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2024-06-12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精选12篇)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1篇

关键词:自主创新企业,政府采购,轮流出价模型,一级价格密封模型

1 政府采购可以指引自主创新企业的方向

政府作为市场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消费者, 客观上可以正确引导不同行业的发展方向, 尤其对于市场需求不稳定的自主创新企业来说, 其引导作用更加重要。

下面即从政府, 自主创新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三方面进行博弈出发, 探讨在轮流出价模型和一级密封价格模型这两种模型条件下, 如何设立机制, 使得政府采购可以最大限度的促进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

2 基于模型的分析

2.1 模型的参与人

自主创新企业:主要是指那些具有“自主品牌”同时又是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所提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所谓的“自主创新”是依托本国土壤, 用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出来的专有自主品牌, 需重点指出的是区分自主创新产品的两个方面是:是否具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否具有持续的创新的能力。

其他企业:在某一行业中存在已久, 有固定的需求市场, 在与自主创新企业进行招投标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政府:作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招标方, 对整个招投标过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其实现采购目的的同时又要尽最大能力以促进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 充当自主创新企业品牌护航的角色。

2.2 两个基本的概念和假设

轮流出价模型: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 政府设定标的价格标准 (设为单位1) , 参与人1 (假设为自主创新企业) 出价, 参与人2 (假设为其他企业) 可以有接受或拒绝两种选择, 如果参与人2接受, 博弈结束, 标的按参与人的出价由参与人1获得;参与人2如果不接受, 参与人2报价, 参与人1再选择是否接受;如果参与人1接受则按参与人2的报价由参与人2获得招标项目, 如果参与人1不接受则参与人1再出价;如此不停直至一个参与人的出价得到另一个参与人的报价一致时该博弈才结束。参与人1在时期1, 3, 5, ┈出价, 参与人2在时期2, 4, 6, ┈出价。

一级价格密封模型:在这种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中, 投标人 (自主创新企业和其他企业) 同时将自己的出价写下来装入一个信封, 密封后交给招标方 (政府) , 招标方打开信封, 出价最高者获得标的, 按他的出价支付价格获得政府的采购项目。

2.3 模型的建立

(1) 轮流出价模型。在此先定义x作为参与人1的效用, 则1-x表示参与人2的效用, xi表示的是政府第i次出价时参与人1的效用, 同理1-xi为第i期参与人2的效用。假定参与人1与参与人2的贴现系数分别为θ1与θ2。则在时期t博弈结束, 参与人1的贴现值为π1=θundefinedxt, 参与人2的支付的贴现值为π2=θundefined (1-xt) 。

假设政府规定出价期限是有限的, 即此博弈过程是有限期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过程。基于以上的假设, 我们可以求出该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运用逆向归纳法具体求解过程如下:

当T=2时, 在t=2时, x2=0, 1-x2=1;

在t=1时, x1=1-θ2, 1-x1=θ2。

当T=3时, 在t=3时, x3=1, 1-x3=0;

在t=2时, x2=θ1, 1-x2=1-θ1;

在t=1时, x1=1-θ2 (1-θ2) , 1-x1=θ2 (1-θ1)

当T=4时, 在t=4时, x4=0, 1-x4=1;

在t=3时, x3=1-θ2, 1-x3=θ2;

在t=2时, x2=θ1 (1-θ2) , 1-x2=1-θ1 (1-θ2) ;

在t=1时, x1=1-θ2[1-θ1 (1-θ2) ], 1-x1=θ2[1-θ1 (1-θ2) ]。

undefined

从上面的逆向归纳得出结果可以有以下结论:

结论:投标者的效用受各自贴现因子和出价顺序以及博弈期限的长短三方面的影响。如果参与者1与2的贴现因子θ1=θ2=0 (任何不属于本阶段的效益都没有意义) 时, 第1个出价的将得到政府采购项目。如果θ2=0 (即参与人2没有任何耐心) , 无论θ1值为多少, 参与人1都可以获得整个项目。如果θ1=0, θ2>0, x=1-θ2, 此时可以看出均衡结果与博弈期限T (T>1) 没关系。如果θ1=θ2=1, 该博弈均衡的结果依赖于最终出价的那方。

基于此模型的分析, 政府可以在采购招标过程中运用以下的方法来促进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

增加自主创新企业的耐心程度 (即使θ1值变大) , 相比于其他企业而言, 自主创新企业处于产品的推广期, 它比其他企业更迫切的需要足够的市场需求, 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与其他企业竞争处于不利的地位。政府所需要做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形成自主创新企业的一种心理预期, 让其觉得在长时期后获得标的项目, 它的效用并未减少, 让其有坚持到最后的信念。

政府在招标之前确定一个明确的招投标顺序, 让自主创新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为了达到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目的应将最后出价的权利规定为自主创新企业。至于招投标期限, 考虑到费用和标的项目贴现价值等方面的因素不宜设置的过长。

(2) 一级密封价格模型

假设只有自主创新企业和其他非自主创新企业两类投标人, i=1, 2, 两类投标人之间进行的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bi为第i个投标人的标价, vi为标的对第i类投标人的价值。在此需要注明的是vi是只有投标人自己知道, 而政府作为招标方只知道其服从于[0, 1]的均匀分布。投标人的标价是依附于标的项目对投标人的效用的即bi是vi的函数, 进一步的可以看出bi是vi的单调递增函数, 且bi≤vi≤1。投标者的效应函数可以表示如下:

πi (b1, b2, vi) =vi-bi, 当bi≥bj时

0, 当bi≺bj时

此种情况是在没有政府干预 (政府作为招标方站在中立的立场) 的前提下得出的。为了实现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目标, 收取其他企业T的费用用于补贴自主创新企业, 其中T∈ (0, v2) 。因此, 上述的效应函数修正为以下的形式:

π1 (b1, b2, v1) =v1-b1+T, 当b1≥b2时

0, 当bi≺bj时;

π2 (b1, b2, v2) =v2-b2+T, 当b2≥b1时

0, 当b2≺b1时;。

(1) 投标人1的期望收益为EU1= (v1-b1+T) prob (b1≥b2) = (v1-b1+T) (1-b2)

因此, 投标人1面临的问题是:

maxEU1= (v1-b1+T) (1-b2) (1)

在没有政府干预时参与人1与2同类型即为对称的, 此时设其均衡状态时为 (v, b) , 有政府的双向政策时变化为:b=b1+T=b2-T

⇒b1=b2-2T (2)

由 (1) , (2) 可以求解出:undefined

(2) 投标人2的期望收益为

EU2=v2-b2-T prob (b2≥b1) = (v2-b2-T) (1-b1)

同上, 投标人2面临的问题是:

maxEU2= (v2-b2-T) (1-b1) (4)

由 (2) , (3) 可以求解出:undefined

结论:综合 (3) , (5) 不难看出, 由于政府出台的双向政策可以提高非自主创新企业的标价, 而自主创新企业实际的标价却可以很低, 从而在招投标的竞争中获得一定的优势。因此, 政府制定这种体制对利用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是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的。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2篇

时间:2013-02-01 原文作者:

隆冬时节,内蒙古西部北风呼啸,彤云密布,大雪纷扬,大地白茫茫一片,不知天地尽头。

2012年12月20日,中国黄金集团在包头召开内蒙古哈达门地区成矿规律研讨会。室外飞雪满天,已近耄耋之年的中国科学院李廷栋院士正热情谈论:“我觉着黄金集团和咱们鑫达公司这些年对黄金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现在的目标非常宏伟……根据对哈达门地区成矿规律的初步认知,区内远景资源看好,黄金储量有望成为继胶东、小秦岭之后的中国第三大基地!”李老一语既出,道破了这层蒙在哈达门地质研究人员心头二十余年的窗户纸,与会33名专家学者向李老投去了钦佩目光,鑫达公司上下更是倍受鼓舞,信心百倍。

鑫达公司,地处京藏高速包头西口3公里处的哈达门整装勘查区,前身为哈达门金矿。2000年,由中国黄金集团控股82%,包头市九原区参股18%,步入了地企共建、创新发展的快车道。起初日产700吨,地方小矿年年亏损,名不见经传,至今日产能2300吨、年产金1.2吨、利润1.7亿、中国黄金集团综合排名前五,“十二五”规划年产金5吨,建成中国黄金中型基地。鑫达这两年真是一步一个台阶:创建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化,创新哈达门探矿理论成果,创立快速找矿新模式;打造国家绿色矿山,铸造地企和谐典范,锻造央企在中国西部的标尺……鑫达,向我们展示出一幅央企在民族地区创业和发展的新画卷。

科学探矿,实现找矿突破

位于内蒙古包头市西郊的哈达门沟金矿整装勘查区,是国家47片整装勘查重点区之一。2012年9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一行视察哈达门整装勘查区时强调:“整装勘查区探采要加大投入力度、坚持综合研究、贯彻综合找矿、坚持探采结合、保护好生态环境、加大和谐矿区建设力度,中国黄金集团对新区要进一步加大勘查力度,扩大企业规模,形成新的产能。”

思路决定出路。为落实好徐绍史部长指示,中国黄金鑫达公司迅速行动,加快推进整装勘查,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为目标,全面落实整装勘查找矿新机制,创新快速找矿新模式,整合政企、勘查单位各方优势,以新理论、新思维、新方法、新模式展开了大规模的找矿行动。

“2012年公司组织了金矿探矿大会战,运用新的找矿理论指导勘查工作,取得了建矿以来的历史性突破,这不但有力证实了新的探矿理论,也大大增强了我们找矿再突破的信心。2013年公司还将再投入亿元资金,与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主管部门、科研院所联合,与勘查单位联动,继续开展会战,扩大找矿成果,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区内金的保有资源量100吨,区域累计资源量200吨。”在鑫达公司探矿会战现场,公司董事长袁永忠兴奋地说。

据悉,2012年4月5日,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副司长王昆、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所长王瑞江、研究员聂风军等就整装勘查、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赴鑫达调研,经聂凤军多年研究认为,哈达门区内成矿与“古陆块的再造”关系密切,该区成矿范围广、成矿时间长、后期各次热事件对成矿均有作用。“古陆块再造成矿理论”得到了2012年12月20日内蒙古哈达门地区成矿规律研讨会与会的中国科学院李廷栋院士等地矿专家的研讨认同,由此表明哈达门沟金矿区矿床成因新认识得以确立。

理论成就战略。在这次重要研讨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包头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对区内资源整合政策进行了说明,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优势的中国黄金集团,已确定哈达门沟金矿勘查区2013年中国黄金集团重点勘查区,增加探矿投入、实现找矿新突破、搞好资源整合开发。日前,中国黄金集团与国土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武警黄金指挥部就哈达门地区整装勘查区的矿权设置及探矿投入迅速达成四方意向,新一轮金矿勘探大会战即将在内蒙古大青山西麓乌拉山群峰间展开。

攻坚克难,为祖国寻宝藏

原哈达门金矿1992年提交勘探报告后建矿,由于探矿和开采已20年,资源是不是已经枯竭?投入上亿元资金搞会战是否值得?会不会是白费力气?曾经,一连串的质疑摆在中国黄金鑫达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面前。

矿山要发展,资源是生命线,2011年8月,中国黄金集团强调资源增储战略,作为鑫达公司的掌门人和决策者如坐针毡。会议结束当天,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一行分别前往中国地质科学院、武警黄金部队廊坊研究所、武警黄金第二支队等有关科技部门寻求合作。返回公司后紧急召开地质探矿工作会议,成立了鑫达公司地质资源部,紧接着聘请专家、学者深入矿区和矿区周围对成矿地质体与矿体空间的关系、矿体在成矿构造中的空间分布规律进行研究。根据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研究,统一了该区地质构造对形成富矿体条件极为有利,矿床深部和矿区外围找矿潜力巨大的认识,同时运用EH4连续电导率测量技术、圈定出主要矿脉与山前钾化带交汇部位是成矿最有利的部位。2011年底鑫达公司完成了《内蒙古哈达门矿区金矿地质勘查设计》,在62.34平方公里探矿权范围内,确定了探矿靶区,提出了资源储量为100吨的大胆预测,拉开了哈达门沟矿区的探矿背水一战的序幕。

大青山西麓的乌拉山,古称阴山山脉,以山峦耸峙、地势险要而著称,作为古代中国的军事要地。如今这里要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奋战,500人45台钻机将不分昼夜直奔“地心”钻进!

2012年的早春三月,乍暖还寒,冰雪覆盖的山麓在阳光照射下泛着寒光,刺骨的寒意令人战栗。来自山东、四川、河北、吉林、浙江、宁夏等各路精英同聚乌拉山,首批27台钻机翻越重重山峦、克服冰雪障碍硬是如期进驻。工人们在海拔1500米至2300米的大山中按设计网度将钻井平台一锹一铲地平出,将一座座钻塔矗立在北风呼啸的山口和陡不可攀的山脊。

钻孔定位,开钻,钻机在昼夜不停的轰鸣声中直奔地心,一天、两天、30天,50米,100米,500米……1100米,基本到了预计见矿位置,还是没有见矿!时节已进入深秋,领导们也坐不住了,深夜驱车来到钻井平台;钻工们仍在紧紧盯住钻机运转,细心倾听着地层深部变化情况;新提出的岩芯还冒着热气,工程技术人员们仍在打着矿灯为岩芯编录。突然,地质技术员小马激动的叫了起来:“见矿了!见矿了!”洪亮的声音响彻山谷。

经过化验,32号矿体最深的ZK47-6孔,施工孔深1210米,在海拔152米的地表下1130米见矿,矿体厚度3.93米,品位1.42克/吨,控制矿体长度1620米!小小钻孔以其方寸之间的魅力为鑫达公司一次性新增黄金储量9吨!这一孔标志着该矿脉的深部仍具增储潜力,矿区中又一座中型矿山诞生。

哈达门矿区仍有大型金矿的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引起了国土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2012年9月8日,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亲临该区调研,对中国黄金鑫达公司转变思想、依靠科学、抛弃主观,将整个矿区作为一个新的空白区对待,精心组织探矿大会战的做法非常赞赏。

中国地质科学院聂风军教授在多次亲临探矿区后,总结提出的“古陆块再造成矿理论”认为,区内矿体经多次再造,分布在矿区不同地点和深度,所以探矿方向由原来的重点突破改为现在的全面出击!探矿工程开始不断深入,矿体分布范围和深度开始不断扩大,以前认为无矿地段也发现了矿体,探矿区域开始不断扩大,靶区也开始不断增多,为取得探矿突破抱起一个个大金娃娃创造了条件。

在正确探矿理论指导下,中国黄金集团在鑫达公司2012年投资7518万元,完成井下坑探1.1万米,地表钻探10.2万米,槽探及民采坑调3320立方米,采样化验9860件,年增金资源金属量21吨,一连串数据表明,新的成矿理论、探矿方向和探矿方法使探矿成果取得重大突破。“因为有部长重要讲话指引,有院士学者的理论推进,有自治区地企各方的资源整合,有群企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中国黄金鑫达公司在哈达门矿区的探矿会战中才取得一项又一项重要突破。”鑫达公司党委书记刘俊山如是说。

绿色发展,造就美丽鑫达

道路两旁、楼前庭院,白杨、垂柳、桃树、梨树、杏树……一簇簇、一片片郁郁葱葱,绿意盎然,这就是鑫达矿区。绿色鑫达、文化鑫达、品位鑫达,强烈的文化氛围深深吸引着远方的人。

老员工张志诚说,建矿初期,这里荒凉无比,碎石满地,大风扬尘时遮天蔽日,难见一棵绿色植物。改变荒凉从十年前中国黄金集团的首批创业者踏足这片土地开始,第一批到此的黄金人足一落地,做出的第一个决定不是开采,不是探矿,而是种树!自此开始,每一届领导班子上任,都将种树的传统延续下来。十年过去了,原本光秃秃的矿区被栽下一片片树林。2011年,新一届的领导班子上任之后,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绿色矿山建设和中国黄金集团安全环保绿化美化要求,一次性投资918万元,组织专人将两个封闭的坑口覆土撒草籽恢复植被;对尾矿库进行了植被复垦,动用大型设备建造护坡,平整土地,覆土种草。两年又植各类树木万余株,使绿化面积达到矿区的80%。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2012年探矿会战那么紧,为确保40余台钻机能够顺利进山,又要最大限度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公司上下动了大量脑筋,最终选择了不扒山皮、不开山路、不用机械的“三不”钻机搬家理念,靠羊肠小道进行人工钻机搬运!数千吨的设备物资上山靠的是员工们的双腿和肩膀,195个钻机平台在高山峻岭中展布,没有爆破作业、没有大型机械开挖,对草场和植被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倾注的是员工们的意识和汗水。

探矿会战中,在钻机施工前对环境无破坏,钻机终孔后,公司组织工人对所有钻机平台、泥浆池及垃圾都进行培土淹埋,然后撒草籽以恢复植被。牧民小巴图看到自家被破坏的草坡,又长出青青的绿草,先是奇怪后是激动:“头一回见到我家的草地破坏了还有人来撒籽种草,原来是中国黄金呀!”

尾矿渣堆放和处理一直是矿山企业的难题。2011年4月,鑫达公司投入850万元组建了尾矿加气块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4.8万立方米,每月消耗尾矿渣1千多吨,创造出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在干旱少雨的中国西部称得上珍贵资源,矿山开采、生产、生活离不开水资源,如何减少用水量,废水怎样综合利用,鑫达公司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他们在黄金行业内率先采用尾矿陶瓷过滤干排技术,6年内节水756万吨,减少污水处理费2600万元;在井下污水处理方面,建设井下水选矿综合利用系统,使矿井水重复使用率达到95%以上。生产使用过的水处理后再次用于灌溉果园和绿化带、道路的洒水除尘等,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污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

西郊去岁揖行人,柳暗花浓又一春。鑫达公司一直倡导中国黄金“环保扎根基,绿色提神气,和谐促发展,科技催新机”的生态理念,把绿色发展作为央企责任。凭借多年不懈努力,2012年顺利通过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审批。“美丽鑫达”早已成为鑫达人永恒的追求。

和谐共建,勇尽央企责任

作为中央企业的中国黄金集团鑫达公司,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中国黄金集团“黄金为民”理念,以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构建地企群企和谐,强化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与实践,忠实履行社会责任,鑫达公司已成为央企在中国中西部的形象窗口、少数民族地区的联系纽带。

阿嘎如泰苏木是包头市九原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区2008年在该地区实行封山禁牧、退耕还牧、退耕还林,鑫达公司探采矿区范围内的牧民需要搬迁。为使牧民感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惠民成果,鑫达公司全力支持牧民新村建设。2007年以来,公司每年拿出税后利润10%专门设立了“呼格吉乐基金(汉语意为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牧民新村自主建设、村村通工程、文化设施改善、养老医疗保障、牧民自主创业等。

如今从京藏高速包头西口3公里处举目北望,大青山脚下一片红砖绿瓦的别墅区,这正是柏树沟嘎查利用“呼格吉乐基金”与政府联手建成的牧民新村——草原蝴蝶苑。74岁嘎查老书记高云鹏还补充介绍,百户牧民新村建成后,鑫达公司每年还专门投资几十万元用于集体供暖供水、备用电源、物业管理,山野中的牧民住进了干净整齐的二层小别墅,不再为吃水用电难、冬日取暖难担忧。

鑫达公司所在地阿嘎如泰苏木管辖的柏树沟和阿贵沟两个牧民村,近年人均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已达到4.3万元。公司为柏树沟和阿贵沟一乡两村“呼格吉乐基金”注入资金,从2007年289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超过1000万元。据苏木党委书记杨军介绍,鑫达公司坚持利益共享理念,以“呼格吉乐基金”对口苏木、嘎查的财务划拨资金进行分配,苏木、柏树沟、阿贵沟分配的比例分别是1%、6%、3%。资金到账后,先由村委会制定发放方案,按照人口数、居住年限,将现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呼格吉乐基金”直接分配到牧民手中只是解决了当前的生活问题,鑫达公司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引导农牧民自主创收致富,投资一系列配套产业。例如规模化圈养、销售,发展旅游业与民族餐饮业相结合,在旅游区建设儿童乐园,从儿童到初中学费全免,打造蒙元文化集散地,吸引投资种羊养殖基地等。

在鑫达公司的带动下,“泉山”金矿、“呱呱叫”矿泉水、种羊基地等其他几家在牧区开发资源的企业,也与牧民建立了类似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党委书记刘俊山告诉笔者:“鑫达作为央企,通过村矿利益共享机制,成功实现了群企和谐;通过82/18%股权分配联动经营,成功实现了政企和谐;通过员工与企业共建共荣,成功实现了内部和谐。”今后,他们将一如既往地实行村矿利益共享、政府企业联动、定期员工走访三项机制,从而更好地造福一方。

每年元宵节,鑫达公司都会为当地政府广场制作大型灯展为市民送上祝福,与当地“乌兰牧骑”表演团自编自导节目,为团拜会送上新春贺礼。蒙古族腊月廿三的“祭火节”,公司应邀与牧民朋友们一同欢庆。多年来,政府和企业和谐共建,矿山和牧民友好互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企群各方和谐。

风物长宜放眼量。鑫达十年,安全标准化、管理数字化、生产现代化、发展科学化、眼光国际化,靠的就是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放眼未来,面对“十二五”末建成世界一流公司、迈入世界五百强的集团目标,身为中国黄金集团的佼佼者,鑫达公司更有义务向国际社会展示“国之大企,国之重器”的中国中央企业形象和内涵,将中国黄金的品格展现给世界人民。

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创新研究 第3篇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评估主体;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47-03

引言

政府绩效评估自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兴起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就把绩效评估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利器,并在冲破庞大臃肿的官僚体制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效果显著。西风东渐,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成为目前中国公共管理学界所研究的前沿课题和重点内容,同时也是我国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中普遍关注的问题。

当前中国进行的政府体制改革正是一场旨在达成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的深刻而艰难的“政府革命”。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湖南省政府也提出了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富民强省进程。基于这一背景,我们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出发,依据政府绩效评估动因原理和价值取向,学习和借鉴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经验教训,重新审视湖南省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问题,注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创新性研究,无疑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课题。

一、湖南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2009年,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不断地总结政府绩效评估的经验,并与学术界一起共同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绩效评估模式,力图总结提炼出各具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的评估指标体系。但从全国来看,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的力度和效果上也不平衡。

湖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政府绩效评估,并于2009年4月颁布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自此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逐步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意见》还要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自上而下,逐步推进,到2013年,基本建立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目前,我省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基本上还停留在自己评自己的阶段,评估中的公民参与还非常有限,并且各市(州)发展也很不平衡。其主要问题有:

(一)评估主体单一

长期以来,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都是由政府主导的,评估的主体主要限于政府内部的评估者。在这种评估模式下,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政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好坏,完全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这不仅难以保证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和客观公正性,同时也使得政府的运作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滥用也在所难免。比如,在《2012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中,其“日常评估”只是通过“自我评估”和“跟踪评估”来完成,基本上看不到公众参与的身影,其评估结果自然也难以得到社会及公众的信服。

尽管在《方案》中也提到“公众评估”是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式,这表明在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改进和创新,体现了公共责任的理念和服务政府的精神。但与国外的成熟做法相比,这种“公众评估”在组织方式、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运作程序等方面都还缺乏具体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很难摆脱政府主导的影子,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二)评估路径单向

我省的各级政府是一个层级式的官僚制结构,上级政府(或部门)掌握下级政府(或部门)的人事控制权和资源分配权,下级对上级唯命是从。对于政府绩效评估而言,单向的评估路径不仅不利于政府权力的相互制衡,也难以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从我省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重视的是政府部门的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评估活动常常通过自上而下的直接评定来开展,而下级对上级的直接评估则很少,即使有些市(州)进行了一些自下而上的评估探索,也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评估过程封闭

就政府绩效评估活动本身的特点来看,政府绩效评估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活动,多渠道的信息来源有利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目前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和公众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运作机制并不十分了解,这就导致政府绩效评估带有很大封闭性、神秘性,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化不够,这样的评估不但影响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很大程度地降低了评估活动的权威性。

(四)评估力度不一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市(州)逐步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但由于领导认识的不平衡,导致评估工作开展的力度不一。总的来说,长沙市比其他市(州)要好,长株潭地区和湘中北地区比湘南地区和湘西地区要好,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比所属县城要好。

(五)评估指标褊狭

从湖南省各市(州)绩效评估的实际情况看,评估指标过于注重规模、总量和速度等数量性指标,忽视效益、质量、民生等质量性指标,这不利于反映我国政府管理未来职能变化要求。比如经济增长总量、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指标。临时性任务指标多,可持续性指标少,这不利于反映政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要求。比如,重点建设项目、电子政务、为民办实事等指标。而反映政府在长期促进社会效益、保证社会公平、减少行政干预等方面的指标却几乎没有。而且很多评估指标无法量化,比如和谐平安建设、教育文化、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等指标。

(六)评估方式落后

目前,湖南省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对现代信息技术、分析技术和预测技术的运用乏善可陈,更多的还是使用自上而下的指标考核和考察核实,而公众评议则主要运用问卷调查和网上评议等方式,这使得政府绩效评估所需的大量数据的存储、分析、快速查询难以实现。以永州市为例,从其《2011年全市绩效评估情况通报》来看,其评估方式就是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加强督察,狠抓落实。这种上级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并非是政府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这必然会造成只注重目标的完成而忽视对考核结果的分析等问题。在年终评估中,对各单位还进行了公众评估调查和内部评估,而公众评估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这种评估方式所产生的评估结果,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就会大打折扣。

二、湖南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对策创新

作为一种对政府绩效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的系统化过程,政府绩效评估不仅是考量政府行为的效率高低和政府管理结果好坏的依据,而且还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工作质量和价值导向。

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科学的政绩观需要科学的绩效评估来保证。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政府再造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措施,已经成为改进政府管理的有效工具。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促进湖南“四化两型”和富民强省建设的背景下,必须进行对湖南省各级政府绩效评估的创新性研究,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一)重构以人大为核心的评估主体体系

现在很多文献都相继提出了“评估主体多元化”、适当引入“第三方”、“加强公众参与”等观点,以弥补政府内向性评估所产生的缺陷。但这些观点显然并未否认政府在绩效评估中的主导作用,所给出的解决对策无非是力图打破政府单一的评估模式,在政府之外引入多个评估主体,形成一种“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相结合的模式。换句话说,这种没有核心主体的多元主体论,其实还是默认政府自身是核心主体,其他评估主体仅仅是政府主导下的一种补充。

选择评估核心主体是重构评估主体体系的首要问题,具体到中国的政治实际,对核心评估主体的选择就必须考虑两个重要因素:即政治性和力量性。也就是说,政治性保证评估活动不偏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力量性保证评估结果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基于这样的考量,第三方和社会公众因其“力量性”不足而无法成为主导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

按照政府绩效评估的本质是“一种有力的监督工具”的思想,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是基于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以及“一府两院”权力派生于人大的政治架构。因此,将人大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是基于我国客观现实考虑的选择。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确定为人大后,人大需要建立起一种能够切实保障第三方和社会公众在评估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制度和机制,摆脱以往评估中公众主体实质上缺失的弊病,并摆脱自身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在思考问题上可能出现的偏颇。重构以人大为核心主体、第三方和社会公众为辅助主体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使绩效评估的结果更为有力、客观和可信。

(二)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进程

从国际发展来看,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已经成为当前国际上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趋势。在我省,目前尚无一部完善的法规对政府绩效评估进行系统性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绩效评估都是根据湘发[2009]10号文件的《意见》,这对于规范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其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市(州)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随意性较大,导致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持续性不强,且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助长腐败。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省必须完善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其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明确我省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绩效承诺、绩效报告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供保证。

(三)在科学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设计评估指标体系

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是开展绩效评估的前提。政府的职能定位必须是有限而且合适的。政府职能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绩效评估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当围绕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这一中心,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设计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对政府职能的分析,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可选取“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行政能力”三类标准作为一级指标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见表1。

本套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31个。

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一、二级指标主要是指标分类,三级指标是有具体指向的指标。一、二、三级指标之间具有内在逻辑性,下一级指标支撑上一级指标。指标本身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政府行为走向科学化、规范性、服务化,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逐步地纳入到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当中。

(四)着力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利用

绩效评估的结果是进行绩效评估的价值所在,对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方式直接影响评估本身的功能和权威性。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中可能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绩效评估结果使用形式化,绩效评估结果与奖惩、资源配置等绩效管理环节相脱节;二是绩效评估结果使用高压化,采用“一票否决”、“末位淘汰”等激进措施往往导致被考核对象杜撰假数据、假信息来应付。这两种运用绩效评估结果的方式都脱离了绩效评估的本意。对于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必须要与各级政府官员的待遇、晋升等紧密挂钩,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同时,还应将绩效评估结果引入政府工作计划,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切实改善政府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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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雪莲.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改革的突破与局限[J].理论与改革,2010,(1).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4篇

一、政府采购支持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可行性

1. 政府采购汽车规模扩大为汽车产业自主创新提供了机遇。

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在整个国内市场有很大的份额, 政府采购已占到GDP的15%以上。而近几年我国政府采购中, 订单最大的是政府汽车采购, 增幅最大的也是政府汽车采购。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135.7亿元, 而全国政府采购小汽车总规模为154.7亿元, 占总采购规模的7%。2005年全国实际政府采购规模为2927.6亿元, 汽车总规模高达500亿元左右, 约占总采购规模的17%;2006年财政部安排政府采购计划达3000亿元人民币, 其中汽车采购规模达到700亿元, 约占总采购规模的23%。由此可见,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标的额大的汽车采购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 比重和份额也将逐年加大。权威部门估计, 今后各地政府汽车采购量每年还将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

但现阶段, 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中外国品牌依然在汽车工业, 主要是轿车行业中呈现垄断地位, 而自主品牌的“国货”却表现不佳。财政部国库司2005年发布的《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显示, 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小汽车总规模为154.7亿元, 洋品牌桑塔纳 (占22.97%) 、别克 (占18.20%) 、帕萨特 (占16.45%) 、本田 (占15.98%) 位居前四名, 而国产品牌红旗 (占2.28%) 、中华 (占1.58%) 、奇瑞 (占0.70%) 所占份额极少。目前政府采购较多的轿车依然是本田、别克, 高端的有奥迪, 低端的有捷达、桑塔纳等。总体看, 大部分是外资品牌, 像奇瑞这样的自主品牌相对还比较少。

因此, 随着政府对汽车采购量不断增加, 政府应该重点向支持自主创新、自主品牌方向的转移, 这就为处于弱势的中国民族汽车工业提供了一个发展壮大的机遇。政府采购本国自主创新的产品, 不但在于政府为汽车企业带来了多少直接的利润, 更重要的是, 政府采购具有显著的示范与宣传作用, 有助于刺激汽车供应商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提高我国汽车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从而推动我国汽车工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2. 政府采购对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公共支出的基本制度, 从而发挥政府调控经济的政策功能作用。政府采购对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政府采购为汽车工业的技术创新创造了一个市场, 对技术创新起着市场拉动作用。政府采购是汽车行业最大的细分市场和消费者, 目前汽车采购几乎涵盖了汽车行业所有的车型和种类,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比如对于需要给予一定扶持的汽车新技术项目, 可以考虑在政府招标方案安排中多包含它们的产品, 通过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保护, 鼓励采购本国汽车产品, 对扶持本国汽车工业极为有利。

其次, 政府采购对拟订采购汽车产品的性能规格有明确要求, 对技术创新起着引导作用。政府采购贯彻这一原则, 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 最终中标的, 都是性能价格比最高的产品。对于供应商而言, 提升性价比最根本的途径, 就在于开发新材料、采用新技术、发明新工艺, 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提高性能的同时, 降低产品的价格。政府这种导向, 必然会促进汽车工业的整体科技进步。

第三, 通过《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 对我国汽车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起着保护作用。这些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影响汽车工业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因素, 从而有效地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例如, 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 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而采购人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 例如, 国产自主创新品牌红旗、中华或奇瑞等, 从而减少自主创新产品打开市场的风险。

第四, 政府采购对汽车品牌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 激励企业进行技术自主创新。一旦政府开始使用某个自主品牌的轿车, 政府部门便成了这个自主品牌轿车的代言人,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和企业信誉。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加大了宣传和推广自主品牌的力度, 凭借本身的权威性与信任度引导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向。红旗正是由于政府采购, 提高了红旗品牌在公众中的认知度。政府汽车采购的大幅增长, 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份额、增大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

二、外国政府采购对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发展成熟期, 企业面临市场预期不确定、需求不稳定等不确定性风险, 政府直接采购, 尤其是推行首购制度, 是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有效途径。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于本国税收, 所以政府采购应为本国企业谋福利。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业, 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如日本、韩国和美国的政府采购对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创新起着巨大的作用。

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采取了很多保护性政策, 引导企业走集群化道路, 努力发展经济型轿车, 企业也坚持独立自主, 自主创新, 树立自己的品牌。日本政府对振兴汽车工业最直接的支持就是其政府和公共团体的采购资金大量涌入本国汽车工业领域, 不但保护了尚显幼稚的汽车工业, 而且树立本国的汽车品牌。日本政府还通过政府采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例如, 在日本, 丰田的混合动力车Prius之所以能逐渐占领市场, 其中重要原因是日本政府在购车补助和税收上予以支持。对于每一位购买Prius汽车的市民, 日本政府给予2000美元左右的补助, 这一补助大约相当于车价的10%, 也相当于该车型与普通汽车价格差额的一半, 同时, 购车者享受减免50%汽车税的优惠。政府在消费政策上的鼓励, 在政府采购中向新能源汽车进行倾斜, 是日本新型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前期成功的关键所在。

韩国的汽车制造从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起步。为了发展汽车工业, 韩国政府于1962年颁布了《汽车工业保护法》, 对汽车工业提出了严格的保护要求。进入70年代, 韩国政府实行“汽车国产化”政策, 韩国政府大规模采购汽车, 此举带动举国的“自主品牌爱国热潮”。在这以后的20多年里, 韩国始终禁止从国外进口汽车, 虽然避免不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出现汽车贸易争端, 但为了扶持本国汽车工业, 韩国坚持住了, 政府采购向民族品牌倾斜, 促进本国企业自主创新, 保护自主品牌, 形成现代、起亚、大宇、双龙四公司鼎足的市场格局。政府采购直接促成了韩国汽车业的崛起。

美国至今还在执行1933年制定的《购买美国产品法》, 其中有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上, 首先要买国产部件和国产车。美国通过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保护鼓励, 采购本国产品, 推动美国汽车工业不断创新。在20世纪70年代, 旅行者保险公司就想买50辆装有安全气囊的轿车, 但是没有汽车制造商愿意提供。20世纪80年代早期, 在美国政府总务管理局主动提供帮助, 资助生产, 保证制造商原创生产的高成本而高价购买 (每辆轿车的安全气囊价格为800美元) , 并提供了充足的销售保证 (美国政府总务管理局定购5000辆) 条件下, 福特同意生产带有安全气囊的的天霸轿车。在美国政府总务管理局的带动下, 旅行者 (Travelers) 、好事达 (Allstate) 等保险公司陆续为自己的汽车舰队购买了上万个安全气囊的装置。美国政府总务管理局购买安全气囊轿车是一项冒险活动, 但是美国通过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保护鼓励, 采购本国产品, 促进了汽车安全气囊的应用和发展。

三、我国政府采购促进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措施

从日本、韩国和美国对汽车工业的支持可以看出, 政府采购对本国汽车工业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有着扶植、保护和鼓励的作用。因此, 通过政府采购促进我国的汽车工业安全发展, 是现阶段中国汽车工业在国际汽车产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经济保护措施, 也是严峻形势面前的客观需要。目前, 我国也在相关法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品牌的条款。未来, 政府采购在支持汽车自主品牌发展方面会发挥越来越多的政策功能。具体而言,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以下六大措施, 充分发挥促进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功能作用。

首先, 优惠采购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产品。政府进行汽车产品采购时, 对于具有自主创新及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专利成果, 实行价格优惠。通过价格优惠, 既可以增加自主创新企业或服务机构的销售机会, 使这些企业不至于因创新成本高而丧失政府采购机会, 又可以通过价格优惠的收益, 获得进一步技术开发的能力, 并鼓励更多的汽车供应商为获得政府采购订单在自主创新方面展开竞争。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价格优惠的幅度, 可以根据汽车产品创新程度和自主产权情况规定从10%至40%甚至更高的优惠幅度。

其次, 优先采购汽车工业自主创新产品。这里“优先”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政府采购中, 在政府需要的功能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凡是具有自主创新、或者说拥有自主知识产品的产品, 一律优先采购。二是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产品或服务, 都具有自主创新成分, 在其他条件基本接近的条件下, 优先采购自主创新含量更高的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偏重于本国汽车工业企业和自主品牌产品, 应强制性地把一部分政府采购、公款采购的份额给与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汽车, 比如达1/3。

第三, 设置最低权值。政府采购汽车产品相当多的情况是采取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在很多情况下采取综合计分法。政府需要设置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因素, 并对该因素进行评分。同时, 为了保障汽车产品自主创新因素对于采购结果产生必要的影响, 政府需要规定汽车自主创新因素的最低权值, 如最低不得低于20%。设置最低权值方法的好处在于既考虑了自主创新因素, 但又不是唯一因素, 而是必须在保障最低权值的情况下合理适度考虑自主创新因素, 避免权值比例过低不能真正发挥促进自主创新的作用。

第四, 搭建促进政府采购汽车规范的工作和信息平台,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汽车采购是汽车供应商的较大的市场。工作平台应建立和规范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的有效机制;信息平台应肩负起及时发布政府需求和新产品上市准确信息的责任。充分发挥这两个平台的作用, 可以使政府汽车采购快捷便利, 有效避免由于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价格不合理、效率低下等有悖于《政府采购法》的现象发生。

第五, 落实国货采购条款。目前市场上的汽车种类越来越多, 但政府采购方面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 哪些车属于自主创新的民族品牌, 哪些车又属于节能环保型, 目前都还没有明确, 权威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此应做出规定。首先要解决的是国货的标准问题, 即什么样的汽车算是国货。品牌和产地是汽车产业的两大核心。在国货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 采购汽车首先看品牌, 其次看产地。政府在采购汽车时, 优先考虑自主品牌汽车, 当自主品牌汽车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 转而采购中外合资汽车, 最后, 才能考虑进口的纯外资品牌汽车。另一方面, 政府采购机构在评标标准上, 应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国产车。比如, 规定自主品牌汽车价格不高于中外合资汽车10% (或其他合理比例) , 就应该采购国产车;中外合资汽车价格不高于纯外资品牌汽车10%, 就应该采购中外合资汽车。

第六, 完善政府采购汽车的制度。在政府汽车采购中“指定品牌”的现象比较普遍, 限制了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也导致了有些汽车厂商在企业的营销策略上的短视现象, 如在某些车型畅销供不应求的时候, 不给政府采购应有的优惠。政府采购应偏重于本国工业企业和自主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必须优先采购自主品牌, 但是实际上的自主品牌汽车在政府采购成交量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政府购车中的豪华化倾向依然严重。而仅有的少量采购大多数也是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所为。如何把这种措施落到实处, 我国还要大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四、结论

政府采购可以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自主创新。本文分析了政府采购促进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可行性, 总结了国外政府采购对本国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措施, 提出了我国政府采购促进汽车工业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从中发现, 运用政府采购机制激励汽车工业自主创新是一个复杂的工作, 它需要多方面配合和共同推进。首先需要建立严密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界定体系, 避免实际操作中因为界定不明而出现问题;其次是需要建立客观公正的自主创新评价与评估标准体系, 包括评价的标准、评价和认定机构等;最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并把具体做法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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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冰尧.自主品牌国货缘何难上政府采购大单.中国招标信息网, 2006.6.2

政府与制度创新 第5篇

一、制度与制度创新

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注: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T・W舒尔兹说,“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253)。笔者以为制度概念涵义非常广泛,它既包括规则和秩序,也包括组织本身;既有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制度,也有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对个人与组织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防止个人与组织在选择行为中的损人利己的倾向,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秩序。制度的有效性在于是否能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个人与组织的行为。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制度一旦形成,即具有稳定性。社会易变而制度不易变,于是形成变革社会与稳定的制度之间矛盾。因此,当社会要变革、要发展,必须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即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与强制性制度创新。“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378;384)。诱致性制度创新具有自发性、局部性、不规范性,制度化水平不高。强制性制度创新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团体,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地由获利机会促使的,这类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的强制力短期内快速完成,可以降低创新的成本,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制度化水平高。制度创新的主体有三种:个人、团体与政府。从此角度分析制度创新有三种:个人推动的制度创新;团体推动的制度创新;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可以在上述三级水平上进行。本文正是从政府的角度来对制度创新作一探讨的。

二、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与不足

1.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

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即政府凭借特有的权威性,通过实施主动进取的公共政策,推动实现特定制度发展性更新的行为过程。在这种形式的制度创新中,由于新制度本身就是国家(政府)以“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实现的,因此政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主要是:(1)通过改变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来促进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采取某些措施,通过积累某种产品或要素,改变相对价值,引发制度创新。(2)通过引进或集中开发新技术、推动制度创新。政府可以将国内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更快地开发或引进某些新技术,以便激发制度创新。(3)通过修改宪法来促进制度创新。(4)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引起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消除区域间的人为的壁垒,使分割的国内市场得以统一,市场规模得以扩大。(5)改变宪法和现存制度安排,使其朝着有效率的制度方向创新。(6)通过加快知识存量的积累,提高制度的供给能力。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将直接促进制度创新的供给。而政府可以通过法令、政策等形式,给社会科学研究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扩大对外交流学习,促进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知识存量的积累。(7)政府利用其强制性和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直接进行制度创新。政府则可以发挥强制性和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或弥补制度供给中的各项费用,使制度创新成为可能,或者使制度创新的收益极大化。

从政府功能的角度来说,由于国家具有暴力上的比较优势(注: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1页),它能够维护基本的经济社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因而代表国家的政府也就成了当然的制度创新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同时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是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在中国,政府不仅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它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它能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整个社会行为主体和行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比私人生产公共物品更有效,在制度这个公共物品上更是如此。并且,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因此使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即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制度变迁就会代替诱致性制度变迁。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由政府来组织制度创新被认为是最适宜的:1、政府机构发展得比较稳定,但整个市场则处于低水平。2、当潜在利益的获得受到私人财产权力的阻碍时,个人和其间的自愿合作团体的制度创新可能无济于事。3、实行制度创新后的收益被那些没有参与创新的人所享有,那么个人是不愿承担这笔费用的,因而制度创新由个人和个人自愿合作团体就是不可能的。4、当制度创新不能兼顾所有人利益时,或一部分人获益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挫时,制度创新就只有靠政府了(注: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0―191页)。因此,政府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

(1)政府制度创新的制约条件

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和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必须有现实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它是客观必然性与主观选择相结合的产物。下面是影响和制约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宪法秩序的影响。宪法秩序通过对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规定框定了制度创新的总方向,宪法秩序下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直接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动力。它有可能促进创新,有可能阻碍创新。

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是影响制度创新另一个主要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社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风俗习惯、观念意识与制度创新的反差越大,创新的阻力就越大。制度离不开文化,最早的制度形式是人类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习惯,某种制度本质上是某种文化模式化的结果,制度变迁常常从文化结构的变化开始。文化结构模式是行为模式的潜在形式,它决定了行为模式的基本走向。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要花费一定成本,制度创新受实施和预期成本的影响,一些好的制度创新因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政府在制度创新时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成本与效益,而且要考虑政治层面的成本与收益。如果制度创新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政权的稳定时,政府会维持那种无效益的制度不均衡。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完善外,还要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就形同虚设。检验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备强制性,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者的成本极高。如果实施机制不力,一项制度创新就难以顺利推进。

制度也是一个知识载体,现有知识积累是影响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社会科学和有

关专业知识的进步会降低制度发展的成本,改进人的有限理性和提高认知制度的能力。整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常常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了解人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提示制度变迁的轨迹。制度变迁取决于现存的知识存量,人们的知识存量增加了,制度变迁相对会提前,反之就会延迟。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之处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宏观制度创新的主体――国家机关――的职能与权力集中于政府;立法机构将相关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律)的立法权转于政府。政府还取得了准司法的执法权,集决策、立法、执法于一身。此为政府主导之主要表现。政府主导使政府摆脱了既定法律制度束缚,减少了决策、立法的环节,有利于改革急需的新制度的出台;而且,政府有一定的执法权,加速了制度的推行与实施。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政府主导地位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扭曲了整个系统的合理运作和制度创新过程:

首先,政府立法权的集中导致立法单一,层次不明,结构混乱。因为政府的行政属性决定了其行为的“短期性”,即力求短期政绩的出现,法规多集中于刺激性、鼓励性的规定;或为维护市场的暂时太平景象,出台强有力的市场管理措施,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立法结构的失衡,不利于市场的健全发展;

其次,政府对于市场仍要执行其固有的管理职能。在政府主导模式中,这一管理职能得以强化,管理范围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批准、市场风险的预防、市场风险的遏制到事后补救,政府的管理行为无处不在。政府不仅是市场的管理者,还是市场的保护者。管理不仅未趋向宏观、间接、外部管理的目标,还朝相反方向运作,从而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缺少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导致政府职权滥用,大量“寻租行为”与“黑幕交易”产生,一方面造成市场主体间竞争的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官商结合进一步阻碍政府对市场之职能的合理化转变;

第四,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法律是政府推行其政策的工具。一方面,政策的多变导致法律的多变;另一方面,立法形式很乱,法规与决定、指令区分不清,不仅折损法律的权威性,导致市场短期行为增多;而且法律透明度差,与法治经济之宗旨不符;

第五,政府对于市场的介入应随着市场的发展由多变少,由强减弱,即在推动市场发展同时,逐步指导和协助市场建立起自律制度,以形成自我约束的市场机制。但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政府干预呈增多增强趋势,政府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市场行为决定于政府行为,市场越来越难以脱离政府独立运行。宏观制度创新未带动微观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过程的扭曲导致创新结果的偏颇。

三、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不足的弥补

由于存在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在改革过程中,要努力预防及消除如前所述政府的消极作用。政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府又是万万不能的。既然人们不能没有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在于政府在制度中进行恰当的定位,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并注意制度规划和方式的选择。

1.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

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是单一的,其它创新主体只是被动地接受政府创新活动的结果,未能形成与政府之间产生互动的多层次创新结构,不利于发挥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建立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一方面,宏观制度创新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主体之间应明确立法职权,各司其职,有助于互相制约、作用的多层次法律系统的形成;另一方面,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创新主体之间形成协调与合作机制,保障制度创新的合理速度。在这一结构中,政府只是创新主体之一,受其它国家机构的制约。政府的作用在社会改革的初期最为重要,是启动制度创新的重要建议者、决策者与立法者。因此适当扩大政府的职权使其易于突破既定制度的束缚,加速新制度的出台;组织人力尽快完成新制度或发明的设计或选择。但随着变革的进行,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受其它创新主体及其创新制度制约,作用也发生变化,从而与其它创新主体配合,完成创新过程,达到创新目标。

构建多元主体制度创新结构的关键是合理地,适度地制约政府权力。这一制约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政府立法权限的限制。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前提;第二,行政机构服从司法机构的裁决。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保障;第三,确认和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等组织的司法权力,以权利对抗权力。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基础;第四,改革政府机构,更新政府行政观念。此为政府机构对立法、司法等机构及社会民众之要求的回应,也是政府行为的自律。

2.为保证政府制度创新顺利进行和整体效能,还应在制度规划和方式选择上注意以下几点:

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创新并重。政府制度创新不只是针对正式制度而言,正式制度只有在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正式制度的完善受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或不相容时,正式制度难以实施,很多正式制度“移植”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政府制度创新如果获得了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可以大大减少其创新成本和实施成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其自身的权威性和新制度的合法性。

中央制度创新与地方制度创新并行。中央和地方各自有制度创新的职责和优势,相对而言,中央是制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但也不能忽视地方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作为一级行政单元,具有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权力,相对于其他微观主体有更强的组织集体行动和制度创新的能力。当然,由于地方政府有不同层次,它们在制度创新中具有不同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中央政府要正确引导和规范。

核心制度创新与配套制度创新相结合。制度创新不是孤立的,一项制度安排的效率不是独立于其他制度安排之外运作的结果,而是制度结构整合的结果。每项制度安排都必定联结着其他制度安排,共同融合在制度结构之中,其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实现它们的完善程度。在制度创新中,必须集中精力抓住核心制度创新这个关键,当核心制度确定后,制度创新的侧重点应是配套制度。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29-03

从行政学发展历史来看,行政决策机制的选择有两种基本取向,一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的规则取向,二是以新公共管理为代表的现代公共管理的绩效取向。当前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有明显的规则取向特征,它在现实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尝试以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探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以期抛砖引玉,受教于同仁。

1.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决策机制,有浓厚的规则取向,其主要理论

渊源是以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和威尔逊行政理论为核心内容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这种决策机制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的核心地位,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和决策效率之间的密切联系,要求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则与程序。正如韦伯和威尔逊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争议一样,建立在以韦伯和威尔逊理论为核心内容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之上的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也是饱受非议,它在运行中至少存在下面几个主要问题:

1.1官僚制决策的效率悖论

效率是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内在价值追求。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和决策效率之间的关系,把决策者对决策规则和程序的服从作为实现决策效率最主要的手段,这本质上是对官僚制决策效率的推崇。官僚制决策是否必然是有效率的?这种决策效率是否是我们所追求的?有关研究对此表示了质疑。威廉姆·尼斯坎南认为,官僚总是“力图使其自由决定的预算最大化”[1],而且这种预算最大化追求与公共利益无关,“对于任何一位官僚来说,因为他的信息的有限性和其他人的利益冲突,无论他个人动机如何,都不可能按照公共利益来行动”[2]。韦伯在认可官僚制在精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纪律严明方面的优势的同时,也对官僚制扩张对自由价值的威胁表示出担忧,他写道,“面对势不可挡的官僚制化趋势,究竟如何才能保存个人行动自由呢?”[3]戴维·毕瑟姆更是认为,“官僚制固有的信息和组织能力通过保密和自我封闭,变成为一种反民主力量的过程,以及促使官僚制沿着这一方向发展的特定压力。”[4]众多研究都表明,以官僚制决策为核心的行政决策机制并非必然是有效率的,而是面临一种效率悖论:一方面官僚制决策具有速度、统一和严格的服从等效率优势;另一方面官僚制的自我扩张又很容易损害决策效率,并且强大的官僚制权力会对自由和民主等价值构成了威胁。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也同样面临这样的效率悖论,一方面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式的决策方式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具有速度快,执行容易的特点,另一方面却存在农民参与不足和所供非所需等问题。

1.2公共精神的沦丧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是地方政府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共行政有别于私人行政的关键特征是它的公共性。公共性要求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公共授权,其运行要处于公共监督之下,并且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行政人员要具有为公众服务的公共精神。以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为基础的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特别强调决策者对决策规则和程序的服从,它在相当程度上使决策者成为了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附庸,忽视了决策者的公共精神对于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积极价值。它把对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遵循作为评价决策的标准,而没有把决策者是否在决策过程中秉承公共精神纳入评价标准,把遵守规则置于价值选择的首位,而忽视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

1.3公众价值的边缘化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服务对象和受益对象是农村公众。公众性是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性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强调公众参与性,强调公众价值,而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却很容易导致公众价值边缘化。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只重视来自政治方面的输入,如中央政策等,而忽视公众的反馈,忽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事实上,“许多公共服务的用户本身就是实际上的协作生产者”,[5]公共产品供给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以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为例,没有家长和学生的配合,教师根本就无法有效教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忽视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使公众价值被边缘化。

2.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

与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不同,以新公共管理为代表的现代公共管理更倾向于建立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求决策者以结果为导向,向决策绩效负责,而不仅仅是向决策规则和程序负责。鉴于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建立绩效导向的决策机制是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目标选择,它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

2.1绩效标准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行政效率标准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效率标准。在威尔逊看来,“良好行政的规则”就是行政效率的体现,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把威尔逊的行政效率观概括为“等级制组织的完善会使效率最大化,在此效率尺度为花费最少的钱和做最少的努力”。[6]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则认为,等级制组织的完善并不必然意味着行政效率的提高,“花费最少的钱和做最少的努力”也并不意味着正确的行政效率。效率只是一个简单的投入产出比,它并不能体现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的所有价值追求。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用“绩效”这一概念取代了“效率”,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绩效标准不仅要求“花费最少的钱和做少的努力”得到最大的产出,还要求这些产出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不仅要有效率,还要有效果。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要遵循绩效标准。

2.2自由与责任对等

传统公共行政强调规则与程序对于行政效率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决策者成为了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附庸。现代公共管理更注重决策者主动性的发挥,要求把决策者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成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它有两条核心原则:一是通过放宽对工作资源使用的管制来“让管理者可以管理”;二是通过明确说明对管理者的期望,并对照这些期望来衡量他们的成绩,从而“使管理者愿意管理”。如果管理者没有管理上的自由,要求他们对绩效负责是不合理的;而如果管理者的表现无足轻重,那么给予他们工作上的自主权就会显得不够谨慎。[7]正如法学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一样,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强调自由与责任的对等,它一方面主张决策放权,给予决策者以决策自由,以发挥决策者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又强调决策者的责任,也即决策者必须对的决策的结果(绩效)负责。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创新要遵循自由与责任对等的原则。

2.3公众参与的民主价值

在传统公共行政中,公众参与主要是在政治领域,也就是通过选举来表明公众的政策偏好和彰显公众参与的民主价值。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把政府管理过程视为一种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充当更积极的角色,因为“地方政府离客户更近,能针对当地的需求和利益对服务进行调整”,[8]并且有利于公众参与到公共服务过程中来。在现代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民主价值得到了更充分的重视,他们不仅仅被看成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协作生产者,而且被认为是管理过程的重要参与者。现代公共管理认为公众参与政府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改善绩效的手段,它本身就是一种绩效的体现,因为民主是政府管理绩效的内在价值诉求,而公众参与政府管理过程本身就是民主价值的具体体现。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创新要对农民参与给予更多的关注。

3.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主要途径

通过对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其创新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3.1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

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把绩效作为衡量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核心标准,把绩效作为激励和约束决策者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就成为首要的任务。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是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主体、评估程序和评估申诉等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也就是要优化各要素以及各要素的组合,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要根据具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客观属性构建科学可行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把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构建多元主体评估机制。把上级评估和下级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对评估程序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绩效评估的质量,[9]因此,必须在对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进行科学设计的基础上,对评估程序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以制度的形式把评估程序规范下来。四是要建立评估结果申诉机制。由于评估过程的复杂性,评估并非总是准确的,而评估的结果又往往与评估对象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建立评估结果申诉机制,允许评估对象在对评估结果的不认可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请申诉,以维护评估对象的正当权利,保证评估的公正性。

3.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

根据自由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求决策者承担相应的决策责任,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涉及到“由谁来问责”、“就什么问责”、“如何问责”和“问责的效果如何”四个方面。“由谁来问责”是问责主体的问题,在问责主体的选择上要坚持主体的权威性和多元性,权威性是问责力度的保障,而多元性是问责合法性的保障,因此,要把人大问责、上级问责、社会问责和市场问责结合起来。“就什么问责”指的是问责的事项,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责任机制所涉及的问责事项主要是决策的绩效。“如何问责”指的是问责的程序问题,没有一套科学可行的问责程序,问责就无法有序地进行,因此,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就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问责程序。“问责的效果如何”指的是问责的结果问题,如果仅仅是“问责”,而不就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奖励与惩罚,问责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奖罚机制。

3.3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中,公众参与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农村公众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协作生产者,把农村公众吸收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过程中来,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农村公众直接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过程也是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种超越传统选举民主的新型参与民主,具有重要的民主价值。托克维尔曾说过,“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10]农村公众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拥有最权威的发言权,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让农村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各个环节中来,把公众满意度作为最重要的绩效指标是构建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责任机制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做好决策信息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则要建立各种灵活的机制使农村能有效地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

参考资料:

[1] [2] [美]威廉姆·尼斯坎南.官僚制与公共经济学[M].王浦劬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275,038.

[3] Weber, M.(1978)Economy and Society, 2 vols.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specially pp.1403

[4] [英]戴维·毕瑟姆.官僚制.韩志明,张毅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2005:116.

[5] Whitaker, Gordon P.(1980).”Coproduction: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Service Delivery.“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40(May-June): 240-246.

[6]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M].毛寿龙 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P36.

[7]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40.

[9] 彭国甫.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研究[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30-31.

[8] 彭国甫.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程序的制度安排[J].求索,2004,(10).

[1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47

[10]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72.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7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模式

1 北京市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现状

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始于上世纪90 年代末,比我国 《政府采购法》颁布时间还早一些。经过10 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政府采购工作由点到面、由小到大,从初创阶段逐步发展为蓬勃的局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有效扶持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1. 1 合同份额逐年增加

通过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科委和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调研,近年来北京市中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份额逐年提升,政府采购份额所占比例由2010 年的60% ,提升至目前的90% 以上。2010 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承担的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为132. 3 亿元,占总规模的60. 9% 。2013 年,北京市中小企业获得90% 以上的政府采购份额,比全国中小企业80% 的份额高出10 个百分点[1]。

1. 2 货物及服务比重高

北京市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中,货物和服务是主要领域。以2010 年为例,北京市中小企业供应商在货物领域的合同额所占比重为89. 0% ,服务领域为72. 8% ,工程领域为38. 4%[2],即使在工程采购领域所占比重仅为38. 4% ,但实际由一些大型企业承揽下来,最终转包、分包给中小企业完成。

1. 3 信用担保成效明显

为推动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政府采购,北京市从2012 年起在市本级及海淀区、朝阳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当年,中投保、首创担保、中关村担保这3 家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共为115 家企业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累计授信额度达21. 2 亿元,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共为企业发放贷款10. 8 亿元[3]。2013 年,北京市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信用担保政策在方便企业融资、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和延伸政府监管等方面极大地激励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 4政策执行压力大

近年来,受加入 《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程的影响,欧美国家对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对我国政府实施强大压力,北京市政府采购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举措逐步脱钩,并对一些执行文件进行停止和清理,例如优先安排自主创新项目、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这给企业创新政策体系带来了一定冲击,也给企业创新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2北京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模式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采购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北京模式”。

2. 1“技术换市场” 模式

技术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基本因素,产品销售和市场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本。实现中小企业 “技术—产品销售—创新发展”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打破环节间联系的障碍,成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膜生物反应器( MBR) 污水资源化技术获国家实用专利,公司利用 “技术换取市场模式”打通政府采购渠道,自己掏钱做示范项目,成功开辟北京市场后逐渐拓展到国内其他地区,构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元化投入体系,用市场出路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2012 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了33 亿元的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其中有4 亿元大单给了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

2. 2“信用资质撬动” 模式

和利时自动化工程公司是一家自主设计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台,提供行业解决方案与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具有银行AAA级信用等级、纳税信用A级企业和铁道部信誉A级企业等资格认证。该企业早已具备地铁信号系统运营的技术实力,但进入市场却障碍重重。2009 年,和利时公司利用自身良好的信用资质,通过政府采购获得北京地铁西郊线的信号系统运营项目,打破法德两国大公司在该领域的长期垄断,成功迈出走向市场的关键一步。公司在技术及商业模式上不断改进,相继获得国际权威认证,销售网络遍及国内30 多个地区,海外出口实现持续增长。

2. 3“首购垫台阶” 模式

初创期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大,“三无” ( 无可抵押物、无担保方、无银行信用记录) 状态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仅成立3 年,却接连获得银行贷款和股权投资。2009 年,格林雷斯以首购方式拿下北京北天堂陈腐垃圾处理项目,项目金额达3. 98 亿元。企业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为企业打开的市场、造就的口碑帮助了企业加快通向金融市场的步伐,帮助了企业解开 “供血机制”不畅的死结,垫起通向金融市场的一步步台阶[5]。首先,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清晰,很少占压企业资金,较好保证了企业的资金流; 其次,政府采购订单代表国家信用,其良好的融资担保功能大大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资质,进而降低了企业市场进入门槛,减少企业融资成本。

2. 4 技术影响力推动模式

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核心技术,致力于建立一个符合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和磁悬浮三大领域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和产品体系,是国内唯一一家掌握自主CBTC ( 基于通信技术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信号系统核心技术的高科技公司,打破了国外企业垄断国内市场的局面。由于在该领域的技术影响力,交控科技的CBTC系统被举荐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目录。企业因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开拓市场,技术逐步应用在北京地铁昌平线、亦庄线和磁悬浮S1 线上,公司也因此获得了 “2009 年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单位”的表彰,成为企业技术影响力与政府采购互促推动模式的典范。

2. 5 政府园区扶持模式

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关村 “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公司获得的最主要的支持来自政府采购和中关村的扶持。 “仁创生泰透水砖”研制成功后,通过政府采购途径,产品被北京奥运会相关工程选用近8 万m2; 科技部办公区率先使用仁创生泰透水砖作为示范工程[6]。公司产品在北京政府采购推广应用后迅速得到市场认可,客户需求量不断扩大,广泛应用于奥运工程、中南海办公区工程等300 余个项目。

北京科泰兴达高新技术公司致力于水处理技术开发应用,承担了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其 “DWP - UR水质深度净化成套设备”被列入北京市政府首购产品目录。通过政府采购,公司获得了北京市节水中心、北京市城区自备井水质改善工程,逐步获得了市场认可,公司产品和工程遍及全国20 多个城市,被广泛应用在新农村建设和 “百村帮扶工程”中。

3 北京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3. 1 部门举措尚未统一,难以形成政策合力

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上,各部门间存在分歧,尚未形成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格局。在政府采购具体操作环节,财政部门出于节约开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力推相关政策的实施;而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出于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关注,对在招投标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存在顾虑。由于部门间职能、利益和观念差异,造成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难以形成政策合力的现象。

3. 2 创新环节落实不够,支持作用发挥有限

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要前期研发投入、后期市场拉动和良好支持环境有机衔接。政府采购作用主要体现在拉动创新链的后端———营销环节,单独运用难以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政府采购与产品创新及中试环节尚未实现高效对接,受企业效益、产品质量和时间等影响,政府及其他机构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和中试场所; 一些政府采购领域对中小企业支持难度较大,如军工、航天和医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2010 年北京市企业生产的药品在政府采购中所占比例为5% ,2011 年提升至10%[7]。

3. 3 宣传培训不到位,平台有待提升

对中小企业采用合同预留、评审优惠等 “硬手段”的同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 “软环境”建设还相对薄弱。面向中小企业在采购流程、理论、实践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仍显不足。政府采购平台的作用有待加强,政府采购网络电子化制度体系有待升级,采购执行环节电子化相对滞后,难以发挥网络电子化在业务操作及监督管理方面的优势。

3. 4 监管机制缺失,淘汰流动性不强

受专业性、系统性、综合性工作特点及相关法规不完善的影响,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不到位[8],缺乏相应透明度,社会公众易对采购流程、结果产生质疑。因质检、工商和财政等部门沟通不畅,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服务存在监管机制不健全,产品复检率不高。受采购目录更新时间限制,一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产品服务占据资

参考文献

[1]王少玲.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数据[N].政府采购信息报,2013-11-29(01)

[2]刘好,张士运,倪莉.政府采购协议背景下政府采购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北京地区为例[J].中国流通经济,2014(8):43-48

[3]邢晓丹.给小微企业预留一桶金[N].中国政府采购报,2013-03-14(03)

[4]李纪珍,邓衢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北京模式”[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1(4):2

[5]张舵.北京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三年超百亿[N].经济参考报,2011-06-30(08)

[6]郭涛.仁创科技:一粒沙成就创新梦[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报,2009-05-27(A6)

[7]王思海.京外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被北京纳入监管范围[EB/OL].(2012-03-15)[2015-03-15].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3/15/c_111660227.htm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8篇

(一) 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比较分散

目前, 我国各级政府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呈现出严重的条块分割的现象。[1]在纵向上来看, 各个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都设立有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横向上来看, 各省市的交通、水利、电力和信息产业等重要的行业部门也都设立有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这种状况下, 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比较分散, 很容易造成交叉管理和重复管理的现象, 而一旦出现了重大的问题时, 会引起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 这种比较分散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会造成监督管理工作的混乱或者缺失, 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中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人为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影响较大

政府采购中与招投标工作是一种非常重大而严谨的工作, 该工作的开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进行, 但是其中某些条款的理解和解释有一定的回旋空间, 因此会对招投标的实际工作造成直接的影响。[2]政府投项目各项目法人在能力和素质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 因此我国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过程都采用招标代理的方式, 然而招投标的代理单位本质上也是企业, 它们为了获得生存和发展往往会根据各项目法人的意愿行事, 这样人为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影响就会变大, 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导致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 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在一般情况下, 大项目的招标和投标时间是非常有限的, 甚至有的项目的评标时间只有一天而已, 那么在短时间内得出高质量的评标结果就需要评标专家具有非常高的综合素质。然而目前的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不容乐观, 而且专家库的管理也有待加强。首先, 我国政府采购中招投标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存在很大的差别, 在评标的过程中往往表现出随意性较大的特点, 因此很难进行公证评标, 甚至有些评标专家相互串通, 严重影响了招标的正常进行。其次, 现有的评标专家库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而且部分专家库的库容非常小, 很容易导致评标受到不良的操控, 严重损害了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相关制度的创新

(一) 加强供应商投诉机制的创新

如果供应商能够勇于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敢于大胆质疑, 那么就非常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因此应当采取科学的措施加强供应商投诉机制的创新促进供应商投诉机制的不断完善。

1. 保障供应商的投诉权利

保障供应商的投诉权利首先应该使供应商能够有权自由出入本地区的政府采购市场, 并有权在相关的媒体上获得相关的采购信息。其次, 当供应商认为自己的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受到了损害时, 有权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的机构或者部门表达自己的质疑, 如果相关的机构或者部门没有对供应商的质疑作出答复, 或者供应商对相关的机构或者部门的答复不满意, 有权向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 明确相关的投诉条件和投诉程序

一般情况下, 供应商的投诉条件的具体规定大致如下:首先, 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采购的具体过程、招标的具体程序和中标的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 而且在向相关的机构或者部门提出了书面质疑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提出投诉。其次, 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的半个月之内提出投诉, 投诉的具体受理部门是同级政府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供应商只有同时满足了上述的这些条件, 其具体的投诉才合法有效, 不满足这些条件的其他任何投诉都是无效的。具体的投诉程序下图所示。

(二) 加强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的创新

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不编制相关的标底, 要统一按照工程量的清单根据工程所需材料的具体价格实行自主报价, 让合理低价者中标,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的质量。[3]为此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的创新。

1. 保证招标信息的透明度

加强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的创新, 必须要保证招标信息的透明度。如果招标信息的透明度过低, 那么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此时很容易发生串标的不良现象, 带来严重的危害。为此要保证招标信息的发布范围内的透明度, 这样才能使更多的投标者能够准确获取招标信息, 使更多的优秀投标者参与到招标的过程中来, 避免串标现象的发生, 保证工程的最终质量。

2. 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审查

投标企业的资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最终质量, 因此要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审查, 从源头上杜绝影响投标质量的问题的出现。首先, 要对参与到招标过程中的来的投标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批与检查, 确定投标企业是否具有工程承包的资格证书, 并确认其是否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 对于没有工程承包的资格证书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坚决不能让其参与到招标过程中来。其次在对建筑工程的投标企业进行严格审查时要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是否获得过建筑质量的奖项和荣誉, 这样就可得知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能力和信誉, 以此为参考类确定最终的中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 可以提高招标的质量, 从而为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3. 合理确定技术与价格的比重

在各投标企业的技术方案和报价得分全部计算完毕之后, 要合理确定技术与价格的比重来计算出最后的得分, 分数最高者即最后的中标者。至于技术与价格的比重的确定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来确定, 对于技术含量特别高的项目, 技术所占的比重就应该适当增加;对于技术含量一般的项目, 价格所占的比重就应该适当增加。但是无论是技术比重增加还是价格比重增加, 一般都是在50%的基础上上下浮动在10%以内, 这样才能保证怎么样技术与价格的比重科学合理。

综上所述,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相关制度存在着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比较分散、人为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影响较大和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主要问题, 提高招投标的质量, 要采取积极的措施, 从供应商投诉机制和投标制度两个方面来推动政府采购中与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的创新。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政府采购中与招投标相关制度已经逐渐呈现出许多的问题和弊端, 为此要采取积极的措施, 努力完善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相关制度, 并加强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相关制度的创新研究。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招投标相关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比较分散, 人为因素对招投标工作的影响较大, 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应加强供应商投诉机制的创新, 加强无标底招投标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制度,创新研究

参考文献

[1]徐凌军, 韩超华.论高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12) :45-50.

[2]黄若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构想[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1 (4) :16-19.

基于政府层面的旅游营销创新研究 第9篇

1、旅游营销的概念

旅游营销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而是对市场营销基本原理的应用。卢姆斯顿(Lumsdon)将旅游营销定义为:比竞争供给者或目的地更有效地预测、满足已有或潜在旅游者欲望的管理过程。旅游营销指旅游产品或旅游服务的生产商在识别旅游者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其所能提供的目标市场并设计适当的旅游产品、服务和项目,以满足这些市场需求的过程。

通常认为,现代营销的演进经历了四个阶段,旅游营销也不例外:产品导向型营销——以产品导向为核心、销售导向型营销——以产品销售为核心、消费者导向型营销——以消费者需要为核心,以及结合环境、社会和文化因素的消费者导向型营销。现在,营销已经进入了以战略为核心的第五阶段。旅游营销人员已经意识到,保护旅游目的地是其自身利益所在,因为这是最终吸引旅游者到访的东西,他们必须保护产品的连续性。

2、旅游营销的分类

从总体上讲,旅游营销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的不同内容,即企业营销和目的地政府性营销。

第一个层次的企业营销是主要旅游经营实体在其具体旅游产品经营的过程中进行的营销活动,即经营要靠旅游市场主体——以各旅游公司、旅游景点以及餐饮、运输部门的企业化包装、宣传、推介与市场发现与开发。

第二个层次的政府营销也称之为目的地政府营销。旅游目的地政府性营销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的诸如全国、国内某一地区或城市等旅游目的地,靠政府成立的专门旅游机构,在国外称为旅游目的地管理组织(D M O),来负责旅游目的地的所有相关旅游事务。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并不是政府专设的行政管理机构,但政府在对其进行诸如资金支持及官方承认当方面提供帮助的标准是一致的。

二、政府旅游营销的目的和意义

旅游目的地政府性营销,侧重于旅游目的地的营销,代表地区内所有的旅游企业,作为营销主体、以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加入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其参与者不是某个旅游企业,而是政府代表地区内所有相关的机构和人员;营销对象不是某个旅游产品,而是地区内广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获益者也不是某个旅游企业,而是整个地区。

政府性旅游营销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普遍性、正的外部性效应和营销效果乘数作用,与前者的局部性、个体性特点相互补充,两者密不可分,有机联系,共同作用。政府参与营销的旅游地,具体意图在于:

1、树立旅游地的中长期形象和战略发展目标

绝大部分企业为了竞争和生存,其经营战略重点往往只考虑短期,调查预测和具体经营行为也都是短期的,这种短期战略,必然忽视对大量全局性的、具有战略价值的和不具有直接产出性的营销的投入。长此以往,一个区域容易出现宣传上的混乱和整体形象的模糊化,从而带来区域旅游吸引力的减退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不良循环。因此有政府参与营销的必要。

2、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培育旅游地的现实活力和长远成长力

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信息成本会影响到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和资源配置效率,在信息密集的旅游产业中尤其如此,而旅游者对无形的旅游服务的体验效果都依赖于信息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单个企业对自身的信息建设往往会花很多精力,但大量的公共性的、对各个企业有直接作用的信息缺少相应的收集传播者、整合者。旅游者寄希望于企业的信息渠道,但企业的力度、广度都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信息需要,政府如不介入,显然会出现缺位。

3、用强有力的策划活动和热点盛事活动,增强区域旅游的吸引力和被关注程度

一个旅游地的形象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得到维护、扶持和提高,通过大量的媒介宣传,提高正面的旅游形象的知名度和独特点是吸引旅游者的惟一选择。热点盛事活动,往往是一个城市景气的关键所在。没有政府参与,单个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这些外溢效应很明显的活动。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不同的目的地市场之间争夺游客的格局是此消彼长,一直缺乏热点的旅游地,最终会被旅游者淡忘,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政府在旅游营销中应该起到目的地促销和营销支持的双重作用,这在后文将做重点论述。

三、基于政府层面的旅游营销创新研究

(一)树立整合营销新理念

1、整合营销的必要性。

创新首先是一个观念创新的问题,如果我们跳不出原有观念的束缚,就很难讲创新。要以整个目的地及其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必须从营销的角度和高度来管理目的地的旅游业。随着旅游的发展,各种现代旅游营销理念应运而生,出现了以满足游客的体验需求为目的的体验营销、关注环境和健康的绿色营销、注重知识和文化的知识营销等,本文将重点论述一种全新的营销理念——整合营销。

2、整合营销的概念。

整合营销是20世纪90年由美国舒尔兹教授倡导的。整合营销理念综合了多种营销理论的精华。具体含义是指以建立旅游大品牌为目标,通过整合各级政府、旅游要素、旅游企业、旅行商、旅游代理商和经销商、媒体、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力量,综合协调地使用各种传播方式,以统一的目标和统一的传播形象,传递一致的信息,实现与游客的双向沟通,谋求最大的营销效果。

3、整合营销的内容。

整合营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形象的整合;二是形象力与注意力的整合;三是城市、景区旅游与区域旅游的整合;四是旅游营销理念与阶段,内部营销与外部营销的整合;五是顺应旅游市场的“时尚周期”,甚至创造新的旅游时尚,中长期规划与短期营销计划的整合;六是通过旅游促销机制的整合,创造合力;七是营销方式与细分市场的整合;八是坚持四个结合:形象宣传与产品宣传相结合;对公众宣传与对旅行商促销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旅游宣传与城市形象宣传相结合。

总括而言,政府层面上的“整合营销”,一要重视整合营销的过程,通过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积极而有意义的互动关系,达到目的地旅游品牌的有效传播和品牌至尊;二是整合社会营销的内在框架,建立良好的内在机制,发挥促销的积极效果。

(二)营销机制创新

我国的旅游目的地营销组织还处于初级阶段,目的地整体营销的意识还不强,因此有必要明确其目标以指导组织架构的形成和进一步完善。旅游目的地营销组织是以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等组合为营销主体的营销组织系统,它的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是一种互相制约、合作和协调运行的机制。

我国旅游目的地营销组织,从根本上说就是为旅游营销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证。整合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必须从组织结构上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肯定,否则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和文本中,因此旅游目的地营销组织应该定位于:实现旅游目的地旅游营销目标的保证体系和实现旅游整合营销的有效途径。其主要任务包括:

1、提升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认知度和感知形象。

政府旅游营销机构应该负责组织制作广告和各类宣传品,向客源地的新闻媒介和旅游业提供服务,组织并安排重要人物的来访,开展公共关系及联络新闻界,积极参加各种商业性的和研究性的旅游会议、展览和促销会等。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来提升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认知,并对旅游者的态度施加影响,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去告知和说服现有的和潜在的旅游者,让他们知道该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企业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2、将营销的思想贯穿于政策制定和开发规划之中。

政府旅游营销机构应该进行市场调研,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和计划。如果某一旅游市场对于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业至关重要,还要专门针对该旅游市场进行调研,制定促进这一旅游市场的战略,制作有关的宣传品。在产品开发上,制定产品发展战略,就旅游产品出主意并进行精选。

3、实施政府营销和权力营销。

要实现旅游业与整体社会和经济相协调,使旅游业能够得到健康、快速和持续的发展,在我国现行体制条件下,必须通过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及其营销职能机构在行政和管理上的地位和便利,实施政府营销和权力营销,“推销”大旅游、大营销的观念,从整个旅游目的地的层面通盘考虑,整体协调,为旅游业和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4、对旅游企业提供积极的营销支持。

具体来说,可以运用的营销支持有:提供研究数据,发布关于市场趋势的报告,以及帮助企业进行调研,定期向旅游业提供便于使用的营销信息;组织探讨会、展览会、交易会,使旅游产品的供应商、经营商和潜在的购买者及其他旅游组织者以较低的成本见面;参与并组织企业参加联合营销活动,尝试进行区域间合作和国内、国际营销;通过各种委员会代表各种商业性的和公共部门性的企业和组织,搭建合作平台,在各种组织之间建立有效的对话机制等等。

(三)营销策略创新

目的地政府性旅游营销在我国还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在营销策略应用上尚未成熟,但也出现了一些成功的案例。旅游大篷车促销是国内目的地政府营销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在旅游营销领域创新的一大突破;事件营销是在国外目的地营销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的一种新型策略;建设目的地营销系统(DMS)是顺应国际旅游营销的发展趋势而出现的一个新课题。

1、旅游大篷车。

旅游大篷车促销,就是指目的地区域的管理或社团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以交通工具为载体,按照一定的宣传策划目的,到目标市场巡游并开展宣传、营销等内容的活动,如广场宣传、表演、旅游说明会、座谈会、洽谈会等。

旅游大篷车促销具有宣传范围的广泛性、宣传效果的轰动性、宣传形式的生动性、宣传主客体的互动性、大篷车“活”宣传与地方媒体和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叠加性和波及效应的多层性等六大特性,对宣传促销旅游目的地具有很好的效果。

大篷车促销融产品、经贸、宣传与文化交流于一体,动静结合,多纬度、多层面、多方位、多形式、多内容地叠加,使旅游促销活动高潮迭起,是我国在旅游营销领域创新的一大突破。

2、事件营销。

事件营销是近年来国内外流行的一种市场推广手段,它并不等同于一般的新闻策划、新闻炒作,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制造事件。国外的一些专家学者将事件营销定义为事件生产(运作)和赞助的有效工具,其内容包括:沟通目标观众、建立相关的关系、销售有关的商品、获得正面的宣传效果。在事件营销过程中,赞助商为事件的举办提供相关资金、商品和服务,从而获得收视率、商品促销、现场展示及招待场所等回报。

事件营销的目的是为了向现实的或潜在的旅游消费者提供旅游目的地产品信息,引导消费行为,满足旅游者需求,反馈顾客意见。主要表现在塑造目的地的整体形象、提高目的地知名度以及增强旅游综合能力等方面。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只能是良性事件,其中主要是经济生活中的良性事件。旅游目的地可以借助这些良性的事件进行营销组合,策划相关旅游项目吸引旅游者的眼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初步将旅游目的地事件营销概括为:旅游目的地事件营销是有计划地策划、组织、举办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外部发生型和内部策划型事件,进行营销组合,运用新闻公关,进行正面宣传,吸引现实和潜在的旅游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以达到丰富现有旅游产品,扩大产品销售,增大旅游收入和提升旅游地知名度与美誉度的一种现代营销手段。

3、D M S。

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estination Marketing System,简称DMS)是以计算机软、硬件为基础,实现目的地各种旅游资源、设施与服务的数据和辅助信息输入、存储、更新、查询、检索、分析、预定、应用和显示的空间信息系统。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对外是目的地宣传服务系统,对内则是目的地管理系统。

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游客的信息模式,主要是为游客展示各种旅游目的地信息,方便游客;另一种是面向旅游目的地各管理部门及旅游供应商的管理模式,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信息更新、传递。

根据目的地范围的不同,DMS的组织结构有三种形式:以国家为中心的组织结构,以地区为中心的组织结构和地区性的网络结构。国家为中心的信息系统,其数据库储存有全国旅游设施的信息,允许所有的旅游问讯处及设在外国市场上的地区旅游办事处通过电信联系获得有关数据。

四、总结

旅游营销中,单纯企业层面的营销存在其局限性,只有目的地政府营销与企业营销这两个层次的旅游营销互相补充,共同作用,才能开创旅游营销的新局面。

目前我国目的地政府层面的旅游营销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旅游营销理念上,应该树立整合营销的新理念,以整合营销为指导思想,构建旅游目的地营销组织的创新架构,协调旅游业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关系和对旅游企业实施营销支持。旅游大篷车促销、事件营销和建设目的地营销系统(DMS)都是具有创新意识的目的地营销策略。

参考文献

[1]、崔凤军.中国传统旅游目的地创新与发展[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2]、舒伯阳、袁继荣.政府主导与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广研究[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10月第14卷第5期

[3]、孙嘉俊.如何发挥政府在旅游营销中的角色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年34期

[4]、刘太萍、殷敏.中国节事旅游营销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5]、蒋满元.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行为选择分析[J].毕节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年2期

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第10篇

1 大数据的概念

自第三次科技革命以来,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大数据”逐渐被人们所认知。目前的“大数据”应用仍然处在一个水平比较低的阶段,对于“大数据”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学术界研究的大数据的应用以及理论是从2012年开始成为热门话题,至今已有三年之久。在我国最有名的运用大数据进行商业规划的是阿里巴巴,其在2014 年推出了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概念,并在淘宝和支付宝中有所运用。维基百科将大数据定义为“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2011 - 2013 年,Gartner发布了多个与大数据有关的白皮书,例如:“Hype Cycle for Big Data, 2012”,定义了大数据的技术生命周期。在这份报告中,大数据不仅仅是指一个独立而单一的技术,而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概念。

2 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机制改革内容

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从国家战略层面部署促进大数据发展。主要包括开放政府数据、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2.1 部门设置的改革

首先,“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因此,政府应从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的新高度和视野,优化政府的内部部门机构设置,对各部门进行系统合理地调整,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政府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其次,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大数据的综合处理方法,具备大数据处理能力。目前,我国复旦大学等高校积极部署研究大数据的应用与推广,并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下一步国家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提供了智力支持。再次,要调整现有的信息技术领导机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政府中设立一个专门的政务信息员,政务信息员不仅要懂技术更要懂政府治理理念。政府信息员要综合利用大数据带来的丰富信息资源,在推进政务公开、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科学管理。

2.2 政府治理载体的改革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整合及控制等技术,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通过电子计算机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整合,可以改革和优化政府办公流程,有效地将各种内外部信息综合起来形成信息流,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在政府治理实践中,海量的数据资源往往分散在不同部门和机构,对于长期积累的数据进行处理是一项繁重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政府决策所需的数据通常又与不同口径的统计和计算有关,所涉及数据源也可能是文档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等,若要进行科学的具有年前瞻性的决策,就必须考虑数据的统一利用问题,建立数据仓库,借助数据仓库的整合分析建立一个智能化跨平台的政府决策支持系统。大数据时代,政府不仅需要抽样样本,更需要全体数据。收集大的数据信息,需要用到采集工具ETL(Extraction-Transformation-Loading)。这种工具爱日常数据处理中经常用到,它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对数据信息进行筛选,为数据挖掘与修正奠定基础。政府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海量数据,发现潜藏在数据表面之下的规律并对未来进行预测,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3 大数据背景下各类主体的关联与信息共享

现代化政府治理中,政府治理的公开透明度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努力所能做到的,需要各个部门及社会成员的配合,才能完成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假如政府单方面公开了自己的政务及人事等多方面信息,公民却没有参与进来,公民没有看到或者没有兴趣去关注这些政务信息,那这些信息就失去了功效。所以,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使公民自愿参与到信息的搜集和反馈的各个环节中,充分调动公民的积极性。这样不仅保证了政务信息的有效性,同时又形成了政府与公民交流的一个公众平台,促进民主政府的建设。府提供的数据越科学合理,政府的透明度也就越来越高,政府提供的相关数据就会成为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会吸引许多商务人士更多地关注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创业者会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帮扶的新政策,同时,这些商业人士也会为政府治理提出建设性建议,这又搭建起商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能使社会中各个阶层密切联系,为社会阶层的交流互动提供了一个良性平台,同时为政府科学治理提供了广泛的信息获得途径。大数据时代是各社会各阶层参与其中,并且积极献言建策的时代,政府可以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凝聚全社会之力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大数据公共平台的建设者,让全社会成为大数据平台利益的共享者。

3 大数据时代给政府治理机制带来的挑战

3.1 开放数据与数据安全

开放数据是指为了保证公民的知情权,政府部门的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制度,向全体社会成员公布,使政务信息得以流通。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共享和交换是主要特点,但是,在开放的同时,数据的安全问题引起了普遍的担忧。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强,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等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人们的隐私很容易受到侵害,给公民的隐私造成了巨大威胁。公众使用互联网在线学习交流、购买产品或服务,其传递的隐私数据将可能受到非法侵害。因此,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在开放数据与维护公民隐私方面,如何在开放与安全之间把握好尺度,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2 海量数据的困扰

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在带来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问题。第一,海量的数据使人们在决策时很难把握重点信息,决策依据容易模糊或者被覆盖,导致决策失误。第二,海量数据影响决策质量,大数据是动态的数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数据是不断更新发展的,一个高质量的决策依赖于充分严谨的数据分析,如果前期选择的变量到了后期发生了变化,那实验结果必然受到影响,进而对决策的质量产生影响。第三,海量数据面临高昂的筛选成本。人们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对数据进行取舍,将毫无使用价值的数据删除,才能找到具有价值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但海量数据的筛选成本高昂,对硬件设备的要求高,系统资源占用也高,当人们面临数据爆炸时,对数据进行筛选,会产生高昂的成本。

3.3 大数据人才匮乏

大数据建设是一项规模浩大的工程,不仅是数据库的建设,也包括后期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这都是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员,他们需要更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在我国这种既懂技术又懂政务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并不多。更进一步说,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但由于公共部门在薪酬待遇、职业培训和工作环境等方面与知名IT企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劣势,IT企业中的优秀人才通常不会优先选择政府数据部门,因此,造成大数据人才匮乏,这也是制约我国政府管理机制创新的原因之一。

4 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机制的创新思路

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谁掌握信息,谁就拥有主动权,谁就是赢家。在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政府在政策层面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纳入国家意志,奥巴马总统宣布2012 年初开始“大数据研发计划”。英国政府更是运用大数据的专业技术将政府的信息公开,让全体公民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状况,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当中。

我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数据网路,截至2013 年12 月,即时通信网民已经达到4.97 亿,平均每人每周上网时长大约22 小时,这么庞大的网络数据流量,这么庞大的信息量,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数据中心”。因此,我国实行“大数据战略”势在必行。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将“云计算”作为重点产业优先发展。马云将“云计算”技术运用到淘宝、支付宝等商业领域,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成为在商业领域应用大数据的领头羊。地方政府中,成都、广州市、沈阳市政府分别设立大数据管理局而且都是正局级单位,这样更有利于运用大数据进行政府管理机制的创新。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能力创新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并与科学规划相结合。①建立动态发展机制,在政府日常治理中不断完善;②可以规划试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成熟后,由单一的城市治理转向多层次、多领域的国家治理。

第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理念,强化新型政府治理理念。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投身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形成大数据意识,使政府领导者成为大数据与政府治理机制改革的先行者。

第三,政府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公民公开政务信息。该平台建设是政府治理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不仅可以促进政务公开,而且对反腐倡廉也会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四,政府要积极转变治理机制。在大数据时代到来之前,信息是比较封闭的,信息之间的流动性较差,信息量也比较小。当前,面对庞大的信息量和飞速的数据传输速度,政府要建立动态的治理机制,改变过去的静态方式。政府的决策要更加科学高效,决策过程中要收集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资料进行及时评估,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政府治理机制的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供需共振;地方政府;新型城镇化;政策创新

一、引言

在先富带动后富的国家发展理念已经下,国家政府逐渐从大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转为了促进城乡融合、实现现代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与方向上来,从而给予了当代国家和谐、稳步发展良好的契机。面对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国家政府有效契合了时代背景及我国政府组成机制,给予了现代国内新型城镇化发展良好的支撑。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作为国家政府党中央的重要策略执行一线根据地,其也应当不断跟随国家政策变动、了解更符合实际的居民诉求,对现有地区政府管辖范围内新城镇化建设增加助力。因此,在本文中作者将以上述环境为背景,探讨有效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型道路。

二、供需共振视阈对新型城镇化政府创新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增长,社会中出现了较多经济的新型增长点。例如:人口红利、出口红利、股票红利、城中村改造红利、炒房红利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了当代国内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以及现代居民个人的保值增值理财意识正在飞速增长,但在另一方也反映出了当代国内逐渐出现了人口老龄化、较多产业出现了整体产能过剩现象、地方债务问题出现、国家金融体系出现大量泡沫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当代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逐渐引起了党中央及社会各个部门的密切关注。在国内新近召开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中,李克强总理指出,当代中国又一次站在了重要的历史转折阶段,中国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使中国国内经济环境再一次来到了新常态时期,能够顺利度过转型阶段,将直接关系到国内经济未来增长的最高极限及未来成长空间。面对当前国内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能过剩、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国内整体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匹配等众多问题,不断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及产生的影响,利用去产能、去库存的方法深度挖掘国内自有消费实力及需求总量,将能够极大减少上述问题的影响,并给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长足的进步空间。这一思想体检的提出与供需共振视阈不谋而同,其为国内经济未来的发展建立的新的模式。基于供需平衡的方式处理当前经济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将能够实现产销的充分平衡,并带来国内现有总体资源的有效分配,进而将能够有效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重难题。利用这一思维开展现代地方政府引导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将可在最大限度上取得国内经济发展的继续腾飞。

三、对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上文的研究可以发现,供需共振视阈模式下的国内经济发展,将主要面向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利用这一思维模式有效加速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将能够极大提升农村及欠发达地区的消费者需求,并可将大城市过剩的产能成功转移到区域经济的建设当中,从而达到供需平衡的重要国家经济发展策略。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应当以科学的方式与方法从事新型城镇化建设。作者在本部分将提出几点对策与建议:

第一,优化新型城镇化的人才使用机制,培育市场需求侧的有效需求。现代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服务。特别是对于国内欠发达及农村地区而言,能否真正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现代化实践性人才将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与策略的施行。为此,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而言,应当提升对现代人才的重视程度。可以利用创客空间、大学生下乡等活动,以文化及人文关怀吸引优秀人才来到区域经济的建设当中。另外,还应当积极利用市场来培养需求侧的有效需求,拉动欠发达地区对于去库存的巨大作用。

第二,改善新型城镇化的产业转型布局,推动市场供给侧的结构改革。供需平衡要想得以实现不但应当提升需求侧的有效需求,而且应当逐步转型市场,进行市场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以便于实现现有新型城镇化综合产业的成功转型与布局。一方面可以利用加强现有区域经济内部多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以提升区域经济中产业之加协同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行业,拓展地区经济发展中企业的融资渠道,并积极放开政府管控资源,开展政企合作模式,使国家资源得以更为公平合理的分配。

四、结论

可以发现,在当代中国处于新常态环境的阶段,其应当逐步开始思考以往经济发展过快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问题。地方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管控者与引导者,其更应发挥自身作用不断促进现有国内经济的发展与提高,从而有效带动国内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本文中作者从国内现有经济发展的环境入手,在对供需共振视阈在新城镇化政策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进行分析基础上,对其发展政策的改进与创新提出了些许具有建设性与实践性的对策与建议。谨此希望能够利用本文的研究,为该领域做出贡献,并希望我国能够顺利实现新时态环境下的稳步过度,给未来国民经济的继续腾飞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1] 高长武.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厘清的四个认识问题[J].红旗文稿. 2016(04).

政府采购创新研究 第12篇

关键词:医改,舆情研究,政府决策,神木事件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健康是生存权中第一权利。在当代社会发展条件下, 人人有好的身体, 健康地活着, 生病了看得起病、住得起院是确保个体的生命以人的形式存在于世的基本保障。十八大新当选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国家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惠及民众, 在国家的一些列政策出台之前和落实之中, 能够积极汲取民众的意见和反响是政府决策科学有效落实的关键要素。在政府决策过程中, 引入和有效运用舆情分析的方法, 是新时期群众路线在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新探索、新发展。

2009年2月9日, 神木县人民政府印发《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 (试行) 》, 3月1日, 神木县酝酿已久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正式启动。人们将该制度称为“神木模式”, 同时将该事件称为“神木事件”。神木模式的推出在社会各界激起了舆论潮。人们围绕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展开一系列讨论与调研, 褒贬不一的观点争论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通过神木事件, 我们发现作为国家热点民生工程的“医改”跟近几年兴起的网络舆情技术, 一起实现“联姻”, 我们称之为“医改舆情”, 开启和加强医改舆情的研究是现代网络技术和政府行政环境的必然要求, 是实现民意调查, 及时了解到民众关于某个事件、某个问题或某项政策的思想动向, 从而提高政府医改决策效能的一项创新机制。

1 从神木事件看医改舆情研究的现实性与必要性

1.1 现实性

1.1.1 民生政策的价值取向

“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公众的社会问题之一。对生命个体来说, 能不能健康地活着是最为重要的, 处理好民众医疗问题, 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自2009年提出新医改《意见》以来, 政府对于医改问题十分重视。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有如下的表述:“五是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鼓励社会办医。”医疗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变和发展, 作为医改的推手, 只有政府大力贯彻新医改方案, 才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共鸣, 使得医疗改革得以真正落实。

“神木模式”的形成与推行并不是偶然的, 是调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民生矛盾的产物, 是神木县领导人综合该县特殊县情和民生需求下的产物。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长远的目标作导向, 神木县也有着自己的发展目标, “没有什么发展指标能比老百姓的幸福更重要, 老百姓的幸福感才应该是我们决策者决策的目标”这是神木县领导班子所达成共识的用于指导神木县发展的宗旨[1]。有了一个长久的高远的目标作指导, 再结合实际的国情县情, 神木县领导人看到了神木县现实存在的问题, 亟待解决的矛盾。

1.1.2 交流平台的开放

网络成为民众畅所欲言的平台, 当今网络环境下, 微博、论坛、博客等应用都是医改舆情的重要来源地。舆情的自由性、广泛性正是得益于开放的交流平台[2]。未来, 网络在深化医改的进程中依然是舆情汇集的重要平台, 始终保持这一环境的开放是收集有效信息的前提。

1.1.3 媒体的推动作用

媒体作为舆情主体之一, 对于医改舆情的发展无疑起到了推动作用。媒体是信息的发布者、传递者, 也是民众意见的反馈者、接受者, 它更是政府政策推行的监督者。可以说, 媒体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一道桥梁[3]。在医改推行过程中, 政策的逐步推广需要媒体的支持和宣传。而民众的呼声和诉求也会通过媒体无限被扩散[4]。作为医改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媒体应该始终保持其公正性和公平性[5]。

1.1.4 改革步伐较缓, 阻力巨大

医改舆情的矛盾性在很大程度上与改革的困难紧密相连。我国新医改如今面临制度、财政等诸多问题, 改革推进缓慢, 很多问题尚显尖锐。其中, 财政无疑是最为严峻的问题和挑战。2012年3月, 卫生部长陈竺在接受采访时说:“医改再困难也要跨过去。”这表明了政府对于医改的决心, 但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相信正是由于医改过程当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舆情才显示出其独有的价值所在。

1.2 必要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制度的推行并不意味着制度的有效成立。“神木模式”在施行之初不仅有来自社会的舆论质疑, 更有制度本身带来的一些不确定问题的干扰后, 展现出了该制度的可行性与持续性, 这一制度真正的存活了下来, 并得到认可是有其必要性的。

教育, 医疗和住房是当前民生问题最突出的三块。神木县首先关注了医疗改革。2008年, 在新的医改方案争论不休时, 神木县领导班子提出了一个大胆设想:在县域内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 这一制度是探索和检验我国新医改政策生命力的试金石。神木县政府在政策推出前进行了为期15个月的充分调研和制度设计, 这对政府医改决策的意义就在于决策需要经过充分地调研和论证 (图1) 。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2 神木事件对医改舆情研究的意义

“神木模式”对于医改的意义是涉及多方面的。在新华社所发的报道中提到:“神木模式”所展现得强有力的政府主导和推动, 正确清晰的方法和路径, 亿万群众得保障和实惠的民心支撑, 成为撬动医改“世界难题”的“中国经验”, 具有多重启示意义。

2.1 有利于坚定政府改革的决心

陕西神木县的这次激进医改彰显了主政者超常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 有利于增强政府深化改革的信心。在发展公益医疗事业方面, 政府的决心比财力更重要, 必须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 对利益调整的力度也将势必加大, 改革面临的阻力将不断增加。如果政府决心不坚定, 政策不稳定, 就有可能偏离改革方向, 乃至南辕北辙。神木县政府表现出来的关注民生的政治意愿以及根据富足的财政力量做出的及时、平等的制度性安排。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的首创之举, 不是昙花一现, 政府可以此为借鉴, 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2 为政府在今后的医疗改革中积累了管理经验

在神木县实施全民免费医疗的过程中, 政府的果断决策保证了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针对在改革初期出现的“病床爆满”, “小病大看”, “大病久看”等现象, 神木县立刻针对实际情况出台了《全民免费医疗实施细则 (试行) 》, 及时解决了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 政府工作者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都有了提高, 这为今后的医疗改革提供了管理经验。

2.3 为全国医疗改革提供了发展方向

医改的主要目的是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 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然而在实行全国医改的过程中, 政府过分依赖公立医院, 使得医疗资源严重浪费。在此问题上, 神木县通过成立强势的买方组织、严格的费用控制指标、引入定点机构考核机制、整合医疗资源等方式, 实现了神木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虽然在实现全民免费医疗的道路上不能照搬神木模式, 但是神木模式提供的政府强力有效的监管措施以及按病种付费等医改思路给全国医改带来了很大的启示。

2.4 有助于凝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支持

神木模式无疑是基层医改的一个亮点, 因地制宜、大胆探索, 推出自己一套医改模式, 可以说为新医改下一步积累了重要的经验。相比全国和其他地方的做法, 神木县的做法比较“突兀”, 似乎是走了极端, 用激进来形容并不为过。但是, 实践证明, 它并非“乌托邦”式的神话[6], 并非是无法触及不可推行的, 相反, 它的确可以开展并能造福广大人民。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中提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充分代言和准确阐述, 既是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 也是民主决策的充分体现。民间智库的放开、培育和吸纳, 正是公共决策所亟需。此次新医改方案的制订, 虽有政府广开言路的进步, 却仍然未能解决民间立场阙如的遗憾。因此, 在以后进一步的医改当中, 必须多多凝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 群策群力。

2.5 有助于探索更为合理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推进领导力建设。新医改三年为医改的推动建立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中央成立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及其实体的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和医改办, 保证了专门的力量去推动新医改。

“九龙治水”[7]是我国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长期面临的问题, 新医改以来, 通过建立医改领导小组等机制, 加强了多部门统筹协调, 但是部门利益冲突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神木县在当地推行医改的过程中, 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医改推进小组。为探索更为合理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改革的一手材料。

2.6 有助于公益性的回归

已经形成并固化的利益共同体诸如医院、药商等不会愿意吐出既得利益, 而各方利益势必需要在取舍之间以求达成平衡, 这是新一轮医改无法回避的现实。新医改只能在利益的加减混合运算中, 求得一个有利于患者的最佳值。这终归是一场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 关键在于增加公益性权重, 这需要决策者和政策推行者有足够的智慧和应变。

“神木模式”的改革正是基于改革领导者为民服务造福百姓的情怀, 通过各项措施来大力减免民众的医疗费用, 彰显这着极大的公益性。这也对政府医改决策有着很重要的启示。

2.7 改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和调整

从地方实践看, 各地的医改都在不断针对新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整, 这也有利于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意识的提升。

“神木模式”的相对免费医疗的好处和弊端都较为明显。老百姓得到了大实惠, 而弊端则主要体现在:患者大量集中导致床位紧张、费用控制难度激增。神木县认识到问题所在, 从开源节流、机制创新、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运作等方面入手, 试图完善免费医疗模式[8]。

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考验着神木县的免费医疗模式, 如何妥善而智慧地解决这些衍生出来的新矛盾新难点, 会比免费医疗本身更加艰巨, 需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不断增强政府的环境回应能力和政策学习能力。

3 瞻望:加强医改舆情研究, 提高政府决策能力

舆情研究涵盖了社会学、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计算机等多学科的内容, 跨度大, 范围广, 所需要用到的研究方法既包括了量化调查, 也包括定性研究。目前医改领域的舆情研究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研究环境, 已存在的一些信息技术系统, 因缺乏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使得理论与现实严重脱节, 得不到有效利用。对医改决策部门了解舆情民意、引导舆论和决策并没有起到太大的实质作用。对于现阶段医改舆情研究工作的深入, 本研究提出以下两大建议 (图2) 。

3.1 整合目前进行医改舆情研究可利用的相关资源

3.1.1 信息技术资源

舆情信息系统或技术平台的持续研发与利用。

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3.1.2 行政资源

如何快速高效连接地方舆情汇集渠道与医改决策部门, 做到上情下达, 下情上达。

3.1.3 媒体资源

除主流的大众媒体之外, 我们还应对新兴的传播手段予以关注, 如微博、微信和社交网络媒体等。

3.1.4 学术资源

与高校等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产学研相结合。

3.2 推动医改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研究系统化

医改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研究也应属于一个中观的研究层次[9], 既有体系建设、理论建设的需要, 又有实践的迫切需求, 所以需要大力加强这方面研究。

目前对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舆情疏导机制、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等[10]。除了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已较为系统外, 其他机制的研究都比较零散。完整的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应包括舆情汇集、分析、报送和反馈、预测和预警、疏导和引导、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等若干子机制, 应从系统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将这些子机制都统一在一个研究框架里, 使各个子机制能够相互衔接、互为助益、彼此有机融合。在这些子机制中, 汇集和分析机制是其他工作机制的基础, 预测和预警机制及疏导和引导机制具有掌控舆情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工作保障和激励又是推动其他工作机制顺利开展的重要砝码。要使舆情信息工作正常运转, 就要发挥好每个机制的独特功效, 而不能偏废[11]。

3.2.1 舆情汇集机制

重视研究舆情汇集的不同方式和渠道, 针对不同舆情运用不同的舆情汇集技术, 以及这些汇集途径和手段更适合于哪些社会问题和政策问题。

3.2.2 舆情分析机制

要考虑到舆情分析的不同主体及功能差异, 如何把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舆情分析主体统一到舆情分析网络中。

3.2.3 舆情预测和预警机制

要注重判断网络和群体性事件中舆情爆发和转化的临界点, 这需要在充分认识舆情的表达方式和变动规律的基础上实现, 既要借鉴心理学、社会冲突等理论, 又要依靠一整套舆情指标体系和获取实际数据的科学方法。

3.2.4 舆情疏导和引导机制

要充分认识到现实中有许多社会矛盾和现象需要及时引导, 如对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涉外问题中民众爱国情绪的疏导, 引导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理解和支持等, 这需要借鉴新闻学、政治传播学和政治营销学的知识, 促进不良舆情向良性转化。

3.2.5 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

重点在于通过考核来评价舆情信息工作绩效, 对报送的舆情信息质量进行考核, 可建立“好信息”评价标准, 包括信息种类、信息来源、信息时效性、信息典型性和分析对策水平五类, 据此给舆情信息评分, 依据分值高低衡量工作绩效, 对绩较高的信息员给予奖励, 对舆情预测与引导成功的舆情信息工作者也要给予奖励, 从而推动工作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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