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试验区范文

2024-07-18

金融试验区范文(精选12篇)

金融试验区 第1篇

2012年3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谈到国务院为何选取温州来打响改革的“第一炮”, 首先, 温州是中国民间资本量较大、资金较为活跃的地区;其次, 温州中小企业数量众多, 资金需求量大, 同时, 该地区民间借贷的一部分风险已集中爆发。在这种情况下, “温州改革”是有典型意义的。下面我们就以温州为例来谈谈中国的金融改革。

一、温州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1. 中国金融体系不健全, 借贷款机构鱼龙混杂。

温州空前活跃的民间借贷, 源于中国特殊的金融体系。中国经济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存在着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划分。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下, 国有、大型企业有正规金融机构较好和优先的信贷资源, 而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自身固有的一些风险而被正规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企业家想创业发展, 必须拥有充足的资金, 而融资的最佳途径是向银行借贷。但是, 银行为了要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其放贷风险必须很低, 因此对于那些中高风险的中小企业来说, 银行的资金是可望而不可即。因此, 银行大都只向低风险的国有、大型企业发放贷款, 从而保护了存款人的存取款安全。

2.温州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始终存在, 资金需求势头强劲。温州的民间借贷,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 呈现出不同的活动特征。一直以来, 温州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 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2011年上半年, 国家采取了极度收缩的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数次加息与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造成之前生产扩张的中小企业资金供需更加紧张, 面对资金紧缺, 企业主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完成资金融通。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资金高利率、银行吸收大量储蓄等无不表明了今年资金的紧张程度。

3.负利率时代下的民间借贷如鱼得水。改革开放以来, 人民收入不断增加, 除去日常开销外, 还有许多闲置资金, 这就为温州民间借贷提供了可能性。一方面, 由于通胀的爆发, CPI的上涨, 普通百姓的钱都在银行缩水, 而当前社会上投资理财的方式十分有限, 居民手中拥有的闲置资金基本上是存入银行获取低利息收入。另一方面, 能够从银行得到大量贷款的多数是国有大型企业, 普通个人储户根本没有能力涉足一些大的投资项目。因此, “负利率”带来的储户存款贬值导致资金四处寻求投资机会, 而民间借贷这时候就成为了大量居民为对抗通胀风险以获取更高收益的一个较好的选择。

二、由温州民间借贷所引发的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温州的改革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尤其民间借贷对温州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 由于国内经济外需受阻、内需不足, 使得中小企业步履维艰。自2011年4月起, 温州中小企业主出现了“跑路潮”, 从而引发中小企业倒闭潮, 让温州的民间借贷体系瞬间崩塌。

1. 温州经济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

在经济发展初期, 温州人通过投资实体经济获得财富。可随着近几年资本虚拟运作的盛行, 温州人并没有继续专心于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而是把钱投入到虚拟资本市场当中以获取更高收益, 由此便带来了产业“空心化”现象。现在温州企业的实业精神在渐渐衰退, 急躁、浮躁的理念支配着一些企业家的行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必须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 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 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如何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对中国经济至关重要, 实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实业不稳, 经济绝对不可能健康发展。

2. 民间借贷体系不健全, 温州民间借贷高利率化。

在过去三十多年中, 民间借贷对于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 由于温州民营企业运营风险一直较大, 再加上银根缩紧, 温州企业主很难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以维持正常运转, 这些企业只得把主要融资渠道, 转向利率越来越高的民间借贷。资金供求不平衡, 高风险要求高收益, 以及民间投融资渠道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温州民间借贷高利率化。这样的后果不仅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而且对社会稳定也形成了较大的威胁, 这就为温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温州“金融试验区”的建立对中国金融改革的利与弊

3 月28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现时融资艰难的温州, 终于迎来重大政策利好。随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成立, 温州的民间借贷有望率先合法化。对于众多紧缺资金的中小企业而言, 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它们的生死。

(一) 改革试验的有利之处

1.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有利于为未来中国金融改革提供方向和经验的积累, 将对全国金融改革产生示范作用。温州此次将重点推进五大领域金融改革创新, 包括建立健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组织体系;大力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和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该举措肯定了温州民间金融存在的合理性, 鼓励温州进行体制创新, 为即将到来的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从金融层面而言, 通过试验区的建设, 可构建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金融体系, 为中国金融改革、为民间资本面临的各种困局找到出路, 具有全国性的指导意义。

2.放宽金融业准入标准, 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目前, 政府部门对金融业准入门槛进行严格控制, 导致金融体系层次性过低, 并引起银行垄断。当前的金融改革可以完善中不健全的金融体系, 促使民间借贷得到更好更规范的发展。比如在年初颁发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稳妥推进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 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等。温州金融改革试点也提出要规范发展民间借贷、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这些措施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 由此来打破银行业垄断。

3. 温州金融试验区的建立有利于中国实现银行利率市场化的目标。

温州此次金融改革, 允许民间资金发起合法性的新型金融组织, 这种改革能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比如温州金融改革的重点是构建秩序化、阳光化和合法化的民间借贷市场, 同时《方案》提出了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防止监管真空出现, 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 加强监测预警, 理清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 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这些措施的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 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便更有效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二) 改革试验的局限

首先, 对于民间借贷的后续发展, 我们应持观望态度, 综合改革试验区只是一种探索。在改革过程中, 具体的实施细则会涉及到外汇体制管理、银行监管层等方面, 涉及的部门和主管部门很多, 而不仅仅是只涉及某一个领域。评估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对现有体系到底产生哪些影响, 还需要观察评估, 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其次, 温州改革还欠缺法律层次的支持。近年来, 为促进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化, 中国政府一直在采取相关措施。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提出的系统方案中, 把以前分散的举措配套起来实施, 并用制度固定下来, 使之系统化。但是, 民间金融的真正基础还在于立法。温州市金融改革目前只是一个试点, 民间金融还没有涉及立法层面。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 现在却没有相关法律可依, 商业银行法中是不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的。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并不意味着对民间借贷合法性的肯定, 并不意味着对温州乃至全国的小微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结语

金融业在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同时, 也要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 优化结构, 合理布局, 努力实现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要跟踪分析金融市场动向, 密切关注民间借贷状况, 规范客户理财产品。当前要严打非法金融活动, 重点是社会非法集资, 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惨烈的“跑”、“跳”终于撬开了改革试点的沉重大门。主动改革也好, 逼出来改革也罢, 此时已不重要, 重要的是, 南方谈话二十年后, 中国再改革终于从“民资准入”破题。

参考文献

[1]唐吉荣.从温州民间借贷发展看中国金融改革[J].发展研究, 2012, (1) .

[2]梁亚, 赵存耀“.民间借贷”的法律边界——以温州“跑路潮”为背景[J].金融法制, 2012, (1) .

[3]何锡金“.温州跑路现象”的原因和启示[J].经济纵横, 2012, (3) .

[4]何萍, 万颗星.解析温州民间借贷[J].企业技术开发, 2012. (1) :31.

[5]卢成万, 周昭雄.浅析温州民间借贷高利率成因[J].商业经济, 2012, (3) .

[6]郝巍.浅议“吴英案”背后的法律问题与金融制度问题[J].商业文化, 2012, (2) .

[7]辜胜阻, 周德文.实体经济困境与出路[R].时事报告, 2012:24-26.

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 第2篇

2012年03月28日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会议指出,温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金融试验区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制度;金融服务扩大开放;金融主体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接着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之一,可以总结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金融服务扩大开放创新以及金融主体创新三个方面。

一、金融监管制度创新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金融领域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其主要目的就是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专门监管制度,该监管机构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管委会)负责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可见,金融服务业的监管主体仍为管委会。由管委会作为监管主体,明确了监管职责,从某种意义上说提高了监管的效力,避免了因监管权力过于分散而带来的监管不足问题。

第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是“法不禁止即可为”原则的体现,它列明了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1]《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自贸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在金融领域的特别管理措施共包含了四个大的金融行业: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其他金融业。总体上来看,该负面清单规定详细,内容相对具体,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项目。

第三,“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制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自贸试验区工商部门会同税务、质监等部门和管委会建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企业设立(变更)“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工商部门统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向申请人送达有关文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同步申报项目备案和企业设立(变更)的,按照自贸试验区“一表申报、一口受理”机制办理。由此可见,“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制度在自贸区已经基本确立。这一制度简化了申报的程序,缩短了受理的时间,充分体现了商事活动的效率原则。

第四,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实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监管,优化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备案机构应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可通过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企业年报制度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由此可以看出,在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等领域,已经无一例外地规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同样,这一制度简化了申报的程序,缩短了受理的时间,充分体现了商事活动的效率原则。

第五,备案制为主,核准制例外制度。自贸区的设立,意味着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因此在自贸区内传统的核准制必将向备案制过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此外,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境外投资备案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制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备案制。总体上来说,基本上确立了备案制度。

二、金融服务扩大开放创新

在金融服务领域,暂停或者取消了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资本项目可兑换,即在自贸试验区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分账核算方式,创新业务和管理模式。[2]

第二,利率市场化,即在自贸试验区培育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自主定价机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3]

第三,人民币跨境使用,即自贸试验区内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与前置核准环节脱钩。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实现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4]

第四,外汇管理制度,即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5]

三、金融主体创新

金融主体创新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主体创新等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银行业主体创新。主要包括:①中资银行。允许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②非银行金融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区内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③外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子行、分行、专营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区内外资银行支行升格为分行。④民间资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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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证券业主体创新。①筹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在自贸区内筹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推进国际原油期货平台筹建工作。②特定单位和个人。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③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探索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④特定专业子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7]

第三,保险业主体创新。①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③保险机构。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④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⑤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8]

四、金融创新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法律建议

金融创新作为这次上海自贸区的几大主要任务或措施之一,对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虑到其有别于国内传统金融制度的举措将为探索我国金融改革提供制度和实践上的宝贵经验,因此需要对这些全新的金融创新模式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第一,缺乏关于管理委员会的具体人员构成规范。在有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等文件中,几乎没有关于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规定。鉴于金融业的监管主体是管理委员会,因此一个规范的管理委员会直接影响着自贸区金融业以及金融创新的繁荣发展。于是,这里有两个问题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首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规则应该由谁来制定?其次,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哪些人员构成?

第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中关于金融业的规定存在着缺陷。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整体上来看提高了开放程度。但其中的关键在于,这个负面清单相比全国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有没有新的重要突破?虽然上海市政府在发布负面清单时明确说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负面清单制定的依据之一,但负面清单中大部分限制条款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翻版。同时负面清单对目录也作了一些修改。

第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关于风险防范措施,仅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涉及到。但是这两条均未对风险防范措施做出详细的规定,仅仅是概括性的描述。金融业本身就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受国内外的金融市场影响较大,因此不仅需要有效的监管措施,而且需要监管部门采取积极的风险预防以及防范措施。

五、结语

在上文中,笔者总结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创新模式,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就自贸区存在的问题,笔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仅供大家参考。尽管存在着些许不足,但是笔者相信随着自贸区的不断发展和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些小的漏洞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商舒:《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载《法学》,2013年第1期,29页。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第20条,上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9日。

[3]同上,第21条。

[4]同上,第22条。

[5]同上,第23条。

[6]《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2013年9月28日。

[7]《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中国证监会,2013年9月29日。

[8]《保监会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保监会,2013年9月29日。

作者简介:

杨建伟,南京大学法学院2014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金融试验区 第4篇

农村金融改革是个老大难问题,虽已进行多年探索,但由于体制机制深层次的障碍因素没有彻底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难以取得实质性发展。

近年,增城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并在省金融办的支持下,于2013年设立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试验,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重返农村——引导金融机构战略回归

上一轮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大量收缩农村营业网点,农村金融服务大幅萎缩。银行营业网点在城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在农村销声匿迹形成极大的反差。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金融机构又把战略目光重新投向农村,但由于农村金融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使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迟疑不决。金融下乡,完全依靠市场行为举步维艰,政府的引导扶持很有必要,这不是单方的付出,而是取得双赢。

增城金融机构重返农村,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重返,而是带着改革的步伐重返,带着创新的步伐重返。为此,增城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在用地、用房、用工上给予优先保障,在开展业务上给予支持和配合,极大降低了金融下乡的成本和风险,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重返农村。

一、建立金融服务街区,助推地方产业发展。增城选定2个镇5个村作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先行试点。试点的派潭镇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金融服务街区,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集中服务。为金融机构进驻提供优惠条件,目前已与农业银行、人保财险公司、汇鑫小贷公司等达成了合作协议,在派潭镇金融服务街区建设分支机构。

二、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把银行开到农民家门口。为解决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城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行政村村委会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服务站配备人员和各类自助金融服务终端设备。对服务站人员进行金融业务培训,为广大农户提供存款取款、支农金融产品代理销售、金融咨询、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等便民利民金融服务。目前,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农商行等在全市共建设了12家农村金融服务站。截至2013年12月31日,12个农村金融服务站已开展助农取款业务18693笔,储蓄卡开卡10509张,ATM现金使用量3957万元,金融咨询服务5208次,广受农民欢迎。

三、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为金融下乡营造良好环境。增城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镇设立征信中心,整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用信息,建设增城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集中处理授权查询,建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对守信的农户和涉农企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等激励措施;开展信用村镇评比工作,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2013年8月在小楼镇的西境村、九益村率先开展信用村试点。由镇村指定工作人员对农户在生产经营、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目前,西境村已完成该村282户村民的全部信用信息采集,九益村完成386户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总计668户农户信用信息已全部录入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对农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估。通过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户等建设,构建农村征信体系,为推广农村金融服务建立良好的基础。

探索创新——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农村一方面缺乏融资渠道,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另一方面缺乏投资渠道,民间资金沉淀。增城在引导传统金融机构重返农村的同时,根据农村社会资金需求的特点,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一、探索设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激活农村民间资本。自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允许农村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来,部分省市先后探索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增城按照“服务会员、封闭运行、手续简便、对人信用、保本微利、风险可控”原则,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2013年在广州市金融办的指导下成立了广州市增城福享资金互助合作社。该资金互助合作社依托增城本土农业龙头企业——广州市一衣口田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社员76名,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资金互助合作社已吸收互助金余额约113万元,贷放互助金余额775万元,为当地养殖、种植等特色农业提供了资金支持。2014年11月,由广州市增城丰粮农业专业合作社主发起组建的广州市增城粤汇资金互助合作社已获广州市金融办批复,现已开业运营。增城的资本互助合作社,建立了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路径,激活了农村民间资本,作为农村融资的补充,为解决社区内资金需求作出了积极探索。当然,作为改革创新试验的一个新生事物,增城资金互助合作社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如规范经营问题、风险控制问题,等等,需要在改革试验中,按照银监会颁发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改进完善。

二、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强化“三农”金融服务。增城把发展村镇银行作为加强“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争取设立3家以上村镇银行或村镇银行分支机构。目前已成立了一家“广州增城长江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至2014年,增设了荔城支行和仙村支行,并在市场部下设微贷中心,负责小额贷款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州增城长江村镇银行营业收入为3945.99万元,净利润为1343.91万元,总资产为69389.87万元。

三、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户生产生活经常急需小额资金,对于这种规模小、时间紧的贷款需求,普通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需要小额贷款公司补充。增城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中,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已先后成立新粤、汇鑫、和益3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4年末,3家公司发放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6567.23万元、24407.24万元和15540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问题。

先行先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长期难以有效解决。增城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中,没有回避困难,而是知难而上,创出新路。增城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是当地牛仔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构建改革试验平台,政府与金融机构协作,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建设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统筹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改革创新试验。在新塘镇建设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金融服务区立足普惠金融、扶持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造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贴身金融服务的样板区、南中国微型金融创新的先行区、市场利率化的实践地和融资信息的集散地。目前,金融服务区第一阶段的招商工作已基本完成,已有32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入驻合同,其中17家已开业营运。

二、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网络平台,加强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对接。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网站,为需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一个长期交流合作的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方便、有效的融资对接,改善对企业的融资服务。

拓展服务——满足“三农”多层次资金需求

相比于城市,农村的金融服务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城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围绕“三农”、服务“三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积极探索。

一、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加大金融机构对涉农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解决涉农贷款的抵押担保难题,加大对“三农”的贷款投放力度,满足农户、农业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多方面、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二、扩大政策性涉农保险覆盖面,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提高农房、能繁母猪、水稻、渔业、森林、蔬菜等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玉米、马铃薯、奶牛、花生等补充保险项目,探索开展荔枝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保险项目。结合现代农业产业配套项目资金、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项目共同推进涉农保险,健全基层涉农保险协保体系建设,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金融试验区 第5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是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核心功能提升的重要举措,根据外滩金融向全区拓展的要求,经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民营金融企业以及在黄浦区内开展金融创新研究的机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意见》中互联网金融包括以互联网方式提供支付、金融交易平台、信用中介、投融资服务、金融产品销售和电商金融等服务的新金融机构;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相关业务部门或新设的独立机构;为上述业务和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征信共享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以及其它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实施意见》中民营金融包括由单一或多家民营资本控股的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自担风险的银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等新金融机构;民营企业集团设立的带有金融控股性质的投资实体;经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性保理等小微金融服务机构。

第二章企业设立和业务资质

第五条协助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支持,以发起新设或参股合资方式组建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

1第六条建立专业支持体系,发挥“组团式服务”优势,协助企业申请互联网支付、基金销售、融资租赁等新金融业务资质。

第七条允许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内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示范项目名称和经营范围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经黄浦区人民政府认可的重大项目,支持其企业名称使用“外滩”字样。

第八条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全程提供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绿色通道服务。

第三章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

第九条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场地装修,标准为经审计的实际装修费用(不含办公家具)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前两年利润所得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全额扶持,对增加值、营业收入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减半扶持。

第十一条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黄浦区域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当年实际租金予以一定的补贴。

第十二条企业在黄浦区域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总价1.5%的补贴。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企业和在黄浦区内开展金融创新研究的机构按《黄浦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实行扶持。

第十四条企业当年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比例达到75%以上的,经认定后予以奖励:

(一)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总额达1-10亿元(含)的,奖励10万元;

(二)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总额达10-30亿元(含)的,奖励

25万元;

(三)融资或提供金融服务总额达30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第十五条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的,经评估后给予单项专利一定的研发资助。对具有重大自主创新意义的专利,经报请黄浦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予以另行奖励。

第十六条企业开发出受金融业界和金融消费者肯定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或服务的,经报请黄浦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企业开发出业界公认首创的商业模式的,经报请黄浦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八条对获评“上海金融创新奖”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予以相同金额配套奖励。

第十九条对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所述金融创新有重要贡献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骨干,经报请黄浦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条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上海市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和“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相关政策的支持。

第二十一条对具有良好产业背景、深厚行业经验、出色历史业绩和优秀经营团队的企业,经认定后可采用“一企一策”方式适当加大扶持力度。

第四章服务金融创新人才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高管(2-5名)和核心骨干人力资源成本形成的相关贡献给予全额或部分奖励。

第二十三条企业正式员工符合《黄浦区关于外滩金融集聚带建

设人才公寓实施办法》规定的,可经审核同意入住“黄浦区人才公寓”,解决上述员工阶段性居住需求。

第二十四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企业员工办理申领、延期上海市居住证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第二十五条协助公司引进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申请享受上海市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十六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和核心骨干参加“千人计划”、领军人才等方面的选拔。

第二十七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员子女在本区域内的就学需求。

第二十八条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员可在指定医院享受就诊协助服务。

第二十九条关注企业员工精神文化需求,定期组织开展群体文娱康体竞赛和联情、联谊、联智活动。

第五章载体和基础设施服务

第三十条整合区内楼宇资源,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协助全程做好办公楼宇租购服务。

第三十一条成立专业的互联网金融园区管理公司,整合区内楼宇(园区)资源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

第三十二条鼓励区内其它有条件的园区(楼宇)加大对互联网企业和民营金融企业的集聚和招租力度,符合条件并经认定后授予“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称号;在按《黄浦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予以奖励和补贴的同时,根据园区(楼宇)服务实际覆盖面积、资金投入、服务效能等给予一定的补贴。

第三十三条加强办公楼宇电力供应、消防安全等保障措施,配备移动发电设备确保企业金融交易和服务安全。

第三十四条建立与主要通信运营商的保障机制,满足企业运营带宽需求;加大IDC机房建设力度,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利用;加快推进“智慧外滩”建设,加速无线热点全覆盖布局。

第六章建设金融创新生态

第三十五条鼓励行业自律,加强企业间交流互动,以及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设立“外滩金融创新会”,推动金融创新的信息群享、资源共享和知识分享。

第三十六条加大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的引荐力度和频度,鼓励基金优先投向具有金融创新实力和潜力的企业。

第三十七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或推进在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并根据黄浦区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联席会议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第三十八条发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金融智库的领先优势,加强金融创新理论研究,培养金融创新人才,设立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和中国民营金融研究中心,出版互联网金融教科书、年度报告和研究专著,开展互联网金融培训。

第七章防范金融创新风险

第三十九条定期通报金融违法案件审判和处置情况,通过《黄浦金融稳定白皮书》、“外滩金融法律论坛”等形式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力度,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十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与征信机构的合作,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防范金融创新风险。

第四十一条本区域内企业经营业务涉及信贷中介等业务的,除应遵守第四十条要求外,应主动在符合条件的本区银行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根据撮合交易合同金额的1% 拨备,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返回至企业账户。

第四十二条企业有义务根据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金融稳定的要求提供真实的交易数据。

第四十三条企业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洗钱、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其享受的本细则相关权利立即终止,并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置。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内容如与国家、市、区出台的其它扶持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先享受上述政策,然后再适用本细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由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融试验区 第6篇

会议指出,温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㈢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農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会议强调,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意义重大。浙泣省和温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浙江省要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改革方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随时注意总结经验。

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起航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 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 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 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2013年11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 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方案的实施, 将全面提升云南和广西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推动沿边大开放实现新突破, 加速云南省和广西自治区经济的国际化进程。

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以下简称试验区) 主要范围包括: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怒江州、德宏州9个州市, 面积达22.07万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6%;人口2514.9万人, 占全省总人口的54%。广西壮族自治区试验区的主要范围包括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6个市。滇桂两省区试验区的总区域面积为31.77万平方公里, 人口4419万人。

背景梳理

2012年1月6日,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 国家先后批复了浙江丽水、广东省珠三角、浙江温州、新疆喀什霍尔果斯和福建泉州市等金融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此外, 上海、天津、重庆及福建等综合改革试验区也重点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后, 国家大力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 在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人民币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发起设立民营金融机构以及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管理等金融体制机制方面, 做了积极探索和改革。

与此同时, 国家相关部门也积极支持广西和云南在沿边金融发展方面有所作为。2008年末,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7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原则同意建设昆明市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2011年5月, 《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提出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2011年8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相关事宜的复函》, 支持云南大力发展银行业机构, 为桥头堡建设提供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同时, 中国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金融机构总部都积极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

2013年1月11日, 云南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关于云南省建设桥头堡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请示》。为大力推动云南跨境金融、沿边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 该方案充分借鉴浙江温州、浙江丽水、广东珠三角、深圳前海、福建泉州、上海、天津、重庆、新疆喀什等区域性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和经验, 结合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 积极向中央有关部委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一是对已有的, 但未用足用活的政策, 着力强化细化深化, 进一步争取优惠支持;二是对给予了外省而没有给予云南, 但能够借鉴并创造条件争取的政策, 着力争取倾斜支持;三是针对云南有特色和优势来探索的政策, 着力争取突破;四是对全国都没有的政策, 着力争取创新;五是系统性地在云南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先行先试。

亮优势 滇桂跨境金融潜力巨大

近年来, 云南省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在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中迈出新步伐, 融资规模跨上新台阶, 融资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 地方金融发展实现新突破, 银政合作开创新局面, 金融业对外开放实现新跨越。云南省金融业呈现出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益增长、风险下降的良好态势, 实现了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双赢。截至2013年10月末, 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0456.22亿元和15879.45亿元, 存款规模实现跨上2万亿元的新突破, 贷款增速超过全国贷款平均增速0.35个百分点, 其中, 涉农贷款余额5495.24亿元, 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5667.28亿元, 大力促进了云南省的经济发展。银行各项融资2360亿元, 完成全年2500亿元目标的91.9%;各项直接融资733亿元, 保险 (放心保) 保费收入271亿元, 同比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云南作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 是我国最早与周边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省份。云南沿边金融独具特色, 跨境金融潜力巨大, 金融改革开放发展迅速, 形成以昆明为核心, 河口、西双版纳、瑞丽、腾冲等次区域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为支撑的发展态势。2012年, 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达到461亿元。2013年1~10月, 云南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453亿元, 同比增长了30%, 接近2012年全年总和。自2010年7月全面开展试点以来, 累计结算近1200亿元, 位居沿边省区前列, 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数据显示, 自2010年6月广西获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来, 截至2013年9月末, 广西共办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7.8万笔, 金额1804.89亿元, 结算量在全国排名第10, 居西部12个省 (区) 、全国8个边境省 (区) 第一。其中,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98%。按业务类型分, 边境贸易占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比为82%。目前, 广西开展了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贷款等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广西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说, 广西与越南山水相连, 长期以来的边贸发展催生了跨境金融的配套需求。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顺利建成, 广西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契机, 将进一步加深与东盟国家经济贸易金融合作, 跨境贸易前景广阔。

近年来, 为促进跨境金融发展,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2013年7月, 东兴开发开放实验区成为边境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目前, 广西跨境人民币业务种类已由边境贸易扩展到一般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等。同时, 与上述业务相配套的跨境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购售、对外担保、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等业务也陆续开展起来。

观内容 十大任务重点突出内涵丰富

《总体方案》主要有十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二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三是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推进保险市场发展;五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六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七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八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九是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十是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每一项任务都重点突出, 特色鲜明, 内涵丰富, 将成为推动云南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方面, 支持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 办理跨境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开展重点实施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业务, 跨境结算便利化、人民币特许兑换业务、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货币挂牌交易和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推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跨境清算和结算体系建设等试点任务。研究将东盟金融机构纳入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试点范围, 探索境外人民币以贷款方式投资试验区重要产业项目。

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方面, 重点实施金融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 吸引东盟、南亚金融机构到云南设立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国际性或区域性管理总部,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 支持云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到东盟、南亚国家设立机构等试点任务。

为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开展重点实施企业境内外上市、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发展、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多元化的债务融资等试点任务。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开展重点实施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集中运营管理、试验区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等试点。

《总体方案》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 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金融支持沿边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促进滇桂两地与东盟、南亚国家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更加紧密, 对周边地区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云南与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成为继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福建省泉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第四个国家级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对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经济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国家支持

周小川: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13年11月25日出席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时强调, 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先行先试、积极稳妥、各方通力合作, 推进改革顺利进行。周小川指出,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 特别是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指明了方向,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云南、广西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沿边省份, 充分发挥两省区位优势, 加快推进区域金融改革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 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具体体现。

周小川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支持云南省加快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建设, 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 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 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最近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委出台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整合西南边陲民族地区金融资源, 加强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以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为主线, 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 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 促进与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金融合作关系, 为我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借鉴。总体思路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市场组织体系, 培育发展金融市场, 改善融资结构, 提高金融规模和交易效率, 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大金融服务边境地区的力度。积极探索金融改革创新, 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主要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 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金融支持沿边各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云南省、广西自治区与东盟和南亚国家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更加紧密, 对周边地区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周小川说, 方案的出台还缘于中国和东盟密切的政治、外交、经贸关系, 我国国家领导人出访东盟, 参加“十加一”、“十加三”东盟领导人会议, 东盟一些国家也有更大程度推进互惠互利经贸发展, 减少交易成本, 实现人民币区域自由兑换、结算的想法和要求。云南、广西与东盟是邻居, 具有区位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 边贸发展很快, 有着巨大的潜力和战略意义。通过与东盟经贸发展, 云南、广西两省区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要认真总结。这次方案的出台, 将促进沿边金融试验区先行先试,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胆探索,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扩大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围绕实体经济不断创新金融业务, 提高服务水平。要抓住机遇, 为实现走出去战略, 在试验区改革过程中, 人民银行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 加强研究, 形成监管合力, 防范金融风险, 守住底线, 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顺利推进改革作保障。希望云南、广西两省区通过综合金融改革,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为我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借鉴做出贡献。

陈元:全面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2013年11月26日出席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启动会并强调,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 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步伐, 全面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陈元指出, 启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直接体现, 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继上海自由贸易区之后又一个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 是推动西部大开发、沿边大开放的重要举措, 也是云南加快推进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机遇。当前, 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方略为大力推动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沿边开发开放明确了重点和方向, 为打造以云南为中心的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新高地、加快推进沿边大开放大开发注入了新的动力。云南和广西作为我国同时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门户,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国与南亚各国合作中, 占有重要的地位。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对将云南打造为我国沿边开放“陆上珠三角”和向西开放“走出去”的先行区, 连通太平洋与印度洋两洋、长江与珠江两江、长江经济带与沿边经济带两带, 建设连接东盟和南亚两大区域的战略枢纽, 形成以云南为枢纽的泛亚沿边犄角开放的新格局, 具有重要意义。

陈元要求, 搞好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战略谋划。整合多方力量, 研究在不同条件下的实施方案, 把国家战略具体化, 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目标, 与沿边国家共同发展, 成为利益和命运共同体。二是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平台的建设。建立持久稳定的区域金融服务机制, 扩大中国-东盟银联体的开放度, 立足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 深化与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 推动建立面向东盟及南亚的区域性开发银行, 为区域务实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和持久动力。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合作。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 加快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建设, 推动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互惠互利产业发展, 夯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 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把双边、多边互利共赢发展推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四是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方向和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 在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试验, 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结合云南实际, 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畅通周边国家人民币回流机制, 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云岭新引擎

秦光荣:充分发挥云南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

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启动会上表示, 建设云南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是加快桥头堡建设的重要举措, 是提升云南和广西沿边开放水平的重大支持,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关心, 充分体现了国家深入推进经济体制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刻理解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对于充分发挥云南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战略意义, 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 全面推进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我们将紧紧依靠国家各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 以全面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 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步伐, 着力推进金融先行、跨境金融、民营金融、县域金融等方面实现新发展, 充分调动金融这一经济血脉和市场功能, 努力做大云南金融, 用大金融促进大市场、支撑大投资、引领大发展, 为全国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一种可复制的经济增长模式。我们将完善举措,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分解落实责任,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齐心协力推动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纪恒:“金字招牌”含金量很高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在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讲话中强调, 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沿边开放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也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金字招牌”, 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将有利于云南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整合境内与境外、沿海与沿边、中心城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资源;有利于全面推动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利于为云南建设沿边自贸区, 进一步凸显云南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云南省将举全省之力, 汇全民之智, 省、州市联动, 抢抓机遇, 全力抓好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完成好《总体方案》部署的10项任务, 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金融入滇和出滇工程、民营小微金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人才队伍建设8项工作, 着力形成以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为发展龙头, 沿边金融为载体支撑, 跨境金融为主线重点, 地方金融为基础条件, 互为支持、互相促进、互动发展的金融发展新格局。

云南声音

区域经济发展正当时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蒋冠表示,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任务是以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为主线, 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 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

他认为, 国家层面希望滇桂充分发挥两省区的区位优势, 并指出加快推进区域金融改革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具体体现。发展任务如果在发展路径中匹配以发展政策和发展过程, 则滇桂两省区的发展格局、发展阶段和发展实效将很可能获得实质性提升和功能性跨越。更重要的是, 方案形成的战略形势意味着滇桂在很多发展方面, 有机会在新的发展格局中站在同一新起点上, 不再受传统跟随性发展惯性的约束, 率先深化沿边开放理念并建立推行系统性发展措施, 不仅引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提升, 而且为沿边开放和区域发展提供具有示范性价值的区域 (国际化) 发展经验。因此这种格局的形成, 对云南的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加速升级效应。

助推滇跨境人民币业务大发展

蒋冠认为, 中国的沿边开放是大国区域竞争合作向心力聚合和竞争优势互利性辐射, 也就是通过领先于东盟和南亚、东南亚的制造业优势和贸易投资发展阶段优势, 向沿边合作国际区域中以市场交易方式带给沿边国家合作利益的同时, 延伸自身传统优势的发展时间和发展空间。因此, 在这一背景下,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成为国家战略需求的必然, 在美元竞争性约束背景下, 人民币区域国际化成为人民币国际化最理想的发展路径之一。随着金改方案首度落户滇桂, 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路径更为清晰。

根据《总体方案》的指引, 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有望扩大到投资和信贷, 并且拓展基于市场交易的人民币双向回流机制, 形成人民币国际资产池, 扩大云南区域国际货币金融总量和流量。蒋冠表示:“云南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 在投资服务方面也有所发展, 但是大多停留在结算功能层面, 还有待于在人民币定价 (贸易和投资) 和储备货币层面发展。对于云南而言, 这一机遇前所未有, 应该紧紧抓住国家战略需求的要点, 结合本土沿边金融开放的优势, 以系统性前瞻性的研究支持, 逐一落实政策支持、机构落地、合作平台、产品开发和专业团队, 以推动滇区域金融再升级。”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遇东风

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总体方案》的十大任务之一。而这项任务中提到了新三板、交易所发展、期货交割库设置、拓宽非上市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内容, 而这些大部分都是云南金融的软肋, 乘借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东风, 云南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进程有望加速。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边小东认为, 方案中提出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这句话有多重内涵, 首先涉及的是“新三板”扩容, 目前新三板园区扩容正在临近, 目前各省市已经开始向主管部门申报新三板园区。云南既然作为金融试验区, 新三板政策应该会向云南倾斜。

据了解, 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2012年已经申报了新三板园区, 并且还专门成立负责新三板业务的部门, 出台了对挂牌新三板企业的奖励措施。在新三板园区扩容还在静候消息的时候, 《总体方案》的出台无疑使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入围的步伐更近了一步。

边小东同时认为,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这句话透露出来的内涵还有云南可以建立自己的地方性股权交易所。边小东表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就是个成功案例, 它的机制是为那些还没有上市的企业提供一个股份转让的渠道, 当企业发展成熟以后转板到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他认为, 云南可以乘政策的东风, 借鉴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成功经验, 设立云南自己的比新三板机制更加灵活的股权交易中心, 给云南的企业提供一个培育的平台, 提供企业股权转让的渠道, 待这些企业发展成熟后再转板上市。

另外, 云南期货业的春天也许很快到来, 因为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任务中专门提到“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在试验区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

据了解, 目前在所有期货品种中, 云南仅有橡胶和白糖有交割库, 这就给很多有套保需求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而云南对于螺纹钢、铁合金、焦煤、焦炭、甲醇都是有交割库需求的, 此前, 云维股份就向交易所申请想建立甲醇交割库, 但是一直没得到交易所的批准。

中大期货昆明营业部的总经理杨钟华说:“像焦煤、焦炭、甲醇这些没有交割库的品种, 云南的相关企业在卖出套保时很难实现, 因为交割很麻烦, 像焦炭交割时一吨几百元的运费谁来承担。”

在杨钟华看来, 《总体方案》提出在云南设立交割库的发展思路非常好, 这对于云南的期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他也相信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慢慢地有所突破。另外, 他认为, 要申请建设交割库, 云南的产业发展需要扩大规模, 加大自身的体量, 另一方面云南的交通和物流运输也需要大力改善, 这样才能加快期货交割库的建设进度。

保险业的机遇期

根据《总体方案》, 推动保险市场发展是其十大主要任务之一。显然给云南的保险业带来诸多利好, 云南保险业发展的机遇期到来了。

对于云南保险业的布局,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钱振伟认为, 发展地方性人寿保险公司, 可为实体经济、企业和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保障, 保险资金在基础建设、不动产方面的应用比如险资投资水务、高铁, 投资养老社区等, 对保险公司来说, 可拓展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 对地方来说, 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稳定社会、解决部分养老问题。

在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 他认为应积极发展借贷人意外险及资产抵押保险, 这样可以转嫁银行类机构的融资借贷风险。同时应发展信用保险, 这样可以为云南与东盟各国贸易合作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针对云南本地特点, 云南保险业应着重发展灾害保险, 如地震保险、农业巨灾保险、泥石流保险以及发展云南特色农业保险, 如三七、石斛、天麻保险等。

可以预见,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推进, 将给滇桂的金融体系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发展和国际金融 (经济) 合作深化发展, 带来加速性引导和实质性提升。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滇桂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金融结构, 均不在全国发达之列, 区域金融功能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人才结构也还有待提升。因此, 推行《总体方案》的发展任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此前提下, 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更多实质性金融政策和实务措施带动和引导沿边金融业按照国家战略需求的方向大步前行。

云南在行动

人行昆明中支成立推进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

自2013年11月20日《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以来,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行领导及主要业务处室对《总体方案》作了精心研读, 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各项工作。据悉, 目前, 已成立了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推进建设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 明确了工作职责, 并抽调了相关专项工作人员。对《总体方案》中涉及人民银行的职责作了逐项梳理, 并划分为三类, 即“积极推进类”、“寻求突破类”和“探索研究类”, 分别根据三类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对《总体方案》的工作任务逐条逐项作了细化分解, 明确了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昆明中支党委成员分赴8个沿边州市, 围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开展专题调研, 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 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 为发挥好人民银行职能作用, 全面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年12月6日, 人行昆明中支推进建设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刘莹副行长对《总体方案》进行了解读, 提出实施意见的初步职责分工, 并就人行昆明中支领导赴边境州市开展专题调研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刘莹副行长强调, 建设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将是未来几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因此各部门必须结合自身职能, 认真修改补充《人民银行昆明中支云南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分工表 (讨论稿) 》中的相关内容。争取沿边州市配合做好行领导的专题调研工作, 使调研组能在《总体方案》中沿边州市经济发展急需、近期能够突破的政策措施上收集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争取开好头、起好步。

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表示, 《总体方案》的出台是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同时也对推进国家沿边开放战略、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云南省金融业自身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他要求, 各州市中支、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总体方案》的重要意义,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 大胆“先行先试”, 通过亮点频现的创新和突破来满足沿边试验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对金融服务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做好贯彻《总体方案》起步阶段的相关工作, 周振海行长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统一思想, 深化认识。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赋予云南的重大政策利好。《总体方案》十项工作任务中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牵头的任务就占了一半以上, 加上协办任务, 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承担了超过七成的工作, 全省人民银行在推进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性任务中肩负着光荣使命。

加强学习, 注重创新。贯彻落实好《总体方案》, 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能力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家赋予了许多先行先试政策, 有大量工作都没有现成的经验或模式可以照搬。我们要精心研读《总体方案》, 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强化开拓创新的意识, 增强敢闯敢试的勇气, 紧密结合云南实际,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拿出突破性的工作思路和方案, 大胆尝试, 推陈出新, 勇创佳绩。

健全组织, 强化领导。8个沿边州市中支要相应成立推进建设云南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领导机构, 健全工作体系, 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实施细则, 认真梳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人, 落实到岗;要加强协调配合, 切忌推诿扯皮, 群策群力, 共同开展好此项工作。

立足实际, 突出特色。要准确领会云南省的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以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为重点的定位, 找准工作突破点和切入点, 在准确分析和把握各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的前提下, 与各地的经济特色、区位特征、产业结构紧密结合, 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 寻求工作突破。要通过不懈努力, 积小胜成大胜, 推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全面突破。

加强调研, 强化沟通。人行昆明中支行领导带队的5个调研组即将奔赴各州市, 要坚持突出重点, 各有侧重的思路, 在强化调研实效上下功夫。要通过信息专报、动态反映和调研报告等形式, 及时向总行和外汇局反映昆明中支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争取总行和外汇局对云南省工作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要加强与广西人民银行系统的协调配合,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取长补短, 同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反馈和共享机制, 加强机关内部处室和8个沿边州市中支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

分步实施, 有序推进。试验区建设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 坚持允许试错, 及时纠偏, 坚持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 加强统筹协调, 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对于现有政策已经允许的业务要大力推广, 继续做实做强;对于需要国家相关部委出台配套制度办法, 无现成政策可循但有条件突破的要逐条细化研究, 认真梳理归纳, 加强向总行和外汇局的汇报请示, 积极寻求突破, 如创新现钞出入境携带证制度等;对于暂时无法突破现有政策的要着眼长远, 强化调研分析, 抓紧探索研究。

云南省金融办全力实施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云南省金融办主任刘光溪表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 在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 云南省金融办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金融部门共同牵头, 超前谋划, 全面盘点, 认真梳理, 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在此过程中, 充分借鉴各省市金融改革创新的政策和经验, 根据上海自贸区等地的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措施, 提出了重点实施推进的试点任务, 本着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 开展先行先试工作, 并按照优惠倾斜、试点突破、先行创新的原则, 积极向中央部委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他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 是云南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创新实践。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加快沿边开放步伐, 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 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些重要方略为大力推动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沿边开放明确了重点和方向,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出台和试验区的正式启动, 将为加快桥头堡建设、打造云南为中心的泛亚金融开放合作新高地、加快推进沿边大开放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云南将充分借鉴国内金融改革先进经验和政策, 并在沿边开放上努力打造云南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 从而为今后30年的新一轮沿边开放打好基础。

他强调, 云南作为我国最早与周边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省份, 沿边金融特色鲜明, 跨境金融和泛亚金融合作潜力巨大。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的改革方向,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中央金融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 金融办将积极同试验区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建立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搭建管理工作平台, 完善配套政策, 全力实施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把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推动我国西部大开发、沿边大开放和桥头堡建设金融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特色鲜明、特点独到、特征突出的试验区。

试验区金融改革,切实加强风险管理 第8篇

对上海而言, 这场试验无疑来得恰如其时。上海在过去几年里, 一直致力于本地经济从加工制造业到高端服务特别是金融服务业的转型。一直致力于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 为上海经济增长的下一个十年找到新的增长点。新成立的上海自贸区将成为中国贸易政策进一步开放的试验场。根据相关人士的了解, 自贸区可能涉及的贸易方面的改革政策, 会涉及到整合各类海关监管特殊区和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

实现人民币的资本项下可兑换, 无疑是下一阶段中国金融和经济体系综合改革里非常重要的一项改革任务。人民币的资本项下可兑换, 会推动中国的经济和金融体系史无前例地接近和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体系。随着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推动, 人民币的跨境结算与交易, 人民币汇率定价的市场机制, 和中国国内市场利率这一重要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决定机制, 都将发生非常深层次的变革。因此, 上海自贸区如果能够在这些方面做出突破, 那么自贸区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的贡献, 可能会远远大于简单的贸易和海关税收政策的改革。

值得关注的是, 虽然名为“自由贸易试验区”, 但是方方面面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进一步金融改革, 抱有更大的期望。一方面, 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动可能会先行先试。另一方面, 离岸市场金融和金融创新业务的推动和金融管制的放松, 也成为广大市场参与者所热切瞩目的新的改革热点。人民币的资本项下可兑换, 一直是中国今年金融体制改革里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国际人士都认为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规模, 全球性影响也日益增强, 人民币进行进一步国际化的时机因此也已成熟。人民币自由兑换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降低, 金融风险的规避, 也不失为推动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非常充分的理由。

但是, 过去几十年里, 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 在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所暴露出来的资本项下兑换和资本流动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 也清晰地呈现在中国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心中。这也可能是在深圳前海地区这样的改革试验区里, 人民币也还没有达到自由兑换的改革阶段。我们必须看到, 在人民币国际化和可兑换诱人的前景背后, 也隐藏着不少风险。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 资本项下的本币自由兑换和资本流动, 有可能会吸引关注短期投机收益的国际游资迅速进入和退出某些国家的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 给该国的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带来重大的冲击乃至灾难性的打击。因此, 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开放, 必须遵循持续、坚定、稳健的步伐, 来平衡开放的收益和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两者之间的矛盾。

另一方面, 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体系, 中国企业尤其是大量的出口型企业, 必须做好应对浮动汇率和汇率风险的准备。而由汇率市场化所引发的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又会对很多习惯了管制和补贴利率的中国企业和中国银行提出新的挑战。过去一段时间发生的“影子银行”和资金紧张的问题, 其实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进一步金融改革可能会对中国经济下一段发展所带来的新的影响。

监管机构对境内外资金流动的主要控制手法是清算账户净额和余额规定的限制,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对自由贸易账户自求平衡, 这点会限制金融机构为跨境不正常资金流动提供便利的利益动力。另外, 由于“自求平衡”的要求, 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之下, 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需要比较平衡, 才可以持续, 如果在某一时刻, 流入与流出的资金不平衡, 由于供需关系, 流入流出通道 (各金融机构的分帐核算单元) 就可能产生额外的通道费, 给相关金融机构产生额外收益, 就像QFII额度产生的借用费情况。此外, 中国央行除了对一些限制参数的调整控制力之外, 还准备了要求金融机构延长账户资金存放期、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征收零息存款准备金和采取临时资本管制等备用措施, 实际上拥有很大的控制力。分账核算单元是所有自贸区跨境流动资金的必经通道, 人民银行实际紧紧控制住了该通道, 可收可放, 从资金流动的角度可以很好地控制住局面, 在自贸区通过资本项下出现资金大进大出的风险不大。但是正因为风险控制的严格, 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 一些自发的创新以及市场有机发展的空间相应缩小。在风险管理上, 不仅要管得住, 而且还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的监管。

金融试验区 第9篇

关键词:金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小企业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 需要一个完善和发达的金融市场把相互分离的储蓄活动与投资活动间接连接起来, 促进储蓄向高效率投资转化。在当前高储蓄率和低效率投资的现实背景下, 选择由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转变成为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必需的路径。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应该在经济转型与结构升级过程中发挥愈来愈关键性的作用, 其中包括管制的逐步放松和鼓励基础性金融创新。现行的新金融改革配套试验重点方向应该在如下两点:一是向金融深化、金融自主化方向转变, 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作用;二是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建立与发展, 健全和完善民间资本监管体制, 逐渐消除二元金融结构的痼疾等。

一、背景与概述

自美国金融危机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来, 全球宏观经济呈现滞涨, 特别是目前欧洲陷入主权债务危机的泥沼, 在已有趋严的金融管制框架下, 中国的二元金融结构体系“病灶”开始发作, 主要症状就是曾经拉动沿海发达经济地区经济最重要的工业支柱和曾经带动这些地区经济走向繁荣的“三来一补”, 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陷入困境。出口导向企业因经营难以为继而现倒闭潮, 民间资本市场也频现 “非法集资”危机, 企业倒闭和企业家“跑路”频现新闻媒体。有统计数据显示, 至2011年10月初, 浙江老板有228人跑路。与此同时, 广东、鄂尔多斯、郑州和江苏也频现此类新闻报道。至2012年7月, 江苏江阴等地又连续出现企业倒闭和“非法集资”危机。深圳市统计局2012年4月份公布的一季度经济数据显示, 前三个月, 深圳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 507.37亿元, 同比增长5.8%, 比全国低2.3个百分点, 增速创下历史新低。这些数据和事例说明, 经济增长一边呈现是实际利率为负的 “流动性陷阱”, 另一边又呈现中小企业被“挤出”的奇特境况。

在此背景下, 国家领导人和金融高层密集到温州调研。2012年3月28日, 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批复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并出台“温十二条”, 包括推动民间金融创新和以个人境外直投为“最大亮点”等金融改革举措。6月底, 《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 包括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等。这些政策推出表明, 中央政府意欲在温州和广东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试验田, 包括民间资本创新、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二、进一步金融深化, 逐渐放松管制

目前, 金融体系不完善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金融深化不够。经济转型和科学发展要求逐渐改变依靠政府加速资本积累和工业化的发展道路, 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改革一些人为压制或排斥市场机制的金融抑制或者金融浅化的机制, 重点将金融深化视为促进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金融体系应是资源分配中的一个独立要素, 当前金融系统的改革大大滞后于实体经济部门的发展, 并反过来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目前应该进一步推动市场导向的金融体制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

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激励和互相影响的关系。一方面, 日益繁荣的实体经济通过国民收入的提高和对现代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 刺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深化, 加深经济金融化的程度;另一方面, 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制能将分散的储蓄有效地转化为高效率的投资, 并引导到生产投资活动中去, 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现代化的金融系统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或称“引致增长效应” (Growth-Inducing Effect) , 是通过两个方面而发生的。一是在资本形成的数量方面, 提高了经济中储蓄和投资的总水平。实体经济增长需要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 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提供的选择机会越多, 金融服务越是便利周到, 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意愿就越强烈, 一些非生产性的或暂时闲置的资金就可以通过发达的金融市场被吸引到生产性用途上来, 从而资本积累的速度就越快。二是在资本运用的质量方面, 提高了投资的边际收益或效率。发达金融市场的竞争会保护资金首先流向投资风险小、回报期短、盈利水平高的产业与地区。金融机构在外部对企业的监督, 也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 提高效率。高度发达和深化的金融市场和现代化金融监管体制, 可以为企业迅速积累资本, 改善和完善资源的配置方式, 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并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道路;反之, 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越落后, 政府对金融的管制愈严, 则对经济发展起着极大的抑制作用。

1973年, 爱德华·S·肖 (Edward S·Shaw) 和罗纳德·I·麦金农 (Ronald I·Mckinnon) 同时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浅化” (Financial Shallowing) 或“金融抑制” (Financial Repression) 理论, 以及“金融自主化”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和“金融深化” (Financial Deepening) 的政策主张及用金融自主化政策促进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理论。金融深化是政府减少对金融的过分干预, 使利率和汇率充分反映供求状况, 并有效控制通货膨胀。

目前, 中国金融体制仍然存在着部分“金融浅化”或“金融抑制”特征, 主要表现在: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增长, 经济主要依赖于“三驾马车”中的政府主导的投资和外部账户的顺差, 利率长期处于低于市场均衡利率的水平。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 政府大规模投资和超额货币发行, 导致一般物价水平普遍上涨, 实际利率不断下降变为负值, “防通胀”一度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甚至是首要目标。过低的实际利率或负利率, 一方面助长了对资本品 (包括房地产) 的追逐, 从而抑制了人们对金融资产的需求, 导致金融系统体制相对于非金融系统的改革滞后, 从而使资本市场长期低迷并且鲜有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则刺激了不适当的投资需求, 使那些边际收益率很低的投资项目变得有利可图, 而且助长了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因为资本相对价格较低) , 造成资产泡沫 (例如非理性的房价) , 而不利于劳动者就业的增加。在二元结构的金融体系下, 信贷实际配给首先满足的往往是重点发展的现代部门和大中型企业或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 而将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户排斥在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 它们只得靠自身的內源融资或在无组织的民间资本市场借高利贷来维持再生产。众多的中小企业要进行投资和技术改革, 只有通过内源融资即依靠自身积累货币的办法来解决。在投资不可细分的情况下, 投资者在投资前必须积累很大一部分货币资金, 计划投资规模越大, 所需积累的实质货币余额就越多。这些金融抑制特征对中小企业经营非常不利, 一旦宏观金融体系银根收紧, 受影响的首先是中小企业, 资本出现短缺和资金成本提高会导致脆弱的中小企业被“挤出”。当经济受到外部冲击时, 由于资金短缺、成本上涨和工资提高导致经营难以为继, 从而造成中小企业大范围大规模破产倒闭, 目前沿海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倒闭潮和民间资本市场非法集资危机是上述情况的真实写照。

因此, 进一步推动“金融自主化”来实现“金融深化”改革迫在眉睫:减少国家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具体运作的过度行政干预, 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逐步取消资本管制, 促进金融体系内的竞争, 稳定通货膨胀率以降低物价, 以使实际利率与汇率提高到能够真实反映资本和外汇稀缺程度即供求均衡的水平;打破金融市场间的边界, 缩小利率间的差别, 从而有效地配置储蓄和投资资源;使金融产品及其期限多样化, 使其增长率与国民收入或物质财富的增长率之比逐渐上升, 使金融体系的规模扩大、机构增加、职能专门化。金融深化有助于高效率配置储蓄资源, 优化私人及政府的储蓄和国际资本的投入;有助于使来自私人部门的融资代替财政、通货膨胀和外部账户顺差方面的融资;也有助于丰富金融产品和发展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 促进储蓄者和投资者展开竞争, 优化资本的配置, 促进投资效率提高。进一步金融深化对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就业、降低分配的不平等程度、稳定经济增长, 都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金融配套改革试验应充分发挥这些效应包括金融深化的储蓄效应、投资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就业效应和收入效应等。通过逐步取消政府管制, 以市场机制代替政府来减少对金融体系的行政干预, 提高金融体系市场化程度, 是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在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 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 就应该抓住机遇, 逐步消除“金融抑制”, 进一步实施“金融深化”的改革。

从1995年墨丁哥金融危机以及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中可以看到进一步实施“金融深化”的改革必要性。运用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的办法来为经济发展融资, 只会使实际利率降低甚至成为负值, 从而使“金融浅化”, 导致金融市场价格扭曲, 资源配置失效。在目前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 还应该改革目前较多依赖于外部账户顺差融资的经济增长方式, 即转向更大程度依靠国内的私人部门来为经济发展筹措和配置资本, 而不必过分长期依赖外部账户顺差带来的巨额外汇储备。当前应该进一步实行金融深化改革, 在稳定币值与物价的前提下实现金融自主化, 尽量减少政府行政主导的成分, 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正常资源配置功能, 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优化投资结构, 从而直接在资金剩余的国内资本市场上筹措到中小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如果过分依赖外部顺差带动经济增长, 很可能会削弱经济增长基础, 加剧结构的失衡和扭曲, 带来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当然, 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拉美国家危机经验也表明, 金融自主化的快慢和顺序应当根据原有金融体系结构和宏观经济的稳定程度来决定。如果宏观经济不稳定, 价格体系没有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 所以在金融深化改革过程中应逐步地消除对金融体系的管制程度, 而不是一步到位。因为, 目前资本账户尚没有完全开放, 决策过程中应当遵循两点:一是利率要反映市场稀缺程度;二是政府行政主导性的信贷规模要有逐步减少, 只能占信贷总额的较小份额。在目前国家的宏观经济面临不够稳定和不确定的国际环境情况下, 迅速解除对外部金融交易活动的管制也有可能导致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所以, 尽管金融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市场, 但在其他的经济改革和金融配套改革尚未步入正轨之前, 还不宜短时间全面取消所有的资本监管措施。

根据金融深化理论, 反思1997年发生的东亚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 我们可以为当前新金融配套改革试验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 目前的融资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 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根源相似。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大程度地体现在政府主导的融资体制 (即政府指挥银行向企业融资) , 使金融业缺乏竞争, 透明度低, 造成了大量的“关系贷款”和低效率投资, 进而演化为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金融危机。其重要原因就是金融自主化和金融深化不彻底, 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在金融自主化和金融深化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2) 东亚金融危机是与房地产、证券业的过度投机以及后来“泡沫经济”的破灭紧密相连的。其中房地产过度投机与之非常相似, 幸而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严厉的行政管制措施如“限购令”等来预防和遏制这种过度投机行为。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 在金融体制还不健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的条件下, 过快实施金融自主化也会增加金融风险增大和金融体系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此时政府决策者和金融监管部门不仅不能放松而且应当实施更加有效的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措施。金融深化并不是排斥金融监管, 二者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 而应是考虑更加有效的现代化监管方式, 即监管的方式应从以直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间接的经济手段为主。 (3) 当前新金融配套改革应借鉴的还有, 东南亚国家在引进外资和开放本国资本市场的过程中, 形成了对外资的过分依赖, 并放松了对外资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控制, 结果造成外资的投机对本国经济金融体系的巨大冲击, 也是造成宏观经济大幅波动而引发经济危机重要原因。

三、鼓励和完善民间资本发展, 消除二元金融市场痼疾

迈因特 (H·Myint) 教授曾提出了两项消除发展中国家金融二元性的政策建议:“第一, 有组织部门之信用市场的安全局价利率必须提高到足以反映他们现存资金不足状况。这将鼓励一个金融中心的成长, 以便有效地向国内及国外吸收储蓄。它同时能够使可利用的储蓄供给等于贷款需求, 包括放贷者重新放贷给无组织信用市场之资金的需求。第二, 一个更整合的国内市场 (More Integrated Domestic Market) 只有在现代及传统部门都能以相同的条件自由接触时才能创立, 传统部门的利率能够更有效的降低, 不是由于对合作机构提供有限金额的低利率贷款, 而是对合作社和放贷者在同等的条件下都给予无限制的接触, 所以他们能够互相竞争以较低的利率提供给小额借款者”。迈因特的建议与前述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主张在思路上是基本一致的。

目前金融体系不完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金融结构的二元性, 或客观上存在的“二元金融市场”, 即一方面是有政府主导的、金融监管部门能够控制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它们以低利率为资本部门 (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 和出口部门提供融资;另一方面是民间无组织的、金融监管部门不能控制的、进行高利贷活动的民间资金市场, 它们则满足那些被排斥在正式金融市场体制之外的小农场主、农户、小微企业、个体户的资金需要。当外部冲击到来时, 传统部门的小农、小微企业、个体户及手工业者总是首先遭受资本短缺及高利率的打击, 而高利率的原因是因为把金钱以小额借给这些体制之外的借款者风险大, 而且成本也高。目前, 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财政扩张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导致这种二元金融结构更加严重扭曲。以全球经济危机为背景的政府大规模投资倾斜于大多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础设施部门 (“铁公基”) , 以过分有利条件提供稀少资本和外汇资源及公共经济服务给经济部门的较大型经济单位, 而且以过分不利条件提供给传统部门的小规模经济单位。

金融市场的二元性从根本上看是实体经济部门二元结构的反映, 反过来又加剧了实体经济结构的二元性, 使传统部门相对于现代部门更加落后, 使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差距扩大, 使农业生产停滞不前, 使那些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阶层 (特别是农民) 的收入长期增长缓慢。因此, 消除金融的二元性, 建立一体化的金融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它有利于消除实体经济的二元结构, 缩小收入差距, 增加就业, 应作为当前新金融配套改革实验方向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总结

东南亚金融危机、拉美国家金融危机等和金融深化理论表明, 目前新金融配套改革试验, 重点方向应该在如下两点:一是向金融深化、金融自主化方向转变, 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作用;二是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建立与发展, 健全和完善民间资本监管体制, 逐渐消除二元金融结构的痼疾等。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不仅应该为那些现代化的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服务, 还应当促进那些在经济活动中占很大比重的小规模生产单位 (小微企业、个体户、小农户等) 的生产发展。后者经济状况的改善, 不仅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 扩大国内市场的需求, 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 而且有利于增加就业, 消除贫困, 从而对于工业的进一步扩张, 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府决策者应该充分尊重民间的金融智慧, 给予民间的金融创新以足够的鼓励, 在此基础上运用市场化手段最大化消除信息不对称, 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同时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冲突方面的市场失灵, 降低集体非理性程度, 尽可能消除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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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培刚.发展经济学教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1.

[5]朱坤林.中小企业资理论评述[J].商业研究, 2011 (5) :36-42.

金融试验区 第10篇

10年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签发,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大门徐徐打开。经过10年的积淀, 外资银行已在我国各地广泛布局。

两年以来, 作为我国唯一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青岛以其强劲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 成为外资银行青睐的热土。

现在, 外资银行在青岛金融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青岛为何成首选之地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 青岛就在改革开放初期展现出对外资银行的强大吸引力。

1985年, 日本山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设立首家外国银行办事处, 1992年正式设立青岛分行, 成为最早进驻青岛的外资银行之一。

2006年12月, 我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对外全面开放银行业, 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将目光投向中国大陆。其中, 青岛成为外资银行登陆山东的首选之地。

2014年获批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 青岛对外资银行更具吸引力:仅在去年, 就有星展银行青岛分行、澳新银行青岛分行、韩国产业银行青岛分行三家外资银行先后落户青岛。

“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青岛, 是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 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十足。”星展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葛甘牛表示。

同样看好青岛的澳新银行总裁邵铭高认为, “青岛及山东省与澳大利亚建立了长期友好伙伴关系, 并且在双边贸易与投资领域将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来自青岛银监局的数据显示, 目前青岛外资银行分行数量为17家, 营业性机构数量在全国城市中位居第六, 各外资银行均已获得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这些外资银行涵盖外商独资银行分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其中既有如德意志银行、澳新银行这样“欧美范儿”的国际级金融集团, 也有如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韩国釜山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等缘于独特的地理优势与经济合作性而落户的日韩、东南亚金融机构。

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 青岛辖区外资银行总资产369.16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24.84亿元, 增幅7.21%。各项存款余额265.41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35.17亿元, 增幅15.28%。

外资银行优势在哪里

“十二五”期间, 青岛利用外资进入“黄金时代”, 利用外资额连上4个10亿级台阶, 累计达到265亿美元, 年均增幅18.7%。这其中, 外资银行的作用不容小视。

随着中国大型国有、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愿望持续加强, 企业对离岸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 这是与中资银行相比, 外资银行所独具的竞争优势。

在青岛, 跨国经营的企业不在少数, 外资银行对这些企业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全球化布局发展的海信集团在全球设有20余个海外分支机构, 在南非、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地拥有生产基地, 其产品远销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境内外收入占比达到4∶1。

“基于海信集团迅猛的全球化业务趋势, 汇丰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为其在全球主要的网点, 如香港、新加坡、美国、英国、德国等提供了全面的当地支持, 全球授信超过6亿美元。

实际上, 各家外资银行在帮助企业“走出去”方面, 各具经验和特色。

“青岛的外资银行来自欧洲、日韩、新加坡、港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网络渠道和跨境服务等方面各有所长。帮助外资企业‘引进来’和本地企业‘走出去’相关业务一向是外资银行的优势。”青岛银监局局长陈颖介绍说。根据青岛市的经济环境, 各家外资银行都会细化青岛分行在整个区域的定位, 结合各外资行产品的特点, 为优势行业或重点经济区域的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 利用母行的优势, 提供本外币及海内外联动的一体化服务。

据统计, 2015年末, 青岛外资银行支持“引进来”“走出去”企业贷款余额128.22亿元, 较年初增加3.07%, 在全部贷款中占比43.96%;其中支持“引进来”、“走出去”贷款余额分别为97.4亿元和30.82亿元, 分别较年初增长2.31%和5.84%。

青岛中小企业的发展, 也得到了外资银行注入的“源头活水”。

海尔集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尔家居”) 的150家上游供应商便是受益者之一。

这些供应商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 在经营方面常常面临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 而由于规模小、现金流弱等原因, 难以在银行获得所需资金。

针对这一问题, 韩亚银行青岛分行利用海尔家居的企业信用, 为其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该行为海尔家居提供商业汇票保贴额度, 海尔家居的上游供应商可以在拿到其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之后, 在该分行完成贴现, 票据到期时, 由海尔家居将款项存入专户进行还款。

跨境人民币业务前景

去年7月, 中科盛创 (青岛) 电气有限公司得到了一笔特殊的贷款。

这笔贷款为2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由韩国韩亚银行江南支行向该公司发放, 贷款期限2个月。

中科盛创的幸运在于, 公司位于青岛, 而青岛, 是我国首个允许境内企业从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的试点地区。

换言之, 中科盛创得到的, 是我国首笔韩国银行机构跨境人民币贷款。

在此之后, 青岛又有工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5家银行与韩国银行机构合作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截至2015年末, 6家银行共计完成相关业务31笔, 发放贷款金额26.5亿元, 平均贷款利率低于境内基准利率近2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认为, 这种业务模式对企业而言, 具有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贷款应用范围且无需申请外债指标等优势;对银行而言, 后续创新空间和全球资金市场资源配置带来的收益效应均十分可观。

实际上, 青岛外资银行业务创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2011年, 青岛成为国内首个韩元挂牌交易试点城市。目前, 已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企业银行、新韩银行、韩亚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6家金融机构获得了挂牌交易资格, 韩元柜台挂牌累计成交近3亿元人民币, 年均增长80%, 稳居全国小币种挂牌交易量前列。

2014年, 青岛在全国率先开展中韩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贷款业务。

得益于青岛外资银行众多、发展环境良好的优势, 外资银行普遍在青岛发展势头良好。除韩亚银行、东京三菱日联银行等日韩银行, 因日韩与青岛的地缘优势, 加之中日韩经济金融合作机制日渐完善, 而在本行系统内独具优势外, 汇丰银行等老牌国际大行在系统内排名也居于前列, 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领先, 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等一些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得以在青岛先行先试。

近几年, 青岛相继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支持金融业发展有关政策实施细则》、《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 在监管方面, 调整和放宽了外资银行准入政策, 取消部分审批事项, 简化和规范了行政许可流程。

金融试验区 第11篇

能“率先”吗?

先说试什么。国务院批准温州的报告内容主要有十二项任务,包括: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等。

内容非常宏大,涵盖了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很多方面,而大多属于原则性意见,在之前的各类中央及部委文件中也曾出现过,甚至有很多条,绝不是温州一地可以“率先”试验的。

譬如被不少人认为最有新意的第四条:“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革突破点,是人民币国际化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哨性探索。然而,如果这个试点只在温州展开,会不会出现新的资金流向混乱?

再譬如:“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然而,要切实地展开这些试验,在法律上必须先拟定《放贷人条例》和《金融机构破产暂行条例》,否则任何新的、民营性金融机构的探索,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面粉还是包子?

看罢中央给的“十二条”,我们再来看看温州人想要的是什么。

在国务院批复之前,温州市政府起草过一个《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八个专项具体子方案: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

很明显,中央给的是面粉,温州要的是包子。“温州八条”都非常的具体,细致到了创办怎样的公司或中心。他们要的是“牌证权”,想要跟30多年前一样,挖一个政策的洼地,把周边的钱都引进来。

仔细对照两个文件会发现,内容交叉、可具体执行的条款主要有两条:一是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二是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其实,如果仅仅开展这两方面的试验,自可以在全国很多地方进行试验。

非谁莫属?

所以,接下来要说的是选点的问题。

选温州为金融改革的第一个试验区,当然具有很大的符号意义,也很能够得到媒体的呼应。不过在执行上,一定会碰到下面这个棘手的问题:温州现在的民间资金多属游资性质,与当地的实业经济挂钩并不紧密,而且自1990年代之后,温州的实体经济实际已经出现成长停滞的状况。所以,试图通过金融改革,推动直接投资的优化,几乎不可能在温州发生。如果从技术层面来看,最佳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应该选在实体经济活跃、民间资本较雄厚、地方政府行政能力较强的地方,比如广东的深圳、佛山,或者江苏的苏锡常。

金融试验区 第12篇

关键词:信贷危机,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

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历程

一直以来温州都走在我国金融改革的前列。1980年, 温州苍南的金乡信用社率先在全国实行浮动利率;1987年, 温州成为我国唯一的利率改革试点城市;2002年, 温州成为我国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明确提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方案;2008年, 温州启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提出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但是, 由于我国宏观金融制度的不匹配, 温州的民间金融改革最终都不了了之。而2011年出现的信贷危机, 使得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再次被提上日程, 相较于以前的金融改革, 这次的改革从政策上来看, 更为注重民间金融的规范与自由发展, 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也更加放宽。

2002年, 温州成为我国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但是当时的改革政策规定太严, 给金融企业的自主权过少, 并没有给民间金融松绑。所以, 尽管温州的民间金融非常活跃, 全国第一家私人钱庄、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城信社都出现在温州, 金融改革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 民间金融却始终处于正规金融法律体系的边缘, 一直游离于灰色地带, 没有获得国家的正式认可。

因此, 2012年获批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提出民间金融正规化、阳光化的发展方向, 确定了金融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包括:金融组织和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地方资本市场培育、金融风险防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二、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存在的不足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给予了温州民间金融更多的自主权。但是尽管强调了民间金融的正规化, 也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限制, 而利率市场化和建立民营银行两项普遍受到关注的内容却没有列入其中。

1.关于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没有出现在2012年改革的方案中, 即在情理之中, 又在意料之外。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的核心, 利率若不实行市场化, 则金融改革就不会彻底。因此, 要想真正改革金融体制, 金融改革取得实效, 利率市场化是必然要求。但是, 利率市场化并不是可以在一个地方实现的, 而是需要全国范围内的共同努力。一个区域的特殊政策会引起资本的大量流动, 造成金融的混乱。同时, 利率市场化必然要打破某些集团的既得利益, 这并不是单靠一个地区的力量能做到的, 而是要全国范围的改革。利率市场化是正规金融体系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博弈, 是中央与地方的博弈, 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博弈, 并不是放开利率管制就能实现的。但是, 尽管不能在一个地区率先实行利率市场化, 改革也要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 逐步地放松对利率的管制, 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

2.关于建立民营银行。

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是金融改革的方向。银行是高利润的行业之一, 非常具有投资吸引力。但是, 一直以来, 我国的银行业都是由国有银行垄断的, 这就人为给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了障碍。民间资本不能以正规渠道进入银行业, 造成大量的资金游离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银行本身就应该是自由竞争的行业, 不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导致国有银行垄断, 而国有银行因缺乏竞争以及受到国家保护, 经营缺乏效率, 对流动性考虑得很少, 一旦出现问题, 就通过扩张信贷来弥补, 最终会导致金融危机。因此, 银行要改革, 就一定要打破垄断, 加强竞争, 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 设立民营银行, 是对国有银行的挑战, 会促进银行的市场竞争, 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中虽然提到允许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 但依然要求有1家或1家以上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 并没有真正给民间资本松绑, 银行的设立依然需要依靠正规金融机构。试验区鼓励增加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 这些机构的设立必然会对民间金融造成一定的影响, 扩大民间资金的投资范围, 为民间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但是, 这些机构与银行相比, 在业务与经营范围等方面受到的限制依然比较多, 难以像银行一样运作。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至2012年初, 温州有将近30家小额贷款公司, 而试验区的目标是在三年内发展到120家, 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左右。小额贷款公司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 更为熟悉小微企业的业务运作与资金需求, 因此, 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的信贷空白问题, 有利于减少地下金融的活动, 逐步吸引地下金融阳光化。但是,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扩张能力与负债率等依然受到很大的限制, 发展空间有限。因此, 试验区要想真正改革金融体制, 必然要逐步放开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限制。

三、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改革措施

首先, 要促进民间金融实现正规化、阳光化, 为民间资本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目前, 由于竞争的起点、条件和地位不同, 民间资本设立的金融机构很难与国有银行竞争。因此, 要改变国有银行受到保护而形成的垄断局面, 就必须对国有银行进行改制, 形成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事实上, 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一直都是国有银行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民间金融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国有银行的整体改革, 使国有银行的经营管理更趋向于市场化。

其次, 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 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我国各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各不相同, 而有些地方更是多个部门联合监管, 温州正是这种情况。而这很容易造成各部门多重监管, 增加各部门及被监管机构的运营成本。同时, 过多的行政监管也会降低金融市场的效率, 阻碍金融改革的健康发展。金融监管的职责主要是监督与协调金融市场的运行, 而不是干预破坏金融市场的规则。监管者并不是金融机构的直接经营管理者, 并不完全了解金融机构的实际运作, 对金融机构内部经营过多的干预无益于金融市场的自发协调运作。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想根本改革金融制度, 让民间金融发挥作用, 就不能重蹈以前金融改革的覆辙, 试验区在制定具体规则时要多听取金融家与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他们才是金融市场的主体, 才是推动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动力。

第三, 完善金融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和道德建设。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在2011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背景下提出的, 但是试验区的设立却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危机的层面上, 而是要防止危机的再次发生。要在重点实施金融改革的同时, 同步进行其他方面的配套建设, 营造金融诚信环境, 打造金融诚信品牌, 以金融诚信建设为基础, 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保障金融安全。重视金融道德建设, 使金融道德建设与金融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从而培育出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应有的价值取向。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改革也只有与金融法治建设、诚信建设和道德建设有机结合才能得以进顺利进行。

四、结语

温州的金融改革自1980年开始至今, 已经经历了32年的浮沉, 每一次的改革机遇都振奋人心, 但每一次的改革都不了了之。而信贷危机后的金融改革与以往相比, 人们的改革热情更加高涨, 政策上更有优势。各有关部门与金融企业家应认清形势, 把握机遇, 结合实际, 大胆创新, 真正取得成功经验, 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参照和借鉴。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温州再创辉煌发展的机遇, 对进一步推进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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