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教育培训范文

2024-08-02

船员教育培训范文(精选12篇)

船员教育培训 第1篇

关键词:船员,安全意识

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化的水上交通运输都离不开船舶和船员,而船员在船舶安全运行中处于主宰地位,只有船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其所处环境的复杂变化,凭借一定的船舶自身条件,应变措施得当,才能安全操控船舶,完成运输任务。因此,船员的安全操控行为对船员本身、船舶、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而船员安全操控行为往往又受到安全责任意识的左右。因此,通过加强对人的有效控制,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教育,规范船员技术状况和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1 船员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祸根

分析众多的水上交通事故,几乎都与安全意识有关,而每个事故在发生前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布下了事故隐患,现就几个事故案例分析如下:

案例一:“宜盛”滚装船与“长运1号”客渡船碰撞事故

2002年12月18日,湖北宜昌市江顺汽车滚装船运输公司所属汽车滚装船宜盛轮,与重庆市长寿区水上运输公司所属客渡船“长运1号”发生碰撞,造成“长运1号”客渡船沉没、死亡和失踪40人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事故原因:“宜盛”轮未采取安全航速,疏忽瞭望,当发现“长运1号”后仍采用较快的航速,与“长运1号”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致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长运1号”在航行中疏忽瞭望,掉头时未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使双方陷入紧迫状态,最终导致碰撞。

案例二:“涪州10号”与“江龙8号”碰撞事故

2003年6月19日,震惊全国的“涪州10号”客货轮与“江龙8号”干货船在长江水域发生碰撞,造成“涪州10号”当即沉没,船上人员全部落水,53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事故原因:双方在突遇浓雾的情况下,未采取扎雾措施,未保持正规瞭望,冒险航行,临危措施不当,导致两船相撞。这是几年来长江干线上发生的人员伤亡最多,损失最惨重的恶性事故。

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故,是典型的船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所致。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意识并没有在这些船公司和船员中真正建立起来。

2 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船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不仅应该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而且应该是一个具有较高道德品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水准的安全意识的人。

但是安全意识教育是一种养成教育,不是懂了就会做,而是靠一点一滴的积累形成的一种意识,遇到某种情况就会不假思索地按条规要求自觉执行,这只有通过平时的训练和反复的灌输才能养成。同时,安全意识的树立也不仅仅是个人的责任,它是一个整体,需要上至船舶管理者,下达具体操控船舶的每一位船员都时时铭记于心。因为,安全意识的强弱,不仅会影响船员的个人安危,还会影响到整个船舶的安危。因此,必须把船员安全意识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长期地、不断地对船员进行教育,使船员对安全问题有足够的重视,并形成一种自觉的、团结协作的行为,在出现紧急情况下,才能有条不紊按照养成的安全习惯采取处理措施,确保船舶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

3.1 提高船员和船公司对安全意教育的认识

通过教育,使船员获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使船员具有良好的安全素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自觉执行安全方针,遵守安全规章,保持安全警觉,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处理判断和排除险情,使安全意识成为船员的人身保险单,成为安全的直接受益者。

对于船公司来说,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以实施NSM规则为契机,推进企业建立、运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3.2 接受上岗前培训

凡是新上岗的船员,应到船员培训机构接受上岗前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学习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熟悉船上的环境和主要机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掌握船舶防火与灭火、救生与求生、船上救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同时要加强船员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要使船员认识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个人的成长进步及家庭幸福的关系,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3.3 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级管理人员要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真正负起责任来,运用检查、监督、批评、教育的手段,从身边抓起,从小事抓起,把好安全工作的每一道关口,使得安全工作无漏洞,无真空地带。技术船员和船舶领导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对违章的人和事,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4 探索安全意识培训的思路

应把安全意识教育摆在船员培训的重要地位,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船员实施专业培训,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运用专业知识,使船员获得一个安全生产整体的概念,给船员一个良好的安全意识教育氛围。

(1)在安全意识教育方面,要让曾经发生过事故的船员现身说法,讲讲他们的亲身经历和沉痛教训,使船员加深映像,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的说服力,发挥教师与学员的互动,有利于提高船员安全意识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2)结合实际因材施教。对于高级船员要强调安全工作意义的重要性,强调现场监督和社会责任、操作人员的合理配置、操作中的监督和纠正;对于普通船员要强调自身安全,岗位技能、事故的预防预控和应急处置等等;对于“四客一危”船员,要强调社会职责,消防与求生、船员上救助。

(3)结合违法记分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针对违法记分船员,注重安全意识的教育、操作规程的教育、正反典型事例的教育,职务与法规的教育,使船员刻骨铭心,时刻不忘。

(4)使安全意识教育成为终身教育。由于船员工作流动性大,可以跨越时间、跨越地点进行教育,使学员在学习上有更多的自主权,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具有灵活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性,这是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可比拟的,能解决船员工作与学习时间相冲突的矛盾,有利于将安全意识教育成为船员的终身教育。

参考文献

[1]长江海事事故案例分析(2001年至2005年).

[2]唐一雄.提高船员培训质量的对策思考[J].天津航海.2005,(3).

2016船员培训总结 第2篇

2016年船员培训工作在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各科室及全体教工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确立以抢抓机遇求发展,拓展思路寻项目,务实高效塑形象为工作目标,负责履行培训中心培船员培训职能,全面开展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内河船舶船员驾驶和轮机岗位适任培训、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等项目,科室全体教工自觉加强学习,扎实勤奋工作、相互密切配合,全年较好地完成了期初制订的各项工作计划,整体工作较去年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培训中心的工作线多面广,任务繁杂,与外界联系紧密,稍有疏忽,就可能对学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各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说,他们是专职,我们是兼职,工作杂,任务重,我们每人身兼数职,在工作环节上稍有失误,就会影响学员正常结业,影响学校声誉。对于学校来说,我们是社会窗口,要求我们认真仔细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诚心地帮助每一位学员,搞好各项服务工作。值得高兴的是,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学员们的认可,也得到了学校领导、业务往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抓好招生工作

2016年,我们牢牢抓住招生工作这条生存线。为了使我校培训政策深入人心,船员皆知,在招生工作中,我们通过向航运公司、船员社交群、网络平台发布培训考试计划,报名章程,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派人到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全区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船员培训招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16年船员培训招生总数达XXX余人,其中.......在当前船员培训招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的确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员工不懈努力的结果。

二、规范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为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教学常规管理,强化了教学环节监督。

一是加强了教务管理的力量。每个培训班都配备了从事教务管理的专职人员(班主任),并由教务科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以及教务教学工作监督程序。

二是重视开班典礼。每期培训开班我们都要举行开班典礼,强调培训其中的注意事项和培训纪律,对学习表现好的学员制定奖励制度,对以往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新一期的学习任务进行布置和部署。

三是加强教学考核,认真组织课程辅导。我们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监督程序对教师教学工作和绩效进行考核,每期都安排了学员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并通过主管领导抽查、班主任点名、学员签到等方式来提高学员到课率,严格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对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安排补学,不予以结业,从各方面帮助学员掌握知识,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四是加强体系建设,规范培训管理。2016年是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在四月份完成了第一次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并于十月份成功通过了长江海事局对我校体系进行的初次审核,同时新申报的“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的项目也获得培训许可。这是对我们体系建设和培训工作的肯定。

三、2017 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力争完成招生任务,全面启动各项船员培训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加强体系建设,落实科学管理,努力提高各项船员培训的考试合格率,提升学校形象,增大学校影响;

船员教育培训 第3篇

关键词:渔业船员;培训;质量管理;考试发证

引言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飞速发展,海洋渔业呈现出新的活力。据统计,我国现有渔船106 万艘,约占世界总数的1/4,其中海洋渔船总数达31.61万艘,是名副其实的渔船大国[1]。然而,渔业行业生产区域广阔,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高,不确定因素多,风险性大。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统计,近几年渔业行业人员死亡率高出煤炭行业24%,是建筑行业的35倍,属于公认的高危险行业[2]。究其原因,人的因素首当其冲,提高渔业船员素质刻不容缓。我国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对于提升渔业船员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我国海洋渔业船员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培训管理法规缺乏系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4号令对渔业船员的任职和发证、船员配员和职责、船员培训和服务、船员职业管理和保障、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是我国渔业船员管理方面的重大进步。然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细则却并未及时出台,因而缺乏整体系统性。而4号令未细化的内容,若仍然沿用旧的法规,则难免有矛盾之处。例如,就培训机构的资质而言,4号令是按照新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来划分,而目前仍然在实施的《关于开展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渔政船[2010]26号)对于培训机构的权限仍沿用原来的等级划分。

1.2 考试与发证体系尚未健全,渔业船员市场混乱

目前,我国渔业船员的考试仍然采用传统的纸质考试,且并未形成全国性的统考制度,因此在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方面存在着诸多弊端。同时,从发证的角度也相对落后,无论是证书的签发还是船员服务资历的记录,都未能实现联网,因此,难免有不法分子以假证谋取暴利的现象,这是导致当前渔业船员市场混乱的重要因素之一。混乱的市场状况,也直接影响到船员培训的正规化发展。

1.3 培训与考试缺乏统一标准

根据调研,渔业船员培训目前在培训与考试方面缺乏全国性统一标准。从考试的角度,目前国内并未形成全国统一性的考试大纲,国家级题库也一直未能建立。这种局面反映到培训这个层面上,从培训大纲、教材乃至培训内容方面也就难以统一,各地在具体开展培训时随意性太强。甚至于同一地区、同一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方面都不一致。这种状况,必然会影响到考试发证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此外,针对培训与考试方面,还存在重理论、轻实操的问题,培训与考试内容与海上实践结合不够紧密,不利于渔业船员素质的真正提高。

1.4 培训机构成分复杂,缺乏规范化管理

国渔政船[2010]26号文自2010年底开始实施,借鉴了目前相对成熟的海船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从教学人员和场地、设施与设备等方面对培训机构进行认定。从政策角度而言,鼓励院校参与到渔业船员培训中,真正实现培训与考试、发证分离,表明从国家层面上已经开始重视培训机构在提高渔业船员素质方面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培训机构的组成复杂,涵盖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一方面,从软硬件设施而言,企业、行业协会乃至一些新兴学校,其实力根本无法与老牌的水产、航海院校相比。另一方面,个别基层主管机关借助行业协会等名义,利用职权在一无师资二无设备的情况下获得培训资质,在业内产生恶劣影响,也不利于培训机构管理的规范化。

2 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改革的建议

我国渔业船员培训起步较晚,组织管理等方面相对薄弱,因此应充分学习其他行业成功的培养和管理模式,尤其是海船船员培训,因其在职业特点等方面因具有较高的相似性,而且较早地与国际接轨,各方面已经相对健全和完善,可以作为有效的借鉴。

2.1 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法规

建议主管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为根本,进一步细化并完善我国渔业船员培训与考试管理法规,对各方面作出细则性和系统性的规定。针对渔业船员培训方面,建议至少建立健全图1所示的几方面法规细则。

2.2 加强渔业船员管理,严格落实渔业船员准入机制

4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船员需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在渔船上工作。农业部《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12]30号)也要求“严格执行远洋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和执证上岗制度,按规定配备作业渔船船员”。严格落实船员准入与培训机制,才能确保持证船员在知识水平方面达到要求,从而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把入口关,也可以让船员重视培训和学习。

2.3 科学分工、合理定位,多方共管提高培训质量

当前培训机构成分复杂,主要原因还是利益问题,各方都想从中分一杯羹,甚至于由此引发恶性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促进我国渔业船员素质的提高。因此,如何科学分工、合理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建议各方科学合理地定位,形成由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主管机关负责培训监督检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负责培训与考试质量的评价,各方面真正着眼于提高我国渔业船员素质的大局,形成管控合力,促进我国渔业船员培训与考试工作健康发展。

2.4 引入培训质量管理理念,提升船员培训、考试与发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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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海事主管机关为全面履行国际公约,率先在海船船员培训与考试发证领域开展基于ISO9000族标准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相对健全和完善,而且对于促进我国船员培养水平和船员素质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建议渔业船员培训引入质量管理理念,由主管机关牵头,以PDCA循环理论,从培训、考试和发证全过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图2是针对培训教学过程的程序简例。

2.5 加大培训投入,建设高层次标准化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对于提高渔业船员培训质量至关重要,也是提高培训机构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必备条件。一方面,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层面上应对培训机构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和引导,通过建立市级、省级渔业船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从宏观角度指导和支持培训机构的建设。另一方面,培训机构应将培养合格的渔业船员摆在首位[3]。

2.5.1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力量是决定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训机构应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师资队伍建设并非简单地聘用几个船长、轮机长,一名合格的教师既要有丰富的水产和航海理论知识以及高超的实践技能,还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因此,培训机构应在引进人才的同时,通过岗前培训、在职进修、合作交流等方式,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

2.5.2 增加投入,注重实践教学 培训机构应重视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实训教学,不能仅仅为了获取效益而盲目节省培训成本。对于传统的工艺项目,应合理地分配耗材,在不浪费的前提下尽量增加训练时间,网具、索具、消防与救生器材等配置方面应与海上工作实际中的用具相同。另一方面,紧跟航海和水产科技前沿,适时引入航海模拟器、渔业捕捞模拟器等先进设备,加强仿真性训练,提高学员的业务技能。

3 结束语

我国渔业船员培训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刻,如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应是引起主管机关和培训机构共同重视的课题。在健全的培训管理法规下,科学理顺主管机关、培训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合理调配资源,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才能确保我国渔业船员的综合素质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实现渔业船员培训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沙峰,徐晓亚.加强老旧渔船检验 保障渔船生产安全[J].中国水产,2014(1):33-35

[2] 邹伟红,唐议,刘金红.我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状况分析[J].上海水产大学学报,2007(6):609-612

[3] 彭志英.提高渔业船员培训质量的研究[J].价值工程,2014(7):283-284

(收稿日期:2015-02-28)

提高海船船员培训质量之我见 第4篇

一、前言2011年6月25日, 全球150多万海员迎来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世界海员日。这一方面表达了各国政府及航运组织对海员敬意和谢意,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世界对航运事业的重视。我国是一个海员大国, 虽然总量居世界第一, 但是在国际船员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在我国目前拥有的65万海员中, 一方面承担着我国40%以上的全国货物周转量和93%的外贸运输任务, 另一方面仅有10万人次的中国海员服务于外国籍和港澳台地区籍船舶。因此, 从发展我国航运经济和海事安全的角度来看, 一方面船员作为船舶航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 需要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消除不良影响, 实现运输畅通, 保障航行安全, 防止水域污染;另一方面面对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巨大需求, 必须加快船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因此, 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高海员的素质势在必行。二、提高培训质量的措施1加强船员安全意识的教育意识教育作为一种养成性教育, 不是通过一朝一夕的学习就可以具备的, 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点滴积累。船员的安全意识一旦养成, 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船员的行为。有利于船舶的安全高效运营。对于各培训机构来讲, 应使船员在校期间就获得一个安全生产的整体概念, 学会从安全的角度应对各种事件。例如, 可以请经验丰富的船长、轮机长到校做讲座, 或者开设专门的船舶安全事故课程, 通过图片、具体事例和视频等形式使学生认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航海礼仪教育现阶段, 航海职业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同一艘船舶上同时出现几个国家船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由于船员工作的特殊性, 船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又必须经常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或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沟通和交流。航海职业具有国际性特点, 在工作中要与不同国家、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沟通和交流。因此, 培训机构应对国际航线的船员开展国际航海礼仪的培训。船员掌握航海礼仪后, 一方面有利于船员的工作交流,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我们国家航运界的整体形象。3重视船员培训教材的编写随着马尼拉公约的即将实施, 海事主管机关在抓紧时间加强相关培训教材知识更新的同时, 更重要的是要狠抓教材的质量。前期出版的很多海员培训教材虽然立意很新, 但是很多内容依然很陈旧;部分教材越新的版本知识点越少, 描述越简单;有些教材出现许多明显的错误, 再版印刷时甚至错误依旧。因此, 主管机关应从全国抽调核心专家力量编写一套统一的、高质量的全国适用教材。这将有助于统一培训标准, 提高培训质量。4加强船员心理素质的培养由于海员职业的特殊性, 他们需要在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下承受许多陆上人员不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因此, 加强船员心理素质的培训对船舶的安全营运至关重要。人的心理素质绝大多数可以靠后天培养与训练获得, 因此加强对船员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就显得极为重要。培训机构应针对船员职业的特点开设航海心理学等相关课程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使学生对未来职业有充分的准备, 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 能运用掌握的知识利用合理的外部条件进行自我调控, 克服心理问题。5改革现有的考试体制我国目前现有的船员考试体制缺少对船员知识综合理解和运用的真正考核, 理论考试方面可以通过强记题库来通过, 实操项目考试则可以通过短时的突击通过。有很多通过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根本就不具备实际的适任资格。因此主管机关应改革现有的考试模式, 加大船员实际知识综合运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考核。使获得适任证书的船员真正具有适任的能力。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海员是一项国际性职业, 虽然我国在最近几年的海员培训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在菲律宾等海员培训的强国内, 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的地方。因此, 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 加强与国际社会和一些培训工作突出的国家的合作, 尽可能大范围的让国内的相关培训机构参加一些国际会议, 参观一些航海名校, 以便于跟踪国际动态, 及时跟上发展潮流。三、结束语在世界航运人才市场亚太化和马尼拉公约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 我国的船员队伍迎来更大挑战的同时, 也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大好机遇。我国的船员培训机构在海事主管机关的带领下, 如果能够及时调整策略, 实施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 那么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 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摘要:面对航运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 本文提出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重视教材编写、改革现有考试模式等六个相关措施, 力求能够提高我国船员的整体素质, 促进我国航运业的发展。

关键词:船员,意识,礼仪,体制

新船员三级教育制度 第5篇

对新船员或调换工种的船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船舶)、班组(岗位)这三级。对新船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船员分配上船之前,必须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主要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

二、船舶级安全教育

船舶级教育是新船员被分配到船舶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由公司生产部配合船舶负责人完成,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施、救生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船舶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排查隐患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岗位级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船员分配到岗位后,开始工作前的教育,主要由各船舶部门负责人(轮机长和大副)完成。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职业卫生事项;(3)生产设备操作,安全保护装置注意事项;

(3)劳保用品的配备及正确使用方法、消防及救生器材的使用及维护。

船员教育培训 第6篇

会上,李新平副局长就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和下步工作做了总结和安排,并对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渔船管理的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三要努力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和谐渔业”的建设。

邯郸市渔政处梁合文处长就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渔船安全驾驶及内河避碰规则等技术知识做了专题辅导,培训结束后,所有船员都参加了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渔民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渔业安全生产意识,为促进全县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王会良磁县农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056500)

船员教育培训 第7篇

1.1 船员的职业教育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为了满足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大量需求, 国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船员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 职业特色鲜明, 培训方向明确, 是很有发展前途和挖掘潜力的教育培训项目。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需求, 一些院校和培训机构应运而生, 我国现有从事船员教育培训的本科航海院校12所、专科院校16所、中专25所, 还有其他教育和培训机构50多个。但是, 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调整, 过渡期履约培训数量开始减少, 履约补差培训也进入平稳期, 基本安全补差等时间短、见效快、数量大的培训已经基本结束, 其他培训也失去2013年以前先发先行的优势, 培训总量呈现下降趋势, 传统的教育培训项目和方式受到了挑战。

1.2 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远程教育

信息技术发展有很久的历史, 在古代, 人们为了交换信息, 就必须采用一些双方都了解的方式, 如壁画、语言等, 这些都是早期简单的交换信息方式。

十九世纪中叶之后, 在通讯领域, 人类发明了电报、电话, 发现了电磁波, 通过金属导线来传递信息, 使用电磁波进行无线通讯, 促使通讯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巨大变革。1925年美国研制出首部实用传真机以后, 通讯技术不断发生革新。1972年之前, 新闻、出版、气象和广播行业主要使用传真技术;1972-1980年, 该技术完成从模拟向数字、从机械扫描向电子扫描、从低速向高速的转变, 在传送气象图、新闻稿、照片、卫星云图代替电报, 在医疗、图书馆管理、情报咨询、金融数据、电子邮政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1980年以后, 该技术向综合处理终端设备过渡, 除承担通信任务外, 它还具备图像处理和数据处理的能力, 成为综合性处理终端。这也为现在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使现在的一些应用成为可能。21世纪是信息传播日益国际化的时代, 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使信息技术不断地渗透到各行各业, 该技术主要应用领域为远距离和实时传播。数字化信息传播通过计算机技术, 结合卫星通讯和光纤通讯技术将传输距离变得更远、传送速度变得更快、传输范围覆盖的更广、传播的可靠性变得更高。例如在网络教学的模式中, 教师使用网络进行授课, 学生通过网络可以在任何地方接收授课信息, 进行学习。信息技术的应用远不止这些方面, 其中互联网带给人们更多的方便, 可以说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互联网在提供丰富资源的同时, 也为师生提供了出色的自我展示平台。[1,2,3]

2015年5月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合作举办, 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在青岛召开。大会的召开也充分说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 教育信息化成为推动全球范围内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学习环境和学习模式的深刻变革。刘延东在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在教育领域中,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教育的观念、方式和趋向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化教育对于时空的无限制性, 缩小了教育的差距, 促进了教育的公平。教育信息化将教与学的“双重革命”推动起来, 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共享, 教育质量得到提高。教育信息化实现了“学校的无围墙化”, 充分体现出当今社会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教育信息化具备“知识资源的海量性”的特点, 使之成为人类文明传承创新的主要平台。[4]

1.3 船员的远程教育

船员教育培训应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机遇, 充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信息技术, 在传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 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教育培训机制, 大力发展船员远程教育培训模式。

远程教育自1999年开展试点工程被中国教育部批准之后, 拥有此项目的高校达到68所, 专业开设了140多个, 累计注册在线教育的学员540多万人, 学员覆盖了除台湾、澳门以外的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逐步走向融合, 形成开放教育的新局面, 全国还成立了4所开放大学和一批由网络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整合而形成的开放教育学院。2010-2015年是中国远程教育的蓬勃发展阶段, 此后市场渐渐步入成熟阶段。截至目前为止, MOOC (大规模网络开放在线课程) 课程的主要提供者有ed X.org、Coursera.org、Udacity.com、Udemy.com、P2Pu.org、可汗学院、Future Learn、iversity、Opennup Ed等。2013年5月清华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成为首批加入ed X联盟的亚洲成员, 随后7月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加入Coursera阵营, 这预示着中国高等学府开始加入到MOOC的阵营中来。MOOC开始出现以来, 不过短短的两年多时间, 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领域, 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在航海类教育领域, 2012年1月13日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牵头, 14所船舶行业高校组成的“船舶与海洋工程大学联盟”, 在育人、科研、学术沟通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推动了远程教育的发展。尽管如此, 远程教育培训作为利用网络的电化教育培训模式, 在船员教育培训方面还没有形成自身的利用网络远程培训的模式, 船员在远程教育中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远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 全国各类有影响力的MOOC课程, 涉及船员的教育培训内容还很少。[5]

随着航海业的迅速发展和船员培训需求的日益增长,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应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促进教学模式变革, 拓展自身发展空间, 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远程教育培训除了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硬件以外, 还有以下四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加大力度解决。第一, 开发远程培训项目商业运营模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李志民主任指出远程教育的关键不是平台技术, 而是商业模式如何运作。市场经济时代, 应该按照市场运作模式, 依据市场需求开发项目, 并运用营销手段推向市场。第二, 远程培训课程管理规范。网络化时代, 意味着海量的优质教育资源与信息可以通过网络传递, 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可以提供足够的优质教育资源, 实现规范化管理。第三, 远程培训管理人员培养。远程培训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远程教育, 同时还应该具有一定互联网和电化教学知识的管理人员。第四, 远程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远程培训师资采取网络授课, 完全不同于课堂上面对面的教学, 不能简单地将上课视频上传网络, 远程教育已经经历了课堂视频课件上网、网络公开课、课程直播、翻转课堂四个阶段, 现在的网络师资应该根据网络特点, 采取适合于远程教育的教学模式。

2 建设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作为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 是中远集团技术中心分中心, 全国最大的国际海员培训基地, 国家人社部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交通运输部指定的全国3所航运类师资培训基地之一, 拥有26项国际船员培训资质和29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学院可以以此为基础, 在传统船员教育培训的基础上, 利用现代的网络技术, 开展远程教育培训。

2.1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的构建

构建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系统建设经历了前期调研、方案制定、产品选型、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几个阶段之后, 在学院云平台上架设了包括培训管理系统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培训网站内容服务器、负载均衡等9台服务器, 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主要包含培训管理、教师空间、学生空间、考试系统、培训网站、实时课堂等功能。中远集团10家境内全资二级子公司、5家境内控股二级子公司、11家境外全资二级子公司和1家境外控股二级子公司均加入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 同时也可以接纳其他公司和社会上的培训机构作为入网会员。[6]见图1。

建立专门的录课教室, 通过远程培训系统, 实现了视频交互、音频交互、电子白板、文档共享、文字交流、课堂点播等多项功能, 实现了音频、视频、数据功能等多元沟通方式的同时进行。

培训网提供对应的下载资源如试卷考题, 培训机构管理后台可以进行统一考核或评估, 统一审核发放资格证书。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要充分利用学院资源, 采取独立办学的模式, 运用市场化运作, 以优良的教育培训资源、便利的学习方式、海量的信息, 为企业服务, 解决参培人员工作和学习的时间矛盾, 让集团公司和学员从中得益, 扩大社会影响, 增加经济效益。

2.2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的运行

教学管理方面,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需要成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牵头的远程培训教育负责小组, 各合作教育培训部门的公司负责人参与, 具体负责策划开发远程教育培训项目, 编写培训教材, 设计教学内容, 招聘教师以及评审教学效果等。

平日网络培训管理方面, 工作日教学的计划、管理、设计、通联工作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培训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

技术实施方面, 与网络公司合作, 网络公司作为远程培训平台的建设合作对象, 投入海船船员网络培训的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再从网络收益中逐步按比例进行提成。远洋船员学院负责进行规划、选定远端教学点, 并制订网络培训方案, 组织开班教学, 收取并管理参培费用。网络公司负责远洋船员学院的录课教室和远端技术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平日的维护、保养和系统运作管理。

培训内容方面, 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的网站主要提供船员管理培训、船员专业知识培训、船员资格证书培训、名人讲堂、船员高层论坛、学历教育、新知识新技术讲座等。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可以设置九大模块, 即文章栏目、文章内容、下载栏目、下载内容、模板管理、资源管理、辅助系统、核心功能、网站配置。其中, 文章栏目里面包含了远程培训平台网站首页上面的所有内容, 文章内容这里可以修改和上传稿件, 辅助系统内设有留言类别、投票管理, 核心功能包含站点管理、用户管理、管理员管理等权限。此外, 还可以开展船员的基础教育培训、岗位培训、社会文化生活知识培训等。[7]

3 建立船员远程教育培训中心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中心是远程教育培训最关键的组成。中心应下设资源收集中心、资源整合中心、资源上传中心和评估中心, 相应负责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的资料收集、整和、上传和评估项目。[8]见图2。

3.1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收集中心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收集中心负责收集国内外关于船员培训教育的最新的理论知识和培训方式, 引导船员远程教育培训工作。资源收集中心设在船员培训中心, 资源收集可利用网络、观察、走访、学术会议等途径进行。收集中心依据其得到的资源信息, 参照培训目标、培训题纲、培训设计、培训主题、课程设置等加以分类, 提交给资源整合中心。

3.2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整合中心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整合中心根据资源收集中心提供的信息资源, 分类进行整合, 按不同的培训项目, 及船员的等级差异, 将初始资源信息相对加工成课件、教学材料、网页、录音、视频、光盘等。每种加工素材自成体系, 体系中又有层次的区分, 每种层次各有相应的培训目的、安排、需求、重难点、课后考察、释疑等。

3.3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上传中心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源上传中心任务是把整合好的资源传送出去。上传的形式分为现场上传和网络上传。现场上传提供船员现场资源服务, 船员可通过拨打电话向上传部门联系, 上传中心依照船员的需求确定培训时间、教室和设备、费用。网络上传可用电子邮箱、FTP、Wep等方式传送。

3.4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评估中心

船员远程教育评估中心主要评价培训效果, 它以线上考试和现场考试两种方式来评估。现场考试又分实践操作和理论笔试, 根据总成绩是否合格来给予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线上考试以网络为媒介将实践操作和理论笔试内容传送给应考者, 控制作答时间, 限制答题次数, 同时以特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将结果送回评估中心, 再由中心进行评测, 并颁发相关证书。评估的主要步骤为:学员以网络或其它渠道填好报名信息并提交;评估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材料后, 将允许考试的通知发送给学员;同时将报名资料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履历等快递到指定地址;学员到收快递的地点或培训网站参加考核。

4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评估

船员远程教育培训需成立一种有关教学效果的独有评估体系, 监测评估教学的过程和效果, 使切合实际的管理体制和规范以对应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来制定。船员教育和培训有严格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并由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IMO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 即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简称STCW公约) 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海员的培训、评估和发证制度, STCW公约出台至今已经过多次修改, 旨在确保海员培训和评估标准的全球一致性。2009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要求船员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方式, 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以确保教学效果。目前, 我国各远洋船员院校均已建立了符合STCW公约的质量管理体系。船员远程教育培训也应该严格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评估, 在评估中应注意以下两点。[9,10]

4.1 加强宏观指导

远程教育的宏观指导也可以通过网络评估体系来实现。远程教育网络评估体系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估, 了解整个远程教育的基本情况、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管理者可以针对这些问题, 制定解决方案和发展的策略, 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

4.2 采用多种方式评估

引入竞争机制来强化船员远程教育培训和其他教育方式的关联性, 使混合型教育发展进步。船员远程教育的评估体系不仅用于自身系统中心的评估, 而且对传统教育方式的同项教育内容也能进行评测, 在对比中使各自的主体发现本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其他主体优秀的运行管理模式予以借鉴吸收, 使船员教育培训整体层次得到发展和提升。

摘要:船员教育现在还没有形成利用网络进行远程培训的模式, MOOC课程中也很少有船员教育培训的内容。船员教育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本文构建了由远洋船员学院为培训中心、各个子公司入网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 从技术和内容两个方面建立了网络运行机制, 提出由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评估四部分构成船员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的思想, 给出了培训网络的评估标准和方式。

关键词:船员,远程教育,培训,网络,青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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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延东.在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上的致辞[N].中国教育报, 2015-6-9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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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明顺, 李迪阳.利用远程教育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船员培训[J].航海教育研究, 2001 (3) :24-26.

浅谈船员专业培训的规范与质量控制 第8篇

随着《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全面生效, 尤其是ISM规则许多建议性条款的强制实施, 不仅对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而且对船员的职业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履行STCW78/10公约, 提高我国船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确保船舶财产和人命安全, 我国于2012年起开展了新一轮船员专业培训工作。船员培训是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培训, 可以使公司的岸上和船上人员能深入理解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及目标, 增强人员的责任感, 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各船员专业培训机构经过多年的努力, 船员专业培训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 由于我国船员数量多, 船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 加上培训时间短等因素, 船员履约培训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如:理论知识讲授不全面, 实践操作不严格, 监督与检查的力度不够等, 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因此, 如何根据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确保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1 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规范

1.1 船员培训的目标

船员培训旨在提高船员素质, 促进个人发展, 保障船舶安全。船员培训工作必须实现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传递信息、提高安全意识、更新知识和发展个人能力。

1.2 船员培训内容

从安全管理目的出发, 船员培训的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即意识培训、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意识培训是为了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 首先应使船员从思想上端正对安全的态度, 改变不安全的行为。思想方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培训和安全法规培训。通过方针政策的培训, 使船员提高对安全意义的认识, 充分认识船员个人的行为对船舶安全的影响和责任的重大, 深刻理解船舶运输与安全的关系, 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安全法规培训的内容包括强制性规范、规则、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ISM规则的宗旨是要求公司的船舶营运符合强制性规范、规则的要求及适用的标准、法则和技术指南。为此, 从事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这些要求是首要条件。通过法规培训, 使船员懂得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 是血的教训换来的, 它们反映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自觉地遵章守法, 安全生产就有了基本的保证;反之事故或迟或早必然要发生。

知识培训包括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安全管理知识包括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法规、组织结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方法等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主要是用于对船上的船长和轮机长及高级船员的, 使之能更好地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是航运企业内所有职工都应该有的, 包括:船舶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止;船上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及其安全防护;船舶防火防爆;进入封闭场所;人身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和险情报告程序;紧急救护和自救;紧急情况的应变等基本知识。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进行各具体工种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的技术知识。如从事电气焊、易燃易爆、高空舷外等所需要的专门的技术知识。

有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并不一定能完全保证船舶营运的安全, 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转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技能, 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上岗人员有安全操作的意识, 也掌握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常出错, 这往往是由于缺乏安全技能的缘故。要实现从知识到技能转换过程, 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包括:常规作业技能培训;紧急情况技能培训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操作计划或紧急情况应变计划 (操作程序、作业方法、应急反应措施等)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安全技能的培训主要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去进行。由有实际经验的船员言传身带, 指导帮助。

2 我国船员专业培训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对船员专业培训质量重视不够

虽然在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各机构, 均按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但是, 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 未能按要求配备充裕的师资力量, 聘用一些从公休的无教学经验的船员, 致使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2) 未能按要求及时补充必需的消耗品, 难以满足学员实际操作的需要, 如;消耗器材、医疗器具等;

3) 未能按要求满足实际操作课时的训练, 随意减少实际操作训练的课时, 使学员得不到应有的实际操作训练;

4) 教师不按教训大纲的要求进行授课, 随意增减教学的课时和内容, 甚至出现为应付考试而进行考题式教学;

5) 作为船员专业培训的监督机构很难对船员专业培训全过程进行连续监督, 使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大打折扣, 这对提高船员的基本技能十分不利。

2.2 船员专业培训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不足

在船员待业培训的过程中, 加强对船员专业培训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是保证船员专业质量的关键。但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由于我国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多, 船员专业培训的任务重, 而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有限, 监督机构往往受理船员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任务后, 却较少对其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有些船员专业培训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扩大招生规模, 严重影响了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与此同时, 在执行船员专业培训的考试与评估的过程中, 需要有丰富专业知识的检查官员。而在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的检查官员中, 全面掌握这方面知识的人还为数不多, 在执行船员专业培训的考试与评估的过程中, 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船员专业培训质量。因此, 如何加大对船员专业培训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是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

2.3 船员专业培训缺少具体的统一标准

制定符合《STCW78/10公约》要求的船员专业培训的统一标准, 是保证船员专业培训质量的前提。由于我国开展船员培训机构多, 各培训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 加上对STCW78/10公约的理解不同, 各培训机构对船员船员专业培训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如在船舶高级消防的综合训练中, 各船员专业培训机构由于其设备不同, 其执行的标准也不同。从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实际情况来看, 作为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制定一套统一符合STCW78/10公约要求和船员专业培训的统一标准势在必行, 船员专业培训监督应该充分重视这一问题。

3 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保障与控制措施

3.1 切实保证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 各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应按照该《规则》的要求对船员专业培训实施连续的监控, 以确保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1) 船员专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海事局颁布的《船员专业培训大纲》要求, 制定符合《STCW78/10公约》要求的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加以组织与实施, 保证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2) 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 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3) 船员专业培训应针对培训内容要求, 检查相应的培训设备, 并及时补充必需的消耗品, 满足学员实际操作的需要。

4) 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要求做好培训的各种记录, 如:学员考勤记录、学员受训情况登记表、教学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学员实操情况登记表等, 以备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 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派检查人员对船员专业培训进行实时控制, 掌握其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如:船员受训的时间、设备的符合情况、消耗品的及时补充情况等。

3.2 加大对培训监督与检查的力度

针对我国船员专业培训的现状, 船员专业培训监督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加大对船员专业培训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1) 在接到受理船员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任务时, 应认真审查所有资料, 如;办班规模、师资力量、设备情况等;对不符合办班条件应坚决不予批准。

2) 在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开班前, 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 尤其是对涉及与船员实际操作有关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掌握其实际情况, 对不符合办班的条件应予以停办。

3) 在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办班过程中, 还应对其办班情况进行检查, 如:课程安排是否符合教学计划;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的内容授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投入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4) 监督机构应对船员专业培训过程实行全过程跟踪, 坚决杜绝违背质量管理体系的事情发生, 确保船员专业培训按要求顺利实施。

3.3 制定船员专业培训的统一标准

我国应根据《STCW78/10公约》的要求建立船员专业培训具体的统一标准, 做到以标准来确保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避免各培训机构“各自为政”的不良做法。

1) 对船员专业培训的科目, 要按照STCW78/10公约的要求确定统一的实际操作项目, 制定统一的实操考评评分标准。

2) 编制统一的实操情况与评估记录表, 要求船员专业培训机构使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 使船员专业培训做到规范化管理。

3) 利用微机建立船员专业培训的试题库, 采用随机抽题考试的方式, 避免有些教师为应付考试, 只教授考题而忽视理论知识系统性讲授的不良现象。

4 结束语

我国作为《STCW公约》的缔约国, 充分履行该公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做好船员专业培训工作, 确保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 是提高我国船员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保证, 是提高我国船员在国际船员劳务市场竞争力的前提, 也是保证我国船舶财产和人命安全不可或缺的条件。作为船员专业培训与监督机构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齐抓共管, 牢牢抓住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不放, 只有这样, 才能使我国船员劳务在国际航运市场更具竞争力。

摘要:本文分析了《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后, 我国船员履约培训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船员专业培训的质量保障与控制措施。

关键词:船员专业培训,培训规范,保障与控制

参考文献

[1]刘一凡, 黄丽卿.船员专业培训质量的保障与控制措施[J].江苏航海, 2001.

[2]高士晔.海上交通安全管理[M].北京海洋出版社, 1986.

船员教育培训 第9篇

关键词:船员,再培训,现状,改进策略

0 引言

随着《STCW规则》2010马尼拉修正案 (简称“11规则”) 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履约进程的不断深入, 船员的适任标准在提高, 培训的要求也在提高, 船员培训模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如何在新规则下合理安排船员培训、开展船员培训业务成为现今航运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的重要环节, 也是我国航海教育的重要研究内容。

1 船员再培训现状

1.1 传统培训模式

1) 企业独立培训模式。多见于大型船运企业, 由于企业自身资金足够, 受训船员规模较大, 便会建立相关的培训部门, 聘请教师对在本公司工作的船员定期培训, 使其一直达到符合履约的工作要求。由于该培训模式能够根据企业的需求不断调整培训时间与培训内容, 有一定的自由性, 但对于企业的经济实力要求过高, 在我国, 只有中远等极少数几家培训机构能够达到此项标准。

2) 航海教育培训模式。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开设航海教育课程的院校作为教育机构主体, 针对企业的需要, 设立相关的培训机构与设计培训内容, 进行船员培训, 并选取相关的学员参加工作。由于这些学校无论是培训师资还是培训所需的器材和课程设置都较为专业, 船员经过培训后的质量自然让人放心, 只不过, 由于要符合高校的上课要求, 培训的范围与时间都不具有自主性, 导致模式不够灵活, 无法随时符合企业的调整需求。

3) 混合培训模式。该模式则是由企业出资, 委托学校制定培训计划, 在委托中明确要求培训的内容与要求, 从而对公司内部的船员进行培训。由于该模式同时兼顾了企业的需求, 并利用了高校良好的教学水平和器材, 因此该培训模式已经成为了当前众多企业的选择。

1.2 传统培训模式的不足

1) 培训手段单一。无论是企业自主培训还是委托高校培训, 一般都采用授课模式, 并没有加入相关的测试或实践活动, 这导致了船员即使在经过培训后, 对于所学知识无法灵活掌握, 更不能有所运用了。

2) 各机构培训水平参差不齐。相较于以高校为主体的培训方法, 一些企业自身的培训部门或专业的培训机构由于缺乏权威系统的课程设置和科学的讲课技巧, 导致有的学员培训效果较差, 只有重新参加培训, 费时费力。

3) 应试教育使船员实际应用能力不足。理论知识在没有经过实际工作的检验, 都会表现出遗忘或不知变通的特点。由于应试教育更讲究对于知识点的记忆与对原理的剖析, 却忽视了学员如何通过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因此, 在入职之初都会表现出各种各样的失误, 这也是传统培训的弊端。

除以上最关乎学员素质的三点外, 还存在没有设立对船员能力的定期测评、未根据船员的实际能力不同来更改资薪待遇条件、未对培训做市场化管理等问题, 而这些不足之处, 都是再培训计划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 船员再培训问题的改进策略

2.1 再培训计划的改进策略

对于资历较高、海龄较长的船员来说, 由于自身工作的年限性, 他们大多数人不一定愿意投入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到晋升更高的职位中去, 因此再培训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时间周期短, 以巩固自身职位所需的专业素质为主, 提升服务质量, 从而保障轮船的安全出航。就培训模式来说, 选用当前最为流行的混合培养模式即可, 培养方向需要注意:注重提升船员的素质保持周期, 注意灌输国际最新的船员标准, 并根据船员培训后的表现来调整相应的福利政策等。

对于上船时间较短、资历较低的普通/新手船员来说, 在他们的年龄以及学习能力均较佳的情况下, 采用航海教育培训模式对于其往后的提升空间更大。固定的入学时间和较佳的课程设置都能够很好的为这些新手船员快速地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 系统的学习以及结合自己在船上的经历能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 也更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对于船员的要求。

2.2 再培训内容的改进策略

自从国内高考扩招以来, 相较于过往船员来源, 船员的学历水平和学习能力都有较高的提升, 因此, 船员的再培训内容主要应该抓住以下三个内容:专业技能、语言沟通和职业道德。

1) 船员的专业技能应当包括船舶的各个方面, 如船舶的运行、船舶的维修和护理等, 对于高级船员来说, 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管理技巧与心理学, 鼓舞普通船员的主观能动性, 而在其他领域, 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必须要明确, 例如国际劳动法、国际贸易法规、物流方面的相关法规等, 这些都是在保障自身权益方面十分有效的。

2) 在语言沟通方面, 这更多体现于船员与船员之间, 还有船员与客人之间的一些交流。西方国家的通用语言多为英语, 小语种的流通程度与普及程度不高。以英语为例, 英语主要分为基础英语、专业英语与适岗英语。相较于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习来说, 再考虑到船员工作内容的特殊性以及自身工作寿命的短暂性, 适岗英语是最为适合船员的培训内容。英语教学的目的主要是两方面:满足工作所需, 主要掌握专业名词、技术术语与操作词汇等, 方便各个船员共同维护船舶良好运行;满足交流所需, 主要掌握日常用语和基本对话能力, 能够让船员与外籍船员交谈, 不感到被孤立。

3) 在职业道德方面, 由于船员走出国门奔向世界, 服务对象发生了改变, 面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船东和不一样的管理模式, 船员要有相应的心理准备与适应能力, 提高相关的服务意识。因此, 再培训内容中, 如何为船东提供良好服务, 树立个人品牌, 倡导积极努力的敬业精神与勤恳踏实的工作态度, 如何更好地维护船东的利益, 这都是再培训内容中十分关注的。同样, 由于船员常年在船舶上工作, 特殊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性质, 同样也对船员有特殊的要求:海上安全意识的培养与海洋环境维护意识的培养, 这些都是职业道德内容的一部分。

只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优秀职业技能与超强沟通能力的新时代船员, 才能在一代代的船员更迭中站稳脚跟, 在国际海员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3 结语

在和谐社会视阈下, 随着“11规则”的全面实施, 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船员的需求, 应该制定不一样的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提升船员素质, 也更能使得船员激发再造的热情, 从而更好地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只有与时俱进, 更新培训模式与培训方式, 才能够更好地赶上时代发展的班车。对航运企业和船员如何开展再培训、对培训机构以及主管部门如何从体制上进行再培训模式改革提出了一点建设性的建议。目前, 船员在再培训中的部分扩展内容, 如企业文化培训等需要企业代替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机构不具备此培训能力, 因此, 如何从体制上和观念上转变培训内容和模式是今后船员培训的研究重点。

参考文献

[1]王西召, 林奕慧, 鲍君忠.船员培训与发证国际标准最新发展述要[J].航海教育研究, 2014 (2) :24-26.

[2]STCW公约尼马拉修正案解读组.STCW公约尼拉修正案解读[J].世界海运, 2011 (1) :20-24.

船员教育培训 第10篇

关键词: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船舶货运

当前,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一个重要发展期。从2004年4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高教[2004]1号文件) , 到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 , 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被提到了国家教育结构调整的战略层面。从以“就业为导向”, 到“产学研结合”, 再到“校中厂, 厂中校;学中做, 做中学”, 随着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越来越深刻, 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也越来越明确清晰。以下笔者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情况, 以船舶货运课程改革为例, 浅谈几点认识。

一、航海类高职教育改革已势在必行

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首先, 应该清楚为何要改, 能不能改和朝哪个方向改的问题。近年来, 在我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动下,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促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和实施意见陆续出台。以山东省为例, 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教育改革的部署, 2013年底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 (鲁政发〔2012〕49号) ;同时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2013年下旬又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 解决了高等职业教育朝哪个方向改革的问题。

同时, 我们也应该认识到,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调整我国教育结构, 以此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 这是当下我国为什么要改革的问题。换个角度看, 也可以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面临不得不改的局面。

据教育部统计, 2008年全国参加高考的人数为1050万, 录取人数为599万, 录取百分比为57%, 而2013年全国参加高考的人数为912万, 录取人数为730万, 录取百分比为80%。参加高考的人数总体上呈逐年递减, 而录取率在逐年攀升, 生源数量减少而生源质量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以高考分数论英雄的评价体制下, 和社会普遍对高等职业院校认知不佳的情况下, 分数高的优等生必然选择国家211或者985等重点本科大学, 成绩稍差的学生则只能选择普通本科院校, 而成绩不理想的才会选择高职院校。结果就是, 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而且已经造成了部分高职院校的招生困难。这种情况在航海类职业院校中也越来越明显。究其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 船员相对岸上工作的工资优势逐渐缩小, 同时船上相对恶劣的工作环境及海上的风险却没有太大地改善, 选择船员为职业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另一方面, 则是因为船员特别是远洋船员的工作相对封闭, 长时间在船上工作会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脱节, 同时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 没有为包括航海类高职毕业生在内的学生提供通畅的继续学习的渠道, 这会使部分同学在选择进入航海类高职院校之前看不到出路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也意味着大部分人选择航海类高职可能就意味着只能漂在海上, 进入了死胡同。基于此, 从大的层面看, 不改革意味着我国社会依然会面临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短缺, 具体到高等职业院校, 则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二、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不同层面中的几个问题

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不是几个人的事, 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共同努力。在此, 笔者把改革大体划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大的层面, 国家社会层面;二是具体层面, 各航海类高职院校层面。

在大的层面上, 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别高职教育没有太大分别, 需要各级教育主管机关政策的推动、引导和支持, 这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 更需要全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有正确的认识, 吸引更多优秀的人选择高等职业教育。因此, 在国家社会层面上, 笔者想强调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 要为高等职业教育“正名分”。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曾在多个场合强调:职业教育是教育中的一个类型, 而不代表层级;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 职业教育被认为是层次低于本科教育的, 培养廉价劳动力的教育, 这样必然导致学生宁可上三流的本科, 也不会选择进入一流的高职, 进入高职院校就意味着比本科低人一等。当前, 要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强调职业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就必须先给职业教育正名。认识需要一个过程, 但也只有在公众心中对现代职业教育普遍有了全新的认识之后, 才标志改革已经成功。

另一个方面, 要为高等职业教育“找出路”。一是拓宽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路。积极推进航海类中职和高职教育的衔接, 包括建立从初中毕业后开始的现代航海职业教育。同时探索改革现有高考模式, 增加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考, 在高中阶段, 采用技能加文化知识的培养模式, 为擅长或者立志成为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学生开辟道路。更重要的是, 积极开辟走出去的路, 应探索在航海类高职教育阶段之后, 建立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甚至博士的后续教育阶段, 让航海类高职教育能够继续得到延伸。

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 为各航海类高职院校改革提供了动力, 同时各院校的改革也来自于各方面的压力, 包括招生的压力、学生就业的压力, 甚至是学校生存的压力。高职院校的改革从大的方面看是为了履行高校的社会责任, 同时也是为了提升学校的竞争力, 提升教学质量, 在竞争中谋求生存和更大的发展。航海是个特殊行业, 这也决定着航海类高职院校的改革需要充分认识到其区别于普通高职的行业特点。同时, 我国国情又决定着对高职教育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 政策只能起到规范、推动和指导的作用, 需要各航海类院校充分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切合自身发展的改革方案。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情况, 笔者认为改革中应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下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 抓住机遇, 加快学校的发展。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为例, 由于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海上专业的录取分数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改革步伐缓慢, 但随着取消提前专科批次录取, 生源数量减少, 招生质量下降明显。为了拓宽招生渠道, 学院已和青岛某航海类中职院校联合招收初中毕业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同时正在积极推进和某航海类本科院校协商, 打通直接升本的渠道, 并且为在未来兴办试点本科作前期准备, 让学员进得来也出得去。

二是不能一窝蜂地盲目改革, 为了改革而改革, 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一般三年制航海类高职院校一般课程的安排, 第一学年以基础理论课为主, 第二学年主要开展专业课和培训课程, 第三学年主要任务就是集中精力准备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显然, 旨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课程改革, 应首先在第二学年的条件较为成熟的专业课中开展。以青岛船院航海系为例, 首先选择了船舶货运等课程进行改革试点, 进而带动其他课程改革逐步展开。

三是引导教师顺势而变。目前, 高职院校生源质量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 原有模式下的课堂教学往往是教师万般努力, 学生听而不闻, 教师会有挫败感。与其抱怨学生接受能力差, 不如积极地作出改变。首先要改变多年来对所从事的传统高职教育的认识, 为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出一份力;同时也要潜下心来研究教学方法, 改变原有的知识传授型的教学模式, 努力将教学中的挫败感转变为成就感。

四是应注意到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这根无形的指挥棒的影响。以青岛船院为例, 培养的学生是符合STCW公约等国际标准的远洋船员, 毕业前要参加满足《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要求的适任证书考试, 然而这种考察知识点的评价机制, 并不适合评价通常以模块教学或者任务驱动型教学为特征的教学模式, 同时又不能否认, 现阶段各院校适任证书考试的通过率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无形指标, 对这种不一致要给予特别考量。

三、对青岛船院船舶货运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

教学改革终究还是要落脚于每门课的教学中。各院校有各自特色, 每门课特点也不尽相同, 课程改革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下笔者依然结合青岛船院实际情况, 对船舶货运课程改革思考如下。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所学生适任证书考试考三门的航海类高职类院校, 船舶货运课程不是航海技术专业考证课程, 这是在船院开展船舶货运课程改革中最有利的条件。没有考大证的压力, 为大胆进行课程改革提供了很大的发挥空间。

第一要合理设计教学模块或者教学任务。首先要改变原有列知识点式的教学大纲, 设计以模块或任务为主要结构的课程标准, 规范教学内容, 避免上课的随意性。同时应注意设计模块的内容要覆盖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的要求, 同时要保证适度够用。当然对教材的改革也要同步进行。

第二要逐步加大形成性评价在成绩评定中的比重。形成性评价是指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反映出的学习态度、策略等方面的评价。由期末一张试卷来评定学生成绩, 显然不能科学地反映出学生完成既定任务和模块设定要求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性评价不是简单的平时成绩, 是通过在学习中设定学习进程、学习目标以及成功标准等环节, 让学生通过完成任务取得成就感和自我认同, 促进学生学习。

第三要灵活适度运用双语教学。英语对于国际船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教学中使用双语教学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STCW公约中对船员英语水平的要求仅限于工作语言的使用, 因此就船舶货运而言, 由于课程本身也有一定难度, 教学中应重在加强常用专业英语词汇的使用, 以及实际工作中特定情境下专业英语的表达方式, 着重提升英语实战能力, 而不必过多使用英语。

四、结语

当前,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正在逐步深化。把船舶货运这门课程放在整个改革大背景下似乎微不足道, 某个航海类高职院校的兴衰也不会多大程度上影响改革的进程, 但改革关系到千万青年学生的发展就业, 甚至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需要从事航海高职教育的每个人把自己放在这个大背景下, 作出自己的努力, 这是我们航海类高等职业教育者的责任。

参考文献

[1]2005-2014全国报考报名人数统计[EB/OL].中国教育在线, 2014-01-27.

[2]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N].中国教育报, 2014-02-27.

[3]Ellen Osmundson.理解课堂中的形成性评价[J].全球教育展望, 2012 (4) .

船员教育培训 第11篇

在今天上午的大会上,我们聆听了徐祖远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作为以航海教育为根本、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船员为己任的高等学校,我们深受鼓舞,备感责任重大。借此机会,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上海海事大学对船员教育培训的认识和理解、探索与实践、思考与展望。

一、上海海事大学对船员教育培训的认识和理解

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国家之一,表现在海洋运输上,就是要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船队,运力总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使我国从航运大国转变为航运强国。要实现上述目标,最重要的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船员队伍,使我国首先从船员大国转变为船员强国。

上海海事大学船员教育培训实践的基本策略是:深入认识全球及我国航运业宏观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理解船员教育培训对国际航运发展的作用,科学把握海事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秉持高质量、全球化、面向未来的发展理念,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持续改进学校的船员教育培训工作。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11年贸易和发展报告》表明:2011年全球GDP增长率为3.1%,超过1994—2004年的平均值(2.9%),仅低于2007年(4.0%)和2009年(3.9%),世界经济继续呈现恢复性增长趋势。2010年全球海运货物运量继续增长,达到84.08亿t,为1970年以来的最高值;截至2011年1月,世界油船和散货船总运力分别为4.75亿载重吨和5.32亿载重吨,同比分别增长5.5%和16.5%,集装箱船总运力同比增长8.7%,杂货船总运力相对稳定。我们有理由相信,世界经济和国际航运必将持续发展,并将继续为船员教育培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上海海事大学深切理解船员在整个航运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船员专业人才是船舶日常运营和操作的支持和保障,是海上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水平的最终控制者,是整个航运产业的基础人才,是国家海事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锻造国家航运软实力及完善航运软环境的关键。船员外派输出既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改善民生,又能带动国内相关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海事管理服务行业和外派输出服务行业发展,还能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从这个意义上讲,船员教育培训对国际航运业发展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国际海事组织在其2010—2015年发展战略中充分表达了对船员在航运业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视:国际海事组织确定的九大发展趋势和外部挑战之一就是更加重视人为因素对更安全、更保安和更环境友好的航运业的贡献,要求继续改进旨在提高海事人员素质的措施。

作为航运业真正的一线实践者及航运安全各环节中最重要的人的因素,船员的技术资格要求首先由国际公约确定。《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是对船员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实施有效控制的国际公约。在港口国监督、船旗国监督以及其他相关审核监督制度的保证下,《海事劳工公约》和《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修正案》的履行必将进一步提高国际海事安全的整体水平,促进世界航海教育体系发展及国际船员服务行业能力提升。在上述国际海事发展的宏观背景下,2010年以来我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为《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修正案》履约所作的努力必将更好地整合我国各类船员培养、使用和管理资源,促进高质量船员队伍形成,推动船员行业持续发展。

其次,船员的技术资格要求由海事科技发展水平决定。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航海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船舶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智能化、低碳环保化等已经成为21世纪航海科技的主要发展方向。一方面,船舶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不断提高,国际上对航运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船舶配员越来越少。这就要求新时代的船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航海技能,较高的环保、安全和保安意识,以及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经过长期的教育培训实践,学校充分认识到,高质量的船员教育培训是学校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学校取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基于上述各种认识和理解,学校认为,培养高素质船员需要复合化、系统化、专业化、国际化、职业化航海教育培训体系的支持,这也是船员教育培训体系面临的新挑战。

二、上海海事大学对船员教育培训的探索与实践

(一)坚持特色办学和高质量办学

学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学校各方面的工作落实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特色与优势,着力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科研能力;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优,继续提高教育保障能力;努力培育大学文化,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近来,学校还充分利用“085工程”项目建设平台,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策划并合理设计各层次教育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实践创新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依据“视教育质量为生命,严谨治学,发扬航运特色,培养一流人才”的质量方针,以培养“完全满足《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要求,在航海技术、计算机、英语、船舶管理、人际交流和领导力、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方面具有良好综合技能和素质,充分职业化且有行业发展潜力的船员专业人才”为船员教育培训的质量目标,以特色化、系统化和国际化的船员教育培训为手段,致力于培养高质量的船员人才,服务国内外航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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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投入,全面提升船员教育培训的师资和设施设备水平

学校持续建设船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更新教学训练设施设备,积累和开发航海专业知识体系。学校现有学生2万余名,占地133万m2的临港新城校区已全面建成。学校拥有一系列专业化的船员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包括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360€$a全功能航海模拟器(集成驾驶台)、配有船用电控二冲程柴油机和实时监控系统的综合机舱实验室;投资2.73亿元人民币建造的4.8万载重吨远洋教学实习船已于2012年5月25日顺利下水,并将于2012年底交付学校使用;投资5 200万元人民币的“特种(液货)船模拟教学实验平台”项目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此外,学校持续有效地运行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实施质量工程,以保证上述船员教育培训软硬件充分发挥效能。

(三)积极搭建平台并创造条件,促进船员教育培训专业建设

学校作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5个专业启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积极促成船员教育培训专业相关学科成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积极通过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上海市教委精品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等项目建设船员教育培训专业。

学校充分注意到,能够熟练操纵和管理大型成品油船、大型多功能化学品船、全冷式液化石油气船和液化天然气船、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汽车滚装船、工程船、冷藏船、豪华邮船、钻井船等特种船的航海技术人才,以及熟练操作智能型主机和船用辅机、航行自动化系统、机舱自动化系统、装卸自动化系统等船用特种设备的轮机管理人才,在航运市场上需求旺盛。为满足上述船员的教育培训需求,学校正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培养师资,开发并应用训练及实验设备、教学资料等。

学校在船员教育培训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开设于2010年的“国际交流班”项目是专门为留学生设计的全英文授课项目,为期1个学期,提供15~18个学分的专业课程学习,每期招收来自美国、韩国、波兰、俄罗斯、德国、荷兰等国家航海院校的近30名学生。该项目的专业课程按照国际标准设置和教学,满足国际海事组织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得到学生所在国海事安全主管机关(如美国海岸警备队等)的认证。这些发达国家航海院校的学生来沪学习,对促进我校提升教学理念、加强教学软硬件建设及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沟通合作,培养满足国际航运企业需求的航海人才

学校充分意识到,建设高质量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的关键是,及时将不断变动的各种实体规范要求,如2012年生效的经全面修订的《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航运协会组织和船舶所有人关于安全和防污染的标准和要求等,纳入船员教育培训体系中,并保证相应的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和管理措施等得到落实。基于这样的理解,学校与航运业各方广泛沟通合作,积极响应航运业对高质量航海专业人才的需求。

学校以不同培养模式、不同培养标准的船员教育培训服务满足国内外航运企业的需求。接受本科航海教育培训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基础学科方面的功底,例如增加理论课程和海商海事管理课程等;三年制的学生则以“订单式”和“三明治式”等模式培养,更具职业忠诚度和稳定性。学校鼓励合作的国内外航运企业参与教育标准设计和质量控制。

学校不断创新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适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的卓越工程人才。学校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校外实习基地”,并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港口与海洋装备校外实习基地”。上述校外实习基地均已成为“上海高校示范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三、上海海事大学对船员教育培训的思考与展望

国际航运业稳步发展,《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最新修订,以及《海事劳工公约》最终生效,均将促进对国际船员专业人才巨大、持续的需求。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海事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为促进船员服务业发展指明方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为船员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政策支持。

为持续提高履行有关船员教育和培训国际公约的能力,上海海事大学将继续改善航海类专业的办学条件,推进航海类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强航海类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航海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重点扶持和建设高度国际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航海教育培训项目,实质性地推进航海高等教育培训国际化水平。

上海海事大学将在提高船员教育培训质量方面采取以下实质性行动:基于《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新修正案及2011年新规则,全面提升航海教育培训教学计划,积极运用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不断加强航海英语教育培训、船员实操实训和应急反应能力培训,注重对船员非智力素质特别是敬业精神、服务服从意识、责任感、人际关系、多元文化下人际交流等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未来上海海事大学将在紧跟国际海事新发展的基础上,着眼于E-航海、特种船运输、人为因素等国际海事安全的重点和难点,不断提高对海事新公约、新技术、新管理方法的跟踪、消化和创新能力,并积极投入,形成实际生产力。

育英才立百年计,乘长风破万里浪。上海海事大学愿与行业内各方共勉,开拓进取,积极打造中国船员的品牌和竞争力,弘扬航海文化,传承航海文明,履行历史使命,为我国全面建成海员强国而努力!

论我国船员用工法律关系 第12篇

船员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劳动者, 其作为船员身份实现劳动力的价值要通过在具体的船舶上从事具体岗位的劳动来实现, 船员用人单位是指使用船员从事船舶上具体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

(一) 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船舶所有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中国公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第十三条规定, 交通主管部门对批准设立的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 发给运输许可证;第十四条规定, 取得运输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凭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登记, 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 方可开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五条规定,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应当具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 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第十三条规定,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依照本条例许可、登记后, 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 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具有相应的船舶是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必备条件, 按国际惯例, 水路运输经营者所经营的船舶可以是自己所有的船舶, 也可以是通过光船租赁方式租用的船舶, 依据《海商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船舶由船舶所有人自己经营时, 船舶所有人是船上工作船员的雇主;光船租赁经营方式下, 光船承租人是船舶上工作船员的雇主。依据所经营船舶的来源, 水路运输经营者通常又称为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

因此, 在我国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我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从事国际水路运输经营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只能是我国企业法人。他们都是我国船员用人单位, 通常又称为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

(二) 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

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是指非在我国注册成立的从事水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者, 依据商务部2004颁布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现阶段, 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还不能直接雇用我国船员, 只有通过具有船员劳务外派资格的我国劳务派遣机构招收中国船员, 因此, 凡是实际使用我国船员在其所经营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也可成为我国船员用人单位。

二、船员用工方式

我国目前船员用工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直接招收具有船员资格的劳动者, 并将船员指派到其经营的船舶上从事船员工作, 可称为船员直接用工方式;第二种是劳务派遣单位招收具有船员资格的劳动者, 通过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将船员派遣到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上从事船员工作, 可称为船员国内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第三种是劳务派遣单位招收具有船员资格的劳动者, 通过与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船员外派合同将船员派遣到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上从事船员工作, 可称为船员劳务外派用工方式。第二种和第三种用工方式可合称为船员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三、船员用工法律关系

(一) 直接用工方式下的船员用工法律关系

在船员直接用工方式下, 有学者认为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笔者认为, 在这种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船员是我国《劳动法》合格的劳动者, 船员劳动必须利用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提供的劳动条件--船舶, 工作过程中必须接受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的指挥并遵守其制订的规章制度, 同时每一个船员的工作是整个船舶正常运营不可缺少的部分。而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也完全符合《劳动法》用人单位的主体要求,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船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条约的规定, 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因此, 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他们之间只能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二)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的船员用工法律关系

1、船员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 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依据商务部《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从事船员劳务外派业务的单位必须是中国企业法人。

因此, 在我国从事船员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 它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实践中通常称为船员公司或船员管理公司。

2、船员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所包含的法律关系

船员劳务派遣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对国外劳务派遣 (劳务外派) , 船员国内劳务派遣是指船员劳务派遣单位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船员派遣到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所经营的船舶上从事具体船员岗位工作, 船员劳务外派是指具有船员劳务外派资格的派遣单位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船员派遣到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所经营的船舶上从事具体船员岗位工作, 在船员派遣的过程中, 必须订立三个前后相关联的合同, 牵涉到三个当事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即船员派遣单位、派遣船员、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一份合同, 即船员派遣单位与派遣船员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 对于船员派遣单位与派遣船员间的合同性质,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个劳务中介合同或劳动服务合同, 也有的人认为是劳动雇佣合同, 还有的直接认为这就是一份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 船员派遣单位也常常以自已与派遣船员之间是中介合同或劳动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抗辩来推脱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但不论持何种观点, 都认为看一份合同的性质, 关键在于合同内容本身应受哪个法律调整, 如果合同内容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应将其归于一份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居间合同要求, 就将其归类为劳动中介合同。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笔者认为, 第一份合同是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船员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如果合同内容完全是中介的性质, 则合同的主体就不是本文所指的劳务派遣单位, 只能是从事劳务中介的企业, 此时的船员用工方式实质上属于第一种船员用工方式, 其用工法律关系属于第一种船员用工法律关系。

第二份合同, 即船员派遣单位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是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为了租用船员派遣企业的船员, 相互明确责任和权限, 依法维护各自利益而签订的。这个合同是一份以提供劳动服务为目的的合同, 因此是一个劳务合同。

第三份合同, 即派遣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在船员派遣实践中, 派遣船员与接受船员劳务的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 有的签有合同, 有的没有签订合同,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 派遣船员与接受船员劳务的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由船员派遣企业与接受船员劳务的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来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接受船员劳务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常以其与派遣船员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法律关系抗辩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 往往认定派遣船员与接受船员劳务的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来判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船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国际条约的规定, 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2006国际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应保证受其管辖的船员用人单位与受雇船员之间签订书面的“海员就业协议”, 并对协议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因此, 随着《船员条例》的实施, 派遣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两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对象为我国用人单位, 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不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用工主体, 派遣船员与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签订“海员就业协议”, 两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由此可见, 船员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船员派遣单位以及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都存在劳动关系;在船员劳务外派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船员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四、结束语

在船员直接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国内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船员派遣单位以及我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都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务外派用工方式下, 船员与船员劳务外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与外国水路运输经营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无论在哪一种用工方式下, 我国船员都可获得我国劳动法律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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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邬远和.论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的几个法律问题[J].航海技术, 2007, (03) .

[3]王祝年.海上人身伤亡赔偿主体问题研究[J].天津航海, 2006,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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