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走出去”战略

2024-05-14

农业“走出去”战略(精选11篇)

农业“走出去”战略 第1篇

“走出去”战略又称国际化经营战略, 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 是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大举措, 是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长远发展、促进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走出去”战略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九五”计划前的探索与计划期的雏形, “十五”计划期的正式提出与“十一五”计划期的全面落实过程。

1992年,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要“积极扩大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1997年, 在党的十五大上, 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全球多边贸易体系, 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2000年初, 江泽民同志在全面总结我国对外开放经验的基础上, 首次把“走出去”战略上升到“关系我国发展全局和前途的重大战略之举”的高度。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 我们必须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战略, 这同西部大开发一样, 也是关系我国经济和整个现代化建设发展全局的战略”。2001年, “走出去”战略正式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2年, 在党的第十六大报告中, 江泽民同志提出: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针,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2003年10月, 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走出去”战略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 是适应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 有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2005年十月,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 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 鼓励境外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 扩大互利合作与共同发展。200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 再次强调我国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

目前, 在“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战略框架下, 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由此可见, “走出去”战略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深化与完善的过程。

二、兵团农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业“走出去”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作用, 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 扩大开放领域, 优化开放结构, 提高开放质量, 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对于指导新疆新时期的创新发展尤为重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下简称兵团) 是国家开发新疆的重要力量, 农业是兵团的基础产业, 具有突出的资源优势和巨大的开发潜力。兵团农业生产规模大, 机械化程度和科技含量较高, 水利等基础设施完善, 已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的现代大农业体系。兵团要建成现代化农业、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的示范区, 必须实现向开放型、外向型农业的转变, 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兵团农业“走出去”战略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有利于配合国家外交政策

“走出去"发展战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与长远利益。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 如何增加周边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对中国的信任感, 彻底破除"中国威胁论", 是中国经济外交的一个重要课题。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 而且可以进一步加强中国与相关国家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优化资源配置, 拓宽发展空间;是中国“和平崛起”大国家战略中极为重要和关键的步骤, 是和平时期下中国在未来全球化竞争中内获取最大国家利益的最为重要的手段。

(二) 有利于保障国内粮食资源有效供给

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进一步加剧了耕地减少的趋势, 农业用水形势也日趋严峻。作为人口大国, 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 始终是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基本立足点。在扩大农产品有效进口, 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以促进粮食增产的同时, 充分利用境外土地、水源、水产等自然资源, 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已经成为农业“走出去”的必然选择。

(三) 有利于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在农业经营技术方面, 兵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着较大差距。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模式, 与国外大规模农业生产模式相比, 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不明显;另外兵团农业组织化程度较低, 极大地限制了兵团农业企业总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通过不断吸取和利用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 促进兵团农业由资源依赖型向科技推动型转变, 充分发挥科技在集约经营、增产提质、转化增值、提升拓展等方面的潜力, 使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达到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最终目的。

总之, 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对全面提升兵团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和农业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

三、兵团农业“走出去”战略内涵及重点

“走出去”战略是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广义上, 农业“走出去”包括农产品出口、农业对外合作、农业对外援助、农业直接投资等内容。狭义上, 农业“走出去”是指我国企业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 以赢利和合作为目的,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采取资本、技术、产品和劳务输出等多种方式, 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 自主从事合法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目前, 农业“走出去”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 即对外投资、技术合作、劳务输出以及货物输出。

新疆具有向西开放的地缘和区域优势, 是我国出口中亚的桥头堡;随着俄罗斯、中亚各国经济的复苏和亚欧大陆桥的全线贯通, 新疆已成为我国开拓中亚、南亚、西亚和东欧工农业产品市场的前沿阵地。目前, 已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一类口岸16个, 自治区批准的二类口岸11个, 因此, 要积极开辟“走出去”战略渠道。

农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的基础性产业, 近年, 兵团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着力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质量,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兵团已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产业体系。根据兵团农业发展的实际, 农业“走出去”的重点主要以农业技术为基本内容, 具体包括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开发、农业技术示范园区、农业国际合作、人才交流和劳务输出。

四、加快实施兵团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对策与建议

(一) 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农业“走出去”是一个大战略。从总体上看, 要按照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整体部署, 在掌握各国农业开发环境、市场和资源状况的基础上, 制定兵团农业“走出去”的合理规划, 具体包括:国别投资规划、产业投资规划、重点产品投资规划等, 并落实具体措施, 做到切实可行。

(二) 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解决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 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强化外交服务手段, 将农业“走出去”纳入国家双边或多边经贸谈判框架中, 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双重征税、人员签证期限较短、劳务人员限制、入境生产资料关税过高、产品返销国内征税过高等问题。兵团财政应设立农业“走出去”专项资金,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农业开发、合作, 解决好农业本身投资周期长、风险高、回报慢而影响国内企业投资积极性问题, 为兵团特色农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强化对东倒国的研究, 充分利用各种金融性政策工具, 对危机后的国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研究、分析与评估。同时,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 掌握对外合作的主动权, 完善境外突发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

(四) 加快培养行业协会

尽快组建兵团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农业对外投资行业协会、劳务输出行业协会,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价格协调、应对贸易纠纷、抵御海外市场各种风险的作用, 为兵团农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课题组:《中国农业“走出去”的架构和对策》, 国际贸易论坛。

走出去战略概述 第2篇

2011年NO.2 研究与探讨 作者:于晓 矫磊“走出去”战略又称国际化经营战略,是指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

一、“走出去”战略构想的提出及其演进

1979年8月,国务院提出“出国办企业”,第一次把发展对外投资作为国家政策。由此开始尝试性的对外直接投资。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扩大出口,国家实行了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战略,《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出台,提出了支持我国企业以境外加工贸易方式“走出去”的具体政策措施。

2000年3月的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期间,“走出去”战略正式提出。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走出去”战略的最终明确,首次明确提出“走出去”战略,并把它作为四大新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城镇化战略、人才战略和“走出去”战略)之一。“走出去”战略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 “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论述,标志着我国“走出去”、“引进来”的双向开放向纵深发展。随后,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 调,要进一步简化各类审批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行业有序向境外转移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 海外并购,深化境外资源互利合作,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质量。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的成果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据商务部提供的数字,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在2003年以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我国境内投资者 共对129个国家和地区的31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截至2010年底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588亿美元。其主要特点是:

(一)对外直接投资地区和行业分布日趋广泛。

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分布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大部集中在亚洲。对北美、大洋洲、非洲和亚洲的直接投资增幅最快,非洲和拉美是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增幅最大的地区。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专业技术服务成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集中在建筑、交通运输、电子通讯、石油化工和电力行业,外派劳务人员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建筑等行业。

(二)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发展较快。

境外加工贸易类投资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近一半,主要集中在轻工、机械、建材、电子、纺织服装等行业。已有一批大型项目建成投产,华源、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国内企业已逐步在国外站稳了脚跟。同时自2006年始,中国在境外兴建50个经贸合作区,从事国内较为成熟、竞争激烈的产业如家电、机 械五金、制鞋、资源能源、区域市场贸易、边境综合贸易加工等,从事以上产业多为民营企业。

(三)经营主体队伍迅速壮大,大型企业作用明显,民营企业地位提高。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有色建设、中水产、黑龙江森工集团等大型资源类企业已成为我国开展跨国经营的主力。海尔、TCL、春兰等一批有实力的工业企业已初步建立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具备了跨国公司雏形。目前,我国已有数千家企业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四)经营方式日趋多样,经营层次逐步提高。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由最初的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向跨国并购等方式扩展,并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入股及股权置换等方式对外投资。我国企业到境外收购销售网络、许可证、技术专利、建立研发中心和工业园区的做法也日益增多。

对外承包工程上,工程总承包已成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主要方式,并逐步向BOT方式等更高层次发展。

三、“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支持框架

(一)简化对外投资审批,完善监督管理。国务院2004年7月作出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了项目审批制度,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 制。这一年,我国对外投资项目也从审批制向核准(备案制)发生根本性转变: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中方投 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上述项目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2009年3月,商务部发布了《境外投资管 理办法》,进一步下放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权限,简化了核准手续。

在出国人员管理方面,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2002年3月联合发布了《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

(二)简化手续、放宽对外投资外汇管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4年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还允许境内成员企业利用自有外汇资金以及从其他境内成员公 司拆借的外汇资金,对境外成员企业进行境外放款或者境外委托放款,大大缓解了境外公司运营资金和外汇使用的瓶颈。2006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彻底取消 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购汇额度的限制,有力地推动了“走出去”战略的贯彻实施。

(三)财税金融政策扶持。1.政府专项资金支持。2007年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符合 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享受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及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 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等的支持。2.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作为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自从1998年以来,与其他国内外机构合资设立了四只产业投资 基金,即中瑞合作基金、中国-东盟中小企业投资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和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操作,通过与中资企业 在境外成立合资公司,以此为投资平台共同投资项目。

3.信贷支持。2004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颁布了《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的通知》,每年安排“境外投资专项贷款”,享受出口信贷优惠利率。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将融 资性对外担保由原来逐笔报外管局审批,改为余额控制,促进了对外投资便利化,银行为境内机构提供的融资行对外担保不再需要逐笔申请核准。以上信贷政策主要 是面向国有大企业。

此后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在信贷政策上逐渐给予民营企业以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4.税收政策。我国现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分国限额税收抵免、所得税减免政策、关税优惠、境外投资企业遇有自然灾害等问题的处理。但是现行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只是零星的散布于某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没有形成体系;税收优惠的方式也主要是减免税,间接税收优惠较少乃至没有,形式单一;间 接抵免的规定基本为空白。

5.保险支持。2001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专门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资本来源为 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2005年,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试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用等非公 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四)公共服务。

商务部近年来提供了多方面的公共服务。一是信息服务。陆续推出了《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对外承包工程国别 产业导向目录》和首批20个国家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二是人才教育和培训。近年来,委托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组织对我国的跨国经营人才进行培训。三 是维护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商务部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签订了127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一些国家正在商签自由贸易 区协定,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就加强互利合作签订了政府间的协定。为了对“走出去”的企业保驾护航,商务部正在构筑境外安全网络、制定了应急预案,完善了 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建立了全国外派劳务援助机构。

四、海外华侨华人是助推“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力量

数千万海外华侨华人是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可以借重的重要力量。2006年,国务院侨办主办的第四届“世界华人论坛”即以“实施走出战略—海外华商企业与中国民营企业的合作与发展”为主题,各地侨务部门都将为“走出去”服务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能源资源类、金融类、通信类企业往往担任了“走出去”开拓者和先锋的职责。我国非公有制企业都深处竞争激烈的行业,相对国有 企业更具有进取和竞争精神,开展跨国经营对其可以更好地起到规避贸易壁垒、扩大出口、转移过剩产能、调整产品结构、利用国外资源、突破要素制约、拓展国外 销售网络、借助国外人才治理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层次、提高品牌知名度等积极作用。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非公有制企业必将作为国有企业 的补充和替代者,在国际竞争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走出去”的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家也将成为我国未来的重要侨务资源和侨务部门的服 务对象。

政府的职责在于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智囊团体提出意见建议,中介机构则提供以市场为导向的信息服务。从目前情况看,“走出去”战略的上述角色分 配结构已经比较完备,侨务部门要在“走出去”战略实施中占有一席之地,做出实际贡献,必须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扬长避短,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期 真正贴近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走出去”的国家战略 第3篇

二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中国和白俄罗斯政府正在共同筹建一个工业园。它以“一带一路”战略为依托,正推动着白俄罗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国的产能也将由此渠道更快速顺利地流入欧洲市场。这将为这块欧亚大陆腹地带来新的贸易联结与发展机遇。

红利:免税十年,99年土地使用权

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位于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以东约25公里,总面积91.5平方公里。明斯克的面积为300多平方公里,而它接近于1/3个明斯克。

据官方介绍,中白工业园是目前中国在海外最大的工业园区,也是白俄罗斯招商引资的最大项目,还是中白间最大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溯其根源,始于2010年中国领导人对白俄罗斯的一次访问交流。是年3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访问白俄罗斯,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向习近平表达了希望中国在白俄罗斯境内建设工业园区的愿望。次年9月,中白两国签署了合作协定,中白工业园由此而生。

今年5月中旬,习近平主席再次访问白俄罗斯期间,前去参观了中白工业园,提出要把中白工业园建设作为合作重点,发挥政府间协调机制作用,谋划好园区未来发展,将园区项目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明珠和双方互利合作的典范。

在政府为中白工业园规划的蓝图中,它要实现的绝非一个简单的工业园区的目标,而是“一座类似卫星城的新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公司的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介绍,这座卫星城分为三期建设,前后耗时30年左右。

据俄通社报道,中白工业园于2014年6月19日开工建设,其中8.5平方公里的第一期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将于2016年底前竣工。

由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推进,作为承接地的中白工业园从诞生之初,就享有中白政府双方的诸多红利。

最能挑动企业神经的当属白俄罗斯的一纸“总统令”。2012年6月5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签发总统令,赋予入园企业前10年免税优惠,第二个10年政府仅收取一半的必要税费,土地使用权长达99年。白俄罗斯对于园区招商引资的诚意可见一斑。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中白工业园的管理架构分为三级,中白工业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第三级管理架构,由中白的各个主体参股。

目前为止,中方占股68%,白方占股32%。前者的四大股东分别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工国际、哈尔滨投资集团。

其中,招商局集团曾主导开发运营了蛇口工业区,正在建设漳州开发区。它在园区运营方面丰富的经验,或将对中白工业园的运营管理提供经验借鉴与支持。

往上一级是中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这是白俄罗斯政府为中白工业园专门设立的政府管理机构。它由白俄罗斯政府内阁授权,职责是代表白方政府给中百工业园一系列政策红利,包括税收、审批等。主任由总统直接任命,还包括十多名专职人员。

最高一级是中白政府间的协调委员会,在协调委员会下分设有一个中白工业园政府工作小组。双方政府对此次经济合作的高度关注也由此体现。

李海欣作为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公司的总经理,现常驻明斯克。据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透露,李海欣和中白工业园管委会领导交流密切,除了频繁的电话沟通,还保持一周见面一两次。

“园区开发本身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头绪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尤其是海外园区。”李海欣曾这样对内描述自己的工作常态——每周有周例会,每月有联席会议,即中白政府间的工作小组会议,中方小组的负责人士为商务部和国资委的主要领导,白方是经济部部长。频繁的会议,保证了沟通链条的畅通和高效。

抢滩:6家企业拿到首批“入场券”

毗邻明斯克国际机场,柏林—莫斯科洲际高速公路也从这里穿过,中白工业园生产出的工业产品,一两日内就可抵达德国等西欧国家。

就地缘优势看,中白工业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点,它连接着欧洲市场、独联体国家市场,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还覆盖了部分中亚国家。这为中资企业规划“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有利落脚点。

今年5月12日,中国一拖董事长赵剡水接受了由工业园管委会颁发的入园证书。赵剡水在回复《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能成为首批入驻的6家中资企业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中国一拖的厚望。

据中国一拖介绍,今年中国一拖在白俄罗斯成立了一拖白俄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目前,中国一拖已通过研发中心,与明斯克拖拉机厂在加强包括“数据网络系统、CAE工程以及拖拉机、柴油机电子控制系统”这三大核心部件方面开展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两会”期间,赵剡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曾表示“‘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这给中国企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一拖母公司)作为中白工业园项目的最大股东,为中国一拖与明斯克拖拉机厂合作,以及开发新的海外市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机会。”

拿到工业园首批“入场券”的企业,除中国一拖外还有中联重科、中兴通讯、华为公司等企业。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中兴还筹备投标参与园区智能楼宇的建设,为工业园这座微型城市提供包括交通、安全、绿色节能等多种技术服务

整合:从零散的“走出去”,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事实上,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类似中白工业园这样承载中国产能对外输出使命的地方还有上百个。据商务部重点统计的16家规模相对较大的园区,截至2014年底,“已经完成投资总额超过百亿人民币,入驻企业超过400家,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超4万个。”商务部研究院中国海外投资咨询中心副主任李志鹏说。

早在1998年就有国有企业在古巴创建了一个境外加工贸易区。初衷只是为了便于本土化生产,工业园区由主导产业聚集吸引配套产业,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

次年,海尔就在美国南加州建立了它的第一个海外工业园,两年后,第二个海外园区巴基斯坦海尔工业园在该国旁遮普省拉合尔市奠基。此举响应了彼时中国初入WTO后“走出去”的战略。

而后零散的“走出去”的园区,逐渐融入了国家开发区模式的整体战略。李志鹏认为这是以2006年为时间节点。是年,商务部推动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作为重点工程。

初具规模的巴基斯坦海尔家电工业园,升级为“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一期以家电业为主,由海尔负责招商引资,形成家电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链,二期主导产业则跳出了海尔的家电产业本身,包括汽车、建材和纺织等。

自此,中国政府开始帮助企业真正相对较有规模、系统化的“走出去”。2013年后,中国园区走出去的方向开始向“一带一路”倾斜,中白工业园就是相应的产物。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4篇

“走出去”的重庆路径汽摩企业最早

相比而言, 在“走出去”的企业中, 汽车、摩托车是最早、态度最坚决也是最积极的。短短数年间, 包括建设、嘉陵、隆鑫、力帆、宗申在内的本地摩托车企业相继在东南亚、西亚、非洲等地设立工厂, 并逐渐将销售机构开到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也正是这种“逼上梁山”式的开始, 使重庆企业尝到了甜头、开阔了眼界, “走出去”也走得更加坚决, 领域也越走越宽。

于是, 长安在欧洲、日本设立了海外研发中心, 开始借助国外丰富的汽车人才资源开发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汽车;力帆将轿车工厂开到了伊朗、俄罗斯、埃及, 以独资建厂和与当地企业联姻的方式, 拓展海外市场;宗申则通过并购方式, 从加拿大获得了世界一流的氢燃料电池技术。

博赛集团“走出去”发现一片天

2006年底, 博赛集团以6000万美元收购了南美洲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欧迈矿业公司。这也是重庆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博赛由此获得了约3亿吨价值超过300亿元的优质铝矾土资源, 占领了国际市场铝矾土熟料40%的份额, 让中国人在该市场上有了发言权、定价权。

博赛集团董事长袁志伦说, 博赛此次投资成功, 采用的是收购兼并当地同行业企业的方式, 这一“走出去”的方式可利用原有企业的技术、资金和管理人才, 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可利用原有企业的市场和销售网络, 节约新建企业所需要的巨额市场开拓费用等。

目前, 通过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博赛集团的经济效益也得到较好体现——自从收购圭亚那工厂后, 博赛已连续两次调增了铝矾土熟料全球价格。博赛圭亚那工厂通过一年多来的精心经营, 基本扭转了10年来的亏损局面, 预计今年将实现2000万美元利润, 2009年实现5000万美元利润。

博赛计划在未来3-5年内, 投资150亿元建设年产100万吨氧化铝、50万吨电解铝、100万千瓦的水电站等重大项目。目前, 建设周期为2年的100万吨氧化铝项目的前期可行性报告正在进行中, 有望明年开工建设。

建筑企业要大胆承接有分量的工程

建工集团是重庆本土建筑企业的龙头和中国建筑企业20强。2006年, 建工集团与城建集团合并时提出, 2010年将争取年营业收入达到250亿元以上, 打造中国西部的“建筑航母”。为此, 他们提出了“721”战略 (市内70%、市外20%、国外10%) , 积极稳健地进行国内国际的市场开发。

从国际市场看, 今年以来建工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仅一季度承接的海外任务量就达到去年一年国外市场的产值;上半年, 市外市场所占份额达到25%。

建工集团的计划是, 市外市场方面, 将重点着眼于中西部, 积极投身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泛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等发展大潮, 伴随着中西部的经济腾飞实现集团的跨越式发展;国外建筑市场开拓方面, 将立足于在非洲和中东地区打下的良好基础, 争取在风险和收益可控的条件下, 大胆承接有分量的工程, 在当地闯出“重庆建工”的良好名声。

餐饮企业在商贸流通领域最具“走出去”优势

“在整个商贸流通系统中, 餐饮企业最具走出国门的优势。”市火锅协会秘书长李乾惠说。

其理由有三:一是成本较低。开设一家中小型的餐饮店一般投资都在千万元以下, 易于建立国际连锁网络。二是具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以火锅为例, 光种类就达十余种, 完全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三是利润较高。目前重庆餐饮企业的毛利率一般都在50%以上, 若将这一比例以美元折算, 企业所能获取的利润将更多, 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也将更加充足。

但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 我市走出国门的餐饮企业还不到10家, 在国外开店的总数也不到30家。是什么拖住了他们的步伐?

欧美发达国家对餐饮从业人员有相当高的学历和素质要求, 一般情况下重庆的餐饮从业人员很难满足这一要求。因此, 重庆餐饮企业在国外发展多数以授权使用自己的商标为主, 收取少量的加盟费, 实际上并没有直接参与菜品的制作和经营, 更谈不上在国外树立自己的品牌了。”

据悉, 重庆市商委正计划对重庆知名餐饮企业负责人和厨师进行培训, 培训的重点就是如何进军国际市场。年底前, 市火锅协会也将组织超过20家重庆知名火锅企业到国外考察对接, 预计到明年, 重庆餐饮企业在国外开店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

背景介绍

现状与差距

数据:截至去年底, 我市已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合同金额超过16.17亿美元, 实现营业额11.66亿美元;累计设立境外投资企业 (贸易机构) 共137家;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近4.02万人次, 实现劳务收入近45亿元。

类型:从传统的缝纫、建筑劳务外派, 逐渐延伸到道路工程及房屋建设、设计咨询、境外投资办厂, 以及并购海外企业和品牌、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兴办产业园区等等。

区域:亚洲尤其是东南亚地区, 以及非洲、南美是我市企业“走出去”的重点目标市场。在去年我市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44个国家和地区中, 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新签合同额列前三位的分别是加蓬、巴西、马来西亚, 合同总额占全市同期总量的76.6%;对外投资方面, 列前三位的分别是韩国、圭亚那、开曼, 投资总额占全市同期总量的97.1%;对外劳务输出方面, 新派人数列前三位的是新加坡、约旦、日本, 新派总人数占全市同期总量的36.4%。

抓住时机,实施人民币走出去战略 第5篇

首先人民币升值,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充当中国和其他国家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交易货币,发挥人民币的国际储备功能。目前我国周边地区人民币流通量较大,在人民币升值的条件下,人民币流通会进一步增加。我们可以和一些周边国家或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签订有关贸易和投资下的货币协议,推动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计价和交易功能,如从这些国家进口或对其投资,可以直接用人民币结算和支付。这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中国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也有利于推动中国和周边国家或其他国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经济往来;另一方面在人民币升值的条件下,他们接受人民币是合算的,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些国家可以储备人民币作为本国外汇资产,对这些国家来说,在美元贬值的条件下,储备货币又多了一种选择。【可以构建包括周边国家和地区在内的“人民币经济圈”。】

其次是外汇储备充足,在人民币还不可以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为人民币的国际媒介功能提供了足够的信用保证,也就是说,人民币虽然不是国际货币,但由于我国外汇储备较高,人民币存在升值趋势,实际上也为我国人民币提供了足够的国际信用,也就是说,虽然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的,我们有足够的外汇储备,能够保证人民币和其他国际货币的最终兑换,

因此,我国可以通过与一些相关国家商讨和签订人民币在这些国家境内使用及储备、两国边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投资可以直接用人民币等,承诺对这些国家可以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把人民币资产最终兑换成国际货币美元或欧元。实际上,在人民币升值的条件下,其他国家储备人民币是合算的,况且又可以自由兑换成美元或欧元。这样人民币流出,不会导致国内流动性的上升,又可以推动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流动性过剩、国际储备充足和人民币升值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契机,我们要善于利用目前的经济优势,实施人民币走出去战略。

最后要大力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为将来的人民币资金回流做准备,发达的金融市场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从美元的国际化来看,通过美元输出促进了美国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和便利化,其他国家聚集了大量的美元资产,世界上形成的石油美元、欧洲美元和亚洲美元,这些美元资产等将来又会回流到美国,为美国的发展继续提供充足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回流主要是投资在美国的金融市场上,更多的是投资在美国的国债市场上。在我们努力推动人民币走出国门的时候,我们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国内的国债市场,笔者认为这可能会是将来人民币回流主要的投资市场。从长期来看,随着人民币走出去,其他国家储备人民币资产会不断增加,除了满足日常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外,多余的人民币资产必须要寻求投资场所,我国的金融市场必须对这些协议国家的人民币资产开放,这样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

总之,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是人民币走出去的机遇期。我们要利用和周边国家或一些发展中国家良好的国际关系和经贸往来,积极加强货币合作,促进人民币的双边合作或多边合作,稳步推进,逐步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或国际化。

积极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6篇

全国对外投资和合作的基本情况

对外投资继续增长,海外并购趋于活跃

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下同)187.2亿美元,同比增长6.2%,截至2007年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937.4亿美元,境外企业达12217家。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有48个,较上年增加16个,其中上亿美元的16个,主要分布在加拿大、香港、开曼群岛、澳大利亚、巴基斯坦、俄罗斯联邦、英国,南非、美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

2007年,以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占中国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3左右。主要收购项目包括中信集团投资再收购哈萨克斯坦卡拉赞巴油田、中国铝业公司要约收购加拿大秘鲁矿业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收购巴基斯坦巴科泰尔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收购南非铬矿项目、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等。

从地区分布看,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剔除利润再投资因素,下同)主要分布在亚洲46.6亿美元,占36.6%;北美洲30.5亿美元,占24%;拉丁美洲18.9亿美元,占14.9%;大洋洲11.6亿美元,占9.1%;非洲10.2亿美元,占8%;欧洲(9.4亿美元,占7.4%。从行业构成看,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采矿业58.2亿美元,占45.8%:制造业23.1亿美元,占18.2%:批发和零售业1O.6亿美元,占8.3%:信息和软件业9.9亿美元,占7.8%;商务服务业9亿美元,占7.1%;房地产业5.6亿美元,占4.4%;农林牧渔业2.8亿美元,占2.2%:交通运输业2.1亿美元,占1.7%;其他行业5.9亿美元,占4.5%。从地方省市区投资情况看,2007年地方对外直接投资活跃,金额达到45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5.4%,较上年增长一倍。

对外承包工程快速拓展

2007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06亿美元,同比增长35.3%,亚洲,非洲仍是中对外承包工程的主要市场,欧美市场有所突破。亚洲和非洲分别占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的50.1%和30.5%:欧洲、拉美、北美洲分别占8.9%,7.1%、2.4%。2007年,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776亿美元,同比增长17.6%。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大型化、高端化。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261个(上年同期212个),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8.3%,其中上亿美元的项目有138个。对外承包工程主要分布在房建、电力、交通、制造、电子、石化等行业。截至2007年底,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2064亿美元,签订合同额3295亿美元。

对外劳务合作稳步发展

2007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67.7亿美元,同比增长26%;新签合同额67亿美元,同比增长28.1%;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7.2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1万人;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74.3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6.8万人。境外劳务人员主要分布在建筑、制造、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截至2007年底,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478亿美元;合同额523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19万人。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主要分布在日本、新加坡、俄罗斯、韩国、澳门、香港等。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突破

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新方式,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是促进中国与各国平等,互利、共赢经济合作关系的新举措。商务部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两次招标确定了19个合作区项目,分布在15个国家。第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陆续启动,巴基斯坦海尔一鲁巴经济区和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由胡锦涛主席亲自揭牌后,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和合作的主要政策措施

2007年,商务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规范和引导,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和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宏观指导企业对外投资和合作

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指导方针,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商合发[2007]94号),会同外交部、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印发了《关于推动境外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商合发[2007]76号)。与财政部联合下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6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75号),增加支持方式,降低政策门槛。提出改进境外投资核准工作的总体思路,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统筹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推进与菲律宾、越南等周边国家建立经济合作机制,积极落实《中国一巴基斯坦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促进各项业务协调有序发展

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导目录(三)》,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森林培育活动。完善部际协调机制,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协调力度,避免企业在境外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与外交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规定》(商合发[2007]103号),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行为。研究建设国家级外派劳务基地及建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诚信档案及违规公告制度,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在荷兰、科特迪瓦、几内亚、莫桑比克建立中资企业商会,目前境外中资企业商会总数达到64家。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局、外汇管理局首次共同发布了全口径《2006年度中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建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加强项目数据收集和分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与沙特、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签署了基础设施合作协定或双边劳务合作协定。建立了出国劳务网和全国对外劳务合作语音电话咨询系统,为企业和劳务人员提供信息服务。首次开展大规模、高层次的跨国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07年培训了400名各类“走出去”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跨国经营能力。

加强境外安全保护工作

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思考 第7篇

一、省属企业“走出去”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 至2013年江苏有11户省属国有企业在香港、美国、英国等2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兴办了53户企业, 其中国有全资企业22户,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17户,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4户, 国有参股企业10户。这些企业的实收资本合计5.29亿元, 其中国信集团4户企业实收资本为4.01亿元, 交通控股9户企业实收资本1.22亿元, 苏豪集团、中江国际、海企集团、汇鸿集团等外经外贸集团兴办了27户企业, 但平均实收资本都不大, 农垦集团3户都是在赞比亚的农业企业, 省高投境外企业数量最多合计有10户, 但实收资本较少。这些企业大部分是省属企业结合主业发展需要进行的主动性投资, 可以分为几类:加工企业、组装企业、贸易窗口、融资窗口、资本运作窗口、农业等, 也有少数企业在经营中被动获得了境外企业的股权。近年来, 省属企业在国外投资兴办的企业又有所增加, 如海企集团所属企业在柬埔寨、缅甸及坦桑尼亚分别兴办了服装加工、纺织厂。目前, 省属企业境外投资企业中还没有在国内或所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二、经济发展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扩张时提出, 资本需要赢得更多海外空间, 商品需要寻求更多海外市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资金, 同时引进技术和管理, 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经过30年改革开放, 部分企业自身实力不断增强, 希望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以获取更大市场份额、更高资本回报、更优资源配置、更强技术支持、更广泛市场认同等而内生推动的战略动机, 同样需要寻求新的市场、投资空间。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本文所讨论的“走出去”指的就是到境外直接投资办企业, 直接面对境外市场, 减少跨国销售的多种环节, 避免外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及“反倾销”等麻烦, 并可以利用当地的资源、人才和技术, 提高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水平, 还可以利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名义, 开辟第三国市场。因此, 到境外投资已成为这些企业谋求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走出去”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

我国境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 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还不健全, 有些企业期望通过境外投资实现规模快速扩大, 并不代表企业真正具备这样的实力、能力及进行跨国投资的条件, 因此企业“走出去”必须符合企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在此基础上, 一是对将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对外商的投资政策和各种有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产业竞争力等进行深入的了解。二是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企业投资应选取自己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受欢迎的产业。三是要确定主导产品。投资生产的产品应该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最好境外的投资、经营是自己的核心专长。四是选择好合作伙伴。要保证投资的有效应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 目前我国企业在境外兴办独资企业难度很大, 因此多采用合资方式。五是注意投资地点的选择。要根据境外投资的目的, 如利用外部资源、外部市场等的不同, 分别选择资源便利或市场便利、成本低的地点。另外, 还要考虑所在国的工会、税收、环保、职工技能等对投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如海企集团所属企业在柬埔寨投资的服装厂, 厂房租金、劳动力成本都低, 但工人的体能、技能、效率与国内相比都有一定差距, 交货期较国内要长。有关税收也都是通过协商交纳。因此, 在柬埔寨投资要充分考虑管理不规范、政策不稳定的风险, 实施的项目最好是纳入两国政府间合作的项目, 或短期内能收回投资的短平快项目。

四、“走出去”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

据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2014年统计,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总体上来讲是不成功的。中国有2万多家企业在海外投资, 90%以上是亏损的”。我省省属企业兴办的境外公司大部分为平台公司, 对境外企业的直接效益并无特别要求, 主要考虑的是其对企业整体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少数实体企业效益也不明显, 总体而言, 目前海外投资效益还有待提高。实施“走出去”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 特别要对投资目的国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考察和论证。部分企业去境外进行投资项目考察时, 将出国作为一种福利或待遇, 专业人员少, 与考察投资项目无关的人员多。有些投资考察受到经费和时间的限制, 在国外停留的时间较短, 调查时走马观花, 只听意向合作方介绍, 回来后得出的都是遍地“黄金”的商机, 去投资马上有超额回报的结论。一些企业考察人员, 对收集到的资料和了解到的情况既不核实也不调查研究, 就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些选择境外合作投资时, 只单方面相信合作方的介绍, 对介绍的情况不进行全面的核实了解。有些企业急于到境外设点, 开设一个“窗口”, 只为收集一些市场信息或作为接待站, 甚至仅仅为了境外投资的统计需要。有些境外投资企业缺乏明确的投资方向, 听说什么挣钱就搞什么, 盲目性很大。还有些企业习惯了在国内经营时“打擦边球”的做法。这些都会给境外投资留下风险隐患。同时, 对政府鼓励的境外投资, 企业应将各项政策优惠换算为收益统一核算, 企业作为经济细胞, 境外投资必须充分考虑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

五、“走出去”必须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企业“走出去”必须维护好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境外投资确有必要使用个人名义, 必须办理具有当地法律效力的产权归属手续, 明确实质上产权属于中国公司。在企业设立后, 应尽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 企业内部人化公为私, 侵犯国家利益。如有的境外企业通过成立或收购新公司, 转移原企业资产, 从而逃避监管, 收益归新公司即企业经营者所得, 亏损由原企业承担。还有些企业在收购境外资产时, 高评贵估, 转让国有资产时低评贱估, 想方设法侵吞国有资产。有些境外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只讲有利条件, 不讲不利因素, 介绍海外投资情况时, 只讲局部成绩, 不讲资产、经营、业绩整体情况;只讲所谓的社会影响, 不讲企业投资效益;只讲自己的计划, 不讲是否可行;少数境外公司财务上搞“两本账”, 往往在投资企业发现后, 已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目前, 国内许多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境外企业的管理问题, 针对投资企业的特性, 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手段, 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如有些企业对境外企业的产供销、利润分配、资金使用等统一规定, 企业“钱、物、账”由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形成相互间的稽核关系, 所有决策报境内企业批准后, 方可执行。有些企业将境外企业视同国内企业的一个生产车间, 提供所需的设备、原料, 派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向境外企业发出生产计划安排、提出相应的生产技术要求, 境外企业负责组织生产, 产品按照境内公司要求进行销售。也有对境外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制, 以包代管, 就是要求经营定额上交相当于同期银行利率的费用, 其它归经营者所有。也有企业规定在固定上交利润基础上实行超额利润分成的方式。总之, 要维护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必须依据国际惯例和企业特点, 借助信息化手段, 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加强境外企业投资经营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六、“走出去”必须充分考虑全球化形势的影响

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教授托马斯巴南伽认为:目前经济全球化面临滞销, 并伴随着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冲击, 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许多国家的政府觉得开放行业给外国, 有竞争的风险, 因此, 当地的企业和消费者常常会排斥新的投资者。二是有些国家已经有了大量的外汇储备, 促进了出口增长, 对吸引外国投资不再重视。三是政府在制定更广的国家安全范围。由于金融不稳定、网络间谍和食品安全成为全球化问题, 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电信、食品等行业被政治化, 这些领域的投资都在受到限制。四是中国正在逐渐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 现在已经希望确立而不是被动遵循有关的国际商业规则和规范。相关的发展中国家也在竞争领域中设置不平等规则。在新兴市场国家资本主义也有所抬头, 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度加大, 自由市场的思想受到制约, 全球化的成本和风险在增加。在这种背景下, 仍有部分企业按赚快钱、炒短线、盲目追逐高利润的思维主导投资行为, 期望把别人的危机当作时机, 进行所谓的“抄底”, 显然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还有少数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的现象, 容易被别人抓住把柄。因此, 在投资前必须分析被投资国政府正在制定的政策, 以及进入的行业是否在投资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做好应对全球保守化的策略的准备, 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

有投资就必然有风险, “金融大鳄”索罗斯曾说过:“没有风险就不能称之为事业, 但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地方有风险, 给自己留有出路和活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更加具有时间长、资金数额大、决策复杂等特点, 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研究, 并充分考虑防范、控制和化解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使“走出去”战略真正有利于企业的做大做强, 最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付碧莲.“变卦”的海外投资[J].国际金融报 (第01版) , 2015-02-09.

农业“走出去”战略 第8篇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 国家领导人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2015年3月, 为响应并进一步推进实施“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2“一带一路”及其重点区域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出台, 宣告了“一带一路”覆盖全世界:“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 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1]。

2.1“一带一路”的重点路线

1) “一带”, 即丝绸之路经济带, 重点畅通路线为[2]: (1) 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 (波罗的海) ; (2) 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 (3) 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

2) “一路”, 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其重点方向是[2]: (1) 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 延伸至欧洲; (2) 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2.2“一带一路”的重点区域

其重点区域包括:巴基斯坦、东南亚、中亚地区以及中东地区。

3“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与挑战

我国政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在满足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需要的同时, 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亚非欧及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3]。因此, 采取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包括:高层引领推动, 签署合作框架, 推动项目建设, 完善政策措施, 发挥平台作用等。

“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所可能产生和创造的机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一是金融创新带来的机遇。金融创新是解决巨额资金需求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而充足的资金流又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必要保证, “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在我国已经设立, 沿“带”沿“路”的国家和地区也必将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金融创新, 创造不可估量的机遇。二是区域创新带来的机遇。区域发展模式、区域产业战略以及区域间的合作方式等等, 都将蕴涵无限机遇。三是产业创新带来的机遇, 即来自于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升级等的红利收益。中国的一些优质过剩产业将会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而转移到其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其间所能带给投资者的机遇将是不可估量的。

但同时, 我们也必须清晰的认识到, “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多达60多个, 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复杂多样, 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占了绝大多数, 其本身的法律体系不尽相同, 法律法规、投资规定等也与国内大不相同, 甚至某些方面尚处于空白缺失状态。所以, “一带一路”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因此, 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 势必面临着除了国内投资时可能遇到的正常的生产经营风险外的来自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压力和挑战, 还将面临着与沿线国家法律的衔接等诸多问题。

4“一带一路”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4.1 法律风险

经过深入分析与研究, 笔者认为, 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法律风险来源主要包括:国内审批、备案, 政治风险, 安全风险, 战略风险, 监管风险, 投资回报风险, 税收风险, 贸易保护风险, 社会风险, 自然环境风险, 反垄断调查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 劳动用工风险, 环境保护及公共安全风险, 法律体系复杂, 争端解决及仲裁裁决执行风险等风险。

4.2 风险化解与防范措施

第一, 了解东道国基本情况、政策导向和投资环境。我们需要更多关注影响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 包括世界银行《经商环境报告》中的“设立企业便利程度、获得建设许可便利程度、获得电力供应便利程度、财产注册便利程度、获得信贷便利程度、投资者保护力度、缴税便利程度、跨境贸易便利程度、执行合同便利程度、破产处理便利程度”;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的“体制、市场效率、基础设施、金融市场发展、宏观经济环境、科技准备度、健康&初级教育、市场规模、高等教育&培训、商业成熟度、市场效率、创新”, 化险咨询风险地图中的安全风险和政治风险评级, OECD风险等级中的转移及可兑现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全球廉洁指数 (CPI) 等。

从美国PRS集团提供的对全球多达140个国家进行的每月一次的高密度风险评估《国家风险国际指南》 (ICRG) 来看, 除乌兹别克斯坦等7个国家没有纳入ICRG研究对象外, “一带一路”沿线其余34个国家的政治风险分级为:最低风险等级2国, 低风险等级4国, 中等风险等级11国, 高风险等级13国, 最高风险等级4国。也就是说, 上述34个国家中, “高风险”与“最高风险”合计17国, 占50%, 而该34个国家的平均得分仍低于全球140个国家的均值。

第二,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逐步建立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的机制。要逐步建立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多层次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防范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风险。必须要适应企业境外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与时俱进建立并逐步完善涉外经营方面的规章制度, 全面实现从涉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审核、讨论审议与决策到申报核准审批, 从具体涉外项目的初步接触、谈判博弈、正式签约到项目运营、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而终止、正式退出等跨国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全覆盖。

第三, 要积极妥善应对境外投资审查及其法律风险。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必须要全面深入了解拟投资项目所在国关于外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方面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要熟悉运作程序和规则, 明确具体标准, 确保企业境外投资经营合规运作[5]。我们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国加入的国际组织或签订的国际条约及其经济、贸易规则, 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国加入的多边和双边协议, 要能够熟练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相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项目所在国家的行政、司法救济等途径, 全面维护企业境外投资合作的合法权益, 获得公平的待遇。

第四, 要擅长运用国际条约、惯例以及相关国家实体法律处置涉外法律纠纷, 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导向, 结合企业所属行业及产业特点、拟投资合作境外项目的性质等诸多因素, 在合同中公平合理地约定合作双方纠纷解决方式。在涉外经营活动中, 相关人员要及时妥善收集、保存和归类整理涉外业务的合同文本、往来函件以及各类会议纪要、备忘录、共同声明等文本资料, 为后续可能发生的潜在纠纷的有效应对提供证据支持。发生涉外诉讼或仲裁案件, 企业应成立专门工作组, 共同研究编制周密的应对方案。对于涉外法律纠纷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 要掌握运用相关的司法互助协定或双方国家共同加入的国际公约, 及时向有权机构申请完成已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的送达、承认或执行。

第五, 多措并举, 全方位培养与引进复合型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时至今日, “人才强国”、“人才兴企”已经成为举国上下的一致共识, 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同样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有效匹配。我们迫切需要一大批熟悉跨国资产并购与资本运营、熟悉国际金融与贸易政策、熟悉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与流程、熟悉跨国信托投资及资金融通渠道、熟悉不同法系法域国家政策法律、熟悉不同国家文化背景和风俗习惯的外向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如何解决人才问题成为企业“走出去”战略成功的关键。笔者看来, 企业必须研究建立健全人才、尤其是具有国际化水准的复合型人才的“选、任、留、用”四位一体的机制。要做到一手抓企业内部现有骨干人员的提升与培养, 一手抓成熟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引进与使用, 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为企业加快推进“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5 结论

面对“一带一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方面, 得以拥有更为广阔的市场及发展商机, 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但另一方面, 亦不能忽视的是跨国投资经营活动的巨大政商风险, 既不能为了规避跨国经营的法律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更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罔顾风险的存在。

要立足本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现状, 审慎研究编制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以及实施计划和具体步骤, 全方位分析研判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和企业内外部环境, 系统识别、梳理、分析、防范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不断建立健全企业跨国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全面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有效降低整体法律风险水平, 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成功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作用。

摘要:中国企业把握机遇,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 势必面临着国内投资时可能遇到的正常的生产经营风险以及来自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压力和挑战, 还将面临着与沿线国家法律的衔接等诸多问题。分析了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 所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化解与防范措施。指出, 要立足本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现状, 审慎研究编制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以及实施计划和具体步骤, 不断建立健全企业跨国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成功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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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贸易发展与“走出去”战略 第9篇

早在19世纪末, 版权贸易即有迹可溯。当时, 英、美等少数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开始了版权贸易活动, 到20世纪60年代,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又相继加入版权贸易行列, 至80年代出现了初步繁荣, 进入90年代后, 无论规模还是活动方式, 都呈现出异常活跃的局面。

1998年初, 欧盟信息监测局公布的数据表明, 全球版权贸易收入为1100亿美元左右, 已大大超过全球图书产品直接贸易的总收入, 成为世界出版贸易活动的主流。随后, 国际对版权相关产业的研究不断深入,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开展对版权相关产业的统计工作。以美国为例, 它在2004年核心版权相关产业的产值达7605亿美元, 占美国GDP的6.48%。

版权输入贸易规模累增

我国开展版权贸易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 中国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标志着中国的版权贸易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此后, 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版权贸易量迅速增长, 国际化程度逐步加深。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计, 自1996年截至2004年我国的图书版权贸易数量超过72639种, 其中引进66293种, 输出6346种。

从数量上看, 增长极为迅速。数据显示, 从1996年以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1996年全国共出版图书2915种, 2002年就突破了10000种大关, 2014年达到448431种, 总印数81.85亿册 (张) , 定价总金额达到了1363.47亿元, 应该说历年平均增长速度惊人。这说明我国出版社在经过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短暂阵痛后, 已经很快适应了国际版权贸易规则, 进入稳健发展期。

从内容上看, 题材日趋丰富。近些年来, 引进的财经、科技电子类图书数量逐步增多, 引进热点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相吻合。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引进作品多以语言类、文艺类、生活类书籍为主, 品种略显单调。但近几年来, 引进图书内容越来越丰富, 涉及经济、文化、科技、生活等所有领域。同时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电子信息类、财经类书籍大幅度增多;二是其他畅销作品增多, 大批西方畅销书的版权如《哈利波特》、《谁动了我的奶酪》、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三是教材的引进大幅度增加。

从引进地区上看, 全国各省市引进版权极不均衡。2000-2005年, 我国版权引进居前十位的省市占到版权引进总数的89.5%, 其中北京市居首位, 它的引进总量为32310种, 占全国引进总量67%, 遥遥领先于其他城市, 分别高出第二名的上海和第三名的辽宁近60个和65个百分点, 是其它城市的数十倍之多。总起来说, 版权贸易工作开展得较好的是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 而在一些地处边远、出版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 如海南和广西也做得不错。

版权输出贸易逆差幅度缩小

然而, 在我国图书版权贸易中, 相较引进图书, 版权输出则有所不足, 最大的不足在于版权贸易还有逆差, 当然幅度已明显缩小。此外, 在输出地区和输出内容上还过于集中。

首先, 从输出数量来看, 贸易逆差幅度明显缩小。我国出版物版权贸易引进输出比已经由2010年的2.9:1降至2013年的1.7:1, 逆差幅度大幅减小, 对发达国家的图书版权输出增长了近两倍, 一批反映中国梦、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主题图书进入西方主要国家的主流人群。与此同时, 实物出口、数字出版产品出口也大幅增长, 资本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 新闻出版业已成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其次, 从输出地区来看, 主要集中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2003年, 我国图书版权贸易输出地统计显示, 我国内地的版权主要输出到我国的港台地区和几个亚洲国家, 市场范围也仅局限于东南亚一带的华文圈内, 在欧美只有零星的分布。以2003年的版权输出地为例, 811个类别的输出图书中, 输往台湾地区的占472, 香港地区占178, 韩国占89, 日本占15, 新加坡是9。而出版物在海外的最终读者, 也主要是华人和部分汉学家。

再次, 从输出内容来看, 有关中国传统文化、语言类书籍受欢迎, 其他类别则较少见。有关我国传统文化、艺术语言类书籍主要集中于古籍整理、旅游风光、名胜古迹、古今建筑、工艺美术画册、文学、历史、医药等领域。以2003年版权输出为例, 类别有811种, 其中历史、地理类179种, 文教科体类148种, 医药、卫生类93种, 这三类就占了图书输出类别的一半以上。只是对于文化背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输出内容又有细分区别。

最后, 从翻译语种来看, 以亚洲的日韩较多, 而英语国家和地区相对较弱。《六年输出统计》显示, 亚洲的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日本、韩国位居前列。其中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引进的图书有多达111种并未翻译成外语, 只是买的中文重印权。也就是说, 在395种图书中, 翻译成外语的只占72%。其中, 日语、韩语两种语言又占了39%, 而英美等英语国家则总共只有20余种。当今世界英语读者数量众多, 但我们的版权输出数量却与之极不相称, 这有待进一步深挖潜力。

出版业启程“走出去”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逐渐提升和国家扶植奖励走出去政策的出台, 中国出版走出去硕果累累。通过走出去, 不但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还大大增强了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国际传播力、竞争力、影响力, 有效地提高了我国文化软实力, 树立了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首先, 出版业“走出去”在形式上由单一变多样。“走出去”的形式由过去单一的出版物实物出口贸易、赠送版权等扩大到版权输出、合作出版、海外投资开办印刷厂出版公司、收购海外书店和出版传媒机构等领域。

其次, “走出去”在主体意识上由被动变主导。出版业“走出去“的主体由过去的政府主导、出版单位被动参与逐渐转向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格局。

最后, 出版业“走出去”的政府路径也发生了变化, 由出资金变搭平台政府支持的形式也由资助翻译费扩大到补贴翻译费和出版经费、补贴作家版税、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政府为出版走出去提供很多推广、营销平台和机会, 基本形成了走出去的立体格局。

出版企业版权输出量的大幅度增长, 不仅扩展了我国出版企业的市场领域, 也为出版企业树立了品牌效应, 更为中文图书走向世界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出版产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其“走出去”, 加速其国际化的进程, 必将提升我国文化的国际软实力。

出版业“走出去”的现实路径

加大“走出去”扶持力度, 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走出去”战略促进了版权的输出, 出版业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 但总体来看, “走出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在宏观层面, 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影响全球, 文化感召力相对较弱;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 图书阅读习惯、阅读心理的障碍。在行业层面, 我国出版业特别是出版集团创新能力较弱, 版权贸易人才匮乏, 版权代理滞后, 版权市场不规范, 版权输出渠道不畅通等都是阻碍“走出去”的因素。因此, 如何促进“走出去”仍然是出版业的重要课题。

一方面, 政府应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在文化输出方面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走出去”的速度与强度。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如法国从1990年就制定了一项翻译出版资助计划——“傅雷计划”, 不仅资助翻译, 还用于图书推广;韩国1998年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 设立文化产业振兴院, 并在中国、日本和美国设立了办事处, 每年可得到政府5000万美元的资助;德国、澳大利亚也都有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资助项目, 鼓励文化输出。政府除了政策上的扶持, 也采用经济手段, 以财政、税收、融资、投资等经济政策为杠杆, 运用多种措施鼓励出版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激励版权输出。

另一方面, 要促进建立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加大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 打破贸易壁垒和行业垄断, 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新格局;建立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打破垄断经营, 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此外,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统计制度和统计口径, 使统计数据能客观准确地反映版权贸易引进和输出的真实情况。

此外, 还要整合出版资源, 发挥规模优势。我国出版业应该发挥出版集团的规模优势, 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入手, 推进集团化建设, 塑造新的市场竞争主体。产品开发要打破条块分割, 实现跨行业、跨媒体的开发, 转变规模化经济模式, 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

最后, 出版企业要实施外向型战略。我国出版走出去的关键是出版企业走出去, 以资本输出带动文化输出, 参与国际资本竞争。出版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是实施外向型战略, 要放眼国际市场, 从海外市场需求的角度统筹规划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在中国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进行版权产品的综合立体开发, 跨媒体开发和深度加工, 实施图书出版产业与其他传媒产业的联动。

文化立国

开发性金融助力“走出去”战略 第10篇

近年来, 中国在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方面成绩显著, 但自身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开拓国际市场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后者发展严重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缺少必要的金融支持。自从2001年“走出去”战略被作为国家战略提出并写入十五规划以来, 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模式和策略在不断发生变化, 随着“走出去”战略进入新阶段, 其模式由原来的单方并购, 合资并购到成立合资企业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控股, 其对金融支持的要求逐渐深化与广化。与此同时, 中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其中开发性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特殊体制与历史性阶段因素而导致市场发育不完全, 企业国际竞争力薄弱, 信息与资金缺乏的情形下, 以适合“走出去”战略的新金融框架, 解决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风险保障和信息这三大“瓶颈”问题, 为“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走出去”战略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以及资源的战略性布局。下文将主要就这两方面阐述开发性金融如何助力“走出去”战略。

二、开发性金融与对外直接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投资规模偏小就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 发达国家平均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为1:1.14, 发展中国家为1:0.13, 而中国仅为1:0.09。从投资的单项规模来看, 除少数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外,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为中小企业, 其实际投资额往往只有数十万美元。其次, 投资的产业与区位也不够合理。从商业模式上, 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为绿地投资、合资企业和跨国并购, 从商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的角度出发, 决定了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的开发性金融不能只是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 还应当包括一些新型的功能互补的市场主体。在实践中, 产业投资基金 (VC)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PE) 、主权财富基金 (SWF) 等金融主体在国际市场上实现着相同或相似的功能, 而某种金融经营活动往往是几种金融主体的集合体。从体系层面看, 一国金融体系的构架及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金融体系更好地履行其功能。市场分工的深化是金融结构变化或者说金融重构的最终原因。随着中外经济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 以资本为纽带, 建立更稳固、更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将逐步成为中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主导力量, 拥有高度高度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有效政策导向支持的开发性金融体系能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稳健, 持续发展起到主要推动作用。

三、开发性金融与能源的战略性布局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中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 从资源禀赋看, 我国石油、煤炭、天然气人均储量不足世界人均值的十分之一, 主要金属人均储量不足世界人均值的四分之一, 另一方面, 我国的资源利用率也较低, 这将使得我国资源匮乏的状况非常严重。同时, 在新能源技术与低碳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 我国作为碳排放的大国, 应该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涉碳新贸易壁垒有充分地准备, 碳排放权 (简称碳资源) 与其他实物资源一样, 仅仅依靠国内资源将难以为继, 必须积极拓展海外资源来源。

1. 石油资源储备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 能源消耗大幅增加。据预测, 到2020年, 我国石油生产为5亿吨, 累计需求超过60亿吨, 巨大的需求缺口正逐步开启。我国石油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到海外寻找油气资源, 规模逐渐由小变大。近年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 石油企业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 首先, 资源国投资的政治风险较大, 由于我们投资的大多数是欠发达国家, 存在政局不稳, 腐败严重, 国家信用等级较低等问题, 这些因素无疑加大了投资的风险性;其次, 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 整体上缺乏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 难以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利益, 国内石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 基本上是各自为政, 甚至恶性竞争。与其他“走出去”的非石油企业也很少合作, 不能形成优势互补, 实现共赢格局。在投资过程中, 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也不尽完善。我国企业在海外设立中资企业和进行购并等投资活动, 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审批。现行海外投资政策法规对企业在海外投资限制较多, 涉及海外投资的财政、金融、外汇、税收等符合国际惯例的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企业海外投资行为, 形成了较大的机会成本。最后是金融服务不能完全满足“走出去”企业的需要。目前国内银行还没有建立起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体系, 金融工具和产品单一, 仅限于提供贷款, 在财务顾问、战略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 不能为企业提供高端的金融服务。

正常市场条件下, 商业性金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融资主渠道, 但能源的对外投资中存在较高的市场及政治风险, 这使得商业性金融在该领域或项目上不敢、不愿或无力涉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 在海外投资发展初期, 由政府提供后盾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是金融支持的主导力量。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持, 通过向海外投资企业及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条件相对优惠的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 使海外投资的起始风险点相对降低, 从而使社会中商业性资金介入意愿增强, 吸引更多资金参与海外投资。当海外投资企业逐步发展壮大, 商业性金融进入的深度和广度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 政策性金融再逐步淡出, 从而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在我国, 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 可助力“走出去”战略中能源的海外布局。首先, 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运用政府优势和融资主导优势, 极推动中国政府与资源国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 为中国石油企业降低自身难以防范的国家政治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然后, 可以国内基础设施换能源的模式, 实现我国石油企业进入能源国, 实现双赢发展。最后, 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可与国家、企业共同出资, 设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风险基金, 以减少石油企业为国家利益而承担的投资风险, 大力扶持和鼓励石油企业“走出去”。

2. 碳金融的发展

为了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 实现可持续发展, 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低碳经济作为人类走向生态经济的切入点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碳金融作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而备受瞩目。我国碳金融市场虽已有所发展, 但还处于起步阶段, 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解决这些困难与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与支持,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介入市场需要一个桥梁, 此时带有政策引导性的开发性金融在碳金融市场发展中所起到的培育市场、建设制度的作用就变得至关重要。

由于并非所有工业化国家都加入“东京议定书”范畴,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还未标准化, 碳金融市场发展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与信用缺口问题, 从而使得该市场的发展比较缓慢。开发性金融恰好可以作为政府介入市场、培育市场和完善市场的有效工具。培育市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涵盖了政府推动、机构拉动和市场主导等三个阶段。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国家全资的金融机构, 其市场行为能体现国家政策意图, 可以较好连接、培育市场的三个阶段, 有序推动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开发性金融的出现能将借款人的信息传达给贷款人, 可以有效降低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情形。当审查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生产的信息被审查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有效利用时, 碳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将被减弱。这种“信息溢出”作用使得审查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观察那些处于中立位置、审查能力较强的政府金融机构的行为, 来确定自身的发展战略。信用关系是现代金融体制的基础, 碳金融市场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其需要新型的信用关系, 由此就产生了“信用缺口”。这个“信用缺口”具体来说就是虽然未来低碳产业项目收益的贴现值远远超过了其成本的现值, 但由于信息不足、配套体制不完善、传统投资习惯等多方面因素, 而无法从民间实现融资。此时, 开发性金融通过信用增进方式来解决“信用缺口”的能力就变得不可或缺。在开发性金融的助力下, 碳排放权交易的国际化进程也将随之加快。

四、结论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模式和策略的不断变化, “走出去”战略进入新阶段, 其对金融支持的要求逐渐深化与广化。与此同时, 中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其中开发性金融以适合“走出去”战略的新金融框架, 解决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风险保障和信息这三大“瓶颈”问题, 为“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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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走出去”战略 第11篇

江苏是全国农业机械化起步最早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 江苏农机化事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在改革中前进, 在创新中发展, 全省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 江苏农机部门制订并实施了“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为加快技术引进, 从2001年起, 全省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农机行业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作用, 加强与农机科研开发、生产制造及流通企业的联系, 连续成功举办了4届中国 (江苏) 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几年来, 展会的规模、档次质量、组织协调和服务水平有了全面提高, 中国 (江苏) 国际农机展已成为技术、贸易合作的重要平台。2009年4月9日, 第五届中国 (江苏) 国际农机展将在南京举办, 本届农机展继续由省政府主办, 农业部作为支持单位, 目前各项准备及招展工作正有序展开, 确保展会的规模、档次及观展人数均超上届, 打造成为农机人的节日和盛会。

江苏作为全国高性能农机制造中心, 拥有一大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 其中有很多为我国柴油机、拖拉机出口的主力。在江苏省政府及省财政的支持下, 省农机局从2005年开始组织农机企业参加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市举办的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 (EIMA) 、德国汉诺威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 (AGRITECHNICA) , 开创了江苏省乃至全国以组团形式参加国际性农机专业展览会之先河。2005年以来, 已连续3年组织企业境外参展、促销, 这些活动促进了江苏省农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参展企业不断增加, 效果显著。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悦达盐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清江拖拉机有限公司和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随团出展, 参展面积不断扩大, 展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 贸易成交量不断增加, 每个参展企业的现场订单达30万欧元以上。2009年, 省农机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 继续组织省内重点农机企业赴德国汉诺威国际农机展参展, 促进江苏农机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实现“农工双赢”的目标, 推动全省农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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