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治理范文

2024-07-07

风险治理范文(精选12篇)

风险治理 第1篇

一、经理人财务治理风险行为危害到企业的长远利益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 国际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内企业面临着生死存亡的严峻挑战。国际竞争首先是企业制度的竞争、公司治理结构的竞争。经理人财务治理风险行为严重危害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一是经理人在职消费行为。在职消费主要是指那些非生产性的消费, 包括装修豪华办公室, 乘坐高级轿车等。非生产性消费的成本由股东负担, 而非生产性消费的收益则归经理人所有。因而这种收益和成本的不对称使得经理人在职消费行为也容易产生。二是经理人短期行为。经理人的收益更多地取决于他们在职期间的财务绩效, 因而他们更关心在职期间的财务绩效, 较少关心企业以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 经理人自然容易出现牺牲股东长期利益, 使其在职期间财务绩效增加的短期行为。三是经理人过度投资行为。与股东相比, 经理人更多地关心企业的经营特别是企业的规模扩大和业绩增长问题。规模越大, 业绩增长越快, 经理人晋升的机会和收益就越大。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 经理人就会有较大的动机去扩大企业规模。特别是当企业拥有大量闲余现金时, 经理人可能将这部分剩余现金流量投资到并非有利于股东利益的新项目上, 以满足获取企业规模扩大的经理人自身收益的欲望。

二、经理人财务治理风险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企业财务分为所有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 经营者财务是企业财务的精髓 (汤谷良, 1997) 。经理人财务治理问题的产生, 不仅具备理论基础, 也切合我国企业的实际。

(一) 代理人问题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基本问题

现代企业是契约的联结, 存在着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最重要的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契约关系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 因为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不对称性和有限理性、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不一致。这种不完全性的契约隐含代理风险, 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的目标, 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由此产生经理人的代理问题。

(二) 股东监督动力不足

国有企业的大股东是国家, 国有职能的执行是各级政府, 各级政府授权于经营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层层代理和信息不对称, 最终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缺失, 经理人成为国有企业真正的实权主体。其次, 上市公司大多为社会公众公司, 中小股东由于监督成本过高, 往往有“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类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当作一种消极的所有权, 即仅有收益权而没有控制权的所有权。由于参与决策成本过高以及对风险的厌恶, 这类股东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厌恶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当中小股东对企业经营业绩不满时, 他们并不会真的去关心企业的未来, 也不在意企业的控制权, 他们规避风险的方式往往是“用脚投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越强, 股东“用脚投票”的情形越多, 股东的流动性越大, 经营者的控制权就会越大。

(三) 债权人约束力不强

改制原因导致企业债务软约束, 加之我国破产法规定职工利益优先于银行, 银行承担较大的剩余风险。本来银行有极大的动力去监督经理人的经营行为, 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但是目前的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在企业中的治理地位。

(四) 职工处于劣势地位

职工作为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能够直接影响经理人的治理效率。但是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以来是买方市场, 在职工与经营者关系中, 职工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难以对经理人形成压力。我国有关的法规《公司法》、《企业法》等更多地关注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没有对经理人行为监控, 如董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等做出原则性规定, 从而缺乏职工对经理人财务治理效率监督形式的制度保障。

(五) 人力资本的特殊性

人力资本才是企业最为稀缺的资源, 而经理人是公司人力资本的最大拥有者。人力资本具有主动性、创造性、超值性与不可储存性。经理人具有的专门管理技术、培训以及实践训练所形成的经营管理能力, 是一种对企业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源, 经营者的这种特殊能力在和股东的博弈中分享了更多的企业财务控制权。

三、设计经理人财务治理机制

(一) 设计治理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1. 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应该明确分离, 不应由某一经理人同时占有和行使。可以考虑岗位的相互牵制, 防止个人权利过大而滥用。

2. 公开透明原则。

经理人应该主动接受企业内部组织和外部市场的监督。经理人应该及时、准确地将企业生产和财务情况报告给董事会、监事会或外部市场, 因此需要强化和完善企业内部的信息披露制度。

3. 权、责、利相一致原则。

体现了经营者责任、风险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有利于企业家队伍的形成, 最终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 完善激励机制

1. 推广股票期权分配制度。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的报酬制度, 对于解决经理人的内部控制问题, 有比以利润分成为基础的年薪制更为明显的优势。股票期权能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 股票期权对公司经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产生极大的激励作用,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促使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增大。股票期权通过减轻公司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 节省了大量营运资金, 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运作, 从而以最少的资本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经理人获得本公司的股票期权代替实际的现金收入, 将来行使这一权利而获取数额较大的报酬。并且这一高水平的报酬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的, 公司净现金流出为零。所以, 通过股票期权, 公司便可以把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 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 运用EVA管理系统。

EVA即经济增加值, 是公司业绩度量指标。EVA (经济增加值) =税后利润-资金成本系数 (使用的全部资金) 。EVA管理系统的核心是EVA与薪酬挂钩, EVA奖励计划使经理人具有同股东一样的思维与动力。其奖励计划的思维是:按照EVA增加值的一个固定比例来计算管理人的货币奖金, 即把EVA增加值的一部分回报给经理人, 而且奖金不封顶。EVA奖励计划把股东、管理者利益在同一目标下很好地结合起来, 培养主人翁意识。

3. 完善经理人才发展体系。

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培育充分竞争的人才发展体系: (1) 重视内部员工培训和内部工作轮换, 努力培养称职的管理专家和多面手。 (2) 适当从外部招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 使组织能够保持和拓展竞争能力。 (3) 制定经营者的选拔、任命、考核、奖惩的制度, 把最有经营能力的人选拔到经营者岗位上来。 (4) 大力发展经理人才储备, 为企业寻求合适的经理人提供选择。

(三) 强化约束机制

1. 重视负债资金的运用。

首先, 负债的运用以及负债比例的提高将减少公司的闲余现金流量, 抑制经理人因闲余现金流量过多而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过度投资行为和在职消费行为。其次, 负债的运用以及负债比例的提高将促使经理人专心经营, 避免承担破产带来的损失。如果公司偏向于股权融资, 则公司的破产风险较小, 对经理人形成不了有效的风险约束, 但当公司利用负债融资时, 负债比例的提高将加大破产风险的可能性, 这将推动公司经理人努力经营。

2. 银行成为独立的市场化主体。

具有垄断地位的四大国有银行, 虽然在经营行为上不断强化市场化进程, 但其政府独资的所有权性质, 使其决定了其经营行为尤其是贷款行为仍然保持了准行政的属性, 银行更多地兼顾了社会福利行为, 如支持国有企业改制, 承担国有企业改制成本, 稳定地方经济等。一旦政府作保牵制银行向效益差的企业贷款, 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在相当大程度上并未构成对银行的激励, 导致银行的消极态度, 缺乏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约束的动力, 从而会弱化银行债务对企业经理人的硬约束。因此, 应促使银行市场化竞争进程进一步深入。

3. 严格执行破产程序。

负债比例的增加有助于缓解经理人财务治理风险问题, 保护债权人利益, 至少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严格执行破产程序: (1) 使现有索取权持有人获得的总收益最大。有效的结果可以是关闭公司, 出售其资产;出售整个正在运转着的公司, 或使公司重组。鼓励把破产公司的资产用于新的领域, 而不应有利于在职的经理人员。 (2) 保留绝对优先权。最优先的债权人应该在次优先的债权人获得任何东西之前首先获得清偿, 以此类推, 最后才考虑普通股股东。

摘要:现代公司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中小股东无力监督及“搭便车”行为、债务资金软约束、职工处于劣势, 企业利益相关者中拥有信息优势和人力资本特殊性的经理人成了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人”, 出现经理人在职消费、过度投资等财务治理风险行为, 危害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股东应在激励与约束经理人方面设计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 解决经理人财务治理风险问题。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经理人,财务治理,治理机制

参考文献

[1].黄志忠.基于资源配置的公司治理策略分析——以2006-2010年上市的公司为例[J].会计研究, 2012, (1) .

[2].刘录敬等.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财务战略研究[J].改革与战备, 2010, (7) .

风险社会的微观治理难点 第2篇

作者:郑承军

2014-03-10来源:人民论坛3月上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面对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人群,面对新旧更替的转型社会,面对层出不穷、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矛盾,针对无辜群众的极端化社会事件的频发无疑让社会矛盾雪上加霜。要想真正把握极端化社会现象的发生特点和排解方式,笔者认为,应该从极端行为、风险社会、风险防控三个方面入手。

从平和到暴戾:极端行为

人们都说国人的性格是平和、趋稳的,追求的都是“花好月圆”、“岁月静好”之类的境界,在社会交往中也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的处事原则,是什么让一些人突然抛开了平静求稳的心态,鬼迷心窍、不计后果、铤而走险?试想,从平和到暴戾,极端行为者要迈过心灵多少道关卡?

极端行为,简而言之,就是非同寻常的行为,其行为方式、行为效果往往都完全偏离正常的行为轨道和行为模式,并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后果。人不可能一出生就是一个极端的人,即便是极端的人,也不可能一直极端,他总有平和、放松、舒缓的时候,而他极端的力量并非无中生有、无名而起的。它应该根源于极端化行为者自认为的走投无路继而心生绝望。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注定是要与社会发生关系,当这种关系让人感到渺茫、迷惘、绝望,平静的心态就会发生倾斜,人的心态就会在气愤、怒火的倾轧里辗转,时而放下、时而暴起、时而平缓、时而暴激,渐渐从平和升级到暴怒,跃过心头的几重关卡,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理性走向非理性、从理智走向疯狂、从平和走向暴戾。因此,要杜绝极端行为的发生,从微观治理来说,政府部门,尤其是窗口行业,一定要控制好办事者个人的情绪,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事后就后悔”,从医学角度来解释,当人在有激烈的情绪波动时会心跳加快、血液上涌,容易失去平静和理性而采取极端行为。当然,对于那些患有心理疾病,有精神病史者,更要加强治疗、疏导和管控。

杜绝极端行为,要维护每个人的体面和尊严,承认和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存在。对于个人价值,历史上曾有不同的观点。黑格尔持整体论,认为个人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在集体中的定位;而青年黑格尔派持个体论,突出个体的价值,认为个体具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施蒂那强调唯我主义,我就是价值,是极端利己主义;鲍威尔主张合理利己主义,费尔巴哈认为在于

类的特性和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追求的合理性来源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这就决定了人与社会,两者不可分割,它们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共同发展。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人的平和来源于人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尊严和体面,如果这些都失去了,人将失去与社会依存的平衡点,进而采取极端,失去世界。

从田园牧歌到风险丛生:风险社会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看,人类社会是从原始蛮荒开始,逐步走向奴隶主把守的庄园时代,再走向封建割据的城堡时代,进而走向烟囱林立的工业时代,现在,人类社会已经来到无烟的信息化时代。如果说城堡时代之前还有田园牧歌般的宁静生活、平实日子、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幻想,那么,市场经济的到来,将这种田园牧歌的静谧打破,从谦让到竞争,从规矩到无序,从安宁到风险。这就是我们面临的风险社会。

首先,风险社会的存在是必然的。世界是充满矛盾的世界,社会是充满风险的社会。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如影随从、相伴相随,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运动和发展就是在社会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化解中不断进步的,没有社会矛盾,就没有风险社会,风险社会是社会矛盾在社会层面上的现实表现。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永动矛盾导致世界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且在对立统一中不断循环往复下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因素不断强化和放大的今天,随着人口爆炸、城市扩张、交通拥堵、生态恶化、空气污染等现实情况的加剧,风险社会更加“步步惊心”。有人说,人类社会就是一部风险不断产生、不断化解、又不断生成、不断排解的连续剧,永无剧终。

其次,风险社会的风险是指既不安全、又未毁灭的状态。以研究风险社会闻名世界的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概念包括八点:一是既不等于毁灭,也不等于安全和责任,而是对现实的一种虚拟;二是指充满危险的未来,与事实相对,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三既是对事实也是对价值的陈述,它是二者在数字化道德中的结合;四是可以看作是人为不确定因素中控制与失控;五是在认知中领会到的知识与无知;六是具有全球性,因而它得以在全球与本土时重组;七是知识、潜在冲击和症状之间的差异;八是一个人为的混合世界,失去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两重性。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在《失控的世界》中概括得很简洁:“风险概念表述的是在安全与毁灭之间一个特定的中间阶段性特征。”第三,风险社会的风险正在加剧。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名着《风险社会》中说:“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到达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高

度。”由于人口膨胀、生态恶化,工业化、市场经济、现代性带来的负效应,以及无节制开发和科学技术(如转基因技术、核技术、胚胎干细胞技术等)带来的负作用等因素,使风险从个体风险转向社会风险,从局部影响转为全局震撼,从可测损失到不可估量。以《第三次浪潮》闻名的阿尔温·托夫勒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够创造出这种手段,能够不仅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毁灭地球。从来没有整个海洋面临中毒的问题。由于人类贪婪或疏忽,整个空间可以突然一夜之间从地球上消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近年来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达十余万起,中国在就业、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社会管理等方面,仍然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

第四,从某种意义上说,个人极端行为是风险社会的浓缩化缩影、极端化表现。从贝克对风险概念界定的二、四、八可以看出,个人极端行为也是一种社会风险,是充满危险、与社会相对立、影响较大的不确定行为,具有失去控制、失去理性、丧失自然属性和文化属性(贝克语)的个体混乱性。个人极端行为的丧心病狂是疯狂世界对个体人的映射。个人极端行为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导致大范围的群体事件。“京温商城坠亡”事件就差点酿成更大的社会风险。因此,要想防控社会风险,从微观治理而言,一定要从小事着眼,防微杜渐,绝不能掉以轻心。

从危险到保险:风险防控

化解个人极端行为,防范社会风险,有许多防控措施和治理路径。比如: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个人极端行为的危害,新闻报道上要积极引导、避免过分渲染、过度炒作,心理疏导上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等等。从微观治理的角度,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扮好角色,真正做到细微入手、防患于未然。

极端行为不可饶恕,但也有个别人是因为感到走投无路、绝望无助,才铤而走险。政府在防控方面,最好的对策就是:让群众有出路、有希望、有帮助,让危险转为保险。

加强对群众小事的关心力度。福柯认为,“治理就是治理事”。每件小事都处理好了,社会自然就治理好了。有学者认为,中国在治理方面存在着“宏观强、微观弱”的不足。政府在宏观决策、行政动员和整体实施等方面管理能力比较强,但在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服务、管理细节方面意识明显偏弱。中国的行政体制习惯于对上负责,往往缺乏对下负责的意识,使一些群众在办事时被推诿、扯皮,个别群众因感到办事无望进而绝望,才采取极端行为的。因此,政府既要关心国家大事,也要关心老百姓衣食住行的群众小事,切忌动不动就以“维稳”为借口压制群众的正常利益诉求。

要高度重视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风险。贫富差距,可怕的不是经济上的差距,可怕的是由于社会不公而导致的整个社会阶层的断裂。中国社科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风险”课题组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收入不同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感知中,收入3000元/月以下者认为社会矛盾很严重为14.29%,3000-5000元/月为13.28%,5000-10000元/月为11.79%,10000元/月以上为12.7%。可见,大家都感到社会矛盾突出,收入低者感知更甚。共同富裕,是避免极端行为和社会风险不容回避的主题。

要重视社会改革与经济、行政、文化等改革的配套进行。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社会改革却略显滞后,尤其是在经济总量年年攀升的背景下,对每个公民的社保、医保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却不平衡,一旦一些底层群众失去社保、医保的最低保障,他们将认为失去生活下去的底线和勇气,情急之下,有可能进而选择极端行为,威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要强调职权和责任。治理也是一种管理,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管理就是维护职权和恪守责任。“现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鲁克说:“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他认为管理围绕的核心就是“责任”,在他的管理着作中大谈“责任”,而无一处谈到“权力”,他认为:“权力和职权是两回事。管理当局并没有权力,而只有责任。它需要而且必须有职权来完成其责任——除此之外,决不能多要一点。”因此,德鲁克说,管理当局只有在它进行工作时才有职权,而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权力”。在对待极端行为和社会风险时,为政者更要强调责任和职权,真正负起社会治理的责任来。

要启动“社会安全阀”。社会安全阀是美国冲突论者刘易斯·科塞提出的。他认为,每个社会都存在着一类制度或习俗,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在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中,发挥“安全阀”一样的功能,故亦称社会安全阀制度。政府应该通过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完善信访调解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上访诉求渠道,妥善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引导群众自觉按照法律所允许的正常渠道去宣泄不满情绪,防止不满意见过度蓄积,导致社会危机爆发。

要简化群众办事的程序,切忌复杂化和多头管理。《史记》中说“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也就是说,政令不能简约易行,百姓就不会亲近它;政令平和易行,亲近百姓,百姓才能归顺。

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不可能涵盖一切生活实际,因此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原则是必须的,但要杜绝“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观念和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事情不是只有“办”和“不办”两个结局,应该多寻找对策和解决方案,不能简单地以“违反原则”为由把群众拒之门外。即便一时办不了,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解释工作,让群众心顺气顺。《淮南子》中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意即:治国有常规,以利民为本。政教有常道,以政令畅通为上。假如有利于百姓,不必事事遵循古法;假如能将事情办好,不必事事依照旧制。

还要大力构建“务实、理性、宽容、平和”的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国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素养的精神标识,团结友善、助人为乐、和谐健康的社会文化可以避免个人极端行为的发生,并荡涤其带来的负面社会风气,构筑相互理解的价值认同。

组织边界城市治理与系统风险 第3篇

长期以来,政府各个部门间由于职能划分过细所致的衔接失灵,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及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甚而引发广大民众的误解和不满,影响社会组织结构的稳定。2009年,中国政府用于维持社会稳定负面的财政支出高达5140亿元,几乎接近国防军费开支,可谓名副其实的“天价维稳”。一贯号称“财政困难”的广东省某市在“花钱买稳定”的理念指导下,花费3100万元创建了一支包括340名成员的维稳“飞虎队”,甚至在每一条街都安放一名像“东厂”一样的“哨子兵”。这种满街的全副武装,真的能够带来安全感,真的能够带来社会系统的稳定吗?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甚至头疼医脚的行政管理模式错位,其后果必然是陷入越来越多的矛盾被激化的恶性循环,给整个系统带来巨大的运作甚至是存续的风险。

老子曰:“无名,万物之母,常以无欲以观其妙;有名,万物之始,常以有欲以观其檄。”世间万物自然和谐的相互关系是何等的美妙,组织设计过程中对边界问题的考虑也是如此。杰克·韦尔奇在执政GE时,基于无边界组织理念大力倡导打破各类组织樊篱,倡导组织各部门彼此之间的合作。关于组织变革趋势中边界的强化或虚无,从一般组织设计常识来看,科斯的理论与杰克·韦尔奇的经验似乎是各掷一词而相互对立的,但从系统论的观念来看,这一对貌似对立的理论精华与实践经验之间实则是和谐而高度统一的。因为系统结构的先进性和暂时性等属性,决定了没有永远先进而无需变化的系统。当组织所处的环境条件发生改变的时候,系统内部的适应性边界关系就将面临一系列挑战,如果处理不当,轻则使组织发展停滞不前,重则会导致整个组织的颠覆。杰克·韦尔奇的无边界管理理念正是在忠告我们,要直面和正视环境的变化,在系统性危机发生之前,尝试新的组织关系和新的组织架构。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城市之一的杭州市,其社会复合主体模式对行政管理变革的尝试,正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转型过程中,基于这样的新的发展思路进行设计,以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并进而推动政府自身的改革和创新。

大城市的治理,一直是一个困扰着公共管理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世界性难题,政府在城市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一旦错位,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根本上影响和动摇整个社会治理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任何一个系统的稳定,都不可能通过来自外界的压制力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需要基于系统的考虑,以均衡的社会利益结构、完善的社会治理结构和成熟的法制环境为基础。当前全国各地的社会群体冲突事件、上访事件飙升,一方面是由于某些官员个人或者某些打着社会公权力幌子的群体权力对公民个体利益的非法侵害所致,如果只是采取强力控制、封堵、威慑等手段,甚至有些地方通过压缩基础教育等方面的投入而过度的、无节制的满足所谓的维稳支出,这无异于南辕北辙,也违背了政治的本意,从而陷入“花钱买稳定”的危险的恶性循环。另外一方面,也是当前中国城市治理结构失衡所致,决策过程不透明和决策失误,监管缺位,法制建设不够完善,使得社会各界在城市治理决策过程中难以有合适的渠道表达自身的意志。不同的治理结构会产生不同的治理结果,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模式的尝试创新了中国城市的治理结构,从政府的单一治理主体结构向党政、知识、行业、媒体等多个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作治理和共同治理结构转变。与此同时,推动了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从对立、不平等和权威关系向合作、平等和伙伴关系的转变,培育了广大市民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参与感,这种公民参与和协商民主也正是针对当前一系列社会群体事件和问题的治理之本。

风险治理 第4篇

关键词:风险状态依存,风险分散机制,利益相关者,相机财务治理

财务治理的关键是要设计一种机制以使投资方确信其能够从投资中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这也正是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看,企业的投资方不仅仅包括股东、债权人,而且还包括员工、经营者、客户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因为他们都为企业提供了不同性质的资源。因此,应当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设计财务治理机制。

一、风险状态依存与利益相关者风险分散机制选择

在一定时期内,决定利益相关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是相对不变的,也就是说,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是稳定的;而市场竞争环境却是瞬息万变的,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会偏离预设风险,使投资风险表现出状态依存性。所谓风险状态依存就是指利益相关者承受的实际风险偏离其预设风险的各种状态,包括风险溢余、风险短缺与风险匹配三种基本形式。其中,风险溢余是指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超过了其可承受范围;风险短缺是指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风险匹配是指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与其可承受风险相当(或持平)。对于利益相关者来说,只有将风险控制在短缺或匹配状态下才能实现预期收益。如果出现风险溢余,则利益相关者可能遭受超越其风险管理能力的损失。那么,利益相关者应如何将实际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以规避风险溢余的发生呢?

在风险状态依存下,利益相关者可以选择风险接受、风险拒绝、风险转移等不同风险策略及与之相适应的财务行为控制风险,同时应相机选择企业、市场与关系型合同等不同风险分散机制调整资产组合与融资结构,以规避风险溢余的发生。那么,企业、市场与关系型合同分散风险的机理是什么?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利益相关者又该如何利用它们分散风险呢?

首先,企业表现为各种要素资本的组合及其反映的产权关系:要素资本所有者即利益相关者共同投资的结果表现为企业的资产组合,其产权关系表现为融资结构。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反映了利益相关者的风险偏好并满足了预期收益目标要求时,资产组合与融资结构达到目标匹配状态;而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收益目标要求时,利益相关者可以委托代理人借助要素市场或资本市场进行资产交易,以调整资产组合。资产组合的调整过程与融资结构的优化过程就是企业分散风险的过程。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风险分散功能,至于应选择哪种企业组织形式,要根据利益相关者的风险偏好与预期收益目标要求以及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定。独资企业虽然较易实现股东剩余收益,但是,由于独资企业单一股权结构决定了企业资本来源的单一性与风险管理能力的专用性,这就大大限制了企业财务行为的选择范围,不利于企业以规模扩张与资产多样化组合来分散风险。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了企业管理风险的能力,同时能够提高企业分散风险的能力。但是,由于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的所有者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二者的风险分散功能不同。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限制了企业财务行为的选择范围,合伙企业的风险分散功能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则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实现高风险、高报酬的目标,可以扩展企业选择财务行为的边界,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资产品种和决策信息。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提供不同资产品种的同时,还通过价格机制传递资产供应与需求的信息,为利益相关者调整资产组合、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提供了决策信息。由于利益相关者的风险与收益结构的复杂性,以及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风险分散功能的局限性,因而仅通过调整企业的资产组合并不能实现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收益目标。又由于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的风险合同不能完全细分,资产的专用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也增加了资产交易成本,因而利益相关者之间风险合同交易的规模与频率受到限制。

由此可知,企业与要素市场、资本市场之间的交易具有局限性,不能完全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风险偏好与预期收益目标要求。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分散风险的需要,弥补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的缺陷,客观上需要将每个交易主体持有的资产组合细分为相同的份额,并以合约的形式进行交易。这种交易不需要以实物进行交割,只需交换金融合约,由此产生了金融市场。根据金融合约性质的不同,可以将金融市场划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金融市场等,其中,股票、债券和衍生金融工具是以一定资产或资产组合为标的物的金融合约,这些金融合约约定了利益相关者对相应财产的特定权力。金融市场具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供细分资产、传递决策有用信息等功能,因此可以较好地满足利益相关者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需要。

再次,企业与市场是两种性质不同的风险分散机制,事实上在企业与市场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风险分散机制,即关系型合同。所谓关系型合同是指利益相关者为了规避不确定性因素对其财务行为的影响而签订的远期合约。通过签订远期合约,利益相关者可以屏蔽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对收益的影响,从而实现预期收益。市场交易双方的自利性导致了各自行为选择的相机性,从而增加了利益相关者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而关系型合同正是基于约束交易双方相机行为的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但是,关系型合同由于规定了合约双方行为选择的边界,因此增加了交易双方的机会成本。

总之,企业、市场与关系型合同在风险分散功能上的差异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案,利益相关者可以根据风险状态依存不同选择不同的风险分散机制,而财务则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评估、控制风险的基本工具。因此,财务是嵌套在企业、市场与关系型合同中的风险分散机制,而财务的风险分散功能又必须借助于企业、市场与关系型合同来实现。如下图所示,资产组合、融资结构、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是相互作用的,通过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和关系型合同,利益相关者可以不断调整资产组合和融资结构,以使公司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总风险达到可控状态。

二、相机选择权与相机财务治理

无论是市场、企业还是关系型合同,无不体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是建立在一定规则之上的,没有规则就没有合作。资本的性质与数量决定了利益相关者承受企业剩余风险的能力,承受剩余风险能力越强的利益相关者越有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分散风险,以规避风险溢余。所以,应当根据利益相关者提供资本的性质、数量配置其财权,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财务治理机制。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风险状态依存也不同。控制型利益相关者根据自己的风险状态依存选择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以及相应的措施,虽然可以实现自身的风险收益目标,但是这未必适用于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因此,合作规则还应赋予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相机选择权,构建利益相关者相机财务治理机制,以维护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益。

所谓相机选择权是一种制度性期权,是利益相关者调整未来风险状态依存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需要通过合同或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通过履行相机选择权,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可以校正实际风险状态依存,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所谓相机财务治理则是指根据不同的风险状态依存,利益相关者通过履行相机选择权改变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配置状态,或影响控制主体的决策行为,旨在保全既得收益或未来收益的一种风险分散机制。

利益相关者风险状态依存性是相机财务治理的基本前提。当实际承受的风险与预设风险一致时,利益相关者将维持既定的财务治理模式,以获得预期收益。当实际承受的风险与预设风险不一致时,利益相关者会选择履行相机选择权,重新选择企业、市场和关系型合同等不同的风险分散机制,或在既定的风险分散机制下履行相机选择权,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调整自身风险状态依存。

那么,赋予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何种相机选择权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合作原则呢?笔者认为,应在既定的风险分散机制条件下,通过赋予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参与财务治理权、财务补偿要求权和财务惩罚要求权等相机选择权以提高风险分散机制的机能,以达到保全既定收益和预期收益的目的。

1. 通过参与财务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利益相关者参与财务治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既定控制主体不变的条件下,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积极发表决策意见,以影响控制主体决策行为;另一种是通过争夺企业实际控制权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至于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根据利益相关者实际承受的风险偏离预设风险的程度而定。例如,当企业的支付能力不能满足债权人的偿债要求,企业处于破产清算状态时,债权人会选择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使企业的控制权由股东所有转为由债权人所有,此时企业控制权就发生了转移。

2. 赋予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财务补偿要求权。

利益相关者风险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利益相关者无法分散的,这种无法分散的风险一方面由市场做出收益补偿,另一方面需要由财务补偿机制做出补偿。如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系统风险是由风险合同(股票)设置本身的制度性缺陷造成的,流通股股东因此承受了额外的流动性风险,市场无法做出收益补偿,从而必须启动财务补偿机制以补偿流通股股东遭受的损失。

3. 建立约束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惩罚机制。

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可能造成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投资损失。因此,必须有一种财务惩罚机制来约束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除了制定“游戏”规则之外,还可以对违反规则的市场主体实施财务惩罚。财务惩罚机制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公平的交易环境,同时也可保障财务安全运行。

一个民主的公司体制必须赋予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相机选择权,以发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约作用,防范控制型利益相关者“不轨行为”的发生。但是,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启动相机财务治理程序必须建立在对财务状态合理评估的基础上,同时应对照合同约定的财务状态合理运用相机选择权,不能随意干涉控制型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治理行为。

三、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相机财务治理机制的设计

1. 中小股东相机财务治理。

由于中小股东属非控制型利益相关者,这就形成了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中小股东与大股东目标收益的差异性,以及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大股东选择的财务行为不一定能实现中小股东的收益目标。如在股权分置时代,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份一般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而中小股东的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大股东的收益构成包括股利和产权市场上的股份转让收益,而中小股东的收益构成包括股利和二级市场上的资本转让收益。在产权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产权市场的转让价格与二级市场的转让价格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机会成本是很高的,大股东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股利。那么,在企业控制权被大股东操控的情况下,大股东的财务行为是否会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呢?中小股东与大股东由于参与财务治理的程度不同,因此对公司实际运营信息的掌握具有非对称性。如果大股东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选择不利于中小股东的财务行为,中小股东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保证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大股东机会主义行为损害的关键是建立中小股东的相机财务治理机制: (1) 应当建立中小股东相机参与财务治理的机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发布了关于建立类别股东表决机制的征求意见稿,并规定当中小股东有半数以上不同意公司资产重组、再融资行为时,资产重组方案或再融资方案就不能表决通过。类别股东表决机制的建立为中小股东相机参与财务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由于持股比例较小,中小股东对控制主体决策行为影响较小、行权成本过高,这就打消了中小股东相机参与财务治理的积极性。笔者曾提出通过建立中小股东累计投票权制度和中小股东投票权的信托代理制度以降低中小股东行权成本的对策。累计投票权制度解决了中小股东对控制主体决策行为影响较小的问题;而投票权的信托代理制度则解决了中小股东行权成本过高的问题,中小股东可以委托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基金公司等代理行使表决权。 (2) 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补偿机制和财务惩罚机制,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经营者相机财务治理。

当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企业的经营者面临被更换的可能。如果经营者是有能力的,其对企业经营存在的症结比股东更为清楚,这时经营者就会产生收购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动机。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允许经营者收购企业,实现控制权的有效转移是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一旦企业被收购成功,对经营者就构成财富约束,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趋同,经营者将更有动力去管理企业。所以,经营者通过管理层收购(MBO)实施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有益的,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对于集团公司,经营者对于授权经营子公司的财务治理也具有相机性。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治理可以选择集权式和分权式两种基本模式。当对子公司采取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子公司财务运营状况良好,符合集团公司发展目标和业绩评价要求时,应当维持对子公司的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反之,当对子公司采取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不能实现集团公司的财务目标要求时,则可对子公司采取集权式的财务治理模式。所以,经营者的相机财务治理不仅表现为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而且表现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权的相机治理。

3. 债权人相机财务治理。

《企业破产法》是债权人相机财务治理的制度基础。《企业破产法》是所有债权人维护资本权益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具有刚性,只有符合《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条件,债权人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债权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签订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每一份债权合同的内容和限制性条款都不相同,债权人可以在利用债权合同实施资本收益保全的同时,采用增加限制性条款的措施来实现债权人资本收益增长的目标。所以,如何签订债权合同是债权人实施相机财务治理的关键。债权人之所以要签订有利于实施相机财务治理的债权合同,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非对称性。债权人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进去,这就要求债权合同应设立限制性条款和附带性条款。

债权人相机财务治理应当考虑的财务状态包括: (1) 债务人业绩稳定,现金流转顺畅,偿债能力稳定; (2) 债务人业绩下滑,现金流转不畅,偿债能力下降。债权人的相机财务行为包括变现抵押资产、追究担保人连带责任、实施债务重组、申请债务人破产等。债权人的相机财务治理行为包括接管董事会、参与董事会、接管监事会、参与监事会、更替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债权人的财务状态,债权人会实施资本收益保全措施;如果出现了有利于债权人的财务状态,债权人会实施有利于资本收益增长的措施。无论企业出现了哪种财务状态,债权人采取了哪种财务行为,为了获得一定的决策有用信息,债权人都有实施相机财务治理的动机。

4. 职工相机财务治理。

工资和奖金是职工的主要收益,被解聘或降低薪酬是职工可能面临的风险。职工因为个人能力或道德问题遭到解聘或降低薪酬是管理者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但是也存在因企业绩效滑坡、财务状况恶化导致职工工资发不出来的现实。所以,职工应当具有相机财务治理权,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当职工的整体利益受到威胁时,职工可以选择参与财务治理或要求财务补偿等相机财务治理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赋予职工合理的相机财务治理权。

5. 客户相机财务治理。

客户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企业所选择的财务行为直接影响到客户的经济利益。所以,客户也具有对企业实施相机财务治理的动机。客户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有两个选择:一是通过与企业签订财务合同以约束企业控制主体的决策行为,达到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目的;二是通过争夺企业的所有权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如费舍公司与通用公司是靠长期合同来合作的两家独立的企业,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通用公司对车身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在费舍公司拒绝修改确定价格之后,通用公司通过收购费舍公司全部产权以达到纵向一体化、控制风险的目的。除此以外,客户还可以选择继续合作或放弃合作以实现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当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时,客户就有可能选择放弃合作的策略。

6. 政府相机财务治理。

政府不仅是企业的“守夜人”,而且是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者。作为“守夜人”,当企业的财务行为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时,政府将会对企业控制主体的财务行为进行惩罚,同时纠正企业控制主体的财务行为。作为债权人和投资者,政府与其他债权人和投资者一样也拥有相机财务治理权。如对排污企业的治理,政府通过罚款或征税等措施影响企业控制主体的财务行为;政府对偷税、漏税的企业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等,这都是政府对企业实施相机财务治理的表现。但是政府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本身具有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政府的相机财务治理权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

四、结论

利益相关者风险状态依存性决定了其财务行为选择的相机性,具体表现为利益相关者对不同风险分散机制的相机选择和对财务治理的相机选择。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必须以健全的市场规则为基础,并赋予利益相关者合理的相机财务治理权,从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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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 1996;6

[3].杨瑞龙, 杨其静.专用性、专有性与企业制度.经济研究, 2001;3

[4].李心合, 赵明, 孙凡义.公司财权:基础、配置与转移.财经问题研究, 2005;12

[5].吴树畅.相机财务论——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财务行为选择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5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第5篇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识别、评价、分级、管控。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共安全生产法》

《山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改稿)》(山东省人民政

府令2016年第303号)

《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相关政策以及山东宏升新型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等要求。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根据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公司着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3.1 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在建设。各部门在安全生产部的组织下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建议编制大纲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

3.2 工作目标: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份完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风险分级工作,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产财产安全。

3.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主体责任。

4.职责分工

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宣传推广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主 任:王明强

副主任:王元新赵旭光

成 员:赵孝宝张建春王宗强孙新文齐川马志刚 刘春江刘作强王军 赵敏

主任职责:负责安排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办公室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负责考核各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副主任职责:具体负责《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制,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其他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等部门及人员积极按照公司部署,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术语和定义

5.1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风险(R)=可控制实施状态(M)×暴露的频繁程度(E)×事故的可能后果(S)

注:本公司使用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MES法

5.2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危险源的构成:

--根源: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等。

--行为: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

--状态:包括物的状态和作业环境的状态。

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

5.3风险点

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

5.4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5.5风险评估/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5.6风险分级

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等级。(根据有关文件及标准,我省风险定为“红、橙、黄、蓝(深蓝、浅蓝)”四级。)

浅蓝色风险5级风险:稍有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员工应引起注意。

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

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公司、部室(车间上级单位)应引起关注。

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

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

5.7风险管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5.8风险信息

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5.9重大风险

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结合的风险。

5.10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6.风险点识别方法

6.1 风险点识别范围的划分要求

风险点识别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以生产区域工段进行划分;其中每个工段按照作业区域或者作业步骤等不同进行进一步划分,确保风险点识别全覆盖。

6.2 风险点识别方法

建议以安全检查表法(SCL)对生产现场及其它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进行识别;以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并按照作业步骤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

7.风险评价方法

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MES)进行风险等级判定。

在完成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负责本工段风险等级进行评定,报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风险分级小组共同审核和逐项评定,最终完成风险分级。

分级标准参照附件:《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MES法》中表1、2、3相乘后的积对照表4得到风险程度等级。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依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进行编制,按照《工程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四个逻辑顺序对每个风险点进行制定控制措施。

9.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及事故纵深预防效果,企业应对风险分级管控制定实施内部激励考核方法。

10.风险点识别及分级管控记录使用要求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构建及运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记录表格详见附件。每个记录表格的按照指南附件规范填写,各项记录保存不低于三年。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总则 1.1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和相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为更好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主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单位(部室)一把手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安排布置工作。

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开展。硬件要从生产工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监控手段着手;软件要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着手。

1.4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事故和危害程度,结合生产实际,把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划分为三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有关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1 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并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 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3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修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

2.4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引导职工增强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2.5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发包、出租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各级管理者、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全体职工都有责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和各自管辖的范围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制止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2 事故隐患排查分二级单位、车间(科室)、工段、班组四级,分别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专业管理部门、二级单位、车间(科室)、班组负责人组织实施。排查的形式有:日常巡查、季节性排查、定期排查和小分队检查、专业专项检查和综合大检查。

3.3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按照“五定四不推”的原则组织实施。即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限、定整改标准,且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厂矿、厂矿能整改的不推公司。

3.4 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对本单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重点防范、监控的安全风险,提出事故隐患辨识标准;

(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建立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奖惩和举报奖励等内容;

(四)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列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课程,使从业人员明确岗位责任,掌握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当包括:各类安全检查,风险评估(评价)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报表;

(六)根据安全检查性质,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各类安全检查表(卡),从单位、车间、班组(工段),到每个作业岗位,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做好检查记录;(七)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职工自查、班组(工段)日查、车间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在用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3.5 各单位车间级负责人是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二)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三)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不安全行为;

(四)及时排查并消除物的危险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作业的不安全方式;

(五)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3.6 各单位班组(工段)长是本班组(工段)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落实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重点交接清楚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三)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等安全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五)应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不安全行为;

(六)及时排查并消除物的危险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作业的不安全方式;

(七)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3.7 全体职工是本岗位和本人作业过程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做到不安全不工作,不安全不操作;(三)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六)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3.8矿业公司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参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绩效指标和基础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3.9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生产、技改、检修情况,组织专家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的评价式安全检查,对重大风险和高风险作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

3.10 专业管理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特点和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专业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与本专业有关的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3.11 各级、各专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处理情况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向受检单位交底,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3.12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检查单位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按照“五定四不推”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并向检查单位呈报《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申请验证。

3.13 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应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治理的计划,并按管理程序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治理完成后及时销案。

3.14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15 各单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状况及产生原因;隐患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事故预防措施和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16 各类专业安全检查应在检查结束一周内由牵头负责单位将检查总结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3.17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各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18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各有关部门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的单位,应当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跟踪治理。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3.19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单位、专业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时;(二)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三)发生事故或者险情时;

(四)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时。

3.20 各有关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予以处罚。

(一)未建立、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未制定、落实应急预案的;

(五)治理不及时或不合格存在风险较大的;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处罚。

3.21 各单位及各级管理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

4记录

4.1 《隐患整改通知单》、《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格式见附页。

4.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等资料,按照具体情况和上述内容要求编报,不再固定格式。各级、各专业检查记录,按照专业特点建立,也不再固定格式。

风险治理 第6篇

关键词:金融;治理;模式

当前,已经加入WTO的中国,一方面,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易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多米诺”骨牌效应和国际游资的冲击的影响。因此,金融行业为了预防风险,本文提出了对治理金融行业的概念,并构建了金融机构治理、金融行业协会治理与外部治理即金融行业三层治理结构。

一、金融行业治理的意义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活动中具体出现的风险,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有可能构成威胁;一家金融机构因具体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有可能构成威胁;系统风险一旦发生,金融体系运转失灵,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必然的混乱,甚至严重的政治危机被引发。在中共中央,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刚刚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金融研究班上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将会对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正确把握和认识我国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探索我国金融行业的治理模式,研究我国金融行业风险化解与防范的思路,确保中国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全与稳健,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金融行业治理的内涵

(一)金融行业治理的概念

从最初公司治理准则的制定发展到公司治理评价的体系构建是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我国著名公司治理专家李维安教授在“第三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提到,要对具体的行业治理进行研究,其中提到了公司治理的边界要扩大。基于此举,本文提出了金融行业治理。

金融行业治理是金融行业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总和,它们那些追逐个人利益的公司控制者做出可促使以公司所有者(企业的出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决策。金融行业治理看作一个关系密切的整体来研究金融机构,对单个金融机构整治边界的扩大,包含三个层次:金融机构内部整治、金融行业协会的整治以及国家、市场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金融行业的外部整治。

(二)金融行业治理的特征

1.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首先,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其次,金融机构的特征为高负债、高风险、高回报、高报酬,使得为追求业绩,金融机构的经理人客观上容易具有很强的冒险能力。因此,公司治理需要设计各种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来抑制金融机构经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最后,金融机构破产容易出现较强的外部影响,这不仅是因为金融破产会在金融系统内部快速传播,同时,也因为它可能会对其它经济部门乃至整个宏观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

2.金融产品的特殊性

货币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产品,而且办理的是存款与贷款业务,在资本结构中,绝大多数是企业与个人的存款和部分贷款,金融成本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作为一个高度负责运营的金融机构企业,具有的风险性很大的特点,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这一特殊性使得要面临更多的债权人,受存款人利益的约束。

3.金融契约的特殊性

与非金融企业相比,掌握信息金融企业的股东、债权人和监管者处于劣势。大多数利益相关者监管者、贷款人与存款人等使股东、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应,金融产品的信息不对应比一般公司的产品要繁杂,银行的一种产品贷款,其信传递号比较困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判断其质量和收益情况并不容易,并使信息不对应的程度加剧。金融产品的特殊性,不但减弱了产品市场的传递信号功能,而且使股东、债权人和监管者不容易从市场上得到消息。

三、金融行业治理的实施

依据金融行业治理的特殊性,我们提出了金融行业的三点治理结构:金融机构治理、金融行业协会治理和外部环境治理。

(一)机构内部治理

1.改革产权

原有体制下,单一的产权结构被打破,实行股份制改造。产权主体的多样化,有助于还原国有金融机构经济人的本质,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治理公司结构的问题。厉以宁指出,“多股制衡”是更好的股权构成,有利于完善治理公司结构。因为:第一,实行股份多样化后,会有人性价值上的产权主体行使股东权力,对重要决策进行审议,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营运状况密切注意,使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变得生效;第二,股权多样化使单一国有股权下股份不能流通的弊端减少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出现使金融机构的经理有失去掌控权的危机,从而有效转变“内部人控制”的情况;第三,实行股份多样化后,国家信用将减弱,债权人的风险认识会加强,约束债权将得以强化;第四,有利于扩充银行资本金,改变资本充足率当前过低的现况。

2.完善金融机构内部制衡机制

分别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使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相互分开,明确划分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的职责,并规范其操作。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意图来监督董事和监事,充分运用董事会的作用来任免行长和决定行长的年薪,充分利用监事会的作用对行长的营运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依照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改善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中的核心环节是金融机构董事会,所以,我们应重视董事会的设立,尤其在董事会的结构中,要建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来增强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3.优化对金融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

事实上,金融机构高级经营管理层拥有对金融机构资源的投票权、支配权和决策权,他们是否会积极利用本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家精神”)为银行创造财富,在很大程度上,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有影响。因此,必须以恰当的方式,如:相对较高能力的、与业绩挂钩的奖金,认股权,等等,这些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给予以他们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加大对经营结果的控制、检查和估价,促使这些事实上拥有投票权的人员对投票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如:风险金等方式,从而控制“廉价投票权”的广泛存在对金融机构经营效率的覆盖。

(二)行业协会治理

治理金融行业协会主要是行业内通过协会联盟对的金融机构进行协调,对各种资源进行整顿,并提供金融机构经营所需要的环境。协会联盟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协助和敦促会员贯彻执行金融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反映综合经营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金融经营综合信息,为会员和监管机构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开展协会间的业务交流;对各金融生态会员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组织金融综合经营有关课题的研究;检查、监督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金融新产品实施情况的协调与调查研究;推动金融系统之间的职业资质、执业资格认证与互相承认;金融系统之间的风险提示;征信系统与信息的相互共享以及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外部环境治理

优化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必不可少的方面就是外部治理,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应大力发展,即直接大力发展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产生的代替效应,促使金融机构自觉完善内部整治;二是建立并实施金融机构的退出机构,加大行业对外程度,鼓励行业合并,通过增加进驻机构生存压力来促进治理构成优化,提高风险控制力度;三是大力促进金融机构的上市进度,发挥资本市场对于整治构成优化的促进作用。金融机构上市有利于加快金融机构发展,倚靠外部力量改善金融机构整治结构和机制。

除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外,目前,世界排名前50名的大银行均为上市银行,表明金融机构银行上市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经之路;四是加强外部监管。与国际接轨的监管要求对国内金融机构实行评级,并大力推进规范的信息披露规定,吸引公众和存款人关注金融机构的信用情况,强化债权人约束,进而推进金融机构自觉优化治理结构。五是大力培育金融家市场,给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层的人员流动创造条件。通过建立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才市场,给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者加大必要的压力,这种替代性有利于对高级管理者实施更好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黄德根.公司治理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罗开位,连建辉.商业银行治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J].金融研究,2004,(01).

财务公司运营风险和治理 第7篇

关键词:财务公司,运营风险,控制,治理

任何一个企业在其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不确定事件,这些事件具有的不可预知性和不可控性,在一定环境和范围内客观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这些事件被称为风险。风险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和不确定性,这也就表示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由于客观存在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以及自身对其环境的自我调节与适应能力的有限性,致运营过程与运营结果和所期望的目标产生偏差,这就是运营风险。

1 财务公司运营风险概要

1.1 财务公司运营风险

财务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为本企业集团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融资投资等功能。在财务公司运营过程中,因整个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变化性,政策的变动以及应对市场变化能力的大小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并不是指某种风险,而是包含在一系列运营过程中的具体风险,常见的有:货币资金安全风险,货币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筹资风险、财务报告风险、财务审计风险等。

1.2 影响财务公司运营的因素

财务公司运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总的来说可分为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

外部影响因素一方面受政策及市场影响。财务公司一般是隶属于大型集团企业,企业集团所处行业如若受政策鼓励和市场发展趋向影响,则财务公司运营便会有很多机会;如若相反,财务公司在运营中无论筹资投资还是业务运营将会遇到很多的风险。另一方面,财务公司的运营很大程度上与企业集团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模式有很大联系。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制度越完善,经济效益越好,财务公司的运营越具有主动性和自主性。因为财务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相比,其产品无非是集团企业内的存贷款、结算、投资等服务,这些业务范围和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点,缺乏竞争力,而财务公司背后的企业集团是最好的带头羊,增强财务公司的竞争力,同时能够衍生金融产品,减轻财务公司压力,赋予其自主性,提高财务公司活力。

财务公司更多的是受内部影响。运营即运筹经营,其重点在于自身如何经营控制,而影响经营控制的内部因素有:

(1)管理模式是否完善影响运营决策。表现在财务公司决策的自主权上,比如,财务公司会受企业集团的行政干预等方法影响其运营决策,致决策有时不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也表现在财务公司各部门协调沟通是否具有有效性。对于货币资金能够安全及投资筹资之间相互协调,对信息沟通时效性和决策有效性有重大影响。

(2)经营是否单一影响财务公司运营效率。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企业集团内部各个单位的长短期存款和委托存款,资金来源少,资金规模也比较小,经营业务范围也相对于固定单一。这些是影响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的弊端。在合法的情况下,拓宽经营渠道,扩展业务经营范围。例如,增加办理成员单位和社会其他单位的财务融资及财务顾问,咨询业务等,也可以发行企业债券,贷款和融资租赁等。

(3)财务公司人员素质的影响。这里包括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财务公司的人员要求具有职业道德素质,遵守职业规范,同时也要求具有专业素质。

(4)风险预警与控制是否成熟。财务公司是否形成成熟完善的运行风险制度,对运营风险的预测与控制直接影响财务公司的运营成败。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准确定位运营风险,减少财务公司风险,增强财务公司竞争力。

1.3 运营风险内容

了解运营风险,确定运营风险内容,准确制定治理方案,有利于财务公司运营风险控制。运营风险通过一系列包含各种方案策略,运转流程,执行程序的整体框架加以管理控制,同时各业务部门通过该系列框架进行确定,评估,监督和控制,降低运营风险,实现运营目标。其中运营风险管理包括:运营风险自我评估(ORSA),运营风险行动计划(ORAP),关键性运营风险指标(KORIS),运营风险事件与损失分析以及法律风险管理。

运营风险自我评估(ORSA)涉及预测、确定和评估内在风险以及评估控制手段对风险的有效性,包括对控制进行的有效行动程序的评估与监督。

运营风险行动计划(ORAP)包括运营风险控制策略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监督,以及对行动计划的有效性测试。

关键性运营风险指标是指财务公司各业务的持续收集与评估监督过程中的统计数据,并能通过这些统计数据帮助发现潜在的或者已经发生的运营环节中的风险。

运营风险事件与损失分析是指整个财务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事件与风险指标,进行数理系统分析,确认风险率和损失率,加大对未来运营过程的风险控制,并帮助进行监督与控制。

法律风险控制是运营风险的一部分。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或意外的合同,有缺陷的记录、客户的授权不足、诉讼与违反适用法律引起的不确定事件。

2 运营风险的治理

财务公司加强对运营风险的识别与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首先要符合整个经济环境,融合环境制定以运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

2.1 外部环境分析

财务公司的运营发展离不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运营,不断改善这些外部环境,有利于运营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与便利,降低运营风险。这些环境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技术环境等。

了解熟悉国家政策与法律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运营环境。随时掌握国家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合理合法。积极接轨先进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使企业运营融入先进市场。这样有利于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把握运营方向,有利于公司筹资投资,也有利于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关注国内外先进运营技术发展,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为财务公司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促进运营目标的更好地实现。积极采用先进运营管理技术,完善运营风险控制体系,推动财务公司的整体运营控制,减少风险,降低损失。

2.2 内部控制体系

结合以上的环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建设,逐步符合国际化要求的管理体系。

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最终目的是要控制运营风险。避免财务公司在运营中遭受损失,应建立以运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应渗透于财务公司的各个层次组织管理制度中。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应先确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目标,总体规划和总体方针,据以设计内部控制体系,并进行测试、实施、监督,使之有效运行。

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做好计划、调研、分析和设计的工作。

计划阶段:计划是行动的指南,是保证运营正常有效的依据,所以做好内部控制的计划决定着财务公司运营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的计划主要包括确定目标,资源配置,时间规划和人员的培训。

确定目标。财务公司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首先确定内部控制的目标,该目标取决于内部控制自身所具有的功能和公司在设计和执行时所要达到的目标。

资源配置。即怎样安排配置人员来构建和执行内部控制体系。

时间规划。时间规划是指通常用明确的时间表控制构建内部控制的进度,保证按时提供阶段性信息与成果。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包括对不同管理层和部门的员工进行的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和实践的引用的培训。

调研阶段:财务公司通过调研记录内部控制的现状,确定内部控制设计的目标。对运营风险的评估目的是要找到风险控制点,通过风险评估工具的运用和风险的识别进行控制。

分析和设计阶段:把握内部控制设计的基本原则,根据对运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进行内部控制的设计。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系统性、合法性、权力分离及相互制约、有效性和激励性。

对于设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整个财务公司由上到下、由始至终的控制。由于针对不同层次的管理者,要有各层次分析运营风险的能力,从而制定执行和控制。例如,董事层对整个财务公司的运营目标进行管理,建设内部控制,控制业务运营,公司团队运营,公司技术运营等;经理层对本部门业务的整体规划与操作目标进行控制,控制该业务部门的业务运营风险的防范以及运营目标的实现。

针对每一项运营目标来说,建设从运营目标到运营风险分析,风险控制,评估风险有效性等一系列流程的内部控制,保证该运营过程有效进行。

再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有效的实施和执行。所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必须选用合适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考核与激励沟通,建立相互监督系统并且管理层要起到带头作用,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1]王晓玲.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2]卡桑,特维施,任建标.运营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袁金凤.企业财务危机管理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0(40).

“互联网+”经济风险治理 第8篇

在互联网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社会经济新生态之际,“互联网+”经济风险治理就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有关风险理论的研究虽然众多,但是针对现实风险治理应用技术研究却是十分不足,现对“互联网+”经济风险及治理应用技术一一进行分析研究。

一、“互联网+”经济风险根源分析

当前互联网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等高速投资发展时期,中国增加ICT(信息和通信技术)投入,其中互联网基础建设是核心。在过去的20 年,中国对ICT技术的投入平均每年增加8.8%,从而带动GDP总额每年增长1.0%,如表1 所示。过去20 年,中国每年因ICT投入而增长的GDP已经远远高于其他主要的工业国或金砖国家,比如比美国高2/3,是德国的2 倍多,日本的3 倍,中国通讯设施历史发展落后,欠账较多,互联网为中国实现通讯赶超提供发展机遇,带动中国巨量该领域投资。

由于投资拉动效应,外加通讯短板欠账消除“,互联网+”经济推动市场化、释放经济潜力巨大。

(注:来源:根据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2015年经济数据库数据计算。)

然而,“互联网+”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不能神话,政府经济治理制度设计需要将现实与神话区别开来,回归理性。我们可以从世界上最先进的互联网和ICT经济体———美国窥见一斑。关于美国网络技术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对比研究结论清晰地解释了为何扩大互联网应用与ICT投入存在密切联系的原因,帮助我们理性认识“互联网+”经济实效性。

深入分析发现美国在互联网和ICT高速发展的34 年里,经济效率有阶段性提高,但不具有长期持续性。1994 年至2001 年,美国的生产率年增长率达到半个世纪以来的最高值———3.6%。发展原因是该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当然投资拉动反应滞后段时间,大约1 年左右。美国投资占GDP比重从1991 年的19.8%上升至2000 年的23.1%,互联网泡沫后则投资略有下降,然后在2005 年达到22.9%。这时主要是信息产业基础投入加大,美国随后这方面的投资减少导致了生产率增速急剧下降。从图1 中对比清楚地看到美国劳动生产率随资本投资激增发生的变化。3 年后,投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6,4 年后高达0.89。当资本投资减少时,劳动生产率也随之下降。这表明,并不是互联网理念或者纯网络技术直接导致了生产率提高,仍是投资拉动成效。

分析历史数据可能会因具体经济市场化存在差异因素有所偏颇,那看看当下美国经济发展动力问题。2014 年5 月,美联储主席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坦言,美国正在面对“较为疲软的生产率增长”。据CNBC报道,摩根大通旗下基金部门首席市场策略师戴维·凯利指出,美国经济增长迎来了第七个年头,但是增长速度却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最慢水平。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不断创新叠加推出,美国政府制度创新网络产业激励不断推出,领先世界各国发布实施治理体系,但美国生产率增速仍如蜗牛般缓慢,仅为0.5%。凯利发展预测,2 年内美国将耗光经济发展动力。由现实数据清晰地表明,仅依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并不能提高生产率,美国推动制造业回归、再工业化就是对互联网过度依赖的产业风险的理性认识。互联网仅作为一种创新技术、创新资源,不能依网永逸。

而反观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现实,存在很多不良现象:电商只是实现传统店铺利润集中向电商平台转移,反而出现实体店铺倒闭潮;网上营销舞弊、欺诈、假货盛行、税源流失,借助互联网运行的企业处于不盈利状态等问题;互联网渠道平台过度垄断,打压注册商户生存空间,对经济贡献未能抵消带来其他领域亏损数据;P2P网贷平台普遍关门跑路等。

(注:来源: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和世界大型号企业联合会2015年经济数据库数据计算。)

从以上“互联网+”经济发展分析不难发现,“互联网+”经济风险根源在于我们没有深刻认识到“互联网+”仅是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技术环境、生态等,适应社会诉求的科技创新应用拉动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没有创新性的互联网普及应用对经济发展成效不大。这对中国“互联网+”经济风险防范政策制定有着重大启示与借鉴意义,应引起足够重视。

二、“互联网+”经济风险及治理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中国网民因网络诈骗、垃圾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导致的经济损失估计为1093 亿元。其中,网购令网民权益损失最严重,网民遭受损失的范围广,平均损失规模大,曾在网购中遭受损失的网民比例高达65.3%,平均经济损失为176.2 元。网络欺诈盛行不仅侵害个体利益,更严重危害了“互联网+”经济公共安全秩序。

1、互联网服务垄断风险及治理

数据显示,SK电讯当时的LTE-A商用网络的平均数据传输速度已达102Mbps,是同期美国平均家庭宽带速度的10 倍。中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因政策制度导致产业垄断后果,网速世界排名在80 位以后。根据Akamai公司发布的《2014 年第四季度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韩国宽带网络的平均连接速度为22Mbps,这一速度相当于美国的2 倍,中国的6.5 倍。而且,相比国民收入,韩国的网络资费标准也并不高,对于一般韩国家庭而言,每月平均仅须花费20000 韩元(约110 元人民币)就能轻松享受百兆宽带网络,这不到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月收入的1%。如今免费的高速Wi-Fi信号覆盖整个首尔城,平均网速几乎是美国的两倍,发达的网络带来了大量的“经济红利”,形成“互联网+”经济良性循环。发达的网络,高速互联网速才能实现与商业、金融、娱乐、教育、交通、医疗等领域和行业的充分融合,释放出巨大的“互联网+”效应,互联网大量的增值服务以及随之而来的新收益源。由此,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严重垄断导致巨大基础差距已成为对国家互联网产业战略巨大垄断制约,排斥技术创新进步,已然成为压榨市场红利的可怕黑洞。国内网速不是基于技术创新滞后,也非技术障碍导致,而是垄断。

打破垄断体制是提高网速的必然出路,提高网速仍需系铃人政府以权力清除垄断,进行推行产业治理制度创新,清除垄断产业制度,落后产业制度体制改革比总理喊话提速降费更有效久远。国家应对信息基础实施产业重大技术进步强制推广应用,如4G、5G宽带技术,政府优先发放牌照,发放范围不限于现有垄断企业,对构成竞争潜在主体倾斜投放牌照,如5G授予华为、电网、广电、铁路、卫星通讯等对现有垄断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主体,必要时扶持资助发起组建新产业市场竞争主体;对虚假网速欺诈行为,制度设计参照境外惩处赔偿原则,立法授权免除使用费用并惩罚性加倍赔偿;为消除政府审批导致迟滞先进技术使用,立法授权创新主体自动取得许可,更应重罚问责造成垄断迟滞技术进步的中央部委;在中国,高层问责人事调整更会高效消除垄断推动产业发展。国有垄断势力导致网络产业服务基础设施的落后,客观上就是为美国谷歌卫星宽带覆盖中国提供机会。

2、网络欺诈等互联网安全风险及治理

中国垃圾邮件、网络攻击量全球第一,互联网安全性成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政府治理应着力消除网络安全环境隐患,确保“互联网+”经济交易安全,营造安全可靠网上经济健康环境,以安全、有序的治理服务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网上诈骗、欺诈、侵权等犯罪更侵蚀网络交易安全信用,导致网上交易行为不可信,网上失信普遍性将导致“互联网+”经济基础动摇,“互联网+”产业一切推广应用将处于飘摇状态。树立网上信誉与交易安全,需要制度系统设计保障,没有“互联网+”经济安全环境治理,则其他举措无从谈起。

全球最大的内容传递网路服务提供商Akamai则在其发布的《互联网发展状况安全报告》中指出,2014 年全球的恶意流量攻击行为中,有43.0%由中国发起,几乎是剩余前十名国家的总和。流量攻击(DDo S)是目前最难防御的网络攻击之一,据美国最新的安全损失调查报告,流量攻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各种网络攻击行为中是最为严重的。流量攻击之泛滥,暴露出的是中国区用网环境的恶劣,以及网民信息安全长期得不到制度保障的糟糕现状,暴露政府互联网治理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互联网+”风险先行势必祸害“互联网+”经济发展成为必须解决首要治理问题。网上环境是现实社会环境反映,线下经济欺诈、失信必然网上扩大恣肆,线上线下同步共治才能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线下治理无序难有线上规范有序。

欧美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社会经济活动法治文化深入,“互联网+”经济风险无中国严重。我国网络风险与线下风险形成叠加效应,更应重视“互联网+”经济风险全面治理,针对网络风险采取有效系统治理制度设计,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以政府善治维护“互联网+”经济运行秩序,同时兼顾全员共治积极性制度设计引导。现有惩处制度机制软化,是长期治理无序制度根源,政府失信、垄断企业欺诈、利益集团把持立法制度设计都是社会全员失信文化源头。

3、互联网金融风险及治理

当前网络金融热点领域出现网贷倒闭风波,网贷风险首先在“互联网+”经济信用环境问题;其次是网贷机构从业人员风控能力;再次网贷制度治理规范风险回避设计技术性不足。网贷利于消除资金中间环节,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发展,风险系统治理才能保障新型产业生存发展,否则遗留更多社会金融隐患。网贷治理制度应设置第三方监管账户制度,脱离监管专用账户资金汇集一概作为诈骗刑事惩处,欺诈网贷客户违约立法制度设计,参照信用卡违约追刑责一样保护该行业发展,仅要求行业风控提高,不进行环境净化和制度保障,市场风险会不断扼杀该金融业态创新。网贷行业应在现有制度环境中经信交易模式技术创新,善用现有制度体制化解违约风险,借用第三方银行托管,以注册客户银行账户透支模式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对失信客户直接以信用卡犯罪途径追回违约贷款本息。等待制度环境完善不如自我业务模式流程创新,创造性善用现有社会制度环境,推动制度治理过度等待完善期间先行尝试,创新商业技术模式率先获得创新红利。

三、“互联网+”经济风险政府兜底设计

为打破互联网交易平台垄断弊端,地方政府应当开设政府网站经济板,对注册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安全制度设计保障模式,消除网上交易欺诈、不诚信行为惩处力度,对交易双方利用交易系统政府兜底保障信誉,开展资金众筹互助金融服务,促进交易安全完成,减少“互联网+”经济对传统金融信贷依赖,对垄断网络平台具有选择权,扩大社会信用激活市场交易。对“互联网+”经济系统风险和欺诈风险政府应兜底承担治理制度设计,可消除社会网络交易风险恐惧,网络环境下个人维权困境消除就是政府兜底风险治理策略。政府以国家力量打击清理网络风险制造主体,消除网络舞弊、欺诈等对个体侵权行为,以国家力量主导才能净化“互联网+”经济环境。政府治理在风险责任上回避承担难以形成有效治理环境。政府兜底非经营风险承担,是维护“互联网+”经济交易安全环境治理之义务,树立市场秩序信誉,高效负责公共服务利于推动网络创新业态发展,也是“互联网+”经济最好的政府安全保证书,唯有政府网络安全保证才能在网络时代满足市场主体交易安全诉求,制度性保护创业创新主体,实现民众网络社会经济生活安全,最大限度地促进、维护好“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政府通过采用大数据挖掘的方法来鉴别及检举医保等欺诈的行为不仅为其节省了数十亿美元的医疗保险金,而且还了解到骗保企业之间是如何相互竞争并不断壮大业务的伎俩,为针对治理提供依据。美政府称,起诉医疗诈保花费一美元,得到的回报是8 美元的保费回归。可见美国互联网违法治理重在利益剥夺惩处制度设计技术,对各国互联网犯罪违反行为打击具有借鉴意义。美国治理欺诈不但没有增加政府开支,反而实现反欺诈投入盈余,国内反将欺诈治理作为政府负担,足见我们网上治理技术体系无效、能力低下,政府治理组织人员素质存在问题。该差距更多体现的是治理观念、技术应用措施落后。治理未必会亏损成本,治理制度设计适当可实现更大利益获得,包括对违法行为网络治理获利模式推广,惩罚性赔偿制度机制设计深化网络欺诈打击,震慑欺诈行为人,打击欺诈获利除依靠国家力量,可多元化依赖社会力量授权社会组织打击并让该类组织获利,如网络欺诈治理制度授权2013 年12 月26 日成立中国“天下无贼”反信息诈骗联盟,360 公司反欺诈公益代理权,授权互联网组织以互联网技术消解反制网络违法犯罪,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立法制度设计上授予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网络违法行为治理依据和利益补偿,让网络反违法、欺诈成为全民网上猎杀游戏运动,以利益引导多元共治净化网络环境。

因此,在中国寻求全国“互联网产业革命”时,应充分重视美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经验,尤其美国互联网产业泡沫教训。互联网提供通讯、大数据资源、云计算、新工业,商业、服务等管理、技术、模式创新路径、手段,如同发明电,没有电的创新应用,电本身不会带动社会发展一样。“互联网+”经济风险是创新技术带来经济社会转型困境。政府治理应及时预见其风险对社会各领域影响,引导化解风险,合理减少经济转型损失。真正实现“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中国制造2025》尚待互联网之上进行各领域创新发展,唯有治理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才能成为经济发展动力根源。

摘要:“互联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行动计划,理性认识“互联网+”经济风险性,应建立互联网之上的政府治理体系制度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经济转型、产业模式创新;关注“互联网+”经济现实风险,注重应用治理技术研究,实现政府经济治理技术系统构建,推动国家社会、企业多元创新发展实现风险共治。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风险,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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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雷鸣:中国网络经济风险管理初探[D].四川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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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展绍暖:网络经济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分析[J].经济视野,2012(10).

[5]王华莹、罗嗣红: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5).

浅析企业财务风险的治理对策 第9篇

一、技术防范

(一)会计、审计方法。

会计、审计方法的重点是通过合理选择企业会计政策,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与企业财务风险相关的会计信息质量,从信息提供角度增强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

第一,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制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外部相关利益主体了解企业的重要途径。企业如披露了不真实的虚增利润的会计信息,尽管获得了资金,但往往会使企业或盲目投资,或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从而加大未来的财务风险,影响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反之,企业如能做到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二,完善会计控制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可以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会计控制要做到科学地确定会计工作的组织结构、按照相互牵制的原则划分工作岗位、赋予各个岗位以相应的权限和责任,并使之相互制约等。同时,要通过审计,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改善会计控制系统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

(二)财务方法。

财务方法的重点是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并进行日常监控。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日常监控的对象是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各自监控的内容如表1、表2所示。

在具体的预警指标选取上,应更多地关注现金流量指标。因为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并不完全取决于其盈利水平,而更多地依赖于现金流量的大小。盈利水平的大小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而现金流量的大小更多地决定了企业盈利质量、偿债能力大小,这是企业财务危机的重要表现之一。

(三)管理方法。

财务风险防范就企业微观操作而言,有以下方法可供选择:

1. 回避风险法。

回避风险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风险决策时,尽可能选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投资方案;二是实施风险方案过程中,发现不利的情况时,及时中止或调整方案。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

2. 降低风险法。

降低风险法的一种策略是通过付出一定的成本来减少损失出现的可能性,降低损失程度。如通过给予客户现金折扣的办法,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存货的周转,减少坏账损失,提高收益质量。另一种策略是采取措施增加企业抵御风险损失的能力。如多渠道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以降低经营风险缩小财务风险。

3. 分散风险法。

通过多方位、多元化经营投资分散企业特有的风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首选策略。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结合自身的人力、财力与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适度涉足多元化经营和多元化投资,分散财务风险。如与其他企业联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或可以投资一些不相关的项目,多生产经营一些利润独立或不完全相关的商品,使高利和低利项目,旺季和淡季,畅销和滞销商品,在时间上、数量上相补充或抵销,优化资源配置以期降低风险,从而在不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下降低整体的不确定性。

4. 转移风险法。

即企业通过某种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如购买保险法、签订远期合同、转包法、租赁法等。

5. 债务重组法。

通过债务重组,以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使企业重新安排财务资金,通过进一步调整,强化企业的财务实力。

企业实际工作中所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问题都能找到相应的技术方法加以控制。但同时也应看到,技术防范方法及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都是站在财务、会计部门的角度,分析的重点都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价值流动过程,而与企业经营的实物流动过程结合不够。

二、治理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度建设往往滞后于市场风险,尤其是在市场秩序不规范、信用结构不完善的环境下,制度滞后及制度滞留纸面是导致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企业应根据具体实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动态地完善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一)进一步树立和增强风险意识。

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首先要充分认识到风险无处不在,试图完全避免风险是不可能的。其次,要树立财务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者的风险防范意识,重视和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投资人利益。

(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法人治理机制。

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是防范财务风险的基础。公司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实质上是委托——代理合约,这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侧重于监督与制衡,而委托—代理下的道德风险与代理成本是不能仅靠监督与制衡的。因为,公司各利益主体在公司统一目标下实现自身利益,公司必须将各利益主体之间合作中产生的外在性内部化,这就必须要有效的激励机制来配合。由于董事会处于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以强化监督和加强激励为目标重新构建董事会成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三)关注并分析财务管理的环境及其变化,提高企业对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

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适时调整财务预警政策和改变预警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四)重视并实现财务预警权的高度集中。

企业规模的扩大总是与一定程度的分权管理相联系,但是决不能忽视经营管理权限的分散可能带来局部与整体目标与利益上的不一致,所以,经营越是放权,就越需要财务预警权的高度集中。可财务管理权限的分散,使本应高度集中的财务预警权,在客观上受到限制,由于分部拥有较大的理财自主权限,往往要到其财务活动结束后,有关信息才传至总部,这极易导致因监控不力,而带来企业财务失控的局面。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安全,都必须有高度集中的财务预警权作为保障。

(五)建立财务风险评价制度。

财务风险评价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应由财政部牵头,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共同进行。财务风险评价方法可以考虑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相结合,即以本文前述的财务危机预警分析方法为主,结合现金流量控制指标,再结合一些定性方面,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财务风险的程度大小对参评企业分类,制定风险分级,对财务风险较大或风险巨大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及时提出预警通知,并限期整改。在财务风险评价制度中,可以把企业风险控制的业绩作为对企业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标准之一,也可以把风险考核结果量化为企业风险指数,列入企业的综合评价中。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成因及治理 第10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风险识别,监控

一、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成因

从理论上来说,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银行信贷风险的根源。由于某些因素的限制, 银行很难获得借款人的真实信息, 从而出现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由此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给银行造成损失。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 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财务报表不规范、信息不透明, 造成银行在信息搜集和甄别方面成本提高, 更可能出现逆向选择问题。同时, 不少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 在市场惩罚机制不力、失信成本普遍较低的情况下, 中小企业拖欠和逃废债务现象屡有发生, 出现所谓道德风险。

从实践角度来看, 中小企业自身固有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向其提供贷款的风险较高。首先, 企业存续的变数大,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倒闭和歇业比率较高;其次, 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少且流动性差, 有效的担保抵押资产不足, 这些都会导致银行贷款风险提高。此外, 中小企业的经营还很容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直接影响, 比如在2007年下半年开始的紧缩的货币政策调控中, 虽然国家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 但实际上银行为了规避风险, 还是出现了贷款向优质行业和企业集中的现象, 中小企业一度出现资金紧张局面, 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

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收益与风险成本之间的不匹配, 挫伤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使其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提出更高的抵押要求或者直接提高贷款利率。这些都增加了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难度, 从而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

二、国外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治理经验

针对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信贷风险, 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在长达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1. 由专业性机构生产和出售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

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效率, 如果能通过适当的机制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信息生产的成本, 降低信息不透明的程度, 就会提高市场效率, 扩大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由专业性机构生产和出售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就是一个可行的渠道。国外不少国家通过设立专业性的信息征集机构 (如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 , 由他们负责搜集和生产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 然后出售给银行, 从而减少银行信息搜集的成本, 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

2. 发展针对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达和提供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的出现, 银行开发出基于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多种贷款技术, Berger, Udell将中小企业贷款技术归纳为四大类, 具体如表1所示:

实践证明, 多种贷款技术的存在不仅部分解决了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问题, 同时还适应了现代西方国家银行规模和竞争结构的变化, 正在向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推广和应用。

3. 引入中小金融机构

西方不少国家中小金融机构众多, 这些机构专门为本地的中小企业服务。通过长期合作, 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比较了解, 从而有助于解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比大银行更具有成本优势。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治理现状

1.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 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管理措施和技术

不同的贷款技术适用于不同的中小企业, 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应用要求。总的来看, 目前我国针对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技术 (比如信用评分法) 有了一些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但有些理论探讨尚未形成定论, 实践也还在发展过程中, 中小企业贷款技术的发展及成熟并最终成为控制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有力手段尚需时日。

2. 银行内部委托代理问题和激励机制缺乏加剧了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在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中, 银行的信贷决策主要取决于基层信贷人员获取的各种“软信息”, 由于银行内部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和激励机制的缺乏, 使得基层信贷人员没有动力去获取这些信息, 从而导致贷款出现问题。

3. 失信惩罚机制和征信体系未有效建立使银行失去债权保障

我国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失信惩罚制度, 失信成本过低。同时, 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完善, 失信行为不易被及时曝光, 客观上也纵容了企业的不守信用行为。

四、防范我国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策略

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存在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因为借贷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在我国还表现为由于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所以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也应该主要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入手, 从银行自身的角度去探索解决的办法, 并将其作为防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主要机制。除此以外, 还可以建立一些辅助机制, 帮助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1. 加强银行贷前评估和贷后监控活动

银行本身就是生产信息的专家, 并具有生产信息的相关优势。银行可以通过要求中小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进行结算来获取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交易状况的信息, 可以通过和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来获取对方信息, 降低信息搜集的成本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获取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 加强贷前评估, 减少逆向选择导致的风险。

2. 加强贷后监控。

一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动态监控, 信贷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访问和检查, 重点监控企业的贷款投向、项目进展、技术、产品和市场动态, 获取最及时的信息, 有助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风险。二是建立中小企业的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指标, 以更好地把握企业的发展动态, 控制风险。

当然, 为了实现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还应该进行机构方面的配套改革, 在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 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工作。同时将信贷决策权适当下移, 因为“软信息”的特点要求掌握信息的人员具有相关决策权。再就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系统, 除了企业本身的财务信息、信用记录外, 还应关注企业主的个人素质、信用、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3. 完善银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时, 已将激励机制引入信贷管理。但总体来说, 基层信贷人员获取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动力依然不强, 尚需要在这方面付出更大努力。比如可以在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设立客户经理制, 并赋予其相应的决策权限, 实行不同的甚至倾斜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 激励信贷人员主动开拓市场、服务客户的积极性等等。

4. 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技术

适应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技术可以从技术上帮助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识别并降低信贷风险, 比较国外银行总结出来的贷款技术, 可以发现信用评分法很值得借鉴。信用评分法的特点是运用标准化的模型而不是信贷人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不仅大大简化了贷款流程, 帮助银行迅速区分“好”的借款人和“不好”的借款人, 从而提高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 同时还可以减少银行内部代理问题带来的风险, 并且还避开了大银行在掌握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的劣势, 大大降低了信贷的成本和风险, 值得在我国推广。

5. 还可以建立一些辅助机制, 帮助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问题

(1) 可以提高抵押担保的有效性。抵押和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一个重要机制, 可以降低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减少贷款违约时银行的损失, 弱化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结果。但问题是抵押品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抵押品市场的健全性、抵押评估机构的信誉和对债权人抵押权益法律保护的充分性。如果这些得不到保证, 银行就会轻抵押重担保, 过分依赖担保机构。那么担保机构能不能有效识别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 在这方面较银行具有优势呢?否则只是信贷风险从银行转移到了担保机构, 而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 还要加强担保的有效性, 才能真正地帮助转移银行的信贷风险。在这个问题上, 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和探索。比如, 是否可以根据中小企业信贷本身的特点, 加大政策性担保介入的力度, 解决担保不足的问题?或者鼓励中小企业之间互保, 解决其他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等等。

(2) 加强中小企业征信制度建设。中小企业征信制度是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传播的制度。因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成因就是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除了银行自身对贷款对象的审查和监督外,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机制就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出售, 使银行更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取企业信息, 克服信息不对称和由此引起的违约风险。对担保机构来说, 信用制度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中小企业的征信制度包括企业主个人的信用和企业本身的信用, 目前, 我国正在加大这两方面的建设力度。在基本的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 可以逐步探讨推出中小企业信用评分技术, 可以发挥信用担保机构在风险处置上的特殊优势促进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放, 还可以改善关系信贷的质量。

(3) 完成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导致银行的信贷风险溢价不能得到很好补偿, 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导致更严重的信贷配给。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 利率市场化可以赋予贷款银行一定的定价权, 吸收中小企业贷款较高的风险和费用, 增强银行发放贷款的动力。

(4) 加强债务追偿和法律诉讼工作, 使得失信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加强与同业及其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及时将失信者及其失信行为公之于众, 使其进一步承担在未来筹资、寻找交易伙伴等方面的市场惩罚。通过这样的措施约束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 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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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治理 第11篇

地铁如今已成为现代城市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莫斯科地铁爆炸惨案发生后,全世界的公交系统大都加强了安全保障,北京等国内诸多城市地铁安检也纷纷提高级别。从物理结构上看,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频繁的人员流动性和地铁空间的相对开放性,决定了风险源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事中控制和后果防范的难度极大。但要想完全依赖技术手段解决所有安全问题,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为此,我们建议,要从单纯的地铁安全防控角度跳出来,转变为从全面风险治理角度构建我国城市地铁风险治理体系,以增强城市地铁抗风险能力。

一、 提高风险识别水平,强化风险源头控制

提高地铁安全风险识别,需要回答清楚几个基本问题:可能发生什么?为什么会发生?何时何处会发生?会怎样发生?主要受影响对象是什么?首先,要对“疆独”、“藏独”等敌对势力的最新活动趋向高度关注。同时也要对国内由于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可能引起的社会泄愤事件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源排查和控制。其次,要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炸药等危险品的监管和控制,从源头上控制可能有产生大规模杀伤效果物品的运输与使用。

二、 强化地铁风险控制,构筑有效防线

早晚上下班高峰是地铁线路运营压力最大、脆弱性最高的时段,应着重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地铁出入口的安全检查,尤其对乘客携带的小包裹和液体提高警惕,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把安检移到地面上。适当增加安检设施与安检工作人员,兼顾运营效率与安全。同时,应遵循一般与特殊检查相结合、明检与暗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可疑人员盘查询问。另外,地铁的人员密度和流动性极大,对安检设施的精度、灵敏度和效率要求极高。为此,要加强安全检查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优化安检程序,提高安检效率。在地上和地下范围内,围绕地铁风险构筑多重过滤防线,将地铁安全治理体系扩展至地铁运营系统之外,在整个公共交通领域以及与地铁运营安全有关的所有部门内改善与提升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减小地铁系统的风险暴露程度。

三、加强风险沟通,增强公众危机理性抉择能力

良好的风险沟通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在他们关心的事情上做出合理的决定,并创造共同的信任感。地铁系统要定期与公众风险沟通,加强公众的地铁安全警示教育,形成群众参与风险治理的习惯与文化;借鉴美国公共交通工具宣传经验,增强地铁安全警示牌和引导图;建立有效的恐怖威胁的预警发布机制,以提高公众的安全警惕性并威慑恐怖分子。

四、舆论引导,化解压力

从舆论宣传和报道方面,要侧重对公共恐怖事件制造者“反人类”、“反人性”罪恶本质的揭露与谴责,加强对各种可能的模仿者的道义警告。这样也可以从侧面牵制海外敌对势力在中国从事恐怖活动的想法,使得这些组织企图欺骗国际舆论和海外公众的目的难以得逞,从而不敢轻易从事此类公共恐怖活动。

五、提高针对地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地铁安全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减小伤亡损失、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是应急处置的主要目标。为此,应建立合理高效的疏散程序和指挥体系,提高地铁工作人员的疏散引导能力;加强地铁与地面交通的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立体化的人员疏导系统;提高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地铁的快速应急保障能力,协助地铁部门处理好突发安全事件;针对地铁不同站点的特点,科学规划应急资源分布,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地铁运营的安全保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对于维持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长远来讲,应该防范于未然,尽量减少和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全面风险治理的角度,应在全社会建立多主体参与的风险治理体系,形成政府有力主导、市场优化配置、社会积极参与的风险治理结构,并与国际社会开展实质性合作,有效打击威胁公众安全的恐怖主义行径。

风险管理审计与公司治理 第12篇

一、风险管理审计与传统的内部审计之间的变化

(一) 风险管理审计改变了审计方式。

传统的内部审计师是根据检查历史业务记录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历史运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而风险管理审计更加注重风险和组织的未来, 因此, 其工作重点从“控制”到“风险”, 与之对应的审计方式也必然从事后审计转向事中和事前。

(二) 风险管理审计的服务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风险管理审计扩大了服务范围, 不仅涉及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而且还关注风险管理、道德氛围等公司治理所关注的内容。内部审计师在组织中扮演的角色不再是独立的评估者, 更是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的整合者, 以风险为核心和出发点, 提供更为相关的确证和咨询服务, 从而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 风险管理审计更关注与企业目标的直接关联。

在创造价值的企业目标作用下, 内部审计目标是帮助企业降低风险, 以实现企业价值增值。而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是在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满足和平衡的情况下增加企业价值, 从而使股东价值从长远角度出发的最大化。于是,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是一致的, 这样就能够更好地和公司治理融合在一起。

二、开展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风险管理是企业通过对潜在意外或损失的识别、衡量和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控制, 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处理风险, 以实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开展风险管理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 国内外对内部审计的定义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ⅡA) 将内部审计定义为,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与咨询活动, 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 提高它的效率, 从而帮助实现机构目标”。这一定义的基本内涵是:内部审计针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善是必须的。2005年5月1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 风险管理审计作为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审计内容正式步入我国内部审计领域。

(二) 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1.公司治理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内部审计转向风险管理审计。

在当今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角逐情况下, 企业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除了要抵御自然灾害的威胁, 还要防范各种突发的经济风险, 如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投融资风险等。因此, 减少企业面临的风险是企业实现目标的关键, 也是企业管理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企业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 内部审计人员是企业的管理咨询师, 因此,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就顺理成章了。

2.内部审计为了不断的发展, 为了在企业中担当更重要的角色和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总是在不断寻找企业十分重视的领域。

企业管理人员对风险都非常的重视, 而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的介入, 为内部审计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使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成为一个重要的角色, 并将其在企业中的作用推向一个新的水平。正因如此, 内部审计师的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才会不遗余力地倡导内部审计师进军这一领域, 把风险管理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领域直接写入内部审计的定义。

3.风险管理审计可以协助公司防止舞弊。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 许多企业都通过网络开展业务, 舞弊形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多年来, 内部审计一直都是围绕着常规审计工作而开展的, 基本没有涉及到舞弊审计问题, 但是近几年来, 舞弊频繁发生, 表现为公司治理的失败, 因此, 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内部审计是否也应该涉及到舞弊的防止领域问题。而内部审计在这方面的防范作用正是通过风险管理审计来实现, 从而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治理公司的目的。

(三) 内部审计较外部审计更能发挥风险管理作用

1.内部审计具有服务的内向性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 贴近管理, 熟悉情况, 容易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因而内部审计既能够成为本企业的审计监督者, 也可以是企业管理层需要的专门咨询服务的提供者, 为更好地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而服务。

2.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独立性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一样, 要开展审计工作都必须具备独立性或者相对独立性。一方面,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独立地检查、评价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与此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维护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 因为内部审计机构往往由本单位的高层直接领导, 作为单位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人员都是本单位的职工, 这就使得内部审计能够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在本单位高层管理者的领导下凭借相对较高的独立性, 站在本单位的角度发挥风险管理作用, 积极维护本企业的利益。

三、风险管理应融入内部审计程序中

在风险管理中,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是对风险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所进行的风险管理进行再监督。因此内部审计与机构的风险管理之间应该协调一致, 使这两项工作产生协同增效的作用。

(一) 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

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最重要的职责。结合目前企业正在不断完善的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可以从评价各环节的内控制度着手, 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等业务环节查找管理缺陷, 识别并防范风险, 做出相关评价, 对制度缺陷和执行力缺陷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价值指标来评价内部控制状况。可以从评价企业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入手, 包括主营业务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增长率、各类资产周转率、每股收益、市盈率、资本积累率等等。将评价结果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 从中找出差距和不足, 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二) 树立全面的风险意识

风险管理是贯穿内部审计工作的一条主线, 内部审计是围绕风险开展的审计。企业的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因此, 内部审计应树立全面的风险意识, 把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日常的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 建立内部审计责任制和核查制度, 充分揭示和评价每次审计所涉及范围内存在的风险, 使企业管理层采取措施解决和控制风险。

(三) 建立全新的审计监督体系

建立全新的审计监督体系, 就是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第一, 要实现合规性审计监督向风险性审计监督的转变。第二, 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 转移到事前、事中审计上来, 既要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重点投资项目及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主营业务实行事前审计, 又要监督和评价有关项目、预算及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 及时反馈信息并防止失误。因此, 内部审计应积极探索变被动为主动, 进行事中和事前的监督, 防患于未然, 提高监督效能。内部审计工作也将不局限于控制中发挥积极作用, 而是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

综上所述, 随着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时代的来临, 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发生了变化, 由“控制”转向“风险”。现代内部审计除了关注传统的内部控制之外, 更关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转换审计职能, 变监督评价为咨询服务, 在帮助企业增加价值的目标定位下, 将审计内容前延至决策阶段, 合理保证公司治理功能的实现, 使得企业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以实现长足的发展。

摘要: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 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逐步增加,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势在必行。企业中的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 由于它处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 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其独特的优势, 所以开展风险管理是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融入到内部审计中去, 构建风险管理框架, 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关键词: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审计,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1]李海东, 莫鸿芳.基于风险控制的公司内部审计监控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 2007 (8) .

[2]李正青.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J].科技信息, 2007 (18) .

[3]郭爱霞.加强我国公司内部审计初探[J].北方经济, 200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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