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2024-07-21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精选12篇)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1.江西五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西赣州341000;2.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1.Jiangxi F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Ltd.,Jiangxi Ganzhou 341000;2.Ji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Applied Technology,Jiangxi Ganzhou 341000)

1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和主体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合同纠纷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主体要处理好与建设项目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施工合同管理的主体,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施工合同的签订

合同签订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当事人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力,进行合同谈判,充分协商。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合同,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承包方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工作。承包方应遵守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掌握合同谈判的技巧。

3 施工合同文件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合同任务的顺利完成,承包方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检查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工程数量、施工成本进行分析,并对分包人的任务以及发包人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分析。若发现工程实施情况与工程计划、目标的偏差,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损失。

4 合同变更、违约、索赔、争议管理

4.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方应按以下方法处理合同价款:(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该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由承包人自身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2 违约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责任的内容主要有:

(1)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时,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预付款;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4.3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1)承包人应掌握索赔知识,依法进行索赔。

(2)索赔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按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和费用。

(3)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施工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了工程暂停施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4)在合同事件发生后28d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之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之后的28d内监理工程师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在此期限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做进一步要求,视为对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项索赔事件继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4.4 争议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其它方式解决争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5 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文献

[1]林密.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探究论文 第2篇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4.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科学处置合同纠纷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09).

[2]张文魁.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科学之友(B版),(01).

[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1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索赔

1 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

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

3.2 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3.6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2005(7):60-61。

[2]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价值工程合同管理 第4篇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门应用特别广泛的管理技术,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价值工程起源于40年代的美国,麦尔斯(L.D Miles)是价值工程的创始人[1,2],1963~1970年美国营造业在施工阶段采用了价值工程变更建议(VALUE ENGINEERING CHANGE PROPOSAL简称VECP)制度,鼓励营建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建议方案,若蒙业主采纳,可分享某种比例的节省金额[3,4]。在美国,联邦合同在采用自愿价值工程激励条款的地方,要求政府与承包商按照50/50的百分比基数分享节约的成本。在计划是强制的情况下,政府/承包商的分成百分比基数为75/25[48CFR 48.104-1]。在稍低级别的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分享价值工程节余的原则在不同的州之间亦有所不同,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分享价值工程节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了,则公共机构必须将净节约的50%分给承包商[CA公共合同代码7101][5]。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在14.2、14.3、14.4款中关于价值工程变更建议、工期及价格调整等方面作了规定[6]。

我国于1979年引进价值工程[7],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产品研究开发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过30余年的研究和推广,价值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益。然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使用价值工程取得的效益分配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专门的合同条款规定,这不利于激发建筑承包商应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的积极性。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价值工程条款是一项亟待政府主管部门、建筑协会、立法机关等部门解决的问题。

1 价值工程合同

价值工程合同是指在施工合同中,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而制定的专门规定价值工程节余分配等发包人、承包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专用合同条款,以期调动承包商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积极性。价值工程合同概念包括以下内容:(1)价值工程合同是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价值工程合同与施工合同是包涵的关系,即价值工程合同不是独立的一份合同,而是施工合同中的一款,它依附于施工合同。(2)价值工程合同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与其他合同条款一样,价值合同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价值工程节余分配问题,争议解决办法等。(3)价值工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这里所说的“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成本”包括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对发包人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其带来其它利益。(4)在施工期间,提高建筑产品价值、降低产品成本主要依靠承包商的能动性,承包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施工阶段,建筑承包商是建筑产品的主要实现者,因此,承包商对控制成本具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鼓励其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施工阶段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成本控制的重点。为了使承包商深入参与,要求在合同上为承包商提供:1)有利的激励措施,以便于形成和提出价值工程变更提案;2)客观地、迅速地处理价值工程变更提案;3)合理分享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所得的节余。

2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流程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是指为了节约发包人开支而又不影响产品关键功能或基本性能指标而提交的一项特殊提案。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应遵循一定的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2.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发包人递交价值合同变更提案意向通知书及初步变更方案。

2.2发包人指定专人(或约定部门)对价值合同变更方案进行初步评价,决策是否同意价值工程变更。除风险因素外,通常根据下列费用评价是否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1)前后单位成本比较;(2)研制费用与计划节余之间的关系;(3)技术合理性。

2.3承包人递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当初步提案被同意采纳后,发包人会要求承包人提交详细的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详细变更提案要包含以下内容:(1)变更理由说明;(2)详细的变更提案;(3)变更前后方案功能评价;(4)技术经济分析;(5)工程进度分析;(6)方案实施计划;(7)风险评价。

2.4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确定。

2.5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分配。

3 价值工程节余

价值工程变更提案会对合同所涉及的建筑产品价值产生影响,为了确定因采纳价值工程变更而得到的节余,将相关合同分类:直接合同、共存合同及未来合同[8]。直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当前合同(第一合同);共存合同:在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已订立的另外的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二合同);未来合同: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签订的所有合同,一般由同一合同部门签订(第三合同)。价值工程变更提案被采纳后能形成两种价值节余:采购节余、附属节余。(1)采购节余。1)直接合同节余:采纳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该合同成本的纯节余,它等于单位成本节余乘以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有关的台数再减去建筑承包商接受津贴的研制费用。2)共存合同节余:是在接受价值工程变更提案时,主管机构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的价格纯节余。3)未来合同节余:是指直接合同单位成本节余经考虑各种因素影响的校正后,再乘以分享期内的交货装置数。(2)附属节余。附属节余是由于采用价值工程变更提案后采办机构中关于生产、维护、后勤等方面的节余,但采购节余除外。

3.1 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

采购节余和附属节余的分配有所不同,承包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享有采购节余,但附属节余是一次性报酬。在美国,价值工程按照自愿性项目和强制性项目不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如表1所示。

前面对价值工程节余概念、分类作了介绍,此外,价值工程节余的分配还要确定节余额,下面举例说明节余计算过程及鼓励型合同节余的分配。通过计算,价值工程合同总节余736万,其中承包人可获得价值节余(或额外利润)342万元,发包人可节约投资(或获得额外效益)382万元。计算过程如表2,表3所示。

3.2 价值工程节余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节余分配比例分配价值节余,当双方关于价值节余及价值节余分配存在争议时,双方可:(1)友好解决。(2)双方约定争议裁决委员会裁决该争端议决委员会应由具有恰当资格的成员组成,成员的数目可为一名或三名,具体情况应在合同中规定。如果争议裁决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则合同每一方应提名一位成员,由对方批准。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由双方协商任命。任命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条件应:1)有从事价值工程管理经验;2)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在整个被任命期间独立于合同的任何一方;3)要求争议裁决委员会行为公正,并遵守合同;4)包括合同双方(相互及对争议裁决委员会)做出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争议裁决委员会的成员对其违背所接受任命的职责或合同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应保证争议裁决委员会成员与所裁决的索赔无关。(3)诉讼。当(1)和(2)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 结语

价值工程作为一门现代管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许多工程类系统及非工程类系统中都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在实际工作中,激发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是管理者的目标之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价值工程节余等权利义务关系是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价值工程将会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摘要:研究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价值工程合同,探讨了价值工程合同概念、价值工程变更提案的操作流程、价值工程变更节余的确定、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如何分享节余,以及价值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立法机关、行业协会等部门制定专门的价值工程合同条款。

关键词:价值工程,合同,施工阶段,节余

参考文献

[1]张文泉,李涛,苏建军.价值工程发展方向—价值管理[J].价值工程,2004,(9):53-54.

[2]胡树华,张治河,覃家君.价值工程的创新本质与发展[J].价值工程,2000,(1):18-21.

[3]韩荣.国外价值工程发展近况[J].价值工程,1988(,4):10-14.

[4]李丽红等.工程造价新技术[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110-132.

[5]爱德华.R.菲克斯.建设工程与项目管理经典译丛-建设项目管理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364-377.

[6]菲迪克.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198-21.

[7]顾菁.建筑业价值工程的思考[J].建筑经济,1996(,9):25-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第5篇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设计承包合同(建筑设计、装修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等。3)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电气设备买卖合同、仪器仪表买卖合同等。4)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等。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迁(施工、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检测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合同管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编制出合理的合同条款。3)预防风险、避免纠纷。工程参建各方应考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法,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4)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应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最大限度地纳入到管理范畴中,必要时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3.1建设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做好规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详细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对合同管理有影响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合同构架图。2)确定工作重点。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如合同构架图的制定、合同文件体系的建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纠纷及索赔处理工作、合同资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3)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完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据可依,不按个人意愿进行随意管理。

3.2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合同签订对象。对于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招标公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完成;对于特殊情况无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综合分析潜在签约主体的整体实力,对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及设备等进行考察,确保其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条件的分析和谈判原则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条件不尽相同,确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后,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出合同谈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对方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为前提,通过基本条件引申至其他条件;(2)对于内容较为灵活的合同,谈判前应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谈判中争取实现最高目标;(3)事先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并预先制定好相关的对策;(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理力争。3)组织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根据谈判结果拟定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应完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予以明确,并将各种风险考虑进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合同履行前,应对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交底,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关注的条款,便于现场管理人员能及时检查、控制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关的来往信函、签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等资料;3)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详细记录。

3.4合同纠纷及索赔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纠纷和索赔现象,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并保持签证、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接到对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作出处理,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提出反索赔;对于施工过程中对方明显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如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现场协调等方式,缓解矛盾,尽量避免因诉讼和仲裁造成停工,给双方带来损失。

3.5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重视合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统一记录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借阅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乱出现遗漏、缺失等现象。在工程开始实施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直至工程完工后将应上交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等相关单位。

4结语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第6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造价管理;造价控制;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31-0156-02

1 概述

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主要涉及到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的决策阶段;二是项目的设计阶段。这两个阶段对于工程造价影响巨大,尤其是决策阶段甚至能够达到影响工程造价的50%以上,所以这项工作在施工的过程中都是请专门的专家或者机构来做的;设计阶段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比较大,可以高达25%,而设计费用在实际的工程造价中只占到了大约不到1%。所以在这个阶段若能够对设计进行较好的优化,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工程开支、降低工程造价。

2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发包方都会委托专门的机构来书写招标文件、招标合同,在合同中详细地记录了任何对于承包商的制约,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利用合同的漏洞巧立名目来刻意提高工程的造价。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工期,对于工期拖延的要求承包商向发包方支付工程延期罚款,那么就能有效杜绝承包商后期拖延工期来提高工程造价情况的发生。在合同中明确对施工过程中零件的品牌以及型号进行规定,以避免承包商对上述的部件进行掉包,影响工程的质量。对于合同进行严谨的编写,需要工作人员具备相当丰富的实际经验,对于施工过程中各种潜在的情况都能够进行考虑。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建设部已经推出了《施工合同的标准》一书,该书详细地介绍了在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与工程造价紧密相关的各种条款。这些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对承包方的施工进行了有效的约束,然后对工程造价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这些条款涉及到合同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明显的工程造价条款、经济责任条款、隐含的经济条款等。这些条款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标准,条款清晰、简洁,对承包方的制约性比较大。这些条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施工合同价格的固定方式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还是可调价格。由于在招标的过程中,中标的企业和业务之间的合同并没有明确中标的价格是否是上述价格的哪一种固定价格的合同方式,一般使用的工程情况是施工周期短、施工规模比较小的工程。对于工期较长,并且施工规模庞大的工程主要采取的施工方式为可调价格的方式,因为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可变的因素。所以在确定是利用哪种价格方式的时候,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来确定到底采用哪种定价方式,目前电网工程大部分是采用固定总价及固定单价合同,确保工程造价可控。

其次,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条款,这些条款一旦确定就无法更改。由于电力工程在施工的具体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出现现场签证以及设计变更,所以在合同中一般要对这些情况加以考虑,来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种实际的情况。

最后,由于施工阶段几乎占到整个施工过程中的99%以上的时间,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最好的方式就是工程拨款的方式。对其拨款的形式可以按照其进度,也可以按照时间节点,但是必须是在合同的规定之下采用多节点控制来对工程施工造价进行控制,拨款的方式、拨款的时间都应该在合同上具有明确的规定,这样不仅能够维护发包方的利益,也能够维护承包方的利益。此外,合同还应该对质量违约、工期违约以及环保违约等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具体的合同控制应该严格掌控好签证的价格控制,计价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进行,要做到及时防止承包方利用一些潜在的签证来提高工程的造价。签证以及变更必须明确,要留有记录,最好将其明确到图纸上。作为业主要加强自身从业人员的专业与技术素养,来对合同进行更好的控制。

3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签订是进行造价控制的源头与关键,只有各项影响工程造价的条款都在合同中进行了有效的约束,才能够使得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作为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预算人员,更要对合同进行仔细的研究,结合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预算,并且充分利用合同中的条款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由于事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工程的造价。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整个工程现场进行控制可以有效地减少工程造价,具体的举措如下:在施工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出现较为隐蔽地增加施工造价的工程,这个时候造价工程师以及业主和施工方监理等都要及时地进行记录测量。对于测量的结果,造价工程师检查无误后进行签字。如果工程造价师能够很好地理解合同以及施工过程,就能够避免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签证,进而避免造价的升高。施工的过程一切按照当初的图纸规定,如果图纸不发生变更就无需进行签证,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或者业务提出了签证,那么工程造价师确认之后再进行签证,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的情况,工程造价师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这些责任进行明确,然后确定责任人的相关信息保证施工正常地进行。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利用项目管理人员对于图纸以及合同的不明确来获得签证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不给予这些签证认可,比如在电缆沟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其做五遍以上的防水措施而施工单位只做了一次。在包签证的过程中,按照原始的图集而没有进行相应的变更,对于这种情况要明令禁止,还有的施工单位在多雨的季节多报签证费用,由于之前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些签证应不予以签字。除了注意签证或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外,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关注由于客观原因减少的工程量(尤其是隐蔽工程),如线路桩基础、变电站地基处理等实际工程量比施工图开列量减少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并要求设计单位及时出版变更。如果有些项目单次报价有利于业主,那么造价工程师应该及时地将这些信息上报建设单位并进行综合的预算测评,为业主确定工程承包造价的单价。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用好四项造价业务指导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监控,利用工程变更及签证一览表及时分析工程变更原因,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纠偏,同时可动态、全局地分析工程造价情况,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4 结语

本文对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进行了研究,文章首先对影响电力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对于施工前合同的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并对施工前的合同控制的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的管理应该注意的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提出合理地应用四项造价业务指导能有效地实现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升造价控制水平。总之,加强合同的管理与控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罗汉松.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3).

[2] 陈建国.工程计量与造价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6.

[3] 刘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分析探讨[J].铁路工程学报,2010,(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第7篇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 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 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

履行过程中,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 在签订合同时, 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 特别是对违约责任, 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 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 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 (资料) 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缺乏专业人才建设合同涉及内容

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 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 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 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 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 业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

设, 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 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 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 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 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 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 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 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签约随意性大, 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 权限设置混乱,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 施工合

同与甲方签订后, 合同就束之高阁, “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 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 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 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 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 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 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 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 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 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 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建筑市场面

临着国际化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 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并提出了法律保障, 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 必须加强培训学习,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 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 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了

浅谈防范高校职务犯罪的制度设想

陈晓娟 (苏州市职业大学经贸系)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高校职务犯罪的概念、表现及成因, 同时提出对此类犯罪主张从思想建设、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及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等多方面加以消减与防治。

关键词:防范高校职务犯罪制度

0引言

近年来在科教兴国方针的指引下, 我国的教育事业获得了迅猛发展, 高等院校在扩招后显现出勃勃生机。同时, 高校范围内的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 大案要案不断增加, 这唤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及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本文首先分析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成因, 继而对防范该类犯罪的对策进行一些制度上的设想。

1目前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成因分析

高校职务犯罪是指在高等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实施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私分国有资产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招收学生循私舞弊等犯罪的总称。这些犯罪妨害了国家教育管理的秩序与廉洁性, 给国家财产、集体及学生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从高校职务犯罪的行为表征来说, 据统计, 贪污和挪用公款等传统的职务犯罪类型占到了九成以上, 其他犯罪类型仅占小部分。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从实施到案发多数会持续三四年, 隐蔽性强, 而且有智能化、团伙化的倾向, 大案要案比例高, 后果严重, 案发部位相对集中, 招生、基础建设、教材和物资采购等领域。

探讨高校职务犯罪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两点:

1.1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力度, 自我约束标准的降低及从众心理

社会转型过程中, 高校办学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高校迅速扩张, 学校建设规模扩大, 高校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 高校也不再是清静之地。从象牙塔走出来的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元化的特点突出, 也较容易受到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的影响。而我们的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全局, 具体制度并没有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 2005 (7) :60-61。

[2]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3]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0。

浅谈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 第8篇

施工合同, 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法》第269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 施工合同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施工合同, 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任务, 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 是当事人进行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 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 在建设领域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意义重大。

我们对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目标是按期优质并实现经济效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施工进度的控制。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按期建成移交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证明严格的进度控制是保证质量以及防止成本失控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项目成本的管理是在保证质量、工期等合同条件下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并尽可能的降低成本费用, 寻求最大成本节约, 实现盈利的目的。为了能达到这一目标我们还应该做好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安全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也是一个重点工作。如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 施工过程中必须派有资质专业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

2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方法

综上, 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合同管理的方法。

2.1 分包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好方法

采用分包的方式把自己不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 使自己集中精力做好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分包施工的优点有:第一, 通过分包总承包商可以把大量的承包施工风险转移给分包商;第二, 分包商拥有自己的施工设备, 使总承包商免于在开工初期大量购置施工设备, 相应的减少了总承包商的资金压力;第三, 分包商具有某种专业领域的施工经验, 可以保证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工期, 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按期保质地建成极有帮助。第四, 对于远离主要工程的边远小型工程, 工地分散, 工程量小, 且往往涉及当地人民的利益, 由分包商处理更为合适。

2.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建立和健全具体可操作的制度, 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 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应用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在合同管理体系运行中, 切忌个人自由主义, 必须按合同管理制度办法对审查、签定、履行、变更、补充、终止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

2.3 三控制首先抓进度

(1)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原理中我们要遵循以下原理。

(1) 系统控制原理。

必须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的各种进度计划, 形成项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系统。

(2) 动态控制原理。

在项目进展中必须保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保持一致, 万一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使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 应采取措施, 或调整进度计划或改进生产工艺以保证按计划进行。

(3) 信息反馈原理。

进度控制过程就是信息的反馈过程。信息的反馈是将工程的实际进度, 通过信息反馈给进度控制工作人员, 整理统计各方面的信息, 就对比研究后作出决策。是项目进度朝着规划进度进行, 并使其符合预定工期目标, 达到预期效果。

(4) 弹性原理。

在确定进度目标时, 必须借助统计资料和风险分析, 尽可能的掌握影响进度发生因素的规律及可能性。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留有一定余地, 使之具有弹性, 但是必须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质量控制的中心任务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因此我们要做好下列工作。

(1) 质量事前控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做好确定质量目标, 明确质量要求。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施工机械的质量检查。

(2) 质量事中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程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过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进行质量、技术鉴定;建立质量监督日志;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3) 质量事后控制。

质量的事后控制是指对施工过程中, 完成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 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试车运行;组织单位、单向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对工程项目建进行质量评定;审核竣工图以及其他竣工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建立文件档案。

相信通过上述的三步走管理策略, 质量肯定能够达到合同的要求, 并得到业主的好评。

3 结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 也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作为施工企业不仅要懂法、依法经营, 而且要跟上时代的需要, 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水平。我国已加入WT O, 国外企业将逐渐深入国内市场, 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外的建筑企业主要以先进的技术力量、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的融资能力为竞争手段, 抢占工程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利润丰厚的项目, 承包方式也将以利润较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为主。可以预测, 我国建筑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严峻。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施工企业必须更加注重合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备目标。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 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在积极有序的进行着。然而每个建设项目的核心工作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而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工作是施工合同管理。它和开工前运营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间相互配合协调以达到按期优质的完工并实现计划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关键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组织合同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9篇

1、合同管理在建设施工的必要性

1.1 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 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 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 (质量、投资、工期) 的重要手段。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的意义

1.2.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 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 转变政府职能, 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 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我们周围一些私企大搞基本建设, 经常邀请我们参与工程投标, 但是他们的合同意识很淡薄, 招标文件的规定很概括, 甚至没有详细的施工图纸,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常规进行报标、总价包干, 而且竞争单位很多, 评标时只看报价, 不看业绩, 施工中农民挡工、要求供地材等干扰因素很多, 这样中标后, 我们就要非常重视合同管理, 从合同订立开始, 必须明确合同所含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合同价款或定价原则、付款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 施工过程中更要注意收集索赔资料, 利用合同条款进行索赔或者反索赔, 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回收工程进度款, 用我们正规的管理来影响业主, 使其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规范工程管理。

1.2.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 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 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 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比如, 尽管我们与业主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但有些业主不愿意采用示范文本, 认为太复杂, 采用示范文本的, 发包方在专用条款中又加入了许多不平等的条款, 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不遵循工程建设的规律, 盲目压缩工期,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造成承包方垫付工程款等等。有些承包方不按设计文件或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影响建设方群体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因此,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2.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 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 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 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 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经验不足, 将造成我们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 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 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 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讲,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2.1 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 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 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 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 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 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 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 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工期符合国家规范和业主的要求, 现场安全文明达到《JGJ59-99》标准和发包人的特殊要求, 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 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在建筑市场, 施工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如果不加强合同管理, 不及时收集索赔依据, 一旦出现纠纷, 即使诉诸法律, 也提供不出合理的证据, 比如:我们在施工中, 现场三通一平与合同规定的条件有很大的差别, 而我们的现场签证没有及时得到现场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的确认, 导致工程结算时不予认可,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所以, 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对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业主的会议纪要、相互之间的来往文件等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该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

3、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3.1 签订合同前进行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时要分清重点, 对合同关键性条款进行审核, 比如补充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的调整、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范围等;

3.2 合同交底工作到位, 对大型、特殊及每个板块的第一份合同进行认真的评审和交底, 让所有参与的人员都明确合同内容, 吃透合同条款, 向合同管理要效益;

3.3 实行过程控制和监督, 制订项目实施计划, 在施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 进行施工实际进度、成本与施工计划进度、成本的比较, 每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

对市场来说, 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 体现企业的诚信, 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 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来说,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 满足市场的需要, 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全员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 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 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 重视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全员的, 就是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重视合同管理, 不只是合同管理人员, 还包括预算人员、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 尤其是项目经理, 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包括项目部、生产部安全、技术质量部, 而不只是合同管理部。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 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 及时下发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签证, 及时审定补充预算, 签订补充合同, 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合同签订了就万事大吉, 把合同束之高阁, 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摘要: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说明了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并提出了合同管理中的一些实际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如何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 第10篇

1.1 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曹理脱

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 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 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 施工合同签订后, 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 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1.2 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

合同签定不规范,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 出现问题不找合同, 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 或者请客送礼, 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1.3 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

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 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 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 但是, 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 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 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1.4 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

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 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 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 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 或者要求附加条款, 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 不计风险包干费, 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 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2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 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并提供了法律保障。建设单位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 必须加强培训学习, 全员普及各项法制教育, 了解施工合同, 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 使建设单位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 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 密切配合, 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 满足社会需要。

2.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2.1.1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

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 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 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 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1.2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

的实际, 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 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 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 使其在岗位成才。

2.1.3 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

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 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2.1.4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

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他们的责、权、利, 建立竞争机制, 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 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培养专职合

同管理人才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 并且对于查询、检索合同条款, 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了方便。通过对他们的培养, 使他们对施工合同条款清楚明白, 领会其精神, 掌握其精髓, 以利于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 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 为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积极推行由

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一方面有助于建设单位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 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 避免缺款少项和意思表示不真实, 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 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 也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禁止采用手写或打印的不规范、不完整合同, 避免合同扯皮、争议现象发生。

2.4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 建设单位应建立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每份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 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 对每份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解释, 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 制定防范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 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 保证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评审之后由法定代表人作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决策。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一样编码、归档。并且在合同谈判中注意风险合理转移, 以保障建设单位的权益。

3 结论

总之, 建设单位针对在管理过程中会发生的各项问题, 在以上几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不仅能使工作少走弯路, 而且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 带来较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增强企业竞争力。反之, 工程项目工作就难以理出头绪, 甚至会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宏观经济条件下, 建设单位要想在国际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合同管理。

摘要: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 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争议调解、索赔解决、违约处理等将直接影响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合同的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施工合同纠纷, 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 保证施工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 做好合同管理, 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 维护企业的利益, 增加企业利润。

关键词: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主要措施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

[2]陈孟嫦.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福建建筑, 2005.[2]陈孟嫦.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福建建筑, 2005.

[3]赵倩.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基建优化, 2005.[3]赵倩.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基建优化, 2005.

[4]罗德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6.[4]罗德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6.

[5]卞大勇.浅议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 2007 (7) .[5]卞大勇.浅议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 2007 (7) .

[6]盛德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及管理体系的建立[J].财政监督, 2007 (6) .[6]盛德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及管理体系的建立[J].财政监督, 2007 (6) .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第11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问题;处理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在进行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和监督等主要建设工序当中所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提供一个系统的工作指导,从而为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作业、监督和后期管理等工作奠定一个指导性基础。本文将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含义和意义出发,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从而提出其问题的处理方法,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顺利进行。

1、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含义和意义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围绕着水利安装作业工程的承包合同。在这个承包合同中,一般包括有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在履行相关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时,工程的有关各方都应该以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为主要的工作目标,从而促进合同商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度和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的建设和监管单位、相关的管理机构、工程的承包方之间所形成的一个按照水利建设施工合同条款去进行施工作业的过程管理体系。施工建设的有关方面就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中的工作关系进行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制定一个完善的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利于保障各个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为处理各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一个重要的指导文件和解决方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签订双方都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从而促进合同的公平性。同时,施工合同可以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相互监督形式。最后,在施工合同的工程时间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和约束下,合同双方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去加强合同履行的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工程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为最终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提供工程建设的质量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没有相应的工作规范。在施工合同的拟定过程当中,最先涉及到的主要方面是工程招标工作的内容。我国的水利建设市场随着“三制”的改革而得到逐步的规范。但是,在某些施工合同上由于施工工程的稀有性导致了施工工程市场的供应不平衡的现象,即出现了多个承包人争抢一个施工工程项目的现象。这一现象表现到工程招标工作中就出现了发包方对承包方开设一些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甚至出现了压低中标的价格来增加自身的招标利润,从而导致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这种不公平的招标和投标的关系导致了水利建设市场的混乱,从而减低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

在履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方面,存在着合同一方不能或者不及时兑现合同承诺的问题。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合同的一方由于对合同所涉及到相关资源没有进行详细的考虑,从而导致了工程项目施工的工期延迟或者无法进行施工。在法律资源方面,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完工进度缓慢。在工程建设资源方面,存在着承包方在实施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施工人员的工作资历和相关数量的不足问题,对相应的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条件准备不足。

在拟定相应的工程合同方面,存在着合同的条例和叙述的问题不够完备和详尽的问题。在发包方和承包方拟定工程合同的时候,由于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存在着招标工作不规范的情况,从而导致招标投标过于简单化而出现合同签订的依据不足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出现了不按照相关的范本进行商定合同内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合同的拟定很有可能就会因为缺乏对相应的工程项目的细化分析而导致了出现一些合同所无法涉及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旦没有相关的解决方案对其进行处理,就会给水利工程建设带来困难。而一些合同条约中则出现了语言的不严密和歧义的情况,从而无法对相关的施工工作进行细化的指导。

3、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法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法律化的常规管理。水利建设工程的有关方面应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日常管理,以此来完善合同拟定和遵守方面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合同拟定方面,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在有关的法律的规定下对合同所包含的各项条款、相关的责任划分和落实、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等主要的合同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设置,在此基础上,规定出相应的合同履行的最晚期限、履约地点和条件、违约处理办法等合同条文解释内容,从而加强合同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在拟定好合同之后,要严格执行好相应的合同审查制度,对相应的合同条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科学的监测和评定。一个严谨有序的合同审查制度是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证。合同审查制度的审查内容应该包括有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工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拟定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的要求、合同签订的有关各方的合同义务和责任是否详细写出等。而在工程招标阶段,还应该对施工主体企业的施工资格、企业的过往工作信誉和资金条件、相关的技术手段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等因素进行审查。

在进行工程建设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相关的工程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从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合同进度考查体制。在这个体制的指导之下,工程建设的管理者可以对在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做出有效迅速的纠正,为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防止因为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方面出现违规从而影响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胡刚,聂海洲,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5):231-232

[2]胡玉平,徐洪杰,黑军,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J],建筑与工程,2008(14):106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12篇

电力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 影响因素众多, 电力施工企业将面临很多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 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电力施工企业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 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 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 分清哪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因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哪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承包人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 一是能准确地理解合同, 区分风险责任, 更好地围绕合同目标进行工作;二是通过风险分析, 对一些可预测的风险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 尽可能地避免、转移或减少损失;三是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 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 防止单独承担风险。

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 关于发包人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 对电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现在新上一个企业往往要配套的变电站及线路, 对于发包方, 施工企业应了解其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 履约能力即施工的资金是否落实等。

(二) 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1) 在施工合同的工作内容中必须明确工作的范围, 比如变电所的电气施工与土建施工有一个交接, 应明确划分施工范围, 这样可以减少纠纷的产生。

2) 线路工程的施工涉及大量的土地征用及青苗赔偿问题, 这一块未知的因素很多, 往往导致工程施工受阻, 影响工期。因此, 对于用户工程, 电力施工企业应向用户说明, 由用户来负责土地征用及青苗赔偿, 施工企业配合, 这样可以减少承包人在资金及工期上的风险。

3) 线路施工常常要跨越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 审批手续及费用应和用户明确。

(三)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在协议书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双方依据预算在协议书中约定。

2) 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必须考虑在施工期间材料的涨跌, 为了控制风险, 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 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3) 采用竣工结算并由审计机构审计来确定造价的, 施工单位应做好土质、降基、护坡等施工签证。

(四)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及相关计价依据计价。

(五) 材料设备的供应

1) 双方应约定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数量、规格、价格、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地点。

2) 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 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

(六) 违约条款

1) 应约定发包人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 应约定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 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计算方法, 具有可操作性, 以防事后产生争议。

(七) 争议的解决

1) 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双方应该达成一致。

2) 如果选择仲裁方式, 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

3) 如果选择诉讼方式, 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在施工过程中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电力建设项目投资大, 工期长, 质量要求高, 建设环境复杂, 受意外风险的影响大, 变更因素多, 因此合同变更可能是最普遍的合同管理工作之一, 每一项土建工程, 或多或少地不免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问题。如设计变更,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变化而使施工的工作项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 实际工程量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的增减等。为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顺利地执行, 对合同的变更是完全必要的, 但合同的变更, 实质是上对合同的修改, 是合同双方新的要约和承诺, 对合同实施影响很大。如合同变更有时会引起现场施工的停滞、打乱施工安排、造成返工等损失。为了减少和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和扯皮, 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 以确定变更引起的工期和价格的调整, 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获取应得的利益。

三、在工程结算中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工程施工承包的过程中, 索赔是承包人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 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 使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

因此, 就承包人而言, 寻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 以索赔工作求得增加收入、节约投资, 应作为一种经营上的管理活动。

承包人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 还应做好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这些工作, 不仅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 而且也是承包人执行合同, 处理变更和申请索赔时所需的有力依据。

摘要: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力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 影响因素众多, 电力施工企业将面临很多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因此电力施工企业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 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 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 尽可能地避免、转移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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