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生态环境范文

2024-07-25

保障生态环境范文(精选11篇)

保障生态环境 第1篇

1 防治森林病虫害工作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 一些地方政府与相关工作人员未曾有效地认识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要性, 不够重视相关工作, 导致工作不到位, 从而造成森林病虫害具有较高发病率的后果。比如:在一些省市里, 出现了松材线虫病等一些危害性比较大的病虫害逐渐扩大的趋势。我们应该能够记起在高中的生物课本中所学的生物均会出现过度生存的现象, 而松毛虫在当前已经逐渐出现J型的发展趋势, 属于历史性的害虫, 而杨树桩干的害虫在当前三北地区依然比较猖獗。在另一方面鼠害问题也是导致森林中的树木与幼苗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 这对于我国林业的长远健康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根据历史记录中, 病虫已经从35种增加到如今的50种左右, 一些是通过国外而传进的, 成为外来物种, 对于当地区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的破坏与影响。当该地区的气候条件以及外界自然条件适合这些害虫的生长时, 其能够进行疯狂的繁殖, 以此来侵略当地的生态环境, 争夺生物的土地、营养以及空间, 严重损害了省市的效益与社会效益。目前国内的森林病虫害实际发生率为8000多万hm2, 造成病虫害直接经济损失为50多万亿元, 防治森林病虫害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2 防治森林病虫害的现状

(1) 目前关于森林病虫害问题的有效检测与报告具有比较薄弱的基础, 因此在一些地区无法准时地了解与把握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状况。 (2) 在现实生活中, 若没有先进的仪器进行辅助检测, 则无法准确的预报病虫的具体发病时间。针对这一情况, 仅仅依靠经验进行估计, 然而每1年的发病期都不太一致, 所以无法及时地把握病虫害的发病期。当前国内的防治手段十分落后, 在进行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大面积的喷洒化学农药,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森林的病虫抗药性, 而生物防治鉴于资金以及技术方面的限制还未得到大面积的推广。 (3) 当前各个林业内部的部门之中还缺少一定的协调机制, 众多报告只是纸上谈兵, 而未进行实际的操作, 也不曾接受实践的检验, 因此导致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部门工作之中都产生了脱节的现象。 (4) 由于国内的森林病虫害的相关检疫工作还不够到位, 因此导致一些化学农业产品并未得到正常的检疫, 就会在市场上进行出售, 从而导致在市场上面的化学农产品的材料安全并未得到有效地保障, 严重地影响了解决森林病虫害的问题工作实施。 (5) 资金以及经费的短缺从而影响了当前国内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鉴于当前相关政府部门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导致资金投入较少, 因此降低了整个森林的抗灾能力, 一些关键性的抗灾设施不够, 缺乏了基本的预测以及防治的技术。

3 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具体方法

3.1 提高认识, 明确目标

主要为进一步的推动森林病虫害的相关防治工作, 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地增强对于森林病虫害防治问题的重视程度, 从而有效地明确目标, 对整个森林病虫害的防止工作全面推进。与此同时, 政府还要制定符合具体实际情况的法律与法规, 全面有效地执行相关森林病虫害管理条例。在对一些相关的管理部门, 要进行深化管理改革,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森林病虫害的相关管理体系, 从整体上推进当前国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当前国内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可持续发展战略, 而拥有较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因此保护森林是当前每一个公民不能够推辞的责任。而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森林资源的发展。在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 一方面能够有效降低经济上的损失, 在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众所周知,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还对整个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生态资源的建设带来严重的影响, 作为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还包含着森林的病虫害防治, 这能够有效地改善当前的生态环境, 促进整个森林资源的持续健康发展。

3.2 加强营林工作, 进行综合治理

这要求我们要切实从种苗工作抓起, 挑选合适的能够抗病虫灾害的苗种, 不断地加强对种苗基地一些森林虫害的治理工作, 挑选合适的抗病虫的苗种, 不断地提高治理种苗基地森林病虫害的工作力度。在进行植树造林时需要选择合适的地点, 挑选合适的树种, 在进行造林的过程中, 避免单一化, 要营造混交林以及封山育林, 从而构建适宜树种生长的生态环境, 来有效地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与物种和基因的多样性。

与此同时, 需要及时地清理一些受到病虫害污染的树木, 采用焚烧方式, 来处理受灾较为严重的树木。作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所在, 加强森林病虫害的调查以及监测工作是有关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而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森林病虫害的动态, 制定科学合理地方案, 同时进行定时调查。构建一个科学全面的网络预报系统能够把握虫害的动态, 与此同时能够结合当前林木资源的具体状况, 实现生态防治、科学用药。

4 结语

作为当前我国森林主要灾害之一,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已经成为重中之重。林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要加强预防工作, 从而不断加大绿化的面积, 有效地提高森林的覆盖率, 不断的恢复森林净化空气, 调节环境的功能, 这也是当前国内社会发展所需要面对与解决的艰巨任务之一。本文结合具体实际情况, 详细地分析与探究了当前进行森林防治工作的必要性, 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改善工作措施, 希望对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最终实现树木的健康生长, 有效地协调各个物种之间的关系, 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张晓玲, 李文霞.森林病虫害的特点和预防对策分析[J].科学咨询, 2012 (10)

[2] 崔向臣.浅谈森林病虫害的特点和预防措施[J].价值工程, 2009 (5)

[3] 王蓬.森林病虫害发生特点及可持续控制对策的探讨[J].河南农业科学, 2006 (11)

[4] 孟宪强.森林病虫害发生的特点及预防治理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 (1)

[5] LM Hall, J Waddell, G Donner.Outcomes of a career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forregistered nurses[J].Nursing Economi, 2006 (03)

生态市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2篇

一、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一)明确规划的法律基础和政策支撑体系

为满足规划实施的法规保障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推行绿色经济标准体系,包括绿色经济界定和分类标准,认证程序和机构以及绿色核算制度;尽快完成《池州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条例》、《池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条例》、《池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及《池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基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体系的建立。另外,建立和完善由环境管理法规和政策构成的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和由不同部门的法规、政策构成的行业环境管理政策框架体系,形成有助于规划实施的政策框架体系,以保障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

纳入的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指标,资金平衡和建设项目等。规划指标的纳入是根据各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的不同,有选择地将重点生态建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指标的纳入要考虑不同级指标之间的协调一致。资金平衡和项目纳入是指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资金和物资综合平衡。

(三)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积极完善政策鼓励措施。制定发展生态产业优惠政策,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实施自愿性的环境管理政策;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和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利用环境基础设施进行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鼓励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能源、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在投资、融资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态补偿费。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导致的财政减收部分。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节约资源,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领导,做到组织落实

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生态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就生态市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成立县区级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市县两级都设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使全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领导、指挥网络。继续下派副县(区)长,专门抓生态市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专抓生态建设工作。横向部门间加强协作,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纵向政府间加强上下沟通,做到政通令行,整体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要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承担者;生态办对规划实施行使监督检查和进行各种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各种企事业单位是规划的具体执行者;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对规划行使决策与监督管理,生态市建设规划必须先通过市人大审议,然后颁布实施。同时,市人大还负责组织和拟定有关议案和法规,审议规划、法规、经费预算,调查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案件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监督政府的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三)做好规划评估和检查考核工作,保证规划实施效果

规划实施期间,池州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很可能发生与本次生态市规划编制时的判断不一致的情况,规划内容必须适应新的变化进行必要调整。通过中期评估,根据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环境问题及变化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行动纲领的作用。通过中期评估,还可发现政府各部门落实任务的具体情况,从而起到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的作用。另外生态办还要定期会同环保、监察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定期检查考核规划的落实,检查考核内容包括国家生态市总体控制指标、地方生态环境评价指标、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情况。把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中,加强干部对保护生态方面的责任意识。

(四)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各级政府通过完善法规、制定规划、维护市场秩序来保证公平竞争,负责搜集和提供信息、典型示范、搞好服务等,为生态市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铺平道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完成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各级政府领导要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把生态立市、生态立县理念融于决策和管理之中。对目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体制、污水收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等重大体制和机制问题,提出协调与解决方案。继续坚持“三同时”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由现行的建设项目评价提升到战略决策评价,从决策和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政府制定的发展计划、重大的区域开发和建设规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等,决策或起草过程中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实施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和不利影响,必须有相应的减轻对策和修复治理措施。

完善统计和评价体系,探索绿色GDP核算。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成本核算体系和以绿色 GDP、“真实储蓄”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探索建设项目的生态评价方法,逐步建立项目生态评价制度。

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决策管理信息中心。在制定涉及生态市建设的重大政策和规划、确定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为决策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支持。设立生态市建设的决策管理信息中心,研究和分析国内外发展动态,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三、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

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建设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金融机构和私营部门的投入以及企业自身的投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应当善于利用经济手段,培育和引导市场,促使各种渠道的资金进入生态建设事业,特别要注意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投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同时,还应积极开拓新的资金筹集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市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市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设立生态市建设引导资金(含生态省建设配套资金)。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等手段,支持生态市重点项目建设,以使社会资本对生态建设投入能取得合理回报,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社会化运作。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项目进行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允许经营生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

积极争取国际赠款和贷款。采取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面向国际组织、国外大企业、大财团和省外客商,推介一批经过科学论证、精心编制、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回报效益的生态市建设项目。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赠款和长期低息、无息贷款,优先安排生态市建设项目。

做好项目投资效益分析,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做好项目投资的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和综合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包括环境治理所减少的污染损失费用和环境治理本身产生的经济效益,针对不同投资能力的污染损失与直接经济效益,计算投资效益比;环境效益分析主要从区域污染物总量的削减、噪声值的降低、固体废物不良影响的降低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等方面考虑;社会效益分析主要从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给社会带来的稳定等方面考虑;综合效益分析主要从城市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角度,根据城市生态理论分析实施生态环境规划,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所产生的综合效益。

四、人才与技术保障

(一)加强生态市建设的宣传和人才培训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生态市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津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违法违规行为。重视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建立生态环境教育中心,开展“生态夏令营”、“绿色学校”等公益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相关知识培训。另外要格外重视对广大农民的环境教育,开展 “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向农民传播环保知识,传递绿色致富信息,把环境教育同提高农民素质、科技兴农和农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与能力建设

开展清洁生产管理与技术研究。针对池州重点行业,研究制订清洁生产技术控制指标,建立相应的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排污最小化控制方法;进行生命周期与环境管理模式研究,开展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在企业产品开发和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应用示范;建立生态工业园,研究和制定鼓励生态设计的技术经济政策。

研究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环境信息技术。重点研究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技术和城市污染源连续监测网络技术;区域环境质量地面自动监测、预报与预警技术;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监测技术。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的研究。包括水体富营养化控制方案;河湖生态恢复技术;种植和养殖业污染控制技术;区域性大气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污染机制及综合控制措施;针对池州水污染控制要求和特点,研究开发市政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一体化处理的新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重点是生活垃圾处理新技术;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控制的技术研究。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积极鼓励外商参与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拓展与兄弟市特别是周边市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建立市际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协作机制和有组织、可操作的专项议事制度,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联合有关省市共同开展污染控制及综合防治工作,以保障本市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

五、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一)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在全社会对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理念和环境意识。各级教育、劳动部门要重视生态知识、生态经济技能教育和培训,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生态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发展生态经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鼓励公众参与和加强社会监督

保障生态环境 第3篇

据介绍,今年前四月,全省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0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8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3宗,广东执行新《环保法》执法力度在全国名列前茅,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有效保障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环境权益。

无人机发现

隐蔽黑工厂废液横流

清洗化工桶的危险废液横流,五颜六色的废渣直接倒在厂区,没有任何的防渗措施。在厂区后面,还有3个储存这些废渣废水的池子,池子里的水布满油光发黑发亮。这是记者跟随此次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中山市民众镇一家非法危废厂看到的一幕。

据悉,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全省环保部门,会同各地公安、检察机关等开展大规模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偷排、直排废水废气,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月初,根据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村民关于黑工厂的举报,省环境保护厅会同中山市环保局、民众镇环保分局,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对该片区进行突击检查。为准确定位该非法危废厂位置,中山市环保局启用无人机侦察,很快在距离起飞地200米左右的位置发现了该工厂。经过长时间的敲门无应后,消防人员连破两道大门。

进入厂区后,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对桶的产品、水池废渣废液和排放的水渠进行取样检测。“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属于对危废的化工原料桶进行清洗翻新的地下黑加工厂。”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该黑工厂选址非常隐蔽,利用木柴厂打掩护,一般人很难发现。现场人员初步判定,这些危废铁桶各种各样的来源都有,废渣废液属有毒有害物品。

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经化验检测确定它的危害性后,将和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消除对环境的危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5月10至12日,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各地环保部门对肇庆市鼎湖区华杰金属材料厂,东莞市横沥宏涛金属助剂厂,广州市信友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

“这些企业已符合涉嫌刑事犯罪移送条件。”省环境保护厅介绍,这些企业都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却擅自处置含铜蚀刻液,含银、锡废渣,以及含铜废酸等危险废物。

其中,肇庆市鼎湖区华杰金属材料厂非法处置危废案件,引起了肇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举一反三从严排查,严厉查处该类环境违法行为”肇庆市委书记、市长赖泽华表示。公安部门已对涉案厂方5名责任人实施了刑事拘留。

一季度广东查处案件数

居全国前三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广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环境权益,受到环保部充分肯定。据环保部今年5月通报,第一季度,广东查处案件总数依旧位居全国前三名。

省环境保护厅近日通报前四个月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实施情况,显示广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减。通报显示,2016年前四月,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宗,查封扣押案件282宗,限产停产案件110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8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3宗,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98个。

“江门市按日连续计罚执行力度最大。”省环境保护厅相关人员介绍,今年前四月全省10宗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中江门占了3宗。按日计罚数额较大的是中山市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旧机组废气超标排放违法案件,罚款金额达180万元,目前两台超标机组已被永久关停。

据了解,广东今年执法重点加强了对重污染行业,重点流域的环境问题整治。

“揭阳打击违法电镀的力度最大。”据介绍,今年以来,揭阳加强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全市共查处非法电镀、洗金银等环境犯罪案件20宗,公安机关现场控制人员84人,刑事拘留50人。

加强了对东江、练江等重点流域环境问题整治。省环境保护厅、惠州市人民政府会同军垦驻军对潼湖地区的禽畜污染进行大面积清理,监测数据显示,潼湖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好转,军地联合制污初见成效。练江流域,今年汕头揭阳两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0宗,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6人。

此外,还加强了对重点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今年4月,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全国大气污染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公司,罗定市粘土砖、石材产业等环境污染问题榜上有名。

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约谈了云浮、江门市政府,督办其按环保部的要求落实整改。云浮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督导组,并约谈了云安区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同时向企业发出《关于取缔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公司7万吨/年硫铁矿制酸生产线的通知》,“该厂将搬迁至化工园区,进行集中治污。”云浮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定市政府已对辖区32家粘土砖厂和56家石材加工企业的违法生产设备进行了立案查封,强制停止生产措施;

“发现一起坚决依法处理一起。”省环境保护厅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广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千方百计克服执法力量不足的困难,打出“组合拳”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企业监测数据造假

直接移交公安

鉴于去年底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监测数据造假造成的恶劣影响。《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开展打击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

省环境保护厅有关人员表示,专项行动中,如发现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一律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一律将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行动方案》还要求,各地须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法律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震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打击一起,威慑一片。”省环境保护厅介绍,接下来将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将陆续公开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和黑名单,以及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联同工商、银行等部门联合惩戒,通过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抑“黑”扬“绿”。

省环境保护厅表示,2016年将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法治保障 第4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治,机制,保障,西藏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努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藏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再次提出,要坚定不移加强生态保护,着力建设美丽西藏,增强其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功能。上至中央下到地方,都强调处于战略地位的西藏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因此必须认识到对其进行生态保护任务的艰巨。

一、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南边陲,具有独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自然环境。多年来,在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平安西藏、小康西藏、美丽西藏。目前,西藏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

伴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整体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西藏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已经开始给这块有限而脆弱的土地和环境带来了压力。西藏工业经济的突飞猛进、西藏独特的旅游资源和青藏铁路的开通必然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人士踏上西藏的土地。淘淘黄河,泥沙俱下。西藏的生态环境系统必然会遭受到一些人为的破坏。如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直接排放到河流,使河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于部分地区过度放牧,使天然草场的生产能力严重下降,沙化现象不断加剧;还有对未能得到有效禁止的天然林地乱砍滥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时有发生等等,所有这些,早已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同样,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思潮、新文化的不断涌入,人们的价值观受到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传统文化等开始受到新生事物的强烈冲击。在传统文化不断流失和湮灭的情况下,人们对周边生存环境的适应能力、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弱,急功近利,杀熊取胆,追逐了局部的利益,催生了一系列错误的决策,最终破坏了赖以生存的环境。

二、从环境法治角度看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1.环境法制法规建设还不完善。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西藏自治区当地的具体状况,相继颁布出台了涉及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地质环境的保护、农牧草场资源的保护、水资源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等。具体如《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森林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草原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布告》、《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其中仅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规章就有20 多件,拉萨市政府也相应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来加强保护拉萨市的生态环境。但是,西藏地处生态环境状况十分特殊的青藏高原和从封建农奴制度直接转型到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其民族法制背景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了生态环境立法进程,期间产生了许多具体而特殊的问题,存在着较多缺陷和不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可操作性差。

2.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欠缺。西藏地区公民受教育程度相对来说普遍落后,加之信息闭塞、宣传网络难以健全,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懂,当在自身利益和周遭的生态环境受到各种因素破坏时,不能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法规这个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文明。

3.环境执法程序混乱、体系不健全,纠纷处理不及时。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对新型环境犯罪的认识不足、执法水平受主观认识影响等诸多情况,致使环境纠纷案件不能及时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公民在受到环境污染等侵害时,因司法部门的救助体系不健全,公民未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进而使公民对法律的忠诚度和政府部门的信任度降低。

三、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治保障的途径和任务

1.健全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政府机构在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或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时,应改变传统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通过特定的方式,从民众获得信息,听取民众的意见,并使民众通过反馈、互动对制定的政策产生影响,维护公民的正当参与权利。尽管公众参与是一种制度化的民主机制,但是从现实需求来说,公众参与的方式、范围以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因此需要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实现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常态化是中国当前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的核心。

2.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加大对生态环境立法的力度,促使生态补偿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可以按照以下规划进行:(1)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补偿条例》,搭建起生态环境补偿的基本框架,确立生态环境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措施、生态补偿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2)分类制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补偿办法》如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补偿、流域生态环境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等补偿办法,根据不同的补偿重点,确定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标准;(3)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实施细则,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各类《生态补偿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各类生态补偿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性问题,如补偿费的征缴、补偿基金的保值增值、补偿标准的评估、补偿金额的计算等作出明确规定。

3.建立生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维护生态安全是保持社会平安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础,人们应合理、有序、长期地利用、保证好水土、水源、动植物资源、大气、矿藏等,全面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污染,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生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主要建设内容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预测报告制、设立应急响应方案、制定后期处置方法。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要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对调查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倡导和解解决纠纷机制。基于环境纠纷的特殊性,最为经济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和解机制。因为,和解机制简易、灵活,不需遵循严格的举证、质证、判决程序,而是采取当事人同意的非对抗性的程序,在平和的氛围中,经过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妥协,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快捷解决纠纷,费用更低,双方也更容易获得彼此满意的结果,最有可能达到双赢的效果。

生态农业保障机制的完善路径 第5篇

杨建军

完善的生态农业保障机制,是实现农业生态化管理,促进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制定相关生态农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科技支持体系、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有效保护,确保农业生产者在保护环境中获得更多的效益。

健全生态农业激励机制在生态农业发展中,政府的支持和参与是不可或缺并极为重要的。目前我国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制度多以行政性规范和管理引导为主,尚未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包括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等在内的生态农业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和农产品价格机制等保障机制,导致生态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农民缺乏应用生态农业技术的积极性,因而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受到一定的限制。为此,政府必须建立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在财政、金融、税收和价格等政策和制度上予以扶持和优惠,建立健全生态农业补贴制度、保险制度、利益补偿机制、绿色开发通道,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手段调节或影响生产者的行为,实现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通过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利于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制度,引导农民自愿实施生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发展生态农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健全生态农业管理机制发展生态农业,要求政府管理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完善的生态农业政策体系,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这些生态农业政策加以固定,形成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利益协调和成果保障机制。发展生态农业,要健全生态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与开发机制,建立农业科技风险预防与保障机制,确保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稳健、安全运行。发展生态农业,要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为着力点,提高农户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形成现代农业组织网络体系。

健全生态农业科技支持体系农业科技支持体系包括农业新产品或新方法的研究、试验推广、生产应用和扩散等。目前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创新体系不完善,生态农业技术转化推广体系尚未建立,农业新技术的转化率不足,技术推广缺乏有效的服务体系,导致生态农业技术多为传统技术的简单叠加,在一些关键技术上未有大的突破,既制约着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又直接影响着生态食品的质量和生态农业的发展。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迫切需要发挥法律制度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制定确保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有效与快速发展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同时,在技术上更加注重“绿色”,加快研发与高效生态农业相适应的技术;在模式上更加注重“生态”,大力推进农作制度改革和生产模式创新;在服务上更加注重“高效”,构建适合生态农业发展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技术推广和中介服务体系。

奥运之后,北京的环境如何保障? 第6篇

2008年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之际,北京的环境质量成为了人们最大的担心。

国际奥委会主席雅克·罗格(Jacques Rogge)对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表示,如果届时北京的空气质量太糟糕,一些与耐力有关的奥运会项目,如赛程长达6小时的自行车赛,有可能延期或推迟到另外一天。广州《南方都市报》的一篇评论甚至说,如果北京的空气质量不能被改善,北京奥运会很可能成为历史上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奥运会之一。

这些担心或许是多余的,因为中国政府正全力以赴,保障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环境质量。

8月17日开始,北京限车四日,全市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预计每天停驶约130万辆机动车。北京市环保局会监测机动车出行减少后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为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摸索经验。如此大规模的环境试验实属罕见,政府部门的决心和能力可见一斑。

机动车限行仅仅是北京计划在奥运会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之一。北京的《法制晚报》还透露,北京奥运会前后约两个月,北京的部分企业将停产,施工工地将全面停工,北京周边的山西、天津、河北和内蒙古也会采取一些临时性的控制措施。

目前,北京正在修订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8月13日接受《新京报》网站访谈时没有透露保障方案的细节。但他说,奥运会期间“肯定要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施工扬尘,以及其它对空气产生严重影响的生产、工作过程采取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可以预计,这些不惜成本的临时性措施,完全有可能使奥运会期间北京的空气质量达到要求。但问题在于,奥运会之后北京的环境又该如何保障呢?

如今,北京的污染大户首都钢铁公司已经开始搬迁,机动车尾气成为了北京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国政府鼓励发展汽车产业,公众亦渴望车轮上的生活。和中国其他城市一样,北京市的私家车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增加。截止今年5月,全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00万辆,其中大部分是私家车。

对北京而言,比空气污染更为严峻的挑战是水资源短缺。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为了保证北京的用水,河北、山西等水资源本来就贫乏的省份,这些年来一直在忍痛向北京输水。而奥运场馆和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奥运期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的需求,以及奥运带来的GDP增长,都会促进北京水资源的消耗和水环境的污染。

来自南水北调办公室的消息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京石段(石家庄段到北京段)工程将在2008年奥运会前具备通水条件,作为应急情况下从河北省四座水库调水进京的通道。南水北调是中国正在建设的远距离引水工程。其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始于湖北省的丹江口水库,止于北京,预计2010年完工。

但南水北调并不能彻底解决北京的水资源短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2000年就在《中国环境报》上撰文说,南水北调仅能为北京提供每年10余亿立方米的水,而且成本极高,用户难以承受。她还警告说,“倘若水源和污染不能有效解决,北京便有可能真正面临迁都之忧”。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去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也承认,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北京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样一个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城市却在迅速扩张,实在令人不可思议。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的人口达到1581万。由于北京是中国的首都,聚集着大量的社会资源,从而吸引了相当多的外来人口。与上一年相比,北京市的人口增加了43万,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凡此种种,无一不在加剧北京的交通拥挤和空气污染,加剧水资源的压力。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北京并未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008年奥运会对北京无限制的扩张大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论对中国,还是对世界而言,奥运会在中国举行都是一件幸事。但我有时会想,申办奥运会主办权的为什么是北京,而不是一个水资源相对宽裕、人口压力相对较小的中国城市呢?北京有信心保障奥运会期间的空气和水,是否也有信心在奥运会之后解决城市环境不堪重负的难题?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不是仅仅为奥运会,根本上是为了在北京生活的1500多万北京市民和来北京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外国人。诚哉斯言。不过,奥运会之后改善空气质量的任务非常艰巨。为了奥运会,北京的私家车主们可以暂时做一些牺牲,少开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的车,但总不能要求他们永远闲置爱车。奥运会期间可能采取的一些应急措施,如百万辆以上汽车停驶、部分工厂停产、施工工地停工等,注定难以持续。

然而无论如何,决策者仍然可以从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个例子,倘若机动车限行确实对北京的空气质量和交通状况大有改进,政府可以考虑在郊区修建更多停车场,提高私家车在中心城区行驶和停泊的费用,以此鼓励私家车主换乘公共交通进入中心城区。

或者我们也可以开始考虑“去中心化”。这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降低中心城区的功能。换句话说,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和市场手段,促使一些机构和公司从中心城区搬到通州、顺义、大兴等卫星城,让那些居住在卫星城的市民免去早晚奔波之苦,同时减轻环境压力。第二层含义是降低北京的功能。河北和山西的水资源本来就十分紧缺,却还要勒紧裤腰带,向北京供水。原因很简单,北京是首都,集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于一体,但这个中心却没有很好地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既然北京水资源如此短缺,为何不采取措施,鼓励部分机构和人口外迁呢?类似的措施还有很多。

毕竟我们都不希望碧水蓝天映衬下的北京,仅仅是2008年夏天的昙花一现。明年之后,如何能够将良好的环境留得长久一些,再长久一些,或许是我们的决策机构们现在就需要提前去考虑的问题。

环境考量需多方保障 第7篇

法制建设保障

常纪文表示,虽然规划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在之前以发展为第一的条件下,有规不依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城市规划因为发展而被不断突破,突破之后再进行修改。这种不断的突破和修改为进一步冲动式发展留下空间,导致城市的增长边界一再被突破,城乡隔离带和城际生态隔离带被破坏,区域的污染净化能力遭到降低。一些特大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功能分区不明确,空间开发利用管制不力,加上人口众多,机动车数量庞大,导致北京等一些城市的城市病越来越严重。因此,必须调整目前的思维,强化规划特别是合一后的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法律地位调整为法律制定和修改的依据,这样,既保证法律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性,也保证法律的可实施性。常纪文建议,要用法律强化环境容量、生态红线等在“多规合一”中的基础性约束地位,用法律手段使其在其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得到尊重,发挥环境影响评估在总体规划和城规等专项规划中的作用。在规划的实施中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负面清单,使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可考虑针对重点地区和特殊生态的保护制定一些针对性的条例,比如《白洋淀综合管理条例》等。

经济政策保障

常纪文表示,要做好多规合一中对生态保护的经济保障,首先要做好相关产权保障。规划是利益调整的一种方式,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涉及产权问题,而产权是解决共用地悲剧、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和生态空间管控的有力手段。为此,必须发挥产权在规划实施中的保障作用。对于可以产权化的环境要素、空间资源单元,如污染物排放权、绿地所有权、山地承包权、道路与水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提出环境产权登记,明细化产权,并且制定交易等政策。

其次要做好财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社会的建设既需要政府的主导,也需要金融市场和社会的参与。政府的资本不足,可以采用环境金融手段,如通过生态期权、生态金融众筹等生态金融衍生产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保护投资的大格局;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应该运用不同的金融和财税手段。

同时,要做好补偿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市县,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宜产业、生态经济,保障全国和区域生态安全。对于这些地区为了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所作的贡献,应当采取生态补偿的措施予以补偿。

信息平台保障

“多规合一”首先是理念的合一,其次是信息的共享。之前,一些部门的数据很难被其他相关部门所获取,一些数据由于规划期限、基础底图不一样,导致数据难以对接。如大连市旅顺口区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的是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规划依据的是空间信息数据库,规划和建设部门依据的是地形图,这样合一的规划势必不科学、不合理。为此,“多规合一”首先应当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的冲突问题。为此,常纪文建议,各地在“多规合一”的过程中,应当建立一个统一的机制,建立多部门基于统一概念、规模、尺度、方法和标准的信息共享平台和规划审批平台。目前,虽然所有的试点市县都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如临湘市建立信息联动平台,将涵盖城乡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交通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要素纳入该平台,通过数据安全共享和互联,便于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水务、交通等部门审批过程中统一沟通、实现一站式选址、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但是一些地方反映,在信息化联动平台的建设方面,一些关键数据往往还是难以被其他部门获取。

监督考核保障

常纪文认为,要充分发挥好多轨合一对环境的保护作用,需要进行环境审计。环境审计不仅要针对环境监管后端的重大环境损害开展审计,针对自然资产负债表和环境容量或者环境承载能力开展离任审计,还要针对源头环节进行规划审计,如国家应开展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把是否有可实施性的环境空间规划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有些地方已经把控规纳入审计体系,凡是做了总规没做控规的,属于违纪,如果把环境保护也纳入进去,那么地方政府就有压力切切实实地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切切实实地把环境保护纳入各项规划之中予以考量。

同时还需进行督促考核。“多规合一”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为了推进该项工作,应当建立相关的督促和考核制度。如青岛市青西新区督查考核办公室对“多规合一”的推进开展督促考核,如不能完成2015年的工作任务,监察部门要追责。再如湖南省临湘市建立了一个监督体系,建立“多规合一”实施评估、检讨和监控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等。另外,“水十条”规定了环境保护部组织考核、中央组织部参与考核的考核体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由环境保护部和监察部约谈,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些做法,值得在“多规合一”的实施中推广。

“多规合一”首先是理念的合一,其次是信息的共享。“多规合一”首先应当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的冲突问题。

民族地区草原生态法制保障研究 第8篇

一、我国草原生态的基本情况

我国拥有草原面积4.17亿公顷, 其中2.2亿公顷已被利用, 人均占有量0.2公顷, 相当于世界人均量的四分之一。我国草原90%存在不同程度的沙化、退化和盐碱化;全国共有260万公顷草原变为流沙, 平均每年减少5.2万公顷。较为严重的“三化”草原面积已达1.35亿公顷, 占草原总面积的1/3并且每年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1]我国的沙漠面积由解放初期的16亿亩增加到目前的9.2亿亩, 增加了20%。目前草原沙化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58%。草原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 沙尘暴、荒漠化的不断加剧, 对草原地区及全国的居民和经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草原生态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 过度放牧。畜牧生产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草原地区牲畜繁殖水平大为增加。大量农业人口兼营牧业, 牲畜数量远远超过草原承载能力。无序扩张, 过度放牧导致草原退化、面积减缩, 严重影响草原生态, 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恶化。

第二, 过度开垦。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历的四次草原大开荒, 使我国1930多万公顷优良草原被开垦。四次开荒后50%己开垦草原因生产力逐年下降而被撂荒成为裸地或沙地。[2]草原开垦是造成草原沙化、退化的重要原因。经济利益驱使下的开荒活动广泛蔓延, 但这种垦草种粮的做法, 一般并不会得到很好的经济效果及带来当地经济质的改变, 因为草地一般比较贫瘠, 缺乏配套设施, 粮食作物往往产量不高, 最终导致草原生态遭受破坏, 草场沙化、退化。

第三, 过度开发。地方政府出于追求GDP和经济增长指标的目的, 无科学规划地在草原地区进行探矿采矿、修路建厂、旅游区开发等项目, 使大量草场被占用。在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利用过程中, 由于缺乏科学指导, 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当地政府和企业只注重开发, 忽视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 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第四, 虫害、鼠害严重。例如, 2009年,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蝗虫危害面积3547万亩, 草原草地螟发生面积7737万亩。[3]草原鼠害也十分严重, 2012年, 内蒙古草原鼠害危害面积已达3700多万亩, 严重危害面积达1300多万亩。[4]人类对草原生态的过度破坏, 导致草原生态系统失衡, 虫害、鼠害等严重。

第五, 过度采挖。草原生态资源丰富, 珍贵中草药等资源丰富, 例如, 芍药、发菜、冬虫夏草等。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人们无序采挖, 严重破坏了草原植被, 长期难以恢复。

总之, 我国当前草原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国家虽采取了退耕还草等措施, 但草原生态环境仍退化严重, 十分脆弱。草原生态环境的退化将影响我国整体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并带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 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我国草原生态法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 草原生态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保护草原生态需要通过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途径, 形成“组合拳”, 其中草原生态法制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依法治草, 依法管草, 依法护草”是草原生态保障的重要途径。我国在草原生态法制建设方面的主要内容有:

1985年, 第六届全国人民常委员会通过了《草原法》, 该法是为了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 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发展现代化畜牧业而制定的专门法律。2001年,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防沙治沙法》;2002年,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对《草原法》进行了修订, 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了保护草原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还规定了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草原的一系列规范。

2000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规定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实行“谁退耕、谁造林 (草) 、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颁布实施《退耕还林条例》, 要求遵循自然规律, 因地制宜, 宜林则林, 宜草则草, 综合治理。

各草原地区根据草原法及国务院的政策法规, 结合本地方实际也陆续出台了本地区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 内蒙古结合本区实际, 1991年对《草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1998年制定了《基本草牧场保护条例》。自治区政府先后制定了《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草畜平衡暂行规定》等规章, 还发布了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 (所有权、使用权、承包制) 的规定、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 我国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存在的问题

1. 立法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立法比较原则, 例如《草原法》对开垦破坏草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处罚力度也不够。《草原法》修订后虽然规定了单位和个人遵守草原法的义务和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但比较重视草原行政执法, 公民、法人的参与权仅仅是监督、检查和控告的权利, 而对诸如环境诉讼等权利则未加规定。各个草原地区将草原法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出台地方法规的工作不到位, 草原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 而从整体上看, 各民族自治地方针对草原生态保护的变通或补充立法仍处于明显不足或是空白的状态。

2. 执行不到位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加速, 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也逐步得到了发展。但是, 环境行政执法难、执法软、执法无力等现象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当前, 草原法制保障中的最薄弱环节就是草原执法不到位。草原执法受行政干预情况也时有发生。受地方经济利益的趋使, 往往因领导一句话使该收取的资源管理费不能收取, 大片草原被越权审批而开垦。[5]草原法律在人们意识里是不如刑法等法律普及与让人心生敬畏, 法律、法规在落实中打了折扣。

3. 草原生态恶化趋势未能整体扭转

如, 内蒙古草原面临着巨大的生态压力:过多的牲畜头数使草原严重过牧, 不得不实施“禁牧”;旱灾、火灾、雪灾、风灾和鼠虫灾等连年发生;为追求眼前利益, 毁草种粮、滥采、滥挖等破坏草地的行为屡禁不止。

三、草原生态法制保障的完善对策

草原生态的法制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 我们既要注意草原法制的构建与完善, 也要注意草原生态法制的动态运行, 应从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实现草原生态法制的综合推进, 还要注意草原生态法制的因地制宜, 与当地的民族风俗与习惯相融合, 从而使草原生态法制的保障作用发挥地更加全面与充实。笔者认为, 当前, 我国草原生态法制建设的保障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 立法方面

首先, 加强地方的配套立法与变通立法。我国草原主要分布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如, 内蒙古、新疆、西藏等, 这些地区属于我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 这些民族自治地方具有一般的地方立法权的同时还具有变通立法权。我国地域广袤, 各地社会文化等情况不一, 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的制定配套的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制度。对于国家没有特别授权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也有权根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或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 进行变通立法。如对《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进行变通立法等。

其次, 完善草原法律体系。草原法律仅仅是草原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草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防火条例》、《自然保护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自治区的法规等, 各种具体的草原法律法规, 其立法机关、法律效力、形式、内容、目的和任务等往往各不相同, 但从整体上看, 又必然具有内在的协调性、统一性, 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而这种对有关草原的保护、建设、利用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就是所谓的草原法律体系。完善草原法律体系的关键就是制定自治区级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有关标准、规程等。[6]

第三, 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草原环境保护上的区域不公平是明显的, “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没有得到执行。应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用宏观调控手段来解决发达地区对草原牧区的利益补偿。补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供, 如现金补偿、政策优惠、实物补偿、技术服务支持等。

(二) 执法方面

加强政府责任, 将草原生态法律执行到位, 实现政府部门与人员的依法行政是草原生态保障法制工作的重要环节, 此方面的完善建议包括:

第一, 改变“以罚代管”现象。在草原生态保障的行政执法方面, 广泛存在“一罚了之”现象, 对草原生态功能的恢复没有进一步的跟进与监督。执法的目的仅仅在于收取罚款, 而不是恢复草原生态功能。因此, 需要转变执法理念, 改革执法机制, 增强执法力度, 并完善有关政府部门、农牧民、媒体、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草原生态保障的执法监督机制。

第二, 加强草原生态执法队伍建设。法律的执行离不开人的因素, 建立一流的草原执法队伍是草原生态法制保障的关键。草原保护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而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 并且专业性很强, 需要有一批既具有监理公职的人员, 又是素质较高的称职人员。[7]我们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训练,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考核, 实现草原执法人员精通草原生态保障的法律业务和充分掌握实践执法技能。

(三) 守法方面

草原生态法制实现的根本还是需要人们自觉自愿的遵守草原生态法律的各项规定, 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当前, 在遵守草原生态法制方面需要加强的工作主要包括:

首先, 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的法制宣传与普及。当前, 草原生态保障的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很低, 人们对草原法律生态保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不多, 很多草原违法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草原保护法律的内容。因此, 我们要加强草原法制的普及宣传工作, 让草原地区的干部、群众知道草原生态法制的内容和重要意义, 形成他们自觉遵守与执行草原生态法制的内在动力。

在草原地区千百年来流传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对保护草原生态, 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促进草原地区人们自觉遵守草原法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据《察哈尔正镶白旗查干乌拉庙庙规》规定:“放羊人在夏季早晨太阳出来到晚上太阳落山时归牧, 冬春季早晨太阳升到半个鸟尼杆子高时出牧, 下午太阳到陶脑一指高时归牧。放牧人放牧时要注意查看四季草的草色, 选择最好的水草放牧。遵守这个规定如果繁育增长牲畜, 根据放牧人增殖的程度赏给马、牛。如违犯这个规定不执行, 撤销那个人的吃穿, 让他自力过活。”[8]在我国很多草原民族中都有类似的民族习惯法, 我们应该发挥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双重作用, 通过让草原地区的人们自觉守法, 自觉护草来促进草原地区的生态建设与保护。

总之, 草原生态的保障离不开发挥法制的作用。我国当前的草原生态保障形势严峻, 草原生态法制保障仍不充分, 我们必须对此予以充分重视, 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法制保障工作, 维护我国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摘要:我国大部分草原分布在民族地区, 民族地区草原生态面临严峻形势, 过度放牧, 过度开垦, 过度开发, 过度采挖, 虫害、鼠害等现象严重。虽然制定了《草原法》等草原生态保障的法律法规, 但草原生态法律保障机制在立法、执行和现实效果等方面存有不足, 草原生态遭受破坏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的完善来保障民族地区草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草原生态,法制保障,问题,完善对策

参考文献

[1]田孟清, 曾铮.生态环境建设与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4 (1) :14.

[2]谷继承.对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几点认识[J].中国牧业通讯, 2003 (4) :12.

[3]董云静.内蒙古虫害暴发草原蝗虫危害面积达3547万亩[EB/OL].中国广播网.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0906/12/t20090612_19303435.shtml.

[4]内蒙古草原鼠害严重3700多万亩草原受灾[N].13版.北京日报, 2012-4-23.

[5]李萍.浅谈<草原法>执行中的几个问题[J].新疆畜牧业, 1999 (3) :26.

[6]王国钟等.论草原法律体系建设[J].内蒙古草业, 2006 (6) :22.

[7]施文正, 丁文英.草原、草业及其依法治理[J].前沿, 1997 (7) :32.

刍议基层环境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第9篇

关键词:体系建设,基层环境,执法保障体系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受到各级国家领导人的重视, 并推行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理论支撑, 希望能够在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可是由于下属各部门的执法力度不严, 造成对环境执法困难重重, 仍然存在着执法不严、存在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等问题, 导致环境执法整体态势不容乐观, 建设环境执法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1 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根本问题

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来自于立法的不完善和基层执法条件的限制而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环境执法措施

由于我国颁布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都属于宏观层面的方针, 有些规定相对比较粗略, 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使得基层在环境执法过程中难以进行, 对于一些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基层在执法过程中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处罚这些违法行为, 缺少具体的标准。对于出现的一些扰民和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 相关的执法人员大多采用教育的方式, 使得群众对该做法很不理解, 执法人员也处于两难境地, 只能借助于其他部门的力量来对其进行处罚, 减少污染的产生[1]。

1.2 环境执法部门体制和权利的局限

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会受传统思想的左右, 在基层常常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产生, 各级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 想尽办法的扩大财政收入。而上级领导部门也为了调动其积极性, 将经济作为对其考核的标准。这样政府相关部门就放松了对环境的保护, 对一些污染较严重的企业也采取保护政策, 来实现招商引资扩大政府的收入, 而环境执法部门的权利有限不能够及时有效的制止, 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1.3 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

基层环境执法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起步较早, 相关的执法工作人员都是相关专业, 由于管理机制存在漏洞, 很多工作人员都是靠关系进入环保部门, 一些专业的人员想要进入部门内部却很困难, 面对经济发展的大潮流, 想要将环境保护事业做好, 就需要尽快提高相关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基层执法中注重基础设施的完善, 加大投入, 尽可能的选用专业性强的执法人员, 改善基层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的不足。

1.4 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

由于基层经济发展还不是很繁荣, 相对比较落后, 政府的收入也有待加强, 导致对人们生活状况的关注不够, 没有及时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当认识到这一问题时, 各部门开始注重改变落后的局面, 大力发展基层经济, 在这一过程中就会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因此基层环境执法的主要对象就是那些发展较快、较强的企业。但这些企业往往是给人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关键, 人们就会对其产生的环境破坏现象当作不知道,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 增加了人们的环境意识, 但要是涉及到自身利益时, 往往就忽视了法律的要求。在相关人员环境执法过程中, 就有可能出现一些素质低的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等状况, 使环境执法工作受阻, 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 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2]。

2 建设基层环境执法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

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是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只有将基层的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要加强基层执法保障体系的建设, 落实环境保护工作。

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

在环境执法中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对一些基层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做出相应的具体实施计划和规章制度, 使环境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加强, 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对于实际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惩罚明确规定处罚方式, 严格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 加大环境执法人员的权威, 将环境执法工作高效完成[3]。

2.2 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

在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方面要根据环境执法的体制, 明确环境机构的职能, 为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将一些执法能力不强的机构加强完善, 深入探究其存在的问题, 及时解决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无编制和机构的现象, 明确执法过程中经费的来源。上级领导部门加强管理,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推动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3 建立高素质执法队伍

想要做好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就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人才队伍, 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在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选用上要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 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在人员选拔时录用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 对内部执法人员也要定期的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加强其专业技能, 定期考核, 保证人才队伍的充实。

2.4 多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意识

在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中, 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教育的建设, 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为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将宣传环境保护意识与建设生态文明结合, 共同发展, 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全社会营造出环境执法的良好氛围, 避免一些违法行为的产生[4]。

2.5 为基层环境保护的提供经济保障

基层环境执法工作的任务较多, 涉及的范围较广, 需要的基础设施也就较多,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检测仪器、交通工具等设备, 只有经其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 加大对其资金的扶持力度, 才有可能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执法水平。并根据政府的财政能力建立专项资金, 对环境执法工作给予支持,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利开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的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亟待加强, 环境执法保障体系的建设更是刻不容缓,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基层环境执法部门要做好工作的落实, 保障基层环境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鲁选超.从杞麓湖的环境保护执法看我国基层环境执法的困境与出路[D].昆明理工大学, 2012.

[2]孙卯卯.我国环境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 2013.

[3]彭一帆.我国基层交警现场执法行为研究[D].中南大学, 2013.

环境保障信息实时报警服务研究 第10篇

1 应用背景

1.1 国外情况

在国外, 有美国著名的Lenel安防集成管理平台, 在核电等项目中已得到广泛应用。On Guard系统, 拥有全球范围内最有效的分布式安防系统管理平台结构, 服务于报警, 门禁, 视频, 楼宇自控, 火警及其他与安防系统。报警监控应用软件主要有事件显示处理、活动电子地图、动态设备树目录、持卡人信息显示、对象跟踪及手动操作系统内设备等功能。通过单一界面将系统内所有的设备整合在一起集中管理、集中控制。

1.2 国内情况

在国内, 近几年随着传感器、实时数据库厂商的增多, 涌现出大批提供智能楼控、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物联网公司。大多数应用居于win32技术体系, 核心部件采用国外产品方式进行集成, 并没有提供一个协调统一的项目集成平台, 所包含的的传感器节点规模较小, 功能结构简单, 仅能提供某一方面的智能传感解决方案, 以windows操作系统为基础的格局并未真正改变过。

2 报警服务原理

对于设备点的实时状态, 实时报警通过报警数据采集模块提供的报警事件接口进行处理。在实时数据库中预先设定好报警参数 (如限值和报警级别等) , 如阈值报警、质量戳报警等, 如果设备出现报警, 子系统报警数据、逻辑报警数据、实时数据库报警数据通过统一的报警事件管理接口, 自动写入实时报警数据库并通过监控模块显示报警。

(1) 当设置了延时报警后, 当PV值超出限值后, 并不立即产生限值报警, 只有当超过延时时间ALARMDELAY后, PV值仍超出限值时, 才产系统可提供高报、高高报、低报、低低报、偏差、变化率、延时、坏PV、录入超时报警功能, 提供报警确认、报警汇总、报警历史查询等功能。

(2) 对于低低限报警、低限报警、高高限报警、高限报警, 当过程值超出了这四类报警的限值时, 产生相应的报警。

(3) 对于偏差报警, 当过程值 (PV) 与设定值 (SP) 的偏差超出了偏差限值DEV时, 报警产生。

(4) 变化率报警是通过检测过程值 (PV) 的实际变化率, 即如果过程PV值在变化周期RATECYC内的变化量超出了变化率限值RATE后, 产生报警。

(5) 录入超时报警检测操作人员是否按时录入了操作数据。如果操作人员没有在超时限值TIMEOUT内完成数据录入, 则产生此报警。 (如图1)

3 总体设计

3.1 框架设计

实时报警服务开发采用B/S模式, 基于J2EE技术体系。系统结构划分为四层:表示层、业务逻辑层、数据层和协议接口层。在表示层中, 通过JSP页面实现对报警信息的展示和处理, Struts负责传送请求 (Request) 和接收响应 (Response) 。在业务层中, Spring容器负责提供报警的展示查询组件和该组件的数据处理 (DAO) 组件完成业务逻辑, 并提供事务处理、缓冲池等容器组件以提升系统性能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而在数据层中, 则依赖于Hibernate的对象化映射和数据库交互, 处理DAO组件请求的数据, 并返回处理结果。协议接口层提供与设备测点的交互, 负责将不同设备连入系统, 读取测点的组态信息和实时报警数据, 并通过预定义的通信协议与实时数据库服务器上的通信子系统进行连接和通信。

3.2 功能设计

在开发过程中在Spring配制报警采集类, 当Spring加载该bean之后执行报警采集类的初始化方法, 判断并获得与实时数据库的通信。在业务逻辑上通过设计回调函数监听测点的数据变化, 并根据实时库中设定的参数做出判断, 进一步将报警数据写入实时库。并对实时数据设置触发器使数据同步到历史库。实时报警中应用DWR推送机制, 将报警数据从服务器推送到前台JSP页面进行展示。

4 关联应用

4.1 报警处理

系统启动时配置报警采集相关线程, 监控系统中相关的报警信息。当系统监测到越界事件或设备故障时, 系统将利用其报警功能在监视页面上显示相应的报警信息, 提供按报警级别、报警区域、报警时限等划分的实时报警服务和对硬件设备、子系统和系统运行环境的各种报警显示, 并配有声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的提示。发生报警时中间件提供两种处理方式:

(1) 手动处理。系统默认进入系统总览界面, 页面按照顺序在对应系统下显示所有报警。值守人员点击报警数据连接或进入“处理报警信息”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此处可将所有报警信息展示, 包括报警编号、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报警级别等。系统默认每页显示十条信息,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展示数目。当选中一项报警信息点击打开报警信息的编辑窗体, 对其进行手动处理, 包括添加处理措施及增加、删除和下载附件功能。

(2) 联动处理。用户需提前申请并制定好联动规则, 中间件可通过设备的报警属性作为触发条件, 包括值报警、变化率报警、质量戳报警等。可将多个测点报警属性组合作为触发条件, 可以是“与”的关系, “或”的关系。也可以对联动规则自定义名称。允许用户在系统设定好的处理措施中选择相应操作。系统支持设定单一触发条件同时执行多个处理操作。

4.2 报警展示

当产生设备报警, 通过DWR机制将报警信息推送到系统总览界面, 以闪动方式报警同时提供到报警处理页面的连接。登录平台即可以发现并对报警进行处理维护。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查看方式。

(1) 列表展示。

通过连接实时数据库取得报警数据, 再以列表的形式将报警信息按顺序陈列在Web界面, 如按照报警的时间降序排列。众多的报警数据可直观的反映在界面上, 有助于对多条报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批量处理。

(2) GIS展示。

当测点产生设备报警, GIS地图通过区域导入到子系统设备分布页面, 在分布页面标绘设备位置并维护设备基础信息。用户能很快定位报警设备, 并能查看设备组态信息。可以形象、具体的展示某测点的报警信息, 对报警级别高的设备, 提供迅速准确的反馈。

5 技术突破

环境保障实时报警服务运行在银河麒麟服务器上, 主要在龙芯3A服务器上安装中标麒麟Linux版操作系统。数据库在国内力控p Space开发工具基础上进行改造, 关系库采用达梦数据库, web中间件应用东方通5.0.0.9龙芯版。实时报警服务, 是以纯国产基础软硬件作为支撑, 具有可扩展、组件化的软件体系结构, 为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6 发展展望

6.1 应用价值

采用国产化实时数据库、先进的系统架构、业务模型构件化、标准化的架构和灵活的开发体系, 报警实时性强, 安全性更高。简洁的界面设计, 功能强大的处理系统, 生动多样的报警展示, 使整个系统具有更高的性价比。实时报警服务可以对自然灾害提前预警, 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对大气与水质检测, 激发民众的环保意识;工业生产, 报警服务保障生产环境, 提升商业效益;在安防监控上, 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等。实时报警对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生活和谐有重要意义。

6.2 未来展望

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成熟, 实时报警服务也将在更广阔的环境中得到重视。从现阶段而言, 实时报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 整个体系还不够完善, 对某些设备测点可能存在误报。针对此项因该设计符合实际的判断, 制定合适的联动规则, 减少误报率。

(2) 系统通过应用授权管理机制, 保证系运行的安全性。只有通过系统注册和身份验证的用户, 才允许进入;同时, 对用户进行分类管理, 设定不同的角色, 为每个用户分配各系统的使用权限, 防止用户的越权操作;并记录审计关键用户操作。

摘要:环境实时信息与人们生活出行、工业管理检测密切相关, 对环境信息的实时监控和报警, 对应对错综复杂的突发情况、掌握瞬息万变的竞争格局尤为关键。随着自主可控基础软硬件环境的不断完善, 在实时监控的基础上, 实时报警服务可以对越界因素迅速反应, 以殊警示的方式做出应答 (包括发出警示声音、光电闪烁、启动或关闭电机等) , 以便值守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实时报警目前在森林防火、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大气环境监测、工业废弃与污染排放测量、智能家居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自主可控基础软硬件,环境保障,实时报警

参考文献

[1]中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M].2012.

[2]中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系统测试报告[M].2015.

[3]中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系统设计说明[M].2014.

[4]王东.实时数据库在管道实时监控系统中的应用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学术交流, 2012, 8 (8) :5282-5285.

[5]罗汉江.ZIGBEE无线传感网络[Z]//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1666-709247.html

[6]Akyildiz IF, Su W, Sankarasubramaniam Y, et al.Wireless sensor networks:A survey[J].Computer Networks, 2002, 38 (4) :393-422.

保障生态环境 第11篇

生态环境修复是一个具有生态、环境和自然属性的概念, 既反映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功能, 也反映了水生态系统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它取决于自然水体功能、水资源数量、质量和时空分布特征及开发利用深度、排污、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人类认识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等诸多因素。

1 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保障概况

河道内生态需水包括维持河流中水生生物生态平衡所需的水量, 维持河口淡、咸水平衡和生态平衡所需保持的水量, 维持河流系统水沙平衡和水盐平衡所需的入海水量, 使河流系统保持稀释和自净能力的最小环境水量, 保持河流水体调节气候, 美化景观等功能所需水量。但考虑到天津市在海河流域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目前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具体情况, 恢复河道功能和良好生态状况必须从实际出发, 对于维持河口淡、咸水平衡和生态平衡所需保持的水量暂时持保留态度, 争取在全流域逐步实现水资源科学合理调度、增加新的水源和水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的前提下, 先行安排逐步加大陆域生态需水量的补充, 以期尽快改善河流、湿地的水域生态环境, 遏制不断恶化的陆域生态状况。

2 水资源保障非工程措施分析

2.1 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生态保护政策、法制体系

完善的政策和法制体系是有效保护湿地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应通过建立对威胁湿地生态系统活动的限制性政策和有利于湿地资源保护活动的鼓励性政策, 来协调湿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1) 对现行中国水域生态保护的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改革现有政策中制约、阻碍水域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发展的机制。

(2) 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水域生态自然资源和保护水域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和管理体制, 并在投资、信贷、项目立项、技术帮助等方面解决政策引导问题。

(3) 鼓励地方立法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立并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以及当地社区的民间保护习俗、乡规民约等的综合作用。

(4) 加强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 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 制裁过度和不合理地利用水域生态资源的行为, 建立有效的执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对执法的技术、手段加强研究。

(5) 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对因开发利用造成的水域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要建立由开发利用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加以解决的机制。

2.2 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 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资源管理体制, 以加强对全国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

参照国内、外一些大都市水管理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天津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全市统一的水事务管理部门为方向, 负责全市防洪、供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水域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诸方面, 以利于水资源管理的统一、高效。

应该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的管理和仲裁权威, 使流域机构在对流域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决策、协调、仲裁处理上有更大的执行能力;同时, 流域机构也应加强对上述问题的应变和决断能力, 努力解决好生态水量的上下游合理分配和生态水价的政策和价格制定问题。

2.3 健全水资源生态保护信息管理体系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分析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水资源显得益为重要, 因此, 需要建立一个系统的水资源信息和水域生态保护信息管理体系, 为水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的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

健全水资源生态保护信息管理体系规划开展的工作有:

(1) 完善水域生态保护监测站网。

(2) 建立一支高效的水域生态保护信息管理队伍。

(3) 组建水域生态保护信息研究、管理中心。

2.4 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的科学研究

加强水域生态保护的科学研究是促进水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对水域生态保护类型、特征、功能、价值、动态变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了解, 为水域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科学基础。

(1) 加强水域生态保护的基础研究, 包括分类系统、分布、发生学及演化规律和过程的研究, 编制并逐步发展以“3S”技术为基础的中国水域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电子地图集。

(2) 加强应用技术研究, 包括保护技术, 水域生态修复重建模型, 持续利用技术及管理技术研究、水域生态保护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与水旱灾害关系等的研究。

(3) 以生态经济学、系统生态学和生物工程学等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 研究水域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最佳模式, 在保护水域生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水域资源的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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