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监管范文

2024-07-18

农资监管范文(精选9篇)

农资监管 第1篇

一、黑龙江省化肥等农资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 化肥在粮食增产中作用很大, 却仍然盲目施肥

农业专家刘巽浩认为, 今后农作物良种工程技术在高产农业中的作用占20%—30%, 地膜覆盖技术可增产30%—60%, 在高寒地区能增产1—2倍;化肥对中国农业产出最大贡献率可达26.9%;灌溉能增加产量59%。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指出, 发展中国家增产中有55%是由于化肥的贡献。第一次绿色革命的四大支柱:良种、化肥、灌溉、农药及复种指数的发展, 相当于增加0.26×108hm2多的播种面积。中国从1952年氮肥施用量7.8万吨, 到1962年的63万吨, 再到2005年的4300万吨, 再到2008年使用5239万吨。可以说, 1吨化肥换11吨粮食。根据历年数据预测, 在人口快速递增的同时, 粮食产量却始终可以满足需求, 化肥对提高和稳定粮食产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实践证明, 农家肥和化肥配合施用, 可以提高化肥利用率5%-10%。并且减少肥料损失, 提高肥料利用率。

黑龙江省嫩江县是产粮大县, 耕地1100多万亩, 产粮130多万吨 (包括农垦) , 施肥总量11万吨, 亩均施肥30-40公斤。2007年国家实施沃土工程, 国家拿100万元, 进行土壤化验3000个点, 一个点100亩, 全县复查一遍, 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给农民发放测土施肥配方卡, 买肥到组织建立配肥站等。总商品施肥量下降10%—15%, 每斤肥料增产粮食5—8公斤, 增产15%—20%, 然而, 现在, 黑龙江省盲目施肥的仍然占80%。甚至购买假化肥, 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据2008年6月27日黑龙江法制频道和东北网报道, 到了粮食作物追肥期, 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内生产的化肥限价销售, 每吨尿素不准超过2200元。可是。绥化等农资市场上实际价格已经达到了3000元—3500元, 增加了50%。而大庆化肥总厂出厂价仅每吨1725元。

(二) 化肥农药市场经营混乱, 假化肥、假农药事件经常发生

每年都有由于农民施用了假化肥、假农药, 造成病害的事发生。购买假化肥, 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则几万元, 多则上百万元。根据2007年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报告, 黑龙江省艾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棒玉米专用肥”和“金稻水稻灌浆肥”两种产品存在有机质、腐殖酸检验结果不合格问题。该公司存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伪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伪造生产许可证编号, 冒用他人农肥登记证和产品标准, 伪造生产日期等多项违法行为。另有黑龙江省友谊县植保站经销的假冒德国产“红牛”牌硫酸钾化肥, 该劣质肥钾含量只有1.6%, 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钾含量不得低于50%[2]。据2008年6月27日黑龙江法制频道和东北网报道, 到了粮食作物追肥期, 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内生产的化肥限价销售, 每吨尿素不准超过2200元。可是绥化等农资市场上实际价格已经达到了3 000元—3 500元, 增加了50%。而大庆化肥总厂出厂价仅每吨1 725元。2009年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318”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宾县宾州农欢化肥经销部经营人孙某销售的复合肥, 价格非常便宜, 且没有必备的复合肥销售质检合格证。孙某于2008年12月至今共计从山东中天生态肥业公司购入复合肥300余吨, 价值70余万元。另外一些官商互相勾结, 欺上瞒下、囤积居奇、不开发票、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破坏农业生产, 因此, 要对化肥市场存在的官员腐败、破坏农业生产等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治理, 以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 农资市场混乱, 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没有建立

当前农资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是监管部门责任不清, 工作不到位, 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没有建立。按照国家体制, 质检部门监管农资生产的源头, 工商部门监管农资流通领域。但目前黑龙江省没有明确分工, 两家什么都监管, 这样职责不清, 分工不明, 容易造成互相扯皮, 谁都管谁都不负责任, 有了利益争抢, 遇到问题推诿, 监管漏洞多, 从而让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钻了空子。另外, 农资市场混乱还有另外五方面的原因:一是经营部门太多。供销社、土肥站、植保站、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都经营农资, 造成经营渠道多而混乱。二是经营主管部门不负责任。现在还有一个怪现象, 就是一些县级农资公司只设一个经理, 一个会计, 它不直接经营农资, 但它到工商部门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以租赁、承包的形式发给下岗职工或其他社会人员经营农资。而每个乡镇都有1个到3个土肥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分支机构, 一些个体户采取挂靠、承包的方式, 从这些部门取得经营资格, 成了经营农资的主体, 这就造成了农资市场经营混乱。三是个体、散户有没有经营执照的都可以经营种子化肥农药。四是农资供应渠道混乱。表现为厂家自主推销, 送货上门, 为了占领市场甚至赊货;厂方与代理商联合经营, 采取检测土壤成分给农民出示配方, 联手制造农民所需的标准化肥、农药;而一些所谓的冒牌“农业专家”技术指导、现场讲解。这些人不择手段给农民推销农资。五是农民误解上当。一些农民过于相信所谓的销售渠道, 个别农民通过所谓的培训、指导甚至吃、拿, 有时明知有假, 还违心帮助厂家宣传推广, 因其在这种方式中得了小恩小惠。

(四) 化肥、农药和柴油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无监管机制

化肥、农药和柴油等生产资料价格在不断上涨。据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今年监测, 全省省外到货化肥同比价格均上涨。含氮46%尿素、国产磷酸二铵、60%大颗粒钾钾肥、45%硫基复合肥、45%氯基复合肥每吨价格分别为2150元、3450元、3100元、2850元、2600元, 同比分别上涨10.3%、13.1%、5.0%、20%、20%。周环比呈“2涨3平”, 尿素、45%硫基复合肥价格比上周上涨50元, 涨幅为2.38%和1.78%。省内含氮46%尿素21日到货价格每吨2050元, 比上周涨价130元, 涨幅为6.78%, 同比上涨8.0%。而2月22日与2月15日每斤大豆、玉米、水稻收购均价格分别为1.913元、0.915元、1.368元, 上涨幅度分别为0.47%、1.10%、1.16%。国家的物价、质检、工商部门没有定期监管, 没有具体的监管制度和惩罚条例。因此, 价格多种, 价出多头, 质量不一。

而作为贫困县的黑龙江省青冈县祯祥镇农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 其包括农技推广站, 农机站、水利站、林业中心、畜牧中心等组成。为农民进行推广、培训服务, 对种子、化肥、农药进行“一站式”服务, 微利经营取得了好的社会化服务的收效, 彻底杜绝了农民购买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的情况, 保护了农民利益。

二、加强农资监管, 确保粮食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一) 开展调查研究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应该经常组织各大专院校、省委党校、省直科研单位对全省粮食与农资生产、流通问题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 或委托研究部门新重大调研项目进行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产品流通研究, 尤其是粮食生产与流通等领域的调查研究。

(二) 加强管理, 加大投入

积极挖掘粮食生产能力和生产潜力, 在“水、肥、土、种”上狠下工夫, 加大各种补贴的力度。加强引嫩江、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大江大河的水利工程, 加快建设界江“两江一湖”水利设施, 发挥土好、水多的优势, 加大水稻的生产。提请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良种补贴、化肥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柴油等生产资料补贴;对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平衡施肥、测土配方技术、大型机械整地尤其是保护性耕作、新技术推广、病虫草害防治等生产环节上给予必要的补贴。从而使黑龙江省总产量继续保持或者突破1000亿斤粮食产量。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 使之成为我国重要后备粮基地。

(三) 抓好典型示范

充分发挥黑龙江农垦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农垦率先建设现代农业步伐。搞好“场县共建”, 这是黑龙江省特有的优势。农垦在建设现代农业的同时, 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及一系列先进实用技术的运用和推广, 发挥对垦区周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提高农民生产标准化程度。通过为广大农村提供优质良种良苗, 发挥种苗带动作用, 以推动全省全部良种化。目前, 重点要发挥北大荒种业集团为核心的种子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在规范化制种、标准化售种、秩序化市场运作的作用, 辐射供种服务农村, 确保农村种子机械化加工率、包衣率和良种覆盖率实现100%。

(四) 健全服务体系, 强化服务功能

尽快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及各县市农业服务中心, 健全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各市县乡乃至到村农业服务中心, 包括农技推广站, 农机站、水利站、植保站、林业站、畜牧中心等。配齐人员, 加强管理, 为农民进行培训、推广等服务, 对种子、化肥、农药进行销售服务, 以微利或者享受国家补贴经营, 为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彻底杜绝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害农现象。政府对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大扶持, 财政、金融、信贷、税收等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 使乡和村农业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 建立制度、严格监管

要建立农资成本和农资价格监督制度, 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针对农资价格上涨,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农资成本和农资价格报告制度, 加强对农资价格的调控和质量监控, 采取最高限价和最高批零差价率等措施控制农资价格。在生产、运输、储备、销售等方面制定—系列政策措施,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专营或定点经营, 并适当给与补助。成立农资专营公司或农资管理处或在各级技术监督局内成立农资监管处, 在保障种子、化肥、农药供应、控制价格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要加大力度, 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对那些官商互相勾结, 欺上瞒下、囤积居奇、不开发票、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坚决治理。同时要在建立健全农资淡季储备制度和农资补贴机制同时, 对农资生产企业在税收、运输等方面给予等优惠政策, 确保供给。

(六) 抓好施肥、倡导低碳

积极扩大推广实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 并且增加农家肥、生物肥, 大力发展复合专用肥、颗粒肥。实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是一项新的技术革命, 非常重要, 它能使土壤理化性质明显改善, 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增强, 肥料利用率不断提高。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也是发展低碳经济, 建设节约型社会, 提高经济效益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重视并确保农民科学施肥, 用好肥, 会用肥。

有关各方应加快精制有机肥推广步伐, 倡导低碳肥, 采取有机肥无机肥配合使用, 使速效与缓效性相结合, 满足作物对养分的需要。有计划地促进有机肥工厂化建设, 对施用有机肥的农户实行补贴, 倡导用精制有机肥替代30%的化肥, 在确保增产的同时, 鼓励农户培肥地力。

摘要: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在粮食生产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关系到粮食安全重大问题。为此, 黑龙江省应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加强管理, 加大投入, 抓好典型示范, 健全服务体系, 强化服务功能, 建立制度, 严格监管, 抓好施肥, 倡导低碳等。

关键词:农资监管,粮食安全,举措

参考文献

[1]刘巽浩, 等.集约持续农业工程技术[M].郑洲: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0.

市政办农资市场监管通知 第2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资商品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农资市场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近期,我市个别镇发生了假农药、假劣种子坑农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扰乱了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资执法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采取得力措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市场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各自的执法管理职能作用,协调配合,按照年初下发的`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方案,各负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市农业局要切实抓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工作,督促经营业主建立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台帐和档案,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有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检疫证、登记证和标签是否合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要重点加强农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抽检,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欺诈、无证经营行为,督促业主规范经营;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干扰农资执法和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本着从快、从严的原则立案查处;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把好农资源头质量关。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建立和完善持证经营制度、备案登记制度、质量抽检公示制度、农资经营档案管理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依法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形成系统的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网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监管合力。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要大力开展“送法下乡”、“科技赶大集”、“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采取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河南农资监管重在建立长效机制 第3篇

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原熟,天下足”已经被国人认可,据相关部门统计,河南小麦产量连续多年占全国小麦总产量的四分之一强,玉米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十分之一。“国家粮仓”“国人厨房”的美誉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这片盛产粮食的热土。但是,作为农业生产重要因素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近些年却频频出现不和谐的事件,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不断出现,给河南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挑战和隐患。

2013年以来,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对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有效打击了农资市场的不法行为。目前,河南农资市场整体上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重点生产资料市场得到了极大改善。

监管让假伪劣无所遁形

2013年以来,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对农资市场进行了整顿。河南省农业厅一直很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河南省政府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农业部门职能,河南省农业厅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魏蒙关向记者介绍道。

首先,河南省农业厅开展了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河南农业厅分别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种子市场、种子门店及种子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对种子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截至5月底,共立案477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

其次,河南省深入开展了肥料市场监管。河南省在18个省辖市建立了肥料质量监测网点,加强肥料产品市场监督抽检,严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等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加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主要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再次,河南省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河南省农药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检查,强化对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农药物流配送的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药商贩或以送科技下乡等名义销售农药行为的监管力度,狠抓农药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经过河南省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2013年以来,河南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8.3万家,整顿农资市场4.3万个,查获假劣农资279万公斤,案值1423万元。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736件,捣毁制假窝点3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64万元。

长效机制促监管常态化

抓好农资市场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农资监管的长效机制。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南省农药检定所、河南省土肥站等部门采取了以重点监管带动全面的方式。

在种子种苗方面,突出重点产品监管。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跨区域经营等违法行为。农药重点整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行为。肥料严肃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在肥料中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行为。

在市场环节方面,突出重点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和擅自受托生产等行为。强化市场治理,严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实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制度,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大力清缴禁用农业投入品,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在重要农业生产时节,突出重点农时季节监管。在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在重点农资案件方面,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在实际监管中,加强农业、公安、工商、质检、检察、法院等部门沟通,坚持露头就打,不查到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完善农资案件举报制度,抓好农业部批转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接案必查,查必有果。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管理。

商户安心经营了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效果如何?7月7日,记者分别对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的农资集散市场农商新天地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黑庄农化市场进行了暗访。

“现在,假劣种子和假农药都没有了,都是正规厂家在经营,那些制售假劣的公司都被查处了。”农商新天地一位马姓经理对记者说道。“从去年开始,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不断到市场检查,并在市场张贴公告、与商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可以说现在农商新天地的商户、公司都是踏踏实实的经营者。通过河南省农资市场的整顿,我们农资经营商户心里踏实了,农民利益也有保障了。”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黑庄农化市场,是中原地区农化产品的集散地,自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经营也规范了很多。

“市场有专门管理的工商所,商户、公司每个年度都和工商部门签订产品质量保证书,商户经营的每个产品都要建立台账,做到产品质量好、来路明、去路清,我们还要求每个商户在经营时为每一个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和发票,以保证其经营产品的可回溯性。”黑庄农化市场工作人员赵冰向记者介绍道,“每年春季农业部门都会来我们这里检查,这些年来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

南乐县农资市场运行监管的调研 第4篇

1 农资市场运行监管基本情况

全县12个乡镇现有322个行政村, 总人口50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45万人, 农作物播种面积120万亩, 蔬菜作物面积8万亩。全县一年总需农资在56 200t左右, 其中复合肥35 000t左右, 尿素12 000t左右, 农药370t左右, 叶面肥130t左右, 种子8 500t左右, 农膜200t左右。目前, 全县农资经营户380余户。2014年尿素、二氨、复合肥等主要化肥品种价格上升较快, 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3%和10%, 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价格分别增长8%、3%。全县各部门, 特别是农业、工商、质检、供销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 狠抓农资市场治理整顿, 确保了全县农资市场总体上的健康有序。

2 农资市场运行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 市场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资市场全面放开后, 农资经营企业一哄而上, 农资商品品类繁多, 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个体农资经营户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混合经营, 甚至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规经营现象。据统计, 近年来市场上化肥质量平均合格率只有80%左右, 农药合格率只有85%左右, 仍有不少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 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在个别门市仍有销售。

2.2 农资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供给保障能力不强

目前全县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农资企业只有3家种子公司。在县级农资企业中, 由于企业规模小, 资金少, 只得采用即买即卖的经营策略, 应急能力较差, 造成零散进货, 增加了流通费用, 最后转嫁到农民身上。

2.3 农资经营者片面追求利润, 服务意识不强

农资放开经营后, 对经营人员素质、服务意识方面要求偏松, 部分农村农资商店经营者把追求利润放在第一位, 缺乏基本的农资知识, 难以适应对农民技术指导与服务的要求。

2.4 农民自我保护和辨假防假意识不强

目前多数农民购买农资时没有索要发票, 或保存肥料袋、农药瓶等以备维权取证之物。同时相当部分农民缺乏农资质量识别知识, 加上贪图便宜心理, 购买劣质化肥、农药、种子现象屡有发生, 农民鉴别不清, 让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

3 对策及建议

3.1 成立农资市场监管领导组织, 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

一是农资市场的监管牵涉到农业、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 加强协调, 整合资源, 形成管理、服务的合力, 势在必行。因此, 建议成立农资市场监管领导机构, 负责协调农资市场监管有关工作, 处理突发性紧急事务, 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二是定期组织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特别是每年三月至九月期间, 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对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查办, 确保关键时期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稳定。三是实行市场准入制, 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建议工商、农业、质检部门合作, 对在辖区内从事农资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总 (经销) 代理、批发商经销的农资产品, 全部进行质量抽检, 抽检合格, 贴上工商、农业、质检部门的特别标记条码, 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从源头上加强对农资产品的监管。

3.2 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 增强农民辨假防假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议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 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培训, 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农业等相关部门大力实施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工程, 普及农资法律法规, 传授识假辩假知识, 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

3.3 扶持农资龙头企业发展, 加快建设现代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保证农资市场供应

对农资龙头企业给予更多的政策、资金扶持, 加快推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的“六统一”农资连锁标准店建设, 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中心, 各乡镇批发配送中心为骨干, 各村组网点为基础的农资供应连锁经营网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对承担化肥淡季储备任务的企业, 在贷款、贴息方面给予协调和扶持, 实现淡储旺销和平抑农资市场价格的目标。

3.4 充分发挥“三农服务中心”的龙头作用, 统筹整合经营、服务资源, 搞好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

依托全县“三农”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整合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供销社等经营、服务站所的人才、技术资源, 加快推进乡镇“三农服务超市”建设, 为农民提供直接到村入户的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技术、良种农资、测土配方、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 畅通为农服务渠道, 降低农民生产成本,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达到助农增收的效果。

3.5 研究出台农资市场运行监管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工商所加强秋季农资监管 第5篇

正值农村秋收秋种时节,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工商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秋种”行动,全力以赴念好秋季农资市场监管三字经。

一是“治”,即治理农资销售源头,实现经营主体可控。一方面,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采用数据库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内的**户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全面推行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提供质量信用卡等制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源头可溯、责任可究。另一方面,注重对流动农资商贩的监管。针对农资流动商贩流动性强、所售农资质量保障力差、农民维权难等问题,该所充分利用12315 申诉举报点、监管人员日常巡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农资流动商贩的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无照农资流动商贩。

二是“打”,即打击制售假冒农资行为,实现经营行为可控。以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经济户口信息资源为依托,制定了所长带队、科学搭配力量的两个专项整治小组,做到每户必到、必查;以化肥、种子、农药、农机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和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以及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等农资商品质量抽查。

三是“保”,即保护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维权可控。依托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和“一会两站”,开展农资维权进乡村、进田头、进集市等活动,扩大农资消费维权的覆盖面,做好农民

依靠信息化建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第6篇

关键词: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督管理

1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各个地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存在差异性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从而造成各个地区的监管水平也存在着差异性。通过实际生活表明,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好,信息化监管发展较早,同时农资信息化建设的速度也较快。但是我国的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较低,农资信息化的监管基础相对薄弱,甚至还有些地方并不重视农资市场的监管,没有认识到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的重要性。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农资市场在监管的过程中总是强调体制建设,以及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客观的原因。但是却没有认识到农资市场监管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通过观察表明,有些地方还单纯的将信息化建设看成是一个技术问题,将信息化建设看作是整体工作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深入研究农资市场建设这个重要的问题,缺乏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来监管农资市场的思想概念。

1.2 信息化建设制度与技术基础相对薄弱 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农资市场信息化建设制度与技术基础相对薄弱。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环境中,农资市场监管的职责安排落实不到位。在信息化的建设的环境中,不仅造成了监管人员的工作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还促使监管人员的工作方式发生了突出变化。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环境表明,监管人员需要防范的风险有待进一步调整,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其二是不断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管技术。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环境可以看出,监管体系和指导思想都是针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很多内容都不够明确。这样的情况都是在信息化建设的条件下提高日常工作量和业务所产生的重要后果。但是监管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该不断深入到信息化监管技术的内部,从而确保信息监管农资市场精确可靠。

1.3 农资市场信息监管采集能力相对较低 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存在差异性,有些地区在信息监管方面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这些地方在农资监管信息采集能力有限。当前农资市场虽然降低了业务工作量,但是一旦出现众多的数量时,便会导致输入信息无法及时更新。这种情况特别是在销售旺季显得更加突出,无法确保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到整个农资市场监管数据的质量。

1.4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软件和硬件水平较低 当前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的重点主要是在各个地区的农业局。当前各个地区的农业部门存在以下几个显著的问题:其一是监管信息的硬件水平欠佳;其二是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人才缺乏。在当前农资市场的监管队伍中,工作人员的年龄相对较大,缺乏高素质的年轻人才。

2 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2.1 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建设水平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个地方农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转变监管思想,准确把握农资市场的发展方向。针对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从而提高农资市场的信息化监管水平。

2.2 进一步优化制度,提高农资市场信息监管水平 在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工作中,应该及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的农资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农资市场的监管水平。

2.3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提升数据采集能力 随着信息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各个地区的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引导大型经销商和公司,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主动去网站输入相关农资商品的信息。通过采取这种措施能够大大降低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量。除此之外,针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还应该加强移动监管模式的建设。移动监管是当前信息化监管过程中最基础的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具有多种优势,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能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其二是通过应用移动设备,对各种数据进行采集和录入、查询等,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采集信息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效率水平,为信息系统建立坚实的技术,确保监管系统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因此,推进监管信息走出固定的工作环境,改变传统的工作模式,进一步降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力提高农资市场信息监管的水平。

2.4 加強数据质量建设,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现代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就是在各项完整的数据整理基础上,切实做好各类数据的整合,优化数据资源。同时不断强化农资商品信息在输入过程中的安全性,并且定期整理相关过时信息,从而确保农资监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机制,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并且将工作效率纳入到工作目标的考核中。通过大范围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不断促进数据质量水平提高。

参考文献

监管农资市场大数据云计算呼之欲出 第7篇

“面对时刻变动的海量农资信息,要实现有效监管,就应该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监管的有效网络。”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大数据、云计算式的农资监管形式被与会者寄予厚望。

“目前我们已初步建立了农资市场监管的网络平台,在结合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商品信息录入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完善农资经营市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等信息的录入。”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工商部门正利用现有的农资监管系统和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借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对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经营主体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职能。

此外,我省还在全面推行农资商品准入管理制度,严格农资商品的市场准入,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

农资监管 第8篇

1 普及宣传教育,优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1.1 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声势,结合科技下乡工程、送法下乡到村组、到田间、到地头;在节假日、科普宣传日、农贸集会日、12.4活动日组装宣传车,设立普法咨询服务点,游乡过集,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农民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优质、高效、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使广大人民群众不但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生产能力和法制观念。

1.2 提高经营人员的自律意识

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市场督查、市场巡查,促进经营人员不断加强自查、自检、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购销台帐,完善票证索取制度。同时,组织考察学习优秀企业,筛选优质安全的农资产品,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活动”,同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促使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合法经营。

2 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强化执法队伍,优化经营环境

2.1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打铁先需自身硬,按照“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做一流队员”的目标要求。一是抓好方针政策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明确执法目的,端正执法动机,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的实战应用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应变能力。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个人修养和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形成团结、和谐、负责、向上的工作氛围。

2.2 优化经营环境,加强经营队伍建设

农资经营者是农资产品的推广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秩序和水平。耀州区农业执法大队每年都要挤出部分资金,聘请省、市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农资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各农资经营单位每次至少有1~2名经营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经营理念和农业技能培训学习;并经过严格地考试,考核后,颁发上岗证书,特别是加强对新增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岗前辅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2.3 加强科普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协同农技推广单位认真做好试验示范单位的农技推广培训工作,特别是种植、养殖大户,使广大农户能够合理、安全、科学地使用农资产品,确保农业生产高效,农产品、农副产品优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 严把市场准入关

3.1 严格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人员资格审核

一是严格审核进入农资市场的经营企业。对经营单位的单位性质、经营地域、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环境条件、硬件设备等方面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审核、审批,并予以备案登记造册;规模小、资质差的不予审批,有屡次违规经营行为纪录的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严格审核农资经营人员资格。农资经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经营理念和专业技能,每年聘请专家对农资经营人员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制观念、经营理念、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通过考试、考核,严格审批,实行持证上岗,并备案登记;有违规经营行为而屡教不改的从业人员,取消其营业资格。

3.2 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

一是实行入市农资产品登记制度。无论是新引进的农资产品,还是新推广或试用的农资产品,经营企业必须持产品的国家(或地区)登记审批资料及产品说明书到区农业执法大队登记备案。二是全面监控农资市场物流动向和质量信息。全面掌握辖区农资物流动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严查辖区农资的配送和市场贸易,随机抽检,定期送检,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公安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和毒鼠强等违法行为,严格配送制度,从源头杜绝不安全隐患;同时,加强规范规模性农业基地和示范基地建设,保障农业投入品的正确、合理、安全使用,以确保农产品的优质、安全。

4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4.1 抓好农资市场整顿工作

彻底清查清理店面,保障农业生产服务队伍纯洁;严查国家禁、限用农资产品;对高毒农药和鼠药实行定点销售,并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档案,坚决打击毒鼠强、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经营行为。经营店面必须干净整洁,证照、制度悬挂齐全,物资摆放整齐有序,购销台帐真实详细,严禁经营、生活空间不分,一旦发现,坚决取缔。

4.2 抓好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加大市场巡查密度和案件查处力度,特别在销售旺季和重要农时季节,开展专项整治和市场联查,严查重处各类违规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对假冒伪劣农资要查库存、查货源、查去向,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教育引导流动商贩和季节性商贩正规定点从业。

5 大力推广网络经营体系

农资市场点多、面广,经营人员良莠不齐,市场管理抓源头、抓主流,也是百密一疏,游击商贩、市场倒爷侍机而动,特别是在重要农时季节的偏远山区。因此,保障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广农资网络经营体系,并积极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6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只有及时地掌握各地市场信息,才能准确地预测辖区市场动态;合理、有效地安排打假行动。并及时发布市场检查信息,做好农业生产的护航者。

参考文献

[1]余英生.努力做好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工作[J].湖南农业, 2005 (9) :1.

[2]刘国胜.关于加强定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思考[J].甘肃农业, 2005 (6) :27.

[3]刘毓侠, 于传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内蒙古农业科技, 2004 (6) :1-2, 18.

农资监管 第9篇

一、开展红盾护农总体情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全系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支持江西“三农”发展的重大使命。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各级层层签订“农资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各级“一把手”负责,做到“五个到位”(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对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监管制度健全。探索并建立健全了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农资商品经营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农资放心店建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确保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执法力度比较强。坚持“打假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秋种”专项行动和经常性巡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农资打假的声势较大;建立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农资打假维权站、维护农民农资消费权益深入人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由政府领导,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农业、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参与的农资商品监管体制。

(二)以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为切入点,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省工商机关坚持围绕一个中心(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把好两个关口(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和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完善三项制度(可追溯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四个满意(农民群众满意、农资经营者满意、监管部门满意、地方政府满意),努力实现“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的目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全系统结合年检工作,依法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整顿政企不分、乱挂钩、乱挂靠的农资经营企业。并建立农资经营者档案及市场巡查动态资料:特别是针对无证无照游商游贩在一些偏远地区、跨省跨县接合部走多串村“廉价”销售假劣农资的情况,开展了整顿无证无照流动商贩专项执法行动。三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5458户和农资市场30个。取缔无证照经营1146户,有力地规范了农资经营主体。

二是建立并健全市场巡查、市场预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全系统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做到“三查三看一完善”(即:查资质、查货源、查票据,看车间、看库房、看店面,完善有关台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农资市场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共发布预警140多期,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秩序。

三是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清除出市场。全省工商机关以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民群众需求量较大的农资作为质量监测的重点,加大农资质量监测力度。近三年来,全系统共检测农资商品7557批次,其中检测种子996批次,合格率96.43%;检测肥料4871批次,合格率79.87%:检测农药747批次,合格率86.35%;检测296个批次的柴油机,合格率为76.5%:抽检喷雾器186批次,合格率36.7%;抽测农用车58批次,合格率为68%;检测农用地膜、猪饲料等商品共403批次。由于加大了检测的力度,农资商品质量逐年提高。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们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予以查处,责令其下架、召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和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

四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投诉。全省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实行“村所挂钩”,建立“12315涉农维权站”和“12315涉农维权联络点”,建立了市、县、区三级维权网络;全省7941个行政村中已经设立6913个行政村维权点,依托村委会办公场所,解决了维权点一块牌子、一个办公场所、一部电话的基本条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聘请村级维权联络员6913名。村组维权信息员13872名,乡(镇)级维权监督员6913名;加强维权点制度建设、联络员法规学习和调解技巧的培训,不断提高村组消费维权能力。近三年来,全省农村维权点共接受群众咨询、投诉34596宗。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50万元。九江市局率先在全省开展维权进村活动,市政府制定了《九江市红盾护农维权进村实施方案》,把农村维权纳入县、乡、村工作的议事日程、部分乡、镇还将农村“红盾护农”维权点建设,作为乡镇、村级目标考评的内容,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全省工商机关按照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和有关会议部署,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和保秋种”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强大威慑。三年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2万人次,先后组织198次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农资案件1920件,案值2524.78万元,没收查扣假冒伪劣农资299.2万公斤(瓶、台、件),有力震慑了制售伪劣农资非法生产经营者。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全省工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向农资商品经营者及农民群众讲解识假辨假、农资商品合格条件等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三年来,全系统执法人员以培训、上门宣讲等形式,向全省35000户农资经营户讲解如何从正规渠道进货、正确识别种子和化肥等农资商品质量知识,与经营户一起共同把好农资商品进货关。全省各地工商机关,采取在县市电视台播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现场维权、网上发布农资商品信息等形式,帮助农民朋友提高识假能力和维权意识。2007年3月20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红盾护农统一行动日”活动,现场发放红盾护农维权手册22000余册、致农民朋友公开信24320份、工商服务投诉卡5520余份、服务“三农”宣传资料7万多份,8万多名农民群众现场接受咨询,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

七是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全省工商机关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连锁经营,

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的“五统一”经营模式,推广销售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和放心店,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九江市彭泽县农资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与全国100多家知名农资商品签证供销合同,在全县设立农资超市、连锁店、加盟店共226家:请江西省农科院专家进行测土配方,免费组织农民培训和发放施肥建议卡,减少了农资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种田投入,确保了农资商品质量,方便了农民群众。

(三)以“打击、规范、监管、服务”为主线,努力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规范农资经营,强化源头监管。南昌市局积极推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两账:销售台账和进货台账,两票:销售发票和进货发票,一卡:销售信誉卡,一书: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台账,详细掌握农资企业经营情况。上饶市局严格落实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红盾护农行动深入扎实。景德镇市局联合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对全市27家经营户销售的种子进行留样备查。抚州市局对信誉好的A类农资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C类农资企业实行“零距离”监管,提高了监管效能。赣州市局建立主体资格准入管理、经销申报等多项制度,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流通领域农资经营户名册,实现计算机数字化管理。吉安市局制定了《吉安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种子质量监管实施方案》,建立种子市场市、县、分局三级监管网络,在全市221个乡(镇)聘请1278名村民作为信息员,实现执法监管关口前移。鹰潭市局加强与质监、农业、供销、公安等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九江市局引导农资经营者与属地工商机关签订责任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各地工商机关依托“经济户口”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系统。对农资经营者实行A、B、C、D信用等级管理,健全了日常监管制度。目前,各地对13816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共评出A类企业9625户,B类企业3412户,C类企业682户,D类企业97户,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店946家:加大对守信业户的宣传和严重失信业户的监管,促进了农资生产经营户诚信经营。

三是探索农资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源头监管,全省各地工商机关与进入辖区的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约定凡是农资商品进入辖区,都向辖区工商机关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资料,主动备案。依据法定程序对该批次商品进行集中抽检,减少对合格农资巡查频率,责令不合格农资退市,为工商部门实行农资商品备案制度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二、红盾护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范经营主体的难度还比较大。由于农资市场监管点多面广,与安徽省交界的彭泽县乡村,一些流动人员在无证照的情况下,走乡串户“低价”销售假劣农资,很多农资是假冒伪劣商品,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比较大,解决农民群众投诉的难度特别大;少数农村群众(包括村干部),在无证照的情况下,季节性销售农资商品;少数农资经营户挂靠经营、假集体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农资商品质量不稳定。个别农资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的现象不断出现: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资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今年,全系统抽检肥料1471批次,合格1106批次,合格率75%,合格率比去年下降4.8个百分点。

三是对农资市场管理的执法成本比较高。近年来,全系统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强化源头管理,工商机关每年都要印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交经营户进行填写,全系统每年印刷费开支24万元。

四是农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还有待改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对同一家经营户的同一批次化肥,工商部门进行了抽检,农业、质监部门又相继进行抽检,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给农资经营户增加了负担,也给工商部门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三、扎实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增强农资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江西是个农业大省,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全省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把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系统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是按照“四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履行工商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为此,要把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四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依法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总结全系统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推广运用。进一步加大规范市场主体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打击走乡串户销售假劣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坚持专项执法行动和经常性巡查监管相结合,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强大威慑,继续在全系统推行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农资商品市场准入、种子留样备查和农资质量可追溯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防止利用虚假农资广告欺骗农民: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服务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从源头上强化管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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