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2024-09-21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精选12篇)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第1篇

一、资产减值确认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 资产减值应否确认相关性、谨慎性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未来经济利益观并对资产进行了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当预计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明显低于其账面价值(历史成本)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这样是对历史成本提供的信息进行修正,其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从投资决策的角度预测现状或未来的结果。此外,历史成本信息具有的反馈信息是有限的,但在资产发生减值时,由于减值的存在显然不能据此验证以前的信息。我们应确认资产的减值,进一步修正减值差。因此,资产减值的确认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另外,会计信息的谨慎性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惯例,要求报告提供者向使用者尽可能提供可发生的风险损失信息;而资产减值的确认预计了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低于其账面价值(历史成本)的金额,其合理的估计了将来可能发生损失。所以,资产减值的确认是谨慎性的重要体现。

2. 资产减值确认与实质重于形式、可比性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持有的资产发生了减值,减值的部分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不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并按照费用的确认条件,应当将资产减值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的计提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得出,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虽然计入当期损益,可是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是营业利润计算的影响因素,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是计算利润总额计算的影响因素;此外,同样是资产减值却涉及不同的会计科目,这样的规定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比性。根据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计入当期损益,是计算营业利润的影响因素,统一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这样的做法,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3. 资产减值如何确认与及时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主要规范非流动资产的减值问题)的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但是有两项资产除外:即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

一是对于应收款项而言,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二是对于存货而言,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通过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额是否低于成本。

三是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所有者或其他方面做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可靠的、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就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使用者的效用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四是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减值迹象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对资产减值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及时性,做到了及时收集资产减值迹象的确凿证据,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和及时传递会计信息,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及时进行决策。

二、资产减值计量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资产减值计量是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中的核心问题,资产减值的计量必须以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目的,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作出权衡,以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上,除了历史成本外,还可采用的其它计量属性:

一是应收款项减值可以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二是存货减值可以采用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活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主要是存货的市场销售价格或销售合同的价格。

三是非流动资产减值可采用可收回金额。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要估计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需要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这里的公允价值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市场价格或者交易双方自愿提供的交易价格等。

四是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公允价值,这里的公允价值主要是股票、债券的市场价格。

五是生物资产减值可采用可变现净值(如果是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可收回金额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是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减值的计量属性涉及合同总收入与合同总成本,这里的合同总收入视为预期销售价值,合同总成本视为使资产达到预期销售状态的成本,预期销售价值减去使资产达到预期销售状态的成本后的差额称为可变现净值,如果差额为负数,则确认资产减值。

七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计量属性涉及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额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里的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额视为未来现金流量总额,如果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能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即未来现金流量总额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额为负数。那么,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资产减值。

三、资产减值的报告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后,将资产减值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要求,达到重要性标准的资产减值信息应当单独列示,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反映在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计入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

2. 资产减值的报告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时,还要披露财务表项目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直接显著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分析,这项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何种计量基础,这样的做法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另外,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强调了对会计估计不确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业应当披露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确定依据。在确定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金额过程中,企业有时需要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加以估计,如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在附注中披露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及其依据、所选择适当的折现率为什么是合理的等等。因此,强调这一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第2篇

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 25号文正式发布了《制度》,于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关于资产减值的若干规定是新会计制度的重大突破之一。在此,本文拟从企业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角度,对如何进行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进行一些探讨。

一、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一)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转回

企业应于期末对8项资产(即短期投资、委托借款、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确认、计量和记录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即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在已计提的范围内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1.确认和记录

企业于期未确认各项资产减值。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借记有关损益类科目,贷记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正好相反。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借贷方应记科目见表1:

表1 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借、贷方应记科目表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当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出现新会计制度所规定的特定情形时,也应转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下,应当将存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即核销其全部账面价值。此外,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而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2.计量

(l)短期投资、委托借款、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减值的计量

短期投资、委托借款、应收款项和存货当期期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确定

①应按短期投资期末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②应按委托借款可收回金额低于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借款减值准备;

③应根据企业会计政策按应收款项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④应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是“等于”或“高于”,则当期期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零。)

上述“当期期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指的是当期期末“X准备”科目应有的贷方金额而并非当期应记入“×准备”科目的金额。因此,对于短期投资、委托借款、应收款项和存货,企业当期应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当期期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一“×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①若上式计算结果为正数,则应按该计算结果补提资产减值准备;

②若上式计算结果为负数,实际上是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的恢复,则应按该计算结果冲销多提的准备金;

③若当期期末应计提的“×准备”的金额为零,则将“×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回。这体现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仅限于将有关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减至零。

(2)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的计量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均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在期末,对于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可能出现3种情况:

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只需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准备”科目的贷方即可;

②可收回金额等于账面价值,不作会计处理;

③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一般不作会计处理,但对于以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当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时,实际上是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范围内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即按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不超过相应的“×准备”科目的贷万余额为限)作转回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其他会计处理

1.资产减值准备的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该项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其要点是在贷记有关资产类科目的同时,还要借记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实际上是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而不是账面余额)结转有关资产。

2.确认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和收回已确认损失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应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词,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调整资产科目,并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和披露

(一)报告

1.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一般而言,资产减值准备有关账户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备抵其资产价值的方式列示。即在资产负债表上,除固定资产以外,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资产项目按抵减了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这直接反映了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便于报表使用者使用。而固定资产项目需分别列示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减值准备和净额,以体现重要性原则。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为了充分揭示资产减值状况,《会计制度》首次要求企业于年末编制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应根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借款――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账簿记录填列。

(二)披露

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资产减值的有关信息:

1.有关坏账准备的事项

环账的确认标准,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计提比例,并重点说明如下事项:

(1)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40%及以上),应单独说明计提的比例及理由;

(2)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3)对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5%及以下)的理由。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以及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第3篇

【关键词】 资产减值 会计估计 利润操纵

赵丽探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及理论依据、确认与计量方法、执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管亚梅阐述了公允价值,利润舞弊和上市公司的处理的方法,利用规则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上市公司的年度利润,从而规避上市公司被暂停交易的制度,误导投资者。蔡昌、王彦浩提出了资产减值的流转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方法及在实际中的操作误区及制度上的缺陷;文拥军具体讲述了资产减值核算的会计科目,计提的标准及理论基础等;亚历山大等阐述了资产减值有利于促使企业管理层定期去评价资产价值,增强企业间信息的可比性;斯蒂芬泽夫比较系统的阐述了在判断减值迹象、可收回性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确定减值的时间跨度、评价证据预警披露、与企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将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做出全面的分析,并对新准则改动的动因给出一定的分析。

在资产减值问题上,通俗的说由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过度到现在的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概念,比较复杂。但是由于在会计制度中对具体情况的阐释不够明晰,在资产减值计提的具体内容上也缺乏明确的计算程序,在相关概念的定义上也存在着不够严谨的地方,基于这种种原因,在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上留给了企业很大的自由处理的空间,各项准备中都存在着被企业频繁的当作调节企业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工具,令舞弊现象找到了可乘之机。

一、企业自行操纵而达到调节利润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坏账准备

我国会计政策规定:每年年末,企业应对各项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核,对于可回收性强的应收账款应尽力摧回,对于预计可回收差的款项应预计可回收性差的款项应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进而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这种预计往往具有主观经验及利益驱动的倾向。因为对债务单位的经营状况及现金流量的估计是事后预测,是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主观职业判断,这种判断本身就存在着风险,也存在着企业通过对于坏账比例的调整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与存货跌价准备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在计提方法上,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同样,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也依据不同情况存在三种方法,即: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克变现净值计量。在各种方法的选择上,虽然企业会计准则中给出了一些区分,但由于这些区别的划分略显粗略,而对于短期投资和存货数目较大的企业而言,选择不同的跌价准备方法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会导致信息的失真,财务报表所具备的相关性及真实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甚至可能出现通过计提方法的变更而操纵利润的现象。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就准则要求“定期”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没有明确提出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论断。此外,旧准则规定:“只有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部分消失或全部消失,企业才可以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也就是说原准则对于减值损失的确认是具备可逆性的。然而,时减值准备具有可逆性,增大了企业运用这一手段操纵利润的空间。许多亏损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点粉饰财务报表,在亏损年度以后“奇迹”般的起死回生,把亏损认为的变为盈利。

4、计提时间问题

原《企业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样,造成一部分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上的随意性,使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同类企业之间也缺乏会计处理上的可参照性。

二、新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减值处理上的重要差异比较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这一处理,主要是根据对会计信息的历史成本原则的应用。在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同样采用了“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的争论由来已久,这源于在我国以往的会计核算体系中,一直较为偏重的是原始信息,在很多原则的制定上都着重体现了历史成本原则。就我国企业发展的趋势来看,母子公司,关联方交易,捐赠与受赠,上下游生产之间的资产转移等众多情形往往不具备为资产制定明确的销售净价的条件。公允价值的提出更符合会计核算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原则。

在新准则中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换句话说,新准则中规定的可回收金额就是资产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高者。

三、限定了资产适用的内容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对于“资产组”这个概念的提出,是我国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问题上的重大改动。当然,在资产组这一概念应运而生后,也就涉及到如何区分资产与资产组的问题。对于资产组这一概念的理解和界定,至少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资产的相关性

该资产组中的各项资产应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具备较强的互补性与配套性。通俗地说类似于“捆绑式”使用以进行生产活动,这种区分是最直观的从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上进行分类组合。如果不具备与改组资产在性能和生产用途的相关性功能,则不能被归于该资产组中。

2、资产的独立性

该项资产组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具有有别于其他单项资产及资产组的独立的功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在某一阶段中独立的完成某一步骤的任务,具备相对独立性。进一步体现在会计反映上即是能够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

3、资产组的实质性

对于资产组这个概念的理解,重要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如,某家生产电子设备的企业拥有DVD,数码相机,录音机三个工厂,各个工厂核算和管理上都相对独立,那么,每一个工厂就可以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又如,某服装厂属于上下游生产线,上游生产组负责织布,下游生产组负责加工服装。那么他们应该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总之,对于“资产组”这一新概念的界定是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范的漫长过程,是制度制定者与企业实务操作者不断,磨合趋向统一的过程,也是向着会计准则靠拢的重大跨越。在现阶段,企业对于资产组的划分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明确了对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原来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在新准则中对这一判断给与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对于“减值迹象”的判断。明确提出“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新准则规定,当存在“迹象”时,企业就应该在资产负债日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于其账面价值比较后确定资产减值的金额。而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对于减值迹象的详细划分,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对于减值迹象判断标准不一致的矛盾,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企业部门有据可依,减少了以往单纯依靠职业经验判断造成的不成熟性,使各企业的会计数据之间可借鉴程度进一步提高。

五、单独规定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体现着企业在某领域内具有的独特的优势或者高于一般获利水平的一种能力。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故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六、单独规定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体现着企业在某领域内具有的独特的优势或者高于一般获利水平的一种能力。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故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通常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故其不能脱离相关资产或资产组合而存在,单独的商誉也不可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商誉的形成,减值,甚至冲销都要以企业的资产为依附,具有与企业整体不可分割性的特征。由于商誉的这种特性,商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新准则中单独规定了商誉的减值问题,在此,有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

首先,是商誉的减值迹象测试问题。与其他资产减值的规定一样,应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则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不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则不需要对商誉进行测试。然而,由于商誉并不能单独存在,所余对于商誉的减值迹象的判断同样要依赖于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判断其减值迹象的依据是新准则中给出的“七条标准”。

其次,是商誉的减值测试问题。由于在企业合并日形成的商誉的帐面价值,应在购买日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中去。

最后,讨论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参考文献】

[1] 赵丽:资产减值会计研究[M].知识出版社,2006.

[2] 任凌玉:亏损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财会通讯学术版)[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3] 管亚梅: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利润舞弊的影响[J].经济体制改革,2008(3).

[4]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 蔡昌、王彦浩:解析会计难题[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6] 文拥军: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探讨[J].会计之友,2008(2).

[7] 亚历山大:国际会计准则指南[M].中信出版社,2004.

总部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探析 第4篇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研发中心等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而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21条规定:企业在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有关资产组减值测试的顺序和方法处理。2.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该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有关资产组减值测试的顺序和方法处理。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有关资产组减值测试的顺序和方法处理。

二、总部资产减值测试的会计处理

(一)总部资产的一次分摊核算举例

例1:ABC公司系高科技企业,其经营管理活动由总部负责,总部资产由一栋办公大楼构成,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且可以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ABC公司拥有A、B、C三个资产组,其中,A资产组固定资产总额200万元(使用寿命还有10年),B资产组固定资产总额300万元(使用寿命还有20年),C资产组固定资产总额400万元(使用寿命还有2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价。由于ABC公司的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推出了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并且受到市场欢迎,从而对ABC公司产品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为此,ABC公司于20×7年12月31日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假定A、B、C三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398万元、328万元和542万元。ABC公司20×7年12月31日进行如下计算和处理:

1.计算三个资产组资产使用寿命权数(以使用寿命最少的A资产组为“1”):

B资产组资产使用寿命权数=20÷10=2

C资产组资产使用寿命权数=20÷10=2

2.计算三个资产组资产加权账面价值:

A资产组资产加权账面价值=200×1=200(万元)

B资产组资产加权账面价值=300×2=600(万元)

C资产组资产加权账面价值=400×2=800(万元)

三个资产组资产加权账面价值总计=200+600+800=1 600(万元)

3.计算各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的比例(各资产组加权计算后的账面价值÷各资产组加权计算后的账面价值合计):

A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比例=200÷1 600×100%=12.5%

B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比例=600÷1 600×100%=37.5%

C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比例=800÷1 600×100%=50%

4.计算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到各资产组的金额:

A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的金额=300×12.5%=37.5(万元)

B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的金额=300×37.5%=1 12.5(万元)

C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的金额=300×50%=150(万元)

5.计算三个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A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的账面价值=200+37.5=237.5(万元)

B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的账面价值=300+112.5=412.5(万元)

C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的账面价值=400+150=550(万元)

三个资产组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237.5+412.5+550=1 200(万元)

6.计算三个资产组年末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A资产组年末资产可收回金额398万元大于账面价值237.5万元,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B资产组年末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415-328=845(万元)

C资产组年末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542-550=8(万元)

7.20×7年12月31日ABC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820×7年12月31日ABC公司分配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B资产组年末资产减值准备由办公大楼承担额=84.5×(112.5÷412.5)=23.05(万元)

B资产组年末资产减值准备由本资产组承担额=84.5×(300÷412.5)=61.45(万元)

C资产组年末资产减值准备由办公大楼承担额=8×(150÷550)=2(万元)

C资产组年末资产减值准备由本资产组承担额=8×(400÷550)=6(万元)

9.20×7年12月31日ABC公司各资产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价值):

办公大楼账面价值=300-(23.05+2)=274.95(万元)

A资产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0=200(万元)

B资产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61.45=238.55(万元)

C资产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0-6=394(万元)

ABC公司全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计=274.95+200+238.55+394=1107.50(万元)

通过上述计算,ABC公司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资产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300+200+300+400),减去年末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2.5万元,等于1 107.50万元,正好与此处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 107.50万元相符。

(二)总部资产的两次分摊核算举例

例2:ABC公司有一条甲生产线,该生产线由A、B、C三部机器构成,A、B、C三部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属于一个资产组。20×7年12月31日对甲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20×7年12月31日A、B、C三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经估计,A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万元,B和C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同时,通过估计得到甲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万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公司以甲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万元为其可收回金额。ABC公司20×7年12月31日进行如下计算和处理:

1.甲生产线的账面价值=20+30+50=100(万元)

2.甲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60(万元)

3.甲生产线的减值损失=100-60=40(万元)

4.甲生产线的减值损失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计算的分摊比例如下:

机器A分摊比例=20÷100=20%

机器B分摊比例=30÷100=30%

机器C分摊比例=50÷100=50%

5.甲生产线各机器分摊减值损失计算如下:

机器A分摊减值损失=20-15=5(万元)

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8万元(40万元×20%),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二条规定:资产组分摊减值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5万元(20-15),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3万元(8-5),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机器B分摊减值损失=40×30%=12(万元)

机器C分摊减值损失=40×50%=20(万元)

6.甲生产线各机器减值损失分摊后的账面价值:

机器A分摊后的账面价值=20-5=15(万元)

机器B分摊后的账面价值=30-12=18(万元)

机器C分摊后的账面价值=50-20=30(万元)

7.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40-(5+12+20)=3(万元)

8.将尚未分摊的3万元减值损失在机器B和C之间按比例进行第二次分摊:

机器B第二次分摊的减值损失=3×[18÷(18+30)]=1.1250(万元)

机器C第二次分摊的减值损失=3×[30÷(18+30)]=1.8750(万元)

9.第二次分摊后机器B和机器C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机器B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12+1.1250=13.1250(万元)

机器C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20+1.8750=21.8750(万元)

10.第二次分摊后机器B和机器C的账面价值:

第二次分摊后机器B的账面价值=30-13.1250=16.8750(万元)

第二次分摊后机器C的账面价值=50-21.8750=28.1250(万元)

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第5篇

一、无形资产的界定与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是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无形资产的界定与确认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是关于商誉。由于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所以在会计上不作无形资产处理,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也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由于商誉属于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在税法中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二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在会计处理上把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在税务处理上,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三是关于计算机软件。在会计处理上,主要是根据计算机软件的重要性来确定是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税务处理上,主要是根据计算机软件是否单独计价来确定是否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一般来说,企业购买计算机应用软件,凡随同计算机硬件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在会计处理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准则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第三,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第6篇

关键词:资产减值;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

由于在2005年底之前,我国施行的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规范散见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的会计具体准则中,这些规定虽然强调企业应该合理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但是,对于计提的标准、计提的方法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并且相关规范可操作性较差,造成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进行计提,导致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缺乏可比性。

七年来资产减值会计执行的实务暴露出很多问题,通过国家以各种形式发布的补充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及社会审计的监督,有些问题得到遏制,但是由于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体系尚未健全、企业会计人员的水平尤其是职业判断水平普遍偏低、企业普遍存在的没法消除的调控利润的意图以及资产减值会计确认与计量本身具有的难度等因素,使得目前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探讨

1.资产减值的定义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他账面价值。其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利益的评估值。

2.资产减值的对象

一是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固定资产;三是生产性生物资产;四是无形资产;五是商誉。

3.资产减值准则的必要性

(1)资产减值会计是资产定义的基本要求。资产是指过去的要求、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基于资产受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出现资产预期经济利益低于账面价值时,则表示资产发生价值,并应对其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同时,资产减值为资产的真实性价值提供了量度,保证了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投资决策。

(2)资产减值会计是现实的要求。通常情况下,企业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是企业质量的最直接体现,其中资产质量又直接取决于资产盈利和变现能力。企业通过实现资产减值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资产质量和盈亏问题,从而,促使企业有针对于性的解决各种问题,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新准则下的固定资产的减值

按会计制度与相关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至少在每年的年度末,进行逐项检查固定资产,如果因为长期闲置、损坏、技术陈旧或市价持续下跌等原因致使收回金额比账面价值低的,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存在差异时,如果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那么固定资产就需要考虑减值。同时如果固定资产准备计提减值后,就应该依据准备计提减值后账面的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或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进行计算,用以确定摊销额、折旧额或折旧率。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对资产是不是出现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在这些迹象里面,包含了大幅度的固定资产市价下跌;资产实体损坏、陈旧过时或者处置计划提前;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导致当期提高了市场利率或另外的市场投资报酬率。并且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可收回金额的测试。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是用公允价值减掉处置费用得出的净额同预计未来资产现金流量现值做出比较,得出数值较高者。减值金额的确定时需要将可收回金额固定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比它的账面价值低时,它们的差额就是固定资产减值应计提金额。一旦固定资产损失确定,就不能在以后得会计期间进行转回。在未来期间被确定减值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剩余使用寿命内以使该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二、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对企业的影响

1.公允价值使用的影响

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公允价值使用通常作为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主要依据。对于旧会计制度而言,资产减值是采用市价与成本孰低的原则;而新准则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当出现资产减值时,应当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并且,其资产可收回金额需依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此可得出,公允价值对确定企业是否计提资产准备起着关键性作用。

2.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之规定: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新准则进一步拓展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对于新准则下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来说,其将“资产减值损失”作为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并不断简化会计账务处理,使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可比性。

三、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不足且不规范

一直以来,大多数上市企业虽不断加大对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依据以及计提方法披露,但其披露过程中大都尚未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再加上,企业信息使用者对报表数据信息来源,以至于计提数据的可靠性大大降低,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不足且缺乏规范性。

2.资产减值会计计提随意性大

近几年来,我国证监会相继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上述两个政策分别完善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和强化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实际上,现阶段,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成熟与完善,使得企业开展资产减值会计计提时无据可依,随意性较大,无法实现预期的目标。

四、资产减值会计中的对策

1.加强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的财务管理

一是明确各职工的岗位职责。即上市企业需设置不同的管理岗位,组织高素质、高质量的人员到相应岗位任职,实现各管理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制定分级审批的权限。上市企业赋予经营者和投资者一定的权利,使其致力于数量和重要性两个方面计提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三是全面落实内部审批监督。上市企业开展内部审批监督工作能够充分挖掘出资产减值会计业务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解决其存在问题,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的企业绩效考评体系

目前,我国具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就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相关问题只注重结果,忽视了过程的重要性,极易造成利益操纵的严重问题。因此,这就需要上市企业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推进企业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彻底打破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过程中只重视结果轻过程的不良做法。同时,建立企业绩效考评体系还有助于及时把握会计人员的工作状况,并对绩效良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

3.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一方面是建立财务核销制度。对于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而言,若其已无法给予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应当依据财务核销制度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核销;另一方面是建立不良资产追索处置制度。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为企业的不良资产,对于该部分资产,企业需建立健全的资产追索处理制度,运用该机制将资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上市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上市企业会计行为,增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坚决抵制资产减值会计处理过程中违法犯纪行为,以此,不断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上市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三是完善破产机制,建立偿债保障机制,为充分发挥上市企业治理结构的高效性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外部条件。

参考文献:

[1]苏 莉:资产减值会计研究[J]. 商业经济, 2011,(03) .

[2]李 莉 黄 翔:浅谈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相关问题及完善[J]. 商场现代化, 2011,(01).

[3]张丽娜:资产减值会计及其影响和对策[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04).

[4]李淑红: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历程及前景[J]. 边疆经济与文化,2010,(08).

[5]延梅梅:我国资产减值会计未来所面临的问题探讨[J].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1,(03).

论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7篇

1 资产减值会计概述

资产这一会计要素无论是在会计理论还是会计实务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许多会计学家都试图对资产加以定义或阐述资产的性质。对资产和资产减值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内涵及其相关的基本内容进行阐述。

1.1 资产减值会计概述

1.1.1 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就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从实质层面看, 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范大致与国际上保持了一致性。站在理论的视角看, 如果把资产界定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 当出现资产未来经济利益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时, 会计上对这一笔资产减值进行记录并反映是合理的。

1.1.2 资产减值会计

资产减值通常都会发生在资产的持有阶段, 一般都是随着资产的报废和处置而消失的。根据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一旦出现资产减值的情况, 就应该进行资产的减值工作, 并对这个过程中的减值情况进行确认、计量、披露, 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资产减值会计是一种会计处理过程, 它能够利用资产可收回金额修正历史成本, 还可以客观的计量企业资产的价值, 它的根本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对资产未来可实现经济利益的确认来释放风险。

1.2 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资产减值的这种会计思想就出现了, 那时候的稳健性原则还只是一种保护策略, 但是现在稳健性原则已经发生了变化, 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稳健性原则能够对抗会计计量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和会计估计, 所以在资产减值会计中稳健性原则被应用的越来越多。资产减值会计不仅能够及时的发现会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损失, 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为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

2 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与应用

2.1 资产减值范围

原则上只要企业所有资产出现减值的情况就应该及时的进行确认和计量, 但是资产的不同导致了它们具有不同的特性, 随之不同的还有减值会计处理, 自然所采用的具体准则也就不同了。相关的法律对资产减值范围进行了规定: (1)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2)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 固定资产; (4) 生产性生物资产; (5) 探明矿区权益等; (6) 无形资产; (7) 商誉。对于存货、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工具以及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处理, 应分别使用其各自规范的准则。

2.2 资产减值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 如果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 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 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 便于操作。

2.3 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可否转回

从资产减值会计本身来看, 资产减值会计本身就是稳健原则的重要体现。既然减值损失的确认是稳健性的体现, 那么为了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当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时, 不应该将以前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 以免企业通过转回减值损失操纵利润。

2.4 资产减值的计量

确定可收回价值是资产减值会计计量的一个关键环节, 也是首要任务。然而, 可回收价值并没有一个定论, 他有多种理解, 比如重置成本、销售净价等, 可回收价值的定义曾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中被提及, 认为可回收价值是资产的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最高者, 其中使用价值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的减值损失在确定可回收价值后能够被很快的计算出来, 因为一旦确定了可回收价值, 把其和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了。另外由于在计量资产减值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主观因素, 应该统一减值确认的标准、方法和计量模式, 明确计量标准。

3 其他准则规范的资产减值处理

3.1 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处理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作为金融工具, 应收账款初始确认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一般而言, 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应结合所确认的收入的公允价值来判断。

3.2 存货的资产减值处理

期末, 如果存货发生了减值迹象, 应按照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则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且转回后不可超过原计提的金额。

3.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资产减值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 其发生减值时, 应当在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有得以恢复, 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 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本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数额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已摊余金额的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与当前公允价值的差额。

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种类不同, 减值确认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两类进行处理:一是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二是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 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4 资产减值会计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4.1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上不同企业都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 其中提与不提、提多提少、确认和计提时间都有着很大的随意性。计提资产减值会因为企业的不同、行业的不同、项目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别。在某些资产项目上, 一些企业没有计提, 但是一些企业需要全额计提。通过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有的减少, 有的增加。这虽然反映了企业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同时也反映它们在资产准备的会计处理上很随意。

4.2 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问题

现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披露资产减值信息过于简单, 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对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信息进行披露, 比如折现率的计算方法、销售净价的计算依据等, 只是披露了一些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和原因, 这种不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5 完善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对策

5.1 会计人员的严格管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财务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水平, 要精通业务, 要有一定的道德评价标准、法规标准, 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这就需要企业、社会相关部门不断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职业教育、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 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实事求是。同时我国会计人员知识的更新速度应该跟上会计改革的脚步, 这就要求进行日常的会计学习, 来对会计人员的再教育进行规范, 尤其是对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会计人员的培训学习。于此同时, 还应该紧抓对继续教育的工作考核。

5.2 完善内部会计控制

首先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评价标准, 加强会计监督, 加大处罚力度, 制定检查督查的量化评价标准, 从而保证会计监督的有效发挥。其次, 规范单位管理层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履职程序, 加强管理层的教育和监管,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 需要企业管理层的自觉规范。再次, 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管理, 实行帐、钱、物分人专管, 实行相互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率。最后, 加强对授权批准、会计记录、财产安全和审核审计四个部分的控制, 使不相容的职权分离。

5.3 强化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有些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给予模式, 大大减低了企业的诚信度, 而且使得会计的信誉备受挑战。要想真正的规范企业会计行为, 打击会计造假行为, 就需要财政等监管部门对企业经常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违法情况, 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5.4 完善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要全面掌握资产的质量状况, 就得靠采购与仓储、销售与收款、投资与决策、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建立一整套的内部控制制度, 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各类资产出现的问题与原因。这里尤其强调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 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 必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完善的核算程序和标准, 规范资产减值行为, 这样才能保证各项资料的准确与完整, 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为资产减值准备的正确提取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 我国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 经济环境越来越规范, 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为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还是要积极开展资产减值会计相关的理论研究, 使得理论与实务的共同努力, 使得市场经济与监管机制相互努力, 最终使资产会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与效果, 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使得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陈汉文.管理会计[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10年.

[2]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年.

资产组减值及其会计处理 第8篇

一、资产组的涵义

根据准则规定, 企业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一般情况下应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减值, 如果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均无法确定时, 则可通过资产组确定减值。资产组, 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 或者说资产组就是最小的现金产出单元。

二、资产组的认定

从准则规定可以看出, 资产组的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相对独立的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从性质上描述了资产组的可操作性;二是阐明了如何认定最小资产组合, 从实质上规范了资产组的认定过程, 即根据其基本上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

第一, 认定资产组最关键的因素是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例如, 企业的某一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 如果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等创造收入、产生现金流, 或者其创造的收入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 且属于可认定的最小的资产组合的, 通常应将该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例如, 某服装企业有童装、西装、衬衫三个工厂, 每个工厂在核算、考核和管理等方面都相对独立, 在这种情况下, 每个工厂通常为一个资产组。

在特殊情况下, 如果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 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都是供内部使用, 也应当在满足资产组定义的情况下, 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这是因为该资产组能够通过持续使用产生现金流人, 且其持续使用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例如, 某铁矿厂建设有一条与铁矿生产和运输相配套的专用铁路。该铁路除非报废出售, 其在持续使用中, 难以脱离与铁矿生产和运输相关的资产而产生单独的现金流入, 企业难以对专用铁路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单独估计, 专用铁路和铁矿其他相关资产必须结合在一起, 成为一个资产组。

第二, 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也是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重要因素。资产组的认定还应当考虑企业的行政管理问题, 资产组基本的思想是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行政管理的需要也决定了资产组的认定问题。如果管理层按生产线监控企业, 可将各生产线作为资产组, 如果管理层按业务类型来进行企业的监管, 可将各类业务中所用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 如果按区域来进行企业的监管, 可将各区域所使用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

三、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

(一) 资产组减值的确认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 (即会计期末) 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即为发生了减值。资产减值确认的核心是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1、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根据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资产组公允价值。

资产组公允价值是将若干单项资产捆绑出售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最佳信息, 资产组一般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 其公允价值通常难以确定。

3、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同时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二) 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

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和单项资产相一致。如果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并分摊:首先, 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其次, 根据资产组中的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0年联盟公司合并了非同一控制下丙公司。联盟公司取得一条生产线, 确认商誉30万元, 该生产线由A、B、C三台机器组成, 账面净额分别为60万元、50万元和90万元, 该条生产线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机器A可收回金额为55万元, 该条生产线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30万元。要求计算各项机器的减值损失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处理。

解析:

由于该生产线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可以确认为一个资产组:

该资产组账面价值=60+50+90=200 (万元)

可收回金额=130 (万元)

确认减值=200-130=70 (万元)

首先抵减商誉的价值, 该条生产线应该分摊的减值=70-30=40 (万元) , 剩余40万元在A、B、C机器中分摊。确定机器A、B、C各自分摊比例:30%、25%和45%, 一次分摊减值分别为12万元、10万元、18万元;其中机器A最多分担减值为=60-55=5 (万元) , 还剩7万元的减值应在机器B、C之间分摊, B机器的分摊比例=50/ (50+90) =35.71%, C机器分摊的比例=90/ (50+90) =64.29%, B机器分摊的减值合计=10+35.71%×7=12.5 (万元) , C机器分摊减值合计=18+64.29%×7=22.5 (万元) , 具体如表1所示。

(三) 总部资产的减值的会计处理

总部资产一般难以单独进行减值确认。根据减值准则规定总部资产减值, 一是确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二是判断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三是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 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 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包括己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 和可收回金额, 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确认相应减值损失;四是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 然后把不能分摊的总部资产和各个资产组合并确认为一个大的最小资产组, 以使其部分总部资产能够合理分摊, 再按上一步进行确认减值损失。资产组组合, 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 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例如, 三秦公司系高科技企业, 其经营管理活动由总部负责, 总部资产由一栋办公大楼构成, 三秦公司拥有A、B、C三个资产组, 2010年年末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 由于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推出了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并且受到市场欢迎, 从而对三秦公司产品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三秦公司于20×7年12月31日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假定A、B、C三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340万元、、210万元和550万元。总部资产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 可以合理分摊到资产组的总部资产为200万元, 计算总部资产应分摊的减值。

解析:

先把200万元的总部资产分摊到各资产组:

A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300/ (300+200+500) ×200=60 (万元)

B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200/ (300+200+500) ×200=40 (万元)

C资产组应分摊的总部资产=500/ (300+200+500) ×200=100 (万元)

计算分配各资产组 (包括分摊该组的总部资产) 的减值:

A资产组减值= (300+60) -340=20 (万元)

B资产组减值= (200+40) -210=30 (万元)

C资产组减值= (500+100) -550=50 (万元)

计算分到各资产组的总部资产应分摊的减值:

A资产组减值中应由总部资产分摊的减值=60/ (300+60) ×20=3.33 (万元)

B资产组减值中应由总部资产分摊的减值=40/ (200+40) ×30=5 (万元)

C资产组减值中应由总部资产分摊的减值=100/ (500+100) ×50=8.33 (万元)

具体如表2所示。

分摊减值后各资产组及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A资产组账面价值=300- (20-3.33) =283.33 (万元)

B资产组账面价值=200- (30-5) =175 (万元)

C资产组账面价值=500- (50-8.33=) 458.33 (万元)

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250- (3.33+5+8.33) =233.34 (万元)

总体资产账面价值总计=283.33+175+458.33+233.34=1150 (万元)

如果总体资产 (资产组组合) 可收回金额假设为1200万元, 那么总体资产就不再进一步确认减值损失。如果整体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还需要继续确认减值150万元, 在总部资产和资产组之间按照账面价值比例分摊。会计处理为:

四、资产组减值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 资产组尚属于全新概念, 实施存在一定难度。

第一, 资产组或资产组合难以确定。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灵活多变, 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确定没有一个明确标准。资产组划分不同, 直接到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 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

第二, 可收回金额计算的难度。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 存在较大的主观性, 其结果会因人而异。为了使期末资产计价与当期损益计量更可靠, 新准则更多地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但在实务中, 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对于企业来说那将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 (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 , 再加上折现率运用不稳定因素, 管理人员对现金流量现值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

第三, 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难度。我国企业规模普遍不大, 中小企业居多, 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在实务中很少有资产能按照单项来确定其是否减值, 资产组能否被确定为一个组关键是这个资产组能否独立地产出现金流, 哪些固定资产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现金流, 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而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给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确定增加了难度。

参考文献

[1]、钟俊华.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J].会计师, 2009 (4) .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S].

谈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9篇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 当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 增加或减少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同时将变动价值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涉及减值测试, 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三类金融资产,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它们发生了减值, 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确认减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在该资产期末价值下降的幅度较大或持续的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才需计提减值准备, 否则可以按公允价值调整该资产期末账面价值, 并将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 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 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如果其摊余成本低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则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为摊余成本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 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另外,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还可以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按恢复增加的金额予以转回, 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未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发生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值损失转回时, 会计分录相反。

2. 贷款。

会计准则中“贷款”科目主要核算企业 (银行) 的贷款、企业 (保险) 的保户质押贷款、企业 (典当) 的质押与抵押贷款等。

发生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贷:利息收入。同时, 按合同本金及合同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作表外登记。

若能收回减值贷款, 则业务处理如下:借:吸收存款等 (实际收到的金额) , 贷款损失准备 (相关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贷:贷款———已减值 (相关贷款余额) , 贷款减值损失 (差额) 。

若无法收回减值贷款, 经批准对其予以转销时: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同时, 在表外登记减少应收利息。

减值贷款已转销又收回时:借:贷款———已减值 (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借:吸收存款等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贷款——已减值 (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

若贷款价值已经恢复, 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 浮动利率贷款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折现率可以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

3. 应收款项。

企业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发生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 故在确定减值损失时, 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即判定短期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只要比较该短期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大小, 减值损失的大小是该短期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差额。

存在大量性质类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企业, 可以将它们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分别进行减值测试, 具体见下表:

在实务中, 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 该标准一经确定, 不能随意更改。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主要看其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就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 (通常指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 ; (2) 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通常指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成本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情形)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差额) 。

例1:A公司20×7年初购入股票100万元, 公司将其划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年末股票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

A公司年末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0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000。

例2:承上例, 20×8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再次下跌至60万元, 并且A公司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会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400 0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000。

对于股票这类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 若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相关, 可通过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转回: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其减值损失转回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资产减值损失。

另外,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 在该权益工具确认减值损失后, 不得转回。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

[4].李晓霞.新准则与旧制度中金融资产减值的差异比较.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2

资产组减值测试会计处理浅析 第10篇

一、不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测试

[例1]甲公司有1条生产线, 包括A设备、B设备和一项专利权, 各项资产都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量。2×01年该条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 1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 A设备账面价值100万元, B设备账面价值60万元, 专利权账面价值40万元。估计A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0万元, B设备和专利权都无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整条生产线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40万元,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无法合理。假定A设备、B设备和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相同。

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

(1) 认定资产组。企业在认定资产组时, 应当比较该组资产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量, 是否存在独立性, 如果存在独立性可以判断为一个资产组。由于A设备、B设备和专利权都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该条生产线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2) 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当认定的资产组账面价值高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最高者) 时, 应当按照其差额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生产线账面价值:100+60+40=200 (万元)

生产线可收回金额:140万元

生产线发生减值损失:200-140=60 (万元)

(3) 资产组内分摊减值损失。对于确认的资产组减值损失, 应该按照资产组内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但在分配之前,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首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 剩余的资产减值损失再在各项资产间进行分配。

第一步, 计算各项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A设备账面价值比重:100÷ (100+60+40) =50%

B设备账面价值比重:60÷ (100+60+40) =30%

专利权账面价值比重:40÷ (100+60+40) =20%

第二步, 确认各项资产应分摊减值损失金额

A设备应分摊减值损失金额:60×50%=30 (万元)

在确认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时, 应当注意各项资产抵减减值损失后的剩余账面减值不得低于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零中的最高者。如果抵减减值损失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是以上三者中最高者, 但还有尚未抵减的资产减值损失, 需要再在资产组中其他资产之间按照其账面价值进行二次分配。

A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80万元, 因此A设备应确认减值损失20万元, 其余10万元应在B设备和专利权之间进行第二次分配。

B设备应确认减值损失金额:

第一次分配:60×30%=18 (万元)

第二次分配:10×[60÷ (60+40) ]=6 (万元)

专利权应确认减值损失金额:

第一次分配:60×20%=12 (万元)

第二次分配:10×[40÷ (60+40) ]=4 (万元)

有关会计分录:

二、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测试

[例2]乙公司有A、B、C三条生产线, 每条生产线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同时该公司拥有的总部资产为一幢办公大楼和一个科研机构, 都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20×1年, 乙公司经营所处的技术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减值迹象, 需要进行减值测试。20×1年12月31日, 办公大楼账面价值为300万元, 能够按照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科研机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 不能按照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A、B、C三条生产线和总部资产的使用寿命均为20年。减值测试时, A、B、C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和2000万元, 可收回金额依次为1100万元、1908万元2014万元, 整个公司可收回金额为4100万元。

如果企业含有总部资产, 总部资产一般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需要和企业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形成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 首先考虑总部资产能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分配基础进行分配。

对于能够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进行分配总部资产, 将其账面价值分配到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中, 形成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资产组组合发生减值, 再将其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分配到总部资产和各项资产或资产组中。

对于不能够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配的总部资产, 不进行分配, 形成含有这部分不能分配的总部资产的整个企业资产组组合, 将含有不能分配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其他资产或资产组按照已经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的账面价值确定) , 与整个企业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当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时, 不能分配的总部资产没有发生减值;当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时, 不能分配的总部资产发生减值, 差额为其应确认的减值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 乙公司减值测试如下:

(1) 将办公大楼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 形成资产组组合。

A生产线账面价值比重:1000÷ (1000+2000+2000) =20%

B生产线账面价值比重:2000÷ (1000+2000+2000) =40%

C生产线账面价值比重:2000÷ (1000+2000+2000) =40%

各资产组应分配金额:

A生产线:300×20%=60 (万元)

B生产线:300×40%=120 (万元)

C生产线:300×40%=120 (万元)

(2)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A生产线资产组组合 (包括A生产线和部分办公大楼) 减值测试

账面价值:1000+60=1060 (万元)

可收回金额:1100万元

没有发生减值。

B生产线资产组组合 (包括B生产线和部分办公大楼) 减值测试

账面价值::2000+120=2120 (万元)

可收回金额:1908万元

发生减值:2120-1908=212 (万元)

其中:

B生产线资产组应分摊:212× (2000÷2120) =200 (万元)

办公大楼应分摊:212× (120÷2120) =12 (万元)

C生产线资产组组合 (包括C生产线和部分办公大楼) 减值测试

账面价值:2000+120=2120 (万元)

可收回金额:2014万元

发生减值:2120-2014=106 (万元)

其中:

C生产线资产组应分摊:106× (2000÷2120) =100 (万元)

办公大楼应分摊:106× (120÷2120) =6 (万元)

通过以上测试, 各资产组及办公大楼发生减值及确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如下:

A生产线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 账面价值1000万元

B生产线资产组:发生减值200万元, 账面价值1800万元

C生产线资产组:发生减值100万元, 账面价值1900万元

办公大楼:发生减值18万元 (12+6) , 账面价值282万元

(3) 科研机构减值测试。

不含科研机构整个公司的账面价值:1800+1900+282=3982 (万元)

含科研机构整个公司的账面价值:3982+200=4182 (万元)

整个公司可收回金额:4100万元

因此科研机构发生减值:4182-4100=82 (万元)

参考文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探究 第11篇

关健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计量;权益;转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新准则修改之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都是以公允价值计价,笔者在这里将其与其他类金融资产做对比分析其会计处理特殊之处。

一、初始计量

所有的金融资产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之后,一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与以前成本计价相比显然更能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同时也要计人初始确认金额。在所有的金融资产中唯一与其不同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有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而非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应收利息 (或: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或借记)

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笔者认为,在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我们可以从四类不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看其特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却与公允价值的变动无太大关

系,他们均是以摊余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他们相比起来就很特殊,在资产负债表日,其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样,以该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但不同的是计人所有者权益,而不是当期损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作相反分录。

所以说,在取得一项金融资产的时候,分类是相当重要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价值一旦变动,影响的是所有者权益,而不单单是当期损益了。再 来关 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由于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其变动为计人当期损益而是所有者权益,故,在做减值损失时,首先应将计人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这一点很特殊。即增加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这里,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人当期损益的减值损失之后的余额。所以在做这项处理时,会计人员需要多方面考虑,避免错记漏记的发生。在可 供 出 售金融资产中,我们还应考虑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这一类权益工具,对这一类一般是采用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上面已提到,与之形成鲜明对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正是通过损益转回的。

三、资产减值处理

金融资产持有方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对哪一项金融资产,都必须找出其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作为依据,记录减值损失。还是以对比来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点: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不存在减值处理的,因为对这类金融资产来说,其所有变动都已及时计人当期损益,相当于做“资产减值”处理了。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发生减值是,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

企业拥有这四类金融资产,随着市场不断变化,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以前的资产分类不再适合现在商业环境。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这四类金融资产不可随意相互转换。具体来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与任何一项其他的金融资产发生相互转换。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得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唯一可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转换,即可重分类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且这种重分类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角度看,根据规定,若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充分类金额较大,又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投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转换完成后,这部分资产将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同样的,如果企业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部分有明确的到期日及确定的持有意图等条件时,可按规定将这部分划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参考文献:

[1]《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人民出版社.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 第12篇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持有目的及日后的影响,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企业(建造承包商)在建造合同执行中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而发生减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以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已经确认的减值额不得转回。

(五)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未担保余值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做相反会计分录。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该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八)商誉减值准备。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组合后才能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商誉减值准备”等相关科目。

二、资产组的有关规定及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进行估计时,则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所谓资产组,就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因为总部资产、商誉难以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因此必须将总部资产商誉分摊到相关资产组中去,合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包括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

案例:某上市公司在A、B、C三地拥有三家分公司,其中:C分公司是上年吸收合并的公司。这三家分公司的经营活动由总部负责运作。由于A、B、C三家分公司均能产生独立于其他分公司的现金流入,所以该公司将这三家分公司确定为三个资产组。2007年末企业经营所处的技术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出现减值迹象,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假设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能够按照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A分公司资产的使用寿命为10年,B、C分公司和总部资产的使用寿命为20年。进行减值测试时,A、B、C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其中合并商誉为15万元)。该公司计算得出A、B、C三个分公司资产可收回金额分别为219万元、156万元、200万元。

要求:进行资产的减值测试。

1.将总部资产分配至各资产组。由于各资产组的使用寿命不同,不能直接按其账面价值分配总部资产,而应根据各资产组使用寿命对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各资产组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来分配总部资产。B、C资产组的使用寿命是A资产组使用寿命的两倍,所以分配总部资产时的账面价值应为100+2×150+2×200=800(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A资产组的数额=150×100/800=18.75(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B资产组的数额=150×300/800=56.25 (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C资产组的数额=150×400/800=75.00(万元)

分配后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00+18.75=118.75(万元)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50+56.25=206.25(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00+75.00=275.00(万元)

2.进行减值测试。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18.75万元,可收回金额219万元,没有发生减值。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06.25万元,可收回金额156万元,发生减值50.25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75.00万元,可收回金额200万元,发生减值75.00万元。

3.将各资产组的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B资产组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50.25×56.25/206.25=13.70(万元),分配给B资产组本身的数额=50.25×150/206.25=36.55(万元)。

C资产组中的减值额先冲减商誉15万元,余下的分配给总部和C资产组。分配给总部资产减值数额=60×75/275=16.36 (万元),分配给C资产组本身的数额=60×200/275=43.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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