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件论文

2024-07-04

食物中毒事件论文(精选10篇)

食物中毒事件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食物中毒,公共卫生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2012年9月5日9: 00,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部媒体监测发现多家媒体报道了“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百名小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据了解,当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于9月4日14: 00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鉴于该起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大,为进一步核实事件的性质,探索发病的危险因素,提出合理的建议及防控措施。2012年9月5日17: 00,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泰美小学为惠州市博罗县一所公办制走对象读及寄宿制兼顾的小学,2012 年秋季新学期正式搬到新校址,通过合并泰美镇原来各个村小学的学生组成新的校本部,9月3日正式开学。共有6个年级,34个班级。学生总数1 639名( 男生850名,女生789名) 。其中走读生1 219名,寄宿生420名( 均为四至六年级学生) 。教职工161名( 其中教师106名,行政人员42名,食堂员工13名) 。

1.2病例定义疑似病例: 2012年9月4日7: 00—18: 00,该校师生中出现腹痛、腹泻( ≥3次 / 24 h,且伴有粪便性状改变) 、呕吐之一者。可能病例: 疑似病例中有腹痛、呕吐、腹泻( ≥3次/24 h,且伴有粪便性状改变) 中任意2项症状者。

1.3流行病学调查查阅镇卫生院、周边私人诊所、县级医院的门诊日志及住院记录,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深入访谈。制作一览表对学生开展症状搜索,了解学生缺勤记录及原因,未就诊发病学生的信息通过电话调查核实。以搜索到的可能病例作为病例组,对照组按照发病学生所在班级分布进行成组匹配随机抽取。使用统一问卷开展面对面访谈或电话调查。主要调查基本信息,9月4日寄宿生在学校食堂进食早餐及午餐情况,对学校饭堂进行卫生学调查和食品加工可疑环节调查。

1.4实验室检测采集食堂剩余食物、自来水、食品加工原料、病人肛拭子等进行沙门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等常见肠道致病菌分离培养和生化鉴定,食品加工原料进行有机磷农药定性检测。

1.5 统计分析调查资料采用 Excel 2007 建立数据库,运用 SPSS 18.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流行病学调查

2.1.1符合病例定义有73例,包括疑似疫情概况病例57例( 其中教师2例) ,可能病例16例。71名学生病例均为住宿生; 罹患率为12.6%( 73 /581,寄宿生420名,教职工161名) 。

2.1.2包括腹痛 ( 97. 3%,71 / 73 ) 、恶心临床表现( 31.5%,23 /73) 、呕吐( 20.5 %,15 /73) 列病例临床表现前3位。腹痛部位以上腹部( 57.5%,42 /73) 为主。病例全部由学校统一送泰美卫生院就诊,随后转诊县人民医院住院。其中3名学生症状较重,经过催吐等治疗后症状好转。截至9月7日15: 00,病例均全部出院。病程多为1~2 d。9月6日省调查组介入调查得知,部分发病学生回忆反映喉咙有不适感觉,个别有烧灼感。

2.2 流行病学特征

2.2.1人群分布病例为男性47例,女性26例,男性( 12.7%,47 /371) 和女性( 12.4%,26 /210) 罹患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 0.0,P>0.05) 。年龄介于9 ~ 57岁,中位数为11岁。

2.2.2时间分布9月4日进食午餐约10 min后,有学生开始出现腹痛不适。首发病例发病时间约为当天12: 10,13: 00—14: 00出现发病高峰,发病40例,此后发病数开始下降,末例病例发病时间为9月4日15: 10。病例发病时间曲线出现一个高峰,发病时间中位数为9月4日13: 00,平均潜伏期约为3 h。见图1。2.2.3病例分布在17个班级,占50. 0%班级分布( 17 /34) ,均为四至六年级学生。不同班级住宿生罹患率介于11.1% ~35.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 7.1,P>0.05) 。

2.3本次事件中病情最严重的学生重点病例访谈为陈某,女,12岁,六年( 5) 班学生。9月4日约12: 00进食午餐后,12: 30左右出现头晕、腹痛,以上腹部持续痛为主,伴呕吐3次。当天15: 00左右送县人民医院诊治,入院时呈浅昏迷状态; 查体对光反射稍迟钝、压眶反射消失,掐捏肌肉痛感消失,给予“洗胃”等对症治疗后病情好转,9月7日康复出院。据了解患者发病前三餐均在学校饭堂进食; 9月3日晚上进食苦瓜、丝瓜、米饭; 4日上午摄入豆浆、肉包、鸡蛋; 4日中午进食茄子猪肉、南瓜、土豆焖鸭肉及米饭。

2.4食堂供餐情况食堂对寄宿生及教师供应早、午、晚三餐。早餐供应人次约为600人,午、晚餐的供应人次均约为400人,就餐者自行携带餐具就餐。饭堂9月3日开始供餐,9月4日中餐后,部分学生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后,食堂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勒令停业整顿。

2.5病例对照研究将16名可能病例纳为病例组,随机抽取9月4日在学校饭堂进食且无任何临床症状学生作为对照组,对照组共调查56人。

2.5.1可疑餐次分析采用WHO推荐方法估计可疑餐次,如病原未知,以首末发病时间间隔代替平均潜伏期,从发病时间中位数往前推可疑暴露时间,前后各保留至少1个餐次[1]。流行曲线显示,本次事件符合点源暴发模式,可能暴露时间点在9月4日10: 00—11: 00,可疑餐次为9月4日的早餐和午餐。分析两组学生( 16名可能病例,57名对照) 进食9月4日早餐及午餐与发病的关系,结果显示,9月4日的午餐可能是发病的危险餐次( OR =∞ ,P<0.01) 。住宿生是否进食9月4日早餐发病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OR = 0.96,95%CI = 0.29 ~ 3.19,P>0.05) 。

2.5.2 9月4日午餐食谱病例对照研究病例对照结果显示,9月4日午餐中的土豆焖鸭肉是可疑高危食物( OR = 4.2,95%CI= 1.3~14.0) 。见表1。

2.6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结果9月4日下午,博罗县疾控中心采集食堂剩余食物、自来水、食品加工原料、病人肛拭子共19份。其中10份剩余食品中的1份白菜检出侵袭性大肠埃希菌,其余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卷心菜、大白菜、胡萝卜3种食品加工原料有机磷农药均为阴性。

注: ( ) 内数字为暴露率 /%。对照组 4 名被试未在校进食午餐。

2.7 现场卫生学调查

2.7.1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布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流程基本合理,但“三防”设施及加工用容器工具的清洗消毒设置不到位。每餐供应的食物留样1 d。现有厨工13人,自9月1日以来,均未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者。

2.7.2学学校其他食品供应情况及学生饮水情况校周边有临售贩卖食品的情况,但平时上课学校不允许学生出外买零食。师生的日常饮用水为经电热水器煮沸的市政水,学生饮用方式为自带水杯,近期学校无停电停水等情况。

2.7.3据博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污染环节分析局9月4日下午对该校食堂食品加工原料进行检查时的图片显示,制作原料之一土豆部分存在霉变、发芽、皮发青的情况,提示加工时部分土豆已不新鲜。

根据病例临床表现及流行病学调查,结合《食物中毒诊断 标准及技 术处理总 则》( GB 14938 1994)[1],判断该起事件为一起疑似龙葵碱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危险餐次为9月4日午餐,可疑危险食物是土豆焖鸭肉。

3 讨论

媒体监测系统是现代疾病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2],对预防疾病、早期发现事件、及时采取应急反应等均起到一定作用[3]。媒体正确的舆论引导对安抚公众情绪和稳定社会秩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经过媒体报道的事件公众的关注度高,要求查明事件原因与做好善后工作的意愿强烈。

本次事件要与群体性癔症进行鉴别,群体性癔症是一种强烈情绪反应或心理暗示激发的急性流行性精神障碍,临床上以躯体障碍为主,但无器质性损害,多见于情绪不稳定的青少年[4]。本次事件发病男、女生间罹患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事件发展未出现以某个局限的人群集中区域向外发展的趋势[5]; 病例均为住宿生,未在该校饭堂用餐的学生未出现症状。

龙葵碱毒素是从马铃薯、西红柿、茄子等植物次生代谢产物中发现的生物碱,龙葵碱糖苷有较强的毒性[6]。病例对照研究显示,危险餐次为9月4日午餐,可疑危险食物是土豆焖鸭肉。龙葵碱毒素中毒发病急,多数在10 min~ 3 h内发病,短者数分钟。中毒症状先为口腔及咽喉部有烧灼痛、刺激感,继而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并胃肠反应; 严重者可反复呕吐、腹泻、呼吸困难、意识丧失,甚至心力衰竭而死亡[6,7]。本次食物中毒事件与龙葵碱毒素在潜伏期及临床症状上相似,结合分析性流行病学、现场食品卫生学调查及本次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三间分布、潜伏期、特有的中毒表现等信息,判断该起事件为一起疑似由龙葵碱性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

危机事件处理(食物中毒) 第2篇

如何防止食物中毒:门店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卫生标准进行食品的采购、配送、周转、上架、加工、展销、包装等,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工衣和加工工具等。遇到食物中毒的事故时,按照如下程序正确操作:

 如在商场发现有员工或顾客食物中毒,商场员工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内部报警中心和门店店长,同时安排防损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顾客。

 商场管理人员亲自或安排人员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通知“120”到场处理,防损员应保护现场,维护商场的正常营业秩序。

 防损部负责对顾客或员工的呕吐物、食物等进行取样工作。

 如在商场发现员工或顾客食物中毒突然死亡,商场员工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内部报警中心和门店店长,门店管理人员立即打110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

 对于商场应该承担责任的食物中毒事故,需第一时间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报险,门店需填写《出险通知书》,然后连同其它所需资料交给门店防损部,由门店防损部交保险公司负责索赔事项。

 对于商场不承担责任的顾客食物中毒事故,我们可以陪同协助处理,但由顾客支付医疗费用。

 对于员工的食物中毒事故,如符合工伤条件,需由门店人事上报社保局,按工伤保险程序索赔。

 对于促销员自身责任的食物中毒事故(如外出就餐等),由促销员或供应商承担医疗费用;如果是商场的责任,商场需要承担医疗费用。

 事后门店防损部视情况填写事故报告上报总部防损部,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或本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

一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第3篇

1基本情况

发病学生均为该学校一年级二班学生。该学校有1 5 个班级, 6 3 0 余名学生。学校食堂仅提供午餐。9月份中午进餐的学生为4 5 4 名, 其中, 一年级二班进餐人数为2 8 名, 该校5 0 余名教职工人员也在学校食堂用餐, 食谱与学生相同, 均由该校食堂统一加工制作。9 月2 2 日一年级二班2 4 名学生在学校进行运动会开幕式排练, 1 6 :3 0 学生进食了某位家长购买的奶油泡芙面包, 1 8 :0 0 排练结束。约1 8 :3 0 左右陆续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并陆续到附近的某医院接受治疗, 经医院补液、抗炎等对症治疗后均痊愈出院。

2流行病学调查

2 . 1进食情况9 月2 2 日中午在该校食堂进餐的只有5 0 0 余名教职工及学生, 其中一年级二班的9名学生出现了不适症状, 该班还有4 名未在食堂进餐的学生也出现了不适。经调查, 该班患病的1 3 名学生均食用了数量不等的奶油泡芙面包。

2 . 2患病情况2 4 名进食奶油泡芙的学生, 有1 3名发病, 患病率为5 4 .1 7 % 。 主要表现为恶心 (1 0 0 .0 0 % ) 、呕吐 (9 8 .0 0 % ) 、腹痛 (6 1 .2 0 % ) 、腹泻 (3 3 .4 6 % ) 等症状, 无发热、头晕、四肢乏力、抽搐等症状。发病学生中, 男性8 名, 女性5 名, 年龄6 ~ 6 .5 岁。首发病例为2 0 1 4 年9 月2 2 日1 8 :3 0 , 末例病例为2 0 :0 0 , 最长潜伏期为3 . 5 h , 最短潜伏期为2 h 。未发现人与人直接传播。

3现场卫生学调查

学生有2 次共同进餐史, 在学校食堂进食的学生患病率为1 .9 8 % , 而进食奶油泡芙面包的学生患病率为5 4 .1 7 % , 患病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 1 4 1 .4 , P < 0 . 0 5) , 因此排除学校食堂提供的午餐引起食物中毒, 仅对出售奶油泡芙面包的某蛋糕房进行了调查。

该蛋糕房地处闹市, 仅1 间约1 0 m2房间, 里边加工, 门口出售, 加工和销售无任何隔断。工作间无冷餐设备, 仅有案板1 块, 烤箱1 组, 打蛋器1 台和其他必要的设备, 无防蝇、防鼠设施, 环境卫生一般。该蛋糕房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 名工作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加工人员烤好泡芙面包外皮后, 由销售人员将奶油注入外皮, 边制作边销售。3 d前购买的奶油常温保存, 工作人员自诉奶油泡芙面包为当天制作。

4实验室资料

采集蛋糕房剩余奶油泡芙面包1 份, 剩余奶油1份, 剩余泡芙皮1 份, 打蛋器表面涂抹液1 份, 搅拌盆涂抹液1 份, 注奶油器具内表面涂抹液1 份, 患者肛试纸3 份。仅在剩余奶油、注奶油器具内表面涂抹液、奶油泡芙面包及1 份肛试纸均检出腊样芽胞杆菌, 所有标本均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沙门菌和大肠埃希菌。

5讨论

该事件中, 在剩余的奶油和注奶油器具中均检出蜡样芽胞杆菌, 说明奶油受到蜡样芽胞杆菌污染, 受污染的奶油在注入泡芙皮中, 导致奶油泡芙面包被污染。1 3 例患者进食相同食物, 临床症状基本相似, 剩余食物和病例肛试纸中均检出蜡样芽胞杆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 B 1 4 9 3 8 - 9 4 ,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 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 可判断这是一起由蜡样芽胞杆菌污染奶油泡芙面包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蜡样芽胞杆菌为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 在食品加工、运输、储藏及销售的各个环节均易受到污染, 该细菌的污染源主要为泥土、尘埃、空气, 其次为昆虫、苍蝇、不洁的用具与容器等, 受该菌污染的食物在较高的温度及通风不良的条件下存放均易产生毒素。引起中毒的食品种类常见的有乳及乳制品, 肉类制品、蔬菜、马铃薯、甜点心、调味汁、凉拌菜、米粉、米饭等, 中毒食品大多数感官正常, 无腐败变质现象[1,2,3]。在细菌性食物中毒中, 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居前3 位, 以夏秋季 (6 ~ 1 0 月) 发病最高[4]。蜡样芽胞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分为呕吐型和腹泻型2 种类型, 本次食物中毒事件中病例恶心、呕吐症状较明显, 腹泻比例较低, 且潜伏期为2 ~ 3 .5 h , 基本符合呕吐型中毒表现。发生中毒事件前几天, 当地气温2 2 ℃ , 此次中毒事件涉事蛋糕房, 环境卫生一般, 无冷餐设备, 工作人员边制作边销售, 食品易受污染, 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差, 多种因素导致此次中毒事件发生。

糕点类食品是广大群众喜爱的食品, 但是近年来糕点类食品合格率相对较低[5]。由于糕点类食品生产技术和设备要求低, 而销量较好, 因此就出现了糕点房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卫生条件差、技术落后等现状, 给监管部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诸多因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首先, 要增强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提高食品企业的生产水平;其次, 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让全民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中来[6], 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汤晨.一起学校蜡样芽孢杆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J].中国学校卫生, 2014, 35 (2) :291-292.

[2]陈炳卿.营养与食品卫生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316.

[3]施向东, 龙兮.一起蜡样芽胞杆菌引起食物中毒的调查分析[J].医学动物防制, 2013, 29 (9) :1038-1039.

[4]唐宇明, 何贤松, 靳妍.一起蜡样芽胞杆菌引起社区食物中毒事件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 2014, 26 (4) :405-407.

[5]丁坚强, 蔡曦, 谢益君, 等.1 197份食品样品检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2014, 24 (19) :2835-2836.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第4篇

为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物中毒发生,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最大程度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二、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小组 组

长:肖俊阁

副组长:王文成、姜涛

成员: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2、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及时将中毒者送医院进行治疗。

3、相关人员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学校确认后立即向辖区卫生院或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食药监局和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4、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原因提供可靠的情况。

5、如实反映情况。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6、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对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四、防范措施

1、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件论文 第5篇

群体性食物中毒[1]以病人短时间内先后发病,病人多,集中在一个科室治疗护理为特点,是对急救护理、应急与管理能力的考验。我分院于2009年10月2日收治了一小区的23名集体食物中毒的物业管理人员,患者均在小区食堂进食了中餐或晚餐,进餐后12至16小时发病后陆续就诊,我分院经过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院领导亲自到场指导,药房、设备、总务等部门作好物质准备,开启绿色通道,安排检验、药房、后勤等科室协助救治工作,人力、物力上的合理调配,护理人员进行分工,分为预检分诊组、治疗组、护理组、观察组。病人按食物中毒处理原则进行处理,给予补液、解痉、抗炎及对症等治疗。危重患者在两侧手腕系红布条。做好消毒隔离、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工作,患者全部治愈出院。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该起食物中毒系本市一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共23例,男22例,女1例,年龄19-22岁,平均20.11±1.23岁。经抗感染、降温、补液治疗,23例全部痊愈出院,平均住院1.5天

1、2临床表现:该23例患者均在小区食堂进食了中餐或晚餐,进餐后12至16小时发病,均有恶心、腹痛、腹泻、全身乏力等表现,其中12例伴发烧,7例出现心律失常,1例出现荨麻疹。

2、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为了提高应付各种意外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能力及工作质量,院医务科、护理部特制定了应急工作预案。当发生群体食物中毒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该起突发食物中毒,最早就诊时间为凌晨4时,当收治到第4名患者时,四时二十分,值班护士立即电话报告总院总值班,分院院长、总护士长。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日恰逢国庆长假期间,分院部分医务人员已外出度假。总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调配应急人员到分院配合工作[2],物品准备,补充各类急救用品、药品及抢救设施。第一批医护人员四时四十分到位,五时二十分全部急救人员到位,一切物品齐全并处于应急状态。

3 护理急救工作管理

3、1 抢救工作的组织管理:从凌晨4时起有患者陆续就诊,将护士分为预检分诊组、治疗组、护理组、观察组,分别安置在不同岗位[3]:不集中在护士站,使护理工作井然有序。预检分诊组设2名护士,在病区入口处进行登名、发大小便标本杯及血标本试管、安排床位;治疗组6名护士,负责执行医嘱,如建立静脉通道、抽血、皮试、肌注等;护理组3名护士,负责采集大小便标本,并送检各类标本,更换患者因急性腹泻弄脏的被服;观察组4名护士,负责观察病人的神志、生命体征、呕吐、腹痛、腹泻情况,记录呕吐物和排泄物的颜色、次数及量,以及心电监护,并进行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等,及时向医生反馈观察情况,以确保治疗措施。由于该起食物中毒除一名女患者,其余22名为青年男患者,衣着单调,短时间就诊,护士不易区分,且患者先后就诊,有些患者临床表现与病情不符,如一男患者入院3小时出现荨麻疹,9名患者入院1-2小时才出现发热或原有发热症状加重,7名患者常规检查心电图,发现心律失常。出现轻症患者与重症患者混住一间病房,部分重症患者不靠近护士站。我们根据医嘱给重症患者两侧手腕系红布条,优先治疗及护理,便于加强观察病情。

3、2 心理护理: 23名患者均为年青未婚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由于突发性事件,多无心理准备且无家属陪伴,往往表现为恐惧、紧张,对预后甚为担忧,由于心理作用和相互影响而使自觉症状加重。而发生事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则表现为紧张、不知所措、怕负责任。这时医务人员给予充分理解,做好解释工作, 解除病人的恐慌、烦躁不安、紧张等思想情绪,使病人积极配合治疗。

3、3 健康教育: 23名患者在进餐后12至16小时发病,以腹痛、腹瀉、全身乏力为主要表现,没必要进行催吐及洗胃。轻症病人可以多饮盐水、姜糖水,吃清淡流质饮食,如米汤、白稀饭。重症病人应禁食6-8小时,待病情好转后再进食米汤、白稀饭等易消化食物,2-3天内不吃油腻食物。平时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做好厨房的卫生消毒,妥善保管好食品,防止蝇虫叮爬,要将生、熟食品分开,不要吃腐败变质的食物。

3、4 加强疫情报告: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配合地方卫生部门对食物样品的取样、封存、中毒原因调查或传染源、传播情况等调查。

4、 讨论

争取抢救时间是抢救群体性食物中毒患者的有效对策[4],当收治到第4名相同病史的患者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管理小组统一指挥、调配,相关部门及时到位,参与抢救,如检验科、药房、后勤等,开启绿色通道,发挥通讯工具的作用,电话通知药房、库房、食堂所需药品、物品、治疗餐等,送至病房,为抢救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使抢救工作忙而不乱,秩序井然,效率高。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的护理抢救指挥系统,合理地使用人力资源,分组进行,采取流水作业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责任,重症患者两侧手腕系红布条,优先治疗及护理,严格"三查七对",使组织内部井然有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团结协作,为同一目标而努力工作,确保了群体性食物中患者的抢救成功。

参考文献

[1]戴自英.实用内科学,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462-483.

[2] 陈秀荣,张利岩,王颖,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2006,01.

[3] 董淑华,集体急性食物中毒的抢救护理,大理学院学报(医学版),2001,21.

[4] 聂翀,王荣,对农村群体性聚宴引发食物中毒与传染病流行的思考及对策,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4,02.

学校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思考 第6篇

某年国庆长假结束后, 某校学生陆续返校, 下午五时四十分学校值班教师接到医务室工作人员的电话, 告知医务室有两名疑似食物中毒的学生。值班教师迅速赶到医务室, 得知两名学生是在不同的学生食堂食用不同的面食, 有放射状呕吐现象、不腹泻、神志清晰, 校医准备将学生送往医院。正在此时又一名学生来到医务室称自己在食堂吃完热干面感觉很难受。

值班教师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群发食物中毒事件, 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一是迅速责令食堂工作人员停止出售任何食品, 并暂时封存。二是迅速将有症状的学生送到该市急救能力最强的医院, 并向120急救中心报警, 请中心派车接运学生。三是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 争取社会帮助, 并在现场组织学生干部和教职工接待有症状的学生;同时利用学校广播通知当天下午在食堂食用面食的学生, 有不舒服症状迅速去医务室, 无症状的到图书馆阅览室集合。学校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市卫生局、教育局汇报, 并请求支援。市卫生局也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

随后来医务室的学生越来越多, 情况越来越严重:有的学生神志恍惚、言语表达不清;有的学生不能坐立、倒地抽搐、口吐白沫或血泡, 现场凄惨而恐怖。

在此期间, 食品卫生监管部门人员首先赶到学校, 在前往食堂开展工作的同时护送中毒学生去医院。不久, 在市卫生局指挥下市内各医院救护车纷纷赶到学校, 将中毒学生集中送往市一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治, 全市医院相关急救设备和医护人员由市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统一调配。由公安干警控制学校现场, 封闭道路交通, 为抢救中毒学生开通道路, 同时在医院安排警力维持秩序。市政府领导分别于医院和学校进行现场指挥, 协调各方工作。学校内外护送和救治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至次日凌晨, 共有八十余名学生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 其中有4名学生出现呼吸停止现象, 情况极度危急。省政府组织专家赶赴学校, 市卫生系统全力支援抢救中毒学生的医院, 并做好下一步救治的准备。

虽然在救治中毒学生的过程中几度遭遇药品缺乏和医疗器械不足等危急情况, 但在社会各界的强力支持下, 救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4名学生转危为安, 其他学生陆续离院返校, 学校秩序恢复正常, 没有因此事引发继发群体性事件。

2 学校应对措施

2.1 制定突发事件预案, 强化安全意识

此次事件中医务室工作人员、值班教师、校领导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的报告, 是赢得抢救时间的关键, 如果其中有任何人员心存侥幸、犹豫而导致延迟报告甚至隐瞒不报, 后果将不堪设想。

2.2 现场指挥人员准确及时地作出判断

在学生群体事件发生时, 最好由学生工作人员担任现场指挥, 因为其了解学生也更为学生所熟知。现场指挥人员要沉着冷静地分析现场情况, 让局势向有利方向发展。

怎样才能准确及时地作出判断?首先, 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应掌握和具备一些食品卫生与医疗急救方面的基本知识, 以作为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的根据。确定发生食物中毒后, 在污染原因不明、学校医疗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及时将学生送往条件更好、急救能力强的医院, 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和判断。其次, 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是准确判断的核心。食物中毒已经发生, 怎样让学生不再中毒、尽快将中毒学生送医救治是工作重心, 因此, 切断食物供应、护送中毒学生、集中疑似中毒学生等待救治是正确的选择。

坚持执行正确的选择是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在护送学生过程中, 医院急救人员告知学校医院收治学生已达饱和, 要求学校将学生送往其他医院。现场指挥人员与急救人员沟通, 如需转院、如何转院应请示该院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同时, 学校于图书馆阅览室组织学生观看电视、阅读报刊杂志, 分散其注意力, 并安排学生管理人员现场安抚学生。

2.3 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

学生干部队伍是学校工作的生力军, 在这次事件中, 学生干部主动护送中毒学生去医院, 在医院照顾接受救治学生;并在学校寻找中毒和疑似中毒学生;同时陪伴和安慰身边同学, 维护学校稳定, 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学生干部的贡献无可取代。

2.4 做好学生安置工作, 维持学校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

事件发生后, 学校食堂封闭, 数千名在校学生面临无水喝、无饭吃的状况。学校安排人员于第二天早上从邻近学校送来充足的早餐, 所有任课教师走进教室、走上讲台正常上课, 学校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得到维护, 学生情绪得以稳定。

2.5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报告地方政府, 既是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 也是政府调集全社会力量、协调各方工作、指挥相关人员保证事件得到正确有效处理的基本前提。调查事件原因、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需要依靠公安部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全力以赴的救治是学生生命与健康的保障。

3 对预防及善后工作的思考

预防食物中毒是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 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要求, 对食堂、餐厅、商店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主动接受食品卫生主管部门检查, 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各方面安全防范措施。

虽然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但学生及其家长对后期学生的健康高度关注。学校一方面请公安人员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事件原因, 陈述事件调查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取得学生及其家长的理解;另一方面承担个别学生后期检查和治疗费用, 在学生学业遇到困难时给予帮助, 在学生升学和就业时给予照顾, 获得学生及其家长的认同与感激。

学校和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宣传此次事件中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群体以及个人的优秀事迹, 挽回由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加注社会正能量, 让这次危机事件转变成为一次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成功案例。

摘要:对某校学生食堂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归纳和分析, 以期提供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成功案例。

一起肠炎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第7篇

关键词:流行病学,肠炎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2013 年3 月24 日下午4 时30 分,平顶山市卫生局通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接诊数名疑似食物中毒患者,他们均于23 日中午在某酒店就餐,要求疾控中心尽快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为查明事件原因,平顶山市疾控中心立即组成三个调查小组,奔赴市二院和某酒店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采样工作。

1 材料与方法

1.1现场调查

1.1.1 病例定义2013 年3 月23 日中午在某酒店就餐的人员中,出现以“发热、恶心、头痛、腹痛、腹泻、呕吐”为主要症状的就诊患者。

1.1.2 病例搜索及调查通过报告人信息、聚餐人员名单以及各大医院就诊记录,截止3 月26 日18 时,在市二院和中平能化总医院搜索调查了符合病例定义的患者67 例。

1.1.3 其他危险因素调查现场对可疑食品、物品,食品来源、加工、存放,现场卫生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等进行采样和调查。

1.2 实验室检测

1.2.1 检测样品对患者及从业人员排泄物、可疑食品、源头食品和可疑物品共计31 份进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性大肠杆菌、李斯特菌检测。

1.2.2检测依据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4789.4-2003[1]。

1.2.3 检测方法血清凝集和生化反应实验。

1.3 统计方法采用Excel 2003 对调查资料进行录入,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 中毒过程2013 年3 月23 日中午12:00,王某在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回门宴30 桌,就餐人数约225人,自下午4 时至25 日凌晨6 时陆续有数名患者以“发热、恶心、呕吐、头痛、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为主诉入院诊治。截止26 日,共计47 人在市二院就诊,20 人在中平能化总医院就诊。所有发病者经医院治疗后,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愈后良好,未发生死亡病例。

2.2 流行病学调查

2.2.1 时间分布首发病例出现在3 月23 日下午4点,末例病人在25 日上午6 点;潜伏期最短3h,最长41h,平均14h。见图1。

2.2.2地区分布67例病人中,宝丰县最多34例(家属亲戚大多为宝丰县人),占总病例数的50.75%。市区14例、石龙区10例、新城区6例、鲁山县2例、外省1例。

2.2.3人群分布中毒患者中男性27例、女性40例,男女之比为0.68:1。患者年龄最小为2岁、最大80岁,各年龄组均有发病。其中,小于10岁组有13人、10~岁3人、20~岁6人、30~岁11人、40~岁17人、50~岁15人、60岁以上2人。职业以农民为主。

2.3临床特征67例病人中,“发热、腹泻、腹痛”为主要的临床症状,发热最高温度为40℃,腹泻性状有米泔水样、洗肉水样和糊状,腹痛性质以阵痛为主。见表1。

2.4 进食情况调查67 例患者都于2013 年3 月23日中午在某酒店参加喜宴,并进食了该酒店提供的凉菜制品(牛肉、豆腐、鸭胗、卤蛋、蕨根粉、豆干、青菜等)。患者家属中食用过带回的凉菜制品的也有部分出现“发热、腹痛、腹泻”等症状,未食用过的没有出现类似症状,即未发现人传人的中毒现象。

2.5 现场卫生学调查某酒店后厨凉菜间:进入门口有一股不适的异臭味,缓冲间水池水龙头由塑料袋包裹,水池右侧存放一无盖垃圾桶;冰柜内食物生、熟、荤、素未分,操作台上刀案无标识;紫外线灯开关打开,灯不亮;正在使用的冰糖芦荟罐头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凉菜间卫生状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6 从业人员调查凉菜厨师李某描述:他21 日早发烧(39℃)、拉肚子、粪便为稀水样,当天去诊所就诊后,22 日上班时没有继续发烧、拉肚子。23 日李某继续上班,准备喜宴所需的凉菜制品,切盘、摆菜、调味过程中他没有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7 实验室检测采集病人呕吐物2 份、粪便5 份;凉菜厨师李某肛拭子1 份;凉菜半成品11 份(牛肉、豆腐、鸭胗、卤蛋、蕨根粉、豆干、青菜、蘑菇、杏仁、鸭翅、罐头);豆干源头食品5 份;厨房用具4 份(菜墩、抹布、凉菜板等);厨师手表面3 份进行细菌指标检验。见表2。

注:阳性的凉菜制品为:牛肉、豆腐、鸭胗、卤蛋、蕨根粉、青菜、豆干。阳性厨房用具:抹布2 份。

3 讨论

此次事件发病急、病程短、临床表现相似,患者都进食了某酒店提供的食物,且未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符合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2],故诊断本事件为食物中毒。临床症状以“发热、腹泻、腹痛”为主,符合细菌性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3],又从凉菜制品、凉菜厨师李某肛拭子以及病人粪便中检出血清型相同的肠炎沙门氏菌,由此可以确认该事件是由肠炎沙门氏菌污染凉菜制品而引起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 年版)》的要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需要疾控中心、监督局等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食品卫生学调查共同完成。此次事件的调查处置能做到快速准备、证据链完整,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建立综合指挥部,通盘考虑、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疾控中心和监督局两单位沟通配合密切、顺畅,并借助医疗机构的力量收集材料,为事件处理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鸡西市某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第8篇

1 基本情况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门调查小组于7月12日至16日对该次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共调查123人, 其中发病94人、未发病29人。2008年7月12日9:00在该饭店举行婚宴, 设宴24桌 (此次该单位向卫生监督所上报了20桌) , 就餐总人数约240人, 流调55人, 其中发病48人, 未发病7人;7月12日11时该单位又接待了婚宴22桌 (此次该单位没有向卫生监督所上报) , 就餐总人数约220人, 流调45人, 发病34人, 未发病11人;当日11时搬迁宴席又接待了10桌 (此次该单位没有向卫生监督所上报) , 就餐饮总人数约100人, 流调23人, 发病人数12人, 未发病11人。其中49例住院治疗, 其余均在门诊接受观察治疗或口服药物治疗。无重症病例, 无死亡病例, 无继发病例。

2 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2.1 病例定义

根据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我们将本案病例诊断标准确定如下:参加7月12日该饭店聚餐且符合以下条件: (1) 24小时内腹泻3次以上; (2) 到医院就诊有便检或血常规检验报告单且呈阳性; (3) 发病潜伏期在4~24小时之间。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定义为本次食物中毒事故的病人。

2.2 病例及分布

病人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为主, 依据本案病例定义, 本次共发病94人。其中9:00婚宴就餐发病的总人数是48人, 11:00婚宴就餐发病的

(1) 鸡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黑龙江鸡西158100总人数是34人, 11:00搬迁就餐发病的总人数是12人。

2.3 潜伏期

9:00就餐者首例病人发病时间为7月12日14:00, 最后1例为7月13日2:00, 潜伏期最短为4小时, 最长17小时, 平均潜伏期8.67小时;11:00时婚宴就餐者首例病人发病时间为7月12日16:00, 最后1例为7月13日16时, 潜伏期最短为5小时, 最长17小时, 平均潜伏期10.5小时;11:00搬家就餐者首例病人发病时间7月12日17:00, 最后1例为7月13日15时, 潜伏期最短为6小时, 最长16小时, 平均潜伏期13小时。

3 中毒食品的确定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饭店留样食物共15个样品进行了采样检测。94名病人的临床症状、潜伏期也与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征相符, 故判定中毒餐次为2008年7月12日9:00及11:00的宴席。

经过对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的卫生统计学分析, 11:00搬迁要的盐水大虾、扒全肘、熘双段、香炸肉排、五福拼盘和老醋全家福为P<0.05, 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但从统计结果还可以看出, 9:00婚宴的香炸肉排、11:00搬家宴的香炸肉排接近于临界值, 具有很大的可疑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报告单中香炸肉排检出致病性大肠杆菌。

4 化验情况

4.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采集及结果4.

1.1样品采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饭店9时婚宴的留样样品共采集15件, 病人的排泄物样品12件, 病人呕吐物样品4件, 水 (自来水、蓄水箱水和灶房末稍水) 样品3件。

4.1.2 检测项目:

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和痢疾杆菌。

4.1.3 检测结果:

香炸肉排检出致病性大肠杆菌, 其他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在采集的样品中, 大肠菌群 (MPN/100G) 检测结果最高的是鱼皮和老醋凉菜, 最低的是肘子。

4.2 医院临床检验结果

4.2.1 便检。

鸡西煤炭总医院调查52例, 结果均为稀水样便, 便中有红细胞、白细胞的7例;市医院调查37例, 结果为稀水样便, 便中有红细胞和白细胞的9例;中医院调查30例, 结果为稀水样便、便中有红细胞和白细胞的19例。

4.2.2 血常规。

煤炭总医院调查109例, 结果白细胞上升、粒细胞百分比上升和淋巴细胞比率下降的22例;市医院调查49例, 结果白细胞上升、粒细胞百分比上升和淋巴细胞比率下降的8例;中医院调查96例, 结果白细胞上升、粒细胞百分比上升和淋巴细胞比率下降的48例。

5 治疗情况

各医院对94例病人均进行了对症治疗, 使用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氯化钾、糖酸钙和硌施山莨菪静点, 重症加地塞米松静点。至此, 所有患者病情好转, 大部分治愈, 无死亡病例。

6 分析及结论

94名病人临床症状相似, 发病时间集中, 共同餐次明确, 停餐后无继发病例, 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临床症状符合细菌性食物中毒的特点。医院对病人进行了血常规、便常规等多项检验, 可以排除霍乱和痢疾的暴发。根据上述临床症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结果分析, 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 判定此次94名就餐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是由于食用了该饭店的食品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事件论文 第9篇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2004—2011年, 全国各类学校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的食物中毒事件数据, 分为微生物性 (包括细菌、病毒和寄生虫) 、真菌性、化学性、植物性和动物性食物中毒等5个类别进行分析。

采用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04—2011年, 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共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940起, 累计报告中毒31 945人, 死亡40人, 分别占全国食物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的24.64%, 28.25%和2.38%。2006年报告的事件数和中毒人数最多, 分别占学校事件总数和中毒人数的20.00%和19.74%;2005年报告死亡人数最多, 占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死亡总人数的50.00%。见表1。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3]中规定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 2004—2011年全国各类学校报告一般级别以上的事件369起, 未分级事件571起, 分别占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39.26%和60.74%。见表2。

2.2 致病因子

见表3。

注:其他微生物指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和病人潜伏期和临床表现, 判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但由于采样时间、检测技术等原因没有检出具体致病因子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他化学物包括明矾、防锈漆、糖精、洗涤剂;其他植物包括苦瓠子、麻风果、海芋、茶栗果、苦蒲瓜、瓠瓜、马桑果等植物引起的2起及以下的中毒事件。

2004—2011年, 已查明致病因子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占76.70%。其中, 微生物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最多, 分别占已知病因事件数和中毒人数的56.17%和60.35%, 无死亡病例;其次为植物性食物中毒, 占已知病因事件数的31.21%;其他从高到低依次为化学性、真菌性和动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病死率为0.13%, 其中病死率最高的为动物性食物中毒 (3.33%) , 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 占已知病因事件死亡人数的77.14%。

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中, 蜡样芽胞杆菌引起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最多, 占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的27.65%和17.62%;其他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数较多的病原从高到低依次为葡萄球菌肠毒素 (15.06%) 、沙门菌 (11.26%) 、副溶血性弧菌 (8.40%) 、致泻性大肠埃希菌 (7.90%) 、志贺菌 (5.43%) 及变形杆菌 (5.19%) 。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的致病因子主要为农药、杀鼠剂和亚硝酸盐, 三者占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95.00%。植物性食物中毒以豆类中毒为主, 包括四季豆、扁豆和生豆浆引起的中毒, 占植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数的56.00%。

2.3 时间分布

2004—2011年, 9月为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月份, 报告的事件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占事件总数和中毒总人数的25.21%和27.98%。3—6月报告事件数和中毒人数呈持续上升趋势, 7—8月事件数和中毒人数均较少, 10月至次年2月, 事件数和中毒人数基本呈下降趋势, 2月降至最低。见图1~2。

2.4 学校类型

中学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最多, 分别占事件总数和中毒总人数的37.02%和38.78%。其次为小学, 事件数和病例数分别占28.30%和29.04%, 且死亡人数最多。农村小学和农村中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较多, 二者共占事件总数和中毒总人数的39.47%和39.66%;且农村小学的死亡人数在各类学校中最多, 占死亡总人数的37.50%。见表4。

注:其他学校包括职业学校、语言学校、聋哑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未注明学校类型的学校。

2.5 中毒原因

已查明中毒原因的食物中毒事件占事件总数的70.11%。在中毒原因明确的事件中, 直接由食物污染或变质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最为常见, 占引发原因明确事件总数的50.83%;其次为加工不当, 占23.37%;误食误用占14.57%, 且死亡人数最多;由设备和加工人员引起的交叉污染占6.83%。投毒事件的病死率最高, 为1.18%。见表5。

3 讨论

2004—2011年, 我国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整体呈逐年递减趋势;自2006年起,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事件数也基本呈下降趋势。但这种下降趋势并不能反映食物中毒事件防制效果, 近年来互联网上报道的多起食物中毒事件,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均没有及时报告, 究其原因可能在于: (1) 不是所有食物中毒事件都需要报告,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 符合报告标准的食物中毒事件才需要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3]; (2) 部分地区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情况与创建卫生城市等政府工作业绩挂钩; (3)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会追究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4]及报告机制的不完善、监督措施的不健全等原因[5,6],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漏报和瞒报。

微生物引起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数和病例数最多, 其中蜡样芽胞杆菌、葡萄球菌肠毒素、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和致泻性大肠杆菌是主要的致病微生物。植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数和中毒人数仅次于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其中因豆类烧煮不透、加工不当而引起的中毒占植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数的一半以上, 并且是引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的单一致病因子。化学物是引起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死亡的主要原因, 降低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死亡是降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死亡人数的主要措施。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月分布与我国各类学校春季、秋季学期基本一致, 低发月份为寒、暑假期间。9月份为高发月份, 且以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为主, 主要与夏秋季节气温高、微生物繁殖快, 各类学校新生入学, 健康教育环节薄弱等因素有关。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历来是社会关注焦点, 针对上述研究结果, 建议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科学管理, 加强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根据各地的应急反应能力, 适当降低事件的报告标准, 增加事件监测的灵敏性。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应加强合作, 做好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改善卫生措施, 遏制违规操作[7], 防止微生物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另外, 需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增强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把握从农田到餐桌所有环节的卫生意识和能力;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市场上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加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严格剧毒药品、有毒物品的管理, 防范和控制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7]。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S].2009-02-28.

[2]陈玉娟, 姚应水.2005~2009年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分析[J].皖南医学院学报, 2011, 30 (1) :81-85.

[3]卫生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S].2005-12-27.

[4]卫生部, 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S].2005-11-02.

[5]李海麟, 樊立华.论食物中毒报告的规范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7, 23 (2) :142-144.

[6]陈淑玲, 刘鹭滨, 牟森, 等.食物中毒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海峡预防医学, 2004, 10 (5) :49-50.

一起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 第10篇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病例调查

11月25日起,有关医院共接诊病人56例(其中:省儿童医院接诊53例,省一附院接诊3例),病例以发热、腹痛、腹泻(水样便)为主。症状普遍较轻。所有病例经接诊医院一般抗生素治疗后均症状减轻或康复,截止12月4日,所有病人均康复出院。截止12月6日,该园已连续8天无新病例报告。

幼儿园学生自11月25日中午集体用餐后,下午3时30分出现首例腹泻病例,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市、区专家确定了此次事件病例定义,并开展病例搜索工作。 (病例定义为:11月25日中午在幼儿园用餐的幼儿,出现发热(≥37.5℃)、腹泻(≥3次/天)、呕吐(≥3次/天)三症状之一者) 。至本次事件结束,共发生病例56例,罹患率17.55%。

1.1.1 人群分布:

本次事件发病人群均为该园幼托儿童,男生31例,女生25例,男女性别为1.24:1;年龄最大6.5岁,最小2岁,平均年龄4.56岁。

1.1.2 班级分布:

按病例数多少依次为学前(2)班23例,中 (2) 班14例,学前(1)班9例,大(2)班4例,小班4例,中(1)班2人。各班级人数及罹患率见表1。

1.1.3. 时间分布:

首发病例发生于11月25日15时,病例主要集中与26日3时至26日13时。占所有病例的86.79%。27日仅发生1例病例。

本发病曲线显示为点源暴发,发病高峰在26日的5~7时之间,根据事件发生的集体用餐时间推测,最短潜伏3小时,最长潜伏期43小时,平均潜伏期20小时。

1.2 临床表现

病例主要症状为发热、腹痛、腹泻等。83.33%的病例出现腹痛症状;发热占总病例的79.63%,体温最高40.5℃,最低37.8℃,平均38.8℃;腹泻占总病例的74.07%,最多6次,最少1次,平均3次,腹泻物多为水样便;呕吐占总病例的31.48%,最多10次,最少1次,平均3.7次。病例症状详见表2。

检测结果显示大多数病例血象偏高,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大便常规检测未见红、白细胞及脓球细胞等异常。医院给予患儿头孢他啶、蒙托石散及双歧杆菌对症治疗。治疗后均症状减轻或康复。

1.3 实验室检测

采集患儿血样、腹泻物、肛拭子共20份,在10份患儿粪便、肛拭子中分离到10株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血清型为O136K78;采集幼儿园厨房工作人员粪便、肛拭子各1份,在1份粪便中分离到1株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血清型为O136K78;以上细菌经PCR检测毒力基因为阳性,表明此为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可通过产生肠毒素致病;采集厨房用具涂抹样、餐具贴纸片共18份,未检出致病菌。

1.4 现场卫生学调查

食堂位于一楼西边楼梯底下,面积约30平方米,共有3小间,室内各类物品摆放凌乱,红外线消毒柜已损坏不能运转,未配备餐具保洁柜,清洁后的工具、容具在操作台面和就地存放,菜肴加工在靠近粗加工间的煤球炉上操作。生活用水为市政供水,墙壁和砧板有明显霉斑,留样冰箱未标识,无留样菜肴。未见菜谱和食品采购的有关登记。

该园食堂有专职人员1名,有保健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但无肠道带菌检查结果,1名兼职帮厨,健康证明已过期。

经调查,25日提供给幼儿的菜肴为豆皮烧肉和鸡蛋汤,午后点心为稀饭(加盐拌调),未见剩余菜肴,采购的食品为干豆皮和鲜猪肉,3家幼儿园均来自菜市场同批次采购,菜肴也相同,其他两所幼儿园未出现不适患儿。

结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认为本次事件为一起因集体用餐导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引起疾病的致病菌为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 (血清型为O136K78) 。引起事件暴发的原因可能为:

2.1 厨师为健康带菌者, 在饭菜制作过程中, 不注意个人卫生, 造成污染。

2.2 菜肴加工环节交叉污染导致,或制作、放置过程中被苍蝇等媒介昆虫污染所致, 原因分析如下:

2.2.1 患者有共同的用餐史,相同的临床症状,并在病例粪便、肛拭子中均检出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尤其是在厨师的粪便中检出致病菌,表明可能通过厨师带菌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病例的临床表现、潜伏期与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导致的胃肠炎型病例表现基本符合。

2.2.2 11月25日中午3家幼儿园使用共同的食品原材料加工相同的菜肴,仅该园发生病例,说明此次用餐购进的原材料本身应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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