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风险范文

2024-06-10

乡镇财政风险范文(精选10篇)

乡镇财政风险 第1篇

(一) 政府信息化风险

政府信息化项目风险指在政府信息化项目中所存在的威胁到项目实施的潜在事件或环境;风险的存在, 使得信息化项目存在部分或总体失败的可能。理查德·希克斯在分析诸多影响政府信息化工程的影响因素后认为, 政府信息化成败可能性的关键取决于落差。落差包括多个维度, 如:信息、技术、业务流程、人员与组织结构、资源等。希克斯以此构建了政府信息化的风险分析模型, 其基本观点是:信息化的落差与收益成正比, 与成功率成反比。即在信息化的成功率方面, 设想与现实的落差越小, 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设想与现实的落差越大, 失败的可能性越大。在理论上, 希克斯给出的降低落差以规避风险有两种方法:一是改变目标使之更接近于现实, 二是改变现实使之更接近于目标。前者可以通过扩大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政府或大型机构的投入、开拓资金来源、提高信息化技能等渠道实现, 后者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费用开支或缩减工程规模等来实现。

(二) 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背景

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 指基于财政管理模式而开发的镇级财政结算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一是“统一管理”。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全部纳入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撤销原单位财务机构, 财务人员集中到财政结算中心办公, 从过去只负责一个单位的财务工作到负责多个单位的财务工作。二是“集中核算”。结算中心按单位单独设账, 分户核算, 实施“非零户”的管理。原则上每一个单位开设一个经费收支账户, 用于单位日常的经费开支, 确保正常运转, 由结算中心集中办理结算业务, 除财政资金来源外, 只支不收。三是“三权不变”, 即单位的资金使用审批权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财务自主权不变。结算中心的职责是监督、管理和服务, 对单位的各项收支业务不加具任何审批意见, 明确单位仍然是独立的经济主体, 单位负责人仍然是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成立财政结算中心, 实现财政管理信息化, 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集中管理, 强化财政管理职能, 提高调控力度和管理的透明度, 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

二、“乡财”项目运营维护阶段的风险分析

(一) 信息储存、文档管理不规范的风险

信息化项目虽然涉及到大量的软硬件设备, 但系统中最重要的是系统中储存的数据, 其他所有的设备, 本质上是为这些数据的产生、处理、存储提供支持的。如果由于人为或客观的各种原因, 如病毒入侵、设备损坏等, 引起数据的破坏甚至丢失, 将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 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过程中, 会产生大量的项目管理文档, 包括各种项目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工作底稿、技术文件等等, 这些文档构成项目中最有价值的知识积累, 可以为项目未来的运营、维护、培训提供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减少走弯路、犯错误的机会, 具备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在信息化项目中, 文档管理目前还存在明显的不规范现象。

(二) 人员配备与组织结构调整的风险

该部分的风险可能发生在:由于政府部门领导的换届或调整, 新上任的领导对于由前任领导负责的项目会否重视程度不够、不愿意继续承担这一责任;财政结算中心的编制问题能否从体制上予以根本解决;最终用户 (财政结算中心) 人员调动, 是否会导致接手人员对系统熟练程度不够而影响系统的正常操作和运行等。

(三) 业务流程调整的风险

由于政策调整, 最终用户财政管理业务流程发生改变, 使得现有系统无法满足新业务流程的需要, 此时如果不能及时进行软、硬件系统的改造, 系统将可能面临被迫放弃的命运, 大量的投资就会被浪费。

(四) 过度追求新技术的风险

在进行系统升级或改造过程中, 信息化项目常会遇到是否需要选用最新技术的问题, 因为信息技术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知识领域, 新鲜事物层出不穷。新技术可以提供更好地解决方案、为业务变化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更为常见的是, 提供新技术的公司会承诺提供一个团队用于实施信息化项目, 而无需改变业务流程本身。因此, 某些部门倾向于研发基于新技术的系统以实现这一系列的崭新功能。然而经验表明, 使用新技术和未明朗的技术是极易失败的, 因此, 在追求稳定的价值取向的政府信息化项目中, 应该避免过度地追逐这种新技术、尤其是未明朗的新技术。

(五) 维护资金不足的风险

系统在运行维护期间, 缺乏相应的费用预算, 软硬件设备的维护经费短缺, 使得系统运作艰难。虽然“乡财”项目的软硬件设施由财政提供, 但巨大的日常维护费用, 也经常使财政陷入困境, 难以在公共财政体系内开支。

三、“乡财”项目运营维护阶段风险的规避

(一) 提高对项目的重视程度, 支持系统长期稳定的运作

在“乡财”项目运作过程中, 对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后续维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主要有:有些地区因财力负担问题, 未能将乡镇财政结算中心的软硬件设备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及时的维护。个别乡镇的财政结算中心和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尚未得到落实, 造成结算中心无法有效开展建设或运作。这种对“乡财”系统的持续、稳定的运作十分不利, 问题要解决, 离不开政府部门的重视, 甚至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强制推行。信息化本身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变革, 而变革可能影响某些人的利益, 或者受到某些人的排斥。“乡财”信息化需要一种务实的精神去对待, 否则, “乡财”信息化就可能成为信息化而信息化的、短命的“形象工程”。

(二) 调整相关政策流程时, 邀请最终用户的参与

政府部门在执行公共政策方面, 由于政策、法律常常变动, 因此工作重点也不断变化。政策的信息化实施也必须进行调整, 由此造成正在建设或运行中的信息化项目发生变化, 常常会造成系统更加复杂, 也会增加预算。政策变动的“联动效应”难以估计, 甚至微小的政策变动有时也会引起信息化系统结构性的变化。同时, 政策从立法到实施所需的时间, 与完成信息化项目调整所需时间相比又太短。对此, 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国家提出, 必须要注意政策制定与信息化项目实施之间的内在联系, 在制定相应政策的时候, 就应开始考虑相关信息化项目的实施, 且须进一步考虑实施过程中各个层次的责任分担和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乡财”项目也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联动”效应的影响。如果基层财政或资金管理流程发生改变, “乡财”系统会需要相应进行调整。此时, 如果能够给予足够的缓冲时间, 用于对系统的改造、实施, 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这种“联动”效应的影响。最终用户是受影响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 以及调整后的信息化系统的具体操作者。因此在新的政策下达后, 进行相应的信息化系统调整时, 有必要考虑系统调整是否会对最终用户的工作带来影响。

(三) 预留相应的资金, 避免采用未明朗的新技术

信息化系统中涉及大量的软、硬件设备, 维护期中需要对下一阶段软件所需完成的变更、二次开发工作进行考虑。信息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之快, 远超过一般电器设备, 每天都被用于高负荷处理业务的设备, 其损耗速度又更甚。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免费维护期后, 一旦出现故障、需要维护, 都意味着需要支付相应的维护费用。除维护费用外, 也可能带来相应的人力成本的支出。另外, 在进行软硬件设备的升级改造时, 应避免采用未明朗的新技术。当不可避免地必须使用新技术时,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 一定要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进行实验, 以评估新技术对于前期投资的保护程度, 以及对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风险。

(四) 注重与“金财工程”的衔接, 保护项目现有投资

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项目是实施“金财工程”的第一步战略和突破口。“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包括一个目标、二大系统、三个步骤、四点要求。在该规划中, 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属于其中的第一步骤, 是为“金财工程”打基础的阶段。接下来“金财工程”计划进行以财政业务处理为核心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以及建成以各级财政部门为中心的纵横相接的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基本实现财政管理信息化。“乡财”项目中分散于各地区的各个乡镇, 构成“金财工程”的重要基础, 系统将为“金财”工程建立各级财政共建共享的财政信息资源库, 提供相关数据。因此, “乡财”系统只有能实现与“金财”系统相关子系统或模块的衔接, 才能成为“金财工程”的构成部分, 实现“乡财”项目的最终价值, 保护项目本身的大量投资。

(五) 重视项目文档管理与数据备份工作

“乡财”项目从启动到验收, 其中经过了计划、调研、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会留下相应的工作底稿, 记录该环节的工作细节, 这些文件综合起来, 形成项目文档。项目文档是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的第一手珍贵资料, 这些数据更是构成财政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旦损坏, 重新生成将会十分耗时耗力, 影响甚大。因此, 对项目实施、维护期间生成的各种文档, 以及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 应该做好管理与备份工作。建议可以使用自动文档管理、数据备份的相关软件, 以电子化的方式, 将所有的文档与数据进行定期的备份与检查, 通过低成本、便捷的方式实现文档、数据的长期积累与储存, 为查询、调用提供有效的资料。

(六) 建立规范的后续培训及服务体系

为了保证各乡镇财政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素质, 减少因人员流失而引起的人员风险, 有必要在项目运营、维护期间, 按岗位对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展强制性的、统一的后续培训, 可参照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方式, 按照工作岗位要求, 设置培训课程, 有针对性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 在验收过种中, 也发现乡镇财政结算中心在软硬件维护上力有不足, 因此急需优质的软硬件维护服务, 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服务等, 这些服务是一个结算中心能高效、安全运作基本保障。为满足这些需求, 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服务体系, 为结算中心提供远程的、或者现场的后续服务。规范的后续培训与服务体系, 是“乡财”项目持续运作的技术及人力基础, 两套体系的建立, 可为各乡镇财政结算中心的运作提供强大的系统支持, 实现信息化的高效率与高效益。

参考文献

[1]郑人杰:《软件工程》,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乡镇财政风险 第2篇

农村税费改革以星火燎原之势有效遏止了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三乱之风的蔓延,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是深重的,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乡镇义务教育经费的缺口、基层政权的运转困难、沉重的乡镇债务,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大幅度的减少,乡镇财政原有平

衡机制的维系失去了依靠,其困境如孤山突兀,从幕后走向前台演绎,风雨飘摇,更加的显性化了。分析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⒈经济发展水平低是乡镇财政的基础原因。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市场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加工业尚属初级阶段,难以形成高附加值、高税利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系列,工商企业频监倒闭,使得乡镇财政没有充足的财源。

⒉“分税制”不完善使乡镇财政缺乏稳定的高收入来源,支出压力大。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但至今省以下“分税制”体系采取了不尽合理的基数法,一方面,税收收入一层层向上集中,中央得了“大头”,地方收入相对减少并经过省、市、县三级的层层盘剥,乡镇财政收入逐渐被掏空。税制改革以后,农业税划归为地方税种,虽然刺激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免征,支撑乡镇财政的一大主要财力落空,乡镇财政靠微小增幅的工商税收增加财力来自我消化农业税税基,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财政转移支付,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能科学地配合分税制改革最终落实。另一方面,支出责任却一层层向下转移,中央出台的一些增支政策要靠地方自行消化,使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加大。落实到具体事务,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大多是一些刚性强、欠帐多、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的支出。如农村教育、民兵训练、优抚等就基本由乡镇负担了,还有道路、危桥、医疗、文化及其它一些社会福利项目,主要由乡镇配套组织实施,但是资金来源溃泛,完全由乡镇预算负担必将导致资金短缺。乡镇政府没有足够的税收收入来源、显得财权范围小,而事权范围又过大,缺乏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财力支撑,仅仅依靠弱势的农村经济和濒临破产的乡镇企业,连最基本的“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更遑论公共建设和公共服务了。

⒊税收管理体制的缺陷加重了乡镇财政困难。目前在乡镇一级,基本是国、地两税均由条条统管,负责工商各税的征收,而乡镇财政只负责征收农业二税和相关收入,这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扯皮现象。另外,税务部门往往从完成收入任务指标出发,当年任务完成后不愿过多超收,以便为下年“留有余地”,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应征尽征,造成人为的收入流失。再有现在地方政府流行一种“财政收入才是硬政绩”的说法,各级领导关心财政收入是好事,但是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当年税收任务,地方政府踏上了引税之路,随之带来的则是大幅度的引税返还和财政收入的虚假繁荣,不能提高财政提供公共品和服务能力,抬高了税基,恶性循环,扰乱了税收秩序。

⒋高昂的招商引资成本,为乡镇财政雪上加霜。目前招商引资是比较热门的话题,各级政府自上而下都有招商引资任务,并直接与干部的升迁、考核挂钩,这就有了必须完成任务的压力,尤其是乡镇政府安排大批干部关门“停业”外出招商,形成了以土地的无偿或低价出让、税收的减免、变相的奖励为成本的招商,政府职能迷失,资源流失,财政收入落空,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无力偿还,进一步加重了财政的负担。

⒌乡镇政府包揽过多经济管理职能,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和兴办合作基金会留下了财政隐患。过去乡镇政府一是直接兴办企业,行政干预多,由于行情不准和一些基层企业干部的责任心不强,导致企业亏损、停产直至破产,遗留了巨大的“包袱”,后来产权制度改革,乡镇政府迫于上级的压力,受惑于甩“包袱”的良好愿望,“卖一送一”,慷国家之慨,将全部企业改制到位,这其中流失的国有资产就不说了,但是还有一些企业假性改制,这些企业欠下了巨额债务,包括向职工以及向社会的集资款、合作基金会贷款、财政借款、银行贷款等,实际上早已资不抵债,只留下一个空壳,但是这其中向职工以及向社会的集资款、合作基金会贷款、财政借款,如果改制到位或破产,都必须由财政直接负担,乡镇财政无能消化,就只能搞个假性改制了,完成上级任务,问题一天天往下拖;二是搞合作基金会留下了巨大债务,乡镇企业特别是前几年行情不紧气,借去的贷款如“肉包子打狗”,但是合作基金会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股民的股金,这是一笔“硬”帐,必须还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还,这又给乡镇财政带来了“灾难性”的债务。

乡镇财政的渴望 第3篇

作为庞大的财政系统的末端,乡镇财政是最后一道分流器,要将触角延展到每一村,每一屯,每一户,甚至每一人。羸弱的身躯(财政所一般只有三五个人),承载着全镇数万人的生(独生子女补贴)、老(养老保险)、病(大病统筹)、死(丧葬补助)工作,其辛苦和忙碌可想而知。

上穷碧落下黄泉,大江南北搜个遍,记者总算电话联系到一位有时间并愿意说的“老哥”——内蒙古突泉县东杜尔基镇财政所所长邹海涛——一个颇具蒙古族个性的东北汉子。

人少

邹海涛说,可能你们记者同省市财政人员打交道的机会比较多,到最底层乡镇来的机会较少,不太了解乡镇财政工作的特点。这里的工作可用杂、多、细、小四个字来概括。首先是人员紧张。乡镇财政人员原先有专门编制,其工资待遇仿效公务员。2006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取消了编制,和其他站所一样,划归为事业编。一般的所只配给三个指标,一个所长,一个预算会计,一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次是工作量大。除了财务预算、核算、报表的日常工作外,要管理政府财务,要监管各站所、中小学及卫生院财务的收支销,还要承担非常繁重的惠民工作——定时发放补贴和补助资金。遇到忙不过来时,就从经管站、农牧站、计生办等部门“借人”帮忙。

事多

国家的惠民补贴越来越多,致使小小的财政所业务量成倍增加。邹海涛掰着手指说:

1发补助。农业税取消前,乡镇财政工作主要是收取农业税、牧业两税一费、三提五统和按月发放镇政府、各站所和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取消农业税和各种费用后,现在主要工作变成了发放各种补贴和补助。农业补贴、牧业补贴、粮食补贴、能源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学校住宿生伙食补助等等,都通過财政所进行录入、统计和核算,汇总后上报县财政。

2办理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补贴。农民在县城买家电和汽车,持购买发票到镇财政所,领取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补贴资金。

3管理农村合作医疗。一方面收取合作医疗费,另一方负责看病费用报销。不论在本省看病,还是在外省看病,最后都得通过统筹基金来领取医疗补助。这一过程中款项的缴纳、资料的申报、费用的报销、现金的领取都得经过镇财政办理。

4经办预算外资金。各站所的收费和罚没款收入,先缴到预算外专户。经乡财政向县财政打报告批示后,再由乡财政拨给各个站所。这一过程中,镇财政只是充当了“过路财神”。记者趁机问:“有没有“扒皮”现象?”邹海涛笑了,连说:没有,从来没有,都是政府的“同门弟兄”,怎能雁过拔毛呢?再说了,即使想拔,镇里也不让。

因此,乡镇财政是人少事多,再加上不时去县财政报表、开会等,可以说几乎没有空闲时间,周六周日办业务是常有的事。“现在,大家都想进城——调到县财政工作,一方面是为提高待遇和地位,另一面也是‘解脱’。不瞒你是说我都想!”邹海涛“口无遮拦”地说到。

没收入

“没有收入。”当邹海涛说出这句话时,记者不禁大吃一惊,作为一级财政竟然没有收入,不奇怪吗?邹海涛说,自从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后,镇财政的财路就断了。“镇里有没有工业,去哪弄收入?”

支出怎么办呢?邹海涛回答道,目前政府、各站所、中小学的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直接打到工资卡上,不经镇财政。剩下的支出主要是办公经费和招待费,县财政会给一部分,但远远不够。“不够用怎么办?”记者紧接着问了一句。他很干脆地说了一个字:借。记者又连忙追问:“渠道呢?”他同样很干脆地说:银行和个人。随后又解释道:“按照预算法,财政和政府是不能作为担保人出现的,只能由个人担保,我和镇里主要领导,都担保过。”

记者又追问:“怎么还?”他很坦诚地说:用新借款还老借款,拆东墙补西墙。

由于没有收入,导致乡财县管名存实亡。邹海涛说:“我们县虽说已实行乡财县管了,按规定乡镇财政预算经费的划拨、使用、核销等都得向县财政申请,经审批后才能执行。实际上我们实行不了,乡镇没有收入,只有县财政的一点拨款,没有什么可以申报和审批的。”

希望被县财政直管

邹海涛非常希望被县财政直管。

他说,乡镇财政体制目前存在的严重缺陷是:依然附属于乡镇政府,而不是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和其他旗县不同,在其他旗县乡镇财政是作为县级财政的派出机构存在的,在资金划拨、项目申报、用款审批,费用报销等等都直接由局里管理,乡镇领导是无法干涉的。

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是,财政作为政府的下级单位,无法遏制其“非理性投资”行为。比如,某些乡镇领导不顾乡镇财力匮乏的事实,为了政绩和邀功,盲目地上项目、做工程,不惜大举借债,导致乡镇负债越来越多,财务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乡镇财政变为县财政的直属机构,管理就会非常规范。镇政府再也无力对财政所指手画脚、横加干涉了。“当然,这会遇到很大阻力,主要是乡镇政府不愿产生财政方面的权力真空。”

只有寄望省管县

“是好事。”邹海涛这样评价财政省直管县。

他笑着说,一是资金能全部到位,不会被“劫”走。二是流转速度快,对农民的各项补贴会更及时。三是乡镇的财政状况可能会改善。县里财政充裕了,对乡镇级支持会更强些,毕竟乡镇没有大企业,没有财源,只能靠县财政补助。四是财务管理会更规范。乡镇财政可能会变成财政分支机构,受县财政直接管理,可遏制住乡镇政府的盲目投资和借款行为。五是待遇会提高。主要是工资和福利,另外身份也可能会解决。“现在我们三个都是事业编,省管县后财政局的编制就变成行政编了,财政所”搭便车“也跟着升级成行政编,就是公务员了。” 邹海涛很真诚地坦白:“当然,这只是从个人利益角度考虑的,不是有个哲人说过嘛:赤裸裸地谈利益,人就接近了真实。”临了他还不忘幽一把默。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乡镇财政工作 第4篇

乡镇财政所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双重领导, 做好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着复杂的社会压力, 在实际工作中, 将财政工作的压力变为财政工作的动力, 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树立法制观念、全局观念, 既要做到贯彻执行好财政政策, 又要做到服务好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既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又要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干部职工的拥护, 逐步提高财政所在乡镇中的威信和形象, 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不断改善财政所的办公生活环境。通过抓好标准化财政所建设、改善和提高财政所服务功能, 服务环境, 开展积极向上, 生动活泼, 紧贴财政、务实有效的财政文化创新活动, 不断发挥财政工作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营造浓郁的财税文化氛围。二是改善财政所的思想环境。首先要教育干部树立“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理念,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说话办事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弘扬正气, 反对歪风邪气。其次是培养干部的集体荣誉感, 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以诚相待, 大事讲原则, 小事讲风格, 打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团队。三是改善财政所的制度环境。主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财政法规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取得乡镇党委政府对财政所执行财政法规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养成在制度的框架内做事的好习惯,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四是改善镇财政的经济环境。财政所是乡镇经济的窗口, 是乡镇发展的一面镜子, 发展壮大乡镇财政实力, 单靠财政一个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 财政所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 共同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做好乡镇财政工作, 要将财政工作的着力点体现在干部素质的提高上

随着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 财政工作涉及的面越来越宽, 需要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 对财政干部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以人为本, 实现人性化管理,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优秀财政干部队伍, 是新形势下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 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

强化财政干部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 认真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 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为财政改革提供思想保证。

(二) 提高财政干部的道德素质

一是培养使命感, 把完成财政职责当成一种使命, 一种快乐。二是培养工作激情, 把工作过程当成一种享受。财政资金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我们在管理资金时要多思量、多掂量, 多想一想贫困群众生活的艰苦, 多想一想乡镇收入的艰难, 就会在工作中不断增强责任心, 就会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法规, 就会在工作中享受到服务群众的快乐。三是培养荣辱感, 把工作岗位当成人民的信任来珍惜, 不高估自己的能力, 不低估财政岗位的分量, 经常想到管理财政资金的权利是组织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 要时刻牢记责任和使命, 要有一种冲动、一种激情、一种不舍的韧劲, 始终如一地关注民生。四是培养敬业精神。财政工作关系群众的生计, 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因此, 财政工作不仅仅是经济工作, 更是政治工作。五是培养目标意识。没有目标就没有追求, 没有目标就没有争第一的动力, 没有目标就会满足现状, 不思进取, 得过且过。引导每名财政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确立新目标, 抬高新标杆, 展示新作为。要善于总结过去, 善于汲取他人的成功经验, 要有比他人干得更好、干得更出色的信心和勇气。

(三) 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

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观摩学习等形式, 对财政干部进行财政政策法规、会计业务知识、财务软件操作、涉农补贴政策等方面知识培训, 不断更新理财观念, 提高业务素质。一是要有勤学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必须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很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作保证。要学理论、学政策、学经济、学业务,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综合办事能力, 才能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综合学习。既要向书本学习, 也要向实践学习, 向群众学习, 并要学以致用, 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 实现学与思、知与行的有机结合, 从而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不断完善干部学习业务知识的激励机制, 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四) 提高财政干部的服务意识

要在财政干部中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思想, 转变工作作风, 善于调查研究, 收集民情, 反映民意, 想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 办群众之所盼, 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做好乡镇财政工作, 要将财政工作的根本点体现在财政改革创新上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财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财政工作如何适应形势发展, 特别是当前如何发挥财政职能, 服务于“三农”, 需要我们理清工作思路, 善于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按照“用心办事、与时俱进、勤政廉政、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总要求, 一是提升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要过好四关, 即过好人员素质关, 过好财政资金监督关, 过好廉政建设关, 过好服务质量关。建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 健全财政资金安全防范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财源是根, 财政是叶, 只有根深才能叶茂。加强乡镇财源建设, 是缓解乡镇财政困难, 增强乡镇财政实力的根本出路。本着“实事求是, 因地制宜”的原则, 积极培植新兴后续财源, 切实抓好替代财源, 努力提高财政贡献率, 形成一个结构合理、梯次分明、布局均衡、能确保财政稳定增长, 适应并服务当地发展的高效的地方财源体系, 把财政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的工作上。

四、做好乡镇财政工作, 要将财政工作的落脚点体现在取得财政任务的成果上

乡镇财政所财政补贴工作总结 第5篇

2014年度,大新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在县财政局和镇政府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目标,以健全完善“一卡通”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度1—12月共发放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129批次,37062户,19198680元,其中五保补助资金171户410400元,抚恤(优抚)资金871户147233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95户1591049元,救灾补助资金564户100000元,粮食直补资金6612户,616765元,种粮农户综合直补资金12552户4997560元,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786户256117元,棉花良种补贴资金10户395元,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金903户384720元,村干固定报酬和误工补助资金148户510771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资金6151户9559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682户3390168元,重度残疾人生活求助资金236户236080元,玉米良种补贴资金4323户224861元,农机具购置补贴70户1006780元,能繁母猪补贴1户15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1户25200,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92户231724元,其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84户2772792元。做到了及时、足额将129批次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乡镇财政风险 第6篇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职能的新变化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 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与取消农业税前相比, 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方式发生了“三个转变”:一是由“收入征管型”向“支出管理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前, 乡镇财政的主要工作是抓收入, 而支出方面主要是保工资发放、保基层政权运转, 其他如基本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难以顾及。税费改革后, 乡镇财政所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大大减轻。以洛南县景村镇财政所为例, 2009年该镇财政收入 (耕地占用税、契税) 完成4万元, 而全年该财政所拨付乡镇公用经费、各类专项资金、涉农补贴等资金高达1 729万元, 收支比为1:432。如果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移交到地方税务部门, 乡镇财政组织收入的职能几近消亡, 乡镇自身可支配财力微乎其微, 基本上变成纯支出型财政。二是由“预算管理型”向“核算管理型”转变。2006年起, 商洛市和陕西其他地方一样, 全面推行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 普遍建立了以乡镇财政所为核心的“乡村财务核算中心”, 将原来乡镇预算管理单位变为核算报账单位, 并把村级财务纳入中心核算, 实行代理记账, 乡村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另一方面, 中小学教师工资和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由县上统一发放, 乡镇公安派出所、计生等机构陆续上划县级垂直管理, 乡镇预算管理的部门不断减少, 乡镇财政由偏重日常预算管理向加强乡村财务核算工作转变。三是由“维持保障型”向“服务发展型”转变。税改前乡镇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确保乡镇政权组织和各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 随着国家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和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 通过乡镇财政下达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各项涉农补贴资金逐年增多, 乡镇财政不可替代地承担了这些资金的兑付落实工作。过去“催粮要款”的现象一去不返, 从向农民收钱转向给农民发钱, 面对面服务农民群众、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亦成为新时期乡镇财政工作的显著特征。

二、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机遇

与农村税改前相比, 现阶段乡镇财政面临不少新问题, 同时也迎来了新机遇。面临的新机遇概括为“两强” (即发放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职责和财务核算任务进一步增强) ;存在的问题概括为“三弱” (预算管理职能严重削弱、组织收入职能明显减弱、财政监督职能相对薄弱) 和“两个不适应” (一些乡镇财政所干部业务素质和一些乡镇财政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其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 。

(一) 发放各类惠农政策资金的职责不断强化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 对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补助越来越多。这些资金的发放涉及面广, 种类繁多, 时效性强。以商洛市为例, 发放形式由最初的进村入户发放现金到实行“一折通”发放;资金项目由初始的10多项增加到现在的40多项;资金数量由开始的2.3亿元增加到6.5亿元, 全市得到各种补贴的农户达54万多户。随着改革的深入, 乡镇财政所发放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职责将进一步强化。一方面, 加大了财政所干部的责任和工作强度,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发补贴期间得天天出勤、日日在岗, 出了差错就不得了。”另一方面, 党的惠农政策通过财政所干部的扎实工作得到了具体体现, 他们成了“改善和服务民生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农民群众形象地说“同是一个财政所, 过去管钱现在也管钱;不同的是过去管收钱现在管发钱。我们打心眼里欢迎。”

(二) 财务核算职责日益增强

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后, 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负责乡镇预算单位经费管理和村级资金管理以及转移支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全权代理乡村账务, 集中时间对外办公, 定期进行账务公开, 通过代管方式, 起到核算监督作用。目前, 商洛市各乡镇已将乡直部门的财务纳入财政所,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并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村财”实行“乡代管”, 促进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 组织收入职能明显减弱

其具体表现为:一是税源大幅减少。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后, 乡镇财政所只剩下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两个税种, 而且中、省已明确要求将此职能移交给地税部门, 即使继续承担此项职能, 农村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也十分有限。二是非税收入产生的可使用财力少。乡镇非税收入中, 社会抚养费占较大比重, 有的占到80%左右。而征收社会抚养费需依靠村级组织的协助, 扣除征收成本后乡镇剩余很少。三是组织协调难度大。由于税务人员经费实行垂直管理, 增加了乡镇财政所的协调难度。四是乡镇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减小。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 乡镇政府的调控能力削弱, 一般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涵养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不高。

(四) 预算管理职能严重削弱

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 县财政包揽了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组织财政收入、代为编制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和分配下达等业务, 乡镇财政只承担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资申报、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报账核算和涉农专项资金的兑现等具体业务, 收支管理工作单纯、业务局限性强、范围狭窄, 缺乏统筹调控余地。目前, 商洛市各县普遍将所辖各乡镇政府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 除洛南县将公用和专项经费直接预算到乡镇各单位外, 其余县区只预算到乡镇, 再由乡镇分解到各单位。乡镇财政实际上等于县财政的一个预算单位, 成为县财政的报账单位和“出纳员”。

(五) 财政监督职能相对薄弱

乡镇财政所在财政监督方面主要存在“四难”:一是对非财政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监管难。不少涉农补助资金分属民政、林业等多个部门,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乡镇财政对这些资金监管乏力。如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等, 由于不能确切掌握情况, 监管起来较为困难。调查中, 乡镇财政所的同志普遍为此“感到头痛”, “生怕出了问题得承担连带责任”。有些专项资金乡镇财政所不掌握情况, 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改变资金用途、挪作他用的漏洞和可能, 不能发挥资金的真正用途。二是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管难。由于机构上划, 乡镇中的行政执法权大多直接或间接掌握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手中, 乡镇财政所无法对非税收入实行有效监督。三是对乡镇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难。有的单位购置国有资产未经政府采购, 处置资产往往只是履行销账程序。如某镇文化站将临街房屋与开发商联合拆旧建新, 却不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乡镇财政所无能为力。四是对报账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管难。有的行政村建立账外账, 将应进账的收入如村级土地、山林收入, 各种承包收入, 向上争取的专项资金等未纳入村财乡代管账户。乡镇财政所对报账单位开支的真实性无法掌握, 仅能审查票据是否违规。如学校实行“零接待”后, 个别学校为消化接待费, 巧立购煤、修缮等名目, 不惜掏钱买发票达到报账目的。

(六) 乡镇财政基础建设相对滞后

乡镇财政所的业务量越来越大, 人员紧缺、经费紧张、装备落后已成为制约其发挥职能的突出问题。商洛市目前还有52个财政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 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现象普遍存在。像丹凤县花园乡那样的“一人所”全市就有4个, 有的县不得不聘用临时财政协管员。不少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紧缺、设施落后。个别财政所还有租用民房办公的, 多数乡镇财政所干部下乡骑摩托车还得自己掏钱加油。乡镇财政所干部缺乏流动、年龄老化。商南县青山乡财政所共3名干部, 最年轻的已47岁, 由于都不会操作电脑, 还得雇人录入数据。有的财政所干部认为“乡镇财政已风光不再”, 全市每年都有不少干部从财政所调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都与乡镇财政所履行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三、合理界定乡镇财政职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合理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势在必行。由于乡镇财政职能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 因此, 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必须充分依据乡镇政府的职能实际。200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清晰地阐述了乡镇政府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结合乡镇政府的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将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定位为为农服务、财务核算、资金监管、预算管理等7项:

1、公共财政服务职能。落实公共财政制度, 履行乡镇政府内部综合协调职能, 负责提供和落实农村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建设事业发展。

2、资金监督管理职能。管理各类农村公共产品资金和公益事业资金, 负责各项支农资金、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落实及监督检查。

3、财务管理职能。落实支出责任, 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收支活动, 组织实施乡镇和村级财务核算工作。

4、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管理乡镇单位国有资产, 对资产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 对债权债务实施监督管理, 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实施工作, 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

5、预算编制管理职能。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 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6、组织协调收入职能。协调组织乡镇财政预算收入, 管理乡镇规费、政府性基金、租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监督各种收费的任务进一步加强。

7、财经政策执行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 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充实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的政策建议

为了促进基层财政健康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顺应形势, 强化工作措施, 积极转变职能, 逐步使乡镇财政走上业务精细、运转规范、服务优质、监督高效、职能强化的轨道。

(一) 规范财务核算职能, 健全乡村理财机制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要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村设账等原则, 将包括村级自有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双审双签”制度, 凡是开支不合理、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一律不得报账。严格乡镇财政支出管理, 规范乡镇行政行为, 管住乡镇政府及内设机构乱收费和乱举债。同时运用核算管理职能, 对国有资产实施严格监管。二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防止国家和集体资产流失。管理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切实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制度, 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防止出现村级债务前清后欠的问题。

(二) 强化支出监管职能,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对所有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监管机制。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的基础上, 由县财政局将面向农村的涉农专项资金统一拨付到乡镇。对于按政策须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的专项资金, 县财政局按规定直接拨付和监管。对于一般的专项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将相关专项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的涉农资金专户, 最后由乡镇财政所负责拨付和监管。二是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 到工程的验收、资金的拨付, 都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项目实施完毕, 由乡直有关技术部门验收、乡财政所签署意见, 报县财政局拨付全部项目资金。要设立专户单账, 保障专款专用, 防止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三是加强涉农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通过建立村组基础信息库, 对有关站所提供的发放名册进行复核, 对于享受对象、数额等情况与实际有出入的, 及时沟通协调, 予以合理调整。四是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在乡镇层面构筑财政惠农资金的“防火墙”。

(三) 拓展培植财源职能, 服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大局

乡镇财政所除负责征收“两税”和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加强收支监管外, 应把工作重心及时投向服务“三农”、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积极配合乡镇政府涵养和培植财源。一是落实好中央的惠农政策, 将各项支农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财政干部财会业务熟悉的优势, 积极为民营企业和农村个体户做好政策咨询、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服务, 帮助企业做好财务管理, 引导农民发展经济。三是敏锐把握经济形势, 对经济运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项目前期费, 有重点、有选择地扶持农村产业化建设, 支持发展特色产业, 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 提升收入监管职能, 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监管。要从税源监管入手, 杜绝以费挤税、私设小金库、滥发乱支等违纪违规行为及买税、拉税、垫税现象, 防止税收流失。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完善“征、管、查、处”制度, 实行非税收入征管查处相分离, 保证非税收入规范运作, 做到应收尽收。按照取消预算外资金的原则, 在农村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 实行收缴分离, 按照属地原则, 就近缴入行为发生地乡镇财政, 纳入乡镇一级预算管理。

(五) 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 使之与现行财政职能相适应

乡镇财政风险 第7篇

一、搭建“两个平台”, 构筑˜¸新型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框架

1. 实行“八统管”, 搭建制度平台

我们以人员、预算、资金、票据、账户、凭证、村财、收入为抓手, 积极推行“八统管”方式, 将乡镇财政收支运行的各个环节, 纳入县农村局统管范围, 建立相关制度, 实现了由县农村局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的新型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

一是人员统管。我们明确规定, 乡镇财政所长及预算会计的任命和一般干部的调动, 必须经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审核并报财政局同意后, 再按相关程序审批, 积极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使他们勇于监督、敢于管理, 及时传递真实财政信息, 为县财政局和县政府的监督、决策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

二是预算统管。把乡镇视同一个部门预算单位, 县乡统一支出标准, 缩小了县乡支出差距。结合财力实际, 兼顾需要和可能, 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 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指导意见, 编制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 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 经县农村局审核报县财政局审批;调整数额较大的, 向县政府报告。审核后的预算调整方案报送乡镇人大审议批准。

三是账户统管。取消乡镇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 乡镇只开设“专项支出户”、“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户”和“惠农政策专户”三个专户。乡镇银行账户由县农村局统一开设, 未经批准, 一律不得擅自开户, 从账户源头上管住资金。

四是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村合作医疗票据、凭证等, 全部由县农村局统一管理, 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先领先出、先领先用、验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办法, 在票据的领、用、核上层层把关, 以票管收, 杜绝坐收坐支, 防止乡镇转移、隐匿收入。

五是采购统管。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劳务、工程等, 由乡镇提出申请和用款计划, 经县农村局审核后集中统一办理, 采购资金由县农村局直接拨付到供应商和劳务供应者。

六是收付统管。规范乡镇收入、资金拨付和支出报账程序。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项支出凭原始票据, 经资金、核算会计审核后, 办理报账手续, 确保了财政资金按预算、用途、支出顺序使用, 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

七是村财统管。全面推行村财乡管, 设立对收入全额上缴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资金专户”, 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按规定管理, 加强审核监督, 确保专款专户专用。将农村票据、集体资金、村干部工资、村集体债权债务、农村财务、农村财务政务公开等管理于一体, 实行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五统一”管理, 实现了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公开经常化、财务监督民主化、会计核算电算化、主管部门监管适时化, 农村财务信息网络化“六化”目标。

八是收入统管。对税收收入, 按照“金税工程”、“金财工程”和加快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的要求, 取消乡镇税收收入过渡户, 实行税收收入即征即缴、直达县级国库, 杜绝滞留、挪用行为;对非税收入, 各乡镇财政所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三分离”的要求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平台, 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县国库或财政专户, 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2.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搭建管理平台

在支出管理上, 以部门预算为基础, 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 实行“两建立”、“四直达”, 实现了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 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保重点支出, 保社会稳定。

“两建立”:一是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几年来, 共投入60多万元购置相关设备, 建成连接8个乡镇财政所的光纤网络, 形成覆盖县、乡、村、农村居民 (或劳务供应商) 的四级国库集中收付体系, 建立了全县13万农户动态基础数据库、个人账户体系和财、税、库、行横向联网。二是建立县级国库单一账户。由县农村局在县人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 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五类账户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作。乡镇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作为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补充, 用于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

“四直达”:一是干部教师工资直达个人账户。建立了全县干部教师基本信息数据库, 实行“三核一代”直达个人账户制度, 确保了个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涉农补贴资金直达受益农户。将面向广大农民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 推行一户一折、直达受益对象的“一折通”发放模式, 确保了惠民政策的落实。三是乡镇公用、事业经费直达零余额账户。对乡镇公用经费、事业费根据部门预算, 按进度直达乡镇零余额账户, 确保了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四是专项资金直达用款单位和劳务供应者。以县级报账为平台, 制定了严格规范的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 将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交通建设资金等各种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系统, 直达用款单位和劳务供应者。

二、健全“三项机制”, 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 建立激励机制, 提高理财积极性

为维护乡镇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地位, 在对乡镇财政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 乡镇债权债务责任权“五权”不变原则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照顾乡镇财政既得利益, 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一是税收实行属地管理。理顺乡镇财政收入征管范围, 除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外, 其他所有纳税人一律按行政区划属地缴纳。乡镇税种级次按省对县办法分享。近三年来, 通过取消收入过渡户、实行“以票控费”等措施, 乡镇收入全部直达县级国库, 县农村局加强对乡镇收入的控管, 有效解决了混级入库、滞留挪用、收入空转等问题, 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 提高了收入质量。二是实行奖罚并重。年终, 由县农村局按照量化考核结果, 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适当奖惩。对完成一般预算收入基数任务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收入基数的乡镇, 当年乡镇党委、政府不能综合评定为文明单位, 乡镇班子成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县财政按照欠收比例和违规资金扣减该乡镇部门预算费用。

2. 建立约束机制, 加强财政监管

一是严格实行四项清理。实行“四个一律”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乡镇票据、银行账户和债权债务。即对乡镇各类超编、不在编和自聘人员一律实行分流和清退;乡镇所有收款、收费票据一律上交县农村局核销;乡镇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一律取消;乡镇债权债务一律登记造册报县农村局备案。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实行“五严禁”, 即严禁使用非正规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坐收坐支、虚增、转移和隐匿各项财政收入;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严禁超财力办事;严禁超编进人或聘用临时工;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各项专项资金和财政性资金, 并依法接受县农村局、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建立预警机制, 有效遏制债务膨胀

按照“锁定债权债务, 多渠道筹措资金, 乡镇负责偿还”的原则,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督促乡镇政府采取“剥离消债、降息压债、互抵转债、拍卖还债、清收偿债、管理减债、发展化债”等多种措施, 积极化解乡村债务。一是全面锁定债权债务。对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各类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与界定, 核清底数, 分类登记造册, 并报县农村局备案。二是严禁新的债务发生。各乡镇与县农村局签订责任状, 严格执行“五不准”, 即不准举债搞建设, 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不准举债解决公用经费不足和滥发钱物, 不准铺张浪费和随意增加弹性支出, 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增财政收入。三是建立新债追究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债务清理锁定后, 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镇和村, 严格执行“谁举债谁偿还”的规定, 建立债务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县审计部门对经济活动进行届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多种渠道消化债务。采取变卖资产、资产抵债、拍卖交通工具、转让部分公共设施的经营权、对高息借款采取停息、免息、降息等方式, 同时县财政对各乡镇一般预算收入增量返还部分, 50%必须用于消化债务。由各乡镇申报债务消化方案, 报县农村局并经县政府审批后, 资金直达债权人。

三、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行为, 取得“五大成效”

近几年来, 我们通过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转变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不断规范乡镇财政管理行为, 初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1) 农村基层政权得到进一步稳定。通过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 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 落实政策标准编制乡镇预算, 确保了干部工资、乡镇运转等基本公共支出, 乡镇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与改革前相比, 乡镇可用财力、人年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不同程度增长。2008年乡镇财政收入达到7353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3546万元, 比2005年增加1059万元, 年增长13.2%;2008年乡镇可用财力达到8177万元, 比2005年增加1723万元, 年增长8.2%;2008年乡镇公用经费支出达到120万元, 比2005年增加84万元, 增长2.3倍。

(2) 财政监督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我们通过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 将乡村财政收支纳入县农村局的监督范围, 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监督农村贯彻落实建设新农村政策情况, 确保各项扶持资金到位, 用好管好村级资金, 防止截留、挪用村级资金的发生起到很好的作用。通过强化收入管理, 严格支出行为, 实施乡镇财政政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 推进了乡镇财政监督的民主进程。同时, 从完善乡镇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 推动了财政公共支出改革延伸到乡镇, 促使乡镇财政较好地落实财政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各项政策, 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密切了党群关系。2008年累计拨付发放惠农资金7470多万元, 资金兑付到位率达100%。

(3) 乡村债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八统管”、“两建立”和“四直达”等管理措施, 县农村局对乡镇财政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乡镇综合预算得以落实, 乡镇拨款按计划, 用钱按标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乡镇预算编制和执行、国库收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票据以及财政所工作考核等多方面的管理机制。乡镇在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经过县农村局审核, 村级使用资金必须经过乡镇审核, 特别是在防止乡镇举债方面, 建立了严格的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和债务预警机制。这些硬措施, 使乡村理财观念、理财方式得到转变, 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从源头上约束了乡村两级的举债行为, 有效地制止了乡村新增债务。全县清理锁定村级债务2220.9万元, 截止2008年底, 累计化解1334.36万元, 占村级债务总额的60.1%。同时, 2008年我们还化解“普九”债务1052万元。

⑷专项资金绩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针对过去少数乡镇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 未实行专款专用, 使用绩效无法体现出来的现象, 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办法, 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监督, 完善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 将结果与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 尝试引入绩效预算理念, 对部分专项资金分配实行“项目绩效预算”试点, 组织以专家为主的评审组采用绩效预算的理念进行项目筛选确定, 将绩效监督由事后逐步推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 逐步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管理模式。

乡镇财政风险 第8篇

财政的公共职能主要分为四种, 即财政职能;收入分配;经济稳定;经济发展, 是分配社会产品、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详见表1。

二、现阶段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背景分析

近年来, 随着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进, 我国政府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大增加。为有效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我国财政部于2010年3月1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10]33号) , 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与具体的监管要求, 有助于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后来,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国乡镇财政监管优势, 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农业综合办公室于2011年5月19日下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农办[2011]126号) 。两项措施有助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与要求, 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

我省最近几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 带动了我省积极探索创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式, 注重创新办法, 切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 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见表2。

三、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当前现状

乡镇财政资金的来源较广, 种类也较多。主要包含上级政府拨款;乡镇集体经济收入等。主要用途有:用于乡镇基本建设支出;用于农民的农机、家电等直接补贴;用于维持村委会和村级机构的正常运转等。目前, 我国乡镇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等过程中, 尚存在一定问题。

(一) 专项资金“专款”未实现“专用”

由于缺少有效的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往往由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拨付到村干部手中后, 由其代为发放。但是究竟如何发放、用于何处等, 监管并不充分。有些乡镇存在部分村干部将专项物资变卖, 甚至直接据为己有, 或者在真正使用时不按原则办事, 徇私舞弊。

(二)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不独立”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部门是乡镇财政所, 但是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能并不独立。原因是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都依赖并受制于乡镇政府。因此, 财政所工作人员在资金监管工作中, 可能会“顶不住”某些乡镇领导的“管辖权”而无法从资金使用源头上进行有效监管。

(三)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不具备处罚权, 导致监管约束力差

目前,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虽然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但是工作人员在监管中, 对财政资金的不当管理行为并不具有“处罚权”, 从而造成实际的监管约束力大打折扣。比如, 基建项目竣工后, 需要对其财务决算进行审核, 而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即使发现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处理, 但却苦于没有实际的处罚权而将自身置于“尴尬”境地。同样, 在发现和处理虚报冒领财政专项资金时也面临同样处境。

四、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 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管理

首先, 尽量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支农项目和支农资金的向上申报工作;上报后, 省里对具体项目展开审查, 并负责资金的下达;县、乡等单位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文件执行, 以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迫”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民生实事上, 并缩小支农资金整合的难度, 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此外, 要明确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责任和具体的监管要求, 一是能够有效提高监管的约束力, 二是能有效制约基层对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再者, 在合理范围内要适当增加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产业扶持等方面的生产与技术投入补助,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此外, 县财政局可以对“支农”资金制作公示栏, 明确列明“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县、村农民通过公示栏就能对政府下拨的“支农”资金的具体款项、使用时间、用于项目等“一目了然”。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村百姓对涉农资金的了解, 而且还提高了百姓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力度。与此同时, 对“支农”资金的下发, 县财政局要及时将款项情况通知至乡镇财政所, 以便于财政所及时监管。

(二) 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日常管理, 实施“动态监管”

对待乡镇财政资金, 还应对其加强日常管理, 实时“动态监管”。首先, 应进一步严格财政资金专管员制度, 不仅对财政资金实现专项管理, 还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其次, 要定期清理检查每笔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通过清理检查以确保具体资金使用项目的金额、人员、账号等信息真实。再者, 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 充分发挥村级、站所的作用, 以随时掌握资金使用动态, 实现全天候监管。

(三) 强调乡镇财政部门对于资金的掌控, 创新管理模式

如今, 乡镇财政资金的种类在渐渐丰富, 政府部门应强化乡镇财政部门的管理权限, 建立以乡镇为中心, 分行业、分层次监管的立体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具体来讲:一方面, 区分直接管理项目和间接管理项目, 对于一些大型的以乡镇、村支部为中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直接参与管理, 并实行全程监督控制;而对于一些小型的以例如卫生院、学校为发起单位开展的项目, 乡镇财政部门则采取间接管控的模式或是受托管理模式。另一方面, 区分技术项目和非技术项目, 对于技术性较强的项目应由县级财政负责, 乡镇财政参与;而对于非技术项目, 财政部门则可以根据项目资金的规模大小适当放权。

(四) 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权力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 应完善和加强资金的监督机制:第一, 将专项资金的管理权可以直接下放到乡镇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只对相关资金进行抽查监督;第二, 强化县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独立性, 加大监督范围, 县级财政对规模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资金要加强跟踪管理, 对于项目资金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则下放到乡级财政部门监管, 并完善举报机制, 加大奖惩力度;第三, 强化处罚权力, 保证县级财政部门对于专项资金挪用行为的处罚权, 乡镇级财政也应对相关行为具有处罚权和处罚建议的权利。如此, 才能保证财政部门对乡镇资金的使用有着强有力的监管。

参考文献

[1]佟伟.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财政监督, 2011 (24) .

[2]杨鸿彬.以绩效评价为核心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J].齐鲁珠坛, 2013 (05) .

乡镇政府财政供养结构分析 第9篇

任何一级政府, 要想有效治理当地的经济、社会并向民众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 就必须用自身的财政资金供养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警察、老师、医务人员等, 所以财政供养人员是政府行政的基础。但是, 财政供养人员维持在何种水平才是合理的和适度的, 是一直困扰政府的一个理论和现实难题。一些学者对中国的财政供养规模从纵向上进行了古今比较, 认为中国当前的财政供养率同历史各个时期相比都显得过高, 并以此认为政府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已经非常严重, 必须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另一些学者则借助于财政供养率等指标将中国与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 认为中国财政供养规模不是偏大而是偏小, 财政供养的主要问题是供养结构不合理, 从而导致结构性过剩和运行性过剩。但是, 这些文献研究都是基于公开的统计资料, 这些财政供养人员基本限定于行政事业编制内人员,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在行政事业编制外存在大量的聘用人员, 这些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也由财政支付, 本质上说也应算财政供养人员。所以, 如果把编制以外的政府聘用人员排除在外来研究我国的财政供养, 其结论都不能完整地反映我国财政供养的真实情况。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考虑, 拟把政府聘用人员统计在内来分析财政供养结构, 并重点分析政府聘用人员的功能结构, 是对财政供养研究的有益探索和补充。

目前, 研究财政供养最常用的指标是财政供养率 (又称财政供养系数) ,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与其政府财政供养人员的数量之比。这个比率既是衡量财政供养规模的基本尺度, 也是进行相关的国际比较和古今比较的有效工具。但是, 这一指标不适合乡镇政府财政供养的绝对衡量, 因为有许多公共产品是由上级政府提供的, 相应的财政供养人员也在上级政府, 因此本文不用这一指标来分析乡镇政府财政供养规模的适度性, 而只对乡镇政府的财政供养人员结构和功能结构进行分析。

二、乡镇政府财政供养结构分析

由于政府聘用人员的相关数据没有公开的资料, 全部依赖于实地调查, 因此本文以JX市本级全部10个乡镇的调查数据来分析财政供养结构。

1、乡镇政府财政供养人员身份结构分析。2012年JX市本级10个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和身份如表1。 (表1) 从表1中看出, JX市本级10个乡镇共有财政供养人员3, 835人, 其中行政事业编制人员1, 054人, 占27.5%, 聘用人员2, 781人, 占72.5%, 这说明乡镇政府聘用人员在数量上已远远超过编制人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大量的事权下移, 使乡镇政府对财政供养人员需要增加, 而我国一直采取严格的编制管理, 乡镇政府只得在编制外大量使用聘用人员;二是聘用人员的使用成本由公共财政负担, 而使用聘用人员的直接收益是减轻了编制内人员的工作负担, 收益和成本分别由不同主体承担, 理性的政府部门必然有增加聘用人员的冲动, 以获得本部门 (个人) 的利益最大化, 从而导致聘用人员的不断增加;三是增加财政供养可以建立更广泛的政治支持网络, 同时目前乡镇的聘用人员能获得上级政府一定的财政支持, 而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具有很强的“粘纸效应”, 即相对于本级财政, 转移支付更容易引起财政供养规模的扩张。在三方面因素合力作用下, 乡镇政府聘用人员不断膨胀, 事实上在乡镇有编制人员成为脱离一线的管理干部, 做事主要是聘用人员。

2、乡镇政府聘用人员类型结构分析。目前, 乡镇政府的聘用人员类型较为复杂, 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岗位合同工, 即在行政事业核定编制数内因缺编而形成的聘用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 这类人员聘用需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二是合同工, 即乡镇自主聘用的人员, 包括正式聘用的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以及派出所的协警和城市综合执法局在镇 (街道) 执法中队的协管员等;三是劳务派遣工;四是临时工。其中, 劳务派遣工和派出所协警、城管协管员的聘用主体虽不是乡镇政府 (劳务派遣工、协警、协管的聘用主体分别是劳务公司、区公安局和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但他们的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是由乡镇财政负担, 所以本质上讲仍属于乡镇的财政供养人员。聘用人员的类型结构如表2所示。从表1中可计算出, 聘用人员中, 岗位合同工和合同工两者占全部聘用人员的92%, 这两类人员一般是长期聘用, 较为稳定, 说明绝大部分聘用人员并不只是政府的临时需要。 (表2)

3、乡镇政府聘用人员功能结构分析。乡镇政府聘用人员所从事的工作范围非常广, 几乎涵盖了乡镇工作的方方面面。根据服务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三类:城乡社区工作、综合服务和综合执法, 2012年JX市本级乡镇按功能分各类聘用人员人数和占比如表3所示。 (表3) 从表3看出:在乡镇政府聘用人员中, 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综合服务类聘用人员和综合执法类聘用人员分别占聘用人员总数的33.6%、17.4%和49.0%。

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虽然从法律上讲都是自治组织, 但由于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 这一最基层的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政府为加强对这一级组织的控制和强化这一级组织对上级政策的执行, 采取的办法是把这一级组织的工作人员纳入到财政供养范围。对于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 目前仍有较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是为了有利于政府对其控制, 让其成为政府行政的末梢, 即把城乡社区成为政府的一级机构, 其工作人员变为准公务员, 由财政来供养;另一种观点是让社区和村委会回归自治的本质, 从而减轻财政供养负担。但从实践的趋势看, 政府部门的许多事务性工作越来越下压到社区, 政府对其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大, 这样社区工作人员数量将不断增加, 社区机构也不断膨胀, 已经成为乡镇财政的一大负担。

综合执法人员在聘用人员中占比最大, 它主要功能有:一是市容和城市建设执法;二是综合治安执法;三是新居民 (外来人口) 协管;四是交通协管;除此以外, 还有环境执法、禁毒、矫正等。综合执法按岗位分布如表4所示。综合执法类聘用人员最主要的岗位是新居民协管和派出所协警, 两者占综合执法类聘用人员的75.6%;其次是城管协管和交通协警, 分别占13.2%和7.7%。这说明非户籍人口的增加是乡镇政府聘用人员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综合执法类聘用人员的聘用主体和人事管理是上级政府的职能部门, 但人头费用由乡镇财政支出。虽然乡镇在一些大的临时性任务中由于人手不够, 会调用这部分人员, 乡镇的财政负担为这种调用提供了保障, 但从职能上说应属于上级政府, 乡镇为偶尔一次的使用而承担全部费用。所以, 综合执法类聘用人员最大的问题是事权与财权不一致, 同时由于各条线是独立运行的, 所聘用的协管人员不能进行统筹使用, 这样就会增加聘用人员的数量, 从而增加财政负担。 (表4)

综合服务类聘用人员包括经济服务类 (镇街道经济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人员、企业管理办、农业服务站的聘用人员) 、社会事业类 (图书馆、文化站、计生办、民政办、敬老院、合作医疗等机构聘用人员) 和行政机构服务类。教育类、卫生类已由县级政府统筹, 乡镇街道不再承担人头费用, 因此教育卫生类聘用人员不再属乡镇政府的聘用人员。综合服务类聘用人员的岗位分布如表5。 (表5) 从表5中可以看出, 服务类聘用人员中最多的是经济服务类人员, 占全部服务类聘用人员的59.2%, 因此这类聘用人员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区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边界问题, 哪些服务必须由政府来提供, 哪些则可以由社会或市场来提供, 从而分离出社会和市场的功能, 来缩小政府现有的功能, 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然而调查发现, 由于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政府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经济发展是官员政绩的最主要考核指标, 加上政府计划经济大包大揽的思维惯性, 大量聘用这类人员增加对经济部门的服务。

三、基本结论

从上文的分析可得出如下基本判断:目前乡镇政府财政供养结构失衡, 聘用人员规模远大于编制人员规模;聘用人员主要是长期聘用的岗位合同工和合同工;聘用人员的岗位主要分布在城乡社区工作、综合服务和综合执法领域, 综合服务又以经济服务为主, 执法领域以外来人口 (新居民) 协管和派出所协管为主。从乡镇政府聘用人员的岗位分布看, 只有准确界定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边界, 给城乡社区更多的自治, 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合理划分乡镇与上级政府的职责, 才能减少乡镇政府的聘用人员。

摘要:该文通过对JX市本级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调查分析, 认为乡镇政府财政供养除了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还存在大量的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岗位主要分布在城乡社区工作、经济服务、外来人口协管和派出所协警等领域。

关键词:乡镇政府,财政供养,分析

参考文献

[1]李含琳, 魏奋子, 李印峰.中国西部财政供养人口适度比例研究:经验模型及实证应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3.

[2]程文浩, 卢大鹏.中国财政供养的规模及影响变量——基于十年机构改革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 2010.2.

[3]陈广桂.中国财政供养率问题的初步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 2003.7.

乡镇财政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第10篇

一、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制度存在漏洞。目前,我国乡镇财政会计核算施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这种制度能够体现出财政预算的执行状况,使得收支状况更加明了,并且有助于提升监管力度。然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这种制度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出来。一是使得乡镇一级政府资产管理职能弱化。在这种制度下,整个会计核算都要依据资金收付原则进行,这导致当收入远低于支出的时候,相当一部分大额公共事业支出长时间处于往来账的状态,债务管理非常不清晰。部分乡镇政府会拖后处理各种支出,形成一部分隐形债务。此外,资产往往以原始价计入账册,没有进行相应的计提折旧,这样会导致实际资产在账面上存在非常大的出入,难以被有效管理,无法体现出实际资产负债状况。二是难以客观进行成本核算。在会计操作中,实际收付现金成为收入与成本被记录的唯一标准,这样缺乏科学的配比,无法核算出实际收入及成本,最终难以体现出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方面的内容。

(2)会计核算运用存在漏洞。2007年我国正式开启政府收支分类方面的改革工作,所有收入统筹管理,按照标准加以分类,从而使得各方面的收入能够明了、规范化地体现。在科目分类上依据功能和经济两方面进行,从多个角度展现政府的各种经济活动,特别是各项支出的具体使用状况。在核算支出的过程中还应该采用项目核算的方法,且依照功能与经济两大科目对项目支出加以分类。在操作要求中,多数收入都是依循几次与分类来加以核算的。但是从单位会计的实际工作来看,大多依循经济方面的分类方法,仅仅对工资福利、服务或商品等进行核算,忽视了各项补贴方面的支出状况,没有从功能的角度对支出进行核算,无法从功能上体现出支出状况。在会计周期末也多使用年初预算的数额来作为决算数额,很显然不够客观,缺乏有效性。

(3)资产核算管理存在漏洞。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乡镇一级政府拥有的资产越来越多,但固定资产与债权债务方面的管理工作较为薄弱,该方面问题频出,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资产核算的准确度非常低。2013年,我国开始推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据这些制度,在固定资产购入的过程中应采用两笔分录的办法。而事实上相当一部分的乡镇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在记账的过程中都只是进行支出记录,而没有进行固定资产的记录,产生纰漏。二是资产管理缺乏真实性与有效性。在我国行政单位与无须核算成本的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核算的过程中应依据实际的成本状况加以计量,无须进行计提折旧。尽管这一做法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单位资产的总体状况,然而却常使得实际资产和账面资产相去甚远。在现实社会中,部分单位的房屋已经被拆除,却没有在账面上体现出来,甚至很多单位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多年前已经报废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乡镇政府作为基础行政单位往往会从上级部门接收大量的资产,这些资产大多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交接流程、手续、转移方式等方面的限制,往往会出现固定资产漏记的情况,使得账面难以反映出乡镇政府实际资产状况。三是债权债务管理混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乡镇政府会投入大量的基础建设与公共事业建设,由于财政能力有限,很容易出现大额度的暂时性款项,严重的形成巨额债务。由于支付能力有限,乡镇政府会采用长时间挂账的手法,很多债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得不到清理,呆账的数额非常庞大。加之相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变动频繁,导致其债务管理方面相当混乱。

(4)会计基础工作存在漏洞。一是未能够规范化的处理账务。很多单位在处理大型项目支出的过程中,如果已经收到发票就依照支出的处理办法进行,而预付款项的则采用往来账加以处理,并没有依照相关规定统筹汇总,时间一长,项目资金管理必然混乱。个别乡镇政府甚至出现无法与对方单位对账的情况,只能够依照对方单位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处理,整个账务处理工作都非常不规范。二是未能够对票据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使用票据的过程中存在着主观性强、随意性大的问题,很多情况下工作人员并没有认真核销,票据管理上问题频发。个别工作人员道德水平低下,借助票据审核不严的状况,滋生腐败问题。三是现金管理非常混乱。相关领导缺乏科学正确的支付观念,坐收坐支的现象很常见,违规情况非常突出。个别乡镇政府甚至出现白条抵库的恶劣行径,过夜现金数额庞大的情况也非常普遍,给资金的安全带来很大风险。

二、解决乡镇财政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末,我国财政部正式推出了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开启了新一轮的财务报告制度深化改革工作。当前,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已经初具雏形。相关部门应加快各项改革工作,并体现到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中。财务账目应该能够体现出乡镇政府的资产状况、收支状况、成本状况等。只有这样,会计核算工作才具能够实现应有的功能,为全国财政数据的可靠性奠定基础。

(2)将财政信息化系统运用到会计核算中。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乡镇政府的收支状况应全面、规范地体现到财务报表中。乡镇政府的财务管理水平应不断提升。为此,应该积极引入现代化的财务信息化系统,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精确度与规范度,使得财务报表可以提供各个项目的收支状况。除此之外,乡镇政府财政还应该及时公开政府的有关信息,使得社会各界都能够对政府的收支状况进行有效监督。

(3)重视资产管理。乡镇政府财政应加快核算现有的资产状况,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管理的各种储备物质等。这些资产的产权应进一步明确,并及时展开资产评估工作。除此之外,乡镇政府财政还应该构建起科学的资产核算制度,对当前的各项制度加以修正与完善,并在资产核算的过程中融合计提折旧。

(4)加大业务培训。针对实际工作需要,应加大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能够具备必要的工作技巧与职业操守。相关工作人员应熟练运用现代化的会计信息系统。在培训过程中应重视内控方面的内容,确保票据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位。现金业务在开展的过程中应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使得账面与实际情况始终相一致。对此,乡镇政府财政应落实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制度。

(5)依法编制会计报告。在新会计准则制定的推行下,乡镇政府财政应积极构建财务报告制度体系。财务报告中应涵盖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除此之外,乡镇政府财政部门还应该编制财政决算报表,并且做到账面与实际状况相一致,报表内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能够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而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吴长梅.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措施分析.财经界(学术版),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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