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范文

2024-05-06

中国足球协会范文(精选10篇)

中国足球协会 第1篇

1. 入编单位: 各省( 市、自治区) 及矿业集团公司选煤生产管理部门,选煤生产企业( 各类选煤厂) ,选煤装备制造和销售企业,外国在华从事选煤设备或技术开发公司,选煤科研、设计单位,设有选煤或矿物加工专业的高等院校等单位。2. 报送方式: 请各入编单位填写所附表格( 或从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网站www. ccpua. org下载) ,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杂志社。

3. 免费入编: 对入编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准确反映我国煤炭洗选行业的技术水平,请各单位积极入编,支持协会工作。

邮箱: mtjgly@ 163. com,QQ: 369181566,联系人: 曲晓红,电话/传真: 010 - 64251130

中国足球协会劳动合同基本要求 第2篇

为规范职业球员劳动合同文本,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际足联职业球员合同基本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球员劳动合同基本要求》。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最终条款,应在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基本条款

1、俱乐部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球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永久居住地址、现居住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及经纪人姓名(如有经纪人参与谈判);

3、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最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赛季结束,最长期限为5年;

4、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二、合同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俱乐部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职业联赛现有及随时 更新的章程、规程、道德条例、规定及各项决议。

3、合同中应具备明确而详细的劳动报酬条款:

(1)常规工资(如月薪、周薪或与表现挂钩的工资等);(2)其他收入(如奖金、出场费、国际比赛出场费等);

(3)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如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其他福利;

1(5)球员因工伤、执行各级国家队任务期间负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时的工资数额及履行方式;

(6)球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其在医疗期间内的工资和治疗费用的数额及履行方式;

(7)球员特定开销的报销。

4、合同中应明确款项的货币种类、支付截止日期及支付方式。

5、合同中应明确法律规定税费的缴纳方式及缴纳时间。

6、合同中应明确球员休假或带薪假期。

7、合同中应规定当俱乐部财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如升降级),劳动报酬的数额及履行方式。

8、俱乐部应为球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

(1)提供清洁、舒适、便利和安全的住宿安排和卫生且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

(2)提供具有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执教资格的教练员;

(3)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4)提供训练、比赛的全部服装、器材、装备和用品;

(5)提供由俱乐部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6)为青少年球员学习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以保证球员接受教育的权利;

(7)提供负伤或患病期间的治疗安排并承担超出球员保险金报销范围部分的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

(8)保留球员真实的伤病(包括上调国家队期间的伤病)记录并予以保密。

9、俱乐部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及纪律处罚措施,以保证球队的规范运营。俱乐部应当将相关规定告知球员。

10、俱乐部经球员本人书面同意,可以在合同期内将球员转会、租借至第三方俱乐部。

四、球员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2、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职业联赛现有及随时 更新的章程、规程、道德条例、规定及各项决议。

3、遵守俱乐部现有及更新后通知球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俱乐部其他合理的要求。

4、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竞赛原则,用体育精神对待比赛、训练,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尊重队友、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

5、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竞技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能和技能水平。

6、球员应按照俱乐部要求:

(1)参加所有训练、比赛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规定的训练、比赛任务;(2)参加所有社会公益、球迷服务、媒体宣传、赞助服务等活动;(3)进行医疗检查、身体监测、防疫注射、预防措施等,并应及时向俱乐部报告自身的伤病情况及康复状况,如影响训练和/或比赛的,应提供无运动能力的医学证明;

(4)对伤病进行诊断和治疗。如对俱乐部专家的诊断持有异议,有权要求另一名独立的医学专家进行复诊,如果初复诊结果存在出入,双方同意安排第三名专家做独立诊断。除紧急情况外,在未通知俱乐部队医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7、出席、参加俱乐部安排的训练、比赛、广告、宣传、推广等各项活动时,必须使用俱乐部指定和发放的服装及装备。

8、未经俱乐部书面同意,不得参加非俱乐部安排的媒体采访、商业宣传和其他活动,不得参与其他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

9、外出集训、比赛等期间,应服从俱乐部的食宿、交通等安排。

10、球员入选各级国家队,应按时参加国家队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活动。

11、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俱乐部的内部情况、信息、训练及比赛安排和/或俱乐部的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组织、媒体和/或个人披露、泄露俱乐部的前述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12、不得服用国际足联或国际反兴奋剂机构规定的违禁药品或违反兴奋剂检测规定。

13、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有碍合同执行的协议。

14、未经俱乐部书面同意,不得代表第三方比赛、参加第三方的训练或参加 任何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活动。

15、不得参与假球、赌球、消极比赛或任何违背职业道德、有损俱乐部及职业联赛声誉的活动。

五、肖像权

1、俱乐部和球员应就球员的肖像权开发问题达成一致。

2、球员有权在不与俱乐部赞助商及合同伙伴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开发自己的肖像权;俱乐部保留开发球员以俱乐部一员身份出现时的肖像权。

3、球员获得的上述收入,由俱乐部或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保密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擅自披露合同内容。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为合同备案之目的,向中国足球协会披露的;

2、向相应争议处理机构披露的;

3、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向该部门披露的;

4、依据法律、法规及足球协会规章的要求披露的。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变更、终止而解除。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1)隐瞒重大疾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的;(2)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足球职业的;(3)严重违反俱乐部规章制度、比赛纪律或球员义务的;

(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俱乐部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履行与本俱乐部的合同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俱乐部提出,拒不改正的;

(6)球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其他正当理由。

3、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球员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2)一年内累计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超过3个月的;(3)未依法或依合同约定为球员办理保险的;

(4)对球员进行侮辱、体罚、殴打,或逼迫球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5)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球员权益的;(6)其他正当理由。

4、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俱乐部工作期间疑患足球职业伤病,在诊断期或医学观察期内的;(2)因为俱乐部工作而患足球职业伤病或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的;(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5、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6、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赔偿金、补偿金,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国际足联、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其他

1、合同一式四份,分别为A份、B份、C份、D份。俱乐部执A份,球员执B份,C份和D份在球员注册时分别提交会员协会及中国足球协会备案。四份复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为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须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与合同一并提交中国足球协会备案。未备案部分,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将不能得到承认和保护。

3、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报中国足协备案。

3、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存在不同语言文本,且不同语言文本的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中国汽车远比中国足球希望大 第3篇

也许全球范围的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并购重组已成家常便饭,并购与重组的好处显而易见,中国汽车工业更急需由零散粗放型向规模效益型转变。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小"企业都愿意被实力强的企业并购,并不是"政策"的一厢情愿就能让所有事情都美好实现。在中国,有些企业特别愿意单干,如华晨,因为重组或并购都可能意味着某一方失去了做"大哥"的机会。

相对于整车车企,国内零部件行业的并购重组与整合工程显得更为"庞大"。粗略统计,我国零部件制造企业多达6000多家,有些小企业没等大鱼来吞并,就已经自取灭亡,而更多的小企业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零部件企业入行门槛低,大多产品无行业规范约束是桎梏中国零部件行业发展的不争事实,更有技术实力不错的本地零部件企业因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而最终亏损破产,如此一来,在行业无序混乱发展的情况下,汽车零部件企业要谈重组和并购以达到做强做大,似乎有些过早。

如今全球汽车行业的低迷,也许会促成汽车行业发生一次翻天覆地的革命,中国的汽车工业的确需要趁此发展、崛起。然而,在重组和并购之前.汽车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观念急需更改。除了国家政策支持,重要的就是现在的模式和观念有改良、进一步解放的必要。多年的"中外合资合作、引进技术"模式.也使我们汽车工业核心技术的发展滞后;各大车企东南西北自占领地,各做市场,地方保护主义难以形成"技术联盟",在世界更无法形成"中国力量",共进共退。

中国足球协会 第4篇

时事引读>>

《京华时报》2016年1月18日报道,在全国少儿足球工作会结束不久,中国第一部幼儿足球教材《幼儿关键期足球》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在全国出版发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专家好评。本书作者、著名的儿童心理与儿童体能教育专家殷红博教授认为,幼儿园阶段是一个“发现足球天才”而非“培养足球天才”的阶段。与此同时,北京市教委也做出一系列向足球教育倾斜的政策,包括确定已在16个区设立200所足球特色学校;从阿根廷、荷兰等国家聘请足球教师来京教学;将足球项目纳入中考体育测试的选测项目,以丰富考试内容,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以及要求有条件的小学每周开设一节足球课,目标是力争在小学阶段全面开设足球课等。

素材聚焦 培养幼儿足球是最佳运动

《幼儿关键期足球》是殷红博教授二十年幼儿足球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成功总结。殷教授认为, 3~6岁是人类运动认知、运动兴趣、运动习惯和综合运动技能产生和发展的关键期。在研究了23项儿童体育运动后,殷红博教授发现足球是培养幼儿运动认知、运动兴趣、运动习惯和综合运动技能的最佳运动。“这种在关键期建立起来的运动兴趣、运动习惯将持续孩子的一生。即使以后孩子不踢足球了,孩子热爱运动的兴趣和习惯也将持续终生。”

素材链接 德国足球是如何从孩子抓起的?

在德国,中小学校面向所有的学生开设足球课。德国发行的足球课本更是丰富多彩,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用。参与编写课本的团队,都是获得德国足球培训学院等权威机构认可的专业人士。这些教材图文并茂,既有对踢球、接球、运球等基本动作的讲解,也有基础的足球規则知识。此外,还会加入德国国脚的励志故事。相比之下,中学足球教材更突出操作性,会集中讲解运球、防守、射门等技巧。

【考场仿真试题】结合材料,以“中国足球梦”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范文片段示例】脚踏实地方能仰望天空。实现中国足球梦也需要脚踏实地,落实到校园足球,就必须从幼儿开始,从基础抓起。中国第一部幼儿足球教材的出台以及北京市教委一系列校园足球倾斜政策的实行,无一不在说明中国为实现足球梦所做出的努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国足球的未来不是梦,让“足球梦”腾飞,我们且看中国少年之未来。

中国足球协会 第5篇

各省级消防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会员:

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将于2011年9月中旬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 由中国消防协会和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主办, 山东省消防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 以科技创新为主线, 围绕消防中心工作, 组织各级消防部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广大消防科技工作者, 以年会为载体,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搭建消防科技工作者之间、科技工作者与决策主体之间的交流平台, 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推动“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二、年会主题

生命安全至上, 责任重于泰山, 科技引领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 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会

年会将邀请消防部门领导、山东当地有关领导和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就消防科技界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大会报告, 并向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和组织奖单位颁奖。

(二) 学术交流

围绕消防工作中的前沿性科技问题, 设立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科技3个分会场进行消防学术交流和研讨。

(三) 年会期间还将召开省级消防协会负责人座谈会, 部署和讨论协会有关工作。

四、征文范围

(一) 高层与地下建筑火灾预防对策;

(二) 阻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三) 电气火灾的监控与防治;

(四) 工业火灾的预防与控制;

(五) 复杂交通枢纽防火技术与设备研究;

(六) 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与机制建设;

(七) 灭火与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

(八) 消防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九)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与实践;

(十) 企业消防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发展与知识更新;

(十一) 消防科普与继续教育。

五、征文要求

(一) 各省级消防协会、各分支机构及单位会员, 在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审后, 用Excel格式填写“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征集汇总表” (见附件) , 发至中国消防协会年会信箱 (kjb@cfpa.cn) 。要注意鼓励企业中的科技人员提交论文。

(二) 论文必须提交纸质清样稿 (一式两份) , 连同电子版于2011年6月30日前提交到中国消防协会, 每篇论文5000字以内。论文格式及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科技年会”栏目下载。

(三) 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的论文将入选《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并颁布发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中国消防协会 邮 编:100021

中国足球协会 第6篇

各省级消防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会员:

“2014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将于2014年10月在北京举行。各省级消防协会、中国消防协会各分支机构及单位会员为论文征集组织单位。

现将年会论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1、城镇化进程中消防管理创新;

2、消防员个人防护新型装备;

3、电动车火灾预防与灭火技术;

4、灭火救援中如何减少人员伤亡;

5、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范与灭火救援技术;

6、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7、消防企业科技创新与发展;

8、消防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9、建立消防企业诚信机制;

10、消防与保险的关系。

二、征文要求

(一) 论文征集组织单位负责对征集论文的内容、格式、字数等进行初审。每篇论文严格控制在5 000字以内, A4纸不超过3页, 超过规定字数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将不能参加年会评审。各组织单位提交的论文数量和录取率将作为评审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 初审合格的论文电子版及“2014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征集汇总表” (用Excel格式填写) , 发至中国消防协会年会信箱, 汇总表原件盖章后同时传真至中国消防协会。论文格式要求及论文征集汇总表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科技年会”栏目下载。

(三)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四) 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论文将入选《2014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并颁发获奖证书。来稿无论入选与否, 均不退还, 请自行保留原稿。

(五) 论文作者署名不超过三位, 每位第一作者每次获奖论文不超过一篇, 获奖证书只颁发给第一作者。获奖证书将统一交由组织单位发给获奖者。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即获得参加年会资格。

(六) 参评论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未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2、不包括专著、译著 (文) 、实验和调查报告, 工作总结资料汇集, 产品和项目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等;

3、年会启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 发现有严重抄袭等不端行为的论文不能参加评奖。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中国消防协会211室;

邮编:100021;

电话:010-87789259;

传真:010-87789267;

E-mail:cfpakjb@sina.com;

联系人:杨力慧、周新民、王树丽。

四、本届年会将设立“青年消防学者论坛”分会场, 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消防部队等从事消防研究的45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 注重学术性和研究深度。提交年会的论文与提交论坛分会场的论文不能重复。论坛分会场入选论文将单独推荐至核心期刊发表, 有关“青年消防学者论坛”分会场的具体内容, 请登录http://www.vsff-cfpa.org网站查询。

中国足球协会 第7篇

2008年10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取消武汉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 无独有偶, 与此同期在中国篮协主持下的CBA联赛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将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排挤出局。上述事件再次引发了学界对于我国体育行业自治组织的行政法地位、行为规范、法律救济等问题的思考。对于俱乐部起诉体育行会, 最具影响力的事件当属长春亚泰俱乐部诉中国足协一案。2001年中国足球协会做出足纪字 (2001) 14号《关于对四川绵阳、成都五牛、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浙江绿城俱乐部足球队处理的决定》 (简称“14号处理决定”) 。在两次申诉足协均未能在法定的时间内答复后, 亚泰俱乐部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查后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一简单的说理遭到了学界的极大批判, 多数学者认为中国足协是适格的行政诉讼被告。中国足协虽然注册为社团法人, 但并非民主选举组成的自律性民间社团, 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由国家体育管理机关指定和任命, 国家体育总局在行政职能转变中将足球行政管理的职能交其行使。有学者借用公司法中“揭开法人面纱”这一术语来剖析中国足协的性质, 足协另一个名称为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是国家体育总局的下属单位, 实为两块牌子一个机构[1]。

应当说, 单纯的从足协与足球管理中心人员混同这一点出发证明足协的公共行政主体地位远远不够。足协作为我国体育行业自治组织的典型代表, 亦是自治组织公共化的一个缩影。综观现有研究, 行政法学者更倾向于从足协进行体育行业公共管理时其权力来源角度对上述问题加以论证, 基本遵循以下逻辑论证方式:[2]首先, 上述“14号处理决定”实为处罚, 是中国足协对原告行使一种具有强制性、单方性、非平等性和管理性的行政职权。其次, 中国足协做出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 其权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1条第3款“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第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第1条第1款的规定, 经法律、法规授予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组织, 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而中国足协就是根据《体育法》的授权管理全国足球竞赛的组织。显而易见, 以上论述是按照三段论的逻辑推理模式来论证中国足协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而其最终立足于中国足协行使权力的来源角度加以论证。但是这一论断是否如同学者们所认为的那般无懈可击呢?对此, 笔者持怀疑态度。

二、反思———基于类型化的行业自治组织权力梳理

诚然, 无论是作为体育行业自治组织的足协, 乃至推广至所有的社会团体, 其权力来源是一个自中世纪以来就困扰着法学家的难题———“一个社团的存在和权力是来自某个公共领域的授权呢, 还是来自创建人的意志, 抑或是来自它作为一种联合体所固有的性质……”[3]。笔者认为要印证一个法律主体的权力之源究竟为何, 首先必须明确该主体究竟享有何种权力。虽然此举有本末倒置之嫌, 但既然学者们将以足协为代表的体育行业自治组织 (或称为体育行会) 定性为兼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自治组织, 这就意味着其享有的权利并不单一, 其权力的来源可能亦不惟一。为避免有所疏漏, 相较于高屋建瓴式的概述, 笔者更倾向于通过对体育行会所行使的权力进行类型化的梳理, 而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归纳其权力的来源。

一般认为, 我国的体育行会在进行行业管理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力:[4]1.制定体育行业自治规章的权力;2.体育许可批准认证的权力;3.日常管理与组织比赛的权力;4.参与编制体育行业发展规划的权力;5.处罚违规行为与处理纠纷的权力;6.奖励权。上述各项权力中诸如日常管理的权力显然来自于其作为自治组织本身所固有的自主权, 是一种社会自治权, 而制定自治规章的权力亦被认为是行会自主权的一种。博登海默认为, 行会制定自治规章的行为是一种自主立法, “所谓自主, 我们乃是指个人或组织 (而非政府) 制定法律或采用与法律性质基本相似的规则的权力。”[5]而其他权力特别是许可批准认证以及处罚违规行为与处理纠纷的权力, 学者们普遍认为作为对体育行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此类权力属于国家公权力的范畴, 而“对公权力, 凡法无明文规定 (授权) 的, 不得行之”[6]。

通过简单的类型化梳理, 我们可以将体育行会所行使的职权从权力来源上区分为国家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力, 前者以法律、法规授权的形式赋予,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29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而后者则体现在章程与规约的规定, 如《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7条规定的九项职权。这种章程和规约实质上是自治组织与一定范围的成员所形成的一种契约, 从本质上讲, 自治组织的此类权力来源于一定范围内成员的让渡, 这种让渡的权力通过章程和规约体现出来[7]。

在某些情况下体育行会的行为在法律、法规上有概括性规定, 而该行会又直接依据章程与规约行使权力, 有时, 在同一法律中既对自治组织从事某项管理活动进行授权, 又对自治组织依章程行使自治权予以确认。如上文所述《体育法》第31条第3款的授权, 而该法第49条规定:“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 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 第5O条规定:“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 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后两条均为对体育社会团体依章程行使自治权的确认。

据此, 有观点认为上述依据体育法授权给体育行会的权力并非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公权力, 其中部分从理论上将就应该由自治组织自主享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尽管自治组织的某些权力直接来源于章程与规约, 但这种权力也要得到法律的确认。为了与“授予权力”区别开来, 郭道晖教授主张采用“赋予权力”这一提法。自治组织被定性为“赋权性的行政主体”, 以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授权性的行政主体”相区别。应该说, 我国学者从权力来源角度对自治组织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进行定位, 沿袭的是英美国家过去的做法。但是有如上文所述, 此种论证方法在运用至我国实践中仍有待改进。

三、重构———公共职能的新视角

学者们单纯地从主体权力来源的角度, 将自治组织都贴上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标签, 以便符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规定。

如英国法院从决定者的行为功能的角度来区分该行为是否需要接受司法审查, 法院经过判例积累, 建构了许多标准以便概括公共职能的含义:[8] (1) 如果这些非法定机构不存在, 那么政府自己将不可避免地去管理这些活动; (2) 政府是否默许或鼓励这些主体的活动, 给它们的工作提供支持, 从而已经使这些主体进入公共管理领域; (3) 这些主体是否拥有广泛的和垄断性的权力, 如强大地规范交易、专业和体育活动的准入的权力。 (4) 受侵害者是否同意受决定者的约束。当私人或国内裁判机构仅依据各方同意的契约取得权力时, 它们的行为就不是公共管理职能, 不受司法审查。但在有些情况下, 虽然被侵害人与某一主体之间存在契约关系, 并且在契约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其他救济途径以便排除司法审查, 但该主体由于行使管理性权力或其他职能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被侵害人要么不参加该主体的活动, 要么继续接受该主体的不公平管理。这时, 法院在原则上就应对该主体的行为予以司法审查。

显而易见, 在我国, 根据《足协章程》第3条的规定, 足球协会行使着组织、指导、管理中国足球事业的独占性权力。而根据足协章程的相关规定, 只有其内设的诉讼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终局性决定。

无论是足协或者篮协, 坚称依据章程其内设委员会有权对争议作出终局决定, 因而当事人“不能寻求司法救济”这一论断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该原则要求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等专属立法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司法上的诉讼权毫无疑问属于基本权利范畴, 因此自治组织通过章程自行排除司法介入的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作为具有法律和契约双重功效的“中间地带”, 行业自治规范既不同于国家法律, 也不同于私人契约。无论是体育行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问题, 抑或是对行业自治规范的规制, 其本质上都反映了建构法治基础上的自治制度所面临的难题。

参考文献

[1]何家弘.足球“黑哨”问题之我见.法学杂志, 2002, (2) .

[2]郭成岗, 吕卫东.中国足球协会的性质刍议.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02, (3) ;田雨, 谢飞.对中国足协是否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探讨.山东体育科技, 2002, (4) .

[3][美]哈罗德.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西方革命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 261.

[4]郭树理.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 2004 (1) , 384-388.

[5][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22-423.

[6]刘作翔.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6, 175.

[7]石佑启.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法学评论, 2003, (4) .

中国足球协会 第8篇

关键词:中国足球,教育,融合,足球文化,队伍建设,宣传教育

1 中国足球发展现状简述

当前, 中国足球的整体竞技水平较低, 落后的中国足球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国人的期望和要求是当前中国足球建设发展的基本矛盾。导致中国足球落后的原因有很多, 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原因:一是, 人才培养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体育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企业不能很好地协调, 没能形成合力, 导致各梯队足球人才培养、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足球运动的推广和普及等工作都进展缓慢。二是, 足球职业化水平较低。足球发达国家基本拥有高水平职业联赛, 而我国的联赛, 就是同我们亚洲的K联赛、J联赛等相比, 也有一定的差距。三是, 媒体过于“狂轰乱炸”。一味苛责中国足球、放大负面消息, 形成了不利于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媒体和舆论环境。四是, 足球管理层唯“成绩”至上, 对中国足球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五是, 中国足球文化的积淀不够, 现代足球运动在中国的开展时间较短, 还没能培建起稳定的足球文化环境, 特别是在易于遴选足球人才的校园, 足球文化土壤相对贫瘠, 等等。以上这些原因都导致我国足球人口数量锐减, 球市不景气, 民众对中国足球的自信心和支持率严重下降, 进而导致中国足球水平的不断落后。

2 足球文化的概念和分类

“蹴鞠”这一中国古代较为流行的运动项目, 被认为是足球运动的雏形, 而现代足球的起源地是英国。翻开现代足球强国的历史扉页, 我们不难发现, 这些国家都有着深厚的足球文化积淀, 而且不同的地域和国家其足球文化都与本民族或本地区的特有文化实现了完美的交融。比如欧洲的硬朗和个性、南美的不羁和华丽, 非洲的原始和野性, 亚洲的团结和勤奋……所谓足球文化是指一切与足球运动相关的物质、制度、行为、精神等的总和。

2.1 足球物质文化

足球物质文化是指与足球相关的一切物质要素的集合。比如融合各地区不同建筑风格的足球场、展现各国制作工艺、设计理念、美学艺术等元素的足球, 各大俱乐部、足球学校、乃至球队的队服、足球运动装备等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物质足球文化。

2.2 足球制度文化

足球制度文化是指与足球相关的一切制度的总和, 包括人才培养制度、足球运动推广制度、人才选拔制度、赛会制度、足球运动的规则、各级足球管理机构的工作运行制度和规范等等。足球强国的制度文化建设各具特色但都表现为系统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2.3 足球行为文化

足球行为文化是指一切与足球相关的职业人、业余爱好者在球场上、球场下表现出来的行为的集合。包括各类、各级别的足球相关的训练、比赛、研讨、交流等活动, 也包括一切与足球相关人员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等。

2.4 足球精神文化

足球精神文化是指一切与足球相关人员的精神的总和, 包括队徽、队标等传递的观念理念, 包括球场上球员的拼搏精神、球员的意志信念、团队合作、足球智商、足球意识等, 也包括对足球运动的理解、以及足球带给人们的一切欢乐和启示, 还包括球迷对球队的支持、忠诚, 等等。

3 繁荣发展校园足球文化

国家的未来在少年, 足球的希望同样也在少年, 提高国家足球水平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不是花大价钱请几个洋教头就能解决的问题。中国的足球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只有客观冷静地分析研判形式, 扎实有效地推展足球运动, 加强与足球发达地区和国家的足球文化交流, 师夷长技, 为我所用, 大力繁荣发展我国特色足球文化, 鼓励广大青少年踊跃投入到足球运动中, 在大规模的足球人口中遴选人才, 在合理的成长制度中孵育人才, 在高水平的联赛中磨砺人才, 才能使得我国的足球发展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研究者认为, 繁荣发展校园足球文化就是改善我国足球现状的一大突破口。

3.1 加强校园足球硬件环境建设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保证各个学校的体育器材中有一定数量的足球, 各个学校有一定大小的足球运动场地以及足球场地对学生的开放使用时间, 首先确保学生有足球可踢, 想踢球有场地踢。

3.2 提高各级校园足球联赛和区域联赛水平

足球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要与地方企业三方进行深度合作, 举办大、中、小学各级校内外足球联赛, 让足球比赛成为各个学校学生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突出联赛的延续性, 在基本不耽误学生学习的基础上, 不断扩大各级校园足球联赛规模, 切实提高联赛水平。

3.3 加强对足球文化的宣传教育

尽管中国教育在“考试”、“考分”占主导地位的现实下, 不管是校方还是学生家长都把学生的时间挤占得满满当当, 学生很少有时间去踢球或从事其他运动。但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学生家长应该尽快转变观念。同时要大力宣传足球运动的积极内涵, 如团结协作的精神、永不言败的精神等等, 鼓励青少年学生选择健康的运动方式, 远离网络游戏、走出房间接受阳光, 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增强体质、磨练心性、收获友谊……所谓一张一弛, 文武之道,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4 大力加强校园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

要培养或进修一批具有较高足球理论水平和足球运动水平的教练员到各个学校任教, 教更多的学生踢球, 具体操作中要解放思想, 多措并举, 比如高水平的足球教练员可以到地区内多个学校轮流任教等, 逐步扩大我国的足球人口。

3.5 建立公平、有效的校园足球人才选拔机制

借鉴日、韩的有益经验, 同时继承发扬国内如北京理工大学足球队等的成功经验, 形成一套特别有利于促进从各级校园联赛中选拨足球人才的机制体制, 合理解决这些足球人才的升学问题和继续深造问题, 能上能下, 充分调动、增强广大具有足球天赋的学生从事职业足球运动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把从校园选拔足球人才与专业足球学校培养、俱乐部梯队培养结合起来, 共同为国字号足球队输送人才。

综上, 我国的足球运动在较长时间里还将继续处于较低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全社会特别是校园里积极推广足球运动, 促进足球文化活动在校园里的广泛传播开展, 大力扩展中国足球人口, 在此基础上厚积薄发,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 促进大量优秀足球人才的脱颖而出, 补充到国字号队伍中, 全面提高我国整体足球水平。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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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平.从中日文化比较看中日足球发展[J].体育文化导刊, 2004, (10) :61-63.

[3]David Carter£Darren Rovell.丁山, 等, 译.经营体育:美国体育领袖的商业之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黄義龍.韓国と日本におけるプロサッカーリーグに経営、組織運営に関する研究[C].日本体育大学大学院修士論文, 1996:37.

[5]胡利军.社会转型期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 2008.

[6]孙一, 中日韩三国青少年足球培养体系比较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 2008, 44 (4) :60-65.

中国碗装中国粮须先保证中国地 第9篇

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难以扭转,粮食供求不平衡的态势难以改变。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保护话题再次引发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耕保不能有一丝放松”

“要保粮食总产量,先要保粮食播种面积。”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盛国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中,若没有耕地保护的支撑,要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是不可能的。

盛国民提醒:“尽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账面上的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面积并未增长,耕地保护不能有一丝放松。”

对他的这一观点,很多代表委员深有共鸣。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记者会上说,要实现持续增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大力度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在他看来,做到筑牢“政策、科技、设施”三大支柱,加上坚守住耕地红线,粮食生产才能实现持续增产。

在快速城镇化的趋势下,一些代表委员对耕地保护工作忧心忡忡。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土地违法案件屡禁不绝是威胁耕地红线的重要原因之一。基层一些地方,土地违法案件高发、农民利益受损多发,使耕地红线变得脆弱不堪。

致公党中央分析判断,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难以扭转,粮食供求不平衡的态势难以改变。

其理由有三:其一,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人口不断增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农用地有可能持续减少。其二,耕地质量受多重挤压。一方面城乡非农建设占用大量优质耕地,导致优质耕地不断流失;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大量施用化肥、有机肥不能还田、耕作层变薄等原因,导致地力明显下降;再一方面由于工业“三废”污染等原因,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其三,由于消费结构的变化、农产品需求的刚性增长,将加重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耕地保护的任务。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一刻也不能松,要像习总书记提出来的‘像保护文物、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党组副书记、副审计长董大胜说。

“保数量更要保质量”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台50马力的拖拉机能耕翻12厘米~15厘米厚的土地,而现在,要100马力的拖拉机才能实现,可见当下土壤板结的程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对耕地质量感到十分忧虑。

“耕地地力后劲儿不足,土壤养分失衡,生态功能变差,污染日趋加剧,这就是我国耕地质量的整体现状。”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集团董事长万连步也提到。

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将保护耕地的目光更多地投射在耕地质量上。他们提出,守住耕地红线,不仅要保护有效的耕地数量,而且要更加注重质量,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说:“目前我国有关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缺乏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数量轻质量、重当前轻长远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耕地质量严重下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让我们有些欢喜有些忧,喜的是耕地比之前增多了2亿亩,忧的是其中有相当部分的耕地不是病了就是老了。”他指出,中国有5000万亩耕地已经受到中重度污染而不宜耕种,面积相当于两个特大型城市,虽然只占全国土地面积2%,但是分布范围很广,遍及长三角、珠三角、东北等地,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温福说:“目前全国耕地总量虽然没有减少,但新增耕地大多位于光照、淡水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而减少的耕地大多为鱼米之乡的连片平坦耕地。这一问题对粮食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除了重视不够等人为因素外,我国耕地资源禀赋也要求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同等重视耕地质量。有代表委员指出:“虽然我国实现了粮食‘十连增’,但是土地的基础依然相当薄弱。以我国的农田为例,中低产田占比约70%,受干旱、渍涝、酸化、盐碱等因素影响非常大。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提升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给“红线”安上多重“保险”

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新增耕地质量参差不齐,生态环境影响愈加明显……尤其是在城镇化大趋势下,如何给耕地“红线”安上多重“保险”?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盛国民从工作中得出四方面经验:首先是体制制度保障,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其次,以建设促保护,大兴土地整治,千方百计提高耕地质量;再次,以节约集约促进耕地保护;最后,以严格执法促耕地保护。

致公党中央在一份提案中提出,要从良田建设的角度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同时促进农业转型。他们认为,针对目前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尚不稳固的现状,土地整治要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进而提升耕地综合产能出发,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加强良田建设;针对当前承包地块普遍较为细碎、不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事实,土地整治要大力推进土地平整工程、着力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切实做好土地权属调整,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让良田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何丕洁说,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不仅必须守住耕地红线,还必须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紧密结合。“要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突出耕地健康优先原则,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实现耕地面积增加、生产力提高、生态景观建设和土地修复四位一体。”他提出。

而在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市长葛红林眼里,守住耕地“红线”不仅要“严”字当头,更要发挥经济手段,让守“红线”者有红利。他说,推进新型城镇化应该做好“补欠账、明产权、提保障”三个前提,“在明晰农村产权的同时还应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应该在国家层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切实将耕地保护落到实处”。

此外,一些代表委员就耕地保护制度创新提出建议。以耕地占补平衡为例,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认为,经过15年的经验积累,目前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大势已成。他提出,要从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费制度、建立倒逼机制、新增耕地储备制度、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双重评价体系、耕地与生态用地“退补协调”机制、完善占补平衡考核制度等方面,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

(作者系《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中国足球协会 第10篇

在此期间, 一批脚踏实地的学者以马克思“改变世界”的情怀和张承志“泥巴汗水”的学问, 探求真知, 引导舆论, 影响决策, 为改革开放的健全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 如老一辈的社会学家费孝通、 陆学艺, 以及新生代的温铁军、曹锦清。 1999 年最后一期 《读书》杂志, 不无巧合地发表了一篇头题文章《“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 论事说理, 深刻实在, 而作者是“主流学界”名不见经传的温铁军———做过生产队长的知青, 1979 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 后任母校2004 年成立的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2000 年, 同样鲜为人知的上海学者曹锦清出版了《黄河边的中国》一书, 副题“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再次聚焦相似的现实问题。 这是一部当代中国的实证研究著作, 既真切记录了转型中的基层社会现状, 细致考察了错综复杂的突出矛盾, 又对其来龙去脉作了入情入理的分析。 所以, 一面世就获得各方包括高层的青睐, 迄今已重印13 次, 2013 年又有 “增补本”问世, 成为费孝通《乡土中国》之后传播最广的乡土著述。

20 世纪40 年代后期, 费孝通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 为《世纪评论》撰写了14 篇连载文章, 后来结集出版, 遂成为现代学术经典 《乡土中国》 (1947 年) 。 在这部薄薄的5 万余言的“小册子”里, 作者阐发了一套富有洞见、充满想象、鲜明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学术思想, 既赢得中外学者的称赞, 也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其中, 尤其值得深思的是费孝通“观察与思考”的立足点。 众所周知, 这位曾经师从俄国人类学家史禄国、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学者, 一生始终站在中国的土地上, 贴着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研究学术, 著书立说, 从而确立了在国际学界的崇高地位。 而这种学术姿态与问题意识, 正是平常耳熟能详而又可能麻木不仁的“实事求是”, 也是新闻学家、百岁老人甘惜分力主的“立足中国土”。 《乡土中国》开宗明义就提示了这一学术自觉意识:

从基层上看去,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 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 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 将来再说。 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这段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 含有颇堪深究的意味。 首先,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历史如此, 现实依然, 纵然经过一百多年现代化潮流的冲刷, 这个特性以及总体判断今天看来同样富有概括性和解释力。 时论之所以忽略这一点, 也在于其漠视了制约中国一切发展的基本国情:人口众多而资源有限, 同时又不得不追赶现代化目标———且不说国际环境制约。 其次, 上述观察与判断是从整个社会奠基其上的基层而非上层看去的。 如果不是面对960 万平方公里陆地国土的广土众民, 而是从近代东西方接触边缘的特殊社会如“上海滩”进行审视, 那么所见所思自然另当别论。 再次, 常被漠视、轻视、蔑视的乡下人, 千百年来一直构成中国社会的基础或主体, 无论过去“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民”, 还是如今“为人民服务”的“民”, 说到底都是“农”民———涵盖“农林牧副渔”民。 一句话, 乡土中国就是中国, 乡土中国才是中国。 所以, 谁理解了这一点, 谁就真正理解了中国;谁把握了这一点, 谁就切实把握了中国。 新世纪以来, “中国向何处去”的思虑, 同样首先取决于对乡土中国状况及其总体态势的观照, 无论是“新农村”还是 “城镇化”, 无论是“西部大开发”还是“科学发展观”, 实际上无不围绕乡土中国这一基点展开。 十八大以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总书记习近平先后把平山县和兰考县作为自己的联系点, 更是为此提供了现实范本。 用“三农”问题专家贺雪峰教授的话说: “占大多数的农民有出路, 中国才有出路。 ”

五四之后, 鉴于“全盘西化”的虚妄, 一批知识分子日渐认识乡土中国及其意义, 纷纷走向田野, 从不同方面探究现实问题, 关注中国的基层与主体, 从而不仅深刻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走向, 而且产生了一批学术思想的经典之作, 包括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以及经济学家、柏林大学博士陈翰笙的学位论文《中国的地主和农民》, 社会学家、英国博士费孝通的学位论文《江村经济》, 美国博士晏阳初、新儒家梁漱溟等乡村建设的经验模式与理论成果等。 当今, 又一批知识分子沿着前辈道路, 深入田垄, 入户农家, 围坐炕头, 脚踏实地做学问, 实事求是探真知, 同样完成了一批无愧前人、 无愧时代的学术力作, 如阎云翔、温铁军、曹锦清、高默波、马戎、贺雪峰、应星、吴毅、景军等人的著述。 阎云翔的哈佛大学博士论文 《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 (1949-1999) 》、应星的博士论文 《 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从 “ 讨个说法” 到 “ 摆平理顺”》、高默波的《高家村:共和国农村生活素描》、吴毅的 《小城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等, 尤其适合一般读者, 学术文字写得如同非虚构作品, 读来引人入胜, 令人叹赏。

作为“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黄河边的中国》不同于一般正襟危坐的学术著作, 而是采用夹叙夹议的叙事笔法, 由此不仅呈现了原生态的现实情景以及面对问题本身的鲜活思考, 而且像出色的新闻报道似的使普通人也能够明白问题所在及其实质。 全书60 余万字, 洋洋大观, 包罗广泛, 其中特别集中、给人印象深刻的话题有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党政腐败、干群关系、信仰危机等。 作者揭示的种种现象与矛盾, 既是当时农村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也是当下影响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重大课题。 试举几例, 即知大概:

当今中国似乎有三套语言:一是传媒官话, 空洞无物。二是校园讲义, 没有根基。这套从西方传入的学术语言,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找不到它们的所指, 成为漂浮在知识分子表层思维与语言中的浮萍。三是民间语言, 尤其是酒席语言, 反映出变动着的社会事实与社会情绪, 语言活泼而富有生趣。[1]

这股弥漫于中原大地且遍及各社会阶层 (主要是农民阶层) 的社会情绪, 由正反两方面的情绪组成:对毛泽东的怀念与对现实的强烈不满。 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们得到了土地, 又得到了自由, 他们通过土地与自由第一次得到了温饱并逐渐改善了自身的居住条件, 这是农民兄弟们一致认可的基本事实。 但中原 (其实应包括整个中西部广大地区) 民众何以如此强烈地怀念毛泽东, 怀念毛泽东时代且同样如此强烈地对改革开放后的现实状况感到不满呢? …… 关键的原因恐怕在于社会风气的恶化、 地方党政的腐败与沉重的农民负担。[1]563

从正阳到新蔡, 从新蔡到平舆沿途凡是有墙的地方, 差不多都刷着各种大幅标语:

“谁发财, 谁光荣, 谁贫穷, 谁无能。 ”

“八仙过海显神通, 致富路上当先锋。”

“家家上项目, 户户奔小康。”

“十万大军搞劳务, 二十万户上项目。 ”

“家家有项目, 人人有活路, 天天有收入。”

“户种两亩棉, 增收两千元。”

“家养两头猪, 致富不用愁。 ”

在中原大地, 有两种不同类型的“顺口溜”:其一流行于民间, 称为民谣。 其二流行于墙上, 称为官谣。 套用《诗经》的用语来说, 前为“风”, 后为“雅颂”。 民谣表达的是“社会情绪”, 官谣表达的是地方党政的政经目标。 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官谣的制作者们为什么不去追查每句口号的现实性? 每家养猪两头, 就能致富吗? 至于“发财”与“光荣”之间, “贫穷”与“无能” 之间, 有必然的联系吗? 只讲“发财”不论手段, 只以贫富论荣辱, 论能与无能, 这不正是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吗?[1]

对地方党政腐败的无奈, 对反腐败的悲观, 对腐败结果的危机感, 在河南各社会阶层都存在。 一位党校副校长说:“腐败是反不了的, 结果必然是改朝换代。 ”一位果园承包主说:“再腐败下去, 必然天下大乱, 到时我就是土匪头子。 ”某集团公司接待办主任说: “只有像毛泽东那样, 发动一场群众运动, 才有可能制止腐败。”如今, 这位复员军人以为“只有打仗才能解决腐败问题”。从这些激愤的语言中, 我不仅感受到内心的震惊, 也预感到若隐若现的政治危机。[1]710

关键的问题还是“旗帜”与“信仰”问题。 中共十四大报告说“什么是社会主义,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 的这两大问题已经解决了。 但来党校学习培训的广大地方干部并不认为已经解决了, 甚至许多党校教员也不认为已经解决了。 现有的理论无法回答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是一个难以讳言的事实。 在各种苛捐杂税重压下的广大农民, 怎么会相信地方官员是代表他们利益的呢? 面对着日趋加剧的贫富分化, 怎能叫人相信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呢? 老百姓们不相信, 地方党政官员本身也不相信。 如今当官到底为什么? 县、乡干部集中学习讨论, 稍谈片刻即入两大主题:升官与女人。 这并不是个别现象。 把聚集私人财富作为当官目的者, 也不乏其人。 没有一面能将全体党员与党政干部凝聚起来的“旗帜”与“信仰”, 实在是地方官吏腐败的一个更内在、更深刻的原因。[1]606

最令我担忧的问题是: 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 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用现代通行的政治术语来说, 就是官僚化与特权化的强大驱动力。 官吏的以权谋私等权力腐败现象, 仅仅是上述趋势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已。 河南民间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五六十年代是‘鱼水关系’, 80 年代是‘油水关系’, 90 年代是‘水火关系’。 ”说的是近半个世纪来干群关系 (其实是地方党政与群众的关系) 的历史演变过程。 从“鱼水”到“油水”再到“水火”关系, 形象地说明了地方政权逐渐脱离社会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发展过程。

有人将上述趋向归咎于地方干部的个人素质问题。……有人说是“政治体制”问题, 说缺乏有效权力监督的集权体制应对上述倾向负全部责任。在我看来, 上述分析, 皆为表面、肤浅之词。 地方政权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 或有更为深刻的根源。

除了毛泽东的“群众运动”与西方的“民主制”之外, 是否能找到第三条道路或方法以解决公共权力的“脱离”与“凌驾”问题, 这是一切关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思维头脑共同探寻的重大问题。[1]

本书叙事起于千年古都的开封, 而2014 年承蒙河南大学不弃, 聘我为“黄河学者”, 这个名衔在我感到沉甸甸的, 既因为“黄河入海流”的悠远文化, 也由于“行行复行行”的乡土中国。 站在黄河边反思新自由主义的“新四化”, 特别是青山绿水的变异、自然资源的减少、乡村社会的衰败、草原牧场的退化等, 会更深切地理解中国“问题”与社会“主义”, 同时也更懂得中国是一部无字的大书, 乡土中国由于承载千万年文明传统, 则是穷其一生也不见得能读懂的天书。 《黄河边的中国》一开始先就如何打开而非解读这部大书、天书作了分析, 谈到如何观察与思考、如何进入社会生活的真实现场等经验。 通常认为, 观察与思考主要受制于主观因素, 如态度认真、学识渊博、 思路清晰等, 而往往无视客观“视点”———观察与思考的立足点。 事实上, 如同常识所知的情况, 站在不同的位置就会看到不同的景观, 立足不同视点面对世界也同样会发现不同的问题。 这里, 曹锦清论及两种相反的视点, 一是“从外向内、从上向下”, 一是“从内向外、从下向上”:

何谓“外、内”“上、下”? 所谓“外”, 就是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与范畴。 “由外向内看”, 就是通过“译语”来考察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所谓“内”, 即中国自身的历史与现实尤其指依然活跃在人们头脑中的习惯观念与行为方式中的强大传统;所谓“上”, 是指中央, 指传递、贯彻中央各项现代化政策的整个行政系统。 “从上往下看”, 就是通过“官语”来考察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所谓“下”, 意指与公共领域相对应的社会领域, 尤其是指广大的农民、农业与农村社会。 所以, “从内向外看”与“从下向上看”, 就是站在社会生活本身看在“官语”与“译语”指导下的中国社会, 尤其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实际变化过程。[1]1

两种视点虽然形同双目成像, 互为补充, 就像我们常把“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连在一起, 甘惜分也将“回到马克思”与“立足中国土”相提并论, 但曹锦清更趋向于“内”与“下”的视点, 他本人也曾有过一个由“从外向内、从上向下”到“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的视点转移。20 世纪80 年代, 如同众多知识分子一样, 他一头钻入“译语”, 徜徉于西学中令人信服的 “成套价值目标”与“各种认识工具”。就像有人揶揄的: 探究中国问题, 不先面对实际问题, 而是不远万里, 跋山涉水, 绕道纽约、伦敦、巴黎, 取经拜佛, 求学问道, 引入一套一套的“译语”, 取回一套一套的“经义”。 可惜, 无论“译语”与“经义”怎么变来变去, 中国问题貌似安之若素, 依然岿然不动。 为了认识现实中国, 打开这部大书、天书, 1988 年, 曹锦清打点行装, 重返农村, 完成了一部《当代浙北乡村社会文化变迁》 (1992 年) 。 1996 年, 他又来到河南, 漫游中原———华夏文明摇篮, 将开封、信阳、驻马店等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谈、所思, 写入前书的姊妹篇《黄河边的中国》 (2000 年) , 再次体现了“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的视点。

其实, 这种观察与思考的视点, 也是老一代新闻工作者的常态, 属于新中国新闻业弥足珍贵的传统, 正如习仲勋1951 年在西北地区报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题所示:新闻工作就是群众工作。 虽然这一传统受过极“左”的干扰与扭曲, 但是脚踏实地、实事求是, “做一个裤腿上永远沾着泥巴的记者” (何盈) , 始终是一代新闻人的专业理念与价值追求: 从邓拓到范敬宜, 从穆青到南振中……范敬宜说过一句有名的话:“离基层越近, 离真理越近。 ”有句土语也很传神:“只有眼皮贴着地皮, 才能看见草根。 ”范敬宜层出不穷的报道“点子”, 以及一生不同凡响的新闻成就, 无不源于他数十年的基层阅历, 无不植根于透彻理解与把握的乡土中国, 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如其词中倾吐的:“望白云深处千万家, 情难抑。 ”遗憾的是, 在拨乱反正、与时俱进之际, 我们一不小心把这些传统丢弃了, 弄得今天的新闻仿佛时尚似的越来越倾心都市繁华, 越来越远离田间地头。 十几年前, 范敬宜在一首打油诗里曾经写道:“朝辞宾馆彩云间, 百里方圆一日还。 群众呼声听不见, 小车已过万重山。 ”眼下随着新媒体、高科技的发达, 此类问题更是愈演愈烈, 而一些记者也貌似越来越有白领小资的“范儿”, 而与乡土中国渐行渐远。 新世纪以来, 新闻界开展的“三项教育”“三贴近”“走转改” 活动, 也旨在扭转新闻工作的“精英路线”, 力图恢复 “群众路线”, 亦即曹锦清所说的视点转移。

清华大学一向秉承“不唯书、不唯上、不唯洋, 只唯实”的学统, 正如清华学子费孝通身上所体现的风范。 十余年来, 新生入学, 不管什么专业, 也不论个人兴趣, 我都首先推荐两本书: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与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 新闻学院2003 级本科生李强同学受此启发, 利用大二寒假去农村调研, 完成一篇4 万多字的《乡村八记》。 由于范敬宜院长的推荐, 这篇学生习作的第一记以《二姨家的年收支明细账》为题, 刊于《人民日报》2005 年4 月3 日头版。 人民日报记者李泓冰还曾就此发表评论 《从费孝通到大学生李强》:

李强的身影, 在今天确实有些孤独。 以至于我们想给他找一个精神伙伴的话, 不由自主地就上溯到了比他年长70 多岁的费孝通。 这中间的历史跨度, 确实太漫长了一点。

年轻的李强之所以让人“惊异”, 他的《乡村八记》之所以弥足珍贵, 是让我们看到了某种希望。 先有徐本禹主动下乡支教感动了中国, 后有李强主动 “沉入”乡村去懂得中国, 如果知识分子关注乡村的理性与热诚, 真的能从此蔚为汪洋, 而不仅仅是偶一为之的社会实践, 那么, 这真的是解决“三农”问题、 城乡差别问题的又一希望之所在了。

在我看来, 对80 后、90 后的记者与学子来说, 《黄河边的中国》尤其具有启蒙价值, 具体说来至少有三点:认识中国的视角;研究问题的方法;表达思想的话语。

关于认识中国的视角, 时新的潮流不断暗示:离高层越近, 离真理越近 (高层的“真理”说到底也是来自基层) ;离纽约、伦敦、巴黎越近, 离真理越近 (即便人家的“真理”也需要自己的消化) ;离书本特别是洛克、哈耶克越近, 离真理越近 (哪怕千年第一思想家马克思的真理一旦成为“本本”“教条”也误国误民) 。 受此影响, 年轻记者与学子往往一门心思巴望乘着全球化飞船, 奔向赫胥黎笔下美丽的新世界, 或者误把他乡作故乡, 让自己的心胸成为他人思想的跑马场, 然后以现代潮流反复淘洗的大脑反观中国, 以一套套时新的“译语”从外向内、从上向下地打量中国, 结果不免处处拧巴, 格格不入。 为此, 首先需要“返璞归真”的视点转移, 让自己的观察与思考、采访与报道能够实实在在“立足中国土”, 而非爱丽丝梦游仙境一般的云里雾里, 更非八卦、娱乐、微博似的迷三倒四。为了让思想冲破牢笼, 探寻现实中国及其现象、问题、规律及本质, 曹锦清有意对各种现成的、权威的、 时新的理论保持自醒与警觉, 甚至将它们暂时“悬置” 起来, 让自己处于一种无知无识的“赤子”状态:

所谓“悬置”, 既非“抛弃”, 又非用以套裁社会事实, 而是让一切可供借用、参考的理论、概念处于一种“待命”状态, 调查者本人则时时处于一种“无知” 与“好奇”状态, 直观社会生活本身。 “无知”是相对于 “熟悉”而言的, 而“熟悉”, 或“习以为常”恰恰是理解的最大敌人。 只有“无知”“陌生”而引起的“好奇”, 才能让开放的心灵去直接感受来自生活本身的声音, 然后去寻找各种表达的概念。 调查过程, 其实是“理论”与“经验”两个层面往返交流, 相互修正、补充的过程。 只有通过这条艰辛之路, 才能指望找到能够理解社会生活的真正理论。[1]3

关于研究问题的方法, 如今也似乎颇为混乱。 按照一种流行说辞, 好像天底下的研究方法只有两大类, 一类是传统的人文方法, 一类是现代的实证方法;在此基础上又明里暗里提示人们, 只有后者才是研究社会问题的科学方法与不二法门, 而前者是主观的、随意的、浅科学或前科学的乃至不科学的 (令人困惑的是孔子、庄子、柏拉图、马克思以及古今无数思想家该当何论) ;最后图穷匕首见地挑明, 原来所谓实证方法就是用一堆统计、问卷、数据、图表等, 去揭示活生生的、变动不居的、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及其规律。 这种流行的方法论, 在新闻学界也渐成说一不二之势, 以至于不少学生一事当前, 既不考虑研究的问题及其价值, 也不深入社会生活的实际场景, 更不对各种现象及其构成因素的复杂关系进行考察, 不对其间的历史渊源与来龙去脉展开由此及彼、 由表及里的分析, 而不得不闭门造车先弄一套 “方法”, 诸如表格、数据、问卷什么的, 仿佛一旦设计停当, 社会生活的全部奥秘与宝藏就会在阿里巴巴“芝麻开门”的咒语中应声而开了。 生机勃勃的盛唐人嗤笑冬烘先生, 说“岂学书生辈, 窗间老一经”, 而今可谓“不问天地人, 先弄方法论”。

其实, 方法如同兵法, 兵无常势, 水无常形, 只要胜利, 就师出有名。 对研究者来说, 所谓“胜利”就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问题层出不穷, 千变万化, 方法也当因地制宜, 不拘一格。 问题不同, 情景不同, 方法自然也就不同。 天下没有一成不变的兵法, 同样也不可能有千篇一律的方法。 而只要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方法, 实际上都属于实证范畴。 实证实证, 无非是实际证明、实地考察、实在分析, 或者说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如此而已。 就像范长江采写《中国的西北角》时参考的顾祖禹历史地理巨著《读史方舆纪要》, 当然方法中也可以包括一些现代数量统计等手段。 不论问题而先谈方法, 就如同纸上谈兵, 焉有不败之理。 不难想象, 掌握纸上谈兵法的学生一旦进入新闻界, 面对纷纷扰扰的社会问题以及林林总总的现实, 难免茫然无措, 不知从何入手。 因为, 略微有点中国社会的生活经验, 就知道这套“科学方法”基本不灵, 既无法以之获取多少事实真相, 更不用说探寻问题的本质了。 甚至, 由于脱离实际, 人云亦云, 新闻报道还难免如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指出的:“当前中国的情况颇为吊诡, 到处都在打着为农民讲话的幌子, 却在为刁民讲话, 为土地食利者讲话, 为农业企业讲话, 为农村中和农民中的强势群体讲话。而真正最弱势且最广大的9 亿农民———小农+农民工, 却已经从媒体上悄然消失。 ”[2]那么, 如何才能了解现实生活的实情, 揭示中国问题的真相呢? 《黄河边的中国》对此既提供了一套实际有效的路径, 又阐发了一些深切洞明的思路:

社会生活的真实, 决不会主动地向调查者敞开的。 “家丑不可外扬”与“熟人、陌生人之间的界线”, 是村落文化内固有的两大特征。 前者, 各家长、村长、 乡长们各自小心翼翼地遮蔽起来;后者, 使一切陌生人成为“来路不明, 形迹可疑”者。 乡村社会生活的这种遮盖性与防范性, 使得调查者难以自由“入场”, 即使“入场”, 也难以畅通地获取所需的经验资料。 西方社会学中常用的“问卷统计”调查法, 在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基本上是无效的。 因为使得问卷法有效的基本前提———社会生活的敞开性和无防范性———在中国是不存在的, 或者说基本上不存在。 我们的田野调查且有层层防设, 就遑论问卷法了。[1]120

最后, 表达思想的话语也是不容忽略的问题, 属于“走转改”的题中之义, 前人之述备矣。 这里仅举一例, 即见当下流风之一斑。 某学生写了篇文章, 拿给教授审阅, 结果标题中的“视野”被改成“视阈”, 因为据说后者比前者更有学术水平。 怨不得如今一些学生的语言机械僵硬, 也无怪乎如下文字畅行学界:究其“微化”和“碎片化”的变化本质而言, 是社会要素、 市场要素透过这种“裂解”所获得的因应时代发展和社会改变, 从要求的功能重新聚合重组的“前阶”。 如此党八股、洋八股, 让人不由得想起毛泽东《反对党八股》中的提醒:“凡真理都不装样子吓人, 它只是老老实实地说下去和做下去”, “共产党不靠吓人吃饭, 而是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吃饭, 靠实事求是吃饭”。 看看《乡土中国》, 多么平易近人, 平白如话, 又多么意味深长, 耐人寻味: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 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 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 因为在乡下住, 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 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 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 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 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 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 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我们自己虽说是已经多少在现代都市里住过一时了, 但是一不留心, 乡土社会里所养成的习惯还是支配着我们。 你不妨试一试, 如果有人在你门上敲着要进来, 你问“谁呀! ”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 这是说, 你得用声气辨人。 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通名报姓的。

1938 年, 艾青在《我爱这土地》里吟出催人泪下的诗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他在另一首《献给乡村的诗》的序里写道:“这个无限广阔的国家和无限丰富的农村生活———无论旧的还是新的———都要求在新诗上有它的重要篇幅。 ”行到水穷处, 坐看云起时。 乡土中国在不失赤子之心者心中, 不仅沉淀着异常丰富的历史文化蕴含, 而且展现着无限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 恰似2013 年入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哈尼梯田, 既是天地人合写在大地上的一篇美丽诗章, 也无异于诠释了诗人荷尔德林的名句:人, 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参考文献

[1]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 (增补本) [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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