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经营论文范文

2024-09-08

持续经营论文范文(精选12篇)

持续经营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森林,可持续经营,采伐

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林业经营面临严重的管理问题, 森林采伐无序性及其造成的林业资源不合理消耗直接制约着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1]。森林可持续管理理念被广泛关注, 加强林业管理中的行政、经济、社会及科技工具的应用力度, 实现对林业产品的永续性利用是当前桂林市林业管理的发展重点[2]。

1 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必要性

林业管理的不规范性直接导致森林采伐的无序性, 进而导致森林资源的超额消耗现象。通过对近2年桂林市林业采伐状况的调查发现, 在不少地区或主要林场依然存在采伐管理方面的问题, 如林业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并不规范, 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部分单位的发证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发证资格, 在审查监督资格过程中存在随意执行行为等, 甚至有部分单位私自印制森林采伐许可证等[3]。同时, 由于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审批权限与职责分工不清, 导致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存在权力的越位与缺位现象, 出现了林业采伐管理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及方法

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 在关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改造中, 森林资源不断满足人类各种经济、社会需求。但鉴于森林资源的有限性与生长周期的长期性, 在现有资源存量的基础上构建系统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 以具体的营林、育林及林业保护措施来提升森林资源在长期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 才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永续性利用。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首先需要关注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与其他相关政策及部门规划的有机结合性, 即强调政策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在强调对现有林业资源的培育、管理、规划、利用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安排与部署, 注意保持林业经营规划与执行方案之间的协调一致性[4]。

3 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

3.1 强调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原则

林业属性之间的差异导致了在林业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经济活动的规律决定了当代林业逐渐向分类经营方向发展。不同树木之间用途差异较大, 生长习性也各不相同, 统一经营管理不利于树木的成长, 更不利于树木的管理。通过实施分类经营, 加大对定向培育的工业林的采伐, 减少对一般用材林的采伐;在区域选择上, 针对不同区域状况, 制定不同的采伐策略, 比如对于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 对采伐工作要严加控制;要减少对天然林木的采伐力度, 对培育周期相对较短的原料林可以适当增加采伐力度。不同生态体系下的林业需要采用不同经营管理原则, 森林资源的有限性、培育周期长决定了在采伐过程中必须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应对。

3.2 构建林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通过构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可以有效提高森林生产力, 优化森林资源机构, 促进森林的良性发展。要想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明确采伐和种植之间的关系, 过度采伐不利于森林资源的长期、有效供给, 而过度种植对森林树木的生长也会带来负面影响。适度采伐, 合理种植是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5]。同时, 通过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 森林资源要想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 必须保持稳定供给。要想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保持生物和物种多样性保护, 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也尤为关键。

4 加强林业森林采伐管理的措施

4.1 合理测定森林可持续采伐量

当前我国林业的发展重点正逐渐从单纯的木材生产目标取向过渡到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的林业发展管理目标取向, 森林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广泛的认同。从现代林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看, 确定合理的森林可持续采伐量, 对林业生产进行分类管理经营是符合林业政策要求的必然选择。森林可持续采伐量主要是基于生态森林建设与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理念产生的子概念, 即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 (包括国家行政区划、林业企业、集体等) , 能够维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稳定的森林采伐量。这里所说的长期稳定的采伐量是在特定的时期围绕一定的政策、经济、社会或技术条件合理测定的采伐额度, 并能够根据不同林业属性及不同经营需要进行差异化测算, 从而保证经确定的可持续采伐量能够有效指导林业采伐管理实践[6]。森林采伐限额则是指合理确定的可允许年度采伐量, 其目标设置需要围绕可持续采伐量的总体目标进行定位与分解, 并允许在可持续采伐量的基础上5年调整一次。

4.2 按照森林类型进行分类测算

森林可持续发展需要以科学的森林经营规划为前提, 森林规划为森林可持续发展提供蓝图与愿景, 其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占据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当前我国森林经营规划却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使得森林可持续经营沦为纸上谈兵的过程, 这种观念性缺位是导致森林采伐管理混乱的重要变数。根据林业分类经营的特点, 在确定森林可持续采伐量的同时, 需要对不同林业类型进行分类经营与分类测算。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森林采伐管理需要按照树种特质。经营目标等进行差异化测量与采伐限额编制。从森林可持续发展理念看, 森林种类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公益林、一般生态公益林、商品林3个部分, 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 需要进行区划落实及重点防护;而对于商品林, 则需要进行依法管制与集约化经营, 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可持续采伐量及限额凭证采伐。严格围绕森林可持续采伐量确定年度可允许采伐限额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 按照广西省森林采伐管理规定, 森林采伐实行总额控制及分项管理原则, 不允许在不同的森林种类及年度采伐限额间进行随意调节与更改。在制定了有效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之后, 需要统计与分析本区域内现有森林资源的主导树种及其规模等, 并确定长期发展的造林率、更新率、采伐量等, 以量化的形式确定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4.3 建立完善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保障制度

依法治林是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保证, 要求在林业发展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的林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 依照法律强制性降低森林管理的无序性。同时, 林业经营发展取向的变革涉及到林业发展核心理念及其基本模式的改进, 需要对林业相关利益者进行利益再分配与调整的过程, 需要政府部门的宏观性政策指导[7]。从当前林业经营发展特征看, 积极推进国有林区产权制度变革十分关键, 通过对现有国有林场的产权制度变革能够实现对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并在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下, 为国有林场整体竞争实力的提升创造市场化的发展环境。同时, 林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 构建系统化的资金保障体系是确保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在林业可持续经营中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使得很多有效的可持续经营模式难以变为现实。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针对不同林业种类设计适应性的投入补偿机制, 能够激发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动机, 形成稳定可靠的林业可持续经营保障机制。

5 结语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森林资源危机不断加剧的情形下, 合理测定森林可持续采伐量, 按照林业分类经营的理念, 保证森林资源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林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王怀明, 孙海伦, 刘铁军, 等.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的原则和方法[J].中国林副特产, 2005 (4) :70-71.

[2]寇文正, 王红春.诠释森林采伐管理[J].中国林业产业, 2004 (9) :18-22.

[3]艾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森林分类经营思路与对策[J].中国林副特产, 2005 (3) :72-74.

[4]谢守鑫.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中的分类经营思想[J].中国林业产业, 2005 (9) :31-37.

[5]徐士贺, 王伟英.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保障体系的构想[J].财会月刊, 2005 (9) :31-37.

[6]李俊杰.森林采伐限额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林业资源管理, 2005 (3) :19-21, 28.

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汇报 第2篇

石台县林业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我县自2006年开始实施中德合作安徽林业二期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以来,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通过3年多的努力,全县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得到较大的发展,为石台林业注入了新活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石台县基本情况

石台县位于皖南山区西北部,是一个以林业、茶业、旅游业为主的山区县。全县辖6镇2乡,3个国有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79个行政村,5个居委会,总人口10.92万人。

全县土地总面积211.8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8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7.3%。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63.9万亩,占88.6%。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0.69%,活立木总蓄积近500万立方米。

近年来我县大面积实施封山育林,对天然林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森林植被取得恢复性增长,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但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日益显现:

一是人工林传统的经营模式急需改变。目前,我县的木材生产80%以上来源于人工杉木林,这些人工杉木林九成以上都是通过砍去原生植被,人工种植杉木苗形成的杉木纯林。随着时间的推移,杉木人工纯林固有的生态弱点日益显现,如出现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地力衰退、病虫害和火灾蔓延等。杉木林的经济效益也因地力衰退严重而急剧下降。尤其是多代连栽的杉木人工林,经济及生态问题更为突出,已成为公认的事实。

我县三个国有林场的当家树种都是杉木林,杉木林的上述问题是国有林场经营上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传统的杉木人工纯林经营,皆伐作业更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急需改变。二是天然次生林发展到现阶段,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经过近20年的天然林保护,我县天然次生阔叶林得到了有效恢复,恢复森林植被的第

一目标基本实现。

目前,这部分林分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

1、单位面积蓄积量低。根据2004年全县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全县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3.12立方米/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5.55立方米/亩的56%,世界平均水平7.73立方米/亩的40%。乔木林单位蓄积量这样低的原因就是近100万亩的天然次生林,远看是青山,近看是树丛。

2、郁闭度过大,林分结构单一,有的是单层的中成龄林,林下植被稀少,有的是单层的幼林,缺少优势层,林分保持水土的功能较差。

3、一味的强制性保护,没有解决保护与农民生存发展的矛盾,农民缺乏保护、经营森林的积极性,加上保护及生态补贴资金有限,保护与农民生产生活(如薪材)之间的矛盾突出。四是木材加工业发展在原材料供应方面受到制约。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自2002年开始正式启动实施中德合作安徽林业二期项目,2006年开始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全县选择7个乡镇中的11个森林经营示范村集中进行规模实施。规划森林经营总面积81681亩,林区道路建设50公里,计划投资587.4万元。

三年来,全县已完成各种类型森林可持续经营施工面积4.75万亩,林区道路建设34.7公里,完成直接投资300万元。

三、项目建设成效

三年来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实践证明,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采伐利用,在采伐利用的同时提高现有林分质量是完全可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在保持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提高林分质量和产出的有效解决途径。中德项目森林可持续经营在我县已初显成效。

1、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封山育林抚育,恢复、增加了林地植被,为生态环境脆弱的石灰岩山场实现森林植被的永久覆盖打下了基础,如丁香镇梓桐村封山育林山场经过封山抚育保护,林地植被覆盖度已由原来的40%增加到85%以上;通过加强现有林抚育间伐,提高了森林质量,有效发挥了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矶滩乡人丁山的天然阔叶林林下植被恢复、天然林更新开始形成、林木生长量增加。仙寓镇占坡村杉木人工林中天然阔叶树得到保护,逐步形成混交林。

2、增加了林农收入。目前共有2619户农民参与了森林经营项目的实施,约1万人从项目中直接收益,项目为农民提供直接劳务机会7.2万个,获得劳务收入500余万元,其中项目劳务补贴300万元。

3、为木材加工企业提供原材料6200立方米,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

4、促进了林业改革开放,提升了林业经营管理水平。项目提供了大量林业、社会经济、管理等领域的国际国内专家的咨询、培训服务,推广国际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培训林业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培训林农近5000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县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经营管理森林的知识和水平。

5、促进了我县林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有越南、日本等国,湖北省、北京市、湖南省、贵州省、宁夏自治区等省(市、区)林业厅(局)来我县进行参观考察。

四、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这是项目成功实施的组织保证。项目实施伊始,县委、县政府就十分重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过问项目筹办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单列专项编制组建了林业外资项目办公室。

2、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森林经营规划是森林经营工作的基础,项目森林经营规划要求高、任务重,并且是在项目建设中不断学习、总结和完善,在国际专家的反复培训和指导下,每个示范村落实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森林经营规划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示范村十年经理期内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规划,规划不能仅停留在档案文件上,还要通过各种标记反映到林分中,以指导施工队施工。每个村都成立了森林经营施工专业队,对专业队进行必要的培训后统一组织施工,保证了施工质量。

3、财政积极支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项目补助实行“一卡制”支付,保障了林农的利益,提高了林农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也推进了项目的发展。

4、省厅德援办加强日常管理起到了重要的督促和引导作用。从项目实施开始,省林业厅领导和省德援办负责同志就多次并经常深入我县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我县项目建设给予了大量的关心和支持,对推动项目森林经营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虽然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但也还面临和存在一些问题:

1、项目森林经营工作引进的理念和技术,不仅对农民是全新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来说,在生产实践中全面推广应用也属首次,从规划到组织施工、再到监测验收,都需要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和技术的理解总有一点滞后,这既增加了开始阶段的工作量,对项目施工质量的提高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森林经营只有通过对规划的长期、连续、稳定的执行才能体现出可

通过卓越经营 实现持续增长 第3篇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经济学家》信息部(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在全球运营、财务、销售和营销以及信息技术执行官中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调查收到946份来自全球年收入在2000万至5亿美元之间的中型公司高级执行官的答卷,这些公司中有81%的公司全球年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在一些盛行较小规模公司的国家,年收入不到5000万美元的公司可以参加此次调查。)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应答者位于亚太地区,约28%位于西欧,26%位于北美。其余的调查应答者位于中东/非洲、东欧和拉丁美洲。

“通过卓越经营实现持续增长”,是《经济学家》信息部本次调查后生成的一份报告,本文摘编自这份报告。

什么是卓越经营?狭义说来,卓越经营指自始至终做好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工作以获得竞争优势。广义说来,它是推进公司战略的一项纪律。本报告中卓越经营的定义包括三个部分:1、整个价值链的优质管理和透明;2、给客户增加价值;3、同外部合作伙伴的有效融合。

透明的力量

卓越经营的概念非常简单,但执行起来却并非如此。促进效率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必须通过在整个组织建立联系从而以一种协调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所有部门都要共同遵守一套协调统一的业绩标准——最终的目标是确定“了解真相的唯一渠道”,高级执行官借此透明地了解组织的各个组成部分,以促成根据事实进行管理。理想的成果是为高级执行官建立高水平的主控机构以实施对不同业务部门的管理,包括运营、财务、信息技术、销售和营销。

尽管经营的透明性只是卓越经营的一个基本目标,其影响却非常广泛。由于战略目标同日常经营之间的关系更加透明,组织中的每个人能够看到其努力如何对组织的远大目标做出贡献。如果经营的透明性能够转变成自定义的基于任务的仪器板,员工就能够在其自己的空间进行创新。而且,经营业绩同经营战略之间的关系鼓励建立互相促进的解决方案。

透明性也使客户受益。客户关系的透明性促成企业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迅速发现需求方式的变化并采取行动。约三分之一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调查应答者说他们公司能够对客户需求、竞争方行为或两者做出更快的反应。灵活性成为卓越经营战略的一个重要优点,与灵活性有关的其它优点包括更好地了解客户以促成新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以及拓展新市场能力的提高。

卓越经营的另一个好处是能够更容易地同外部合作伙伴和制度(包括管理机构)进行合作。卓越经营在实践中可充当公司战略的主要推动手段,它包括总体质量控制和六西格玛(SiX Sigma)等其它工具。它也可以成为更广泛的行动计划的一部分。例如,荷兰啤酒公司Grolsch首席财务官ArjanKaaks说:“我们尤其使用平衡记分卡以保证我们在经营中考虑每个方面的卓越经营,包括财务和非财务方面。平衡记分卡提供了实施卓越经营原则的框架。”

卓越经营战略为全球越来越多的中型公司提供了竞争优势。近90%的调查应答者说他们公司认可卓越经营是一种战略和规划工具。一半以上的调查应答者说他们已经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或正在制定一项卓越经营战略。另三分之一的调查应答者说他们已经将卓越经营的原则纳入其它战略和规划工具中。

执行官在卓越经营战略上的经验越丰富,获得的收益就越多。四分之三以上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调查应答者认为成本的降低或效率的提高是该战略三个最大的益处之一,而有一半的调查应答者则认为是收入的提高。约22%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改善了客户服务,认可卓越经营原则的公司中有20%的公司实现了该目标,而尚处于制定卓越经营战略阶段的公司中只有16%的公司实现了该目标。

调查应答者们对卓越经营战略实践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将端对端透明视为该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该战略实践较少的调查应答者倾向于将为客户增加价值的能力视为该战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并不是说实施卓越经营战略会将关注重点从客户价值转移开来。相反,这表明:在一确定的卓越经营战略内,客户价值将可能通过提高客户关系透明度予以实现,而提高客户关系透明度是实现整个价值链卓越经营的广泛而系统的努力的一部分。

无论卓越经营原则如何实施,经营的透明是其对商业成果最根本的贡献。根据《经济学家》信息部对全球946名中型公司执行官的调查,“促成所有业务部门和地区财务管理、经营活动和客户关系保持端对端透明的能力”是卓越经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执行官面临的挑战

高级执行官一致同意他们正努力寻求实现整个价值链经营的实时和端对端透明。但这一目标常常不可行,因此很少能够实现。RFID芯片和无线技术等创新似乎使得实时产品跟踪和记录易如反掌。但是,将公司IT系统延伸到终端用户常常很难,尤其是在涉及个性化服务时。尽管这限制了实时业绩监控的范围,但并没有完全阻止。

例如,Morrison Healthcare Food Services每天向美国各地成千上万的医院病人和敬老院居民提供用餐,但它也在这些机构经营很多的零售用餐业务。首席执行官Scott MacLellan说实施实时透明的第一步是将销售点系统标准化。“这实际上是向我们提供实时信息,”他说,“我们将了解卖什么,为什么而卖以及不卖什么,等等。我们能实时了解趋势。”

但是他接着说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难得多。“我们不可能每天调查我们的病人和居民,同样,只有第三方提供的标准才可信。”尽管这使得实时端对端透明不切实际,但这并没有阻止Morrison专注客户体验。“我们每天都看望我们病人,以获得实时信息,” MacLellan说,“在病人或居民进入我们机构时,我们公司每个人,包括我在内,都必须去看望他们。因此我经常去问他们‘您感觉食物怎么样?还需要我们向您提供什么吗?’我们会立即得到反馈:‘食物很好;食物不是很好;我需要这;我需要那。’我们总会现场予以解决。”

调查表明公司正寻求通过投资各种信息技术提高经营透明性。位于榜首的是综合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一半以上的应答者说他们公司已投资此项技术,三分之一的应答者将此项技术列为最重要。

其它公司注重能提供价值链各环节透明性或综合业务分析的规模较小的系统。最重要的投资是那些用以提高客户关系透明度的技术。尽管投资库存管理系统的公司比投资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的公司略多,但近两倍多的应答者将后者列为最重要。

四分之一以上应答者所在的公司也投资生产规划和需求规划系统。

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在所有这些技术方面投资最多。30%以上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回答说投资四项或更多以上技术,而实施某些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和不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对这些技术的投资分别只有20%和不到10%。

而且,绝大多数公司说他们最优先采用的技术在促进收入增长、提高利润和客户满意度以及更好地保留客户方面成功或非常成功。新产品开发不是非常成功,大多数公司回答说它们只在需求规划系统方面的投资获得成功。

75%以上回答将需求规划、生产规划和商业情报或分析系统列为其最重要投资的应答者说投资促进了收入增长。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在促进客户满意度和提高对客户的保留方面最有效,而库存管理系统对于提高利润效果最好。

这些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公司的突出优点,是采用广泛的方法提高效率。当然,不采用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也想提高效率。但是这些公司一般采用不够系统的方法。40%以上其公司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调查应答者说其公司至少已采用表一中说明的七项用以提高效率的战略中的五项战略。相比之下,实施某些卓越经营战略和不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中分别只有约四分之一和8%的公司采用这些战略。

采用最多的方式是进行系统的效率评估和改善业务程序,包括财务、信息技术、运营以及营销/销售等部门的工作。三分之二以上的应答者说用以提高效率的所有七项战略都证明是成功的。

经济衰退是一种机遇

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比其它公司更有可能通过在控制成本的同时获得市场份额而勇敢地面对经济衰退。卓越经营促成它们保持灵活性,而灵活性对于以上两个方面的成功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卓越经营对于创造优势比控制成本更加有用。认识到这一点的公司常能在经济衰退期间从专注于削减成本的竞争方抢占市场分额。

回答其公司正在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的应答者比其它应答者更有可能报告经济衰退战略,包括提高客户对收入的贡献比率和积极寻求从竞争方抢占市场分额。此外,已实施或正在制定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都只是那些大多数在经济衰退期间进行创新以开发新产品或服务的公司。

对卓越经营战略的实施程度,也同公司管理经济缓慢增长期间的行动计划中是否包括表一的七项战略中的五项或更多战略密切相关。

这种根基广泛的方法也适用成本降低。四分之三以上来自实施正式卓越经营战略公司的应答者说他们公司管理经济衰退期间的计划包括全面有力的成本控制,38%的应答者说此项措施包括在保留核心胜任人才的情况下进行裁员。而不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公司几乎同样可能会说它们将裁员(35%调查应答者),但它们不大可能进行有力的成本控制(只有54%的应答者说他们公司会这样做)。

应答者被要求就他们公司管理经济衰退最重要策略取得的成功进行评估。总体来说,用以创造竞争优势的计划被认为比那些注重成本控制的计划更加有效。寻求从竞争方获取市场份额的努力在增加收入方面总体上被认为取得最大的成功(91%)。紧随其后的是用以开发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战略,该战略胜过所有其它战略,因为它成功地扩大了了利润(74%),开发了更多产品(84%)并提高了客户满意度(75%)。注重于成本降低的战略远没有这样成功。总体来看,对积极成本控制战略的评价也较高(72%),但只是因为该战略增加了利润,该战略也是勉强多数的应答者回答说通过裁员才取得成功的唯一战略。

增长方式

卓越经营历来同效率和竞争优势的关系最密切。但是,经营灵活性和透明性也越来越被认可为持续增长的推动因素。特别是端对端透明,它是实现核心竞争优势和协调所有业务部门以加强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的工具。

调查明确显示中型公司视增长为使命。一半以上的应答者说他们公司计划通过有机方式实现增长,29%以上的应答者说他们的公司计划既通过有机方式又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增长。另8%的应答者说他们的公司计划仅通过并购实现增长。还有8%的应答者——他们所在的一小部分公司对卓越经营战略几乎没有兴趣——说增长并不是他们公司的首要目标。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高级执行官们完全同意该战略能够促进有机和收购引领的增长。增长的障碍以及卓越经营战略提供的解决方案,根据增长是通过有机方式还是收购方式实现而不同。

追求有机增长的公司说其面临的最大的障碍是不能足够快地利用市场机遇和挑战竞争者。很多公司将卓越经营视为克服上述障碍的有效战略,因为该战略能提供更加灵活所需要的经营透明性。卓越经营尤其支持调查应答者提出的两项最重要的有机增长战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发现提高竞争优势的人才资源。高级执行官强调让现有客户满意也能促进增长。Morrison Healthcare Food Services首席执行官Scott MacLellan从区分的角度看待这一点:“卓越经营将我们同竞争者区分开来。我们需要让我们现有客户对我们非常满意,直到我们成为行业内独一无二的参考表。我们也可以将满意客户推荐给关联公司以满足它们其它的一些需求。因此,卓越经营成为增长的主要推动方式。”

就通过并购实现增长而言,不能快速将被收购企业融入现有经营被视为最大障碍。关键解决方案正在确定能由收购和融入被收购公司更高效的程序予以填补的差距,而这两种方法都可以通过卓越经营战略实现。

“您应将有机增长视为一种平台,”Marsulex首席执行官Laurie Tugman说。“因为您已经在公司内制定了一项标准,接下来的便是贯彻这项标准。您有时能够通过收购实现这一点,尤其是‘补强(tuck in)收购’,”他补充说,“但最终您收购的是一组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他继续说,尽管毫无疑问卓越经营战略在这种情况下能提供帮助,但要比有机增长难得多:“您还得使人们了解和相信我们为什么以不同的方式和从卓越经营的角度处理事情。”协调业务部门以支持增长不同部门以不同方式促进增长。每个部门都发挥本部门专长,从而促成企业的所有业务部门形成合力。它们如何做到这一点将是随后一系列短文讨论的课题,这些短文侧重四个业务部门的研究:运营、信息技术、财务以及营销和销售,它们最常采取用以支持增长的措施。

不应轻率实施

有实施卓越经营战略需要强有力的高级管理层支持和方方面面正确的资源和工具。几乎没有公司声称完全获得成功。整个价值链实时端对端透明被普遍视为该战略的最终目标。但大部分应答者说该目标仍然可望不可及。

唯一也是最大的障碍是在关键经营部门和整个企业缺少人事管理技术。尽管很多公司已成功地将卓越经营确立为组织各部门的指导原则,但近三分之一的调查应答者将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足够的联系列为主要障碍。

公司文化也发挥重要作用。Morrison首席执行官Scott MacLellan认为:“不进则退。我们长久以来工作一直非常出色。因此,让人们从已经成功的方法转向具有挑战性的方法,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废除和重建我们的一些标准和制度,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绝非易事。因为现有的标准和制度能够发挥作用,因此,打破它以进行重建很难。这种企业文化的影响是我们更上一层楼的障碍。”

同整个组织大部分基础计划一样,成功实施卓越经营战略需要规划、投入、评估以及不断采取后续措施予以支持。

关键的问题是:

我们真的需要非常出色吗?卓越经营战略首先需要致力于实现卓越和整个组织的不断提高。这种思维方式必须植根于公司文化中。在很多情况下这需要打破过去的思维方式——尤其是业绩已经不错的时候。

我们如何实现卓越经营?高级管理层应确定核心竞争领域以便组织真正实现卓越经营并建立支配市场的优势。

如何克服实施卓越经营战略的障碍?实施卓越经营战略需要各部门系统评估透明性、效率、竞争优势以及公司每个部门对创造客户价值的贡献。必须坚决将战略目标同日常经营决策联系起来。

卓越经营战略的成果应如何评估?卓越经营战略首先必须注重实现能够衡量的成果。这需要协调整个组织的业绩评估标准和将卓越经营战略作为伞型战略或更广泛的行动计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其它商业战略和规划工具中。

持续经营论文 第4篇

1 森林可持续经营

1.1 概念及目标

森林可持续经营即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合理的经营, 达到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证正常的生态过程, 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产品和森林环境的服务功能的需求, 从而保障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共同的持续协调发展[1]。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可具体为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具体分别体现在:社会目标, 即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林产品和就业机会以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等。经济目标, 即带动林产工业发展, 并促进旅游、畜牧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并为国家或区域尺度的防灾减灾做贡献。环境目标, 即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碳吸存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1.2 主要任务及实现途径

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种经营运行机制, 使其达到生态合理、经济可行, 并能被社会所接受, 即在森林能够可持续的前提下, 尽可能追求较高的经济和生态产出[2,3]。

森林可持续经营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种经营途径实现。微观经营途径, 即通过建设微观经营主体和构建微观经营技术体系实现。宏观经营途径, 即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调控以及公众参与等途径实现。

1.3 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及指标体系

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及指标体系, 有国际水平、国家水平和区域水平3个层次。其中, 国际水平的指标体系有9个, 参与其中的国家和地区大约有150个, 各个体系的内容都包括了林木资源与生产性功能状况、生物多样性、森林健康状况、森林保护功能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政策和法律等内容。国家水平的标准和指标体系, 是各个国家依据其国情建立的, 但共同的原则是, 都要与国际研究接轨。目前, 新西兰、日本、俄罗斯等国, 都先后制定了国家级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框架, 我国也于2002年正式发布实施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区域水平的标准与指标体系, 结合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 更具有实践意义, 如我国林都伊春市、江西分宜县等地区均建立了适合自身生产发展情况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指标体系。

2 林业可持续发展

2.1 原则和目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遵循的原则是可持续性、和谐型以及公益性原则, 同时兼具生态经济、系统性以及生物多样性原则。目标是合理利用林地, 保证林地质量不下降、物种数不减少的情况下, 充分发挥森林的生产潜力、生态效益和防护效益。

2.2 评价技术手段和指标体系

评价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主要有:地理信息系统方法、系统动力学方法和资产核算方法。

林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 要遵循科学、可测、层次以及可比性等原则, 注重森林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稳定性、调控力和生产力的同时, 将区域可持续发展评价的相关内容进行吸收整合, 以便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

2.3 生态林业

生态林业是应用生态经济学原理 (物种共生互利、生态位等) 及当地自然条件和资源, 建立的生态经济型的绿色产业体系, 它是现代林业建设的发展模式之一[4]。生态林业是基于传统的林业对木材等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提出的, 既考虑了当代人对林产品的需求, 又考虑了后代人的需求。因此, 其在宏观上提出了森林分类经营的概念, 即将现有的森林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 针对不同类别, 采用不同的经营手段, 进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5]。

3 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要想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必须要突破传统的观念, 保证生态和经济在地位上的平等, 吸收国外先进经验, 以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可以采用如下措施:改变以牺牲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发展经济的做法, 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整体观念。制定与国际社会相接轨的林业新政策。建立健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算体系、林价制度、林业生态环境税等制度。增加林业的投资力度, 鼓励造林育林, 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 发展可持续的林产品贸易。增强国际交流合作, 推进我国的林业科技进步。

4 结语

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林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 要重视现有林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 并探索适合林业经济发展和生态体统保护相结合的可持续的管理策略, 最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张守攻, 朱春全, 肖文发.森林可持续经营导论[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1:36.

[2]候元兆.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框架理论[J].世界林业研究, 2003, (2) :1-6.

[3]黄选瑞, 张玉珍.森林可持续经营基本任务与实现途径[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999, (04) :80-84.

[4]陈炳浩.我国林业持续发展的原则、内容和途径[J].世界林业研究, 1994, (02) :19-25.

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 第5篇

(试行)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九年十月

目 录

引 言...............................................................1 1.总则..............................................................3 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4 3.规划组织与程序....................................................6 4.规划内容和要求....................................................6 5.规划方法.........................................................10 6.规划成果.........................................................11 术语...............................................................13 案例...............................................................14

引 言

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只有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建立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才能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九号、十号文件精神,国家林业局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程、技术和模式。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关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等,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体框架,就是在森林分类经营的宏观战略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四个体系,即:以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为基础的宏观指导体系;以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为基础的区域决策体系;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系;以多种森林经营方法、方式为基础的技术模式体系。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森林可持续经营区域决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同时,随着林业分类经营、集体林权制度和森林采伐管理等相关 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权主体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从宏观尺度上,对森林培育、资源利用、森林保护及生态修复等森林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统筹考虑;在区域水平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因此,编制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森林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动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特制定《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明确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等要求,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主要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基础保障。

1.总则

1.1为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可持续经营思想的贯彻落实,为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单位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其它森林经营规划可参照执行。

1.3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与实施纲要》、《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4规划编制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森林经营方针,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建立区域内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1.5规划编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的原则,协调好森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保护、发展与利用森林资源并重的原则,协调好国家、地方与经营者等各方面的利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好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协调好不同功能区、不同森林 类型的功能与潜力。

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

2.1规划是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既是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

2.2规划是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省级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环节。

2.3规划的主要作用包括:落实国家、省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政的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需求;指导各类森林经营主体在规划期内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2.4规划应根据当地森林经营管理水平、资源结构和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或森林经营的要求确定规划内容。规划应紧密围绕森林经营活动,重点关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要素,如森林培育、森林保护、资源利用和经营管理等。

2.5规划应重点考虑和解决以下问题: 2.5.1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

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环境保护、生态景观等生态功能如何保持、提高和持续发挥。

2.5.2社会功能的可持续性

森林的生态休闲、人文、宗教和教育功能,以及促进就业和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如何保证。

2.5.3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

木材及其它林产品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如何维持。2.5.4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如何进行有效管理。2.5.5林地生产力维持

如何防止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退化,如何维持和提高林地生产力。

2.5.6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界定

区划和界定出高保护价值森林,如何保护和经营管理。2.5.7森林健康和活力维持

如何通过森林经营提高森林抵御林火、有害生物入侵和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

2.5.8森林经营管理政策完善

调整和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如何调动社会或农民参与森林经营的积极性、解放林业生产力。

2.6规划应依据国家和省级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区域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明确区域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范围、对象和要求;按照《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等相关要求,落实分解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森林抚育规程》等技术规程,科学设计森林经营模式。

2.7规划必须以满足要求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土地详查数据、社会经济统计年鉴等为编制基础数据。

2.8规划应统筹考虑区域内正在实施的森林经营方案的相关情况,充分反映森林经营主体的意愿及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3.规划组织与程序

3.1规划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相关部门、企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利益群体要选派代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3.2规划包括准备、编制、征求意见和修改送审几个主要阶段: 3.2.1规划准备:成立编制小组;收集有关资料;总结森林经营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森林经营环境、森林资源现状和经营需求;明确经营目标以及重点内容等。

3.2.2规划编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备选方案,通过对备选方案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确定最佳方案。按照最佳方案进行森林经营区划、布局和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3.2.3征求意见:要重视与不同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和其它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吸收相关意见。

3.2.4论证和送审: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后,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3.3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批规划,规划期内因社会经济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征得审批部门同意后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4.规划内容和要求

4.1规划的主要任务:分析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森林经营中长期的指导思想与经营目标;统筹进行森林经营多目标、多功能布局;确定规划期内实现森林经营目标的活动、规 模、安排等经营措施;预测和评估森林经营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综合效益;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需求与保障措施等。

4.2规划期一般为10年。

4.3规划目标应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应与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目标相衔接,纳入县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目标体系。规划目标包括资源目标、生态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

4.3.1资源目标: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生长量、森林结构等。

4.3.2生态目标:提出生态保护的区域、对象、规模和成效等具体指标,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维持等。

4.3.3经济目标:提出木材与林产品产出、经济发展和收益等具体指标,如合理年伐量、主要林产品产量等。

4.3.4社会目标:提出劳动就业、旅游休闲、生态文化发展等具体指标,如就业贡献率、森林旅游规模、森林休憩地面积等。

4.4规划应进行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区划和森林管理分类区划等。

4.4.1森林功能区划:从林地和森林的主导功能考虑,功能区可分为生态功能区、社会功能区、经济功能区三类,应优先区划高保护价值森林区。功能区确定后,应以森林可持续经营思想为指导,明确规定不同功能区的经营约束条件和主要经营措施。

——生态功能区。将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生态比较脆弱及生态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包括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景观保 护、基础设施保护等。

——社会功能区。将社会服务价值高的林地或森林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社会公益效益,包括人文遗产保护、宗教保护、生态休憩、大气或噪声等环境保护等。

——经济功能区。除生态、社会功能区外,主要生产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区域,包括用材林区、工业原料林基地、经济林基地、能源林基地等。

4.4.2森林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根据森林的主导功能进行森林用途分类,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4.4.3森林经营管理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依据《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在林地立地分类、功能区划和分类经营区划的基础上,再区划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保护经营和集约经营4个类型。

——严格保护。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特有自然景观等为主要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工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以维护生态安全,防止自然灾害,改善脆弱生态环境等为主要目的,允许进行森林抚育,限制更新采伐,禁止主伐。

——保护经营。兼顾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防护功能的基础上,允许合理采伐利用,适度开发林下资源。

——集约经营。以实现最大经济收益为目的,采取综合性措施,可持续生产木材和林产品。4.5规划应综合考虑森林培育、森林采伐、森林健康、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景观管理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4.5.1森林培育

——分别公益林、商品林进行规划,对经营目标基本一致的区域(如森林公园),可按照功能区进行规划。

——培育措施主要分为更新造林、中幼龄林抚育、低产(效)林改造等。

——培育任务按森林类别(或功能区、林种)—森林经营类型(或经营管理类型)—经营措施类型(组)进行组织,落实到不同规划分期(如5年期)。

4.5.2森林采伐

——采伐类型。依据森林分类和功能区划,合理设计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它采伐类型。

——技术指标。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标准,分别森林经营类型设计采伐对象、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间隔期限和采伐年龄等。

——合理年伐量。以经营类型设计为依据,在保障森林长期、稳定提供物质产品和生态、文化服务能力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年合理采伐量。

——测算周期。森林合理年伐量以5年为一个测算周期。4.5.3森林健康

——林火预防。合理配置耐火树种,科学安排控制火烧,系统建设防火隔离带。

——有害生物防治。针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树种选择、有害木清理、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地力维护。从培育技术、采伐要求、培肥技术、化学制剂应用及防污染措施等方面,提出维护和提高地力的技术措施。提倡培育混交林,速生丰产林应考虑轮作、休歇、间作种植等措施。

4.5.4非木质资源经营

深入分析非木质资源现状和开发潜力,合理确定培育措施、利用方式、产品种类和经营规模等。

4.5.5森林休憩

充分利用森林景观资源,因地制宜地确定森林景观修复、景观维护和经营开发等内容。

4.5.6生物多样性保护

明确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类型与保护特点,因地制宜地提出保护措施。

5.规划方法

5.1规划方法:采用时间和空间相结合的优化决策方法模拟、优化森林经营过程,确定最优经营途径。经营决策的核心是多效益综合、多方案比选、长周期预测。

5.2多效益综合:在综合考虑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空气净化、碳储存、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景观提供等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森林的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生产功能。

5.3多方案比选:根据经营方向和经营条件形成多个预选方案,通过对预选方案进行模拟和优化,确定最优森林经营规划方案。

5.4长周期预测:对各预选方案进行一个半森林经营周期的优化模拟和决策分析,重点模拟森林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影响。——生态影响评价。分析评价规划对当地的水、土壤、空气、物种和种群、重要物种生境、碳汇平衡等的影响。

——社会影响评价。分析评价规划对人居环境改善、地方居民就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以及少数民族风俗和宗教等方面的影响。

——经济影响评价。分析评价规划对林产品产量、经营成本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6.规划成果

6.1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附件包括附图、附表,专题报告和相关文件等。

6.2规划文本

包括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和目标、经营区划、经营类型组织与设计、森林培育、资源利用、森林健康、效益分析、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6.3附件

6.3.1附图:包括森林资源现状分布图、规划期森林资源预测分布图、森林功能区划图、森林类型分布图、森林经营措施规划图等。

6.3.2附表:包括各类森林资源现状表、分析表和规划预测表等。6.3.3专题报告:包括森林经营管理现状分析评价报告、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价报告、森林经营决策分析报告等。

6.3.4相关文件:包括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规划论证意见,以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等。

术语

1.森林可持续经营

是指森林经营过程中,通过现实和潜在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合理经营,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活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过程,以此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森林产品及其环境服务功能的需求,保障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的森林经营体系。

2.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是现代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典型模式,是指人类在与森林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过程中,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健全性为目的,追求生态系统内生物和非生物之间,生产者、消费者和还原者之间,以及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之间的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的动态平衡,从而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3.森林经营规划

是按照可持续经营的原理与要求,规定一定时期内森林经营要开展的活动、地点、时间、原因、完成者等要素的一个工作文件。是指导区域、经营单位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个中长期战略规划。

4.森林合理年伐量

经营单位内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每年允许采伐利用的森林蓄积量。

5.功能区划

是指依据森林的某一主导功能或经营目标,以地域、地段为单元(如小流域、林班)进行的一种区划。森林的功能或经营目标可分为 生态、社会、经济等不同类型,同一类型功能区在空间上不必地块相连,可能是单一的一块林地或由分布于整个林区的几块林地组成。

6.经营类型

是在一个经营区内,地域上不一定相连接,但林况、立地条件和经营目的基本相同,需要采取相同或相似经营措施的经营小班组成的联合体。

7.森林经营管理分类

是指从森林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依据森林的生态重要性和区域生态敏感性,并根据社会经济要求和森林经营管理的主导方向对森林进行的保护管理严格程度的分类,一般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保护经营和集约经营四个类型(组)。

8.生物多样性

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它们所包含的基因以及由这些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多样化程度。

探析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涵 第6篇

1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

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与其他具体经营活动不是一个概念,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概念亦不能简单地从字面来理解。森林,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其资产的属性可以有多种,法人所有、自然人所有,公有与私有等等属性都是有可能的。但可持续经营却不会因为森林的资产所有属性而发生变化,即可持续经营的内涵还是不变的。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如果从细微的角度来观察,它可以是针对一个具体的经营场所,而所从事的又是一项具体的经营活动。但即使是这样,从这一活动开展的需求和管理以及产出来看,它涉及到了资源管理方面、经济管理方面、文化管理方面、社会管理方面以及人的生活等方面,而这恰恰是森林功能和价值所决定的,更是对森林经营活动的价值重新认识的体现。

而从宏观角度,自一个很小的区域至一个国家,森林则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内容之一。这就要涉及到环境、资源、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但不管怎样,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尽管有许多种不同内容的定义,也不管各种不同内容的定义又以何种形式出现,其内容也离不开四个方面,即持续收获所需产品的发展原则,发挥整体功能的协调原则,无负面影响的质量原则,有限度利用且代际代内的利益均衡公平的原则。

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内容

2.1 主导产品 森林经营的首先是给人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产品,这种产品首先表现为木材。木材的可持续经营,便成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首要因素。

2.2 社区需要 在这一点上是要强调森林所在的社区的需要,也就是说社区内的居民对森林本身的需要。

2.3 人类利益 主要是指发挥森林提供给人类的多种用途,并能持续地利用森林所提供多种用途。这些用途包括木材生产的用途、生态建设的用途、生活娱乐的用途、物种基因保护方面的用途、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用途等。

2.4 自我维护 在这方面强调的是对森林要较少地管理较少地干预,对部分林产品允许利用。这方面强调对森林的利用与森林的保护二者并存,既不要因为保护而影响到利用,也不要因为利用就破坏了保护。

2.5 系统类型 所谓系统类型的可持续,是指强调要保持一种基本的生态系统状态,不主张让生态系统发生剧烈变化。

2.6 系统安全 时下国家实施的分类经营便是这种情况,具体说就是把森林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直接为了满足经济建设需要的生态性质的森林,另一类则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的保护性质的森林。为了系统的安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森林划入后者。

2.7 系统序列 亦即让森林按照自己正常的演替序列进行自然演替,不断向着自身的顶极群落发展。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对森林到底应当持续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就必须要同时考虑到技术层面的问题和政治层面上的问题。

3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模式

森林生态的系统管理的理论首先是出自美国,是于1992年才正式采用的一种林业经营的新理论。这种方法的提出,是针对国有林区原始林大面积皆伐而提出来的,旨在长期保持森林健康的生产力。认为在一定的面积的原始林得到保护的同时,也应该能够满足人们对木材收获的需要。而德国有一种理论被称之为“近自然林业”理论,即所谓的天然化人工林,其精神大概与此接近。

森林生态系统理论刚一提出,就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反响。我国对这一理论的重视,更是前所未有。尽管它在定义上可能还不够完善,甚至也没有系统性的可操作性的经验,但是作为森林经营可持续经营的基本理论还是被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多国所普遍接受。

森林生态系统的基础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系统的平衡,二是生态过程的稳定性。要强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让系统的结构得以完善,让系统的功能得以提高。其特点是:管理活动的先决条件是长期的可持续性;系统的模拟可以使不确定性因素减少,同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与其相关性又是其功能之基;生态系统的本质特征是其动态的发展,因此所说的管理并不是让生态系统保持在某一特定的状态下不发生任何变化;已经实现了传统的时空、专业分工方面的超越,因为生态系统过程在时间与空间尺度上不断地进行着,并且任何一个特定的生态系统,其本身又受到周围生态系统不断地影响着,变化着;就人类自身而然,也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类自身的森林价值观的改变如果应该加以注重,所制定的经营目标也应该从社会需要出发。

4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规划

在坚持灵活性,以应付可能影响目标完成的突发事件的前提下,规划应该与事先所选定的目标保持一致。这一规划大到国家小到经营单位,应重点强调规划的需求与极强的可操作性、目标的现实性相结合,这个问题本身是很复杂的,这里边的原因很多,有制定规划能力与技术水平方面的原因,也有对规划的法律约束力、对规划的重视程度等原因。

参考文献:

[1] 黄清麟,李元红.中亚热带天然阔叶林研究综述[J].福建林学院学报.1999

(02)

持续经营审计的困境和选择 第7篇

(一) 持续经营审计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化。

由于持续经营审计信息披露会对企业造成无法预测的重大影响, 所以被审计单位为了获取有利于自身的审计意见和信息披露, 往往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巨大的解聘压力。因此,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一般都选择性地披露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部分重大疑虑事项, 而且对重大疑虑事项的金额和后果尽可能不进行量化。由于持续经营审计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化, 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二) 不同审计意见类型的信息差异不明显。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适当, 但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并且被审计单位已经按会计准则进行充分披露时, 应出具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但如果企业同时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即使被审计单位按会计准则进行了充分披露, 注册会计师也应该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而不是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尽管准则明确要求, 对已充分披露持续经营能力信息的企业一定要考虑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广泛性来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 但根据最近几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分析结论, 持续经营能力遭质疑但已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所获得的审计意见类型, 八成以上是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寥寥无几。从审计结果看, 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可以说是天壤之别。无保留意见意味着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报表披露最终获得了注册会计师的认可, 而无法表示意见则正好相反。对获得加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两类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比较后发现, 这两类公司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信息披露方面, 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显而易见, 不同类型审计意见披露出的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信息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这无疑会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审计意见类型进行决策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 持续经营审计的强调事项段“老调常谈”。一方面, 对于这些企业来说,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

营能力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很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过度反应, 采取收缩信用、不予贷款或改变交易条件等措施, 从而加速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恶化, 使本来还有希望渡过难关的企业很快就面临破产清算的境地。另一方面,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或强调事项段中没有充分披露企业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 而后企业倒闭, 财务报表使用者也会起诉会计师事务所。所以, 为了避免企业加速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同时为了规避被财务报表使用者起诉带来的诉讼风险, 注册会计师一般会连续多年使用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既提供了令企业满意的审计意见, 又含蓄地提示了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应关注的企业持续经营风险。

二、原因分析

(一) 现行审计准则不够完善。

按照我国现行审计准则规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全过程中都重点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全面考虑包括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等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 并且对于在财务报表中已经充分披露持续经营能力信息的企业, 也明确要求根据重大疑虑事项的广泛程度选择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虽然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经过修订日趋完善,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行准则在列举重大疑虑事项时使用了诸如“巨大”、“过度”、“巨额”等需要注册会计师大量主观判断的表述, 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可操作性。由于判断标准过于模糊, 导致注册会计师主观判断的随意性过大, 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可比性不强, 造成投资者无法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进行决策, 最终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信度。二是现行准则规定, 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 则应披露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但对于披露的详细程度以及是否量化并未加以规范, 这就促使注册会计师在披露这些相关内容时避重就轻, 只作最简单的披露。

(二) 持续经营的评估难度较大。

原因如下:一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及其披露时, 必须考虑包括所有重大疑虑事项和诸多应对计划在内的很多因素, 而且评估持续经营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和应对计划等因素都涉及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预测, 所以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难度可想而知。二是由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要进行大量且复杂的估计和判断, 因而评估过程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协助工作, 但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以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为理由, 很少将聘用专家列入现实选择。

(三) 注册会计师的诉讼风险较低。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其中威慑性最强的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首先, 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民事赔偿责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承担, 而不需要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虽然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为同时是事务所的出资者, 最终也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注册会计师能够有幸成为事务所出资者的毕竟是少数, 所以绝大部分注册会计师根本不需要承担个人民事赔偿责任。其次, 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基本都是有限责任制公司, 即使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者, 其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上限就是其投入事务所的注册资本, 与其业务收入以及违规造成的损失没有任何关系。再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如果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者,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如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但如果出具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可以看出, 即使违规行为被起诉, 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最严重的刑事责任就是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较低的诉讼风险无形中成为注册会计师违规行为的助推器。

三、对策选择

(一) 增强现行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具体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采用量化的判断标准。审计准则在列举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时, 应尽可能地结合使用绝对数、相对数或绝对数与相对数相结合的判断标准, 如准则规定财务疑虑事项中的“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可以考虑在采用量化标准后变更为“大股东占用资金三年以上, 并且占用资金数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0%以上”, 其他事项的量化标准也可依此类推。二是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的信息披露。为了保证持续经营信息披露的清晰性和完整性, 注册会计师首先应从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对重大疑虑事项和相应的应对计划进行分类详细披露;其次, 对重大疑虑事项和应对计划既应进行定性化披露, 对涉及金额和预计影响也应进行定量化披露;最后, 注册会计师还应增加对应对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审计评价, 以增加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

(二) 引入破产预测模型和专家评估制度进行持续经营能力评估。

一是引入破产预测模型。破产预测模型要求使用包括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周转速度等多项财务指标以及现金流量等作为预测模型的变量, 可以对企业是否处于破产困境进行较为全面科学的预测, 从而避免注册会计师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时的主观片面性。二是引入专家评估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时必须使用专家的工作成果, 而且应具体规定专家的评估程序和所应承担的评估责任。

(三)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力度。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的措施应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补充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条款。法律条款中应明确规定, 审计失败一旦被认定, 负责审计实施、督导和复核责任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均应承担相应的个人赔偿责任, 并且应以造成的损失金额为计算依据, 从严规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二是增加违规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刑事责任。对故意提供虚假持续经营能力证明文件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其违规行为具有故意性, 所以无论其情节严重与否, 都应规定其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出具持续经营能力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其违规行为只具有过失性, 因而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规定其承担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

审计与资产评估教研室)

国有林场联营造林持续经营探讨 第8篇

1 国有林场开展联营造林的现状

联营造林,是指村组集体(农户)出山,由国有林场投资造林并管护,成林后,国有林场与村组(农户)进行山价分成或林木收益分成,双方签订联营造林协议。这种造林方式是国有林场面积和蓄积量迅速增加的有效形式。以吉安市为例,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173.33万hm2,初步统计,有国有林场100个左右,总经营面积达42万hm2,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24.2%。全市国有林场中开展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有约96个,联营造林面积约21万hm2,占国有林场经营面积的50%,联营林山场内林木蓄积量、年采伐销售收入也分别占林场收入的50%左右。有几个国有林场联营林面积和蓄积量占全场经营面积和蓄积量的80%以上。

1.1 国有林场开展联营造林的历史背景

1980年代初,江西省实行“林业三定”后,有的群众错误理解政策,很多丘陵山区的林木被大量采伐,林政管理跟不上,造成很多地方出现荒山和残次林。而此时,林业部门的木竹收购站、统销站、采育林场等单位正在转型,正在扩大经营范围,并由采伐木材为主,向采育结合、注重营造人工林的方向转变,组建多种国有采育林场(少数营林林场),同时,由当地政府出面收购了部分群众无力经营的山林划为国有林,并着手开展与村组(或农户)的联营造林。进入1980年代中后期,为加速改善生态环境,消灭荒山,建立各种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原吉安地区统一号召各县的村组集体(或农户)将自己无力经营的山林拿出来与国有林场开展大规模的联营造林。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吉安市每个县每年的造林面积都达0.67万hm2以上,在1990年代初,吉安市宣布消灭了宜林荒山。在当时,国有林场为消灭荒山在多家银行贷了很多款,投入了大量的造林和抚育资金,并建设了很多基础设施。

1.2 国有林场开展联营造林的组织形式

国有林场开展国乡(村)联营造林主要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各县乡都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乡、村、组都派出代表与国有林场签订了国乡(村)联营造林协议,部分群众将自己的自留山或责任山也与国有林场联营。协议中明确,由村组(或农户)出山,林场自行投资造林,并安排护林员进行病虫害防治和护林防火,及时搞好幼林抚育,其林地所有权归村组(或农户),林木所有权归国有林场,成林后,按山价的5∶5或6∶4分成,即林场得山价的5~6成,村组(或农户)得山价的4~5成,其它投入和收益全部归林场。协议期限为长期或50~60 a,并通过了乡政府和县林业局的监证,有的协议还通过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联营造林后,大部分林场都在造林山场附近靠村庄的地方设立了工区(或工队),护林员,安排了护林人员,同时,林场投资修通了很多林区公路,架设了很多桥梁和电线、电话线,也方便了当地群众。

1.3 联营造林取得的综合效益

国有林场开展国乡(村)联营造林解决了农村集体组织和林农有山,缺技术、缺资金、缺管理的矛盾,同时也解决了国有林场规模经营的问题,对迅速消灭荒山,改善整体生态环境,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具有重大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盘活了集体和农民的山林资产,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如青原区白云山林场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分别在该区的东固、富田、新圩等乡镇开展了联营造林,面积达5733 hm2,造林树种以国外松和杉木为主,基本上将这几个乡镇的荒山披上绿装;同时,每年因造林和抚育安排当地劳力2 000人次以上;近几年来,联营林场山场林木陆续进入采脂和采伐阶段,每年联营村组(或农户)来自采伐和林木的山价分成收入达10~30万元。二是改善了有关村组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如青原区白云山林场从1990年代开始陆续在联营山场范围单独或联合修通乡村公路近50 km,修桥4座,架设电线20余km,修复涵洞若干座、村组小道若干公里,改善了当地村民通行、通水、通电的现状。三是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解决了群众的燃料问题。全市通过联营造林后,及时消灭了荒山,美化了环境,保护了野生动植物,减少了水灾和旱灾发生的频率,人们的居住环境也得到了改善,很好地维护了生态平衡;营造的国外松,解决了很多丘陵、平原地区农民的烧柴问题。四是迅速增加全市的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以吉安市为例,全市联营造林的树种以国外松、杉木等为主,经过十几年的生长,到本世纪初,全市森林覆盖率就达65.3%,比1980年代末增加21.5%;全市有林地面积达158.3万hm2,增加近1/3;活立木蓄积量5 600万m3,增加近1/3。五是做大了林业产业。吉安市开展联营造林到现在已20余年,这批林木陆续进入主伐期,是国有林场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全市营造国外松26.7万余hm2有一半以上进入了采脂期,每年采脂为林场和农户增加大量的收入,也为林产化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

2 国有林场开展联营造林存在的问题

国乡(村)联营造林是由政府主导,林场与村组(或农户)自愿组织的造林形式,是一项对国家、对集体、对农户、对改善生态环境都有益的造林组织形式,是1980年代底至1990年代林业加快发展的标志和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2005年后,全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联营造林过程中和造林后的一系列问题呈现出来了,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必将影响林业的持续发展,影响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2.1 协议不统一、不完善问题

有的联营造林协议时间是长期,与现行政策不符;有的协议未附作业设计图,有的联营山场本身就存在林地所有权的纠纷;有的是当地政府在消灭荒山时强制要林场先造林,后补签协议,而林场造林、抚育后,村组(或农户)又不与林场补签协议;有的协议也未明确造林时间、造林树种;有的村组将其它村组的山场拿来与林场签订联营造林协议;协议没有统一的样本。

2.2 造林不规范问题

有的林场划了山、签了协议后,因无资金或其它原因未及时造林,影响群众的利益;有的山场因立地条件差、造林和抚育管理粗放,成活率和保存率低,影响双方的利益,群众有意见;大部分山场都是营造国外松和杉木的纯林,没有混交阔叶树;有些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的山场,采伐第一代林木后,群众就想终止协议,收回山林,自己经营。

2.3 利益分配纠纷问题

原协议大部分是山价分成,少量是林木分成,现群众认为分成比例太低;原协议未明确松树采脂分成比例;林改后,根据林业政策,国有林场陆续与村组(或农户)补充和完善了协议,但有的群众借各种理由不与林场补签协议;有的林场隐瞒群众自行采伐林木,不兑现协议,未及时将山价分成款付给群众,影响林场与群众的关系。

3 国有林场联营造林持续经营对策

联营林木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联营造林,国有林场招进了大量的工人,进行很多基础设施建设,有的国有林场甚至负债累累、难以维持。因此,联营造林的持续经营问题,是稳定林业职工队伍,稳定国有林场的基础地位,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3.1 加强宣传,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20世纪末,国有林场与村组(或农户)签订的联营造林协议是合法的,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并且符合当时的林业政策,不能因为建立了市场经济、开展了林改而推翻原协议。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在群众中多宣传联营造林的历史背景,取得的效益,以及稳定联营造林、林木权属的必要性。林地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对联营造林山场,不能随意流转,不能随意分山到户,只是将山价分成款要分发到农户。

3.2 完善协议,兼顾好双方的利益

只有双方共赢的事才能持久。国有林场应该对联营造林协议进行一次详细的清理,并按照现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协议,特别是国有林场领导要高度重视完善和补签协议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可召集群众多开协商会和座谈会,多向群众解释联营造林稳定权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国有林场适当让利,并明确松树采脂分成比例;二是明确协议期限,不能是长期,全市和全县统一规定为50 a左右,确保林业经营的持续性;三是明确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要求,及区划后上级补助和林木收益如何分成;四是明确要求国有林场对无力经营或长期未造林、群众意见大的山场退回给群众,由群众组织造林或流转给大户承包造林。

3.3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联营林经营效益

国有林场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整地、造林、抚育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提高林木出材率,确保双方的收益;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防治病虫危害,防火、防盗,确保林木快速成材;要坚持适地适树,对高海拔地段以栽植杉木和阔叶树为主,丘陵平原发展国外松、乡土阔叶树种,对毛竹林以低改为主;抓好低产林改造和雨雪冰冻灾害后的林木清理补植补造,不能将山场荒芜,补植以阔叶树为主;对国外松采伐第一代后,第二代要以针阔混交造林为主,改善树种结构和林相结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3.4 尽量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

营造速生树种,短轮伐期,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木价值。要及时解决联营山场的林地所有权纠纷,解决国有林场与联营单位(个人)的纠纷,确保联营造林的稳定性和双方的利益。

摘要:对国有林场开展联营造林情况进行调研,对联营林场存在的问题和持续经营问题进行探讨。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使命与举措 第9篇

1 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需求

我国人均森林资源不足,且向着相反方向发展,森林质量下降,生态恶化,促使人们不得不把森林经营与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起来统筹考虑。《人类环境宣言》写道:“人类既是他的环境创造物,又是他的环境塑造者,环境给予人以维持生存的东西,并给他提供了多方面获得发展的机会”。[1]地处桂中的大瑶山,森林6.67万hm2,天然阔叶林占55.3%,为广西最大水源林区,年产水量24亿m3,灌溉着周边7县41个乡镇825.47万hm2农田,供75万人生活用水。清朝道光十年(1830年)修仁县志记载:“瑶山皆丛山深菁宽六七十里”,平南县志记载:瑶山“其地峻岭密菁阴森寒冱卓午始见日”。20世纪70年代初,剩3.6万hm2,年毁林0.08万hm2。森林植被逆向演替,降雨减少,小气候变暖,相对湿度降低,水土流失,河流流量减少,野生动物锐减。前者之鉴,历史之训,值得世人铭记与反思。

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作用与必要条件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日益增加,森林产品与生态资源不适应需求,人类对森林不仅提高质量,扩张数量有更多需求,同时对生态功能的需求更加迫切。蒙特利尔进程、赫尔辛基进程和ITTO进程专门针对林业而制订,显示林业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林业可持续性发展,建立在以生态可持续性为基础,经济可持续性为主导,社会可持续性做保证,前二者可持续性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ITTO进程在《森林可持续经营衡量标准》中定义:森林可持续经营指:“人们所要求的产出及服务的持续产出,这种产出既不损害森林的内在价值和生产力,又对生态和社会环境不导致不良后果的发展”。[2]渡边定元在总结北海道的实践后提出五条条目作为评价可持续森林经营的必要条件:

2.1 高蓄积量

高蓄积量森林可更多贮存促使气候变暖的CO2,有高蓄积量必然有森林结构的多样性,此类森林资源价值最高。

2.2 高生长量

生长量大的森林可以更多固定CO2,成为抑制气候变暖重要因素,同时更充分体现森林作为可再生资源的优越性,满足社会需求。

2.3 高收益性

高收益有利于社会安定,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区域经济得以发展,减少对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的依赖性。

2.4 多功能利用

森林林产品、生态资源、休闲旅游环境等效益发挥和多功能利用。

2.5 生物多样性保护

为陆地多种生物遗传基因资源保护和生物延续、栖息提供环境与条件[3]。

3 森林可持续经营现状与挑战

以融安县为例,融安县有史以来到20世纪中期,森林经营以木材为中心。近几年,该县有关部门开始宣传、引导森林生态系统经营。从整体看,依然停留在森林面积、蓄积数量的层面,重经济、轻生态、图近利,轻远谋。用材林面积,蓄积分别占森林总面积、活立木蓄积的61.22%和83.25%。人工林以纯林占多数,纯林面积占有林地89.85%。混交林、竹林分别占有林地2.83%和7.32%,是引起森林火灾、病虫害滋生与蔓延和导致森林退化的重要因素。选地不当,整地不科学,经营粗放,种源混杂和劣质,是林分质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天然阔叶林2009年比1987年增加8480.8hm2,22年面积增长20%。但是单位面积蓄积量停留在52.9m3/hm2。1987年天然阔叶林单位面积蓄积是:近、成、过熟林60.0m3/hm2,中龄林33.2 m3/hm2,1987年比1971年略显下降。2009年比1987年来基本没有增加,比1971年降低23.5m3/hm2。阔叶林面积占有林面积及单位立木蓄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破碎退化,许多演变为次生林、疏林甚至灌木林。杉木经营粗放,林分质量差,单位面积蓄积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4 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与效益

从上述可见,融安森林整体质量较差,且向退化方向发展,势必影响与制约森林三大效益发挥。只有以森林分类经营为根本途径,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才能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4.1 森林分类经营与可持续森林经营的关系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根本途径。分类经营是根据森林所在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条件、森林固有特性,分成不同类型,按照其主要经营目的(应发挥的主导功能)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的新型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只有在森林合理分类前提下,才能依据森林类型特点确定经营方针,制定经营原则与措施,引向持续经营状态,使森林主要功能及其他功能得以最大化发挥。保持林地生态不变和林分较高生产力,实现可持续经营。笔者结合融安县实际,除果木林、竹林外,将森林分为4大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兼用林和食用油茶林。每个类型再分若干个层次。分类经营坚持“局部上分而治之,总体上合而为之”。生物多样性,森林产物多样性,维系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是要引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走向整体、综合、协调。

森林分类为持续经营资金的筹措渠道提供依据。商品林资金投入主渠道是林权所有者,政府给予部分扶持。生态公益林较复杂,主渠道应该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筹资投入。例如:水利,水电,水产,旅游等。

4.2 永续经营的亚热带天然阔叶林保护区

全县天然阔叶林50469.4hm2,具有中亚热带地理与自然条件特征,是我国中亚热带地带性特有森林植被组成之一。常绿阔叶林主要有壳斗科、樟科、山茶科,杜鹃花科构成。国营西山林场1635.3hm2天然阔叶林相对保护较好,乔木林冠上层与次层明显,灌木层和地被物层复盖率较高,野生动植物丰富。集体权属的天然阔叶林由于盗伐严重,林分破碎,生长量和蓄积量甚低。对融安天然阔叶林目前状况,萌芽更新能力还较强,实施保护性可持续经营,分别采取禁伐为15%~20%强度抚育性择伐。择伐目的是为一些需阳光的树种创造适度光照条件,利于种子萌发和幼树生长。禁伐则是全封,保护林木自然生长和恢复林相,促进树木利用生态位特性形成合理的林木个体结构和种群结构。对此类型的天然阔叶林,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作业,以求发挥森林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主导功能。

4.3 商品用材林经营区

该区主要考虑县内主要商品用材树种杉木林合理经营,既保护森林内在价值,维护林地生产力,对生态、社会环境不会导致不良后果,又能满足中小径材需求,有效缓解对天然林的压力,阻止人类对天然阔叶林进军。要改变只造林,不营林,重造轻管。这一误区的长期存在,直接决定了杉木林分质量低和生长量不高。杉木商品林可持续经营,必须选择I级立地类型,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山荒地,采伐草坡地,不能杉木林地2~3代连栽。压缩杉木林造林面积,扩充商品林基地更要重视质量,提升单位面积高的生长量和高的蓄积量,不能满足于总蓄积量。实施集约经营管理,良种壮苗,严格按照广西杉木速生丰产林栽培规程,幼林抚育、中龄林抚育间伐力尽保苗下层耐荫小乔木和灌木。成熟林采伐注意保护林下原有植物郁闭度和结构,保留枯朽木与地被物。采伐、集材不损坏林地地貌。更不允许引起水土流失,确保采伐前、后的林地质量及生产力不致降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获得最大化。

4.4 石山和平原人工生态系统经营区

该区是喀斯特石山与平原集中区。平原13842hm2,喀斯特峰丛洼地、峰林谷地、岩溶孤峰平原计9008hm2。历来是缺林少材(柴)地区,易涝易旱,农民生活较贫困。近10年来,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石漠化治理、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有新改观。但是,生态脆弱尚未从根本治理,水旱灾害时有发生,依然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脱贫增收。以建立农———林———牧人工生态系统经营区。森林可持续经营为主导,改变生态为抓手,规划出农———林———牧三者的比例。农为基础,林为保障,牧为增收致富,规划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主要经营兼用林、果树、牧场,养牛、养羊,生产沼气。兼用林以恢复被破坏了的生态环境为主,适当生产少量小径材和薪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相结合。强化石漠化治理成果保护。积极发展旱地作物与耐旱水果和药材。例如果用西红柿、山华李、板栗、桃,药用金银花等,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用牲畜生产的有机肥改善土壤,提高土地生产力。出售牲畜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通过改善恶化后的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可以有效激励人类自觉保护天然林,阻止人们向仅有的天然林进军。

4.5 商品食用油茶林可持续经营区

油茶是一年种、数十年收的木本食用油料树种。联合国已把茶油列为大力推广的健康型高级木本食用油。油茶常以“民生”为出发点,以“生态”为落脚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突出,涵养水源,固碳制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保护土壤等生态价值显著。“油茶勤,花果不离身”是油茶生物学特性的总结。该树种最富有可持续经营成效。大、小年交替,持续不断,只要像经营园艺一样的经营油茶,年年稳产高产,或产量基本稳定。近些年来,市场变化,杉、桉用材需求量大,农民图近利,轻远谋,政府和有关部门缺乏对农民的引导甚至误导,砍油茶种杉、桉。油茶林面积大为缩小。农民不去管理茶树致油茶树荒废或产量甚低,油茶林地生产力低,形成恶性循环,农民丧失经营油茶林决心和信心。从2015年以来,茶油价格猛升,售价100元/kg,在市场还买不到纯真的茶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实现油茶林可持续经营,坚持选用良种,采用园艺式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破除铲山的有损土壤结构和土壤生态的陈旧管理方式。松土、培土、施肥,及时调整株间结构和空间结构,保留林地地被物复被率,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保证足够的生态资源和生产潜力,就能实现油茶商品林持续稳产高产,油茶得以可持续发展。

摘要:森林给予人类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生态功能服务。但是,林区实现全球森林目标却面临挑战。随着人口增加,社会发展,人类更加重视森林的多种价值。森林的破碎化和森林质量的退化,必将削弱森林的三大效益。要持续地提高森林三大效益,应通过可持续森林经营与管理,森林保护、恢复和再造林;多渠道融资,大幅度提高保护林和可持续经营森林面积及来自可持续经营、管理森林的林产品所占比例。

关键词:森林,可持续,经营,使命,举措

参考文献

[1]杨朝霞.生态兴则文明兴[J].中国绿色时报,2015,1,20,A3

[2]陈永富,曹再新,王松令等.分类经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J].林业分类经营理论,中国林学会编,1998,11(12)。

持续经营审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第10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2月18日发布通知, 要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注协表示, 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ST公司、所处行业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相关性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关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并实施进一步程序;应当了解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及是否计划采取或者正在采取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 并考虑改善措施能否消除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 要对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做出独立的职业判断, 并考虑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由此可见持续经营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 解决持续经营审计程序面临的困境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 如何客观分析持续经营审计目前所处的困境及形成原因, 并相应采取规范持续经营审计行为的对策, 最终提高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 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持续经营审计面临的问题

(一) 持续经营审计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化。

由于持续经营审计信息披露会对企业造成无法预测的重大影响, 所以被审计单位为了获取有利于自身的审计意见和信息披露, 往往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巨大的解聘压力。因此,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一般都选择性地披露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部分重大疑虑事项, 而且对重大疑虑事项的金额和后果尽可能不进行量化。由于持续经营审计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化, 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二) 不同审计意见类型的信息差异不明显。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适当, 但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并且被审计单位已经按会计准则进行充分披露时, 应出具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但如果企业同时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即使被审计单位按会计准则进行了充分披露, 注册会计师也应该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而不是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尽管准则明确要求, 对已充分披露持续经营能力信息的企业一定要考虑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广泛性来确定审计意见的类型, 但根据最近几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分析结论, 持续经营能力遭质疑但已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司所获得的审计意见类型, 八成以上是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寥寥无几。从审计结果看, 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可以说是天壤之别。无保留意见意味着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报表披露最终获得了注册会计师的认可, 而无法表示意见则正好相反。对获得加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两类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比较后发现, 这两类公司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信息披露方面, 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显而易见, 不同类型审计意见披露出的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信息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这无疑会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审计意见类型进行决策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 持续经营审计的强调事项段“老调重弹”。

一方面对于这些企业来说,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很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过度反应, 采取收缩信用、不予贷款或改变交易条件等措施, 从而加速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恶化, 使本来还有希望渡过难关的企业很快就面临破产清算的境地;另一方面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或强调事项段中没有充分披露企业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而后企业倒闭, 财务报表使用者也会起诉会计师事务所。所以, 为了避免企业加速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同时为了规避被财务报表使用者起诉带来的诉讼风险, 注册会计师一般会连续多年使用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既提供了令企业满意的审计意见, 又含蓄地提示了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应关注的企业持续经营风险。

三、原因分析

(一) 现行审计准则不够完善。

按照我国现行审计准则规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全过程中重点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全面考虑包括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等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 并且对于在财务报表中已经充分披露持续经营能力信息的企业, 也明确要求根据重大疑虑事项的广泛程度选择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虽然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经过修订日趋完善, 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行准则在列举重大疑虑事项时使用了诸如“巨大”、“过度”、“巨额”等需要注册会计师大量主观判断的表述, 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可操作性。由于判断标准过于模糊, 导致注册会计师主观判断的随意性过大, 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可比性不强, 造成投资者无法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进行决策, 最终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信度;二是现行准则规定, 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 则应披露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但是对于披露的详细程度以及是否量化并未加以规范, 这就促使注册会计师在披露这些相关内容时避重就轻, 只作最简单的披露。

(二) 经营的评估难度较大。

原因如下:一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及其披露时, 必须考虑包括所有重大疑虑事项和诸多应对计划在内的很多因素, 而且评估持续经营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和应对计划等因素都涉及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预测, 所以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难度可想而知;二是由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要进行大量且复杂的估计和判断, 因而评估过程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协助工作, 但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以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为理由, 很少将聘用专家列入现实选择。

(三) 注册会计师的诉讼风险较低。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 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其中威慑性最强的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首先, 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民事赔偿责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承担, 而不需要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虽然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为同时是事务所的出资者, 最终也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注册会计师能够有幸成为事务所出资者的毕竟是少数, 所以绝大部分注册会计师根本不需要承担个人民事赔偿责任;其次, 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的组织形式基本都是有限责任制公司, 即使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者, 其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上限就是其投入事务所的注册资本, 与其业务收入以及违规造成的损失没有任何关系;再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如果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如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但如果出具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 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可以看出, 即使违规行为被起诉, 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最严重的刑事责任就是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较低的诉讼风险无形中成为注册会计师违规行为的助推器。

四、对策建议

(一) 增强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具体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采用量化的判断标准。审计准则在列举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时, 应尽可能地结合使用绝对数、相对数或绝对数与相对数相结合的判断标准, 如准则规定财务疑虑事项中的“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可以考虑在采用量化标准后变更为“大股东占用资金三年以上, 并且占用资金数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0%以上”, 其他事项的量化标准也可依此类推;二是规范持续经营能力的信息披露。为了保证持续经营信息披露的清晰性和完整性, 注册会计师首先应从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对重大疑虑事项和相应的应对计划进行分类详细披露;其次, 对重大疑虑事项和应对计划应进行定性化披露, 对涉及金额和预计影响也应进行定量化披露;最后, 注册会计师还应增加对应对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审计评价, 以增加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

(二) 引入破产预测模型和专家评估制度进行持续经营能力评估。

一是引入破产预测模型。破产预测模型要求使用包括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周转速度等多项财务指标以及现金流量等作为预测模型的变量, 可以对企业是否处于破产困境进行较为全面科学的预测, 从而避免注册会计师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时的主观片面性;二是引入专家评估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时必须使用专家的工作成果, 而且应具体规定专家的评估程序和所应承担的评估责任。

(三)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力度。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的措施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补充注册会计师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条款。法律条款中应明确规定, 审计失败一旦被认定, 负责审计实施、督导和复核责任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均应承担相应的个人赔偿责任, 并且应以造成的损失金额为计算依据, 从严规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二是增加违规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刑事责任。对故意提供虚假持续经营能力证明文件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其违规行为具有故意性, 所以无论其情节严重与否, 都应规定其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出具持续经营能力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注册会计师, 由于其违规行为只具有过失性, 因而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规定其承担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摘要: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 如何客观分析持续经营审计目前所处的困境及形成原因, 并相应采取规范持续经营审计行为的对策, 最终提高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 理应成为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点研究课题。本文从这几方面入手, 对持续经营审计程序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持续经营,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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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爽, 吴溪.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可避性假设下的模型解析与启示[J].会计研究, 2001.6.

[10]蔡春, 杨麟, 陈晓媛, 陈钰泓.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财经科学, 2005.1.

持续经营论文 第11篇

公司简介

索尼公司是世界上民用及专业视听产品、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之一,于1996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统一管理和协调在华业务活动的全资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问题

如何更好地保护环境、合理有效使用有限的资源是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信息技术公司,索尼公司一直在为解决这一问题而不懈努力。

解决方案

环境管理

1、 设定环境中期目标

制定了新的环境中期目标——《绿色管理 2010》,具体指标涵盖了从零部件采购、产品生产、产品使用到产品废弃、循环利用的整个业务流程。

2、强化环境管理体系

在总公司设置了环境管辖的专职部门,负责事业所环境领域、产品环境领域、原材料采购环境领域及产品循环利用领域的环境管理工作。

环保生产

1、环保产品

索尼始终将“享受倍增、环境影响锐减”的同时实现作为追求的目标。可扩展颜色再现区域且可提供高纯度三色光(蓝绿红)的“Live Color Creation”背光照明系统,可根据映像亮度自动调整背光照明亮度的“Advanced Contrast Enhancer”以及根据周围亮度自动调整画面亮度的“光感器”,使得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180%,实现了行业最高的节能性能。

制定了索尼全球统一的化学物质管理标准——《零部件和材料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SS-00259)》。

2、环保工厂

2006年7月,索尼与世界自然基金会达成协议,削减其运营和产品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在2000年二氧化碳排放218.3765万吨的基础上,到2010年将排放数量降低7%。

环保物流

减少产品及零部件运输环节的能耗、包装材料及其体积,出口产品运输由空运转为海运,中国地区内运输模式由汽车运输转为铁路运输,同时提高产品分配中的装载效率,优化分配基础和运送路线。此外,还与其他公司组建联合运输系统,选择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的运输公司。

成效

环境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索尼数字产品(无锡)有限公司从2005年开始与供应商合作,实施可重复使用周转箱活动,生产每台产品所排出废弃物由2006年的278g/台,减少到了2007年11月份的85.3 g/台。

索尼凯美高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导入新的废水处理方法,使每年污泥的产生量减少40%。

索尼凯美高电子(苏州)有限公司(SCSC)通过改造设备,实现月节水量达1000吨。

索尼的环保物流2006年取得了CO2排放量削减47吨/年的显著效果。

展望

森林资源管理与可持续经营 第12篇

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核心思想

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应该是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为方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 加快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坚持依法治林, 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 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2 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途径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是森林资源经营的一条生态途径。它试图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复杂的过程、路径及相互依赖关系, 并长期地保持它们的功能良好, 从而为短期压力提供恢复能力, 为长期变化提供适应性。

从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定义可以看出, 它是森林经营的一条生态途径, 更准确地理解, 它是基于森林生态系统的经营。其核心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 因此, 它实际上也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条途径。

这一基于生态系统的经营途径, 从以下几个方面有别于传统的基于木材永续利用的森林经营: (1) 社会方面定义的目标。其目标强调可持续性及未来世代, 因而它关注森林状况的维持, 即生态系统整体性在景观水平整个地被维持, 而不是森林的产出。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森林的全部价值, 满足社会广泛的目标, 并确保森林的健康。 (2) 整体、综合的科学。过去关于生态系统的研究, 一直集中在系统的部分, 而不是综合的整体。这种分门别类的研究虽然必要但显然远远不够, 它需要在不同时空规模下进行的多学科间的综合研究来补充, 并将社会科学综合进来。 (3) 广泛的空间规模和长的时间尺度。它采用景观的概念, 超越所有权设定的边界, 认识到邻近生态系统与所经营的生态系统的相互影响。要维持森林的全部价值, 需要在景观和多世代的时空框架里实现。它也表明, 森林经营是分层次协调和控制的, 涉及景观、生态系统和林分各种水平, 不同规模水平的经营又与不同的时间尺度相适应。 (4) 其经营方式是把经营置于自然干扰的背景内, 仿效自然干扰的模式, 但不是回到自然状态。因此, 它要求符合生态系统发生发展的演替规律, 根据变化的规律进行森林动态管理。包括干扰的程度、形成的景观模式及森林状态等在生态系统的历史变异范围内。 (5) 公众参与与合作决策。生态系统经营的一个主要挑战是需要所有者之间的合作计划和协调, 以确保生态系统生产力在景观水平得以维持。 (6) 有适应能力的制度。当前的组织结构通常是按功能和学科设置, 这不便于生态系统经营所需要的学科间的综合, 需要建立有适应能力的组织和制度, 如建立计划和监测的多学科。 (7) 开展适应性经营。主要是由于人们知识的缺乏及人类与森林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在面对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可持续地管理资源的过程评价和调节等一系列行动。通过循环监测、改进知识基础, 帮助完善经营计划, 必要时通过调节经营实践以实现资源经营的目标。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对林业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 (1) 在景观水平 (包括不同的所有者) , 制定有利于协作和合作的政策及实践。 (2) 从一个共同的土地基础上, 以一种综合、协调的方式提供森林产品和状况。 (3) 制定能促进自愿行动的最优惠的激励和补偿方式, 如有必要, 则制定能公正地保护公众价值和私有财产权的条例。一方面要实现公众和私人的经营目标, 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公众价值和私有权。

3 森林资源的经营策略

通过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实现国家森林的长期健康和生产力, 需要有新的策略。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的策略:即森林资源的经营策略;发展新知识研究的策略;特别是关于整个系统的知识以及学科的综合与整合, 并将研究扩展到更大规模;以及教育的策略, 包括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公众教育等。通过这三个方面的策略, 形成经营、研究、教育的伙伴关系。

森林资源的经营策略主要体现为生态系统经营计划策略和方法, 不同于实现永续利用的策略计划。生态系统经营的计划策略和方法包括以下方面: (1) 评价经营效果。从生态系统经营角度,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需要更好地体现基本的生态过程和期望的森林状况, 以能够评价对物种和生态功能的经营效果。 (2) 在经营方案中反映自然干扰。 (3) 为对整个生态系统开展经营, 需要发展涉及不同所有者的计划及合作方法。 (4) 在经营方案中纳入适应性管理, 以克服不确定性, 促进新知识的发展和应用。 (5) 改进调查方法, 要求更详细的调查。 (6) 应用营林措施, 有助于实现一些重要的生态系统经营目标。

实施生态系统经营的一般化模型是:综合现有的信息;根据当前的科学定义生态系统;综合已有的科学和公众价值确定目标;形成一个per-reviewed的经营战略;执行经营行动;导向研究, 获取更多的信息, 以减少不确定性和评价经营行动;综合现有的信息。

4 森林经营管理系统的转变

4.1 我国森林经营要有一个系统转变, 从以木材为基础的经营转向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经营。

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我国林业必须有一个大的转变。一方面,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 目前, 我国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 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破坏等仍在加剧。森林资源总量不足, 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 与社会需求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在这一新的时期, 国家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 就是保护生产力, 发展生态环境, 就是发展生产力”, 并对林业进行重新定位“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 应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 应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随着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实施, 我国林业正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一历史性转变, 也表明我国的森林经营要从以木材为基础的经营, 转向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经营。

4.2 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要以林业分类

经营为基本构架, 明确主导功能和实现多种功能利用, 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在我国的顺利实施。

因为林业分类经营, 最核心的成果是在分类区划的基础上, 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促进森林经营的政策、法律和制度保障, 促进林业的体制和机制的转变, 以及促进林业向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但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1) 林业分类经营要建立一个共同的目标基础, 明确森林的功能性目标。以维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可持续性为主要目标, 其目标需要考虑有助于一个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的形成及促进社区综合发展。 (2) 林业分类经营的区划要以景观生态学为指导, 更体现为一种功能性区划。 (3) 林业分类经营要重视不同所有权之间的差异,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重视公众参与, 以利于进行有效的合作, 特别是在决策中的合作。既要尊重公众价值, 也要尊重林权。 (4) 林业分类经营要重视机构对环境的适应性改革, 体现为机构和制度的功能性变革:部门的责任权力和职责要发生相应改变, 以适应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

4.3 我国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要从大处着眼, 小处着手。

在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上, 按照社会所定义的目标, 按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原则 (如反映自然干扰原则;公众参与及合作决策原则、层级控制和多世代的原则等) , 制定长期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 通过对方案执行的监测、评价及对方案的循环改进, 促进森林经营单位有导向地实施森林经营。新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 不是对传统森林经营的简单否定, 而是包容和发展。传统的永续经营 (包括集约经营) 以及多用途永续经营, 在这新的经营框架下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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