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范文

2024-06-23

灾害事故范文(精选10篇)

灾害事故 第1篇

一、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危险性与危害性

化学灾害性事故是指导致一种或几种有害物质释放的意外事件或危险事件, 其能在短期或较长时间内损害人类健康或危害环境。化学灾害性事故包括可引起疾病、损伤、残废或死亡的有毒物质的泄漏、释放、火灾、爆炸等。

1. 化学灾害事故, 伤亡大、社会危害大

由于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如果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都是十分巨大且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如:1998年1月6日,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Ⅱ期硝铵装置发生意外爆炸, 造成22人死亡, 6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7000万元。2000年8月4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发生重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 死亡27人, 重伤2人。2000年8月21日, 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发生爆炸, 死亡22人, 重伤7人。2001年8月3日下午5时许, 兰州市东岗东路一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件, 剧毒气体扩散至四周家属区, 具体中毒人数难以确计。其中60余人中毒程度较重, 被送进附近医院救治, 住院人员中有十余名儿童。在我国也时常出现由化学事故造成的交通中断或大面积人员受灾的现象, 如:1998年7月13日, 贵州省湘黔铁路朝阳坝2号隧道因机车颠覆, 化学石油气槽车发生火灾爆炸, 造成6人死亡, 20多人受伤, 致使湘黔铁路中断21小时。2003年12月23日, 重庆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突然发生井喷事故, 富含硫化氢的气体喷射30多米高, 大量硫化氢气体喷涌而出, 造成大面积灾害, 造成243人死亡、1万多人不同程度中毒, 10万群众被紧急疏散。

2, 灾害事故发生频繁

化学危险品事故发生的次数和火灾规模呈上升和重大化的趋势。在国内外由于对化学危险品使用的不当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逐年增加, 同时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 2000年内, 发生在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的特大火灾7起, 死43人, 伤31人。2002年内, 仅发生在加油站的火灾就有212起, 死20人, 伤118人, 直接经济损失511.6万元, 其中重大火灾5起, 死7人, 伤1人, 直接经济损失168.4万元。2003年1月27日, 济南章丘市明珠小区北区29号楼发生液气泄露爆炸, 该爆炸单元1至5层共10户及地下储藏室全部坍塌, 导致21人死亡, 3人受伤, 周围150范围内8栋楼房不同程度受到破坏。

3、扑救难度大

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发生的不确定因素多, 扑救困难大。加上目前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消防部队警力不足, 装备还比较缺乏, 投入也还较少。在有关法律对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的职责任务规定尚不具体的情况下, 一旦遇到危险复杂的化学事故救助, 消防部队怎样才能上去, 才能解决问题, 并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在扑救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时, 除了经济损失和部分群众的伤亡外, 参战的消防官兵和抢险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同时会受到严重的威胁。1998年3月5日, 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管理所的液化气罐区发生气体泄漏, 造成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有7名消防官兵献身于火场, 4名工人被大火吞噬, 3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477.8万元。

二、在我国处理化学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生活当中的不断运用, 各类火灾和突发灾害事故日趋增多, 事故性质和处置方法日趋复杂, 特别是一些化学事故引起的火灾, 危害大, 伤亡多, 使消防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日益艰巨的灭火救援任务, 消防部队需要紧跟时代步伐, 加强技战术训练不断提高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水平。然而当前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工作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方面, 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发展。

1、灾害事故处置组织体系混乱

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从组织结构上看是不够清楚的了。化学事故火灾制灾因素多, 扑救困难大, 仅消防部队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灭火救援工作涉及很多部门, 如:防化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化工、卫生防疫等多方面社会技术力量。而现在, 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上职责不明确, 分工不具体, 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通过它可以明确消防部队灭火的职责, 公安部消防局颁布了《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 它是作为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指导程序, 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而对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全面的法律、法规来指导我国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这使得救援力量基本是各自为政, 单独规划, 分散管理, 缺乏统一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能力, 平时无法进行必要的合理调度导致在大型灾害事故抢险时, 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 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2. 灭火救援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低

当今许多化学危险品火灾扑救的失败是由于火灾扑救策略不健全、不普及, 基层指挥员对相关化学物质的扑救方法掌握不够造成的。化学危险品数量繁多, 性质各不相同, 在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方法对策也不同, 稍有失误, 就有发生爆炸的可能。如果是业务不精的干部碰上了大的化学灾害事故, 情况是可想而知的。例如, 对于金属锂、钠、钾这些常见的化学物质, 指挥员知道要用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砂土来灭火;而对于像氢化钠、乙基二氯硅烷、五硫化二磷这些不常见的遇湿燃烧的物质, 难免会出现直接用水枪灭火, 导致更大事故的情况了。此外, 特勤队战士身体素质比较好, 但普遍文化素质比较欠缺, 化学灾害事故中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繁多, 许多具有燃烧爆炸危险, 比较深厚的化学功底是处置这类事故的基本要求。另外, 特勤装备的科技含量较高, 甚至有些是直接从国外进口的, 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很难驾驭这些高科技装备。

3、灭火救援部队装备落后

我国消防部队的装备发展滞后, 同样制约着灭火救援工作。器材装备在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过程是非常重要的。特勤器材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灭火救援工作的成功和失败, 例如:侦检仪、重型防化服、堵漏工具等, 一些装备比较差的支队缺乏这些器材, 便无法正常实施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程序。比如缺少侦检器材, 就无法确定泄露物的泄露范围和浓度, 也就无法划分警戒区。实践中只能依靠经验, 用嗅觉去闻, 依据气味轻重, 来确定浓度的范围的大小, 划分警戒区, 这既不科学, 也不准确, 也无从谈起下一步处置提供科学定量的分析。如果缺少了必要的堵漏设备, 单靠人力去关闭阀门或干脆不制止泄漏一味地灭火, 往往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了。因此说救援器材与救援工作的开展是息息相关的了。

三、化学事故灭火救援的相关处置对策

1、以防为主, 防消结合

欲减少或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 把化学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只有大力开展群众性防范和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对具有发生化学事故潜在危险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化学工业比较集中的城市。更应认真普及化学事故防范和化学毒物伤害防护及中毒抢救等常识。可由消防部队专业技术人员或组织化工、卫生防疫、人防、环保监测等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职工、学生讲课, 并可进行疏散和简易防护器具佩戴使用训练, 还可利用广播、电影、电视、图片、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对具有发生化学事故潜在危险单位周围的群众, 要针对可能因泄漏而受到污染伤害的毒物的性质, 开展防护知识教育, 使群众懂得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和防护方法, 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的能力。化工企业单位建设的选址、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及化工专业安全规范技术标准、规定。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必须完善并落实安全员和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各级领导逐级负责、职工对本岗位安全负责的制度。领导严格按规程、规范管理, 职工自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监控, 这是预防化学事故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要教育职工遇有险情发生, 应沉着、镇静, 按预案和处置程序有条不紊地妥善处置。消防执法监督部门对化工单位应严格实施监督检查, 督促其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化学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 教育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对典型的案例可向社会公开宣传报道, 提高社会对化学事故的防护和处置能力。

2、调查研究, 制定预案

只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制定预案, 才能做到打有准备之仗, 打有把握之仗, 才能有效地处置化学事故。我们消防部队应在辖区内开展调查研究, 了解并掌握:①具有发生化学事故潜在危险的单位的名称、地址、规模, 生产 (储存、使用)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危险特性、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 危险源位置、数量, 可引起爆炸、燃烧的因素等;②化学危险源单位可能发生的化学事故的类型及危险程度, 这些单位自有的消防设施、设备种类、性能状况, 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性能状况, 专 (兼) 职抢险救援队伍力量情况, 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职责分工情况等;③化学危险源单位内及其附近地理环境情况, 如单位内部布局、与周围单位、居民住宅的间距、人口密度、疏散通道、消防水源 (及其可能受污染的情况) 等;④突发性化学事故发生后, 在最大事故危及的范围内需要重点保卫的目标及其实施保卫的方法;⑤具有救援能力的单位, 如环保监测、防疫、医疗救护、邮电、运输、气象、防化部队、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的分布情况, 以及通告联络方式, 集结方法、地点等;⑥危险目标区域的水文、气象资料, 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应对本地区化工单位的化学事故潜在的危险度进行评估, 进而确定重点救援目标。再对重点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程度及危害进行预测分析, 为制定预案提供依据。

此外,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还应包括救援的组织领导、力量组成及其职员分工, 事故的报警和响应程序、方法, 现场救援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救援指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现场保障的内容和方法, 信号、记号及各专业队伍的行动规定等, 以及平时救援准备工作的内容、要求等。预案制定后应适时组织分散和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预案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情况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改。还需注意的是, 化学危险物品成千上万种, 就具体的某一支消防部队来说, 参与处置化学事故的机会不很多, 作为一名消防指挥员也不可能将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的有关情况都记在脑子里。所以, 在城市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建立有关化学危险物品及化学事故处置预案的数据库。在现场指挥车上应装设计算机, 并有包括有关化学危险物品情况及化学事故处置方法的软件, 以供现场提取、使用。

3、充分利用社会技术力量

化学事故的特点及化学物质品种和性质的多样性, 决定了处置具有危险性, 需要专业性, 要一流的人员, 一流的设备, 才能更好地完成化学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为了弥补我国消防部队目前面对化学事故的抢险救援存在的明显不足, 这就要求消防部队在实施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 有必要充分利用社会相关方面的专业力量、先进设备, 既能解决燃眉之急, 又可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所以, 只有充分利用全社会技术力量, 做到取长补短, 优势互补, 才能做到既快又好的完成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4、开展化学事故抢险救援的专业训练, 提高实战能力

我们不仅要组织广大官兵学习有关的化学知识, 学习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及危险特性, 了解并掌握常见的化学危险品泄漏及火灾、爆炸时的处置方法, 还要重点对各级指挥员关于化学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指挥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素质, 大力提高化学事故灭火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 培养一支科技素质高, 业务能力强的指挥员队伍。这样不仅可以成功的完成灭火救援工作, 保障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同时, 在一些新技术的帮助下, 灭火救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而且, 往往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建立危险品事故信息数据库

应该建立危险品事故信息数据库, 其中涵盖领导专家信息、设备类信息、预案类信息、常识类信息、发生事故时及时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质泄漏、燃烧等事故直接现场侦察分析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计算机辅助决策等。

6、研制救援新装备

雷电灾害事故报告制度 第2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对职工因雷电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防护用品。

第三条: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第四条: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条: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十天内,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 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灾害事故 第3篇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主汛期天气、气候特点,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以及地质勘查工程发生淹井、溃坝、坍塌、雷击闪爆等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反复拉网式排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煤矿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瓦斯、透水等灾害治理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危、险、病尾矿库的治理力度。中国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地震灾害事故的消防救援 第4篇

关键词: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消防

2008年5月12日,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大地震, 此次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及波及范围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地震发生后, 公安部迅速从全国27个省 (市、区) 的抽调13434名消防官兵参加抗震救援。2010年4月14日,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又发生了7.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 公安部在第一时间调集青海、西藏、甘肃、宁夏、广州等10个公安消防总队2061名官兵赴震区开展营救工作。面对巨大的地震灾害, 广大参战官兵不畏艰险, 英勇顽强, 连续作战, 充分发挥装备、专业、经验优势, 抢救被埋压人员, 疏散被围困群众, 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 探索消防部队在地震灾害事故中如何安全高效地完成救灾任务, 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 地震灾害事故的特点

1.1 突发性强, 破坏性大, 人员伤亡惨重

地震的发生不同于其它的灾害事故, 事先没有明显的征兆, 往往突然发生, 持续时间短并且伴有较强的连续的余震, 破坏性大, 人员伤亡惨重。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 顷刻之间便使一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化为一片瓦砾, 破坏范围超过3万km2, 造成24.42万余人死亡, 16.4万余人重伤。2008年纹川大地震将包括北川县城、汶川县映秀镇等地的10余万km2内的建筑夷为平地, 造成近9万人死亡, 3.67万人受伤。

1.2 次生灾害频发, 加大地震灾害的破坏力度

地震除直接造成建筑物倒塌、大量人员伤亡外, 还极易引发火灾、水灾、疫情、山崩、滑坡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这些次生灾害不仅加重了地震破坏的程度, 而且对地震生还人员和救援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如1923年日本关东地区8.2级特大地震, 城市煤气管道破裂引发特大火灾, 横滨市几乎全被烧毁, 东京市被烧掉了三分之二, 死亡14.3万余人, 直接经济损失28亿美元。此外, 由地震引发的水灾、泥石流造成的危害也是触目惊心的。1933年四川茂县叠溪镇的7.5级大地震, 巨大山崩使岷江断流, 形成的堰塞湖崩溃, 洪水倾湖溃出, 造成下游严重水灾, 叠溪地震和地震引发的水灾, 共使2万多人死亡。2008年纹川大地震造成多处化工生产装置严重破坏, 硫酸、液氨等化危品发生泄漏, 50多处放射源暴露, 大面积山体滑坡堵塞河道, 形成围堰湖泊, 其中有35处堰塞湖出现险情。一旦发生堰塞湖溃决, 将形成大范围的洪水灾害, 造成的危险相当于再次地震的后果。正是由于各种各样的次生灾害, 使灾害事故现场的人员随时都面临着生命危险。如果险情得不到及时控制, 地震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1.3 救援任务重, 持续时间长, 难度大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灾害事故种类繁多, 性质各异, 如火灾、水灾、地质灾害等等。而且大多同一时间发生或相继发生, 同一时间内有大量人员需要救助, 有各种各样的险情需要处置, 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救援任务非常繁重。有些事故往往需要几天的时间进行处置, 如江西消防总队救援队在汶川县映秀镇用139小时救出被埋压的沈培云, 上海消防总队在映秀镇用179小时挖出被埋压的马元江。再比如纹川大地震形成的唐家山堰塞湖, 从5月17日派出人员向堰塞湖进发到6月1日排除险情, 共用时15天。在各种险情的救援过程中, 由于地震造成灾区的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瘫痪;大型救援设备、救援人员和生活物资无法及时到达;余震及次生灾害;救援过程中建筑二次倒塌等种种因素的影响, 使救援作业远非正常情况下可比, 救援难度非常大。

2 消防部队进行地震灾害事故救援的优势

2.1 应急反应快, 战斗力强

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的队伍, 24小时都处于执勤待命出动状态, 一旦接到报警, 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出动, 从而加强灾害救援工作的时效性。如在“5.12”地震救援中, 灾区消防部队在震后不到5分钟就展开了救援, 四川省消防部队在不到1小时就全面投入了战斗, 13个省市的1263名特勤官兵在震后当晚就赶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同时, 由于长年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 消防部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抢险救援人材, 具有很强的实战能力。例如参加青海玉树地震救援的消防官兵中有半数以上参加过四川纹川地震救援。在“5.12”汶川地震救援中, 消防官兵从坍塌的建筑废墟中搜救出被埋人员8100人, 其中生还者1701人, 解救被困群众51730人。以占总救援力量不足10%的警力, 取得了搜救出26%生还者的辉煌战绩[1]。

2.2 消防队站布局密度大

目前,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有一级普通消防站1914个, 二级普通消防站1313个, 全国范围内已建成了35个城市的消防特勤大队, 325个消防特勤中队, 消防特勤人员已经超过了1万人。除159个县 (市、旗) 无消防站外, 其余所有县 (市、旗) 都建有消防站。而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依托城市消防特勤大队组建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 配备相关地震灾害救援器材, 形成了以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为骨干, 以普通消防站为依托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格局。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事故, 消防部队可以就地或就近展开救援。

2.3 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全

消防部队为处置火灾和各种灾害事故, 配备了种类繁多、技术先进的抢险救援器材, 如破拆、救生、堵漏、洗消、侦检、照明、通信等专业抢险救援器材装备以及搜救犬等。特别是纹川地震后, 搜救生命急需的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的配备得到了加强, 仅2009年一年就增配生命探测仪175部, 为地震灾害救援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截至2009年底,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配备各类车辆37290台, 抢险救援器材56.22万件 (套) , 其中救生类器材16.91万件 (套) 、破拆类器材8.88万件 (套) 、堵漏类器材3.29万件 (套) 等。灭火器材230.7万件 (套) , 消防摩托车318辆, 消防坦克18台, 消防船艇65艘。我国消防特勤队的装备配备、施救方法应当说已经达到或接近了国际水准。

3 地震灾害消防救援的方法

抢救人命是地震灾后的首要任务, 消防部队参加地震救援要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 先近后远、先易后难, 先活人、后尸体的原则进行。

3.1 地震初期灾区消防部队的自救与救援

地震发生后, 震区的消防部队应根据自身的人员和装备损坏情况, 在自救的基础上及时收编队伍, 组成若干个救援小组就地实施救援行动[2]。其主要任务:一是尽快搜集地震灾区的有关信息, 并利用各种方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搜救遇险人员, 并尽可能地组织指导当地群众展开自救和互救行动。三是处置地震引发的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如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

3.2 启动应急预案, 快速向灾区集结

地震发生后, 公安消防部队应根据上级批示, 及时启动《公安消防部队地震救援跨区域应急增援预案》, 携带相关救援器材装备, 采取水、陆、空等运输方式, 命令相关总队地震救援人员快速向灾区集结实施救援行动。

3.3 采取各种方式, 全力抢救遇险人员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任务分工, 迅速组织部队开展以搜救遇险人员为主的救援行动。

3.3.1 搜寻定位

抢救地震遇险人员的首要工作就是搜寻定位, 其目的是迅速发现幸存者, 确定遇险人员的准确位置, 为人员救助赢得宝贵时间。搜寻定位的方法主要有询问知情人、倾听倒塌废墟内发出的各种声音、人工搜索、生命探测仪检测、搜救犬搜索等。一般情况下, 如灾害发生在白天, 且是工作时间, 搜寻的重点是学校、商场、办公楼、公共聚集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若灾害发生在夜间, 搜寻的重点是居民住宅、宾馆、医院、宿舍等。

3.3.2 生命救助

遇险人员定位后, 救援人员要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并设立安全员。其次对救援人员进行合理分组, 确保救援行动紧张有序, 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救助方法或几种方法结合使用进行救人。

一是逐层清除施救法。逐层清除施救法就是将遇险人员上面或侧面的建筑废墟材料从上至下逐一清除, 将人救出。在清除过程中如遇大型建筑构件无法人力搬移, 可先用液压凿岩机、汽油破碎机、水泥切割机等破碎成小块, 如遇钢筋将建筑构件缠绕在一起, 可用金属切割机等各种破拆工具将钢筋断开, 后再进行搬移。如果现场有起吊设备, 可利用起吊设备进行起吊作业。但在搬移、破碎、切割、起吊过程中, 要注意利用木方、撑顶等器材对遇险人员周围建筑构件进行加固, 对人体暴露部分进行遮盖, 防止二次坍塌或掉落物品对遇险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在清除过程中, 要注意对缝隙空间进行保护, 边清边观察, 及时发现被困人员。

二是起重支撑施救法。起重支撑施救法是指运用起重、支撑等救援设备, 如起重气垫、千斤顶或液压顶杆等将遇险人员身体周围的建筑构件提升、顶起或扩开, 扩大被埋压人员周围的空间, 将遇险人员从废墟中救出的方法。

三是横向打洞施救法。横向打洞施救法是指利用各种破拆工具在靠近遇险者侧面, 对建筑进行破拆, 开辟一条救人通道, 将被埋人员救出的方法。侧面破拆是相对于上下而言, 即对建筑立面进行破拆。在汶川大地震中, 成都消防官兵就是运用此种方法在都江堰一幢楼房破墙而入, 平行掏挖, 打通了一条生命通道, 成功救出3名被困者。

四是上下打孔施救法。上下打孔施救法是指利用破拆工具或打孔设备将被埋人员上面或下面的楼板凿开一个孔洞或对原有缝隙进行扩展[3], 通过孔洞深入上层或下层空间实施救人的方法。此方法主要适用于建筑未全垮塌, 废墟中有大量空间, 横向救援受阻或难度大的现场。

3.3.3 特别警示

地震灾害救援是一项复杂的庞大工程, 消防部队在救援过程中要加强同其它参战部门的联系,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同时做好救灾的战勤保障工作, 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信息沟通, 随时保持与气象、地震部门的联系, 获取最新信息, 尤其是可能发生余震及次生灾害的有关信息要特别加以关注。二是救援过程中, 要认真听取地震和建筑专家的意见, 设立现场安全员全程观察救援现场的环境, 了解和发现余震、建 (构) 筑物垮塌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和征兆, 及时发出警示信号, 便于救援人员迅速、安全撤离。三是在救援初期和被埋压人员仍有生还可能时, 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清理现场。四对于受灾程度不同的现场, 要以险、重地段为优先救助区域;对于同时有多个急需救助的现场, 要以待救者多的为优先救助区域;对于受伤者, 要以重伤、病患者及老弱妇幼者为优先救助对象。五是强卫生防疫工作, 严防灾后疫情在部队的感染和传播。

参考文献

[1]隋玉亮.新形势下消防部队应对抢险救援工作的思考.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增刊.

[2]邢志祥.地震灾害处置.中国消防手册 (第十一卷)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7, 12.

灾害事故急救管理制度 第5篇

一、目的完美管理制度、标准工作程序、公道操纵资本配置,提高医院灾害事故急救才能,亲近合营消防、公安、交通、人防、物资等部分进行抢险,令人平易近的生命财富丧失低落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院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所。

三、职责

(一).由院领导组织成立灾害事故急救方案及领导小组。

(二).由急诊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监视执行院前(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制度。

(三).以急诊科医护人员为焦点,各临床科室辅助完成灾害事故的救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医院加强急诊科建立,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分技术主干,配备必须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严格执行《基本医疗管理制度》中的各项急诊规章制度。

(二).设立灾害事故急救领导小组:详见本医院《对急救和救治突发性灾害的应急方案》、《采取成批伤病患者的应急方案》。

(三).院前灾害事故急救范围:包括天然灾害和工钱灾害,如:暴雨、大水、台风、地动、水山发作、泥石流等天然灾害,火警、车船飞机事故、矿山陷落、爆炸、毒气泄露、武拆暴力等报酬灾害。

(四).急救进程:

(1)医院遇有灾害事故急救时应立即讲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科主任及时通知医院急救领导小组,组织足够气力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紧张救中心指挥调度试冬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声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全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3)遇灾害事故急救要严格执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急、重、危患者生命体征不波动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许可条件下,由专人护送至目的医院,并进行详细病情交接。

(4)急救的内容包孕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同《院前急救办理制度》。

(5)院内临床科室及相应科室积极做好支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

(6)值班人员严酷履行《告急环境及严重医疗事宜陈述轨制》,并当真做好各项记载,如灾难性变乱急救加进人员记实本、灾难性变乱急救纪录本。

雷电灾害事故情况分析及预防对策 第6篇

1 雷电灾害事故定性

对雷电灾害事故的定性, 可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通过对地理环境、地质状况调查资料的分析, 利用滚球法理论, 结合地理、地质状况对落雷概率的影响, 分析事故点的落雷概率;二是通过查阅相关气象资料、云地闪闪电定位资料, 了解闪电的生成时间与方位, 确定事故点是否具备落雷的天气条件;三是通过证人调查资料, 了解落雷时的现场情况;四是通过对雷击点的状况分析, 了解实际落雷情况。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 就可确定所发生的灾害是否为雷击事故。

如:2009年6月5日傍晚, 金山区普遍发生雷电及大风天气。位于石化四村的多栋居民住宅发生因雷电造成家用电器击坏。金山区气象局于6月6日下午接到该小区雷电受灾报告后, 立即派防雷办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灾情调查。

经现场调查, 造成该小区雷电灾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 石化四村455#、456-457#等居民楼屋面避雷带敷设方式、施工工艺均未达到我国有关防雷技术标准, 是造成本次雷电灾情的原因之一。2) 该小区居民楼为上世纪70年代老式公房, 无有效的内部防雷措施, 是造成本次雷击灾情的原因之二。

由此判定, 该火灾事故是由雷击引起的雷电灾害事故。

2 关于做好小区防雷安全的建议

为确保居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按照国家、上海市和金山区防雷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该小区防雷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1) 石化四村等周边老式居民小区处于杭州湾沿岸, 小区内有高杆树木, 居民用电线路为架空线, 以上因素均加大了小区内居民住宅遭受雷击灾害的概率。出于自我保护, 小区内居民应尽量多了解防雷知识, 增强防御雷电灾害的自我防范意识, 最大限度地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2) “平改坡”改造工程所涉及的避雷带, 只能尽可能保护建筑物本体免遭雷击, 并不能完全保护居民家中的用电设备不受雷击灾害。防雷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牵涉到外部防雷 (如避雷带、引下装置、接地装置等) 和内部防雷 (如等电位连接、电源综合布线、电磁屏蔽、防雷击电磁脉冲等) , 只有将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均做到位, 才能有效地防雷。为有效防御雷电灾害的发生, 建议该小区在此次整改过程中将内、外部防雷装置一并考虑, 具体防雷整改工程应由我市具有专业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公司实施。

3) 按照我市现行的防雷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 (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应由小区居民共同) 负责对小区内物业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定期委托具有相关避雷装置检测资质的部门进行防雷装置的检测, 以确保防雷装置的有效性。同时, 对小区物业防雷设施的改建应报区气象局防雷办审核,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施工完毕后应由区气象局防雷办进行验收。

3 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的对策和建议

1) 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公共安全问题,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对防御农村雷电灾害加强规划, 并加强农村建设规划过程中的管理, 从源头上解决房屋防雷问题。

2) 加强对农村新 (改、扩) 建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管理, 推进先进的地埋技术。

3) 切实加强各类线路、电子电器设备的防雷。对人室的线路应按规范布设, 最好不采用架空方式, 而采用埋地铺设。各类管线应做好接地连接, 对各类贵重的电器设备的电源进线处、信号进线处安装相应避雷器, 做好各类金属构件的等电位连接等, 特别是天面的金属构件 (如太阳能热水器) 。

4) 加大防雷装置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防雷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 加强农村防雷安全教育, 破除封建迷信的思想观念, 树立雷灾可防意识。让农民了解雷电常识, 掌握救护方法,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雷电科普进村、人户。

5) 加强雷电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闪电定位仪、大气电场监测仪、雷达、卫星遥感和常规气象探测资料, 发展完善雷电预报预警分析方法。想办法解决雷电监测预警信息传播问题, 通过农村广播电台、电视、公共显示屏、乡村喇叭等多种传播手段使雷电预警信息人村进户, 尤其是要覆盖到偏远落后的山区。

6) 构建农村防雷减灾体系, 编制农村地区雷击风险区划, 制定不同地区防御雷电技术标准, 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村雷电灾害。

农村雷电防御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但农村受资金、思想认识的影响, 还需要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农村雷电防御工作的顺利实施, 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配合, 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农民群众的共同参与, 要汇集社会各方面力量, 采取有效措施, 依法科学防雷, 降低雷电灾害损失, 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李亚丽, 杜继稳, 鲁渊平等.雷暴灾害及时空分布特征[J].灾害学, 2005.

[2]王洁, 曹继军, 杜建忠.雷电天气气候分析.陕西气象, 2007.

浅议灾害事故中的应急通信 第7篇

近些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些紧急突发事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要求必须迅速得到处置,以减轻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这些事件的发生后,第一要务就是进行抢救,这种抢救工作是一种短期的、需要广泛协同的、高强度的群体行为,因此就需要及时获取信息和进行沟通,通信就成为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整个抢救系统的神经环节。在汶川大地震中我们就切实感受到了通信的重要性,一旦现场通信遭到破坏,就可能无法掌握现场情况,使现场与外部指挥中心失去联系,给抢救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1. 应急通信现状分析

应急通信是指当通信网设施在遭到破坏、性能降低、异常高话务量或执行特殊通信保障任务的情况下,国际、国家、地区或本地的临时紧急通信。应该指出,应急通信不是一种通信方式,而是一组支持不同应急需求的因而具有不同属性的通信方式。

2006年6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快国务院应急平台建设, 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 推进地方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通信,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应急通信, 特别是社会应急联动通信系统, 是借助有线/无线综合通信平台及数字集群调度通信技术建立的一种极有社会价值与现实意义的专用通信系统,用以实现指挥中心与灾害现场、灾害现场之中各个部分的实时联系,要求自成系统、独立运行、快速组网、使用方便、支持多样化信息(如音频、视频和数据)传输、具有动态的拓扑结构、具有良好的传输性能、安全等要求。

2. 应急通信的主要方式

应急通信,并不是专用的通信设备或通信网络,其所采取的方式均为日常生活中所采用的通信手段。而且,并不是只有高新技术才有资格作为应急通信的方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烟火、击鼓、呼号、手语等有时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2.1 固定电话网

固定电话在现代是重要的通讯手段之一,我们常用的110、120、119等紧急呼叫,就是一种应急通信手段。但是因为设备通常固定在一个位置,受到线缆的限制,所以并不是在任何时间和空间上都可以使用的,而且固定电话抗毁能力差,一旦受到破坏,很难恢复。因此,在以前很多的应急通信系统中并没有考虑到由固定电话来承担应急通信。

固定电话也具有本身的优势,它具有通达范围广、适应性强、费用低、容量大、通话质量高,语音清晰等特点,而且,经过智能化(SHLR)改造,固网的新业务、新功能层出不穷,固定电话作为应急通信的手段被大大低估,在灾害面前它应该成为最主要的通信手段。目前我国的固定电话运营商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2.2 移动通信网

移动通信是指移动的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在移动中进行信息交换。顾名思义,移动通信的优点就在于它的移动性,只要在信号覆盖范围内就可以自由通信,而且客户端携带方便,所以,它在应急通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移动通信系统中应用比较广泛的有数字集群通信系统、GSM/GPRS、3G等,移动通信网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无线通信网。目前我国的移动电话运营商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但是移动通信带宽窄,在人口密集区域易拥堵,在偏远地区会出现信号盲区。为了保障在灾害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移动通信的通畅和安全,需要临时增加一些应急基站,如消防通信指挥车。

2.3 卫星应急通信

卫星通信是指利用人造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无线电波,在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机型的通信。卫星通信是应急通信的终极武器,它通信距离远,覆盖面积广,不受地面条件限制,通信频带宽,线路稳定,传输质量高,能实现在地面传输手段无法满足的地点进行通信。目前常用的卫星通讯系统中V S A T卫星通信网应用较为广泛,它的最主要特点是设备简单建造成本很低,维护操作简单且组网灵活。

在汶川特大地震中,VSAT通信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大加快了救援工作的进行。运用VSAT通信网实现天网与地网的结合,辅以辅助决策系统,可以大大提高处警能力,完善应急通信系统。

2.4 应急电台

利用短波(波长在10~100m,频率在3~30MHz的电磁波)进行无线电通信称为短波通信,又称高频(HF)通信。短波频率的自适应技术不断发展成熟,使系统能自行适应环境的变化和抵御人为干扰,极大地提高了短波通信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短波自适应应急电台不受网络枢纽制约、设备体积小、运输安装方便、操作简单、便于维修,非常适合野外操作。它可用于背负行进间通信,固定台之间中远距离通信,也可以作为车载或船载移动通信使用。短波通信在目前在通信领域应用广泛,难以取代。

2.5 互联网应急通信

互联网的出现是人类通信技术的一次革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商用以来迅速拓展,目前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但是,互联网作为一种应急通信手段并不被大多数人所了解,而且,与其他应急通信手段相比,它具有十分巨大的潜力。移动网络与互联网相互融合,网络覆盖程度越来越大,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核心网络设备和终端功能越来越强,可以使应急通信变得更方便快捷。

2.6 通信方式的联合

通信方式的联合,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根据不同现场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组网。从技术层面上划分,应急通信应主要有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有线应急通信包括固定电话网和互联网等,如果在灾害事故中线路并没有被损毁,它可以方便地实现各个单元之间的电话、传真、计算机数据等综合信息的传递业务,是最方便的传输手段。无线应急通信包括移动电话、短波、超短波、卫星通信等,在这些方式中,除了移动电动外,其余都具有抗毁能力强,组网方便的特点,是应急通信的有效手段。在灾害事故现场,大量数据资料需要在现场进行采集分析,会商意见、救援建议等信息需要通过文本、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传回后方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的决策命令也要向现场传递,这都需要良好网络支撑,根据传输范围和传输的内容,将各个通信网络联合起来,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可以更好地完成复杂的通信业务。

3. 结语

总体来说,现有通信装备和手段还不能满足重大灾害事件作战要求,通信技术和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在跨地区救援中难以保证有效协调运转,没有形成联动体系。随着新技术、新系统的应用,应急通信工作模式应该随之发生变化,要向效率更高、稳定性更好、适应能力更强、系统搭配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谷安永, 隋虎林, 刘海霞, 王军.谈我国消防救援应急联动通信系统的建设[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 (2) :235-237

[2]陈如明.未来信息通信网络中的数字集群与应急联动通信发展策略思考[J].邮电设计技术.2008, (1) :1-8.

[3]滕波.从应急联动建设的角度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设计与开发[J].中国科技信息.2005, (21) :69

灾害事故 第8篇

1 公路隧道灾害事故的特点

1.1 易引发次生灾害

隧道灾害事故发生后, 不仅会造成汽车相撞, 还可能造成燃油流淌, 进而引发火灾。如果有危险化学物品存在, 一旦其燃烧、泄漏, 则危害更大。以“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甲醇槽车燃烧事故为例, 隧道内危化品槽罐及40余辆滞留车辆的燃气车气瓶、油箱和轮胎等形成多种致爆因素, 引发爆炸;用水扑救高温燃煤可能产生水煤气 (主要由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氢气组成) , 在隧道比较封闭的空间内发生次生爆炸的危险性大。在事故救援的过程中, 隧道内发生了多次爆炸, 威力最大的一次爆炸造成距出口约150 m处的隧道顶部崩塌, 对局部结构产生了较大破坏。

1.2 人员伤亡大

隧道灾害事故发生后, 逃生途径少、脱险距离长。危险化学物品的泄漏使乘客脱险更加困难, 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1.3 救援难度大

受装备限制, 救援人员深入隧道内部展开侦察、救生和堵漏等战斗行动的难度较大。在“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甲醇槽车燃烧事故救援中, 隧道内的大量可燃、易燃物同时燃烧, 特别是近2 000 t的煤在隧道狭窄空间内燃烧, 短时间内使温度急剧升高、辐射热增强, 温度最高时达到800~1 000℃。巨大的辐射热使作战官兵在百米之外即能感到热浪扑面, 炙热难忍。

1.4 堵塞隧道交通

一般情况下, 公路隧道的纵深较长、路面较窄, 事故发生后其他车辆改向行驶困难, 进而造成隧道交通堵塞, 如果事故造成隧道和辅助设施毁坏, 则会导致交通长时间中断。

1.5 经济损失大

恶性事故发生后, 不仅可能导致汽车或列车烧毁,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还可能使隧道的基础结构遭受严重损坏, 导致隧道塌方, 甚至可能使隧道本体永久性毁坏,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1.6 救援时间长

隧道交通事故灾情复杂、处置时间长, 需要连续作战, 对救援人员和后勤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甲醇槽车燃烧事故救援为例, 主要燃烧物质为煤, 其燃烧具有稳定性、持续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当表层煤火势被扑灭后, 深层煤仍在燃烧, 不易在短时间内彻底扑救, 导致灭火持续时间较长, “3.1”事故中, 从初战控火到消灭残火历时83 h。

2 公路隧道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

2.1 调集救援力量和装备

接警时, 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别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加强第一出动, 迅速调集水罐车、抢险车,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集照明车、排烟车和防化洗消车等特种车辆;要求公安、医疗、卫生和公路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救援。

2.2 快速到场救援

由于事故可能发生在偏僻山区或造成交通堵塞, 救援力量很难快速到达现场。因此, 在救援力量出发前, 必须认真选择到达路径, 还应注意与公路、交通、隧道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协调交警、路政等部门组织车辆疏散人员、实行交通管制和提前疏通道路。救援车辆一时无法接近事故现场时, 救援人员应携带轻便的破拆、救生和起重等装备赶往事发现场救援。

2.3 现场侦检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应查明正常的出入口、通风口、预备出入口或维修洞口等, 并深入隧道内部查明事故类别、事故点位置;如果有危险化学品泄漏, 则应查明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和扩散范围, 并利用有毒气体探测仪、军事毒剂侦测仪等侦检器材进行动态侦检;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

2.4 设立警戒

根据侦检情况确定警戒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布置警戒人员, 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的出入。如果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 要根据泄漏物质的种类和特性确定警戒范围, 并实施动态检测, 随时调整警戒范围。如果双孔隧道发生灾害事故时, 灾害事故一孔的人员、车辆未疏通完毕前, 应协调公路、交通和隧道管理部门在另外一孔设立警戒, 防止车辆疏通时发生碰撞;如果灾害事故比较严重, 则应同时设置警戒线, 防止爆炸、塌方等事故伤人。

2.5 通风排烟

隧道火灾防烟、排烟以控制洞内火灾烟雾流向并将之有效排出洞外为主, 事故通风应分为人员疏散阶段和消防灭火阶段。在长度>3 000 m的隧道内, 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定点集中排烟方式。

2.6 人员疏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中对隧道内人行横通道和人行疏散通道的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发生灾害时, 要利用人员疏散通道疏散被困人员。灾害事故发生后, 人员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慌张情绪, 在这种情况下, 要利用隧道内部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救援人员的现场指挥、救生照明线、导向绳和应急导向灯具等专业导向设备。

2.7 车辆疏散

在车辆疏散方面, 主要对发生隧道火灾时的车辆疏散进行研究。临近火灾的车辆会受到火焰和上层热烟气的热辐射, 有可能被引燃。根据研究结果, 汽车着火的临界热通量可取为16 k W/m2。烟气中能见度为10 m的前锋的蔓延速度比温度为100℃的前锋的蔓延速度快很多, 因此, 车辆的安全疏散主要考虑行车道内10 m能见度因素的影响。

2.8 排除险情

在排除险情方面, 主要从以下3方面入手: (1) 如果发生火灾, 则应按照交通事故火灾和地下火灾的战术处置。 (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应尽可能地将事故车辆牵引至隧道外处置。 (3) 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 救援人员应佩戴呼吸器、穿着防护服, 携带照明、破拆、堵漏和导向绳等器材, 深入隧道内部展开排险作业。如果发生大量危险化学品泄漏, 特别是隧道内部地势不平、液体流淌扩散时, 则应及时筑堤围堵或疏导, 并喷射泡沫予以充分覆盖。

2.9 现场保障

做好事故现场的照明和通信联络;加强装备给养等后勤保障工作, 确保救援行动长时间不间断进行;作战时间较长时, 应有后备力量, 定时组织参战人员轮换。

3 抢险救援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抢险救援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4点: (1) 如果泄漏的是易燃易爆物品, 则要加强对事故现场火源的控制;如果泄漏的是有毒有害物质, 所有救援人员要根据侦检情况, 穿着防化服、佩戴防化手套。 (2) 易燃易爆或毒害性气体发生泄漏时, 救援车辆到场后应停靠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尽量避开地势低洼处。 (3) 有爆炸危险时, 要在直流水枪、喷雾水枪和屏障水枪的掩护下作业, 也可借助消防车为移动掩体, 梯次推进。破拆时, 要特别注意无火花工具和水枪掩护的应用。 (4) 对于深入隧道内的救灾人员而言, 要时刻观察周围环境, 判断灾情的发展情况, 并明确撤离路线, 确保危险到来之际可以安全撤离。

4 结束语

灾害事故 第9篇

1 江苏省化工产业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江苏省共有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约3.7万家,各类罐区5 431个,储罐27 126个;易燃易爆化学品长输管线297条、总长4 476km;化工集中区58个,注册化工生产企业5 055家(其中,已在化工集中区的企业有1 743家,占总数的34.5%);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439家,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泊位755个,危险品集装箱堆场10个,面积近10万m2;省内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每天行驶的危化品车辆超万辆。此外,全省现有原油综合加工能力超过1 500万t/a的大型石化企业2家,15万m3的原油储罐2个,16万m3的LNG储罐3个。

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中,有65家设立了专职消防队,配备各类消防车148台,有专(兼)职消防队员1 379人。58个化工集中区均建立了园区消防队(站),其中公安现役队16个、政府专职队41个、企业联建队1个,共配备各类消防车245台、消防队员1 276人。此外,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一次可组配重型化工处置编队6个。

2 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2.1 分布面广量大

江苏省化工企业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多数分布在城市边缘,并呈沿江、沿海、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空间分布的“四沿”格局,平均每3km2就有1家化工企业。特别是长江江苏段800km的水道岸线上聚集了34个重大危险源单位、85家危化品企业、1 647个危险货物储罐,沿江地区化工灾害致灾风险始终高位运行。全省石化行业呈现“两极化”发展态势,一极是产业集约化、装置大型化、工艺复杂化的大型企业,安全风险防范难度大;另一极是工艺相对落后、人员素质不高、装备水平偏低的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弱,事故易发多发。

2.2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降低安全门槛,不少化工企业在建设之初就留下先天性安全隐患。部分企业未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安全责任制不健全,隐患排查不主动、不彻底,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据调查,“4·22”靖江德桥爆炸火灾事故的原因就是作业人员违规动火,造成排污沟内残留的易燃可燃液体起火燃烧,引发相连管线爆炸燃烧。大部分民营化工企业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安全投入少,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或不合理,安全设施改造就低不就高,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此外,企业自身消防力量建设严重滞后,应建专职消防队的没有建,即便是有专职消防队的也不同程度存在车辆装备差、队员素质低等问题。

2.3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缺位

部分化工企业集中区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消防安全总体布局不尽合理,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建设滞后。有的城乡建设规划不深不细,对化工行业发展缺乏长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有的消防专项规划涵盖于总体建设规划,但因经济发展减速、地方财政紧张以及土地指标不足等因素影响,已编制的规划往往不能落地实施。全省危化企业进区入园集中度不高,入园率仅30%。公安现役消防队(站)基本设置在远离厂区的城市,发生灾害事故时难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4 技术标准滞后

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技术规范的某些规定要求,已不能适应石化企业灾害防控的实际需要。无论总图布置、管道敷设,还是消防扑救、电气防爆防静电等方面均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本质安全的真正实现。特别是仓储物流行业危险品堆垛、集装箱堆场、非石油产品的仓储储罐区、精细化工及煤化工、盐化工企业等场所,还缺乏专门的设计防火规范。同时,企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不合理或执行实施不到位,致使企业本质安全大打折扣。

2.5 装备结构落后

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以针对城市建筑火灾扑救需求的车型装备为主,应对超大油罐、超高装置和集中储存罐区等事故的大吨位、大流量、远射程的泡沫车以及泡沫输转泵车、高喷车、远程供水系统、三相射流(多剂联用)消防车等装备配备不足。各地应对化工灾害事故的药剂储备,种类杂多、配备不平衡,火场各类泡沫灭火剂种类、比例往往不统一,直接影响灭火效果。此外,泡沫原液的输送往往采用人工搬运,费时费力效率低。

2.6 专业队伍建设有待推进

江苏省消防部队中化工及相近专业的干部仅90人,占干部总数的3.2%。58个化工集中区消防队中,公安现役队仅16支,化工专业干部仅9人。其余政府专职队或企业联建队,队员待遇偏低,人员流动频繁,骨干难以保留,专业训练缺乏,整体素质不高。

2.7 水域处置力量亟需构建

省级和跨区域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预案尚未建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反应能力不足。虽然交通运输部在江苏省建立了4个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用于应对重特大船舶溢油事故,但应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货物事故的水上应急装备和物资几乎空白。此外,水上公安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只能应对一般性的船舶火灾事故,面对船载危险化学品货物事故,难以做到快速有效处置。

3 提升化工灾害事故防范效能的意见建议

3.1 实行区域联防联治

应督促各类化工集中区整合精通安全管理、熟悉工艺流程的人员,尽快建成区域安全联防联勤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轮巡、联防互查、定期会商、隐患共治、救援互助等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巡查。整合成员单位应急力量、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等资源,建立初起化工灾害联合处置队伍,开展灾害事故处置实战演练。

3.2 依托专家队伍

按照“财政出资、专家检查、部门监管、企业整改”的思路,从大型化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监管部门中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深入企业开展“会诊式”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会诊单”报执法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企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拟制《建议实施监督执法函告书》抄告安监、环保、交通、治安等部门,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

3.3 深化企业风险评估

分类制订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等《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CFMS)》、《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和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大力推行化工企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积极发展化工行业消防安全专业评价机构,开展全面评价并形成报告。评估报告监督执法部门可予以采信,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公告内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3.4 优化规划布局

督促各地开展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状况普查,提请政府依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化工集中区消防专项规划,并进一步细化消防黄线规划或消防详规。加大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对零星分布、散落城乡的化工企业督促实施优化改造,有效淘汰工艺设备落后的企业,其他企业尽可能地实现规划搬迁、退城进园。

3.5 立足科技前沿

依托江苏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及危化品企业DCS、HSE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建成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融合安监、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危化品企业DCS、HSE及化工园区动态监测系统信息数据。同时,分类分级建模研判,实现化学灾害事故风险预知预警。

3.6 厘清权责边界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各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化工行业及协会实施直接监督管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工、延长集团等大型连锁型企业、集团,负责实施本行业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余类似煤化工、盐化工等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消防部门依法对企业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

4 完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意见建议

4.1 总图布置

储罐与储罐,储罐与装置,储罐(装置)与厂内主要生产设施(装卸栈台、交换站、配电室、消防泵房、泡沫站、控制室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加大,并考虑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影响。“4·22”靖江德桥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爆炸火灾(储罐与储罐,交换站与罐区、交换站与管廊)、“6·12”南京德纳化工有限公司多乙二醇装置爆炸火灾事故(厂区与厂区、装置与配电室、装置与储罐)、“6·9”南京扬子石化有限公司酸水罐爆炸火灾事故(储罐与储罐、储罐与装置)、“4·21”南京扬子石化有限公司环氧乙烷爆炸事故(装置与配电室、装置与控制室)、“4·26”延安炼油厂油罐爆炸燃烧事故(储罐与储罐、储罐与消防泵房、储罐与配电室、储罐与控制室)等灾害事故中,尽管事故现场的总图布置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但与石化企业的灾害事故防控实际严重脱节。

4.2 结构防火保护

石油化工企业中,甲、乙类生产、储存、输送的各类装置、设备、储罐、管廊等,承重结构构件均应进行防火保护。在防火保护措施中,首选钢筋混凝土结构类型,当构件为全钢结构时,应采用水泥砂浆包覆等方式进行防火保护。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管道不得采用管沟敷设,当敷设在地下时,应采用沙土等填实。管廊结构应首选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或钢管混凝土结构形式,且构件耐火极限应大于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4.3 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3.4条的规定要求应予以提高,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可燃液体罐组、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无论储量大小均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可燃液体罐组、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至少沿两个方向设置长度不小于两个长边长度,宽度不小于10m的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与装置、罐组防火堤、厂房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m,坡度不应大于3%,且应坡向防火堤;防火堤与堤外地坪之间高差大于1.2m时,应在堤外设置台阶。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及其与生产装置、储罐防火堤之间的场地、储罐区之间的场地应采用硬质、不发火花地面,能承载大型消防车的操作使用,不能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种架空或地面设施,跨越管沟等的桥梁不得采用无保护的金属构件。现行规范规定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2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现实中如遇罐组双排布置,较远罐发生事故处置困难,建议适当减少距离。

4.4 火灾延续时间和消防用水量

建议大、中、小型石油化工企业(含石油库、石油天然气工程、煤化工等企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分别不应低于10、8、6h。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发生火灾次数(大型2次,中、小型1次)和最大设施、装置或储罐发生火灾灭火及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考虑将相邻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供水管网连接。消防水池应设置可供多辆消防车或供水泵组取水和补水的取水口。化工企业附近天然水源特别是地表水丰富的,应就近设置消防取水设施或码头。

4.5 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应予扩大。500m3以上的固定顶储罐、1 000m3以上的浮顶、内浮顶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和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其他储罐均应设置半固定式灭火系统;甲、乙类厂房、装置、装卸栈台、交换站,应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或泡沫栓灭火系统;对于石油化工企业泡沫站的设置,也应根据企业规模、占地面积、末端泡沫发生装置距离等予以多点合理布置。现行规范关于泡沫灭火强度和泡沫用量的理论计算值标准应予以提高,泡沫灭火强度应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明显提高,特别是移动式泡沫灭火强度应至少提高1.5倍。泡沫产生器数量应进一步增加,且应均匀布置。储罐液上泡沫灭火系统每个泡沫产生器均应采用独立的供液竖管,在罐体顶部不宜形成闭环分配管,每个储罐要有独立的供液配管,并应引至防火堤外,供液配管应沿泡沫混合液的供给方向设置单向阀,单向阀后设置泡沫泵接合器的连接管,在防火堤外安装泡沫泵接合器。泡沫泵接合器宜与防火堤保持5m以上的间距。泡沫灭火系统的安全性规定应进一步增强。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除浮顶罐和水溶性固定顶罐外,有条件的可采用液下、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固定顶罐、内浮顶罐的氮封系统也可与储罐泡沫发生器的吸风口连接,当泡沫混合液进入泡沫发生器后,也可吸入氮气进行发泡。泡沫灭火系统和冷却水系统安装的闸板阀,其阀杆宜水平安装,防止闸板跌落。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泡沫灭火系统中泡沫混合液的主干线管径不宜低于300 mm,泡沫站泡沫原液储量不宜低于200t。在厂区设置消火栓的位置同时设置泡沫混合液栓,间距不应大于30 m。同时,泡沫原液储罐应设置快速补液口,并引出室外。储罐喷淋冷却系统不宜直接使用未加过滤的池塘、河流作为水源。

4.6 其他固定消防设施

建议生产装置及储罐区应设置带有自我防护盔甲的固定消防炮、自摆炮、遥控炮(遥控炮应防爆)。室外消火栓管道管径不应低于300mm,室内消火栓管道管径不应低于100mm。装置内部应确保2支水枪能够同时到达任一点,水枪应具备直流、开花、雾化功能。消火栓、消防炮等固定消防设施与被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结合防火堤或其他墙体设置掩体。

4.7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应严格执行GB 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并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数据纳入DCS系统,并联动控制相关设施、设备、阀门等。对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规定最低检验、标定时限。

4.8 电气防爆及防静电

石油化工企业具有爆炸危险区域的0区、1区、2区应清晰界定,并对其区域电气和配电线路的防爆等级进行明确,加强防静电设计。门、窗不应采用钢门、钢窗,甲、乙类生产装置内的钢制楼梯踏步、平台等部位均应铺设橡胶铺垫。装置内、储罐区、管廊上敷设的电线、电缆应穿管、封堵,在上述部位敷设的电缆桥架也应严密封堵,且在其内部分段加以严格分隔。

4.9 防火堤

现行规范要求防火堤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但火灾扑救时,除了泄漏的化工液体外,大量灭火或冷却用水全部流入防火堤,一旦超出防火堤容积,极易产生流淌火。在“6·9”南京扬子石化炼油厂酸水储罐爆炸火灾事故中,砖混结构的防火堤在爆炸及流淌火双重影响下,发生破裂垮塌,导致流淌火蔓延到堤外。另外,由于储罐区未设置隔堤,爆炸破裂后液体流入防火堤,导致堤内其他储罐起火。而“4·22”爆炸火灾事故中的防火堤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大火烘烤18h仍未发生破裂和垮塌。因此,防火堤容积应适当增加,按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浮顶、内浮顶油罐容量不减半)的1.2倍计算。现行规范规定5万m3以上的可燃液体储罐区需单罐设置隔堤,建议将标准提高至2 000m3。防火堤及隔堤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止爆炸时或火灾扑救过程中垮塌。水封井容积和排水管径应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排水需求,防火堤内的污水向事故存液池输送宜采用密闭管道,并应经过不少于3次水封到达事故存液池,第一次水封应设置在防火堤内。在防火堤底部应考虑设置带阀门的U型紧急排液管,排液管不应直接穿越防火堤,底部应埋地。

4.1 0 消防用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

除现行规范已规定的需要设置事故存液池的情形以外,所有石油化工企业均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其容积可按一个最大罐总容积或最大装置中的物料体积与消防用水量之和考虑。事故存液池应设置污水快速净化或油污分离装置。事故存液池的位置不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4.1 1 增设储罐冷却水的收集装置

为防止火灾状态下储罐冷却水直接进入防火堤,破坏泡沫覆盖层,建议在接近储罐底部位置增设收集储罐冷却水的装置,并通过管道将其直接排至地面。

4.1 2 移动式灭火设备泡沫液的储备

用于移动式灭火设备的泡沫液的用量储备,应按一次最大罐发生火灾和最大流淌火燃烧面积,且按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60min计算,并按6倍的计算量作为移动式泡沫液的储存备用量。

4.1 3 厂区内地下管沟的防火防爆

地下管沟不应横穿消防车道,必须横穿时,应采取防爆措施;应逐段水封,实现油水分流,隔断距离建议缩短至150m,并应采取防止气体窜入措施。检查井的井口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氮气或蒸气甩头。

4.1 4 阀门控制

在“6·9”南京扬子石化炼油厂酸水储罐爆炸火灾事故中,爆炸导致管道控制装置失效。“4·22”爆炸火灾事故中,储罐阀门全部设置在防火堤内侧靠近中心位置,事故发生后,关阀断料十分困难。控制进出物料的主要阀门、关键性设备,应采取远程控制和可靠的备用控制措施,或在一定间距采用双阀双动力控制,并设置明显标识,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关阀断料。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储罐进出物料的管道上应设紧急切断阀,其阀门的启闭应具备多种形式,且应置于便于观察和安全操作的位置。紧急切断阀的控制应纳入DCS系统。

4.1 5 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

现行规范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未提出相关要求。如南京江北新区超过50个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与周边建筑、明火地点间距不足。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应按停放车辆的火灾危险性确定其火灾危险性,并与周围建筑保持相应防火间距,危险化学品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每排车位之间应至少保持6m间距,并设置灭火设施。

4.16危险品堆垛和集装箱堆场

应组织对仓储物流行业危险品堆垛、集装箱堆场、非石油产品的仓储区、精细化工及煤化工、盐化工企业火灾事故防控特点进行研究,抓紧制定相关的设计防火规范。

4.17消防站建设

制定《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石油化工企业,都应按其建立专职消防队(站),并配备针对性较强的消防车辆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专职消防队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熟悉生产工艺、物料理化性质和相关紧急事故处置要求的技术人员。

4.18其他方面

生产装置、储罐等进出物料管及分隔阀门,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在石油化工企业中,消防水泵等消防动力设备的配电负荷均不低于一级负荷,且宜配备柴油发电机、柴油泵等应急动力源。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内固定消防炮不能有效保护的特殊危险设备、场所,以及生产介质中有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助燃气体、液化烃,且有效容积超过5m3的设备设施,应设置水喷雾或水喷淋灭火系统。在不发生化学反应的前提下,主要装置、固定顶罐、内浮顶罐、全压力储罐、管道内等密闭空间都应设置氮气吹扫系统。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液化烃储罐区内应综合考虑储罐容量和厂区道路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沙袋。

5 强化特殊灾害事故实战能力

5.1 构建专业处置力量体系

江苏省依托6个省级区域性灭火应急中心建设重型化工处置编队,58个化工集中区全部建成化工专业消防队,邻近化工集中区的公安现役消防队提档升级为化工灾害事故特勤处置编队。化工集中区消防队(站)按照灭火、救援、供水、战保、参谋决策等分队编配,装备配备以大功率泡沫水罐车、高喷车、干粉泡沫联用车、大吨位供水车、泡沫输转泵车、化学救援车、洗消车等为主。综合考虑企事业单位的规模、性质、生产危险性等因素,加快制定出台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

5.2 提升化工处置实战水平

立足“营区、单位、基地”三级实训平台,建立常态化的“三级”组训体系。立足营区开展实战训练,以装备实操和化工知识学习为主,配备移动式侦检、堵漏等简易模拟训练设施,做到“五知一能”(即知装备名称、知技术参数、知功能用途、知操作程序、知维护方法,能熟练操作使用)。结合单位开展实战训练,加大化工单位熟悉演练频次和力度,实时掌握单位生产、储存危化品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生产工艺、阀门管道、处置方法等信息,从战术、技术、编成三个层面,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联勤联战演练。数字化预案要在大数据平台上实现实时、动态、自动修复和调整。依托基地开展实战训练,建成9大类危化品仓库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模拟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现场;建成综合性化工训练基地,建设生产装置、油罐、液化烃储罐事故处置等训练设施;建成移动式危险源专训基地,模拟槽车颠覆、气体和液体泄漏或燃烧。

5.3 提升部队专业处置能力

组织专班开展化工灾害实战测试、人才培养、处置规程、装备研发等专题攻关研究,形成训、培、研一体的能力提升体系。注重实战测试,开展重点化工企业专项调研,准确评估重点部位和风险节点,逐家建立档案;分专题聘请化工专家开展事故处置战术研训;开展单位固定消防设施及力量编成、供水供液、物资调运实测。组织官兵学习事故处置5类实战系列手册,培养专业人才,推进化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事故处置人才库。规范处置规程。推广应用危化品事故处置应用APP。强化装备配备。

5.4 完善社会联动响应机制

发挥江苏“5+1”区域性灭火应急中心优势,积极拓展战勤保障、应急联动、业务培训等综合功能,广泛汇集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实行模块化集中投放和输送,确保重点化工区域泡沫液1h投放能力超500t、储备总量达1 000t。建立社会化协同保障机制。与车辆维修、药剂、油料、医疗及餐饮保障等单位签订联勤协议,共享各类保障资源。重点落实灭火药剂生产企业战时调用机制,确保泡沫常备总量超2 000t、4h内投送全省任一指定地点。健全部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推进水上消防站和消防码头泊位建设,深化沿江8市协作联战机制,开展联合演练。

摘要:针对江苏省化工产业单位多、分布广、规模大、发展快的实际,深入分析全省化工产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结合典型化工灾害事故案例,从预防、处置以及完善现行规范标准三个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化工事故,消防管理,事故处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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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静,李莉.化工园区事故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33(11):1343-1347.

灾害事故 第10篇

近年以来,我国不断遭受到病疫、地震、洪涝、冰雪和泥石流灾害的侵害,给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破坏。消防部队作为处置和应对突发事故灾害的先锋队和排头兵,在多次大型灾害应急救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大型灾害事故调动力量多、涉及面积广、救援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给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带来了很大障碍。在此情况之下,研究和探讨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问题,对于消防部队履行职责实现最大化救援效果就显得非常重要。

1 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对消防部队组织指挥的影响及要求

(1)大型灾害事故发起突然,准备时间仓促,要求组织指挥必须反应敏捷。大型灾害事故往往具有较强的突然性,作为主要突击力量的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组织指挥的准备时间极其短暂,对组织指挥的时效性提出了很高要求。应急救援行动能否及时高效,关键取决于组织指挥是否能够灵活应对、快速反应。而传统的指挥思维、指挥程序和指挥手段在这种“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紧急情况下显得十分被动,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履行消防部队职能使命的需求。因此,必须突破传统指挥观念,着力提高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组织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

(2)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多样,隶属关系复杂,要求组织指挥必须协调高效。执行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往往是既有多军种和兵种之间的联合,又有军地之间协同配合,参战力量高度融合,指挥对象复杂多元,指挥要素繁杂多样,协调任务重,指挥难度大。作为地震救灾的专业救援力量,消防部队必须建立联合、高效、权威的组织指挥机构,确保消防部队指挥员在大型灾害事故中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3)大型灾害事故救援力量相对分散,任务转换频繁,要求组织指挥多种方式并举。大型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将可能面对恶劣的天候、复杂的地形环境以及各种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各级执行任务的消防部队可能被部署到各个不同的地域和位置,担负各种不同的任务。组织指挥随时可能面临着交通中断、通信不畅等恶劣情况的考验。此外,还存在着救援任务转换频繁,上下级之间沟通困难,指挥重心难以把握,平时常用的指挥方式受到严重挑战。因此,要求消防部队组织指挥必须针对大型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的分散性、任务多变性和环境恶劣性等特点,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卫星通信等系统,打破常规程序,多种指挥方式并举,确保实施果断、灵活、及时、有效的指挥决策。

2 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的实施

(1)采取灵活多样的指挥方式。一是权限整合的一体联动式指挥。一般来说,大型灾害事故救援在国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成立三级指挥机构,其指挥体系如图1。

第一级是灾害事故救援联合总指挥机构,由所在省市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参战力量的最高领导和当地气象、水文、地质等业务部门领导参加,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组织指挥、协调统筹、力量调集、后勤保障等工作。第二级是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由所在地市主要领导任指挥员,消防和其它参战力量领导参加,负责协调到场的各参战力量,提供具体的技术和后勤支持,收集和发布相关信息等。第三级参战力量指挥机构,消防部队一般由支队领导任指挥员,按照上级部署的任务,组织消防力量高效实施救援工作。消防指挥员除了担负本级指挥外,还应在总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中积极发挥作用,将集中指挥与分散指挥结合起来,第一时间了解上级意图,实时掌握形势变化,自主地开展救援行动。二是互联互通的直接式指挥。所谓直接式指挥是各级指挥机构的消防部队指挥员以“动中通”为平台,通过近乎面对面的信息化互动可视方式,使战场救援行动变得格外透明的指挥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适时掌握下级救援行动的现状和需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援保障,从而增强组织指挥的时效性和可靠性。三是紧密协调的区域式指挥。所谓区域协调式指挥就是根据应急救援任务和部队分布情况,将整个救援区域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内由所在的消防部队与其它参战力量以及地方政府共同组织指挥机构,由所在区域的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责任区内的参战力量,实施对救援任务统一区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实施区域协调式指挥,消防部队等各参战力量可根据态势变化主动配合,及时协调以适应大型灾害事故对组织指挥在时间、速度方面的要求。

(2)综合运用多种组织指挥手段。一是运用可靠的通信手段。及时、有效、可靠的通信保障是确保灭火与抢险救援成功的关键。目前,350MHz和800MHz无线通信已在消防部队全面使用,而且集群通信网也在经济发达地区得到逐步推广。这些已经成熟可靠的通信方式为参战部队前后方指挥员、参战消防部队内部的信息传递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可视化指挥平台。消防部队在组织战场指挥通信保障时,可以借助国家信息网和军队自动化指挥网,把消防“动中通”平台和卫星通信与其对接,建立具有数据采集、分析判断、指挥控制、决策和方案制定功能的综合可视化指挥平台,达成与各级政府、军队和其它参战力量的互联互通,实现战场指挥的系统化和可视化。三是采取多种应急机动通信。在常规通信的基础上,应构建以卫星通信专网为主,公用卫星电话、短波和超短波电台等为辅的消防部队重大灾害应急通信系统,通过多种通信手段保证消防部队通信实时畅通,解决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特别是公共通信设施严重破坏情况下的应急救援通信。

(3)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信息。消防部队指挥员应主动与救灾联合指挥机构、上下级指挥机构以及本地气象、水文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信息。一是收集信息应确保及时。由于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跨区域、多兵种和复杂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影响,将对获取各种信息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必须广开信息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通信工具和其它辅助手段,加强与上级、下级、友邻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做到此断彼通,确保各种信息的及时获取,为有效实施救援行动创造条件。二是掌握信息应力求准确。准确是指挥的生命,也是组织指挥的全部意义所在。滞后、失真的信息比没有信息的损失和危害更大。只有把部队执行任务的时间、地点、任务量、天候、地理以及后勤供应等问题搞清楚,才能避免混乱和无意义的救援行动,从根本上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三是处理信息要讲究时效。大型灾害事故救援时间就是生命,特别是在救援节奏快、信息源繁多,信息量成倍增加,及时处理各种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消防通信系统的作用,提高战时信息处理效率,才能确保高效指挥和有效救援。

3 大型灾害事故现场组织指挥需要关注的问题

(1)确立大型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组织指挥新观念。一是坚持信息主导,构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网络,依托消防网络信息平台,实施资源的整合和调配,确保组织指挥畅通。二是一体筹划。消防部队指挥机构要积极主动和地方政府以及各参战力量的指挥机构对接,合理确定救援任务和目标,科学区分救援任务,统一指挥行动,最大限度提高组织指挥效率。三是精确指挥。要根据应急救援任务要求和当地地理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指挥准备和通信保障工作,准确掌握救援区域的实际情况,科学预计救援行动展开后各种实际需求,及时了解各阶段救援动态,把握指挥重心,使指挥做到及时、合理、到位,有亲不紊。四是高度整合。主动将消防指挥体系与救援指挥机构融为一体,及时与其它参战力量和天候、水文、地质等部队联接,形成上下一体、军民一体、无缝链接的指挥体系。

(2)强化消防部队指挥参谋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大型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与消防部队平时的灭火救援有着较大区别,这对消防部队指挥人员的快速反应、协调控制、高效决策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强化指挥理论素质。建立以消防理论为基础、应急救援理论为主体、指挥理论为支撑的理论素质体系,打牢理论根基,提高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能力。二要强化应用素质。着重在提高综合应用素质上下功夫,既要培养综合能力很强的消防指挥人才,又要培养精通灾害应急救援的专才,以适应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需求。三要强化技术素质。特别是驾奴平时用的少、灾害救援时又必须的装备,以及信息化通信系统的人才,要大力培养使用,采取有力措施保留骨干,增强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的人才储备。

(3)加强大型灾害事故现场指挥能力训练。训练是提高组织指挥能力的根本途径。主要做到:一是充实调整消防部队训练大纲内容。在积极开展灭火救援训练的同时,应强化抗震、救灾、搞冰雪、泥石流救援、重大安保等任务的指挥能力训练,提高消防部队参与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能力。二是注重训练的整体筹划。要将灾害事故救援指挥训练内容纳入部队的正常训练之中,由司令部门统一计划和组织实施,其它部门必须积极参与,部队指挥员要进行检查,保证训练人员、内容、时间和效果的落实。按照基础训练、专业训练、协同训练和综合演练的步骤实施,提高训练的时效性。三是注重联合训练。消防部队应在应急办的协调下,积极主动与当地省军区、武警内卫和政府救援人员开展协同训练,了解各种灾害应急救援程序和时限要求,掌握部队出动登机(车)路线和要求,确保一旦紧急情况出现,消防部队能迅速冲到第一线,最大程度实施救援。

4 结论

大型灾害事故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作为应急救援先锋队的消防部队必须破除传统的指挥观念,强化时间就是生命意识,通过构建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指挥平台,将集中指挥与分散指挥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上级意图,实时掌握形势任务变化,第一时间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指挥手段上,应坚持信息主导、一体筹划,在运用常用可靠的通信方式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发和应用卫星通信平台以及短波、超短波电台,并主动与地方政府和其它参战力量联系,借助国家信息网和军队指挥自动化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军警民整合的无缝指挥。此外,应着眼大型灾害事故救援需求,大力提高消防部队指挥和参谋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完善以应急救援理论主体的理论素质体系,通过各种手段保留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人才和骨干。通过调整消防部队训练大纲,积极开展军警民协同训练,熟悉灾害救援程序和要求,从提高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效能。

摘要:组织指挥是影响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效率的关键问题,从分析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对消防部队组织指挥的影响和要求入手,深入研究了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消防部队组织指挥的实施过程,探讨了加强组织指挥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为消防部队执行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组织指挥问题提供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消防部队,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

参考文献

[1]蒙彦成.加强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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