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档案范文

2024-06-13

国家信用档案范文(精选12篇)

国家信用档案 第1篇

关键词:宋代,皇家档案,国家档案,区别划分

封建经济和政治制度在宋朝已日趋完善,宋代也是我国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时期,文化事业也因此而昌盛,同时也是古代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在档案管理上取得了许多显著效果。为了方便对档案进行区别,将中央所有档案分成了记录对内事宜的皇家档案和对外事宜的国家档案。为更详细地划分两种档案,宋朝将其共分为四大类进行管理。

一、宋朝两大档案设置的原因

宋朝建立之后,加强自身政权的巩固和稳定性是统治者一直看重的问题,这便导致日常事务增多,其中公文数量显著增加,其规模已经达到以往历朝各代之最。为了改善公文的管理状况,宋朝当时的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虽然略有成果,但依旧是杯水车薪,难以改变宋朝公文繁多的现象。最后宋人对中央所有的档案划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皇家档案一个是国家档案。皇家档案指的是宋朝皇宫的所有事物编撰成的一系列内容,以皇帝言行为中心,形式一般为玉牒、圣训和圣政纪以及御书御制等,皇室成员的重要档案也涵盖其中,保管对象指定为皇族或其后裔以及身份高贵的人。国家档案指的是君主颁布的号令和发布的政策实施等内容,总体上说就是行政档案。两种档案也可以概括为一个记录对外事宜,一个则是对内事宜。这种划分,将君权皇权至上以及古人思想哲学体现了出来,也是当时政治属性的必然结果。两宋时期可称为皇帝绝对独裁时期,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皇权的增强。皇帝相对独裁时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贵族政治占有突出的地位以及不断宣扬皇权至上的思想。两宋时期是以文立国,公文也随着国家机构中文职人员的增加而不断上升,这种情况使宋朝的统治者不断地在档案中突出其皇族内部的事件,将自身掌管天下的本质意义也显露出来。

二、皇家档案和国家档案区分的四大分类

1.两大档案的保管机构设置。国家档案和皇家档案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大档案保管机构设置的不同,从此我国古代档案开始走向两种不同的道路。从宋真宗开始两大档案保管机构的设置已经存在,所有档案在这两大体系之下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文书档案的数量在两宋时期快速上升,此时出现的架阁库成为文书档案保存也是各级政权机关最常用的保管机构。架阁图,起源于宋代“架”为庋物的用器,“阁”同“搁”,具有“载”意。“架阁”储存档案的木架,数格多层,便于查找和管理档案。架阁库是宋代各级机关普遍存在的,皇帝诏令、制书和其他档案的收藏由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架阁库制敕库房主管。在徽宗崇宁年间,设置吏部架阁库,其他各个部门均开始设置,如户口的收藏和赋役籍由掌管财政的三司架阁库负责。军籍、武官调遣、边防设置和来往国书等重要档案有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架阁库,江南西路是地方机关架阁库。千文阁法也是在北宋仁宗时所创造的,当时朝廷就表彰推广此法使各地机关纷纷效仿。但随着皇帝档案和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导致和中央档案保管机构的关系越来越远,形成了独立的皇帝档案库。架阁库和皇帝档案库从原则上来说是两个不同的保管机构,档案的保管也有专人负责。

皇帝档案保管机构的设置:两宋时期档案的存放主要是根据档案的不同性质所定的,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主要分为皇帝档案库、中央各主要部门的架阁库,京畿之外各地的架阁库等,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分类。宋代统治者重视收藏和保管档案在两宋王朝统治的300 余年间,曾经修建过一座御用档案库,如专门存放某一皇帝的诏令、诗文、家谱、时政记、起居记录、政事记录等图书资料和重要档案,共有11 座皇帝档案库建立。如太宗御集珍藏在龙图阁内,真宗御集珍藏在天章阁内,仁宗、英宗御集珍藏在宝文阁内,神宗御集珍藏在显谟阁内,哲宗御集珍藏在徽猷阁内,徽宗的御制御集珍藏于敷文阁内,高宗御制御集珍藏于焕章阁内,孝宗御制御集珍藏于华文阁内,光宗御制御集珍藏于宝谟阁内,宁宗御集珍藏于宝章阁内,理宗御集珍藏于显文阁内。在中国历史上是很少见用11 座档案库来珍藏历代皇帝的有关档案。宋朝统治者加强御用档案保管的重大措施就是修建和设立皇帝御用档案库,使自身的江山社稷得到维护。

国家档案保管机构的设置:金耀门文书库也就是宋代中央档案库,位于都城开封金耀门外,在宋真宗景德三年建设完成。主要储存盐铁、度支三司的户口、赋役籍等文案,是财政经济的重要部门。其性质就好比现在的国家档案馆。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是金耀门文书库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按机构来分类管理统一掌管锁匙。当时的有关规定强调说,文库里面的档案都整齐有序地摆放着,三司史处掌管着文库的钥匙,如果不是相关部门的官员,不能随意进入馆内,否则依法处置。库房里的档案均按职能划分,此保管原则是金耀门文书库明确规定的,任何人不能改变。其次,严惩盗出贩卖者和严格控制借阅制度;防盗工作是金耀门文书库最严加防范的一点,当时规定,对于外借的档案要在十日内归还,并且做详细的记录交予分架阁。如果拿出档案到市面上去贩卖,不管是贩卖者还是购买者都将依法处置,对于档案库的看管要每晚有专人负责。再次,入库手续的齐全要严格控制,集中统一保管并按年月、官司编排收储。

2.两大档案的编撰。皇家档案的编撰:皇帝御集由其本人或继任皇帝进行编撰,宗正寺负责整理编撰皇家宗谱。皇家宗谱和皇帝所编著的档案一起保管。修玉牒官负责皇族玉牒,每十年修补一次不管是宗谱还是其他宗谱图录均要负责修改。

国家档案的编撰:由三省枢密院对国家档案进行编撰,主要以时政记房、起居记录及秘书省的日历会要为重点,之后史官再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国史的编撰,目前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就是国家档案的编撰。收集编修档案的各机构内均有专职人员负责,如中书省的催驱房,门下省的杂物房,尚书省的知杂房都进行平时的收集。国家档案的编撰是宋朝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的事情,每个部门层层把关才能编撰出符合统治者心思的档案。

3.两大档案的收。皇家档案的收藏:库房管理的基础是档案,两个档案体系的收藏管理宋王朝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维系皇室血缘关系的重要凭证是玉牒,也称中国历代皇族族谱。皇室成员一生档案的编撰、整理和管理都由宋王朝设立的宗正寺专门负责,在11 座皇帝档案库的收藏中也有此规定。对藏于别处的皇室档案的收集宋朝也很重视,一旦发现即刻会有相关官员进行整理编撰。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中记载着哲宗的御批、诏纸、手谕等档案的收藏管理情况“:元祐六年五月癸未,三省言‘:受圣旨并御批、手诏,并画制房分将承受簿划刷名件,职级常行点检,具无漏落状,于次月二十日以前,门下省送杂务房,中书省送催驱房、尚书省送知杂房类聚,本月内关送时政记房,如有漏落,本房并职级量事大小等第理过’”。从此不难看出皇家对档案的重视,上述一段文字讲的是三省编撰时政的收集工作,交代了档案如何保管和分类,皇家档案和国家档案的分开管理的情况。对前朝御笔的保管在南宋时三省枢密院架阁库就用“朱箱金锁”来区别。可见日常工作中对皇家档案和国家档案划分管理。国家档案的收藏:金耀门文书库的收藏范围主要以天熙元年为界,划定三司架阁库。主要收藏王公大臣的一些事物以及某一年间发生的重大事情,还有御笔等二十四司的文书档案,并且对存于文书库、架阁库中的御笔和档案等进行区别保管。

4.两大档案的保。皇家档案的保管:宋朝朝堂格外重视皇帝档案库中的皇家档案。一般都采用金匮储藏皇帝御集,其中最大的一个典故来自“金匮之盟”,而且还是宋太宗刚继位之时。中央国家档案机构的设置由金耀门文书库和六部架阁库皇帝档案库所组成,皇帝和皇族档案随着皇权的加强已经逐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政治因素影响着皇帝档案库的建立。其次,收藏图书也是在收集御集时皇家档案库所要做的。对档案和图书的管理宋朝统治者有意将其区分开来。国家档案的保管:文书保存在架阁文库中,由相关官员分别负责文书的分布、分库等工作。首先将文件以来源进行划分,依次按照三部(盐铁部、户部和度支部)进行储存,三司使负责管理文库的钥匙。在文书排架时,先分年月,再分字号进行编入。虽然宋朝对档案的保管工作十分重视,但还是避免不了盗窃的情况发生,宋朝的统治者对此十分头疼,也实施了不少管理措施,但效果甚微,毁弃文书和倒卖文书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虽然后来建立了金耀门文书库,但管理制度依然不能和皇帝档案库相比,使宋朝的档案管理工作陷入了僵局。

国家信用档案 第2篇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最近,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送审稿)》(下文简称《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纲要》提出,下一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表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围绕上述四大领域展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这样就在信用体系建设最具指导性的文件中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将纷繁复杂、涉及面广的信用建设归纳到四大基本类别中。”他表示,最近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等改革快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列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以期相关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据了解,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权责清晰。其中,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下列项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中央政府列出的时间表更多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举措,其行动意味鲜明,先从信用信息这一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入手,沿用了先寻求方案,进而建立并实施制度,最终达成目的的自然顺序。”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

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了解了《纲要》的基本内容后,部分地方政府反应迅速,启动了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纲要》的模式,实现了与国家层面的对接。目前,广东、江苏、贵州等省都编制了截至2020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国家信用档案 第3篇

摘要: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其调查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库房宜独立、配备齐全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设施等建议。

关键词: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安全

档案安全保管历来是档案部门关注的重点,国家档案局所提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定位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再到“五位一体”,档案安全保管始终是其中不变的主题。尤其是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扎实推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建立健全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案安全体系。可见,建设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一、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现状

(一)遵循的标准规范状况

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目前主要遵循《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另外,2010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也对如何将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从现有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意见来看,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建设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时,需要重点考虑防潮(水)、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防盗、防火、防震等“九防”要求,合理布置档案库区,配备有效的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设施。

(二)档案库房类型状况

档案库房类型多种多样。以地平面为标准,档案库房可以划分为地上库房和地下库房。多数国家综合档案馆库房为地上库房,只有极少数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有地下库房;按照库房保存的档案载体类型,档案库房可以划分为纸质档案库房、磁性载体档案库房、胶片档案库房、光盘库房等。目前国家综合档案馆库房以纸质档案库房为主,其他类型的库房较少,有的库房甚至将多种载体类型的档案混合保管;根据库房所在区域,档案库房可以划分为独立型库房和混合型库房,独立型库房是指库房自成一体,与其他用房不交叉,目前这种库房较少,代表性的有山东省档案馆库房。混合型库房是指库房不独立,与其他功能用房混合在一栋楼内,是目前最为普遍的库房类型。

(三)档案库房“九防”状况

档案库房“九防”是维护档案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都在按照现有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意见开展具体工作。防潮(水)方面,主要采用防潮(水)结构和材料,并配备除湿机、空调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等;防高温方面,主要措施有设置环廊、采用隔热材料、加厚墙体、空调等;防光方面,不设窗户,或设小窗户并对窗户采取防光处理,同时控制库房人工光源;防尘和防有害气体方面,主要考虑馆址选择、馆区绿化、过滤空气、定期清洁等措施;防有害生物方面,主要措施有控制温湿度、消毒、通风等;防盗方面,主要采用监控报警系统;防火方面,主要采用防火结构和材料,并配备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等;防震方面,主要按照规范要求的抗震级别设防,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提高建筑的抗震度。

二、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主要问题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都非常重视档案安全保管问题,在建设中也基本遵循相关规定要求,但仍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混合型库房存在安全隐患

混合型库房现象普遍,安全隐患较大。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办公用房、对外服务用房和档案库房同在一栋楼,电梯共用,人员混杂,易导致档案失窃、受损;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设备用房和库房相连,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设备用房如发生事故易波及档案库房,造成档案受损。混合型库房还存在建筑重心不稳的问题,如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将库房设在中间楼层,使建筑物重心不稳,受到震动时易坍塌,影响档案安全。

(二)库房温湿度控制不够妥当

库房温湿度直接影响档案寿命。国家综合档案馆都很重视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例如,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上班时间开空调,下班时间关空调,从而导致库房温湿度昼夜间波动剧烈,严重影响档案寿命;有的档案馆库房只配备1套恒温恒湿设备,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便会导致温湿度控制失效。

(三)库房维护结构、材料和施工技艺选择不够合理

库房维护结构、材料和施工技艺的选择往往影响国家综合档案馆库房建筑质量,如选择不当,则会加大后期维护成本,甚至需要重新改造。例如,有的档案馆无环廊结构,墙体材料不能有效隔热,利用空调进行温湿度控制时,耗能较大;有的档案馆因为施工的问题,墙体易受潮发霉,需要整修;有的库房墙体薄,不能有效防潮,需要长期使用去湿机去湿;有的库房密闭不到位,灰尘易进入库房,加大了库房的清洁难度。

(四)安全防范缺少全方位视角

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安全防范工作主要集中在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盗方面。很多国家综合档案馆都没有做到对整个档案馆的全方位监控,只是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导致某些方位无法通过监视探头看到正在发生的情况。另外,有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尽管配备了监视设备,但未能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这些情况都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

三、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对策

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配备齐全、监控管理到位。尽管目前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档案安全保管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库房宜独立

库房是档案的重要保管场所,应是一个独立区域,与办公区、对外服务区、生活设施区等不交叉,避免无关人员出入,并减少档案出库频率。也就是说,档案库房区与其他功能区最好实施物理隔断,从地下到地上是一个独立的单体结构,地下对应位置不设设备间、车库等用房,有专用交通通道,不和其他功能区混用,档案入库前进行必要的消毒、整理工作,入库后尽量不提供档案原件,以数字化副本提供利用,避免档案频繁出入库房影响其安全。另外,库房区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设备检修通道,减少设备检修人员直接接触到档案。库房应设门禁系统,只允许相关工作人员出入。endprint

(二)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设施应配备齐全,有效应用

档案安全保管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监控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毒灭菌系统、通风换气系统等,这些设备设施都应配备齐全,有效应用,构建完善的档案安全防线。例如,恒温恒湿设备可以配备2套,1套全天24小时开机使用,另1套备用;监控系统应面向全馆,包括库房区、利用查阅区、办公区等所有区域,做到360度全方位监控,无死角、无漏洞,同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巡视,保障档案安全。

(三)合理选择库房维护结构、材料和施工技艺

库房维护结构、材料和施工技艺选择合理有助于提高库房质量,降低维护成本,保障档案安全。在选择库房维护结构、材料和施工技艺时,应遵循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功能需求,并考虑节能环保问题。建议在库房外部设置环廊,一是可以利用环廊内空气的热阻作用,阻隔来自库外和外墙体的温湿度直接进入库房,同时防光、防尘;二是环廊可以设置成设备检修人员的交通通道,避免设备检修人员直接穿越库房;三是一些取暖和电器设备可以置于环廊内,减少库内设备设施;四是机械通风渠道可置于环廊楼板和内墙体内,避免空调管道占用库内空间。

*本文为北京市档案局项目(编号:2013-01)“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该项目为以北京市档案局(馆)为依托单位的北京市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12)。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档案馆建筑建设标准103-2008[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

[4]张美芳,唐跃进.档案保护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5]姜莉.档案馆建筑风格趋势[J].中国档案,2012(11):23-24.

国家信用档案 第4篇

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 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送审稿) 》已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纲要》提出, 下一步,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

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分解为三个阶段完成, 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 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与配合的中央部委, 权责清晰。

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 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 2014年6月底前, 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 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第5篇

2009年05月21日

在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中,国家重点档案有1200万卷。这些重点档案时间跨度长达近1300余年,是中华民族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档案形成年代久远、载体形态各异、保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种种原因,一些国家重点档案不同程度地存在破损、纸张酸化、字迹褪变等现象。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并使之传承后世,是各级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数量不断增加。党和国家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世纪80年代,中央财政开始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经费投入从过去的每年400万元增加到600万元,“十五”期间又增加到每年1200万元。“九五”、“十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补助费达7800万元,地方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经费与此大体相当。这些经费使694万卷国家重点档案得到及时的抢救和保护,占应抢救档案总数的57.8%。进入“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达到每年9000万元,计划用十年时间完成现有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任务。此外,一些地方的档案部门也争取到一些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区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如,四川省财政2004年、2005年两次拨专款540万元用于清代巴县档案的抢救。陕西省从1995年开始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内蒙古自治区从2001年开始,每年拨专款90万元用于档案抢救、100万元用于档案保护。吉林省专门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领导小组,“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档案抢救费,档案保护费明确为1.5元/卷等。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不断规范。为明确全国重点档案的范围、标准,以及重点档案抢救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推动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早在1987年,国家档案局、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随着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发展,财政部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抢救经费数量的不断增加,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分别于1996年和2001年对《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这对于推进全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规范和加强对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新形势,促进“十一五”期间档案事业的发展,经财政部批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得以设立。随后,财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在原《全国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经与财政部教科文司多次讨论、修改后,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征求意见。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还共同组织召开了部分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部门和财政部门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06年6月正式下发了《国家重点档

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过去的“全国重点档案”改为“国家重点档案”,这不只是名称、名词上的变化,而是工作思路的变革;在《办法》中还体现了“绩效考评”、“以奖代补”等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求;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的内涵、范围,抢救和保护费的支出等做了进一步的界定。从“抢救”到“抢救和保护”虽然仅仅几字之差,却体现出工作方向和工作内涵的巨大变化。这一《办法》的出台,将使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更加规范有序的进行。

一些地方档案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也出台了本地区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的具体措施。如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山西省重点档案抢救补助费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细则》,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细则》,云南省专门成立了档案抢救中心,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对本地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又提出了具体要求等等。

三是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抢救是保护档案的手段之一,把已抢救的档案保护好并最大限度地延长其寿命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根本目的。各级档案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和尝试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的创新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国家档案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国家重点档案在抢救补助费中优先支持。二是在副省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建立特藏室。特藏室建设从2001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到2004年正式推广以来,全国部分副省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已开展了此项工作,一些馆藏量大,国家重点档案多的市级档案馆也做了尝试,他们对入选《中国档案遗产名录》和特藏室的国家重点档案实施了特殊的保管条件,并制作仿真复制件代替原件对外提供利用。三是加大档案馆馆舍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力度,增加必要的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这是改善档案保护条件,避免边抢救,边破损的现象发生的根本所在。

四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不断细化。项目申请采取逐级申报的制度。按照《办法》的规定,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作为申报单位,填写《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逐级上报;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所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对各省项目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和筛选,提出初步意见送财政部,再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委托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共同下达补助项目预算,以使项目评审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外,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还共同组织研发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搞好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档案保护”,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再次说明了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以此为契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要求,做好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第一,切实提高对实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建立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经费制度,加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保护工作,是《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对于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更好地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档案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档案部门要站在对历史负责、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认真做好本地区“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按照濒危优先的原则,突出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上报项目的审

核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好地方经费投入,加强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管好、用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深刻领会《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06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国家重点档案的范围、抢救和保护工作的内容、经费分配使用原则、申请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的数额、《申报书》上报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各级档案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时间及时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报送相关材料。

第三,规范填写《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项目名称科学、合理,持续项目应注明抢救或保护档案的数量;档案的抢救和保护数量统一以“卷”为计量单位,对以“件”为单位的国家重点档案按每十件折合为一卷计算;征集档案项目应有明确的线索和具体量化方案;未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出现在《申报书》中;每个申报单位的抢救和保护项目以流水号顺序排列等。

西方国家信用卡等同于契约 第6篇

西方社会是契约社会,因此在大多数国家,拥有信用卡就意味着签署了一份法律合同,是在履行一份契约。当使用者签署了这项合同,它就具有了法律效益。

各信用卡公司对于信用卡违约是恶意还是大意,都有不同的区别方法。信用卡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信用卡公司,开設适合自己经济条件、偿还能力的信用卡。信用卡违约与否以合同形式存在,因此使用者及发卡者在办卡时就对违约情形有了明确的概念。

还款有宽限期

信用卡的盈利主要来自年费、商户手续费和利息费。中国的信用卡基本靠商户手续费获利,获利不多,而国外,利息是其主要盈利来源。

在英国信用卡年利率一般是15%~40%。每名信用卡使用者都有一个宽限期,使用者从收到账单到最后必须还款的时间,一般是3到5个星期。在这个宽限期内如果使用者按时还款,信用卡公司一般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没有或延迟还款,那使用者要付大概12英镑的罚款,并且会对其信用记录有负面影响。如果这种行为太频繁,可能被拒绝拥有新的信用卡或获取贷款。

美国大多数信用卡也有宽限期,使用者每个月按时还清全额将可以免息。大多数主要发卡行收取的延迟费从15美元~39美元不等。美国年利率分几种情形,新客户年利率可享受优惠;如果逾期还款,年度利率会升高,信用卡条款里会有注明。

德国的信用卡在信用额度内,持卡人可以自由消费,超过这个额度,信用卡就失灵了。信用卡上有个芯片,上面记录着客户的信用额度和已经消费的数字。当消费数字超过额度时,收款机会发出异响,交易无法完成。这就阻止了那些有意或无意超额透支的行为,保障了银行的安全。每个人的信用额度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的实力和信誉。

建立信用重于罚款

在征信国家,惩罚机构可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与消费者得到保护,让不讲信用者受到惩罚。健全有效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直接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完整性,也间接地标志着其信用交易的成熟度。

美国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是由民间运作并自愿执行的。信用经营机构、信息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将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责任人和处罚意见,通过信用信息、资信评估报告等形式,公告给社会,并载入相应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被列入违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很难再与社会各界进行正常的信用交易。

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会被保持7年,在这段时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将很难取得工商注册、银行贷款、信贷销售服务、个人信用卡等。从实际情况看,美国的不良信用惩罚机制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主要依赖于国家及信用行业的支持。

在英国,发卡前对个人资料的严格检查,使信用卡的使用成为一种自我约束机制,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信誉做赌注。如果使用信用卡借钱不还,情节严重者会上“黑名单”,信誉遭到损坏,今后所有与银行发生的金钱业务就无法进行。信用卡使用终端与发卡机构以及银行电脑之间形成一个封闭的网络,核对收款等程序都会在网络中自动完成。

而在德国,个人所有收入都要经过开户行,银行并不担心赖账或过期不还。德国很少有人在第二家银行另设银行账号,一方面因为开户都是实名制,另一方面成本太高,除大学生外,都要交户头费。

国家信用档案 第7篇

一、档案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

首先, 档案权属于国家的领土主权。档案权是国家领土主权的一部分, 拥有国家领土主权必然拥有国家档案权。而且这种档案权依附于领土主权, 与领土主权密不可分[1]。这主要体现在档案的继承上, 档案伴随国家领土的转移而被继承国所继承。其次, 档案作为国家所属领域的精神财富, 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为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档案材料和珍贵的文物, 古代人们的哲学理念、行为方式等都体现在文物及历史档案中。它们承载着有关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宝贵经验, 是文明的沉淀、浓缩。档案学家伊万斯说过:“档案过去是, 现在仍然是关于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历史和发展的原始信息源。政府的档案是国家经验和记忆的记录, 是国家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2]再次, 档案对国家决策权的影响决定档案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主权国家必须具备完全决策权, 而政府只有及时利用有关信息才能做出适当的决策。美国当代著名的档案学者谢伦伯格指出:档案“是一个政府借以完成其工作的基本行政工具, 它包含着必须加以保存以保障政府免受攻击的财务和法律依据, 它体现着大量的政府公务经验, 政府需要借助这种经验, 使自己的各种行动具有连续性和一贯性;需要借鉴这种经验去制定政策, 处理社会、法律以及组织、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总之, 它是政府机构赖以建立的基础”[3]。这里指的档案主要是国家档案。基于国家档案的重要性, 大部分国家将国家机构形成的以及社会上形成的对国家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收归国有。最后, 档案对国家主权的维护要求把档案纳入国家主权的范畴。档案的完整是国家主权完整性的体现, 同时又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性上发挥作用。单说在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上, 多少边界纠纷都是通过档案的最后呈现得以解决。在中印边界问题上, 在钓鱼岛归属问题上, 在台湾、香港、澳门回归问题上, 档案以其无可驳辩的证据价值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并且, 档案的安全也是保证国家主权不受侵犯的一个重要因素。曾有哲人说过, 消灭一个民族不是把这个民族灭绝, 而是消除这个民族的记忆。当下学术界也有这样的声音:档案是一种权力。有学者提出:“档案是权力和权威的创造者和加强者。”“档案并非只是权力的被动记录者, 它作为展示权力的凭证, 它是与权力一样积极主动的东西。”[4]档案的形成、解读甚至存藏都是权力的结果。从我国历代王朝对档案的“重藏慎用”原则, 可以看出古人早已把档案纳入权力的范围, 以此严格控制权力的源头。不管档案是不是一种权力, 档案都与政治有着摆脱不清的瓜葛, 控制关乎国家利益的档案就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和行使。

二、档案外流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 它是绝对的, 是不可被转让和分割的。这些属性反映在档案领域就决定了国家档案必须完整与安全。而档案的外流造成国家主权的散失, 直接影响国家主权的发挥, 甚至会威胁国家安全。 (1) 档案外流影响国家安全。中国文物, 尤其是中国的历史档案在外国人眼中的价值并非单纯只为收藏, 更多的, 掠夺者希望通过研究中国人的哲学思想和宗教信仰等来了解中国人的处世为人, 分析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 进而从中研究出对侵略中国有利的东西。如1840年以后, 一些外国传教士进入中国, 收集中国的家谱、族谱, 以研究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行为方式, 利用收集的地图来作为反华的依据[5]。档案泄密还会使国家在对外事务上处于被动的状态, 而使国家的政治独立受到损害。有史记载,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条约》的签订, 就与档案泄密有极大关系。 (2) 档案外流损害国家尊严。我国学者冯骥才先生在《为了文明的尊严》中这样阐述:“文物———尤其是重要文明遗址的文物, 都有着不可移动的性质。它们天经地义属于自己的本土。它是那一方水土的精髓, 是历史生命活生生的存在, 是它个性经历的不可或缺的见证。文物只有在它发生过的本土上, 才是活的, 才更具有认识价值……它是文明的尊严, 也是人类的一种尊严。”[6]所以, 为维护国家尊严, 我们必须大力收集外流历史档案。 (3) 历史档案外流影响民族文明传承和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历史档案是前人积累的有关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宝贵经验, 是该民族伟大文明的积淀, 只有借助它们才得以了解自身的历史和文化。正如朝鲜代表金昌国先生在第五十六届联合国大会第81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所说:“随着时间而创造的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遗产, 充满了这一民族的智慧和天赋, 并反映了其发展历史。保存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之所以重要, 是因为它使其人民得以继承和发展文化传统, 从而使其感到民族自豪与信心。”[7]而档案的散失, 造成这块记忆的中断, 使得民族文化的传承链脱节, 严重阻碍了国家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我国大量历史档案外流, 其中许多是孤本, 这造成某些学术研究因资料缺乏而停滞不前。正是由于敦煌文献的大量外流, 使得国际上曾经一度有“敦煌在中国, 敦煌学在外国”的说法。

三、追索历史档案———维护国家主权

中国是历史文化遗产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追索外流历史档案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然而, 填补这块漫长历史的缺失, 无疑意义重大。目前, 国际上都在倡导档案回归本土, 各项法律、条例也应运而生。由于战争等原因, 一个国家的档案大量流失到另一些国家的现象在国际上普遍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国际形势趋向缓和, “物归原主”、“档案应跟国旗走”的正义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背景下, 1954年在海牙通过的《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即《海牙公约》 (国家档案保护问题) 、1970年在巴黎通过的《关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遗产非法出口和所有权非法转让公约》即《巴黎公约》 (国家档案归属问题) 和1983年在维也纳通过的《关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处理档案问题的公约》即《维也纳公约》 (国家档案的继承问题) 便应运而生。“三个公约”是国际上解决档案纠纷时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一些国家依据这些公约已经成功地讨还了部分流失历史档案, 如1980年法国将《巴比伦法典》和《汉穆拉比法典》的残片还给了伊拉克。除了“三个公约”, 国际上还制定了如《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文物返还的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性公约, 它们为各国追索本国外流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我国历史档案外流的原因极其复杂多样且各收藏单位也不尽相同, 对外流历史档案的追索呈现多种形式。 (1) 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外流历史档案。二战结束后, 国民党政府利用美国专门针对日本劫物制定的《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中的规定, “任何掠夺物资, 一经认定, 应立即全部归还”, 专门派出驻日代表赴日本办理中国被日劫物的追讨工作[8]。经过不懈努力, 成功索回107箱档案文献, 这是中国外流历史档案的首次回流。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继续了追索外流历史档案的漫漫征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我国政府加入了多个文物保护国际公约, 并利用它们成功索回多批被盗及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 (包括档案) 。目前, 我国利用法律手段追索外流历史档案的力度还远远不够。随着我国档案工作逐步融入国际档案工作体系之中, 在加强参与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同时, 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 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援下使流失档案“物归原主”, 维护国家正当权益和尊严。 (2) 通过购买、复制、抄录、交换、捐赠等形式收集外流历史档案。由于一些历史原因, “三个公约”及其他一些国际法存在溯往力和拘束力有限的缺陷, 使利用法律手段遇到重重障碍。所以, 我们还应加强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 通过购买、抄录、复印、捐赠、拍缩微照片等形式收集我国外流历史档案。

弱国无外交, 国家的强盛是档案回流的最有力保证。一个国家的主权一旦遭到践踏, 所有包装主权的华丽外衣都会失去它的光彩, 自由、尊严、文明、财富等随时可能遭受肆意蹂躏。因此, 国家主权的完整是第一要义, 是维护主权之下一切事物安全的保证。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强大, 档案的有力保护和对外流历史档案的追索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08年, 全国哲社课题研究指南———“流失海外的重要历史档案文献追索研究”的提出, 更明确了外流历史档案追索工作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杨立人.国家档案继承与收回初探[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2000 (1) .

[2]弗兰克·B·伊万斯.档案展望[J].案学参考, 1985 (9) .

[3]谢伦伯格.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M].档案出版社, 1983.

[4]档案管理编辑部.档案是一种权力[J].档案管理, 2000 (5) .

[5]文化市场资料室.10年查明数万中国流失名画[J].文化市场, 2005 (6) .

[6]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3-03/18/content_785563.htm, 2008.

[7]杨树明, 郭东“.国际主义”与“国家主义”之争——文物返还问题探析[J].现代法学, 2005 (1) .

档案工作与创新国家建设 第8篇

一、创新型国家建设任重道远

全国科技大会提出2020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 这是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模式方面的重大战略变革。

1. 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远大。

创新型国家是指以创新为国家发展的动力, 依靠自主创新方式, 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国际上衡量是否属于创新型国家的标志, 主要看引进技术的依存度是否在30%以下;科技进步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是否在70%以上, 研究开发投入是否占GDP2%以上。我国目前引进技术依存度在70%以上, 要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降为30%以下, 成为创新型国家, 任重而道远。

2. 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

目前, 世界上经济与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资源依赖型, 如中东产油国家;二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与市场依赖型, 如南美洲一些国家;三是自主创新型, 如美国、日本、芬兰等。我国资源贫乏, 无可依赖, 引进外国资金、技术与市场发展, 已近30年, 经济发展成就较大, 但是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资源消耗过度;环境污染较重;诸多矛盾涌现。由于创新竞争力弱, 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处于中下地位。第一、二代手机我国付出专利费7500亿元;我国用七、八亿件服装换回一架飞机;出口一台DVD卖价29美元, 而付给国外专利费达21.3美元, 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 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建成创新型国家不仅使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而且可以消除人口、就业、三农、贫富矛盾、环境污染等多种问题和隐患,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 创新型国家建设任务艰巨。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增强, 如神舟载人航天飞船、嫦娥探月卫星发射等, 但总体上看, 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在世界上49个主要国家中排名第28位, 关键技术自给率低。我国现在面临的情况是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理环境条件复杂、资源贫乏、文化水平较低、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还不强, 企业高新技术创新能力差, 高校毕业生中创新型人才不多, 还没有把自主创新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重要日程。因此建设创新型国家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档案工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意义重大

创新型国家建设关系着国家前途命运, 各行各业都必须把这项任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认真做好。档案系统作为信息性行业更要全力以赴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

1. 服务优劣影响建设质量和速度。

创新型国家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但是不论哪个行业、哪个地区的创新工作都必须经历决策、实施、考评、推广等环节。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又都离不开信息支撑。我国各地各单位的信息都集中保存在档案部门, 如果档案部门能够充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 同时又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情报资料, 为创新工程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依据, 那么创新工程则会又好又快的发展。2001年,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公司决定对企业炼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档案部门同技术部门密切配合, 提供系统、全面、优质的信息服务, 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创新活动, 将年炼油规模从500万吨提高到800万吨, 公司一举成为大连市缴税大户和辽宁省的创汇大户。

2. 服务工作可以提升档案工作的地位和水平。

由于档案部门在各单位都不是主要职能部门, 又不是生产第一线, 所以, 档案部门地位不高是普遍现象。每次精简机构人员, 档案部门都首当其冲, 人力、财力、物力分配, 档案部门排在最后。如果我们抓住机遇, 在创新工程中把档案工作同创新国家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则把档案工作同重中之重的工作捆绑起来。档案工作就可以发挥关键作用而有为有位。上世纪来, 我国为了建设新型重点大学, 赶超世界一流高校, 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几十所高校档案馆为本校竞争提供档案信息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取得了成功。领导因此对档案的功能有了新的认识。当这些高校获得国家几亿、十几亿元资助的时候, 领导普遍加大了对档案馆的投入。档案人员大多增加10人左右;馆舍面积增加上千平方米, 有的高校把一栋楼都拨给档案馆。有几所大学一次性给档案馆300—500万元, 用于购置设备, 举办档案博物馆等。这些高校档案馆在学校中的地位大幅度提高。档案工作因投入多而有了长足的发展。清华、北大、南京大学等建成数字化档案馆, 成为全国档案界的排头兵。

3. 服务过程将重塑档案人员素质和形象。

从总体上看, 我们档案队伍素质不高, 不仅人员数量少, 而且缺乏高档人才。全面系统掌握档案理论技能的人少;档案信息开发能力强, 能著书立说的编研人员不多;掌握IT技术, 能建立管理数字化档案馆的人才寥若星辰;对本单位行业科学技术有所掌握, 可以为科技部门汇集、加工、提供系统、优质档案与情报信息, 乃至提出重要的科技创新建议、方案的人更是难得一见。要做好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服务工作, 档案队伍必须充实改造。领导应当选派精兵强将做档案信息工作。档案系统各级干部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 在科技创新艰苦斗争中把档案队伍也造就成为新型高素质的队伍。知识经济时代, 信息成为资本, 档案资源作为信息业支柱, 此时还不发光, 只能永远暗淡下去了。

三、精心策划, 做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生力军

1. 重心转移, 不断提升服务意识。

20世纪, 我国档案工作重心是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随着形势发展, 国家档案局提出把档案工作重心转移到档案信息开发提供利用方面, 逐步发展到以用户为中心, 主动提供信息化服务为重点。但是由于大多数单位对档案投入不足, 档案人员仍然忙于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重心尚未转移。档案工作重心不转移根本不可能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高质有效的服务, 而且可能贻误时机。某个城市投资建设一座大型江桥, 使用大笔经费组织水下地质勘测工作, 后来才发现在档案馆里存有完整的水文地质档案, 劳民伤财又误时。而上海的档案馆在该市建设几座跨江大桥过程中充分提供档案信息, 大桥工程建设即好又快且省, 档案馆受到表扬, 还取得经济收益。

2. 服务到位, 为创新建设跟踪提供信息。

档案部门应当同创新部门建立紧密合作机制, 及时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在科技决策前, 收集、加工、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历史参考信息、技术情报信息、科学决策与创新理论等资料,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决策中积极协助秘书部门制定多种备选方案;并为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所需信息;在决策实施中, 及时复制相关技术资料, 为执行决策的人员提供信息;在考评过程中提供反馈信息。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为提高油轮制造科技水平, 打破日本、韩国对28万吨以上油轮垄断的局面, 决定与日、韩造船企业竞争伊朗30万吨超大型油轮订单。档案部门立即行动起来, 昼夜奋战, 查阅上百卷档案, 形成竞标资料。谈判人员先后四个回合较量, 档案人员跟踪服务, 终于赢得了伊朗5艘30万吨油轮的订货合同。此前中国船厂从未造过20万吨以上油轮, 30万吨油轮能否创新建造成功是有风险的, 伊朗船东敢于让大连船厂担纲, 是考察了国际著名船级社认证档案的结果。在几十年来, 大连船舶重工公司创造的六十多项全国第一, 都包含着档案人员的心血和汗水。

3. 苦练内功, 构建新型档案队伍。

档案部门的领导要高瞻远瞩, 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建立机制, 打造全新的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的体系。首先, 以人为本, 培育创新能力。做好服务必须自身具有创新意识, 掌握一定的创新理论和技能。其次, 组织创新, 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建立内部机构。例如, 有专门负责档案日常工作的;有负责国内外相关科技情报资料收集的;有负责软件开发、数据库、工具库、知识库建设的;有负责档案陈列展览、宣传、编研成果推广、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的等, 形成了全方位的服务体系。第三, 深化改革, 建立创新服务机制。建立配套规章制度, 形成激励机制, 促进档案人员积极服务。国家档案局在《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各项建设事业有效服务为目标, 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 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 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 依托科技, 教育和人才建设, 加大档案开放力度, 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 不断提升档案部门服务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 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遵循上述指导方针与思想, 积极进取, 档案事业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就会取得重大成就, 为人民再立新功。

摘要:党的十七大重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档案系统应当积极响应,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好服务工作。

国家信用档案 第9篇

11月11日, 受国家档案局委托, 辽宁省档案局副局长赵焕林, 沈阳市档案局局长荆绍福、抚顺市档案局局长于清永等创建国家二级馆测评专家组一行5人, 来铁岭县验收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 铁岭市档案局局长朱英丽、铁岭县政府副县长杜妍参加了测评验收。

会议由省档案局馆室处处长赵景祥主持。专家组听取了铁岭县副县长杜妍关于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县档案局局长邓春柱所作的创建工作自检报告, 观看了铁岭县档案馆创建工作专题片, 测评组专家实地察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档案查阅接待室、数字化机房、档案库房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室, 并详细察看了相关材料, 经过综合评议, 铁岭县档案馆以88分成绩, 顺利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 获得了辽宁省已达标国家二级馆最高分。

测评组组长、省档案局副局长赵焕林对铁岭县档案馆顺利通过测评验收表示祝贺, 对县馆在接收和利用民生档案工作中突出成绩给予肯定, 同时希望县委、县政府继续支持档案工作, 加强档案人员队伍建设, 提升档案人员的队伍素质, 同时铁岭县档案馆不断丰富馆藏、优化结构, 加强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工作, 加强编研工作, 重视历史, 不断提升档案部门的文化品位。

国家信用档案 第10篇

检查组分别对省档案馆以及沈阳市、阜新市、兴城市、喀左县档案馆,对省检察院、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本溪钢铁集团、喀左县公安局、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新苑社区、兴城市曹庄镇等11家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就2011年以来辽宁省《档案法》实施情况,主要是档案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和履行法定职能情况,档案安全保管及其制度、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执行《档案法》中存在问题及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项目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稽察[2015]1117号)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在听取汇报、座谈调研的同时,实地检查馆房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管等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此次检查结果。他们认为,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注重顶层设计,纳入规划、大局中统筹考虑,取得很好的成绩。保障措施有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工作协同推进,成绩显著。有效落实执法主体资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发挥档案资政、维权、育人、存史能力。检查组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或建议,如平衡发展全省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员档案意识、深入开展农村档案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措施稳定基层档案队伍,培养高层次档案人才等。

受检地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及档案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迎检工作,认真汇报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初探 第11篇

关键词:科技信用;信用制度;制度建设

实施国家科技计划是我国政府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与信用有关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科技人员和评审专家,还涉及到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多个方面和环节,并且对国家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改善科技计划的信用状况和社会形象,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迫切需求。

一、科技信用与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的概念

科技信用是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和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科技活动中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等各类主体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它包括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等方面。科技信用包含“履行约定义务”和“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两个层次,前者是信用概念的基本要求,后者主要针对科技活动的典型特点。

对于国家科技计划而言,所谓信用就是指个人或机构在从事国家科技计划职业活动时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的能力和诚信程度。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其目的是引进“信用管理”机制,补充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提高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水平,加强计划实施中的责任机制,提高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促进政府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从而为最终简化科技计划管理和降低管理成本提供基础。

二、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信用问题对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已经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社会转型时期制度与价值观的剧烈变化,部分科技人员和机构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责任心,信用意识不强,科技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学术资源的稀缺与垄断以及科技管理和科技评价方法不够完善等因素。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改善科技的信用状况和社会形象,是政府公共管理和政务公开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需要和科技界自身的需要。下面,我们将从5个方面来进一步说明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使得科技计划信用主体各方能够自觉地履行所约定的各项职责义务,遵守正式承诺,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这样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有序繁荣、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能够树立起相互信任的社会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水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当前科技界反映最为强烈的虚假和浮躁问题。一直以来,社会经济界对科技界存在的虚假浮躁意见很多,在科技工作中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还可以带动经济界的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还可以使科技工作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及满足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并且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科技的大环境。当前,全社会的科技投入逐年提高,如何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对科技大环境很重要,搞好科技信用制度对于优化科技环境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极为重要作用。

第四,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最佳效益的有效措施。因为它可以帮助相关科技人员提高个人信誉和自律性。自律性的提高和自觉性的加强,可以提高信用水平,从而提高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还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威望。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面对着机遇和挑战,如果我们在国际上需要树立一个大国的形象,那么我们的国际信用必须提高,在战略层次上信用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三、国外的信用制度和体系的介绍和借鉴

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借鉴国外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有关科技信用问题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少一些。我们从国外的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中可以窥见其对信用制度建设的一些要义,与我国信用制度比较之后,或许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国外的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包括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及评估以及资产信用调查及评估,它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二是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包括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以及失信惩罚机制,它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三是政府和专业协会的管理、教育和研究。在西方信用发达国家,通过社会信用制度的确立,形成了全社会性的信用文化,以及大众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健全市场运行的规范和秩序。信用发达国家都高度重视信用管理的教育,同时也都大力投入信用管理的研究。

美国的信用制度体系相对而言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了,和中国的信用制度比较起来有以下4点可以借鉴:

1. 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在美国,信用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大量生产、大量销售的,把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加工成信用产品,卖给需求者,使正面信息积累成为扩大信用交易的动力,负面信息传播成为约束失信人的震慑力,从而形成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人们的信用理念发生着历史性演化。

2. 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息和数据是生产制造信用产品的原材料,现代信用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是征信数据的开放,特别是政府行政信息的公开。在美国,不仅通过立法保证信息公开,还有偿开放政府基础数据,公平地支持数据库增值服务以及多渠道收集与信用有关的信息等。

3. 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育程度。美国信用服务企业都经历了充分的市场竞争过程,可以说,目前美国信用服务业保留下来的企业,都是市场成熟度和竞争力都很强的超大型企业。我国目前还属于非征信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还没有培育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

4. 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对失信者的惩戒是美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对各类失信行为的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三是司法配合。对失信者的监狱行刑有多种替代方法。

四、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几点对策

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是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建设必将强有力地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几点对策。

1. 转变信用观念,深入信用理念。诚实守信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尊崇的美德。但是由于我国在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建国后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关系十分淡薄,从而造成现代市场意义上的信用道德观念不强、信用意识薄弱。当务之急,应该充分利用行政渠道、新闻媒体、网络,宣传信用意识,在思想上慢慢转变一些人,甚至是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深入信用理念。这样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发展,还能够在科技界树立和形成一个良好的科技信用的风气、遵守科技信用的风尚,形成科技信用的新局面。

2. 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管理体系。国家科技部要逐步完善配套管理文件,要通过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和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征信与评价系统,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促进各个科技计划前后管理的协调以及各个计划之间管理的协调,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的机会,增加失信行为的成本。此外,还应该针对科技评估评价机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人员和机构等采取一系列的信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科技信用管理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3.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与信用制度管理体系相适应,应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应做好制定适合国情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相关的科研机构,实质性地推动信用法规尽快出台。其次,要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宪法、民法、刑法、保密法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中,修改和增加有关信用方面的条文,为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开放提供法律依据。最后,应该出台信用方面的新立法。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强法制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惩罚机制,使法律能真正落到实处。

4. 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建设,除了依靠规范的制度建设,还必须加强科技信用的管理和提高科技界的科技信用意识,必须依靠科学道德建设和诚信文化教育以及相关科技信用方面的研究。全社会都应该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加强科技信用宣传,提高科技信用意识。科技信用方面的研究应该主要研究科技信用的基础理论以及针对科技信用相关主体特征和科技信用行为与机制的理论研究,分析科技人员诚信行为与利益博弈机制、制度的框架效应等。

参考文献:

1.陈文玲.中美信用制度建设的比较和建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2).

2.崔景瑜.关于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的思考.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5).

3.孙国峰.社会信用的制度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2,(5).

作者简介:梅姝娥,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仲伟俊,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导师、教授;蔡文洁,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生。

《春秋》书礼中的国家档案意识 第12篇

春秋时期, 诸侯各国都有自己的国家记事, 如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春秋》是被保存下来的最完整的国家叙事。在《春秋》记事的文本以及《左传》对于《春秋》的解释中可以看到, 西周到春秋史官记事有严格的礼法规定, 记事范围和态度、“书”与“不书”、贬抑称谓都有一定的讲究, 也可称为“书礼”。书礼背后的记事精神也潜在地表现出国家档案意识的自觉, 作为档案存在的《春秋》较之单纯的历史文献对国家政治生活更具影响力。

《春秋》书礼首先表现在其坚守尚实原则。春秋延续了西周重人事的传统, 不再事事都请求巫祝作出判断, 但是在重大军事行动、会盟和祭祀活动中依然需要占卜祈祷活动, 巫史文化精神自然也就保存在史官的意识中。上达于天、下及于人的神圣感使史官记事充满严肃性, 力求做到上不欺天、下不欺人, 由此也就形成了秉笔直书的实录精神。用后世人评价司马迁的话说就是“不虚美, 不隐恶”, 只要属于影响国家的重大事件, 他们都会如实地记录下来。为证明真实性, 他们也往往要将所记内容在朝堂公开。《左传·宣公二年》记载, 晋国国君晋灵公荒淫无道。他不听赵盾的劝谏, 反而加害赵盾, 激起赵氏家族的反抗。赵穿在桃园攻杀了晋灵公。按照当时的礼法, 臣子杀君属于犯上。赵盾当时外出, 但是没有出晋国边界, 作为家族首领, 就应该在道义上承担责任。晋国史官董狐直书“赵盾弑其君”, 并“示之以朝”。赵盾辩解。董狐说:“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 反不讨贼, 非子而谁?”赵盾终于信服。孔子后来赞扬说:“董狐, 古之良史也, 书法不隐。赵宣子, 古之良大夫也, 为法受恶。惜也, 越竟乃免。”“书法不隐”实录精神也成为史官记事的准则。《春秋》自然也以“秋九月乙丑, 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如实转述。真实是档案的灵魂。无论作为国家档案的记录者还是管理者, 春秋史官都具备了基本的档案意识。

春秋之书礼亦表现在其独立性上。这种独立性自然也得益于巫史文化中史官权威性和神性的遗留。因为在巫史文化中, 史官只对天地负责, 保持独立秉性是对天地应尽之礼, 即使是贵为国君, 也无权干预史官记事。《左传》中就有“君举必书”的提法。《汉书·艺文志》则解释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 君举必书, 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 右史记事。事为《春秋》, 言为《尚书》, 帝王靡不同之。”因此, 《春秋》中不管国君做好事还是坏事, 大多都能记录在案。这种独立性也培养史官的独立人格, 如董狐一样他们不畏权贵, 坚持秉笔直书的精神。《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 齐崔杼专权, 杀齐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杼杀之, 其弟接着直书, 又被杀掉, 其弟又书, 崔杼终于不敢再杀人。南史氏闻太史尽死, 也执简以来, 听到记事完成才作罢。这个案例显示出两层意思。第一, 记史具有高度的神圣性, 在任何权力之上。崔杼可杀史官, 但不能阻挡记事, 一旦载入史册, 任何人也无法更改。其次, 史官带有家族职业特征, 家族全体成员乃至所有史官都秉持着这种超越权势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也是国家档案保持其真实性的基本前提。

《春秋》之书礼还表现在对记事范围的把握上。如果是历史, 可以无所不包;如果是档案, 就必须显示出它应有层级。《春秋》记事只涉及有关国家社稷的重大事件;层级上则依照等级制将下限设定在大夫阶层。也就是说, 天子、诸侯国君、卿和大夫的行为可以进入史册, 而天子、诸侯的行为又是重中之重, 这就是“君举必书”。这种记事原则依照了周礼规定的等级秩序, 因为天子、诸侯是重大事件的参与者, 在客观上能够反映出国家的重大事件。但是, 春秋记事并不完全依从等级秩序的底线, 如果一些事件与国家利益或礼法有利害关系, 那么即使是当事人低于等级底线, 也要被记录下来。襄公二十一年《经》书:“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左传》解释说:“庶其非卿也, 以地来, 虽贱必书, 重地也。”“以地来”, 是指邾庶其出奔鲁国时将邾国的漆、闾丘两地许给鲁国。诸侯土地是周天子分封而来, 诸侯具有合法拥有权。臣子出奔离开母国, 私自将土地许给他国, 等于窃取天子封给诸侯的土地。默许这种行为, 会使天下出奔者效仿。鲁国因为接纳邾庶其导致盗贼横行, 引发舆论反对。因此, 《左传》在解释《春秋》时说明其“虽贱必书”。自觉的国家利益意识也是国家档案意识的基本要求。

《春秋》最终由孔子编订。鲁国春秋历史得以保存, 得益于孔子对国家档案的抢救与保护, 这使得许多国家的历史档案失传后, 鲁国以及诸多国家的档案依然能够在历史中流传, 人们因此也将孔子视为春秋时期国家档案的编辑者。在对待历史档案的态度上, 孔子的编辑精神和《春秋》、《左传》中反映出的记事编辑精神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编订《春秋》时, 他坚持“述而不作, 信而好古”的原则 (《论语·述而第七》) , 朱熹在《集注》云:“孔子删《诗》、《书》, 定《礼》、《乐》, 赞《周易》, 修《春秋》, 皆传先王之旧, 而未尝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这种原则对于维护历史文献的真实性具有重大意义。而孔子对秉笔直书的记事精神也多加赞扬。除了董狐, 孔子还赞扬过卫国史官史鱼之直和他的独立精神:“直哉史鱼!邦有道, 如矢;邦无道, 如矢。 (《论语·卫灵公十五》) ”孔子的这种精神比之于春秋史官因替天行道以及书礼制约而产生的职业独立意识更具有个人自觉色彩。这也可视为春秋档案意识由史官的职业自觉走向士人个人自觉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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