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管理范文

2024-08-07

支付管理范文(精选12篇)

支付管理 第1篇

一、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2013年2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并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和重庆5个城市先行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2013年9月, 支付宝、财付通等17家支付机构成为首批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正式拉开帷幕。在试点情况良好的基础上,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 允许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服务, 并将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

在国家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 支付机构积极拓展跨境支付业务, 通过与国际知名电商平台、航空公司、酒店、软件服务商等商户的合作,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应用试点和推广。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领域也从单纯的网上购物支付向货物贸易、留学教育、航空机票、酒店住宿和软件服务等多元化领域发展。如支付宝涉足海外退税;顺丰“海购丰运”上线, 为海淘用户提供转运服务;首信易支付为美国亚马逊、苹果线上商店等境外电商平台提供支付服务。截至2014年, 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支付机构共有22家, 业务许可范围包括货物贸易、留学教育、航空机票、酒店住宿、软件服务5类。2014年, 国内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交易笔数达到6 789.74万笔, 金额达到10 558.15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95.71%和118.2%。其中单位客户办理跨境互联网支付业务1 020.37万笔, 金额10 408.61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34.94%和2036.85%;个人客户办理跨境互联网支付业务5 769.37万笔, 金额149.54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89.5%和96.56%。我国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二、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意义

(一) 进一步规范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了支付机构市场准入、账户管理、风险控制及数据报送等管理要求, 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收支申报、个人结售汇管理等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 实现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规范化管理, 能够有效防范第三方支付平台外汇支付风险。

(二) 有利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在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爆发性增长的背景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 明确了试点实施后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及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 有助于支付机构提升其结售汇的能力与效率, 增强国际竞争力, 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三) 为国内消费者创造更便捷的跨国消费环境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范围扩展至全国, 国内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 可直接使用人民币购买支付境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 通过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项下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等值5万美元, 且结售汇不计入个人年度结售汇总额。此举为国内消费者创造了更方便、快捷的“海淘”环境。

三、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客户身份真实性审核难度大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要求支付机构严格审核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但未明确支付机构核实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身份的措施。且在实际业务开展中, 支付机构自身也无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身份核实的有效途径。

(二)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真实性审核难度大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要求支付机构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及“尽职审查”的原则, 保证境外特约商户的真实性、合法性, 以及对交易背景实行真实性审核, 虽明确了支付机构应履行的交易真实性审核职责, 但实际业务开展中支付机构难以对部分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相比于传统的国际贸易, 网上跨境交易的监控跟踪难度更大。这主要是由于互联网交易传输的是电子交易信息, 没有传统货物贸易中的合同单据等证明材料, 且电子单可被修改;而且部分交易产品具有虚拟特性, 一些境内外收付款人有可能相互勾结, 通过虚构虚拟产品交易等方式, 利用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交易平台实现非法资金跨境流动。这些都对传统的真实性审核监管模式带来极大的挑战。

(三) 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规定有待细化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未明确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 不利于监管机构对外汇备付金账户的使用及划转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监管。一是《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虽已明确了外汇备付金账户的名称、收入范围、支出范围及外汇备付金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 但只作简单的原则性规定, 并没有具体操作规定;二是《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虽明确了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备付金账户管理规定, 但外汇账户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在账户使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区别, 现有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并不完全适用于外汇备付金账户。

(四) 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中反洗钱规定有待细化

支付机构跨境支付服务方式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跨境性, 决定了对该领域业务的反洗钱监管会更加复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清算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引》虽然明确了我国境内依法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 启动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但未明确规定跨境支付中的反洗钱内容。

四、相关建议

(一) 建立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明确支付机构建立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 应当识别客户身份,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 并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 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应与其他监管单位充分沟通, 协调解决支付机构核实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身份信息的有效途径, 如支付机构核实个人客户身份信息, 可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核实机构客户身份信息, 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核查。

(二) 建立健全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跨境电子商务和支付机构管理, 涉及到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多个监管部门。目前, 各单位均是从自身业务角度进行独立监管, 未形成统一的联合监管体系。建议各监管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充分协调、积极配合, 共同搭建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互平台, 方便各监管单位利用平台信息与自身监管情况交叉比对, 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数据共享, 通过建立多层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监管体系以达到监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目的, 共同推动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 明确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操作细则

建议监管单位在现有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外汇账户的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外汇备付金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从备付金银行、备付金协议、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外汇备付金账户的使用范围、外汇备付金账户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等各方面予以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 以达到有效监管客户备付金的目的, 防范支付机构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

(四) 完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中的反洗钱监管机制

支付管理 第2篇

支付机构将被分类评级

与今年7月份的征求意见稿明显不同的一点是,《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进行了分类管理,安全级别高、运营规范的企业空间更大。央行正在制定支付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同时,此次央行将支付账户按安全性分为I、II、III三类。

其中,评级最高的A类机构,央行要求其II、III类实名账户应超过95%,并获得适度提高灵活性、功能范围,支付账户余额单日交易限额可提高至万元。

数据显示,央行已经发放了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有网络支付资格的约一半。“从现实情况看,能达到A类企业的支付机构并不多。”央行负责人称。此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统计,目前完成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共有9.45亿个,占支付账户总量的43.07%,占比较低。

目前支付宝实名账户超过4亿。业内人士表示,支付机构中的“巨头”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改造系统之后,获得A类评级应该无悬念。

五重验证可获最高额度

除了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消费账户也进行了划分,由此限定交易额度从1000元-1万元不等。

此次央行将支付账户分成三类,其中I类账户要求可以非面对面方式核验,其余额支付功能只能用于消费、转账,而且额度从开户起累计1000元。而II类、III类账户则要求面对面核验身份,如果是没有面对面,则分别需要通过3个和5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年额度也提升至10万元和20万元。

一家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表示,接下来要对系统进行升级,寻找机构进行信息对接,提供多种验证渠道。

另外,日交易额度则跟支付机构关联,如果你是A类机构的II类、III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限额可以提高至1万元,B类机构限额则为7500元。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单日最高额度为5000元,曾被网友纷纷吐槽“上网买不了iPhone”。

值得注意的是,10万元、20万元的年累计限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如果用网银支付或者是快捷支付,则不受这些额度的限制。

个人支付账户分类

Ⅰ类账户

余额付款功能:消费、转账

余额付款限额: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身份核实方式: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Ⅱ类账户

余额付款功能:消费、转账

余额付款限额:年累计10万元

身份核实方式: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Ⅲ类账户

余额付款功能: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余额付款限额:年累计20万元

身份核实方式: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非面对面验证客户身份方式

Ⅰ类账户

1个外部渠道

可以上传身份证,还可以绑定银行卡,来进行身份认证。

Ⅱ类账户

3个外部渠道

Ⅲ类账户

5个外部渠道

学历信息、驾照、水电费缴费单等也可以用来进行身份认证。

Q1 以后微信红包超过1000元,就发不了了?

升级账户后微信发红包可超千元

新规对小额微信红包客户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从相关要求看,微信客户都能够收发红包。

收到的红包资金将存放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账户)当中,这些钱还可以用于对外发红包,但累计发红包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如果发红包金额超过1000元,还需要继续对外发红包,则需要追加身份认证成为II类和III类账户。

Q2 支付账户余额和银行账户里的钱有何区别?

支付账户内余额“不受保护”

支付账户余额,是指用户留存在支付账户中的钱,其本质是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代为保管的预付资金。这些钱虽然所有权是客户,但却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放在银行,调动支付接受支付机构的指令。因此,当支付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受到损失。

而银行账户则是用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本人名下的账户,账户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用户本人有使用调动的权限,并由商业银行进行担保。

支付机构一旦破产,支付账户内的余额不受存款保险保护;而银行破产时,用户在该银行的存款有存款保险保障。

Q3 就算被分成了III类账户,是否以后一年最多也只能花20万元?

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余额付款

央行在《管理办法》中要求的余额付款限额年累计20万元,指的是利用支付账户内余额付款。如果超过了20万的限额,还可以直接利用银行卡快捷支付和网银支付来进行付款,完全能够满足消费需求。

不过根据央行测算,II类账户的10万限额足以满足大部分人的消费、转账需求;III类账户的20万元,覆盖投资理财需求也没有问题。

Q4 银行卡快捷支付受影响吗?

银行卡快捷支付不受影响

银行快捷支付涉及用户、银行与支付机构,因此交易由谁来验证成为讨论焦点。《管理办法》中提出,快捷支付的验证方式仍然大部分由银行进行验证。

其中,除了资质最高的A类支付机构可以和银行约定好谁来进行交易验证外,其他通过B、C类支付机构进行的交易中,除了2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以及还信用卡、交水电费和交税等业务,都要由银行来进行验证。因此银行卡快捷支付不受影响。

Q5 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方式有哪些?

上传身份证、绑定银行卡来“升级”

外部渠道身份认证指的是一切可以证明“你是你”的信息,包括通过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机构所提供的信息来验证身份确认。如果想要提高账户等级,需要怎么增加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方式呢?

最简单的,可以上传身份证,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公安网校验,来进行身份认证;还可以绑定银行卡,由于银行卡是实名制的,所以校验银行卡信息也可以验证身份。还有你的学历信息、驾照、水电费缴费单等。

“身份验证时,客户只需要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上传,并不需要本人去相关部门证明‘我是我’,而是由支付机构跟外部系统连接证实信息的真实性。”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如果是绑定两张银行卡,那就视为是两重认证。

所以,如果急于给支付账户升级,多绑定几张银行卡是最简单的方法。

据了解,目前支付宝实名账户有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信息,至少是三重认证。

Q6 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做资金存管的P2P还靠谱吗?

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和银行合作

《管理办法》里明确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信托、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浅析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程量计算;管理

公路工程计量工程是一项由多方配合的系統性、专业性和相关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面最广、所出现的问题最为复杂,计量工程师只有全面阅读和熟悉合同文件,认真掌握它们的优先次序才能作出准确判断,保证资金到位及时和合同的正常实施。

1计量的依据、原则及程序

1.1 主要计量依据

1.1.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1.2 合同图纸

1.1.3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1.1.4 合同条款

1.1.5 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1.1.6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1.1.7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1.8 质量合格书

1.1.9 准确的测量数据

1.2 计量的原则

1.2.1 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1.2.2 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1.2.3 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1.2.4 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并经中间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的部位,才予以计量,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

1.2.5 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

1.3 工程计量的方式与程序计量方式采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科,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具体程序如所示:

图1

2计量台账的建立

2.1 合同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工程开工后,因此时工程处于起步阶段,计量工程师应首先熟悉设计图纸,验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工程量,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验,对有问题的工程量及时与有关部门(设计、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复核,做到准确无误。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对各合同章、节的计量范围做到深刻理解,为以后的计量工作打好理论基础。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下,建立如下格式的合同工程计量台账。制表应与合同文件中各章、节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编号完全一致。其中各月份的“本月计量”为各月份计量审核后的最终金额。“累计计量”栏中的金额等于各月份审核后的金额之和并用公式写入,这样当某月的计量数据输入后,计量金额会自动汇总。“剩余金额”栏中的金额等于清单合计金额与累计计量金额之差,这样可直观显示计量情况,避免工程量超额计量现象的发生。制表时可按合同工期制表,根据实际工期增减。“合计”栏中合计各月及“累计计量”、“剩余金额”中的金额,也以公式写入,这样可以清晰的显示出各月计量金额、剩余计量金额及本章总计量金额。

2.2 变更工程台账的建立

随着工程施工的深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变更工程,一般为了不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变更图纸及设计、施工要求会很快下发,工程量的确定也比较容易,因为单价审核程序比较繁琐,致使“变更令”的下发会比较滞后。因此对于变更工程的计量主要是确定单价。办法有两个:1)套用现有相似细目或相邻合同段此项工程项目的单价;2)由设计单位依据招标基价重新分析单价。由于变更工程的数量不是很多,一般采用计流水帐的方法建立台账,待“变更令”下发后再归纳整理。

2.3 分项工程计量台账的建立

对于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的分项工程,除建立以上计量台账外还要建立分项工程计量台账,以便掌握工程进度,如路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特大、特长桥梁工程、挡墙工程等。这些分项工程计量台账中还要列入设计工程数量,随时计算设计数量与已计量数量之差,避免可能出现的超额计量情况。设计工程数量可将设计图纸中的数量录入,对于变化比较大的分项工程数量,还应将变更后的变更工程数量录入。

3工程量的计算

3.1 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设计图纸和设计参考资料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是工程计价最原始和基本的基础资料,因此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校核,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和量大价高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的另一个依据是预算定额,设计图纸中提供的工程数量与预算定额中计价采用的数量规则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在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时必须根据预算定额的计价规则将工程量拆分、合并、整理成套用预算定额时需要的采用的工程数量。

3.2 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3.2.1 路基工程

第 200 章包括的工程内容主要有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路基整型;坡面排水;护坡、坡面墙;挡土墙;锚杆挡土墙;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抗滑桩;河道防护等。在计量细则中规定,压实与路基整型的工作内容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包括在挖方与填方单价中。因具体名目较多,现以土石方计算为例,详细说明路基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的工程数量计算细则及计量方法:

(1)路基土石方的开挖,是按工作难易程度,将土壤和岩石分为松土、普通土、硬土、软石、次坚石、坚石六类,因此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按土石类别分别以立方米统计;而土石方的运输和压实则需根据预算定额分为土方和石方两项进行统计,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装卸、运输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即天然方),填方则是按压(夯)实的体积计算(即压实方)。当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筑路堤时,应考虑定额中所规定的换算系数。因此在统计土石方体积时,应特别注意设计图纸中采用的是天然方还是压实方,如果设计图纸中采用的体积计算规则与定额不一致时,应按定额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换算,换算系数见下表:

表1

(3)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应按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的要求,扣除大、中桥及隧道所占路线长度的体积,桥头引道的土石方,可视需要全部或部分列入桥梁工程项目中,但应注意不要遗漏或重复,扣除符合小桥标准的涵洞和通道所占路基土石方的体积,如果设计图纸中涵洞、通道和桥梁单独设计了台背回填,其台背回填的体积也应扣除。

(4)路基排水工程,预算定额中排水工程的挖基采用人工开挖,考虑到高速公路在排水工程施工时基本采用机械开挖,因此可以将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一并列入土石方工程中,排水工程中不予考虑;在统计排水工程的工程量时,按不同的圬工类型、型式进行统计。

(5)软土地基处理,当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为垫层时,要核查设计图表资料是否已扣减相应的路基填方数量,以免重复计价。

(6)有些工程数量在设计图纸中不能反映,因此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单独考虑此部分工程量,如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等。

3.2.2 隧道工程量的计算

对于隧道工程,一般以施工圖设计中各类围岩每延米隧道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计算审核,围岩有变更的按变更后的围岩进行计量。比较容易出错的是明洞及洞门工程量的计算,明洞回填要扣除洞门墙的厚度,洞门、洞顶防护、洞门装饰工程量比较琐碎,计算时要仔细小心。

3.2.3 其它工程量的计算

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的工程量审核,一般以施工图及变更图纸为依据进行审核,比较简单,这里不再赘述。

4工程计量的汇总

每月计量审核结束后要及时将计量数据输入计量台账,以备随时查阅。做到账目平衡清晰,重要数据或临时数据要加批注,防止出错或遗忘,及时发现问题以便下期计量审核时预以修正。

总之,公路工程计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工程计量工作可发现施工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工程管理不断完善,在管理中规范工程计量流程,建立施工计量管理台账,能进一步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完善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版)(上、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5.

[2]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编 .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12.

支付管理 第4篇

(一)

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客户当中, 有相当数量的客户为中小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在这些客户群体中, 部分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或者根本就没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时有发生。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除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 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因此, 正常的大额交易应有经济合同的支持。

在大额现金支付的背后, 往往隐藏着虚假的经济交易行为。现从企业关联交易、财政专项拨款项目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款结算等三方面的鉴证实务加以举例分析。

案例一:关联企业之间虚构现金支付交易避税

甲乙双方为关联方, 甲方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为某建筑公司, 甲方以现金支付乙方某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成本400万元。在甲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过程中, 客户提供了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从工程量清单的审查中发现, 土方运输方式所选的符号表示人力运输, 但从工程施工现场条件和现有的作业方式看明显与事实不符。

在本案中, 仅以乙方承担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代价, 就将甲方的普通住宅开发项目增值率降至20%以下, 可以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案例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公寓建设工程款全部凭收款收据用现金支付, 帮助对方偷逃税款

某社区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 于2005~2006年进行了新农村建设, 所建农民公寓工程合同价款400万元, 实际支付500万元, 全部凭收款收据用现金支付, 收款单位为个人, 与中标单位不符。

本案中, 工程款超支100万元, 被鉴证单位既未提供决算书, 也未提供合同调整依据。合同建设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相应偷逃了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案例三:企业通过虚构现金支付交易虚报投资额, 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某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增值税应税货物, 该项目公司于20××年在其当地发改局立项, 项目投资总额中设备投资500余万元全部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并且全额用现金支付了设备购置款。

项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投资额进行专项鉴证。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 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了客户提供的相关文件、合同资料及发票, 对其设备采购业务存在两方面的重大疑虑:第一:为什么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为什么全额现金支付?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 购置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项目的设备投资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致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72万元, 占整个项目财政资金的比例高达20%, 这是最直接的经济利益, 企业却主动放弃。带着这些疑虑, 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所取得的发票进行了发票真伪查询, 结果显示所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信息都与查询系统信息不一致。至此, 结合设备购置款全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基本已明确客户对该项目设备投资的真伪, 以虚假投资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在上述三个案例中, 会计主体出于偷逃纳税义务、骗取财政投资等不当经济利益的目的, 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记录了虚假的经济业务, 这明显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悖, 却能够公然出现在经济主体的账务资料中, 说明该项法规制度的相关条款在实施中出现了问题, 其账务处理对现金付款限额的管理是严峻的挑战。

(二)

现金管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 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的关键所在, 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

关于使用现金的范围和结算起点, 以及“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 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规定, 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中, 以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已做出规定。

关于现金收支、使用的监督管理, 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 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条规定:“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现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1988年开始实施。在条例及细则中虽然明确规定, 开户银行负责管理、监督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 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开户单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开户银行的监督管理职能已逐渐被弱化, 基层会计主体普遍存在现金余额过大、超范围使用现金、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支现金等违规现象。而开户银行作为商业银行, 继续作为现金收支管理、监督、处罚的主体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状况, 反映到经济实体上必然导致对公平竞争经济秩序的破坏。

为了加强和改善现金管理, 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 创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环境, 迫切需要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以修改完善, 使现金管理法规制度的变革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以下仅从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1)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使会计主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切实有效的现金管理法规制度, 使现金支付的限额管理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2) 实施诚信建设,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作为会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 首先要积极主动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法规制度;其次要加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力求使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动规范运行,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可靠性, 提高经济主体的信誉度。 (3)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经济主体的日常经济业务加强监督检查, 使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 从而为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4) 强化社会审计监督职能,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议提升社会审计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从根本上保证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社会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 1988-09-08

[2]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 2006-12-04

支付管理 第5篇

浙江省支付机构支付业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支付机构业务活动、风险状况以及各类重大事项,加强支付业务管理,防范支付业务风险,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0〕第2号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2010〕第17号公告)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的支付机构。

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

第三条

支付机构应按本办法要求向所在地市人民银行报告业务经营、支付业务系统运行和风险管理等情况。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在接到支付机构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先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立即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报告。

第四条

支付机构应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机构内部各部门的相关情况,并指派专门联络员,负责支付业务报告、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

第五条

支付机构发生下列事项,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 形式向所在地市人民银行报备:

(一)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业务创新,包括开办新的业务种类、调整原有业务的流程、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增加功能等;

(二)制订或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支付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

(三)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务、技术、运营、备付金管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因支付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原因需暂停支付服务2小时以上的;

(五)支付业务系统机房搬迁、机房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或网络结构发生重大调整;

(六)支付业务生产系统发生重大变更;

(七)开展可能影响支付业务系统运行的环境设施及应用系统应急演练。

第六条

支付机构发生下列事项,应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市人民银行报备:

(一)设立从事支付业务的分公司;

(二)变更持有5%(含)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三)在银行机构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与商业银行签订备付金存管协议;

(四)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五)变更公司地址;

(六)制订或调整支付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支付业务办法、客户权益保障措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七)与银行机构或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合作的领域、方式、起始时间、资金划转形式等;

(八)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行预付卡,代售或受理其他机构发行的预付卡,报告内容应包括发卡机构的基本情况、合作起始时间、代销或受理的其他机构发行的预付卡数量及金额、资金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等;

(九)跨境从事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支付业务;

(十)与其他机构签订涉及支配公司实际行为、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等的协议,以及因各种原因按照合作协议向合作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十一)因客户投诉、纠纷等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事件;

(十二)支付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出资人涉及诉讼案件;

(十三)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以及人民银行要求报告的事件。

第七条

支付机构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在事后立即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市人民银行报告,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完整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责任人、影响及补救措施:

(一)影响备付金安全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导致支付业务中止超过2小时的突发事件;

(三)因支付业务系统数据或敏感信息被窃取、篡改、假冒,或重要数据处理设备失窃,对公司经营、社会秩序和客户利益构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四)因信息系统软硬件故障、网络通信系统故障、供电系统故障、计算机病毒大规模感染信息系统设备、数据处理中心遭水灾、火灾及雷击、网络遭入侵或攻击导致支付业务系统中断或运行不正常超过4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支付业务系统不能正常运营且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等情形的。

第八条

支付机构应定期向所在地市人民银行报送以下资料:

(一)支付业务统计报表(格式见附1);

(二)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表和余额分布表(格式见附2、3);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支付业务统计报表按季编制,于下季初3个工作日内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所在地市人民银行;客户备付金余额表和余额分布表按月编制,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所在地市人民银行;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4月末前报送所在地市人民银行。

第九条

支付机构应严格依照各类报表的“填报说明”和业 务实际情况填报支付业务报表、报告和其他信息资料,确保各类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条

支付机构发生本办法未列明的其他可能对其自身经营发展、支付服务市场稳定或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应及时按人民银行要求以适当方式报告。

第十一条

支付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支付业务情况,存在不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行为的,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视情节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主要出资人,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以及发生公司合并或分立等事件的,应当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报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至

(三)项及第八条外,省外支付机构在浙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业务创新、客户备付金等另有管理规定的,从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从支付宝泄密看三大管理困境 第6篇

马云管理的员工数,确实居BAT之首,而马云创立的阿里文化,也成为国内甚至国际讨论的话题,马云自然有理由说自己的管理能力厉害。曾几何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我自己做了管理者(创业公司CEO)之后,对管理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次支付宝用户信息泄露,并不是偶然,从淘宝创建初期就出现“小二”伙同卖家骗买家的钱(直接删除买家账号)、删除差评收钱,到后来出现的供应商欺诈事件、淘宝聚划算贪污事件,等等,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暴露了阿里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三大管理困境:

其一,企业文化能否随意“创新”?

企业文化是一种科学的能够被不断继承并且对企业的业务发展、员工管理有持久影响力的综合文化,不仅是文化,更多还是凝聚团队、约束团队的有形或无形的制度、规则和流程。马云在阿里推行的企业文化,是武侠文化。我们都知道,武侠属于文学文化的一种,这可以算是创新,但企业能不能随意“创新”,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或者说企业文化的创新,是否有尺度和标准,像马云这种突破式的企业文化创新,给公司管理带来的江湖式问题,似乎让潜在的问题不断浮出来,昨天是贪污,今天是用户信息泄露,明天又会冒出什么?企业文化惹的祸,比我们想像中大得多……

其二,扁平管理是否比金字塔式管理风险控制力低?

不仅是阿里,当当网等也出现过用户信息泄露事件。随着互联网金融渐入视野,此前一直倍受推崇的互联网扁平化管理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力,遭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毕竟,原来的金字塔式层次管理,虽然效率比扁平化管理要低,可是由于责任人较多,中间的监控环节自然增多,风险其实降低了许多。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传统企业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上,比互联网企业强的原因。当然,这也使得他们在电商和互联网的业务发展上出现滞后。可是,企业的经营看的不是短跑能力,而是长跑能力。

互联网公司的电脑,多数情况下装着盗版软件,后台开放,可以随意复制各种数据,加上扁平化的管理方式,许多员工做的事情,不需经过上级批准,甚至许多员工在公司呆上一两年,都不知道自己的上级到底是谁!在此,我并不是鼓吹回到金字塔式的管理架构,但互联网公司特别是类金融互联网公司,是时候在管理架构上反思自己了。

其三,是不是不够重视信息管理?

BAT是中国最有可能发展大数据云平台的三家企业,用户信息只是大数据中的一部分,还有交易数据、搜索数据、用户行为数据、信用数据、商家商品数据等信息,互联网企业在快速的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中,是否足够重视这些信息的管理,实在让用户、商家心存疑虑。

当然,这或许是世界性难题,在互联网化越来越普及的今天,是否最后像美国科幻片预言的那样,由于所有都云化了,反而我们的安全受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威胁?

此次支付宝用户信息泄露事件,暴露出来互联网大公司管理的三大困境,要解决好并不容易。但问题出来之后的态度很重要,不是一味掩饰问题,或试图弱化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而是应该正视问题,找到根源解决问题,挽回用户的信任。

(作者系电商观察家、百读社社长)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刍议 第7篇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基础支出经费不足

基础经费不足是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面临的挑战之一, 尤其是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比例比较低, 使得基层财政出现较大的压力, 并且不同的地方, 财政经费都各不相同, 要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这种情况使得政府部门的基本支出费用存在不足, 基本财政保证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导致我国政府实行的猜中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受到阻碍, 执行力度不够。

(二) 计划执行力差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是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然后再由资金支付部门进行资金支付。但是, 在预算阶段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支出用款计划, 而很多用款支付计划下达非常缓慢, 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的基本支出资金的计划缺乏及时性, 使得部门缺乏稳定性, 也没有制定一些长期的合理计划。这种现状导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存在很多挑战和难度, 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要进一步研究, 尽快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 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涉及很多部门工作人员, 要真正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就必须要完善相关财政管理制度, 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目前随着我国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以来, 我国财政管理已经逐步建立单一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运作机制, 并且已经取得很大的成效。因此, 在未来要进一步完善这种运行机制, 健全相关保障制度。为了避免出现计划与预算不符合的情况, 支付管理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预算风险评估工作, 尤其是征收机关的财政收入, 都必须要采用直接缴库或者集中汇缴的方式, 将财政收入资金直接汇缴到国库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这种方式能够使得财政部门的审核更为简单, 并且这种支付方式能节省很多中间环节, 简化工作流程, 提高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管理以及使用的效率。预算编制以及风险评估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建立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 完善相关机构体系

完善相关结构体系就是要明确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 在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相互配合与协调下开展财政管理工作。 (1) 应该要明确预算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 制定工作细则, 预算编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起草预算方案, 经过讨论调整预算方案, 编年终会计决算报表。同时还要负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和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工作, 因此, 制定工作细则, 帮助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将劳动力资源合理优化使用。 (2) 要明确财政拨款部门职责, 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等有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 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核算, 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 要加强审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针对资金支付全过程的透明化进行严格监督, 主要是监督政府支付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集中支付过程运行情况等。

(三) 加快信息化建设

随着社会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信息技术对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 人们也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 财政国库支付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化系统是财政管理面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引进最为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 建立县级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地方政府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系统的综合预算、会计以及财务管理应用程序, 将数据资源储存在计算机中, 在系统中实现对账务的管理。数据库储存模式不仅具有科学性, 同时, 系统还具有自动化处理能力, 能通过年度或季度的总结, 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提供全面、综合的管理报告。其次, 要全面培养和引进信息管理人员, 加强人员培训, 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准确运用这种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人人监督与管理, 最终使得财政数据更为透明, 且能保持和分析更为快捷。最后, 还要逐渐建立现代化银行自己清算和支付系统。财政局工作人员要积极与银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发挥双方工作人员的智力, 加快财政资金拨付速度, 提高国库账目清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终通过这一系列措施, 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系, 实现财政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以及透明化, 提高我国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 财政管理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目前, 在我国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 我国财政支付模式创新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未来, 相信在工作人员不断深入研究下, 最终能建立和不断完善财政支付预算制度, 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实现现代财政国库支付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通过一系列措施, 全面提升我国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是社会资源得到合理的优化配置, 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廖淑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刍议[J].中国集体经济, 2012, (25) .

加强国库直接支付管理探讨 第8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分为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形式。国库直接支付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单位购买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购买支出、预算单位给员工的工资支付等。随着我国财政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强, 国家集中支付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国库直接支付的应用也越来越广。然而, 经过预算单位的申请、财政部门的批复再经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的这一系列流程数据量较大、手续繁琐, 增加了直接支付的困难。对此, 文章对如何加强国库直接支付管理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 强化责任意识

由于授权支付程序更接近于传统资金拨付模式, 很多预算单位更多的采用了授权支付的形式;同时, 直接支付的申请不仅需要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书, 而且还要提供与支付相关的依据、合同、文件等资料, 一些单位往往因嫌手续繁琐或者无法完全提供需要的资料, 为逃避监管而则采用分拆的方法多笔支付。这些问题都给国库直接支付方式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增加了难度。

要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是要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财务相关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认识。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较强, 涉及的方面比较多, 所以在宣传的过程中, 需要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类型的相关人对进行知识和业务的培训, 确保直接支付的顺利进行。其次, 要做好各个部门的沟通、信息传递与反馈工作, 互相核对和监督, 及时反馈信息和反映问题, 尽量减少和避免操作过程中的失误。此外, 还要不断地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强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财务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审核, 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业务工作, 若因财管理工作的失误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扩大直接支付范围

目前, 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不大, 很多的项目支出依然没能纳入直接支付范围, 因此, 尽管直接支付金额占财政金额的比例较授权支付的比例大, 但因其业务种类不多, 其支付业务量很小。

要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 提高直接支付在国库集中支付中所占的比例, 首先要明确《政府采购目录》的内容, 根据目录涉及的项目不断的修整和完善采购办法, 把一些可以采用直接支付方式采购的项目纳入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 提高直接支付所占的比例。不断细化预算内容, 结合往年的预算指标、预算情况和当年的预算计划编制预算, 详细的列明财政支出的用途、方向和金额便于财务部门查询和监控, 也为以后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三、积极推进国库支付信息系统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 网络化和信息化成为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是目前国库支付信息系统功能还不够完善, 支付系统网络化、信息化程度也不高。这主要表现在网络利用率低。在预算单位申请直接支付的过程中, 需要提供申请、合同、发票等一系列相关纸质材料, 不利于电子信息系统的处理, 也无法全面利用电子信息化处理的便利。其次, 支付系统网络化、信息化程度不高还表现为系统查询功能不强。尽管信息管理系统在不断的整合、升级、更新, 但国库支付系统数据交换的不稳定和数据传输的不畅通、代理银行在授权支付业务的操作信息无法及时反馈等问题依然制约着电子信息化程度的推广。在国库直接支付的管理过程中, 涉及到的财政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无法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中心, 可查询的信息量少, 查询方式单一, 信息搜集、反馈和共享功能无法体现。因此, 加强国库支付信息系统建设刻不容缓。

加快国库系统电子化的建设步伐, 首先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给相关部门需要配备达到顺利使用财政综合信息系统技术指标的硬件、软件设备, 确保信息平台的稳定使用。其次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 把财政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起来, 使财、税、库、行等部门形成统一的网络体系, 便于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及时反馈, 达到资源共享和互相监督的效果。同时, 要不断加强信息的自动化处理程度, 对于一些直接支付项目的关键信息以及申请支付所需的材料, 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不断简化直接支付的手续, 不断充实网络系统的信息, 加强系统的自动化处理程度, 使信息系统的使用更为高效和便利。

四、加强预算管理, 严格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实施是为更好地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规划。预算单位的编制预算时, 要对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以及专项业务经费进行科学地评估、客观合理的制订。

预算操作人员要需要熟知系统里面每一款项的用途, 准确地按项目用途支付, 确保专款专用。财务人员要区别直接支付及授权支付人项目, 准确地划分各项支出和用款的支付方式, 针对不同的方式做相应的处理, 避免因支付方式不当资金支用导致预算不符的情况。

此外, 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 还要注意严格按照预算用款, 尽量避免出现执行预算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情况, 提高预算管理的可控性。

五、小结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加强财政收入收缴管理、增加财政资金调动能力、规范预算的执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作为国库集中收付方式之一的直接支付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怎样不断加强国库直接支付的管理,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李健.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探讨[J].价值工程, 2012, (6) .

浅谈当代军队集中支付管理 第9篇

信息时代传统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弊端

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 出现了许多新的媒体空间, 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支付运作方式将随之消失, 而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 商业支付活动将主要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 使各种采购活动更便捷, 费用更低廉, 对货物的量化监控更精确。这种特殊的商业支付模式, 使得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已不能适应基于互联网的商业交易结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网域维护

网域维护问题首先是网络安全问题, 互联网体系使用的是开放式的TCP/IP协议, 它以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 易于出现拦截侦听、口令试探和窃取、身份假冒现象, 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而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大多采用基于单机的军队集中支付软件, 没有考虑到来自互联网的安全威胁, 特别是军队的采购支付数据属重大军事机密, 如遭破坏或泄密, 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 难以满足电子商务要求

电子商务的贸易双方从贸易磋商、签订合同到支付等均通过互联网完成, 使整个交易远程化、实时化、虚拟化。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理论与内容已不适应信息时代电子商务运营的需要。

3.和现代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模式不配套

在网络环境下, 军队物资的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等过程均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 无需人工干预。在信息时代, 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存在许多弊端, 必须及时地进行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变革, 构造出与信息网络时代相适应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

信息时代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变革方向

1.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理念的更新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目标多元化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 业务流程发生了巨大变化, 具有共享性和可转移性的信息资本将占主导地位。信息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应用加速, 深刻影响着采购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目标必须考虑更多的影响因素。军队集中支付管理模式必须从过去的局部、分散管理向远程处理和集中式管理转变, 实时监控军队集中支付状况以回避信息时代产生的巨大风险。

2.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软件的更新

传统的军队集中支付软件功能相对独立, 数据不能共享, 在人、财、物管理中难以实现一体化。运用Web数据库开发技术, 研制基于互联网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应用软件, 可实现远程报表、远程查账、网上支付、网上信息查询等, 支持网上银行提供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等多种服务。

3. 建立并完善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将建立在Internet、Extranet和Intranet基础之上。会计信息传递模式将变为“报告主体——信息通道——信息使用者”。网络方式从企业内部军队集中支付信息“孤岛”直接转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它相关部门。而军队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则以价值形式综合反映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运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与实际支付过程的全部信息。在信息时代, 信息理财将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的超文本、超媒体技术, 使信息更形象、直观, 提供多样化的各类信息, 包括数量信息与质量信息、军队集中支付信息与非军队集中支付信息、物质层面的信息和精神层面的信息。

4. 健全军队集中支付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1) 内部控制。完善的内部控制可有效减轻由于内部人员道德风险、系统资源风险和计算机病毒所造成的危害。从软硬件管理和维护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环境和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保护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与消除等各个方面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从制度上保证军队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技术控制。在技术上对整个军队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各个层次 (通信平台、网络平台、操作系统平台、应用平台) 都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 建立综合的多层次的安全体系, 在军队集中支付软件中提供周到、强力的数据安全保护。

(3) 防火墙。防火墙 (Firewall) 是建立在企业内部网 (Intranet) 和外部网络接口处的访问控制系统, 它对跨越网络边界的信息进行过滤, 目的在于防范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

(4) 数字签名。在Internet环境下, 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 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 军队集中支付数据流动过程中的签字盖章等传统手段将完全改变。为验证对方身份、保证数据完整性, 在计算机通信中采用数字签名这一安全控制手段。基于数字签名还可建立不可否认机制, 也就是说, 只要用户或应用程序已执行某一动作, 就不能否认其行动。

(5) 安全协议。安全协议是一组规则, 详细说明报文如何“伪装”以保证它们的安全。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安全协议主要有:安全套层协议 (SSL) 、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 (S-HTTP) 、安全电子交易规范 (SET) 等。

摘要: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信息产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改变人类的生活, 信息革命给传统付支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同时也给军队集中支付运作模式、思想观念等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关键词:信息技术,军队,集中支付,变革

参考文献

[1]李晓楠.浅谈信息时代军队集中支付管理的变革, 《当代经济》, 2007年8月.

[2]史建东.军队资金管理新模式——集中支付制度, 《辽宁财税》2002年06期.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刍议 第10篇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 计划和预算脱节的问题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新型财政改革制度, 其主要的管理模式是要保证财政拨款的预算准确性, 财政拨款是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次月的月度用款限额, 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批准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由代理银行从“零余额帐户”给开户单位打出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 预算单位据此做帐务处理。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预算问题, 整体的财政拨款计划就会出现问题。目前, 我国的财政支付管理过程中, 预算首编制粗糙的问题较为严重, 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仍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实绩、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来进行核定, 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因此, 要求预算单位依据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逐笔按具体用途提出申请用款, 在目前条件下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其次, 是预算的预见性问题, 财政预算要保证其预见性有计划、能连续, 但是目前各级财政不能够准确地对预算的预见性做出规范, 按功能把预算分到各司, 各司再按部门进行二次分配, 这一分, 时间就拖得很长。然后各司把各项经费分别分配到各部门, 部门将各司分配来的各项经费汇总起来。这样一来, 建设和运营两张皮, 预算管理碎片化, 计划部门安排建设经费, 财政部门保障运营和维护经费, 各把一头, 各执一词, 缺乏必要的统筹协调, 使得到底一年花多少钱, 财政不知道, 形成了一年预算, 预算一年, 严重影响了财政支付的计划合理性

(二) 基层经费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影响

1. 基本支出经费不足, 影响国库集中支付进度

目前, 我国基层政府部门的经费问题较为紧张, 尤其是县级以下的政府部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比例较低, 使得基层财政出现较大的压力, 而且全国各地区的财政问题也存在很大差异, 这样的情况使得政府部门的基本支出费用存在不足, 基本财政保障出现压力, 自然不能应对国库集中支付, 出现了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的情况。另外, 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不够清晰, 县以下政府的具体职责和支出责任不够明确;专项转移支付占比仍然偏高, 种种现状都是基础政府部门资金压力较大造成的。

2.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下达缓慢, 影响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是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然后再由资金支付部门进行资金支付。但是目前, 在预算之外, 很多支出的用款计划下达缓慢, 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的基本支出资金的计划缺少及时性, 使得一些部门缺乏稳定的中长期规划, 项目库建设滞后, 项目储备不足, 用款的具体计划仍然模糊导致的。例如:有的部门对财政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导致项目预算编报太粗、年初专项资金预算不能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人代会批准预算和财政厅批复预算后, 才开始找项目、筛项目、定项目, 从而影响预算支出的执行进度, 降低了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又如:管养分离完成以后, 国家对养护经费的专项拨付, 极大的改善了工程管理条件, 但每年的养护经费预算下达太晚, 年度过半了用款计划才能下达到水管单位, 养护公司的维修堤防、植树植草大部分在春天完成。养护经费用款计划下达晚, 但到年度以前要求全部完成, 结算集中在下半年, 造成上半年维修养护公司经营步履维艰。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建议

(一) 重视预算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必须要重视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 其实自我国财政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 随着单一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运作机制的建立, 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同时, 随着改革的深入,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潜在的风险也逐渐显现, 对其风险的管理显得重要而紧迫。为了避免出现计划和预算不符合的情况, 支付管理工作必须要重视预算的风险性因素, 目前财政部门将原先存在各单位的各类过渡性帐户和财政资金帐户全部取消, 代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所有来自征收机关的财政收入都通过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的方式直达国库单一帐户或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以完善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为依托的一种新型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支付方式, 能够使得财政部门的审核更为简单, 同时因为直接支付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 也使得财政预算的时间更为充盈, 能够使得预算直接精准, 而不用考虑到层层划拨、层层截留的客观因素。而为了转变预算性不准确的问题, 各单位对下一年度的各项业务要有充分的估计, 确保无遗漏。为了能准确地预计业务工作, 建议各部门和单位也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先编制一个中短期的工作计划, 如三年计划或五年计划, 以免预计下年度工作没有头绪。

(二) 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为了解决目前基层财政部门的资金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必须尽快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为基础组织提供更为直接的基层经费。首先, 应该尝试采用基金的方式, 既可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 更可以为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建设建立一种间接、集合式的良好投资渠道。其次, 要把市场经济的意识、机制和运行方式引入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陈旧观念和思维方式, 实现城市经营观念的大转变。另外, 要对困难地区的财政管理部门提出“大力节约财政资金, 坚持勤俭办事,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解决对策, 启动县直单位“三公”经费公示试点, 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增加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大力控制文印费、会议费, 部门单位办的各种简报一律停办。另外, 应该加大审计力度, 要求政府性资金不得举办或投资兴办节会活动。

(三) 建立管理信息化体系

建立国库财政支付统一管理的信息化体系是现代化管理的重点, 首先, 要逐步建立县级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GFMIS) 。GFMIS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 综合预算、会计和财务管理应用程序, 完整记录每一笔财政收支业务;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和程序实现自动化;能及时提供各种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能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提供全面、综合的管理报告, 为微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的系统。应用这样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将宏观预测、预算管理、预算监督等环节融入到网络管理模式之中, 使得财政数据更为透明, 而且保持和分析更为快捷。其次, 要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资金清算和支付系统。财政局要会同银行系统着手研究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化的银行资金清算和支付系统, 加快财政资金拨付速度, 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另外, 对于财政支付的信息化管理人才要重视培训, 使得有更加优秀的信息应用人才从事财政管理工作。

(四) 明确部门职责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需要各部门协调一致, 全面贯彻财政支付的制度, 因此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首先要明确预算部门的职责, 负责编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编年终会计决算报表。负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和财务会计核算;办理日常收支业务及专项资金收支业务, 定期与银行对帐。其次, 要明确财政拨款部门的职责, 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并以执行规章制度为准则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核算, 以便确保整体管理的准确性。并根据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资金拨付, 保证支付方式快捷、有透明度、便于公开监督。对于审计部门而言, 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例如:针对资金支付全过程的透明化监督,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支付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等。

综上所述, 对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而言必须要考虑到预算管理问题, 从信息化管理的有效尝试出发, 明确部门职责, 并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以便全面提升财政支付改革后的实效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卫红.我国国库集中支付风险控制分析[J].经济视角 (上) , 2010 (5) .

[2].谷华明.当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经济, 2010 (2) .

[3].赵颖蕾.国库集中支付潜在风险分析及对策探讨[J].西部财会, 2007 (7) .

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中预算指标的管理 第11篇

【关键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管理;措施

预算指标是个综合指标,与收入进度、支出进度挂钩,与支出内部结构相联系。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事业单位预算指标核对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对照年度预算和预算指标,按月分析收入进度和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超过收入进度的要及时找出原因予以解决,提高对预算指标的管理效率和准确度,进一步提高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存放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不再预拨,而是以预算指标的形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根据细化的预算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准予支出,财政资金由单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二、预算指标的来源

指标是指“ 综合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某一方面情况的数量概念和具体数值”,通常由指标名称和指标数值组成, 以绝对数、相对数或平均数表示。事业单位的预算指标是依据事业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部门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由财政安排的预算经费。它是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 是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拨款的依据,也是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的来源和具体表现。事业单位加强预算指标来源管理,一是要准确编制年度预算,二是要对预算指标进行细化,三是及時做好预算指标调整报批工作。

三、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的预算管理措施

1.健全国库集中支付下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

健全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保障,将国库集中支付下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内控管理的重点目标。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务工作的特点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于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严格与预算进行核对检查,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内部控制,确保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下单位预算经费的编制管理

预算的编制是指预算单位根据本级财政的预算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年度的收支进行预算计划的编报,预算编制的准确、合理、规范是预算指标管理的根源。强化预算指导,财政部门应指导预算单位按统一的范围、格式、内容、时间和口径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按“类”“款”“项”的支出功能分类管理,细化到项级,特别是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以及关系民生的重大经费等在细化到项级并与支出经济分类相结合,达到预算指标与预算支出的对应结合,提高了预算执行与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

3.加强预算指标计划申报、支付申请等管理

预算指标下达后,单位通过报送分月用款计划来使用预算指标。分月用款计划是预算指标的具体化。计划按支出用途可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和用于物品、服务采购和工程采购等的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进行编制,或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按月或季直接拨给单位使用。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由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二种。直接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形式,工资支出、专项资金、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大宗工程、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采用直接支付。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机构直接开具支付令, 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入或收款单位。预算指标具体化为用款额度后就与事业单位的支出直接关联。预算单位在申报用款额度时,必须根据用款期内资金用途及具体使用数额,严格按财政制度规定,合理界定支出用途,分别申报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不得随意将属于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资金申报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无论是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都要对照年度预算、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准确使用预算科目。按真实发生和客观性等原则进行申报,防止随意向本单位和关联单位转款,杜绝不合理开支。预算单位所有的支付都必须按有对应的预算指标进行使用,不得支付无预算指标的事项。

参考文献:

[1]李俊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以A市为例[J].会计之友,2011(14)

[2]宋凤轩,宋超.西方国家国库管理制度特点及借鉴[J]. 经济研究参考,2003(90)

支付管理 第12篇

近日, 有媒体声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即将在今年六月出台, 引起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不小反应, 据悉,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将会规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准入制度, 会对有营运资格的部分企业发放“牌照”。《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会对第三方支付公司产生巨大的影响, 从长远来看, 这种影响必定会对规范和引导第三方支付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

2.《办法》出台过程简述

早在2005年上半年, 中国人民银行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规范支付清算行为, 提高清算效率, 防范清算风险, 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对目前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 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社会征求<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的公告》。此后多次对该《办法》初稿进行更改。但至今为止, 《办法》仍旧没有正式颁布。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目前该办法的内容和施行方案仍在完善中, 所谓十张牌照的说法则更是捕风捉影, 但《办法》出台势在必行。

3.《办法》出台对于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必要性

3.1 互联网、网上购物的发展、网上支付方式的普遍使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2006年1月17日发布的《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我国网民人数迅猛增长, 为网上支付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基数支持。无论是基于Bto B、Bto C还是Cto C模式的网络购物, 由于其在交易成本以及管理成本上的显著优势, 迅速在中国网络市场上站稳脚跟。

与此同时, 网上支付已成为网络购物的主流支付方式, 网络第三方支付也应运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的崛起给电子商务带来了全新的生机和活力。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是解决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流瓶颈问题的最佳方式。在网上支付中,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中介人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很大程度的弥补了买卖双方的信用问题, 因而获得了较大的成功。

3.2 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4月20日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 (2008) 》显示, 2008年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势头不减, 业务量持续增长, 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合计30.75亿笔, 金额286.30万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6.24%和10.54%。其中, 网上支付业务仍居主体地位, 共计26.06亿笔, 金额263.64万亿元, 分别占电子支付业务量的84.75%和92.09%, 业务量占比同比增长了4.94个百分点, 金额占比下降了5.91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 据不完全统计, 2008年, 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金额达到2743亿元, 比2007年的976亿元增长了181%, 远高于网络经济49.2%的增速。

3.3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涌现以及恶性竞争的形成

因为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庞大、发展前景广阔, 而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又还处于起步阶段, 模式简单, 进入门坎低, 加之我国在电子支付方面法律法规的欠缺和不成熟, 让第三方支付市场成为大家竞相争抢的“大蛋糕”吸引了大量创业人士和风险资金, 于是国内一时间涌现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支付公司。

第三方支付企业大都发展很不成熟, 盈利模式单一。为占领市场, 价格战成为企业争夺商户的唯一武器, 现今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均免费为买卖双方提供结算服务, 尽管产业发展迅速, 但行业内多数企业的生存状态并不理想。环迅支付 (IPS) 总经理栾毓敏指出, 目前国内有超过50家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多数处于零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的状态。

3.4 第三方支付市场亟须规范和导引

正是因为行业缺乏牌照指引和规范, 企业数量过多, 一方面, 大家被“市场占有率理念”指挥着, 以零利润甚至是负利润抢夺市场份额, 无暇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另一方面, 第三方支付环节中还存在沉淀资金、非法套现、非法洗钱等金融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亟须政府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

4.《办法》出台后第三方支付格局可能被打破

《办法》的出台无疑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 有很大可能将改变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格局。一些小型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公司会退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小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退出, 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促进第三方之间的“价格战”演变为“服务模式战”, 但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的竞争强度并不会由此减弱。

可以肯定, 通过牌照发放, 为支付行业建立准入制度, 规范行业行为, 确保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组织在注册资本、人员配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能力等各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水平, 通过设立门槛使不达标的中小企业退出, 有利于该行业长远的发展。汰弱留强, 减少恶性竞争, 而如何寻求产品创新, 摆脱单一模式, 打造自己在电子支付产业链中的“不可替代性”, 是每一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生死关头不得不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08[J].金融服务报告, 2009, (1) .

上一篇:评价形式下一篇:第一本医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