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2024-07-08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精选8篇)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1篇

一、海峡两岸深化经贸交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 两岸经贸合作尚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 机制化程度过低。

两岸长期的政治敌意虽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缓解, 但政治关系一直是两岸经贸合作中一根敏感的神经。政治关系紧张与意识形态分歧长期左右着政府相关合作政策的制定。台湾方面如果继续奉行消极的两岸政策, 两岸的经贸政策无法走出以民间间接性的合作理念为主, “上下分离”的局面, 这将成为两岸合作机制化程度不高的主要障碍。鉴于欧洲一体化中奉行的循序渐进的经济合作特点, 中国大陆和台湾应继续以经济合作为主, 尝试两岸之间的功能性合作。可喜的是目前已有建立“海峡两岸共同市场”或“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两岸于2008年12月15日起实现“三通”, 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CFA) 的签订有利于推动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经济合作制度化, 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台湾在贸易中的竞争力, 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事实上, ECFA的提出是为了促进两岸经贸合作, 提升台湾在出口贸易中的竞争力, 从而免于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被边缘化。因此, 台湾应该在推进商签进程中避免ECFA议题被政治化, 使两岸的经贸合作更加顺利。

海峡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但是两岸农业合作的程度还有待加强。大陆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 在中低端农产品市场上具有优势;台湾在品种改良、农业产销体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特别是在热带果蔬、优质育种等高端产品方面优势突出。两岸可以考虑率先在农业领域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制度化的合作与交流平台, 待时机成熟, 把制度化的合作领域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有数据表明, 海峡两岸20多年来的经贸合作交流正不断加深两岸经济相互依存, 海峡两岸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已初步显现。正因如此, 借鉴欧洲一体化的成功经验, 要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规范化、稳定化, 不仅要消除两岸经贸关系中的各种政治障碍, 也要探讨构建稳定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紧迫性日益凸显, 正如有分析指出, 尽管两岸的经济合作已十分紧密, 但说到底只是一种“功能性合作”。应该看到ECFA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合作安排, 合作继续深入的空间很大。随着两岸经贸的深入发展, “功能性合作”提升到“制度性合作”是大势所趋。

其次, 两岸民间交流依然存在严重障碍, 两岸人员交流往来严重不对称。欧盟一体化进程中, 共同大市场的建立使得不同社会之间人员往来从交往密度到规模都达到相当深入的程度。欧盟内部实现了商品、人员、劳务、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通。按照社会自由主义观点, 不同社会之间形成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比政府间的关系而言更具有合作倾向。卡尔·多伊奇认为不同社会之间高度的跨界联系不仅会导致没有战争的和平关系出现, 而且导致“安全共同体”的出现。他所谓的“安全共同体”是指实现了一体化的一个群体, 而一体化意味着形成了一种“共同体意识”, 并形成广泛而又强有力的制度和惯例, 这些制度和惯例足以长期保证其区域内的人们对“和平变革”的可靠期望。这可以通过相互交流和社会学习的过程来实现。

肖欢容进一步认为多伊奇强调安全共同体形成的条件:比如日益增加的社会沟通、相互交流和交往范围的多样化、更多的人员流动、坚固的经济联系、基本价值观的相容性等。因此, 多伊奇所称的“安全共同体”是一个社会互动框架。如今, 研究欧洲一体化理论的一个现实趋势是走向社会建构主义, 所谓建构主义是认为社会事实并不是从天而降, 而是人类通过日常实践建构并再生产出来的, 即“事实的社会建构”。显然, 按照多伊奇关于安全共同体的界定标准, 海峡两岸远未具备那些基本条件, 不但如此, 两岸的交流即使在现阶段经济合作取得“突破”的情况下还远未达到“事实的社会建构的前提。”比如, 目前两岸经济联系并不稳定且存在不平衡。据国台办提供的数据显示:1987—2006年, 台湾同胞赴大陆累计达4, 240多万人次, 而同期大陆同胞去台湾累计才140多万人次;2008年, 台湾同胞赴大陆达436万多人次, 大陆同胞赴台仅27万人次;实现“三通”后一年 (2009年) , 大陆赴台人次显著增加, 达到90多万人次, 比2008增加了235.7%, 2010年大陆赴台交流人次达到16万人次, 增长了77.64%。而2008年台湾赴大陆人数448万人次, 较前一年只增加2.66%, 2010年达到514万人次, 增加了14.65%。从数据中, 我们可以看到“三通”后一年, 大陆赴台人员成倍增加, 出现了一段高潮, 台湾赴大陆人次也同步稳定增长。但考虑到大陆庞大的人口基数, 两岸交流还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此时应趁热打铁积极地促进民间交流深入化、机制化, 早日增加两岸民众国家认同感, 期待双方尽早释放政治善意。

二、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现状

前面分析了两岸经贸交流合作过程中主要的制约因素, 虽然表明了两岸经过几十年的互通互联在前进的道路上因受到政治因素的羁跘而步履蹒跚, 但在看到两岸合作过程中遭遇礁石的同时, 也不要忽略两岸合作与交流过程中的积极现象。

1. 两岸经贸来往日益密切, 为两岸进行全方位的交流奠定了坚实基础

众所周知,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 却因政治与意识形态的敌对人为的隔离开来, 30多年来, 两岸长期处在“经热政冷”的状态。如果说1987年两岸隔绝状态的打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宝岛台湾具有开天辟地的意义, 那么2008年实行两岸三通就是“先经后政”的壮举, 是走向两岸和解直至统一的第一步。两岸贸易发展大致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 试探性阶段两岸贸易处于不稳定状态 (1979—1986年) ;第二阶段, 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持续快速增长 (1987—1996年) ;第三阶段, 两岸经贸交流在“政冷经热”环境下继续发展 (1997—2001年) ;第四阶段, 平稳快速增长阶段 (2002—2005年) ;第五阶段 (2006年至今) , 发展新机遇期。

1979年, 两岸贸易额只有0.77亿美元。1979—2004年平均增长率为31.9%, 2005年同比增长16.5%, 2006年同比增长18.2%, 其中台湾地区向大陆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37.9%, 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4.6%。从2003年起, 大陆超过美国、日本, 成为台湾地区最大贸易伙伴, 且是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2009年, 大陆对台湾贸易额为1, 062.3亿美元, 同比下降17.8%。其中, 大陆对台湾出口为205.1亿美元, 同比下降20.8%;自台湾进口为857.2亿美元, 同比下降17.0%。进入2010年后, 两岸贸易额有较大回升。2010年1至12月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453.7亿美元, 同比上升36.9%。其中, 对台湾出口为296.8亿美元, 同比上升44.8%;自台湾进口为1156.9亿美元, 同比上升35.0%。台商在大陆累计投资项目71, 847个, 实际投资439.1亿美元。2009年1至12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 555个, 同比上升8.3%, 实际使用台资金额18.8亿美元, 同比减少1.0%。2010年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3, 072个, 同比上升20.2%, 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4.8亿美元, 同比上升31.7%。

不难看出,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两岸经贸往来已经使得大陆和台湾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两岸相互了解也得到加强, 这为拓宽其他领域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 两岸政党政治牵手惠及经贸关系

2005年以来, 台湾地区中国国民党、亲民党等领导人对大陆进行了历史性访问, 有利于改善两岸关系。2005年4月,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进行正式会谈, 发布了“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 标志着国共两党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道路上迈出历史性的一步。自国民党重掌执政权柄以来, 两岸政党之间的交流也随之启动。2008年底至今, 湖北、湖南、浙江、广东、广西、福建、贵州、陕西、河南、山东、北京、上海等地的省市领导先后率团访问台湾, 不但拉升两岸交流的层次, 增进了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 而且在台湾进行了大笔的采购, 为台湾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两岸政党的交流促进了政党间的相互谅解, 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 更重要的是:两岸政党从两岸人民的根本福祉出发, 高瞻远瞩, 释放并出台了一些利民、惠民的理念与政策。2005年4月, 胡锦涛总书记在与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时, 首次提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概念。2006年4月, 胡锦涛总书记又将和平发展概括为两岸关系主题。在此基础上,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郑重呼吁, 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 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达成和平协议, 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正式提出为今后大陆对台行为提供了切实的依据, 对两岸关系发展提出了崭新的思路。台湾方面, 虽然前任台湾领导人李登辉提出的“戒急用忍”政策, 阻碍了开放台湾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进程, 不过自国民党上台后, 党主席马英九改弦更张, 提出“活水经济”发展战略, 并把推动签署综合性框架协定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 两岸经贸往来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国民党一系列经济措施无不受到民意的推动。相关数据显示, 国民党支持率曾一度下滑, 从2009年7月的35%下降到2010年5月的31.7%;而民进党的支持率却从当时的17%上升到了2010年5月的23%。为了让民众尽快看到ECFA的成效进而挽救民意支持, 马英九更加积极地推动签订进程, 不仅围绕着ECFA展开一系列从研究到宣传、拟定、协商的密集行动, 而且多次亲自参与在岛内的宣传活动。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至今, 台湾民众重视大陆希望了解大陆的比例显著提高。台湾《旺报》2010年8月策划了一项民调。民调显示67%的受访者认为大陆对台湾未来的发展很重要, 有49%的受访民众希望了解大陆。在台湾民众渴望了解大陆的同时, 台湾《旺报》撰文提醒民众纠正心态, 便于与大陆沟通。社论说, “认为台湾高大陆一等是错误的, 依赖大陆奶水的心态更是偏差。台湾经济社会发展较大陆早约20年, 台湾的领先只是发展启动时间的领先, 不是谁比谁优秀, 或谁的制度、谁的社会比谁好的问题。大陆经济规模虽然大于台湾, 大陆是台湾贸易顺差主要来源, 但并不表示台湾对大陆呈现经济依赖关系。”值得注意的是, 在两岸合作交流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 台湾民众呈现出一种前后矛盾的心态。台湾“中研院”社会所研究员吴乃德提到, 大约53%的台湾民众同意“国民党太过倾向大陆的立场”;同时, 也有50%的台湾民众认为“民进党过于反对和大陆来往”。他还称, 在大陆经济诱惑下, “台湾民众则普遍担心‘统一’变得更容易”。显然, 海峡两岸主流民意明显释出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的强烈愿望, 与台湾当局单方面担心“自主权”有可能因两岸交流的深入而丧失形成强烈对比。两岸合作必须跳出这种求发展却瞻前顾后的心态, 吸收相关合作形式特别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经验, 以推进两岸交流与合作。

三、大陆对台策略:基于欧洲一体化的经验。

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受人瞩目, 欧洲一体化的成功实践则被视为区域整合的成功典型。在现有的文献资料中, 欧洲一体化的研究成果大多拿来作为东亚一体化的参照物以便提炼出有价值的经验指导东亚的实践, 而在大陆学者中鲜有将欧洲一体化经验指导两岸关系的研究成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欧洲模式的特殊性大于普适性”, 这正是世界多样性的体现。两岸关系从法理上不可能是欧洲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 这就表明台湾与中国大陆不是对等的政治实体, 也就是说台湾与大陆的关系起点与欧洲各国不同。这一点决定了大陆学者在借鉴欧洲一体化经验时主要从宏观层面加以考虑, 加上两岸问题超出了中国视野, 备受东亚乃至美国的关注, 经验的提取存在较大的困难。然而实践出真知。欧洲一体化以曾是宿敌关系的法德两国和解为起始点, 其经验对同根同源的大陆与“一个中国”条件下的台湾走向历史和解很有启发意义。

最近几年, 两岸关系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大陆总结了诸多涉及台海事务的经验, 已经或正在形成政策并加以落实。

1. 循序渐进已经成为大陆对台策略的基本方略

鉴于欧洲一体化的经验, “在促进地区联合和一体化进程中, 从最易为公众所接受、并能最明显地取得合作效益的领域着手, 然后逐步向更敏感的领域过渡, 这样的一体化思路更易为各成员所接受, 成功的可能性也更大。”大陆方面多次表示, 希望与台湾方面建立类似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即CEPA (注:2003年6月和10月, 大陆分别于香港和澳门签订了CEPA) , 当时两岸曾为CEPA关乎主权问题存有异议, 对经贸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各抒己见, 争执不下。最终, 双方秉承循序渐进的原则, 经过协商成功搁置了政治争议。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该协议开宗明义地指出:“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 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 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令人高兴的是, 大陆政府在对台方略上不但强调循序渐进, 而且积极采纳各类建议指导对台工作。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不但成为两岸经贸文化关系发展的大本营, 更是为两岸政治领袖及一线官员提供了智力支持。七届论坛迄今累计形成的超过100余项“共同建议”, 多数已化为现实, 成为政策, 或正待落实。过去“民间热、官方冷”和“官民互不相关”的局面正逐步打破, 循序渐进即是指两岸经贸合作机制本身又朝着发挥两岸从经济整合走向政治统合的独有作用迈进。

2. 合作中的机制化倾向有利于化解两岸政治隔阂

学者们将欧洲一体化的速度比作火箭, 而欧洲一体化所以成效显著是由于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能正常运作, 旨在处理好成员国相互之间以及区域一体化与成员国之间协调平衡权益的体制机制, 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对这一体制机制一直进行不断的修补和完善。两岸要想建成和平协商、坦诚对话的平台必须有适合的机制作为保障, 而商谈机制这一平台正是两岸接触、交流、商谈的载体, 为两岸交流长期稳定地进行下去扮演关键的角色。现有的商谈机制主要包括两会商谈机制、两党商谈机制, 其他同台湾产业协会、商会等洽商机制等。有学者另辟蹊径, 希望两岸应着手建立和平机制。所谓和平机制是指在建立和平机制的过程中, 一是以和平协议为主体通过谈判解决结束敌对状态、军事互信、台湾当局政治定位与“国际空间”等问题。二是和平协议应充分酝酿, 涉及两岸政治定位, 国家统合模式等棘手问题依具体的难易程度先后处理。这些商谈的结果形成和平协议的内容, 也是和平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现有机制在打消两岸政治隔阂方面进展艰难曲折, 其根本原因在于两岸的政治分歧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在涉及国家统一的问题上, 释放政治善意和仅寄希望于领导人的领导智慧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前西德总理阿登纳被称为富于首创精神的现代政治家, 他的一体化政策是站在满目疮痍的欧洲地面上对“德国自杀性的绝对主义”的反思而做出的。他指出:“没有一个强大统一的欧洲, 而要在自由中实现德国统一, 这是谁也不能自圆其说的。”只不过欧洲的幸运不能轻松的降临在两岸人民的头上。国台办主任王毅认为:“两岸实现互利、互惠、双赢的前景, 重要前提就是一定要维护好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因此, 多层次的合作交流趋势更有利于实现政治分歧上的“软着陆”。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2篇

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风风雨雨,但是她不折不挠,生生不息,为什么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精神纽带,这也就是文化的精神力量。闽台之间存在“五缘”的文化,正是出自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是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缘”文化的一个部分,是群体本位、伦理中心的民族文化在闽台地区的集中体现。“五缘”的文化是指下面五部分, 第一,在台湾和大陆之间,台湾离福建最近,从大的范围来说,我们就是厝边,所以闽台有“地缘”关系;第二,台湾大部分人的祖家在福建,许多人同一个先祖,这是闽台的“血缘”关系;第三,因为我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所以讲同一种方言,有相同的风俗习惯,相同的信仰,也就是有同一种地方文化,这是闽台的“文缘”;第四,我们两个地方很近,所以古早时也有来来去去,行船走海做生理,这就是闽台“商缘”;第五,台湾和福建在历史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在清朝时期,有二百年时间同属福建省,同一个行政系统,所以闽台以前有“法缘”关系。

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东濒台湾海峡,与金、台隔海相望,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胞主要祖籍地。晋江与台湾,近在咫尺,熟悉而又陌生。“无论黄昏时的树影有多长,它总和树根连在一起。”晋江如何利用自身和台湾的“五缘”关系,特别是晋台两地渊源深厚的“文缘”,来不断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当前摆在眼前的紧迫任务。

作为千年古刹的晋江市安海镇龙山寺,它的香火在台湾广泛传播,这恰恰给晋台两地宗教文化交流搭建了一个平台,因此加强晋台两地龙山寺宗教文化交流,对维系晋台两地的宗教信仰,拉近彼此的距离,加快晋江建设的步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两岸龙山寺一脉相通

安海龙山寺又名天竺寺,坐落在安海型厝,始建于隋皇泰年间,是泉南著名的千年古刹,其奉祀的千手千眼观音,全身有一千零八只姿态各异的手,掌中均雕一只睁开的慧眼,是我国稀世珍宝雕珍品。安海龙山寺,香火旺盛。每年都会有四面八方的香客赶来燃香祈福。

近年来,两岸龙山寺香客来往越来越频繁。而今到安海龙山寺朝圣的台湾香客数不胜数。鹿港龙山寺和高雄龙山寺的香客团都要过来谒拜,也有越来越多安海龙山寺的香客到台湾去追寻龙山寺的印记。因龙山寺而搭建起来的纽带,正越来越紧密地把两岸的情缘联系在一起。

二、安海龙山寺在交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两岸龙山寺交流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到台湾同胞更深切的认同,增进了相互了解,密切了感情联系,扩大了共同利益。但通过我们调查研究发现,安海龙山寺在交流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和阻碍着两地的进一步交流与发展。主要表现在:

1、交通问题突出,挤窄混乱。

安海龙山寺门口路段狭窄,交通拥挤混乱,停车位缺乏,在烧香的高峰时段要找到一个停车位是很困难的。而寺门口仅有的几个车位,常年被几个老人“霸占分割”;每当车辆停靠在龙山寺旁边的海八中路,面前就会突然冒出一个老人,伸手要向你收取每次5元钱的停车费。没有任何收费许可,也没有任何收费凭证,如果你不想交钱,那就要把车开到很远的地方去,这是开车来龙山寺的每位香客的遭遇。

经调查了解,收费的都是安海型厝村本地老人,与龙山寺无关。这些收费的老人有好几个,他们每天占据着一个或若干个停车位,向每辆停靠的车辆收费。不少车主为了不让收费将车停在公路对面或附近的龙山路,造成龙山寺附近交通拥堵。

2、商贩堆积门口,乱象丛生。

香客将车停好后,准备前往寺内“烧香”,迎面而来接二连三的小摊贩又会让你心情大受影响。在龙山寺外的小摊贩不下20个,这些小摊贩占据了寺院外面的大半个广场,他们大多经营“烧香”用的一些用品;还有卖安海土特产的,如土笋冻等,门口的叫卖声、人流声、车流声、商家的告广声等交集在一起,吵杂喧闹让人难以置信,已置身佛门圣地了。

3、民房包围寺庙,大煞风景。

除了停车难,乱摆摊,现在最令人担忧的是龙山寺周围已无足够发展腹地。龙山寺左侧靠近海八中路,而其前面、后面及右侧,现在已被民房等建筑包围。目前,不少前来进香的香客,大多从靠海八中路的一个侧门进出。而寺院前面的正门道路比较狭窄,更不用说有停车的地方。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50年代,寺院周围根本没有什么民房等建筑,整个龙山寺看起来更加气势宏伟。随着后来周边建筑逐步增多,现在的龙山寺已被“淹没”。因为周边没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寺院想增加一些配套设施都被搁浅。

4、交流缺乏管理,渠道不畅。据我们调查得知,安海龙山寺没有专门的晋台文化交流机构,没有专项的交流基金,导致对两岸龙山寺的交流缺乏连续性和长效机制。交流上缺乏总体思路和长远规划,出现急功近利、为交流而交流的现象。

三、促进两岸龙山寺交流的思考

随着两岸交流的深入发展,安海龙山寺也迎来了对台交流的良好机遇。我们应该抓好时机,开展对台交往,但不可操之过急,应逐步推进。在晋台宗教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政府所要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要构建好交流平台,需要创新政府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政府在晋台文化交流中的主体地位。

1、旧城改造,打造安海龙山寺品牌。

对于上述现状,安海镇应尽快推进龙山寺区域改造。启动项目,聘请专家制订龙山寺近期、中期及远期总体规划。将寺建设列入市镇两级建设盘子中去,把龙山寺的规划建设作为镇重点改造项目,合理布局,逐步实施,将龙山寺建设成海内外知名宗教圣地。同时要落实保护管理措施。明确龙山寺的寺庙范围,划定寺界,分清寺内教务管理与寺外商业经营界线,将所有商贩全部迁出寺外,建立管理机制,另外要重视安全保护,加强安全保护队伍力量。

2、重视发挥民间力量。民间力量在龙山寺的整治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民间力量是有限的,它需要政府搭建平台,建立文化研究交流机构,政府和群众协调合作,促进龙山寺和其他寺庙的文化交流,进一步整治建设龙山寺。

3、建立一个专门的晋台文化交流组织机构,加强对晋台文化交流的组织领导。对内,使分散在晋江的对台交流协会或组织集中形成一个综合的、系统的晋台文化交流体系。横向可以整合资源,加强与各部门、各团体的互动与合作,达到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促进晋台文化交流的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纵向可汇聚力量,进行有效协调、整体规划,重点扶持、全面推进,实现晋台文化交流的多元化和系统化进程。对外,强化与台湾文化交流组织的沟通与联系,深化两地文化的交流。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3篇

20144年5月15日, 由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主办、《海峡科技与产业》编辑部协办的“海峡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论坛”在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总部成功举办, 并圆满落幕。以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创始人、名誉主席、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原副主任朱万勇 (正部级) 和中国人民外交协会理事、外交部礼宾大使孙玉禧为代表的20余名中国内陆商协会会长及企业家, 与以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理事长王明春、台北市中小企业协会理事长钟淑玲和台湾科技产业协会胡骏执行长为代表的20余名来自台湾地区企业代表组成的经贸代表团, 就两岸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及商协会发展问题进行了有效沟通和洽谈。

联盟 (网) 名誉主席、前外交部发言人, 前驻阿富汗、印度、意大利、波兰特命全权大使孙玉玺, 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姚海涛, 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秘书长、学瑞创意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宇雄, 中华贸易经理协会活动组长、康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兴, 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理事长特助、海天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所长毛康燕和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理事、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执行长、骏扬国际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骏出席了本次论坛。

联盟 (网) 创始人朱万勇在欢迎辞中对台方代表团到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指出这次活动不仅是海峡两岸经贸项目交流会, 更是内陆和台湾地区交流文化、收获友谊的联谊平台;孙玉玺大使则从外交层面阐述了海峡两岸团结合作、互助共赢的必要性;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姚海涛在演讲中指出, 联盟 (网) 推出的“千家商会工程”将在全球各地域、各行业创建商协会平台, 而这个囊括千万个商协会的联盟平台, 将产生巨大的商业裂变和无穷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 他在会上提出了创建台湾地区商协会联盟的希望。

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姚海涛发表演说

台湾地区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理事长王明春女士、台北市中小企业协会理事长钟淑玲女士也分别就各自代表的协会发展情况、已投资项目、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前景发表了精彩演讲, 表达了与联盟 (网) 为代表的内陆商协会和经贸组织、企业加强交流和合作的愿望, 并当场邀请大陆各组织代表参与拟在台湾举办的各项会议。

随后, 中华贸易经理协会活动组长、康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兴、中华贸易经理协会秘书长、学瑞创意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宇雄及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执行长、骏扬国际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骏也分别针对海峡两岸科技、教育、服贸等领域发表了精彩演说。

在会议接近尾声时, 海峡两岸双方代表互赠礼品, 台湾代表赠送了联盟 (网) 、《海峡科技与产业》编辑部牌匾, 联盟 (网) 向台湾商贸代表团赠送了中国书画, 寄寓了海峡两岸民间组织的深切友谊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美好蓝图!

5月18日, 台湾科技产业协会胡骏执行长再次拜会环球商协会联盟 (网) 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姚海涛, 就建立环球商协会联盟台湾地区分部进行了实质性合作磋商, 有望在近期达成合作协议。

环球商协会联盟向台湾科技产业协会赠送字画

环球商协会联盟向中华贸易经理协会赠送字画

台湾科技产业协会向环球商协会联盟赠送牌匾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4篇

未来的几年中,海峡经贸合作发展将会有新的突破,但同时受制于政治因素,两岸税收制度向一致方向趋同可能会弱于经贸关系的热度。这样,为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发展,协调两岸税收关系就不仅是重要,而且是非常迫切。

海峡两岸税收制度比较

海峡两岸的现行税种中,有不少在名称上或实质上相同,但这些税种两岸仍有异同。

(1)增值税与营业税。台湾将两种税合并成一种税,并称为营业税,同时对销售货物、劳务及进口货物课税,是将按增值额课税与按总额课税的混合。大陆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分设税种。

(2)货物税与消费税。台湾的货物税与大陆的消费税相同,均是就少数特定产品课税,属选择性课税,但课税对象范围有所不同。台湾以水泥、饮料品、汽油、汽车、彩色电视机、平板玻璃等为对象;大陆则是以烟酒、化妆品、珠宝、汽油、汽车及鞭炮烟火等为对象。

(3)企业所得税。不同之处:一是税率不同。台湾为22%,税率较低;大陆为33%。二是适用不同税法。台湾不分内外资,所有企业均适用所得税法中的相同规定课税;大陆则内外资有别。三是对企业的税收优惠不同。台湾的税收优惠另有法律规定,以前是奖励投资条例,1991年起则称为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并都只考虑企业的注册地,而不论其资金来源;大陆则是对外资企业提供“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四是台湾自1998年起实行两税合一,企业所缴纳的营利事业所得税,可供企业股东或资本主用以抵扣综合所得税;而大陆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重复课税问题没考虑解决。

(4)个人所得税。台湾的综合所得税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都是对个人所得课税。其差别有:一是税法依据不同,台湾的综合所得税是所得税法中的一部分;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有独立的个人所得税法。二是对课税方式不同,台湾采取综合所得税制,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大陆则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各类所得分别课税。

此外,海峡两岸各自设置的有较大差异的税种:台湾设置而大陆现没有设置或没有开征的税种主要有:地价税、娱乐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大陆没有设置地价税。大陆没有娱乐税,因为大陆的娱乐项目是在营业税下课证,也包括歌厅舞厅等 。大陆的遗产税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列有,但至今却一直没有征收。土地增值税也是在1994年开征,但征收之后因实际情况而已暂时停征。

大陆设置而台湾没有设置的税种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另有几种税则只是名称不同,并非实质特有。

海峡两岸税收制度协调存在的问题

两岸税收制度不同带来的需协调的问题特殊而复杂,由于经济制度不同,它既不是一般的“国家税收”问题,也不可能等同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税收”问题。在当前海峡两岸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有些类似于“国际税收”范畴中体现的一些问题。

(1)海峡两岸居民所得重复征税问题。两岸重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引起的,大陆对所得征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台湾对营利事业所得征税兼行两种税收管辖权,对个人综合所得征税只采用地域管辖权,但对来源于两岸所得,不论是个人或营利事业均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对于重复征税的消除,国际间所采取的最普遍办法是抵免法。台湾方面也有涉及两岸税收抵免的相关规定。1992年7月公布实行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有大陆地区来源所得者,应并同台湾地区来源所得课征所得税。但其在大陆地区已缴纳之税额,准自应纳税额中扣抵。前扣抵之数额,不得超过因加计其大陆地区所得,而依其适用税率计算增加之应纳税额”(第24条)。“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有台湾地区来源所得者,其应纳税额分别就源扣缴,并应由扣缴义务人于给付时,按规定之扣缴率扣缴”(第25条)。 大陆目前尚无关于两岸税收的直接具体的规定,只在有关税法中有抵免法的规定,两岸税收事项可参照实行。然而,在两岸税务信息并不畅通的现状下,税务部门不太容易清楚了解台商及大陆居民的来源所得情况及税务资料,无法有效进行两岸税收抵免工作,目前两岸双重征税问题的实际解决仍很困难,跨越海峡投资经商的所得,难免受双重征税的困扰。

(2)台商在大陆投资税负不公问题。大陆改革开放后相继制定关于涉外税收优惠措施的法规,给予台商在大陆投资以税收优惠。但台湾当局至今仍坚持“三不”政策,拒绝大陆居民到台湾经营,因此大陆居民无法享受到台湾方面的税收优惠待遇。目前台湾已是大陆海外投资主要来源地区之一,但因不可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台湾的公司及个人无法享有大陆与相关国家签定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实际上可能造成某种程度的税负不公平。

(3)海峡两岸防范避税问题。目前两岸防范避税问题主要在大陆方面。在各种避税措施中,通过在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是常见的一种手法,而对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规避税收进行处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获得海峡彼岸的台湾当局的积极配合,如互通关联企业的认定、独立成交价等方面的调查资料,才能顺利进行。在目前两岸税务交流渠道尚不畅通的情况下,要有效防止企业以不正当手段逃避税收确实不容易。

探寻海峡两岸税收协调的思路与途径

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中的税收协调事项,从现实分析,可能更应以福建作为主要的运作载体,这有利于促进两岸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两岸关系的积极推进。从文化渊源、人文环境、亲情关系、地理因素等各方面,福建在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发展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海峡两岸的排头兵,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应作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推进乃至建立两岸共同市场的重要组成和前期基础。

(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解决两岸税收协调问题的根本原则是祖国大陆对两岸关系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要始终坚持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绝不适合将这种关系的处理方式国际化。因为:第一,双边税收协定,是主权国家之间为了协调税收分配关系,经谈判所缔结的一种协议,它适于国与国之间经济交往中的税收关系处理,而两岸是统一的国家。第二,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交往仍然坚持“间接、单向”的原则,不少台商还是以“外商”或“港商”的名义在大陆投资经营。第三,大陆企业及个人至今因台湾当局阻挠仍不能到台湾去经营。

总体思路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指导,重视两岸税收协调关系,创新体制创新方式,灵活处理现实问题,推进两岸经贸合作发展。

(二)福建目前宜采用的措施建议。

1、开拓思路,争取地方的税收立法权,扩大税收管理权限。应考虑适当赋予地方相应的税收立法权限,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推进,应积极考虑设立税务特区,给福建以地方税收立法权,并适度扩大税收管理权限。建议从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发展的长远大计出发,福建省应创新发展思维,积极主动地向中央争取尽快考虑赋予福建相应的地方税收立法权,并扩大税收征收管理权限,以及时合理解决现实中的两岸税收协调问题。

2、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保障台商经济权益。应根据经济全球化趋向和国际惯例原则完善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制度,以求在两岸税制协调中居于主动地位。同时应遵循《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基本原则,可考虑在如对两岸税收抵免、台商税收优惠、税收饶让问题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切实有效地保障台商享有应有的经济权益。

3、建立两岸税收情报交流中心,重视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福建应专门建立两岸税收情报中心,加强两岸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信息沟通,保证税务信息和企业相关经济信息的及时准确。要注重加强两岸税收情报和相关经济信息的收集交换工作,注重案例调查和法律程序,制定出促进两岸经贸发展中税收协调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两岸处理税收实际问题提供必需条件。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5篇

一、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现状

近30年来, 两岸经贸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领域不断扩展, 层次不断提高, 互惠互利的经贸合作与交流格局已见轮廓。目前, 大陆已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和最大的投资目的地。两岸经济互惠互利的效应日益显现。

1. 两岸互成重要贸易伙伴

两岸贸易在大陆和台湾的对外贸易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随着两岸贸易的迅速发展, 两岸市场相互依存度不断增强, 台湾与大陆已互为重要贸易伙伴。1990年, 大陆是台湾第九大贸易伙伴, 第五大出口市场, 第二十大进口市场;到上世纪90年代末, 大陆已上升为台湾第三大贸易伙伴, 第二大出口市场, 第六大进口市场。到2007年, 大陆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是大陆的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第五大进口来源地以及第一大逆差来源地。到2010年, 两岸签署了ECFA协议, 两岸各有267项与539项货物可在未来两年内逐步实现免关税进入对方市场, 还提出将设立经合会进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与争端机制等4项协商。可见, 中国大陆成为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 而台湾则是中国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三大进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 两岸经贸交流实现质的飞跃。

2. 台湾向大陆投资积极扩展

随着大陆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重心的转变, 台商在大陆投资格局也在发生着相应的转变。总体上来讲, 台商对大陆投资呈现从南向北、从东向西、从沿海向内地的逐渐转移过程, 只是转移的程度与速度各地有所不同。台商投资企业的地域性聚集现象突出, 投资的地域性很强。目前, 仅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就聚集了约70%的台商投资, 主要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省, 其中以广东和江苏两省最为集中。与此同时, 台商投资项目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从投资中小企业转向了投资大型企业, 从投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逐渐转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3. 两岸产业内分工从垂直走向水平

合作初期, 两岸双边贸易同时存在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的情形, 其中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但从贸易商品结构来看, 台湾地区向大陆出口的是技术密集型产品, 具有较高附加值;而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的产品, 虽然基本与台湾向大陆出口属同类产品, 但是在大陆完成的是简单的加工或者装配, 附加值较低, 具有明显的加工贸易特征。不过, 随着近年台资企业工厂向大陆转移的深入发展, 两岸产品档次的差异正逐渐缩小, 正在形成互补性的分工。再者, 大陆近年来全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在原来台湾占优势的电子信息产业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而台资企业在两岸的产业内分工投资则对两岸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总的来说, 海峡两岸产业间分工已发展到产业内分工, 并正在从产业内的垂直分工向产业内的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4. 两岸人员交流、金融业交流与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2008年7月, 台湾开放大陆游客赴台后, 在台湾同胞赴大陆人数持续增长的同时, 大陆民众赴台旅游非常踊跃。2010年大陆赴台旅游人数达到109.5万人次, 超过日本成为台湾的第一大旅游客源。累计两年多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观光效益已突破1400亿元新台币。同年, 台湾当局正式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投资台湾证券及期货市场, 放宽大陆台企回台上市的资格限制, 取消台湾上市公司可持有大陆企业股权不得超过20%以及企业投资大陆不得超过其净值40%的规定。同时, 台湾当局将银行、保险与证券业列入了大陆企业投资许可项目, 两岸金融业双向交流于下半年正式启动。2009年4月, 在第三次“陈江会谈”中, 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达成具有历史意义的原则性共识。两岸经贸合作新局面进一步形成。

二、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前景展望

2011年, 大陆将进入“十二五”时期, 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结构调整及扩大内需策略的深化, 有助于为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 台湾自身经济仍面临着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各种问题, 以及2012年台湾“大选”可能产生政策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 两岸经贸关系将呈现不断排除艰难, 稳步推进的格局。

1. 两岸经贸互动将由民间主导转变为政府主导, 由单向交流走向有选择性的双向交流

2 0 0 8年6月1 3日, 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两会”协商机制的确立, 开启了两岸准官方的制度性协商渠道。今后, 两岸可在制度层面解决两岸交往中的一些问题, 为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打下坚实基础。

2. 两岸服务业合作空间巨大

通常台湾产业向大陆转移主要是集中在制造业领域, 但随着大陆逐渐兑现入世承诺, 服务业及内销市场已逐步对台商开放。一部分台商紧紧抓住这一机遇, 开始将现代服务业作为发展重点, 具体包括金融、流通、通讯、医保、人才培训、文化创意、环境设计、资讯、研发、环保、工种顾问等利用知识而产生高附加值的领域。大陆的服务业在GDP中所占比重为43%, 对于全球而言还相对比较低, 而台湾的服务业所占比重超过了70%, 具有一定的优势与许多可取的经验, 两岸服务业的合作空间很大。

3. 两岸在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很强的共通性。

在未来中国大陆经济发展中, 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升级是战略目标之一。2 0 0 9年大陆首度提出了发展“七大战略新兴产业”, 同时确立了“七大战略产业”将是继“十大振兴产业之后”中国经济成长的大引擎, 也是“十二五”规划的经济成长轴心。而在同年台湾当局连续推出六大新兴产业规划, 将生物科技、观光旅游、绿色能源、精致农业和文化创意等六大产业作为台湾产业调整和发展的方向。大陆“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台湾的“六大新兴产业”, 具有很强的共通性, 两者的接轨对两岸经贸的发展将产生重要作用。例如发展节能减碳的新能源方面, 太阳能产业就是两岸可促进合作的领域。大陆在该产业中优势位于产业链的上游, 台湾方面在该产业中的优势位于产业链的下游 (模组、发电等) 。发展节能减碳的新能源也是全球化的趋势, 两岸在这方面的互补性较强, 合作潜力很大。

参考文献

[1]陈筠.“十二五”规划:两岸经贸合作迎来新机遇.两岸关系, 2010 (10)

[2]熊俊莉.台湾经济回顾与展望.台湾周刊, 2011 (1)

[3]莫梦笛.陆资入台开创两岸经贸新时代.经济前沿, 2008 (6)

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背景研究 第6篇

一、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

随着两岸经贸往来愈来愈紧密, 两岸加强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现阶段两岸加强金融合作不仅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重要内容, 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有助于台湾经济发展摆脱困境, 并使之成为大陆经济发展的有益补充。

(一)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5年以来大陆调整对台政策, 逐步确立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主题与目标, 并就“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与国民党、亲民党领导人展开商谈。2008年国民党在台湾重新执政后, 台海局势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 两岸关系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成为两岸共识和共同努力的目标。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内涵, 是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 在坚决反对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同时, 以两岸人民利益为依归, 持续维护和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发展, 真心实意地做好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工作, 从而实现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创双赢, 为祖国最终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1) 。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求两岸同胞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不断拓展两岸交流领域、提高两岸交流层次。目前, 两岸在“先经后政, 循序渐进”的整体战略指导下, 以推动经济文化交流为主, 逐步加强交往, 使彼此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两岸推动经济交流与合作已经取得了诸多突破, 例如基本实现“三通”、陆资企业入岛投资等, 两岸贸易和投资相互依赖的程度迅速提高。

然而, 两岸经贸往来中的金融问题一直是制约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瓶颈。两岸贸易、投资、人员往来都不可避免的存在金融行为, 但目前两岸金融还处于初步的无法进行实质合作的阶段, 加强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是两岸发展更紧密经济合作关系的必然要求, 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重要内容

两岸经济往来受政治因素制约, 一直无法实现正常化, 主要表现有:台湾当局仍限制大陆近20%的商品输入岛内;对台商投资大陆的产业类别和投资规模设限;大陆企业投资台湾虽然取得突破, 但允许投资的范围和规模都十分有限等等。两岸在2001年和2002年已先后成为WTO会员, 但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明显违背WTO规范, 阻碍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发展, WTO架构下各种自由化和互惠互利的经贸合作更加难以开展。

构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是两岸推动经济关系正常化并深化经济合作的重要途径, 也是台湾摆脱经济边缘化、融入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唯一选择。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将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突破目前两岸经济合作中的制度瓶颈, 创造性的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自由化结合共同推进。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商品贸易和服务业贸易等内容, 两岸商品贸易开放程度已超过80%, 互相采取降税等消除非贸易壁垒措施也具有一定共识, 相对而言, 两岸服务业合作的基础却十分薄弱, 尤其是服务于生产活动的金融业合作一直没有进展, 将其纳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并重点推动, 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 帮助台湾经济解困的有效手段

台湾经济自上世纪90年代后发展趋缓, 2001年和2009年两次出现负增长, 2000-2008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仅4.4%;人均收入10年来基本没有提升。在新一轮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 制造业大规模外移, 服务业发展动力不足直接导致了台湾经济发展停滞。尤其是以金融服务业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 由于传统厂商甚至高科技产业都大量转移到生产成本低廉的大陆、东南亚地区, 岛内金融业者面临“不缺钱, 缺投资机会”的窘境。

两岸金融合作对台湾摆脱经济困境, 持续获得发展动力极为有利。首先, 大陆金融市场发展迅速, 台湾金融企业若加快投资大陆与开展金融业务的步伐, 将能弥补岛内狭小且饱和的金融市场, 对投资大陆的台资企业融资也有很大帮助, 有利于改善岛内生产厂商及金融业者的经营绩效和提升竞争力。对于不熟悉大陆金融市场的外资公司, 以台湾金融机构为中介转而拓展大陆市场的可能性增加, 两岸金融合作对台湾实现亚太金融中心的目标有推动作用。其次, 随着大陆企业入岛投资限制逐渐放宽, 规模逐渐扩大, 开放大陆金融业入岛投资与开展金融业务, 将有利于改善岛内投资环境, 对入岛投资的大陆企业提供便利的金融支持。大陆企业入岛投资对缓解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台湾资本不足问题的作用毋庸置疑, 2009年台湾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衰减11.4%, 民间投资大幅衰退19.56%, 外商赴台投资金额衰减了42%。台湾“经建会”研究结果显示 (2) , 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对目前因传统制造业外移、企业投资减少、失业增加、生产性服务业客户流失、民众消费扩张速度减慢等因素影响而成长趋缓的台湾整体经济有正面助益。

(四) 促进大陆经济发展的有益补充

两岸推进金融交流与合作既有助于解决大陆台商融资难问题, 对完善大陆金融体系也有促进作用, 是大陆经济发展的有益补充。

1. 拓宽台商融资渠道

两岸恢复交往20多年来, 台商赴大陆投资的规模日益扩大, 已经成为大陆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 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0, 061个, 累计吸收台湾直接投资495.4亿美元, 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 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在大陆吸引的外资中排名第五位。大陆的长三角、珠三角、海西区、环渤海等地是台商的主要聚集区, 近年来台商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转移的趋势明显。

目前大陆台商人数超过百万, 但其作为大陆企业中较为特殊的群体, 受制于海峡两岸关系的现状, 多年来一直面临融资困难问题, 主要原因有:一是受到岛内政策限制, 过去台当局采取紧缩的对大陆经贸政策, 严格限制台商赴大陆投资规模, 台商在大陆的子公司无法从台湾母公司获得更多资金;二是两岸资金流动不通畅, 两岸金融主管机构尚未在互设机构、货币兑换与清算、金融监管等方面协商一致, 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无法开展实质金融业务, 大陆金融机构由于对台商企业的征信、监管不易也缺乏为台商融资的意愿。

台商融资难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但尽管大陆方面采取专项贷款等多种协助台商融资的措施, 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台商融资问题。只有突破两岸金融合作的瓶颈, 为大陆台商提供更多的筹资渠道, 并解决相关的征信问题, 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才能切实缓解或解决台商融资问题, 更好地发挥台商促进大陆经济繁荣的作用。

2. 改善大陆金融体系

大陆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 尽管金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仍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一是直接融资的比重低。1990年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等才陆续建成, 但市场规模较小, 迄今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仍是大陆金融体系的主要形式, 提升直接融资在金融体系中的比重与作用是大陆金融业未来的努力方向。二是金融创新不足。大陆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方面与外资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距, 无论银行还是证券公司, 都表现出业务结构单一和同质性、经营收入依赖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尤其高的新的利润增长点较少等特点, 呈现竞争力弱化趋势。三是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大陆金融业尚未开放混业经营, 现有的分业监管机制容易造成不同监管机构间协调困难、监管重复、监管浪费或监管真空问题;大陆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也亟待完善。

2006年12月, 按照加入世贸的承诺, 大陆金融业对外全面开放, 国内金融市场会发生大的格局变动, 金融机构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此时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对大陆改善金融体系有实质帮助, 例如大陆银行与台资银行的合资合作将有利于缩小业务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 增强竞争力;开放更多优质的台资企业上市或台资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 也有利于大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可行性

现阶段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期。一方面, 两岸关系改善后, 两岸经济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为进一步展开金融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 台湾经济转型压力增大, 金融业发展瓶颈凸显, 两岸金融业合作的契机增大。

(一) 两岸经贸合作取得实质突破

近年来两岸关系明显改善, 两会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步骤推进制度化协商, 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取得一系列实质性突破, 朝物流、人流、资金流正常化和自由化的方向不断推进。

1. 两岸贸易自由化不断推进

2008年以来, 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CFA) , 构建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两岸商签ECFA将达成“早期收获清单”, 大陆对台湾部分商品的进口大幅降税, 而台湾也将开放大陆部分商品进入岛内。也就是说, 两岸在尚未实现贸易正常化, 台湾仍限制大陆近20%商品进口的情况下, 协商取消或减少贸易壁垒, 推进贸易自由化。

两岸商签ECFA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两岸研究单位完成了ECFA的个别研究和共同研究, 两岸两会也已就ECFA成功展开两次工作性商谈。两岸商签ECFA推进贸易自由化既是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突破, 同时也是一次创新。

2. 两岸双向投资格局逐步形成

2008年以来台当局逐步放宽赴大陆投资的政策限制, 投资上限由企业净资本的40%放宽至60%;有条件地开放厂商赴大陆投资新设6代以上面板厂、开放以参股或并购方式投资大陆的12寸晶圆代工厂、开放半导体封装及测试产业投资大陆;证券、期货和基金行业投资大陆上限由企业净值的20%放宽至40%;放宽房地产业赴大陆投资的规模限制, 由个案1000万美元提升至5000万美元 (3) 。

注:2009年1月1日台“货品会”增、删修订2, 189项货品。资料来源:根据台湾“国贸局”统计数据计算绘制。

两岸协商改变了“单向投资”的不平衡状态, 台湾开放大陆企业投资岛内包括64项制造业、117项服务业和11项公共基础建设项目在内的共计192项产业;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 (QDII) 到台投资证券期货市场。虽然目前开放的产业范围仍十分有限, 受台湾当局严格限制甚至是歧视性管理, 但开放“陆资入岛”标志着两岸初步实现了双向投资。

3. 两岸基本实现“大三通”和人员双向流动

两岸两会恢复制度化协商后, 已就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等议题达成协议, 基本实现了“三通”。两岸实施日常包机与航线截弯取直, 大陆与台湾分别开放21个和8个直航航点, 每月载客量约47, 000人;两岸实现直接通邮, 并扩大业务范围至小包、包裹、快递及邮政汇兑等。

两岸直接通航后, 也进一步开放两岸民众往来。过去台湾民众经过简单的审批便能进入大陆地区, 而大陆居民赴台受到诸多限制, 造成两岸人员往来的不平衡。两岸两会协商, 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上限从每日1000人放宽至3000人, 并逐渐放宽组团人数、保证金等规定, 大陆开放赴台旅游的省市数增加到25个, 成团人数降为5人。

4. 两岸积极开展金融合作

两岸贸易、投资及人员往来关系日益紧密, 客观上要求两岸在金融领域展开合作, 提供必要的服务业务支持。2009年4月两岸两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11月就信息交换、信息保密、金融检查、沟通交流和危机处理等内容达成一致, 签订了银行、证券及期货、保险业等三项MOU。当双方均完成相关法规的修正后, 两岸金融业者将实现互设机构, 开展实质业务。

(二) 台湾经济结构迅速转型

台湾经济历经20多年的高速发展, 1990年以后在新的岛内外经济环境影响下, 进入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工业社会向服务业社会转型和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阶段。

1. 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的结构转型

传统产业对台湾经济起飞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从轻纺工业为代表的劳力密集型产业到石化工业为代表的资本密集型产业, 均充分利用了台湾的比较利益优势, 在岛内乃至全球市场顺利且迅速地扩张。然而,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 岛内外经济环境剧变, 许多传统产业厂商为保持竞争力, 被迫离开台湾寻找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继续生产活动。劳力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传统产业在岛内的式微已成趋势, 台湾产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转型。

高科技产业在台湾以“模仿”和“代工”起步, 但就是这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为其创造了快速成为“科技强镇”的奇迹, 高科技产业也成为现阶段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2005年5月16日美国商业周刊 (Business Week) 以“为什么台湾重要 (Why Taiwan Matters) ”为标题, 对台湾高科技产业进行专题报导, 除详尽阐述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历程与成就外, 该报导更以“少了台湾, 全世界经济将无法运作”说明台湾在高科技产业全球供应链的关键性角色。目前, 台湾高科技产业不仅创造了新台币年7万亿以上的生产总值, 而且造就了多个“兆元”产业, 晶圆代工等科技产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也遥遥领先于其它国家或地区。

资料来源:1982-2006年数据取自台湾“财团法人经济资讯推广中心”AREMOS经济统计资料库—台湾地区工业生产统计数据库;2007年数据来源于台湾“经济部统计处”2008年出版的《台湾2007工业生产统计年鉴》。

高科技产业的显著特征是高投入、高收益和高风险性, 从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到投入生产, 各个阶段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机器设备、原料能源及人力成本, 每一步都需要投、融资的支持。据统计, 金融相关比率和高科技产业增加值的相关系数很高, 金融业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而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正效应 (4) 。2007年台湾高科技产业创造了77, 675亿元新台币的生产总值, 占制造业比重近60%;全年台湾制造业出口金额达到2, 343亿美元, 资讯电子工业出口占制造业总出口金额的46.15%。随着台湾由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的升级与转型, 加强金融体系支持的要求也日渐提升。

2. 工业社会向服务业社会的结构转型

1990年后, 台湾开始由以工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变。1986年工业占台湾经济比重达到47.1%的最高峰, 但随后岛内投资环境恶化, 新台币急速升值、地价与劳动力成本剧涨、环保与能源等问题凸显, 制造业由于劳力密集型为主的传统产业大量外移而萎缩, 甚至新兴的高科技产业也因为代工模式造成附加价值低、利润下降, 升级转型的压力逐渐增大。根据台湾“行政院主计处”的统计, 制造业附加价值率从2002年的26.08%下降至2005年的20.33%, 获利率也由1990年的7.03%减少至2005年的3.45%。“微利化”使台湾制造业包括新兴的电子资讯业, 将生产线转移到成本低廉的中国大陆、越南、东盟等地, 降低成本以维持产业竞争力。2006年台湾制造业海外生产比重达42.3%, 资讯通讯产业的比重更高达77%。

随着制造业外移趋势扩大, 工业占台湾经济比重逐年下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台湾工业大幅衰退, 远超过总体经济1.87%的衰退幅度, 工业占GDP总值比重进一步下降至25.1%。与此同时, 岛内消费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不断增加, 服务业逐渐成为台湾经济成长的支柱性产业。1981-2001年台湾服务业占GDP比重由47.2%快速提升至70.5%, 2008年服务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工业较轻, 比重进一步攀升至73.2%。

3. 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结构转型

服务业经济不断深入, 一般表现为现代服务业代替传统服务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发达国家服务业对GDP和就业贡献的增长主要源于金融、保险、房地产、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具有较高生产率的现代服务业。

随着岛内服务业内需市场逐渐饱和, 传统服务业带动台湾整体服务业发展的动力减弱, 金融、教育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重点。21世纪初台湾提出成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目标 (5) , 继而推动金融改革, 合并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台湾当局开放设立民营银行以后, 岛内银行资产规模迅速扩大, 1992年至2009年台湾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从14.5万亿元上升至40.8万亿元新台币, 净值由7000多亿元上升至2.3万亿元新台币, 台湾本地银行占岛内金融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2009年其资产约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75%, 净值比重高达83% (6) 。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金融业加快全球化进程, 对外投资 (大陆除外) 重点从劳力密集型的制造业向金融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逐步转移。1992年至2009年台湾对外金融业投资由0增加至14亿美元, 主要集中在英属加勒比海、美国、香港等地。截止2009年底金融业占台湾对外投资总额比重达45.6%, 2007年该比重曾高达71.9%。

资料来源:根据台湾“金管会”金融统计指标计算绘制。

资料来源:根据台湾“投审会”2009年统计年报绘制。

(三) 台湾金融业发展面临瓶颈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 岛内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 台币快速升值、传统产业外移, 台湾自1988年开始陆续开放新设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票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等, 开启了金融产业自由化与国际化大门。然而, 20多年来台湾金融业发展始终不如预期, 1995年起推动的“亚太金融中心”计划收效甚微, 2001年和2004年被迫两次进行金融改革, 最终也未解决台湾金融体系日益突出的弊端。近年来, 台湾金融环境出现恶化趋势, 在国际管理学院 (IMD) 的竞争力排名中, 台湾金融指标从2005年的第6位下降到2009年的第19位 (7) ;2009-2010年世界经济论坛 (WEF) 的竞争力排名中台湾金融环境仅排名第39位, 资金自由度和银行健全度分别排到第86位和第94位 (8) , 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1. 台湾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

台湾金融体系类似法、德、日等国, 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 目前存款货币机构 (银行) 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75% (9) , 即以间接金融 (银行贷款) 为融资的主要渠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 全球金融去中介趋势愈来愈明显, 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大多向市场导向型体系发展 (以直接融资为主) 。虽然近年来台湾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但与美、英等发达国家比较, 直接金融占台湾整体金融市场的比重仍较低。直接融资不发达, 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使台湾融资银行承担了过大的压力和风险, 同时也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造成金融体系融资结构的不合理。

注:IMD的finance指标包括bank efficiency、stock market efficiency、finance management、management practices、attitudes and values等分指标。资料来源:IMD.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2008-2009.

2. 台湾金融机构竞争力不足

台湾推动金融业自由化后, 开放新设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大型信用合作社、中小银行等改制为商业银行, 短期内银行数量剧增。1991年台湾本地银行仅24家, 2000年迅速增加至53家。两次金融改革推动金融机构合并后数量有所减少, 但相对台湾人口及市场规模而言, 金融机构数量过多导致竞争过度问题仍未得到明显改善。2009年台湾本地银行37家, 加上外国银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农渔会信用部等台湾金融机构总、分支机构共6186家 (10) , 平均每一金融单位服务的人口数不到4000人。

资料来源:台“金管会”, 金融统计指标、金融业务统计辑要, 2010年1月。

台湾开放金融市场形成自由竞争, 原本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与提升金融服务品质。但近年来台湾人口和经济增长停滞, 金融市场狭小且接近饱和, 加上金融业务开放政策较保守, 导致金融机构数量膨胀的同时, 其规模、市占率与获利能力被摊薄, 竞争力提升面临瓶颈。目前台湾15家金控公司资产 (合并报表) 占台湾金融机构资产总额比重约66%11, 前五大金控公司国泰金控、台湾金控、富邦金控、兆丰金控、台新金控总资产比重不足50%12。在价格和非价格的竞争压力下, 台湾银行业获利能力削弱, 1991年至2009年台湾本地银行的资产报酬率 (ROA) 及净值报酬率 (ROE) 分别由0.62%和14.22%下降至0.27%和6.30%13。

3. 台湾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

金融体系涉及民众资金的管理、资源的有效运用, 是经济健全发展的核心, 因此, 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建立稳定有序的金融市场、保证社会安定尤为重要。2001年台湾开放金融业跨业经营, 2004年为进行跨业监管成立了“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但台湾金融业的混乱局面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岛内政商勾结违规操作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不断增加;政治力介入干扰金融检查, 从官员任命到弊案检调都受到影响, 金融业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监管问题依旧突出。

台湾金融监管机制凸显一元化整合效果不彰、行政干预影响独立性、金融监管多头马车等问题。首先, 台湾“金管会”将原“财政部”的“金融局”、“证期会”、“保险司”及“中央银行”下属“金融业务检查处”改组成“银行局”、“证期局”、“保险局”和“检查局”, 形式整合重于功能整合, 无法解决跨业监管中的困难。其次, 台湾“金管会”直属于“行政院”, 即金融相关及配套法规须通过“行政单位”提交至“立法单位”, 容易受到行政干预而丧失独立性。第三, 台湾“中央银行”仍拥有对银行外汇业务、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一定程度的监管权, 由于“中央银行”和“金管会”健全金融体系的标准不同, 往往出现“多头主管, 监管冲突”问题14。

4. 台湾金融业国际化程度低

20世纪90年代, 新加坡和香港作为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崛起, 金融国际化集中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的传统格局发生变化。1995年以来, 台湾在金融自由化基础上加快推进金融业的国际化, 制定了成为亚太金融中心的目标和策略。然而, 台湾推行金融改革困难重重, 导致金融业国际化程度难以提升。

目前, 台湾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国际化的程度仍较低。一是岛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较小。从银行业来看, 2009年外资银行在台共设分行133家, 资产总额约23, 622亿元, 占台湾金融机构总数和资产总额的比重仅分别为2.1%和5.8%;外资持有股票的比率约30%。证券业方面, 尽管台湾陆续开放外资企业到台发行存托凭证、债券和股票15, 但由于发行条件严格、金融法制不健全等因素, 台湾吸引外资企业到台筹资, 促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成效始终不理想。目前尚无外资企业在台股上市, 截至2009年底外资企业在台发行的债券 (包括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金额累计仅671亿元新台币。二是台湾金融机构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较小。截至2009年底, 岛内银行在海外共设立249家分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主要集中于美国、香港等地, 受政治因素影响在大陆地区只设立9家分支机构;全部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约17.7万亿新台币16。

台湾逐步向服务型社会转型的过程中, 发展金融服务业是转型成功的关键环节。但目前尽管服务业产值在台湾经济中比重已高达70%, 但以批发零售业 (约占服务业产值27%) 为代表的传统服务业仍是台湾服务业的主体, 2009年金融服务业占台湾服务业总产值比重仅9%17。台湾金融业发展难以突破瓶颈, 除了金融体系自身的不健全,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两岸金融合作多年没有进展。在台湾制造业大量西移大陆的情况下, 岛内金融市场渐趋狭小, 很大部分转变为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需求, 但台湾当局既不允许金融企业到大陆拓宽市场, 又违反WTO承诺, 在对外资开放金融市场时歧视性的对待大陆金融企业, 导致岛内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一直无法提升。

(四) 大陆金融改革初见成效

大陆金融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 不断推进金融业改革, 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金融法制化与国际化程度也得到很大提高。

1. 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大陆金融市场发展是从1984年同业拆借市场开始的, 1990年后陆续建立股票、债券市场等。经过20多年的发展, 祖国大陆形成了较完整的金融市场, 包括由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等组成的货币市场;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组成的资本市场;以及外汇市场、黄金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等。

随着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和功能逐步完善, 大陆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金融市场建立初期, 同业拆借 (1998) 成交1978亿元、现券 (1998) 和债券 (1993) 分别成交6079亿元和2343亿元、股票市值3531亿元、黄金 (2003) 和期货 (2001) 分别成交459亿元和30, 000亿元18。近年各子市场成交量比建立初期均有大幅增长, 2008年大陆金融市场累计成交220.69万亿元19。个人、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市场交易日趋活跃。

2. 金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 大陆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监管体系及市场基础设施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方面, 陆续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 清晰界定了市场各方的权责关系, 为规范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场监管方面, 大陆已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金融市场监管架构, 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督管理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 同时也监督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跨市场风险, 多个监管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大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方面, 大陆不断改进升级金融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托管系统、资金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 为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运行平台和有力的技术支持。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

3. 金融业国际化程度提高

在大陆整体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及金融业改革背景下, 金融业也开始走向国际化。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大陆金融市场程度提高。1994年大陆颁布《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逐步放宽外资银行经营大陆金融业务的限制。2001年大陆加入WTO后, 严格按照入会所做出的有关承诺, 分阶段解除金融领域对外业务的限制, 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 大陆已有28家外商独资银行 (下设157家分行) 、2家合资银行 (下设5家分行和1家附属机构) 、2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237家外国银行办事处。2008年底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达1.3万亿元, 比2004年增长了130%20。大陆也逐步对外开放证券市场, 2006年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后, QFII投资额不断扩大, 截至2008年底已有76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 投资额度增加到300亿美元21。

二是大陆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程度提高。大陆银行加快“走出去”, 在海外机构设置与投资入股境外金融机构等方面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底, 大陆5家大型商业银行已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设立了78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 收购 (或参股) 5家境外机构, 涉及收购金额约71.3亿美元。大陆企业自1993年起开始在境外上市, 截至2008年底已有153家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到境外上市。

三、结语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7篇

2008年以来,两岸双方共签署了23项协议。2014年两岸贸易总额为1983.1亿美元,其中,大陆向台湾出口462.8亿美元,从台湾进口1520.3亿美元。台湾与大陆贸易依存度达到40%。然而,在台湾岛内对两岸经贸交流的福利分配存在质疑的声音,大陆多次强调要“扩大台湾基层民众的收益面和获得感”,增进中低收入者、中南部、中小企业和青年的福利。

二、文献综述

目前大陆对于海峡两岸的经贸交流采用的方法有理论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

理论分析中,分析层面融合了经济学与政治学的方法。王永志、寿建敏(2014)以“太阳花运动”为切入点,通过系统的对比贸易总额、赴台人数、两岸服务贸易TC指数等两岸经贸交流指标与台湾民众薪资水平、劳动力数量等居民福利指标,提出了“贸易福利要向普通民众倾斜”的针对性意见。黄燕萍、郭国兴、邓利娟(2014)通过计算两岸货物贸易与资本流动各项指标的增长率,提出“两岸应当抓住贸易升级的机遇,推进两岸经济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设”。以上两篇文章虽然分析详尽,但只是对经贸指标的数量进行对比,并没有深入探讨其中蕴含的经济传到机制,分析因果关系。

实证分析方面,李非、蒋含明(2015)采用改进了的引力模型和普莱斯一温斯登FGLS估计法,对1979-2010年32年间祖国大陆与台湾的贸易成本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测度和分析,结果表明,两岸贸易成本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并且下降的幅度趋缓。海峡两岸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和“三通”的实现有效降低了贸易成本,但汇率的波动以及台湾当局所制定的“戒急用忍”和“积极开发,有效管理”等针对祖国大陆的限制性经贸政策提升了两岸贸易成本,该论文以台湾当局的行政规制作为两岸贸易成本的影响因素,缺乏对台湾社会的深刻认识。李丽(2015)基于多边阻力条件的引力模型分析表明,海峡两岸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双方经济增长相对于全球经济的增长速度、台商对大陆直接投资存量、海峡两岸贸易政策等,该论文可能由于作者非经济专业背景的原因分析经济现象比较浅显。许乐家(2012)采用定量方法分析两岸经贸合作对台湾的影响,但是其分析所使用的工具为相对简单的线性回归模型,无法准确地度量经贸交流所带来的福利影响。

本文采用频谱分析法对贸易数据和福利指标进行处理,分离周期性波动和趋势,在此基础上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推断贸易指标与福利指标的联系强度,进而测算相关性判断两岸经贸交流产生的正负效应。从客观严谨的角度来分析两岸经贸交流惠及台湾基层民众的情况,更好地为台湾同胞谋福祉提出建议。

三、参数选取与数据来源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福利主要体现在商品价格、失业率、工资等三个方面,因此选用这三个指标来衡量台湾基层民众在经贸交流中的福利变化。在时间区间方面,选取两岸关系发生积极变化后的2009年1月起至2015年8月为时间区间。数据频率方面,以月为频率来获取数据,使之与贸易值变动相配套;数据来源方面,所有数据均来自台湾当局行政部门的相关统计资料;数据处理方面,所有工资及贸易数据均通过CPI进行调整消除由单纯通货膨胀所引发的名义值波动。

四、实证过程与结果分析

1、物价方面

本文将中低收入家庭的物价增长率、分类物增长率以及台湾对大陆进口总值(以下简称进口总值)进行物价调整、滤波后,分别对各项经济指标的波动序列进行增广的迪基-富勒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序列的波动成分均为平稳时间序列。

以台湾可支配所得中间60%家庭的物价增长率的研究为例,图1为进行滤波操作之后,对分离出的进口总值与可支配所得中间60%家庭的物价增长率(本例中简称物价增长率)两个指标的波动制作的对比图。

(注:所有检验原假设均为进口总值不为该指标的格兰杰原因,显著性水平0.05。)

(注:所有检验原假设均为进口总值不为该指标的格兰杰原因,显著性水平0.05。)

通过Eviews对import与cyclical进行ADF检验,结果如下:

被检测变量:物价增长率波动

原假设H0:序列“物价增长率波动”具有单位根

备择假设H1:序列“物价增长率波动”不具有单位根

最优滞后期数:0(基于贝叶斯信息准则自动检测滞后期,检测最大滞后期数为11期)

增广的迪基-富勒检验统计值:-10.11875

被检验变量:进口总值波动

原假设H0:序列“进口总值波动”具有单位根

备择假设H1:序列“进口总值波动”不具有单位根

最优滞后期数:0(基于贝叶斯信息准则自动检测滞后期,检测最大滞后期数为11期)

增广的迪基-富勒检验统计量:-4.401985

之后通过stata对两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下:

从以上检验结果中,依照赤池信息准则值最小原则进行筛选,可以得到最优滞后期为2期的情形下,进口总值为可支配所得中间60%家庭的物价增长率的格兰杰原因,其逆命题不成立。

经过格兰杰因果检验的“进口总值波动”与“物价增长率波动”两个序列依照最优滞后期重新作图对比,发现2010年至今的月份中两个序列的负相关性较为明显。

对进口总值与可支配所得最低的家庭的物价指数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见表1、表2。对于最低收入家庭,其物价总指数与食品类物价指数两者同进口总值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而其服装类物价指数同杂项类物价指数与进口总值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则十分显著。

对可支配所得中间的60%的家庭的物价指数与进口总值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时,其食品类物价指数依然不显著,但是其物价总指数已经同进口总值具有明显的格兰杰因果关系。

之后再对同进口总值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的经济指标进行相关系数计算,结果如下两表3表4。

上述相关系数值表明,与进口总值有明显格兰杰因果关系的物价指数,其变化趋势均与进口总值呈强负相关。

通过上述检验可以发现,大陆在以食品、服装为代表的轻工业与手工业产品方面相对于台湾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台湾基层民众通过购买、消费可以获利。轻工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陆相对台湾拥有较为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主要消费中低档产品的台湾基层民众当中,大陆劳动密集型产品拥有广阔的市场。

对于可支配所得最低20%的家庭而言,其食品支出所占比例最大,对物价总指数的影响也最大;对于中等收入家庭而言,由于收入提高使食品消费的占比减小,其总指数的影响作用下降,而轻工业消费品等享受性消费对总指数有上升影响。因此可以看到可支配所得中间60%家庭的物价总指数与进口总值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这也是符合理论逻辑的。

2、失业率方面

本文选择吸纳就业人口较多的制造业与服务业进行研究,对于制造业选择分别检测进口总值与出口总值同生产工人失业率的格兰杰因果关系。

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可以发现,生产工人的失业率同出口总值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之后通过计算相关系数,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值为-0.9265;而进口总值对生产工人的就业情况影响较小。

台湾的支柱产业服务业,通过检验服务类人员失业率同进出口总值之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因果关系并不显著。随后对各单项产业失业率的检验中,发现批发零售业失业率同进口总值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在最优滞后期下两者变化趋势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9963。另外预期随着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频繁的贸易往来会为物流行业带来大量的业务。行业劳动力需求增加,降低其行业失业率,但是格兰杰检验的结果表明无论是贸易总值还是进出口单方面总值均不是物流产业失业率的格兰杰原因,两岸经济交流并没有为物流行业带来设想中的繁荣局面。

3、工资方面

对于工资的测度,本文选择的行业与失业率的行业选取相同,所选取工资指标为各行业平均经常性薪资数值,以避免特殊情况下对薪资水平带来的大规模波动。根据一般企业的生产流程:接单→生产→运输,可以知道生产过程的时间点位于进出口之前,因此格兰杰因果检验应该选取薪资水平为格兰杰原因。在对制造业平均经常性薪资与出口总值之间的检验中,并没有发现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关系。

通过对服务业平均经常性薪资与进口总值对批发零售业经常性薪资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在滞后6期的情况下,其与进口总值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但这个结果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批发零售业是直接面对个人消费的行业,进口总值发生波动应当传导到该产业;其次,该行业从业人员的薪水大部分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形式,提成与销售业务直接挂钩,其数值对整个经济形势的波动也最明。上一部分对于物流产业失业率的检验结果并不显著,在对台湾对大陆贸易总值与物流产业平均经常性薪资进行检验后,得到了与批发零售业相同的结果,即滞后期为6个月时,物流产业经常性薪资同贸易总值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对于此结果,同样认为滞后期过长,可能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

五、结论与建议

经过对台湾若干经济指标的滤波处理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两岸经贸交流确实给台湾基层民众带来了福利。在台湾居民消费方面尤其明显,大陆商品低廉的价格确实对相应商品种类的物价指数下降起到了一定作用,降低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成本,增加了实际福利。此外,两岸经贸交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台湾失业率的降低。两岸经贸交流仍有极大的发展潜力与上升空间。只在部分指标的检验中得出了两岸经贸交流对台湾基层民众的福利有正向促进的结论;且两岸经贸交流对于台湾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指标没有展现出显著性作用。

综合上述结论,本文建议大陆方面可以进一步整合经济资源;台湾方面应尽快通过“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等协定,继续消除两岸贸易的壁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让两岸携手开拓国际市场新空间,提升中华民族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摘要:2015年11月7日,两岸领导人在新加坡实现了历史性会面。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发生了积极变化,大陆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本文聚焦台湾基层居民在两岸经贸交流中的贸易福利获得情况,采用HP滤波方法分析2009年以来台湾基层民众工资、物价、失业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结果表明两岸经贸交流对台湾居民的微观福利指标带来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两岸的经贸交流合作形式与内容仍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关键词:HP滤波法,福利指标,贸易指标,两岸经贸交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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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汤铎铎:三种频率选择滤波及其在中国的应用[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9).

[4]黄燕萍、郭国兴、邓利娟: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发展研究:2008—2013[J].亚太经济,2014(6).

[5]王永志、寿建敏:“反服贸风波”对两岸经贸关系影响分析[J].台海研究,2014(4).

[6]李非、蒋含明:海峡两岸贸易成本的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J].厦门大学学报,2012(6).

[7]李丽: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经验研究——基于贸易流量指标与多边阻力条件引力模型的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5(7).

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 第8篇

影视是文化交流的有力媒体, 两岸影视界的交流与合作由来已久。作为两岸影视文化交流的“先行者”, 福建省的影视媒体就是要敢于打破常规模式, 创新交流合作途径, 利用闽台之间“五缘”纽带在两岸民众心理沟通中的优势, 形成先导, 形成两岸影视交流合作的新气象。贯彻在两岸影视文化交流合作中, 福建可以率先推动和深化两岸影视交流的规模和深度, 满足两岸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引进台湾优秀电影电视剧, 把大陆优秀的影视作品推广给台湾同胞) ;推出反映两岸同根同源的影视精品, 增强台湾同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与台湾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节目等) ;办好影视品牌栏目、提升影视文化影响;建立两岸影视交流平台, 促进两岸影视人的合作与交流发展文化产业 (举办两岸影视文化交流座谈会、研讨会) 。

一、推动和深化两岸影视交流的规模和深度, 满足两岸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福建是大陆离台湾最近的近邻, 血缘相亲, 闽台有许多人拥有同一个祖先, 血脉相通。且文缘相近, 闽台两地拥有同一地方文化, 比如同样的方言、风俗、节庆、信仰等等。闽台之间“缘”的文化, 正是出自中华民族文化的根, 是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缘”文化的一个部分。因此, 闽台两地人在心理沟通上更具优势。早在1983年, 福建就率先大胆引进台湾电影故事片《搭错车》, 在厦门、泉州等地连续放映三个多月, 这是首部在大陆正式上映的台湾电影, 其中由台湾歌手苏芮演唱的插曲“酒干倘卖无”风行全国。此后, 《家在台北》、《彩云飞》、《汪洋中的一条船》、《昨夜星辰》、《情义无价》 (《昨夜星辰》、《情义无价》等一大批优秀的台湾影视剧相继在全国上映, 大陆的诸多优秀影视剧《双旗镇刀客》、《秋菊打官司》、《香魂女》、《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也纷纷与台湾观众见面, 博得两岸影视人及普通观众的好评。并引发两岸影视交流逐步公开化。而近年来, 两岸的影视交流更是往来频繁、互动良好。每年互相引进对方影视剧逐年增加。据《台湾电影年鉴》统计, 1997-2004年期间, 在台湾公映的大陆电影依次为:1997年, 4部;1998年, 3部;1999年, 5部;2000年, 11部;2001年, 4部;2002年, 2部;2003年, 11部;2004年, 8部。因为两岸的交流不断深化, 彼此知道对方市场的需要, 互相引进非常多的电视剧, 像2007年大陆大概引进台湾的电视剧, 以广电总局网络的报告, 大概第一季到第三季大概就引进了360多小时, 全年将近500个小时, 占所有大陆引进剧总量的约25%。目前, 湖南台是与台湾合作最多的大陆地方电视台, 台湾的东森电视台已先后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开展了多方面的合作交流, 共同打造一批观众喜闻乐见的品牌栏目。增进两岸同胞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相互了解, 增进两岸同胞之间的感情和信任。

二、推出反映两岸同根同源的影视精品, 增强台湾同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随着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以及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求, 结合两岸影视交流交往的实际,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决定调整影视产业惠台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 两岸合拍电视剧经大陆有关部门核准后, 可视为大陆产电视剧;未来合拍剧将可能出现在大陆上星频道黄金时段;将继续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大陆参与制作节目。这项政策极大提升了台湾影视界到大陆制作影视产品的意愿, 极大地推动了两岸影视交流与合作。早在1995年, 福建电影制片厂就与台湾六福影业公司联合拍摄了影片《五鼠闹东京》。1998年东南卫视落地台湾, 成为第一个落地台湾的省级卫视, 为台港澳观众提供独具特色的华语电视资讯。但是近些年来, 闽台两岸影视交流有些原地踏步, 跟两岸之间的发展情势不成正比, 福建影视有关机构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 因此福建广播影视集团2008年开始投入1亿元, 以后逐年增加, 使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取得更大、更好成效。集团董事长舒展表示, 集团近期将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整合海峡电视台、东南广播公司、海峡译制中心、海峡影视中心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 加强对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的组织领导。福建有关影视机构有还将拍摄《明月几时有》、《海凤凰》、《海峡往事》、《情深似海》等四部海峡题材的影视剧。两岸影视机构还应逐步开展多层面、多方位、多元化的全面性的合作。福建有关机构还可以根据闽台两岸“五缘”背景所带来的独特优势, 担负着较其他大陆媒体更独特的角色:先行者和联系人。所谓先行者, 即先于其他地方媒体深度开展两岸民间互动沟通, 这是福建媒体已经做到、正在做着, 并且应该在未来做得更有创意。所谓联系人, 既是官方的、又是民间的, 还是媒体与媒体之间的;福建媒体应凭借自己的地理、文化、环境优势, 做好政党间的政治联系人, 民间的生活联系人, 媒体与媒体之间的互动联系人。

三、办好影视品牌栏目、提升影视文化影响

品牌是竞争的产物, 只有在相对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才会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品牌。影视品牌也是媒体迅速发展并且彼此竞争的产物。但是影视品牌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更为复杂, 美国著名电视品牌专家琳达.翁曾这样评讨论过电视频道品牌:“电视频道品牌不是一个标志, 一个节目、一套图形设计规范或者一句口号, 它是触发所有频道品牌联想的激活器, 是一个360度的期待体系。”这种期待, 其实是观众与电视频道的情感联系。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旗下的东南卫视作为东南沿海地区年轻的卫视频道, 审时度势, 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两岸交流“摆渡者”的角色, 倾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卫视频道, 建设海峡经济区的主流媒体, 独具品牌特色的精品频道”。以“海峡”作为自己的品牌基础, 突出“海峡文化”的内涵。

为此, 东南卫视率先与台湾TVBS电视台合作, 开辟了大陆人民直接了解台湾时政和民生资讯的窗口, 它不但提供有关台湾岛内的资讯消息, 还奉献有关海峡两岸热点问题的观点。从2004年起, 在新的两岸形势推动下, 东南卫视推出有关闽台港澳资讯的节目《海峡新干线》, 从2005年开始加大台湾新闻的分量, 如今, 它已成为全国各省级卫视中第一档次超大容量报道台湾岛内时事和社会民生动态的新闻栏。东南卫视在每周日晚上播出《海峡论坛》, 邀请海峡两岸专家、学者就一周中台湾岛内发生的大事、海峡两岸交流的热点、中央对台重大方针政策进行论述讨论。《海峡新干线》与《海峡论坛》相结合, 构筑起容量与深度并驾齐驱的新闻报道构架, 在全民关注海峡局势的大环境下凸显了“海峡”特色, 在观众心目中树立起了“想要了解台湾, 就看东南卫视”的收视口碑。在这两档节目取得成功之后, 东南卫视又推出“欢乐海峡”节目带, 从周一《我从台湾来》等, 周二《美丽佩配》, 周三《娱人码头》, 周四周五《不叮不停之娱乐英雄会》, 周六《开心100之爱向前冲》, 周日《超级明星》, 全面打造海峡品牌。

四、建立两岸影视交流平台, 促进两岸影视人的合作与交流, 发展文化产业

随着两岸影视文化交流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宽, 两岸影视的学术交流、研讨会、影视会展等活动也应在已有的基础上开创新局面。福建在举办两岸影视界的学术交流活动走在全国之首, 1989年, 厦门市影视艺术协会率先举办“台湾电影电视艺术研讨会”, 开两岸影视学者在大陆学术交流之先河。十多位学者齐聚厦门, 提交了九篇论文, 展开了热烈的研讨。此后, 两岸影视学者就两岸影视会展、合作、交流举行多次座谈、研讨。比如举办两岸电影展、大陆电影展等等, 这些学术交流、研讨会、影视会展等活动, 随着两岸影视界交流日益频繁和开拓华语电影市场的需求应运而生。透过这些活动, 我们不断地把两岸彼此的需求还有情感、制作过程、模式, 通过研讨的方式, 彼此交换意见, 不仅为两岸影视界建立了交流新平台、提供了合作发展的新契机, 还让两岸观众认识彼此的影视文化。在今后的工作中, 福建有关部门也将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 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 实现资源整合, 共同繁荣, 开拓交流新途径、探索合作新领域。把两岸的影视交流与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延伸, 包括举办两岸影视文化节、两岸影视文化高峰论坛、两岸大学生电影节、两岸大学生短片比赛、两岸最佳合拍片奖等等。

闽台两岸同属中华文化, 而且在“五缘”合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台湾的影视较早的建立了海外发行体系和销售网络, 在拓展海外市场方面具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宝贵的经验, 加上大陆广阔的市场和优秀的工作人员, 如果两岸优秀的演艺人员在彼此的演技上能够再相互融合, 必将增强闽台两岸影视制作在全国乃至全球化语境中的竞争力, 福建积极地合作态度和惠台措施以及不断转换观念的台湾当局, 都为两岸未来的影视发展绘制了美好的蓝图。

参考文献

[1]陈加伟《拿什么奉献给观众-东南卫视的品牌发展之路》, 《东南传播》2006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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