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2024-06-07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精选12篇)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1篇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 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 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施工合同纠纷, 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 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 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 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 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 招标不够规范, 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 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 表现在合同上, 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 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 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 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 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 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 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 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 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 搞联合投标, 甚至恶意串通, 抬高中标价, 造成不正当竞争, 扰乱建设市场, 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 项目不能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 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 或者根本无法提供, 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 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进展缓慢, 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 设备的数量及型号, 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 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 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 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 工期短, 时效性强, 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 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 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 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 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 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 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 合同的预见性较差, 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 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 有歧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 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 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 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 工程质量很难保证, 出现一些债务纠纷, 造成工期拖延, 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尤其是《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 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 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 防止出现歧义, 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 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 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 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 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 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 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 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 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 认真进行分析、纠正, 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 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 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 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 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 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 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 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6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 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 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 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是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 至保修日结束止, 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摘要:近年来,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从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发, 就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原因, 并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徐建美.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新疆有色金属, 2008, 6.

[2]朱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 2008, 7.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2篇

前言

我国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水能资源的理论蕴藏量为6.76亿千瓦,年发电量5.92亿千瓦;可开发的水能约3.78亿千瓦,年发电量1.92亿千瓦,总量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三门峡、刘家峡、小浪底、葛洲坝、二滩、三峡水利枢纽等等;在建的大型水利枢纽和水电站有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拉西瓦水电站等等。2005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9500万千瓦,到2010年将达到1.25亿千瓦,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电力正在为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国家的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发展潜力大,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进入21世纪,我国的水电开发进入飞速的发展时期,列入国家优先发展的产业。

水利水电工程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涉及到大量的征地、移民及生态环保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如何全面履行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提高承包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些都是承包人在合同实施中必须做的主要工作,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将介绍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的概念、探讨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阐述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索赔工作的程序、索赔费用和工期的计算、索赔报告的编写、索赔策略和技巧等,并举实例加以解释和说明。本文的目的是为承包企业管理人员系统、完整地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基础知识,探讨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承包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是综合性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水利水电施工合同是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施工合同是发、承包双方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双方的一切经济往来均以合同为依据。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减少损失;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管理,资料管理会为合同变更,索赔管理创造条件。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施工单位)等;本文主要探讨承包人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应做的主要工作及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1.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水利水电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依据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管理贯穿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约、工程实施、交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合同管理涉及面广,包括施工进度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成本计划与控制管理等内容。

1.2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从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保修期为止,时间长,是一件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中承包人的主要工作有:

1.2.1确定合同管理组织形式、人员分工和职责

企业法人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具体的一个水电项目来说,中标后,承包企业法人一般都授权委托给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涉及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技术方案、物资采购、成本计划与控制等等,项目部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一般都设立商务经理负责项目总的合同管理工作,并设置合同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进行管理合同的具体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要对人员进行细致的分工,有具体的工作职责。

1.2.2管理好合同文件及各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

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好合同文件。主要的合同资料有: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2)发包人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资料。水电工程中闸门、水力发电设备一般都由发包人提供,有些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也由发包人提供,对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要详细、准确做好记录及保存好相关的检验、检查等资料。

(3)承包人自购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数量、价格和质量资料。(4)与发包人、监理人开会的会议记录、书面指令、来往函件。

(5)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

(6)与工程质量、结算和工期的有关资料。(7)其他资料。

1.2.3研究合同文件和有关资料,对合同进行分析、对合同风险有防 范及应对措施

水利水电施工中,承包人面对的风险很多,如何防范和应对,是承包人值得重视的事情,它直接影响到承包人的经营成果。(1)承包工程常见的风险

①来自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如:水电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施工技术难度大,需采用新工艺及特殊设备而增加成本;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国家出台新的法律;工资和物价上涨等。

②来自发包人的风险。如:发包人资金紧张,不按时付款;在工程实施中苛刻刁难承包人,实施罚款、扣款;对承包人合理的索赔要求不做答复或者不支付。

③来自承包人自身的风险。如: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劳务等的延误;承包人的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投标报价失误等。

④来自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的风险。如:遭遇特大洪水、暴雨、地震、台风及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⑤来自合同本身的风险。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人来说就承担了全部风险;合同对承包人提出苛刻的要求(大量垫资、工期和质量要求超过常规)等。

(2)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经过对合同的分析,找出了合同存在的风险,对其风险应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减少损失。合同风险常用的应对措施有:

①回避风险。如:对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不参加投标;报价时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提高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等。

②完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使显失公平的条款通过谈判趋于公平或者删掉不公平的条款;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等。

③转移、分散风险。如:购买工程保险,水电工程常常要求承包人对工程险、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员伤亡保险进行投保;与其他承包商建立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向分包人转嫁风险。

④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由于其特殊性,设计变更和索赔的机会很多,利用这些机会,进行索赔,以弥补损失。

总的来说,风险管理的目的不是消灭风险,在施工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和排除的,而是对风险进行有准备的,理性的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1.2.4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的制度,由项目部商务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约既包括承包人对合 同的履约,也包括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主要指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是否与按合同约定一致;发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主要包括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否按时实施,如:是否按时提供场地、道路、供电等情况,是否按时结算支付工程款,是否按时提供设备和材料等。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对承包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检查中才会发现问题,找出未履约或未能按时履约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其目的是督促双方全面履约合同,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在检查中对因自身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对因发包人或监理人原因出现偏差的地方及时书面提出,要求更正,如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索赔申请,编写索赔报告。

1.2.5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借助计算机进行合同管理,方便、快捷、可靠,有效提高了合同处理能力。

1.3承包人在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1.3.1重视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并非承担项目后才开始有,而是从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就开始,投标阶段的投标决策和投标技巧,是承包人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是否投标、中标以及中标后的效益等重大问题。投标阶段潜在承包人要组织投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研究采用的投标策略,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如中标将组织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此阶段的合同管理由承包企业投标部门负责。

1.3.2重点做好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合同实施的工程,这一阶段承包人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在合同实施阶段除确定合同组织机构、职责,管理合同有关文件和资料及监督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外,还要重点关注合同交底、工程进度、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物资与设备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等工作。(1)合同交底。合同交底的目的是使项目部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规定、管理制度,了解工程范围和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避免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违约行为。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中。此项工作由项目部熟悉合同的商务经理负责组织大家学习和交底。

(2)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是发包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项目部的一切工作都是紧紧围绕工程进度而开展工作,在安排施工进度时要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为前提,以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为重点,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合理利用项 目部有限的资源,以最少的费用去开展施工生产。项目部生产指挥人员要有全局观念,对工程结构了如指掌,对施工顺序非常清楚,避免在工程施工中盲目指挥、不惜一切代价去抢进度。

(3)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的指导性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效益,因此,需高度重视,全盘考虑,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负责实施。在确定施工方案时,兼顾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要做多方案的优选,对技术经济进行对比分析,寻求最优的施工方案。

(4)质量与安全。质量管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给业主交一份合格或优质的工程是承包人必须履行的承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些都是充分说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施工中要注重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严格按规范施工,避免返工。安全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与项目的进度、效益紧紧相连,抓得好,能减少施工干扰,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减少项目的费用支出,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5)物资与设备管理。企业的物资管理,就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等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组织采购、存储、使用物资,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资金周转,增强企业盈利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机械使用费约占10%~15%,它们都是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可见,加强物资管理与设备管理的重要性。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加强物资管理,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合理地组织采购,妥善保管,严格制定和落实限额领料制度,避免浪费。要特别重视采购环节,在采购环节中要货比三家,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实现招投标制度,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优良,信誉较好的供货商;要特别重视领用和使用制度,做好材料的签字领用手续,实现严格的限额领料和奖惩制度。设备管理中,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分批进、退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实行机长负责制等具体的管理办法。(6)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主要指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因地质、地形条件复杂,或因设计深度不够,或因施工方案的变更等原因,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针对这些变更,承包人应积极与设计单位、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图纸、通知),有些水电项目因设计人员不足或变更引起造价变化不大的,还需承包人自己报送工程变更书,对此,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签证手续,为以后的工程结算提供依据。施工方案的变更应及时报送监理人审批,对因地质条件发生改变或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方案变更,其责任应由发包人承包,引起的工程造价增 5 加费用也相应由发包人负担。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承包人应及时报送费用计算书给监理人审批。

(7)工程索赔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费用和工期索赔常常发生,承包人应及时收集索赔证据、按程序及时报送索赔报告,以维护承包人正当的利益。索赔工作一般由合同管理部牵头,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8)工程结算。施工中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工程完工后,做好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竣工结算是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的过程。竣工结算书由承包人编制,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签证及现场工程量签认单;招、投标文件;预算定额、基础单价及费用定额;工程索赔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1.3.3做好保修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到保修阶段,项目部大部分人员已经撤场,此阶段容易被人们疏忽对合同的管理,事实上,对承包人来说一个项目的结束,要等到项目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回收,项目部外欠的款项(设备、材料款,分包或劳务单位工程款)全部付清才算真正的项目结束。在保修阶段承包人要对所承建的项目进行维护,对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保质期满后,发包人才会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在保修阶段,承包人除要完成工程的维修保护工作外,还要及时从发包人那里要回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付清项目部所欠分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款项,全部履行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标志着一个建筑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强弱,对企业经营的效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水电工程因规模大、工期长、施工条件复杂,各种可变和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在合同实施中索赔行为不可避免,也是经常发生的,积极开展和做好索赔管理工作是承包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做好了,能使亏损的项目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盈利的项目带来更加可观的盈利。在建筑市场中广为流传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经典名言,就充分说明了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承包企业都特别重视索赔管理工 作,但如何做好索赔,哪些事件能索赔,索赔费用如何计算,索赔报告如何编写,索赔中应注意的策略和技巧等还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和探讨。

2.1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另一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经营管理业务,也是合同赋予的正当的权力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通常情况下,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本文谈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2)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发包人索赔。

2.1.2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2)按索赔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可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及其他索赔。

(4)按索赔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分类 可分为单项索赔和一揽子索赔(总索赔)。

2.2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水利水电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合同缺陷、工程变更、监理人指令和其他第三方原因。

2.2.1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发包人违约做了具体的规定: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通常有:施工道路、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水力发电设备、启闭机、闸门等;工程的征地、移民工作也是由发包人负责的,有些工程发包人还负责提供用于主体工程的主要材料(水泥、钢筋)。对这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承包人要仔细核查发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承包人,是否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

例:发包人违约导致的索赔

承包人中标施工某水电站大坝基础开挖工程,合同约定通往大坝的施工道路由发包人负责修建,并于2002年4月20日通车,但实际通车时间拖后一个月,为此,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无法按期进入施工现场,导致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和设备闲置,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提出停工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得到了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2.2.2不可抗力和不利的自然条件

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无法抗拒、无法改变的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特大洪水、台风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暴风雨,在施工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涌水、地质断层,溶洞等。

2.2.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自相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这种解释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则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2.2.4工程变更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做了具体详细的划分,包括:增加或 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这7类变更情况,如果未引起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价格时,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但如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2.5监理人指令

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增加某项工作、采取某些措施等。

2.2.6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例:受其他承包商影响引起的索赔

某水电工程局承包施工某水电站导流洞工程,在浇筑导流洞进水口混凝土时,通往导流洞进水口的施工公路因其他承包商在其公路上方进行爆破作业,经常造成道路堵塞,有时甚至造成断路,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提出了因其他承包商的干扰请求监理人和发包人补偿费用和工期的索赔申请。

2.3索赔的程序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范本中,在通用条款中对索赔程序做了相关的规定,从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开始,至索赔事件的最终解决,一般要经历如下五道程序。

2.3.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发生,导致工程拖延或施工成本增加时,承包人要遵照监理人的指示继续施工,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向监理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意向通知,并不是正式的索赔报告,只是告知监理人该事件不应由承包人承担且责任事件发生后对承包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提出索赔申请或保留索赔 权利。逾期申报时,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监理人可能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正式的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额和(或)工期延展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承包人从签署合同协议书以后,至他出具的同意与发包人解除合同关系的结算清单生效以前,都拥有索赔的权利,但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无权对颁发移交证书前发生的事件提出索赔要求。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2.3.2监理人审核索赔报告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42天内对索赔要求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提交进一步的补充索赔说明材料。否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后,监理人应认真仔细研究索赔资料,客观分析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索赔证据。

2.3.3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

监理人核查后初步确定的补偿金额或延展工期,往往与承包人要求的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有较大分歧等,因此,双方应进行协商处理。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容易解决。若双方分歧较大,协商后达不成共识,监理人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价格或工期作为最终处理意见报送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

2.3.4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监理人确定的批准索赔额超出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监理人的处理报告,再依据工程建设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日期以及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缺陷或违反合同规定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监理人的处理意见。索赔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2.3.5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谈判、协调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者诉讼。

2.4索赔证据

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索赔就很难获得成功。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及双方签字认可的备忘录等文件。

(2)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来往函件。(4)施工现场记录,如施工日志。(5)经各方签字的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和录像。

(7)监理人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8)各种工程检查资料和技术鉴定报告。

(9)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汇率变化表、官方公布的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会计核算资料、中间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证书等。

(10)其他有关资料。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和有效性。

2.5索赔计算

2.5.1费用索赔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

原则上说,承包人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增加,都是可以索赔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承包商为了完成额外的施工任务而增加的开支。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哪些内容可索赔,要按照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

根据我国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可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人工费和工作效率降低损失的人工费,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按照计日工费用标准计算,停工损失和工效降低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中未约定的,协商处理,但监理人和业主在计算时一般按低于正常工作的人工日工资标准来计算。但笔者认为,按照索赔实际损失补偿的原则出发,停工、窝工的人 工费应按照承包人实际发放给停工、窝工人员的工资进行补偿为妥,但承包人必须提供翔实的停工、窝工人员名单及相对应的工资明细表(需签字)。在补偿停工、窝工人工费时,水利水电施工承包合同一般未在合同中约定,承发包双方经常出现分歧。为避免这种分歧,最好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因为在水利水电施工合同中停工、窝工的现象经常发生,承发包双方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②材料费。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按高于合同价供应给承包人引起的材料价差。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可采用机械台时费、机械折旧费和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标准,合同中已有的施工机械按照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中没有的施工机械按照现行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并参照投标水平计算。窝工引起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属于外部租赁时,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如何辨别机械设备是否属于自有还是租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论的焦点,因为租赁设备单价比自有设备单价高。笔者认为判断施工机械是否属于外部租赁应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投标文件进行判断,在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一般都要求承包人提供《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此表中,投标人将根据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量、工期、地质地形情况等)列出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如果实际窝工的机械在合同文件中已有并注明为自有设备,则尽管在实际施工中,承包人是租赁的也不能按租赁设备费进行计算,除非合同中未列此设备或者窝工的设备数量超出合同所列设备数量(超出部分实际是租赁的按租赁设备费用标准,实际为自有按自有设备费用标准)或者合同中已明确写明为租赁设备才能按租赁设备费用标准进行补偿。

④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⑤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至于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应是多少,在实践中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这样几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⑥保险费。当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内容,而且增加的工程或由于不是承包人 12 的责任引起的延误使工期延长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合同规定的保险的延期手续。对这部分增加的保险费用,承包人可根据实际发生的保险费和证明单据提出索赔。

⑦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⑧管理费。可分为工地管理费和总部(公司)管理费。索赔款中的工地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等,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下几种: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即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即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为: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内公司的总合同额;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该工程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⑨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来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误工期并来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成本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款的利润。在FIDIC合同中,可索赔利润的事件有:延期发放图纸;延误移交施工现场;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⑩税金。我国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费基数是以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收入。营业收入增加,缴纳的税金也随之增加,因此在计算索赔值时,需将税金计入索赔值中。

(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工程索赔计算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13 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它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

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②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这种方法不妥之处是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人自身原因增加的费用在内,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投标报价较低等等,所以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此方法。

③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

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2.5.2工期索赔的计算

(1)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网络图分析法、施工效率对比法、比例计算法是较为合理和常用的方法。

①网络图分析法。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被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②施工效率对比法。用于对承包人的施工产生干扰影响,导致施工效率降低的工期索赔计算。

索赔工期=计划工期×[(预期生产率-实际生产率)/预期生产率] ③比例计算法。该方法主要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索赔工期=原合同总工期×(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金额/原合同总价)(2)工期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工期索赔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期,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才可以索赔工期。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这种只顺延工期,但不给予费用补偿。

②被延误的工作应该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滞后,才影响到竣工日期。但有时也要注意,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线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对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若对非关键线上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也会导致进度计划中非关键线路转化为关键线路,其滞后将影响总工期的拖延。此时,应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并要求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水利水电工程中,因工期顺延将对发包人的经济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特别是有些关键性项目,如导流洞工程的工期顺延将影响整个电站的按期截流,有时尽管顺延几个月但截流时间将影响到一年,这样对水电站的发电收入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发包人往往要求承包人加速施工,抢回工期。

2.6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2.6.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6.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论证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论证部分应包括的内容有: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所附的证明材料。

2.6.3计算部分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到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工期延长。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要得到多少索赔金额和工期。

在金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损失的利润等;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方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索赔值的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计算依据要用文件规定的公认合理的计算方法,并加以适当的分析,数字计算上不要有差额,一个小小的计算错误可能影响到整个计算结果,容易给人在索赔的可信度方面造成不好的印象。其次,应注意各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2.6.4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资料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详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承包人一定要花大力气、派专人收集整理索赔证据,对索赔证据妥善保存好。

总之,索赔报告要写的详细、明确,言辞诚恳,用辞要婉转和恰当,在索赔报告中要避免使用强硬的不友好的抗拒式的语言,不能因语言而伤害了和气及双方的感情。索赔值要计算准确,方法合理,证据要充分,齐全,可靠,切忌断章取义,牵强附会,夸大其词。

2.7成功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索赔涉及到技术、经济、法律等方方面面,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正确的索赔战略和机动灵活的索赔技巧,这也是取得索赔成功的关键。

2.7.1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

索赔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组建一个知识全面,有丰富索赔经验,稳定的索赔小组从事索赔工作是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索赔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合同法律专家、造价师、施工工程师组成,有专职人员搜集和整理由各职能部门和科室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索赔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思想作风过硬,原则性强,有吃苦耐劳的实干精神,思路敏捷,有逻辑,善推理,懂得搞好各方的公共关系。

索赔小组的人员一定要稳定,不仅各负其责,而且每个成员要积极配合,齐 心协力。

2.7.2确定正确的索赔战略和策略

索赔战略和策略是承包商经营战略和策略的一部分,应当体现承包商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项目经理亲自把握和制定,索赔小组应提供决策的依据和建议。

索赔的战略和策略,对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确定索赔目标

承包商的索赔目标是指承包商对索赔的基本要求,可对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分解,按难易程度进行排队,并大致分析它们实现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最低、最高目标。

(2)制定经营战略规划

承包商的经营战略直接制约着索赔的策略和计划。在分析业主情况和工程所在地的情况以后,承包商应考虑有无可能与业主继续进行新的合作,是否在当地继续扩展业务,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当地开展业务有何影响等等。这些问题决定着承包商的整个索赔要求和解决的方法。

2.7.3注重索赔技巧

索赔要注重技巧,技巧是方方面面的。例如,平时要把索赔申请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出去,抓住有利时期,争取单项索赔,切忌最后算总帐。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最后算总账有几个困难:一是时间拖长,不易说清;二是积少成多,数额较大,谈判困难;三是失去了工程制约的有利条件;四是工程后期,发包人(或总包商)往往提出“反索赔”,使问题复杂化,所以索赔一定要及时。另外还要善于利用有利时机,如总包商供货拖期,担心业主罚款,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谈索赔最有利。

2.7.4建立良好的关系

利用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业主施加影响,往往比同业主直接谈判有效,承包商要同这些单位搞好关系,展开“公关”,取得他们的同情和支持,并与业主沟通,这就要求承包商对这些单位的关键人物进行分析,同他们搞好关系,利用他们同业主的微妙关系从中调停,能使索赔达到十分理想的效果。

2.7.5重视谈判过程

索赔一般都在谈判桌上最终解决,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谈判的可 能过程要做好分析。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估计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什么问题,采取什么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的时机等等。因为索赔谈判是承包商要求业主承认自己的索赔,承包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如果谈判一开始就气氛紧张,情绪对立,有可能导致业主拒绝谈判,使谈判旷日持久,这是最不利索赔问题解决的。谈判应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从业主感兴趣的问题开谈,使谈判气氛保持友好和谐是很重要的。

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

总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承包商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索赔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的做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才能真正把索赔工作处理好,切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参 考 文 献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3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问题;处理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在进行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和监督等主要建设工序当中所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提供一个系统的工作指导,从而为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作业、监督和后期管理等工作奠定一个指导性基础。本文将从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含义和意义出发,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从而提出其问题的处理方法,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顺利进行。

1、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含义和意义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指围绕着水利安装作业工程的承包合同。在这个承包合同中,一般包括有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内容。在履行相关的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时,工程的有关各方都应该以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为主要的工作目标,从而促进合同商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度和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的建设和监管单位、相关的管理机构、工程的承包方之间所形成的一个按照水利建设施工合同条款去进行施工作业的过程管理体系。施工建设的有关方面就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中的工作关系进行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制定一个完善的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利于保障各个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为处理各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一个重要的指导文件和解决方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签订双方都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从而促进合同的公平性。同时,施工合同可以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相互监督形式。最后,在施工合同的工程时间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和约束下,合同双方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去加强合同履行的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工程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为最终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提供工程建设的质量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没有相应的工作规范。在施工合同的拟定过程当中,最先涉及到的主要方面是工程招标工作的内容。我国的水利建设市场随着“三制”的改革而得到逐步的规范。但是,在某些施工合同上由于施工工程的稀有性导致了施工工程市场的供应不平衡的现象,即出现了多个承包人争抢一个施工工程项目的现象。这一现象表现到工程招标工作中就出现了发包方对承包方开设一些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甚至出现了压低中标的价格来增加自身的招标利润,从而导致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这种不公平的招标和投标的关系导致了水利建设市场的混乱,从而减低了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

在履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方面,存在着合同一方不能或者不及时兑现合同承诺的问题。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合同的一方由于对合同所涉及到相关资源没有进行详细的考虑,从而导致了工程项目施工的工期延迟或者无法进行施工。在法律资源方面,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完工进度缓慢。在工程建设资源方面,存在着承包方在实施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施工人员的工作资历和相关数量的不足问题,对相应的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条件准备不足。

在拟定相应的工程合同方面,存在着合同的条例和叙述的问题不够完备和详尽的问题。在发包方和承包方拟定工程合同的时候,由于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存在着招标工作不规范的情况,从而导致招标投标过于简单化而出现合同签订的依据不足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出现了不按照相关的范本进行商定合同内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合同的拟定很有可能就会因为缺乏对相应的工程项目的细化分析而导致了出现一些合同所无法涉及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旦没有相关的解决方案对其进行处理,就会给水利工程建设带来困难。而一些合同条约中则出现了语言的不严密和歧义的情况,从而无法对相关的施工工作进行细化的指导。

3、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方法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法律化的常规管理。水利建设工程的有关方面应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日常管理,以此来完善合同拟定和遵守方面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合同拟定方面,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在有关的法律的规定下对合同所包含的各项条款、相关的责任划分和落实、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等主要的合同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设置,在此基础上,规定出相应的合同履行的最晚期限、履约地点和条件、违约处理办法等合同条文解释内容,从而加强合同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在拟定好合同之后,要严格执行好相应的合同审查制度,对相应的合同条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科学的监测和评定。一个严谨有序的合同审查制度是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证。合同审查制度的审查内容应该包括有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工程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拟定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的要求、合同签订的有关各方的合同义务和责任是否详细写出等。而在工程招标阶段,还应该对施工主体企业的施工资格、企业的过往工作信誉和资金条件、相关的技术手段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等因素进行审查。

在进行工程建设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相关的工程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从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合同进度考查体制。在这个体制的指导之下,工程建设的管理者可以对在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做出有效迅速的纠正,为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防止因为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方面出现违规从而影响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胡刚,聂海洲,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5):231-232

[2]胡玉平,徐洪杰,黑军,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J],建筑与工程,2008(14):106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探析 第4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水利水电工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过程中, 由于不确定影响因素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 我国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有限, 管理中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是项目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为了更好地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的效益, 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充分发挥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越来越注重对合同的履行。由于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 它使得工程参与方能够按照合同执行, 对于工程建设, 由于有合同作为依据, 因而能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其具体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解决工程纠纷,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大、难度较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 合同履行中, 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以及供应商之间经常会发生纠纷, 此时, 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就成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2) 提高企业信誉, 水利水电招投标过程中, 企业的社会信誉以及履约能力是评标中的重要方面, 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 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 提高合同的履行能力, 能够提高的信誉度; (3) 规范合同签订各方的行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时, 合同中会规定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 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内容, 加强合同管理, 能够有效地约束其他各方正确地履行义务, 保障主体方权利的实现; (4) 为其他项目管理内容提供依据, 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依据, 也是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 施工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进度管理等, 合同管理贯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过程, 为实现其他项目管理提供了依据。

2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迅速, 并取得一定的成就, 但是, 由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起步晚, 缺乏一定经验的积累, 因此, 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2.1 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多存在于施工合同中, 招标不规范很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困难。施工合同中由于权利义务的互异性, 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合同双方的利益矛盾。例如, 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 为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对施工单位提出一些严苛的要求, 使得承包商不得不压低报价, 或者直接在招标中压低中标价, 造成了承包方的利益受损。而为了承包到工程, 有时面对不公正的合同内容条款, 考虑到自身的生存压力和发展需要, 承包方也只能接受。当然也有承包方为了中标不择手段恶性竞争, 通过联合投标甚至串标的方式, 提高项目的中标价, 扰乱了建筑市场, 使能力更强、管理水平更好的承包人无法中标, 工程建设的质量难以保证, 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被动性。

2.2 签约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约阶段, 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合同主体不合格, 合同成立必须要求主体合格, 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签订中合同当事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又或者设计、施工等单位并不满足承接工程的资质条件; (2) 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订立中, 各条款应清晰表达双方的意图, 不能有歧义, 否则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 (3) 合同出现违法条款, 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建设法规的相关内容, 合同中出现违法条款可能会造成整个合同的无效; (4) 合同形式及内容有缺陷, 某些重要的合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合同文本, 同时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否则视为无效, 在合同内容中, 必须要根据法律要求订立合同, 否则会造成内容缺陷, 影响合同的履行; (5) 合同与结算分离, 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签约中, 对合同执行不严格, 结算条件不明确, 导致按合同无法结算, 最终导致合同和结算相分离, 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2.3 履约阶段的问题

履约阶段中常出现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 违法转包或分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 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肢解后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 禁止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足的单位, 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 依然存在承包方非法转包或层层分包的行为, 不仅造成工程质量和工期难以保证, 也造成同管理工作的难以开展。 (2) 不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但实际工程中, 常常出现只履行合同中部分条款, 而不履行另一部分条款的情况。 (3) 未能及时变更合同。合同订立后, 某些条件发生了改变, 此时需要根据情况对原有合同进行适当变更, 以确保合同能够有效地继续执行下去, 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合同, 有可能会导致出现利益损失。 (4) 缺乏有效的沟通。在合同的履行中, 如果相关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 就会导致合同履行中存在不便, 也不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 (5) 诉讼时效问题, 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是2年, 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在履行中需要进行诉讼而没有及时申诉, 导致过了诉讼时效, 从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6) 不注重履行随附义务。水利水电工程竣工使用后, 施工单位有相应时期的保修义务, 质量保修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 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维修。 (7) 国际承包工程的汇率风险。随着我国水利工程承包走入世界市场, 承包工程中存在着汇率风险, 包括工程收入汇率风险、支出汇率风险以及外币贷款汇率风险三类, 它们会受到汇率影响, 例如, 工程收入会由于人民币汇率降低而造成收入减少的情况。 (8) 履约的及时性。在一些水利工程项目中, 尤其是在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或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中, 工程投资数目大, 如果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 就会影响工程进度, 造成工程活动无法进行。

3 对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建议

3.1 提高法律意识, 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中,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 如, 我国颁布了《招标投标法》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颁布《合同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水利系统结合自身特点, 也制定了相关规范。各级水利水电管理部门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需要增强法律观念, 提高法律意识, 认真守法、学法、用法, 并运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建设。合同各主体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合同内容及自身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地了解, 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其他要求都要做出具体解释, 使得合同更具有严密性。

3.2 加强合同管理意识, 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中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程序, 根本性地转变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方式。合同管理不同于企业内的其他管理工作, 如生产经营、人力资源或者财务管理等, 合同是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 合同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为了强化合同管理, 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意识, 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企业内合同签订的审核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另外, 企业还需要建立企业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 各监察部门共同进行把关的会审制度, 实现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体制,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3.3 积极使用合同范本, 共同协商签约事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的使用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避免合同中出现缺漏项以及不平等条款, 合同各方应当积极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订立以前, 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把关, 利用企业内的合同会审制度进行严格把控。要确定好双方签订合同的准确性以及公平性, 对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 及早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对相关内容达成一致, 以便后期合同的履行。

3.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管理

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资金的支持, 由于承包方一般先自行垫付资金进行工程建设, 再按工程量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施工单位一方面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资金筹措能力, 另一方面要依据合同规定及时地申请工程款, 以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另外, 针对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汇率风险, 承包方应将汇率风险的重心放在汇率防范上。为此, 就要分析汇率变动情况, 对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预测汇率变化。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考虑汇率因素, 制定价格上有利于自身的相关条款, 也可以通过购买工程险, 实现风险转移, 将一部分可能的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 以减小自身损失。

3.5 完善合同清算,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执行完之后, 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逐一清算。对于合同中关于工程竣工的资料要备齐并要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还要对合同费用进行决算, 并需得到双方对于结果的签字认可。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中, 经常会出现工程索赔的情况。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对于工程索赔意识的欠缺, 对于推行工程索赔缺乏应有的认识。工程施工和同时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合同管理索赔需要承包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就要对各种不利因素进行充分地考虑, 分析合同变更以及由此产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 为此, 就必须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 根据施工情况, 认真分析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索赔管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障自己的利益, 同时能够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化。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对于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 它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过程, 使得工程参与各方能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 促进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不断取得进步, 促进水利事业的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姚晔.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J].科技与企业, 2011, 20 (16) :40-41.

[2]邱远波.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之探讨[J].企业导报, 2011, 12 (2) :59-62.

水利工程建设劳务合同 第5篇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明确双方责任,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内容: 水电单项工程

承包范围: 做完图纸所需的水电工程

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xxxxxxxxxxxxxxxx

总日基工期: 300天

3、质量等级:45、装饰每层付 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5%,留15%保修费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工程款。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1、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简需的设施要求,同时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大、中型设备,(如塔吊及升降机等),为乙方赶工期创造条件,施工中甲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2、权利

甲方项目部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他所承包的范围内做任何事,有权利要求乙方按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施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和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不同工种相互配合保证施工进度。

2、乙方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每月的进度计划,并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计划工程量。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指导有失误,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指出,并且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甲方质量要求施工。

4、从基础至第一层乙方必需配备1-2名有技术的人员配合项目部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放线、放样。

5、乙方未按甲方指导和安全进行施工,进入施工场地没有配戴好安全帽,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违纪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没用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项目部强迫乙方在安全无法保障的条件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将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6、督促禁止下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烧水者饭和取暖。

7、乙方有责任保护各类序埋管线,序留孔洞的完好和位置正确,不得任意堵塞和移动。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及提供水准控制点,同时对乙方制作的轴线进行复核和办理有关报验手续,以免对乙方造成误工。

9、乙方赶工期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赶工期所需的安全保障。

10、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设计变更通知时,如造成的返工,必须无条件的按甲方的变更通知要求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在变更中失误所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本工程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要提前2天向甲方负责人提供验收的准确时间,以便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设计图纸及规范,乙方无偿修至甲方的质量要求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工程所有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条款、向甲方提出申请结算,并由甲方按合同约定开出工程结帐单,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老板批准给予结算,并在一年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第五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返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甲方负责人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屡此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乙方施工低劣,造成材料浪费,进度推后和信誉受损;乙方中途放弃承包和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乙方聚众闹事,哄共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乙方承包人经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重不足而影响甲方其它工序的行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的违绝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合同为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它事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协商不了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6篇

关键字: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四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地下水位突然上升,造成排水困难,坝体沉陷加剧;或是岩石地基上突然出现破碎带,基础需要灌浆处理。

(三)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突出,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一)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 内容 ,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尤其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三)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 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严格的审查分包商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分包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分包合同意思所表达的真实性、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分包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对于一些合同文件中所不允许的分包行为,应及时终止合同。

(四)创新相关机制,规范市场行为

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引导企业科学发展。调整低价中标规则,寻求更为科学的评标办法和程序,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从客观上防止一些人对招标结果的操控,让中标机会与企业能力相挂钩,中标价应为建筑企业留出合理利润空间,引导企业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而不是盲目压价和随意转包工程。同时,推行投资与建设的分离管理模式,从客观上减少业主单位对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的干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统一出台一个信用评分考核制度,对于恶意扰乱招标市场行为的单位予以扣分、记录,分数完全扣清后不允许参加到招投标中,每隔一段时间清零重新记录。

三、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是水利工程的承建方和发包方明确双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件,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因此,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提高法律意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坚持合同审查制度、建立规范市场行为相关机制等方面入手,切实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0(4).

[2] 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1).

[3]钟鸣辉.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J]水利经济,2003(2).

探寻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第7篇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 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 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 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投标阶段存着的问题

虽然现在水利工程的建设市场相比较以前规范化程度提高, 但因为甲乙方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导致在某些合同上, 例如有的工程在招投标阶段, 利用现在是卖方市场的情况, 在招标的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相对苛刻的条件, 迫使投标人压低报价, 给投标人增加成本, 使投标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 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企业的发展, 大多数投标人即使面对相对苛刻的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

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 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不良的现象, 部分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 在暗地里互相串通, 明的是联合投标, 其实属于抬高中标价, 造成不正当竞争, 这样导致一些规范的, 实力强的企业由于正常施工需要的报价相对较高, 结果不能中标。后果是施工现场混乱, 层层分包, 转包, 工程的质量不能保证, 项目不能按照计划正常完工, 给企业造成巨大的伤害。

2.2 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 不论是包清工还是施工方包工包料, 只要有一方应该提供的材料未能按时提供, 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市场缺货, 都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进度施工, 延误工期, 特别是对一些小型的农田水利工项目, 由于在项目论证阶段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导致在施工阶段施工缓慢, 造成工程延误。

部分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 材料, 设备等都与合同的内容不同。在合同中签订的条款不能执行, 对项目不能顺利的实施。另外一些防洪工程, 由于工期非常短, 时效性特别强, 如果不能按时完工, 会对当地的防汛救灾造成非常大的被动, 导致出现很大的损失。

2.3 合同的条文内容不完备

虽然招投标法颁布了多年, 但是在一些地方, 工程的招投标仍然不够规范, 有的工程, 其招投标的形式相当的简单。甚至甲乙方不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范本, 而是由双方私下制定的合同。有时由于施工和管理的经验不足, 合同的可预见性较差,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 导致双方需要经常的进行协商, 进行变更, 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 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 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 防止出现歧义, 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合同管理, 按程序签订合同, 建立合同审查制度, 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 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2 强化合同实施细节

合同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其过程是不断的调整和变化的, 即向着合同的双方双赢的方向靠拢的过程。它是从合同的原始状态, 按照合同的规定, 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加之促使其发展的要素来共同达成合同目的的过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合同实施的进展过程中对影响其达成的要素进行合理的分析, 并找出与合同履行向矛盾的偏差, 对其进行纠正。所以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对细节的管理, 尤其是关系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影响因素的控制。

3.3 合同双方要履行各自职责, 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分为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施工合同管理、承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两个方面, 合同双方要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 发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来实现, 因此, 发包方应给予监理人员充分信任, 不过多干预, 而监理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监理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 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 代表业主开展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充分发挥监理职能, 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而承包方也要按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具体分工, 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以实现促使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证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 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工程发生变更时, 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 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 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 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 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承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 保证按期按质竣工, 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 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 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3.4 加强合同管理, 保证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

施工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 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 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承包人根据合同任何条款及其它有关规定, 向招标人索取追加付款时, 所提供的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 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 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如果文件资料管理不善或信息收集不畅, 很容易错失有效的索赔。因此, 承包商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 还应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的管理, 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各类基础资料。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1) 建立文档系统。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工程的原始资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 它必须由各职能人员、具体工作负责人提供。所提供的资料要标准、全面、准确, 并注明时间, 还要建立工程资料的索引系统等。 (2) 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在工程施工中, 所有各方的沟通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均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这是合同的要求, 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 这特别易被忽略。

4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 至保修日结束止, 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和监督, 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许哲.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发展, 2007 (11) :135-135.

[2]杨建昌.浅谈施工过程合同的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 2006 (18) :58-58.

水利工程合同变更的管理及处理 第8篇

1 工程变更的含义和原因

⑴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所指的范围包括: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里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 (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为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 (4)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 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6)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7) 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⑵工程变更的原因: (1) 由设计方工作精度不够引起的, 设计因精度不够, 有工程缺陷、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不具体, 难免出现如设计的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施工的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或是设计的图纸对规范要求、施工说明等表达不严明, 对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不清楚或工程量计算错误等诸多方面的遗漏和缺陷, 故在合同实施中出现变更; (2) 由于施工合同方面引起的,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 加上合同文字用词不够严谨, 容易引起争议和误解, 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 从而发生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等变更现象; (3) 因地方政府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 由此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 变更随之而发生。

2 工程变更管理的作用

⑴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数额大等特点, 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任何变更, 都会造成工程总投资变化, 从而很有可能影响一开始以招投标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为基准的投资预算、投资收益或类型的改变, 以及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发生增加而引起的工程变更, 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投资控制。通过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层层把关, 控制不合理的变更, 减少变更数量, 使其达到降低工程造价, 节省工程投资的管理目的。

⑵工程变更管理是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工程变更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 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 因此, 合理确定并及时处理好工程变更,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确保工程总造价的公平与合理。

3 工程变更的审查

⑴变更的审查原则: (1) 分析研究变更设计方案和技术, 论证变更的必要性; (2) 分析变更工程量和投资增减, 论证变更的合理性; (3) 分析预测变更对合同价以及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影响控制, 论证变更的可行性。

⑵审查变更的类别: (1)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涉及工程总体的工程规模、特性、标准、枢纽总部置、主要设备选择、已经批准的总工期及阶段性工期等项改变的设计变更。在实际应用中, 这类变更须得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2)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的改变、施工详细图的局部修改以及施工中一般设计问题处理引起的少量改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这类变更须经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共同确认; (3) 其他变更是指其他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变更, 如合同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 (高于强制性标准) 、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这类变更须由业主和承包人平等协商、签署变更协议后, 方可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按变更协议执行。

4 工程变更的处理

⑴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 (1) 业主或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 须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 须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 监理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时, 须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作出评估; (4) 监理单位须就工程变更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 (5) 工程变更在监理单位签发变更指令之前, 承包人不得实施。

⑵工程变更的控制原则: (1) 控制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2) 控制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3) 控制单价偏低 (亏损价) 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⑶工程变更计价的原则: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 按已有的单价执行;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 按类似的单价经换算后确定; (3)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 则由业主和承包人一起协商单价, 意见不一致时, 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确定或按合同规定按争议的规定解决; (4) 当工程变更规模超过合同规定的某一范围时, 单价或合同价格须予以调整; (5)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 对变更工程也可以采取计日工的方法进行。

5 结束语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 第9篇

关键词:索赔管理,权利主张,索赔机会

0 引言

工程索赔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工程索赔的前提是承包人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的损失,其可以是发包人的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而很多因素却又很难以在事先完全清楚,如水文气象条件,无法精确预测;又如地质条件,尽管有勘测资料,也难以完全正确反映地下情况,因而设计也很难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导致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变更;水利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工作繁多,涉及面广,合同文件内容多,篇幅大,难免会有缺陷和不完备之处;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也难免会有某些违约或应负责任而未能做好的工作。如征地移民工作,就可能受到当地民众的阻扰,一时不能解决而影响了施工进度等;水利工程的工期较长,在此期间,国家、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变化,则更是业主无法估计的,凡此种种,都可能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1 索赔原则

1.1 合法性原则

依据合同内容,在成损失的原因必须是非承包商因素,切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所具备证据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

1.2 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按照实际损失使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计算赔付金。

1.3 实效性原则

干扰事件发生引起损失后,承包商必须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要对索赔及时处理,禁止无故拖延。

1.4 协商处理原则

合同双方在发生索赔事件后进行沟通和互动时都应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承包商努力经协商、谈判方式解决,避免产生对立情绪。

2 索赔程序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进行索赔是非常普遍的,但处理时却特别麻烦,主要包括承包商内部管理工作和双方解决索赔的过程。要安格按照合同程序进行索赔,避免索赔无效的发生。依据国际惯例,索赔程序基本上包括以下步骤:

(1)索赔意向通知。承包商必须在干扰事件发生后迅速作出反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业主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将对干扰事件的索赔意向声明。

(2)起草并提交索赔报告。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将正规的索赔报告提交,主要有账单、索赔报告、各类书面证据。

(3)索赔的解决。从项目管理角度,应对合理的索赔合理解决;业主必须在承包商提交索赔报告后的合同规定期限内答复其索赔要求。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就是审查评估索赔报告后,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解决索赔问题。

3 施工索赔的技巧分析

3.1 及时捕捉和利用索赔机会

施工合同文件是索赔的基础,承包商要对合同文件认真研究,对合同条款熟练掌握,认真学习研究可能会发生索赔的条款。干扰事件发生后,有经验的承包商会对事故原因及时捕捉、利用,创造索赔条件,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有据有理有声的要求索赔。

3.2 加强合同管理,积累真实有效地索赔证据

很多东西都可作为索赔证据,例如与干扰事件的发生、影响有关的各种工程文件,各种支持索赔理由的合同文件,还有各种材料单、用工单、账单。

3.3 合理的计算方法,适当的索赔额

要实事求是的计算索赔额,采取合理的计算方法,让双方都能理解接受,工程索赔成功与否的关键也在于此,杜绝漫天要价,使业主产生反感,造成文件无效,双方形成对立局面。

3.4 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一般情况下,单项索赔的原因简单,责任明确,容易分析比较,支付及时。处理解决一揽子索赔问题比较复杂,很难确定原因、责任和影响,加之涉及钱款较多,双方易起争执,解决困难,优势谈判就要好几年。

3.5 搞好合同双方关系,掌握谈判艺术

争端在索赔中在所难免,承包商必须保持头脑冷静,在处理原则性问题上不能含糊,但方法要得体,要顾及双方的合作关系和利益,有效控制索赔过程,策略得当,谈判技巧对话灵活,在不伤和气的条件下达到索赔目的。

4 索赔的重要意义

4.1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索赔必须依照合同进行。处理索赔的过程就是对合同执行的过程,加强合同管理是索赔的前提。

4.2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索赔必须对施工时实际执行计划和原计划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例如工期索赔的成功往往是建立在实际过程与原计划关键路线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的,索赔费用的多少也是在此基础上确立的。

4.3 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有通过索赔这种佥的手段才能得到。

4.4 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

索赔必须有据可依,索赔报告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证据,证据不充分或无证据都会是索赔无效。建筑工程比较复杂,消耗时间又长,相关文件资料繁多,如果不能清晰管理文件,整理保存资料不及时,就会增加获取索赔证据的难度。所以,加强档案管理。

水利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探究 第10篇

我国水利事业发展迅速, 水利工程建设备受关注。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 需要签订诸多合同来保障承发包人的利益。通常所讲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项目招投标、合同议定、签署、履行、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违约索赔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多个方面进行确定。水利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行为贯穿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呈现出多元性, 就建设管理方而言, 其目的主要是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进行、按时完工, 同时控制整体预算, 实现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建设管理方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所担任的任务主要有建立项目负责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等制度。

1 水利建设合同规范化管理现状

近些年来, 随着水利工程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是水利建设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问题的增加。鉴于水利建设工程量巨大, 而且在建设过程中, 由于环境多变以及诸多例如温度、降雨等不可准确预期的因素影响, 通常会导致施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施工难度增加。难以完全按照原定合同进行履行, 常常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合同管理的过程中, 以下几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1.1 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

我国对于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 但是仍然存在招标方内部人员泄漏竞标信息以谋取个人利益, 招标过程形式化等问题。另外,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相对建筑、市政行业来讲仍数量偏少, 易出现围标、串标的情况, 也出现投标单位罔顾工程质量、贿赂招标人员等行为, 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以及市场秩序。

1.2 合同制定与签署不规范

在合同制定以及签署过程中规范意识薄弱, 导致合同中存在不规范条款甚至违法条款, 造成合同实际意义上的不合法。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不采用法律规定的规范文本及格式进行合同制定, 合同内容审核不过关, 存在模糊条款或内容不严谨条款, 导致合同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力。此外, 签署合同所用的合同章管理也十分散漫, 严重影响了水利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此外, 一些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以及承接本公司业务资质以外的工程等, 都给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极大危害。

1.3 履行合同不规范

在水利工程合同签订后的执行期内, 承发包商双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随意更改, 同时还存在诸多违约现象。就发包商而言, 不及时按照合同进行款项结算, 恶意拖欠尾款, 而承包商则在建设期间私自更换供货商或者降低建材标准以减少投入, 工程施工进度缓慢, 不能如期交付等。

2 贯泾港水源生态湿地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对策

贯泾港水厂水源生态湿地工程 (以下简称湿地工程) 是着眼于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的民生工程, 工程建设总面积为3737亩, 概算投资2.25亿元。工程主要由湿地土方开挖、湿地根孔系统及水生植物工程、水闸泵站等控制性建筑物工程组成。按工程内容和区域划分为23个标段实施。

2.1 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现存的问题, 健全招标投标整个过程的管理体系建设。首先是合理控制招标控制价, 由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 并委托项目全程跟踪评审单位进行审核, 同时与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对照, 确保预算的正确性, 预算下浮约10% (按工程内容决定) 作为招标控制价, 确保工程不超概算;其次是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 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应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详细的设计、付款办法等进行详尽说明, 避免在招标文件中闪烁其词, 招标文件由招标方合同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初审后, 递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避免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再次是做好开标工作, 开标过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专家从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行业监管部门对工程开标、评标进行全过程进行监管。

2.2 合同文本的规范化管理

湿地工程标段多、工程量大, 涉及到各专业的多个承包商, 因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合同文本的使用与合同内容制定时, 借鉴国际合同管理办法, 尽可能的使用合同范本。目前常用的有《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FIDIC合同文本, 同时也参考国际建设合同文本 (FIDIC、JET、NEC、RIBA、ICE、JCT以及AIA等) 相关合同条件。以ICE条件为例, 该合同条件主要为项目单价管理的合同, 而JCT合同条件则主要适用于整体工程的设计以及全部合同的实施等。另外, 考虑到水利工程易发生腐败、安全问题, 湿地工程合同文本中增加了两个附属合同, 分别是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 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

2.3 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所谓合同的签订, 是指承发包商双方对已订立的合同条款的认可,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 签字盖章, 此后合同开始生效。在签订合同的程序中, 包括发包商的要约以及承包商的承诺两部分, 一旦合同签订, 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湿地工程合同签订在招标完成后30日内完成。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湿地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 对合同中规定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及时支付工程款, 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2.4 合同修改、违约及索赔的规范化管理

在湿地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也发生过工程施工进度拖沓、施工质量低下以及未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等承包商违约行为, 湿地建设管理单位及时严格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及索赔的条款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并执行合同。同时湿地工程实施过程中, 还存在临时修改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 在这些情况下, 及时与监理单位、承包商进行沟通, 并对合同涉及到的施工进度以及预算进行相应的修改。

2.5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管理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进行支撑。业务素质过硬的合同管理人员是建设管理单位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的前提。湿地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 每年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招投标管理、合同范本学习、造价知识学习等不少于2次,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 管理单位还开展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深入研究, 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

3 结语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涉及到承包方、发包方等多个方面, 跨多个行业, 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量大, 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进行支撑。对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来讲, 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成本控制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合同的订立以及履行过程中, 管理单位应当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的前提下, 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有据可依, 保障工程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贾庆丰, 牟洪涛, 朱卫平等.刍议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J].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0 (02) .

[2]曾秋宁.浅谈水利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 2010 (29) .

[3]高国奎, 申先龙.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河水利, 2007 (01) .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第11篇

摘要:水利工程一般规模大,结构复杂,涉及专业广,多采用单价合同承包,对此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应该从工程量准确计算、补充合同外单价、及时办理签证、补充协议和调整材料价差等方面来把握。作为造价人员,为施工单位争取最大的效益的途径之一就是做好竣工结算。

关键词:收集资料工程量计算补充单价签证补充协议

1 概述

水利工程竣工结算一般由合同内清单项目、合同外清单增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部分)、合同外清单增加项目(签证未计图纸变更部分)、暂定金额项目(以补充合同协议确定)、材料价差调整等部分组成。 是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结算规定编制的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只有做好了竣工结算工作,才能为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单价承包合同的竣工结算。

2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单价承包合同的竣工结算

2.1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熟悉

做好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首要工作是收集与熟悉基础资料,这是前提。包括竣工图尺寸、承包合同技术条款中的计量与支付部分、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施工记录表、地质勘测报告、相关的规范和规定。

2.2 工程量的准确计量

实行单价承包合同的水利工程结算时,单价一般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际计算。由于水利工程技术结构复杂,工作面幅度大,合同清单项目数量多,需要大部分工作精力集中于结算计量工作。计算方法应按照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并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工艺进行计量,按实计算出该工程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的关键是要懂得去分析,分析其工艺做法、计量方法和结构构成。例如其中的曲面模板与异型模板的项目划分要区别,分清定义,只有准确划分项目才能方便今后的准确对数,另外模板的计量要按照满足建筑物体型和施工缝要求所需的立模面计算,如消力池施工要分块浇注,其块与块间要设计沉降缝,该消力池砼的模板就应要按施工缝的工艺要求来计算模板;再例如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三个清单项目就需要利用开挖顶面图、底面图来绘制开挖断面图、回填断面图,从而计算断面积进行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的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的另一关键是要熟悉图集及相关规范。例如桩钢筋笼制安、钢筋制安和钢结构工程。前两项清单项目的工作量极大,不仅要熟悉图纸、《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而且还要灵活掌握《03G101钢筋平法标注图集》中对钢筋的配筋要求进行计量;后一项钢结构工程部分,更需要熟悉钢结构的常用图例及符号、材料及构件理论重量才能识图套量计算。

总之,工程量的计量要做到有依有据,心中有数,既不漏计也不多计,为今后与审计的对数工作打好基础。

2.3 合同外增加项目的补充单价

对于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如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缺项漏项等),施工合同一般会规定,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套用相同或类似单价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需补充单价,由施工单价按中介预算的相应计价依据编制,并按照中标承包价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下浮后,报建设单价审批。

补充单价需遵守的一个原则是据实计价,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进行单价分析,按实际施工工艺套定额单价。例如混凝土单价需按照混凝土强度等级按不同部分不同厚度分水下混凝土,掺外加剂混凝土和普通混凝土;再如土石方工程应按土方的四类级别和石方的十二类类别、分清洞内洞外运输和运距计价等。

补充单价需遵守的另一个原则是提供资料应齐全,使得所得数据有据可查。应一并提交的资料有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等。

2.4 合同清单外项目施工现场签证

合同外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对清单漏项项目或属合同风险外的需现场计费的项目进行的签证申报。现场签证灵活性大,且是参建各方争议最大的地方。要做好现场签证是一件集经验、技巧、方法于一体的工作。

办理现场签证的程序是首先要计算工程量和填报单价,其中工程量的计算和单价填报分别参考以上“工程量的准确计量”和“合同外增加项目的补充单价”相应方法执行。然后填写签证理由及签证内容,最后在签证表中汇总工程量及相应单价生成工程签证造价一览表,并将工程量计算简图和单价分析表附后,再由施工,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办理现场签证一定要将变更部位及变更相关数量及尺寸在签证单详细注明,并附上必要的简图及图片,避免日后发生扯皮。现举例子说明:水利工程施工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广东处沿海地区台风频繁,超强台风属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超出施工单位所能预见,其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就应通过现场签证进行索赔。首先施工单位要进行损失统计,包括统计工程实体损失,材料、设备损失,恢复生产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抢险人员、材料和设备投入等数量及单价,并将其理由和依据写明,最后生成现场签证造价一览表,并将台风摧残的施工现场拍摄的图片、损失统计简图和申报单价分析表附后,最后一定要由设计,监理与建设单位等签字盖章确认。只有做到盖棺定论,才能防止日后业主单位不认账。

2.5 合同清单外项目设计变更签证

合同外设计变更签证是指施工单位对设计院的设计修改或者补充通知单中变更内容所编制的变更签证单。做变更签证单首先是制作工程量签证计价表,要注意认真核对实际变更的工程量与设计变更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有无出入,有出入的话就要做出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图纸计量;其次是填报单价,其原则也参考以上补充单价调整执行;最后生成变更签证单。变更签证单出来后要将有关此项变更的会议纪要、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一同附后上报,以便监理与审计审核时查找方便。

2.6 补充协议签订

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经常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如合同工期的变更,增减奖罚条款(如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一定百分比、在原来的图纸内容外增加独立的工程和业主要求创建的永久或者临时项目等。对于造价人员来说此类工程应如何更好的结算呢?现举“建设单位为了便于现场工程管理及办公的需求,要在工程施工现场搭建临时的生活和办公设施”加以说明。关键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临时生活和办公设施的施工方法,包含内容,结算方式。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①采用活动板房施工,搭建数量,单独设置厨房及卫生间;②内容包括地面、板房、围墙、水电安装、室内装饰和给排水等项目;③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计算。只有详细具体,做到无懈可击,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工程建完后临时板房拆除了,与审计对数时产生矛盾冲突。

2.7 材料价差调整

水利工程中材料费用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重是相当大的,近年来,主材价格同比上涨,大大的增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故主材(钢筋、水泥、砂、石、柴油)调差工作自然成为了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重点工作之一。造价人员应结合政府主管部分颁发的材料调差文件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以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调差比例进行调差。

3 结论与建议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 第12篇

关键词:水利施工合同管理,市场经济,发展

1 水利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水利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各参与方, 包括发包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 依据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 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违约行为, 保障合同按约定履行实现合同目标的一系列活动。既包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宏观管理, 也包括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微观管理。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 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 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 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贯穿了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作为其他管理工作的指南, 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总控与总保证的作用。

3 合同管理的特点

3.1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因此, 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问断地进行, 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 所以一般至少1~2年, 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

3.2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 合同价格高, 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统计, 对于正常的工程, 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3 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外的于扰事件多, 合同变更也较多, 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 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3.4 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 风险大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 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实施过程愈加复杂, 要完整地履行一个合同, 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另外, 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 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 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 不能控制, 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 造成经济损失。因此, 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既存在于项日本身的微观环境, 也存在于项目的外部宏观环境;既涉及到合同的当事人双方, 往往也牵扯到第三方。这样大量、复杂的因素的存在, 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 也充满风险。在合同形成和执行过程中, 合同风险管理至为重要。

4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我国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 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呈现出了不少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 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 表现在合同上, 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 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 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 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 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 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 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 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 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 搞联合投标, 甚至恶意串通, 抬高中标价, 造成不正当竞争, 扰乱建设市场, 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 项目不能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 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代理招投标, 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 违规操作, 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 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 素质较低, 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 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 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 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 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 设计质量不高, 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4.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 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 或者根本无法提供, 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 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进展缓慢, 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 设备的数量及型号, 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 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 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 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 工期短, 时效性强, 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 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 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 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订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 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 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 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 合同的预见性较差, 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 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 有歧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4 有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 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 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 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 工程质量很难保证, 出现一些债务纠纷, 造成工期拖延, 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 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在工程承包施工中, 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 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更为甚之。过去,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 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 掉入一些合同陷阱, 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 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 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 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 应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 防止出现歧义, 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5.2 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合同一旦正式签订, 双方就要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这不仅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也是当事人双方全面地、实际履行合同中的约定的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承包商应正确地全面履行义务, 关键是要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涉及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咨询等方方面面, 合同种类繁多数量较大, 建立合理清晰的合同管理台账尤为重要。由计划合同处建立以合同编号为核心的管理台账, 通过台账可以随时掌握某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 还可以时时掌握整个工程概算执行情况, 为工程控制提供实时资料。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 认真进行分析、纠正, 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 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 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5.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是以人为本的, 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 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如何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 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降低企业成本, 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是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课题。过去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 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 管理知识、技术水平未达到应有的要求, 是制约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加之企业对项目合同管理重视不够, 致使项目合同管理处于低水平状态。为此, 首先要求项目经理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他不但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素质、身体素质, 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 要高度重视、熟悉、了解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 要能够把握索赔时机。其次, 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合同管理体系, 从投标报价开始、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 建成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一整套网络体系, 进行全过程管理。

5.4 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 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 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 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韦志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

[2]刘晓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山西水利, 2005 (5) :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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