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建议与对策

2024-06-19

问题建议与对策(精选12篇)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1篇

一、问题分析

(一) 管理体制不尽科学, 业务发展受制约

当前, 事后监督中心没有实行垂直领导, 而是接受上级行会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业务指导和本行内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直接对主管行长负责。现行体制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业务指导和管理缺位。多部门指导容易形成指导悬空和口径不统一, 造成事后监督部门无所适从, 业务工作不规范。二是职能定位偏低。对事后监督中心职能定位, 《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 (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在第一章第二条表述为:“本规程所称事后监督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对会计 (营业) 、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2005年10月, 总行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和外汇等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的复审和检验, 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延续, 是会计核算业务的后台。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独立的非现场监督。”可以看出, 事后监督中心重点对各类会计核算结果进行独立的非现场复审和检验, 缺乏对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 而许多存在于会计核算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只有通过现场检查才能发现。因此, 目前对事后监督中心的职能定位, 容易产生监督盲区, 与其防范资金风险的基本职责不匹配。三是学习培训不足。事后监督部门纵向信息沟通不畅, 横向交流无人组织, 人员很少有机会参加上级或同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尤其对新业务的业务流程更缺乏基本的培训, 只能通过自学进行业务知识的自我更新, 只有采取向上级行或其他兄弟行对口部门询问的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 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工作重点有偏差

《工作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总行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程制定有关业务的事后监督办法或操作规程。”从实际情况看, 虽然《工作规程》发布已经四年多, 但监督办法还没有完全出台, 如货币金银业务核算监督办法至今缺位。同时, 人民银行系统没有建立规范的事后监督岗位标准操作流程和量化的目标任务考核标准, 事后监督工作自主空间较大, 监督行为不规范、不统一, 存在一定随意性。

在工作重心方面, 按照《工作规程》要求, 事后监督中心应把好会计核算质量关, 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 防范资金风险和其他风险, 在全面复审的基础上, 以防范资金风险为重点进行监督。而在实际监督过程中, 事后监督中心将监督重心放在合规性监督上, 把发现业务差错当作中心任务, 对业务的规范性倾注了大量的精力, 如审核凭证要素的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凭证、账务、报表是否相符、平衡, 印章是否齐全、清楚, 会计主管是否事前审签等, 没有更多的精力去重点关注那些风险隐患环节, 形成重合规性监督, 轻风险性监督, 使重点由风险防范转移到日常复核, 工作重点出现偏离。

(三) 监督手段创新不足, 工作效率受影响

事后监督对象会计核算业务已经实现了电子化, 一切处理过程均由计算机自动计算、核对和平衡, 而事后监督中心除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实现了使用计算机系统监督外, 对国库、财务管理等其他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仍以手工方式进行账务审核、翻阅、查对和凭证的勾对、总分核对, 这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日益网络化、现代化的发展态势形成强烈反差。特别是国库核算业务, 大量的税收缴款书和拨款凭证, 需要逐笔进行核打配对, 还要与账表进行勾兑, 而每一次国库新业务的出台和操作系统的改变, 都没有考虑设计和推广与之匹配的国库事后监督系统, 极大的劳动强度和工作量容易造成较高的差错率, 不仅导致监督效率低下, 也直接影响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另外, 缺乏对监督对象的计算机业务处理操作过程的监督检查, 不能全面掌握其对有关国家政策、业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存在风险敞口现象。

(四) 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监督成效难保证

人民银行的事后监督是职能调整后开展的一项新业务, 由于认识不到位、经验不足、方法不多等诸多因素影响, 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监督成效离工作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有麻痹松懈思想, 对事后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少数支行甚至将从未从事过基础业务的人员安排在事后监督岗位, 事后监督成为“稻草人”, 徒有其表, 难副其实, 导致监督职能虚化。二是监督范围不广, 达不到《工作规程》要求。如有的中支没有将货币金银业务纳入事后监督范围, 监督工作总体上还不到位。三是片面求全求细, 监督精力难集中。除会计核算业务的复审和检验外, 事后监督中心还要花一定的人力进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保管, 以及为各部门提供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借阅, 大量的会计核算的收尾工作都集中在监督中心, 这些都影响着事后监督中心的监督效力, 难以发现传票凭证背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制约着事后监督质量。四是对事后监督的再监督缺失。各单位对事后监督岗位检查较少, 事后监督再监督工作开展少, 造成事后监督人员压力不足, 动力弱化。五是监督滞后。当事后监督人员休假、出差外出时, 由于人员不足, 难免出现部分业务监督不及时、监督工作滞后的问题。

(五) 监督队伍建设滞后, 综合素质待提高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队伍建设落后于资金风险防控的需要, 落后于监督业务的发展, 存在着监督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一是人员不足。由于基层央行人手紧张, 各行事后监督中心成立以来人员配备普遍不足。以德宏中支为例, 事后监督中心仅有4名行员, 承担着全辖会计核算、财务核算和中支国库核算的事后监督任务, 同时还要负责全辖会计档案管理等大量非监督业务工作, 以致事后监督人员疲于应付, 监督质量难保证。二是部分事后监督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业务技能欠缺, 难以识别风险。随着会计、国库核算方法和核算模式的不断变化, 以及新业务不断增加, 资金的核算程序、核算方法、管理制度有了新的变化, 监督内容的丰富性和监督方式的多样性, 与现有监督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的局限性的矛盾日益突出。还有部分事后监督人员是从其他专业调整充实来的, 缺乏会计核算技能, 对业务规程操作不熟悉, 更难识别各类风险。三是监督意识不强。部分事后监督人员年龄偏大, 对有关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理解不够, 计算机操作能力较低, 对新业务、新知识了解更少, 既缺乏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更缺乏认真履职强化监督的主动性, 监督意识淡化。四是存在道德风险。对查出的问题, 有时出于部门利益和人情关系, 往往在内部进行更正, 一些问题没有向上反映, 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警示和处罚, 监督职能受影响。

二、工作建议

(一) 理顺管理体制, 合理定位, 提高监督独立性

有效发挥事后监督中心的职能作用, 必须理顺体制, 明确职责, 正确处理好横向、纵向的管理关系, 确保事后监督职能正常发挥。建议改革事后监督中心现行封闭的管理关系, 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能, 分支行事后监督中心既对上级行负责, 又对本行负责, 承担指导下级机构事后监督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事后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的职责, 以便制度上实行统一、业务上给予指导、工作上加强交流、绩效上进行考核, 从而改变目前事后监督各自为政、协调困难的局面。

(二) 完善工作制度, 突出重点, 提高监督针对性

建立健全事后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既是事后监督部门授权履职、依法监督的迫切需要, 也是规范事后监督行为的重要保障。应加紧制定和完善各项业务事后监督办法, 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办法》、《货币金银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办法》等, 制定事后监督操作规范、工作标准化流程, 严格规定事后监督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和监督标准, 细化集中事后监督内容和事后监督人员行为规范, 突出事后监督的业务真实性审核、资金风险防范、内控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等工作重点, 以尽快解决目前事后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自行其是、随意性较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规范事后监督行为。同时, 还应建立相应的对事后监督的再监督制度, 建立事后监督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及量化考核指标, 以规范和约束事后监督人员行为, 调动事后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 创新工作手段, 拓展功能, 增强方法先进性

要让事后监督部门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必须立足长远, 创新工作手段, 改进监督方法, 增强监督成效。一是将现场检查工作纳入事后监督工作范围, 以现场检查为手段, 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落实, 防范业务程序流于形式、内控规章失效, 杜绝事故隐患。二是组织开发事后监督综合业务系统, 聚成会计核算、财务核算、国库核算、货币金银等业务事后监督功能, 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解决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时效性差的问题, 将事后监督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 提高监督效率、监督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在市地州中心支行实行国库核算集中监督。目前,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程正在加紧建设,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已经在逐步推广。国库业务新系统的上线运行, 既向国库事后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为国库核算集中监督创造了条件。应借此时机, 将县支行的国库事后监督工作上收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 既缓解县支行人员紧张的状况, 又能使国库事后监督与国库会计操作相分离, 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 确保国库资金安全运行。

(四) 把握工作重心, 加大力度, 确保监督时效性

作为控制和防范风险的重要部门, 事后监督部门应更多地从业务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 贯彻实时、重点和全面监督的风险控制理念, 把握工作重心, 加快实现由合规性监督向风险性监督转变的步伐, 增强监督实效。一方面要突出风险监督内容, 在对会计资料逐笔进行复审和检验的基础上, 重点监督资金出口、账务核对、暂收暂付、关键时点、系统日志等环节和容易形成差错、事故、案件的部位, 以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业务, 确保资金安全;另一方面要实现从综合的事后核对向积极的、主动的预防管理转变, 将监督工作贯穿核算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坚持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核对相结合, 形成持续连续、环环相扣的监督格局。

(五)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素质, 增强队伍适应性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第2篇

如何加强留守儿童与家长的沟通

时间:2016.3.14 地点:继教室 主讲:熊兴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教育的问题了,它已逐步变为一个社会问题。对于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这将关系到我们国家未来人才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所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是否能实现的问题。如何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应该站在农村发展的现状,站在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站在他们的立场,实实在在为他们着想。要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及政府各方面共同努力,协调合作。

一、家庭方面

(一)家长要提高自身文化水平,加强自身教育,要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的发展。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也较差。因此,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应该多学习点家庭教育方面的相关知识,要更多关注孩子在生活和学习方面所产生的困惑、需要、兴趣等。同时,还要注意到孩子的身心方面的变化,即使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二)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的教育,提升他们的家 继教材料

庭教育观。随着父母外出打工,家庭常住人口发生变化,留在家的以老人和孩子为主,家庭教育逐渐演变成隔代教育。这种隔代教育最大的缺点是管理失效,表现在管理方无力管理和被管理方拒绝管理;同时也由于祖辈们自身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没有能力辅导孩子的学习。他们认为只要孩子不生病,学习好不好无关紧要。再加上由于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老人娇宠,更加任性,肆无忌惮。因此,当监护人变化,监护权利转移时,教育的职责未及时转移,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我建议,要开展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学习、交流、咨询、娱乐等活动,督促他们对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教育,并教给临时监护人科学教育的观念和方法,让他们意识到恰当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二、学校方面

(一)学校要开设相关的心理咨询课

我们知道,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是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作为留守孩子,他们在心理方面承受着普通孩子所没有的压力。如何很好地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他们将来的发展是很重要的。所以,建议学校开设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给予孩子在心理方面的正确疏导。

(二)学校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

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首先班主任做好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记载好学生父母外出打工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还要记录好临时 继教材料

监护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班主任将留守儿童在校的表现记入档案,如:道德品质、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心理素质、性格爱好等。通过档案的建立,能够方便学校和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并保持联系沟通。(附:留守儿童档案卡)留守儿童档案卡

单位

留守儿童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就读年级 父亲

务工地

年收入

回家情况

次 联系电话母亲

务工地

年收入

回家情况

次 联系电话临时

监护人 姓

联系电话 监管儿

童人数

与留守儿童关系

临时监护 人住址 留守 儿童

表现 道德品质 好 中 差 心理素质 好 中 差 生活习惯 好 中 差 性格爱好 好 中 差 学习成绩 好 中 差 人际关系 好 中 差 监护人评语

日 3

继教材料 班主任评语

(三)学校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让留守学生得到更多的温暖

父母、孩子间通信——架起亲情沟通的桥梁。为了让留守儿童得到更多的温暖,减少亲情缺失,可组织学生给远在他乡的父母写信,通过写信来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表达对父母的理解与问候。信的内容包括: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我的一件高兴的事,我的进步等。活动前,班主任向学生讲解父母在外务工的艰辛,让他们懂得现在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使他们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在父母背井离乡、艰辛劳动的条件下努力学习,照顾和关心好在家的爷爷奶奶,在家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和农活,发扬中华民族勤劳的传统美德。

在学生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活动,让留守学生在享受到大家庭的亲情与温暖的同时,与同学共同学习,共同成长。还可以开设一些法律与道德知识方面的讲座,通过相关知识的学习,让孩子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道德修养。三 政府方面

(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应该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最好出路。乡镇企业就在本地,既利用了当地的资源优势,又吸纳了剩余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既可以照顾到自己的孩子,又能够创收,也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继教材料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社会上对未成年人的诱惑是很多的,一不小心,就会走上歧途。因此,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对这些娱乐场所做好监管工作。我发现很多孩子的父母及临时监护人都非常担心孩子出入网吧类的娱乐场所,担心给孩子的学习及身心健康带来影响。(三)农民工流入地的教育部门应加快解决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入学就读的问题

政府要制定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在父母打工的城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费,使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待遇。

(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

新生跳绳教学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第3篇

【关键词】小学新生 跳绳教学 问题 解决策略

跳绳现今已发展为贯穿一到六年级所有学生必练、必测、必考项目。因此,小学新生学会、学好、学到正确的跳绳动作是非常重要且很有必要的。但综观小学低段学生跳绳学习的情况,却存在着跳绳姿势各式各样,跳绳形式五花八门等等问题。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课堂教学实践与反思,针对跳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策略,与大家探讨。

【问题一】

由于低年级学生手腕和前臂力量相对较弱,摇绳动作五花八门并不奇怪。大部分学生在刚开始学习时都采用直臂摇绳,手臂像两个撑开的翅膀没有屈肘,这种摇绳动作费力,长时间摇动容易造成整条手臂僵硬。因此,连续摇绳的时间不长,成绩不理想也就不难理解了。

解决策略:巧用游戏,纠正直臂

看似简单的动作为何学生总是易错,说明学生不是用手腕发力挥动绳子而是在用直臂挥绳。显而易见,这种动作不仅体力消耗大,而且挥绳的频率也很慢。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巧用游戏去纠正学生的直臂摇绳动作。

如计数接力赛、跳绳往返跑等游戏,让学生在跳绳时两侧腋下各夹一根纸棒(如图1),帮助学生建立上臂夹紧身体两侧的动作习惯,理解手肘和手臂成一定夹角的动作概念与意识,改正学生直臂摇绳的错误动作与思维,从而使学生掌握正确的挥绳动作。

【问题二】

我们发现一年级新生在跳绳时为了让绳子能够顺利地甩过头顶,常把绳柄放在身后甚至是后脑勺开始摇绳。有的学生跳着跳着会不由自主地弯腰低头,而且越跳越低,这样的身体姿势不但费力,而且不利于顺利地甩绳。

解决策略:四步教法,力促新姿

为了让学生拥有一个自然舒展、协调放松的跳绳姿势,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四步法加以解决。第一步:原地单手体侧摇绳(如图2),手肘夹腰先左手握住两个绳头,开始一圈又一圈地摇绳,直到左手能够挥绳自如,再换到右手挥绳。第二步:双手各拿一根绳进行挥绳,直到两根绳子不缠绕,且动作熟练为止,让学生体会手腕发力的本体肌肉感。第三步:让学生一边摇绳一边做直膝跳动作(如图3),当绳子摇到脚前时学生直接做跳绳动作,待学生手脚能够协调配合后,就可以让其练习跳绳了。第四步:练习时一旦出现身体姿势不对(弯腰低头等动作)的学生,就让他们放下绳子做上体挺直两眼平视前方,两脚并拢做原地直腿徒手跳绳动作,跳跃时要求前脚掌起跳和落地。

【问题三】

笔者在与同行交流一年级跳绳教学时,常听到有教师抱怨学生上课不认真,跳绳的动作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最无厘头的是绳子竟成了某些学生手中的装饰物,跳也不会,甩也不成,动作概念全无,全程茫然一片。

解决策略:双策激趣,学练有味

出现这种情况,教师不能过早地盖棺定论认为这些学生就是学不会,很顽皮。而是要去思考学生为什么不会,是能力不够,还是学练的兴趣未被激发?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学情和年龄特点以及对事物的认知规律,以激发学生学练兴趣为出发点,以同伴间的关心与帮助为助力点,采用两种有效的激趣策略,来帮助学生熟练和巩固跳绳的概念与动作。

1.超级模仿秀

观察和模仿是儿童学习的重要方式。课前教师可以在移动黑板上张贴跳绳动作的分解图(如图4),让学生自主观看学习,然后组织学生参加“超级模仿秀”,看哪些学生模仿的动作最到位、最正确、最有效,就可以被评为“超级模仿之星”,对其进行表扬,满足获奖者的自豪感,同时点燃其他学生对学练的热情与斗志。

2.儿歌串串烧

儿歌朗朗上口,形式生动活泼,是学生喜闻乐见的一种娱乐形式。教师可以专门收集一些短、精、趣的儿歌供学生边唱边跳,让他们在歌声、乐声、欢笑声中快乐学习,以调动学生练习跳绳的积极性和趣味性,而且这种形式也极大地彰显了体育课堂独具一格的教学活力与魅力。

【问题四】

学生因多余动作过度消耗体力,最终导致跳绳成绩不理想的问题也很常见。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第一种脚跳得过高或者小腿弯曲跳,这类学生跳是会跳,可跳得很累且费力,他们总担心绳子不能顺利地从脚下过,就把小腿折叠收得过高或者直膝跳,由于用力过猛,不利于第二次起跳。第二种情况俗称“小跳”,手臂摇一次脚跳两次,想跳跳不快,直接导致学生体力消耗过大,计时跳成绩不理想也在情理之中。

解决策略:合作督促,强化概念

学生间相互督促、合作学习的方式,在跳绳教学中也适用。具体可以是组织学生围坐成大圆圈,让学生进行跳绳展示(如图5)。同时教师在学生自然舒展的跳绳状态下,用手机拍摄下跳绳的动作与姿势。通过现场观看同学的表演,对于平时跳绳姿势不正确、有小跳动作的学生来说这是一种视觉的冲击和概念的感悟过程,为他们呈现了一场思维碰撞的感官盛宴。让学生间相互监督指出展示的学生动作是否正确到位,这种帮教型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学生直观地进行查漏补缺改正不足,从而掌握正确的跳绳概念和动作。

另外,还可以在室内课堂开展这种合作学习,教师请学生上台随意抽取课堂中拍的照片,对照片中学生的跳绳动作进行评价,并且说出与自己动作的不同之处。与此同时,教师对学生的讲解进行跟进式的说明并点评学生的观点,师生以这种互动交流的形式分析跳绳动作,让学生从理论的角度进一步理解并强化概念。

【问题五】

学生间存在个体差异,这导致他们对跳绳技术掌握有快有慢。同时,在跳绳教学中,有些体胖多病、调皮捣蛋的学生,往往不按教师组织的程序进行学练,久而久之学生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优等生越跳越带劲,而不会的学生则成了课堂的一道另类风景——看客。

解决策略:共振效应,携手互进

同龄人由于年龄和阅历相似,相互间更易沟通。同龄学生群体间互相影响、互相认可乃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成效远超教师和家长的教育合力。因此,教师可以把班级里跳绳动作最优秀、能力最强的学生作为榜样,让他们充当小老师去指导、提醒、纠正同学的错误动作。同时对优秀学生的帮教行为进行奖励,看谁在指定时间内能把帮扶对象给教懂、教会,并且落实到能跳到多少数量的指标上,考验同伴之间的合作配合能力,并且激发他们齐心协力攻克难关的斗志和决心,达到携手共同进步之目的。

【问题六】

低段年级学生由于手臂小肌肉群和腿部肌肉的发育不完善导致力量不大、运动灵敏性弱、跳绳持久性不够等问题,这也是影响学生掌握跳绳动作的准确率和美观度的原因之一。

解决策略:健强体能,塑造体魄

刚开始接触跳绳的一年级学生,不仅技术动作特别需要提高和改进,而且身体素质也需进一步的加强和塑造。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用摇绳跑取代枯燥的慢跑,让学生策马奔腾快乐随行,学生不但玩得开心,而且有效增强耐力,提高了学生跳绳的耐久力。为了促进学生手脚小肌肉的协调、灵敏和持久性,笔者和同事一同设计了一套简单易行的趣味身体素质练习操。如手臂练习有双人推掌互动、双手举书包、俯卧式单手提包等;腿部力量训练有单脚跳、青蛙跳、跳原点比快、下蹲起比赛、蹦蹦跳游戏等;全身协调性练习有摇绳跑、单人跳、双人跳,也可以采用定数跳等方法。

【问题七】

针对一年级新生运动神经还未发育成熟,运动肌肉容易出现疲劳以及注意力持续时间不长等生理和心理特点,尤其是针对那些体胖多病容易疲劳的学生,教师可以对跳绳练习的运动负荷进行监督与调控。

解决策略:合理安排,调控负荷

为了合理利用学生有限的精力,提高课堂的练习效率,可以把跳绳练习安排在教学开始阶段。而对于那些体形肥胖且运动能力弱的学生,心理上已经烙下望绳兴叹的阴影,且对跳绳处于一种爱理不理的边缘,如果硬性规定他们多跳、多练,甚至狠练,只会弄巧成拙,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为此,教师可以在课堂练习中,专门为体形肥胖的学生量身定制计划,控制运动时间。如同样是1分钟计时跳,可以要求他们坚持50秒算为一组,其他学生组间休息1分钟,他们就休息90秒。这样他们的跳绳姿势与动作就不会出现多种“变形记”。在课堂中让学生快乐地学习、快乐地体验、快乐地成长,他们对跳绳也就不那么抵触了。

建设幸福广东的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第4篇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 更有尊严”, 把人活着的终极目标——幸福, 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强烈共鸣。如何科学测度和考量人民生活的幸福程度, 成为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头, 广东率先建立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 及时推出并将它运用于政府决策环节, 使之成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国民幸福指数最早是由不丹王国的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提出的。旺楚克于1972年提出, 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据此, 其治下的不丹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由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和政府善治共四个方面的要素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 (GNH) 指标”, 强调社会经济应该是可持续的、均衡的发展。联合国近年也开始公布人类发展指数, 把发展的内涵从单纯的GDP增长扩展到包括GDP、居民人均寿命、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等多个内涵在内的全面的增长与发展。适逢时机, 广东率先推出幸福指数统计指标体系, 藉此引领发展, 意义重大。

建设幸福广东的存在问题

制约建设幸福广东的问题有很多, 原因也很复杂。笔者认为, 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缺失是制约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因素。有些人硬是把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简单等同于GDP的提高和增长, 久而久之便形成了GDP崇拜, 各地官员为了提高GDP以实现政绩, 而相对忽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环境问题和法治民主问题等。因此, 考察政绩不应只重视GDP的增长, 还应考察应对贫富差距、环境恶化、资源浪费等棘手问题的能力。

(一) 经济建设与民生改善没有同步发展, 人民没有充分分享到经济建设的成果

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 广东基本上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以GDP的增长为主要考核业绩, 而相对忽视了民生, 欠债很多。因此, 广东虽然经济增长水平较快, 但民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亟待提升。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第一, 广东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差距巨大。在改革开放前20年, 广东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加, 并与GDP增长相对应。但从新世纪以来, 广东的GDP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却相对放缓, 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 与GDP增长相比落差悬殊。如图1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 广东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本省经济增长速度相比明显偏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在人均GDP的下面。2000-2009年广东省GDP平均增幅16.22%, 而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增幅仅有8%和7%!

第二, 从国民收入分配状况来看, 广东居民收入占GDP比重长期偏低。2007年、2008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分别为40.76%和39.7%, 其中2008年的这一数据远低于全国47.2%的平均水平。

第三, 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这一差距不仅表现在城乡之间, 还表现在区域内、行业间、行业内等。广东居民基尼系数从1995年的0.3845上升到2007年的0.394, 高于印度的0.368、越南的0.344, 也高于韩国2004年的0.32, 我国台湾的0.34。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绝对数由1978年的218.88元扩大到2008年的13333.09元,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00年的2.8∶1上升到2008年的3.3∶1.广东城乡收入比10年间全部高于江苏、浙江两省, 且呈现逐步扩大之势, 二元经济结构不仅没有因经济增长而得到解决, 甚至进一步固化。

老百姓不管GDP, 更关心的是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 必须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解决民生问题, 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如果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将会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二) 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不协调, 生态环境每况愈下

盲目崇拜GDP导致有些官员为了提高GDP以实现政绩, 不顾长远利益, 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改革开放30多年来, 广东经济总量和人均GDP不断增高, 但生态环境压力也不断增大。广东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全国的1/3, 却承载了全国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量的12.7%和5.1%。2008年广东废水排放量接近38亿吨, 相比2000年, 废水排放量提高了51.1%, 年均排放速度为5.30%;2008年烟尘排放量32.5万吨, 年均排放速度2.06% (见图2) 。经济发展推动力主要依靠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中, 电力、钢铁、建材等以煤为主的用能结构, 导致广东大部分地区成为相当严重的酸雨控制区。多年来全省SO2、NO2和CO2排放量居高不下, 以二氧化硫为例, 1990年, 广东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6万吨, 2001年达97.3万吨, 进入“十一五”时期, 二氧化硫排放量连续三年有所下降, 但2008年仍有113.6万吨。根据省环保局2009年环保公报, 2008年, 全省21个地级市除河源市外, 均出现过酸雨。2009年, 重酸雨城市仍有5个。在珠江三角洲, 由于原煤消耗超过全省总量的大半, 导致区域内酸雨频率仍居高不下, 形成了以广州、佛山为中线的酸雨高发地带。珠江三角洲工业排污集中, 人口密集, 生活废水排放量发, 污染严重。受污染的河流呈增长趋势, 区域水资源优势正向水质型缺水劣势转变;根据省环保局公布的资料显示, 2008年在珠江口海域的例行检查, 氮、磷污染和有机污染严重, 富营养化加剧, 使珠江口海域赤潮频生, 赤潮的范围和频率逐年增加。资源高消耗、高排放导致的水源、大气、重金属污染使广东环境质量下降。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 广东单位GDP能耗必须下降16%, 平均下降率3.43%。而2006、2007年单位GDP能耗分别同比下降2.93%和3.15%。

从总体看, 广东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还不到位, 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 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其表现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为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仍忽视环境保护, 甚至在控制污染物排放上弄虚作假, 致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现象恶化。

(三) 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不匹配, 社会事业严重滞后

广东的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但其他方面的发展却是不平衡的, 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广东的教育水平与其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按广东的发展开放程度, 高等教育应该在全国领先的。而高中在校生的比例, 一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全省高校毛入学率低于浙江、江苏;每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22位。2009年广东的毛入学率已经提高到79.9%, 超过全国高中毛入学率79.2%的水平。但教育的压力依然很大, 需要加大整改力度。

第二, 没有建立起公平、合理、适应省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下方面。一是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制度差距巨大。各个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筹资额度之比大约为——农民∶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公务员=1∶3∶10∶20。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高, 未能做到“应保尽保”。主要是因为制度设计不合理使得处于流动状态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影响了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三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难以承担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的相关费用。四是部分人群、部分项目的保障水平较低。例如在养老保障方面, 最近政府出台了关于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办法, 其筹资和保障水平也很低, 且只是在10%的地方试点。

第三, 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城乡居民交通、通讯、居住、医疗保健和文教娱乐消费需求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主要表现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不同群体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 外来务工人员难以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例如, 广东省公共文化资金的投入不足, 尽管总量居全国首位, 但投入经费只占财政支出的0.54%, 排全国第8位;人均文化事业费开支21.9元, 排全国12位。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 目前全省地市一级仍有6个群众艺术馆、2个图书馆未达标;县一级有6个文化馆、20个图书馆不达标;镇 (街道) 一级有342个文化站未达标, 比例达21.5%;全省仍有15772个城市社区和行政村没有建文化室, 比例高达59.2%。

(四) 经济发展与法治民主建设没有同步提升

汪洋同志说, 人们的幸福感之所以没有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升, 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法治民主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民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 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是广东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广东法治民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公共决策由于民主决策机制发展的滞后而难以充分体现科学性和权威性。首先, 公共决策的公开性程度和公众参与度不够, 决策过程透明度不够, 常常容易引起民众误解。如番禺区垃圾焚烧厂选址, 政府在前期立项时和选址论证工作时没有组织广泛的民众参与, 以至于当地居民知道后以激烈方式表达不满;其次, 相关学科专家参与度不足, 使制度性审议的决策机制在执行中出现蜕化;最后,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不强。主要集中表现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延续性不强, 执行的持续力不强, 执行中制度意识薄弱, 制度面前常有特权, 制度约束常有例外。

第二, 社会管理由于社会民间组织培育的滞后而难以提升效能。政府对民间组织成立和开展工作设限多、缺扶持, 阻碍了社会民主自治意识的发育。首先, 政府仍没克服不信任社会组织也能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积极的自治作用的心理障碍, 宁愿让一些维权求诉的民众以个体的形式申诉, 也不愿面对民众以组织的形式与政府公开对话和沟通。其次, 不愿委托社会行业组织承担更多的自治管理职能, 扶持他们发展壮大, 特别是普遍把行业资质审批权改回行政审批后, 行业协会的向心力普遍下降。

第三, 社会监督由于民主机制的制度整合滞后而难以持续生效。首先, 各种监督机制效力不强, 民诉仍依赖“领导决断”才能落实。根据广州市信访部门的统计, 其中许多上访群众手中其实已握有司法部门的胜诉判决书, 但“执行难”催生了上访专业户, 人们唯有将问题解决寄托在行政官员的决断上, 不愿将问题的解决寄托在法制制度上。从近年的越级上访数据猛增和极端方式抗争申诉的现象屡屡出现的情况看, “问题性参与”已经构成对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巨大压力。其次, 多种监督机制之间缺少制度性整合联动。大量“问题性参与”的出现, 迫使政府部门疲于应付, 而当前多种监督制度之间又缺乏一种可以联动运作的整合性机制, 及时纠正错误。有的被媒体曝光了才引起领导重视, 即使纠正了也已产生负面影响。

政策建议

(一) 以民生需求促进经济转型、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

坚持经济和民生同步发展, 一手做大经济“蛋糕”, 一手分配好利益“蛋糕”, 形成民生和经济相互推进的良好局面。一方面, 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努力做强经济, 加快财富积累, 夯实为民办事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 坚持“民生改善是最有效的发展”, 扎实办好惠民利民的实事。

以促进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为主线, 解决各种民生问题。要优先发展教育, 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支撑;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 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廉租住房, 着力解决百姓“住房难”问题;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为经济发展转变提供安全网;发挥市场中介组织和民间社团的作用, 规范和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解决好这些方面的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经济的发展又会为更高水平的保障民生创造条件。

(二) 实现“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转变——生产与生态的同步优化

生态环境的变化, 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 成为了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就要大规模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 加快污染防治, 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 加快实施生态工程, 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一, 要坚持把源头控制作为缓解保护的首要前提。坚持把环保规划作为所有规划的龙头, 从源头上预防缓解污染与生态破坏。坚持重大、敏感、疑难项目听证、票决制;坚持对民生工程、生态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开通行政许可绿色通道。

第二, 坚持把集中治污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在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工业污泥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整治等环境工程建设中, 充分引入市场机制, 鼓励民间资本、外来资本进入环保市场。

第三, 坚持把严格监管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发布制度, 把企业的环境行为划分级别, 通过银证联动、银企挂钩、末位淘汰、舆论监督等综合措施来提升企业环境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法企业除重罚外, 分别实行限排、停产整顿直至关停。

第四, 坚持把机制体制创新作为环境保护的坚强保障。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逐级分解, 落实到各市、有关部门和企业, 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纳入重要事项监督范围, 通过一些列强有力的考核奖励措施促进生态保护。

(三) 走广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促进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

2010年6月汪洋同志曾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广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一是坚持“双轮驱动” (既抓先进制造业, 又发展现代服务业) , 促进城镇品质与创新功能的提升。二是坚持“内外兼顾” (既抓保持外需稳定增长, 又着力扩大内需) , 增强城镇化的内生动力。三是区域统筹, 提升珠三角, 带动粤东西北, 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和保障民生,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坚持规划先行, 强化规划管理, 推动制度创新。

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珠三角都市圈大郊区。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我们完全可以在珠三角这样发达地区试点性采取一条经济增长比较平缓、人与环境相对友好、社会进步与文化传统较为和谐的新型发展道路。大力发展郊区环境、卫生、交通与信息等基础设施, 在农村生活环境、卫生。村容等方面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进行整治和建设。建设发达的现代交通运输系统, 与大都市实现地域一体化。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使农村在信息网络方面与珠三角大都市捆绑在一起。发挥都市圈辐射作用, 将都市圈“软实力”融入大效区改造与重建上。大效区的建设应当在生活观念与态度上向都市人看齐, 并在建设过程中融入都市社会流行的文化创意或都市景观等元素, 特别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四) “人均享有”到“人人享有”——共建与共享同步提升

幸福不会与生俱来, 不可能垂手而得, 幸福需要人民群众自己创造, 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建设。

一方面, 强化幸福广东全社会共建。强调政府和市场的互动。我们坚持“市场能解决的问题, 政府不参与;市场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 政府先引导;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 政府做到位”, 在重点道路、污水处理等重大工程中引入战略投资者, 用社会资本来建设广东, 把政府有限的财力向民生倾斜。强调政府和企业的互动。在造林绿化上, 倡导全员参与;在文化繁荣上, 运用企业赞助、冠名联办能市场化运作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事业。强调社会和个人的互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省人民责任共担、奉献互助, 让每个广东人在创新创业创造和奉献中感受幸福。

另一方面, 强化发展成果全社会共享。首先,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推进升级统筹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促进信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设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三是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正常增长增长机制。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重点发展以扶贫赈灾为目标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四是推动住房保障制度的制定, 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进行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 力求将全省农民住房纳入政策性保障范畴。

最后, 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一是促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和公共医疗卫生体系。二是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 保质保量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加快普及12年义务教育, 建立和健全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完善教育经费多元化和教育财政经费增长机制。三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 扩大财政对农村基层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促进社区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四是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优先战略, 促进农村行政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五) 以民主促民生、以民生巩固民主、以民主来解决民生难题

民主与民生都是人民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民主是公民的政治权利, 民生是公民的经济权利, 将保证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促进公民的经济权利有效地结合起来, 将会产生幸福社会建设的倍增效应。我们要坚持把民生与民主相辅相成作为推进幸福广东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把民主与民生作为人民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要建立民主促进民生的工作机制, 真正做到以民主促民生、以民生巩固民主, 最终以民主的方式、民主的程序、民主的力量来解决民生的难题, 持续不断地为老百姓谋幸福、办好事。

第一, 要求计于民。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注重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制度建设, 完善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 要问需于民。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 推动公民有序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实现自我管理。发挥党政届、知识界、行业界、媒体界等不同社会主体的作用, 发挥市民参与和志愿者的作用。搭建人民群众参事议事的平台,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 建立政府部门负责人定期和市民互动交流制度,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第三, 要听政于民。完善基层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等制度, 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采取入户调查、听证会等形式, 对重大民生工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级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邢占军:《中国城市居民主观幸福感量表的编制》, 博士论文, 华东师范大学, 2003年4月.

[2]宫春子: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辽东学院学报, 2006年12月.

[3]蔺丰奇:从G D P到G N H:经济发展价值坐标的转变, 人文杂志, 2006年第6期.

[4]刘伟蔡志洲:G D P增长与幸福指数经济导刊, 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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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庄连平, 李晶.基于相关性分析的广义国民幸福指数的构建.统计教育, 2008 (8) :36-40.

科技金融发展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第5篇

本文由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出发,总结之前学者的科技金融的定义与意义,从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层面剖析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企业自身风险大、金融机构融资难、政府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所对应的整改措施,以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科技创新在我国发展的地位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必须被摆在我国未来发展的核心位置。金融,顾名思义即资金的融通过程,是现代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核心和枢纽。科技带来的技术改革不断推动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符合我国的发展需求,能够助推我国经济发展。

科技金融的定义与意义

科技金融主要是指科技与金融产业的有机结合,是产业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科技金融”一词最早于1993年被深圳市科技局提出,但其本意其实更偏向于“科技和金融”的简写而非新的复合名词。目前关于科技金融的定义并不明确,虽然有很多学者先后对其进行过研究,但仍尚未形成统―体系。通过归纳国际、国内的研究,可以得出科技金融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科技金融是创新活动的一种,新技术常被用于创造更大的利润;科技金融是科技成果资本化的过程,科技渐渐演变成创造财富的工具;科技金融是“技术――经济”范式下发展的,技术创新在金融工具的支持下推动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科技金融是科技影响金融构成,从而获取高附加报酬的过程。

众多的定义中,赵昌文(2009)提出的是被认为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根据赵昌文的观点,科技金融是科技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通常金融工具、政策、制度以及服务等一系列因素的支持可以有力地促进科技的开发与成果的转化,进而推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此外,科学技术的创新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需要企业、市场、政府等主体的参与和支持,缺一不可。

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能够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和转型。科学技术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推进器。科技的发展能够让增长不局限于要素投入,而是进行合理整合,实现有限要素的充分利用;金融的发展能够让资源更加优化配置。故二者结合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由依靠要素的外延式增长转变为更加合理的内涵式增长。此外,二者之间还有着彼此促进的作用,能够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要素与生产方式的整合。

科技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科技企业融资难

目前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众多条目,并通过一系列的策略来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然而,一些金融机构为规避高风险而倾向于风险较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导致了科技企业难以融资。同时,有些银行的信贷机制与科技企业发展特点的不相适应,也同样导致了科技企业融资困难,不得不寻求其他渠道来维持经营。

科技企业自身问题

①多数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具有不稳定性。生命周期的不?定性让科技企业随时可能进入衰退周期,加上其生命周期普遍较短,风险价值的波动较大,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和防控风险,故而受到金融机构的排斥。

②科技企业的价值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之中,这些带有公共属性的产品和服务大都没有被纳入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的法律框架内。这种情况导致科技企业的担保资源匮乏,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标准。

③科技企业针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维护也存在很多弊端,如财务问题、组织架构问题等,以致金融机构很难做出正面的信用评价。

中介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由于缺失服务科技型企业财务咨询机构和顾问中介机构,无法准确提供科技企业的信用以及产业结构与风险评估等信息,无法建立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的联系,进而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科技企业发展滞缓,高品质的科技产品得不到关注与重视,最终使得国家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缓慢。

政府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目前政府出台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与科技创新问题的有关政策,但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的可行政策还不甚完善,导致政策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针对性与指导性不足。同时,能有力支撑的公共服务体系亦不够完善,使得一系列政策在真正实施过程中出现失灵的情况。虽然政府为维持中小企业设立了创业基金,给予创始资金的支持,但在资金分配上未达到合理分配的预期,使得资金分配不均,使用效率低下。

资本市场多样性不足

多渠道的投资方式一般是需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因为要保证其具有偿债能力。而现在我国缺乏一个多样的风险投资市场体系,难以满足市场内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拓展融资渠道。政府应健全融资机制,加强各机构对科技金融的投资力度,并增添融资渠道,在现有的基础上可增添民间融资方式,例如众筹等;同时,应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帮扶力度,照顾到银行和企业双方的收益,对风险较高的项目评估后予以适当融资支持。

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整改,提升自身信用,使金融机构不排斥为其融资,更好的提供融资服务;其次,规范运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防患于未然。

建立良好的中介体系。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中介体系,通过这样的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与融资机构提供信息媒介,使二者得到有效的信息服务与支持。政府可以加大资金投入,来构建一个完善的网上信息交流平台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负责信息的收集、加工与管理等,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逐渐解决企业与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达到信息沟通的平衡,推动企业的运营与金融机构的收益。

完善相关政策。我国应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多的根据我国基本国情来制定科技金融的发展策略,以期得到更加适合的政策与方针。政府应注重推动对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以及中介系统有机结合,使得三者起到有效的助推作用,并且加强帮扶资金的合理分配,从而使得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各企业能够和谐稳定的共同发展。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6篇

问题与对策建议

文■齐桂珍

当前,由于养老基金未实行全国统筹,互助、互济和收入再分配的“公平”功能未很好体现,同时,由于养老金筹集的地区差异,也影响了政府购买和供应养老服务水平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地区之间老年人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平等”。

一、养老基金的“碎片化”筹集,影响了互济和再分配功能的发挥,造成了地区间政府购买、供应养老服务的不均等

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养老金统筹应由现行中西部地区的省级统筹和东部地区的市、县(区)的“碎片化”统筹转为全国统筹

在现行的“碎片化”统筹方式下,中西部地区为了争取中央在基本养老金方面的财政补助,对一些企业欠缴养老金的情况采取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的态度,结果缺口愈来愈大,迫使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补贴愈来愈多。2010—2013年,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基本养老金的补贴已由400多亿元上升至2000多亿元。东部地区由于养老金普遍结余,为了防止将来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后,将养老金的结余积累调剂给其他地区,因此,对中央要求的养老金省级统筹迟迟不执行,尽可能将结余养老金留在市、县灵活使用,以保持经济社会的高速增长。如果听任这种地方自行其事的做法,将增加全国统筹的难度。中央应尽快下决心制定全国养老金统筹方案,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由中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进行调剂,以减少地区之间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差距,以及减少因养老金“碎片化”造成的地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水平不统一、不公平的问题。

(二)对欠缴养老金的企业要限期补缴,对养老金结余地区的养老金实行专账管理或上收一级进行地区内调剂

对中西部地区长期欠缴养老金的企业应进行清理,要限期补缴。如果企业无力补缴,则可将企业资产划出部分资产作为养老金资产,用资产分得的红利来补缴所欠养老金,直到欠缴养老金全部补缴后,再将养老金资产归还原资产持有者。对于将要破产的企业,可以将与欠缴养老金等值的资产划出来单独拍卖,用拍卖收入来补缴所欠养老金。也可以待破产企业资产清盘拍卖后,用其收入的一部分来偿还欠缴的养老金。如果企业已经清盘破产,无法追回欠缴养老金时,则由企业养老金交缴监管部门负责补缴,或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

对于养老金结余的地区,养老金应上缴省级统筹专账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使用。如果养老金结余已挪作他用,则要限期收回,并上缴省级专管账户管理。如果结余养老金已用于投资项目,则应限期收回,或用相应投资品资产拍卖收回,也可以用投资品相应资产的红利回收补偿。并要对养老金及时交缴者,以及养老金结余地区及时上缴市县按其上缴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总之,既不能让养老金欠缴者和欠缴地区得益,也不能让养老金及时交缴者和结余及时上缴的地区吃亏。

(三)既要调整现行对养老金补贴的政策,又要调整养老金欠缴不惩罚、及时上缴不奖励的政策

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补贴政策:对中西部地区基本养老金发放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省、自治区,中央给予不足部分100%的补贴;对东部发达地区个别欠发达省(如海南省),基本养老金发放低于全国规定标准的,不足部分中央给予50%的补贴。这种政策看似对东部地区基本养老金不足的省实行了倾斜,但实则不仅继续拉大了与东部地区养老金结余省份的差距,拉大了同全国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差距,也拉大了与中西部省区基本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差距。这种对东部地区基本养老金发放低于全国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的省份减半补贴的政策,没有考虑东部地区省际养老金不能调剂的现状,这是一种省际歧视政策,中央应予以改变,要将东部欠发达省基本养老金低于全国发放标准的中央补贴标准,提高到中西部地区的补贴标准,以示均等和公平。

对于欠缴养老金长期不解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视欠缴程度适当降低补贴数额,即按基本养老金欠缴比例降低原有补贴百分比,如补贴比例由100%降为98%或95%等,以示惩罚。降低补贴百分比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使老年人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受影响。

对于一些养老金结余的市(区)、县(市、区)及时上缴养老金省级统筹账户的,应予一定的奖励,可按上缴额的2%—5%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于隐瞒养老金结余不予上缴专管账户的应予以没收,或按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具体项目及标准不规范,地区之间养老服务供给差距较大

由于东、中、西和东北四地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具体项目及标准各地不一,地区之间养老服务水平的差距小的有1—2倍,相差大的有2—3倍。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一般包括“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政府兜底养老、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居家养老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和高龄补贴等五个部分。具体项目有生活服务、医疗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康复保健服务、心理咨询服务、临终关怀和信息服务等。但每个服务类别和项目服务购买的范围与标准,各地不完全一样。像“三无”老年人供养,江苏省的无锡市每人每月由政府提供的生活费用为1500元左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为400多元,中西部一些地区还低于400元。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性补贴,有的地方按床位补贴,每张床补贴低的2000—3000元、高的7000—15000元。有的地方按养老机构规模补贴,低的补贴3—4万元,高的补贴5—6万元。对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无锡市按机构规模进行补贴,每年每个机构的补贴不低于3万元。有的地区按入住人员计算,每人每月200元(黑龙江省),有的地区每人每月补贴1200—1500元(无锡市)。对于信息服务,有的地区60岁以上实行免费服务,有的地区收费服务,有的地区给予适当补贴。对于高龄老人补贴,有的地区只限于低保、低收入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补贴(哈尔滨市)。有的地区不限于低保、低收入80周岁以上老人,还包括其他特殊需要帮助的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60元(无锡市)。有的地区高龄补贴和优惠实行普惠制,有的地区高龄补贴限于特定人群老人。由于各地很不统一,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不是均等化,而是差别化,这不符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均等化、公平化宗旨。为了改变这方面的差距和不公平的问题,养老服务补贴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统一“三无”、“五保”老年人兜底供养的标准

可以确定将现行的基本生活标准和平均生活标准统一为当地城乡居民当年平均消费水平。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统一供养标准,再过渡到全国统一供养标准。

(二)统一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

既可以按民办养老机构的规模(床位)统一补贴标准,也可以按“民办养老机构设施的年折旧额+运营成本+一定利润”来进行补贴。政府的补贴额不能低于“养老机构设施的年折旧额+运行成本额”。现在相当一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困难,就是因为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低于经营成本。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必须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府补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规范列支。国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硬件建设和软件设计应标准化,在资金方面除了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外,还可以在贷款方面给予政府贴息,或允许通过发行债券进行社会融资。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融资。在养老服务收费价格方面,除了进行适度调控以外,应允许一定幅度浮动。

对于中低档具有公益性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利润可控制在一般企业盈利率(10%—12%)的50%左右。对于高档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康乐中心等可适当放开价格,将利润控制在成本的2—3倍(相当于准公共产品的价格),收费价格超过3倍的,可开征暴利税加以控制。

(三)对居家养老补贴和高龄补贴,标准应统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统一、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以体现均等和公平。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购买补贴标准,在养老金实行省级统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应基本统一。在未实行养老金省级统筹的省、市范围内,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的差距不宜过大,应控制在20%—30%以内。将来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以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居家养老补贴的差距也应控制在50%以内,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相当。

对于高龄补贴,倾向于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年满80周岁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给予必要的政府补贴。对于属于中等收入阶层和高收入家庭8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原则上政府不用购买服务,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他们的长期护理问题。

三、养老服务系统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短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普遍偏低,不适应当前养老服务的要求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多数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文化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素质偏低,有中等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术职称的护理师、保健师、康复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严重短缺。全国现有2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以1个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为100—200个老人服务,全国护理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各缺200万人,康复师、保健师各缺100万人,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人员至少各缺50万人左右。合计全国约缺少为老服务人员800—1000万人。要解决为老服务人员严重短缺问题,拟采取如下对策:

(一)利用教育资源,加强职业培训

利用中等技术学校(包括护理学校)、高等技术职业院校和专科院校开设为老服务的相关院系和专业,培养具有为老服务专业技能的中等专业人员和高等专业人员,以提供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二)开展网络在线教育

对现有为老服务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在线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管理素质和服务素质,通过考核,持证上岗。

(三)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

对现在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他们具有为老服务技能,实现持证转岗就业,开辟就业的新渠道,以降低社会失业率,提高社会就业率。

(四)提高服务人员工资和福利水平

要提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现在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基本上处于各地的最低工资和福利水平。养老机构负责人的工资和福利与一般企业高管的工资和福利没法相比,低得可怜。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必须提高养老服务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权力过于分散,降低了为老服务工作的效率

一个为老服务工作的决策在发改委、民政、财政、国土、人社、城建、工商、环保、安全、审计等十多个部门之间要转几十天,公章要盖几十个。有时中央养老服务工作的文件下达半年或一年,一些地方相关的实施方案或配套方案尚未建立。要解决这方面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养老服务权力归口集中管理

梳理分散在各部门的养老服务事项(权力)。同一事项(权力)尽可能归口在一个部门,切忌交叉、重叠,防止扯皮、打架、推诿,使决策、执行、监督、高效运行。

(二)成立专职机构统筹协调

成立养老服务专项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或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权力集中到一个部门来协调,或者采用相关部门推派工作人员联合办公,统筹协调。

(三)建立大部门制的为老服务机构

江苏省无锡市的养老体系完善、养老制度健全、工作效率高,好多工作超前决策、超前试点,就是在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8大部门都成立了各自的服务中心,涉及到多部门需要协调的改革、发展事项,都由服务中心来协调办理。各委局办原有的行政业务由内部机构根据职能各司其职。看似机构大了、人员增加了,结果使原有的一些需要撤并的事业单位的冗员也顺利安排了,政府的大部门制也在机构改革中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强化了。

五、养老服务业的法制不完善,缺乏专项法律,好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项目、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已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保险法》等法律虽有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和养老保险方面的内容,但比较粗略,不适应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内容和具体项目,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加以规范:

(一)立法统一供养标准

要制定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政府供养法》。将政府供养“三无”老年人和农村“五保”老年人的条件,以及生活、医疗、康复、保健、娱乐、教育和文体活动等政府购买内容、项目、标准做出法律规定。并对“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的界定标准和机构服务的业绩评价,以及政府供养“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的财政补贴专管账户的建立和财政预算列支及监督管理工作,都要以法律条文颁布。

(二)要制定《养老机构法》

要对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制定专项法律。特别是要将社会力量办理、管理、经营的非盈利养老机构和盈利养老机构作法律界定。并对它们用地标准、用地规划和机构建设与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工作都要作出法律安排。特别是政府对民营养老机构服务购买的范围、内容、项目、标准都应以法律条文公开,以便各地可以依法执行,可以提高政府向民营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的透明度,以便于购买主体、服务对象、服务供应者和监督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使工作高效透明。

(三)要制定《居家养老法》

对居家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等都要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政府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服务内容、数量、价格和支付方式(全额补贴、差额补贴、凭证报销)都要用法律条文明确列出,以使购买服务的主体、服务的供应机构和服务的享受者清楚各自的义务和权益。

(四)要制定与专项法律相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

除了要制定以上专项法律以外,有关部门还要制定与专项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使政府依法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供应服务,被服务对象依法享受各自的服务,使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六、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不能消除我国存在的不同行业、地区、群体的养老金发放差别,要消除养老金的“不公平待遇”,必须统一全国养老金制度

(一)世界各国养老金都存在差别

据我们对世界发达国家养老金制度的分析研究,目前尚未发现哪个国家的养老金发放是全国划一、不存在差别的。就是在养老金制度改革以前的瑞典,认为是世界上发放养老金“最公平”的国家,也存在差别,只是差别比其他国家小一点而已。瑞典在20世纪30—90年代,养老金发放是按退休人员在职时工资最高15年的平均值发放,实际上由于各人最高工资水平不同,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也存在差别。

(二)降低养老金水平,适当拉开差距是世界潮流

由于瑞典养老金总盘子支出大于收入,截止1996年,瑞典全国养老金缺口5000亿美元。为了减轻国家在养老金支出方面的沉重负担,瑞典不得不改革原有的养老金制度,像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一样,将养老金分为三大块:国民年金(面向低收入群体),关联养老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职居民的补充养老金)。美国的养老金也分三块:联邦退休金制度(属基本养老金,用社会保障税统筹,实行普惠制),私人年金计划(属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按比例缴纳),个人退休金制度(个人储蓄退休金)。英国养老金分为公共部门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私人部门养老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个人储蓄养老金)。日本分为公共年金(普惠制的基本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发达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大同小异,改革趋势是降低养老金发放水平,适当拉大养老金差距(按贡献发放养老金)。

(三)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方向符合世界潮流

从国际动向看我国目前存在的公务员养老金、事业单位养老金(已开始与企业养老金并轨)、企业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个人购买养老保险,集体<限农村>和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私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些有差别的养老保险制度与政府补贴养老金只向低保、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制度是符合世界改革潮流的,群体之间存在养老金差距是正常的,按贡献和人头发放养老金的做法是无可指责的。“公平”与“不公平”都是相对的。贡献大,养老金高;个人储蓄养老金缴得多,退休后养老金领得多,这是正常的。而不论贡献大小、缴款多少,一律拉平养老金发放的理论和做法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是不可取的。那种要求将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完全并轨,在现阶段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需要进一步改革,要将养老金发放的差距控制在社会承受能力之内,要使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四)中国特色养老制度的设计

根据国际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方向,养老金基本上分为普惠制的基本养老金(统一征收基本养老金税),按贡献分配的补充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的商业保险。中国为了缩小无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的养老金与退休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金差距,又设计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购买、集体补贴(农村居民)和政府补贴(城镇居民)的商业保险养老金,即中国未来养老金制度=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个人储蓄养老金+政府、集体补贴的商业保险养老金。■

路桥施工管理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第7篇

1.1 信息的传递渠道不畅通

由于路桥项目建设工作的复杂性, 项目的建设工期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投资, 建设需要涉及的各部门, 为确保路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项目经理应承担相关责任, 建立和完善信息传输网络, 使得水平信息和垂直信息之间进行平滑传输, 避免和减少盲点工程部位, 方便各项目经理部可以有效地进行管理和施工。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对信息的理解存在偏差, 信息的实时性和信息真实性问题, 往往造成在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失真。

1.2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 包含着大量的人力资源和信息。近年来, 中国引进了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 使路桥工程的项目管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 一般中国路桥建设单位采用的是承包工作系统的施工队伍, 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 加上科学的管理思想建设团队缺乏, 不能给施工队进行有效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 对人的控制流失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虽然中国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政策和技术标准施工现场, 但实际情况, 效果不大。现实情况和文明施工目标还差很远。一些施工单位忽视其系统的施工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现场堆放的废旧材料, 施工机械设备胡乱的停放, 导致施工现场没有秩序。施工人员的精神面貌差, 工作效率和积极性较低, 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建设单位的形象。

1.3 材料的浪费现象严重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经济地位是相对的。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材料浪费严重的现象, 一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追求数量, 忽视了经济利益, 投资方故意使用一些新的建筑材料, 提高施工的总体成本。在长时间的施工过程中, 将使建筑市场的信誉下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 对我国路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对策

2.1 项目采购管理作为路桥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使得工程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

项目采购工作涉及的商品品种的采购, 需要更多的技术, 商业资本的质量和价格都要严格的按照标准执行。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 采购工作发生故障, 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甚至导致承包商超出预期的损失。项目采购管理机制建滞后于现实需要, 采购材料和实际施工有很大的偏差, 从而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 给施工方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路桥团队管理意识和团队文化建设, 加强施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加强团队精神培养, 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荣辱与共, 让员工感觉到项目团队的重要。

2.2 完善路桥市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

多样化、严格化是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的最大特点, 施工中水泥需求量比较大, 以及预制施工中常见的材料会使用更多的新材料, 新的生产工艺。在路桥的建筑工地, 也是材料要使用的一个主要问题, 建设单位应不断完善施工现场, 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来解决材料问题。为了确定使用的材料, 规格和型号根据设计师提供的设计图纸信息, 得到所需数量的科学分析后, 所需材料的精确计算, 最后确定购买的时间安排, 保证施工现场有充足的原材料供应;找出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合理安排所需的材料的使用, 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 检查, 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单位, 安排抽样检查工作, 对不合格的材料, 必须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禁止使用。各种材料分类放置, 并做一些醒目的标识, 确保施工材料放置在秩序, 避免混在一起。

2.3 提高项目采购管理

施工单位应继续完善项目采购管理, 设计方案确定后, 要仔细计算所需数量的材料和用品, 保证足够的物资支持, 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其次, 深入进行材料的市场调查, 根据材料规格购买材料, 在这个过程中, 严格避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再次, 严格按照施工材料的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在现场, 登记材料储存情况, 避免泄漏。确保物料供应, 仓储透明, 为后面的项目进度提供有力的支持, 还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素质教育。在整个项目的采购与管理中, 采购管理是一个关键环节, 对材料成本控制起重要作用。材料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和材料采购计划的审批, 验收材料采购, 库存统计工作, 采购工作紧密联系, 稍有疏忽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度。在实际工作中, 经常会出现暗箱操作, 要求打折, 以次充好等购买现象, 因此, 材料采购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施工材料, 施工技术和市场技能和信息, 而且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培养综合采购人员, 以形成良性发展的采购管理环节。

2.4 建立一套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严格的有序的工程质量内部监理监督系统

内部质量监督遇到下列情况可行使质量否决权:不按图纸施工, 大小不与图纸相符, 不符合建设项目设计要求;使用的原材料, 外购部件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监督程序;前工序交接检查工程无驻地工程师签证隐蔽工程。合同的规格一般符合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半成品和成品的工程质量标准, 有时还提供施工方法, 建立涵盖整个项目进度的控制网络系统。从领导到生产队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时间感。项目已进入项目经理部的准备阶段, 将网络控制系统控制到项目, 控制到最后一个完成时间, 控制到生产计划, 确保项目准时完成。按项目的整体网络图的时间, 通过网络分析, 针对关键的项目施工阶段, 是编制项目网络图的关键。通过科学计算和谨慎的预测, 发现关键工程的重点问题, 所以按阶段抓住关键, 关键过程和项目, 能够确保总工期按计划前进。

2.5 建立科学的建设项目运行机制

加强项目团队的管理以及对承包工作团队的管理, 科学的对项目进行分包实施, 加强项目的会计信息管理。通过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的项目经理部, 宏观经济管理和有效的服务, 监督执行会计项目的投入产出。在这种方式下对项目的状况进行实时的了解, 不断的挖掘项目的潜力, 降低产品的消耗, 加快施工的速度, 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在中国路桥的项目建设中, 还存在许多各种形式的问题, 要求施工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正确面对这些问题, 并不断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 不断完善机制本身, 以避免缺陷, 使路桥建设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中国路桥建设已经发展到一个新水平。路桥项目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多个环节的管理, 其中对路桥的施工管理是路桥项目的重点工作, 只有充分发挥路桥施工管理才能保障路桥项目的顺利完工。本文就中国路桥建设的管理与对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为今后的路桥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路桥,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于明.道路桥梁工程质量问题及施工管理控制[J].商品与质量学, 2013 (1) .[1]于明.道路桥梁工程质量问题及施工管理控制[J].商品与质量学, 2013 (1) .

[2]周雄.道路桥梁施工管理中的问题控制及解决方法分析[J].建界, 2012 (7) .[2]周雄.道路桥梁施工管理中的问题控制及解决方法分析[J].建界, 2012 (7) .

[3]李鸿深.探讨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J].建材与饰, 2012 (10) .[3]李鸿深.探讨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J].建材与饰, 2012 (10) .

高校学生评教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第8篇

一、高校评教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学生评教主体意识淡漠, 随意性较大。

理论上讲, 学生作为教育服务的直接消费者, 对教师提供的教育服务质量最具有发言权, 而且学生作为评教主体, 对教学质量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也是法律赋予学生的一项权利。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其目的是通过评教, 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方向, 让教师同时也了解学生所需, 从而更好地扬长避短, 不断调整教学方法, 提高教学水平, 保证教学质量。但在实践中, 许多学生不太了解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对评教主体意识淡漠, 敷衍了事。2010年2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大学生给老师打分成一分钟游戏》的文章, 反映有些学生评教时只需将鼠标沿A线下滑, 一分钟内即可完成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的所有评价。尽管距今已五年有余, 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有些学生让别人代评或嫌麻烦主动弃评者有之, 更有甚者, 将评教作为“报复”老师的工具。有个别学生上课迟到, 听课不认真, 老师批评几句就心生怨恨, 借此报复。

(二) 评教带有较大倾向性, “人情”因素较多。

学生评教的对象应该是教师的教学而不是教师本人, 但在实践中学生往往将二者混为一谈, 以教师的年龄、相貌、性别、职称等结合自己的喜好来评价, 如此一来, 那些善于与学生沟通, 不严格管理甚至爱讨好学生的相貌又不错的教师, 很容易拿高分, 相反, 那些对学生管理严格, 平时又不善于与学生交流的教师, 尽管工作很认真, 也很难赢得学生喜欢, 分数自然较低。造成有些教师课堂考勤流于形式, 上课不敢管, 不愿管, 疏于管理, 对学生作业明显的抄袭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争当“老好人”, 长此以往, 不但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还助长不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此乃办学之大忌也。

(三) 学生评教的能力差异较大。

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 能够对事物作出客观的判断。但在评教中这种判断能力差异较大, 主要表现为学习优良者与学习较差者之间。一般来讲, 学习优良的学生, 平时学习踏实认真, 对教师授课的各个环节感受较深, 能够胜任评教活动, 对教师的评价比较客观;学习较差的学生, 上课不注意听讲, 作业不认真做, 对整个教学过程基本无感知, 试想这类同学的评价能够客观反映教师的课堂绩效吗?严格来说这类同学不具备评价资格, 但实际工作中, 往往是根据所有参评学生的评价结果去衡量教师的教学水平, 显然有失公平。难怪有些老师对评教结果漠然视之或持抵制态度。

(四) 评价标准不科学。

学生评教的标准不外乎四个方面: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但不同学科、不同课程有不同的特点, 语言类课程与经管类、理工类、艺术类课程特点差异很大, 另外还要考虑到选修课与必修课之间, 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差异, 特别是现在, 很多大学文理齐全, 一个学校的评价标准过于强调统一, 势必导致评教结果的失真。笔者曾经在某个学期担任不同学院的同一门课, 一个学院将该门课程规定为必修课, 另一个学院规定为选修课, 其实学时与教学大纲无区别, 上必修课的学生明显非常重视, 刻苦认真, 勤学好问, 课堂表现积极活跃, 学习气氛浓厚, 除了圆满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外, 绝大多数同学还会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去扩充相关知识;相反, 上选修课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部分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 课后作业敷衍了事, 更谈不上主动复习巩固或拓展知识。最后的评教分数差别也较大, 必修课的学生对老师的教学很满意, 几乎满分;选修课的学生还算满意, 评分与学院平均分持平。上选修课的只有一个班40多人, 而上必修课的三个班130多人, 但根据学校规定是按学院及课程计算, 即必修与选修按两门课程计算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得分, 显然是不公平的。另外, 有些学院还出现了评教高分每年均集中在某两三门课程的教师, 其他课程难度较大的系, 全系教师得分普遍较低, 难道这些教师教学水平都很差吗?这些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评教标准的制定有待商榷, 因此制定评价标准时理应考虑此类影响因素。

(五) 评教结果的使用不科学。

学生评教的目的是督促教师改进教学, 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而不是对老师实施选拔、评优。实际工作中有些院校将学生评教结果作为晋级、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挫伤了许多教师的积极性, 因为上述诸多因素影响到评教结果的有效性, 因此如果人事部门对评教结果使用不当, 非但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反而会引起教师的抵触情绪, 甚至助长了教师不敢对学生严格要求, 只注重感情投入或有意讨好学生等不良风气的盛行, 严重违背了学生评教的初衷。

二、完善高校评教制度的对策建议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 针对上述学生评教中存在的问题,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 大力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 培养学生评教的主体与责任感, 端正学生评教态度。

通过宣传让每个学生认识到评教的重要性, 克服倾向性、随意性, 避免“人情分”, 更不准借机对老师实施“报复”, 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平、公正。因为学生作为教育服务的消费者, 提出的需求或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 才能为提供教育服务的教师提供正确的改进方向, 教师明确了方向, 不断改进提升教学水平, 学生才能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自古以来教育界都在提倡教学相长, 教师与学生之间不是对立关系, 也不是简单的买卖服务的供求关系, 而是相互促进, 和谐友爱的师生情谊, 学生评教的对象不是教师本人而是教师的教学, 学生通过评教指出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实际上是在帮助教师, 特别是青年教师, 教学经验不足, 自己又很难发现自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学生评教的反馈, 更便于查找教学中的不足, 客观上能够迅速促进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成长。

(二) 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评教标准的设计既要考虑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特点, 还要注意选修课与必修课、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差异, 要讲究科学性、严谨性与可行性。比如有些院校评教指标其中一项“教师的教学方法与本课程内容的适用性”, 这样的指标超出了学生的判断力, 学生反映不知道跟某门课程内容相关的教学方法有哪些, 怎么进行客观判断, 只能主观臆断。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制定很关键, 要把它当作一项管理工程去完成, 且忌随意性。可以参照国外大学的评价标准, 比如学生评教内容不仅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 还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其他影响因素, 如教材的选用、课程本身对学生增进知识、提高能力的作用等都在评教指标之列。从评教指标形式看, 国外评教量表除了单项评价外, 还有对该教师的综合评价, 以学生的感受为基础来评价教师的授课效果。

(三) 正确使用学生评教结果。

目前学生评教中诸多因素影响评教结果的客观与公平, 因此有关部门对评教结果不应作为衡量教师课堂绩效的唯一尺度, 还应该与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相结合。评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 评教不应仅仅放在期末, 学期中间也可进行, 同时应及时反馈评教结果, 便于教师在教学中根据学生的意见、建议、需求等及时调整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等, 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保证教学质量, 从而达到评教的目的。切不可滥用评教结果, 否则非但对提高教学质量不利, 可能还会助长不良风气, 将失去评教的意义。

总之, 学生评教作为学校督促教学工作, 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必须结合实际探索与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 对教师的课堂绩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便于教师不断改进与提高教学水平, 实现评教的意义。

摘要:学生评教作为评教教师课堂绩效的监控手段, 在我国高校普遍采用, 学生评教的质量对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建设良好学风, 提高教学质量等产生很大影响, 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本文对评教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 旨在不断完善评教制度, 提高评教质量。

关键词:学生评教,教学质量,教学管理

参考文献

[1]汪丽.高校学生评教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研究[J].江苏高教, 2007

[2]唐立国.高等学校学生评教体系探略[J].教育与职业, 2011, 17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9篇

1存在的问题

1.1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多年, 但绝大多数劳动者知之甚少, 具体到粉尘、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的工人更少。极少数工人即使知道也因为眼前的工作岗位而不敢向企业申请体检, 企业业主更是缺乏职业病检查的主动性、积极性。

1.2宜城市150多家企业10 000多名从事粉尘、有毒有害等工作的在职职工每年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不到应体检人员的10%。涉及企业为了减少支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大多数企业业主即使知晓职业病防治法要求, 也是揣着明白假装糊涂, 无视法律规定, 无视职工合法权益, 能拖则拖, 不愿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为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3县市级疾控中心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由于种种原因, 在体检前没有充分沟通, 往往是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某某时间要求我单位前往为该单位职工进行体检, 用人单位仅仅告知疾控中心大概体检人数、大概的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市疾控中心检查人员由于对用人单位工人岗位、工种、生产环境、生产流程等实际情况、具体资料缺乏必要的了解, 在实际检查时, 只能按一种危害因素对全体体检员工进行单一危害因素的体检, 存在漏检漏查职业病检查项目情况。

1.4用人单位故意模糊体检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企业老板由于害怕承担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责任, 明明是为职工进行岗中体检却偏偏在体检委托协议书上写岗前体检。疾控中心作为体检机构, 除了向业主讲明情况而别无他法;再如, 有的企业不将长期从事设备维修、车间内保洁等岗位的人员纳入接触有毒有害或粉尘等危害因素的岗位, 而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造成漏检现象, 影响健康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1.5部分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人也存在认识误区, 认为自己身体棒, 没什么疾病, 同时认为每次体检人数多、检查项目多, 花费时间长, 职业病检查机构和用人单位只不过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只不过是走走过场, 并不是为了通过职业病健康检查, 检查出职工真实的健康状况, 造成他们不能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职业病健康检查, 他们不知道这是职业病防治法的明文规定, 不知道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措施。也有的职工只关注检查颈椎病、腰椎病、血脂、血糖之类的体检项目, 把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检查混为一谈。

1.6从事县级职业病健康检查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县级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的医务人员临床时间较少, 实践经验较少, 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与上级要求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相比, 尚有一定差距。如有的放射影像师、心电图检查医师在职业病健康检查过程中不能准确判断检查结果, 这样势必导致被体检企业及参加体检员工对县级职业病健康检查能力的不信任, 以后的体检工作就不能再延续下去。

2对策建议

2.1深入广泛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知识, 着力宣传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就是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职业病防治法家喻户晓, 让企业业主以及企业工人主动要求, 依法督促企业领导组织职工定期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县级疾控中心要加强与本地安监部门的沟通, 保持常态化联系。让安监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的职业体检状况了如指掌, 同时, 加大对用人企业开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监管力度。

2.3县级疾控中心应该多与企业沟通, 取得其支持, 职业病健康检查医务人员要深入厂区, 现场查看, 了解工人岗位工种, 了解具体的危害因素以及危害岗位。在职业病健康检查工程中, 许多企业注明的危害因素为粉尘, 我们查看后与实际是不符的。县级疾控中心作为一个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检查机构, 在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 协调沟通的基础上, 应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在体检前据实填写好体检工人的个人档案、工作岗位、危害因素、职业史等, 以便体检时有的放矢、有条不紊, 体检结果真实有效。同时, 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也要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4作为一个地方的体检机构, 县市级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应该着力加强自身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可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 打造出一支胜任县市职业病健康检查需要、素质过硬的职业健康体检队伍。

2.5严格按照职业技术规范 (GBZ188-2007) 要求操作, 发现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以及职业禁忌证, 应将检查结果立即告诉企业以及工人本人, 同时上报本地安监局, 真正起到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2.6作为机构在体检时要做到温馨服务, 既开展健康检查, 也宣传健康保健知识。譬如要向在粉尘岗位作业的人员反复强调戴口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并且要讲明要用专用防尘口罩, 虽然戴着口罩感觉很憋气, 但这是阻止粉尘进入呼吸道的最有效手段;要向油漆企业职工讲明口罩、手套以及防护服的重要性, 要求避免直接接触油漆等有害物质, 保证身体健康, 让被体检单位以及被检职工满意。

2.7县市级职业体检机构要规范化管理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包括体检之前的委托协议书、体检原始登记、体检结果原始记录、体检结果报告书、体检结果送达函……, 县级疾控中心必须建立一整套规范化管理体系, 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10篇

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下, 对外贸易是很多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自开展贸易以来, 我国的外贸结构在不断的优化。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保持稳步增长的同时, 外贸区域布局也更趋协调。当前, 我国对外贸易已进入有规模扩张迈向质量提高的新阶段。

1 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现状

对外贸易结构指的是构成对外贸易活动的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其相互的联系, 它包括贸易活动主体之间、客体之间以及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比例关系, 主要的表现包括以下几方面: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区域结构、对外贸易方式结构、对外贸易模式结构和等 (张曙宵2003) 。

1.1 以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来划分的出口商品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 对外贸易高速增长, 我国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的比例显著上升。自1981年制成品出口比重首次超过初级产品以后, 我国外贸出口结构在1990年又有了更快的发展, 基本实现了出口产品结构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根据中国历年商品出口分类份额数据统计, 制成图1。

从图1可以看出上80年代, 我国初级产品出口占整个商品出口的比例高达50%以上, 1986年后, 初级产品的比重开始下降, 至2010年不到10%;工业产品自1986年后, 占出口比重上升, 自1990年开始, 比重达在70%以上, 进入21世纪, 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速度加快, 比重占超90%, 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了优化。

1.2 工业制成品内部结构现状

数据来源: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1980-2010)

目前我国以工业制成品出口为主导, 故应集中研究其内部结构。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制成图2, 得到的各类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重 (按《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划分商品) , 它反映了制成品中不同商品占出口总额比重的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1980-2010)

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出口份额从1980年开始基本呈下降趋势。增长最快且最明显的是机械及运输设备, 化学及其有关产品的出口份额变化不稳定也不明显, 出口份额略有下降。杂项制品的出口份额变在1996年前处于上升, 之后处于下降。

1.3 我国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现状

从规模和发展趋势看, 我国出口市场以亚洲为主。但近几年, 亚洲在我国出口市场中的地位相对下降, 北美洲和欧洲在我国出口市场中的地位逐步上升。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份额逐渐平衡。我国虽然很大出口份额仍然集中于美国、香港、日本、欧盟这几大市场, 但比往年有所下降, 且四者之间份额也趋于平衡。新兴市场发展迅速, 出口市场进一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我国与新兴市场贸易额快速增长, 对拉美和非洲等新开拓市场地区以及对韩国和东盟等周边地区贸易额保持快速增长。

2 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存在的问题

2.1 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如纺织、服装、机电组装劳动密集型产业, 尤其是在沿海地区, 故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出口份额较大, 而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化学及其有关产品占出口份额较小。此外, 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商品所占份额小。我国出口产品大量为贴牌生产, 自主品牌产品较少;同时, 出口产品层次较低, 国内增值率不高。

2.2 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我国与易伙伴间的份额逐渐平衡, 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比重相对稳定, 变化不大。但我国对外贸易市场集中度水平依旧较高, 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地区。这可能会带来贸易失衡, 加大国内就业压力等问题, 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风险。

3 相关对策建议

3.1 政府层面

政府要鼓励企业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加强技术创新, 促进中国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向锦, 康赞亮2006) 。政府可以引导机电行业和纺织行业的重点出口企业加快利用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材料, 实现行业技术改造跨越式升级。政府不仅要制定各种鼓励优惠政策, 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积极创造有利环境;同时也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上涨是不可避免的, 先前依靠低廉劳动力已经慢慢不适应中国的发展道路, 如今只有提高劳动力效率和劳动者素质才是顺应发展趋势的正确做法。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产业结构提升, 提高劳动力效率。

3.2 企业层面

企业应重视职工技术培训, 提高劳动者素质, 培养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工人, 保证生产效率。企业可以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 积极提供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录用优秀学生, 增强自身人力资源。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产品品牌含金量不高, 无法与国际品牌正面竞争, 很多企业对品牌的理解有限, 品牌意识不强, 太注重目前利益, 对品牌缺乏长远的规划 (章艳红2007) 。为此, 企业应清晰地找到自身的定位, 提高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 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 建设品牌、宣传品牌、维护品牌, 推动企业将产品做优做强做大。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 对外贸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极为重要的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 区域竞争与合作也日益激烈, 要保持和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贸易结构和政策就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对我国现阶段的贸易结构研究, 能有效分析我国当前外贸易结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据此方能提出和制定相应的对策建议, 对中国从贸易大国转变成贸易强国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对外贸易,贸易结构,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张曙宵.中国对外贸易结构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3.

[2]向锦, 康赞亮.我国出口结构的现状及其优化初探[J].国际贸易问题, 2006 (7) :15-18.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11篇

【关键词】小学语文 口语交际教学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7-0171-02

口语交际教学与训练是形成和发展儿童语文能力的重要一步,也是开发儿童智力的重要与有效方式。传统小学语文教学,过多的重视学生读、写能力的训练,忽视学生听、说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口头语言表达与交际能力较差,也导致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普遍不高;与当前新课程标准要求的突出学生主体性,全面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提高学生的自我表达及与他人交流的能力等目标不完全相符。紧扣新课程理念,通过加强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来全面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对促进新课程理念指导下小学语文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一、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及其特点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是指通过专门创设与日常生活相似的或者是在真实的生活情境中,依据特定口语交际教学目的开展的教师与学生主体间、学生主体之间进行的听、说、评的互动活动。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主动交际意识、生活角色意识、交际对象意识、情境意识及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就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特点而言,主要表现为动态性、简散性、规范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特点。

1.动态性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不仅是一个单向表述过程,确切的说是一个双向交流过程;在进行双向交流时,听、说、评双方角色不断地互换,随着对对方语言理解的变化而做出反应,整个教学过程是一个持续动态变化的过程,随着交流的深入,最终实现交际教学目的。

2.简散性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一方面受时空条件限制,双方不可能组织出更长、结构更复杂的语句,简、短是交际语句的主要特点;另一方面在特定情境中,交流内容、深度等会受到双方体态、表情、语境等因素的影响随时发生变化,交际过程结构松散、无序。

3.规范性

人与人之间交际的过程,是一个相对正式、规范的过程,除了要规范自己的语言,还要重视语言所要表达的含义。在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中,有必要通过规范学生的普通话、发音等做到交际的规范性;另外,更要让学生学会规范表达、倾听与理解讲话之意。

4.综合性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过程中,学生要想顺利进行口语交际,需要多种系统的参与,要求言语、思维、情感、态势和语境等多种系统相互配合、综合运用,保证交际任务的成功完成。学生的认知水平、言语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能力等都会对交际效果产生影响。

5.实践性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是一种教学活动,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是在学生的言语实践中进行的,话题可以来源于教学,也可以来源于社会生活,不论是哪一类话题其形式都是当面交谈,可以说与实际生活没什么区别,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

二、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不够重视

当前在岗的小学语文教师,基本上都缺乏关于口语交际教学的系统、专门训练,口语交际教学对小学语文教师来说还属于一个新鲜事物,教师们更多的是在摸索中开展。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效果的不甚理想,与教师有限的口语教学水平不无关系,但其根源还是在于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对学生口语教学的不够重视。

2.教师对口语交际教学认识存在偏差

许多的小学语文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口语交际教学的实质和目的,片面认为口语交际教学同样属于识字、阅读范畴,有的又把它和习作教学混为一谈,没有必要通过安排专门课时来进行训练。这也导致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被架空,变成了一堂再普通不过的语文课;没有切实从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角度出发来对待口语交际教学,几近流于形式。

3.口语交际教学内容序列构建存盲目性

通过对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教材的分析,就会发现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内容序列在构建上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不仅很难找出其内在的逻辑体系,更难找到教学内容序列构建的科学依据。新课标中虽然具体列出了各个学段口语交际教学要实现的目标,较以往有了很大进步,但目标还是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问题对策与建议

1.营造更加和谐的口语交际教学氛围

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过程是一个交流的过程,其过程中不仅是语言交流,更伴随着情感交流,是一个心灵相互感应的过程。为了促进口语交际教学的开展,有必要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语言交流环境与氛围。一方面,要求每位学生要与他人文明交流,不说脏话、不将恶行带进课堂;另一方面,教师自身更应该做好表率,通过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言语交际观念,引导学生文明交流、和谐交流,避免学生交流一些“奇谈怪论”而脱离教学正轨。

2.创设真实具体的口语交际教学情境

实践证明,教学情境创设的越好,口语交际教学效果也越好。首先,要注意创设情境的真实、有意义,是与当前主流社会文化相符的,学生能够在生活中可能经历过或者经历到的真实情境;其次,要注意创设情境的趣味性,如借助游戏、角色扮演等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创设教学情境。

3.科学、合理设置口语交际教材内容

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的研究还很少,深入性更是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当前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教材内容序列构建缺乏科学性、系统性的主要原因。为了增强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教材内容的可操作性,教师在教学中有必要结合小学生学习与生活经验进一步充实口语交际教材内容,促进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材内容的科学化,以及提高教材内容的可操作性;同时,注意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教学目标的合理设置,使之更符合小学生实际,进一步优化教材结构。

参考文献:

[1]李瑞云.浅谈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的有效策略[J].中学课程辅导(教师教育),2016,(05).

[2]李昊昊.小学语文口语交际教学设计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问题建议与对策 第12篇

新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全球新技术应用实践的不断推进,海底电缆管道日益成为物质、信息、能源等在海域空间输送的重要通道。我国海底电缆管道数量与空间布局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海底电缆管道规模持续扩大,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密集布局于近岸海域的海底电缆管道,与日趋活跃的围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海砂开采、港口码头建设等用海活动之间的空间叠置或毗邻,严重影响到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1,2]。

1我国海底电缆管道发展特点

我国海底电 缆管道从1994年开始注 册备案,到2014年国家海洋局及分局审批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注册备案396条。

对1994-2003年和2004-2013年两个时间段内国家海洋局及分局审批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综合分析,发现我国海底电缆管道发展存在以下特征。

(1)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规模持续扩大。19942003年间国家海洋局及分局共审批海底电缆管道160条,而2004-2013年间审批的海底电缆管道总数量达到236条,比前10年增加76条。

(2)海上油气勘探开采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是我国海底电缆管道的主要用途。北海区海底电缆管道中366条的所有者属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南海区海底电缆管道中33条的所有者属于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3)岛陆间海底电缆管道是近年来我国海底电缆管道规 模快速扩 大的主要 驱动因素 之一。 随着我国海岛开 发能力的 加强,为海岛开 发通水、通电、通信等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成为除海上石油开采外我国海底电缆管道规模快速增 长另一驱动因素。浙江省因舟山群岛开发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超过100条,占到全省海底电缆管道80%以上。辽宁省审批的5条海底电缆管道中4条就是为长海县海岛开发铺设的。福建省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也主要为岛陆间海底电缆管道。

(4)国际海底光缆登陆区相对集中。我国通往国外的52条国际海底光缆中30条的登陆点集中在深圳附近海岸,10条登陆点集中在上海附近海岸,密集的登陆点导致上海海岸区域选择海底电缆管道登陆点极为困难。

2我国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法规制度不健全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分别于1989年和1992年发布,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颁布实施时间,使得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管理未完全纳入海域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拿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直接铺设施工,施工完毕后,不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备案,造成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海底电缆管道信息不全,无法划定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定期巡航保护无据可依。

(2)一些地方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测、铺设施工和海域使用审批不在同一部门,部分企业办理完铺设施工手续后,不主动或者拖延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导致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游离于海域使用管理系统之外,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协调海底电缆管道用海与其他行业用海之间的矛盾,用海冲突产生的海底电缆管道安全隐患突出。

(3)20世纪90年代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很多已超过设计年限或已弃用,已有业主提出申请报废,但当前法律法规对海底电缆管道报废流程无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拆除,什么情况下可原地弃置,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4)《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海上各种活动的作业者,必须保护已铺设的海 底电缆管 道,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 法赔偿”,但没有给出具体的赔偿依据和标准。《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海上作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海上作业,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在一万元以下,而且没有具体的损害程度评判细则,不能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违法行为构成有效威慑。

2.2海底电缆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不明确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工作,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工作”。第十条规定“国家鼓励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和海底电缆管道线路等设置标志”,第十一条规定“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在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可以对海底电缆管道采取定期复查、监视和其他保护措施,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保护”。由于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于海底,而且分布范围广,监视保护困难,很多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未按照规定要求对海底电缆管道进行标志、定期复查和监视保护措施,也没有对海底电缆管道不实施标志、监视保护措施的惩治条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虽然负责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工作, 但由于海底电缆管道注册备案信息不全,每年的定期巡航执法行动不能完全消除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隐患。

2.3海底电缆管道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规模和强度的 加大,海底电缆管道和其他行业用海之间争占海域空间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

(1)一部分海底电缆管道由于未注册备案或注册备案资料不实,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划定海底电缆管道 保护区,也无法执 行定期巡 航检查,导致海上采砂、抛锚等活动对海底电缆管道形成安全隐患。

(2)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非法捕捞及抛锚、采砂作业,也严重危及海底电缆管道安全和使用效能。

(3)由于缺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部分海底电缆管道在铺设初期就存在安全隐患,且一些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后从未开展过检查维护工作。

(4)一些海底电缆管道投产年限已经临近或超过设计寿命,但没有相关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更换和保养,一旦出现油气泄漏或断裂,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3]。

(5)复杂的海底地形和水沙动力环境,也可能造成了部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段上层覆砂被搬移,导致部分电缆管道裸露或悬空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乃至发生[4]。

(6)在不同走向的海底电缆管道交汇区存在管道与管道交越、管道与电缆交越的问题,如果管道交越区处理不慎,也可能引发海底电缆管道安全隐患。

2.4海底电缆管道信息共享机制不畅

由于海底电缆管道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衔接不够,加上海底电缆管道普查措施滞后,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海底电缆管道基础信息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海底电缆管道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采用纸质的海底电缆管道注册备案资料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导致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情况掌握不全,无法建立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

一些企业不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路由调查和铺设施工许可,私自铺设海底电缆管道, 也不申请海域使用权,违法使用海域,而海底电缆管道隐蔽性又较强,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困难,造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的海底电缆管道信息不全。

3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建议

3.1健全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法规,进一步明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近年来,我国海岛开发利用进程加快,岛陆之间的输电、通信、输水等海底电缆管道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仅浙江省岛陆之间的海底电缆管道就多达107条,占全省电 缆管道总 数量的80%以上。

另外,国际海底光缆、海底排污管道数量也在急剧增多,管理问题也日益多样化。

为统筹协调我国各类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管理, 建议制定《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提升海底电缆管道保护的立法层次,明确海底电缆管到保护的分工协作责任。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健全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及巡航检查组织实施,从宏观上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是海底电缆管道保护管理的监督者和实施主体,负责本管辖海域的海底电缆管道注册备案、 保护区选划、巡航执法及安全检查监督等。地方人民政府是海底电缆管道灾害应急管理的主体, 负责海底电缆管道事故应急组织协调和处置应对。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主体负责海底电缆管道安全防护,严格执行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海底电缆管道安全检查、维护和保护管理工作。

3.2完善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政策制度

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排他性较强,与渔业用海、交通用海等对海域自然属性改变不大的行业用海不能兼容。建议在做好海洋功能区划并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从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的角度,出台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确权的相关政策,处理好同一海域各种用海方式之间的关系,明确海洋、水利、电力、电信、水务等相关各方面责任,通过备案制度、保护区制度、公告制度、标志制度、海上作业限制制度、补偿/赔偿制度、巡航检查制度等,避免用海矛盾及其给海底电缆管道带来的隐患,共同维护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良好秩序。

鉴于海底电缆管道实际路由与申请路由和 海域确权界址点 不一致、海底电缆 管道路由 调查、铺设施工和海域使用3个许可顺序不明确等情况,建议有效衔接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和海域使用管理的行政许可程序,科学衔接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测、铺设施工许可相关报告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对企业已依法取得路由调查、铺设施工许可且通过海域使用论证评审的海底电缆管道,应允许其先进行铺设施工,在铺设完毕后根据企业复勘查明的实际路由办理海域使用 手续和海底 电缆管道 注册备案,此后方可 投产运行。

3.3建立海底电缆管道动态监管体系

针对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要求高、情况复杂, 经常涉密等特点,建议加强海底电缆管道动态监测管理,保障海底管道的安全运行。

一方面,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完成后,应按照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审批时的管理要求定期开展调查 检测工作[5]。

另一方面,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中增加完善海底电缆管道管理信息数据库,对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铺设施工、海域使用、注册备案、后期监管、巡查保护、维修改造、拆除废弃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开展重点电缆管道聚集区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督其他用海活动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隐患。

同时协助海域管理部门核查与海底电缆管道相关的其他用海活动,协助海域管理部门处理海底电缆管道交越、海底电缆管道保护与海域使用之间关系。

3.4开展海底电缆管道普查,完善海底电缆管道基本信息

自2002年全国范围内组织的海底电缆管道普查以来,一直未进行海底电缆管道相关数据普查登记。近年来,随着全国海岛开发利用力度的加大、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能力的提高,全国陆续新增了一大批海底电缆管道,也有一批原有海底电缆管道陆 续进入废 弃年限,相关数据 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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