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污染范文(精选11篇)
辐射污染 第1篇
人们的生活中布满了电磁辐射,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和每一个角落。辐射污染已经成为继水、气、噪、固废4大污染物之后的又一环境污染,它不仅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而且对人们的心理也造成莫大的影响。
电磁环境是指某个存在电磁辐射的空间范围,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形式从辐射发射到空间的现象,而电磁辐射污染是指人类使用产生电磁辐射的器具而泄露的电磁能量传播到室内外空间中,其量超过了环境本底值,且性质、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综合影响引起周围受辐射影响人群的不适感,并使健康和生态环境遭受损害。可见电磁辐射与电磁辐射污染是有区别的,电磁辐射在一定的辐射范围内对人类及整个生态是无害的甚至是有益的,只有当电磁辐射强度超过国家标准时,才会产生负面效应,这部分超过标准电脑的电磁辐射强度才被称为电磁辐射污染。
电磁辐射污染的种类可分为两种:(1)自然电磁场源,其包括自然放电、雷电、火山爆发等此类的大气与空气污染源,及其黑子活动和黑子放射的太阳电磁场源,以及有恒星爆发、宇宙间电子移动等现象的宇宙电磁场源。(2)人工电磁场源,其包括工业设备、电气化铁道系统、广播电视和微波发射系统、电磁冶炼系统及电加热设备等。
2 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电磁辐射是由加速运动的电荷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大功率的电磁辐射能量可以作为能源利用,但也有可能产生危害,构成环境污染因素。电磁污染包括了各种天然的和人为的电磁波干扰和有害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主要是指射频电磁辐射,当射频电磁场达到足够强度时,可能造成以下方面的危害:(1)引燃引爆。如可使金属器件之间互相碰撞而打火,引起可燃油类或气体燃烧或爆炸;(2)工业干扰。特别是信号干扰、破坏,这种干扰可直接影响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正常工作,使信息失误,制约失灵,对通讯联络造成意外,如使导弹制动系统失灵,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特别是对于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人,使用手机将干扰起搏器的正常工作,美国就曾发生一起因电磁干扰使心脏起搏器失灵而使病人致死的事件;(3)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生物机体在射频电磁场的使用下,可以吸收一定的辐射能量,并因此产生生物效应。这种效应主要表现是热反应。因为,在生物机体中一般均含有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在电磁使用下,极性分子重新排列,非极性分子可被磁性。由于射频电磁场方向变化极快,使这种分子重新排列的方向与极化的方向变化速度也很快,与其周围分子发生剧烈碰撞而产生大量的热能。当射频电磁场的辐射强度被制约在一定范围时,可对人体产生良好的使用,如用理疗机治病但当它超过一定范围时,则会破坏人体的热平衡,对人体产生危害。
科学证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程度与电磁波波长有关。按对人体危害程度由大到小排列,依次为微波、超短波、中波、长波,电磁圆辐射的危害是随着波长的缩短而逐渐加强的。微波对人体作用最强的理由一方面是由于其频率高,使机体内分子振荡激烈,摩擦作用强,热效应大。另一方面,微波对机体的危害具有积累性,使伤害成为永久性的。微波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最突出的是造成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并且还会引起眼睛损伤。根据医学方面的知识,眼部无脂肪屋覆盖,晶状体蛋白质凝固并有酶代谢障碍而造成晶体混浊,严重的导致白内障,更强的微波辐射会使角膜、虹膜、前房同时受到伤害,以致失明。
3 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一:公众的自我防护
由前文所述,人类已经开始对电磁辐射的危害进行研究和关注,根据电磁波的物理性质,我们可以采用屏蔽的技术手段,为了保证高效率的屏蔽作用,防止屏蔽体成为二次辐射源,屏蔽体必须要良好地连接至地面,还可以利用反射、吸收等减少辐射源的泄漏来加强防护。现在越来越多的公民已经注意个人的防护措施,他们通常用特制的保护物将人体与辐射波隔离开来,还有穿戴如网络里常做广告的防辐射衣、防辐射手套、防辐射眼镜等。
4 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二:在源头把关,做好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与标准》第1.3条规定: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分为初步评价与最终评价的。初步评价应在获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或分阶段)竣工验收前进行。”第12条规定“本导则适用于一切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可以与本导则不同,但应加以说明。”可见国家对电磁辐射项目是有法律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哪些电磁辐射项目是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哪些内容可以特殊编写。现实中有许多各种各样的电磁辐射项目,比如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火力发电厂、广电发射塔的设立与搬迁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有其不同和特殊性、该如何做好各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实属不易,因为没有可一个操作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规定。如今就是现有的法律也很难被执行、实施,比如2004年的北京西上六电磁辐射听证案,该案就是因为工程在开工之前,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造成后果,导致居民不满而投诉。笔者认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应该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规定如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执行、实施好最为关键的一步,然后再根据各种电磁辐射项目的特点将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好。比如辐射源工程,其电磁辐射环评分为几个阶段进行: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初步环评,侧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初设阶段进行一步环评,重点确定拆迁数量和补偿方式;在验收阶段则要着重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保护环境的倡议。
5 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三
在终端做保障,健全监督机制过程终端做好监督工作,根据《电磙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来健全电磙辐射的监督机制。
(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4条规定:“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监督主体多元,而监督效果寡存,所以从实践效果来看,缺失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电磁辐射防治效果并不理想。笔者认为,应该明确监督主体,不能笼统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因为上级领导的辖区是要大于下级领导的辖区,势必会造成一个辖区有两个领导来监督管理,最终监督效果因冲突面偏低,应该要协调部门及上下级领导的工作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
(2)伴随着磁悬浮交通
行业和超高压电行业的迅猛发展,区域间的电磁辐射项目日益增加,迫切需要对跨区域的电磁辐射项目进行监督。区间协调机制欠缺,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不力,这势必会导致跨域的电磁辐射项目处于事实上的监督悬浮状态,笔者认为,区域间协调机制有必要建立,如此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才能得到实行、得到保障。
6 结语
电磁辐射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就在古代,人类也在天然的电磁辐射环境下繁衍生息,可见电磁辐射并非一定都有害,如太空椒,它不就是拿到太空经过太空中各式各样的电磁辐射得育而来的吗?故应该建设好辐射安全文化,做好电磁辐射的防护保障措施,普及电磁辐射的物理知识及法律保护知识,使公众了解不同微波辐射环境的特点,避开作业对电磁辐射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心理,从而可以地应用电磁辐射,使它创造更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其他物理污染与防治——电磁辐射污染与防治.地理教师网.
[2]贺军.电磁辐射污染与防治.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2009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赛.
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辐射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辐射,是指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主要包括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产生的辐射。
电磁辐射,主要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使用电磁辐射设施和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
本条例所称电磁辐射设施和设备,是指列入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的电磁辐射设施和设备。
第四条 辐射污染防治坚持科学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并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对辐射环境和辐射污染源实施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辐射环境状况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和监测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督、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辐射污染防治宣传,普及辐射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辐射污染防治的意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造成辐射环境污染的行为。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第3篇
【关键词】电磁辐射协调机制;电磁环境
1.电磁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的概述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又称电子烟雾:是由空间共同移送的电能量和磁能量所组成,而该能量是由电荷移动所产生,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如正在发射讯号的射频天线所发出的移动电荷,便会产生电磁能量。电磁辐射可按其波长、频率排列成若干频率段,形成电磁频谱。电磁“频谱”包括形形色色的电磁辐射,从极低频的电磁辐射至极高频的电磁辐射。频率越高该辐射的量子能量越大,其生物学作用也越强。
电磁辐射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类来源于自然,主要是太阳等近地天体活动,雷电、宇宙射线及放射性物质;另一类来源于人类活动,如电视机、微波炉、电热毯、DVD播放机、手机、微波基站、医疗设备、高压输电线路等。对人体危害较大、较广的多是这一类。
2.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电磁辐射是由加速运动的电荷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大功率的电磁辐射能量可以作为能源利用,但也有可能产生危害,构成环境污染因素。电磁污染包括了各种天然的和人为的电磁波干扰和有害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主要是指射频电磁辐射,当射频电磁场达到足够强度时,可能造成以下方面的危害:(1)引燃引爆,如可使金属器件之间互相碰撞而打火,引起火药、可燃油类或气体燃烧或爆炸;(2)工业干扰,特别是信号干扰、破坏,这种干扰可直接影响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正常工作,使信息失误,控制失灵,对通讯联络造成意外,如使导弹制动系统失灵,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特别是对于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人,使用手机将干扰起搏器的正常工作,如美国就曾发生一起因电磁干扰使心脏起搏器失灵而使病人致死的事件;(3)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生物机体在射频电磁场的作用下,可以吸收一定的辐射能量,并因此产生生物效应。这种效应主要表现是热效应。因为,在生物机体中一般均含有极性分子与非极性分子,在电磁场作用下,极性分子重新排列,非极性分子可被磁化。由于射频电磁场方向变化极快,使这种分子重新排列的方向与极化的方向变化速度也很快。变化方向的分子与其周围分子发生剧烈碰撞而产生大量的热能。当射频电磁场的辐射强度被控制在一定范围时,可对人体产生良好的作用,如用理疗机治病;但当它超过一定范围时,则会破坏人体的热平衡,对人体产生危害。
科学证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程度与电磁波波长有关。按对人体危害程度由大到小排列,依次为微波、超短波、短波、中波、长波,电磁辐射的危害是随着波长的缩短而逐渐加强的。微波对人体作用最强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其频率高,使机体内分子振荡激烈,摩擦作用强,热效应大;另一方面是微波对机体的危害具有积累性,使伤害成为永久性的。微波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最突出的是造成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并且还会引起眼睛损伤。根据医学方面的知识,眼部无脂肪层覆盖,晶状体含有较多水分,又缺少血管散热,受微波致热效应后,晶状体蛋白质凝固并有酶代谢障碍而造成晶体混浊,严重的导致白内障,更强的微波辐射会使角膜、虹膜、前房同时受到伤害,以致失明。
3.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一——公众的自我防护渠道
由前文所述,人类已经开始对电磁辐射的危害进行研究和关注,根据电磁波的物理性质,我们可以采用屏蔽的技术手段,为了保证高效率的屏蔽作用,防止屏蔽体成为二次辐射源,屏蔽体必须要良好地连接至地面,还可以利用反射、吸收等减少辐射源的泄漏来加强防护。现在越来越多的公民已经注意个人的防护措施,他们通常用特制的保护物将人体与辐射波隔离开来,还有穿戴如网络里常做广告的防辐射衣、防辐射手套、防辐射眼镜等。
4.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二——在源头把关,做好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第 1.3 条规定“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分为初步评价与最终评价的。初步评价应在获得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项目规划建设许可文件(证)后进行。最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或分阶段)竣工验收前进行。”第 1.2 条规定“本导则适用于一切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可以与本导则不同,但应加以说明。”可见国家对电磁辐射项目是有法律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哪些电磁辐射项目是特殊的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哪些内容可以特殊编写。现实中有许多各种各样的电磁辐射项目,比如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火力发电厂、广电发射塔的设立与搬迁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有其不同和特殊性、该如何做好各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实属不易,因为没有一个可操作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规定。如今就是现有的法律也很难被执行、实施,比如2004 年的北京西上六电磁辐射听证案,该案就是因为工程在开工之前, 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造成后果,导致居民不满而投诉。笔者认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应该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规定如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执行、实施好是最为关键的一步,然后再根据各种电磁辐射项目的特点将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好。比如辐射源工程,其电磁辐射环评分为几个阶段进行: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初步环评,侧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初设阶段进行进一步环评,重点确定拆迁数量和补偿方式;在验收阶段则要着重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保护环境的建议。
5.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治三——在终端做保障,健全监督机制
除了要在项目的源头把好环境影响评价这一关外,还需在项目的过程终端做好监督工作,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来健全电磁辐射的监督机制。
(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3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 4 条规定:“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监督主体多元,而监督效果寡存,所以从实践效果来看,缺失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电磁辐射防治效果并不理想。
笔者认为,应该明确监督主体,不能笼统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因为上级领导的辖区是要大于下级领导的辖区,势必会造成一个辖区有两个领导来监督管理,最终监督效果因冲突而偏低,应该要协调部门及上下级领导的工作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
(2)伴随着磁悬浮交通行业和超高压输电行业的迅猛发展,区域间的电磁辐射项目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对跨区域的电磁辐射项目进行监督。不管从国家立法层面还是地方立法层面看,现行立法中都欠缺着区域间的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区域间协调机制欠缺,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不力,这势必会导致跨域的电磁辐射项目处于事实上的监督悬浮状态。笔者认为,区域间协调机制有必要建立,如此跨域电磁辐射污染监督才能得到实行、得到保障。
6.结语
电磁辐射无时不刻都存在着,需要我们做好电磁辐射的防护保障措施,普及电磁辐射的物理知识及法律保护知识,使公众了解不同微波辐射环境的特点,避免对电磁辐射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心理,从而可以科学地应用电磁辐射,使它创造更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与危害 第4篇
1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
我国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 城市经济发展成绩十分喜人, 但是电磁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城区的区域空间电磁环境非常恶劣。针对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源头, 其中涉及到的方面较为复杂, 以下笔者就其中较为主要的方面进行简要论述。
1.1 电视广播发射塔
一般情况下, 广播电视台的发射塔建在人口密集的市区中心, 这样规划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市区内能够具备较高的场强, 从而使得该广播电视的收听效果更好。我国的电视和广播调频频率一般属于超短波和分米波段, 该电磁波沿着空间直线进行传播。另外, 电视和调频设备等一般都安装在同一个发射台上面, 但是电视以及调频大线大部分都会安装在桅杆上面, 这样的安排容易使得这两种发射天线发射出的电磁波对于四周的环境造成电磁辐射污染。这种情况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一般范围比较大, 对于整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建设会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
1.2 个人通讯工具
目前, 移动电话在居民中的普及率极高, 几乎每个居民手中都配备有至少一部移动电话。移动电话属于一种非常先进的无线和有线接力的通讯工具, 并且凭借其重大优势颇受广大居民的喜爱。移动电话主要凭借发射电磁波来传递相关信息, 其本身的发射功率较小, 但是当通话的时候手机天线距离人脑较近的时候, 如果通话时间较长, 对于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手机产生的电磁辐射主要危害的是个人的身体健康, 其对于环境并没有很大的影响。
1.3 高楼顶部移动通信站
城市中高楼数量众多, 高楼顶部移动通信站的使用越来越多, 这对于城市电磁辐射污染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 我国移动通信网主要包含移动电话网、无线寻呼网等, 它们的相关工作频率主要也是超短波和分米波段, 电磁波为空间直射波的传播方式, 各个通信网主要由中心站等组成。高楼顶部的移动通信站的定向天线的高度如果低于周围的建筑物, 天线的主射方向面对着敏感建筑群的距离较为靠近, 那么其中涉及到的电磁干扰就会较为严重。另外, 如果居民楼顶层上面有多个网站, 例如电话天线和寻呼等, 电磁波为复合频率场的影响就较为强烈, 产生干扰。
2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
通常情况下,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主要有: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引爆引燃危害以及干扰危害[2]。电磁辐射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分别为人群和人体。对于人群的危害主要表现在遗传上面, 而对于人体的危害表现在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上面。对于在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的环境下面工作时间较长的人, 电磁波的干扰能够对于人体组织内的分子原本的电场产生影响, 并且会对组成脑细胞的各种类型的生物分子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破坏。因此, 如果人体长时间暴露在不安全的辐射环境下, 那么人体内的细胞就会产生大面积的损伤。很多已经经历了较大强度的电磁波辐射的人群已经产生了一些病态的反映, 例如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等方面都会出现问题。
除此之外,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还会产生较为严重的电磁干扰, 并且破坏建筑物以及一些电气设备。假如长期生存在电磁辐射的区域内, 很多植物将面临着死亡。例如, 微波发射站面对的树林, 这可能会造成大面积的植物死亡。电磁辐射还有可能会泄露个人电脑机密, 电磁波向外泄露的方式和途径有很多, 例如电脑本身以及电源线和电脑的一些外围设备等。因此,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在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 应该更多地注意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因素, 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的危害范围。
3 结语
城市化建设虽然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积极影响, 但是其中隐含的污染问题对于整个人类未来的影响十分严重。因此, 在未来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 相关的规划部门应该将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纳入评估范围内, 调查和研究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源头和思考解决办法, 促进我国的城市建设[3]。笔者主要讨论了我国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等问题, 以期为促进我国的城市发展提供帮助。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近几十年来发展较为迅速, 城市化的发展也随之增速, 城市的广播电视发射系统以及通信系统等一些基础设施都得到了广泛的开发和运用, 城市中的公建等的人为电磁辐射水平急剧上升。因此, 城市电磁辐射污染问题日益浮现, 引起了社会广届的重视。笔者主要讨论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的产生和危害, 以期能够为促进我国城市建设提供帮助。
关键词: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生态安全,污染环境
参考文献
[1]孙遥, 徐冠立, 管登高, 雷停, 龚赢赢, 孙传敏.城市电磁环境污染及其防治对策[J].电讯技术, 2012, (04) .
[2]岑丽.城市电磁辐射污染现状问题与防治对策[J].经营管理者, 2014, (15) .
电磁辐射污染造成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第5篇
一、前言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自此反应了人们对环保意识越来越重视。但是,人们比较关注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等环境问题,却忽视了对人们危害日渐明显的“隐形杀手”电磁辐射污染的重视。如今,越来越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投入使用使得各种频率的不同能量的电磁波充斥着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乃至更加广阔的宇宙空间。对于人体这一良导体,电磁波不可避免地会构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电磁辐射污染的种类
电磁辐射污染源来自俩方面,一类是来自天然的电磁辐射:如果自然界中雷电、火花放电等都会引起电磁辐射,这些辐射对于人体的危害是比较强烈的,但不是普遍存在,反而是对通讯和仪器设备的干扰十分明显。还有一类是人为的电磁辐射,主要包括各种电磁辐射系统、广播电台发射台、导航系统、电视发射源和微波接受站等。人为的电磁辐射随着人们对这些设备的频繁使用对我们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三、电磁辐射的危害
在我们生活当中这些电磁辐射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比如通讯、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的辐射污染,交通系统电磁设备的电磁辐射污染,电力系统的电磁辐射污染。像现在,移动电话的使用已经是特别普遍,不管是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几乎都是人手一部。随着移动电话用户的增加,手机电话所产生的电磁波对人们的身体健康的危害这一问题越来越暴露了。长期使用手机的人,会有疲惫、头痛等现象,甚至会导致儿童发育不良。手机辐射除了破坏人类的身体健康外对医疗设备、飞机正常飞行等也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还有,电脑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对电脑使用频率高的人的更能明显的看到自己因为接收电脑辐射而产生的身体上的变化,电脑辐射容易使眼睛疲劳、视力降低、头痛,甚至对妊娠和胎儿的有着很明显的危害。在生活中,像我们经常使用的电磁炉、微波炉、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磁也都存在着电磁辐射,同样也在危害着我们的健康。
四、如何预防辐射
在生活中,我们要有意识的去预防辐射对我们的危害,尽量做到把危害减到最低限度,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以下是我咨询了相关专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寂寥,提出的几方面的建议:
1)加强宣传电磁污染的危害,引起人们的重视。
必要时采用一些方法,将电磁辐射的作用和影响限定在指定的空间和范围,可以采用屏蔽室、屏蔽衣、屏蔽头盔和屏蔽眼睛、屏蔽罩等防护措施。
2)在生活中,别把家用电器都集中在一起使用。
3)应该尽量避免长时间对电器的操作使用。当电器不用时,应该把电源关掉。
4)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性。
5)多吃些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以利于调节人体电磁的紊乱。
浅议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对策 第6篇
关键词:电磁辐射 污染防治 对策
一、电磁辐射污染概述
电磁辐射污染( pollution of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是指人类使用电磁辐射的器具而泄露的电磁能量流传播到社区的室内外空气中,其量超出本底值,且其性质、频率、强度和持续时间等综合影响而引起该区居民中一些人和众多人的不适感,并使健康和福利受到恶劣影响。我国目前的电磁辐射污染严重,尤其是在大城市更是集中,并且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建筑密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家用电器的迅速增加以及电力、通信、交通事业的发展,电磁辐射污染有由大城市迅速向中小城市及农村扩散的趋势,与电磁辐射污染引起的种种纠纷也日益增多并多数得不到迅速合理地解决。
二、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学研究不足,法律发展滞后
目前,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致害的机理还未完全明确,电磁辐射的安全标准、电磁辐射污染与人体健康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科学研究上尚无定论,客观上造成了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律研究的困难。由于法律理论研究的不足,无论是立法机关还是相关的产业部门就电磁辐射污染对人体危害性认识也普遍不足,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法律的滞后。我国的《城市规划法》、《电信条例》、《电力法》等主要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考虑电磁辐射污染的因素。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从整体上缺乏规划,单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选址不当的现象大量地“合法”存在。
(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末端治理不力
由于电磁辐射隐蔽性、潜伏性等特征决定了这种特殊形式的污染危害一般情况下很难被人们所意识到,所以风险预防就显得更为重要,但是现实中,射频设备集中使用的单位、部门间因为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周围辐射环境的保护的情况大量存在,生产家用电器设备、产品的厂家也以其危害性没有得到科学上的证实为由忽视对于这种无形污染源的控制。虽然说风险预防不等于完全消灭风险,但是对于电磁辐射污染而言,对其进行事后治理往往花费巨大,需要采取大规模搬迁等方案作为解决办法,而这些原本是可以通过对城市建设的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就可以避免的。
(三)现行立法缺失,标准尺度不一
现有电磁辐射污染方面立法仅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198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1989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中均没有明确规定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缺少单行法律。此外,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过于陈旧,且存在严重空白和内容冲突。有些标准虽然在行政上得到了统一,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有关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援用标准尺度不一,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仍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对策
(一)加强理论研究,严守现有立法
法律发展的滞后源自法学理论研究的不足,而关于电磁辐射污染这一新型污染的法学理论研究往往必须依赖于物理、生物、医学等相关自然科学的发展程度。同时,在此基础上加强关于电磁辐射污染带来的各种纠纷的法学理论研究,真正让立法者立法有理可依,有据可循。更要注意的是,这些理论研究也不能是纸上谈兵,必须理论联系实践。
虽然目前我国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尚不健全,但是也并非是无法可依。《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都有对于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广播设施保护条例》、《行政许可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某些地方立法中也可以找到控制污染源、解决污染引发纠纷的法律依据。所以笔者认为,严守现有立法对于缓解现阶段电磁辐射污染情况,减少并及时解决由污染带来的各种纠纷具有一定效果。
(二)普及事前预防意识,确立风险预防原则
我国公民对于这种隐藏性、潜伏性强的新型污染预防意识薄弱,很多时候甚至是在电磁辐射的损害结果产生后才意识到这种污染的存在。因此,对于我国公民、单位普及关于电磁辐射污染的预防意识是急需重视的环节。
另外,电磁辐射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污染源,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产生甚至是结果都不易被人们所察觉,而一旦污染发生,产生的损害结果将是影响巨大的。因此,仅仅通过宣传教育的软性手段是不足的,还必须在法律法规中确立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的确立能够有效地在事前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环境恶化的可能性,这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对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普遍做法。但是,风险预防不等于完全消灭风险。电磁辐射相关产业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的行业,既不能对风险视而不见,也不能为了预防风险而停止发展。风险预防原则要求根据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人为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不是消灭电磁辐射。
(三)建立统一标准,条件成熟时制定《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
我们当前要做的首先是应当尽快统一电磁辐射强度国家标准,并明确其适用范围,特别是要制定多辐射源的国家标准。这不仅仅是为执法司法提供依据,对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产品的出口外销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统一标准的确立只是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一个方面,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与电子科技的日新月异,电磁辐射污染终会像水污染、土壤污染一样成为一个不得不由国家立法所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电磁辐射管理经验,对电磁辐射污染的科学防治也在研究之中,当条件成熟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一部完整的立法应该对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都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具体到《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而言,笔者认为,应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基本原则方面,上文提到的风险预防原则具体到立法中应该体现为预防优先、科学控制、统一规划这三者的结合,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民主、环境责任原则在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中也应该有所体现。基本制度方面除了传统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以外,还应该特别注意建立健全如电磁辐射规划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特殊群体保护制度等。
参考文献:
[1]刘文魁,庞东.电磁辐射的污染及防护与治理[M].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赵玉峰等.现代环境中的电磁污染[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辐射污染 第7篇
1 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
对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会切实将污染限定在可控制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 针对不同的区域范围, 需要具体合理的环境监测方式的施行。
1.1 一般性的环境监测
一般性的电磁辐射环境是在较大范围中, 有各种电磁辐射组成的辐射背景值。对于一般性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可以在该范围内进行区域划分, 根据实地情况进行区域细化, 进而把监测点设置与每一个区域的中心地带, 一些受到建筑物、树木等地标屏蔽影响太大的地区, 可以适当地调整监测点位置。针对范围内多为短波频段的特点, 可采用电场强度作为评定指标。一般情况下, 一个区域的电磁辐射污染情况是对该区域电磁辐射背景水平的反应, 可以通过辐射质量、分布规律、电磁辐射的环境特征三部分进行分析, 由此对电磁辐射进行监测评价。
1.2 特定性的环境监测
特定电磁辐射具有相对固定的辐射源, 对特定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研究, 是调查统计电磁辐射污染的前提。具体进程中, 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符合相关固定标准, 具体需要对包括地面塔、增高架、楼上塔以及机房等处进行环境监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检测的电磁强度值需要达到<5.4V/m的标准。广播电视系统的辐射环境检测中, 需要对周边范围的地面、塔上环境、周边敏感地带三个部分进行布点监测,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 电磁强度需要达到<5.4 V/m的标准。高压电力系统方面, 依据电压等级的不同, 需要不听的辐射评价规范作为标准, 检测的数值需要满足相关规定的标准。
2 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措施
电磁辐射的污染威胁人类生活环境的稳定性, 需要对其进行及时合理的防治措施。
2.1 综合运用防护技术
科学地运用电磁辐射污染防护手段进行防治是最为关键的防护措施。运用多种屏蔽材料进行对电磁波的吸收和反射, 材料选择上本着显示状况的实际性原则, 选择恰当合理的材料进行防护, 从而使通过屏蔽体的电磁波大幅度减弱。并利用隔离电磁源与环境的办法, 限制电磁波范围, 进而达到减少电磁波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同时, 将屏蔽体设置成可以把接收的电磁波转换成射频电流从而引入大地, 减少二次辐射源的产生, 确保屏蔽质量和效率[1]。还可以运用滤波技术, 过滤掉无用的电磁波信息, 只保证有用的电磁波信息通过。并在条件符合允许的情况下, 尽量运用电磁辐射防护材料, 达到消减电磁波辐射污染的目的。
2.2 提升人类防护免疫
电磁波辐射污染的防护中, 对人类的防护措施具有直接可行的目的。
在大型电磁辐射源周边地区, 针对特殊地域如电视塔、高压线附近的人群和特殊人群如孕妇、疾病患者, 应特别注重电磁波污染辐射的防护。特殊人群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转移, 相关部门需要认真负责组织转移工作, 切实切断辐射污染源, 将辐射污染的威胁性降到最低, 切实起到保护自身健康, 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护的目的。对于大型辐射源, 也需要进行切实可行的辐射污染防护措施, 选择合理的方式方法进行防护处理。通过综合手段的运用, 将电磁波辐射污染降到最低。
同样, 在工作生活中, 也应该提高足够的警惕。电气选购方面要选择合格产品, 学习分辨正品和次品的方法。在家电摆放中要避免过于集中, 并有效做到控制电气和人体的区里, 尽量避免同时运行多个家用电器。对于手机的使用方面, 尽可能选购辐射程度低的手机, 杜绝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使用手机时, 保持手机和头部隔开一定的距离, 尽可能避免手机辐射对人体造成的损害[2]。对于在工作中不得不经常使用电子仪器人员, 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作中要穿戴防护帽和防护服, 熟悉仪器操作, 谨慎认真地进行相关工作。
2.3 贯彻国家法律规定
国家对电磁波辐射污染已经制定严格的政策法规限制。在实际中, 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法规, 对电磁波辐射污染的评定等级、使用许可、管理明细进行细致的划分和总结[3]。在实际的监测管理中, 需要进行严格谨慎的区域划分, 贯彻国家最新的政策标准, 依据法规对电磁波辐射进行合理的监测并细致统计, 层层上报:对于电磁波污染区域, 加强政治力度, 彻查电磁辐射污染源头, 并进行合理的实地勘测分析, 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切实做好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工作。
3 结语
随着信息技术日益发展, 电磁辐射污染正逐渐威胁人类的正常生活。做好电磁波辐射的环境监测工作, 可以为电磁辐射污染的预警防护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环境监测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对于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工作具有重要积极作用。电磁波辐射污染的防护措施, 需要根据实地情况进行选择地实行, 良好合理的措施选择会对电磁辐射防护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治理需要从政府到个人的共同努力, 为人类发展创造美好的未来。
摘要:本文就电磁波辐射污染的环境监测的方式与管理防护的具体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分析环境监测的合理策略方法, 并对具体的管理防护措施进行探究。
关键词:电磁,辐射污染,管理防护,应用技术
参考文献
[1]李雅轩, 袁秀英, 刘南平.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J].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3 (09) .
辐射污染 第8篇
那电磁辐射是怎么产生的呢?根据电磁学基本理论, 带电粒子周围会有相应的电场分布, 随时间变化的带电粒子产生变化的电场。由于带电粒子周围电位不同的两点之间存在电位差, 因此在两点间形成了电压。当大量的带电粒子定向移动时形成了电流, 电流周围产生磁场, 随时间变化的电流产生变化的磁场。变化的电场能产生磁场, 反之, 变化的磁场也能产生电场。电场和磁场的交互变化产生电磁波, 电磁波在空气中传播就会形成电磁辐射, 超过人体承受或仪器设备允许的电磁辐射就被称为电磁辐射污染。
电磁辐射污染一般由天然和人为所产生。天然的电磁辐射污染, 如地震和太阳黑子活动引起的电磁风暴、雷电、火山爆发等;人为的电磁辐射污染主要来自于各种输变电系统, 运输系统、长途通讯设施和便携式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 医药、商业和工业设备, 雷达, 电台和电视台发射天线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视机、手机、电脑、微波炉、高压水银灯和霓虹灯等等, 也是电磁辐射的重要来源。
电磁辐射污染的传播途径一般有以下三种:一是空间传播。辐射体以场源为核心, 半径为一个波长范围内, 电磁能向周围传播以电磁感应为主, 将能量施加于附近的仪器以及人体。二是导线传播。当射频设备与其它设备共用同一电源, 或两者间有电气联系关系时, 电磁能即可通过导线进行传播。三是复合传播。同时存在空间传播与导线传播所造成的电磁辐射污染。在实际工作中, 多个设备之间发生干扰通常包含多种途径的耦合, 正因为多种途径的耦合同时存在、反复交叉、共同产生干扰, 才使得电磁辐射更加难以控制。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分为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
热效应—人体70%以上是水, 水分子受到电磁波辐射后相互摩擦, 引起机体升温, 从而影响到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体温升高引发各种症状, 如心悸、头涨、失眠、心动过缓、白细胞减少, 免疫功能下降、视力下降等。当功率为1000W的微波直接照射人时, 可在几秒内致人死亡。
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 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 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 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将遭到破坏, 人体也会遭受损害。这主要是低频电磁波产生的影响, 即人体被电磁辐射照射后, 体温并未明显升高, 但已经干扰了人体的固有微弱电磁场, 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 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可导致胎儿畸形或孕妇自然流产;影响人体的循环、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等。对人体的非热效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神经系统:人体反复受到电磁辐射后, 中枢神经系统及其它方面的功能发生变化。如条件反射性活动受到抑制, 出现心动过缓等。感觉系统:低强度的电磁辐射, 可使人的嗅觉机能下降, 当人头部受到低频小功率的声频脉冲照射时, 就会使人听到好像机器响, 昆虫或鸟儿鸣的声音。免疫系统:我国有专家初步观察到, 长期接触低强度微波的人和同龄正常人相比, 其体液与细胞免疫指标中的免疫球蛋白1g G降低, T细胞花环与淋巴细胞转换率的乘积减小, 使人体的体液与细胞免疫能力下降。内分泌系统:低强度微波辐射, 可使人的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紊乱;CRT、ACTH活性增加, 内分泌功能受到显著影响。遗传效应:微波能损伤染色体。动物试验已经发现;用195MHz、2.45GHz和96Hz的微波照射老鼠, 会在4-12%的精原细胞骨形成染色体缺陷, 老鼠能继承这种染色体缺陷可引起受伤者智力迟钝、平均寿命缩短。
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 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 (通常所说的人体承受力—内抗力) , 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 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 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 危及生命。对于长期接触电磁波辐射的群体, 即使功率很小, 频率很低, 也可能会诱发想不到的病变, 就引起警惕。
预防电磁辐射污染首先要从污染源入手。工厂、电器集中的地方应制定方案, 采取抑制电磁辐射污染的传播技术, 如屏蔽、接地、合理布线、电器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滤波等措施。此外, 我们还要注意个人防护, 应减少电磁波的辐射时间, 即不要长时间坐在开机的电视机和计算机等电磁辐射源前, 以减少眼睛疲劳和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同时人体应尽量与电器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饮食方面, 还应该积极补充抗氧化剂如维生素C、维生素E、β-胡萝卜素、番茄红素、葡萄籽、虾青素等含量多的食品。
在人类科技文明的今天,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电子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 也破坏了和谐的电磁空间环境。人类在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 必须加强电磁辐射污染的防护与治理, 以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辐射污染 第9篇
1 对电源污染状况及危害
1.1 电源污染情况
上海电信枢纽大楼, 采用了中央空调、风机、水泵30KW以上有100多台, 为了减小变压器容量, 降低各电动机的启动电流, 因此选用100多台晶闸管软启动器, 虽然起动电流小, 变压器容量减小了, 可是对电源污染都很严重, 示出了软启动器晶闸管整流电路, 这种整流电路结构简单, 但是输入电流中含有很高的谐波分量, 输入电流的5次谐波可达20%, 7次谐波可达12%。由于晶闸管的快速换相, 产生一定的高次谐波, 可达35次以上, 高次谐波对电话等通信线路产生一定的干扰。这种整流电路总的谐波电流以失真约为30%。
示出了电网在此时的电压电流波形均发生了畸变, 对132 KW电动机, 200 KVA软起动器的高次谐波明显表现出含有6N±1高次谐波分量, 而且非理论上的三次谐波分量也很大, (移相角大, 远远不止这一点这些值远远超出了的我国GB的规定) 各国对电压畸变率的规定。
1.2 电源污染的危害
1.2.1 功率因数大为下降。
1.2.2 功率因数补偿的电力电容器由于高次谐波电流
(因电容对高频是低阻抗) 而流入, 导致电容器发热, 以致绝缘破坏, 在发生共振时还有爆炸的可能。
1.2.3 对于变电站各种保护由于高次谐波导致过热, 过
压使得保护误动作, 及保护性变坏, 甚至高频引起振动使整个系统解列。
1.2.4 对于显示平均值的仪表, 由于高次谐波影响, 误差较大, 显示有效值的仪表影响不大, 对电钟影响较大。
1.2.5 对通讯、电话、计算机均有影响。
2 空间污染状况及危害
2.1 空间污染状况空间电磁场辐射情况, 以上海浦东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为例, 在上海信息枢纽大的1层、8层、41层分别测得电磁场在空间场强值, 测量当时信息枢纽大楼的高压线, 变电间及工业设备都未进入安装, 房屋还是一个框架, 这只能说明陆家嘴区存在的外界电磁环境, 不能说明电信枢纽大楼本身的电磁场辐射情况, 从这个表中可看出30 MHz以上, 特别是电视广播、微波及移动通信在空中电磁场是很高的高出90~100 d B以上, 其它城市, 我想也不会例外, 现在就看这些电磁场带来的危害。
2.2 空间电磁场的危害
2.2.1 对中短波导航及中波广播的影响, 在150~700 KHz内允许防护率为9~15 d B。
2.2.2 对短波在118~150 MHz及225~400 MHz内防护为14~40 d B。
2.2.3 对飞机着陆系统在108~112 MHz, 覆盖区内防护率为40 d B。
2.2.4 对各种导航台在960~1213 MHz内防护率为63 d B。
2.2.5 对通信系统防卫度74 d B。
2.2.6 对计算机防护率60 d B。
2.2.7 对人体危害见各国微波辐射卫生标准表对各种导
线、金属管线上均有干扰电压存在, 而且传导到相关设备进行干扰。
3 对策
建筑电气设计把防止电磁污染要列上议事日程, 也就是要进行电磁兼容设计, 从选建筑物地址开始到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到最后测试鉴定, 主要进行电磁兼容管理, 贯穿到整个设计过程。要有下述对策:
3.1 建筑物地址, 离机场、电视广播电台, 移动微波通讯台、军用雷达、电子对抗、高压变电站之间的距离。
3.2 厂房之间内部的电磁间距, 如距离工、科、医设备厂房, 计算机房、电话通讯等之间电磁防护间距。
3.3 架空引下线, 防雷引下线, 综合布线, 通讯线等线间防护间距。
3.4 对整流, 软启动装置, 电力补偿电容、变频器等非
线性装置接入配电网时要采取防止高次谐波污染电源的滤波器, 动态有源网络等。
3.5 防止失密、窃密对会议室微机室要采取特别措施。
3.6 对一些干扰设备要采取防护措施。
四川大学有位教授中科院院士带领一位博士生研究出一种低价格电磁防护涂料, 对电磁场防护效果可达40 d B以上, 总之要求我们的电源要保持清洁, 谐波电压畸变率不要超过国家标准, 最好把电源电压畸变率控制在2%以下。空间电磁场分布不使人身受到伤害, 电气电子设备之间能互相电磁兼容, 正常、安全、稳定运行。■
摘要:现代建筑楼宇自控设备、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器、综合布线及智能化建筑日益增多, 这些设备和线路之间电磁辐射相互干扰及对电源的污染也日益严重, 本文介绍这些电磁辐射及对电源污染的现状、危害及对策。
辐射污染 第10篇
一、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对基站的施工和运行过程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对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把事故产生的损失降至最低。
二、对于新建通信基站, 首先应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 使各环境保护目标所受的电磁辐射合理并尽可能低。
充分考虑到周围环境的现状以及发展规划, 同时要符合城市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的要求, 通过规划, 制定合理的基站布局方案与建设模式, 切实指导基站科学建设, 并实现基站的规范化管理, 使基站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 社会文化繁荣, 人民生活改善的助推器, 最终促进基站与城市、基站与人和谐共存。
三、通信基站的站址选择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在能够满足话务要求的前提下, 基站站址应尽量建在公用设施楼房上而避开私人居民楼, 并在空间上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保持合理的空间距离, 保证各环境保护目标所受到的电磁辐射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如确有必要在居民区选址, 应优先考虑非居住建筑物, 并尽量采用集约化和室内分布系统。
四、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对于建在密集居民区和城中村架设在楼顶天面的基站, 首先应该优先考虑把天线安装在楼梯间房顶上、尽量靠近围栏以减少侧瓣信号。其次合理选取天线架设方式与主瓣方向, 保证天线与天面之间有足够的高度差和天面是可控的。在天线开通后, 应及时在天面上进行监测, 确保基站在最大发射功率时公众活动区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管理目标限值并尽量低。在天线正常运行时, 需要对天面上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不定期监测, 保证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的标准限值。对于在公众容易到达的建设在天面的基站, 基站所在天面通过加锁或其他限值措施限制周围公众到达天面。加强与业主沟通, 了解基站所在天面是否为人员经常活动场所。如果不是人员经常活动场所, 则建议在不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限制公众到达天面。如果是人员经常活动场所, 则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增加天线架设高度、调整主瓣发射方向和发射功率等措施控制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对于建在郊区的基站, 应尽量与其他运营商共享杆塔。如果在风景区或标志性建筑物上建设基站, 应保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避免产生景观影响。合理安排基站发射天线的架设位置、高度、朝向以及俯角, 例如将天线布置在建筑物的楼顶外侧;基站定向天线三个电磁波主瓣尽量避开周围高层建筑, 实在避不开时, 考虑选择载频数较少和增益较小的天线的配置, 或天线挂高、适当升高使天线与前方居民楼有一定高差避开电磁波主瓣, 或调整天线下倾角度。配备相应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仪器, 在今后基站选址阶段事先调查当地电磁辐射环境背景情况, 避免在电磁辐射环境背景值较高处建设基站。基站建设完成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初步监测, 了解电磁辐射环境现状。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基站进行抽测, 及时发现电磁辐射环境问题, 尽量避免投诉扰民现象的发生, 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档案。对公众投诉的基站, 了解投诉事件原由, 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积极与投诉主体沟通, 简要介绍基站的工作原理, 申明基站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合法性;对于已经建成的基站, 应该及时联系监测单位尽快测量, 并出具监测报告, 对于在建设阶段遭投诉的基站, 则应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并向周围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使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有个客观公正的认识, 取得公众的理解。
五、天面建设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在基站的选址阶段, 应该尽量选择公众不能经常到达的天面, 尽可能避免影响周围公众的活动。另外, 还应该尽量不在同一个天面架设过多的天线 (包括其他运营商的天线) , 防止由于场强叠加, 使该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管理目标值。在基站的建设阶段, 首先要考虑天线的架设方式和架设高度, 应尽量选择支撑杆, 通信杆或者铁塔等的架设方式, 保证天线与天面之间有足够的高度差;其次, 要合理选取天线主瓣方向, 并优先考虑使天线靠近围栏以减少侧瓣信号, 避开天面上公众经常活动区域;另外, 还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基站的发射功率, 确保天面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目标管理值。在基站建设完成时, 应及时在天面上对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 然后在正常运行阶段, 也要进行不定期监测, 保证天面上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限值。加强与该站址的物管或者业主沟通, 尽量劝阻公众进入天面, 或者使在不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对天面通过加锁或其他措施, 限制公众到达天面。当周围公众对基站的运行有投诉时, 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例如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监测, 妥善处理和周围群众的纠纷。加强宣传教育, 让周围公众正确了解什么是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标准限值, 让公众对电磁辐射有个客观公正的认识, 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摘要:通信系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 是为社会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通信系统的建设不仅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创造经济效益, 而且可以促进技术进步, 提高劳动生产率, 方便人民生活。社会经济飞速发展, 通信需求也不断增长和变化。新建工业区和住宅区不断出现, 不少地方需要建设基站加强覆盖。然而基站在运行过程中发射电磁波时, 附近空域中会形成一个具有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场, 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辐射污染。本文在阐明通信基站主要环境影响的基础上, 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管理计划。
辐射污染 第11篇
关键词: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X5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9-0075-02
1电磁辐射概述
1.1电磁辐射背景及研究现状
自电磁感应现象被发现以来,电磁技术已广泛应用于节能、通讯、制造、医药、科研、农业、军事等多个领域,而且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作为一种新技术、新资源,电磁技术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诸多领域的革新与发展。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电磁辐射污染,其影响和危害日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20世纪60年代研制、产生了电磁辐射仪器,自80年代初我国部分城市才开始城市电磁辐射环境污染的研究工作。我国对电磁辐射的研究起步较晚,在标准的制定、监测仪器的研发、污染调查研究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制定部门标准,1988年以来,先后发布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等国家标准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等行业标准。
1.2电磁辐射污染的主要危害
随着电磁技术的广泛应用,环境中的电磁辐射越来越强,高强度的电磁辐射已经达到直接威胁健康的程度,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时有发生。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体健康。电磁辐射可对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造血系统产生影响;二是电磁干扰。电磁辐射会对电子设备、仪器仪表产生干扰,导致设备性能降低,严重时还会引发事故;三是燃爆隐患。电磁辐射能造成易燃易爆物品的燃烧、爆炸。
1.3电磁辐射环境状况
目前人们所处的电磁环境状况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通信基站所使用的大功率电磁波发射系统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二是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对周围区域的电磁环境影响;三是高压电力系统的布设造成的电磁污染;四是日常电子设备的接触、利用带来的电磁环境污染。
2一般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
一般电磁辐射环境是指在较大范围内由各种电磁辐射源,通过各种传播途径造成的电磁辐射背景值。一般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可以参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10.21996),将某一区域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网格,监测点取网格的中心位置,再考虑建筑物、树木等屏蔽影响,对部分网格监测点作适当调整。具体的监测工作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10.21996)进行。由于环境中辐射体频率主要在超短波频段,采用电场强度为评价指标,依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选取评价标准。一般环境的电磁辐射污染状况反映了一个区域在某个时间段电磁辐射环境的背景水平,可以从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电磁辐射分布规律、污染区域电磁辐射环境特点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研究,以此评价一个区域一般电磁辐射环境状况。
3特定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
特定电磁辐射环境是指在特定范围内由相对固定的电磁辐射源造成的电磁辐射背景值。电磁辐射源是引起电磁辐射污染的源头,分析、研究特定电磁辐射环境,对电磁辐射源进行调查统计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前提。采取污染源普查的方式,对国家规定的规模以上的电磁辐射源进行基础性的全面调查,初步掌握电磁辐射源的种类、数量、规模等基本信息,为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3.1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3.1.1移动通信基站工作原理
移动通信是利用射频发射设备和控制器通过收发台与网内移动用户进行无线通信的。无线通信是由基站接收及发射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实现的。基站主要通过发射天线改变周围电磁辐射环境。
3.1.2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监测仪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技术要点等内容,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10.21996),以《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规范要求为质量标准。主要对基站机房、地面塔、楼上塔、增高架等处进行监测,依据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标准,所监测的电磁强度值应满足<5.4 V/m的要求。
3.2广播电视系统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3.2.1广播电视系统工作原理
广播电视发送设备主要组成部分是发射机和发射天线,基本原理是用将传送的信号经调制器去控制由高频振荡器产生的高频电流,然后将已调制的高频电流放大到一定电频并送到天线上,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
3.2.2广播电视系统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监测条件及监测方法参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T10.21996),对周围地面点、塔上工作环境、周围敏感点三个方面布点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依据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所监测的电磁强度值应满足<5.4 V/m的要求。
3.3高压电力系统电磁环境监测
3.3.1高压电力系统工作原理
高压电力系统主要通过高压输变电工程影响环境,主要包括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具有电场、磁场和电晕三种电磁场特性。高压电力系统的电磁污染主要表现在由电晕放电和绝缘子放电引起的无线电干扰和热效应、非热效应两种生物学效应。
3.3.2高压电力系统电磁环境监测
高压电力系统的电磁辐射监测工作参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与方法》(HJ / T10.21996)。同时,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选取不同的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为标准。高压电力系统电磁环境监测指标分别为综合工频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所监测的值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4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对策
4.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是对各类电磁辐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首先,认真贯彻落实电磁辐射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使用许可证制度,严厉查处无证单位违法行为,将所有电磁辐射体使用单位纳入到辐射监管范围;其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电磁辐射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保证科学合理地规划电磁辐射体,从源头上控制电磁辐射污染;第三,在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环境监测及监理工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并把好验收关口。
4.2合理应用电磁辐射防护技术
合理利用能够控制电磁辐射的技术是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的重要措施。一是电磁屏蔽技术。即使用某种能够抑制电磁辐射扩散的材料,将电磁源与环境隔离开来,使辐射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中,达到防治电磁辐射的目的;二是高频接地技术。即将屏蔽体内感应生成的射频电流导入大地,使屏蔽体本身不致成为二次辐射源,从而保证屏蔽的高效率;三是滤波技术。其主要作用就是保证有用信号通过,阻截无用信号通过;四是使用电磁辐射防护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增强电磁辐射的材料,其会衰减电磁场场强。
4.3加强人群的防护
4.3.1大型电磁辐射源附近人群的防护
对于生活和工作在变电站、电磁波发射塔、电视、高压线附近的人群,特别是生活在上述环境中的孕妇、儿童、老人和疾病患者,要特别注意电磁辐射污染。
4.3.2小型电磁辐射源附近人群的防护
一是在办公和家用电器的使用上,首先要购买合格产品,其次要注意不要集中摆放,并控制与人体距离,另外,在使用时间上,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二是在手机使用上,未成年人尽量不使用手机,尽量购买低辐射手机。手机接通瞬间电磁辐射最大,最好使用耳机接听,或手机与头部保持适当距离。戴金属材质眼镜的人,要使用耳机;三是经常接触和使用电子仪器的人员,在工作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可以穿防护服、戴防护帽等。
4.3.3饮食防护
在饮食上,多食用富含维生素A、维生素C和蛋白质的食物,如胡萝卜、西红柿、海带、动物肝脏等,也可饮用绿茶或食用人参、蜂王浆等保健品。对一些电磁辐射敏感人群可根据实际条件适当服用抗电磁辐射的保健药品。
Th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olluted in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is Protected with Managing
Pang Xitong
Abstract: With the wide application of electromagnetic technology,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ollution has caused people’s attention, this text has monitored, managed, protected and introduced the systematic one, popularization one on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