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常态争取新作为

2024-07-16

把握新常态争取新作为(精选3篇)

把握新常态争取新作为 第1篇

一、认识新常态, 准确把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经济发展新常态, 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新变化。从劳动就业来讲, 过去, 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 总量矛盾是就业的主要矛盾, 依靠经济增长推动解决;现在, 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减少, 就业总量矛盾虽有所缓解, 但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突显。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问题仍较突出。这就需要有一个开放、竞争、规范、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作保障, 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从劳动用工来讲, 一方面, 随着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 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改革改制、困难企业裁员等因素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 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不断显现。另一方面, 政府加速简政放权, 办理营业执照实行先照后证。但由于资金短缺、经营不善等原因, 小微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成为常态。再者,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依然突出。劳务公司负责人或包工头携款逃匿等恶意欠薪现象时有发生, 农民工群体集体上访、封门堵路、爬楼跳桥等讨薪方式更加多样化和极端化, 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暴发成为常态, 极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何顺应劳动关系新变化, 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各类案件,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

2.依法治国新常态, 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新挑战。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标志着通过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将成为中国政治的新常态。一方面,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将行政诉讼由原来的审查立案改为登记立案, 把一般诉讼时效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6个月, 进一步畅通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 “民告官”增多成为新常态。另一方面, 随着劳动力供求格局的变化, 劳动者就业的选择性增大, 话语权增强, 权益诉求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原来获得劳动报酬, 发展为要求改善劳动保护条件、支付加班工资、实行同工同酬、享受带薪年休假、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 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寄予了较高期望。再者, 随着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 用人单位不仅关心涉及自身利益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也越来越关注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权利的行使以及行政机关告知、公示等程序性义务的履行, 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 随着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 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改革也将提到议事日程,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 实行劳动监察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最近,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要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创新监察执法方式,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进一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关注, 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和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3.从严治党新常态, 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标志着全党上下迈入了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级督察暗访已是常态化, 而且严格执纪、铁面问责的力度还在加大。现在是互联网时代, 人民群众随时可能对劳动监察人员的不良言行利用微博、微信在网络媒体上传播, 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 在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新常态下, 我们要习惯于在从严治党中担当责任, 在正风肃纪中增强自觉性, 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和督促检查, 当好标兵, 做好表率。

二、争取新作为, 努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持续发展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繁重任务,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监察保障。新常态下, 面临新变化、新挑战和新要求, 要采取新举措, 不断适应新常态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1.坚持阳光执法、服务高效便民。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工作,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法定期限办结制, 开展为来访群众送上一杯热水、一句问候、一把椅子, 进行一次登记、告知一个结果的“五个一”送温暖活动, 优化案件受理流程, 坚持信息公开和执法公开, 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立, 查有结果、案有卷宗。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 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 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耐心周到的政策咨询服务。

2.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办案行为。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力度, 规范企业招工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 依法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对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办理社会保险等监察执法力度, 指导企业建立劳动规章制度, 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研究探索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和银行“一卡通”, 建立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月申报和工资支付监管台账, 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运机制, 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 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坚持执法监督、落实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权力进行全面梳理, 依法编制权力目录, 明确执法责任, 并向社会公示,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机制。劳动监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律意识,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做到有诉必查, 违法必究, 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实行主办监察员办案负责制, 加强案前审批、案中监督、案后处理。实行执法调查与审理决定分离制度, 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规范运行的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机制, 坚决杜绝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败诉案件的发生。

4.坚持深化改革,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进一步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改革, 在街道办事处 (乡镇政府) 组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配备和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和协管员, 全面推进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 形成统筹城乡的市、区、街道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加强监察人员素质培训, 鼓励引导监察人员自觉学习, 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优秀案卷评审、文明监察员评选等活动, 不断提升监察人员素质和执法效能。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创新执法方式, 加强行政指导, 用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谐的执法关系,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争取新作为。

引领新常态,担当新作为 第2篇

对于我们基层工作人员而言,要想有一番作为,干一番事业,就必须科学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始终保持“新常态”。

适应“新常态”就要更新思想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面对诸多“新常态”,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划清“红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才能凝聚履行使命任务的意志力量。同时,又要坚持问题导向,敢破敢立、积极探索,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制约我们在事业发展上矛盾障碍,做到有所作为。

适应“新常态”就要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党员干部来说既是一种要求,也是干事、成事的机遇。因此,我们党员干部不但要践行“三严三实”,巩固和拓展“新常态”的成果,还要凝魂聚气、激发动力,做到不受虚名、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要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人民,做到对待工作自愿不埋怨、负责不推责、专心不分心。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良的业绩,真正做到“我的责任我担当,我的工作请放心”。

适应新常态 担当新作为 第3篇

【关键词】水库;管理;新常态;新作为

新常态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不同以往的、客观真实又必须面对解决的新业态。这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三期”叠加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的阶段性特征,必须正确认识,主动作为,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新常态相适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促进人和事业的全面发展。

新常态提出新要求,新常态孕育新机遇。安华水库面对发展新形势,深感发展“民生水利”责任重大,2015年将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抢抓国家水利大投入的重大机遇,适应新常态 担当新作为,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安华水库防汛工作事关浦阳江流域安全,事关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修编《安华水库防汛抢险预案》和《放水预案》等各种预案,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预防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全力提高水文雨情预测报能力和水平,提升预报正确率,全力当好防办参谋工作。

二、抓好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近几年,水库水利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今年除险加固工程正式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完成今年的投资任务,因此,必须做好二项工作:一是抓好工程前期招投标和政策处理工作;二是全力抓好现场管理和监督。

三、抓好库区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的同时,今年争取对库区综合整治工程争资立项工作,加大与上级水利部门的衔接力度,加强同设计部门的对接工作,争取项目落实到位。

四、抓好“五水共治”工作。治水,民之所望,利之所系,我们要根据职责所在,把治水当作服务民生的第一抓手,第一要事,当好治水“第一责任人”。我们不仅要唤醒全社会对水资源、水保护、水环境的重视,更要脚踏实地,务实工作,借鉴兄弟单位、县市的先进经验,学习汲取,寻找差距,并将压力转化为动力,进一步做好监督服务指导工作。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水利发展绿色化,推动环境治理常态化,“五水共治争上游,一江清水送下游”,还水乡以本来面目,还百姓以笑逐颜开。

五、抓涉水行政执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契机,结合“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合理、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涉河水事违法行为。

六、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重要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水利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上廉政课、看廉政教育片、出廉政宣传栏,将廉政宣传工作常态化。

七、从严从实改作风正作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在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落实一个“严”字,处处严格按章办事,狠抓一个“实”字,时时严防虚浮懈怠。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属于能力不足的,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不作为的,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从健全工作目标责任着手,每个岗位职责分工清晰,每项工作程序目标清晰,每项奖惩认定执行清晰,促使党员干部勤奋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八、要适应新常态,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创新热情,干部素质、工作作风至关重要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素质、作风、能力上积极适应新要求;要讲大局、讲奉献、讲合作、讲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新常态是主动提出的,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必须追求质量、效益、可持续,才能稳扎稳打。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让大家树立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在新常态下,盲目追求高增长路子行不通了,但有质量、有效益的同时速度还要有,不能把“新常态”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理由借口。

新常态是目前中国经济重新“洗牌”的时期。在新常态下,每个地方都在调整,都在重新启动,对与水库的管理建设来说会遇到难得的机遇,真正把机遇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正确思路和工作举措,从而推动蚌埠跨越赶超。

上一篇:特殊学校教师特殊教育下一篇:缓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