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务民生范文

2024-07-26

税收服务民生范文(精选8篇)

税收服务民生 第1篇

关键词:税收,服务民生,民主建设,法制建设

一、税收服务民生的含义与意义

(一) 税收服务民生的含义

我国当前的民生问题指的是与人们衣食住行等方面密切相关的生存、生活问题, 以及与发展相关的政治、社会和文化问题。民生问题的本质是提供人们需要的公共服务、公共设施, 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社会需要。而这些需要的满足离不开国家税收的保障和支持, 由此, 民生问题与税收之间产生了必然的联系。

税收服务民生, 就是要求国家综合运用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手段和方式, 妥善解决人们的生存、生活问题以及与发展相关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问题。

(二) 税收服务民生的意义

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 税收服务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 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是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保障。税收服务民生与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密切相关。税法的制定、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的征管、税收收入的使用及税负的高低等, 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税收服务民生实际上使税收政策和社会政策实现了统一, 其效果不仅是能够推进公共服务的提高及均等化, 改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不平等状况, 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还有利于我国党和政府在积极应对此次金融危机中所采取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实现。应当说, 税收服务民生在扩大内需、改善投资与消费失衡、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税收服务民生的现状

我国这些年的财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 当我们以基尼系数、快乐指数、社会进步、环境资源、信任信仰等作为综合衡量标准时, 结论可能就不那么乐观了。于是, 近些年财税改革的目标逐渐从偏重生产建设转向关注民生, 表现为从“建设财政”到“吃饭财政”, 再到“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 税收服务民生的发展趋向日益凸显, 财税政策重点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倾斜, 向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 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 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够完善, 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不高, 一些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离现实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公共服务呈现出“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水平趋同”的基本特征, 解决民生问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在税收服务民生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也是我们当前亟须思考的问题。

三、我国推进税收服务民生的对策

(一) 加强税收民主建设

税收民主是税收服务民生的基石, 是纳税人权利的实现方式。税收服务民生要求在税收民主建设方面确立纳税人权利和人大对预算的监督。

1. 确立纳税人权利在宪法或税收基本法上的地位, 建立纳税人的专门监督制度。

构建内涵丰富的和谐社会, 关键是人, 作为现代社会的人在税收领域即为纳税人。纳税人意识的核心是纳税人的权利和责任意识。应修改宪法和预算法, 或者出台税收基本法, 确立纳税人权利的法律地位, 赋予纳税人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基本权利。这是国家与人民之间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基本要求。

2. 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 包括对预算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约束。

确定人大预算审批权范围, 明确预算修正权归属;落实人大预算委员会行使预算协助审批权;明确预算法被否决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督促编制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预算安排的公开性、透明度, 使人大便于监督进而更好地行使质询权、建议权。

(二) 完善税收法治

税收法治是税收服务民生的依据和保障, 和谐税收必定是法治税收, 法治税收则必须实现税收服务民生。税收服务民生要求在税收法治方面完善税收立法和坚持依法治税。

1.完善税收立法, 加强税收服务民生法制建设。 (1) 在税收立法过程中, 要以民生为基本理念, 既要在宏观上把握税收收入总量与国民收入的恰当比例, 防止税收对经济的过度扭曲, 又要在微观上坚持让利于民。 (2) 完善税收民主立法程序。民生税法涉及利益范围非常广,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此, 在出台民生税法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做好调查研究, 坚决避免民生税法出台的仓促和草率。 (3) 提高税收立法层次, 抓紧出台税收基本法, 及时将有关税收条例和部门规章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 (4) 进一步提高立法技术, 使税法周密细致, 防止被规避和滥用。 (5) 对出台的民生税法要跟踪问效, 存在问题的,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

2.坚持依法治税。 (1) 严格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做到税法面前一律平等, 绝不随意曲解和变通税收政策, 更不能徇私枉法。规范税收执法, 是对公平正义的最大维护, 也是服务民生最有说服力的举措。 (2)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对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实施过程监控, 规范自由裁量权, 减少执法随意性, 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合法利益。 (3) 加强税收征管, 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为各级政府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证。

(三) 强化税收功能

税收功能包括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社会政策原则。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税收行政的效率, 税法的调整必须有利于减少纳税主体的奉行成本和额外负担, 降低社会成本。税收社会政策原则是指税法是国家用以推行各种社会政策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税收服务民生要求我们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安全网的构建, 解决民生的基本问题。税收服务民生要体现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社会政策原则, 主要是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资源配置实现的。

1.根据加强宏观调控和完善税制的需要, 实行结构性减税等综合性税收服务民生政策。具体措施是: (1) 实施利于促进投资改善的税收政策。应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实施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 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和小企业发展。 (2) 实施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 适时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3) 继续实施促进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激励政策。 (5) 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落实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的减免举措。

2.税收服务民生要求发挥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我国当前贫富差距问题比较突出, 已为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虽然是对以前规定的完善, 但是个人所得税制的收入调节功能体现得还不够充分, 整体制度设计以及执法力度不同导致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 (1) 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一方面,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另一方面, 对于中低收入者则尽量减轻其税收负担。 (2) 综合考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及物价上涨因素等情况确定工薪费用扣除标准。对养老支出、教育支出、医疗支出、基本住房支出应当有明确的标准, 按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3) 研究年薪制的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主的收入问题和灵活就业者等新问题。 (4)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条件和配套措施, 其中包括储蓄实名制、个人财产登记、个人收入申报及交叉稽核、信用卡制度以及大量数据计算机处理等。

3.开征社会保障税。一个运行比较成熟的经济体制, 必须要有一个比较成熟的保障体系来支撑。目前在我国有必要开征社会保障税, 这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之一, 使人民“老有所养, 老有所依”, 早日变为现实。开征社会保障税, 既坚持了公平与统一的原则, 又为安定民心、稳定大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体现了公平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与缴纳费用的义务的对等, 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国家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安定和社会共享问题。

4.进行资源税改革, 开征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是直接关系民生的资源财产和生存发展的重要税种。应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制度, 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 增加资源税的税目。提高资源税的税率, 改进计税依据和计征方法, 实行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以实现对资源的有效开发、使用和保护。环境保护涉及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保护税是改善民生, 造福后代的重大措施, 是直接关系人们生存环境的大问题。应把我国多年来征收的排污收费、资源补偿收费、生态环境补偿收费改变为统一征收环境保护税, 以有效地积累财政资金治理环境, 有效地保护环境资源, 为提升生态文明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周到的服务, 是税收服务民生的一种体现, 这种服务应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的全过程中。 (1) 征纳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 作为征纳双方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是一对平等的法律主体。税务机关要充分理解、尊重纳税人的主体地位。 (2) 要加强税收宣传, 对税收法律法规, 特别是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宣传告知纳税人, 让纳税人及时知晓政策、理解政策, 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度和遵从度。 (3) 采用实地监控与信息化监控相结合的办法, 依托征管软件, 并充分利用与工商等部门的外部信息交换, 加强税收数据分析, 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 尽可能地减少实地监控对纳税人的干扰。 (4) 改进管理方式, 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税收管理规律, 尽可能地规范、压缩管理程序, 优化管理流程, 减少审批手续, 对那些烦琐复杂、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报表资料和管理办法, 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及时修改,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5) 建立征纳双方的沟通机制, 加强同纳税人的平等交流和真诚沟通, 特别是在纳税人对纳税事项有争议的时候, 要客观地对待纳税人的疑义, 并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妥善处理征纳矛盾。

参考文献

[1]刘尚希.面向民生的税收制度改革[J].税务研究, 2008, (5) .

[2]杜君.改善民生视角下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思考[J].现代商业, 2010, (15) .

[3]孙哲.税收制度改革与和谐民生构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9, (1) .

税收服务民生 第2篇

──写在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之际

今年4月,是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不仅反映出税收与发展、民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联系,揭示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更是充分阐释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之意,寓意深刻又易于理解。经过2008年一年来的广泛宣传,已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认知度较高,也符合2009年中央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

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近年来,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大大增强了政府财政实力,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也为改善民生、服务民众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税收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这给新时期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民生问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从税收本身来看,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税收改善民生,必须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通过税收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规范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税收改善民生,必须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要树立可持续的税收发展理念,将聚财与调节、任务与税源、数量与质量、规模与速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拓展税基、涵养税源、取予有度。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做好国税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税务部门必须切实肩负起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为改善民生作出更大的贡献。要结合国税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3号文件,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 来,把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问题作为国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凡是与科学发展观、社会和谐不相适宜的观念、做法和机制都要坚决破除,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做好税收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永川区国税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牢固树立“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严格依法征税,坚持应收尽收,税收规模连创新高,税收质量不断提升。去年,全区国税收入超过7亿元,为永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与此同时,国税部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落实优惠政策,使税收调控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经济税源基础得以逐步夯实,社会民生得以有力促进,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加快发展是征纳双方的共同事业,改善民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景。这里面,离不开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更少不了纳税人的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也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既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重要前提,也是纳税人最好的信用证明。“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诚信就是信誉,就是商机,就是财富。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实现持续发展。广大纳税人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诚信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为构建和谐、改善民生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情系民生,关注税收”,希望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为做好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促进民生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 第3篇

关键词:民生,税收政策,税收制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今年“两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心所在。现阶段民生方面的主要包括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环保、“三农”等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构建和谐社会, 政府不但要加大向这些方面的资金倾斜, 其中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 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同时民生问题也是财政学界讨论的热点, 国内学者就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多, 本文在结合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 融合笔者在实务工作过程中的基本了解, 在我国目前民生发展的新阶段, 从和谐社会的理念出发就如何使税收更加向民生倾斜, 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在和谐社会视角下税收政策向民生倾斜的必要性

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每个企业以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税收优惠政策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到了改善民生的重要位置, 税收用于改善民生中起到的作用也进一步彰显。

(一) 税收是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基础

政府要关注民生, 其主要手段就是通过财政支出, 这就必须依赖于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而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 近五年来, 我国税收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90%以上, 只有税收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才能为实现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持, 更多的在就业、教育、医疗、“三农”等方面实行资金的倾斜。国家在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加大投入, 从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计划安排看, 教育支出1981.39亿元, 增长23.69%;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 增长4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66亿元, 增长20.2%;保障性住房支出550.6亿元, 增长202.7%;环保支出1151.8亿元, 增长10.7%;“三农”支出7253.1亿元, 增长21.8%。现阶段, 我国在民生各个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 老百姓的预期必然会提高, 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必须要发挥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 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 更好的改善民生。

(二)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

2010年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要进一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将“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分好, 其中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不可小视。税收从调控个人收入分配的范围来看, 主要是调节经济结构和社会收入分配。从调节个人分配来看, 不外是调节公仆、工人、个体私营主等之间分配, 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来看, 不外是调节地区、企业、单位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国家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 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税收法律制度, 保护合法收入, 取缔非法收入, 调节过高收入,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 税收是保障民生发展的政策导向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 区域发展不平衡, 行业结构不合理等不和谐矛盾日益凸显。要解决这些问题, 其中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利用税收杠杆, 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通过税率、税种、减免税等要素的调整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鼓励或限制其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 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把惠及民生的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实处, 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领域的税收优惠倾斜到位, 让更多的民众享有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当前税收政策向民生倾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 要自觉服务服从于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今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政策正在日益向民生倾斜, 显现了“税收增长”与“民生改善”的因果性关系, 但是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重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一) 社会保障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力度不够

我国就业面临的形势严峻, 我国社会保障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一是优惠政策的范围不能很好的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比如一些“夕阳”也享受税收优惠, 这样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优惠对象过于狭窄, 安置企业限制太严, 减免税种限制过死, 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大多只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且税前扣除的条件比较苛刻, 很多用在民生方面的开支, 比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支扣除比例小。三是鼓励下岗人员创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 个人所得税政策收入调节功能有待完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基尼系数不断的提高, 贫富拆局逐渐拉大, 到2003年时我国基尼系数就已经超过世界警戒值0.4, 成为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能力最强的税种, 但是由于受我国征管水平的限制, 且缺少完善的收入管理系统, 目前我国大约65%的收入是来自工资薪金所得, 难以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职能。同时, 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社会基础保障各方面的扣除力度较小, 不能体现其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保障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费用扣除, 适用于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所得;二是生计费用扣除, 适用于非生产经营所得。但是对于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更应该考虑扣除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相关教育、医疗、保险等费用, 这样更能体现税收关注民生的意图。

(三) 房地产税收政策在体现住房制度改革方面作用不明显

住房问题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头等大事, 近几年房地产业日益辉煌, 但是老百姓买不起房的越来越多, 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也存在着很多漏洞。一是与房地产有关联的税种太多, 过于繁杂, 总体重流转, 轻保有。二是税权过于集中, 部分税收法规过于陈旧, 不能适应当今房产价值飞速增长的趋势。三是房地产市场管理不够规范, 住房转让环节的税收政策调节作用不明显。

(四) 生态税收理念落后, 支农税收政策力度不足

一方面在在支持“三农”农村种植业产品税收优惠相对较多, 养殖业产品税收优惠相对较少;农产品生产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多, 销售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少;农产品初加工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多, 深加工环节税收优惠相对较少。另一方面, 在支持环境保护方面, 没有制订专门的环境税种, 难以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生态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 并且关于生态环境税收规定的还不完善。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思考

税收政策服务科学发展,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完善向民生倾斜的税收政策, 要从深化税制改革, 树立正确的税收理念, 和谐征纳关系, 真正做到服务人民, 改善民生。

(一) 完善税制, 强化税收政策分配调节力度

一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实行综合与分项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 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调节力度, 堵塞收入流失漏洞, 保障一般群众的基本收入, 切实改善民生, 二是及时开征针对房产和其他资产的物业税。针对现在征收房地产税收的品目繁多, 综合开征物业税, 公平税负, 扩大对现有财产的征收范围, 进一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感。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作为对个人所得税的有力补充,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有效防止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鼓励社会捐赠, 救助弱势群体, 服务公益事业。四是加强征管, 通过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严厉打击非法暴富行为,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保护合法收入, 鼓励劳动致富。

(二) 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开征专门的环境税, 用以保障环境保护资金的充足, 为专门治理生态环境提供有力财力支持。完善有关生态环境税收规定, 比如, 我们现在提倡低碳社会, 但是却没有吧煤炭这一能源的消费主体纳入到征税范围内。因此, 一方面, 要实施以节能、减排、降耗为中心, 促进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税收政策, 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 加大对重点节能工程、环境监督管理职能建设的财税投入力度, 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另一方面, 通过征收资源税,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努力形成全社会节约使用资源的理念, 保护生态环境, 改善民生。

(三) 加速费改税, 健全和完善税收体系

现在社会上仍然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各地设置了各种名目的收费, 这些收费挤占了税收, 不但抬高了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负担水平, 而且使用不规范、很少用于民生。因此要加速费改税的进程, 减少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 杜绝制度外收入, 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税制体系。一是对教育系统的“费改税”。将目前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等各种教育性收费改为教育税, 以提高其法律地位, 防止出现盲目乱收费的现象, 更多的体现税收对教育的政策优惠和投入力度的扩大。二是排污“费改税”。污染的负外部效应很强, 国家每年在治理污染方面花费巨大, 并且私人很难分摊买单, 因此可以对排放污染物, 滥用耗能材料及生产消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课征排污税。这样更有利于监控税源, 有效发挥税收执法手段的优势, 由税务部门依据《税收征管法》赋予的权力, 强化征收渠道和征管手段, 加大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控制, 促进清洁生产, 有利保护环境。

(四) 建立社会保障税收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对社会保障税的征收, 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确保财力支持, 二是加大财税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为基础, 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 以商业保险, 慈善事业为补充,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加大对紧急救助的投入, 帮助城乡特困群体, 加大对其医疗救助和紧急救助, 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五) 完善扩大就业的税收激励政策, 发挥税收协调作用

一是实施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税收的导向作用, 特别是落实对下岗职工的创业优惠政策。二是执行税收政策要做到统筹兼顾, 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方面保持政策的平衡性, 针对各类困难群体积极研究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制订有利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

综上所述, 构建和谐社会, 关注民生, 税务部门要做好税收工作, 通过不断完善税制体系, 制定更多向民生倾斜的税收政策, 真正让税收惠及广大人民, 体现改革成果反哺社会、涵养民生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傅道忠.财政决策的民生导向探讨[J].当代财经, 2009, (03) .

[2]刘佐.中国税制概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

税收 发展 民生 第4篇

税论

纵观世界,税是从古至今慢慢演变而来,是历代仁人智士智慧的结晶,没有税收,国家就难以发展,而在那个时代,由于制度不够完善,所以群众把它称为“珂捐杂税”,而在那个统治阶级社会便演变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故事。在国民党时代,人们就有一种谈税色变之感。

随着时代的变迁,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越来越健全,大部分人都能守法经营,按章纳税,这样国家才能兴旺,国库才不至于亏空;国家富强了,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我们的企业强大了,按章缴纳税给国家,国家才能发展建设;才能培养保卫祖国边疆的解放军官兵;才能给我们修建宽广的公路,所谓“要想富,先修路”,才能给我们架起一座座的桥梁、隧道、才能有资金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那现实当中人们对税收的理解如何呢?我不得而知,就在我左思右想之际,忽然想起:有一天,我和老妈出去买东西,到付款时,妈妈问其要发票,老板娘说:“我给你们便宜点,你们就不要问我要发票,好吗?”我转头看了看妈妈,觉得是件极好事,准备给妈妈一个眼色,同意了便是,反正我们又不吃亏,妈妈看到我便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对着我闭了一下眼睛,摇了一下头,表示不同意,我虽然感到疑惑,但认为妈妈自有她的道理,便不再坚持。那个老板娘,最后便开了一张发票。出了门后,我问妈妈刚才为什么不要她便宜一点,发票有什么用啊?妈妈说她不给开发票是想逃税,懂吧!我不太懂逃税有什么坏处;于是,回到了家,我便问爸爸说:“逃税了会怎么样啊?”爸爸严肃的说:“法律规定每个守法经营的人都应当交税,大大小小有很多税要交,如果大家都逃税漏税的话,那国家就没有了收入,国家就没有钱建设国家、学校,没有钱修马路了,老百姓的生活就不会这么好了。国家纳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啊!”我于是认识到了税收的重要性,便和爸爸又讨论了起来,爸爸 说:“可不能逃税啊,刘晓庆不就是逃了很多税,最后被判了刑嘛,有很多当官的,企业家都逃税漏税,最后都落入法网,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错,税收是给我们带来来一点点负担,但是,国家强大了,反过来又为我们建设、为我们服务,我们还是大有益处的,我们群众的收益还是很大的。”

我的爸爸妈妈是经营一家药房,每月都按章纳税,以前是有一个专门代帐会计,后来代帐会计结婚了、嫁远了,妈妈便慢慢学习,也要把税收的账目做清,按时上报税收。有时有的账目妈妈不会做,就到处寻找认识的会计,向他们咨询,直到搞懂会做,帐做好了;妈妈才肯吃饭,才能安心睡觉。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没有延期交税。

宏观全局,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因此,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诚信纳税。

浅议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 第5篇

关键词:民生,税收政策,收入分配

我国税收占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税收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税收是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社会服务的基础,没有税收的支持,民生的改善就不可能实现。税收制度政策的实行及其税收额的多少和税收管理的公正性都涉及到民众自身的利益。

一、税收对改善民生的作用分析

税收同我国民生状况有着密切联系。做好税收工作不仅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同时税收的筹集职能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是其发挥宏观调控的体现。税收所得的收入对交通运输、卫生安全、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新农村和新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文化、教育、科技的等环境的支持。此外,税收的执行有法律体系的监督,这样在实现公平税收工作的同时也能够督促相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避免偷税漏税的事件的发生。

二、我国税收政策中的不足分析

1. 关于就业方面的政策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国家政策对于再就业部分的政策设计也比较单一,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比较小。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有固定对应的政策期限,在该期限内的经济活动可以享受优惠,这就使得企业为获取更大利益有意发生短期行为,最终导致产业结构的失调。当前的优惠对象主要包括有部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以及待业工人等,而人数众多的应届待业毕业生、社会青年、失地农民等都没有在政策优惠的范围之内。其次,税收优惠的种类科目也偏少,难以将应有的激励效用充分发挥。对于普通商业单位来说,当前减免的税收包括有个人所得税、店面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所得税由企业效益的增长和宏观经济的环境决定,企业开创期间,想快速的提高收益一般不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因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力成本比其他工人的成本高,此时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吸引力不足以抵减其较高的成本,也就不能通过税收政策促进再就业率,这将势必会影响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积极性。最后,优惠政策同当前的财政分享体制具有不一致性。在国内企业实现中央地方共享体制的所得税制度之后,地方政府部门不能依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使得地方企业发展难以具有地方特色,同时地方政策的限制也会妨碍到就业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

2. 教育税收优惠方面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教育机构同受教育者之间应当享受的福利存在偏差。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税收主要是针对教育机构,而非受教育者。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个人受教育的成本。现实往往事与愿违,教育机构在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同时并未履行其相应的义务,并没有为更多的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设施和教育服务。个人教育的税收优惠能教好的实现政府对教育的责任,但是从教育储蓄来看并未达到期望的效果。另一方面,社会或者个人的教育捐款同企业税收额度之间的优惠制度并不完善。我国教育捐款的税收优惠有时会误导人的捐款行为,因为政策中规定的税前支出额的限制,使得随着赠额的增加税收优惠减少,明显给人一种不鼓励大额的捐赠意识。还有优惠政策对象的局限性,捐赠者偏向于对优秀贫困生的捐赠而政策对象却是机关和团体,这使得捐赠者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3.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

从实际国内的经济条件看,税收结构对于税收调节职能的发挥具有阻碍作用。我国流转税和所得税分别约占据总税收的2/3和1/5,而调节税收的个人所得占据的比重相比较少。流转税为主的税制能够发挥出增加国家税收的作用,但对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实现上却不容乐观。由于流转税的转嫁性较强,其在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就越容易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使得收入分配收到影响甚至扭曲。税收调节体制的不健全对税收整体作用的发挥有着重大的影响。

三、改善民生税收政策的建议

1.税收政策应促进国内就业

第一,通过分析现行的税收政策,找出同就业相关政策设置,完善促进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安排。对聘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临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也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体现税收对不同就业形式的支持。对现有企业和新办企业应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尽可能的提供再就业的工作岗位,提供再就业率。第二,优先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对劳动力的吸收。确保第三产业发展应使其利率水平至少维持在平均利率水平平之上,以便促进其发展。还要为第三产业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并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进行税收补贴。第三,切实优化税收分配体制,推动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实现我国城镇化发展不仅要有国家财政支持,因此应对税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合理的划分,使得税收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发挥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2. 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应不断深化

一方面,加大对受教育者的优惠力度。对个人教育的支出给予税收扣除,对学生教育贷款利息允许税收扣除。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和个人的教育捐款。对于教育的捐款或投资应在税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避免出现大额捐款优惠较少的现象发生。

3. 做好缩小收入差距政策的调节

要实现收入差距的调节就应加快所得税改革。税收形式应当以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是劳动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实行对收入分为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的划分,并分项计算所得税,避免纳税人分解收入、重复扣费等造成的逃税,同时也能实现多得多付,少得少付的原则,尽可能的实行税负的公平性。

四、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税收的增长,税收的增长提高了政府的支付能力,对文化、教育、科技及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和谐社会的根本是民生,国家要想发展就要有民生的支持,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是促进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蔡敏.促进民生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3

[2]谢永清.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研究[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税收服务民生 第6篇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 我省已经进入经济发展转型期, 同时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加快谋划转变发展方式与努力增进人民福祉, 已经成为我省“十二五”期间的两大突出任务。“国富民安、税收之本”, 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在促发展、保民生中的作用, 是我省各级税务部门思考的重点问题。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适逢全国第二十个税法宣传月, 本刊与辽宁省地税局合作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 特设“地税论坛”, 诚邀省内各市地税局长, 结合我省地税发展的形势以及各市地税工作特点, 共同对过去税收工作中的成就与不足进行总结, 分析新形势对地税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畅谈对未来税收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通过经验分享、思路探讨、观点碰撞, 全面加强社会各界对我省地税工作的认识, 并为我省加快推进地税工作方式转变、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献计献策。□

税收服务民生 第7篇

2010年3月31日,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分局举办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政策讲座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正式拉开了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棋盘山开发区30多户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人员、税收志愿者代表、分局领导及部分地税干部共40多人出席了启动仪式。在随后举办的税收政策讲座中, 地税局的税政干部重点讲解了新开展的网上电子报税及各类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内容, 免费发放了多种税政资料, 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近年来, 棋盘山分局通过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宣传税收政策, 宣传税收工作, 使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升, 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 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与融洽和谐的税收环境正在形成, 开发区税收工作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在此次宣传月中, 棋盘山地税分局还将举办和谐杯税企足球赛、税收宣传进机关、税收宣传牵手世博园, 以及建立棋盘山企业之家Q Q群等多项活动, 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进一步丰富税收宣传的形式, 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 提高税收宣传的效果, 增强全体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分局供稿)

于洪地税分局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字赠书活动

2010年3月31日,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 为普及税法知识, 密切征纳关系, 建设和谐税收, 举办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字赠书活动, 并通过此项活动正式拉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的, 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总结和表述, 共归纳出纳税人知情权、保密权等十四项权利和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等十项义务。这些内容对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规范执法、文明服务,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于洪地税分局为便于纳税人全面、直观、生动地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 特别编辑制作了卡通图书, 以图文并貌的形式来宣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分局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使纳税人知法、懂法, 继续优化纳税服务, 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 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张文英同志、全国政协委员何伟同志等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为广大纳税人签字赠书。通过他们积极普法, 增强全社会关注程度, 强化了宣传效果;通过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确保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活动共发送《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普及读本》1000册。参加赠书仪式的企业代表对读本的内容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对宣传形式表示赞许。大家纷纷表示, 一定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 认真履行义务, 大力支持地方税收工作, 共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分局同时还组织综合部门和税务所在于洪广场进行了宣传咨询活动, 接受纳税人咨询, 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供稿)

高新地税、国税分局隆重举行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10年3月31日, 沈阳高新地税分局与国税分局在三好街联合举行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高新分局2010年税收宣传工作全面拉开帷幕。活动现场设置宣传拱门, 悬挂宣传标语, 派发《浑南地税》报纸、税收宣传单、资料和税宣纪念品1000余份。着重宣传与发展、民生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调整变化、社会保险金缴纳及税收相关优惠政策等内容, 高新分局主管税收宣传工作的领导及业务科室骨干参加仪式并现场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多年来, 高新分局始终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 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精品项目, 并努力创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使税收宣传工作进一步贴近民生、符合纳税人需求。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地税分局供稿)

康平县地税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拉开序幕

4月2日, 康平县地税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主题, 以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为内容, 在县影剧院举行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活动的现场设立2个氢气球和拱行门, 悬挂宣传标语, 设立了税法咨询台, 在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税收及社保费方面的问题, 20多名税务干部身披宣传带, 宣传税收政策, 发放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宣传资料。同时各税务分局也设立税收咨询站, 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全局上下联动, 发放税收宣传资料1000多份, 解答100多人次咨询税收方面问题, 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 从而拉开了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康平县地税局供稿)

新民市地税局“进企业帮扶”

新民市地税局结合实际工作, 力求贴近民生, 注重实效, 全面开展税收宣传月的活动。

4月1日, 新民市地税局领导班子走进沈阳天维电器设备制造公司等工业企业, 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当前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拉开了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沈阳天维电器设备制造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就地税机关在税源监控、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意见和建议征求, 对税收政策在调整生产经济结构、促进民生改善方面进行了探讨, 党组书记、局长韩涛同志表示, 地税机关与纳税人仿佛鱼水, 地税机关一定要不断提高服务层次, 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五名局领导还亲自下车间了解生产情况, 对企业资金、生产要素、市场营销、纳税服务和企业负担等方面一一过问, 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 并以税收宣传员的身份向提供税务辅导, 讲解税收政策, 并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本次活动是地税局为企业送政策, 送服务的系列活动之一, 谨做为今年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 陆续还将开展税收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公交等多项活动, 目的是更好地宣传税收知识和地税工作, 让更多的人了解税收, 支持税收,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税收, 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新民市地税局供稿)

金融商贸开发区地税分局一列两地同时组织税收宣传

4月8日, 金融商贸开发区地税分局依托区位优势, 抓住有利时机, 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 在北站广场和家乐福超市北站店举行税收宣传和开展税收政策咨询活动, 并聘请D 2列车员作为税收义务宣传员, 通过列车进行宣传, 目的是借助车站、超市和列车人员流动大、结构层次广泛、宣传面广的特点, 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税法, 让民众了解税法知识和办税程序, 支持国家税收政策, 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在全社会形成主动义务纳税光荣, 偷税漏税可耻的良好局面。

(沈阳市金融商贸开发区地税分局供稿)

盘锦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税收宣传形式多样

一、“问计纳税人”启税收宣传。为使税收宣传有针对性, 该局3月底组建3支“征求意见小分队”, 分别进社区、企业, 上街道, 下发征求意见函500余份, 宣传税法, 倾听纳税人呼声, 接受纳税人建议, 开展税宣月活动。采取“一问一答”通俗易懂的形式, 汇编并散发地方税收宣传资料200余份。分局还召开座谈会, 与企业法人、财务人员面对面的座谈, 问计于纳税人。

二、“四员一体”强税收宣传。该局以数据采集为载体, 在地税系统上下积极倡导“我是义务税宣员”活动, 要求干部职工不仅做好数据采集员的本职工作, 更要当好政策宣传员, 将税收宣传单发放到广大纳税人手中;税情沟通员, 主动上门走访纳税人;纳税辅导员, 当场帮助纳税人释疑解惑;工作学习员, 对数据采集和税宣中排查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分类研讨解决措施, 切实提高征管水平。然后按需分类汇总, 由业务股室整理出解决办法。

三、内外联动搞税宣。开发区地税局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税法宣传。利用短信平台, 向社会各界宣传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 利用车体广告和出租车广告等平台宣传纳税服务, 利用房产大厅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契税、房产税等税收知识。

(盘锦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供稿)

辽中县地税局召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会

4月2日, 辽中县地税局组织召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会, 拉开了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本次辅导会体现出四大亮点:一是组织形式有意义。以组织此次培训会的形式启动第十九个税收宣传月, 体现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 更是该局以税收宣传月为平台, 加强征纳之间税政交流、沟通的好举措。二是税企同堂效果好。这次会议采用内外结合方式, 企业纳税人与税收一线的税务干部同堂接受辅导、培训, 加强了税企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三是培训课程质量高。为确保此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该局根据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点, 结合税务检查中发现的相关案例, 对目前的所得税法规进行了全面归纳、汇总、分析, 详细解读了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企业实务操作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纳税人满意度高。与会的企业代表共103位, 他们普遍反映, 此次辅导给他们带来了非常实在的帮助, 不仅学习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还了解到了最新的税收政策, 帮助他们解决业务工作上的实际操作问题, 希望能多举办类似的辅导会。

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 第8篇

将近20年过去了, 档案工作是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呢?回顾过去, 档案工作参与国家信息建设、文化建设的分量越来越重, 近年来, 更是以惠及百姓的大视野, 融入了民生建设的大舞台。民生是社会管理之基、和谐稳定之本。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时代使命, 也是党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稳定的一个新的抓手”。许多地方的实践已经证明:建立健全民生档案并服务民生, 可以有效落实惠民政策,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有力改进社会管理。因此, 民生档案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档案工作, 更是一项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基础性工作。

记录民生, 要求档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扬“甘洒热血写春秋”的精神, 密切关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方面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措施、开辟的新领域、开展的新工作, 为这些新领域的工作及时建档, 及时把各种新形成的与人民群众有关的各类档案建立起来、收集起来, 把它们列入归档范围、收集范围、进馆范围, 纳入档案资源体系。

保障民生, 要求档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能。目前, 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的凸显期, 大量社会矛盾均集中在与民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问题上, 档案工作就是要同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效结合起来, 在国家民生工作的全局中贡献一己之力。

服务民生, 要求档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手段, 改进服务形式, 主动地、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服务。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做法, 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综合平台, 努力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真正做到求助必应、困难必帮, 急民之所急、帮民之所需, 塑造档案工作服务人民、温暖人心、凝聚民心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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