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利益矛盾范文

2024-09-18

内部利益矛盾范文(精选7篇)

内部利益矛盾 第1篇

一、坚持发展的原则, 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 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只有经济发展了, 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我国社会发展已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 进一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要靠发展。因此, 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归根结底还是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人们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利益需要之间的矛盾, 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人们内部利益矛盾的根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 繁荣经济。只有生产力发展了, 物质财富增多了, 才能为解决人们内部利益矛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总产品增多了, 才能满足全社会不同利益主体的分配要求。现阶段, 要解决人们内部利益矛盾, 发展生产力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首先要加快科技进步, 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大幅提升自主创新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实现人均高生产率、高收益率, 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其次, 要协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关系, 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具体来讲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 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1]由收入差距扩大引发的城乡矛盾是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一个方面, 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应统筹城乡发展, 就要坚决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要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不同地区人民内部利益矛盾, 就应统筹区域发展,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 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逐步扭转区域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 形成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坚持公平原则, 缩小贫富差距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注重社会公平, 应兼顾各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公平正义首先体现在分配领域。建立公平的分配制度, 一方面能提高全社会各领域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 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另一方面能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收入群体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 让广大群众普遍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 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 我国社会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之间产生了较大的贫富差距, 引发了社会一定程度的不和谐。当前我国社会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2] (1) 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 (2) 明显的财产分布差距; (3) 就业与劳动报酬中的歧视因素; (4) 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 (5) 公共卫生资源分配和健康的不平等; (6) 社会保障权利的不公平; (7) 财政体制再分配功能的弱化引起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公共物品提供上的差异性。要处理好以上由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 应坚持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但是不能把平均主义当做公平。首先, 在初次分配领域, 国家要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规范分配秩序, 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范市场竞争和商品交换, 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减少行贿受贿、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防止由这些行为导致的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同时政府应下大力气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受教育机会均等, 布置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国东、中、西部合理分布, 让农村居民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受教育权利, 对失业群体进行再就业培训, 为各阶层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起点和公正的竞争环境。其次, 政府可以运用经济、法律、税收、行政等多种方式促进再分配的公平。再分配领域, 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过政策引导和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形成中等收入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成员构成结构, 这种结构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政府应落实工业反哺农业、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 缩小城乡差别。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协调各方利益

统筹兼顾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一条宝贵经验。1957年,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 适当安排。”改革开放以后, 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强调:“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5]江泽民指出:“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6]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五个统筹”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出要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 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因此, 处理好人民内部利益矛盾, 要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协调好各方利益。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 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 因为只有集体利益实现个人利益才有保障。具体来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对个体合理合法的利益国家应该承认和保护, 对于个体通过非法行为追求的利益应该依法严肃处理, 当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 应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协调中央和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过程中,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原则。改革开放后, 国家对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一些行业提供了优惠政策, 导致东部沿海地区和行业发展较快, 其他地区和行业发展较慢的局面, 这些地区的劳动者利益就会受到影响。为了实现先富带动后富, 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就应强调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国家资金有限, 要把有限的在资金用到优先发展的地区和产业, 必然导致一部分地区先发展、先得利益, 另一部分地区后发展、后得利益。应该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 服从国家安排, 只要国家经济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发展落后的地区和行业就能得到补偿。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 要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如果只顾当前利益, 不但会损坏长远利益, 甚至连既得的暂时利益也会失去, 必须强调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过去部分行业、部门追求眼前利益, 采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其基本特征是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 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 消耗较高, 成本较高, 产品质量难以提高, 经济效益较低。我国是个资本稀缺的国家, 经济增长方式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要增加技术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 以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中心。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只顾眼前利益, 不顾长远利益应该摒弃。当少数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发生利益矛盾时, 我们应该保障多数人的利益, 限制少数人的暴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是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最高准则。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的过程中, 市场发育还不充分, 少数不法商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谋取非法利益, 对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失。针对这一情况, 政府应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7年

[2]洪远朋, 卢志强, 陈波.社会利益关系演进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487

[3]王伟光.效率公平和谐——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331

[4]宋善文.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M].北京:群言出版社, 2007:218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内部利益矛盾 第2篇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青宜

1、城乡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是由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带来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结构的调整又必然造成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新时期城乡居民之间利益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表现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所产生的利益矛盾。据安徽省统计,1999年全省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农民平均纯收入的3倍左右。就全国来看,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比由1978年的1:2.4缩小到1984年的1:1.7;但1990年扩大到1:2.2,1999年则达到1:2.65。另外,国家在社会福利、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投资往往也偏重于城市,农民无论在社会地位,还是在生活质量方面都与城市有较大差距。

其二表现为以“民工潮”为突出表现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所产生的利益矛盾。这种人口流动虽然给城市建设与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了一定作用,但也给城市人口的就业带来越来越大的竞争与压力;同时,对城市的住房、环境与治安等方面带来冲击与矛盾。

2、区域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也是由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集中,东、中、西部差距迅速拉大,尤其导致“老少边穷”的经济不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居民在利益上的反差与矛盾日益突出。

改革开发前,由于实行政府计划调控机制和对西部的鼓励与优惠政策,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收入差距并不很大。改革开放后,这种差距迅速扩大。到1998年,全国GDP为82933亿元,东部为48314亿元,占58.4%,中部为23126亿元,占27.8%,西部为11493亿元,仅占13.86% ;我国的贫困县中的90%集中在西部地区,贫困人口中最贫困的部分也集中在西部地区。在东部很多居民已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由于自然、历史、教育、人材等方面因素的制度,西部一些地方的经济还很落后,一部分居民的生活仍处于温饱线以下。

3、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是由经济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形式单一,经济结构相对稳定,人民内部利益的矛盾不十分明显。随着所有制关系的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的主体意识得到强化,矛盾也表面化。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结构与所有制结构从以公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公有制结构,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转变。已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制、个体、私营及外资等不同经济成份并存,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其中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在这种格局下,非公有制企业(私营、合资、外资等)职工收入偏高与传统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收入偏低也产生了消极影响与矛盾。

众多资料显示,一个私营企业主的年收入往往是一个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一名外企职工的工资也往往是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的几倍,甚至更高。这种贫富反差容易造成作为国家主体的工人、农民、机关干部心理失衡,甚至“有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直接影响他们的积极性,也影响社会的团结与安定。

4、企业内部职工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也是由经济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因机构精减、调整、重组或经营不善,陆续会有一批职工下岗待业或失业,这批职

1工在经济上、生活上都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这样就会出现下岗职工与在岗职工在切身利益上的矛盾;下岗职工与企业领导在生活保障与安置方面的矛盾。另一种情况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矛盾,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工资偏低、劳动时间偏长以及拖欠职工工资、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等,从而导致职工不满所引起的矛盾。

5、不同行业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是由行业的性质、行业之间的差别所引起的。改革开放前,我国行业收入差距较小,而且行业排位变化不大,国家在工资政策及福利待遇方面重点向重体力高消耗行业倾斜。如1978年最高行业电力煤气的平均工资是850元,而最低行业社会服务业的平均工资只有392元。而改革开放后,行业收入差距开始拉大,而且位次变化大。如1998年金融保险业平均工资是10633元,而农林业只有4528元。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各行业之间的效益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主要依靠垄断经营而不是靠劳动付出获取高收入的行业对低收入行业中的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挫伤及产生的不公平感,对各行业的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十分不利。如何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来适当平衡与缓解各行业及其职工之间利益的差距与矛盾的紧迫性日益显现。

6、不同部门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是由部门的性质、部门之间的差别所引起的。“利益多元化的表现之一,就是部门已成为利益主体”;并由此导致不同部门及其职工之间利益的冲突与矛盾。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把职权与利益挂钩,使职权利益化,不同部门之间争权夺利。

其二是一些职能部门在行使职能权力时,往往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侵犯群众利益,中饱私囊或谋权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引起群众不满。

其三是“同一部门上下级之间正常的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被扭曲,热衷于收取管理费,但工作指导不力,引发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的不满”。

其四是“部门内部的工作导向发生偏差,突出表现为以经济效益为主要指标衡量工作的成效”。部门权力利益化以及其它趋利行为直接影响到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利益的不平衡,也直接对部门内部的工作导向产生消极影响。

7、党群、干群利益关系的矛盾。

新时期党群、干群关系呈现出的一个新特点是利益关系凸现。“党群、干群关系,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其它种种关系都受到利益关系所决定和制约”。

“过去党群、干群之间,政治关系、同志关系、感情关系相对多一点,尽管这些关系也体现了利益关系,但毕竟是间接的。而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利益观念的强化,在党群、干群之间的多重关系中,利益关系与利益矛盾更加突出。”

党群、干群利益关系的矛盾有多方面的表现,其中最突出的利益矛盾有两种:

其一是一些单位与部门的干部,为了突出自己的“业绩”,为了自己的仕途一帆风顺,往往搞浮夸、虚报、摊派,搞形象工程,而不惜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直接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其二是一部分党政干部腐败和搞不正之风,不但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也加剧了党群、干部 的对立与矛盾。一些干部贪污、受贿情况严重:有的地方干部连救灾款都敢贪污、挪用;有的企业早成“破庙”,群众下岗、失业,可那里的“方丈”还在巧取豪夺;有的党政干部在招工、招干、干部提拔任免、学生分配、职工安置等人事工作中大搞不正之风,搞权钱交易。所有这些,使党群、干部利益矛盾突出。

新时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表现形式还可以列举一些,但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新时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上述种种表现有的在改革开放前就若隐若现的存在,只不过不象现在这样突出,这样尖锐,范围这样广泛。

在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特点,个人利益主要由国家、集体直接掌握与调控,收入的差距也不明显、不突出。再加上当时在意识形态上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们淡化了物质利益,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形状态”。

而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按照价值规律和利益原则进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这就使得物质利益关系,特别是局部、个别的利益凸现出来”。再加上不同所有制经济在互相补充与相互促进的同时也存在相互竞争和排斥、一些地区、部门,行业的差别以及其他人为的不合理的因素,“人们之间在个别、局部的利益要求和满足方面的差别越来越大,经济利益的矛盾由幕后走到幕前,并且越来越突出”。

内部利益矛盾 第3篇

新形势下, 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 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 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1) 。

经济上, 一是中西部与东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 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凸显。其次, 贫富差距悬殊, 导致社会贫困问题、社会不公正问题出现, 社会“仇富”、“仇官”心理普遍存在。据统计, 2000年以后, 我国城乡居民的综合基尼指数已超过了0.4 (2) , 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贫富差距已达到危险边缘。就业、教育、住宅、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分配不公, 就业难、看病贵、房价高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潜在威胁。

政治上, 首先, 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党群干群之间的思想隔阂不断加深, 国家制定的政策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部分党员宗旨意识淡薄, 贪污腐败, 以权谋私, 加深了党群干群矛盾。其次, 群体性事件频发。公众参与渠道不畅, 导致民众意愿受阻后, 容易通过大规模集会、集体上访等方式表达诉求。第三, 在城管执法、房屋强制拆迁等问题上,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发生意见分歧、争执乃至因管理而发生的冲突此起彼伏。

文化上, 一是改革开放的新思想与传统旧观念存在矛盾。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竞争、效率意识, 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 出现了追求功利、漠视道德、诚信缺失的现象。当今社会老人倒地“扶不扶”现象对我们的传统道德做出了重大冲击。其次, 中西方文化交流与融合, 各种思想观念的相互交织和碰撞, 使得一些腐朽思想腐蚀人们的头脑, 引起思想混乱、行为失范。部分民众对党、社会主义产生质疑, 信仰缺失现象日益严重。

民族宗教方面, 由于地理历史等因素, 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加之经济利益、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 民族之间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极少数坏人也往往会利用民族宗教矛盾挑动和制造混乱, 加上我们在处理民族宗教矛盾问题上可能出现的一些失误, 极容易造成矛盾的激化。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不同领域中都有所表现, 究其根源, 是由于我国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要处理好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 从根本上说, 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合理的制度来解决收入分配、贫富差距、贪污腐败、群众上访、民族宗教等问题;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 批判吸收外来文化, 树立竞争、效率等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这些都需要有效地社会管理机制来监测和实施, 从而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公平正义在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 正义是不能没有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3) 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最终的价值追求, 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 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的影响, 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经济上, 收入差距加大, 分配格局失衡, 社会资源分配不公, 大部分老百姓享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优惠, 贫富两极分化导致严重的社会心理失衡;政治上, 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盛行, 公民享有的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教育权遭到破坏, 政治生活未能科学参与;社会上, 比较稳定的社会结构应该是“橄榄形”的, 而我国的社会结构是一种“金字塔形”结构, 由于利益的分化, 将来有可能发展成“哑铃形”结构, 我国将面临更多的贫困人口, 社会稳定会遇到更大挑战。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 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党和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着力改善人民生活, 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 不断满足人民的新期待。

三、维护人民利益的社会管理机制

十八大报告以不容置疑的坚定语气, 提出了“两个凡是”口号:“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就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统筹各方, 协调发展。

1.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马克思认为,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 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做好群众工作, 要满足群众的需求, 从协调群众的利益着手。首先,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 正确看待当前的分配制度, 培养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利益获取观念。其次, 通过法律和道德来约束和调节人们的利益需求和利益行为, 规范利益获取途径。再次,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保证分配领域的合理秩序。最后, 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 给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受损的个人、群体、地区提供一定的补偿, 减少利益差距, 维护社会公平。

2. 建立诉求表达机制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就要建立合理的诉求表达机制, 首先要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困难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深入群众, 倾听群众的疾苦。其次, 认真听取各方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 让不同利益群体参与到决策中来, 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 科学决策, 统筹兼顾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最后, 要提高办事效率, 及时解决利益诉求, 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利益问题, 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等时机成熟再尽快解决。

3. 建立矛盾调处机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 更多采用调解方法,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调节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矛盾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 重点要建设基层行政调解、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 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 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监督制度, 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4. 建立权益保障机制

保障人民权益首先要保障他们的经济权益, 实现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其次, 畅通民主渠道, 保证民众对政府出台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录用人才, 保障民众的政治利益。第三, 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改革,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 使生活在中西部地区的民众可以平等的享受文化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 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 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于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刻, 加强与改善社会管理迫在眉睫。只有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 统筹处理群众矛盾, 才能实现公平争议, 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释

1颜晓峰主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党员干部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1:89~100.

2张伟主编.社会管理创新读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内部利益矛盾 第4篇

一、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以及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 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变化。 第一次是在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 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再存在, 因此我国社会只剩下两个基本阶级, 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一个阶层即知识分子阶层, 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第二次大规模变化发生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个体发展空间的增大, 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 社会成员群体间逐渐形成利益差别、贫富差距和价值观念差异等。我国原有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的阶层开始逐渐分化, 新的社会阶层正在产生。

总体来说, 社会阶层分化是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 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生产力巨大发展的直接成果。反过来, 社会阶层在分化、优化基础上的重组又会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结构, 并对社会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 阶层分化使阶层身份的自主性增强, 有利于社会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我国社会阶层逐渐分化, 旧的社会阶层在瓦解, 新的社会阶层在不断涌现。阶层的分化促进了社会公众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一个社会的流动程度越高, 就标志着社会越开放, 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获得比较理想的社会地位。 另一方面, 阶层分化有利于形成相互制衡的利益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 随着新阶层数量的增加及其重组, 阶层之间的界限逐渐明晰, 各阶层的独立意识及在阶层内部的认同意识逐步增强, 潜在利益要求不断明朗化, 阶层间和阶层内部的关系开始流动化、松散化和灵活化。这些虽然预示着阶层之间利益相互冲突的趋势, 但也有利于人们自主地表达意见和利益要求。

二、当前我国社会阶层间利益矛盾的主要表现

1.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2年7703元增加到2007年1378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476元增加到4140元。但是, 我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分化严重, 引起了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间收入悬殊过大, 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劳动者阶层与资产所有者阶层之间的矛盾。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国有企业中的劳资矛盾, 这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内部不能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从事科技发明的或从事经营管理的优秀员工为企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得不到相应奖赏, 所得与所付、义务与权利不平衡;二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尤其是“三资”及私营企业内的劳资矛盾。

3.管理者阶层与被管理者阶层之间的矛盾。

这是因为, 社会利益分配不平衡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利益分配上, 由于管理者在利益分配中占主导地位, 这样各级管理干部就处在了矛盾的焦点上。

当然,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尽管当前社会各阶层间存在利益矛盾, 但这种利益矛盾只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不同社会阶层间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 不应在人们的头脑中, 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长的认识中去寻找, 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 而应当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推动转型期利益群体分化的动因来自以下三方面:

1.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为利益群体的分化提供了契机和可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和实践, 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带来经济成分多元化和社会利益主体的多样化, 并直接作用和影响着我国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和组合。显然, 这种变化无疑会对社会分化起到较深层次上的刺激作用, 成为利益群体分化的重要诱因。

2.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为转型期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提供了现实条件。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有关干部人事制度、公务员制度、住房制度以及户籍制度等改革措施的实施, 为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提供了条件。

3.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速了利益群体的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它必然引起社会成员的个人地位以及制约这些地位的社会分层体系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市场机制使不同利益主体实现自身利益的方式多元化, 从而导致经济利益的分化, 形成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

总的来说, 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成为转型期社会阶层利益分化的原动力。社会体制的变革从制度供给中鼓励社会结构的变动, 促进社会利益分化。而市场化则充当了社会利益分化的“拉力”, 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牵引下, 阶层利益分化在“市场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关于协调阶层利益矛盾的思考

1.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

利益的协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但是, 目前社会阶层利益的急剧分化, 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指出的:“政府的必要性:它是竞赛规则的制定者, 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第一, 任何社会的存在, 都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用于调节人类相互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由此可见, 制度本身就是人们设计出来用于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机制, 而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因又是制度安排的不合理, 因而政府要对当前的利益分化进行有效的协调。从长远和根本上来说, 必须首先从利益的制度安排入手。第二, 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政策本质上是一种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的方案, 因此, 面对利益的急剧分化和社会的不和谐, 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威力。而要发挥政策的威力, 首先要科学制定政策。在目前情况下, 就是要针对当前的利益分化现象和不同的利益矛盾, 科学地制定有利于利益协调的相关政策。

2.利益协调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第一, 制定和执行政策要充分体现大多数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应该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成为主要受益者, 同时, 充分考虑政策对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影响, 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合理分担改革成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第二, 不断加强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措施, 创造一种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机制造成人们利益差别的扩大, 党和政府协调利益关系应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基本标准, 从宏观上把握, 采取措施有针对地调控利益关系。第三, 建立利益监控的预警机制, 把握利益调控的时机和力度。要建立科学反映全社会利益格局的信息指标体系和人民群众内部利益矛盾的预警机制, 科学、及时、定量地反映社会利益格局的即时情况和变化趋势, 为加强利益调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第四, 针对社会存在的弱势群体, 应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 劳动者遇到疾病、伤残、生育等社会风险无法依靠自身来解决, 因此, 健全社会保障, 发挥社会保障的保障和调节功能, 不断提高社会成员抗风险能力和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 才能对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更好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阶层分化速度的加快, 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有所增加的迹象已日趋明显。当前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前提下, 建立一个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结构, 协调好各社会阶层间的利益关系, 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最关键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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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光磊.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8.

人民内部矛盾并非人民币矛盾 第5篇

权利与利益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权利在性质上是一种道德原则和价值判断,它关注社会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具有伦理主义色彩;而利益则是以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标准,具有功利主义的倾向。利益可以协商,而权利不能妥协。比如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健康权等,是不可以随意转让和剥夺的。正是由于权利不是以功利和社会效果为基础,而是以正当性的演化以及与利益无关的道德原则为基础,因此权利优于利益,并制约着利益。

权利与利益之分决定着矛盾主体的主导地位。在一个权利至上的社会里,“每个人都享有建立于正义基础上的不受侵犯的权利,即使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也不能将其践踏。”而在一个利益优先的社会里,主持分割利益的主体则居于主导地位。利益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化权利,它由国家以法律形式分配给予个人,受法律保护。在利益发生冲突时,尽管利益主体可以通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的方式进行协调,但是掌握法律的国家权力成为最终的仲裁者,个体权利退居其次。换言之,个人权利在一个利益至上的社会中将被转换成可量化的利益,它的存在要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由此一来,恰当的界定多数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就变得至关重要。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有相当部分表现出来的实际上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现实实践中,部分地方基层管理部门不仅忽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而且往往把公共利益部门化,认为公共利益就是“公共部门利益”,以“多数原则”为幌子,将利益分配给所谓“看不见的多数人”,而把损失分摊给没有话语权的弱势群体。公共利益的强势成为一个不必言说的现实。

内部利益矛盾 第6篇

关键词:内部利益相关者,内部控制分类构建

一、内部控制的发展过程

早在公元前3600年-3200年就已经出现内部控制活动, 但内部控制的思想大约产生于1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 主要原因是企业规模和资本规模的扩大。20世纪初,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内部控制愈加重要, 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COSO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一个受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影响的过程, 这个过程的目的是为下列目标提供保障——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遵守法律法规。2004年COSO委员会将内部控制细化为“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映、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八个要素, 并引起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要以环境为设计起点还是以目标为设计起点”的讨论。有学者试图从内部控制的五个目标:“ (1) 企业战略; (2) 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 财务会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 (4) 资产的安全完整; (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出发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 其结果如何尚未可知。但是即使对内部控制的组成要素进行细化, 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依然是从要素上来考虑, 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构建框架, 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内部利益相关者概念的引入

目前被广泛认识的企业的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仅从这个角度考虑的话, 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股东可以尽可能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身谋利益, 甚至, 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去侵占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显然单纯强调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不能使企业很好地运营,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也就不能建立在这种企业理论之上。

走向另一个极端。美国学者詹森和麦克林 (1976) 将企业定义为一组契约的达成。他们认为, 企业是基于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系列契约而形成的, 但是这种理论很难划分企业的边界, 如果将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包括在企业的边界之内, 将企业的目标定义为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显然这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 一是这个概念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庞大, 根本无法界定;二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很多对企业的一系列制度没有决策权, 显然有决定权的决策者并不会过分在意他们的利益。因此, 介于这种缺陷性, 这种理论也就无法为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考虑到上述两种理论的局限性, 笔者认为王竹泉 (2008) 提出的内部利益相关者理论更具有参考性。他按照是否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两大类: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相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 内部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 是企业战略、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者, 也是企业价值的分享者。这样企业的目标就相应的发生了变化, 企业的目标是“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因此, 相应地, 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将以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整体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

三、内部利益相关者类型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种制度, 其必定与企业的环境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此内部控制的构建要以企业所处的环境为立足点。只有以企业所处的环境为立足点, 内部控制才能达到它的目标。本文按照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类别的不同将企业划分为六类:1.内部利益相关者只包括股东;2.包括股东和债权人;3.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4.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和员工;5.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6.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政府。下文将针对六类不同内部利益相关者讨论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

(一)

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只包括原有股东时, 从风险管理者的角度看, 将公司的内部风险称为固有风险, 那么企业的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在针对内部风险构建内部控制时, 可以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治理控制和管理控制, 治理控制主要是针对管理层的, 管理控制主要针对员工的。由于管理层对企业重大的和决定性的影响, 并且其绩效衡量难以定量化、具有滞后性, 因此治理控制应以激励机制为主。当然, 治理控制以激励为主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督机制。单纯的激励机制可能导致管理层为达到治理层所设定的目标而采取片面、短视甚至舞弊的行为, 因此必须辅以适当的监督机制。

对于重要的员工, 比如公司核心的研发人员等, 他们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本, 他们的表现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并且由于他们是人力市场上的稀缺资源, 很容易为其他企业所追捧, 对企业形成竞争, 因此对他们也需要实行激励机制。

(二)

当企业的债权人也成为内部利益相关者时, 内部利益相关者扩大了, 包括股东和债权人, 企业面临的内部风险不再像以前一样, 一方面, 债权人持股会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 内部利益相关者不但要关注原有的内部风险, 而且要关注债务是否能及时偿还、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内部风险函数不妨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违约风险-债权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为了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价值的最大化, 内部控制此时可能更加倾向于对现金流的控制, 保证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债务;另外,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 内部控制也会增加更多的关注, 防止企业不恰当地投资风险过高的项目以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三)

在上述基础上, 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时, 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边界再次扩大。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了管理层, 或者简化一点说, 企业的管理层持有了企业股权, 亦或说, 股东持有企业股权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 企业的股东追求的目标将与管理层的目标变得更为一致, 这样企业将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 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另外, 需要说明的是, 管理层持股的最主要目的是激励管理层, 它所产生的融资效应既不是企业的根本目的, 其效果也相当微弱, 此处忽略不计。企业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基于企业内部风险的变化, 为更好地实现内部利益相关者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可以适当降低在代理关系中的投入, 从而节省企业成本。

(四)

在债权人、管理层持股的基础上,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 企业员工也参与企业的集体选择时, 又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此时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和员工。首先, 需要说明的是, 在众多情况下, 员工持股的目的不尽相同, 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处于财务困境、融资困难等情形时, 出于企业融资的需要, 企业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二是企业为了达到更高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对员工进行激励,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 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 一般说来, 员工持股有助于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 同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的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相应地, 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中, 企业可以适当的减少对财务风险的关注和对经营活动的控制, 这样内部控制的压力会相应的降低。

(五)

更进一步, 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时。如前述一样, 企业的内部风险会再次发生变化。供应商持股毫无疑问会减轻企业的供货风险和销售风险 (都属于经营风险) 。同时, 由于商业信用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 对企业的营运资本和整体财务状况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供应商和客户持股会使商业信用在三者之间的分配更有效率, 减轻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企业的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供应商和客户持股降低的供货和销售风险 (经营风险) -商业信用合理配置降低的财务风险。在内部控制的构建上, 应当减轻对供应链的控制, 从而节约内部控制成本, 实现“成本效益”原则。

(六)

最后, 我们将讨论当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和客户、政府时企业内部风险的状况。当政府成为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时 (国有企业即是这种情况) , 就像我们在其他文献中所看到的, 受托责任的履行将是内部控制构建关注的重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国民经济是否具有导向性作用是我们长谈不休的话题, 也是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此时的企业内部风险函数可以表示为:F=企业固有风险+债务信用风险-债券人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管理层持股降低的代理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财务风险-员工持股降低的经营风险-供应商和客户持股降低的供货和销售风险 (经营风险) -商业信用合理配置降低的财务风险+国有资产增加的受托责任风险+国民经济是否起导向性作用的风险。内部控制的构建不但受到企业原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干预, 还会受到国资委甚至民众的监督。更多的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整个国民经济起导向性作用的措施将会被考虑到内部控制的构建中。

四、总结

内部控制在企业中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 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尚都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要想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就必须首先界定企业的目标, 以此作为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同时, 由于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类型的不同, 在内部控制的构建中就需要考虑将企业进行分类, 从而有针对性的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竹泉.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J].会计之友, 2008 (03) .

[2]闫达五, 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 2001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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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联盟内部利益分配问题的分析 第7篇

供应链在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多劳多得原则。设合作伙伴i投入的资源Ii (包括资金、设备和人力资源) 大于合作伙伴j投入的资源Ij, 则合作伙伴i的收益vi 应大于合作伙伴j 的收益vj , 即若Ii >Ij , 则vi >vj

2) 风险补偿原则。供应链中的风险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由于系统风险影响的广泛性, 实际上就是供应链整体收益的减少, 在此不作考虑, 本文所谈到的风险均指非系统风险。设合作伙伴i承担的风险Ri大于伙伴j承担的风险Rj, 则i的收益vi应大于j的收益vj, 即若Ri>Rj , 则vi>vj

3) 效用最大原则。设供应链中有n个合作伙伴, 收益的两个分配方案向量分别为

P1= (v11, v12, …, v1n) ,

P2= (v21, v22, …, v2n) ,

合作伙伴i的效用函数为Ui (vi) , 令

Μ1=i=1nUi (v1i) , Μ2=i=1nUi (v2i)

若M1>M2, 则分配方案P1优于分配方案P2。

4) 综合优化原则。综合优化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上3条原则的综合。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 使合作伙伴的收益体现出他们付出的投资及承担的风险, 同时, 又使合作伙伴的效用乘积极大化, 保证整个供应链合作的稳定性。

2物流企业联盟博弈分析模型

物流企业联盟的情形可以建立一个联盟博弈模型。假设某个物流企业联盟中有n个企业参加, 则该联盟可以建立如下的联盟博弈模型:

虚拟物流企业联盟的情形可以建立一个合作博弈模型。假设某个虚拟物流企业联盟中有n个企业参加, 则该联盟可建立如下合作博弈模型

[I, f]={s1, s2, …, sn;a1, a2, …, an;f1, f2, …, fn}.

式中:[I, f]为一个有n个企业参加的联盟博弈;S1, S2 , …, Sn为各个参与方的策略空间;a1, a2 , …, an为联盟所达成的协议;f1 , f2 , … , fn为第i个参与方的特征函数 (即得益函数) , 它是联盟协议和各参与方策略的多元函数。

因此, 联盟博弈[I, f]包含一个参与方企业集合I={1, 2, …, n}, 策略空间{s1, s2, …, sn}, 协议集A={a1, a2, …, an};及每一个联盟的参与方SN的一个特征函数, 实际的v (S) 可以解释为联盟中当成员合作时所能实现的最大利益或成本节约。与虚拟物流企业联盟情形相符的合作博弈具有一种特殊的结构。

3 物流联盟博弈的特征函数和收益分配模型

在物流联盟成员博弈中, 主要问题是:①n个企业作为局中人, 若干个局中人结成一个联盟后, 这个联盟作为一个整体, 当然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收益, 即支付, 这个最大的支付是联盟的函数。联盟整体的收益应该大于不联盟时各个体收益的总和。②虚拟物流企业联盟要把得到的总收益分配给联盟的每个成员, 需要用数量来表示这种分配。本文利用特征函数来描述这个问题。定义:设I表示n个企业构成的集合 (即, 局中人的集合) I={1, 2, …, n}, SI的任意子集, 若SN, 称为一个联盟, f (S) 是定义在一切联盟子集上的实值函数, 并满足条件

f (φ) =0, f (Ι) i=1nf ({i}) .

称[I, f]为联盟博弈, f (S) 为博弈的特征函数。

现假设T、s为I的任意子集 (即任意联盟) , 且S∩T=φ, [I, f]为联盟博弈, 那么, 根据特征函数的概念, 联盟T能够得到的最大收益是f (T) , 同样, 联盟S能够得到的最大收益是f (S) 。对于联盟S∪T, 即使当T与S互不合作时, 也能取得, f (T) +f (S) 的收益。

根据特征函数的概念, f (S∪T) 是S∪T保证得到的最大收益, 由此得f (S∪T) ≥f (T) +f (S) 。

上式表明, 物流联盟博弈中, 如果若干企业之间能够结成联盟, 这个联盟作为一个整体, 联盟整体的收益大于不联盟时各个体收益的总和。

下面讨论联盟的分配问题。虚拟物流企业联盟博弈中, 每个企业应当从联盟的收益中分得各自应得的份额, 这可以用一个n维向量来表示:P= (p1, p2, …, pn) 。先做两点假设:

1) 个体合理性假设, 一个企业I如果它加入到联盟中所得到的收益还不如单干所得到的收益多, 很难想象它会加入联盟。用式子表示为

pi≥f ({i}) .

2) 集体合理性假设, I中的n个企业组成的联盟所得到的总收益大于不联盟时各个个体收益的总和, 否则, 联盟不能成立, 即

i=1npi=f (Ι) .

1) 当f (Ι) =i=1nf ({i}) 时, 即物流联盟的总收益等于各自独立时的收益总和。设P= (p1, p2, …, pn) 为联盟博弈[I, f]的一个分配, 若对于某个i有pi≥f ({i}) , 则i=1npii=1nf ({i}) 。但由假设2) 中的i=1npi=f (Ι) , 有f (I) >f (I) , 产生矛盾, 所以对于每个i有pi=f ({i}) 。因此, 博弈[I, f]只有一个分配, 即p= (f{1}, f{2}, …, f{n}) 。

2) 当f (Ι) >i=1nf ({i}) , 即物流联盟的总收益大于各自独立式的收益总和。对于联盟博弈[I, f], 设q=f (Ι) -i=1nf ({i}) >0, 将q分为n个非负实数q1, q2, …, qn的和, 使i=1nqi=q, 则联盟博弈[I, f]的分配为p= (f{1}+q1, f{2}+q2, …, f{n}+qn) .

4 用Nash谈判求解

定义1 在合作对策中, 我们把所有的效用对集合记为H。若存在两个效用对

u′= (u1′, u2′) ∈H, u″= (u1″, u2″) ∈H, 如果u1′ ≥ u1″, 且u2′≥ u2″, 则称u′优超u″, 记为u′≥ u″。

定义2 在对策中, 若效用对 (u1′, u2″) 没有被优超, 则称之为帕累特最优。

所有的帕累特最优效用对组成的集合称为帕累特最优集。谈判者总是希望已方的分配值尽可能大, 因此, 会对帕累特最优集中的效用对感兴趣, 而对被优超的效用对一般不予采用。在帕累特最优集上, 不可同时改进双方的分配值, 一方的分配值增加, 另一方的效用必然会减少, 我们称之为有效边界。

合作对策的解只能在谈判集B中达到B={ (u, v) |u>u1, v>v1,

(u, v) ∈R为帕累托最优解}. 其中, u1、v1为双方的效用冲突值, 即双方不合作时各自的最低效用值, 即最大最小值, u1=maxmine1 (x, y) , xX, yY;v1=maxmine2 (x, y) , xX, yY;其中 (x, y) 为策略对, ei= (x, y) , i=1、2为效用值。

定义3 Nash的谈判集Nash对谈判集的概念做了推广, 他只要求合作支付区域是一个可行集。同时, 合作的起始点也不要求是最大最小值对, 而是支付区域中的某一对效用值 (u0, v0) , 称为现状点。Nash谈判集可表示为B={ (u, v) |u>u0, v>v0, (u, v) ,

(u0, v0) ∈P; (u, v) 为帕累托最优解, P为无界凸集}. 谈判的唯一理性解U= (u1, v1) 应满足 (u1, v1) ∈P (在可行集内) , u1≥u0, v1≥v0 (不劣于现状点) , 且使 (u1-u0) (v1-v0) 的值最大。

设物流联盟组织共由n个企业组成, 记N={1, 2, …, n}为全体集合, 联盟总收益为v (N) , ui为第i个企业的效用函数。谈判的起点为d={d1, d2, …, dn}, d为现状点, 表示的是谈判破裂时的冲突点。在物流联盟中表示各企业所愿意接受的利益下限值。

设利益分配向量为X={x1, x2, …, xn}, 那么X={x1, x2, …, xn}, 即为

非线性规划的最优解为

下面是要确定下限值d={d1, d2, …, dn}, 为此, 我们先做以下定义:

定义4 合作对策的一个分配是指对n个局中人来说, 存在一个向量X={x1, x2, …, xn}, 满足:①∑xi=v (N) ;②xiv (i) 。其中v (N) 表示N格局中人的总收益;v (i) 表示局中人i不与任何人结盟时的个体收益。从定义4可知, 条件①说明各人分配和正好是联盟总的最大收益;条件②说明从联盟中各人分配到的收益不小于单独“经营”所得收益, 即分配必须使每个人都从联盟中得到好处, 否则联盟的定义就不存在。所以, 一般情况下都以各企业不结盟时单独运营所得收益为下界, 即为

5 算 例

设有三个企业A1、A2、A3, 为了抓住某一市场机遇, 决定组建物流联盟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 联盟成功后将获得一批可观的收益, 现如何分配这一收益 (见表1) 。

运用Nash谈判模型计算收益分配方法, 可得如下非线性规划

ΜaxΖ= (A1-150) (A2-80) (A3-100) , S.Τ.{A1150, A280, A3100, A1+A2+A3=380.

解非线性规划, 得A1=166.67, A2=96.67, A3=116.67。

6 结束语

本文根据物流联盟性质, 提出了基于博弈的物流联盟的利润分配方法。也举出了运用Nash谈判模型法来解决此问题的模型和过程。但是, 该方法还存在着许多不可避免的缺陷, 如没有考虑到风险因素及其在成员之间的分担等等。联盟伙伴间的利益分配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课题, 需要更多的研究来使其更加完善和合理。

摘要:为充分发挥物流企业的优势, 提高其在本行业内的竞争力, 组建物流联盟, 促进互补合作是一个有效的方法。联盟企业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是联盟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根据利益分配的4条原则, 将物流联盟成员间利益分配模型化, 并从博弈的角度, 计算出各企业的合理收益。

关键词:物流联盟,利益分配,博弈,谈判模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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