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腐败范文

2024-05-30

媒体腐败范文(精选5篇)

媒体腐败 第1篇

目前对于新媒体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范围。因为其“新”代表了新技术, 新形式, 新平台下的传媒载体, 把这些新的传媒载体统称为新媒体, 也主要是与传统媒体 (电视、广播、报纸) 进行区分开来。具体的新媒体种类有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等。在具体分类上, 新媒体可细分为门户网站 (如新浪) , 搜索引擎 (如谷歌、百度) , 虚拟社区 (如猫扑) , RSS, 电子邮件 (如163) , 即时通讯 (如QQ) , 博客 (如新浪博客) , 微信, 微博, 播客, 维客, 网络文学, 网络动画, 网络游戏, 电子书, 网络杂志/电子杂志, 网络广播, 网络电视, 手机短信/彩信, 手机报纸/出版, 手机电视/广播, 数字电视, IPTV, 移动电视, 楼宇电视等。

最近几年频频传出网络上爆出不雅视频、不雅日记等等而被制裁落马的官员消息, 因此新媒体反腐败成了广受群众和政府关注的事情。从现状来看, 新媒体反腐将继续走向前台, 实名举报将越来越甚。

二、新媒体成为反腐败力量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当前新媒体反腐败举报爆料的主要源头一般来自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这些平台具有观众多, 传播速度快, 互动性强, 成本低, 消息公布者可以选择隐匿或者公开等特点, 与传统反腐败渠道需要举报上门-登记-反映情况-交材料-受理等层层批转繁复程序对比, 显得简单快捷而且对举报者的保密性也比较强。另外一方面, 新媒体普遍具有强大的互动性, 一旦一个爆料事情公布, 就会吸引众多观众关注和参与, 广大网民可以利用各自渠道和手段进行“人肉搜索”, 集众人力量搜集官员腐败证据, 包括文字的、图片的、音频、视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 对一腐败事件或现象的发帖、跟帖, 聚集集体智慧和力量降低个体反腐的成本, 调动了网民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而具有更强大的力量。那么, 新媒体成为反腐败力量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

(1) 新媒体的特点和优势是新媒体反腐败的基础

在新媒体进行爆料举报或者回应腐败事件, 都因为新媒体具有传统媒体和反腐败渠道无法比拟的匿名性、广泛性、即时性、低成本性、低门槛性、迅捷性、全时性、互动性、多元性、自媒体性、海量性、几何增量性、多媒体性等特点, 使网络反腐易参与、成本低、风险小、影响大, 因此新媒体这些特点和优势为反腐奠定了基础。

(2) 群众普遍的反腐意识意愿是新媒体反腐败的动力

新媒体之所以成为反腐败的平台, 不仅仅是因为其平台的一些优越特性, 更重要的是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普通老百姓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 苦于没有地方发泄, 传统渠道检举麻烦又有危险, 所以一旦他们发现新媒体平台的便利性, 首先想到的就是在网络微博等地方找到宣泄的出口。另外, 人们对于新媒体平台上出现的腐败消息特别的热衷和关注, 因此一旦有新的举报曝光信息, 不多久就会有很多人回复甚至提供更加详细的腐败线索和证据。所以说群众普遍的反腐意识意愿是新媒体成为反腐力量的动力源泉。

(3) 新媒体反腐败的有效性为其提供进一步动力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 (2013) 》蓝皮书指出, 近年网络反腐成效初步显现, 网络反腐事件数量迅速攀升, 2004年至2007年, 每年经证实的网络反腐事件不超3起, 2008年开始猛增。2011年达到近50起。去年11月至年底, 至少有8名官员因网络举报或曝光涉贪被调查或处理。特别是近3年来, 每年通过新媒体曝光反腐舆情事件的数量已超过传统媒体。目前新媒体反腐捷报频传, 让各大媒体和老百姓仿佛打了强心针一样, 一旦再次发生重大的反腐爆料检举事件, 立即受到广泛关注和证据的深入挖掘, 甚至可能成为各大新媒体的头条新闻, 由此更加进一步推动了新媒体反腐的力度和热度。

(4) 传统媒体反腐机制功能的弱化助长了新媒体反腐

我国传统媒体, 如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准入制度严格, 政治管控一向为执政党重视。长期以来, 新闻的政治性被视为新闻从业人员的第一原则, “以正面报道为主”成为所有新闻单位的训戒。在这个背景下, 批评报道少, 且质量低, 对腐败的揭露性报道大多媒体都主张用“内参”形式而不主张公开报道。因此, 这种传统媒体管控理念和体制方面的原因, 实际上是弱化了传统媒体的反腐功能。所有这些, 都给新媒体反腐败带来了广阔空间。

(5) 政府的积极关注和深入调查为新媒体反腐败成功提供保障

群众的参与、新媒体的曝光不足以真正变成惩戒贪污犯罪的力量, 这要归功于政府相关机关部门的积极响应, 深入调查, 从而使得一些具有真凭实据的案件最终走上法庭, 给予当事人适当的处置, 同时也给全国老百姓一个真实或者合理的说法。

三、新媒体反腐败利与弊

(1) 新媒体反腐败的有利一面

对举报的群众而言, 新媒体的匿名性、广泛性、即时性、低成本性、低门槛性、迅捷性、全时性、互动性、多元性、自媒体性、海量性、几何增量性、多媒体性诸多特点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便利快捷低成本高保密性的平台, 所以群众乐意在新媒体上进行公开举报腐败事件。

对反腐的举证而言, 新媒体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互动强, 可能一下子就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 因此可以集中群众的力量提供相关有效的线索、证据。

对于政府反腐机构而言, 新媒体反腐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可能的反腐消息和证据来源渠道, 新媒体反腐败有力地补充了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不足之处。政府既可以主动公示一些正在调查的腐败案件, 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和帮助, 也可以被动地接受一些新案件的检举, 一旦发现证据确凿可以立案深入调查。

对于贪污受贿的罪犯而言, 因为他们平常也会上网用手机, 所以他们的犯罪信息、证据无可避免地总会留下蛛丝马迹, 甚至他们加密的个人空间、邮箱, 手机储存卡、短信都可能会被自己不小心流出, 或者被黑客技术突破, 从而让群众或者相关机关获得有力的证据。

(2) 新媒体反腐败的不利一面

新媒体反腐败成了不良产业:目前有一些所谓的民间维权人士、举报人士、打假人士利用新媒体的特性, 利用群众对腐败广泛关注心理和猎奇心理, 通过恶意的举报、炒作, 从而变相地敲诈勒索收取封口费。

新媒体反腐败成了无聊泄愤报复工具:有些人出于仇富仇官心理或者确实受到一些不公平对待, 但是他们的所谓“反腐败”举报并没有真凭实据, 只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 或者举报对象确实存在一些作风问题, 但事实被恶意夸大, 以此达到自己泄愤、恶意报复的目的, 更有人可能就是出于打发无聊时间, 而故意发一些帖子为了赚取眼球。

新媒体反腐败给一些国内外不法分子造谣机会:国内外不法分子利用国内的新媒体反腐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影响力, 恶意造谣企图制造社会混乱, 或者刻意抹黑社会主义、共产党、中国政府、国家重要领导人, 以制造中国腐败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的假象, 严重误导大众思想观念, 制造社会恐慌, 加剧贫富之间官民之间的矛盾。《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 (2013) 》蓝皮书披露, 2012年的中国, 网络谣言的传播是特别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去年1月至今年1月的100件微博热点舆情案例中, 事件中出现谣言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借反腐败为由侵犯个人隐私:由于网络反腐败经常用到“人肉搜索”及“黑客技术”, 这样正常个人的隐私权很难得到保护, 有些人借反腐败的理由, 认为就可以随意暴露别人隐私、入侵别人的电脑和手机, 其实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新媒体借反腐败发布低俗娱乐新闻:一些网络举报往往涉及情人、二奶、暴露、色情交易等因素, 有一些娱乐媒体娱乐网站为了达到赚取点击量的目的, 肆意使用低俗恶劣的标题, 公布色情视频色情图片, 新媒体反腐败变成了这些媒体利用色情娱乐大众的载体。

新媒体反腐败的证据作假:新媒体反腐败的证据一般都来自民间网络, 形式包括录音、图片、照片、聊天记录、视频等等。但是这些东西都很容易利用电脑技术作假:图片的拼接, 视频的剪辑, 聊天记录作假都不是难事。因此伪造的证据给反腐的相关部门判断事情真相的时候带来难度, 另外一方面很多老百姓不清楚这些东西可能是作假来的, 盲目相信这些证据, 有可能造成当事人受到歧视对待或者直接伤害。

新媒体反腐败脆弱性:新媒体是便利的反腐败平台, 但是新媒体的消息公布和删除掌握在新媒体持有人手上, 所以一些不法腐败分子可以利用手上的权力或者收买新媒体, 删除负面帖子, 甚至可以通过新媒体或者电脑技术高手找到消息发布人进行打击报复。

四、香港及发达国家反腐经验借鉴

香港和新加坡的反腐败斗争在新媒体时代到来之前就取得了成功, 这说明新媒体反腐败并不是反腐败唯一的途径, 其重要性还没有到无可替代的地步。香港每年都要接到几千件有关贪腐的举报, 其中实名举报超过了70%, 这种效果并不是靠网络而是通过传统的举报渠道实现的, 这表明香港反腐败基础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而香港反腐败的成效之好是全世界所公认的。

另外一方面, 我国反腐机构在党内有纪检, 在政府有监察和审计, 在司法有检察, 而香港反腐的机构只有一个, 即廉政公署。香港和新加坡的反腐败成功之处主要在于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并非反腐败的形式或者机构。因此我们国家反腐败的重心仍然还应该放在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的力度方面。新媒体作为一种有效的补充途径, 在检举渠道上起到不小的帮助, 但并不代表反腐败就可以完全指望于此。

五、如何利用新媒体强化反腐败的思考

如上所分析, 新媒体反腐有利有弊, 作为反腐败的相关政府机关部门, 应该好好利用新媒体的平台优势开展反腐败工作, 但是也要在意识上对刻意造谣作假提高警惕, 在技术上提高分辨证据的真假;作为媒体应该正确引导大众的价值观, 杜绝利用色情暴力新闻达到赚取点击量而误导大众, 这些媒体也应该受到政府的监督, 对其发布的新闻视频图片进行严格审核;作为群众, 积极参与反腐败是好事, 但是要提高警惕和对事情的分辨力, 不要成为不法分子造谣扰乱治安的帮凶, 让反腐败成为诈骗分子的赚钱工具。对于刻意造谣、制造伪证、利用反腐败兴风作浪的人要严惩不贷, 还社会一份清净, 为新媒体继续深入反腐败的道路扫清障碍。

新媒体反腐对传统的反腐败是有效的补充, 要想真正让新媒体反腐败进一步发挥作用, 同时防止其诸多弊端, 还必须从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与政策入手, 实现新媒体反腐有法可依。例如一方面对于非法的证据收集手段、网络发布伪证方面的监管和惩罚制度, 另外一方面对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制度, 例如以反腐败公开色情视频图片、当事人要求对新媒体上的举报信息进行处理, 新媒体删除证据确凿的举报信息方面, 还有对公开造谣不实举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举报人的处理制度, 一旦举报人发生人身威胁该如何保护等等都有待建立和完善。

摘要:最近几年通过新媒体成功反腐的消息频频传出。本文针对此现象深入分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进一步分析新媒体反腐败之利害, 同时对比香港及发达国家反腐经验, 说明新媒体反腐只是辅助手段, 重点还是在于反腐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最后, 就如何利用新媒体深入反腐败及新媒体应该在哪些方面建立相关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反腐败,网络,反腐体制

参考文献

[1]阿峻.透视“有偿删帖”背后的网络腐败[J].法治与社会, 2013, 01:30-33.

[2]陈国营, 王河江, 许琼.网络反腐败的有效性与有限性:一个制度分析的框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3, 02:13-19.

[3]刘序明.网络监督在反腐败中的作用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 2012.

[4]宋为.公权腐败的网络治理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 2011.

司法腐败是市场腐败之源 第2篇

叶檀

中国当前处于实体经济转型期,各类破产、并购案例层出不 穷。曾经与一个长期在政法领域的朋友探讨,被告知了一连串案件:司法部门是如何通过低价、定向拍卖自肥,以极低的价格获得房产汽车等资产,不由倒抽一口凉 气。这样的市场必定是权贵盛行、毫无底线、交易成本高上天的市场,司法腐败是一切腐败之基。

并不奇怪,探讨吴英案件时,人们关注的重点是资产拍卖程序是否公正,法律是否替各方伸张了正义;商铺等拍卖价格引发争议时,人们关注背后的购买者到底是谁,实质含义是,吴英案件是否有司法腐败,谁是司法腐败的黑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召开,根据7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本次全会的主题将聚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改革实践已经打开闸门。新成立的中央深改组已召开的五次会议,两次会议都审议通过了司法改革的相关文件。其中,在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今年6月15日,中央司改办负责人首次对外发布,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将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六省市先行试点。司法改革有四项内容:完 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财务、人事独立保障司法独立,改革重点是破除 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让司法机构不再成为官员意志的传声筒。***案件已经显示司法行政化、司法权贵化的极大破坏力。

上海模式改革已有所成效:严控法官人数,设立检察官助理与法官助理职位,法官自然衰减,再从法官助理中选拔,保障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避免司法人员 成为读报喝茶的行政闲散人员,致使法官、检察官毫无职业尊严。司法独立是这座曾出现法官集体嫖娼丑闻的城市洗刷耻辱的唯一办法。

上海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依法对案件审理全程、全权负责;在合议庭审理案件中,主审法官承担除应当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共同担责部分之外的所有责任。法官责任与权利明确。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是官本位,排斥专业法官,成为既得利益的代表。《经济观察报》采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法学院原院长林维先生,表示“法院院 长、庭长甚至一些非审判岗位的中层干部,占据了大多数法官员额,结果把一些长期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挤掉了——这些年轻法官原来是法官,现在可能就只 能做法官助理了。那些资历不是特别老、行政职务不是特别高但审判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积极性可能会受挫”。大学里官员当教授、司法界官员当法官,官本位必须改 革,或者当领导、或者当法官,但不能两者通吃。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是中国市场经济继续发展的根基,从交易成本到利益分配,中国市场经济每个环节都打上了权贵经济的烙印,在悬崖边上徘徊。经济改革的阻力之一是极端贫富差距,导致低收入人士成为改革的反对派。郎顾之争已经十年,这场没有赢家的市场理论战争,反映的是改革中途遇阻的惨 淡,此后市场化改革受到重重阻碍,难以推进。权贵市场,国企低效,法治溃败等现象愈演愈烈,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绕开的陷阱。

许多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中 国改革一旦挫败,可能比中等收入陷阱更可怕。因为中国庞大的农民群体,以房地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城镇中产收入群体,将很快重返贫困,中国将陷入农业社会低 效循环。阿根廷等国家在某些方面与中国比较相似,比如高收入阶层财富转移回欧洲故乡,社会动荡不安无法摆脱斗争轮回等。但阿根廷、巴西等国家与自然的和谐 度,比中国要高得多,人均占有的资源与中国不可同日而语。

法治不彰在经济上的主要表现是制度性风险上升:经济效率大幅下降,审批成本大幅上升,资源集中在审批者手中,“跑部钱进”成为经济领域的常态。为了 规避财产、环境风险,高收入阶层掀起移民狂潮,目前已蔓延到中产收入阶层群体中,中国成为财富创造地与财富流失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此有明确的阐释,人口 与财富转移数据,是对社会与市场前景有没有信心的最好标志,喊一万句空洞的口号,都没有看这个指标的变化来得有用。

此前国务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已经初见成效,中国年轻人创业成风,这是值得称道的政策举措,但仍然无法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划出基本界限。没有法治的市场不可能有真正的金融,政府信用到处伸手,低效的国企上市圈钱,补贴成为政府信用背书,市场根本不可能准确地进行风险定价。由于市场被不公平的法治左右,资本市场风险上升。根据中金公司的报告,目前 A 股市场所隐含的股权风险溢价高达12%,远远高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所对应的市场。中国公司经营所处的制度环境是导致风险溢价高企的主要原因——行业游戏规则可以通过游说加以改动,上市公司可以群体性地通过大规模补贴避免退市风 险;某些公司在财务诚信、环保等方面饱受投资者质疑,却在市场屹立不倒;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因政治原因失联,显示这些企业在政界涉足极深,丧失了市场化企业 的独立品格,所有这些因素随时都可以成为引爆的定时炸弹。一家企业有问题,也许是企业主本身品德或者能力缺陷导致,如果市场风险溢价上升成为整体现象,必然是经济周期下行导致公司赢利全面下降,或者是制度 层面出了大问题。经济周期下行可以靠货币注水、政府采购等措施缓解,制度风险则会让公司曝露于可怕的辐射中,由于路径依赖使制度进入恶性循环。解决制度性风险,只能靠制度变革。对企业而言,最可怕的是游戏规则追随长官意志朝令夕改,企业因此无法形成明确的预期,经营成本居高不下。法律底线失守,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稍有底线者被驱逐出竞技场,场上剩下“出老千”的无底线玩家。换个角度也可以说,留在场上的都是既得利益群体的一 员,区别只是分得多少而已。公民素质是劣胜优汰,官员的白手套商人坐拥资源,而遵守法律、遵守游戏规则的人被戏弄,在拆迁等领域中因遵守规则而受损。只要 拳头硬、嗓门响、脸皮厚,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法律不公正,社会丧失最后的防护堤。

中国企业家并非天生的贿赂专家,中国官员也非天生的受贿专员,而是制度创造了行贿受贿的最佳土壤,一方有权创设与收取“高租金”,另一方没有独立司法保护,不得不缴纳高租金,最后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心甘情愿成为不独立司法的帮凶。

如果企业家不必依靠政府审批就能获得正常经营收益,“惟利是图”的企业主绝对不会行贿;当司法独立严格执法游戏规则被多数人遵守,大多数人行贿受贿都会被抓,行贿受贿的成本远高于收益,行贿者也就知难而退。

司法独立是最重要的改革,司法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原因只有一条,司法是保护公民、保护合法经营、保护合法收入的底线,司法腐败将导致所有的游戏底线失守。

列宁之怒:借媒体曝光腐败 第3篇

列宁心中一惊,当即指示迅速组织调查。调查不但证实了举报信内容,还牵出了莫斯科公用事业局局长、共产党员索维特尼柯夫。他们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取了大量非法利益。

居然在中央眼皮底下搞腐败,列宁十分震惊。但他没有想到,更荒唐的事情还在后面。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央责成莫斯科市常委会严惩索维特尼柯夫,并尽快上报处理结果。然而,莫斯科市常委会像故意怠工的老牛,始终不迈步子,最后竟把中央的决定给推翻了!

3月14日,俄共(布)莫斯科市常委会和莫斯科苏维埃主席团召开联席会,共同寻找对策应付中央。会议认为,中央的调查结果“缺乏根据”,应该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重新审查”该案,以示慎重。实际是想一拖了之,把索维特尼柯夫保下来。

火山终于爆发了!

列宁抓起笔给中央政治局写信,责令给予莫斯科市委“严重警告处分”,并“在报上对莫斯科苏维埃主席团狠狠训斥一下”。这就是说,列宁对一级党组织启动了集体问责,并且开了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先河!

这封一页纸的短信显然写得很急,好像时间不够似的:字迹潦草,力透纸背,反复使用粗体字和着重号;语气如军事电报,遣词似一块块坚硬的石头,“嗖嗖”地飞向收信人。

信写好了,名也签了,他却感到意犹未尽,在后面还加了一条附言:“执政党竟庇护 ‘自己的’坏蛋!!真是可耻和荒唐到了极点。 ”在这里,列宁特意加了两个感叹号。

媒体腐败 第4篇

“公众对当前腐败问题以及反腐工作的认知与评价——基于新浪微博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研究报告”, 是系列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十大关系研究”的第三篇。由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英智传播集团、名道公共传播研究所联合推出, 安徽合肥学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支持的又一学术成果。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点部署和全力推进的持续性举措, 被全社会寄予厚望, 也是改善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本研究继续以新浪微博为平台, 采集了新浪微博上以“腐败”为关键词的博文1113769条, 全部博文样本来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闭幕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 共18个月的海量数据。

第二部分样本说明与传播态势

11类微博用户共发布了111万余条与“腐败”相关的博文, 人均发布博文的数量为1.52条, 共涉及到相关账号73万余个。

研究发现, 非认证用户发布的博文数量最多, 普通的公众依然是讨论官员腐败话题的主要群体。从人均博文的发布情况来看, 认证媒体的账号是发布官员腐败话题最为重要的渠道, 这与媒体及对官员负面议题的敏锐感知度有关。其次为政务微博人均发布的博文数也较高, 这意味着政务微博在官员涉腐问题上敢于公开, 并不回避。此外, 从认证网站和认证个人也是这一话题的积极建构者和传播者。

鉴于媒体特殊的影响力和较为密集的信息发布频次, 研究专门将认证为媒体的2529个账号所发布的10797条博文依据其性质的差异进行了分类汇总发现, 在各类媒体账号中, 自媒体账号关注度最高, 其次是都市报相对高频地传播与官员腐败相关的议题, 再次为党报。从账号平均发布数量来看, 法制类媒体账号较少, 但发布频次相对较为频繁。根据这一统计可以得出, 一方面, 媒体对官员涉腐问题有较多的关注度, 另一方面, 相对于自媒体而言, 普通的媒体账号尤其是党报和法治类媒体在传播相关话题时显得略微保守。

研究进一步专门就政务类微博账号所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分主体类别的统计, 共分出了党团微博、公检法微博等七类账号。其中市政相关微博账号发布的博文数量最多, 其次为公检法系统相关账号, 再次为党团系统的账号。这意味着:第一, 市政账号与“腐败”话题的直接关联度并不大, 但在官员涉腐问题上却有着较高的关注度;第二, 公检法系统的账号有着较高的活跃度, 符合公检法账号本身的功能定位, 并且在此类话题的建构与传播中扮演了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第三, 党团微博的账号群体在政务微博中属于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群体之一, 但在信息的发布数量却相对较少, 这意味着该部分账号在此类问题上略显保守。

结合前文中的研究, 网络大V是微博上最为活跃的群体, 在某些场景下, 网络大V的影响力有超越媒体账号和政务微博的趋势, 这部分群体在充当官民舆论沟通的过度平台的同时, 也成为当前主要社会问题的一个“镜鉴”, 以其话语表述为研究内容, 有助于探讨中国社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第三部分样本走势与话题分布

一、事件走势

腐败及反腐败是近年来持续高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 党和国家加大反腐力度, 彰显了苍蝇和老虎一起打的信心和决心, 一批无视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受到严厉的查处, 引发了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从媒体报道及公众主动检索情况来看, 公众的关注度虽有较大的波动, 但在趋势上一直相对平稳, 但媒体的报道不仅存在着较大的波动, 而且还随着时间的推进呈现出更为密集的趋势。

详见下图中所呈现的数据:

从上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 自从2013年1月开始至2014年的9月, 公众的关注度一直较高, 并且在2013年的5月份、2014年的3月份陆续出现过多个峰值。而从媒体的报道情况来看, 在2014年底和2014年1月之前媒体的报道数量较少, 并且其波动并不大, 但在2014年的1月开始迎来第一个峰值, 之后数据在波动中持续攀升。

此外, 在18个月中, 平均每个月出现包含“腐败”这一关键词的博文为61876条。从整体的趋势来看, 虽然偶有波动, 但总体的趋势上却不断的攀升。在所统计的18个月中, 2012年的12月至2013年的6月数据相对较少, 低于平均值, 但从2013年7月开始, 除了2014年2月和3月之外, 其余月份均在平均值以上。

经过此上三组数据的对比后发现, 公众对腐败这一话题有着持续且居高不下的关注度, 这意味腐败问题是当前社会公众热议的显性问题;同时, 公众及媒体在这一话题的关注上存在着持续增长的趋势。

二、地域分布

微博账号数量及博文发布数量的情况依然与中国人口的分布状况具有很强的一致性。这意味着, 在某种程度上, 中国网民的数量与中国社交媒体用户的数量具有很强的关联性, 通过对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分析, 足以反映当前中国网民对当前中国主要社会话题的情绪及意见。

当前中国网民数量最多的省份排前五名的分别是广东、山东、江苏、河北、浙江等, 但18个月的样本中所采集的网民数前五名的分别是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五地, 从博文发布数量排序来看, 位居前五名的地域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五地。这意味着, 北京、上海等地虽然网民的人口基数并不高, 但相对而言, 有着更为活跃的社交表现。

三、发布平台分布

研究发现, “微博 (weibo.com) ”是最为高频的来源, 而“皮皮时光机”作为智能化的发布平台有着较高的依赖度 (这意味着定时发布和采用软件自动发布信息成为一个重要的现象) , 此外, 虽然各大新闻客户端依然都有体现, 但在“腐败”这一话题上与“官员”相比而言, 其比重明显较少。这或许意味着, 在“腐败”这一话题上, 公众更为倾向发布带有原创性的内容, 而并非通过各类移动客户端进行新闻和消息的分享。

第四部分主要调查发现

一、在领导干部众多腐败信息中, “局长”、“书记”为高频词

研究对113万余条博文的文本内容进行了高频词的统计, 研究将高频词分为四类进行统计, 分别是以名词为主的“主体性用词”, 用以反映社交媒体对“腐败”这一话题时所涉及到的维度, 以动词为主的策略性用词, 反映与“腐败”相关的一些策略、动向、举措等, “表征性用词”主要包括与官员腐败及反腐败相关的一些身份用词等。“参考性用词”主要选择了有具体意义的“四字”表述, 用来表现公众对腐败及反腐败问题的表述。从策略性用词来看, 对于腐败现象, 经常提及的举措主要是监督、预防、改革、惩治等。从表征性用词来看, “局长”这一表述是提及频次最为普遍的官员级别, 相比而言, 县级、乡镇一级的表述并不多, 这意味着当前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市一级的领导层面。从参考性用词的使用来看, 反腐倡廉位居第一位, 共有相关博文1138次, 而从参考性用词的情感来看, 负面情绪及表达反复勇气和力度的用词均有较多涉及。

二、官方微博在社交媒体上影响有限

研究以全样本博文转发数作为依据进行排序后, 筛选出20余条转发数在10000次以上的博文, 以观察在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上有影响力的主要观点。

研究发现, 在111万余条博文中, 转发数最高的排行前两位的博文均由一个叫做“廉洁开封”的账号发出, 两条博文均与反腐败活动作为话题进行有奖转发有关, 这两条博文累计获得682509次转发和201357条评论。研究跟踪发现, 该账号“廉洁开封”认证说明为“开封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官方微博”, 自注册至今共有粉丝86万, 累计发布博文7156条。经过进一步的观察, 该账号所发布的博文评论及转发数一般维持在5条 (次) 以下, 并且以同行业、同领域的相关账号之间的互相转发为主, 这或许意味着, 在数量上占据优势的政务微博在反腐败等话题的建构和传播中, 并没有引发较强的社会关注度, 一旦离开了以抽奖为代表的物质激励, 很难获得社会的共鸣, 尤其是公众的积极参与。

研究进一步发现, 在较受社交媒体关注的热门博文中, 既涉及到公众对相对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的批评和调侃, 也涉及到微博用户对特定的领域或可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的控诉和抗议。首先, 以上述博文中的统计情况来看, 红十字会、空军、医院系统、司法系统、行政系统均有涉及, 其批评和意见指向不以抽象的表述为具体传播策略, 而是有明确的指向性;其次, “腐败”成为公众与政府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对抗的一个由头, 即公众有具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或者公众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时, 即会以“腐败”为由头对特定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展开批评;第三, 社交媒体成为公众线下诉求得不到满足时的一个宣泄和表达的突破口, 通过寻求大V的转发支持, 以微观和关注的方式向特定的机构施加压力, 成为公众进行诉求表达的一种典型的方式。

三、个人账号和媒体公众号是腐败信息发布和转发的主体

研究首先选择了转发次数在1000次以上的544条重点博文, 并根据其传播主体的差异, 依据博文数、转发数及评论数等若干个维度进行了分类汇总, 以探讨重点博文的传播效果状况。

从上表中的统计中可以看出, 认证个人、认证媒体和普通个人构成了微博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三大类群体, 此上三类群体共发布的博文数为472条, 占重点博文样本总数的86.76%, 此上三类账号在典型博文中获得的总转发量为1511445条, 占重点样本博文获得转发数的比例为60.74%。此外, 认证为政府的账号 (政务类微博) 在所选出的544条博文中仅有6条博文, 占比仅为1.10%, 这意味着在100条有重要影响力的博文中, 政务账号的贡献仅为1条。说明政务微博在当前虽然有着极为广泛的分布, 但其话题的建构能力和传播能力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腐败与反腐败问题(范文) 第5篇

关于腐败的概念,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为何官多,何以成患?

“官多”和中国几千年一贯制的“官本位”、“重政治”有密切的关系,一旦拥有了官位,往往就有了掌握其他社会资源的可能,故容易吸引人们趋之若鹜。今天“得官”是五花八门,虽然有比较正规和正派的“考而优则仕”、“绩而优则仕”,但也有任人唯亲的“血而优则仕”、玩弄权术的“术而优则仕”和巴结上级的“诌而优则仕”、还有赤裸裸的买官卖官的“钱而多则仕”。买官卖官似已成为官场痼疾,它将上下级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官”。这自然意味着“权力”在迫不及待的要求“变现”。有识者不无悲哀地评论说,屡见不鲜的卖官事件可以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可以腐化到什么程度。当局者强词夺理“贫有道,贪亦有道。”但权力本是天下公器,岂容个人用来为一己之私!且贪污所得也无非是民脂民膏。所以,不论其贪是“有道”还是“无道”,“贪”这件事本身就是不正当的,就是罪行。因为他设计把并非应归自家所有的掠入自家囊中。当官者的腐败表现是“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

掌握权力者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一直是民众至为关心和愤慨的问题。虽然对贪官污吏的惩治不绝于耳,但社会上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如此我们不应努力从制度上考虑怎样防范这样窃夺公器和公财的“梁上君子”吗?而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反腐经验,尤其是市场经济等制度先行发展的地区,就说离内地最近的香港、台湾。

香港商业文化发展较早较盛,一度也出现过严重的权钱交易、贿赂收买等腐败现象,但毕竟法律制度比较严密周全,尤其是声名赫赫的专门机构廉政公署成立后,依法处理了一些大案要案,吏治得到了相当大的改善,官员比较自律,因为他们知道始终有法律和舆论的力量在盯紧他们,而由于在市场经济的法制制度也比较健全,对公司企业也有相当有力的监管。另外在文官系统又有一整套长期形成的严密考试、选拔、任免和监督制度,通过金钱来直接获取内部的任免和提升也就相当难下手。台湾08年连续爆出一系列涉及陈水扁“第一家族”的弊案,反映出当局者严重的品格和公信力危机,这固然说明民选的权力也难免被玩弄乃至贪渎,但我们同时也看到,在发现和推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恰恰也还是民主的制度在发挥巨大的作用。这些弊案诸如内部交易、收受礼券、假发票报销、家人揩公家之油等,这些事情都是以权谋私,是权利的僭越,也都被民意机构代表的在野党紧紧地盯住。陈水扁也许还可利用他掌握的地区最高权力而暗中干扰司法,但他绝不可能是他免受批评、免受舆论抨击和司法介入,甚至他反复道歉、屡做谦卑态而仍被穷追猛打,这的确使我们看到了制度反腐的某种基本希望,乃至鼓舞人心。

香港的经验主要在法制,台湾的经验主要在民主。当然,这都需要一种自由公开的舆论环境和民间社会的组织力量。港台属于中国,从民族国家来说属于一家,故他们的经验应当说更为切合大陆,至少没有什么不可学的“国民性”障碍。我认为,“一国两制”的原则并不是消极隔离的,还是可以积极互动的。那么,在最牵动社会民心的反腐败问题上,也有理由开始一种积极的制度借鉴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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