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范文

2024-09-19

农村牧区范文(精选11篇)

农村牧区 第1篇

(一)以社会、经济、生态政策等为先导进行的人口转移、城镇化所造成的人口布局调整

城镇化发展战略是三农问题提出以来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内蒙古农村牧区较早是在阿拉善盟等地,围绕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围绕生态建设的目标,启动了自治区人口布局调整的世纪性战略。截至目前,自治区各盟市先后开展了围封转移,生态移民;通过城镇化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业移民;新城镇建设移民;划区轮牧后牧民重新安置;教育布局调整带来的人口被动转移等等;在国家、自治区一系列社会、经济、生态政策下,以人口转移和人口的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人口布局调整已经在自治区全面展开。

“十一五”以来,伴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内蒙古各地又将人口布局调整纳入各盟市的未来发展规划,而且不仅是在社会发展规划中有所体现,在几乎所有的产业规划中,如物流发展规划、农牧业发展规划、商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等,均将人口布局调整作为一项内容,或者将上述所涉及领域的发展与人口布局调整紧密联系起来。这也预示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自治区还将进一步面临人口的大规模迁移。

笔者2009年1月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就人口转移规划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鄂托克旗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产业涵盖了现代工业、现代农牧业和草原畜牧业,工业占全旗经济比重达到70%以上,少数民族占农牧民比例较高。2008年底鄂托克旗以全旗已有的各项规划为基础,针对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要求,整合制定了《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09—2020)》。在该规划中,鄂托克旗计划“通过农牧业产业化转移、城镇二、三产业就业转移等方式,大力度向三镇转移农牧民,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和三次产业人员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中还就转移人口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提出了“结合土地、草牧场确权和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原则,以是否拥有土地草牧场使用权以及居民的居住地为考量标准,建立居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由此增加的个人承担缴费差额由旗财政承担”。规划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鄂托克旗人口转移规划是较为成熟、完整的体系。但从农牧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际需求来说,该规划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农村牧区人口转移规划对人口布局调整所产生影响,继而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等认识不够全面。

1. 被转移人口原住居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被忽视。这种忽视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原住居的转移人口被排除在某些社会保障项目之外。如《鄂旗规划(2009—2020)》中规定“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使用权的农牧民,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次,原住居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尚属落后,未转移人口在该地区的生产、生活存在许多不便,收入和消费水平较差,这些未转移人口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不仅体现在保障水平的提高上,还需要专门设计制定新的社会保障项目。

2. 被转移人口在新住居地面临许多生活不确定因素,有些农牧民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但由于现有的移民政策多为生态性移民,被转移出来的农牧民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不能回到原住居地。许多被转移农牧民除了农牧业生产技能外,没有其他职业技能,因而很难在新的住居地找到工作,成为失业者。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应当把职业教育保障、失业保障等列为重要的保障内容,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些转移人口的不适应性。

3. 被转移人口迁移到的地区不一定是经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等都较好的地区,不一定能够为转移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和发展机会。甚至很多转移安排都是权宜之计,没有考虑农牧民的长远发展需要。这些离开故土、失去土地保障的农牧民未来的生活风险远远高于他人。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享受社会保障项目等对这些人口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4. 许多转移人口为非自愿性转移,如教育布局调整带来的人口被动转移。教育布局调整总的发展思路是正确的,通过学校的撤并、集中,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优化,教育经费应用效率集中;但同时还带来其他问题,如学生管理难度增大、学生上学不方便,为教育开支的相关费用增大,教育支出提前货币化等。教育性支出是农牧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中较大的一块,如何缓解农牧民教育性支出困难是为农牧民减负的一项有效措施。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应当把教育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另外,为照顾外出求学的子女,一些家长跟随孩子到学校所在地生活。这样使一部分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转移出来,从而加重了农牧民家庭农牧业生产的工作繁重程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牧民家庭收入。这种类型转移带来的农牧民生活支出差额应当由政府分担一部分,应当在教育保障中予以解决。

5. 不同区域的人口布局调整使得区域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各存在不同的问题。如社会保险项目要以参保户缴纳的保险金为基金基础。显然原住居地由于人们收入水平不高,大量人口被转移,缴纳保险金的能力较弱,这样的社会保险基金账户难以维持。因此,需要社会保险基金在全社会层次的统筹。

(二)人口自然流动、迁移导致人口布局调整

人口的自然流动、迁移是指人口自愿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行政管辖区内暂住、滞留、活动或长期居住。内蒙古现有的人口流动、迁移方向主要是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不发达地区向较为发达地区迁移、流动。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日益扩大,流动、迁移人口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流动人口大多数为农牧民。在锡盟、呼盟等地进行的相关调查发现有45.5%的家庭都存在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象,尤其是年青人基本都居住在城镇从事着长期或短期的各种职业,而且外出打工的人数正在扩大。1998年内蒙古牧区外出劳动力不到5万人,到2007年时达到30万人。

人口自然流动所导致的人口布局调整对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关系状况有以下两点:

1. 人口自然流动频繁对目前灵活性不足的社会保障设计模式提出挑战。

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户籍为基础,流动人口不能享受流入地的社会保障项目,原流出地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无法惠及流出人口。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快速、频繁流动。如果不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名存实亡。

2. 人口自然流动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等较为发达地区流动,流出地剩余人口则以老、弱年为主。

这样的流动方式使区域间的发展两极化趋势日益加重。流出地居民的生产困难,面临更大的生活风险,因而对社会保障项目的需求更为迫切。流出地的社会保障工作偏重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

3.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以流动人口的所享受医疗卫生保障为例。流动人口没有享受医疗保险保障,患病后不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住院后提前出院、选择低廉的自我医疗措施普遍存在。如流动人群的因私人接生造成的大出血、感染、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群。另外,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传染病监测、预防、健康教育等难以享受,这些弱势人群的医疗保障和救助问题尚未解决。

二、政策建议

无论是人口的自然流动还是政策引导的人口迁移,其转移的根源在于原住居地的生产、生活、生态等条件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的造成有政府的一部分责任。如政府长期的二元政策,使城乡之间的差距拉大;如政府在特定历史时期实施的部分政策、项目使农牧区的生态环境恶化。从经济学上讲,这就是政府行为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负外部效应,政府应当为这种负的外部效应买单。其中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为,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创新、改革,把那些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人们收纳进来。

(一)打破城乡分割,建立城乡整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基于以上农村牧区人口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农村牧区亟待建立起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辅之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从而打破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失地农牧民产生、农村牧区的劳动力向城镇地区转移速度加快。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和乡村的界限早已模糊了,大量农牧民成为城镇的生活者和建设者。而且与他们相联系的、目前仍生活在农村牧区的亲人未来向城镇迁移的可能性也非常大。这些人目前仍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机会。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则更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或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手术”,要建立统一的体系。这里的统一并不是指各地的具体做法完全一致,而是指整个系统的互通性,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自由流动的权利。

(二)社会保障体系模式设计注重灵活性

当前,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大的障碍是流动人口的高度流动性。因此,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设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个人账户。在个人账户模式下,流动人口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均以个人账户的形式存在,当流动人口需要流动时,其个人账户应该跟随他一起流动。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可行的。主要原因为:第一,在设立个人账户时,由于个人账户与流动人口是一一对应关系,且能随个人的流动而灵活流动,在推行过程中容易被流动人口所接受;第二,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将覆盖所有人口,实行的也将是个人账户模式,直接建立流动人口的个人账户模式后,待时机成熟个人账户基金可以与城市(或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金合并统筹使用。

(三)社会保障体系制度设计全面化

目前,流动人口大部分从事着粗、重、脏、累、苦等高危险性工作,生存环境和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导致流动人口工伤事故多发。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对流动人口是一种职业风险的分散机制。因此,内蒙古应该建立一个以工伤和医疗为切入点,然后结合失业、养老等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模式。从资金来源上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以国家的财力作为强有力的后盾,随着内蒙古流动人口的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所投入的资金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内蒙古当前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

1. 工伤保险体系的构建。

目前,内蒙古部分流动人口集中在劳动强度大、风险高等工作环境比较恶劣的行业工作,他们很容易患上各种职业病,还有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在流动人口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染上职业病,流动人口很难得到相应的抚恤和救助。因此,应尽快强制推行和建立流动人口工伤保险制度,以有效分散和化解流动人口所遭受的职业风险。在当前形势下,可以采取企业或者雇主责任制模式,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存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政府在流动人口工伤保险中的责任主要是加强流动人口工伤保险的立法工作和制度设计,规定不同工种的最低保险金,强制企业或者雇主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2. 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

构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制度,该模式的基本做法是流动人口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只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自付,住院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上,流动人口的流入为当地企业和政府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根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成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基金的缴付主体。

3. 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

完善养老保险的配套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流动人口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流动人口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根本解决因流动人口因其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4. 建立必要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援制度。

社会救助方面,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正视部分流动人口对社会救助的现实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将他们逐步纳入其中。要注意将保险和救助联动起来,缓解他们的贫困程度,减轻政府将来的救助负担和成本,以及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社会福利方面,当前应以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为重点。住房保障方面,应在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中,考虑到流动人口对住房的迫切需求,以及他们通过自身能力无法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现实,通过合适途径将流动人口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享受范围,不断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使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其中一部分人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在城市稳定下来。

参考文献

[1]陶然,徐志刚.城市化、农地制度与迁移人口社会保障———一个转轨中发展的大国视角与政策选择[J].经济研究,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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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俞文政,曲福田,谭淑豪,叶奕.环境约束下牧区人口和种群持续增长模型研究[J].生态环境,2007,(1).

[5]曹正民,苏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J].西北人口,2007,(5).

农村牧区卫生情况汇报 第2篇

我县的农牧区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积极争取项目,加快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使农牧区卫生整体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为逐步满足广大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全面推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调研提纲,现就我县的农牧区卫生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1、我县共有苏木镇卫生院7所(其中中心卫生院3所),现有在职职工44人,(其中执业医师13人,执业助理医师14人,执业护士7人,其他医技人员10人),开设病床70张,服务人口约7万人,各卫生院均开设内、外、妇、儿、中蒙医科等五大科室,开设的功能科室有放射、B超、心电图、化验及防保科,年收入月约105万元,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共设46个村卫生室,共有92人(其中执业医师12 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乡村医生20人)。辖区内五个国营农场,设卫生所、室10个,共有20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 人,乡村医生 人)。农牧区卫生机构担负着我县农牧区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新农合工作情况:

2009年,是我县实施新农合制度的第三个年头,我们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以惠民便民,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以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为保障,尝试补偿方案,规范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为举措,扎实推进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下面将我县2009年1-4月份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参合农牧民55021人,参合率为98%(按2006年内蒙统计年鉴56183农牧民计算),按平均每人105元计算,本筹集合作医疗基金577.7万元。其中:农牧民个人缴费每人20元共计11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人15元共计82.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人10元共5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每人20元共计11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人40元共计220万元。截止4月底共到位基金130万元。1-4月份累计补偿人次为2676人次,受益率为5%,补偿金额205.29万元(由于财政经费没有足额到位,现外欠合作医疗机构经费75万元),占总基金的35%。其中享受住院补偿2653 人次,住院费用535.185万元,补偿金额205.06万元,平均补偿825.93元/人次,补偿率36%,享受住院分娩补偿23人,补偿金额2300元,万元以上补偿11人次,其中封顶补偿2人(30000元封顶)。

(二)1—4月份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保障合作医疗持续发展。

我们按照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对合作医疗基金“独立建帐,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每月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合作医疗补偿资料上报县合管办审核,县合管办将审核后可拨付的金额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县合管办和县财政社保科同时建帐,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情况的监督,确保了基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为管好、用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取信于民,县合管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磴口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运作,今年上半年我县合管办根据《实施办法》并结合前两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又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部分工作制度。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办事规范有序,工作透明高效。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制作了宣传栏、公示栏,宣传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公示基金补偿情况,确保了农民的知情、监督权、使群众体会到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县合管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严把身份审核关,费用结算初审关,补偿资料终审关,县合管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每例补偿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对不合理收费一律核减,达到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目的。

2、充分利用新农合信息平台的优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按照全区、全市的统一安排,我县在县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款支持新农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我们于2008年11月建起了新农合信息平台,从3月1日起与巴市医院、巴市中医院、临河区人民医院、县内3家医院、8个苏木镇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网络审核与补偿工作,脱离了手工操作。制定了《新农合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对不及时上传信息者,由医疗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平台建立后,我县合管办要求各定点直报的医疗机构每天将住院的参合农牧民患者入院就登记通过网络上传到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每天早晨对上传的名单打印,并抽点下到定点医疗机构核实入院患者的真实性和费用情况。信息平台的建立与开通,简化了报销程序,缩短了管理流程,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3、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到位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7年开始运行,成立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各苏木镇合管办设在各苏木镇卫生院,编制2人,县级合管办设在卫生局,编制6人,按照2006年巴彦淖尔市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县财政每年为合作医疗安排办公经费10万元。2009年将合作医疗办公经费已经列入预算,暂时还没有到位。苏木镇合管办目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在管理上,县合管办由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卫生局管理,苏木镇合管办由苏木镇管理委员会管理。

4、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从07年开始实行合作医疗时就采取了住院即时补偿的方法。为方便农牧民群众,让参合患者及时得到补偿,县合管办制定了科学、便捷的报销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住院农牧民凭合作医疗证即可在巴市医院、巴市中医院、巴市蒙医院、临河区人民医院和磴口境内的公立医院共计16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后可现场即时结算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垫付,合管办核定后结算,变“农民跑”为“医院转”,既制约了不合理收费,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通过近三年的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能按时为农牧民补偿医疗费用。在市外就诊的农牧民带住院相关资料于每月的20日到25日在县合管办审核后,当场予以补偿。目前补偿情况良好,农牧民也非常满意。

(三)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年的运行,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取消门诊补偿之后,农牧民的参合积极性还很高,合作医疗方案的设计相对合理,合作医疗基金的沉淀在10%以内,补偿率在35%左右,合作医疗制度执行较好,但是,尽管如此,还存在一定得问题。

1、新农合筹资模式不固定,筹资成本过高。新农合是针对农牧民的一项普惠政策,但强调群众的自觉自愿参与,但是由于部分群众居住分散,所以给筹资带来了一定难度,造成了相对较高的工作成本。同时,由于近几年农牧民的流动性较大,每年总有一部分人不能按时参合,一方面影响了参合率,另一方面农牧民没有及时参合而影响受益。

2、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还相对薄弱,“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愿望还难以实现。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激活并释放了农牧民的医疗需求,但我县县乡的医疗服务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农牧民的医疗需求,从2009年1-4月补偿看,在乡镇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53%、次均住院费用444.37元,在县级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26%、次均住院费用2039元,在市级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15%、次均住院费用4925.67元,在市以外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6%、次均住院费用8409.08元。从这组数据中反映出来,我县参合农牧民还有许多患者要在市和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因此进一步加强县乡二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是实现农牧民就近看好病、少花钱、提高受益水平、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

3、新农合监管成本较高,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尽管我县在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仅仅靠县合管办的力量是不够的,县级合管办工作人员少,办公经费不充足,而苏木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不固定,没有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在管理上体制上也不明确,所以苏木镇合管办的工作全部由县级合管办来承担。在两年的合作医疗运行中,参合农牧民和医疗机构也在寻找钻合作医疗政策的空档,各种小伎俩也频繁发生,给合作医疗的监管增加了难度。所以按目前和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能做到对合作医疗政策执行的有效监管。

4、合作医疗的宣传还需长久持续

经过几年的运行,合作医疗制度已深入人心,许多参合农牧民也享受到了益处,但是也还有部分群众缺乏互助共济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不得病也不参合,还有部分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补偿期望值过高。这些错误的倾向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尽巽快解决,否则将影响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借助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事业的投入与基层卫技人员的培养,加快对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证参合农牧民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2、积极探索建立固定的筹资模式,降低筹资成本,保证参合率的稳定增长,达到全部参合。

3、做好对农牧民门诊患者的统计,探索门诊统筹模式,扩大慢性病的补偿范围,力争做到合作医疗制度“保大病治疗补偿十足,缓解小病治疗无人过问”的问题。

4、完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信息平台的优势,建立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联动互补的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同时建立与县外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信息互动制度,探索外转病人的监管方法,彻底杜绝违规行为,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5、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县乡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提升合作医疗的服务水平,完善县乡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

三、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卫生项目情况 1、2006年积极争取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5万元,新建6所卫生院的建设项目,其中沙金苏木、渡口镇、隆盛合镇三所中心卫生院。

2007年为渡口镇、沙金中心卫生院各配备救护车一辆,同时为沙金、渡口两所卫生院各装备20余万元的设备。每辆救护车政府补助1万元,并为5所卫生院配备了X光机等10万元的设备;

2008年争取到15个村(嘎查)卫生室的建设项目,共计60万元,政府匹配15万元未到位,目前工程已完工6所村(嘎查)卫生室的建设。为公地乡卫生院、协城乡卫生院各配备救护车一辆,每辆救护车政府补助2万元。2009年争取到隆盛合镇中心卫生院及公地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共投入70万元,两项扩建项目已开始动工,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医疗垃圾处理用房、污水处理工程等设施。

2、积极推进规范化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 今年,我县在国家拉动内需之际,抢抓机遇,争取到国债资金70万元(地方匹配10万元尚未到位),对隆盛合镇中心卫生院及公地乡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扩建,总扩建面积达800平方米,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医疗垃圾处理用房、污水处理工程等建设,目前,两所卫生院前期工程已开始进行,预计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我县争取到国债资金4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万元,目前尚未到位),对我县15所村卫生室进行从新选址、新建,按国家要求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每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建设,按每所国家补助3万元,地方补助1万的标准进行帮扶建设。预计今年8月份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3、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在08年评选出10所规范化村卫生室并相应实施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即统一管理、统一处方、统一门诊登记等,并按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对卫生室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对卫生人员统一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4、存在的问题

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我县虽在近几年经过不断争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有了明显提高,但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某些卫生院及村(嘎查)卫生院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有些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设施简陋,难以达到正常医疗服务的目标;有些村(嘎查)卫生室只有“老三件”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我们需要在逐步改善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村(嘎查)卫生室的基础医疗设备的投入。

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由于农村牧区医疗物质条件落后,大学毕业生不愿留在农村牧区工作,大多集中在城镇医疗机构。2008年我局仅有2名志愿者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因此导致了我县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匮乏,制约了我县农村牧区医疗卫生的发展。

资金投入不足制约我县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县共7所卫生院,卫生院补助占工资的65%,村卫生室无补助。其业务收入用于培训、补齐工资等,无事业发展资金,地方财力有限,在基础建设和设备等方面无法补助,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只能靠国家投入,导致农牧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展举步维艰。

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我县人口比例情况,我县应成立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但目前我县只成立了西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投入不足和业务用房解决困难的原因,社区卫生服务站暂时还未开设。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总人数26人,医师10;护士14人;其余两人未临时聘用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一台电脑。截止2009年5月我县两所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1747人,共计7249户,其中60岁以上1379人,慢性病491人,高血压224人,糖尿病73人,心脑血管95人。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来出台了《磴口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相继对1名社区医师、3名社区护士进行了市级培训,并通过了考试。目前已经上报了两个社区服务中心其余人员的培训,包括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影像学、检验学等,预计在2010年可以全部通过培训正式上岗。

存在的问题:

业务用房及硬件配套设施无法解决:我县目前虽有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业务用房尚未落实,必要的硬件设备几乎没有,没有配套的相关康复、诊疗等用房,所以我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远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不足:我县社区服务中心现只能对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但根据国家的标准将承担着我县人们群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一些常见病的诊疗服务。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建设、设备投入、人才培训、宣传等方面需投入一定资金才能改变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的状况。

全科医疗服务人才缺乏:我县两所社区服务中心是由县医院和中蒙医院组建的,但两所医院本身存在着人才短缺的现象,难以把一些有临床经验的专科医生及护士调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有26人,但实际只有几个人在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其他工作靠医院来承担,所以社区全科人才的短缺原因致使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受到制约。

五、疾控中心工作情况

(一)传染病防治

今年,我县范围内共发生法定传染病72例,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病毒性肝炎40例;肺结核29例;猩红热2例;其他1例。共接收患者87例,确诊结核病患者29例,其中:初治涂阳14例;复治涂阴患者 1 例。对收治患者督导32次;访视5人次;病人追踪率1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内蒙古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各项防治措施,全面加强了艾滋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高危人群的筛检工作。对高危人群共采集血样38份。

(二)规划免疫

我县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达98%,“五苗”全程覆盖率达96%,其中城镇“五苗”全程覆盖率达97%,农牧区“五苗”全程覆盖率达94.9%,接种率为99.53%,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9.51%。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4月25日开始对全县8个月龄至14周岁儿童进行了麻疹疫苗强化接种。为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特举办了“磴口县麻疹疫苗强化培训班”。活动截止5月14日,我县麻疹强化疫苗应种儿童15226名,实种14933名,接种率98.08%。5月14日市麻疹强化督导小组对我县麻疹强化进行了快速评估,接种率为98%。按照市卫生局要求2008年建设一类免疫门诊一个,二类免疫门诊7个。

(三)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密切关注、采取有效措施防控

国务院、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报告,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后,卫生局将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纳入重要传染病防控内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了《磴口县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疾控中心、监督所及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发热门诊,认真开展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县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传染病房,并将传染病房的一楼按照发热门诊设置标准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作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发热门诊,确定专门的医护人员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进入工作状态。确定了专用转用病人的救护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培训、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识,5月14日,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环级干部、控感科和医务科全体工作人员、卫生院院长、个体诊所负责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开展以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疫情的检测与报告、消毒隔离措施、现场处置、医务人员防护技术等主要内容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会,5月15—16日各医疗机构对未能参加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进行相同内容的培训。卫生院组织本院职工及辖区内存卫生室人员由对口支援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有教材、学习有记录、使全体医务人员全面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症状、诊断标准、防护措施、诊疗方案,全面提高疾病防控水平,为我县全面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加大防控措施的落实、监督力度

为了将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了卫生监督组,负责对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落实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预警监测和报告、医务人员的防护及物资储备进行督查,每两日将督查情况向市卫生监督局进行汇总上报。

4、加大投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为了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已核拨专款3万元用于购买防护服、口罩、消毒液、医疗药品,加强物资储备,做好防控准备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人员构成年龄偏高职称偏低,难以满足现代疾控发展的需要。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卫生监测收费和预防接种服务收费的返还比例不合理,部分业务收入出现负增长,加之现行标准仍采用1994年305号文件,与现在的物价情况相差甚远。检验试剂价格越来越高,样品检验越多,亏损越大。

3、资金短缺,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亟待帮助解决。

(五)今后发展思路

1、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全面提升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特别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浅谈农村牧区小学的德育工作 第3篇

一、加强自身修养、言传身教

积极参加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加强教师几个方面德育业务素质培训学习,掌握和遵循新时期的德育工作规律、原则、方法和少年儿童年龄、心理的新特点,科学的,自觉的,创造性的因材施教。教师要在校里校外表里如一,为人师表。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学生的知心好友,为学生排忧解难,进而达到“亲其师,而信其道”。言传身教,不仅要言传,更重在“身教”。用自己的言行去感染学生,打动学生,引导学生,与无形中起到示范作用。教师就是学生成长中的路标和航灯,在潜移默化中打造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为良好道德和品行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德是航船的指南针,而教师就是航船中的舵手,作为一名教师都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构建良好的校园德育教育氛围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的培养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教育同仁的重视,新课改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这就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为他们创设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认真贯彻《小学生德育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做到育人先育德,积极开展校园内德育教育活动。

1.利用晨读让学生学习一些传统文化,如《三字经》《弟子规》等,接受国学的洗礼,受到传统文化教育,知礼仪,明廉耻,懂规矩。使学生深层理解为什么“八荣八耻”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行为准责。

2.利用课、队活动,开展勤俭节约、遵守秩序、法律宣传活动,使学生懂得尊重他人,珍惜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3.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辉煌成果,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十个全覆盖”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激发学生高尚的爱国情操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4.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的影视节目:如《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最美孝心少年》等节目,让学生懂得如何识别善、恶、美、丑,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明白自己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5.通过宣传栏、手抄报、校园小广播等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三、加强“三结”合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学校要主动同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密切合作,使三方面的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强调的德育“三结合”问题,针对学校教育的“短期性”弱点,应通过三结合加以强化和巩固。学校每学期最少要组织一次家长学校专题讲座,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健康成长夯实基础。做到校园有人教,校外有人管。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少年儿童的健康常常创造良好的德育环境。

四、设立校外德育基地,巩固成果

因地制宜的设立校外德育基地,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的认知能力、辨别是非的提高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内蒙古自治区十个全覆盖的惠民成果,通过参观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远大目标。从小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西部地区新农村新牧区规划研究 第4篇

本研究区域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部的鄂托克旗。该区属于典型的西部地区, 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但是支撑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脆弱, 制约资源利用的自然灾害频繁, 传统的分散式牧业生产方式和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 使得农村牧区居民点布局分散, 而分散又导致难以集中规划建设、缺乏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造成了一般镇村集聚人口能力受限。因此, 鄂托克旗一般镇村的发展在目前状况下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亟需对这类农村牧区居民点的发展策略及其分布格局进行重大调整。

一、农村牧区居民点基本特征

(一) 基本特征

1. 建制镇 (乡) 密度较低

鄂托克旗地域面积广大, 镇 (乡) 、村分布较为稀疏, 平均每万平方公里建制镇 (乡) 密度为2.86个, 每万平方公里村庄密度为36.2个。鄂托克旗农村总人口51665人, 常住人口39270人, 外出打工人口11486人, 全旗各镇 (乡) 平均外出打工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例为22.2% (见图1) 。

2. 村庄人口规模以中小规模为主

从村庄规模来看, 76个村庄平均户数为217户, 平均人口规模为708人, 常住人口规模为538人。大、中、小、超小型村庄分别占村庄总数的18%、11%、57%和14%。

3. 不同村庄之间收入差距较大

从村庄收入分组情况来看, 不同村庄之间收入差距较大, 最高与最低村庄相差接近6倍。更多村庄收入集中于3001-5000元之间, 但仍有29%的村庄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 (见图2、图3) 。

(二) 农村牧区居民点规划编制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农村牧区居民点规划编制的复杂性集中表现在:1.土地集约程度较低加大了规划编制与启动的难度。受传统牧业生产方式等因素影响, 鄂托克旗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较大、土地集约程度低, 引导农牧民集中居住难度极大。由于村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牧民住房建设自发和随意性较强, 建筑结构和工艺简单粗糙, 节能保温性较差。2.居民点分散加大了配置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难度。鄂托克旗大部分村庄小而分散, 并且自然村较多, 特别是单户或几户牧民散居情况较多, 通路、供水、供电成本极高, 管理部门难以向所有居民点配置基础设施, 以及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3.规划编制必须兼顾考虑农村牧区的扶贫开发任务。鄂托克旗是少数民族地区, 由于历史的原因, 贫困发生率和返贫率高, 规划编制首先要考虑到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为这部分弱势群体提供可持续的生产生活范示。

农村牧区居民点规划的一系列复杂性, 使得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一些特殊思路, 主要包括:按照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和逐步实施的原则编制新农村新牧区规划, 着眼于规划如何有效启动, 确定近期工作;规划应根据国土空间开发条件, 确定符合国土开发引导政策的重点人口集聚区, 引导人口集聚集中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地域文化特色, 以营建宜人的居住环境为核心, 推动新农村新牧区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牧区规划弹性较大, 应为人口集聚留足空间。在产业区、远景道路建设等方面的规划都应留有余地, 既注重近期建设又加强对远景建设与发展的规划。

二、新农村新牧区规划技术探讨

(一) 支持引导特色产业

特色产业是农村牧区居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条件, 主要考虑地域资源特色,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和产业发展战略。鄂托克旗已初步形成山羊绒、肉类、奶类地域集中区, 生产方式仍然以若干牧民家庭为生产单位, 虽然形成了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品, 但对带动整个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作用较小。规划应着重进行土地整理, 鼓励草牧场和水浇地向种养大户集中, 引导特色农畜产品规模化发展。

(二) 分类指导村庄发展

西部地区农村牧区居民点的整合、迁并难度较大。为便于管理鄂托克旗域村庄规划建设, 根据现有村庄的发展状况及生存条件, 依据人口规模、生态安全及城镇化趋势三个因素对村庄进行分类。首先, 根据鄂托克旗自然资源承载力将牧区村庄迁并条件设为: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下, 总户数在150户以下, 农村人均收入低于全旗平均水平的60%即3000元。其次, 科学评价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 从生态安全和摆脱贫困的角度考虑, 确定必须搬迁撤并的村庄。第三, 从全旗高度来看, 向城镇集聚是鄂托克旗重要的发展战略,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 部分村庄位于城镇内部和近郊, 地域空间上接近且逐渐融为一体, 这种类型的村庄须考虑合并。

综上所述, 鄂托克旗村庄划分为促进发展型、整理优化型和调整迁并型三种类型, 分别对不同类型村庄进行管理指导 (见表1) , 调整后的村镇空间布局见图4。其中:促进发展型村庄16个, 占村庄总数的21%;整理优化型村庄44个, 占村庄总数的58%;调整迁并型村庄16个, 占村庄总数的21%。

(三) 科学选取中心村

中心村主要在促进发展型和整理优化型两类村庄中选取, 在生态功能分区中位于优化发展区或限制发展区;在规划期内达到一定集聚规模, 对周边农村、牧区有一定吸引力的村庄;与镇中心保持良好的经济、交通、社会及服务联系, 区位条件便利, 在镇 (苏木) 域中能承担次中心作用的有一定服务半径的村庄;适当考虑在镇 (苏木) 域范围内均衡布置, 一般不靠近镇 (苏木) 建成区。

三、新农村新牧区村庄分类指导策略

从发展阶段来看, 西部地区整体上处于工业化高速推进、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的阶段。在这一阶段, 空间集聚是区域发展的总体特征, 这一趋势也与西部农村牧区自身的生态环境特征相一致。顺应区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新农村新牧区规划首先要强调空间集聚。结合鄂托克旗正在实施的异地扶贫移民搬迁规划, 对村庄分类指导, 采取差别化政策引导, 将人口和经济活动集中到生态环境相对较好、有水资源保障和产业基础的城镇, 以及耕作条件较好的灌区, 将有限的生产要素集中投向有空间、有优势、有效益、有潜力的产业和项目, 在促进这类城镇加快发展的同时, 缓解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压力, 实现协调发展。

(一) 促进发展型

政府应加大投入,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加强技术投入, 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牧业。

(二) 整理优化型村庄

重点进行生态环境治理, 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对房屋和设施进行改造, 提高发展质量, 严格控制扩张。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 要做到全面利用太阳能、沼气、电气、煤气以及“风光互补”等能源及适用技术, 解决日常生活中燃气和供暖问题。牧民居民点按照庄园式的家庭牧场来设计和发展, 同时鼓励牧民就近到中心村或镇区集中居住, 每户牧民配给适当的耕地, 作为避灾型畜牧业的饲草料基地。

(三) 调整迁并型村庄

除调整迁并型村庄需要安排搬迁事宜外, 对于整理优化型村庄, 为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村庄规模, 部分村庄需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村 (牧) 民小组进行迁并。

四、结语

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思路 第5篇

2011年,XXX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活动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农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核心,选准培训角度,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科技培训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为农牧民搭起了“致富桥”。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科技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市政府下发的《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安排意见》和全旗科技培训工作总体计划,及时调整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苏木镇“一把手”任成员的科技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培训纵横管理,注重“三实”(实际、实作、实效),“四明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对象),“五定”(定时间、定地点、定标准、定规模、定责任),并将农牧民科技培训纳入苏木镇目标实绩考核工作中。形成了苏木镇、嘎查村具体负责召集农牧民、提供场所,部门联动负责整合培训资源的事事有人抓、点面有专人的工作机制,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为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广大农牧民乐于接收、易于掌握所学知识,促进学用成果转化

(一)按照“四个原则”,做到“三个紧密结合”,扎实推进科技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要求和地方实际,2011年xxx科技培训工作按照分类培训、服务产业、注重实效、创新机制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农牧民培训。做到与市场要求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将适销对路的农畜产品生产适用技术和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成熟配套技术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做到以产业化工程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根据全旗优势农牧产品区域布局,抓好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标准生产技术的培训,抓好基础农户的经营管理知识,实现以培训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带动培训。做到与农牧民需求紧 1

密结合。培训前都进行抽样调查,征求他们的意见,需要什么知识我们就确定什么授课内容,在满足农牧民的近切需要上下功夫,围绕农牧民富裕要求作安排。

(二)细化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保科技培训有实效

1、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

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广大农牧民、突出干部、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妇女及村级防疫员、信息员为培训对象。围绕我旗特色产业、新品种应用、设施农业、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动物疫病、家畜改良、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农牧业标准化、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技术、家庭生态牧场新技术、农家乐牧家游的开发和管理、沼气生产与管理等相关培训、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新技术、农牧业生产管理、作物布局、耕作制度以及市场信息等适用新技术,以培训新型农牧民为重点,采用专题培训班、现场指导示范、送科技下乡、“手把手”、“面对面”等培训方式,加强农牧民培训。同时注重发挥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科技培训。

2、劳动力转移培训

与旗就业局合作,重点开展以农村牧区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牧区劳动力为培训对象,大力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坚持以转移就业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人员和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培训期限,对驾驶、修理、电气、电焊等工种要适当延长培训周期,真正使能牧民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移就业。

3、生活常识、生态保护与建设技能培训

以草地保护、草场围栏及毒杂草防治技术和节水抗旱、水土保持、林木育种、林草种植、农田防护林、经济林种植技术、保护性耕作、村镇规划、计生服务和发展后续产业技能等为主要培训内容,致力于提高农牧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同时,在科技培训中新增多方面知识,使转移后农牧民了解和掌握基本权益保护、法律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农牧民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注重培训方式更新,突出工作亮点,切实提高科技培训实效

1、继续推行基础培训方式

一是多层次开展,农牧、科技、扶贫、卫生、林业等部门深入村嘎查实施科技培训,进行咨询答疑、现场指导,送科技到户,对苏木镇科技人员、骨干农牧民进行系统性科技培训。二是多形式开展,集中办班、专题讲座、进村入户、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发放实用技术、科技知识手册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现代化教学与传统方法相结合、项目培训与送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利用科技示范园区、示范户等开展农牧民实地培训,强化实践技能培训。三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使用VCD光盘和投影仪、“远程教育”系统等,继续开展科技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四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年龄在18-45岁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文化程度较低的退牧转移牧民,开展引导性培训,继续实施对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的职业技能培训。

2、挖掘新资源

自2009年4月以来,聘请2名大学生“村官”为科普宣传员、民情调查员和远程教育操作员,并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在实际生产中,农民可以随时向大学生“村官”索要实用技术材料,大学生“村官”经走访调查,将农牧民实际生产中急需实用技术情况汇总及时反馈到科技培训工作办公室,为科技培训工作办公室科学制定和更新科技培训内容提供了依据,有效提高了科技培训实效。在巴音镇东升村、三支渠村,大学生“村官”刘鑫、田涛在走访中积极收集农牧民对技术培训需求情况,及时与我局科普股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并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服务站点,通过点击下载种养殖实用技术刻科普知识为农牧民播放、发放相关培训资料、讲解示范等形式,大大激发了农牧民学用结合的热情,从而促进了科技培训成果的转化。

3、创新方式方法

针对农村牧区有转移意愿的农牧区劳动力、复原退伍军人和企业新招农牧民工增多且大多数缺乏创业技能。我局积极与旗就业局

协调,会同联合开展“创业培训”班。“创业培训”班授课教师由旗就业局聘请的自治区拥有创业培训师资格证的专业培训师和科技局聘请的市、旗两级农牧业专家、技术人员出任,师资力量雄厚,平均每期15天。内容主要是外出务工尝试、劳动法律法规、城镇生活常识、基础农牧业生产技能等创业知识和家政服务、餐饮服务、驾驶修理、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急需工种技能。自旗就业局、科技局联合办“创业培训”班以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截止2010年,共办16期,培训593人,实现创业456人,带动就业843人。

(四)强化科技培训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1年科技培训工作会议上,局领导班子树立了以“宣传提形象,宣传促工作”的思路,切实把科技培训宣传工作提到了重要位置来抓。完善了信息宣传考核机制,依托网络平台,创新信息报送方式,充分调动了科技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通过选派科技信息员到旗委信调室、宣传部调训,大大提高了科技信息员的写作能力,促进了科技培训动态信息报道和综合信息的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共编发科技培训动态和综合信息12期,其中自治区媒体采用1篇,市级媒体采用4篇,旗级媒体采用12篇。为科技培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培训,全旗广大农牧民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水平较以前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致富”的“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农牧民”,进一步加强了农牧业的技术支撑能力,有效促进了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推动了旗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加大科技培训力度

(一)明确目标

今冬明春,我局将继续聘请市内外专家教授,组织涉科部门科技人员开展集中送科技下乡活动和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计划开展各类科技培训110场次以上,培训农牧民1.55万人次(其中技术骨干1000人次以上),发放科技培训资料、明白纸4万份以上。力求使每户掌握2-3项实用技术,户均有一名科技明白人,科技入户率达82%以上。

(二)强化措施

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流转分析 第6篇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对土地草牧场流转的影响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之后所必然出现的现象。2007年内蒙古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为248.67万人, 2008年为255.25万, 比2007年增加6.58万人, 这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是呈正比的。从另一个方面讲, 内蒙古工业和城市产业规模小, 就业环境不宽松, 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 农民进城还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许多农民文化素质低, 转移就业能力较差, 要想在城里打工取得比经营土地更好的效益存在很大困难。多数农民仍然一边务农, 一边打零工维持生计。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差仍是制约全区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

(二) 农产品价格变动和农业比较效益变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继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大量农民回村种地后, 内蒙古土地流转速度近4年趋缓, 年均不足10%, 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上涨, 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逐年加大, 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提高, 农民回乡种地的积极性高涨。个别地区土地流转下降, 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回流现象。

(三) 农民收入水平及构成变化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从调查情况看, 内蒙古农民通过流转土地, 一般每亩每年可以获得80-5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 土地流转收入甚至高于自己传统作物耕种收入。此外, 外出打工农民通过土地流转, 实现了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解决了后顾之忧, 可以放心地从事二三产业, 从而增加收入。

农用土地不断的升温, 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 转包、出租土地费用由受让双方自行商定, 土地流转使双方获得了更多收益, 实现了双赢, 从而增强了农牧民的稳定感, 开辟了新的收入来源, 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 有利于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流转从总体上看是平稳健康的, 但随着流转规模的扩大、速度的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 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 认识上的误区制约着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

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主要表现为“三怕”:农牧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 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 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 因此外出打工后, 宁愿把土地私自交给亲属种也不愿办正规手续转包出去;部分企业怕政策不稳, 丧失土地承包租赁权, 不敢大胆投入承租;部分私人业主和承包企业怕市场前景不佳, 承包无效益, 不敢大规模租赁。

(二) 社会保障不到位阻碍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在广大的农村牧区, 农牧民看病、上学、住房等仍维系在土地上, 土地仍然是农牧民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广大农村牧区社会化养老保险的惠及面尚显薄弱, 全区除了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财政相对充裕、人口稀少的地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外, 其他盟市均未开展。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的情况下, 土地承包的福利性势必会弱化流转的积极性。

(三) 组织引导缺失限制着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前, 内蒙古的土地流转仍处于较低层次, 流转范围较窄, 规模较小。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 土地流转市场还不完善, 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 2008年度转包面积达到总流转面积的71.19%、出租面积达到总流转面积的11.85%。流转的形式比较单一, 流转的范围比较狭窄, 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从总体上看, 土地的流转大多还处于自发流转阶段。据调查, 内蒙古农牧民自发流转土地面积占总承包面积的80.48%, 其中有组织的流转仅为19.52%, 总体上看规模化流转效果不够明显。

(四) 流转管理挫伤了农牧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

目前内蒙古绝大多数旗县和乡镇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缺乏对流转土地的有效管理和引导, 土地流转双方未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手续, 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全区而言, 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 而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即使有书面协议, 条款也不够规范, 内容过于简单, 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上附作物的处置、有关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 有法不依违背政策的现象时有发生, 影响了土地的有序流转

有的地方不顾条件盲目对土地流转下指标、定任务;有的经营主体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牧民承包土地后再实行对外租赁经营, 留下了隐患;有的地方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 将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供租赁企业选择, 还有的以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名义违法搞非农建设等。

(六) 在流转过程中经常引发矛盾和纠纷

在土地草牧场流转中发现个别企业或个人由于种种原因, 不能及时兑现给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流转收益, 常引发矛盾和纠纷。土地草牧场流转后, 企业和个人都在谋求利益最大化, 造成土地草牧场近乎掠夺式经营、影响整体地力培肥及提高。

三、引导和规范土地草牧场流转、健全土地草牧场流转市场

加快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是提高土地草牧场集约化使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小城镇建设、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选择。结合牧场实际, 我们认为应加快土地草牧场流转进程, 提高土地草牧场流转质量, 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档案, 依法推进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 同时加强集体组织机动地发包程序的公开民主管理, 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转变农牧民思想观念、提高农牧民流转土地草牧场的积极性

让农牧民意识到土地草牧场流转的重要性, 是加快土地草牧场流转的前提。因此, 要充分利用种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草牧场流转的意义, 引导农牧民增强流转土地草牧场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的政策法规, 教育广大农牧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 使农牧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从而转变思想观念, 投身非农产业, 加快土地流转。

(二) 加强治理作为根本、规范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行为

一方面, 要加强土地草牧场转出方的治理。对农牧户自发的土地草牧场流转行为, 要教育引导农牧户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合同, 并报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要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 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牧户流转土地, 也不得阻挠农牧户自愿合理地流转土地。另一方面, 要加强土地转入方的治理。为防止改变土地性质用途, 在已流转的农村土地上, 若出现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行为, 受让方将不得再进行流转。同时, 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力度, 引导企业及开发商在搞经济建设的同时, 进行植树造林, 保护生态环境。

(三) 加快劳务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拓宽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的空间

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 为农牧民外出就业创造条件。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劳动力的技术培训, 搞好信息服务, 政策服务, 法律服务和组织管理, 为农村牧区劳动力永久性、实质性向二、三产业转移提供条件, 让大量的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够出得去, 挣到钱, 留得住, 使大量的农村牧区人口离开土地, 离开农村牧区, 向城市转移, 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必然条件和有效空间。

(四) 为农村牧区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环境

1.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把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纳入旗区、乡镇两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 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当地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

2. 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要注重发展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的中介组织, 使土地草牧场流转进入市场, 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 推动土地草牧场流转的健康运行。

3. 认真解决土地草牧场纠纷。

土地草牧场纠纷是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流转后的遗留问题, 假如解决不到位, 势必影响农牧民的积极性, 从而影响整个土地草牧场流转工作。针对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纠纷的实际, 旗区、乡镇两级应建立强有力的专门仲裁机构, 着力解决土地纠纷工作, 化解矛盾, 理顺情绪, 排除隐患。

4. 健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机制。

要加强以养老保险为主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把长期以来农牧民主要依靠土地作为唯一社会保障的现象转向依靠基金式的社会保险和保障上来, 解决农牧民的后顾之忧, 使农牧民放心走出去, 进而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条件。

摘要:土地草牧场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主要途径。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 只有合理流动, 才能提高使用效益, 也只有合理流动, 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所以, 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内蒙古农村土地牧区草牧场流转的主要流转因素及土地草牧场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进而提出正确引导和规范土地、草牧场流转, 健全土地、草牧场流转市场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牧区草牧场,流转,承包经营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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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段淳清.内蒙古草地资源现状及其可持续利用对策[J].2006 (3) .

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管理探析 第7篇

近年来, 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农村牧区的公共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截至2008年底, 全区农村牧区有90.6%的行政村通了公路, 95.7%的行政村通电, 99.3%的行政村通电话, 91.15%的行政村能接收到电视节目。农村牧区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农牧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85%以上的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区101个旗县 (市区) 全部实现“两基”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达标, 基础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跃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重视, 农村牧区已建立了以各乡镇卫生院为主要支撑、各乡村卫生所为必要补充的农村牧区医疗体系;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 人均筹资水平从2004年的50元提高到2008年的91.6元。虽然低于全国96元的平均水平, 但高于西部省份87元的平均水平。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完善

现行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基本还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 各级政府供给职责不明确, 责任相互推诿, 必然把公共服务建设压力转移到了没有多少财权的乡村两级。自从实行分税制以后, 内蒙古基层政府的财力进一步下降, 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 一些乡镇政府已经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乡村两级不得不通过制度外收费来弥补所需经费的不足, 这样不仅加重了基层政府的负担, 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二)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处于结构性的低水平状态

在公路交通方面, 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总体上尚处在以通为主, 注重数量的粗放型发展阶段, 通达深度不够, 技术等级低。全区6万多公里农村牧区公路中, 等级路仅占总里程的43%多, 且以四级路为主, 没有稳定的养护队伍和养护资金。全区仍有333个乡镇 (苏木) 和9201个建制村 (嘎查) 不通油路, 905个建制村 (嘎查) 不通公路。电力服务方面, 农牧民使用电力的价格, 往往比城市居民的要高出50%-150%。在近两年实施的电网改造工程中, 城市电网改造向居民不收费, 而农村牧区电网改造却向农牧民或多或少地收取一些费用。农牧业生产用水和农牧民生活用水方面, 截至2008年底, 自来水普及率仅为全区农村牧区总人口的37.46%, 农村牧区居民要完全用上洁净、卫生、方便的自来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农村牧区水利建设方面, 还未实现大面积基本农田梯田化和集雨节灌化, 水利设施年久失修。

(三) 农村牧区教育整体水平较低

全区农村牧区还有一部分乡镇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已普及的地方多数处于低水平;农村牧区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 学校危房面积大, 教育信息化水平低, 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农村牧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亟待健全, 教师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农村牧区一部分教育经费无稳定来源, 弱化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四) 公共卫生整体发展较为滞后

农牧民获得医疗保健卫生服务的能力要远远弱于城镇居民, 约60%的政府卫生支出流向了占全区人口总数43%的城市地区, 仅有40%的政府卫生支出用于占全区人口57%的农村牧区地区。农村牧区安全卫生饮用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公共卫生指标明显差于城市。农村牧区医疗保障水平仍然不高, 虽然实行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可人均筹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少数民族自治区中仅排第4位。同时, 补偿水平也较低, 2008年大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仅为39%。尤其是在公共卫生政策方面有过度市场化的倾向, 政府试图借助市场的作用解决卫生筹资和医疗成本控制问题, 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领域在缺少公共支持的情况下转向市场, 大部分村 (嘎查) 卫生室私有化, 乡以上公共卫生机构所获补贴相对减少。

(五) 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别明显

2008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89.47万人, 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占68.6%;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73.7万人, 其中城镇居民占63.9%;2004年, 内蒙古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 到2008年, 试点旗县只有95个。内蒙古农牧民购买保险的人很少, 商业保险公司因在农村牧区开展业务效益差, 基本退出了农村牧区市场。农村牧区因保障能力弱, 因灾、因病反贫现象较为普遍。农牧民因文化水平较低, 进城就业难, 而且从事的都是脏、累、差的工作, 在城市打工明显呈现弱势。可以看出, 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保障能力弱是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三、内蒙古加强农村牧区公共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 构建高效、完善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

改革农村牧区公共服务的供给决策程序, 建立由内部需求决定公共服务供给的机制, 是目前及今后加强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服务能力的首要任务。政府应该在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中承担更大的责任。首先, 要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 使一个村或一个乡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意愿得以体现。其次, 要建立一套使农村牧区乡镇领导人当选与否完全取决于本地

选民, 而与其他因素无关的制度安排。再次, 对于涉及到县或地区较大型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决策, 应建立专家听证制度, 并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

(二) 强化公共转移支付, 加大农村牧区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力度

1.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缩小地区间财政差距, 改“基数法”为均等化转移支付, 压缩专项转移支付, 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保证农村牧区居民享有较为统一的公共服务水平。

2. 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 完善按标准收入支出核定各地标准人均财力的制度, 对低于标准人均财力的地区, 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补偿。

3. 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法规, 确定各级政府之间转移支付的目标、框架和具体形式, 对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核算标准、分配程序和计算公式等做出明确规定, 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消除转移支付的随意性。调整财政分配格局, 增加农村牧区投资所占的份额, 各级财政预算每年用于农牧业支出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与保护农牧业方面的责任, 用立法的手段约束区内各级财政部门的支农行为, 确保其支农资金稳定增加、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提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

(三) 强化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

对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产品的投入, 要以农村牧区道路、水电、通信等为重点, 着力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改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局面。旗县及乡镇要重点建设道路、通讯、医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村一级除继续搞好道路和通讯建设外, 要重点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卫生所、学校、电视接受设施、文化站等提高农村牧区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设施。

改革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体制。除增加财政投入外,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 鼓励企业、个人以及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建设、经营、管理旗县和乡镇基础设施, 逐步形成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增加信贷资金对农村牧区公共物品的投入。调整农牧业信贷结构, 增加农牧业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农牧业中长期贷款占农牧业贷款的比重应逐步增加, 对中长期农牧业贷款实行较低的贷款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 努力提高农村牧区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积极创造条件, 争取世界银行等机构对区内农村牧区项目贷款额度逐年增加。

(四) 提高农村牧区整体教育水平

调整中小学布局,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提高教学质量, 在巩固提高农村牧区现有教学体系的基础上, 扩大初高中教育规模。旗县的高中教育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招生规模;乡镇和中心集镇重点建设初级中学;有规模的村重点建好一所小学, 撤并在校学生少、办学质量差的农村牧区中小学, 形成旗县、乡镇、村环环相扣的三级教学体系, 满足全区广大农村牧区地区适龄人口的教育需求。妥善解决好教师的就医、保险、养老等问题, 逐步提高待遇, 建设高水平的农村牧区师资队伍。

(五)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监督和控制机制, 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把旗县级卫生机构建成农村、牧区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业务指导中心, 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承担公共卫生的管理职能, 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村卫生室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服务, 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降低准入门槛, 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在全区农村牧区的设立和发展, 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网络增添新生力量。鼓励大型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和改造旗县药品批发企业, 建立面向农村牧区的基层药品配送中心和药品零售连锁店, 方便农牧民就近购药。加大农村牧区改水、改厕工作力度, 逐步提高农村牧区自来水和卫生厕所的普及率。

(六)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扩大农民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 将被征地农牧民、农民工等特殊就业人群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扩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牧业生产方面的保险制度建设, 实现应保尽保。

加大对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 建立旗县、乡镇、村嘎查三级实用型和开放型的农牧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 形成培训的长效机制, 使技能培训与就业培训相结合, 不断满足农村牧区劳动力新的就业所要求的技能需求。构建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服务平台, 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场所“一站式”服务模式。

农村牧区 第8篇

(一)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概念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 农牧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牧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新农合制度的出台对于缓解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 统筹城乡发展, 促进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1. 民生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保障。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等生活必需上面。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 享受社会保障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在医疗保障方面, 城市基本建立了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依赖于企业和国家的巨大投入, 大多数城市居民都能以自己较小的投入获取相当高的保障水平。而对于占全国人口70%以上的农村牧区居民而言, 虽然为国家的原始积累作出过巨大贡献, 但事实上从未获得过任何医疗保障。曾经在农村牧区非常普及的合作医疗, 也是以农牧民自身和集体的经济力量建立起来的, 除了政策上的扶持以及一些公共卫生干预项目以外, 国家未给予任何大的经济投入。农牧民是中国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 近年来由于农村牧区人口老龄化, 药品价格上涨等原因, 农牧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牧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 越来越多的农牧民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 成为当今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领域的突出矛盾。为此, 国务院下发了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相关制度, 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2.“服务三农”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是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重点是帮助农牧民减轻因患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减少农村牧区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新型合作医疗体系的构建, 坚持以人为本,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亿万农牧民的巨大关怀, 体现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几亿农牧民的健康和利益, 不仅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 也是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三) 传统农村牧区医疗合作保障制度的不足

传统农村牧区医疗合作保障制度较新型农村牧区医疗合作保障制度存在很多不足, 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更不能与日新月异的农村牧区发展相适应。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展开的单层次的农村牧区医疗费用保险是中国第二次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改革的尝试。但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撑, 加之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城市化倾斜, 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工作面临着“筹资瓶颈”困难———主要来源于“农户集资”, 除东部个别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外, 绝大多数试点地区均以失败而告终。据卫生部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全国农村牧区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 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

第二次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一性, 直接根源于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下的农村牧区“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的解体, 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 直接导致了农村牧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的难以开展, 因此, 此时的农村牧区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就是仅仅局限于“病症诊治”的“单层次”的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四) 新型农村牧区医疗合作保障制度的目标及要求

从2003年开始, 本着多方筹资, 农牧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 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 为将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截至2004年12月, 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有1 945万户, 6 899万农牧民参合, 参合率达到了72.6%。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牧区的80%以上。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办法。在推进试点工作中, 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 坚持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 动员农牧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规范操作, 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 真正让农牧民受益。

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

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是由中国农牧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 在保障农牧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牧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 不仅在国内受到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在1974年5月的第二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上, 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 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牧区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 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中国农村牧区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五十年的发展历程中, 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20世纪50年代的初创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 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 为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 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牧区发展合作医疗, 深得人心, 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 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牧民的医疗保障问题, 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 在农村牧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 (市) 试点, 首批启动的试点县 (市、区) 有304个, 2004年增加到333个。至2005年6月底, 全国已有641个县 (市、区) 开展了试点工作, 1.63亿农牧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目前, 中央进一步显露出加速推开这项试点政策的果敢决心。2005年9月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决定:2006年将试点的县 (市、区) 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 到2008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牧区居民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比原定目标2010年提前两年。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保农牧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提高到20元, 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地区部分参加试点的困难县 (市)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三、农村牧区医疗合作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做法是: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 各级地方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0元, 农户每人每年自己交纳资金大约10元, 农户交纳的一部分进入家庭账户, 其他各级政府补助的资金进入统筹账户。这些医疗资金都储存在指定的商业银行财政专户里面。农牧民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 在出院时即可获得补偿, 只交纳自费部分, 补偿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凭借相关证明手续到合管办进行结算, 由财政专户支付。总的来说,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开局良好, 适应了农村牧区居民卫生发展的需要, 对缓解农牧民因病致贫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 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 宣传不到位, 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识不强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牧民, 农牧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因此, 如何通过宣传使农牧民从思想上意识到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牧区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 农牧民希望有合作医疗, 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 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 看病花钱是次要、随机的, 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知, 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识。再加之部分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理解, 工作方法简单, 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上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农牧民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 产生了理性农牧民在合作医疗中的“不理性行为”, 以至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效应。

(二) 农村牧区医疗条件落后

1. 政府投入资金不足, 基础设施简陋。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 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 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 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2. 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就农村牧区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 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牧区配置的比例极少, 造成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 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 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

3. 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据有关部门调查, 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 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 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牧区卫生队伍中, 简单的跟师学徒仍存在于基层卫生室, 就是在县级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中, 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 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 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牧民的认可, 基层卫生人员素质令人担忧, 这也使得农牧民的主观期望效用值降低, 从而影响了参保意愿。

(三) 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1.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

由于农村牧区群众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认知不够、理解不透彻, 再加上农村牧区居民比较分散, 乡镇人员采用挨家挨户上门收费的方式, 在收费困难的同时, 也增大了工作量。在筹资原则上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坚持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财政适当支持为辅, 但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未见。最终, 合作医疗资金就落到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农牧民身上, 农牧民成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

2.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监管不力。

目前, 合作医疗的监管在乡一级的工作主要是由乡卫生院承担, 日常监管只能靠卫生院的自我约束, 这很容易给合作医疗管理带来隐患, 影响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运行。因此,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资金运作,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形成对合作医疗经费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四) 各项制度不完善

1. 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 这就要求合作医疗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 把握好市场经济的规律, 做好合作医疗的管理。然而, 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管理中, 没有完全应用科学管理程序, 不少地方政府缺乏高素质的人才及管理经验。

2. 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存在缺陷。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合作医疗, 两者有一定的联系, 其最大不同是传统合作医疗立足于预防、保健生活中的多发病、常见病, 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立足于大病保险, 以大病统筹为主。政府、社会和个人的筹资都是用于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 重点放在了大病治疗上。这在多发病普遍存在的农村牧区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四、国外农牧民医疗保障的典型模式与启示

(一) 国外农牧民医疗保障的典型模式

1. 社区合作医疗保障。

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模式, 是指依靠社区的力量, 按照“风险共担, 互助共济”的原则, 在社区范围内通过群众集资建立集中的医疗基金 (政府通常也给予一定补贴) , 采取预付方式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基本医疗保健措施。社区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区域内医疗资金的筹集、因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担机制及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三者结合在一起, 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有效保障基层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其局限性是资金有限, 覆盖人群少, 抗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差。中国传统的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泰国的医疗保险卡制度, 是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模式的代表。

泰国。泰国农牧民主要是通过购买健康卡形式参加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泰国的健康卡制度于1983年6月开始在农村牧区推行, 以家庭 (户) 为单位参加, 1户1卡, 超过5人者再购1卡, 50岁以上和12岁以下儿童享受免费医疗。每张卡由家庭自费500泰铢 (1泰铢约合0.0264美元) , 政府补助500泰铢。为了推动健康卡的发行, 政府规定只有当全村35%以上家庭参加时, 政府才给予补贴。健康卡所筹资金, 由省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 (全国分为76个省) , 90%用于支付医疗保健费用, 10%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健康卡可用于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免疫。

2.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 是指由国家出面以社会保险的形式组织的、向农牧民提供因生病、受伤或生育所必需的医疗服务及经济补偿的制度, 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韩国。1963年韩国通过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 由于当时韩国社会与经济状况困难, 国家医疗保险计划是自愿性保险, 参保人数很少。20世纪70年代后期韩国经济发展很快, 国家决定实施强制性医疗保险。1988年扩展到全国农村牧区, 覆盖率为90%的农村牧区人口, 其余10%贫困线以下的农牧民由政府提供医疗救济。

韩国农村牧区医疗保险经费筹集:农牧民家庭支付50%, 政府支付50%。医疗服务费用分担方式有三种:一是起付。病人每诊次付4美元。二是自付费用比例。病人在诊所看门诊自付30%, 在医院看门诊自付50%。三是住院封顶。保险部门每年最多付180天的住院费, 其余自理。法律规定医疗服务实行逐级转诊制度。

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卫生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日趋严重, 城市过剩, 农村牧区不足。二是初级医疗机构水平低, 人们不愿去就诊, 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率仅25%。三是农牧民医疗保险经费困难 (年轻人进城谋生, 老人和儿童留在农村牧区, 发病率高, 医疗费用开支大) 。四是对10%贫困农牧民仅提供低质量的免费医疗服务。

(二) 启示

1. 社区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区域内医疗资金的筹集、因

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担机制及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三者结合在一起, 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有效保障基层农牧民的身体健康。其局限性是资金有限, 覆盖人群少, 抗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差。

2. 社会医疗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国家、集体与个人三个

方面, 通常个人只需要承担小部分的费用, 对于农业大国的我们来说, 可以减轻农牧民的很大一部分负担, 使农牧民的生活更富裕。

3. 我们要吸取社区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优点, 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更好的服务中国农村牧区医疗合作。

五、完善中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与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民主政治发展水平、国民的价值观以及居民的文化程度有着巨大的联系。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在我们这样一个有8亿农村牧区人口的国家更是十分复杂, 经过上述分析,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识

扩大宣传覆盖面, 动员外出务工农牧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最大限度地让农牧民了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 引导农牧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应该同其他社会保险一样, 具有强制性, 全体农牧民都要参加, 扩大覆盖面。对于那些经过调查, 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费的家庭,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通过民政和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牧民参加新农合, 照顾贫困人口的特殊情况。逐步探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发展模式, 把小病及门诊费用逐步纳入保障范围, 提高农牧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 改善农村牧区医疗条件

1. 完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 加强乡、村两级卫生

机构建设, 加大政府对街乡镇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投入, 改善农牧民看病的硬件条件。

2. 建设农村牧区公共卫生体系, 推进公共卫生建设。

按照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及任务, 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做好农村牧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

3. 加强农村牧区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两网”建设。

以农村牧区药品协管员作用为中心, 建立有效运转的监督网, 以规范农村牧区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 建立稳定明晰的供应网。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逐步实现监管部门与农村牧区医疗机构信息沟通, 并逐步推行到村。建立适合农村牧区药品统一配送和规范采购供应体系, 让广大农牧民用上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放心药”。

4. 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实施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 举办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班, 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识培训, 做好两年一个周期的乡医岗位培训。根据卫生院的相关需求, 安排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大医院进修学习, 确定一定数量的农村牧区“支医”工作岗位, 区卫生局监督基层农村牧区卫生机构与“支医”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基层农村牧区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 管理其人事关系, 保证他们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三) 扩展资金筹集渠道和完善管理

1. 扩展资金筹集渠道。

(1) 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 执行统一的居民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将原有的筹资主力由单纯的农牧民增加为以下几种:1) 具有本区农村牧区常住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 (居民) 医疗保险的居民;2) 参加城镇职工 (居民) 医保有困难的农牧民工, 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3) 农垦系统、农林渔场以及各类开发区、风景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 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可以参加新农合;4) 长期居住在农村牧区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牧民, 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5) 农村牧区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6) 即将分娩的孕妇在筹资期间可为未出生的婴儿缴纳参合金, 参加新农合。 (2) 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农牧民健康的关心, 提高农牧民的受益水平, 引导农牧民踊跃参加, 从2006年起,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 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财政确实有困难的省 (区、市) , 可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5元, 在两年内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 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 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农牧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同时, 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六省的试点县 (市、区) 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中央财政对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省按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 并及时下拨到位, 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3) 建立健全农村牧区贫困医疗救助制度, 丰富其来源, 如政府可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等, 亦可发行“公民健康彩票”, 将彩票收入的50%作为救助资金。

2. 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1) 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先行下达, 足额拨付到位。研究建立滚动式筹资方式, 如在农牧民自愿基础上, 实行全年都收取次年参合费的工作制度;农牧民看病时可用减免或补偿所得费用预缴次年参合费等。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建立协议委托筹资制度, 即在农牧民自愿前提下, 由乡镇政府、信用社和农牧民三方签订协议, 委托信用社定期从农牧民账户中统一代扣参合资金等。 (2) 坚持新农合基金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 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坚持基金收支分离, 管用分离、封闭运行的原则。 (3) 设立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及卫生、财政、审计、监察部门, 负责定期对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并公示审计结果, 主动接受监督。乡镇管委会及办公室定期公布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及减免情况, 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包括医疗基金筹集总额、来源结构、使用去向和节余情况, 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平均住院费用、补助情况等。

(四) 扩大统筹层次和范围, 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1. 把统筹范围扩大到省市一级, 这样更加有利于互助共济, 更加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运行。

在各市级行政区划内, 以市为单位, 将新农合政策制度、筹资标准、基金管理、补偿方案、信息平台等达到全市统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统一信息网络管理, 实现基金统一管理, 网上实时监审, 便于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住院费用补偿实现网上即时结报, 简化补偿流程, 方便农牧民, 提高参合农牧民的积极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市县 (区) 两级管理,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扩大门诊慢性病种范围, 按住院补偿, 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

2. 定点医疗机构是经批准的各市行政区划内的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 将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网络管理, 实时监控, 即时结报, 并对参合农牧民就诊住院给予一定的减免或优惠。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补偿款, 统一直接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因此, 为保证基金的规范使用, 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1) 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 严格按照协议和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监管; (2) 对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实时监审; (3) 对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住院患者的住院病历进行抽查; (4)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情况进行现场稽核。

(五) 逐步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 努力降低农牧民医疗费用

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 是缓解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 充分认识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和费用控制的重要性, 切实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通过选择限价病种, 科学确定临床路径, 合理测算限价标准, 加强医院科学管理,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卫生部规定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逐步扩展单病种限价的病种数量, 有效提高疾病的诊断符合率、治愈率, 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缩短术前准备时间和平均住院日,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最大限度的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 主要解决新农合病人在就医过程中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以比较低廉的价格, 为新农合病人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 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立法不是单行的法律所能涵盖的, 它需要多类型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组成统一、完整的体系。

1. 应多层次立法。

因为, 中国农村牧区地域广阔,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方面非常不平衡, 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农村牧区的实际情况, 在与全国性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 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以保障当地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开展。

2. 多形式多类型立法, 以适应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调整的需要。

如国务院应制定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条例, 中央应制定对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划拨办法, 而各省市则可根据各自的情况, 制定补助资金划拨办法、资金筹集、使用和支付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

3. 在目前指定全国性的统一医疗法还不具备条件的情形下, 加大地方立法是一种间接的保障方式。

这要求我们中央立法者应分阶段分区域有步骤的实施, 赋予地方相应的立法权限, 引导促进正确的地域立法。

4. 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法, 对农村牧区

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合作医疗保险组织及村级合作医疗站的组建方法和职能、参加合作医疗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 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应根据开展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实际, 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实施方法。

摘要: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卫生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增强农牧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保障农牧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综观中国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演进及国外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 以病症诊治为主体, 以预防保健、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社区医疗等为补充的综合性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有着层次分明、功能完备、适应性与可持续性强等特点, 理应成为中国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目标和典范。

关键词: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刘贵友.努力开创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J].农村牧区经济观察, 2009, (20) .

[2]杨丹芳.调整中国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9, (15) .

[3]郑蓉, 杨鸣, 张秋莲.建立保险评价制度[J].国家农村牧区研究学院学报, 2008, (127) .

[4]刘泓.中国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农村牧区发展, 2009, (7) .

[5]翁惠明.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探讨[J].闽江学院学报, 2008, (24) .

[6]陈文学.论农村牧区医疗保障财政支出效益评价体系的构建[J].湖北财税, 2009, (15) .

农村牧区饮用水控氟技术研究 第9篇

一、实验材料和方法

实验材料选取珍珠岩颗粒、并进行酸化、煅烧处理分别实验, 同时用珍珠岩作为载体, 吸收Al2O3, Ca O等物质, 对比进行氟吸附实验、煅烧温度选择300℃、500℃、900℃, 煅烧20分种。分别放入含氟浓度为2m L/L的水中浸泡5min、10min、30min、60min、120min。用安捷伦离子色谱测量取样检测氟离子浓度。同时对红土、陶土等材料做了相同的研究工作。

二、实验结果

有研究资料表明当珍珠岩加热到850-900℃时, 由于玻璃物质的软化会造成珍珠岩的体积膨胀。从表1的实验结果可以明显的看出, 当载体中不含有氧化钙与氧化铝物质时, 珍珠岩颗粒吸附氟以后, 溶液中的氟离子浓度有所升高, 但是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可以看出珍珠岩颗粒并没有降低溶液中氟离子的功能与效果。当在载体中加入氧化钙与氧化铝时, 溶液中的氟离子浓度明显的开始降低, 其中氧化钙吸收氟离子的能力要稍高于氧化铝。但是氧化钙在相对潮湿的环境中比较容易失效, 与土壤中的水蒸气发生化学反应,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氟离子的吸收能力。当把珍珠岩进行煅烧以后, 去除水蒸气, 提高氟离子的吸收能力。对于氧化铝颗粒而言, 其成本比较高不适合大规模的应用。

从表2可以明显的看出红土中加氧化钙模式对水溶液中的氟离子吸收具有良好的效果。有的研究结果表明, 在土壤中如果去除游离状态的氧化物, 或者是一些非晶性的氧化物, 都会导致土壤中的吸附氟的能力降低, 从而说明了在土壤中三氧化二铁以及氧化铝都是比较重要的吸附剂, 同时如果土壤中的粘性颗粒比较大, 数量比较多, 活性表面积也相对较大, 这样就会导致带有负性电荷的铝化物具有重要的吸附能力。溶液中的氟离子可以通过相关的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方式聚集在土壤颗粒上, 从而通过土壤絮凝沉淀的作用, 将氟离子去除。通常在规定的时间内, 水溶液中的氟离子浓度会下降的比较快, 有研究表明, 2h以内的氟离子吸附量可以达到90%以上, 从而说明吸附速度比较快, 在随后的几个小时内, 氟离子吸附含量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 吸附的速率基本为零。主要原因如下:土壤的表面含有水化羟基, 可以再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巨大的吸附区域, 另外如果水溶液中的氟离子浓度较高, 梯度较大, 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有利于氟离子的吸附。

结论

珍珠岩本身没有降低氟离子效果, 作为载体吸收易与氟离子反应的阳离子后具有一定效果, 但是使用氧化钙易失效, 使用氧化铝成本较高。制约复合型材料在农村牧区的推广, 赤峰市喀喇沁旗本地红土具有一定的降氟效果, 需要进行酸化处理。并烧结成粒, 否则容易使引用水变浑浊。

参考文献

[1]郑锡坤.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J]土壤与环境, 2002, 11 (1) :79-84.

[2]谢正苗, 吴卫红, 徐建民.环境中氟的迁移和转化及其生态效应[J].环境科学进展, 1999, 17 (2) :40-52.

去牧区补钙 第10篇

奶类是天然钙质的极好来源,其钙质的含量和生物利用率都很高,奶制品中还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维生素。同时,钙的吸收和利用与维生素D的作用密不可分,而牛奶是维生素D的来源之一,许多国家已把牛奶作为强化维生素D的重要载体。

秋高气爽,让我们去牧区补补钙吧!

去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地的牧区旅行,你会发现当地牧民的饮食每餐都离不开奶和肉。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德”,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以肉类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乌兰伊德”,意为“红食”。蒙古族除食用最常见的牛奶外,还食用羊奶、马奶、鹿奶和骆驼奶,其中少部分作为鲜奶饮用,大部分加工成奶制品。蒙古族民间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是相当于汉族春节的年节,亦称“白节”或“白月”,传说与奶食的洁白有关,含有祝福吉祥如意的意思。节日的当天,每个牧民家都要拿出最好的奶干、奶酪、奶豆腐等奶制品摆上盘子,招待客人。

牧区人民加工奶制品,几乎所有的副产品都被利用,于是就有了酸奶干、奶豆腐、奶皮子、奶疙瘩、奶酒……或香或甜或酸,营养丰富。

奶茶

牧区人民每天都离不开茶,除饮砖茶、红茶外,几乎都有饮奶茶的习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煮奶茶。有时还要在奶茶中加入黄油或奶皮子、炒米等,味道芳香、咸爽可口,是含有多种营养成分的滋补饮料。有人甚至认为,三天不吃饭菜可以,但一天不饮奶茶不行。蒙古族还喜欢将很多野生植物的果实、叶子、花都用于煮奶茶,煮好的奶茶风味各异,有的还能防病治病。

奶酒

蒙古族酿制奶酒时,先把鲜奶倒入桶中,然后加少量嗜酸奶汁(比一般酸奶更酸)作为引子,每日搅动,三四天后,奶全部变酸,即可入锅加温。锅上盖一个无底木桶,大口朝下的木桶内侧挂上数个小罐,再在无底木桶上坐上一个装满冷水的铁锅。酸奶经加热蒸发后遇冷铁锅凝成液体,滴入小罐内,即成为头锅奶酒。如度数不高,还可再蒸二锅。马奶酒是鲜马奶经发酵制成的,不需蒸馏,被认为是圣洁的饮料,每逢节日或亲友相聚,用来献给尊贵的客人。

奶皮子

奶皮子是新疆哈萨克、维吾尔、蒙古、锡伯等民族喜欢的奶制品。奶皮子是指牛、羊奶上面漂浮的一层脂肪和奶蛋白的混合物,有奶香和脂肪香,略有甜味,十分可口。一般在傍晚挤的牛奶或羊奶,静置一夜,第二天撇去上面的浮油。这层浮油,像奶结了一层皮,所以称其为奶皮子。生奶皮子含有一定的酸质,自然发酵后略含酸味,吃起来有一股浓郁的香味。俄罗斯人称这种奶皮子为“斯米旦”,是抹在面包上吃的一种调味品。还有一种奶皮子是在牛、羊奶煮熟凉却后,取奶上面浮的一层奶皮。这种熟奶皮子多为家庭制作,大多抹在馕上或是放在奶茶中食用。哈萨克等一些民族早晨喝奶茶时,要喝带有厚厚奶皮的奶茶,味道特别香。

酸奶

在牧区,可以说家家户户都在制作酸奶。由于民族不同,制作方法也各有千秋。哈萨克族牧民制作酸奶,一种是将牛奶烧开后,去其奶皮,兑入引子,倒入皮制的口袋里发酵;另一种是不取奶皮子,直接兑入引子发酵。前一种味较酸,而后一种味则酸甜,十分可口。蒙古族的酸奶制法与哈萨克族大同小异,不过他们配制酸奶的皮口袋特别大。居住在城市的维吾尔族和回族人做酸奶的方法不同于牧区,他们大都把奶放在大小不等的碗里发酵。讲究的人还在酸奶里放砂糖,吃起来别具风味。新疆的一些少数民族还喜欢把酸奶放在饭里,倒在汤里食用,让其发挥调味和助消化的作用。

奶豆腐

蒙古族做奶豆腐,是将前一天挤的牛奶放在灶台旁边让其充分发酵变酸,再倒入木桶中加热,取过奶酒后,下面的酸奶早就烧开了,装到粗布口袋中滤除水分就是奶豆腐泥。奶豆腐泥放入白布中包好,放在两块木板间,上压石块挤压,直到把水挤净,半天后取出晾干切块,就是酸奶豆腐了。

或者将前一天挤的奶自然发酵,凝结乳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淡黄色,奶油成分比较多,取走;下层的酸奶可以做甜奶豆腐,将之煮开,等奶和水分离时,将稀的撇出去,稠的留下来,变成老豆腐模样,加入糖搅拌,倒入模子,晾干即成甜奶豆腐。

牛奶鲜鱼汤

原料:鮮鱼、鲜牛奶、油、葱、姜、盐。

做法:煎锅放油,大火将鱼稍煎一下表面;锅内倒入半锅水烧开,将鱼放入,大火烧煮;水开后,换小火微炖慢煮,并加入姜块;待鱼汤飘出浓香并看到汤色已泛乳白如牛奶一般时,倒入鲜奶;出锅前撒葱花,加盐。

户外提示:在户外如果有机会钓到鱼,用牛奶作调和可以去腥,汤的味道更加鲜美。煎鱼前先用姜片搽一遍锅就可保证鱼皮不会粘在锅上。煎鱼只是微煎表面,千万不可将鱼煎得过熟,以免影响味道;在倒入牛奶前,如果汤色还呈透明,那说明还需要再煮一会儿。

酸奶水果沙拉

原料:各式水果、酸奶一盒。

做法:水果切块,放在容器里,然后倒入酸奶即可。注意酸奶要选粘稠度高的。

户外提示:意志坚定,善于隐藏。小心水果在路上被队员瓜分,即便幸存下来,也不要在意志薄弱时举着减负的招牌把它们干掉。

奶茶熬法

农村牧区 第11篇

一、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是指教师在课堂当中积极引导学生完全投入沉浸到自己所创设的情境下,并且在课堂当中开展全面的“探究———互动”教学模式,来真正达到教学的目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学生是学习的中心,另外课堂当中的一切教学模式存在的状态和教学方式的呈现都是以师生之间的文本信息互动为基础的,因此,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在课堂活动中丰富并且发展自身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学会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且独立解决问题,通过《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的开设真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据科学调查的数据表明,在我国的农村牧区小学教育当中,《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并没有设置专业的教师,而是由其他学科教师兼职担任的,并不具备专业的职业素养,因此在《品德与社会》的教学上会存在严重的误区。另外,《品德与社会》这门学科的地位不断下降,导致教育的功利化日益加剧,直至跌落到可有可无的地位。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的教学中经常采用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是学科教学艺术严重缺失的一种表现,这种放羊式的教学随意性很大,教师对这门学科轻视的态度也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态度进而导致学生的学习效果下降,农村牧区小学一旦对学生的德育不到位,便会造成他们的道德品质存在缺陷。因此,给《品德与社会》这门学科重新进行定位是十分必要的。

二、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的理论基础

《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涵盖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思想品德和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小学的《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关系到小学生的思想构建和完善的问题。小学生由于心智的不成熟,面对复杂而又现实的生存环境不仅有着极大的探求欲望,还存在着对众多事物的困惑和不解。尤其是农村牧区的小学生,会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而存在与《品德与社会》课程教学内容大相径庭的现实反差,因此,对于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是十分必要的。

《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的设立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社会性发展为目的,不但对于他们的行为习惯十分重视,同时还塑造了他们热爱生活、主动探究的良好道德品质,从而努力使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要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将学生的实际生活和现实社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按照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使教学当中成人化的倾向不再出现。教师要努力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且要正确引导学生的道德观、价值观,使他们能独自对事物作出准确的判断。要想达到这种效果,教师要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避免课堂的枯燥无味。教师并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要努力调动课堂氛围,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使《品德与社会》这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有效贯彻和实施,使课程目标完全落实到学生的发展之上。

因此,教师要努力创建教学情境,真正成为课堂的组织者,采用新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并且为学生在往后的社会性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

三、农村牧区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情境创设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教师要努力创设教学情境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来安排科学合理的教学流程,从而达到和学生进行思想上的交流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情境而去创设情境。

第二,教师要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人,只有学生亲自参与到教学当中去,才能在体验中收获经验和探究能力。另外,师生之间的互动和同学之间的交流合作,都能引导学生养成主动探索并解决问题的习惯,因此探究互动与合作学习是促进学生各种价值观健康发展的良好教学模式。

第三,课堂结束前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成果的汇报归纳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流程,在这一重要的环节当中,只有经历思想的交流碰撞,才能真正提高学生思考探究问题的能力,并且有效地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四,学以致用是教学中情境创设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是教学效果提炼升华的最好时机,可以使学习效果经历一次质的飞跃,教师要教会学生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实际的问题,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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