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2024-06-26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精选12篇)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第1篇

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状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事故总量、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指标逐年下降。但不可否认是的,有些企业和单位并未认真贯彻落实“红线”精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对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不引以为戒,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例如,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昆山粉尘爆炸事故等都是典型的安全责任事故案例。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根源之一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所欠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职工认为企业内部安全是由企业安保职能部门负责的,因此总想依赖安保部门替代他们做安全工作,甚至试图将安全工作全部推给安保部门。同时,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也不管安保部门工作是否到位,必定要处罚安保人员。这种考核思维模式,强化了职工“安全管理是安保部门的事”的意识,增强了“安保部门的责任比业务部门的责任大”的观念,导致安全工作责任倒置,主次不分。

二是安保部门话语权有限。部分企业将安全工作寄厚望于安保部门,但实际上安保部门在某些部门人员心中显然是“人微言轻”,工作推动较难。

三是企业“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分管其他业务的领导很少过问安全工作,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受处罚的必定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其他领导则不会被追责。

四是法治不足。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和标准欠缺或不够清晰、精细、完善,加上教育培训不到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业务工作理解有限,因此处置安全问题存在人治现象。

2 解决问题对策

以上问题必须从安全生产责任建设体系、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解决。

2.1 顶层设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责任不明,就容易出现“人人有责,却无人担责”的情况。企业要特别注重责任的“顶层设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按照“客观、科学、合法、合理”原则讨论划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通过明确职责来给各部门人员,特别是那些强势部门人员戴上“紧箍咒”,迫使他们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解决缺位和越位问题。

2.1.1 厘清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企业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实用有效,重点突出”的原则,内容要与时俱进,与整个企业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紧密相关,切合企业、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难点。不同的部门,安全工作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切忌千篇一律,内容空洞,有责无实,流于形式。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以最有利于企业安全管理为出发点来确定各部门的安全职责,避免部门职责不清,强势部门该管不管,推卸责任。

需注意的是,有的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门负责监管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如安全保卫处),企业安全风险较高且人员较多的部门,如生产管理处还设置了安保职能部门(如安全保卫科)。在业务上,安全保卫处可以指导各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尽管他们不是隶属关系。正因如此,企业更要厘清安全保卫处与设有安全保卫科的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尤其是多个部门同在一个工业园区办公的,安全管理关系更为微妙、复杂,如果区域交叉不明,职责不清,就会出现互相推诿扯皮,“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导致安全监管空白。对这类企业,企业高层领导更应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把握安全工作规律,指导职能部门细分安全管理区域、业务,明确谁是主管,谁是协管,做到主次分明,科学公正。切忌简单粗暴,倚强凌弱,强势划分,让弱小的部门去承担与其力量不相符的职责。切忌不懂装懂,轻易妄下安全职责指令,贻笑大方。人们常说的“领导要在‘懂’字上下工夫”,讲的就是这个理。

还需注意的是,在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时,要先定位其职责性质,即主要是宏观监管、业务指导呢,还是微观管理、亲临生产一线检查监控?定位性质不同,对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的意义是不同的。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宏观管理,那么人员、资源配置就不应过多;如果定位的性质是微观管理,那么其他部门的安全保卫科人员就应减少,甚至可不设安全保卫科,只设兼职安全员即可。现在有些企业将安全保卫处定位为宏观管理,但人员编制过多、资源占有丰富,而各部门安全保卫科的人员编制、资源拥有太少,两者相比显得本末倒置,容易滋生机关作风,乱指挥乱作为,影响企业的安全效能。

此外,在制定各级安保部门职责、细化职责条款内容时,企业有必要突出安保部门只是“监管”职责,而不是“主体”职责。同时,企业应组织各部门人员通过对照学习安保部门职责和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弄清2个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的侧重点、不同点,以此增强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应在安全工作会等场合再次强调,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与“监管责任”的本质差异,提示各部门领导、职工主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能依赖安保部门替代其管理、协调安全事务。

2.1.2 厘清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详细制定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领导职责应突出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主任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担任。此外,还要辅之以详细的职责说明。这既符合党和政府有关企业领导安全职责的指示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当前,有些企业副职领导对自己所应负的安全责任不太清楚,也不在意,甚至以为自己没什么安全责任可负。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明确这些副职领导的安全责任,即使有也是空、大、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企业内部处罚只针对分管安全的副职,没有处罚相应的其他副职领导。企业其他层级的领导,如处级或科级领导,其安全职责及现实处罚情况亦类似上述。因此,有必要明确企业各层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各项目经理、业务主管,他们的业务项目繁杂,分布区域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为避免推诿扯皮,出现安全管理漏洞,企业应细化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俗话说“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安全管理也一样,不管业务项目在哪个区域、部门开展,均要以业务来分职责,业务部门人员负主体责任,业务项目活动所在地的部门负监管责任。这既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质,也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内在要求。明确了“主体”及“监管”职责,业务部门人员就不能再将安全工作推给相关部门人员来管,相关部门人员也不会看到别人在辖区“动火施工”也不闻不问,从而促使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保障企业安全。

企业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要实践者,他们能否确保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危。企业在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时,应结合他们的岗位特点,着重从“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考虑,强调职工是本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全负责。职责应一岗一责,同岗归类,尽量具体、清晰、全面,让职工了然于心,深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

2.2 梳理制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模式,迫使各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弄清他们该做的安全工作,我们还需配套一系列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真正理解、掌握该执行的安全责任,从而迫使他们不得不去落实,避免“只挂名不办事,只出工不出力”。

2.2.1 细化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

通过流程制度让各部门人员知道“做什么、谁去做、怎样做”等流程。例如,动火作业的流程制度应载明审批部门、现场监督部门、动火结束后现场检查签字确认部门等。特别是相关方动火作业,业主方一定要派人监控,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旁站、监控。对交由相关方实施的企业工程项目,同样要明确相关方入场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监管流程制度。入场前重在明确由哪个部门人员对施工资质、特种作业证、安全协议、安全培训教育交底等进行审核或办理;入场作业后重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控方式及要求等。只要这些流程细节都明确了,相关部门人员就不得不去履行职责,这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举措。安保部门人员深知自身在企业所处的层级和位置,更应该在流程制度上下工夫。要多思考、多查缺补漏,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制度,更好地保护自我、保护企业。许多安全事故案例说明,发生安全事故后,安保人员之所以被动受罚,主要是相关的安全流程制度资料缺失,痕迹化管理不善,导致无法举证、减责或免责。

2.2.2 转变安全检查模式方法

有些企业现行的安全检查主要依赖安保部门组织开展,各部门也总是指望安保部门帮助他们发现、解决安全隐患,不太重视部门内的安全自查,组织开展检查的不多、或检查的深度不够,存在走马观花、形式主义倾向。而安保部门每月都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这种检查监控模式不利于强化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我们应改变这种模式,将日常的安全检查交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保部门只需监督即可,以促使各部门和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主要是由自己去做,安保部门包办替代不了。这样也便于安保部门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和监控重点、难点区域和部门。

2.3 严格按考核体系流程考核,确保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落实

党的四中全会树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企业也应摒弃人治思维,依法治企,落实安全责任。

2.3.1 配套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使之成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导向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措施确定后,企业还应通过建立“科学合规、公平公正、翔实细化、操作性强”的安全考核标准来引导各部门职工“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让考核标准成为职工日常安全行为的导向。要明确对履职不力的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条款,因为领导的言行举止事关企业安全工作的绩效,所以必须认真对待。要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考核制度,形成颇具企业特色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2.3.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增强企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企业安全职责不清晰、落实不到位都与人的思想认识有关。企业应注重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杜绝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的现象,力争全员培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依据“三个一律”要求,对企业各层级人员及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管,促使企业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通过教育培训,除了让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外,更重要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岗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应加大企业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层树立安全主体意识和敬畏意识。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部门领导依法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参加政府部门主持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弄虚作假、让他人冒名代训代考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法制的威严,促使企业负责人持证上岗、真正掌握与其职位相符的安全业务知识技能。同时,培养企业相关领导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让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摆正“安全与生产”的位置,从他们更好地领导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工作。

2.3.3 严格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保障处罚公正合法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考核,促使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敢触碰安全“红线”,不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企业领导应带头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标准,凡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制度流程处置,切忌长官意志,随意处罚。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只处罚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而相应的业务副职领导并未受到处罚。其实,如果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交由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这些相应的副职领导必定受到处理。因此,企业也应对其予以处罚,以强化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

2.3.4 注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安全考核作为能力评价的依据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权重,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

要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办公室,全国安全上穿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读本[Z].2014.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第2篇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是幸福之本,企业之本,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个人来说,安全就是孩子仰视你时的笑脸,安全就是黄昏时餐桌旁全家人的欢声笑语,安全是公园里扶老携幼的全家福;对于企业来说安全意味着发展,意味着稳定,意味着效益,意味着基础保障,意味着管理水平。

记得有句古话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电力生产企业来讲,安全生产的关键就在于“预防”而决非“亡羊”之时,才想到再去“补牢”,那已为时晚矣。要做到实实在在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安全条例就是每个员工必须要履行的责任义务,是检验执行力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是一项制度,而且是一种文化,更是一份人性化的关怀和呵护。

安全责任,不是一句口头空谈,对于企业来说,从上到下,每个职工都要承担起各自应尽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结合我们自身工作特点,作为生产一线的检修班组,每周集中进行安全学习,经常通过身边的典型和事例来警醒,这种方法其实都是在提示着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觉,要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这两年,我国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很多,最近比较典型的就有一起人身死亡事故,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司卸灰系统3.16人身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恰恰暴露出了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有“死角”。我们在学习事故通报的时候,重要的是从中反思,总结教训,发现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两票”和消缺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将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重于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在于管理安全工作的不到位,将责任落实工作作为主题,可谓是切中要害。安全事故的发生,多为习惯性违章及安全制度的执行不全面等诸多因素,只有我们在安全规章制度框架里,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心,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才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就是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或失误,都可能损失人的身体、财产甚至是生命。以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以安全生产落实、风险控制到位体现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责任落实保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责任不落实,风险控制不到位,责任事故居高不下的根本问题,确保企业安全底线不被突破,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还应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岗、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生产班组的安全管理,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思想保障工作。

安全源于重视 责任重在落实 第3篇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宁德市电业局。

才迈入电业局大门,该局的准军事化管理,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该局安监部的郑永康主任告诉我们,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非比寻常,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宁德电业局制定了准军事化管理方案,实行“变电运行准军事化”、“营业窗口准军事化”,还不定期组织行政、生产管理人员到驻军基地开展全封闭式训练,围绕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效益、优质服务等关系企业发展的目标,强化对局本部及8个县公司职工队伍的“准军事化”教育与管理。这样一来不仅能展现企业管理人员饱满的工作精神状态,还能将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从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危险人员”必须离开岗位

宁德市电业局王峰局长介绍说,“正因为电力企业的安全压力大,我们不仅要为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安全工作来不得一点马虎,对安全没有丝毫人情可讲,安全必须一把手带头抓,一票否决,那些不重视安全的‘危险人员’必须离开岗位。”

正是有着这样的理念,电业局每年的第一个文件一定是安全文件,春节后第一天召开的会议必然是安全生产会议,由一把手主抓安全在宁德市电力系统已经成为雷打不动的制度。 “在我们局。安监部是唯——个由王峰局长亲自分管的部门,而且局长还从自己开始,要求各县局的一把手,必须做到安全文件亲自批、现场亲自去、安全制度亲自制定这三个亲自。在局长直接领导下,我们安监部开展工作自然得心应手。”郑永康主任这样说道。

据了解,宁德市电业局从市局主要领导开始到分管部门领导、下属各县主要负责人,再到车间班组,根据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领导安全问责制,量化了部门领导和县公司领导安全考核,加大对管理人员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力度。形成了一整套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通过制度的实施,注重稳中求好,全面落实安全举措。该局始终坚持实现防人身伤亡和防大面积停电安全目标不动摇,近年来电网保持稳定运行,县公司安全实现“零伤亡”。

突出现场监督强化安全管控

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生产,宁德市电业局还认真分析了现场的主要违章行为,根据发生事故的违章行为性质,分专业、分岗位编制了宁德电业局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在现场作业中杜绝此类违章行为的发生。例如,在抗冰抢修电现场维持好安全秩序;通过安全监督员巡回施工监督安全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短信平台,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加装临时围栏,确保抢修现场的安全平稳。通过开展“配网安全管理年”活动,防人身与设备的事故;严格外包工程管理,开展了分包施工专项安全监督整治,深化农电安全督导与安全值日师队伍建设。2008年全年查纠现场332次,查纠违章行为97起,有效地防范了事故的发生。

运用多种机制落实岗位责任

为防止部门领导的不作为,宁德市电业局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主要抓住部门领导下现场的节点,建立了“一卡三防”机制,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卡督促工作负责人、部门领导、安全值日员的责任到位。同时,去年还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了四个生产部门的安全助理。协助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此外,该局还制定了“安全生产红线”制度。例如在变电运行中。员工如果图一时省事,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未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底。那么他就触及了“安全生产红线”。根据红线制度,如果违反《红线条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当事人相应的奖金;一年内第二次违反《红线条款》的,待岗3个月;在年度内本班组累计两次发生违反《红线条款》的,班组长也将被处罚;年度内部门累计三次发生违反“红线”条款,部门领导将被处罚,并要求在月度例会上说明情况,对于其他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制止的有关人员,也给予相应的处罚。 象这样的安全红线,从变电运行、调度运行、送电作业、基建施工、配电作业、变电检修、车辆交通、消防安全等八个方面有三十六条,使安全生产指标更具有操作性。

无违章“三面红旗”竞赛评比是宁德市电业局抓安全的又一项举措。根据个人、班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无违章红旗按月度评选一次和年度总评一次,分别于每月10日前和次年1月30日前评选并公布,评比结果直接和绩效考核挂钩。

“局里的各项安全制度,都制定了相应的量化标准,并加入了经济杠杆。已经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这样的红线,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警戒线。现在我们已经和习惯性违章告别,安全行为也在制度的约束下逐渐成为习惯。”该局调度室调度长伍仰金这样说。

正是有着这种从上而下的层层落实,宁德市电业局开创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受到福建省公司和宁德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国网公司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功勋集体、国网奥运电力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抗御雨雪冰冻灾害先进集体、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华东电网新闻宣传优秀单位等荣誉。

2009年,宁德市电业局又走在了宁德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列,根据国家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活动部署,率先展开了以“查责任到位、查措施到位、查安规执行、防人身伤亡事故、防基建安全事故、防电网事故、防设备损坏事故、防供电安全事故、防群体性不稳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竞赛活动,局长王峰亲自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以评价表的方式对各部门、县公司进行评分,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三查”部分100分。“六防”部分200分,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价细则。目前该竞赛活动正有序展开。 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措施有力的宁德市电业局,定能为宁德电网建设的高速发展、为社会优质供电提供安全保障。

抓好安全管理重在落实责任 第4篇

1 强化领导, 思想认识要到位

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到包保单位, 参加基层安全活动例会, 学习上级文件或通报, 对职工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解惑和答疑, 为企业安全生产长周期的目标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变、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法规不变、强化安全生产的力度不变、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不变、党政工依靠群众齐心协力搞好安全生产的传统不变等“六个不变”, 不怕揭短、不怕曝光、不怕处罚, 使安全生产管理“阳光化”、“长效化”。

2 整章建制, 体系保障要到位

注重在检修作业等施工现场落实“三防十要”、反“六不”等反事故措施, 制定富有实效的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开展“两个创建”, 即无违章供电所班组、无违章个人活动中, 制发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在创建无违章个人方面, 形成逐级考核, 即安监部———基层所长———安全员———职工, 一级对一级负责, 一级保一级。在创建无违章供电所班组方面, 要求现场检查从停电———验电———挂地线———列队宣读工作票———抽问工作人员危险点———交底———监护, 每个步骤明确, 程序清晰, 按照标准化进行。同时, 根据实际, 制定各项反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要求落实人员责任, 使企业在各种生产情况下, 不存在责任制不落实、不到位的盲区。

3 落实责任, 基础管理要到位

层层签定责任状, 完善管理网络。每年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企业负责人与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生产单位负责人与辖区内责任人签定责任状, 层层落实责任, 做到个个身上有任务, 人人肩上有指标, 进而构建起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为中心的安全领导机制, 以基层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主体的安全指挥机制, 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管理机制, 以多级安全网络为主体的安全监督机制, 以各级《安全责任状》为主体的安全合同机制等一系列“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分工, 夯实管理基础。每年的春、秋检期间, 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结成包保对子, 认真执行《生产现场各级人员到位规定》, 分阶段进行总结, 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考核, 确保每个时期的工作安全。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等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形成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和氛围。

4 严细管理, 工作规范要到位

以“抓现场、防人身、反人为”为重点, 从规范现场的安全措施和人员的作业行为入手, 多措并举, 强化管理。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 从企业的实际出发, 制定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和工资待遇挂钩, 在考核中结果和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确实发挥实效。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奖罚机制。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领导给予表扬并奖励, 对于安全工作搞得差的单位和领导给予重罚。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 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 罚要罚得让责任人心疼, 处罚不是根本目的, 目的是通过奖罚机制来刺痛责任人的麻木的安全神经, 从而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自觉地去搞好安全生产。凡有发生各类事故, 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在调查、追查、分析的基础上,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办法, 一视同仁, 对号入座, 做到该撤职则撤职, 该降级则降级, 该开除则开除, 该记过则记过, 该罚款则罚款。

5 结语

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领导班子监查包保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加强作业现场到位标准等的督查, 规范作业现场管理, 确保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人为本, 树立大安全观, 强化监督, 落实责任, 始终保持安全工作零起点意识, 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严密细致的措施, 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 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营造企业安全、和谐、稳定、发展局面。

摘要:本文以实现安全管理提升为目标, 以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为重点, 就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作以介绍, 为县供电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效规避各类风险、尽快实现与国网公司管理接轨等工作提供参考。

安全重在责任责任重在落实 第5篇

纵观以往,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事后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取得教训,大多都是因为人的安全意识未到位、物的隐患未消除系列问题所致。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在于管理安全工作的不到位,将责任落实工作作为主题,可谓是切中要害。

细琢磨: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的落实;如何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如何做到结合实际,如何真正避免安全工作成为一页泛黄的纸张。思考这些问题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安全,一切为了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常如是说。诚然,安全责任重。可要真正的做好,负起这个责任来,重点在于将我们如何将安全管理工作做细,明确安全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将责任落实并一丝不苟的执行。

安全责任,就是生命的保护神!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只有生命才会创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责任让家庭宁静安全、爱意盈盈!责任让工作更有战斗力和竞争力!责任让社会平安稳健发展!一句话:安全工作需要责任,责任让美丽的生命健康永恒!让我们手牵着手共建安全堡垒,肩并着肩共铸钢铁长城!

安全责任的落实,就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思想上落实。一如既往地将安全工作放在任何工作的首位。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才是硬道理: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晨会制度,安全夕会制度,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只有制度健全,才能做有的放矢,才有指导思想,才能为我们所用,才能更好的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体系,才能够把责任落实。制度是落实责任的坚强基石。

第二,要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所有的人员,不论管理还是员工都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车间员工还必须参加车间级的安全培训,和各班组级的安全培训(“三级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员安全演练。只有全员参与,才能提高安全意识,只有参加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培训,才能明白安全关键点的位置所在,才能明白如何做到安全。

第三,安全就是在行动中的温馨提醒和安全保护,树立安危意识,增强责任。每天在每班上班前务必举行安全晨会对安全事宜进行强调和温馨提醒,让每人都绷紧安全这根弦;在作业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尤其是登高作业或电气作业务必二人以上共同作业。

第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资金保障制度,专款专用,强化责任。凡事都应遵循法规、准则,安全也不例外。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化,工作制度化,管理专业化,责任具体化,奖罚明了化,安全保障化。把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的落实,就是在生产行动中的把具体的安全关键点标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化,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化,安全主管人员定点化。

安全关键点必须有放大标识,贴在醒目的地方;安全操作规程要制度化,也要张贴到安全关键点,每个关键点在工作的时候必须先找安全员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跟踪。已取保万无一失,保证安全。

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的无辜生命为代价,在岗一天,就要尽职一天。岗位上的一时疏忽,也许留给你的是一世的苦痛与不幸。幸福和痛苦,仅在一念之差,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

只有这样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才能让安全领域的反面阴影摆脱正面光环的掩盖,呈现于世人眼前;只有这样才能刺激人们对那些忽视安全事件的长久记忆,刺激人们对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的重新认识。不管你在什么岗位,不管你从事什么工作,请看到事故的危害、平安的可贵。让我们用责任,来呵护身边每一个生命吧!

安全责任的落实,靠的是群策群力,在工作中密切注意安全关键点,发现隐患,规避风险;靠的是管理人员的及时整改处理,让安全隐患及时安全;靠的大家智慧,全面的征集意见,和解决方案。调动一切人员的积极性和潜力做好安全工作。

既然发现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放任问题而不顾,一味地追究责任,急于惩处责任人。对于已经存在的事实,我们不能推诿卸责,相反地,应该理性面对,有所担当,敢于担负责任;遇到问题迎难而上解决问题,尽可能的将伤害减至最小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将伤害和损失减至最小范围内。不能低水平的重复。那么,对于事故的发生我们是否也可同样做到如此,杜绝事故的频发?

安全责任的落实,就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建立安全关键点档案,确立点检周期或者维护保养时间,落实点检责任人。同时也要善于吸取外边事故的经验教训,定期召开安全月度会议,做好安全月度工作安排和安全总结。

从以往发生的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找出或者看到当下发生事故的身影。我们无法做到未卜先知,却可以通过事后所总结的经验教训,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我们日后不再重蹈其覆辙。

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呼唤,像一块块寒冷的冰,撞击着我们的眼球,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搅动着我们的心灵。安全事故不仅仅是对事故直接人的影响,还有就是我们的企业,甚至社会的和谐。所以,我们不能口头空讲,要落实到行动中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措施,有效防患于未然,做到安全。

当我们再为某一个人的离世而感到惋惜的时候。如果我们在工作中责任心再强一点,彼此相互提醒一下,这样,许多事故可以防范,悲剧就不会上演。然而,没有也许,一次的疏忽将会让你后悔终身。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些惨痛的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那么事故也许会在某天不期而遇。

安全问题要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坚持用常态化的教育牢固人的安全意识,用铁一般的制度保证安全弦紧绷,用刻不容缓地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应着力完善安全责任制,保障安全责任传递到岗、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外协队伍的管理,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深化安全思想保障工作。

浅谈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及落实 第6篇

关键词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

中图分类号 TB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0)082-0184-0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由于特种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0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中显示:2009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380起,死亡315人,受伤402人,直接经济损失6181万元。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变“亡羊补牢”为“网羊补牢”,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采取有措施,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律意识有待加强,责任主体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使用单位重效益轻管理,对特种设备安全认识不够,安全投入相对不足,不能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的预防机制不完善,侧重于追究人员的操作责任。

2)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当地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不适应。存在基层监察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不能满足安全监察的频次与时间。由于信息不畅通,基层地区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日常监管信息不能做到及时共享,造成了监管的盲区。

3)部分检验机构存在检验任务繁重,检验力量不足的问题,存在检测仪器陈旧,高新检测装备与技术匮乏及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不完善等现象。

2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四方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四方责任制度,即落实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责任、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和各级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

1)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的责任。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依照《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下级质监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具有监督抽查权,督促以上单位落实责任制,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肩负制订宣传计劃,向企业、社会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责任和义务。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技术基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职责。同时,肩负积极向企业和社会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义务。

4)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的保证措施

1)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及人员培训制度,并组织宣传学习及培训,增加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安全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员,并定期组织考核、奖惩;建立发现问题报告制度和接受监察、检验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使用;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有效的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明确检验检测人员的工作要求,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建立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将检验检测未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检验检测人员,并组织量化考核;定期组织专项培训,组织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检验检测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公示检验检测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各级质监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据有关规定细化监察工作程序,明确监察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将监督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和检验检测配合联动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向社会公示许可、监察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汇报,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支持。

4)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领导。逐级抓好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落实工作,加强考核评比;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鼓励社会舆论监督。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全方位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和支持,提高全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特种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 结束语

让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第7篇

这段话反映了我们政府领导从思想上是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的, 但是从本人二十余年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想认真履职尽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从政府层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好。现本人就此观点谈谈个人的看法:

首先,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真正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遇到的就是授权的问题, 在一些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 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比较顺利, 尚且可以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但不是每个企业领导都是一样的素质和认识, 这就需要法律层面的授权和保障。

其次,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层面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授权和保障是不足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法定的一票否决权, 没有对企业不服从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人的职务、工资、待遇等的一票否决权, 包括对企业负责人的否决权。

第二,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保护规定不够具体, 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保护条款过于笼统且不够具体。比如:某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导致得罪企业领导, 导致升职无望, 或者待遇没减少, 但是本应该增加的待遇却没有增加, 或者企业领导把他调到其他岗位, 调到其他边远的艰苦的地方或艰苦岗位, 也就是变相的在降低其待遇, 虽然从表面上看待遇也没降低。这并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但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却失去了一位能够在安全生产岗位尽职履职的好同志。如此一来, 便导致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应付了事的做法像传染病一样蔓延。

第三, 对保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条款缺乏具体的落实。安全生产法有了保护履职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条款, 但是缺乏有效执行, 没有更具体的处罚条款, 连起码的申诉部门都没有, 让安全管理人员根本无处伸冤, 即使申诉了也害怕受到企业进一步的打压, 于是很多负责任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都处于害怕得罪人、害怕利益受到损害而不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防范事故的最重要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人的处理就只能做到表面上的应付, 而无法做到依法管理到位。

第四, 现有政策法规强调对事的管理而忽略了人本原理。要做好任何事, 首先在于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的调动, 我们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多一直围着事在转, 而忽略了做好一切事情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因素—人, 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对如何有效全面地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关注不够。

第五,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没有尽职免责条款。由于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里面没有尽职免责条款, 导致大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认为—“反正尽职与否都要承担责任, 我凭什么要尽职尽责的去得罪人去去多做工作呢?”于是就出现了人浮于事的现象, 导致安全生产责任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最后, 如何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并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本人认为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第一, 从国务院层面要在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的条款内, 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权、利, 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层级要高于企业其他部门, 要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权限进一步明确为是对企业内部各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处罚, 而非具体实施部门, 在法律条款内必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一票否决权利的条款, 要把一票否决的事项逐一列举出来, 并且要有企业不遵守这些条款的处罚条款, 而且处罚必须要严厉。

第二, 从人社部层面要制定相关政策, 设立安全管理的职称, 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风险津贴制度, 明确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待遇要高于同级部门人员, 对认真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正常升职要有明确规定;对拒不落实政策法规的、打击报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和人员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惩罚的措施要能确保触及到这些不落实政策法规人的实际利益, 要让他们失了面子、花够票子、丢了位子。

第三, 各地安监和人社部门要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因认真履职尽责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投诉举报电话, 要制定政策措施将对投诉举报的事宜落实到监管部门岗位人员, 纳入到考核范畴, 对此类事件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 要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里面写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免责的条款, 对真正尽职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免于处罚。

只有以人为本, 在落实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最根本最现实的需求的基础上,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 才能真正落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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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8篇

现存问题

编制过程缺乏沟通很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定, 制定过程中未与其他部门协商, 获得主要负责人认可就定稿, 缺乏沟通。

责任人员不明确许多公司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对象是部门, 虽由部门经理或主管签订, 但没有具体责任人员, 也没有将部门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员工。

责任范围不明确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 往往参考政府下发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各部门的责任千篇一律, 未区分责任范围。

责任考核不清晰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空洞, 缺乏细致的量化指标, 无法追踪及考核执行情况。

责任绩效无挂钩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多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实施, 即使考核结果糟糕, 也不影响绩效评定、年终奖金和职务升迁, 推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动力大打折扣。解决方法

沟通与协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 要充分借助主要负责人的影响力, 由其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共同讨论和协商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 避免其他部门的抵触, 降低推行阻力。

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从最高管理层开始, 按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

责任明确因岗而异企业应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安全风险, 制定不同的要求, 生产主管与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的职责肯定是有差异的。

量化考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量化, 以明确的数字代替宽泛空洞的描述, 如许多外资企业对总经理的考核中就包括:年度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次数、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次数、参加班组员工早会的次数以及汇报危险源隐患的数量, 年终将完成情况及相关记录汇报上级, 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

绩效挂钩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推行需要企业最高管理层的支持, 并协调人力资源部门, 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指标与生产、质量等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达成与否直接决定员工的绩效奖金、升职加薪, 并设定一票否决机制。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第9篇

安全是一种责任、一种文化, 更是一门管理艺术, 安全生产既包括对人的管理, 也包括人对物的管理, 包含着人、机、物、法、环的有机联系, 体现了多元素复杂的相互关系, 这就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要以人为中心, 以不发生事故为目标,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就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谈谈个人的看法。

1 注重安全意识教育

企业每年都要投入资金和人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意义就在于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 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就是这样一些企业还在不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而恰恰这些事故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所造成的, 因此注重安全意识教育、强调安全意识是完全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依赖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物质方面主要是安全设施, 精神方面主要是安全意识。据统计, 98%的事故是由于人的原因引起的。在人为因素中, 安全意识薄弱占到了90%多, 由此说明, 员工安全意识差, 必将酿成安全事故。安全意识越来越成为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良好的安全意识要靠平时的积累, 在于平时的培养, 要靠社会、企业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我们要教育员工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 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 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 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 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只要我们注重每个人安全意识的培养, 随着人们素质的提高安全意识的提高各种事故就可以少出或者不出, 社会将更加和谐。

1.1 领导的安全意识

总的来说, 安全生产的关键就是提高每个人的安全意识,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作为企业的领导, 首先自己必须要时刻保持较高的安全意识, 能够准确识别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的潜在威胁, 熟悉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严格执行, 同时加强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准确处理, 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引导教育员工重视安全工作。

1.2 员工的安全意识

狭义的安全意识, 是指员工思想意识中对于安全的认识, 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警惕性等。我们工作中的“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 就属于安全意识淡薄, 绝大多数员工不是不知道规章, 而是有意无意地违章。在生产过程中, 不按规定使用电气焊设备的人, 高空不系安全带的人,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人, 不是不知道它的危险性, 不是不知道系安全带的好处, 不是不知道防护用品的用途, 而是安全意识淡薄。

从某种意义上讲, 安全意识淡薄根子在于主动性不够, 在于不知道“安全究竟为了谁”。如果人人都把安全当作是别人的事, 不把自己作为安全的主体, 没有了主动性, 员工安全意识的普遍薄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当然有了安全意识, 还必须有安全知识, 没有安全知识, 员工就会稀里糊涂受伤害;没有安全意识, 事故就会不请自来。安全知识重要, 安全意识更重要。当员工有了安全意识, 就会主动地学习安全知识, 就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保障。

总之, 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 我们的安全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制定的安全制度才能顺利执行, 安全才有了保障。

2 安全责任的担当

现在责任体系的原则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 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主体, 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责任的担当, 尤其是安全责任的担当。不能只是出了事故后分析谁该担当责任, 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尽到责任, 说到安全责任大家应该认真地想想, 平时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责任, 是不是说起来相当重要, 干起来就不重要了, 只是强调本岗位工作的重要性, 得过且过、敷衍了事, 或者等到不干不行时再干。担当责任主要是领导责任, 为官一任, 就应保一方平安, 要对企业和员工负责, 安全管理决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经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安全工作是要靠大家齐抓共管, 共同参与, 做到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 真正落实一岗双责。企业领导要承担责任, 每个员工也要承担起你所在岗位的安全责任, 只有这样安全责任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安全责任制才不是空话。

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的安全, 是一个责任心的监管动态管理过程, 安全永无成绩可言, 我们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尤其要落实基层安全责任, 特别是基层领导要有担当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如何启动应急预案, 如何施救, 要做到心中有数, 对你所分管工作要时刻保持如覆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 以强烈的责任心,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 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更是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 都揪人心弦, 每一次惨痛的事故, 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 安全生产牵动人心。所以我们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经常进行“三反” (反麻痹、反侥幸、反习惯性违章) 的安全教育。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当前我们抓安全生产工作, 必须狠抓安全落实, 要敢于碰硬, 只要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就要迅速整改, 我们要做到“宁因严管听骂声, 不因事故听哭声”, 在安全问题上, 有争议, 严管理是正常的, 绝不能你好我好, 最后谁也不负责, 任其事故苗头的蔓延, 决不能以事故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担当就是负责, 就是要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就是要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加强薄弱环节防控, 使安全生产真正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摘要:安全生产是经济建设的基础。由于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做好基层员工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对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更为重要, 我们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好基层安全责任, 特别是基层领导要有担当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如何启动应急预案, 如何施救, 要做到心中有数, 对你所分管工作要时刻保持如覆薄冰、如临深渊的状态, 以强烈的责任心,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这样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才有根基、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关键词:安全,意识,提高,责任,落实

参考文献

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第10篇

1. 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该站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工作, 进一步提高了农机管理部门对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 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加强农机管理人员的作风建设, 规范农机管理的执法行为, 确保不放弃原则办一件事、不违背程序执一次法、不超出标准多收一分钱。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布举报电话, 促进农机管理系统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 狠抓安全管理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省、市农机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淳安县农机管理总站加强对农机管理队伍整顿, 自查自纠, 自我提高, 组织广大农机管理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深入探讨有关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执法水平。做到紧绷安全生产弦不松劲, 全面履行好农机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农机队伍建设、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纠风整纪、作风建设等方面, 对照检查, 剖析问题, 重点查找作风不实、态度粗暴、服务措施不到位及执法工作中不作为等问题, 及时核实处理, 做到边学、边查、边纠, 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做到遵纪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针对农民机手法律意识淡薄、遵纪守法意识不强的情况, 该站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舆论工具, 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 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使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环境。为深入推进农机管理作风建设, 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以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为基本内容,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树立新时期农机管理行业新风, 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第11篇

2009年,全国开展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我省突出开展的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责任明确,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

省政府作出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必须认真落实。一是在思想上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从工作的分工、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环节入手抓好“一岗双责”;三是在对企业的监管上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的部署和要求,对企业全面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同时帮助企业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在依法生产经营,执行行业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培训等方面有明显提高;四是追究事故,一查到底,“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

安全责任落实到哪 第12篇

日前, 高青县农机局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 进一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各项工作的开展, 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组织农机监理人员集中在全县开展了又一次农机安全冬季大检查活动。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县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制定检查方案, 研究检查措施, 深入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 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不参加年检等严重违法行为。并采取到镇到村, 上门入户的方法, 开展法规宣传教育, 使农机“三率”水平有了一个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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