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范文

2024-05-18

贷后管理范文(精选10篇)

贷后管理 第1篇

一、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存在的问题

(一) 贷后基础管理不到位

1.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

大部分信贷业务资料基本由客户经理保管, 既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也没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信贷业务资料保管零散, 后续管理严重弱化, 进而导致了贷后管理薄弱。

2.

对信贷业务监督及各类检查提出的问题不重视, 整改安排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效果也不够彻底, 整改工作仍然停留在“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的层面上。

3.

部分客户经理及管理人员对贷后管理的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方法技巧等条款了解不多, 凭经验、靠感觉, 与细化贷后管理要求差距较大。

(二) 发展理念有偏差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业务战略中, 营销以规模为目的而不是以利润为目的, 其实质是以质量为代价的规模扩张战略, 没有根据自身的优劣势和市场的需求制订战略, 从而能够逐步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比较优势、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组合的质量, 最终实现风险收益率最优化。这种战略的直接后果是:营销单位和客户经理以存款增量、贷款增量等规模指标为主要目标, 而非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从而导致忽视风险成本。这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 因为以风险为代价的规模扩张很可能带来实际利润的下降。

(三) 信贷分析没有分析工具、时间、技能和报酬的有效支持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分析政策, 缺乏以现金流量分析为核心的信贷风险分析工具, 虽然也运用了财务比率分析指标, 但没有以现金流量为核心, 无法了解企业真正的资金需求和还款来源, 因而很难把握还款的风险。

(四) 缺乏科学的风险评级系统

风险评级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建设, 其主要用途是:1、测量贷款的预期损失, 从而进行贷款定价、计提准备和分析、考核利润;2、监测风险的总体水平及其构成和变化, 制订风险的限额政策;3、分配经济资本, 使全行的资源配置符合风险收益最优化的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作的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五级分类, 远远不能发挥风险评级应有的作用。

(五) 缺乏信贷组合管理

信贷组合管理是使银行在整体上实现风险收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通过设置一系列信贷组合限额, 可减少由于风险集中带来的损失。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信贷组合管理上基本空白。

(六) 经营压力客观上造成贷后管理意识上存在不足之处

由于商业银行竞争的不断加剧, 客观上造成了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投放、增加收益方面的巨大压力, 因此, 贷后管理则或多或少不足。首先, 在大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方面, 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在激烈的贷款竞争中, 集团性大客户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焦点, 由于此类客户营销维护难度大, 信贷人员在处理与客户的关系时, 难免存在“怕得罪客户”的畏难情绪, 因此, 在实际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出现了“不敢管、不会管、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其次, 对于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 同样迫于竞争的压力, 使得对于第一还款来源的关注相对较弱。当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 银行更多的关注于是否有抵押、质押或者担保, 对于企业自身的还款能力分析不到位。有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 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 第二还款来源仅是一项风险弥补手段, 它在银行真正发生风险后处置起来并不容易, 抵押物无法及时处置或价值发生损失, 担保方出现不良状况等都会使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加大。

(七) 信息不对称制约贷后管理作用的发挥

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现状是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整性依然明显。首先, 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度偏低。虽然央行建立了信贷查询系统, 但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依然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其次, 工商、税务、产权登记、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封闭, 使得银行无法及时、全面、详尽地掌握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再次, 部分借款企业有意向银行隐瞒相关信息, 尤其是在企业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实际偿债能力方面, 向银行隐瞒真实情况, 以便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上述三方面造成的信息不对称, 使得银行获得的信息滞后、不全面, 对企业潜在甚至已经显现的风险无法超前判断和及时发现, 为贷后管理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八) 风险预警与处置有待加强

1. 现行风险预警信息自上而下逐级传递, 这就存在时间传递的时间差, 不利于及时有效应对风险。

2. 风险预警逐级下发后, 客户经理及相关人员只做简要核实说明并逐级回复, 对于风险预警信息背后的内涵, 将对贷款产生哪些负面影响, 采取何种针对性措施加以化解等, 缺乏具体的思路。

3. 相关部门和人员只把预警处置作为一般性工作来看待, 对风险预警信息回复是否及时, 处置是否合理, 措施是否具有有效性, 缺少相关的监督。

(九) 贷后管理激励约束不到位

虽然在推动业务发展上出台一系列刺激信贷增长的激励政策, 能有效地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拓展营销的积极性。但对于难以量化的贷后管理工作, 没有真正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而且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 贷后管理工作因此从根本上缺乏内在动力。

二、加强贷后管理的对策

(一) 摒弃错误观念, 树立清晰的贷后管理工作理念。为树立正确的贷款管理理念, 并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 正确处理好贷后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关系。不但要做好存量授信业务的管理, 更要熟悉和了解客户经营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需求, 并对优质客户主动发起交叉销售, 创造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和创新机会, 增加业务收入。

2. 正确处理好贷后与贷前、贷中的关系。贷后管理与贷前、贷中管理并不是割裂的, 从流程来看三者其实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忽略任何一个环节都将产生影响。贷后专业化团队的定位是支持人员, 他们并不是取代客户经理, 而是承担目前客户经理的部分工作, 将掌握的信息反馈客户经理, 由客户经理全面把握、分析客户的信息, 并做出判断。

(二) 完善制度, 实现贷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认真确定贷后管理重要地位的同时, 我们也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贷后管理的目标指引, 踏实解决好贷后管理的相关问题。贷款发放后到贷款回收前的各个工作环节标定出来, 从账户监管、客户检查、风险预警、贷款档案管理、贷款清理回收、资产保全等各项目加以细化, 形成全程管理路标, 做到依据标准施加管理。

(三) 处理好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 改进贷后管理手段, 提高贷后管理技术水平

贷后管理必须要考虑管理成本问题, 因此, 要有效率地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必须要抓住贷后管理的以下关键环节:第一, 选取关键环节 (包括客户资金流向、担保、早期预警风险、不良客户及“假个贷”) , 有针对性地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第二, 按照客户、产品和抵押品三个角度进一步细分, 区分对象, 实行贷后管理差别化。

同时, 各商业银行要加大科技投入, 改善贷后管理的技术支持, 加快贷后管理系统的开发, 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细化水平, 从而给贷后跟踪管理工作提供简单、便捷、高效的工具和平台, 扩大贷后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 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贷后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国内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激发广大信贷人员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积极探索贷后管理评价考核方法, 逐步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考核长效机制。二是将贷后管理纳入对信贷经营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对于未能做好贷后管理的人员,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 强化培训, 建设专业化的贷后管理队伍

首先是加强培训, 提高贷后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各商业银行可以有计划地组织贷后管理培训, 采取专题研修、讨论座谈等多种形式, 学习贷后管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工具的运用等, 进而有效提升信贷人员贷后管理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

其次是逐步建立贷后管理专业化队伍。对于设立专业化贷后管理中心的, 要明确岗位责任, 完善尽职标准;对于未成立专业化管理机构的, 要设置专门岗位, 并依据业务规模和贷后管理的需要, 合理配备贷后管理专业的相关支持人员。

摘要:商业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放贷, 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对于保障银行收益同时降低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受内外部、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银行对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管理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从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问题及原因出发, 提出加强贷后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蔡家强.关于加强国内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思考[J].韶关学院学报, 2009 (2)

[2]胡皓灵, 黄烈润.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 2012 (7)

[3]霍志听, 魏建忠.完善货后管理的重要环节[J].华北金融, 2000 (9)

[4]牛伟娟.商业银行强化贷后管理工作探讨[J].经济视角, 2011 (9)

贷后管理内容 第2篇

(1)客户及其内部管理情况。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经营策略及经营方式有无变化;有无分立、兼并、收购、破产、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行为;主要管理人员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态度、偿还债务的意愿有无变化;有无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等。

(2)生产经营情况。客户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变化情况;客户经营是否合法,有无经济纠纷等。

(3)财务状况。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情况;资产和负债总量及结构变化情况;产值、销售收入及效益变化情况;现金流入量、流出量情况及货款归社(行)情况;在各金融机构融资和履约情况;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变化情况等。

(4)担保情况。保证人代偿能力变化情况;抵(质)押物保管和权属、价值变化情况;抵(质)押物的财产保险情况;抵(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贷款法律文书合法、完备情况等。

贷后管理人员通过对贷后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各种因素,判断客户的总体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或补救性措施。

(二)日常检查(个人类)

1.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监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是否正常;按规定对担保物进行监管和复测保证人信用等级;收集借款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健康、婚姻变化情况,个人资产、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等。须填制《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贷后检查表》(附件3)。

2.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贷后管理问题探析 第3篇

摘 要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之后对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管理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贷后管理 风险控制

一、引言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之日起到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之时止信贷管理行为的总称。贷后管理体现信贷全程风险管理的最终成果,如果贷后管理不到位,前期的贷前管理、贷中管理的所有努力都将归于零。贷款质量与贷后管理有着高度的相关性,能否及时发现、识别,并妥善防范、化解、处置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关系到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贷款从发放到还本付息是一个风险环生的过程,随着资金使用权的让渡,风险也伴随而至。因此,贷后管理应该成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工作重点,然而,长期以来,贷后管理却一直是我国银行业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就目前的管理状况看,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重贷轻管,贷后管理意识弱化

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信贷市场拓展、轻信贷客户监管,重贷前调查、轻贷后管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经济长期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贷后管理强弱效果难以充分显现,新增贷款风险暴露滞后,给人以贷后管理作用不大的错觉。二是贷后管理时间跨度较长、风险掌控难度较大、工作成效较难凸显,导致信贷从业人员认为抓贷后管理不如市场营销更能展示自我价值,弱化了贷后管理。

2.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增加了贷后管理工作的难度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贷款银行与借款企业具有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前景、承担债权的能力等,企业经营者有着比银行更为充分的信息。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有时会隐瞒自身真实的经营情况,而银行只能通过企业提供的信息以及自身经验进行信贷决策。由于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甚至完全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行为,对于开发的一些大客户,由于缺少对等关系,怕得罪客户,信息就更加不对称。企业在运用资金的过程中也有着比银行更为充分的信息,并且是使用别人的资金,企业有可能从事风险很大的经营活动,其收益可能很高,但是亏损的可能性同样很大,一旦经营失败,银行要承担全部的贷款损失风险。

3.政府平台贷款项目增多,政策性风险加大

目前,通过政府平台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项目较以往有了较大的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地方建设投入,需要向银行融资。而政府平台贷款是以财政收入作为还款保证,无法完全覆盖贷款总量,另一方面,政府平台贷款也大量占用商业银行贷款额度。一旦建设项目无法预期完成,或者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则政府贷款有延期偿还、无法全额还款的风險。

三、贷后管理职能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银行贷款重规模轻质量

现在一些基层银行在内部管理上仍沿袭着存款立行的理念,仍将增加存款规模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而且效益考核也十分严格,于是就利用一切手段, 特别是通过尽早尽额地发放贷款来增加收益。至于贷款质量那是其次的事, 所以,疏于贷后管理也就顺理成章了。

2.贷后管理意识弱化

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信贷市场拓展、轻信贷客户监管,重贷前调查、轻贷后管理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我国经济长期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贷后管理强弱效果难以充分显现,新增贷款风险暴露滞后,给人以贷后管理作用不大的错觉。二是贷后管理时间跨度较长、风险掌控难度较大、工作成效较难凸显,导致信贷从业人员认为抓贷后管理不如市场营销更能展示自我价值,弱化了贷后管理。

四、强化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1.改变“重贷轻管”的传统观念,树立清晰的贷后管理工作理念

为树立正确的贷款管理理念,我们应该改变“重贷轻管”的错误观念,并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贷后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关系。不但要做好存量授信业务的管理,更要熟悉和了解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并对优质客户主动发起交叉销售,创造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和创新机会,增加业务收入。二是正确处理好贷后与贷前、贷中的关系。贷后管理与贷前、贷中管理并不是割裂的,从流程角度来看三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忽略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影响风险管控效果的发挥。

2.落实贷后管理职责,实行严格的经营主责任人制度

贷款调查主责任人必须承担管理主责任人职责,承担贷后管理的具体责任;经营行行长应承担上级行决策审批或本级行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对贷后

管理负总责;各级行客户部门是具体负责贷后管理的主责任部门,全面履行客

户维护和贷后管理责任;各级行的信贷后台部门负责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履行好自律监管职责。

3.加强风险管理,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商业银行要更加注重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从美国次贷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在贷款前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偿还能力、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风险较高的项目适当提高贷款利率,同时寻求风险分散的可能,将部分贷款进行保险处理;在贷款发放时,确保手续完善,抵押、质押合规,款项下达后,能按照合同要求使用资金;贷款发放后,保持与项目企业的联系,做好资金的跟踪工作。

参考文献:

[1]蔡鄂生等.银行公司治理与控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陈左兵.在贷后管理中加大对客户现金流量的分析.安徽农村金融.2007(2):46-47.

[3]周林海.贷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其分析.上海农村金融.2008(9):38-40.

强化贷后管理机制与防范贷款风险 第4篇

一、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是强化贷后管理机制的第一要素

再好的办法和措施, 没有素质优良的员工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折不扣的执行, 到头来都是一张空文。因此, 强化贷后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强化信贷队伍建设入手。笔者认为, 前台和后台的所有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对于不合格人员, 不能充次到信贷岗位上来。对此, 上级行应把好新进人员入口关和对现有在岗员工的培训和选拔。制定出信贷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办法, 通过考试来录用合格者, 把优秀的员工选拔到信贷岗位上来。同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测评, 不能胜任者不能继续保留在信贷工作岗位上, 以确保信贷岗位人员的良好整体素质。

二、岗位轮换是遏制信贷管理中违规和腐败行为产生的有效举措

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年限长了, 不管是主观原因, 还是客观原因, 都有可能滋生违规和产生腐败等不良行为。笔者认为, 一个信贷岗位上的人员, 不管他是管理者, 还是一般的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 每三年必须进行岗位轮换。对管理者的岗位轮换, 一是可以通过岗位竞争来调整;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横向交流。对于一般的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 一是可以通过岗位竞争来确定;二是可以进行前后台岗位的轮换;三是可以进行客户经理之间的横向轮换;四是可以从其他岗位上去选拔。改变这种现状的措施有两点, 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员工业务知识的全面培训, 造就一大批农业银行的复合型人才, 使其不管放在什么岗位, 都会很快进入角色, 顺利展开工作。二是使岗位轮换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不因人为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迫使员工自觉充电, 不断地更新知识, 适应当前激烈的岗位竞争环境。

三、内部检查深入、具体是减少贷后风险的有力保证

据笔者调研了解, 目前的各种检查, 只侧重于内部检查, 只看内部的各种凭证、表格和材料等文书记载, 而外部的真实的具体情况如何, 检查人员并不很了解。笔者认为, 信贷检查应做到内部与外围相结合, 既要做好内部检查, 也要做好外围的核实工作。也就是走出银行大门, 深入企业核实具体情况, 比如, 借款客户信贷资金的具体使用是否按照同意的用途使用、借款客户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贷款抵押物是否真实存在和有效、客户经理与借款客户的合作是否友好协调等。其核实可采取必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来进行。至少三年内轮换所辖全部信贷业务。

四、建立科学的贷后管理考核体系指标, 重奖有功人员

笔者认为, 建立科学的贷后管理考核体系指标, 是衡量和考核贷后管理质量优劣的重要手段。对此, 上级行应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范围来制定一系列考核体系, 并对每一项指标确定标准分, 作为考核标准, 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量化打分, 据此评价某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人员对信贷岗位人员的贷后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以得分多少作为评价信贷人员贷后管理的工作质量和业绩。同时还应确定合格标准分和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一票否决制的执行, 也可制定出“重大工作失误事项”进行考核。比如贷款抵押物灭失而没有及时发现、企业发生不利于农行债权保全的重大变故而没有及时发现。这就是客户经理的严重失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 其客户经理不但不能继续留在信贷岗位上, 而且还要比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管理者的考核, 可实行加权评分法, 其具体计算方法是, 用每一位客户经理的得分值乘以他所分管的所有客户贷款总余额之积求总和, 再除以多个客户经理分管贷款的总余额。如果用m表示某一客户经理分管的总贷款余额, n表示他的得分值, ∑n表示多个客户经理分管贷款的总余额, 则管理者的得分值=∑mn/∑n。对于做得好的客户经理 (风险经理) 或管理者, 应大张旗鼓地予以精神表扬和物质奖赏, 同时可把这些佼佼者作为后备干部培养。

五、建立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风险预警机制, 可以起到引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其功能是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风险预警信号, 控制、化解信贷风险。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 其“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保全和收回信贷资金才是核心和目的。据笔者了解, 目前应对信贷风险的反应速度较慢, 前后传递时间太久, 有的长达半年甚至更久。这么慢的传递速度, 为借款客户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充足的准备时间, 让我们无可奈何地看到信贷资金一天天地损失掉。笔者认为, 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 上下级之间, 必须行动迅速, 雷厉风行, 针对不同的风险程度和具体情况, 快速做出决策反应。是采取“以资抵债”等措施保全信贷资产, 还是采取“破产还债”强制措施收回信贷资金, 应趁早决断, 掌握主动权, 把信贷资金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于重大的风险预警信号的内部传递速度, 包括上级行下达处理决定信号的返回, 这一时间应控制在一个星期之内, 这样就能以最快的速度介入不良资产的处理, 不给逃废银行债务者以任何喘气的机会。

参考文献

[1]周忠明.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J].金融纵横, 2003 (01) .

[2]金融时报, 2011-05-30和08-18.

贷后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武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产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结合我县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后检查、账户监控、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档案管理、贷款收回、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调整授信方案、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 贷后管理要坚持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积极维护、适时退出、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辖内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类 客户和个人类客户。企业类客户包括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类客户包括自然人及以个人名义借款的个体工商沪、微小企业。

第五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和次级类贷款的贷 后管理按本办法执行。风险分类为可疑、损失类的贷款的贷后管理,按照不良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贷后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 贷后管理部门按承担职责不同,分为客户部门(含 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分部、基层信用社,以下简称客户部门)、信贷风险监控部、其他部门。

第七条 客户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授权范围内贷款客户 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联系客户、了解并反映客户需求;落实金融服务方案;拓展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二)落实信贷审批内容并发放贷款;监测客户账户资金往 来;监控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监测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信息;按时发送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等。(三)在贷后管理中发现贷前决策信息或信贷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及时报告贷款审批部门,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落实修 正和弥补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检查抵、质押物的保管状况及市场价值变动等。

(五)整理、收集客户有关档案资料;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进行贷款风险预分类;将数据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六)组织、指导、督促贷后管理人员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按权限反馈和提出处理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七)定期向信贷风险监控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对经过上级机构咨询的贷款,要定期向上级信贷管理部门汇报贷 后管理情况。

(八)其他。

第八条 信贷风险监控部负责监控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 信贷风险状况,与客户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控制信贷风险。其具 体职责为:(一)实时监测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二)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本部门负责人或联社主管主任同意,可延伸到客户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 险状况。

(三)定期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并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 会报告。发现异常风险情况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限期处理。

(四)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及认定工作。(五)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六)其他。

第九条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会计部门负责配合客户部门做好客户账户监管、本息 扣划、资金流向监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客户部门和联社主任报告。

(二)稽核部门对贷后管理进行再监督,对贷款进行定期与 不定期抽查。

第三章

贷后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条 客户部及信用社要建立客户经理工作日志制度。客户部门要对每笔贷款明确管户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要按照制式《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工作日志》(附件1)的格式和要求,如实记录每日的工作过程、内容、结果等。工作日志作为评价客户经 理工作质量和确认责任的重要依据,纳入信贷档案管理。每月交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签字,每本日志用完后5日内,交内勤保管。对工作日志填写不能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部门负责人要提示纠正。

第十一条 要建立贷后管理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 贷后管理例会,听取客户部门汇报客户用信情况、贷后管理情况听取信贷风险监控部汇报信贷风险监控情况,分析客户管理风险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讨论风险防范措施,对贷后管理 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部署、安排下一阶段的信贷管理工作。客户部或信用社要于每月末后 10 日内召开贷后管理例会,客户部门和信贷风险监控部的汇报报告和会议纪要要存档保管,作为考核各部门信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客户部经理和信用社主任对辖内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按业务量配备客户经理,保证贷后管理到位,要及时组织召开贷后管理例会,全面掌握贷后管理情况和信贷风 险状况,及时处理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处理。

第四章 贷后检查

第十三条 贷后检查内容。(一)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履约情况、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履约情况包括履行借款合同情况、履行与贷款相关交易合同情况;经营状况包括客户原料市场、生产技术、组织管理、主要产 品的市场变化是否影响产品的销售和经济效益,客户及其关联公司交易情况等;信用状况包括关键财务指标及信用等级变化情况、不良信用记录情况、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等。

(二)对借款人的现金流进行持续检查。对借款合同中约定 借款人指定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项目收入账户、资金回笼账户 的,要密切监控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对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的,按照约定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对固定资产贷款,要跟踪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是否顺利,建设(实施)进度是否符合原计划 进度,有无延长情况及延长原因;项目总投资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额。项目累计完工量和项目累计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 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项目投产或建成后的设施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指标;项目运营现金流是否正常,是否满足还款需要。

{四)贷款担保情况。对担保贷款,应对担保人和抵(质)押物的担保能力进行跟踪检查。对于贷款原有担保不足以保障贷 款安全,借款人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应利用合同约定的 违约条款,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贷款安全。对于保证担保,应在保证合同有效期间,督促保证人按照保 证合同的约定按期提交有关材料、履行各项义务,并至少每季依 据合同约定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主 要检查保证人财务状况是否恶化,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是否已歇业、解散、清算等。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对保证人的保证代偿能力进行重新评价。对于抵(质)押担保,应在抵(质)押合同有效期间,对抵(质)押人和抵(质)押物进行定期检查和价值重估,并督促抵(质)押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主要检查抵(质)押人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是否已歇业、解散、清算等,抵(质)押物权属是否发生争议,抵(质)押物是否发生毁损,是否被再抵(质)押等。对于抵(质)押担保,应建立押品价值重 制度,定期对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新评定。

(五)对确实出现风险预警的客户要给予特别关注防范信贷风险,必要时以增加检查次数、冻结未使用额度、提前收回贷 款等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第十四条 首次跟踪检查。对企业类贷款的首次跟踪检查要 在贷款发放后15天内进行;对个人类贷款的首次跟踪检查要在贷款发放后 30 天内进行。金额在 5 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可不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但要着重监督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首 次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信贷审批方案、限制性条款及有关要求的 落实情况,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信贷资金。首次检查要形成((x x 县(市)xx x联社(行)关于 xxx 的贷后检查报告(首次检查)))(附件 2)。报告单要由检查人员撰写,客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存档。

第十五条 后续跟踪检查。

(一)对企业类客户,后续检查方式包括深入客户现场检查、与客户电话访谈、与相关人员见面访谈和其他方式检查四种。具体内容参见《企业类客户监管渠道及工作内容》(附件 3)。具体检查频率和要求,按下列标准掌握: 1.至少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于季末后 30日内完成(首次跟踪检查后不足一个月的,可免当季检查)。

2.对固定资产贷款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于月末后 10 日内完成。

3.对 A级(含)以下贷款客户及未评级客户,可视客户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率,具体由各按本地实际情况确定。4.对于办理低风险业务(质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的客户,由各按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和有效防范 风险的检查方式和检查频率。

企业类贷款的后续检查要形成(x x 县(市)x x x 联社(行)关于xxx 的贷后检查报告(企业类定期检查)报告由贷后检查人员撰写,客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入档保管。

(二)对个人类客户,后续检查采取与催收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在贷款到期前和逾期后进行催收管理,对发生不按期结息情况的客户,要进行催收和日常检查。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类客户,不进行专门的后续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 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贷后检查的特别规定:可与农户贷款证年检、评级同时进行,当年完成一次年检或评级时可视同为 完成一次贷后检查。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检查的特别规定一年最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学生学业情况、就业情况,本息的归还情况等。个人类贷款的后续检查要填写((x x 县(市)x x x 联社(行)关于xxx 的贷后检查报告(个人类定期检查)))(附件日,报告由贷后检查人员撰写,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入档保管。(三)对于出现逾期、欠息等风险预警信号、信用等级或风 险分类形态发生不利变化的客户,随时进行重点跟踪检查,防止风险扩大。重点跟踪检查完成后,要填写((x x 县(市)x x x 联社(行)关于xxx 的贷后检查报告(重点检查)))(附件的,报告 由贷后检查人员撰写,客户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入档保管。

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在对客户的跟踪检查中,要及时搜集客 户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并分析、鉴别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第十七条 贷后检查操作中的内部风险控制。(一)客户经理必须对所管理贷款及时进行贷后跟踪检查连续两期没有按期完成贷后检查的,在其未纠正错误之前,该 户经理不得继续发放新贷款。

(二)客户部门整体出现不按期完成贷后检查情况且影响较为严重的,在其未纠正错误之前,该客户部门整体不得继续发放新贷款。

(三)整体出现不按期完成贷后检查情况且影响较 为严重的,在其未纠正错误之前,该整体不得继续发放新贷款。

第五章

账户监控

第十八条 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收入现金流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合同约定设立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的,应按合同约定密切监控该账户资金流量及余额,确保到期 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九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应要求借款人 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六章 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

第二十条 信贷风险监控部要密切关注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第二十一条 客户部门在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后,要即时填制《企业类客户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附件 7)或《个人类客户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附件8)并上报,根据风险 程度、化解难度、处理进度分别由、信用社采取化解风 险措施。风险预警内容参见《客户风险预警信号分类及认定参照标准》(附件9)。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客户经理发现本社客户的风险预警号,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风险化解措施,化解措施由客户经理具体落实。第二十三条 客户部门发现本级客户的一般预警信号,查明原因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联社主管主任。主管主任指导客户部门及时采取化解措施,组织具体落实。

第二十四条 客户部门发现本级重点管理客户、大额贷款、牵头的社团贷款的重大预警信号,要即时上报联社主管主任,根据联社主管主任签署的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向联社主 任或理事长报告,并及时组织采取风险化解措施,组织具体落 实。

第二十五条 对发现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于客户出现的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不利变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等一般预警信号,列入重点观察客户名单,同时视情况采取要求补充抵押物、增加担保人或停止发放新贷款 等措施。

(二)对于客户出现的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押物、逃 废银行债务等重大预警信号,要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要求借款人 补充抵押物或增加担保人,要采取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手段直至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客户重大风险预警信号消除前,不得发放新贷款。(三)贷款逾期 3个月仍不能偿还的,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采取质押形式担保的,根据合同约定,信用社(银行)自行处理其质押物,清偿贷款,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借款人和 出质人。如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自行处理质押物,可与出质人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采取抵押形式担保的,根据合同约定,先通过协商的方 式处臵其抵押物,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处臵抵押物收回贷款。

3.采取保证形式担保的,要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4.实行分期还款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还本付息的,立即向借款人、担保人行使追索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臵抵押(质)物、向担保人行使追索权或向财产法定继承人追索。

第七章

调整风险分类形态及不良贷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客户经理在对客户日常管理中发现其经营收入、利润、现金流量、担保、其他非财务因素等发生明显变化,足以导致贷款风险分类形态变化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撰写风险 预分类报告,重新进行风险预分类,待有权人批准后调整风险分 类形态。客户经理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反映贷款占用形态。

第二十七条 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不良贷款 移交前,客户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良贷款处臵方案,经有权部门审批后由客户部门组织实施,信贷风险监控部负 责督促落实。

第八章 贷款收回

第二十八条 对正常到期的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填制《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进行催收。

(一)短期贷款到期前 30、15、7 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90、30、15、7天,分次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送《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二)等额或递减还款的个人消费贷款原则上在首次逾期5日内,填制《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及时通知客户筹措资偿还贷款。

(三)对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或有资产业务,期前 10 日内客户账户资金不足以兑付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 及时通知客户将足额资金存入账户,确保到期兑付。第二十九条 对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提前到期的信贷 务,客户经理报经部门负责人或联社主管主任同意后,向借款人 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重新约定贷款到期日,办理相关还款手续。贷款未按新约定日期收回的,按逾期催收续办理。

第三十条 对逾期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及时报告部门负责 或联社主管主任,并于逾期 7 日内填制《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分别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向抵、质 贷款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臵质物通知书》,分别发送至客户和担保人进行催收,能取得回执的 要取得回执。不能取得回执的,要保留相关证明资料,必要时要采取公证送达方式进行催收,并采取有力的清收措施直至依法诉讼。

第三十一条 严格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管理,客户有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可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贷款展期或借 新还旧,贷款展期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展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对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制定不良贷款处臵(包括重组)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九章 复测客户信用等级 调整授信方案 第三十三条 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后,客户部门每半年要依!据当期财务资料对正常经营的法人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复测。

第三十四条 信用等级复测结果显示需要调整客户信用等级 或授信方案时,客户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提交有权部门审批。

第十章 总结评价

第三十五条 中长期项目贷款收回后 15个工作日内,客户部门撰写并向信贷风险监控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六条 重组类贷款收回或转为正常后 15个工作日内,客户部门撰写并向信贷风险监控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七条 实施信贷退出的客户,信贷业务全部收清或最大限度清收后 15个工作日内,客户部门撰写并向信贷风险监控部提交总结报告。

第三十八条 在总结评价过程中,要关注尚有信用余额的客户偿还信用的资金来源渠道,了解客户的真实偿债能力,真实客观地撰写报告。

第十一章

贷后管理的责任移交 第三十九条 理事长、主任工作岗位变动时,原理事长、主任必须在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主持和监交 下,连同接任的理事长、主任对本单位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及其个人负主要经营责任的信贷客户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形成 书面交接材料,由原理事长、主任和接任理事长、主任,以及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任责任 人对接任后的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第四十条 客户经理工作岗位变动时,原客户经理必须在部 门负责人主持和监交下,同接任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信贷客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管理责任人、任管理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任责人对接手后的信贷客户贷后管理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不良贷款管理责任的移交,参照资产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信贷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信贷档案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史 料价值及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本、借款借 据、抵押(质)物权利凭证、借款人申报资料、贷款审批资料、贷后管理资料、账表、函电、记录、图表、声像、磁盘等。

第四十三条

信贷档案管理是指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应建立统一的信贷档案管 理库,以客户为单位,统一管理信贷资料。信贷档案管理按《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冀信联办发2006,59 号)执行。

第十三章

第四十四条

在贷后管理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给予 相关人员适当的奖励。

(一)管理措施得当,降低客户信用风险的;(二)维护措施得当,扩大优良客户业务份额,提高效益的;(三)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处理措施得当,降低损失成绩突出的;(四)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信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形成不良 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一)未按要求填写和保管工作日志的;(二)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的;(三)未按规定报告检查结果的;(四)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的;(五)未按规定及时复测信用等级的;(六)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的;(七)未按规定进行账户监管的;(八)弄虚作假掩盖信贷资产真实形态的;(九)未及时催收本金和利息的;(十)因检查管理不到位,导致抵、质押物贬值的;(十一)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预警信号的;(十二)未按要求实施贷后管理方案的;(十三)未按规定录入信贷管理系统的;(十四)因维护不当导致优良客户流失或业务份额下降的。

第四十六条 信贷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一)遗失信贷资料,对农村信用社利益造成较大危害的;(二)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或未按上级指示

及时处理,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三)上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四)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的;(五)未按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导致担保无效的;(六)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担保合同丧失诉讼时效的;(七)擅自转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第四十七条

客户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一)未按规定报告信贷人员检查结果和风险预警信号,造 成不良后果的;(二)弄虚作假掩盖信贷资产真实形态的;(三)未及时通报客户重大情况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四)未落实业务风险预警研究工作,对所辖风险分析和防范工作指导不利的;(五)因维护不当导致优良客户流失或业务份额下降的。第四十八条

客户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一)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的;(二)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或处理,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三)上报资料弄虚作假的。

第四十九条

部门负责人或联社主管主任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一)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的;(二)违反规定处臵不良贷款的;(三)未及时处理风险预警信号或处理不当,造成风险加大。

(四)困贷后管理不当造成较大损失的。第五十条 对上述责任人同时违反多项规定,需要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的,实行并罚。给予纪律处分的?按规定加重处罚档次。

第五十一条 责任追究操作程序。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被 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存在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时,如实 填写有关检查表,情况复杂的附文字说明,对责任事实和具体责任进行认定,由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份被查单位 留档,另一份交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领导批准后落实。需给予经济处罚的,通知被查单位,把罚款存入检查单位指定账户;需给予纪律处分的,交监察部门核实后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五十二条 被处罚人认为对自己的处罚不当时,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议,在复议期间不中断处罚。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武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强化与改进贷后管理势在必行 第6篇

2008年以来, 我行紧紧抓住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利时机, 加快业务发展步伐, 全行信贷业务特别是公司类贷款持续高速增长, 为提升建设银行整体实力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然而, 在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 贷后管理相对薄弱, “重贷轻管”问题逐步显现, 主要表现为“六不到位”。

(一) 贷后管理认识不到位

一是由于我国经济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 前期投放的大量贷款尚在产能形成阶段, 加之贷款风险暴露相对滞后, 潜在的不良贷款一时还难以显现, 贷后管理的强弱效果近期将无法充分体现。良好的经济形势、活跃的金融市场、优秀的经营业绩, 继续助推国内投资需求高速增长, 这就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了贷后管理“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错觉, 进而淡化了贷后管理在信贷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由于贷后管理时间跨度较长, 管理过程中情况复杂多变, 风险掌控难度较大, 贷后管理工作成效一时较难凸显, 依客户经理角度看, 从事贷后管理不如从事市场营销更能展示和实现自我价值, 客观上形成了人力资源向市场营销岗位流动的倾向, 长此以往, 弱化了贷后管理的力量。

三是由于现有存量客户信用等级相对较高, 资信良好, 前期都能按时还本付息, 而且担保有效、抵押充足。这就使得信贷管理人员思想麻痹、管理松懈、放松警惕, 认为这些存量客户的经营状况短期内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可能性较小, 也不会出现资不抵债和无力偿债的情况, 忽略了风险的不可预见性。

四是由于现行业绩驱动机制过分强调“量”的增长, 各级经营机构在资源配置上加大向“总量增长、规模扩张”方向倾斜, 加之同业之间“争市场、抢份额、提占比”的竞争压力, 信贷经营和信贷管理的“天平”倒向“量”的增加上, 漠视了贷后管理对“质”的保障作用。

(二) 贷后管理能力不到位

一是现有信贷经营与管理力量主要集中在信贷经营环节, 客户经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客户拓展、项目评估、授信申报等前期工作上, 信贷工作的重心偏向市场营销, 从事贷后管理的客户经理在“数量”上难以保证。

二是配备在贷后管理岗位的客户经理一般年龄偏大、技能单一、从业时间较短, 履岗能力不太适应贷后管理的要求, 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贷后管理工作任务, 客户经理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现有贷后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缺乏创新, 仍然停留在粗放管理模式下, 既不支撑前后台分离要求, 又不能提供精细化管理的平台, 运行机制影响和制约了贷后管理工作的广度、深度与精度。

(三) 贷后管理检查不到位

一是客户经理将大量的时间用于前期营销和市场拓展上, 贷后检查“说起来重要, 忙起来不要”, 贷后检查只能“见缝插针”, 无力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度完成贷后检查“规定动作”。

二是实施贷后检查, 形式重于内容, 过场重于结果, 检查工作“走马观花”, 相关部门及人员未能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检查义务, 无法实现“精准”管理要求。

三是贷后检查信息反馈“拿来主义”思想严重, 对客户提供的经营情况缺乏深度分析和认真研究, 各类报表、报告大多采取“粘贴”“复制”方式形成, 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有待进一步甄别。

四是贷后检查报告内容空洞、数据陈旧、缺少新意, 多以授信申报材料内容充斥, 参考价值不高, 指导性不强, 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 风险预警与处置不到位

一是现行风险预警信息自上而下逐级传递, 不能将贷款企业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客户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 风险预警信息反馈相对滞后, 早期预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是风险预警逐级下发后, 客户经理及相关人员只做简要核实说明并逐级回复了之, 对于风险预警信息背后的内涵, 将对贷款产生哪些负面影响, 采取何种针对性措施加以化解等, 缺乏必要的规范和要求。

三是相关部门和人员只把预警处置作为一般性工作来看待, 对风险预警信息回复是否及时, 处置是否得当, 措施是否有效, 缺少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消弱了风险预警信息对防控风险的重要作用。

(五) 贷后基础管理不到位。

一是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信贷业务资料基本由客户经理保管, 既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也没有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信贷业务资料保管零散, 后续管理严重弱化。

二是对信贷业务监督及各类检查提出的问题不够重视, 整改安排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不深不细, 整改效果不够彻底, 整改工作仍然“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

三是部分客户经理及管理人员对贷后管理的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方法技巧等模糊不清, 凭经验、靠感觉, 与细化贷后管理要求差距较大。

(六) 贷后管理激励约束不到位。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尊重这一要求, 我行在推动业务发展上出台了一系列刺激信贷增长的激励政策, 有效地调动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拓展营销的积极性。但对于难以量化的贷后管理工作, 未能实现统筹兼顾, 也没有真正纳入各级行KPI指标和客户经理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而且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 尚未建立起强化贷后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贷后管理工作从根本上缺乏内在动力。

二、强化和改进贷后管理的建议

建设银行现行信贷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审贷分离”和“平行作业”, 一方面将贷款营销与授信审批分离, 另一方面从前期评估、项目准入、贷款支用到贷后管理实行平行作业机制, 即由平行作业风险经理同步参与和跟踪信贷管理全过程。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职能分离问题至今尚未完全解决, 客户经理仍然是整个信贷流程的主导者, 客观上存在“一手清”问题。贷后管理仍是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短板”, 要把“短板”做长, 重点应从机制入手, 改进管理方式, 完善“六项措施”。

(一) 健全组织机构

在二级分行内部设立专职贷后管理机构, 全权负责公司类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有效解决客户经理“一手清”和贷后管理力量不足、管理弱化问题, 实现贷款管理前后台职能分离, 把信贷业务后续工作纳入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轨道。

(二) 配足专职人员

从现有客户经理等岗位上抽调业务精、能力强、技能熟、懂管理、善管理的人员, 组建贷后管理专业团队, 专心、专注投身于贷后管理各项工作, 潜心完成贷后管理的规定动作, 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 调整岗位设置

根据前中后台分离和贷前、贷中、贷后相互制约的要求, 将原来由客户经理担任的部分岗位分配给贷后管理专业团队中的信贷经理, 把客户经理不能和不宜做的工作分解出来, 交由信贷经理完成, 实施岗位分离, 形成岗位制衡。

(四) 优化操作流程

本着既精简、高效、适用、可操作, 又有利于业务发展的原则, 对现行信贷管理流程做进一步优化。实现项目评估、授信申报、授信审批、抵质押登记、贷款支用、贷后检查、预警跟踪“流程一条线、管理一体化”。形成客户经理、风险经理、信贷经理“先后衔接、相互制约、多岗支撑”的信贷业务处理新格局。

(五) 落实管理责任

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后, 客户经理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市场拓展和授信申报上, 贷款专职审批人重点把好授信审批关口, 信贷经理以授信条件落实作为切入点, 持续完成贷款支用、资金监管等一系列后续管理工作。风险经理全程参与贷前、贷中、贷后的各项工作。通过职能定位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 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六) 加大激励约束

长期以来, 建设银行信贷管理的正激励主要放在市场拓展上, 负激励主要体现在项目决策失误和违规处罚上, 对信贷业务后续管理激励无力、约束有限, 这是导致贷后管理弱化的主要原因。在当前经济金融环境下, 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贷后管理考核政策应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将信贷资产质量指标和贷后管理过程指标纳入各级行KPI考核指标体系, 加大考核权重, 增强贷后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实现从定性评价向量化考核的转变。二是将贷后管理工作的优劣与各级行信贷投放计划挂起钩来, 提升对贷后管理及其过程的关注度, 促进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将贷后管理过程、管理效果、职责履行纳入相关部门及其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与个人利益挂起钩来, 推动贷后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四是推行贷后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隐瞒问题或发现风险信息未及时报告、上报信贷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严格责任追究。对严格执行贷后管理规定, 成效显著的, 要给予表彰奖励, 树立先进典型。通过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扭转目前“重放轻管”的现状。

参考文献

贷后管理 第7篇

一、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中应用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理念, 最早由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 其最基本特征是重视细节、过程和质量, 力求在每个细节上精益求精, 细化和分解每项具体工作, 要求对管理制度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管理, 达到最佳。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信贷筹资方式的普遍应用, 商业银行已将信贷业务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利润来源, 但在经营运作过程特别是贷后管理中,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重视贷款营销和贷前审查, 轻视贷后管理, 造成前后台管理脱节;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通过借新贷款来偿还旧的贷款, 转化不良资产却没有降低风险;在风险客户或不良贷款出现的时候, 只运用催收手段或对无法偿还贷款还本免息, 处理的手段单一, 政策落后。

如上所述, 银行在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之银行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已经阻碍了银行信贷业务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银行可以在贷后管理中引入精细化管理, 谨慎地对待贷后管理的各个环节。精细化管理要求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 是贷后管理内容的基本要求, 同时也是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保证信贷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二、精细化管理在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前文所述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银行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精细化管理, 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 保证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1、风险预警系统的精细化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如宏观经济政策、借款人的经营情况以及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变化等。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 充分利用风险形成的过程, 通过细化管理, 对贷后风险的形成进行预警、控制和贷后跟踪。首先, 应加强考查, 密切关注借款人的一些风险信号, 如经营情况恶化、项目停建、市场份额下降、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经营目标实现差距和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等。其次, 对于经营困难, 资不抵债的客户, 应督促其进行改制或债务重组, 银行也可主动介入兼并、分立、债权转股权和股份制改制, 参与改制方案的制定, 并组织债务清偿工作。再次, 对于故意逃避银行债务的客户, 应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银行的债权和利益。

2、明细贷后客户监督流程

信贷经营作为循环式的链条, 一般会经历由建立银企关系到发放贷款, 再进行收息还本, 最后再度合作的过程。因而, 这样的过程决定了贷后管理必须是动态管理, 应实行贷后回访和客户重大事项报告, 并注意信息的及时反馈, 避免数据不实和信息不对称现象。这就要求贷款负责人不能仅根据搜集的财务报表进行判断, 而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跟踪调查, 定期对贷款企业进行回访, 及时反馈客户对银行金融服务的要求, 全面掌握和了解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和经济政策的影响。另外, 应特别重视企业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流动、重组改制、保证人情况和抵押物变现能力, 只有如此才能在把握客户的基础上控制风险, 掌握贷后管理的主动权。

3、确立转贷的考核机制

如前所述, 不少企业在遇到无法偿还的贷款时会选择再借一笔贷款来进行偿还, 也就是所谓的“借新还旧”模式, 针对这一现象, 银行应重新明确并适当提高再贷款的门槛, 在全面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收款或转贷。这就要求银行应能识别贷款风险, 掌握借款人难以还款的原因, 当借款人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且在转贷期内无法化解风险时, 应采取措施立刻收款, 否则转贷将会给银行带来损失。

4、明确贷后管理职责

贷后管理工作应落实到各部门, 力求职责明确, 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明确直接面对客户的基层部门的职责。应建立对客户信贷资金运用的评价制度, 搜集整理财务报表, 及时发现客户方面的突发性问题, 对于可能影响偿还贷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二是明确客户管理部门的职责。客户管理部门应该对基层部门的贷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信息汇总、部署安排以及建立检查评价办法。客户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基层客户部门上报的企业财务情况和回访记录, 按照季度进行贷后核查, 识别贷款风险预警信号, 了解客户贷款后的经营状况。三是明确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与贷款相关的其他部门包括会计、审计、资产保全等部门, 也应明确其相应的贷后管理职能。另外, 银行可以根据各部门贷后管理责任对照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考核, 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 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贷后管理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后管理,措施

今年以来, 国内GDP增速放缓, 中小企业尤其是出口加工型企业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 为了转变经济增长结构, 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另一方面,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逐步显现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同时, 考虑如何通过加强贷后管理等多种举措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质量。

一、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的特征

在商业银行看来,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一般高于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规模企业, 形成原因复杂多样, 风险特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中小企业属于企业发展的初始和成长阶段, 存在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用观念淡薄等现象。在企业发展较好的阶段尚能按期归还贷款, 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 就会出现设法逃废银行债务的风险。

2.财务风险。为了满足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和贷款要求,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粉饰财务报表, 夸大经营收入和利润的现象, 在企业面临还贷压力时, 容易出现财务风险。

3.经营风险。相对大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经营模式简单、设备工艺落后、科技含量较低、研发能力不强、综合竞争能力不高, 经营情况不稳定。

4.管理风险。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生产经营偶然性、随意性较大, 制度管理不健全, 以人治为主, 管理相对混乱。

5.资金风险。企业资金和实际控制人个人资金界限不明确, 企业收入和支出体现在个人账户上, 银行难以掌握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 存在银行资金被挪用和转移的风险。

二、加强中小企业贷后管理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收益高和风险高的双重特点, 遵从“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规律。高收益是建立在有效控制风险, 按时收回贷款本息基础之上的, 若借款人无法到期清偿, 那么所谓的高收益也就无从谈起。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过程中, 严格贷前调查, 规范贷中操作, 加强贷后管理。其中又以加强贷后管理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一个环节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1.中小企业的特点要求必须加强贷后管理。中小企业相对大型企业存在道德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众多风险因素, 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要执行更加严格的贷后管理措施。

2.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要求必须加强贷后管理。2012年GDP增速放缓, 欧美市场持续疲软导致国内中小企业经营普遍发生困难。在此种经济环境之下,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 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 预防不良发生, 防止银行资产质量下降。

3.银行战略发展要求必须加强贷后管理。目前, 国内商业银行都面临着业务转型, 即将战略发展重心向中小企业倾斜。加强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有助于商业银行及时退出高风险企业, 重点培育发展前景好、抗风险性强的企业, 保持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中小企业贷后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

1.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贷前、轻贷后”的导向。当前, 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经历上市改制之后, 都以“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经营战略和行为导向, 因此通过加快贷款投放抢占市场来进行大规模的扩张成为银行经营的主旋律。一般来说, 商业银行公司信贷的增量与存量比大概是1∶10的关系, 那么应该将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对存量贷款的管理上。但实际上, 商业银行将大部分人力、物力和精力都投入到新增贷款上, 因为“跑马圈地”能够为信贷经理带来丰厚的薪资, 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由此产生了巨大的资金需求客观上也为大量新增贷款提供了条件, 导致“重贷前、轻贷后”的思想在商业银行普遍存在。

2.贷后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1) 岗位职责不明确。受到“重贷前、轻贷后”思想的影响, 国内商业银行在贷后管理岗位职责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不完善, 导致贷后管理人员在进行贷后管理工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据可循”。岗位职责不明确, 不具体, 贷后管理人员又没有成熟的流程和规定的动作可以遵循, 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难以达到量化的标准, 增加了贷后管理工作发生偏离度的可能性。例如五级分类认定工作, 有一部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都是以定性分析为主, 即根据贷后管理人员的主观认定为准, 没有从财务数据、不利影响、或有负债等多维度进行考量, 容易引起认定结果的偏离, 从而使风险隐患未能及时显现, 危及银行信贷资金。 (2) 问责不到位。银行机构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常规或专项的贷后检查, 但每次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都存在雷同问题, 屡查屡犯、屡教不改。其根本原因在于问责机制不到位, 相关责任人只是受到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 即使造成实际损失, 也只是给予较轻的经济处罚, 基本上也相当于这笔业务所取得的绩效奖励, 所以客户经理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惩罚。在没有实质问责制度的前提下, 单单依靠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自觉性来进行规范的贷后管理是非常困难的。 (3) 考核不科学。在现行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中, 存贷款工作是正绩效激励, 贷后管理工作则大多是负绩效激励或是较小的正绩效激励, 在这种情况下, 贷后管理工作的付出和收入是不匹配的, 并且贷后管理工作的时间跨度长、风控环节多, 这就造成了信贷人员从主观上不愿意进行贷后管理工作, 而更倾向于发放贷款。这种考核上的导向性偏差直接影响了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 (4) 执行不到位。职责不明确、考核不科学、问责不到位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贷后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常见的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贷款实际用途得不到有效监控, 信贷资金往往被受托支付给其关联公司, 不进行二次跟踪, 出现实际用途与借款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二是不对客户进行动态的跟踪管理, 无法发现客户细微的、持续的变化, 没有及时发现并分析风险预警信号, 错失化解风险的最佳时机。三是押品管理不到位, 不关注押品的价值变化和存在状态, 对押品的贬值、损毁、灭失和被处分的情况浑然不知, 导致贷款处于脱保状态。

3.贷后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养不高。贷后管理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把控风险的能力是要优于贷前和贷中操作人员的, 因为贷后管理是基于贷前调查和贷中操作基础之上的, 况且贷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现实情况是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信贷经理都被安排在营销岗位上, 以便能够为银行创造更多的利润。而“老、弱、少”即年龄大、身体弱、经验少的职员往往被安排在贷后管理岗位, 因为他们无法适应高强度的营销工作, 这实质上是人力资源的严重错位。

4.外部环境因素导致贷后管理困难。首先, 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屏障, 一般而言, 中小企业财务报表普遍存在着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通病。贷款发放后, 部分企业甚至为了顺利通过银行的贷后检查以便于持续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 客观上增加了银行的贷后管理难度。其次, 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受到激烈市场竞争和任务指标的压力, 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贷后管理, 或是发现了一些非重大不利因素后下意识地进行隐瞒, 使得风险暂时不暴露出来, 从而给信贷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四、加强中小企业贷后管理的措施

(一) 坚决摒弃“重贷轻管”的错误观念, 树立正确的贷后管理理念

贷后管理是银行全流程风险监控的重要一环, 必须树立正确的贷后管理理念, 从根本上扭转“重贷轻管”的错误观念, 深刻认识贷后管理与贷前决策和贷中审查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把这种观念灌输到从业人员的意识中去, 把贷后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在此基础上实现贷后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实现贷款“量”与“质”的同步增长, 尤其是“质”的提高。

(二) 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强化贷后管理执行

1. 进一步明确贷后管理的岗位职责。

实现贷后管理岗位分离, 理顺管理体制, 明确岗位职责。首先, 强化贷后管理人员的独立性, 将贷后管理的职能从客户经理的职责中完全剥离出来, 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经理在内在意识中不愿意做贷后和没有时间、精力的矛盾, 实现专职专注。其次, 根据贷后管理的工作范围, 因地制宜, 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操作办法和细则, 进一步进行业务划分, 明确贷后管理的权限和具体职责。

2. 建立科学的绩效激励和考核机制。

科学的绩效激励和考核机制是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的内在制度保障。贷后管理工作关系到经营单位的资产质量, 是保证银行资产质量的安全阀, 好的激励考核机制能够确保安全阀正常有效地阻断信贷风险。在考核机制中, 应转变贷后管理的负绩效为正绩效。如果贷后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风险信号, 识别风险类型, 作出风险预警应予以奖励;如果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的发生, 避免或减少信贷资金损失, 应单独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而目前商业银行的普遍做法是给予贷后管理人员固定数额的绩效, 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失误进行扣罚, 甚至某些月份绩效往往为负, 极大地打击了工作积极性。

3. 严格贯彻落实问责机制。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 应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 将责任落实到人, 应着力避免因问责机制不到位最终导致造成的信贷损失无人承担, 从而使贷后管理工作的追责功效无法发挥, 那么也就失去了贷后管理的最终目的, 一方面使得责任人长期“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打击贷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贷后管理工作容易走向形式化。

4. 改进贷后管理手段, 提高贷后管理的科技含量。

(1) 建立快速的风险识别和退出机制。宏观方面要定期对存量业务的行业进行集中分析, 通过该行业的周期性、平均利润率、市场环境等关键指标的变化借以判断行业的潜在风险。例如光伏产业, 经历了行业的高速发展和高利润率之后, 2012年受到欧美市场的制裁, 该行业从资本竞相追逐的高科技行业转变为现在面临巨额亏损的境地。其次, 加强区域性风险的监测。中小企业最大的特点是集群式发展, 某一个地区往往集中着大量的同质化企业, 例如温州的打火机企业群、河北辛集的皮革企业群等等, 往往容易出现集中风险和连锁反应。在监测过程中, 要重点关注该地区的存贷比、不良率、整体信用状况、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力度等关键指标的变化, 识别该区域企业的整体风险状况。微观层面要重点关注企业的财务风险、投资风险、担保风险、人的风险。1) 防止企业修改财务数据, 扩大销售额, 虚增净资产, 调整长短负债降低负债率。通过企业纳税明细核实销售收入, 通过应收、应付科目分析企业资金往来情况分析企业是否挪用信贷资金。2) 核实企业投资总额和自有资金比例, 投资方向与自身专业度是否匹配, 负债期限与投资回报期是否匹配, 项目是否具有较高的盈亏平衡点来判断企业的投资风险。3) 应将对担保人的贷后检查设定为规定动作, 在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以覆盖贷款本息的情况下, 确保第二还款来源即担保人能够及时偿付贷款本息。4) 中小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综合素质、原始资本积累情况、个人品行和身体状况以及下一代接班问题都可能使银行信贷资金处于风险之下, 因此要对人的风险进行持续、动态的关注。在贷后管理过程中有效识别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之后, 快速的退出机制才是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关。首先要选择恰当的时机退出, 要冷静地权衡利弊, 判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 应果断退出;其次运用合理的手段退出, 可以按照风险定价的原则, 提高企业的融资成本, 强化担保措施, 增加继续授信的准入门槛, 或者是为企业介绍其他合适的融资渠道。 (2) 构建“全过程”、“嵌入式”的双线防控体系。尝试在贷后管理过程中, 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贷后管理人员可以适度地参与到业务的前期调研、贷前尽职调查、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等业务流程中。将风险管理工作嵌入到从贷款发放到贷款收回的整个过程中, 甚至可以尝试贷后经理参与到授信方案设计、信贷资金支付、后续资金监控等重点风险环节中去, 以便于在以后的贷后管理工作中能够掌握此笔业务的风险点, 进行有的放矢的贷后管理, 实现贷后的“嵌入式”和“全过程”管理。 (3) 不断提升信贷风险预警能力。在日常贷后管理工作中, 应注重从监管部门、新闻媒体、金融同业等多种渠道收集相关市场信息, 结合对企业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及各类风险事件的综合分析和形势预判, 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和风险预警。 (4) 实施差异化贷后管理。从行业、客户、产品、风险特征四个维度进行细分, 按照划分的结果将业务进行分类, 设定不同的检查方式、重点和频率, 并且可以对风险较高的客户设立名单, 进行名单式重点贷后管理, 探索“一行业一措施”、“一客户一方案”的精细化管理方式。差异化贷后管理可以更好地契合中小企业的特点, 提高贷后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三) 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和培训

1. 逐步建立专业化的贷后管理队伍。

应逐步设立专职的贷后管理人员, 建立专业化的贷后管理团队。例如, 可以尝试支行的上级行即分行级单位设立贷后管理部, 将支行的贷后管理职能剥离, 由贷后管理部统一进行贷后管理, 直接向分行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经营单位只负责前台营销, 贷前与贷后岗位完全分离, 从而实现职能和工作上的独立。要从支行选拔一批有经验、懂管理的信贷人员充实到贷后管理岗位中, 按照行业类别或企业类型建立专业细分的贷后管理队伍, 实行“差异化”的贷后管理。

2. 加强培训与学习交流, 培养优秀的信贷文化理念。

市场环境瞬息万变, 金融产品日新月异, 信贷风险点的有效识别和化解需要不断更新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贷后管理部门的学习与培训要与一线营销部门和产品部门密切配合, 及时了解掌握新的产品和市场讯息, 才能保持贷后管理队伍的专业性, 培养出优秀的信贷文化理念。通过不断的交流、学习和培训促进优秀的信贷文化不断的形成和传承下去。只有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培养出“严谨、求真、高效、创新”的贷后管理文化, 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贷后管理工作的提升。尤其是在对中小企业烦琐的贷后管理工作中, 优秀的信贷文化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广惠.浅谈如何加强银行公司类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J].经济师, 2012, (2) .

[2]肖邦强, 刘杰.关键风险指标在中小企业贷后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金融视线, 2011, (24) .

贷后管理 第9篇

一、生源地信用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状简述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 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 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1)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 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贷款贷后管理对比

(一) 贷款对象及管理主体。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当地农村信用社向高校新生、在校生发放的一种助学贷款, 学生及家长 (或法定监护人) 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所以,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主要管理对象不但包括借款学生, 还包括其家长等共同借款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管理对象为借款学生。其家长通过签署诚信还款承诺书的形式参与到贷后管理中来。

(二) 管理人员稳定性。

生源地信用贷款的主要管理部门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一般隶属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 人员相对固定。对业务掌握情况较为熟练, 能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整体稳定性较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人员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安排专职人员外, 一般还有大量的各学院 (系部) 学生工作人员兼职从事相关管理工作。而现在学生工作队伍越来越趋向年轻化, 人员流动较大, 绝大多数学生工作人员也身兼多职, 组织定期培训的难度较大。整体稳定性不佳。

三、存在问题

虽然经过多年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与发放之初相比已经有了很多完善, 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 法律保障不健全。

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起步较晚, 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起步之后,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但是, 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基本上所有的规定都还停留在政策的文件、指导意见上。相关规定对各方面的约束力不足, 特别是对借款人的约束力是十分有限的。这种制度不利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二) 相关部门对学生不能形成强制约束力。

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模式下, 高校要根据贷款规模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贷款规模越大, 缴存数量越多。另外, 这也意味着学校要为不按时还款的学生背书, 但实际上学校对已经毕业的的学生基本上是没有任何约束力和影响力的。有时候只能靠从事贷款管理工作的一线教师打“感情牌”。对于连续拖欠贷款的严重违约人, 银行和行政部门虽然可以将其信息公布于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信息渠道, 但当违约人数较多时, 这一措施往往难以形成约束力, 不易对违约人的还款行为造成影响。

(三) 违约学生就业能力差, 形成恶性循环。

国家助学贷款无抵押、无担保, 主要以借款人信用作为还款保证, 以借款人的未来收入作为资金来源。当今, 部分大学生诚信意识差, 对诚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少数学生对认真履行合同的重要性的认识十分欠缺。这类学生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 就业能力也较弱, 加之城市生活成本不断提高, 毕业后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已属不易, 按时还款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四、展望

(一)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需要不断创新。

在整体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我国可借鉴美国经验, 抓住合适时机, 由金融机构通过汇集、政府增信、担保等形式将助学贷款合同这种非流动性资产重新构造转换成在资本市场可以买卖的流动资产, 通过市场化、证券化运作, 分散贷款机构经营风险, 增强现金流动性, 解决贷款资金有限而贷款需求无限的供需矛盾, 不断为助学贷款提供资金流, 扩大助学贷款的资金供给, 有效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率。当前, 我国金融业蓬勃发展, 民间资本充足, 如果把助学贷款纳入资本市场中来, 将极大的减少国家在助学贷款上的经济压力。政府应积极推动国家助学贷款证券化的进程。

(二) 要着力提高借款人还款能力。

社会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这需要政府、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通力合作, 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 提高大学生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作为学校, 要坚持育人树德与贷款工作相互结合, 在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的同时,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尽可能多的向学生提供就业信息。

作为贷款学生, 在不断提高就业能力的同时还要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 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 按时还贷不但体现个人整体素质, 还款记录还是大学生进入社会后的第一笔诚信记录, 关系到今后个人的社会发展、个人成长, 甚至直接影响个人收入水平的高低。

摘要:生源地信用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手段,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二者相比, 在申请、审批、授信、贷后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同, 本文通过对比二者在贷后管理方面的异同, 为解决贷后管理的问题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葛朝蕾.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前与贷后管理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2013.

[2]刘筠.论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的可持续发展[J].北京:征信, 2010 (3) :81-84.

[3]王硕.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助学贷款业务调研报告[D].沈阳:辽宁大学, 2014.

规避商业银行贷后法律风险 第10篇

信贷资产的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信贷资产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收益的好坏, 甚至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兴衰成败, 因此在对信贷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不仅要加强对贷款主体事前的审查, 而且也要加强贷后管理。如何规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对商业银行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贷后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 企业经常会进行重组改制, 或合并或分立, 贷款的主体处于变化之中, 如果疏于贷后管理, 没有及时要求债务人对债务进行合理安排, 没有办理相关法律确认手续, 银行债权就存在被悬空的风险。

另外, 即使在新《公司法》中有公司自主分立时要求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和公司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等保护银行债权的法律规定, 但是, 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很可能会引起公司债务人数量增多、公司有效总资产减少, 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商业银行债权的有效资产保障, 最终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产遭受损失。

另外, 与企业的重组改制相类似, 商业银行也会由于机构和业务调整经常需要变更债权主体, 如果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撤并后, 不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会使银行债权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合同法》明确要求债权转让, 债权人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 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 如果涉及到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重组, 商业银行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否则也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贷款本息扣收违约风险是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后, 应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和国家法律规定, 正确计算贷款利息, 按时按期扣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如果违反规定, 就形成了合同违约风险。

贷款展期和转贷风险是到期贷款被批准展期后, 商业银行应与企业签订展期协议、担保合同等整套相关手续, 贷款到期办理回收再贷的不仅应签订新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 还要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不能图方便用新合同项下的贷款直接划入 (或要求借款人转入) 原贷款账户归还原贷款, 这样可能会给企业主张新的合同没有生效或没有履行的证据, 贷款展期和转贷程序和手续的不规范、不完善都可能会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再有就是丧失诉讼时效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法律环境变化的风险。为了便于执行, 法律规定了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即诉讼时效, 它对商业银行合法追偿贷款、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保全银行债权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旦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将不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债权诉讼给予支持, 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将面临很大风险。该风险主要是由商业银行的不作为或无效作为造成的。

该诉讼时效主要包括主债务时效、担保债务时效。另外, 涉及时效问题的还有撤销权时效、破产申报债权时效、诉讼保全时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要求, 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行业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贷款管理, 否则, 就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法律环境变化的风险是指法律环境发生变化而相应的法律行为未得以及时修正而引发的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 对以前未明确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明确或者对以前明确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相关的修正等, 如果无视法律环境的变化, 将直接关系到正在进行中的各项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贷后管理法律风险的成因

综合起来看, 贷后管理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类原因造成的。前者是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该去作为而责任人实际上没有付出行动从而引起法律责任和风险, 又可以区别为不知道该作为、不知道如何作为、知道该作为而不作为。后者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责任人付出了行动, 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作为无效而引起法律责任和风险, 又可以区别为不正确作为、不完整作为、过期作为。

不知道该作为:是指责任人由于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匮乏,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不知道、不清楚某些环节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必须本人签字、必须加盖印章、必须按顺序办理等要求, 而没有去做, 即责任人头脑中根本就没有不去做就不合法的概念, 认为自己做的已经很对了, 没有漏洞。早期的贷后管理的法律风险大多数都是由这种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无知”造成的。

不知道如何作为:是指责任人感觉自己做的有不妥当、不完善的地方, 但由于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欠缺或对其不熟悉、业务操作不熟练, 不十分清楚正确的做法和业务要求, 也就没有去做。该类责任人明知道有漏洞也不作为, 存在侥幸心理。前几年的贷后管理责任制不明确时该种法律风险普遍存在。

知道该作为而不作为:是指责任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要求都很清楚和熟悉, 但出于一些因素考虑或某种目的, 故意不作为。该类法律风险在当前贷后管理中个别存在, 这是贷后管理责任制加强后出现的新风险隐患。

不正确作为:是指责任人实施了贷后管理的业务行为和业务操作, 但行为和操作中个别或部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要求, 或者操作程序上不正确, 行为中存在错误的成分, 可能会直接构成违约事项, 引起法律风险。

不完整作为:是指责任人正确地实施了贷后管理的业务行为和业务操作, 但贷后管理工作不完整, 即已实施的贷后管理工作全部是正确的, 但个别或部分环节或手续缺失, 造成在法律上无效或效力受限, 容易形成风险损失。

过期作为:是指责任人实施的贷后管理工作是正确的, 但由于超过了有关时间的法律规定而使已实施的行为无效, 也引起法律风险。

责任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要求不清楚、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可能出现上述3种无效作为, 个别责任人的故意行为也很容易出现无效作为。

贷后管理的重要法律环节

严格合同约定, 中断诉讼时效, 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贷款发放后, 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约定及《合同法》规定, 对贷款债权进行管理, 合法回收贷款本息, 无瑕疵地履行合同义务。严格履行借款合同约定, 是商业银行避免法律风险最基本的要求和环节, 是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中首当其冲应做到、做好的工作, 未履行合同约定首先就构成了合同违约风险。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 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 形成逾期时, 为防止诉讼时效丧失,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 确保相关权利不丧失。在中断诉讼时效时, 应注意以下问题:既要重视主债务时效管理, 又要重视担保债务时效管理;确保催收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例如:贷款催收通知单要素齐全、正确无误,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收时必须加盖其公章, 公证催收时必须到现场, 电报、特快专递催收必须到邮局查找回执等等。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 当企业出现违约事项时, 商业银行应当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提前回收贷款, 并为了防止借款人转移资产, 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法院查封借款人的资金账户、生产设备、存货、运输工具、房产等资产, 进行诉讼保全, 禁止债务人对其财产实施处分行为。在查封相关资产后, 还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否则查封的资产在法定时限过后将被解封, 借款人可能会转移资产, 悬空银行债权。

合法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完整保存债权凭证

当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无偿或低价转让资产, 以自有财产单独为其他债权人追加抵押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 商业银行可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69条规定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商业银行的到期债务, 而又怠于行使其已到期债权的, 商业银行应立即采取措施, 通过法律手段及时行使代位权。在行使代位权时, 商业银行应深入调查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并收集相关的债权证据, 在企业无力偿债时, 可以及时行使对次债务人的代位权。

第二还款来源包括保证人 (一般为连带责任保证) 和抵 (质) 押物, 在贷后管理中, 当主债务人不能偿还贷款时, 商业银行应当合法处置抵 (质) 押物和抵债资产来归还贷款, 或向保证人合法追偿。另外, 为保证抵 (质) 押权利的可持续性, 避免成为权利上的睡眠者, 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定时查询抵 (质) 押权利存续状况的制度, 并严格执行。

及时正确记录债权及利息, 完整保存债权凭证, 贷款本金及利息债权凭证是证明商业银行对借款人享有债权的重要法律文书, 其金额的正确和要素的完整决定着商业银行以后申诉债权的成败, 因此债权凭证的完整保存和正确记录是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

充分、合理利用否定公司法人人格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的《公司法》增加了否定公司法人人格的制度, 其具体含义是, 如果公司的股东 (一般为控股股东) 与本公司在人员、财务和经营业务上高度混同, 则本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戳穿本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 直接要求该股东承担本公司的债务。

上一篇:转动机械下一篇:网络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