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联盟范文

2024-09-04

企业知识联盟范文(精选10篇)

企业知识联盟 第1篇

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从总体上看, 包括了一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特征, 即具有独特性、用户价值、延伸性和可持续性。但与生产型企业相比, 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营销网络、品牌信誉、经营规范以及企业文化等“软技术”方面, 因而更具有综合性和内涵性。

近20多年来, 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外汇储备总额的迅速增长, 中国经济对外经济依存度的不断提高, 都证明了中国外贸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而这一切的微观经济基础, 是外贸企业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它促使提供外贸货源的所有企业提高质量、效率和信誉, 它给消费者带来独特的价值和利益、开拓了国际市场, 它不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和移植, 因而也使企业在创造价值和降低成本方面比竞争对手更优秀。这种核心竞争力还满足了持续发展的要求, 即使企业有迅速发展的外在张力, 又使企业具有长期发展的内在潜力。

二、构建知识联盟对外贸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一) 知识是外贸企业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许多外贸企业虽不制造具体的产品, 但要在市场上生存, 也要依赖于“核心知识”。具有“核心知识”的人才是企业无与伦比的“智力资产”, 它的价值数倍于企业的有形资产, 提高外贸企业的“核心知识”, 就是从根本上提高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 中国外贸企业知识生产能力严重不足, 这与中国外贸企业制度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转轨过来有密切关系。计划经济下外贸企业的知识生产功能被严重分离, 外贸企业知识是由独立于外贸企业的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来生产的, 这种科技开发与外贸企业分离的局面, 是造成中国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将决定企业的竞争优势。中国外贸企业急需增强知识生产能力, 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从一个理想境界来说, 最好是把现有的科研院所并入企业, 或者改制为外贸企业经营, 以实现技术知识生产的内部化, 但这两种方式只适合少数有条件的大型外贸企业和科研院所。大量的中小外贸企业不具备兼并科研院所的实力, 而且高校是最重要的知识生产基地, 外贸企业不可能去兼并高校。因此, 在不打破现有组织均衡关系下, 知识联盟是一条比较现实可行的路子。

(二) 外贸企业构建知识联盟取代产品联盟是必然趋势。

中国外贸企业与供货厂商、国外客户有密切联系, 这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改革开放中, 实行贸工结合、贸技结合等, 这是以产品为核心的互补关系。总的来说, 它们之间所构建的联盟主要是产品联盟。产品联盟是企业为了弥补某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不足而向外寻求合作伙伴建立起来的一种联盟, 它注重得到产品或广泛地销售现存产品, 学习不是重要的。而知识联盟是指外贸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科研单位等组织合作, 获得其他组织的技能和能力, 合作创造新的能力。知识联盟的内容、形式一般有资源合作和能力合作。资源合作, 如特许经营、技术协议、合作开发、生产销售等, 合作伙伴提供资源、土地、设备、劳动、资金、专利, 获得回报。能力合作, 如组织管理技巧、营销技巧、技术能力、制造能力的合作, 人员交流及培训, 形成新的知识链, 增加价值链活动的价值, 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应对所面临的挑战和冲击, 外贸企业应逐渐由产品联盟向知识联盟转变, 这主要是因为知识联盟比产品联盟有绝对的优势。

中国已建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贸企业里, 属产品联盟的特多, 属知识联盟的极少。中国外贸企业以合资形式与跨国公司进行合作, 往往是建立在以本国市场换取外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合资合作双方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不对等, 市场换技术的成本过高, 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着要么失去市场, 要么无法引进先进技术的两难选择。有些跨国公司在挤占中国市场、获取丰厚利润的同时, 还牢牢地控制了技术和技术创新。对一国一地经济的发展而言, 产品联盟或许可以兴一时之利, 助一臂之力, 但决不可持久。因此, 今后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 一是要注意逐步增加知识联盟式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二是要注意逐步减少给产品联盟式外商投资企业的“偏食”。

三、外贸企业构建知识联盟战略取向

知识联盟作为一种战略性联盟, 原则上企业可以选择国内外的任何机构作为联盟伙伴。从外贸企业联盟的现状来看, 可以概括为外向策略与内向策略。外向策略是指国内外贸企业同国外企业之间的合作, 包括建立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协议、许可证等, 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股权式中外合资企业。内向策略主要是指国内外贸企业同国内的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合作, 国内称为产学研联合。

虽然中国外贸企业的组织形态仍然是国内生产企业与国外客户两者的中间商, 但中国外贸企业建立知识联盟可以有以下几个战略方向, 不同战略方向的知识联盟对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起着不同的作用。

(一) 与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联盟。

中国外贸企业传统的经营领域局限于技术进步缓慢、附加值低的产品, 但随着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弱, 扩大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则成为提高中国外贸企业竞争力的主要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 具有一定规模、资源和能力的外贸企业应与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联盟, 借鉴吸收对方的先进技术, 逐渐调整产品出口为主的贸易形式;通过与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契约方式的联合与稳定性的长期性交易, 使外贸企业能够利用对方资源。这既可降低联盟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 增加利润, 又可以提高企业间相互进行投资的积极性, 从而增强外贸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这是外贸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 与国外客户的知识联盟。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 国外客户包括进口商与消费者, 建立与国外客户之间的知识联盟, 其目的在于向国外客户学习。当今市场需求复杂多变, 客户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国外客户的消费行为将从现在的国外客户与外贸企业之间的交换过程, 变为外贸企业与国外客户合作满足国外客户特殊需求的过程, 外贸企业与国外客户之间的关系不只是经济上的买卖关系, 某种程度上已有合作伙伴的成分。外贸企业与国外客户之间由国外客户被动接受外贸企业的产品, 变为外贸企业主动向国外客户学习关于产品的知识, 以此来提高核心竞争力。然而与此同时, 国外客户通过知识联盟, 也获得了外贸企业多年来积累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因此, 这种知识联盟对于以产品知识为核心竞争力的外贸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 与国内其他外贸企业的知识联盟。

中国当前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有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还有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毫无疑问, 外贸企业之间以及外贸企业与其他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之间充满了竞争, 但是竞争并不排斥合作。企业之间的知识联盟将使外贸企业受益匪浅, 这是因为各个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之间会有核心竞争力差别。例如, 不同的产品特征、不同的服务专长、不同的市场区域及不同的顾客群体, 它们之间必然进行知识联盟, 以此满足顾客的需要。

应该看到, 在核心竞争力相类似的企业之间, 竞争将是主旋律。竞争也就会有发展和淘汰。小企业之间结成知识联盟可以增加竞争的筹码, 扩大整体拥有的知识量, 以谋求壮大与发展。而在实力相差较大的企业之间结成的知识联盟, 对弱者来说可以向强者学习, 并相应地对自身进行调整;对强者来说则是扩大力量的又一步, 通过知识联盟控制竞争对手。但这种控制与反控制的过程是一种和谐的知识融合的过程, 当两者的知识融为一体的时候, 实质上的合并自然产生, 形式反而居次之。总而言之, 与国内其他外贸企业组建的知识联盟, 对于壮大外贸企业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 与国内货源供应商的知识联盟。

为外贸企业提供货源的生产企业, 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经济显著的重化工业、机械制造业中的大型工业企业和为大企业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 它们自身就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而且产品的技术含量一般较高, 需要向用户提供一整套售后服务, 它们较早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有一定的国际贸易的经验;另一类是规模经济不显著的农业、一般日用品制造业中的大量的中小企业, 它们一般不具备独立开展国际贸易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国有外贸企业要充分利用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优势能力, 将自己与它们的业务联系有一个阶段性的飞跃, 即与生产企业建立起知识联盟, 并形成相应的核心竞争力。

(五) 与企业员工的知识联盟。

外贸企业应该改造与员工之间的知识联盟。外贸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是相对独立的知识拥有者, 他们由于共同的利益而在一起合作, 贡献出自己的知识。群体组织即外贸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是会发生变化的。外贸企业应当成为员工之间的软性组织, 群体要为员工提供协调和服务, 为它们创造发挥才能的条件。这样的组织结构必然代替传统的、刚性的、统治式的组织模式。

(六) 与高科技科研机构的知识联盟。

外贸企业在向外企学习的同时, 对内也要加强同国内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合作, 形成产学研联合, 以加强外贸企业的知识生产能力和学习能力。高校等研发机构作为高科技的辐射源, 拥有科技、知识、信息和人才优势, 是创新的策源地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依托。同时, 现在由于世界范围的技术竞争正在缩短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的距离, 因此通过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以解决对技术和人才的迫切需求, 就成为许多外贸企业的必然选择。此外, 外贸企业可以在科研院所选择一些处于高技术成果转化阶段、具有出口前景的高技术产品, 通过对股权的投资, 以获得持续出口的所有权和独家经销权。

以上几种知识联盟中, 前两种属于外向策略, 后四种属于内向策略。有证据表明外向策略已占主导地位。各地外资竞争推出的优惠政策、国有企业的模糊产权、外方企业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知识, 都是国内外贸企业在做联盟伙伴决策时出现外向偏好。但从根本上说, 国内外贸企业的知识生产能力与学习能力是最重要的。选择内向策略将有助于加强外贸企业的这些能力。美国著名企业战略专家伯特讨论研究过一些国家在一些行业保持长久竞争优势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 这些国家的国内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结成了复杂的联盟关系, 它们共同组成了一支“立体兵团”, 对内合作竞争, 对外协同作战, 从而赢得一个行业的国家竞争优势, 推动一国的经济发展和走向富强。中国外贸企业知识联盟的内向策略目的也就在此。

摘要:知识是所有外贸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过程中所必需的关键性资源, 而构建知识联盟就是外贸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本文详细探讨了外贸企业构建知识联盟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几个战略取向。

关键词:外贸,知识联盟,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品媛.《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

[2]薛岱.《浅谈国有外贸企业摆脱经营困境的思路》.《商业现代化》, 2006.6.

企业知识联盟 第2篇

石书玲(1965-),女,汉,河北石家庄,天津商业大学,教授,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方法。

摘要:知识联盟的建设有利于企业间的知识共享,然而知识共享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间的相容性,企业形容性的主要矛盾是企业文化的相容,本文主要基于知识联盟建设来论述企业间文化相容性的重要性。

关键词:知识联盟;企业相容性;企业文化相容性

一、知识联盟概念及重要性

知识联盟,顾名思义是指企业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知识的价值链条将不同的知识型企业紧密的联系起来,知识创新联合体是以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为基础,因而形成知识链彼此交叉的知识网,这种知识网被称作知识联盟。知识联盟是具有高开放性、高动态性的特点,打破了传统企业之间存在的封闭、竞争的企业关系,这是一种全新的企业间知识共享的管理模式。企业间的知识共享能够缩小企业间的知识势差,提高知识的利用价值,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所以不断有学者提出企业组织之间应该创造出一种有利于知识共享的环境。本文认为知识共享的环境建设重在知识联盟的建设,知识联盟建设的主要矛盾又集中于企业间的相容性。

二、知识联盟建设与企业文化相容性

知识网中存在的各个节点代表着联盟中的知识型企业。企业间的相容性突出矛盾又集中表现于企业文化相容性。L EW IS[1]在研究战略联盟各成员的相容性时,将其归结为企业文化、决策模式和关键价值观的匹配性。因此,企业间文化的相容性间接的对知识联盟的建设起到一个正相关的作用。企业的组织文化是企业长期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包含了企业员工所共同遵守的价值规范,是企业所特有的,无可代替的一种文化象征。组织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体现组织文化的存在,是企业所有员工共有的一种价值体系,企业运行管理的灵魂所在,是一种无形的管理模式贯穿于整个企业运行中。因此本文认为企业文化相容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企业文化的一致性、企业文化的开放性、企业文化的可塑性和企业文化的再造性。

(1)企业文化的一致性

企业文化的一个组织所特有的,是不能被其他企业所简单机械的复制的,离开企业文化所依据的特殊环境,是很难存在的。DONOGHUE等[2]认为,不同的企业由于工作流程与企业文化的不同,其知识管理的模式也会有所差别。由于企业价值观是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价值观会直接影响员工的行为,因此企业文化的差异必然导致组织间价值规范的不同。这种差异不可避免的会导致知识联盟建设中不同的组织成员对所遇到的问题的观点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到知识联盟建设。所以说,联盟中企业成员的企业文化的相似性度越高,组织成员看待事物的观点相似或者一致,联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越容易解决,联盟中组织成员的知识共享水平也越高。知识联盟建设的过程中,对于组织成员文化一致性建设是不可或缺的,让组织成员形成共同的价值规范,对于提高联盟中知识共享的水平有重要作用。

(2)企业文化的开放性

过去传统企业的文化具有封闭性,彼此之间联系比较少,表现在企业的一切自上而下的活动,阻碍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无法在知识层面中互通有无,这样的企业文化是与知识联盟的建设是相悖的,知识无法快速的企业间进行传递和共享,从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角度看,达不到快速对市场的变换做出调整。如果一个企业文化趋于保守,缺乏企业间的沟通,不能建立起企业间的互信机制,是无法合理有效的建造一个共享的知识环境的,对于知识联盟的建设形成无形的阻碍。企业文化的开放性还对企业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影响,组织内企业成员的学习能力也是影响联盟中知识共享的一个因素,企业文化的开放性对于知识联盟的建设的影响是交叉的,多角度的。

(3)企业文化的可塑性

企业文化尽管由于自身发展中存在着极大的既定性,但是,任何一种企业文化最终不是不可更改的东西,而是可以塑造、可以改变、可以创新的东西,它是企业文化开放性的外向延伸和表现。也就是说,企业文化的既定性,在外界环境不断的发生变化时最终都不会排斥为了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而对于企业文化的创新和改变。其实,如果企业文化根本不可塑,那么,理论界和企业界关于企业文化的任何研究都将失去意义。其实一个企业要实现持续发展,就既要考虑到公司的传统--企业文化的既定性,又要考虑到时势变迁,与时俱进,不断的接受与学习,对于知识联盟中的建设积极的进行改变与创新,对于企业文化的一致性又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4)企业文化的再造性

企业文化自身的特点对于企业发展形成一种障碍时,又无法适应知识联盟建设的要求时,企业不得不对企业文化进行重新构造,新的企业文化,必须表现出一种比较高的竞争力,适应變革,更利于营造企业间知识共享的环境,激发企业积极性。

结论与建议

企业文化间的相容对于知识联盟的建设的影响是多维度的,并不是单一的间接的影响,影响到企业方方面面。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型的经济社会,单兵作战的企业势必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逐步淘汰,知识联盟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所以企业文化的相容必须依靠文化建设来逐步的完成。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开放性,竞争性的企业文化是文化建设的第一任务,企业文化的开放性越高,知识联盟中企业文化的一致性越高,减少联盟建设的障碍性,又对企业文化的可塑性形成一种积极反馈,肯定了文化再造的正确性。但是企业文化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企业耐心与恒心,在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的变革,积极创造一种有利于知识传递和共享的环境和氛围,才能不断的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1]LEW IS J D.Making Strategic Alliances to Work[J].Research Technology Management,1990,33:12~ 15.

联盟企业知识库构建研究 第3篇

一、联盟企业知识和知识库

联盟企业指加入企业联盟的成员企业。联盟企业的知识是指联盟企业所拥有的、可以反复利用的, 建立在知识和信息技术基础上的, 能给企业带来财富增长的一类资源。联盟企业知识的特性对其知识库的构建提出新的要求:联盟企业增加联盟知识、其他联盟企业知识两个知识源;联盟企业选取的知识表示方法要便于成员之间的知识共享;联盟企业还要采取措施保障核心知识的安全。本研究针对上述问题, 提出知识库的构建过程。这个构建过程包括构建知识的技术过程和管理过程两方面内容。

二、联盟企业构建知识的技术过程

1. 知识获取。

知识的获取是指从知识源中总结和抽取知识的过程。知识库的性能取决于其获取知识的质和量。知识获取主要有三种方式, 全自动、半自动和人工方式。联盟企业知识的获取方式如表所示:

2. 知识表示。

知识表示研究如何把获取到知识用计算机所能理解的形式表现出来。本研究所选取基于OWL的领域本体知识表示方法, 能准确表达知识并便于成员之间的知识共享。这种方法采用OWL本体表示语言表达知识。领域本体反映特定领域中本质的概念, 提供特定领域的概念、关系等。OWL (Web Ontology Language) 建立在XML和RDF等已有标准的基础上, 包括三个子语言:OWL Late, OWL DL和OWL Full。

3. 知识组织。

知识组织主要研究知识在知识库中的物理存储模式。知识的组织方式依赖于知识表示形式。联盟企业要实施保护核心知识的措施。对于基于OWL的领域本体知识表示方法, 知识组织主要解决异构本体的集成问题。本研究采用基于本体的领域知识集成方法实现领域本体的集成, 集成步骤为:建立共享词汇库;建立局部本体;定义映射。

几乎每个联盟企业都拥有核心知识, 联盟企业以加强核心知识为中心获取知识。联盟企业通过为知识设定知识密级和访问权限控制共享范围。知识密级是指知识机密程度, 联盟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置知识密级标准。联盟企业依据知识密级为用户设置访问权限, 保证用户的合法性, 防止知识泄露。

4. 知识呈现。

联盟企业构建知识库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对知识资源的有效管理, 知识呈现过程需要借助企业知识门户这个媒介才得以完成。企业知识门户是一种智能化的应用, 它建立了用户与知识之间的联系, 能够帮助用户方便地找到需要的知识或知识载体。

三、联盟企业构建知识库的管理过程

管理过程旨在提高联盟企业学习知识的效率, 增加知识库的知识储量或加快知识库的更新速度, 包括:

1. 加强知识库的维护管理。

在日常维护方面, 联盟企业应根据使用者的反馈信息不断对知识库进行调整和完善, 根据知识变化对知识库中的知识进行更新和扩充;在安全性维护方面, 联盟企业要严格贯彻知识密级标准和访问权限机制, 防止知识流失。

2. 提高知识学习能力。

知识学习能力包括知识吸收、整合和传递能力。联盟企业提高知识学习能力要主动在联盟中营造有利于成员企业之间共享知识的氛围;联盟企业也要塑造以学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激发员工学习新知识及经验的主观愿望, 促进知识创新;联盟企业还要在整个企业范围推广知识库的应用。

3. 完善激励机制。

联盟企业激励机制的标的是促进知识共享及鼓励知识创新。一方面, 联盟企业应建立知识贡献激励制度, 设置知识贡献考核指标。另一方面, 联盟企业应建立内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对知识的创造者或创新者授予内部知识产权, 并根据知识对企业业绩的贡献给予适当奖励。

综上所述, 构建知识库的技术过程建立出知识库的“支架”, 而构建知识库的管理过程为知识库增添了“肌肉”, 二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联盟企业知识库构建过程框架如图1所示。

企业知识联盟 第4篇

苗金(1988),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管理学硕士,单位:辽宁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企业战略与创新管理。

摘要: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创新性的将知识协同概念引入到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中去,具体研究如何使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实现知识协同过程,为研究知识资源在生物制药产业上下游企业间如何流通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关键词:生物制药;创新联盟;知识协同;实现机制

引言:目前国内外关于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的研究还没有完全展开,可以借鉴的理论成果少之又少。王聪颖、管晓东等指出集群环境下的知识协同是一个知识发现、创新、传播、观察再到发现的循环过程。知识协同由“知识发现”开始,进而提出“创新”的方法,而后在更广的范围传播创新思想,使得集群对市场的观察和收集反馈信息的能力得以提高。徐少同、孟玺将知识协同过程的要素分为了四个部分:知识协同的目标、知识协同的环境、知识协同的动态(整合、碰撞、共享等)和知识流转移(包括知识的传递、转化等)。曾德明等学者将供应链知识协同过程用三个部分描述:知识获取、知识传播与共享和创造新知识。

1.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主体协同机制

从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构成要素角度出发,将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的实现机制具体划分为三个: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主体协同机制、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转化机制和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协同环境保障机制。

1.1知識共享机制

知识共享机制下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内部知识协同主体会尽可能地公开自身所拥有的知识资源,使联盟内部其他主体都能接受和运用,从而使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内的知识得到充分全面的运用,提高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整体的知识资源运用效率。知识共享机制是整个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实现机制能够正常运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并通过知识共享平台实现。

1.2知识学习机制

知识学习机制是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实现机制的关键部分,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寻找学习机会。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内各协同主体自身的知识存量与联盟共有知识存量之间存在着差距,差距越大、知识的互补性就越强,潜在的学习机会就越多。第二步,找到学习机会后,结合自身现有的知识、经验,通过互补知识的学习,创造新的知识,即发明新知识。联盟内部的各个协同主体知识的吸收和创新能力越强的,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新知识就越多。第三步,新知识发明后,发明新知识的协同主体对新知识进行执行和推广,并根据执行推广过程的效果来评价该新知识的有效性,最终对评判的结果进行反馈。如果效果较好,就将新知识收录到联盟共有知识平台之中,再供其它成员组织学习和试用,进一步更新联盟知识共享平台的知识存量。

1.3知识创新机制

知识协同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知识创新。不同的知识需求相同的目标,使得拥有不同知识的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主体贡献自己的核心知识,各协同主体之间进行知识共享,相互学习,进而相互探讨相互启发,产生新的联盟知识。创新的知识最终服务于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的生产实践,通过实践来检验创新知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是知识创新机制的关键。

2.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转化机制

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主体拥有大量可供知识协同所用的显性知识和隐形知识。下面就生物制药产业S、H两个知识协同主体简单研究知识的转化机制,由于知识相互转化是可逆过程,所以仅研究S的知识转化为H的知识的过程。首先,S尽可能对自己要共享的知识进行编码、表述,将其转化成可共享的显性知识。然后被表述后的显性知识跟S原有的某些要共享的显性知识一起转移到H。另外,H通过不断的观察、学习、模仿和实践对S具有的那些无法编码表述的那部分共享隐性知识进行吸收,最后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隐性知识。

3.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协同环境保障机制

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环境保障机制具体分为激励机制、信任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三个部分,对联盟内部环境起到保障的作用,使知识协同得以顺利进行。与上述主体协同机制、知识转化机制不同,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协同保障机制并不是独自进行的机制,它与上述两个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并行存在,为上述两个机制的运行提供支持。

3.1知识协同激励机制

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激励机制在开展过程中坚持公平性原则,首先,提高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中各个主体以及联盟整体的知识增长率。其次,提高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的知识收益率。知识收益率越高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在开展的知识协同实践所获得的收益就越大。最后,提高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主体的附加利用率。

3.2知识协同信任机制

对于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而言,由于其自身行业特点,使得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面对复杂竞争环境和市场机遇不确定情况下的信赖。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知识协同主体不仅存在合作关系,还会存在着竞争关系,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其相互信任程度。

3.3利益保障机制

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是产业创新联盟稳定性的基础,是维系联盟主体间合作关系的重要纽带。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应在联盟组建初期就制定出有效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在分配利益过程中,生物制药产业创新联盟要充分考虑各联盟主体可承担风险的程度,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风险补偿,以确保联盟内部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结论

为保证知识协同过程阶段顺利进行,配套建立了由主体协同机制、知识转化机制和协同环境保障机制构成的知识协同实现机制。其中,主体的协同机制包括知识共享机制、知识学习机制、知识创新机制;知识转化机制为实现机制的核心机制,是知识协同客体要素协同的实现机制;协同保障环境机制为保证实现联盟微观环境的协同。(作者单位:辽宁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王聪颖,管晓东.基于市场导向的产业集群知识协同模式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10):69-71

[2]徐少同,孟玺.知识协同的内涵、要素与机制研究.科学学研究,2013,31(07):976-982

企业联盟知识共享与保护平衡机制 第5篇

一、“边界困境”的产生

联盟伙伴之间本质上是一种竞合关系。竞合一词是由耶鲁大学的Barry.J.Nale.buf和哈佛商学院Adam Brandenburger在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提出的。他们认为, 企业之间可以存在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竞争并不排斥合作, 有时合作更有利于提高竞争效率。联盟企业之间的竞合关系表现在:一方面联盟企业为了获得额外利益, 必须在研发成本、互补资源、技术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另一方面联盟伙伴尤其是资源、技术重叠性较大的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竞争, 联盟企业共同研发的技术很可能会被个别企业用于生产相关替代产品, 在市场中同整个联盟以及其他联盟伙伴进行竞争。

联盟结束之后联盟企业之间的关系将会由竞合关系转变为竞争关系, 这就更加促使企业在联盟中展开“学习竞赛”。联盟中学习分为两种:一种是联盟企业整合所有联盟伙伴的知识、能力等来完成单靠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完成的任务, 产生1+1>2的效果, 所有联盟企业共同受益;另一种是个别企业利用联盟关系学习其他企业的核心知识、技术等牟取私利。为了防止后者, 企业会对合作伙伴保留知识信息。这种情况下, 企业核心知识不会泄露, 但是合作伙伴联盟的积极性会降低, 并最终导致联盟失败——短期风险。如果企业为了使联盟成功而放任企业知识信息流, 企业的核心知识资源就会面临外泄的风险, 而联盟伙伴一旦获得该企业的核心知识资源, 该企业就会失去原来的竞争优势, 并且丧失对其他联盟伙伴的吸引力, 最终导致联盟失败——长期风险。此时, 在联盟中企业就会面临“边界困境”, 既要提供足够的信息流供联盟共享, 同时又会面临企业核心知识资源外泄的风险。

学者们对联盟中知识共享和保护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 许多学者认为知识保护对于保持企业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强调知识共享是联盟成功的关键。我们认为知识共享与保护两者都是联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对立统一的关系。联盟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保持两者之间平衡。

二、知识共享与保护平衡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知识共享与保护平衡的因素可以分为三类:知识的属性、伙伴的能力、伙伴的关系。

1、知识的属性。

(1) 核心性。核心知识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基础, 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 一旦被其他联盟伙伴获取, 将会对企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 组织贡献给联盟的资源及能力越具有核心性, 对其保护力度也越大; (2) 内隐性。内隐性程度是知识在企业之间传递难易的决定性因素。内隐性的知识不易被清楚表达、传授和观察。同时, 内隐性知识也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Levitas认为内隐性越强对联盟伙伴越具吸引力。因此, 组织贡献给联盟的资源及能力越具有内隐性, 对其保护力度也越大。

2、伙伴的能力。

(1) 学习意向。学习意向是获取联盟伙伴知识的先决条件, 它不但为学习提供目标, 而且可以使企业集中资源进行学习, 这样企业达到学习目的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企业对联盟伙伴的防范基于对伙伴企业学习意向的判断, 如果企业认为伙伴企业企图获取其核心知识, 企业就会与该伙伴分享较少的知识; (2) 学习能力。学习意向仅仅是获取知识的一个重要基础条件, 这是因为获取知识还要受学习能力的制约。联盟伙伴之间技术、资源和能力等越具相似性, 企业的学习能力就越强。企业之间就可以充分整合利用对方的知识资源, 换句话说, 这些相似使得他们之间的合作更加容易, 同时所面临的核心知识泄露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 企业之间资源相似程度越高, 企业对知识保护力度越大。

3、伙伴的关系。

(1) 信任。在联盟之间存在两种信任:能力信任强调信任对方有履约的能力;善意信任认为对方不会对联盟和本企业产生不利行为, 我们在这里更加强调后者。当联盟伙伴之间存在信任时, 企业就会减少对信息和知识流动限制, 反之, 则倾向于控制知识流动。但是, 信任只会减少知识保护的必要性, 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这种必要性; (2) 合作背景。先前合作经历使伙伴之间彼此相互了解, 也会增进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实例研究表明, 基于先前的联盟经历, 联盟企业之间将很少建立对等股权联盟, 并且联盟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如果联盟双方没有前期合作关系, 组织就会更多地担忧对方加入联盟的潜在动机及出现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 以致对知识保护程度的加深; (3) 合作期限。联盟各方对合作期限的预期会影响联盟中知识共享与保护。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 当联盟成员间关系基于长期重复博弈而非一次博弈时, 各方机会主义行为会大大减少, 成员有信心通过资源投入获取长期收益, 彼此更有动力进行知识共享。

三、知识共享与保护平衡机制

联盟中知识共享和知识保护看似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实际上我们可以找出一些因素, 这些因素对知识共享和保护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对这些因素的投入会使企业既能够从联盟中学到知识, 又可以很好地防范核心知识的外泄, 达到知识共享和保护平衡的双重目标。

1、关系资本。

在联盟中, 关系资本是指企业之间基于个人层面上的相互信任、尊重和友好, 它是联盟企业的员工深度互动过程中建立的一种具体关系。通过联盟而形成的关系资本能够为联盟伙伴带来其他企业无法复制和模仿的竞争优势, 而这些关系资本正是创造关系性租金的核心要素。更重要的是关系资本可以促进知识共享与保护的平衡。 (1) 联盟伙伴之间的关系资本越强就越能够促进联盟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强大的关系资本会促进联盟伙伴之间的深度交流, 并且增加了联盟之间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变得更加容易, 同时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协调成本。对机会主义行为的相互猜疑, 会阻碍企业之间的信息、知识共享, 而相互信任会减少企业对机会主义行为的顾虑。决策者就不会因为担心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不得不对核心知识采取保护措施。因此, 信息、知识就会准确、全面、及时地在合作各方之间传递, 有效实现知识共享; (2) 联盟伙伴之间的关系资本越强企业保护核心知识的能力就越大。机会主义行为是企业保护核心知识的主要原因, 而关系资本可以有效地控制机会主义行为。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控制主要有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 非正式控制是正式控制的补充, 并且有时比正式控制更加有效。自我约束就是非正式控制的一种, 它是联盟之间控制机会主义行为的有效机制, 并且成本较低。关系资本可以强化自我约束, 关系资本越强, 自我约束越有效。自我约束使得企业相信其他联盟伙伴不会利用本企业的安全漏洞, 即便是他们有机会这样做。

2、冲突管理。

综合冲突管理是一种有效冲突管理方式, 它包括联盟之间开诚布公的双向沟通和冲突管理制度化。综合冲突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知识共享和保护的平衡。 (1) 综合冲突管理会增强联盟企业之间的关系资本。综合冲突管理在处理冲突的过程中, 联盟成员充分双向沟通而达成一致, 因此冲突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性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这种认可使联盟成员对彼此之间的信任和承诺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因此, 可以说综合冲突管理是强化联盟成员之间关系资本的催化剂; (2) 综合冲突管理有利于联盟知识共享。综合冲突管理使联盟成员之间密切交流与接触并产生公正感, 密切交流与接触为联盟之间提供了一个潜在有效的传递关键信息和技巧的渠道。公正感促使联盟成员之间知识、思想的交流变得更加容易。因此, 综合冲突管理可以有效促进联盟之间的知识共享; (3) 综合冲突管理有利于企业对核心知识的保护。联盟中的冲突往往来源于成员之间对联盟贡献和回报的不对称。综合冲突管理中的密切交流过程有利于判断联盟成员对联盟的贡献与回报, 明确那些知识不应该从联盟中获取。充分的接触还可以相互监督机会主义行为。综合冲突管理所产生的公正感和相互信任也会减少联盟成员的自私行为。因此, 综合冲突管理有利于联盟企业对核心知识的保护。

3、伙伴选择。

合适的联盟伙伴可以促进知识共享与保护的平衡。在选择联盟伙伴时企业应该考虑: (1) 互补性。互补性是指联盟成员之间的核心业务或能力近似性、重叠性低, 近似性越低互补程度越高。Harrigan认为互补性较高的联盟比较容易成功, 一方面互补性可以保证不同成员为联盟提供不同的、有价值的资源, 促进联盟知识有效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联盟企业的核心业务的近似性低, 学习对方核心知识的能力较差, 有利于企业对核心知识的保护; (2) 兼容性。联盟企业的兼容性是通过经营战略、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国籍、甚至是企业规模等方面来度量的。企业之间兼容可以培育“和谐”的氛围, 化解分歧, 扩大企业之间开放水平的交流深度。因此, 联盟企业之间相兼容可以有效增强关系资本并促进知识共享。

四、结论

促进联盟中知识共享与保护的平衡是解决“边界困境”的关键, 也是提高联盟绩效和成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从关系资本、冲突管理和伙伴选择的角度对联盟中知识共享与保护的平衡进行探讨, 认为强大的关系资本、综合冲突管理以及合适的伙伴有利于促进知识共享与保护的平衡。影响知识共享和保护平衡机制的因素有很多, 如何完善知识共享与保护平衡机制将是我们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李健, 金占明.战略联盟伙伴选择、竞合关系与联盟绩效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7.11.

[2]林莉, 周鹏飞.知识联盟中的学习、冲突管理与关系资本.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2004.4.

中外企业知识联盟的风险及控制研究 第6篇

关键词:知识联盟,治理结构,风险

知识联盟 (K now ledge A lliance) 是指企业在实现创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 为共享知识资源、促进知识流动和创造新知识, 与其他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通过各种契约或股权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网络组织。现阶段关于知识联盟的研究大都关注于联盟的共同特征, 比如动机、治理结构等, 缺少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企业与外国跨国公司结成知识联盟的研究。本文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格局出发, 对建立知识联盟面临的风险以及相应的控制机制进行探讨。

一、我国知识联盟现状

近年来, 企业界逐渐意识到知识联盟在竞争中的重要作用。许多公司通过同国内外的公司建立知识联盟而大大增强了竞争力。作为发展中国家, 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严重不足, 急需借助知识联盟的力量来提高创新能力。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 这无疑给我国企业带来了进入国际知识联盟网络的良好契机。但中外合资企业的运行效果普遍不理想, 在相当程度上是中方缺乏对联盟管理的知识和策略, 与外资方丰富的国际战略联盟管理经验相比处于弱小的地位。另外,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 中方的母公司常将部分优良资产 (包括设备、产品和人才) 拿出来与外方建立合资企业, 留在母公司的就是债务、富余人员和社会负担, 因此, 其策略经常是以母公司的优势资源和技术 (产品) 来支持合资企业;而外方则大多走的是恰恰相反的道路。合资公司只是母公司全球化扩张策略的一部分, 目标是实现整个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因此, 它对合资企业的支持是有保留的, 合资的目的是支持总公司的发展, 特别是向中国巨大潜在市场的渗透。这一正好反向的母公司与合资公司的关系使得我国企业在合资中必然处于不利的地位, 因此, 技术学习的目标必然让位于外方的市场性目标。这种强弱联盟的发展大多以强大企业吞掉弱小企业的“合并”为最终结局 (麦肯锡咨询公司的研究表明, 强、弱联盟的成功率一般只有30%左右, 而弱弱联盟的成功率为40%, 强强联盟的成功率67%) 。因此, 正确认识我国企业在知识联盟中面临的风险, 以及对风险进行控制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知识联盟的风险

1、风险的分类

D as和T eng将战略联盟中的风险划分为关系风险和绩效风险。所谓关系风险是指由于合作伙伴可能不采取完全合作的行为所带来的综合道德风险。关系风险是由于伙伴企业没有进行满意的合作而妨碍联盟战略目标的实现, 它产生于联盟内部, 是由伙伴之间的关系引起的。而绩效风险则是除了与关系风险有关的发生在合作过程中的所有风险, 它一般是由外部市场的变化和内部能力的缺乏所致。这样就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和不同来源的风险, 为知识联盟中风险的防范、股权结构的设计和治理结构的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

2、知识联盟的风险源

(1) 目标的冲突性。在知识联盟中, 最基本的交易筹码有三个:资金、核心知识和市场知识。对于中方来说, 交易筹码是市场机会、本土化知识, 对外国跨国公司是资金、核心知识。中方参与联盟的目标是获取关键技术, 而外方参与联盟的主要目标是利用中方对市场的熟悉, 攫取市场资源, 占领中国市场。另外, 很多种情况下外方之所以选择与中方合作并不是缺乏知识与技能, 而是因为某些领域对外资的进入做了限制, 外资只有与中方合作才能进入, 在这种情形下, 外方不愿意提供自己的核心技术。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存在着目标冲突, 目标的不同使得联盟方资源投入的重点不一致, 必然导致合作基础的丧失及冲突的产生。

(2) 联盟方投入知识的属性不同。在中外合资企业中, 中方的知识主要表现为对中国经营环境的了解, 属于“本地知识”, 基本上都是显性知识。而外方的知识主要表现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大都属于隐性知识。由于市场知识的易得性及外方对自有知识强烈的保护意识, 致使外方较容易获得他们所需要的知识, 而不断加强其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旦合资利益低于独资利益时, 外方马上会采用独资方式。当联盟企业的知识属性一方隐性一方显性时, 相互依赖的不对称关系显著, 此类联盟的双方建立协调机制的目的不同, 联盟不稳定。

(3) 联盟方学习能力的不对称。John.C hild认为, 影响国际战略联盟中组织学习的因素分为两种, 一种是合作者的学习意图, 另一种是联盟企业学习的能力。合作者的学习能力越强, 在联盟中学习的知识就越多, 反之就越少。对于国际战略联盟中组织学习的类型, 以资源为基础的观点认为, 联盟可分为竞争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两种形式。竞争性学习指合作双方试图扩大对集体学习的共同成果占有率, 当一方学习能力强, 达到学习目标后, 联盟也就很难维持下去, 这种不对称学习取决于联盟双方的谈判权力, 最具谈判权力的一方会创造有利于自身获得不对称学习的条件。合作性学习指联盟建立于双方合作的基础之上, 当联盟双方并不认为彼此存在本质上的竞争或不具有长期的不相容利益时, 就会产生合作性学习。由于存在的目标冲突大都属于竞争性学习, 且外方是强势方, 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知识联盟面临着外方学到中国的核心知识后知识联盟解体的风险。

我们投入联盟的是显形的市场知识, 而外方投入的为隐性的技术知识, 我们不仅面临联盟方目标的冲突, 而且存在学习能力不足的事实, 在中外知识联盟中我们很难达到学习外方先进技术的目标, 相反却面临着失去市场、品牌等核心资源的关系风险。当联盟主要面对的是关系风险时, 从强势企业的角度, 作为组织资源的贡献者, 它自身实际面临的风险并不大, 相反, 与之合作的伙伴公司会面临被吞并的威胁。这里就出现了“风险转移”的现象。因为在这种联盟中, 弱势企业所提供的只会是市场资源或者知识资源, 这些资源肯定要比强势企业所提供的组织资源和技术资源更容易流失。弱势企业需要注意, 除非强势企业出现战略策划失误, 在通常情况下, 对方如果主动提出与小企业合作的话, 它要么是想最终实现合并, 变联盟关系为所有关系;要么就是为了鲸吞这个合作企业的重要资源, 将之据为己用。这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企业必须提防的。

三、知识联盟中的风险控制

总的来说, 控制本身是指通过一定的控制手段达到特定控制目标的过程。由于我国企业在知识联盟中主要面对的是关系风险, 在知识联盟治理结构等方面要做有利于降低风险的选择。

1、联盟治理结构的选择

风险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选择合理的联盟治理结构来防范潜在的风险。联盟的治理结构, 目前被广泛使用的分类方法是股权—非股权的二分法。股权式联盟包括合资企业和相互持股型, 非股权式包括双边契约型和单边契约型。合资企业是联盟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种组织实体, 属于科层组织, 它有自己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相互持股型战略联盟是联盟各方相互拥有对方的部分股份, 以此作“质押”以示对对方的信任, 从而有效减少联盟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契约式联盟是各成员签订长期合作契约, 通过契约规范成员行为, 实现长期合作。双边契约型要求联盟双方为实现共同的目标, 需要双方投入资源、共同努力, 如联合研究开发和联合市场行动。单边契约型有明确的产权转移, 如许可证协议, 其特征是伙伴公司可以独立的按契约行事, 无需与转让方过多的协调或合作, 它接近于市场交易。在绩效风险较高、关系风险较低的情况下, 企业一般应该选择非股权联盟结构来治理战略技术联盟, 而在绩效风险较低、关系风险较高的情况下, 则可以采用股权联盟的治理结构。由于中外合作知识联盟中主要的风险是中方失去市场、品牌等核心资源的关系风险。在选择联盟治理结构上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选择股权联盟的形式。股权联盟不仅能够使企业的利益共生, 同时还可以提供一个监督参与者行为的基础。

2、中外知识联盟应该尽量采取长期合作的形式

博弈论证明在重复进行的博弈过程中, 合作行为有可能作为均衡结果出现, 这取决于局中人关于别人是否愿意合作的预期, 或者说取决于对别人合作信念的评估。如果联盟成员预期的合作期限较长, 那么联盟就能够维持其稳定性。联盟需要订立较长期的合作合约, 以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从而降低投入专用性资产所面临的风险。一般来讲, 长期联盟合约能够产生合作效应, 外方会从自身利益考虑而对知识联盟投入较多的核心技术, 给中方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而短期联盟合约则会导致竞争效应, 即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其原因是, 短期联盟合约会驱使联盟各方不愿把专用性资产投入联盟, 而采取掠夺联盟资源的策略, 并且置联盟的稳定性于不顾, 这种行为很快就会导致联盟解体或走向一体化而加大知识联盟的关系风险。

尽管中外知识联盟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管理和生产水平, 但期望通过知识联盟来实现赶超国际先进技术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在学习跨国公司先进技术的基础上, 立足于国内, 通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联盟来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国内知识联盟在资源目标上的互补性保证了知识联盟的潜在利益, 只有当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竞争力和全球化管理的知识能与大的跨国公司相抗衡时, 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企业知识联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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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reen.G, Welsh.M.A.Cybernetics and dependence:refraining the control concept[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88, 13 (2) .

企业知识联盟 第7篇

当今企业发展单打独斗已经不再成为企业发展主流, 如何在企业联盟之间发展、联合及创新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从目前研究看, 企业联盟在国外应用的比较广泛, 尤其是在信息技术、通信领域及高新技术等前言技术研究与应用阶段。国内出现企业联盟相对较晚, 且联盟形式多为临时性、阶段性等形式, 本文将重点研究在高新技术和专利技术领域内, 企业联盟内针对技术知识的影响因素构成及排序。

二、企业联盟技术知识的构成要素

企业联盟是从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本、运营费用及降低企业联盟间的技术壁垒而产生的, 影响联盟内技术创新的因素有哪些, 是目前企业联盟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 对技术创新、技术改进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为能够较为清晰的分析企业联盟技术知识学习过程中的影响因素, 本文将学习过程中四个环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具体细分, 参考金鑫 (2009) 、周晓 (2007) 、陈艳艳 (2009) 、高忠仕 (2008) 和张睿 (2009) 的研究成果, 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形成了共三级48项指标的企业联盟中技术知识学习影响要素, 具体如表1所示。

三、构成要素测度分析

为确保数据测定客观可靠, 现采用因子分析方法, 组织专家及在企业联盟任职的工作人员对各要素进行打分, 调研样本主要来自于国内知名企业以及国外跨国技术企业, 行业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机械制造业、信息与通讯技术业为主。在应用MATLAB6.5软件对200份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后, 分别得出因子分析模型中的特征值、累计贡献率和因子载荷矩阵, 具体结果参见表2。

从因子分析模型的测量结果可以看出, 排名靠前的要素有: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中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比例、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中达到联盟先进水平的比例、联盟中与本公司处于同一技术水平的知识比例、本公司掌握的专利技术、本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等, 由此可以看出在企业联盟中, 各联盟成员自有的技术知识, 特别是专业性强、原创性强,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是影响企业联盟技术知识学习的主要因素。

四、结论

企业间的联盟为技术知识的交流与传输提供一种可行性方式与途径, 在一种新型的强强联合组织形式下, 任何一个联盟成员的优势技术都可以在联盟中实现应用与提升, 甚至进一步研究开发与应用, 从目前测度结果中可以看出,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在企业联盟中异常活跃, 是影响企业联盟技术知识学习的主要构成因素, 如何减少技术和知识传输壁垒、实现知识有效应用与共享将是企业联盟提升技术知识应用程度的主要内容和方面, 联盟成员之间的良性自身研发能力及联盟内循环机制, 是企业联盟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 也是巩固联盟关系、维护联盟存在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金鑫.面向分布式创新的知识共享机制研究[D].浙江大学, 2009.

[2]周晓.组织学习对组织创新的影响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7.

[3]陈艳艳.知识吸收能力对企业技术能力的影响研究[D].中南大学, 2009.

[4]高忠仕.知识转移、知识搜索及组织学习绩效关系研究[D].浙江大学, 2008.

[5]张睿.技术联盟组织间知识转移过程和影响因素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9.

企业知识联盟 第8篇

商业竞争日益激烈使企业越来越关注自身资源的利用, 知识是企业最具战略性的重要资源。因此, 如何管理知识资源也成为知识管理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知识管理研究领域之一是如何进行知识的转移, 在充分利用自身现有资源的基础上, 结合其他企业转移的知识, 提升知识能力,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当前, 单一的企业已经难以利用有限资源获得技术的创新, 技术创新多出现在联盟组织中。企业技术联盟本质上也是一种知识联盟[2], 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联合致力于某一技术或产品的研发行为, 是为适应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而产生的优势互补或加强性组织。

技术联盟作为企业吸收他人知识、创造知识的平台, 为联盟企业间相互学习并充实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 形成优势互补、知识复合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环境。然而, 企业应该如何向联盟企业学习, 实现知识的有效转移, 这将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二、技术联盟企业知识转移障碍性因素

1. 知识特性障碍。

波拉尼 (1958) 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指的是可按照一定的语言系统加以清晰表达的知识。在转移的过程中, 显性知识可以通过口头传授、参考资料、期刊杂志等方式进行转移。隐性知识是高度个人化的知识, 它蕴含在行动中难以被表达。

技术联盟企业中, 进行知识转移也包括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两类。由于技术联盟针对的是研发产品行为, 因此转移的知识也多为技术知识。显性技术知识可以通过口头、文字叙述等方式被表达清楚, 因此也很容易进行转移。而隐性技术知识在企业间转移是相对困难的。隐性技术知识一般表现为企业的核心技术, 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并且隐藏在各类技术工具中, 复杂性越高, 知识产生出来的模糊水平也就越高, 此时, 知识难以表达且不易被联盟企业模仿。联盟企业间进行隐性技术知识的转移, 缺乏共同的语言作为调节机制, 更加大了隐性技术知识的转移难度。

2. 知识源障碍。

(1) 知识源的编码能力障碍。编码能力主要指的是企业能把知识清晰表述并实现被知识接收方理解的能力。企业中员工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源实现其编码能力很大程度上也是依靠企业员工的编码能力。编码能力的实现在于员工之间有意识的进行关于知识的交流, 实现知识的流动。而个人知识的私有性使得企业员工并没有将自身知识清晰传递给他人从而实现知识效用最大化的意愿, 这将不利于其编码能力的改善。

(2) 知识源的意愿能力障碍。技术联盟企业在进行知识转移的过程中, 知识源转移的知识多为企业的核心技术知识。核心技术知识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旦核心知识为他人所掌握, 知识源企业便丧失了争夺市场的竞争力。因此, 知识源在转移知识的过程中, 出于保护企业专利的因素, 会对转移知识有所迟疑, 转移的意愿能力也就因此下降。

3. 知识接收方吸收能力障碍。

吸收能力指的是知识接收方认识和估价外部信息, 并消化、吸收和应用的能力。这要求知识接收方能整合知识源发送出来的信息, 结合自身的需要, 理解外部信息, 进行知识消化的同时, 实现知识的“溢出”效应, 使转移的知识得到应用。由于知识的异质性, 相同的知识难以在不同企业内得到一样的较好应用。每个企业的组织架构、文化有所不同, 接受知识、理解知识的差异性客观存在。同时, 知识的吸收能力并不表示着企业把所获得的知识进行简单的相加, 它需要的是企业把知识在联盟内部进行交流, 从而利用获取知识结合自身知识进行技术创新。这些都形成了知识接受方吸收能力的障碍。

4. 转移情景障碍。

技术联盟企业知识转移的情景因素主要包括联盟双方的地理距离、知识距离及关系距离。如今, 技术联盟的企业不仅仅发生在国内, 国际联盟也渐渐的成为主流。地理位置越远, 越难以进行组织之间的交流, 而面对面的交谈方式远比电话沟通、内部文件等传递方式更易进行知识的转移。同时, 联盟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知识距离。知识距离表示知识源与知识接收方之间知识的异质性。对于知识的接收方来说, 如果和知识源的经验差异越大, 则进行知识转移的障碍性越大。关系距离主要指的是双方的相互认同感。双方的价值观、管理方法等不一致性大, 则相互认同感越弱, 知识转移障碍性越强。

三、克服知识转移的障碍

1. 互动性的交流有利于知识的转移与吸收。

技术联盟过程中知识的转移包括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转移。从理论上来说, 显性知识的转移可以依靠语言、文字、图形及符号等编码化形式进行转移, 这一知识特性使显性知识的转移变得简单。而隐性知识的隐性特征决定其很难通过编码化语言进行转移。在知识转移的双方缺乏共同语言作为调制工具时, 双方通过联结学习的方式进行知识的转移。在此种方式下, 通过反复性的互动交流, 进行较长时间的人际互动, 知识源对要转移的知识, 通过调制后频繁传递, 知识接收方通过反复信息接收的联结学习过程, 建立起对该隐性知识的知觉。在联结学习的过程中, 知识接收方与知识转移方获得一种新的语言知识, 这种知识是第三方所不了解的, 由此完成对隐性知识的转移。

同时, 技术联盟企业因能接触到知识背景不同的其它企业, 他们在既定问题的不同观点方面的知识可能会增加。然而, 如果不能有效分享和整合企业独特专长, 就不能充分利用联盟企业的知识。因此, 进行互动性的交流, 本着互利共赢的心态, 进行知识的分享与整合, 使知识源的转移的知识在知识接收方处得到吸收, 提升知识转移效果。

2. 明确转移知识的界限。

技术联盟是体现知识与技术在企业中运用的一种联盟形式, 企业间形成联盟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对方的技术知识, 通过整合加工后, 以此来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性。在进行知识转移的过程中, 由于担心自身的核心技术知识被联盟企业方完全获取, 知识源对发送知识的意愿会存在犹豫。为防止联盟企业各方利益受到损害, 在技术联盟进行之前, 联盟企业间应针对联盟知识的转移达成相应的协议, 明确规定各方的知识转移范围, 这样能够使企业明确知识转移的责任与义务所在, 减轻知识源发送知识的犹豫性, 增进彼此间的信任, 促使知识更快的进行转移。

3. 建立有利于知识转移的激励机制。

技术联盟企业之间进行知识转移, 知识源的编码能力依靠着企业的员工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因此, 技术联盟企业应以此基础来建立有利于知识转移的激励机制, 在企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知识转移氛围。企业应有意培养员工相互信赖的关系, 对员工在知识交流、知识转移方面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奖励, 包括实物与期权等的物质奖励, 当然, 也包括相应的职位提升、公开表扬等满足员工成就欲望的精神奖励, 从而提高联盟企业对知识的编码及吸收能力, 加快知识转移的速度。

4. 树立情境与转移知识的匹配性。

企业技术联盟不仅仅是一个形成的过程, 更是一个后续需要持续保持经营的过程。联盟企业的知识是由各类知识与企业文化、企业战略、企业结构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知识转移情境由于企业的不同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因此, 在技术联盟知识的转移过程中, 在联盟双方具有丰富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经验的基础上, 营造鼓励知识转移的气氛、制定奖励制度、妥善解决争议与冲突, 必要时, 对转移的知识进行修改, 以使转移知识与新的情境匹配, 这种知识转移情境适应性会减少知识转移过程中的阻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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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汪应洛, 李勖.知识的转移特性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002, (10) :8-11

零售企业如何建立产销联盟 第9篇

一、零售企业建立产销联盟的意义

1、缩短业务流程,增强零售企业对市场波动的反应速度。产销联盟的建立可以使零售企业从繁重的物流作业中解放出来,专心于商品销售活动。通过产销双方的信息共享,可以及时决策商品进货的品种和数量,借助供应商管理库存,实现自动进货,这将大大缩短商品从定货,经进货、保管、分拣、补货,到销售整个业务流程的时间。由于义务流程时间的缩短,零售企业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消费者复杂多变的需求做出最快的响应,可以防止出现商品结构性的机会成本,即滞销商品库存过多,同时畅销商品断货。

2、改善与供应商传统的利益对立关系,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在多元竞争的市场中,如果产销双方各自为战,往往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和渠道冲突。产销联盟的建立可以把双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有效克服由于激烈冲突而导致两败俱伤的弊端,并可以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各种渠道冲突。借助于以信息共享为特征的经营和物流管理系统,能够使产销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更好地进行计划。在传统的产销合作中,要想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正是这种相互的利益关系,使产销双方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零售企业也可以获得稳定的供应渠道。

3、节约流通费用,降低进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零售企业通过与供应商建立产销联盟,减少了流通中间环节,降低了存货量,避免了商品积压现象。在不影响商品销售的前提下,存货周转率加快,节约了流通费用。同时,产销联盟能使零售企业分享供应商成本降低、绩效提高的好处,能够以低于竞争者的价格进货,有利于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另外,产销联盟还能削减零售企业的各种间接费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有利于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为了增加自身竞争力,零售企业有必要树立起差异化的形象。通过产销联盟的建立,零售企业可以比竞争对手更快、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从而形成自己的服务特色。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销售自有晶牌商品是零售企业建立差异化优势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产销联盟,零售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和销售自有晶牌商品。这种方式与零售企业自己生产相比,风险小,收益大,效果好。

二、零售企业建立产销联盟的基本模式

1、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供应商管理库存的前提条件是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借助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实现供应商与零售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其具体实施形式是供应商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及时了解零售企业各店的销售量、库存量等数据,对零售企业的库存实行单品管理,做到连续补货,防止出现滞销晶库存太多或畅销晶断货的机会成本。由于库存的运营管理交给了供应商,零售企业商品周转率大大提高。

2、预先发货通知模式。这种模式的实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进行商品定货,供应商接到定货通知后,要在发货前将商品配送数量、装载内容、到达时间等物流信息及时传递给进货的零售企业。与此同时,要在配送商品的包装上贴付条形码,明示内容,便于零售企业事先安排相应的人员,做到计划进货,并且通过条形码读取装置,顺畅、便捷地进行商品验货,从而提高物流活动的效率。

3、销售代理模式。在这方面一般采用的是供应商的总销售代理或供应商某地区的销售代理的形式。这种代理既可以是独家代理,也可以是多家代理;既可以采用佣金方式,也可以采用买断方式。在实施销售代理模式时,零售企业要对供应商的产品销售、市场信誉及供应商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切不可在对供应商及其产品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盲目采用。

4、特许专营模式。特许专营是指在供需双方企业中,供应商以特许人的身份,提供一种被许可的商业经营权,并在组织、训练、商品计划和分销上提供援助,以此作为受许人身份的零售企业的回报。受许的零售企业在分销渠道中可以联结从生产到销售的几个连续阶段,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这种产销联盟模式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

5、定牌制作模式。这是零售企业利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保证,生产贴有零售企业自有晶牌的商品。借助于零售企业的商业信誉,自有晶牌商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较容易打开市场销路。这种模式有利于零售企业树立起差异化的形象和地位,有利于强化零售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6、联营模式。这是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合作的更高层次,是指零售企业同供应商以合资、合作或相互持股的方式联合起来共同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零售企业根据掌握的消费信息,与供应商共同设计新产品,由供应商负责制造,最后由零售企业负责新产品的销售。通过这种合作,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充分利用了对方的生产优势和销售优势,这种模式也是零售企业开发自有晶牌的另一条途径。

三、产销联盟中冲突的处理

无论是何种模式的产销联盟,由于合作双方之间存在着目标差异、实力差异、相互依赖程度差异和预期差异,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冲突不仅仅表现在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上,还表现在相互间提供服务的冲突上。由于各种冲突的存在,零售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冲突的类型、内容和原因,以适宜的方法来消除不良影响,在确保企业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产销联盟的健康发展。处理冲突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共同的利益确立长期目标。联盟双方除了自己的局部利益外,还存在着共同利益,如生存、市场份额、消费者满意度等。当面临渠道外部威胁时,紧密合作能够战胜这些威胁,保护双方的共同利益,这也为保护自身利益打下了基础。通过对共同利益的共识,建立合作的长期的合作目标,减少为了短期利益的斤斤计较。

2、加强沟通,增进双方了解。产销联盟的形成不单单靠双方签定的合同,相互的信任与合作需要双方的沟通与了解。特别是处理冲突时,更需要面对面的讨论和分析。合作双方可以通过各种简报、通讯和会议等形式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

3、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冲突。产销联盟双方之间发生冲突或冲突很激烈时,不应该采取打击报复等过激方式来解决,应当采用协商、调停、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方法双方都比较容易接受,而且不易加剧冲突,有利于维护联盟的稳定性。

4、及时清理不合格的合作另一方。对于不遵守游戏规则、屡犯不改的合作者,零售企业应该重新审查,根据双方合同规定的条款,将不合格的合作者清理出联盟。

企业知识联盟 第10篇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绿色供应链以来, 各国政府和企业高度重视绿色供应链的构建和管理。绿色供应链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供应链管理的基本原理为指导, 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增进福利、与环境相容为目标, 以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为原则由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零售商、消费者、环境、规制及文化等要素组成的系统, 是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知识流等运动的集成[1]。绿色供应链是企业取得国内国际市场低碳准入的重要途径, 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绿色供应链强调供应链所有成员都要参与技术创新, 彻底改变传统的“末端治理”模式, 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在供应链所有成员间的利用效率, 降低供应链整体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可见, 供应链间成员企业的知识共享行为对绿色供应链的运转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Barson等 (2000) [2]分析了供应链中影响知识共享的包括技术、组织、人力资源在内的的25种因素。Vachon和Klassen (2007) [3]认为供应链中供应商不能脱离链中其它企业独自进行技术研发, 应与供应商、客户等主体共同实施集成化的污染预防战略。Wadhwa and Saxena (2007) [4]在研究柔性供应链中构建了包含成本在内的知识共享评价模型, 认为知识共享能够使供应链企业最低的成本。翁莉, 仲伟俊 (2008) [5]考虑到知识共享成本、共享风险以及知识吸收转化能力等因素对知识共享行为的影响, 建立了供应链知识共享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 分析并比较了供应链成员企业在3种不同情况下的知识共享决策行为。张德海 (2010) [6]分析了绿色供应链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合作创新协同效应, 构建了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模型。结果表明, 代理人努力成本、任务互补程度和产出绩效系数等参数对合作创新机制具有重要的影响。在诸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 本文构建了绿色供应链知识共享战略联盟, 从帕累托有效协同视角构建了联盟合作的动态博弈模型, 为绿色供应链中技术创新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

1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

1.1 概念界定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是指在绿色供应链内部, 企业间通过开展知识共享的长期或短期合作, 进行技术创新, 从而提升供应链整体知识水平, 最终实现联盟内群体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优化。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是链内企业间的平等合作, 通过高度信任、长期的合作, 成员企业的知识存量和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的同时, 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和风险。供应链各企业发挥各自优势, 共同进行技术研发, 实现优势互补, 节约研发成本, 实现供应链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统一。通过运用集体智慧, 共享、获取和运用供应链内外部的显性和隐性知识, 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 提升核心竞争力。

1.2 特点分析

但在知识共享联盟内部, 成员企业由于对技术和利益的认知存在差异, 出现“搭便车”行为和知识共享“障碍”, 影响绿色供应链内知识共享的范围和程度。因此, 建立的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应具备以下特点。

1.2.1 动态性

经济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成员企业在不同时期发展低碳经济具有不同的侧重点, 联盟内企业根据自身的要求不断调整自己的技术研发策略。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应不断调整合作范围和方式以适应企业这种不断变化的要求。

1.2.2 约束性

联盟缺少约束就会导致成员企业之间相互隐瞒、缺乏信任, 为了各自的利益不惜损害联盟的整体利益。约束的缺失同样会损害联盟的知识共享的公平和合理, 影响低碳技术创新合作的开展。因此, 知识共享联盟内部必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约束条款, 这些条款必须保证成员企业都能承认并遵守, 能够有效约束各方的行为, 保证联盟能够正常运行。

1.2.3 合理性

联盟的集体理性和企业个体理性是知识共享联盟存在的基础。绿色供应链内部, 自身利益是企业衡量任何活动的标准, 只有参与联盟后获得的收益不低于单独活动的收益, 同时, 只有联盟低碳技术创新的总投入小于各企业单独费用的总和, 联盟才能存在。

1.2.4 公平性

知识共享联盟企业间在合作中相互依赖、共享资源, 若合作中某一方感到不公平会导致合作氛围变坏, 降低合作的效率。因此, 公平与否不仅会影响绿色供应链的技术创新, 还会影响成员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公平性能够有效抑制成员企业的败德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 保证知识共享中的公正无偏。公平性包括分配公平、过程公平, 和感知公平等内容。

1.3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模式

根据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及其特点, 构建了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模式, 如图1所示。该图简要的描述了绿色供应链运转的整个过程。构建并实施绿色供应链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产品价值形成过程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双重目标。随着政府不断加大对企业的环境规制力度, 以及消费者环境意识的不断提升, 供应链中企业活动需要开展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供应、绿色物流等活动。为保证绿色供应链的正常运行, 需要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进行合作技术创新。制造商作为核心企业, 通过自主创新实现制造过程的绿色生产。通过与供应商、需求方企业, 以及分销商合作创新, 发挥各方研发优势, 形成绿色供应链内企业间的知识共享体系。除了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外, 核心企业还要与竞争企业、大中专、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建立绿色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提高研发成功的效率, 降低研发风险, 共享知识收益。

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组织共享机制是保证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正常运转的基础。通过这3个共享机制, 联盟内的企业可以共享人员、技术、设备、物料、资金、信息等资源, 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大大节约了研发成本。通过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考察成员企业的行为, 以此作为知识共享联盟利益分配的依据。可以看出,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是按照“互利互惠, 风险共担”的原则形成的知识共享战略联盟, 联盟内有关绿色创新的费用支出由联盟统一负担, 各企业根据设定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份额。联盟建立的前提是要求具有一份设计完善的有约束力的合约, 保证各企业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 避免摩擦和误解, 成员企业相互尊重与信任, 相互开放各自的资源, 并对败德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最终在整条供应链上实现绿色技术创新。

2 帕累托有效协同下战略联盟博弈分配模型

2.1 模型的假设及前提条件

绿色供应链知识共享战略联盟的形成需要具备2个条件: (1) 知识共享的收益大于各企业单独进行技术创新的收益之和; (2) 通过合作获得的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收益, 即满足帕累托改进原则。只有满足这2个条件, 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才有形成的可能。为分析绿色供应链下企业间的合作创新行为, 将制造商看成是委托人A, 链内其它企业看成是代理人B, 知识共享带来的共同收益为R;a, b为二者合作技术创新的努力系数, ε是一个服从正态分布N (0, σ2) 的随机变量, 代表联盟外部诸如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联盟的影响, 其中, 方差σ2越大, 说明外部干扰越大。1-s和s为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知识共享收益的分配系数;联盟内企业进行合作技术创新的成本C (a) , C (b) 包括固定成本和努力成本, 固定成本是与努力程度无关但为了技术创新而必须支付的费用, 努力成本则随着努力行为的变动而变动, μ, v为A、B双方的努力成本系数,

则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的收益为

Q= (1-s) ·R-C (a) (1)

P=s·R-C (b) (2)

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的合作技术创新成本为:

C (a) =CA+12μa2 (3)

C (b) =CB+12vb2 (4)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的收益R为:

R (ab) =12 (a+b) 2+ (a+b) +ε (5)

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知识共享的利润G为:

G (a, b) =R (a, b) -C (a) -C (b) (6)

2.2 帕累托有效协同下的动态合作博弈模型

帕累托有效协同原则要求知识共享联盟获得的总收益在企业间公平分配, 这种公平的分配模式保证了合作的稳定。企业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动态合作博弈则将这种利益转化为联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一般来说, 动态联盟的形成过程为:盟主和成员企业通过谈判形成Nash谈判解, 确定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 然后在这一契约的基础上, 各企业采取最优努力来保证集体期望收益的最大化[7]。

2.2.1 帕累托有效协同视角下的动态合作博弈第一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 绿色供应链企业采取合作策略, 并明确联盟内各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 对 (2) 式分别求努力系数a, b的导数有:

Ga=[R (ab) -C (a) -C (b) ]a=a+b+1-μa (7)

Gb=[R (ab) -C (a) -C (b) ]b=a+b+1-vb (8)

联立 (7) 式和 (8) 式有

a=vμv- (μ+v) (9)

b=μμv- (μ+v) (10)

若绿色供应链内的企业在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时采取的是不合作策略, 对 (3) 式和 (4) 式求努力系数a, b的导数有:

Qa=[ (1-s) R-C (a) ]a= (1-s) [ (a+b) +1]-μa (11)

pb=[sR-C (b) ]b=s[ (a+b) +1]-vb (12)

则有

a= (1-s) vμv- (1-s) v-sμ (13)

b=sμμv- (1-s) v-sμ (14)

比较 (9) 式和 (13) 式、 (10) 式和 (14) 式有:

a≥a′, b≥b′

这表明绿色供应链企业在知识共享战略联盟下为了获得较大的联盟收益, 努力程度高于非合作状态。由此可见, 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能够有效避免合作中的败德行为产生。

2.2.2 帕累托有效协同视角下的动态合作博弈第二阶段

在这个阶段, 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内的企业在联盟整体收益最大的基础上, 通过谈判确定各自的利润分配比例, 该比例也被称为Nash讨价还价解。满足以下2个条件才能称之为具有Nash讨价还价解: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个人理性要求通过谈判获得的收益至少不劣于不谈判的收益, 集体理性要求若谈判能给双方带来更大的收益, 则谈判方会选择收益较大而结局。

令ΔQ和ΔP分别为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通过合作获得的相比于非合作时取得的收益的增量, 其中:ΔQ=Q-Q′, ΔP=P-P′ (Q′和P′分别制造企业A和其他企业B在非合作下获得的收益) 。Π (s) =ΔQ·ΔP为知识共享联盟整体收益的最大增量, 对s求导并令其为0有:

dΠ (s) ds=[12 (a+b) 2+ (a+b) +ε]2-2s[12 (a+b) 2+ (a+b) +ε]+[12 (a+b) 2+ (a+b) +ε]CB+12[12 (a+b) 2+ (a+b) +ε]vb2+[12 (a+b) 2+ (a+b) +ε]Ρ-[12 (a+b) 2+ (a+b) +ε]CA-12μa2[12 (a+b) 2+ (a+b) +ε]-Q[12 (a+b) 2+ (a+b) +ε]=0

最终解得

s=12- (μa2-vb2) +2 (CA-CB) +2 (Q-Ρ) 2[ (a+b) 2+2 (a+b) +2ε] (15)

帕累托有效协同视角下绿色供应链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动态合作博弈的均衡解为 (a, b, s) 。

假设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内的企业都为风险中性, 同时令ε=0, 表明外界环境因素对联盟的影响较小。若CA=0.2, μ=4;CB=0.1, v=2,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动态合作博弈的均衡解为 (1, 2, 0.6413) , 企业采取不合作策略的均衡解为 (0.111, 0.667, 0.75) ;采取合作策略和不合作策略时总收益为6.7205和0.3111;合作动态博弈下制造企业A和其它企业B的收益为2.4657和4.2649, 采取不合作策略时的收益分别为0.0455和0.2656。

由上述结果可以看出, 在帕累托有效协同下, 绿色供应链内的企业建立知识共享战略联盟获得的收益远高于各自为政进行技术创新获得的收益。在知识共享战略联盟下, 各企业的努力程度也高于不合作策略的努力程度, 使得联盟的整体收益显著高于非合作下的收益。可见, 建立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是可行的, 提高企业加入联盟的积极性, 有效激励联盟内的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创新, 降低联盟运行的风险。

3 结论和建议

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的运转效率和联盟的稳定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联盟的动态性、约束性、合理性和公平性的保障下, 能有效降低联盟的风险, 增强联盟的稳定性。构建知识共享联盟, 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 建立完善的联盟监督激励机制

通过博弈分析可以发现, 为有效保障知识共享联盟的正常运转需要在联盟内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 即制定合理的努力系数a, b和收益分配系数s。制定合理的努力系数可以让联盟内的企业在合作技术创新时都受到成本约束, 抑制偷懒动机的发生, 惩罚知识共享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合理的收益分配系数以报酬激励的形式提高企业知识共享的积极性, 增加技术研发投入量。通过积极参与知识共享联盟, 获得链内其他企业的认可和信任, 提升其在绿色供应链内的地位。

无论是监督机制还是激励机制, 都能实现知识共享联盟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促进联盟内的企业采取协同一致的行动, 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形成良好的知识共享氛围。联盟内企业可以共同抵制其它企业对技术的企业行为, 消除企业由于建立知识共享联盟而丧失优势的顾虑, 最终实现知识共享联盟收益的最大化。

3.2 创造有利于知识共享的渠道和途径

为提高绿色供应链技术创新能力、合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需要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有利于共享的信息渠道和途径。绿色供应链知识共享战略联盟内的成员企业由于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决策方式等的不同, 其知识共享中的行为模式存在诸多差异, 不同主体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 降低了知识共享的效率, 限制了绿色供应链与外界环境的适应。

建立有利于知识共享的渠道和途径, 建立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为基础的信息集成和交换平台, 形成涉及绿色供应链知识共享的强大的数据库和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 实现上下游企业间信息的集成和共享, 动态配置成员企业的资源, 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战略联盟内成员间串谋获取非法利益行为的发生, 加强成员之间的交流, 实现信息在绿色供应链中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增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和信任, 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行为差异, 防止串谋行为的发生。

3.3 降低知识共享战略联盟的内外风险

从前面的博弈模型可知, ε表示的是联盟外部诸如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联盟的影响因素, 即外部风险系数。绿色供应链企业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复杂系统, 外部因素的变化对战略联盟的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 外部因素导致绿色供应链内共享知识面临泄露的风险, 国家的政策法规取向导致绿色供应链面临瓦解的风险, 社会经济状况导致绿色供应链面临资源配置短缺的风险, 企业对待风险的态度导致知识共享战略联盟技术创新时行为的选择等等。若知识共享战略联盟面临的风险很大以至于成员企业在合作中自身优势逐渐丧失, 则联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为有效降低风险需要建立更为紧密战略合作关系, 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降低信任风险。同时, 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应急预案体系, 避免共享知识的泄露。将外部因素对联盟的影响降至最低点。政府也应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和管制, 减少外部因素对联盟的不利影响, 为知识共享战略联盟的运转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王能民, 孙林岩, 汪应洛.绿色供应链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33

[2].Barson R, Foster G, Struck T, et al.Inter and IntraOrganizational Barriers to Sharing Knowledge in the Extended Sup-ply Chain[C].e2000 Conference Proceedings, 2000

[3].VACHON S, KLASSEN RD.Supply chainmanagement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ies:The role of in tegrat ion[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search, 2007, 45 (2) :401~423

[4].Wadhwa S, Sacena A.Decision Knowledge Sharing:Flexible Supply Chains in KM context[J].Production Planningand Control, 2007, 18 (5) :436~452

[5].翁莉, 仲伟俊.供应链知识共享行为的博弈分析[J].统计与决策, 2008, (3) :74~76

[6].张德海.绿色供应链的多代理人合作创新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 2010, (5) :1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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