如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探讨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难点所在。社会保障的筹资问题涉及两个问题, 一个是资金的来源, 另一个是缴费的时间平衡。[11]社会保障费用应来自雇员和雇主的缴费。目前,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单一, 养老保险名为三方筹资, 实则农民一方出资, 社会保险有名无实, 形同个人储蓄。农民基本没有医疗保障, 缺医少药的情况相当普遍。从总体上看, 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模式, 社会保障功能比较脆弱。8亿农民基本还是处于家庭保障而无社会保障的境况, 未来养老问题堪忧, 健康和基本生活问题不容忽视。[7]

目前, 学界倡导的筹资渠道有:财政资金、土地补偿收入、企业雇主缴费和农民个人缴费。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出发, 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途径主要有:

第一, 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筹集资金要从单一主体走向多元化,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参保农民本人三方, 但国家要明确三方的合理投资分配比例。同时, 要广开融资渠道, 可考虑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业税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合理部分纳入法定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渠道。

第二,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投入力度。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框架,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 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 并明确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方面。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 增收节支, 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 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

第三, 要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身积极投入参保。要完善补贴政策, 提高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保的补助比例, 通过政策激励, 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农民个人账户, 将政府和集体的补助连同个人缴纳的部分, 都归到投保人的个人账户上, 按个人账户储备积累的总额确定保障基金发放标准, 让农民有安全感和自主性, 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四、土地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研究

农民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非正规保障, 特别是在那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来源中农业所占份额大的地区。[13]随着农村土地对农民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 在客观上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化建设。这引起了学界对农村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关注。许多学者认为, 土地长期以来给予农民的生活保障功能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对社会保险的需求以及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 也使得政府忽视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利, 从而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改革严重滞后, [9][15][16]而农村社会保障的名存实亡, 又迫使土地的保障功能被迫强化。[17]因此, 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发展途径, 必须首先正确处理农村土地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的关系。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主流观点认为, 应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 促进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化。这主要是因为土地保障只是一种过渡形式,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 必然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化的发展逐步向社会保障过渡。

而这个“制度创新”主要是指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土地保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是当前我国农村特定条件下的必然选择。[18]也有学者认为, 农村的土地制度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前提是要进行土地制度改革, 即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16]通过土地保障功能的再造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逐步实现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 从而建立城乡一体的全国社会保障制度。[13]

学界关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的增多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但失地农民的权益并不能因此受到损害。学界一致认为, 解决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关键是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当前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 对保护农民利益意义重大。具体而言, 可以用经济补偿的一部分或全部, 如利用土地补偿收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险, 即把土地征用或转让的补偿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化的资金来源, 是新型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种可以称之为“以土地换保障”的思路。

综上所述, 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辅相成, 如何使两者形成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 是解决三农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也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关键。由于我国农村特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制约, 这将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需要我们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五、财政介入农村社会保障的研究

概括而言, 财政介入农村社会保障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筹资模式、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问题。

综观20世纪90年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筹资模式可以概括为:农民自愿参保为主, 集体资助为辅, 政府政策扶持或少量资助。实践已证明, 这样的筹资模式难以真正为农民建立生活风险保障。学界提出在农村社会保障筹资问题上政府并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并建议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同时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用一部分财政资金资助社会保障, 是先进国家普遍做法和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资助将吸引农民增加个人缴费, 从而使农村社会保障的正常运行获得基本保证。[21]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 在其诞生之时, 均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在西方发达国家,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充当着主导角色, 提供社会保障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界学者一致建议, 我国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最主要的是要由政府推动和支持, 并由其承担主体责任。而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承担什么责任, 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性质紧密相关。就我国所实行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而言, 政府应当针对其不同的组成部分, 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22]概括而言, 政府的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内容:①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适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确立正确的发展目标和原则, 并进行积极地组织和引导;②加强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③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 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保证;④给予政策扶持和必要的财政支持, 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起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责任, 尤其是中央财政应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政府应该明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权责划分, 从而保证农村社会保障的正常运行和社保制度的完善。[23]政府部门尤其要处理好社会保障制度与其他转移支付之间的关系。国家财政可以根据财力状况, 在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一方面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对农村的教育投入, 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 不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实际上, 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样, 政府在这两方面所做的工作, 其本身就是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一种有效的财政政策手段。

此外, 一些学者提出, 政府在社会保障的相关领域同样应发挥重要的作用。政府和各级领导应当高度关注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问题, 采取措施引导农民脱贫致富, 认真解决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困难,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户互助制度。从根本上说, 要加强和推进农村社会保障, 必须不遗余力地促进农业生产, 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加快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把保障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落脚点。[24]

六、现有研究不足及未来研究趋势展望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已经尝试了10余年, 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无论制度模式还是相关政策, 各级政府都在不断努力, 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刚刚起步的局面呈现出一些良好的势头。然而, 我国的经济实力还远不如发达国家, 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在现有条件下, 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还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其中比较关键的有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模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 这个“力度”多大比较合适, 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政府又能承担得起?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 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 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 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 难以落实。有学者对政府应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责任进行了研究, 并对承担的程度做了初步的探讨。[25]但是, 仍然缺乏一定的定量分析。

2.调查、数据与研究方法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专项调查, 由于调查目的所限, 可用的数据比较分散。如2000年的“中国城乡老龄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涉及到了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 但调查对象仅局限于老年人群体, 而且该调查是一项包括老年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等内容的综合性调查, 有关社会保障的调查项目比较有限。再如1993年、1998年和2003年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对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然而这是一项针对“卫生服务”的调查, 因此对其它社会保障项目没有涉及。数据的局限性也带来了研究方法的单一, 且仅限于定性分析。也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如温兴琦在湖北和湖南11个市县区, 对农村生活保障和农业生产保障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查。问题涉及政府救助、农村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问题以及低保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等, 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因此, 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研究急需进行一些专项调查及典型调查, 并在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

3.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社会救助包括贫民救助、灾民救助、长期病患农民救助和孤儿孤单老人救助等, 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形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目前学界对贫困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还远远不够, 而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因此, 深入研究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确定合适的社会救助水平、救助对象和救助内容?地方财政投入水平应达到多少?中央财政应承担什么责任?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4.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

学界普遍认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之一, 也是近年来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学界提出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对接的必要性。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具有包容性, 逐步把离开土地与农村的劳动力人口吸收进来。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目标模式应该是高度统一、社会化和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学者主张我国应建立城乡有机衔接的“三维”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即“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29]这是对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力探讨。但是, 各保障项目仍然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因此, 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上, 还需要进一步提出具体并且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

摘要:近年来, 学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 并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但缺乏对该领域现有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本研究试图在回顾该领域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系统的分析总结农村社会保障的本质、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以及财政介入农村社会保障的研究等等。学界在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政府应发挥主体责任等方面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并且各界学者对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的改革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这样的工作, 引起我们更加关注未来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农村社会救助、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问题, 并寻求研究方法上的突破。

农村社会调查论文 第10篇

一、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 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低, 认同感缺乏、参与感不强。

调查结果显示, 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了解途径, 主要来之于广播、电视以及亲朋好友的聊天耳闻。对具体内容, 目标、要求, 七成以上表示“有点了解”和“不了解”, 表示“很了解”的村民寥寥无几;所谓“有点了解”, 也仅限于新农村建设可以解决农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经济问题, 没有参与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和安居乐业等更高层次的意识和要求。六成以上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认识不清, 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行为, 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 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宣传工作做得不够, 虽然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对新农村建设宣传力度较大, 但部分乡、村级部分党员、干部认识还没有真正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就难免造成基层宣传“弱音”甚至是“失声”, 再加上新农村建设具体操作中相应的建设标准、目标不明确, 作风漂浮、工作措施不到位, 甚至是搞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使村民不能以主人翁的姿态认同和参与其中,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缺位”, 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进程。这是制约新农村建设开展的一个基础性的问题。

(二)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选择、产业规划针对性差。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 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 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普遍性, 适用于我国所有农村。但在具体实践中, 千差万别、情况各异、发达程度不同的各个村庄, 在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阶段、过程中, 需要各地区结合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需要选择的具体目标、产业规划、发展重点和方向以及侧重面, 应该有所差异、各具特点, 实事求是、科学规划, 针对性做到一地一策, 一村一策。这才是按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办事。

可悲的是, 问卷调查显示, 在我们列出的“规划不到位”、“产业不突出”、“村级组织及村干部没有发挥引领作用”、“各项措施不到位”等新农村建设主要问题的多个选项中, 选前两者“规划不到位”、“产业不突出”的人占到了六成以上。

实地调查的情况也的确如此。我们调查的上马村地处侯马市近郊, 为本乡最大村, 人口多、土地多, 集体产业和乡镇企业欠发达,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土地及劳动力是该村的最大资源。发挥近郊优势, 大力发展精品农业、规模化农业, 积极组织剩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 应该是其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产业规划的首要考虑的、科学的目标选择, 事实上是村里没有规划, 农民一头雾水。

由于新农村建设中缺乏科学规划, 或建设目标选择、产业规划, 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简单“重复模仿”, 缺乏差异性, 不能做到把新农村建设的普遍性要求与当地实际的特殊性要求相结合, 导致新农村建设走弯路、步子慢、效果差、影响消极的问题, 在一段时期、一定的范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 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偏少。

毋庸置疑,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关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实现大变革的系统工程, 需要巨大的社会资源投入, 主战场在农村, 主体是农民, 理论上讲, 主要力量还要依靠农村和农民自己。但实际情况是, 除东部部分发达省份和少数发达地区农村农民收入水平较高外, 我国大部分农村农民仍然处于自然农业经济状态, 农村及农业经济总体上还是粗放型生产, 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导致整体收入偏低。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 作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侯马近郊上马村农民, 户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占比44%, 户均年收入3—5万元的占比40%, 户均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占比16%, 除去日益高涨的再生产投入, 80%以上农户没有多少积蓄可用于新农村建设。一般农民终生积蓄只够勉强用于必需的盖新房和婚丧嫁娶, 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现象较为普遍。

与此相对应的是,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投入。1、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 乡村水、电、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需要大量投入。2、建立改善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相关的包括教育事业、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大量投入。3、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形成现代流通方式下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解决农村商品市场总量不足, 分布不尽合理, 打击假冒伪劣, 实现工业反哺农业, 消除城乡“二元差别”, 需要大量投入。

政府现行的取消农业税, 对种粮进行补贴, 逐步加大对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 但与我国现阶段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相比, 与目前日益高涨的物价特别是涉农物资价格的高涨相比, 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对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做出的历史贡献相比, 与消除城乡差别、户籍差别、共享国民待遇、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 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偏少, 远远不够, 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核心性问题。

如此巨大的需求反差条件下, 单靠农村和农民自己的财力建设新农村, 实现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目标无异于痴人说梦。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补贴, 帮助农村和农民, 需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多方面增加对农村的投入, 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方面。

(四) 新农村建设的组织监督乏力。

如前所述,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社会资源投入多、涉及面广、声势浩大、政治性强的国家战略性系统工程, 主战场在交通、信息比较闭塞的农村, 主体是占有社会资源较少、文化层次较低、参政议政能力较弱、处于社会弱势群体地位的农民。这就客观上决定了对新农村建设工作, 在组织领导、制度保证、纪律监督等方面要有别并强化于其他一般工作。也就是说, 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强力领导之下, 既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 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对农村农民充满感情的干部队伍为落实骨干, 更需要有完善的组织工作制度作保障, 充分接受村民的监督, 在充分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 才有可能把这件事情办好。

但从调查结果看, 我们在这方面又没得满分。一是部分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 缺乏公仆意识, 官僚主义, 作风漂浮, 说得多做得少, 工作措施不到位, 或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伤害农民感情;二是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村级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 甚至是陷于瘫痪, 造成新农村建设组织体系在最不该断的地方“缺失”、“断档”;三是一些公权力部门和利益集团, 处于局部或小集团利益的需要, 把支农惠农、建设新农村项目当做“权力寻租”的工具和“揩油发财”的机会, 钻法律空子, “暗箱操作”, 挪用、套用资源, 严重侵犯农民利益, 甚至滋生腐败现象, 使农民对国家惠农政策和政府公信力产生怀疑, 影响干群关系, 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些充分表明了在部分地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组织工作薄弱, 制度建设乏力, 监督工作缺失, 使之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制度性问题。

二、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面对目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结合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 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当务之急,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 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首先,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农村建设干部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涉农干部队伍和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 把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政治过硬, 作风扎实, 业务能力强, 能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骨干力量充实到新农村建设干部队伍中来, 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 取信于民, 增强政府公信力, 增加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同感。其次, 要做实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坚持宣传工作“重在乡村、精神入户”的原则, 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长期的宣传引导, 要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墙头有标语、农户有材料、农民有抓手, 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目标、中期规划、短期要办的实事对群众公开、公示,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在全社会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努力提高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 使农民以主人翁的态度看待和参与新农村建设, 充分调动起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 要科学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在深入农村实际, 结合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 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找准和选好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 制定和做出既符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 又体现当地此时人文经济特色, 分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产业规划, 努力确保“一村一策”、“一地一法”, 以县、乡、村三级政府为基础,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从我们实地调查情况看, 这方面工作空间很大, 是大有可为的。比如, 结合上马村人多地多、毗邻市区的优势, 就发展生产而言, 产业规划应以发展规模农业、精品农业、有计划组织劳务输出为主要内容;同处在上马乡的张少村、上院村, 大部分农民有多年种植蔬菜西瓜的经验, 水利设施较为完备, 产业规划应以瓜果蔬菜种植、发展精品农业为主;单家营村大部分村民, 历史上有制造技改车、搞简易机械加工的传统, 有组织农民发展机械加工业的优势。只要我们扑下身子, 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新农村建设的长远规划、产业规划, 就操作性强, 切实可行, 就容易找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第四, 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建设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立项、资金使用、成果验收、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要建立针对性的、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和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 确保实施“阳光作业”、建设“阳光工程”。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作用, 建立健全监督保证体系,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 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打造农村新经济、培养造就新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 根本是发展农村经济, 重点是增加农民收入, 难点是构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因此,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始终把打造农村新经济、培养造就新农民、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手段, 跳出就农业发展农业、就农村致富农民的思维定势, 通过工业拉动、城镇带动、招商推动、民营激活、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式, 促进农村劳动力农村产业的有序快速转移。要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为目标, 实施失地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在继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种植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的基础上, 开拓农村市场, 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要着眼于壮大办事处和村级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 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

统筹各方力量, 形成工作合力, 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争取更多的项目、更多的资金, 投入到以农田水利、人畜安全饮水、水库除险加固、乡村道路、农村教育、卫生、通讯、网络、生态能源建设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发展, 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生态文化, 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 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围绕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20字”方针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的确立与农村调查 第11篇

这段充满感性的记叙,出自因其对中国农村生活的描述而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女作家赛珍珠的自传。女作家在这里提到她的第一任丈夫、农学家John Lossing Buck(通译作卜凯)作为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的教师,指导其学生在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五年进行的大规模农村调查。赛女士的叙述很快转向了对她所知道的中国农民饱含感情的评论——就像在她数年后开始写作的、后来名满天下的小说《大地》三部曲中一样——而对丈夫的工作轻描淡写地带过了。事实上,这个规模空前的调查影响广阔而深远,它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大量涌现的中国农村调查的典范和代表。正是在卜凯及其拥护者和批评者所塑造的一个新的传统中,产生了中国的社会科学——农村社会学和农业经济学。这包括界定其研究范围,确立调查与分析的基本方法,并形成一套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叙述形式。

卜凯及其反对者

卜凯是美国农民的儿子,一九一四年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专业是农业经济学。一九一六年他作为农业专家受雇于长老会传教使团,被派到中国。虽然赛女士那拥有高端文化背景的父母甚至不认为农业学院是高等教育,但卜凯的确是这种美国特有的新兴学科培养出的优秀人才。不过,他在中国最初几年的工作并不顺利——安徽北部农村的景况对他来说过于陌生,这位单打独斗的年轻外国专家又没有什么来自官方的支持。就像赛女士回忆的那样,卜凯发现“他很难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帮助中国农民”。一九二一年,他受聘于金陵大学,在那里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业经济系。在使用美国农业经济学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时,他感到这些教材不大适合中国国情,为了取得更切实可用的教学材料——也许真的是采纳了他那在中国农村长大的妻子的建议——他开始指导学生暑期回乡进行农村实地调查。

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五年,卜凯指导学生对我国七省十七处二千八

百六十六个农家进行了经济状况调查,一九三○年他出版了英文版的《中国农家经济》。其汉译本于一九三六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三年他又主持了对我国二十二省、一百六十八个地区、一万六千七百八十六个农场和三万八千二百五十六个农家的调查,写出《中国土地利用》。有学者指出:“这两次调查是西方学者利用实证方法对我国农村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典范,除东北地区、新疆和西藏等边缘地区被省略外,调查范围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其调查的深度、广度和影响度前所未有。”

卜凯不是唯一一个在中国开展农村调查的学者,曾有统计表明,在一九二五至一九三五年间,中国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可能超过九千次。事实上,对农村的调查和分析可能是当时学术界最热门和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之一。陈翰笙及其领导的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是卜凯最激烈的反对者,他们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批评卜凯“自封于社会现象的一种表面,不会企图去了解社会结构的本身”,“着重研究生产力而不研究生产关系”。社会科学研究所在一九二九至一九三四年组织了对江苏无锡、河北保定和广东“珠三角”地区的三次农村调查,其成果由陈翰笙写成英文著作发表,同样影响巨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调查得出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结论,并以为农民受到地主、外国资本和本地官僚买办的三重剥削压榨,已经完全破产,除了造反别无出路,从而为农村革命提供了学理上的合法性依据。

卜凯、陈翰笙以及其他从事农村调查的学者,提供的数据经常有许多差异,得出的结论有时大相径庭。考虑到中国幅员之辽阔及各地农村千差万别的复杂情况,这其实是不难理解的。而重要的是,虽然不同学派(可能还包括政治立场)的学者论争时往往表现出一种你死我活的气势,他们的研究理路和叙述方式却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学者们挨家挨户调查农村的人口和劳力、地权、土地利用、经营和负债状况、作物、家畜、消费、生活程度等内容,制成各种统计表格,并用文字加以概括和说明。除了叙述行政上的疆界和沿革时,几乎没有人引用历史材料、典籍或前人的说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使用和卜凯等人不同的概念和分析模式,但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他们是参与创造并分享同一传统的同盟者。换句话说,这些社会科学家们理所当然地打败了中国本有的传统,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西方的社会科学——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个新传统已成为“中国”的一部分,以至于在这个时代之前关于中国农村的观点或被彻底遗忘,或被重新诠释。

中国化的社会科学

关于农业问题的探讨和这片土地上最早产生的思想一样古老。“重农”是传统时代所有经济思想的基础和前提,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赵丰田在《晚清五十年经济思想史》中说清季重农思想,“诸家之说,大同而小异。虽其间不无详略轻重之别,而其始终重农之精神,则前后若一。盖直迄清末,尚不乏所谓‘天下之大利必归农’者。晚清士大夫于变政问题,有唯有否,独至兴农治地之业,则举国若一,人无异议,盖农业国家之国体、文化、思想使然也”。政体的改换并未改变农业国家的现实——这也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社会科学家们所面对的现实。

与他们曾蜂拥到东邻日本去寻求最直截了当的救国方略的前辈不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陆续从欧洲和美国回国的许多留学生首先选择了致力于教育学术界,把他们在西方学到的“纯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植根于中国。初出茅庐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很快意识到他们必须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讨论中国的现实情况,否则他们甚至很难被自己的学生理解。在上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对中国大学里那些年轻学科的教学表示不满的声音从未止息,不断有人指出新鲜的西方理论和中国现实之间的紧张冲突。一九二六年,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费舍(Irving Fisher)教授钟爱的弟子何廉受聘于南开大学,雄心勃勃地企图创建他理想中的中国经济学教学与研究模式。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心就是指导学生进行实地调查,以得到可以用来开展研究的材料。后来他在回忆录中写道:

我们心目中的工厂工业在整个中国经济的画面上是无足轻重的。因此到一九三一年秋,我们决定把实际考察的重点转移到乡村经济情况。我们同时开展三项课题的研究,它们互相联系,相辅相成,为的是完整地了解中国的农村生活与组织,这也是研究所的主要实际考察项目。这涉及到华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农业信贷与市场以及合作事业),乡村工业以及地方行政与财政。

何廉曾领导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及其前身),运用他娴熟的统计技巧调查天津这个新兴工业城市中所有的工厂、实业家和工人的状况,而之后他也转向农村。可能现实是,在当时的中国,如果不处理农村,就等于承认自己的研究只以社会的极小一部分为对象——这不符合这些社会科学家对自己学科的基本认识。于是,以现实数据为基础的科学只能在形形色色的农村调查中生长出来。

一九三三年,在“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工作的社会学家李景汉把对河北省定县调查七年所得的材料写成《定县社会概况调查》出版。除自序外,书前还收录了晏阳初、陶孟和、陈达、何廉和陈翰笙这些当时中国社会科学界极具影响的专家的五篇序言。所有序言都强调实地调查的意义,指出这是“系统的科学研究”所不能缺少的方法,并赞扬李书对于筚路蓝缕的“中国化的社会科学”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序言不约而同地表达出一种“前无古人”的当然认知,其实是引人注目的。这些知识精英中没有人认为,自己与过去两千多年中在各种文集、笔记、奏议和论辩中谈论农村和农业问题的书生和士大夫们有任何共同点。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村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全新的。早在乾隆年间,朝野对于人口增长和人地矛盾就表现出极大的关注,由于问题从未得到解决,所以相关的议论也一直延续到清末。传统的读书人,如洪亮吉,他借以议论的知识,混杂地来源于编撰地方史志的经验、实地观察和对古代典籍中相关问题的研究——这种传统可以追寻到明末清初、再进一步上溯到宋代甚至更早。清朝末年的读书人把从不同途径得到的西方知识纳入到这一传统中来,并且往往着眼于国计民生的整体来发表议论。例如在甲午战后发表一部奇怪著作《续富国策》的书生陈炽,他基于农业国家的现实创制了面面俱到的系统理论,几乎对中国经济的各个方面都表达了意见。但是,他和以他为代表的许多关心农村经济状况的清末文人的见解,在不到二十年后就都被年轻的社会科学家们斥为“鳞爪断碎”、“缺乏系统”,并且充满空洞的想象。

不能仅仅用传统的议论“不切实用”来解释这种现象。晚清士大夫和普通读书人的见解有很多收录于贺长龄、魏源主编的《皇朝经世文编》及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的各种续编当中。那些文章的作者中有主持具体行政事务的官僚,也有负责经营乡族生计的绅士,而且很多人对于各种知识具备开放的心态。即使只是从古代典籍中吸收来的解决方案,也不见得都比从西方直接拿来的抽象理论更加不切中国农村的实用。更好的解释是,所有和传统有关的知识系统是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旧口号一起被中国新一代的知识精英抛弃的。当时代思潮确定“中学已不能为体”时(参考罗志田:《西潮与近代中国思想演变再思》,载《近代史研究》一九九五年第三期),必须有一个新的传统被建立起来,就像幼苗在一片从未被开垦的旷野之上破土而出,它的土壤是不包含任何知识的裸露的“中国现实”——不管事实上是不是这样,养料和种子则是具有普世意义的“社会科学”——不管它们来自西方的哪种传统。

被重写的农村

从农村调查中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科学家,通常只关心如何“科学地”分析和解决中国农村的现实问题,而不注重划分具体学科之间的界限。这是因为在以取得材料为目的的调查实践中,他们很快就知道“学科”的苍白之处——农村问题需要有“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学者必须运用他们所知道的一切“科学方法”,并互相协作。只有“不科学的”才是敌人,并且已经被打败。那个时代最具雄心的一批学者可能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农村经济学家,因为他们擅长总结各家各派的特点并一一指出其“不够科学”之处,最终证明自己的观点与方法具有“更科学”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取得成功之后(这些人大多数后来都投身其中),他们的基本观点被制度化和官方化,这种对学术史进行线性评述的习惯也被发扬光大。

关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第12篇

1 当前农村需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这里要重点研究的社会组织, 应属狭义的社会组织概念, 主要是指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基金会以及社区活动团体等。

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对此举世公认、有目共睹。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 当前农村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最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怎么维护农民正当权益, 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怎么促进农民增收, 确保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缩小城乡差距;怎么提高市场竞争力, 促进农村加快发展;怎么完善服务, 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解决上述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和途径, 就是要加快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 让社会组织在农村事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是因为:

(1) 农村社会组织可以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民利益的集合体。一个群众的博弈谈判能力的决定因素在于其组织化程度, 组织化程度高集体行动的能力就强, 谈判能力就强。

(2) 农村社会组织可以节约谈判履约的成本。一家一户农村与外界谈判, 外界与一家一户谈判, 成本都很高, 而通过社会组织, 可以大大节约交易成本, 这为外部要素的进入创造了条件。

(3) 农村社会组织可以有效提供部分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一般由各级政府提供, 但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市场和政府失灵并存的情况在农村地区较为普遍, 造成农村社会福利需要和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农村社会组织可以为组织内群众需要, 具有提供部分公共产品的能力。比如我们考察的当地老年协会, 已拥有会员4000名, 他们一方面建立老年活动中心, 组织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娱自乐活动, 丰富了老年人生活, 有效解决了“老有所乐”问题;另一方面发挥老人的优势, 让他们义务承担起农村矛盾的调解员、网吧的监督员、政策的宣传员、稳定的信息员,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 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还不能适应形势要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 农村社会组织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 种类越来越齐全, 由原来种类、组织形式单一发展到多种组织形式并存, 已经形成了涵盖面广、种类齐全、层次多元的农村社会组织体系。但是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 总体上农村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自身实力还进一步加强, 功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突出表现出以下以下特征:

一是, 发展速度较快, 但合法登记数量仍然偏少。目前农村社会组织是按非盈利民间组织方式组建和运作, 而现行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分级、分口双重管理体制, 导致许多农村社会组织登记难、注册难。一些农村公益性、自愿性服务组织不能在民政系统登记, 而转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二是, 发展种类较多, 但能力仍然偏弱。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服务组织的数量保持了较快增长, 但相当部分农村社会组织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不强, 筹资能力弱、渠道少, 普遍面临经费匮乏的问题。从业人员多为兼职, 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管理和服务理念滞后, 工作技巧和能力亟待提高等, 特别是缺少有创造力、有活动力和有远见的领导人。

三是, 发展认识逐步提高, 但重视力度仍然不够。一些地区在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上先行一步, 采取了积极推动发展的系列措施, 但也有一些人坚持僵化保守的观念, 认为农村社会组织有很多消极的影响, 不支持甚至阻碍其发展。

四是, 涌现了一些典型, 但内部建设不够规范。一些组织对为社会提供何种服务不明确, 对市场服务的空间不明确, 还有一些组织缺乏诚信透明和自律机制, 导致组织在社会中的认可度低。一些以公益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由于各种原因, 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营利活动上。

造成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 概括起来讲,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认识不到位的制约。一些政府部门对农村社会组织缺乏真正了解和关心的态度, 在实际工作中不愿意真正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有的政府部门不重视建立与农村社会组织沟通渠道, 使得许多社会组织不能及时了解有关政策, 普遍感觉和政府打交道难。

二是, 立法滞后的制约。我国现行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法规体系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具体表现在: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社会团体的设立条件过分苛刻, 对民间组织的限制竞争、限制规模的政策难以接受, 有关民事关系的规定混乱, 权益保护不到位, 税收优惠措施不足, 等等。

三是, 管理不到位的制约。“双重管理”的体制使得很多组织难以找到“主管部门”而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外, 也造成社会组织严重“行政依附”倾向。由于职责的重叠和交叉, “双重管理”有时就成了“双不管”, 导致扶持和监管都不到位。

四是, 扶持不够的制约。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农村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惠及面窄、落实难, 一些税务部门把社会公益组织纳入企业范畴。有的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不信任、不放权, 政府购买服务和职能转移力度不够。

3 推进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建议

农村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有益补充, 应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 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发挥作用。对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 我们认为, 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 关键是要解决“准确定位、把握情况、明确导向、科学扶持”四个方面的问题。所谓“准确定位”, 就是要明确, 党的农村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村治理的主角, 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设、更好地发挥作用, 而农村社会组织只是在党政组织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来发挥自身优势。所谓“把握情况”, 就是要尽快把农村社会组织的种类、数量、作用等现状搞清楚, 让党和政府心中有数, 便于研究政策, 进行决策。所谓“明确导向”, 就是对农村社会组织, 要根据现在法律法规和农村实际, 倡导发展哪些社会组织, 反对发展哪些社会组织, 坚决打击哪些社会组织, 要有明确的态度。所谓“科学扶持”, 就是要对鼓励发展的社会组织, 要根据其发展规律和实际情况, 认真研究扶持政策, 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说:第一, 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发展农村社会组织纳入重要日程, 明确农村社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大政方针, 从加强社会管理, 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的角度,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提升农村社会组织功能和影响力。

第二, 要积极出台适宜的扶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向包括农村社会组织在内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倾斜力度,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为农业农村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制定税收、工资、保障等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配置政策, 特别是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组织税收政策体系。

第三, 要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制建设。将更多的农村社会组织纳入法制轨道。对有积极发展意义的农村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 或者规定农村社会组织登记特殊条款, 授权民政部门制定专门登记办法。坚持农村合作社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享受同样政策支持。

第四, 要加强农村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要统筹规划, 分类指导, 依法管理, 疏堵结合, 兴利除弊。既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又要始终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 同时引导农民举办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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