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质量范文

2024-06-05

程序质量范文(精选12篇)

程序质量 第1篇

质量控制作为一个关键性目标管理项目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由于目前一部分人员素质低和管理水平差等原因, 质量控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甚至野蛮施工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带来国家财产损失, 严重的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出行。

施工企业生存的条件是质量, 质量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品在市场中的生命力和活力。由于施工过程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工程质量要素比较多且相互影响、相互关联。工程质量的几个主要因素为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程经验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决策和施工水平。是否选择合格材料是工程能否满足设计使用寿命的必要条件。机械设备完好率是工程能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必要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方案措施是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会给工程带来不确定因素和不可预见事件, 带来一定的不稳定性。

因此, 有效实施质量控制不能单纯靠提升施工单位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三位一体加强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整体工程质量。

2 质量控制的程序

2.1 事前控制

前期准备工作检查和预控是事前控制的侧重点, 摸底关键线路和关键部位的人、材料、机械的到位情况, 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做到有准备、有措施、有方法。监理单位事前的重点是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各专项施工方案。

2.2 事中控制

质量控制把关的核心集中在事中控制阶段。控制工作质量、工序质量以及质量控制点是事中控制的重点。首先约束质量活动行为, 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施工情况严格控制, 特别是覆盖后不能再次检验和检查的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 对不合格的坚决推倒从来, 绝不手软留下隐患和遗憾。

2.3 事后控制

由于建设项目存在很多不可预见因素和不可预见事件。计划外因素和事件常有发生。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偏差是必然现象, 质量问题就是在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时出现。当质量问题出现时应该分析原因找出病因, 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纠正偏差,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的流程

3.1 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节点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的监督叫作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和重要依据。

旁站监理是对专业监理技术和实践经验要求很强的工作, 必须熟悉和了解所监督的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实施旁站监理程序中监理人员要作旁站记录, 并归档备查。

旁站监理的内容和职责包括: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材料是否合格等;检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查进场材料、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保证单, 现场检验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项目;写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 并保存照片、录像等原始资料。

3.2 现场巡视

主要监理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叫现场巡视。现场巡视是监理单位了解和获取施工项目情况的最直接有效途径。通过对现场巡视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其一, 人员状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指挥生产, 质检技术人员是否各负其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其二, 材料的料源、储存及使用情况。材料通过肉眼很难辨别和识别质量好坏。这样就很容易给一些投机人员可乘之机, 生产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通过现场巡视能够对材料各个环节做到一清二楚, 有效全面地掌握材料的进场和使用情况。其三, 机械设备完好率和状态。机械操作手是否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满足生产需要。其四, 施工方法状态。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审定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通过现场巡视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的错误以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其五, 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通过现场巡视可以了解安全环境、技术环境、管理环境对工程的影响。及时发现不利因素, 提醒施工单位注意, 减少损失和浪费。

现场巡视需要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监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能够早发现质量隐患避免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和发展, 实现对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平行检验

作为监理单位使用特定的检验手段, 平行检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 独立地检验工程某些部分, 抽查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这是一种对工程检查和验收的重要方法, 是监理工程师技术评审和复验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 监理单位对工程的一些段落和结构物采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验和检查, 达到用科学验收, 尊重事实以数据说话, 高效率和高水平的完成监理工作, 客观、科学、公正的开展监理项目。

对工程按照规范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试验, 数量和频率满足质量评定标准要求。真正检验出被检产品的质量状态。取样应该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综合分析样品质量, 科学记录整理数据, 为质量全过程控制提供有效的依据。

4 结语

质量控制对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起着至关重要的做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问题和阻力。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造成管理失控和失误。规范市场、完善监理负责制, 发挥监理单位的能动性和主动性, 是能否科学公正的控制工程质量的至关重要的一步。随着我国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管理缺陷和漏洞越来越少。建筑工程市场已经踏着正确的轨道大步发展。

摘要:质量控制是工程控制中重要的一部分, 当前由于质量控制出现的若干问题造成“豆腐渣工程”, 给国家带来经济和安全上很大的损失。因此, 必须对工程严、细、实的进行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第2篇

一、验收时间:2006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二、会议地点:学校会议室

三、参加验收人员:验收组及各专业验收小组全体成员

四、主持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五、验收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验收会的各单位及代表,宣布会议议程。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整理情况。

3、监理单位汇报合同履约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整理核查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汇报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合同覆约情况、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分组检查:

(1)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小组全体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2)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小组全体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工程资料验收组审阅工程档案资料。

6、验收组发表意见:

(1)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小组集中讨论并在验收会上提出问题和

整改要求;

(2)设备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小组集中讨论并在验收会上提出问题和

整改要求;

(3)工程资料组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4)施工单位领导表态;

(5)验收组长宣布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7、业主讲话。

8、质监站领导讲话。

9、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及纪要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

10、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会议结束。

项目质量管理程序之我见 第3篇

关键词: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09)35-0078-02

1施工项目的主要环节

要想做好一个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首先要选好项目经理。在选定项目经理时,企业管理层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即定目标、定任务、定利润、定时间、定奖金),要让项目经理有一定的自主权,从而能更好地调动项目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项目班子由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是项目部的中坚力量,也是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一线工作者,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时,企业管理层一定要重视,一定要选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选配一定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

2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如何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项目目标为主要指标,以实现最高利润为宗旨。以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为基础,对项目质量管理进行有效的计划、实施、监督和控制,合理安排、统筹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一致性、可协调性,以实现项目质量管理和为公司赢得最大利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就是为了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间、所控制的成本预算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由于一个项目的多层性、复杂性和可变性。因此,质量管理必须有一个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要从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质量跟踪,要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3.1对设计单位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与水平,是直接通过设计使其具体化、程序化,并以此为设计依据,设计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在设计初始阶段,应先对工程所采用的各种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对比,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总体要求,能否达到项目的质量标准;在技术设计阶段,应对专业设计的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审核;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此阶段是整个工程的重点环节,也是设计质量控制的重点,设计单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整体布置,在符合设计要求的同时精确把握设计系数的取值范围以降低工程成本,对设计质量要求要进行严密细致的计算,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3.2对施工单位的控制

第一,一个完整的施工合同,是保證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是约束甲乙双方相互信任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是经过正常的招投标而取得的工程的建设任务,首先,要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安全员、质检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有相关的证件;其次,是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检验工程材料的各种设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要求,能否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一个好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基础,是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

第二,要做到事前控制。一是人的控制,他们必须有一个责任心强的理念,坚持原则,熟悉业务。能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可预见能力。在人的使用方面。因工程施工与其他行业相比机械化程度低,主要还得靠人工来操作完成。人的技术水平直接反映和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尤其对细部、隐蔽复杂的施工程序(如标高的控制、预埋件、地脚及轨道螺栓、正负误差的规定等),更要有懂业务、操作熟练的工人去完成;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在选择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选购,工程的承包性质应选择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这样可以省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同时也可以保证材料的质量,材料应由建设单位采购。选购材料一定要把握以下原则:即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对证件不全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坚决不予采购。

第三,要做到动态控制。即,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原则,严把质量验收关,严格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单项工程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施工单位质检员要切实履行自检程序,不能只是为了工程进度而不管工程质量,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认真负责对待自检程序;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专职质检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报验表。报监理工程师,然后由专职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最终验收。监理工程师如发现质量问题时,不能口头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有书面通知单,待施工单位处理后,监理还应进行复检,严把工程质量关。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第4篇

工程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 诸如建筑结构的错位、变形、倾斜、倒塌、破坏、开裂、渗水、漏水、刚度差、强度不足、断面尺寸不准等等, 但究其原因, 可归纳如下:

1.1 工程地质勘察原因

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 提供地质资料、数据有误;地质勘察时, 钻孔间距太大, 不能全面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 如当基岩地面起伏变化较大时, 软土层厚薄相差亦甚大;地质勘察钻孔深度不够, 没有查清地下软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 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 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 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1.2 设计计算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 结构构造不合理, 计算简图不正确, 计算荷载取值过小, 内力分析有误, 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 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 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

1.3 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 水泥受潮、过期、结块、安定性不良, 砂石级配不合理、有害物含量过多, 混凝土配合比不准, 外加剂性能、掺量不符合要求时, 均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 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露筋等质量问题;预制构件断面尺寸不准, 支承锚固长度不足, 未可靠建立预应力值, 钢筋漏放、错位, 板面开裂等, 必然会出现断裂、垮塌。

1.4 末加固处理好地基

对软弱土、冲填土、杂填士、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岩层出露、溶岩、土洞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加固处理或处理不当, 均是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工程特性, 按照地基处理应与上部结构相结合, 使其共同工作的原则, 从地基处理、设计措施、结构措施、防水措拖、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治理。

1.5 施工和管理问题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 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例如:不熟悉图纸, 盲目施工, 图纸未经会审, 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 擅自修改设计。不按图施工。把铰接作成刚接, 把简支梁作成连续梁, 抗裂结构用光圆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 致使结构裂缝破坏;挡土墙不按图设滤水层, 留排水孔, 致使土压力增大, 造成挡土墙倾覆。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 留直槎不加拉结条, 在小于lm宽的窗间墙上留设脚手眼等。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 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 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 砖砌体包心砌筑, 上下通缝, 灰浆不均匀饱满, 游丁走缝, 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1.6 违背建设程序

如不经可行性论证, 不作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没有搞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无证设计, 无图施工;任意修改设计, 不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不进行试车运转、不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等盲干现象, 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留有严重隐患, 房屋倒塌事故也常有发生。

1.7 自然条件影响

施工项目周期长、露天作业多, 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温度、湿度、日照、雷电、供水、大风、暴雨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 施工中应特别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预防。

2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

2.1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主要目的是:正确分析和妥善处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 减少事故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了解结构实际工作状态, 为正确选择结构计算简图、构造设计, 修订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2.2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程序

当事故发生后, 应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的主要目的, 是要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影响和原因等, 通过调查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依据, 一定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调查结果, 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 其内容包括: (1) 工程概况, 重点介绍事故有关部分的工程情况; (2) 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的情况; (3)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 (4) 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 (5)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 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事故的原因分析, 要建立在事故情况调查的基础上, 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分析推断事故的原因。尤其是有此事故, 其原因错综复杂, 往往涉及到勘察、设计、施工、材质、使用管理等几方面, 只有对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后, 才能去伪存真, 找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处理要建工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 对有此事故时认识不清时, 只要事故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 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 做进一步调查分析, 不要急于求成:以免造以同一事故多次处理的不良后果。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 不留隐患, 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 技术可行, 经济合理, 施工方便。在事故处理中, 还必须加强质量检查和验收。对每一个质量事故, 无论是否需要处理都要经过分析, 作出明确的结论。

2.3 质量问题不作处理的论证

工程的质量问题, 并非都要处理, 即使有些质量缺陷, 虽已超出了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但也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过分析、论证, 作出勿需处理的结论。总之, 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也要实事求是, 既不能掩饰, 也不能扩大,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

勿需作处理的质量问题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不影响结构安全, 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例如, 有的建筑物在施工中发生了错位, 若要纠正, 困难较大, 或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经分析论证, 只要不影响工艺和使用要求, 可以不作处理。

检验中的质量问题, 经论证后可不作处理。例如, 混凝土试块强度偏低, 而实际混凝土强度, 经测试论证已达到要求, 就可不作处理。

某些轻微的质量缺陷, 通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 可不处理。例如, 混凝土墙板出现了轻微的蜂窝、麻面, 而该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抹灰、喷涂、刷白筹进行弥补, 则勿需对墙板的缺陷进行处理。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 经复核验算, 仍能满足设计要求者, 可不作处理。例如, 结构断面被削弱后, 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能力, 但这种做法实际上在挖设计的潜力, 因此需要特别慎重。

2.4 质量问题处理的鉴定

质量问题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 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作出结论, 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 心需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 还要通过实测、实量, 荷载试验, 取样试压, 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 才可能对事故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有以下几种:事故已排除, 可以继续施工;隐患已经消除, 结构安全可靠;经修补处理后, 完全满足使用要求;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但附有限制条件, 如限制使用荷载, 限制使用条件等;对耐久性影响的结论;对建筑外观影响的结论;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此外, 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 还应进一步提出观测检查的要求。

事故处理后, 还必须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 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 事故的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勿需处理的论证;以及事故处理结论等。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具有多发性、可变性、复杂性和严重性的特点。文章通过剖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进而提出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的目的及程序。供同行参考!

隧道质量管理程序 第5篇

针对我项目部前期隧道施工屡屡出现的质量问题,特出台此隧道施工质量管理程序,以加强隧道施工的质量管理,希望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隧道责任工程师以及劳务队积极配合,能够在后期的施工中,将隧道施工的质量抓上来,完满完成我项目部6条隧道的施工任务。

请各工区的隧道责任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自觉加强隧道施工理论知识学习,参照隧道施工图设计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点,对隧道的施工进行检查。

请劳务队隧道施工负责人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并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隧道责任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的检查,将隧道的施工质量控制好。

一、隧道施工质量检查控制要点

1、洞身开挖

1爆破开挖 ○检查钻眼应当按梅花型布置,钻眼间距、深度以及钻眼的角度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凿岩机钻眼时,掏槽眼的眼口间距和深度误差不超过5cm,周边眼的间距误差为5cm,眼底不超出开挖轮廓线15cm。

2开挖控制(超欠挖控制)○不允许欠挖;拱部平均线性超挖值:Ⅱ~Ⅳ级围岩:15cm,Ⅴ~Ⅵ级:围岩10cm;允许最大超挖值:Ⅱ~Ⅳ级围岩:25cm,Ⅴ~Ⅵ级:围岩15cm;边墙平均允许超挖值:10cm。

3开挖长度 ○隧道开挖每一循环进尺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坚持短进尺、弱爆破、少扰动的原则,Ⅳ级围岩每次开挖长度不能超过120cm;Ⅴ级围岩每次开挖长度不能超过80cm。

4初喷砼

○初喷砼的厚度、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平均厚度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最小厚度应大于设计厚度的75%)。初喷砼表面的平整度应良好。

2、初次支护

1钢拱架 ○质量控制要点:钢拱架的间距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应当打锁脚锚杆,且锁脚锚杆的数量、长度应该满足设计要求。

2超前小导管 ○质量控制要点:超前小导管的长度、数量、直径以及间距应该符合设计要求,超前小导管应进行注浆且注浆必须饱满。

3砂浆锚杆 ○质量控制要点:一个循环施工内砂浆锚杆的数量、间距、长度以及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进行注浆以及注浆的饱满程度。

4中空锚杆 ○质量控制要点:一个循环施工内中空锚杆的数量、间距、长度以及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进行注浆以及注浆的饱满程度。

5超挖部分的回填 ○对于控制爆破开挖造成的超挖现象,应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混凝土进行回填处理,回填混凝土应密实、饱满,严禁使用片石、石棉瓦等材料进行回填处理。

6钢筋网片 ○钢筋网片的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一榀施工的钢筋网片数量是否足够。

7仰拱 ○仰拱施工应全幅进行,与开挖面的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Ⅴ级不超过40m,Ⅳ级不超过50m,Ⅲ级不超过90m)。施工质量控制重点:仰拱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仰拱超挖部分采用C20砼进行填充,仰拱砌筑采用C30混凝土)、厚度以及各部尺寸;超挖部分的回填;仰拱钢筋的长度、数量、间距及直径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仰拱每次开挖长度应符合设计规范,Ⅴ级不超过5m,Ⅳ级及以下不超过10m。

8初喷混凝土 ○质量控制要点:初喷混凝土的标号、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初喷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

3、二次衬砌

1钢筋 ○控制要点:二次衬砌钢筋的数量、直径、间距、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一个平面内焊接接头的数量是否合理(单面焊接长度不小于10D)。

2混凝土 ○控制要点:混凝土的标号、厚度以及二衬砌筑后混凝土表面的平整性,是否有蜂窝麻面后者开裂现象。

二、隧道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各隧道的责任工程师应积极主动参与管辖范围内隧道施工的质量控制,参照《隧道施工图设计》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每天对隧道施工的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拍摄照片、做好施工日志记录,并对施工队提出整改要求,将隧道施工的质量问题及时反映给工程技术部质量工程师。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也应积极参与隧道施工的质量检查,质量工程师应保证对每条隧道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的内容做好书面记录。对隧道施工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必须下发停工整顿通知,整改完毕,方可进行施工。

三、职责划分及奖罚措施

1、责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

1施工管理职责 ○隧道责任工程师应积极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在隧道每道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开始前,对劳务队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在每榀分布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对隧道施工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记好施工日志,将质量问题向工程技术部质量工程师进行反映。对隧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大的质量隐患必须拍摄照片,写好书面记录,并提交给质量工程师。

工程技术部质量工程师应积极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隧道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拍摄好图片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尽快发出质量整改通知,督促劳务队进行质量整改。定期对责任工程师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对劳务队质量整改的部位进行回访,并做好整改情况记录。

2奖罚措施 ○项目部对隧道责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以及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每周期进行一次考核,由总工牵头,工程技术部经理协助组织进行(每个周期为15天)。

每周期考核时间段内,责任工程师能顺利完成本职工作,施工日志记录完整,项目部将奖励200~500元,在所有考核的责任工程师中,排名前3位的,另奖励200元。

质量工程师能够积极主动组织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对隧道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完整,施工质量控制效果明显,每周期对质量工程师奖励300元,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奖励200元。

责任工程师不积极主动对隧道施工进行管理,出现质量问题,被监理单位查出发出整改通知的,项目部将处以每次50~500元的罚款;责任工程师不主动对隧道的施工进行管理、对施工的质量进行检查,并无施工日志记录的,项目部将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对查出的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的,责任工程师不督促劳务队进行整改,每次处以50元罚款。

质量工程师不积极主动组织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对隧道的施工进行检查,项目部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不主动配合质量工程师的安排,对隧道进行检查的,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质量检查无记录的,罚款50元/次。

2、隧道施工队

1施工职责 ○认真按照隧道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和用量,将每道施工工序的施工实施到位。主动配合隧道责任工程师和项目部质量工程师的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2奖罚措施 ○对劳务队隧道施工的考核按周期进行,每周期为15天。

隧道施工每周期考核段内,无质量、安全事故的,一次性奖励叁仟元。项目部管理人员对隧道进行检查,发现以下质量问题,项目部将进行重罚,并进行返工整改,否则不予计量。

1)隧道每一道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积极主动向项目部隧道责任工程师报检,不报检私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将每次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2)初喷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除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外,视情况还将处以贰仟~伍仟元的罚款。

3)对控制爆破施工造成的超挖,不按设计要求用混凝土进行回填,而采用片石、石棉瓦等进行回填的,一经发现,除进行质量整改外,将处以贰万~伍万元的罚款。

4)施工过程中,初次支护施工采用的砂浆锚杆、注浆小导管、中空锚杆以及仰拱锁脚锚杆比设计数量少、或比设计长度短、或比设计直径小、或未进行注浆或者注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经发现,除进行质量整改外,视严重程度,每次处以伍仟~贰万元的罚款。

5)仰拱施工中,混凝土砌筑厚度不足设计要求,或钢筋数量、直径、长度比设计小的,将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6)二次衬砌施工过程,钢筋的安装应严格严重设计要求安装,对钢筋数量不足、钢筋长度不够、钢筋直径小于设计的现象,一经发现,除进行整改,视情况将处以贰万~伍万的罚款。

7)对已浇注的混凝土,进行表面平整性和回弹检测试验,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处以伍仟元罚款。

8)钢筋网片间距过大,数量不足的,处以贰仟元的罚款。

9)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拒绝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整改要求的,处以伍万元罚款。

云南昭通水绥二级公路第三项目经理部

程序质量 第6篇

【关键词】合同评审;策划;输入;控制与协调

Project design process and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files to run

Sun Ya-jie

(Hydro and Power Design Institute of Xinjiang Urumqi Xinjiang 830000)

【Abstract】This article describes how to do the side to the professional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to work. Quality documentation in the project so as to achieve the formation during operation meets the requirements, file integrity, timeliness and control procedures.

【Key words】Contract review;Planning;Enter;Control and Coordination

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承担项目质量体系的运行,各专业负责人做好本专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设计管理部和专业室主任分别负责检查和指导项目及专业的质量体系运行工作。项目不分大小,均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运行,未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出院。重点考核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质量文件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文件的完整性、时效性及控制程序。

1.合同评审与签订

1.1 合同等级的划分:(1)设计合同收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合同为小型项目合同。(2)设计合同收费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合同为中型项目合同。(3)设计合同收费3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为大型项目合同。

1.2 合同的评审范围:(1)每项合同签约前均应进行合同评审;(2)合同的范围:与顾客之间以任何方式传递的、双方同意的要求,如:委托书、合同、标书、上级指示或文件、口头定单等;(3)对无书面方式接到的订单应采取措施形成书面文件,并得到顾客的确认。

1.3 合同评审内容:(1)顾客的要求是否明确并形成文件;(2)合同中如有和投标不一致的要求是否都已得到解决;(3)合同内容及顾客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4)技术能力和按期交付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以及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降低风险的措施必须确定。

1.4 合同评审的方式:(1)大、中型合同采用会议方式评审;(2)小型合同采用不同级别人员审批方式确认。

1.5 评审记录: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合同评审,均应记录,由设计管理部填写、保存。(1)会议评审结论;(2)合同修改内容;降低履行合同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1.6 合同签订:合同一般采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小合同也可以采用与顾客商定的合同格式,合同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签订并填写设计咨询项目合同评审表。

2. 设计/咨询的策划

2.1 设计管理部根据合同的要求:与院领导协商确定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并向项目负责人下达“设计/咨询任务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与相关专业室主任研究合同内容和要求,对设计/咨询进行策划,具体落实设计/咨询任务,并编制相应的“设计/咨询计划书”。

2.2 设计/咨询计划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设计/咨询的阶段划分;(2)设计/咨询的进度计划;(3)设计/咨询人员和资源的配备;(4)设计/咨询评审的方式与时间;(5)设计/咨询的其它验证方式与时间;(6)设计/咨询确认的方式与时间。

2.3 设计/咨询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编写、上报设计管理部。经设计管理部审核后,交业务副院长签署审批意见。设计工作即可全面展开。

2.4 随设计/咨询进展及情况的变化:当项目技术指标、进度、项目负责人变更、经费等发生变化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设计管理部审核,业务副院长批准,及时调整设计/咨询计划。编制的设计计划书应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和人力资源安排切实可行。

3. 设计/咨询的输入

3.1 设计/咨询的输入是设计的依据,也是评审、验证和确认设计/咨询输出的依据。

3.2 设计/咨询输入的内容:(1)产品有关功能和性能方面的要求;(2)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3)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4)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或改进信息;(5)设计/咨询所必需的设计基础资料;(6)质量和进度计划的主要控制点。

3.3 在分阶段设计/咨询中,上一阶段的评审、输出和验证可作为下一阶段的设计/咨询的输入。

3.4 设计/咨询输入控制层次按照设计阶段的划分,设计/咨询输入控制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5 对设计/咨询的输入的适宜性应进行评审。所有的必要信息要正确清楚。对不完整的、含糊的或相互矛盾的要求,必须与提出要求者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取得一致并记录归档。

3.6 工程项目组负责对设计/咨询输入实施跟踪及控制,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研究解决。

3.7 项目负责人组织将上述设计/咨询输入的内容进行整理,并组织对设计/咨询输入的各项要求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填写“设计/咨询输入控制单”并发至各相关专业设计室。

3.8 各专业负责人应会同专业室主任根据“设计/咨询计划书”、“设计/咨询输入控制单”和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编制本专业设计指导书。专业设计指导书应进行内部评审。专业设计指导书是本专业每个子项的详细设计输入,明确设计依据、设计标准和具体要求,统一本专业设计技术措施。明确设计、审核、审定人员,同时按设计计划要求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安排。

4. 接口控制与协调

(1)本院与顾客的技术接口,应有书面规定并由双方责任人签署。内部技术接口必须填写“专业间资料交接单”,提交时间符合设计计划的要求。该资料应准确、全面、可靠、及时并符合有关规程与规范,满足接受资料专业的设计要求,并且图文清晰,文字说明正确。由于接口资料错误而造成的设计返工,由提供资料专业负责。

(2)为了确保设计项目各专业的设计图纸互相衔接,协调一致,避免错、漏、碰、缺等现象,实行各专业的设计图纸会签制度。设计图纸会签工作在多专业设计图纸审核之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各专业的设计人员做好图纸会签工作。设计图纸会签时,各专业设计人应主动介绍与其它专业相关的情况。对会签时发现的问题,应填写“专业会签记录表”,及时进行修改,修改结果需经相关专业验证。

(3)当设计/咨询工作涉及到同级人员之间的协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在设计人员的确定与分工中予以体现,在设计/咨询过程中,允许进行必要的接口协调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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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咨询工作涉及院其他部门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设计管理部组织和协调。当设计/咨询工作涉及到与院外部的协作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设计管理部组织和协调。必要时,由业务副院长协调工作。在接口协调时,要根据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来明确接口关系。各项协调的结果必须形成文件,做好有案可查,且真实、准确、传递及时。对传递的重要资料、信息等要进行评审,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5. 编制设计文件及成品输出控制

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合同、“设计/咨询计划书”等安排各专业设计任务,各专业根据“设计/咨询输入控制单”和“专业设计指导书”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设计/咨询文件并完成专业间的有关委托和配合,设计/咨询方案应根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评审,设计/咨询内容和深度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要求。设计/咨询文件在交付文印前,应按规定逐级评审(校对、审核、审定及设计评审和验证)并进行质量评定。设计/咨询评审中应做好记录,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咨询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各专业输出文件在交付项目负责人之前应对照设计输入要求等认真进行校审。设计/咨询和开发的输出的种类和形式包括:设计/咨询项目说明书、概算书、设备表、材料表、图纸、采购要求等。

6. 设计评审

设计的评审可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当阶段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必须进行设计评审。对于施工图阶段,当设计要求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变化不大时,可以不进行设计评审。设计/咨询评审通常采用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咨询评审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人、专业负责人、专业室负责人和设计管理部参加会议,必要时应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顾客代表参加。设计/咨询评审内容及结论应予纪录、整理、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保存。

7. 设计验证

设计/咨询验证是验证设计/咨询的阶段输出是否满足阶段输入的所有要求。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设计人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的验证。验证人员编制“设计/咨询验证报告”,由专业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针对“设计/咨询验证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对设计/咨询进行修改。

8. 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是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来表明产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通常是对最终产品/成果进行确认,也可分阶段进行确认。项目负责人针对设计确认中提出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填写“设计确认报告”书面报告设计管理部。对已经完成设计确认的产品,顾客又提出另外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可以组织更改,以符合新的使用要求。

9. 设计更改的控制

设计修改采用修改图或“修改设计通知单”,修改图应编制设计修改计划并按设计评审、验证等相关设计控制程序实施,有关责任人签署后发出。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设计文件的任何更改均要进行评审,以确保这些更改是否影响已经批准的设计验证结果。

10. 设计服务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工程验收及回访工作,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了解和掌握业主对我院设计工作及服务工作的评价,以便在以后工作中改进,提高我院的外部形象。

11. 文件存档

设计/咨询工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将所有设计/咨询文件及相关记录整理后按《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填写“文件移交清单”。

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研究 第7篇

只有加强对环境监测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才能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准确, 切实提高环境监测质量[1], 也只有获得高质量的监测结果, 才能为环境保护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提供准确、科学的现实依据。

2 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措施

环境监测的全程序质量控制是指根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的相关规定、法律、条例、手册、工作计划等对环境进行样品收集、检验、分析、得出结论的过程, 并根据得出的数据结论进行检查和反馈, 不断的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有利于提高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可靠性, 能够准确反映被监测对象的环境现状。

2.1 做好监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环境监测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校正采样仪器流量、准备分析实验室。其中, 校正采样仪器流量, 主要是在每次监测之前需要对采样的仪器进行检查, 首先是要监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其次是要检查监测仪器的流量计的流量进行校正。准备分析实验室, 保持实验室内的卫生整洁、物件摆放整齐, 所需要的实验器皿要符合样品分析条件, 要定期请计量监督部门或被授权的机构检定, 对目前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编写自校方法, 并进行自校验, 贴上合格标志, 在有效期内使用, 以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

2.2 强化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现场采样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其中, 现场采样质量控制通过提高采样效率、加测现场平行样和现场加标等措施来提高现场采样的质量标准。以大气环境监测为例, 提高现场采样效率应该要做到:首先是要根据被监测物质在空气中的存在状态、理化性质、测定方法的灵敏度以及操作要求等, 选择合适的收集器和吸收液;其次是要确定采样的速度, 如对可吸入颗粒物的采样就需要严格采样速度, 不能超过相关规定, 否则采样的效率就会降低;再次是确定采样的气量和时间。此外, 还需要通过加测现场平行样和现场加标等手段来达到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2]。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则主要通过试剂的空白试验, 采样现场空白以及密码样测定来加强对实验室的分析质量控制。

2.3 规范数据处理

监测后的数据处理、审核也是环境监测质量的有效保证。作为一名分析人员和质量保证人员, 在开展环境监测过程中, 继续要对监测方法、监测技术的熟练掌握, 也需要掌握必要的数据统计方法。监测完毕后, 既要对监测的结果进行纵向比较 (即, 与以往的分析数据进行比较) , 也需要进行横向比较 (即, 与其他分析项目的相关性进行比较, 例如对化学需氧量与生化需氧量直接的比较, 主要是分析监测到的数据之间在相关性方面有无发生异常) 。此外, 要做好真值的最佳估计以及确定该估计值的误差, 通过概率和数理统计的办法, 对数据中离群较远的极值进行适当取舍, 再对样品进行了解判断, 估计出数据的可信度, 以得到更接近真实的最佳结果[3], 保证实验室提交的监测报告, 在监测数据方面保证其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2.4 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影响环境监测质量的因素较多, 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的硬件水平, 添置性能更好的监测仪器设备, 以适应不断环境监测任务不断增加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 也需要不断提高广大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能, 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思想政治素质,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大力引进拥有丰富环境监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型人才。此外,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手册, 规范环境监测流程, 以规范促质量。

3 结语

环境监测工作对于环境保护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环境监测前的准备还是实验室分析, 乃至后期的数据处理都关乎整个环境监测质量。必须要加强监测过程的规范性, 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精神, 尽量减少人为的偶然误差和过失误差, 以高质量的环境监测结果为政府的决策和环境管理做好服务, 也为提高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参考文献

[1]舒慧章.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保证浅谈[J].干旱环境监测, 2002, 16 (2) :116-118.

[2]郭进.环境大气监测的全程序质量控制[J].云南环境科学, 2003, 22 (增1) :112-113.

装饰工程质量主动控制关键程序 第8篇

1.1 实行监理装修工程质量主动控制

(1) 装饰工程开工前, 实行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未经会审, 坚决不允许施工, 做到尽可能地减少图纸上的错、漏、碰、缺, 实行图纸质量连带责任制。

(2) 对装饰工程关键工序施工, 制定专项的监督实施细则, 并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

(3) 推行各装饰工序的样板制度, 严格按《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要求的内容, 对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问题进行专项技术交底。从制度上规范样板引路的运作, 做好每个样板后才进行铺开作业。

(4) 做好装饰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 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 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 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对主要的原材料的进行监理的控制手段可在如下四个阶段过程中进行控制:一是订货前的控制;二是进货后的控制;三是现场配制材料的控制;四是现场使用材料的控制。

(5) 明确装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质量目标要求, 从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入手, 组织建立质量控制小组来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的各项管理工作。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工艺的应用、控制和监督, 确保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1.2 实行监理装修工程质量监督

(1) 未经监理批准开工申请的单位不能开工, 未经监理签认的供需不得隐蔽, 未经监理签认的本工序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未经监理的付款签证, 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 这就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控制、协调有效。

(2) 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 承包商必须先自检合格后, 填写《报验单》书面通知监理验收、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验收, 承包商必须组织内部验收合格, 向监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资料, 由总监组织验收资料核查, 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质量检测, 观感质量检查, 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后, 由总监组织相关单位符合验收资格的人员验收。

1.3 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供需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 若超过允许偏差, 应分别进行处理, 因此, 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 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2 现场施工管理

2.1 建立项目部

建立一个精兵强将的管理班子, 是每一个建设单位营造更高利润, 打造和完善健康发展路径的基础。现场管理是一个多学科、多专业、多门类的符合性管理场所, 没有一定的现场管理、协调、防御经验是无法胜任他们的光荣任务。有了精兵, 需要一位善于管理的“大哥大”, 团队精神和凝聚力是其工作重点。项目经理应经常召集技术人员沟通信息, 依据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尽可能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时刻督促进度、监督质量、依据施工 (概) 预算、施工图纸等控制工程成本。

2.2 技术问题

作为一个装饰工程, 其施工工艺复杂, 材料品种繁多, 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首先, 必须熟悉图纸, 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 (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 , 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其次, 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做好技术准备, 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 技术交底, 可以使施工技术工人, 工长共同提高技术操作、施工水平, 进而保证施工质量;再者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查制度。

2.3 材料质量问题

装饰工程主要的一面, 就是其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 并且经常有许多最新的材料的应用的问题。材料的质量控制, 大宗主要材料提倡货比三家、多方验收的做法。因此, 针对材料问题, 必须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 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 组织材料商供货;二是材料采购。面对品种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 必须将数量、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 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三是材料分类堆 (下转第10页) (上接第288页) 放。合理安排材料进场, 对材料做进场验收, 抽检抽样, 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四是材料发放。使用追踪、清验。对于到场材料, 清验造册登记, 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 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

2.4 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疏于管理的项目不在少数, 安全资金投入少已是普遍现象, 认为安全管理中的一些措施是形式主义的人不在少数, 再加上众多建设单位不按相应规定给施工单位计算安全费用, 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脏、乱、差的现象, 提倡适当提高取费标准, 鼓励各个工程都能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做法。

2.5 工程签证

工程建设进行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会有签证事项, 签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是控制重点, 多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是签证控制的必然条件, 某些签证, 单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使其达到合理要求, 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施工、技术、预算、合同、法规等常识的能力, 并对各专业设计内容熟悉, 做到签证内容公平有效。

2.6 资料管理的问题

一个项目的管理, 除了材料、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认别, 还有个不容忽视的问问题就是资料的管理。任何项目的验收, 都必须有个竣工资料这一项。如有遗漏, 将经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有的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2.7 成品保护问题

针对装饰工程的特点, 成品保护可谓至关重要, 作为最后一道工序, 任何一点的破坏都会从整体上破坏美感, 影响工程验收。对于成品保护, 必须采取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做法来保护。总之, 必须对成品保护问题天天讲, 日日抓, 重点治理, 加强灌输成品保护的意识, 提高工人的认识。

3 结语

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一向较为复杂的工作, 必须随时做好防备工作, 方方面面均需有所准备, 同心协力, 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S

摘要:要确保装饰工程的质量要确保装饰工程的质量, 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管理和采取主动控制, 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措施。

论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程序 第9篇

目前, 由于人们对司法鉴定程序了解甚少, 导致好多产品质量争议不能进入司法鉴定程序, 当事人权益不能得到维护。主要表现在:首先, 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当事人双方没有意识采取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形式来区分承担责任的范围;其次, 产品质量纠纷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当事人双方都没有意识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再次, 多数产品质量检测部门没有执业鉴定人开展针对产品质量的司法鉴定检验业务, 也没有取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主体资格, 同时没有足够执业人员从事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鉴定;最后, 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没有得到争议双方的的重视, 使得许多质量纠纷没有进入司法鉴定程序, 或者进入该程序, 但程序不合法, 导致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究其原因在于:一是很多产品质量纠纷的双方法律意识相对比较淡漠, 不愿意进入诉讼程序。当质量问题出现以后, 只是寻找调解投诉过程, 没有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造成了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鉴定无法开展, 使权威部门的公信力丧失了地位;二是当事人或司法机关对司法鉴定业务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对产品质量纠纷中的司法鉴定, 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对鉴定程序不熟悉, 容易造成执法瑕疵, 不能保护当事人权益;三是许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并没有取得司法鉴定的主体机构的鉴定执业资格, 造成了专业人员的匮乏, 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因此,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 探索一个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显得尤其必要。

1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是一项具有严格程序的产品检验过程

该产品检验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有资质出具该检验报告的须是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 并对其检验的产品范围限制在授权检验范围内, 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通过计量认证 (审查验收) 或实验室认可的产品;二是该检验和一般检验一样, 包括检测和验证两个过程。它是指专业技术鉴定人员借助仪器、设备或其它分析方法检查争议产品是否符合特定的技术标准、规格的工作过程, 并将结果与规定值 (或技术要求) 进行比较和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活动。因此, 不是任何产品检验都可称为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检验, 该检验必须是进入诉讼程序后由司法机关依法申请司法检测机构, 由执业鉴定人参入的委托检验活动。如果没有进入诉讼程序的申请或仅由质量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 不是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行为。

2 进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是必须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2.1 鉴定的主体合法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与2007年7月1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主体合法性进行了规定, 鉴定的主体必须具备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并进入了相关鉴定机构名册, 鉴定人也必须具有司法鉴定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否则, 其出具的鉴定结论不具备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报告的效力, 诉讼过程中不具有司法鉴定报告的效力。

2.2 鉴定的程序合法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程序一般包括:委托、合同评审、受理、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鉴定 (包括现场勘验、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 、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书等过程。

2.2.1 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 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 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 应当要求出具代理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待鉴定产品有关的母材或零配件等;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合同、产品验收记录、执行标准等产品相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 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2.2.2 合同评审

司法鉴定机构应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委托书、鉴定事项、鉴定材料或案卷等, 组织专家对能否实施鉴定进行合同评审 (必要时可去现场) , 确认可行时方可签署司法鉴定协议书。

评审的主要内容:

(1)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工作证与身份证是否一致;

(2) 鉴定事项是否超出本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的业务范围;

(3) 鉴定要求是否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4) 鉴定要求是否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

(5) 鉴定事项的用途是否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

(6) 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或者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7) 鉴定依据是否明确,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上述情形只要有一条不满足, 一般不予受理。对不予受理的鉴定委托, 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退还其提供的检材和鉴定材料。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 可以受理。

2.2.3 司法鉴定协议书

合同评审无误后方可与委托方签定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 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 委托鉴定的要求;

(4) 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 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 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 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 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 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 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 并在协议书中说明。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 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符合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 (示范文本) 》的通知的要求。

2.2.4 司法鉴定的实施

(1) 鉴定人员的确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第五条第四款:“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第十九条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 应当指定或者至少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 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在本机构工作且具有有效司法鉴定执业人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委托鉴定的事项选择与其相适应的专业鉴定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 鉴定方案的确定。对受理的鉴定业务应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一般应注明鉴定标准和判定依据。制订出的鉴定方案, 须经委托人认可, 并由委托人或当事人签字确认, 鉴定依方案进行。鉴定方案的主要内容:

A、确定鉴定依据。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判定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2)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 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4)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 执行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产品标准 (包括企业标准) 或者有关质量要求; (5)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强标准未作规定, 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未事先约定的, 执行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上述质量判定依据是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制订的。这里所指提供产品一方所明示的质量要求, 包括明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广告、说明书、图纸、网页等、产品质量的判定应是按照检验依据检验后用检验报告形式做出的结论, 因此, 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检验时, 应按判定依据选用检验依据。

B、确定鉴定抽样或检验方法。主要应考虑涉案产品的抽样与与检验方法的选择。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不同于其他司法鉴定, 涉案的产品往往是批量产品或成套产品, 对于批量产品往往涉及抽取样品的数量, 实际操作中一般按以下方法进行: (1)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对抽样有规定的, 按规定进行抽样判定; (2)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对抽样没有规定的, 按争议双方当事人约定进行; (3) 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 由鉴定检机构提出抽样方案, 经司法机关确认后抽取样品, 者避免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影响鉴定进程。对于检验方法, (1)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有检验方法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 (2) 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没有检验方法规定的, 执行生产方出厂检验方法; (3) ) 生产方没有出厂检验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检验方法的, 司法机关征求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检验方法或者司法机关确认的鉴定机构提供或拟定的检验方法。由于检验方法不同, 会造成检验结果的差异, 影响对争议产品质量判定。因此应该高度重视检验方法的选择, 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是执行鉴定机构提供或拟定的检验方法时应该统筹兼顾, 照顾当事人双方利益, 做到合情、合理, 且应在鉴定方案中说明。

C、确定判定原则。一般情况下以判定依据为判定原则。

D、确定鉴定或检验的实施步骤。对于每一个鉴定方案, 要确定检验步骤, 包括勘验过程、抽样过程、检验过程、综合判定等。

2.2.5 鉴定的实施

实施鉴定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 现场勘验。现场勘验的目的主要是初步了解产品质量争议的焦点是否属实, 初步确定鉴定行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参加人员应为: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委托人、争议双方。如争议一方放弃参加的权利, 经委托人认可 (出具证明材料) , 勘验可正常进行。对不予配合, 拒不提供必要条件使现场勘验无法进行的, 鉴定机构可以终止鉴定。

鉴定人员应依据委托内容及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 针对涉及产品质量争议的产品, 对生产方、供货方、使用方、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调查需两名以上专家进行, 内容包括:生产方面, 使用方面, 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方面的内容, 以及产品存在什么问题, 损坏程度、原因分析, 环境条件, 事故及伤亡时的现场状况等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内容。调查亦可查阅生产方、使用方的生产、维修记录、图纸资料等。调查记录材料需由被调查人确认签章。现场勘验是专家组到现场, 初步了解了被鉴定产品状况, 做了必要调查后的更加深入的工作, 可采用观察、必要的检测、解剖分析等手段, 以获取更多关于被鉴定产品的资料。如果当事人怕影晌产品的现场状况, 不同意进行某些检验、试验项目时, 可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 不进行。对鉴定结论有影响时, 可在鉴定报告中说明。另外, 现场勘验及下面的检验、试验, 一般应在鉴定申请人和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并对勘验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勘验记录、录音、录像、拍照等多种方式。勘验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 记录的底稿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勘验完毕后应该初步判定鉴定能否继续进行, 若不能进行, 终止鉴定。若能, 则需细化鉴定方案, 进入鉴定程序。

(2) 现场检验。无法在实验室内完成的产品质量检验, 需进行现场检验。参加人员一般应为:至少三名执业鉴定人 (必要时包括聘请的技术专家) 、委托人、争议双方。如争议一方放弃参加的权利, 经委托人认可 (出具证明材料) , 检验可正常进行。对不予配合, 拒不提供必要条件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可以有权终止鉴定。

在质量鉴定过程中, 执业鉴定人应根据委托内容及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 对一些尚能检验的项目, 应进行检验。以帮助分析产品质量。如果产品已损坏到不能起动或已更换了很多零部件, 特别是更换了关键零部件, 已不能体现原产品质量状况, 检验已没有意义的倩况下, 则不必进行检验。试验一般是在需了解由于被鉴定产品质量问题对生产、或其他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时进行。另外, 有些鉴定工作, 还需要对产品或零部件材质进行检验分析。总之, 检验、试验都要视鉴定工作的需要情况而定, 不是每次鉴定都能做、都需要做的。现场检验如遇到超出鉴定人技术能力范围的问题, 可聘请技术专家进行协助鉴定, 但鉴定人需确定其建议能否采用。

现场要做好检验数据的收集并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现场记录、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 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2) 实验室检验。产品质量鉴定过程中, 有些产品 (或部分参数) 不能现场鉴定或只能部分现场鉴定, 这时应该根据抽样规则, 抽样送至实验室后进行实验室检验, 检验人员应依据鉴定方案中确定鉴定依据、检验方法实施检验。检验过程中要做好检验数据的收集并做好记录, 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必要时可采用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检验过程。

2.2.6 出具鉴定报告书

鉴定完毕, 司法鉴定人员负责出具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报告书。在组织编写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报告时, 结论性意见应与委托内容一致。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内容, 如因资料、产品状态、检验、试验条件及当事人不配合等原因无法得出确切的鉴定结论时, 应在鉴定报告中说明。如果鉴定人员意见不完全一致, 可写出主导性意见、不同意见及理由, 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 形成统一的鉴定意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与统一的司法鉴定报告格式一致, 否则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 可视为司法鉴定报告无效。产品质量鉴定人应当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 至少两名执业鉴定人签字确认, 并对产品质量鉴定报告负责并负有出庭解释说明的义务。对于报告的异议, 委托人或者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质量鉴定报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收到质量鉴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3 结束语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质量控制方法 第10篇

关键词:程序质量,程序设计,程序设计风格,模块化

1. 程序设计的一些准则

人们总是希望编制清晰、紧凑、高效的程序,但这些特性在编码时往往互相矛盾,一般应依次考虑下列原则:

(1)程序的正确性与可靠性

程序的价值首先在于能够运行并正确地解决问题,即在预定的条件下输入必要的数据后,能得到正确的输出结果。其次,还要求程序必须稳定可靠,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自动进行适当的处理。例如,程序能识别由于误操作输入的不合理数据,并能采取适当的对策,以确保程序的运行不受干扰。可靠性指的是程序正常工作的能力,一般用平均无故障时间来衡量。

(2)程序的可读性

现代计算机的应用程序往往由若干人分工合作完成。某个人编写的程序不仅自己能读懂,还要使其他人也能够读懂,这样才便于整个程序系统的调试、组装。为此,应尽可能在程序中关键的位置上使用注释语句,说明程序模块的功能、变量的作用等。

(3)程序的可维护性

程序运行时可能出现故障。出现故障后检查故障的原因、确定程序中的错误位置、修正程序中的错误等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程序可维护性的优劣就是以这类操作所需时间的长短来体现的。

(4)程序的重用

程序的重用是降低软件开发成本、提高软件质量的有效途径,尽可能编写可重用的模块,减少重复的劳动。

(5)程序的可移植性

程序的可移植性指的是在某一种型号的计算机上编写的程序,转到其它型号的计算机上运行的能力。

(6)程序的可扩充性

程序的可扩充性指的是在不改变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过某些处理使程序的功能有所扩充。

(7)程序的效率

程序的效率主要是指程序运行时所占有的系统资源与程序本身处理功能的比率。

2. 程序结构

程序结构的主要原则:

(1)使用语言中的顺序、选择、重复等有限的基本控制结构表示程序逻辑。

(2)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准许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

(3)复杂结构应该用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来实现。

(4)严格控制GOTO语句。

3. 良好的程序设计风格

良好的程序设计风格是软件开发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良好的编写习惯,不但有助于代码的移植和纠错,也有助于软件开发人员之间的协作。

(1)源程序文档化。正确、适当地使用注释,恰当地使用标识符,完整地编制文档。

(2)数据说明的次序应标准化,对于复杂数据结构,应说明实现这个数据结构的方法和特点。

(3)语句结构应该简单而直接。如不要为了节省空间而把多个语句写在同一行。

(4)输入/输出。对所有输入输出数据都进行检验,对输入数据,说明其可用的选择或边界值;输出的内容应保持格式一致。

(5)尽可能提高程序的效率。

4. 模块化

采用模块化程序设计可以使软件结构清晰,不仅容易设计,也容易阅读和理解。因为程序错误通常局限于有关的模块以及它们之间的接口之中,所以模块化程序设计使软件容易测试和调试,有助于提高软件的可靠性。

4.1 分解

根据人们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将一个复杂的问题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问题,能够减小解题所需要的总工作量。

4.2 模块的独立性

每个模块是一个特定子功能,模块之间仅仅交换那些为完成系统功能必须交换的信息,相对于其它模块独立。模块的独立程度可以用两个定性标准来度量,一是内聚,二是耦合。

4.2.1 内聚(1)偶然性内聚

模块内各成分在功能上互不相关,即使有关系,也很松散。

(2)逻辑性内聚

模块完成的各项任务逻辑上相关,通常由若干个逻辑功能相似的成分组成。

(3)时间性内聚

模块包含的各项任务必须在同一时间段内执行。

(4)过程性内聚

一个模块内处理的元素是相关的,而且必须按照某一特定次序执行。

(5)通信性内聚

模块内部的各成分都使用同一种输入数据,或产生同一个输出数据,它们靠公用数据联系在一起。

(6)顺序性内聚

模块内各组成部分必须顺序执行,前一部分的输出就是后一部分的输入。

(7)功能性内聚

模块内所有成分结合在一起,用于完成一个单一的功能。

内聚度越高越好,设计程序时,应该能够识别内聚度的高低,尽可能地提高模块的内聚度,从而获得较高的模块独立性。

4.2.2 耦合

(1)非直接耦合

两个模块之间任何一个都能够不依赖于其它模块而独立工作,相互之间没有信息传递。

(2)数据耦合

如果模块之间通过参数交换信息,而信息仅限于数据,则构成数据耦合。

(3)特征耦合

模块之间不仅仅交换数据,而且交换数据结构。

(4)控制耦合

模块间传递的信息中含有控制信息。

(5)外部耦合

若干个模块与同一个外部环境关联。

(6)公共耦合

若干个模块访问同一个全局性的数据结构。

(7)内容耦合

两个模块之间出现一个模块使用另一个模块内部的数据或控制信息,或者一个模块直接转移到另一个模块的内部。

在程序设计时应追求尽可能松散耦合。因为耦合松散的程序对模块的设计、测试和维护相对独立。模块间的耦合程度直接影响程序的可理解性、可测试性和可维护性。

5. 结束语

质量是软件需求方最关心的问题。软件设计成功的标准是用户使用你所设计的软件可以很容易完成要完成的任务。软件的质量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方面:

正确性与精确性:软件开发人员要为“正确”、“精确”四个字竭尽全力。

性能与效率:用户都希望软件的运行速度高些,并且占用资源少些。

易用性:由于人们的专业领域不同、操作习惯不同等原因,对软件的感觉与要求差异很大,软件开发人员要多从用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可理解性与简洁性:编程时还要注意不可滥用技巧,应该用自然的方式编程,简洁是一种美。

程序的正确性是保证程序质量的前提。软件开发人员的工作是创建正确的、完全符合要求的代码。保证代码的正确性是软件开发人员的责任,因此,软件开发人员在把代码提交给编译器之前必须彻底地检查代码的正确性。采用一个良好的定义过程是第一道防线,其次是进行检查。质量与生产率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高生产率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

参考文献

[1]张忠林,王坚生,兰丽.软件项目管理思想在“软件工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计算机教育,2010,(05):157-160.

[2]王美华,张刚,丁京柱.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J].河北工业科技.1999,(12):26-30.

程序质量 第11篇

【关键词】程序设计;课堂;教学质量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应用,计算机编程知识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采用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的安排课堂教学时间,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是计算机程序设计课程必须解决的问题。下面在实际课堂教学中,就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方面做一些探讨。

1.范例学习

范例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所学知识的难度,保持学生学习的信心和兴趣。教师可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恰当的教学范例来引导学生掌握知识。例如,编程序求S=2+4+6+…+100问题,这是循环语句典型的求累加的问题。教师先给出已经编好的程序,让学生对照范例一边上机,一边分析和讨论,从模仿中体会用循环语句编程的方法。这种学习方法取得的教学效果会比较明显。

2.精心设计,教学手段灵活多样

在教学中,为了培养学生们的学习热情,还需要灵活采用各种方法,不断的煽动课堂气氛。多媒体教学课件要制作得简繁得当、提纲挈领多媒体课件的最大的优点之一是形象、直观。可以使用大屏幕投影和多媒体进行课堂教学,使得有些操作性很强的内容讲起来方便省力,如:《Web程序设计基础》课程中的代码演示,特别适合用投影进行操作演示讲解,但是,教师应在课下精心准备每堂课需要演示的内容,充分估计到演示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否则,如果在课堂演示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而教师又无法当场在短时间内予以解决,那么,一方面影响上课的进度,另一方面也容易使学生对教师失去信心,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

3.百花齐放,处处张扬学生个性

在教学中,让同学们自己解决具体问题,拓展学生思维,张扬学生个性。如在讲解网页布局时,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布局各种版式。此时,每一张网页都成了学生们张扬个性的乐园。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们的兴趣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也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求知欲望。

4.引领学生探索创新

学贵有疑,有了疑问的学习才能叫做真正的学习。只有善于发现和提出问题的人才会有创新的意识。课堂上学生仅仅学会几个固定的操作步骤肯定是不行的,我让他们抓住程序设计中规律性的东西,学会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最重要的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学习使用控件时,在同学们熟悉了基本的控件属性之后,让学生上网搜索这些控件的应用实例,对于一些并未讲到的东西,就让大家自己发现,并在实际操作中探索解决。同学们带着问题,不断摸索,亲自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之后,养成了遇到问题自己找答案的习惯。最后,每个学生都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所谓“一树一菩提,一花一世界”,作为老师应积极面对学生之间的差异。

5.对学生学习的评价

当完成某一课题教学时,让学生自己总结和评价,教师适当指导。同学间、各组之间可以讨论、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增强学生的合作意识。学生可在讨论中使问题一步步引向深入,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教师可从中启发学生自己去发现规律,自己去纠正错误或片面的认识。在评价学生的时候要考虑学生的基础,原则上是看学生有没有进步。评价学生全部采用等级制,这样就让基础不同的学生都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有了不断努力进步的信心。

总之,在程序设计的课程教学中,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就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时,通过上述五个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整个教学过程变得生动高效而充满活力,在程序设计课堂上同学们兴趣盎然,很好的提高了学生们的计算机编程水平。

【参考文献】

[1]任治斌,张郭军.改进C程序设计课程教学质量方法探讨.广西教育,2010(6).

[2]巫喜红.如何提高计算机理论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J].计算机教育,2011(18).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及事故处理程序 第12篇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 它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好坏。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工作经验, 提出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及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 以供参考。

1 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1.1 坚持“以人为本”, 提高工作质量

据统计资料证明:88%的质量事故是人的失误造成的, 这就要求所有从事施工的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都应掌握有关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 以优秀的工作质量来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2 加强材料质量的监控, 牢牢把握材料进口关

加强建材的质量控制, 严格把好进货关, 确保不合格产品不采购、不使用。同时, 还必须严格检验制度,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及新产品的试制必须严格把关, 消除事故隐患。

1.3 加强施工图审查,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的落实

设计不合理或出现设计错误, 可能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后果。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先熟悉图纸, 发现疑问及错误及时提出, 不可盲目按图施工。

1.4 规范建筑市场竞争机制, 杜绝各类挂靠和非法分包、转包行为

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单位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 凡是以他人名义、以弄虚作假手段投标或承揽工程的挂靠和非法分包、转包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如有发生, 其责任单位将被取消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承揽资格。行业主管部门查处不力、渎职及徇私舞弊的, 给予政纪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2 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质量事故发生后, 尤其是重大事故、倒塌事故发生后, 必须要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事故的处理, 因为涉及到单位信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故为各方所关注。事故有关单位或个人常常企图影响调查人员, 甚至干扰调查工作。所以,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定要排除各种干扰, 以规范、规程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 按正确、公正的原则进行。

2.1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 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 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 进行调查分析,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 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 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 认为有必要时, 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 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补充调查是在已有调查资料还不能满足工程事故分析处理时, 需增加的项目, 一般需做某些结构试验与补充测试, 如工程地质补充勘察, 结构、材料的性能补充检测, 载荷试验等。

2.2 原因分析

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 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为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依据。原因分析时, 往往会存在原因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要正确区别分清同类事故的各种不同原因, 通过详细的计算与分析、鉴别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综合原因分析中, 除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外, 应正确评估相关原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影响, 以便能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加固修复方法。

工程质量事故的常见原因: (1)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2) 工程地质勘察不符合要求, 报告不详细, 不准确; (3) 设计结构方案不正确, 计算错误, 违反规范; (4) 施工用材料、构件、制品不合格; (5) 使用者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 破坏受力构件, 增加使用荷载。此外, 自然灾害及建筑结构的使用环境等也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3 调查后的处理

根据调查与分析形成的报告, 应提出对工程质量事故是否需进行修复处理、加固处理或不作处理的建议。

经相关部门签证同意、确认工程质量事故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可对事故不作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不影响结构安全, 但影响正常使用或结构耐久性, 应进行修复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影响结构安全时, 必须进行结构加固补强, 此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结构检测鉴定和加固方案设计, 并由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施工。

按照规定的工程施工程序, 建筑结构的加固设计与施工, 宜进行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监理, 防止加固施工过程中再次出现质量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3 质量事故处理的条件与基本要求

3.1 事故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 事故情况全部调查清楚; (2) 事故性质 (属于结构问题还是一般缺陷) 区分明确; (3) 事故的具体原因已经找到; (4) 事故处理的目的、要求、措施等, 有关单位的意见已经统一; (5) 事故处理的合适时间已经选定。

3.2 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满足使用要求, 安全可靠, 不留隐患, 经济合理, 处理方便、安全, 处理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及技术力量能够满足要求。

4 结语

(1)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具有复杂性、危险性、综合性等特点。工程事故处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鉴定, 为事故处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对于有争议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委托具有更高资格的设计院所、研究机构检测鉴定。

(2) 必须本着对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指导思想, 任何单位不得掩盖质量事故, 严禁留下质量、安全隐患, 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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