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2024-06-27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精选12篇)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1篇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任何历史时期都离不开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只不过由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不同社会形态具有不同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 随着西方主要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和流行, 出现了服务型政府模式取代管理型政府模式的趋势。

第一, 公共权力最终必然向社会回归, 这是国家消亡的必然趋势。

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公共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表现, 政府的根本职责只能是为民服务, 政府必须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服务型政府从公众需求出发, 以公众意志为主导, 既追求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服务, 更必须注重民主。一方面, 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 以公众参与为前提;另一方面, 必须以公众满意程度为服务评价依据和归宿。

第三, 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 同时必然是有效政府。

管理型政府的政府管理是由少数专业人员实施的专业事务, 在不同条件下必然有不同的管理观念和方法, 服务型政府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这就决定了服务型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

第四,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 同时必须是责任政府。

管理型政府运行于区别于社会的专业领域, 政府行为取决于管理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水平, 在法律规定条件下行使公共权力, 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利益和公众需求, 接受公众参与和监督, 公众通过正常渠道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行为、评估政府绩效。政府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是前提, 因此, 政府必须对政府决策、政府行为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

二、我国当前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前政府职能集中在对社会方方面面的管制上, 改革开放以后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多很大的变化。

第一, 政府职能定位不清, 权责不明, 公务员的民主、公民、服务意识淡薄。不同层级政府职能划分不清, 权责不明, 当然就谈不上相互协调配合。同时, 当前公务员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公务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政府职能转变。

第二,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不配套, 尤其是缺乏政府职能转变的法律保障。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意味着政府行为可能存在于法无据的现象, 法律法规制度不配套直接引起政府部门各自为政, 注重部门利益, 甚至出现权利相互争夺、责任相互推诿的现象。

第三, 公民社会建设、社会组织发展滞后。服务型政府是以民为本、社会本位的政府, 政府权力来自于公民和社会, 政府必须为公民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这就要求实现政府和公民、社会的良好互动, 大力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发展。

第四, 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单一主体, 公共服务意识薄弱, 公众和社会参与程度低, 公共服务总量不足、结构失衡, 地区、城乡之间严重不均衡。

第五, 政府运行成本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低。部分政府部门片面注重新制度引进, 注重效率分析缺乏成本分析。同时财政体制的“预算软约束”也直接导致了政府高成本运行。政府运行重管理轻服务, 重权力轻责任, 重投入轻产出, 重形式轻内容, 重过程轻结果。公共服务数量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低。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构建服务型政府

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是构建服务型政府,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 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一,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细化政府职责, 培育和强化公务员服务意识。

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重心始终是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录用相关制度和规则, 注重公务员的道德修养、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的考评, 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培育和强化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民主、公民、服务意识, 依法行政, 服务公众, 服务社会, 这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

第二,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政府行为, 建立政府职能转变的法律规范。

现阶段, 要特别注意政府职能转变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方法、过程、结果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避免以往政府机构改革的随意性、反复性和低效率,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提高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行为效率。

第三, 大力推进公民社会建设, 规范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公民社会建设的基础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 最基本的就是保障公民的话语权, 实现政务透明公开, 让社会公众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制定, 并通过一定渠道和程序实现有效监督。

第四, 打破行政垄断, 加快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直接实现政府机构精简;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和公开透明的机制实现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 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注意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 调整好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必须注重实现对转移给市场和社会的部分政府职能的依法监管。同时, 放松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管制, 扩大公共服务开放领域, 引进市场竞争和行政合同机制, 实现社会化管理。

第五, 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改革目前预算体制和管理模式, 建立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预算制度, 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强化政府内控机制建立、完善和规范职务消费制度, 明确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 对职务消费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节余奖励, 超支自负, 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政府科学决策机制, 遵循决策原则, 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建立和强化行政问责机制。充分开发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刘熙瑞.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3) .

[2]朱秋.论政府职能的属性及其向建立和谐社会目标的转变[J].行政与法, 2005, (9) .

[3]何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反思[J].行政论坛, 2010, (4) .

[4]杨沛龙.代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转变[J].桂海论丛, 2010, (6) .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2篇

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 

2004年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并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也是温家宝总理第一次正式提出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此后,国内一些地区进行了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构建服务型政府也逐渐在全国形成了共识,并成为政府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1 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与实践是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的逻辑基础之上的,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必须植根于现有的治理结构。

(1)服务型政府的涵义。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

(2)服务型政府的特征。

①服务型政府是为民政府。“为民”是服务型政府的前提和逻辑基础。服务型政府构建于现代民主、法治理论基础之上,并直接借鉴了现代公共行政学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它强调“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强调必须用一种基于公民权、民主和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新公共服务模式来代替当前的那些基于经济理论和自我利益的主导模式,强调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②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是指政府仅拥有有限管理社会的权利、对经济社会管理负有限责任,通过向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互动式管理,其目标并非要在个人选择的驱动下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政府由控制者,转变为服务者,使施政目标从由机关和专家决定到由民众和期待决定,政府从以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传输服务为要务,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③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指受到法律约束,依法行使权力的政府,是权力受制约和监督的政府。法治之下的政府在权力、职能、规模上皆受法律的明文限制,政府应该提供哪些服务、如何服务,取决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同时政府行使权力的过程还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规范化、高效率的服务。

④服务型政府是有效政府。有效政府是指政府对自身的管理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一个政府自我内部管理有效是一个有效政府存在的基本前提,也是一个有限政府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它必然具备较为科学的人事、财政、决策、咨询、评估等制度,它应该尽可能采用最先进的组织技术,吸收高级人才,并汲取更多的财力。当外界环境发生变迁时,政府要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作出回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

⑤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它伴随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产生。政府只有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法的。民主的政府必须是责任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法定权力,也是神圣的职责。不仅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都连带责任,而且拒绝行使法定的权力也要承担责任。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人民的期望值,人民有权评判,对于政府违法服务、过失服务造成的后果,人民有权追究。构建服务型政府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同时存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一直是强政府、弱社会, 人们过多地依赖于政府的局面。政府长期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并把发展经济作为唯一的核心职能,直接地、微观地管理经济。

(2)政府公共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不强。由于缺乏对政府工作人员有效的教育引导,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认为为民服务不是他们的天职,而是风格,是境界,是对人民“施恩”,高高在上,衙门作风十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3)政府公共服务制度不健全,缺乏维护性职能。有的政府对实行何种服务、服务效果如何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责任机制不健全,争功推过。重大决策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听证制度均不完善。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不科学,评估方法不尽合理。同时,政府政策频繁变动,政府领导人直接干预设会经济活动,政府监管职能缺位导致了经济秩序的混乱。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法及策略

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刻认识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是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高效政府。具体来说,政府职能要实现四个转变:

(1)从“全能政府”、“无限政府”向“责任政府”、“有限政府”转变。

“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政府不再是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和无所不敢做的“无限政府”,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型政府”和“责任政府”。从“全能政府”、“无限政府”向“责任政府”、“有限政府”转变,就是要履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2)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要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把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要正确地运用行政权力,有效地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和信任程度,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3)从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

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夯实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政府施政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 

(4)从高成本政府向高效率政府转变。

我国各级政府长期以来,人浮于事、冗员过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成本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行政公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高达42%,公共服务所占比率仅为25%左右。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行政公务支出在3%~15%之间,70%以上的财政预算用于公共服务。仅2004 年,全国公款吃喝、公车消费、通讯话费、公款旅游、公款读书、文山会海、公款送礼等各项支出,大约在1.1万亿元以上,是当年财政增收的近两倍。这样高成本的政府消耗掉了国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严重助长政府****的滋生。因此,要求我们必须从建设服务型政府——“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准则出发,由高成本政府转变为高效率的政府。

参考文献

[1]刘熙瑞.我国政府职能研究的新视角[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2,(3).[2]刁田丁.中国机构改革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张尚任、郑楚宣.政府机构改革性思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4).

[4]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关于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 第3篇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逐渐发育成熟及中国的成功入世,顺应全球服务行政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创建服务型政府作为中国政府改革的主导趋向和目标模式选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文章通过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建设的必要性的阐述,并提出相应构建对策。

关键词:公共;服务性政府;构建

一、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一股行政改革的浪潮,其重要价值导向之一就是实现过去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消极行政,向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积极行政转变,公共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趋势。

理念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包括如下三个内涵:首先它是“民本”的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树立“以民为本”的全新行政理念。“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体现了“顾客导向型政府”的理念和要求。它要求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中,打破原来的控制与服从的关系,进而建立一种新型的政民关系。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这一“商品”,而公民则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是政府服务的顾客,公民满意与否是衡量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的标准,将政府行政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其次是“正义”的政府。“正义”不仅是形式上的平等,更意味着实质的平等。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建构一个公平的合作体系的社会过程中,通过社会提供给每一个人的系统的帮助,主要是教育,因为“没有经济权力的社会化,政治与行政上的民主机制往往是空的,不落实的”。第三是“引导式”的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在确立了公民的主体性地位后,政府对公民的反应必须作出高度回应,相应地政府的行政行为也应当表现为“导航式”,政府应该掌舵而非划桨。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模式只能是通过采取引导措施而实现行政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单位体制和资源统配制度,使社会的运行高度组织化。党组织通过对各类行政、乃至经济权力的控制,使党对社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各种组织、乃至个人生活的渗透力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并由此形成了管制型政府的政府管理模式。在管制型政府的模式下,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容”。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已显然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党,我党的服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见,我们的政府应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这正符合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指导理念。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适应WTO规则的必然应对之举。WTO对我国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对我国政府行政模式雨挑战。世贸组织的客种原负厂雍凤濒面丽而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这些原则都体现了一种政企分开前提下的“社会本位、公民本位、市场本位、企业本位”的精神,因此,面对全球化和“入世”最积极的应对方案就是加快政府体制改革。政府必须改变以往的高度集权模式,将部分权力释放,尽快实现从生产者向安排者、监督者的转变,从掌舵者向服务者的转变。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自身发展的要求。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制型政府,长期以来由于过多的重视自己的政治职能,而弱视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尤其是忽视了社会的服务职能,导致了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同时存在。所谓越位是政府管了自己不该管的事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错位是指政府扮演了不该扮演的角色。如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法律的同时,还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直接进行经济活动,参与市场竞争,诱发了腐败。所谓缺位是指政府该管的没管或没管好,并不能有效的满足公共需求,以及市场监管不力等。正因为政府企图掌管的事务太多,职能范围无限的扩大,导致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的效能更加低下。因此政府要想重新树立形象,就必须转变以往的管制模式,改变政府与各方的关系,改变政府自身的体制和机制,而 服务型政府恰是政府实现自身更好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

三、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一)转变行政理念和公民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政治体制存在的一个弊端就在于政府责任的缺失。从思想观念的视角来看,这一现象的产生源于官本位的传统心理。这种传统的官本位心理模式,一方面激发了人们的权力意识,促使人们狂热地对权力进行追逐;另一方面淡化了行政主体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限地扩大权力的内涵,却缩小责任的内涵。因此,责任政府的真正实现,需要民众公民意识的觉醒和行政主体责任意识的养成。行政主体责任意识的养成,需要转变理念,也就是使政府及其公务人员从传统政治中的官民观念转变为现代政治中的政府与公民的平等交换和平等制约观念。在行政理念方面,尽快实现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转变。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加强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行政文化建设来实现,尤其要大力培养公共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增强行政的责任意识,行政人员才能遵守外在的法律和制度约束,自觉地防止各种违法、失职和渎职等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实现责任行政。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权力是政府和行政人员管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工具,但往往因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在行使职权的同时,滥用权力,从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政府制度行为的伦理性,我们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应设立政府制度行为的专门监督机构,维护专门监督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专门监督机构与被监督机构相分离,加强专门监督机构的垂直领导,并给其以较高的权力和地位。这样有利于监督机构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独立公正的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有利于其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其次,法律制度的监督。法律不仅要对政府制度行为的伦理精神做出规定,还应对政府制度行为的范围、权限、内容、力度等方面给予明确的限定,对于那些违背社会伦理的制度行为法律应给以相应的处罚。最后,社会的监督。充分重视并发挥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舆论等对政府制度行为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要在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上下工夫。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的制度,培训内容要系统化,包括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学习。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适应社会需要的培训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要健全严格的“出入制度”,严把“入口”,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疏通“出口”,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逐步实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立健全公务员的选拔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交流机制和监督机制,另外,公务员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根本的追求;要切实提高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包括分析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要优化公务员的知识结构。要求公务员不断学习文化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系统的管理知识,优化知识结构;要采用科学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实现依法行政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的转变,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单向控制的行政体制向协商合作的管理体制的转变,都是我国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和变化的事情。我国社会关系的日益深刻变化,己对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不仅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更是社会生活对国家、对政府提出的现实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从上至下加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法律问责制。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吏、依法治权,尤其是涉及到关系社会事务的公共权力。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时,着手逐步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建立由公民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咨询委员会制度。此外,要积极推进行政程序、行政执法和政策评价的法定化。

参考文献:

[1]张康之.公共行政中的哲学与伦理[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4篇

一、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1. 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以人为本”要求政府的行政活动要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 全面体现政府的人性关怀和人文关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内在地决定了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 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以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己任, 真正做到“想为人民所想, 急为人民所急”。服务型政府, 不能是凌驾于社会和人民之上的官僚机构, 而必须是以社会大众的需求为中心, 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服务的政府。

2. 服务型政府是职能有限的政府。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必须将其职能严格限定在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和矫正上, 现代市场经济的三大要素是社会、企业和市场, 在他们能自我调节和自我管理的环节和领域, 政府就应自动退出, 实行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职能的清晰定位。政府不再直接干预和直接从事微观经济活动, 而应把精力主要集中在规则的制定和落实上, 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竞争。只有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 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行使宏观调控职能。服务型政府是以市场为基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职能有限的政府。

3. 服务型政府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核心是在公共财产和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导向上, 要真正关注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需要和愿望。提供惠及千百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使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生活幸福的服务。要关心社会上弱势群体, 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提供政府服务。这些事做得好不好直接决定着我们党和政府执政的物质基础, 决定着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要提高党和政府发执政能力, 建立服务型政府, 就是要把这些方面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方向。

4. 服务型政府是廉价政府。

廉价政府, 就是用尽可能最少的行政成本, 实现最优化的行政管理。它的价格较低, 老百姓负担较轻;它又能够提供老百姓所需要的基本的服务, 并且数量符合百姓的需要, 质量也能够让百姓满意。

5. 服务型政府是依法执政的政府。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 是建立合理的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之间关系的前提。我国政府是依据宪法原则建立并按照宪法原则运作, 只有尊重宪法并按照宪法原则办事, 才能在全社会树立政府的权威, 确立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依法行政的政府必然是一个有效政府。建立服务型政府, 核心是政府必须尊重宪法精神, 按宪法原则办事, 只有这样, 人民才会相信政府, 政府服务才能为群众所接受。

6. 服务型政府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府。

在我国, 核心竞争力就是社会平等、政治民主和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竞争力是与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相一致的, 是我们国家“软实力”的基本要素。服务型政府要张扬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 实现社会平等、政治民主和以人为本的制度形态, 并在社会实践和改革过程中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7. 服务型政府是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的政府。

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只有不断完善的政府才能保证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公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要求越来越高, 政府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 树立创新意识,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不断探索政府体制运转的新模式、不断完善自我以适应新环境变化的开拓创新的政府。

8. 服务型政府是民主参与的政府。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服务型政府, 必须是民主参与型的。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 只有在公民参政的过程中, 政府才能了解公民需要什么, 要求政府提供何种服务, 如何有效提供这种服务。服务型政府必须为社会大众参与决策提供渠道, 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只有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管理, 才能有效抑制行政腐败。离开社会大众的参与, 行政人员往往无法获得进行决策所必须正确及时的信息。如果排斥人民群众对重要决策的参与, 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和错位。

服务型政府, 就是以“管理就是服务”为根本理念, 以社会和大众为主要导向, 以公共服务为核心职能, 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根本任务的现代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提出, 不仅是政府管理体制上的改革, 更是政府管理理念的变革, 不仅超出了政府内部的行政体制, 也涉及到了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和公民的关系, 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配制、机构重组、管理方式的革命。

二、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

1. 理顺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的关系, 科学定位和转变服务职能。

有限政府的一个基本目标, 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的关系, 实现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的科学定位。为此, 必须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政府要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 要分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社会能自理的, 企业能自主经营的, 市场能自发运作的, 政府不干预。实现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在社会管理上, 要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自治组织等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转变政府服务方式。

增强政府的执政能力, 要通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保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政府的各项工作要体现时代性, 把握规律性, 富于创造性。政府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 要促使政府的管理方式从管制转变为服务,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以群众满意为准则, 改进和完善服务方式, 向服务要效率。

3. 进行管理制度创新, 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

只有引入创新、激励和竞争精神, 才能提高效率。为了适应政治、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必须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为了解决国内经济发展的具体问题, 要求政府制度不断创新。某城市在政府管理创新中提供了经验, 一是集中办公制, 所有有审批权的政府服务部门都集中在统一的地点办公, 实行一条龙服务, 方便市民和投资者;二是实行委托代理制, 外来投资者在审批项目过程中可以委托有关职能部门全权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全程服务制, 企业从项目申请开始享受政府全程服务。四是重大项目领导责任联系制, 凡是重大项目, 市级领导责任到人, 并由政府发文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要负责协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 完善公民参与机制, 提高政府服务。

合理解决公民参与的范围和程度, 公民参与的途径, 公民参与的激励等问题。在提高对公民参与规律认知度的基础上, 要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 科学地选择公民参与的模式形成公正透明, 运转流畅, 绩效明显的公民参与机制。一要根据我国政治文化传统和公民社会发展的现状, 理性考虑公民参与的梯次发展与有序参与问题。在目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公民社会组织发展都还存在一定困难的现实情况下, 不能仅凭热情一味强调公民参与的广泛性与深入性。而是要根据公民参与的特点, 公共政策议题的性质与目标诉求等选择适当的公民参与模式, 以提高公民参与的质量, 保障公民的有序参与。二要创新公民参与的方式、方法, 大力促进公民利益表达与政府回应的互动机制;尤其要重视网络时代下公民参与渠道的立体化、多样化, 充分借助现代电信技术建立高效、便捷、透明的公民参与网络。如城市公共服务多媒体平台、网上市民论坛、政府会议公开直播、电子会议等。要进一步完善各地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探索出的一些公民参与方式, 如服务承诺制、社情民意调查、听证制、市民观察员、公众评政府等。三要拓展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领域, 在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体系的基础上, 推进执行和监督领域的公民参与。如, 公共预算中的公民参与、公共服务中的公民参与、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等。

5. 建立电子政府, 以高技术手段服务社会。

一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要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地市级以上政府要在网上设立办事窗口, 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公文交换、网上审批、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职能上网。二要实行政务公开。要通过举行听证会, 建立“任前公示制”、“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负责制”, “政务超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多项行政服务制度, 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办事时限等, 减少行政审批程序, 扩大群众对政府决策和相关事务的知情权, 改善群众评价政府的手段和方式, 逐步全面实现网上评价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 是一项深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 需要党和政府搞好各项工作, 全社会和全体公民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不断推进, 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会更加职能化, 制度化, 政府的服务会越来越高效。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职能有限的政府, 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廉价的政府, 依法执政的政府, 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府, 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的政府和民主参与的政府。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 要理顺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的职能, 强化服务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改变政府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制度创新, 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公民参与机制, 提高政府服务实效;建立电子政府, 以高技术手段服务社会。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构建,特征,路径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0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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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乔耀章.论政府社会管理中的政府、社会、公民三者关系[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4, (5) .

[4]李培广.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政府行为模式选择[J].中国市场, 2008, (12) .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5篇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等事务服务,认真履行“人民”政府的宗旨,还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贸规则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则。服务型政府应该是“阳光政府、创新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等模式交叉、综合渗透的结果。服务型政府理念要成为政府工作的宗旨,寓管理于服务中,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公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个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任务,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巩固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社区及社区管理与服务型政府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在各大中城市最引人注目的社会建设工程之一便是城市社区建设在探索之中不断前进,不断发展,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社区建设不仅仅是字面意义上的“建设”,更涉及到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成为再造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一个制度创新过程,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基础平台。社区建设不仅对原有的居委会管理体制进行了创新,同时将政府公共服务的触角引向社区,方便了居民群众,改善了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社区管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等部门或机构,为了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动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种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探讨双方互动的基础,创新互动理念、途径和内容,加强双方的合作,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之一。

社区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依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是政府发展公共服务需要社区这个平台,需要通过这个平台来延伸自己的服务,也需要这个平台来分担部分政府需要转移的工作职能;另一方面是社区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社区已经在承担着很多公共服务到社区的功能,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也在改变政府一统天下的局面,政府行政功能和社区自治功能正在各自的领域内发挥作用,相互支持,相得益彰。

三、社区管理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

(一)社区管理体制的转变推动着政府体制向服务型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与发展,社区日益成为社会最重要的基层单位,其发展的好坏也反映了社会的进步程度。作为推动社区建设主体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的自身发展对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促进和谐社区构建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因素。要加强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就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从2000年开始的城市社区建设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原居委会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社区居委会,构建社区平台;第二阶段:依托社区平台,推进各项服务和建设事业进社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阶段: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管理机制,加强各项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贯穿这三个阶段始终的则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城市社区体制改革的直接成果是社会建设初步独立出来,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以指令性工作为主要方式的居委会管理体制得以改变,社会建设相对独立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使人们逐步摆脱行政管理的依赖性,如果说过去居委会主要是政府的传声筒,现在社区居委会的定位更主要的是当好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代

表,为了居民的利益向政府部门提出呼声和要求,成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桥梁和纽带。

从制度供给视角来考察,社区体制改革正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政府部门适应社会变化,逐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一种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直接后果是将社会与政府的界限逐步明晰,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不仅开始认识到无偿地指挥居委会干属于自身的工作不合法,行动上也在积极探索将自身工作落实到社区的有效途径,政府工作责任主体得以明确。

社区自治组织定位明确后要求政府自觉转变职能:政府部门不能直接指挥社区自治组织,自己要想办法服务到社区居民。一方面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落实到社区、服务到居民,另一方面,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对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居委会职能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居委会不再是任务的当然承接者。在社区层面购买岗位,用以落实政府部门的工作成为新的选择。全国各大中城市在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普遍出现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的现象,把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等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购买岗位的形式在社区落实。

(二)社区管理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与人民、使人民受益,而社区组织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多的基层组织,其在构建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政府必须通过社区组织来将政府的服务传送与人民,将社区组织作为自己服务型转变的平台。社区建设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再组织化,在城市基层,通过城市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等社区内的主体组织进一步健全,社区内的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更为有序,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明显加强。

社区自治组织是在划定的社区范围内通过平等协商、信任合作的方式为维护全体居民利益,共同致力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又能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地域性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如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和其它社区中介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如各种志愿性团体、行业协会和兴趣小组等。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拥有组织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地位,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直接成果是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文化结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发育也为社区功能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民间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自组织”,不仅有着与社会成员或居民的天然联系以及组织社会的天然能力,而且可以扮演政府和社会成员之间沟通联系的中介和桥梁,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和专业的手段去服务特定的社会群体并帮助解决他们的问题。

从现代治理理念的角度看,只有通过建设和谐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管理机制,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

(三)社区基层民主要求政府加强民主制度建设

在政府管理及决策过程中,要时刻遵循民主公开方式。服务型政府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是行政效率问题,城市社区建设的推进部分地为这一问题找到了实现的途径——通过扩大和深化城市基层民主、畅通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民意沟通渠道,政府的回应能力在提高,公共产品提供的针对性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及时程度在提高。

城市社区建设通过发展基层民主作为核心内容,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居民参与机制。基层民主的发展促使政府对公共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应,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和重大事件的听证制度,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评价和监督机制,社区组织及其居民通过实施监督公共服务质量的活动,促使政府提升对公民需求的回应力。

社区监督评议功能的发挥促进政府提高服务效率,社区及其居民通过实施监督公共服务质量的活动,促进政府部门转变作风、职责落实、服务到位。充分发挥社区评议作用,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当前,由于评议制度还只是作为工作中的经验在推广,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或比较高层次的制度层面,有的社区组织群干碍于情面,评议工作还不够严肃,评议的制度化建设问题还需要加强。

由此,我们得知:社区建设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社会结构变化的需要,它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化,社区建设的加强有助于社会自我管理和服务功

能的提升,有助于政府由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同时,制度创新非一日之功,虽然趋势已经确立,但这种创新还需要不断发展,制度的完善和成熟还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社区管理在构建服务型政府进程中

作用的发挥

班级:公共事业管理 09-1

姓名:童海杰

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新型理财方式 第6篇

在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作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新型理财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正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并日益成为我国财政实践的一部分。目前,上海、深圳、山东等地已不同程度地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行动。广州市于2009年通过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第一条即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3年7月份,北京市民政局也表示,市区两级财政将出资1亿元向社会组织购买300项公益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的国内试验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和政府职能转型的需要,部分地方政府已不同程度地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如2006年上海浦东新区社发局、经委、劳保局等8个政府部门分别与民办阳光海川学校、阳光慈善救助社、街道老年协会等8家民间组织签订了购买服务的协议,2007年6月与32家培训机构签订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成果的协议,3年来已向民间组织支付了1.2亿多元的服务费;广州市海珠区以200万元向社工组织购买青少年事务服务;山东省潍坊市从2009年7月开始实施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择优确定了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深圳宝安西乡2008年1月向5家企业采购“花园街区”;浙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

在这诸多探索中,无锡市最为引人注目。无锡市于2005年就开始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其最初的尝试是当地将结核病防治交给民营的安国医院托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进行监督考核,并接受患者的严格评议,在此基础上向供方拨付相关费用。在获得经验后,2006年,无锡市扩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将市政设施养护、环卫清扫保洁、水资源监测等11个项目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2007年起,无锡市又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凡市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可获得由政府提供的每人36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券,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选派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并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券。

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哪些服务可向市场购买?其操作要领何在?对我国而言,如何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究。

哪些服务可向市场购买

从理论上讲,凡是能确认受益主体且能衡量受益程度因而具备收费条件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就可以交由市场生产、政府买单。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服务的质量标准明晰,双方可以事先详细约定权利、责任和价格等,即使受益主体不能量化到个人,但政府还是能以一个公平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典型的如各类市政服务的购买,我们可将这类服务称为“硬服务”。二是该项服务难有详细的服务质量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接受者的主观感受,但受益主体清晰,政府因而可以直接补贴消费者,由其自主选择服务的提供商,我们将这类服务称为“软服务”。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现实中政府购买服务往往还需要具备以下操作条件:

市场上有大量的服务提供者。一方面,大量服务提供者的存在能使政府在转出某种公共服务的生产时有承接的对象;另一方面,大量服务提供者的存在使市场能始终保持一定的竞争性,因而无论是政府亲自购买还是间接购买,都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从而规避或化解公共产品定价这一核心难题。

政府亲自购买服务时,服务本身要易于列出详细的质量要求和标准。一般情况下,政府需要与服务的提供者签订正式合同,因此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服务的质量、标准、规格、费用、违约责任等进行相对明确的约定,才能保证后期的顺利执行。这往往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和难点。政府间接购买服务时,受益主体应当十分明确。某些公共服务(如各类老年服务项目、医疗看护等等)依赖于接受者的主观感受,因此政府要通过制订条文确定合适明确的受益主体。

政府有能力对政策和管理进行全过程控制,从而进行正确监督与评价,合同监督成本可接受。不存在相关的法律阻碍。

具体到服务的种类,结合国内外的实践,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

市政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养、管道修缮维护、垃圾收集等。

社区公共服务:包括对社区家庭和居民个人提供权益维护、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心理辅导和矫治、纠纷调解、治安、外来人口管理、公益服务、老年服务等。

非基础性教育和医疗服务:包括特殊人群教育、学前教育、幼稚教育资源的委托管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后的精神救助等。

行业性公共服务:行业调查、统计分析、资质认定、项目评估、业务咨询、技术服务、贸易纠纷诉讼、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等。

技术性、中立性公共服务:包括咨询、审计、监管、评估、科研服务、再就业教育培训、农民工就业培训、社会就业指导和服务等。

其他适宜向市场购买的服务。

怎样购买服务

依据硬、软两种服务的不同特点,国内外政府购买服务实践常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合同外包与凭证制。

合同外包:补助生产者 所谓合同外包,是指将原来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由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社会组织)来完成,最后根据中标者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支付服务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可以详细说明服务的标准、质量、规格的硬服务。因此,合同外包的实质是对生产者进行补助,其主要操作方式是竞争性招标(在美国是最常见的方式,在英国则是对市政服务强制性的要求)。在操作中可按如下程序进行:确定招标的服务种类,准备招标合同细则,发布招投标说明,投标,评估标书和签约,监测、评估与促进合同的履行。

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质是引入竞争,因而在合同中不应对投标对象设置身份歧视性条款,各类营利性企业、非营利组织甚至政府部门内相关职能部门均可作为投标主体。另外,既然是合同,就必须尽量考虑合同的完备性,一方面要详细说明所购买服务规格、质量标准等,另一方面要说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文字要清楚,含义要准确、无歧义。经验表明,这往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重点与难点。2007年在突尼斯召开的一次政府购买服务的国际研讨会上,与会者一致认为,合同外包往往要求某种类型的合同安排和对合同内容、条款、术语的清楚理解,例如时效、服务数量、财务、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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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制度:补助消费者对于那类与消费者的主观感受相联系、难于说明质量标准、规格的“软”服务,如特殊教育、老年看护等,通常在国外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中多使用凭证制度,即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公民发放购买凭证。与合同外包补贴生产者相比,这种方式则是直接补贴消费者。

同样,政府采用凭证制度的前提,也需要市场上有大量的服务提供者,竞争相对充分,消费者可以方便地面向市场寻找、选择自己需要的服务提供者。与合同外包相比,凭证制度的优势在于:可以适应特定群体、个人的个性化差异,提高消费者对于政府服务的满意度;同时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监督与管理成本,因为将服务的选择权交给千百个消费者,他们从最大化自身利益出发所进行的分散决策能自动解决在政府集中购买情况下所必需的对于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比较、监督和更替等复杂工作。此外,凭证制度还能有效地促进竞争,提高服务提供者对于消费者的回应率。

如何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尚停留在零星个案的水平上,向市场购买服务的范畴大多停留在因人力不足或专业技能缺乏导致政府无力胜任的服务领域。对于外包出去的服务,政府在诸多方面尚存不足:

一是透明度不高,合同条文不够清晰严谨。如市场对于当地政府需要购买哪些服务不清楚;双方基于各自利益理解合同条文,导致矛盾时有发生,甚至对簿公堂。

二是竞争度不够,如在选择服务提供者时较多地使用定向方式而不是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招投标方式,很多时候中标对象仍然是那些政府体系内的事业单位。

三是监测、评估服务的方式较为陈旧,不能反映消费者对于服务的真实感受。

四是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将本职工作外包出去、自身赋闲的反常局面。

五是在核定服务价格方面存在过大的自由定价空间,外包后相关财政支出不降反升,形成了新的设租和寻租现象。

专家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在我国财政实践中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为了推进此项工作进入良性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理财观已发生了从单一注重投入到投入、产出并重,从计划经济时期财政资金主要补贴生产者到现在补贴生产者与消费者并重的转变。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的引入,财政资金的支出压力正急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转变理财观念,积极寻求和探索能增强和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新型理财方式。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方式,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应当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得到推广。

二是将提高透明度和竞争度作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两大基点。政府购买服务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其中蕴含着复杂的管理问题,但究其根本,透明与竞争是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灵魂和抓手。 我国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很多问题都与透明度不高、竞争度过低有直接关联。以部分地区面向市场招标时没有足够的投标者为例,不可否认某些购买项目在启动之初时的确存在市场准备不足因而应者寥寥的情况,但是仔细分析大多数的流标案例,其中均另有隐情。即使真有缺乏足够服务提供者的情况,只要假以时日,根据需求引致供给的经济学原理,市场自然会创造出来。再以当前有的地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后相关财政支出不降反升为例,这种情况除了因服务人员增加、成本上升的正常原因之外,多数时候是因为政府指定服务提供者所致,或是由某一个或几个服务商长期垄断所致。政府购买服务的精髓在于打破垄断,一旦竞争比较充分,有关公共产品(服务)的价格优惠自然会呈现,服务质量也会相应提高,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的目的也能达到。

三是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水平。 其一,要准确识别哪些服务项目可以外包,哪些服务项目只能通过发放凭证的方式让消费者自主向市场购买。其二,在此基础上细化合同条款,对于外包出去的服务项目要尽量清楚,准确地列出其标准、质量、要求、规格等。其三,建立良好的消费者投诉机制,保证消费者向政府而不是向服务提供者进行投诉,必要的时候可建立由上级部门接受投诉的机制。其四,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测,构建由政府、消费者、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其五,要对外包服务的绩效进行常规化评估,增大消费者满意度在是否续约方面的影响作用。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7篇

在20世纪70~80年代以来的西方公共行政学领域, 可以清晰地看到有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两套代表性理论的接续。新公共管理理论基于自利人假设, 基于公共选择代理人理论及其交易成本理论, 以传统的管理主义和新泰罗主义为基点而发展起来的, 其核心在于强调经济价值的优先性, 强调市场机能, 强调大规模使用企业管理哲学与技术, 强调顾客导向的行政风格。而登哈特夫妇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自提出以来, 因为关注了NPM中难以解决的公共利益问题、人本问题、公平价值问题和民主问题, 而逐渐被重视, 推广和应用。新公共服务范式与新公共管理范式都关注公共行政理论的逻辑起点并都将其放在了对理性的探讨上, 反映了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种传承。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曾指出, 理性有两种含义:一是一种客观原则, 即合理性, 并指引社会选择, 用以讨论正义与自由等问题, 这就是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探讨的价值理性;二是更为工具性取向的形式, 这种形式只关切达成既定目标的最有力的手段, 这就是新公共管理所依赖的工具理性。随着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深入, 强化政府绩效评估,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已成为各国各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也是与政府会计联系最为紧密的研究领域。

纵观近年来西方公共服务评估及其指标体系研究的发展, 可以看到, 西方政府绩效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公共行政发展同步大体上经历了两次研究重心的调整, 其理论基础就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第一个阶段, 以效率为中心的评估指标研究阶段。第二个阶段, 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的多元化评估指标研究阶段。西方政府绩效内涵经历了从“成本”到“效率”、“效益”再到“公平”和“质量”的不断演进过程, 也为绩效指标选择提供了基本框架, 成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而反观国内, 20世纪80年代以来, 经济体制的转型触发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转型, 我国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不断深化, 特别是在评估指标原则、设计方法和指标遴选等方面都有重要进展。然而, 目前国内关于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仍十分薄弱, 尚未形成完整的公共服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框架和思路, 很多研究领域亟待深入, 对其中蕴含的政府会计问题也缺乏研究。更为重要的是, 在政府会计应用与政府绩效评价中, “效率导向”逐渐成为政府公共行政的基本和唯一出发点。与此相对应, 政府绩效评估 (包含政府会计) 也以“效率”为核心, 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果和质量。结果, 对“效率”的过度青睐引发了贫富差距加大、公共服务供求矛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虽然,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要求公共行政价值回归, “公平”、“质量”、“服务”等理念的引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型, 但是对于政府绩效评价实践和政府会计改革的影响并不十分明显。

二、国内外政府会计研究述评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发端于新公共管理主义思潮的政府会计改革实践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并得到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和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 (OECD) 等国际性组织的大力推动。政府会计变革的目标包括增加政府财政活动的透明度, 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评价政府绩效, 强化政府受托责任, 促进政府改善管理等, 在理论和实务界获得广泛认同。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波兰、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普遍将引入应计制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会计手段。但到目前为止, 政府会计领域并未在国际范围内形成如企业会计那样高度协调、有效的政府会计模式, 不同国家的政府会计实务在政府会计体系的会计目标、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形式与内容等关键特征维度仍然存在显著的差异和分歧。与此同时, 不少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在推行应计制的过程中也都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特别是在一些推行完全应计制的国家, 人们开始质疑政府部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成本有效性, 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尚未在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政府会计体系还远远没有形成 (刘玉廷, 2004) 。

几乎是在同一时期,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出现, 又松动了现代政府改革的理论基石, 从而给政府会计研究设置了新的环境变量。但是,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出现对于国内外政府会计的影响并没有像新公共管理思想那样显著。回顾近年来国外政府会计的发展历程, 仅能在一定技术节点上发现新公共服务或服务型政府理论对于政府会计思想和方法的影响。

在最新政府会计理论文献中, 不少研究成果开始将会计视为社会和制度实践, 而非单纯的技术实践, 关注于具体环境下会计变迁的过程和结果, 尤其是深入探讨企业会计技术和方法在具体组织、社会环境内发展与运用的条件和后果, 从制度视角分析导致会计变迁的关键制度因素。Carpenter and Feroz (2001) 最早考察了与主权政府决定采纳企业会计模式相关的制度因素, 并提出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并不单纯意味着政府部门会计惯例所要发生的技术性变化, 而更为本质的内涵则要涉及到新公共管理框架中成果与产出责任的制度变迁, 并开始对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和政府会计模式的变革过程展开制度分析。Baker and Rennie (2006) 认为, 尽管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部门出于技术理由对朝向权责发生制会计的转型做出了定位, 但不能排除政府也是在通过对企业运营结果计量方式的遵循来推动政府的运营活动法制化。作为综合因素分析, 有学者使用政府会计创新与变革的权变模型 (Lüder, 1990, 1994;Jaruga and Nowak, 2004) , 将政府会计变革概括为改革激发因素、国家的社会结构变量、行政管理结构变量和执行障碍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权变模型的局限是仍然将政府会计创新过程视为黑箱, 关注对创新的障碍因素和促进因素做出解释, 却忽略了创新发生过程本身, 无法解释政府会计变革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在改革环境中引入这些因素, 改革过程的步骤和路径就会受到利益相关者行为和关系性质的影响, 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又会受到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影响, 使政府会计改革的过程和结果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运作有所不同。

三、服务型政府环境下政府会计的技术导向

政府会计的研究通常着眼于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领域, 但是总体上看可以遵循政府的行为逻辑展开。围绕政府的本质、目标、行为等命题的多学科研究发现了诸多的悖论, 使得公共管理、政府会计等专业细分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必然面对一系列两难处境的情景预设。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 政府作为国家意志的代理人和执行人, 一方面是是制度的主要供给者, 要规范约束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 其制度制定过程贯彻了“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理念, 但是由于民主程序自身的问题, 使得其在权衡各方利益取舍时陷入两难境地, 常常会陷入“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矛盾的境遇。另一方面, 政府也要面对自己设定的制度来约束自身的尴尬境地, 而往往由于其制度设计的漏洞, 使得多层级的政府体系内部, 出现“目标替换”、腐败作弊等制度失败的情况。政府会计作为政府治理的工具体系, 应该适应环境的变化, 按照“权变观”来构建完善自身的概念和方法体系。综合分析国内外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价和政府会计的近期研究成果, 本文发现理论界比较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作为服务型政府构建理论基础的新公共服务理论, 与新公共管理理论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更为重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协调, 而后者往往在实务中夸大了工具理性的适用性。事实上,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人类理性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 但随着物欲的恶性膨胀以及工具理性的片面发展, 导致二者关系的扭曲与断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关系的统一与整合是人类理性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传统理性模式进行批判, 并非是不关心理性, 而是比新公共管理倡导者们更积极地呼吁理性, 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关于理性重要性的认识, 并接受新公共管理范式从研究理性开始的研究框架。新公共服务理论更关心的是价值理性, 即通过互动来实现共同利益, 实现公共利益, 最终实现所有人的自由, 关心的是正义与自由等深层次的价值理性。

服务型政府会计研究应以协调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冲突为切入点, 努力实现服务型政府价值诉求与技术手段的对接。其中的具体内容就是服务型政府转型中的会计技术评价与选择。毕竟,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工程, 政府会计作为支持系统, 其调整过程需要关注多个维度的伦理主题和技术实现。比如如何协调财务资源集中运作与服务外包之间的协调统一;如何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 从而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如何优化整合绩效预算、部门预算的政府预算管理技术, 解决政府预算管理闭环系统问题;如何协调政府会计信息的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 促进决策有用性与受托责任解除的协调统一问题;如何综合运用事项法与价值法会计技术, 解决政府会计的危机响应问题等。本文认为, 在未来服务型政府环境下, 政府会计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技术走向是:针对政府提供的各种常规公共服务, 分析采用“价值会计”的技术方法解决问题;针对政府提供的危机状态下的各种非常规公共服务, 则主要采用“事项会计”的技术方法解决问题;在整个政府会计技术的选择和应用中, 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之间矛盾冲突的协调, 促成服务型政府多元化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李建发:《政府会计论》, 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美) 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郭斌:《公共服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 《西北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4]李彦娅:《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传承与超越》,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5]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 《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7期。

[6]Patricia Stanton and John Stanton, The questionableeconomics of governmental accounting[J].Accounting, Auditing&Accountability Journal, 1998, (2) .

对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第8篇

1 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 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 通过法定程序, 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宗旨。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相比, 它体现了国家权力向社会权力的转移, 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移, 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移, 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移。

服务型政府模式意味着政府管理职能的主体地位让位于服务职能。旨在建立一个法治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 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服务政府, 真正把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处。

2 我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意义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各级政府必须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职能转变, 推进依法行政, 搞好管理创新, 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效率、服务型政府。

2.1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经济将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 并且竞争日趋激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强劲的经济实力是基础。这就要求政府规范管理, 降低成本, 提高效能, 从而吸引国际上的人才、资金、技术投入到中国市场, 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 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2.2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不再过多地对市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 而是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开、公正, 对市场实施有效、必要的宏观调控, 让市场主体独立承担经济后果。通过为市场、企业和公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来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 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优化组合, 这样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2.3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 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长期的惯性影响, 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 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都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 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 也就无法实现民富国强。

3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3.1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打造新型行政文化

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先是一场政府管理理念的变革, 它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公务员彻底放弃“官本位”的文化传统,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新型行政文化。具体说, 就是要树立以民为本、顾客至上的民主理念;提高政府能力, 改善服务质量的服务理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 并建构与服务型政府内在要求相一致的新型行政文化, 从而有效地巩固行政改革的成果, 最终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崇高目标。

3.2 理顺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的关系, 转变政府职能

有限政府的一个基本目标, 就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的关系, 实现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的严格归位。为此, 必须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做到凡是社会能自主办理的, 政府不插手;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 政府不干预;在经济管理上, 要强化“看不见的手”, 弱化“看得见的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上, 要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 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

3.3 构建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应用来为人民服务, 如果权力不受监督, 必然导致错位。列宁曾指出:不受制约的权力, 必然导致不受节制的堕落。构建监督体系, 正是为了对公共权力的运行加以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防止权力腐败。政府受到党、人大、政协、司法、政府内部、社会公众、新闻舆论以及法律的监督, 这样构建起立体、交叉式网络监督体系, 对政府形成监督合力, 将大大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4 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事业成败, 关键在人。建设服务型政府, 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当前应在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上狠下工夫。要严把“入口”关, 确保选人用人质量;要疏通“出口”, 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要加强培训, 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 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 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方向, 也是我国现阶段市场化改革的客观要求。构建服务型政府, 必须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转变政府职能, 构建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政府管理模式,服务型政府,政府职能

参考文献

[1]张成福.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9篇

一、以“汲取”为中心的行政内容造成了乡镇政府角色的扭曲

1.“汲取型”的乡镇政府扮演着上级政府“附庸”的角色

长期以来, 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实际上处于最低层的弱势地位, 扮演着上级政府 (主要是县市) “附庸”的角色。上级政府主要通过对乡镇政府财权和人事权的控制来实现和维护其支配性的地位。名义上, 乡镇政府的效益与效率如何, 政府官员的官声与政绩如何, 理应由所属区域居民, 即受益方来做出客观的评判。但实际上, 辖区居民的“评判权”通常是被乡镇政府的上级部门所替代, 并且转换成“任务、压力”指标的形式下达给乡镇政府, 按照指标完成的情况对乡镇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或者“多票否决”。造成这种支配性体制的原因比较复杂, 但单从政府自利性的角度考虑, 由于乡镇政府首先扮演了财富汲取者的角色, 上级政府如果能够有效地支配乡镇政府, 就意味着本级 (届) 别政府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官员的政绩等等自利性施政目标有可能早日实现。

2.“汲取型”的乡镇政府扮演着市场“干扰者”的角色

“汲取型”乡镇政府往往忽视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受全能政府的思想的影响, 或者在利益因素驱使下, 主动参与政府不该涉及的领域, 即所谓政府职能的“越位”, 主要表现是“与农争利”。譬如, 当前一些乡镇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小城镇建设之名, 利用农用地和宅基地违规开发的楼盘、别墅, 就是典型的在“与农争利”, 其结果通常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甚至是无效。至于政府职能的“缺位”, 是指在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领域政府没有承担, 主要表现是许多必须由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不能够得到有效供给, 政府的缺位自然是造成了公共利益的损失。[2]总之, 以财富“汲取”为目标的乡镇政府, 不论是政府职能的“越位”, 亦或“缺位”, 都是对市场正常运作的一种“干扰”, 而忽视了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 其结果往往是透支了政府的信用, 还增加乡镇政府的债务。

由此可见, 只有彻底改变以“汲取”为中心的行政内容, 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不正常的“附庸”关系才有望改观, 乡镇政府的自立性才会进一步增强;只有不以“汲取”为行政目标, 乡镇政府对市场“干扰”的概率才会大大降低, 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才会大大提升。

二、“后税费时代”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基本特征分析

2006年, 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 结合前期针对于农民的各项收费的陆续取消, 宣告了我国农村步入了“后税费时代”。对于乡镇政府而言, 取消农业税费意味着以“汲取”为中心内容的行政行为和方式已经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合法依据,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亟待进行。2007年10月,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本文认为, “服务型”乡镇政府是应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特征的政府, 即应该是惠农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宽裕政府和法治政府。

1.惠农政府

所谓惠农政府, 就是要求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应该围绕农民的生存、发展和提高来展开, 要求乡镇政府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各方面利益获得的引导者、维护者和创造者, 要求乡镇政府的自利性行为应服从于广大农民集体利益的大局, 要求乡镇政府真正发挥体现农民权益“代理人”的角色。

2.有限政府

市场经济条件下, 一方面, 在“无形的手”“管辖”的范围之内, 政府过于微观化的介入势必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另一个方面, 乡镇政府作为行政权力的末梢, 可掌控的行政资源有限, 政府自身的能力发挥受到“天然”的限制。事实上, 没有一个层级的政府组织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能”, 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政府实际上都是“有限的政府”, 只有承认这种有限性, 勇于退出“划桨”职能, 全力履行“掌舵”职能, 即将主要精力放在做出决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 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和效率。

3.服务政府

所谓服务政府, 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其一是指乡镇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和产品, 进行必要农村的社会事务管理;其二是指改变乡镇政府的工作模式和作风, 开展的一切农村工作都应体现便民、主动和服务的特色。

4.宽裕政府

乡镇政府是各级政府中财政自立能力最弱的一级, 因此, 其他层级政府都有义务保证乡镇财政的平衡, 以保证乡镇政府自身需求和提供农村公共品、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的实现。如果乡镇财政困境长期化、常态化, “汲取型”乡镇政府必然被“固化”, “以工哺农”、“还利于农”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

5.法治政府

法治的核心理念是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守法。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强调的是乡镇政府任何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尤其是涉及农民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和调整的时候, 不能随意和妄为。乡镇政府在执行法律和政策时,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内容、程序、方式运行, 不得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力, 随意增加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义务。

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重点内容

由于长期以来实行非均衡的发展战略, 我国面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显化和固化的矛盾, 在此背景下, 党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围绕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完成显然是当前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重点内容。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 如下几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对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1.发展有特色的现代农业, 建设富足农村

一方面, 只有促进生产发展, 培植现代农业, 才能奠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3]另一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现代农业目标的真正实现, 还必须遵循市场规律,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实行差异化的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因此, 在新农村建设中, 乡镇政府主抓农业经济的“重头戏”应该是大力发展有特色的现代农业,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不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最终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力和辐射力, 带动农村的发展和繁荣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的转移, 小城镇 (或者新都市) 的“催生”以及其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是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重视对小城镇 (或者新都市) 的建设, 是关系到“离地”和“失地”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问题, 是关系到农民未来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 显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 乡镇政府必须顺应现实和未来的发展要求, 应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未雨绸缪, 超前谋划、高点定位, 按照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标准, 搞好村庄的整体规划建设, 完善办公、居住、服务、娱乐等配套功能, 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力和辐射力, 带动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黄海社区就是乡村向城市变迁中比较成功转型的事例。黄海社区原名樗岚村, 1999年9月归属新设立的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管理, 随后更名为黄海社区。近10年来,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将引进的黄海游乐城、黄海城市花园等一系列项目落户该社区, 并且依托市区, 以房地产业和旅游业为龙头, 不断培植扩展工业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推进集体经济发展, 使得昔日的小渔村如今已经成长为跨汽车修理、建筑建材、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等7个行业, 拥有14个经济实体的集团公司。2005年, 社区完成经济总收入4.76亿元, 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黄海社区的发展, 不仅惠及了本社区居民, 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周边乡村富余农民、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形成了极强的聚集力和辐射力。

3.狠抓农村生活环境整治, 打造生态美好家园

建设新农村, 既要顾“里子”, 也要顾“面子”, 也就是说不能只关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问题 (里子问题) 而偏废村容村貌的改观 (面子问题) 。长期以来, 农村“脏、乱、差”的问题, 似乎已成为农村存在的一大“顽疾”, 其不仅影响了农村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甚至影响到村民之间的和睦关系, 影响到农村长远的发展。因此, 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问题不能被视为“可为亦可不为”的“小事”。乡镇政府应重视农村生活环境整治问题, 建设一个生态美好的家园, 打造一个亮丽的“新”农村形象。譬如, 山东省梁山县把文明小康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 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 狠抓了村容村貌的整治。各乡镇都组建了治理“脏、乱、差”突击队, 深入每一个创建村庄, 按照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标准进行集中整治。同时, 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在“拆、清、建”上做文章。各创建村庄拆除破旧房屋、残墙断壁等违章建筑, 拆除影响卫生的“窝棚”、猪栏等;清除卫生死角、建筑垃圾, 增设垃圾箱;建设文化大院、图书阅览室;加大硬化、绿化、亮化力度, 修整排水沟, 建沼气池, 安装路灯, 美化绿化庭院。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 该县所申报的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基本达到:街道清洁有序, 标语口号上墙, 下水道畅通无阻, 创建绿色家园, 发展生态经济。

4.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培育新型农民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 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提高农民素质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因此, 作为最直接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乡镇政府应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合作医疗建设, 创造农民发展条件, 着力于培养出千百万“有文化、会经营、懂生活、求发展”的新型农民。山东省寿光市是全国的蔬菜种植和批发基地, 针对菜农素质普遍较低的现实, 由乡镇政府牵头, 每年定期开办免费的岗前培训班, 对进行蔬菜种植的农户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通常以家庭为单位, 派代表参加;有些乡镇规定有资格参加培训的菜农必须要达到一定种植面积, 尤其对大棚生产的农户要重点培训, 只有参加过培训, 并且经过考核合格的菜农, 才允许进行较大面积的蔬菜种植, 否则其蔬菜的种植面积不允许超标;岗前培训的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拨付, 不可以强制摊派。事实上, 进行农业技术培训, 也是WTO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中“绿箱”政策的重要组成内容, 理应很好地贯彻落实。[4]

摘要:以“汲取”为中心的行政内容造成了乡镇政府角色的扭曲, “后税费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以“汲取”为中心的行政内容已经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合法依据,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成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服务型”乡镇政府应该是惠农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宽裕政府和法治政府, 围绕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完成是当前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重点内容。

关键词:“汲取型”乡镇政府,“后税费时代”,“服务型”乡镇政府,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江海.从汲取到服务——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趋势[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04) .

〔2〕张强, 路冠军.浅析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构建[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04) .

〔3〕钟宜.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职能定位与服务型政府创建[J].重庆行政, 2006, (04) .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10篇

关键词:建立法制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观点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到现在的市场经济发展,近30年的发展史给我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环境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力增强、经济大发展、市场繁荣、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权力型政府的弊端也逐渐地暴露出来,而且影响面越来越大,比如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给政府形象也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为了建立法治国家和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国务院先后出台了《行政法》《公务员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也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建设高效型、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1 对建立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的想法

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和支持。现在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就是到西方国家的公共行政理论中去寻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根据甚至理论模型,理论和实践模型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建设我国的服务型政府还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去探索和研究。因此,作者希望通过本文,对研究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学者和理论界有一些启发,进一步引发学者和理论界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进而推进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重新确定政府和民众的关系,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切改革的初始点。政府是公民为使自身过上满意的生活而做出的制度安排。政府的性质说到底是一个执行机构、服务机构。从本质上说,政府只是社会与公民普遍需要的一种工具而已。政府是为社会需要、社会利益而存在的,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因此,政府管理模式应体现为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的服务型管理。

伴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社会自治能力显著增强,过去那种“强政府,弱社会”格局面临挑战,当代政府所面临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的环境,政府部门必须依靠与民众,企业,非盈利部门共同治理与共同管理。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职能的实现是以政府能力为基础的,缺乏有效能力的政府即使在法律上具有广泛的职能,实际上也不会真正有所作为。由于政府所赖以建立的权力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的限制,政府的能力必定是有限的,它不能承担无限的政府职能传统上人们认为政府是用来行使权力,管理和约束别人行为的。事实上,政府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个形态,有自己的自身利益,有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冲动;行政人员也有利用自己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心理,这就需要依法对其进行约束。在人们的公共生活中,对于人们的自由和权利的最大威胁,莫过于掌握政治权力的政府。在政府权力大于法律的条件下,在掌权者的权力不受到任何外在约束的全能政府所控制的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政府权力具有自我膨胀和自我扩张的内在趋势,极容易被滥用,而公民权利被侵害几乎就是必然结果,则公民让渡权利组成政府的公共目的就难以实现。因此,权力必须得到控制。

2 建设高效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

2.1

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高效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高效能的服务型政府。目前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大量公共资源怎样合理分配和利用,各级政府在社会建设中承担着主要责任。要求政府既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又要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只有大力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程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一切商品、货币、价值、市场关系都是人类劳动的异化,人类劳动的社会性要通过市场交换范畴曲折地表现并支配和统治人们的经济活动,这是对人类劳动的扭曲和颠倒,是不合理的,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理想。所以,在未来公有制的理想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不需要交换,商品、货币、价值、市场等插手其间。马克思通过其剩余价值论批判资本主义并否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合理、公正性,认为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进而有了剩余价值和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所以,资本社会在根本上是不正义的。

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公有制社会存在市场关系的可能,而且在价值观上彻底否定了公有制社会存在市场关系的合理性和正义性。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和发展实践,恰恰要统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机制,处理这一前无古人的历史性命题,我们不仅要在实践上回答可不可能统一的问题,同时必须在理论上回答应不应该统一的问题。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中,资源配置方式市场化,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是不是正义的,是不是文明的进步?这是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在经济学中价值论问题重又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因为价值论回答的正是一定的生产方式及其变迁的历史合理性及公正性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机械地沿用马克思的价值论,逻辑的结论便是否定引入市场机制改革的历史公正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从实践出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发展并探索新的价值论,以在理论上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这既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价值观上面临的历史性挑战,但这更是需要我们处理和创造的崭新命题。

2.2 高效型服务型政府,是不断完善和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我们知道,一切商品的全部共同抽象的本质都包括了生产要素的土地、资本、劳动、科技、企业家等投入,这种投入,使用货币表示,就是商品价格中的“成本”,同时,每种商品都有其特定的效用,这一效用使用货币来表示,就是商品的价格中的“利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下使市场经济达到合理的资源配置;政府的职能主要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法制环境、道德信用环境和市场环境等,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直接干预经济运行。目前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就很难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秩序的公正。

2.3

我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因为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这是重点。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政府在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也出台了一些自我完善的规章制度,深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出了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同时也非常重视行政监督和反腐倡廉。但是,服务型政府自身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下大力气努力克服原来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用法律和法规从愿头上杜绝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良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现象发生。总而言之,是因为我国现在的依法治政体系还没有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还没有根本消除。另外,现在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参政意识、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政府的期望也必然越来越高,这些都要求我们的政府要切实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我认为要符合以下特点:

第一服务型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第三服务型政府也就是法治政府。第四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

目前,高效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可以说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转变,促进民生政策的政治体制改进。需要我们首先解决的是当代依然存在的对人的不公平不公正的划分。那么我们现在存在那些对人的不公平不公正的划分?那些是必然的?那些是制度上的?那些是可以尽快解决的?那些是逐步解决的?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且有清醒认识;就是我们通过进行政治体制改进;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对于制度上的不合理划分,就应该是我们急需改进甚至废止的当务之急。比如执政的特权问题和对有关户口相关的优惠政策问题,特权造就政府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等级划分,从而产生两个层面的完全不同的生活状况,甚至滋生平庸、低效、腐败、强权、蛮横等等的执政黑幕,乱收费乱罚款也不能脱开特权的影子;城管的野蛮执法同样存在特权的因素。新的免费义务教育惠民政策,由于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的区分,产生不同的规则,实在是对这一政策的亵渎;至于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福利保障、安全事故、医疗事故等等方面,又因为户口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处理结果。

3 如何建立高效型、服务型政府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开始转变,各种服务措施不断推出,高效型、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也要看到,服务型政府建设毕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还需要稳步扎实推进。所以我们认为理想的高效型、服务型政府可从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3.1 要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原来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很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我们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努力提高我们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通过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3.2 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它包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诚信、道德、就业、分配、社会秩序等很多公共制度建设。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制度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提供,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合理来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因此各级政府要不断努力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法律建设、制度建设从而扩大覆盖范围,把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把党的好政策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基本满足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3.3 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近些年来,我国先后推出《行政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政府去解决。怎样去克服和解决执法不按法律程序办、主观意识强、滥用权力、乱收费罚款等现象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必然会严重影响政府的行像和公信力。因此,必须要大力加强行政立法,进一步扩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行政立法水平;改善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

3.4 明确政府职能转变途径的重要性

首先要强化宏观管理职能。主要是强化战略引导职能;强化平衡协调职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观,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强化保护职能。特别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帮助他们和各类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规避风险。其次是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方式,把主要任务放在为各类企业的有效服务上,并能够把社会管理的有关职能真正让位于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上。

参考文献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人民日报,2004年4月21日.

[2]魏礼群.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求是,2006年第21期.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肖陆军.服务型政府概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第11篇

一、大部门制度和基层服务型政府的涵义

大部门制度,简称“大部制”。大部制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府组织体制,是将政府职能按照职能相关性划分为若干大类,设立相应部门进行管理的政府组建模式,表现为部门数量少,各部门管理内容多,部门职能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部门之间职能边界明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对“大部制改革的探索”,将重点放在“改革”。因此,本文讨论的“大部制”是指动态的“大部制”,是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的政府组织体制改革的过程。

服务型政府,或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基层地方政府是处于层级结构最底层的地方政府,在其辖域范围内不再存在更低级的地方政府;直接面向地方居民,承担地方事务治理职责。本文中的基层服务型政府是指具有服务型政府性质的基层地方政府。

二、构建基层服务型政府的一般路径

我国对于城市区一级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基本基于市或省一级政府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规划进行,并进行局部的因地制宜的改进。综合近年对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个案研究,当前我国基层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构建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首先是行政人员服务理念的建立和巩固。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服务型政府的宣传和讲解,公务员的定期培训等方式,使公务员认知政府和公务员在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明确政府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完成政府职能的公务员是切实为公众提供社会服务的“公仆”。其次,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行政素养。通过对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定时培训、考核和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提供及时、高效、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针对政府管理效率低下,权责混杂的状况,主要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权并保证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创新和优化行政程序等手段实现职能转变。

第三,建立监督机制,落实改革工作。通过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使规范工作形成一个系统,对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同时实行阳光政务,通过网络等形式将行政过程公开化,提高政府与媒体、大众的沟通,建立起广泛的外部监督;再者,完善问责机制,进行绩效评估,建立起内部监督自查制度。

三、大部制对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的启示

我国已经提出在中央政府层面进行大部制改革的探索,这必将影响到日后基层服务型政府组织体制的建构。关于大部制的改革探索是基层服务型政府在建设和完善过程当中的必要阶段。因为,组织体制制约着组织职能的发挥,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在基本完成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方式的改革之后,急需建立起一个与之相适应。有利于其功效发挥的组织体制,而在实践中,已经存在着政府组织体制与政府职能不匹配的状况。即,政府职能完成了服务型政府的转型,而政府组织体制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设置状态。基层服务型政府,作为具体处理市民行政事务的主体,对其快速建立起有利于政府服务职能实现的组织体制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所以,组织体制的改革,是现阶段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急需完成的工作,是服务型政府发展到现在必然的发展趋势。而大部制正是我国的改革者在众多的组织体制当中探究到的,适合当前我国发展的一种组织体制形式,是基层服务型政府可以探索的方向。

四、大部制改革过程中基层服务型政府构建路径

第一,基层政府应继续完成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正进行到关键时刻,就区一级的基层政府而言,还普遍存在着政务服务中心未落实、行政流程欠科学合理、行政职能需进一步整理等问题。基层政府应当继续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路径,完善各项工作,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最终建立。主要工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行政人员服务理念,防止服务型政府改革成为政绩工程。二是加强立法,规范政府工作;优化流程,确保程序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依法行政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在严格遵守各项行政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当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办法等,对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使行政工作有完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通过流程再造等方式,探索更加合理、科学和便民的工作方式,特别注意在政府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启动以大部制为改革方向的政府组织体制探索,进步建立适合政府职能的政府组织体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政府组织体制的改革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需要保证改革的稳定进行,保证服务型政府改革现有成果的不被破坏。其次,进行政府职能的清理和整合。这是在确定以大部制为基层服务型政府发展方向之后进行的首要工作。一方面,整理出管理和服务的两大职能分类;另一方面,根据处理社会事务的性质进行政府工作的划分,比如交通类、农业类等等。在完成职能清理的同时,将现行政府组织体制中属于同一职能范围的部门进行划分,明确政府各单位组织在职能上的分布状况,为进一步的政府体制重构奠定基础。再次,谨慎进行部门合并,保持与上级机关的同步转轨。

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应当逐渐转移到建立有利于政府服务职能发挥的政府组织体制上来。大部制,只是改革者于众多政府组织体制之中选取的比较适合我国发展状况的体制类型,目前正处于对其的探索当中。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某些领域适合大部门体制,而某些领域不适合进行部门整合的现象;也不排除在探索过程中创新地建立起更加适合我国或我国某个区域发展的政府组织体制。只有以科学的方法、创新的思维建立起的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稳步、有序发展的政府组织体制和政府形式,才是我们应当采用的成果和发展的方向。

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构建路径 第12篇

(1)“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

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为公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摒弃传统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思想,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管理理念,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处处为公民最大利益的实现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它强调的不是政府的权力和权威,而是对公民权利的保证和公民最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服务型政府是为民、利民、便民、富民的政府,“以民为本“理念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

(2)有限型政府。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但政府职能配置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性要求还有差距,政府运行仍受制于全能型政府理念。从全能型政府走向有限型政府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规范行政管理权力的过程,是要求一些政府部门“自断其臂”的过程。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下更大的决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一轮行政改革仍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3)政务公开、透明。

透明、公开的公共管理是政府对公民负责任的体现,是政府改革的目标。管制型政府的一大特点是自我封闭,其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不向人民公开,在管制型政府下,政府不能主动提供服务,老百姓找政府部门办事常常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型政府是“阳光政府”,它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与公民之间信息互动,政府的行为处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政府在社会和民众面前是透明的。

(4)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它要求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公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政府必须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承担政治上的、法律上的和道义上的责任”。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它要求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因为从宪政理论上讲,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政府与人民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所以,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理当对作为委托人的人民负责,政府的一切公共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和有利于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求,都必须对人民承担责任,成为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对于政府的失职行为,人民有权对政府提出质询,追究责任,直至罢免政府官员。因此,服务型政府又是一个可“问责”的政府。“责任是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取向,这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本质特征”。

2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1)引入政府公共关系。

政府公共关系,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行使其职能,运用传播手段与社会公众建立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持久的联系,以期在民众中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的一系列活动。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将公共关系引入政府部门,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

政府公共关系就是要以顾客或市场为服务导向,就是公共服务提供从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的思路选择,也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正确关系的体现。其主要途径有:①政府确立“公众至上”的公关意识,塑造公众为导向的政府服务文化。政府服务文化是一个政府组织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服务价值观和共同的行为模式的总和。通过政府服务文化的塑造,可以统一组织成员的心态和行为,形成统一的价值观,以内在精神的激励来驱动政府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多办实事,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政府应该将公众最关切、意见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办实事的重点;完善各种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③诚实守信,取信于民。政府行政行为不得变化无常,必须出于真实的目的和意图,必须信守诺言,不得出尔反尔。这样才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

(2)切实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公共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政府事务的社会化,即把那些不一定要求政策承担或政府无力承担的公共事务转化为非政府公共事务,由非政府公共组织来承担和处理,或政府公共事务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社会化、市场化经营。

要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①要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样化,将由政府自己包揽的社会公共事务交给非政府公共组织和私人部门去处理,让非政府公共组织和私人部门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这样政府可以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②公共服务内容的社会化。政府除政策制定、执行监管和评估之外的政府公共事务转为非政府公共事务来处理,这样政府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转移出去,政府可以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秩序的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③公共服务实现形式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公民参与、竞争机制、合同承包、付费制等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和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

(3)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的建设。

电子政务就是一个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有效地实现行政、服务及内部管理等功能,在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建立有机服务系统的集合。发展电子政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网络时代的大潮正以不可抵挡之势扑面而来,在此条件下我国要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提升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就必须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进程。

(4)要推进回应性政府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除了电视、报纸和广播等传统媒体外,互联网络、手机等新式通讯工具也在发挥重要的信息传播功能。借助于大众传媒,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很快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传播革命,使社会公众可以同步获得重要信息资讯,客观要求提高政府治理的回应性,提升政府在社会关注下的应急处理能力。推进回应性政府建设,就是要提升政府对社会呼声和突发事件的反应、驾驭和处理的能力。为此,各级政府需要提高信息部门的反应能力,对于重大突发性的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行政首长和相关部门,确保政府部门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只有及时回应社会呼声,主动进行政策创新,才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摘要: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核心理念,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和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性政府,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揭示服务性政府的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当前及今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内涵,构建,路径

参考文献

[1]迟福林.全面理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含义[J].人民论坛,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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