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范文

2024-05-17

医患矛盾范文(精选11篇)

医患矛盾 第1篇

一、增强医患和谐意识, 促进双向沟通

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沟通不畅。日常工作中, 每个医生由于每天都要面对很多患者, 难免会对个别患者了解不够深入, 照顾不够周到。而作为患者, 则容易因为疾病的痛苦而变得敏感、情绪不稳定, 加上一般患者都缺乏医疗相关知识, 所以就容易怀疑医生不认真给自己看病。如果患者的要求过高, 期望值过大, 医患沟通的效果不仅不能达到, 甚至适得其反, 结果就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因此, 化解医患矛盾的第一步, 就是要增强医生的医患和谐意识, 促进双方的互动沟通, 防患于未然。增强医生的医患和谐意识, 就是要从以疾病治疗为工作中心的传统工作理念转化为以患者为中心的新型工作理念, 将商业关系转变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双向沟通, 要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宗旨, 树立医生的医患和谐观念, 加强医生的沟通技能。例如, 对于患者的不稳定情绪要及时安抚, 而不是火上浇油或听之任之;对于患者的无理要求, 要耐心解释, 而不是无动于衷甚至针锋相对;对于患者的不信任, 要用心去化解, 用爱去感化, 而不是漠不关心。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医德医风建设

如果说导致医患沟通障碍的原因主要存在于医生和患者身上, 那么基础设施不完善、即政府的投入不足, 导致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一方面, 医院迫于生存压力, 只能走向市场化, 另一方面, 国家的宏观政策还不完善, 市场竞争规则也还没有形成, 容易导致“市场失灵”, 具体表现为目前的医疗资源逐步集中于大城市的大医院, 这些医院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 而其他中小城市的医院则面临着严重资源不足和缺乏卫技人才。医疗服务缺乏应有的公平性这也是医患矛盾发生的重要原因。为了化解医患矛盾, 医院要在自身可控的范围内,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增强医生的医德医风建设, 用一流的“人工服务”弥补医疗基础设施不健全的缺陷。加强医生的德风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医生的自律, 同时还有赖于职业道德培训和道德管理体系的建立;一方面, 加强医生的职业道德培训, 使他们牢固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另一方面, 建立职业道德管理体系, 设立有关医德的奖罚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从激励和监督两个方面促进医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创建多元医患纠纷解决机制

针对社会转型期医患矛盾迅速增加的状况, 医院要加强自身制度建设, 尽快建立一套多元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 以便解决已经发生的医患矛盾。这套机制主要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医患矛盾发生后, 医生要采取冷静、理性的处理方式, 同时, 医院或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部门接待、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矛盾纠纷。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 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 尽快查明真相, 分清责任;对于有争议的医疗问题, 可以利用各种相关法律文件, 组织院内外的有关专家会诊, 形成缜密的书面意见;从而加强法律效力。对于医患双方仍然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如患者无理取闹, 坚持高额赔偿, 一定要坚决回绝, 不能使其抱有任何幻想, 必要时,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此时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提前准备好各种证据和材料, 方便司法机关取证, 并做好应诉准备。此外, 医疗机构还可以建立外界干预机制, 例如对于特殊的民事纠纷, 第三方调节机构的介入可以为患者做思想工作, 将纠纷从医院内部转移给第三方处理 (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从而弱化冲突矛盾, 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

四、重视媒体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

媒体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大作用。过去由于公众普遍缺乏医疗知识, 不理解医患工作的高风险和局限性, 加上个别媒体片面强调患者的弱势群体地位, 放大医疗机构中的不良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公共关系行业的引进, 利用媒介加强组织与公众的沟通, 促进双方相互理解, 帮助组织树立良好的形象的作用已经得到普遍应用。作为为大众服务的医疗机构, 也要树立公关意识, 改变以往不重视与媒介沟通的观念, 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 主动、及时为媒体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 让媒体及时了解情况, 从而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医疗卫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也是新闻宣传的焦点, 不重视与媒体的关系, 医疗机构就不能让公众及时了解真相, 不能掌握话语的主导权, 从而导致流言四起, 危机四伏, 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重视媒体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 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一个良好的组织形象, 对于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

和谐社会并非是没有矛盾的社会, 而是可以有效缓解矛盾的社会。医患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 其矛盾是永恒存在的, 医疗机构不能试图让其消失, 只能让其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相对平和的状态。医患矛盾成因错综复杂, 医疗机构要找准原因, 对症下药, 规范和提高自身, 用合理的解决方式化解医患矛盾。

参考文献

[1]王卫华.医患矛盾报道中媒体的社会责任[J].医学与哲学, 2012, (08) :22-24.

[2]陆新娟.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医患矛盾[J].价值工程, 2013, (20) :316-317.

[3]祝司霞.医患矛盾的产生原因及解决方案探讨[J].医学信息, 2013, (23) :55.

医患矛盾的根源在哪里 第2篇

我认为,医患矛盾不仅仅是表面现象,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仅从道德层面上要求医患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不解决根本问题,并不能根除医患矛盾。

一、个人医药费负担重

我是一位70多岁的糖尿病患者,还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由于不少医院规定每次开药有金额限制,故为了开药,我不得不同时挂多个科的号,排好几次队。无论寒冬酷暑,我都要频繁去医院看病,每次都累得不行,真是苦不堪言。在这种状况下,患者埋怨,责怪医生,也就在所难免了!而实际上,这种规定也加重了医生的负担,医生也很为难。更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退休人员《上海》目前去医院看病,要自负10%~30%(不包括其他自费部分)。一年自负药费超过1500元,可以报销超过部分的50%。我们这代人从“低工资、多就业”中走过来,基本没什么储蓄。以前医药费100%报销,所以心里也不慌。近十几年,虽然加工资了,但要靠自己微薄的养老金来对付老年病,确实感到压力很大。

二、社会舆论“一边倒”

我是医生的家属,我认为目前绝大多数医生是尽心尽职的。他们面对患者,承载着难以想象的体力和心理的压力。他们常常因为工作而顾不上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而目前的社会舆论,尤其是新闻媒体报道几乎“一边倒”,不是夸大医生“收红包”,就是指责医生“草菅人命”。这些不负责任的舆论宣传,使患者越来越不懂得尊重医生。我曾看到多起患者及其家属辱骂,甚至动手打医生的事件,而医生只能忍气吞声,耐心解释,决不还手。另一方面,这些把个别现象无限放大的报道,还会使患者误以为看病不送“红包”不行,“逼不得已”主动给医生送“红包”,加深了对医生的误解。其实,很多医生、护士朋友对我说,他们的心理压力可大了,辛辛苦苦工作,却没有人站出来为医生、护士说话。我很疑惑,舆论界为什么没有看到多数医生的美德,为什么不能多多歌颂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呢!

三、醫疗资源分配不均

如今的患者,无论大病小病,都喜欢往大医院跑。社区医院门可罗雀,大医院拥挤不堪。大医院医生所承担的医疗任务过于繁重。看门诊的时候,医生几乎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只要医生离开诊室,立刻就会有患者骂医生。外科医生更辛苦,在手术台旁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他们中的不少人,年纪轻轻就已患上职业病——胃病,肾结石、腰椎病……另一方面,由于医生少,患者多,患者辛辛苦苦排几个小时的队,看病才几分钟,把一肚子气出在医生头上也不奇怪。其实,医患双方都是“受害者”。

医患矛盾 第3篇

1 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

1.1 医院的定位、性质与实际情况发生了偏差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行业利益格局调整,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医院从自身发展和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对经济效益的热衷与追求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据了解,每年的财政拔款仅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7%~8%,其余90%以上都要靠医院自己组织医疗服务得来[3]。 而现行医疗收费项目中许多收费项目是亏损的,只有药品和医技检查等项目存在一定的盈利空间,许多医院在投资已定的前提下,只有靠多收治病人来抢占医疗市场,也只有通过多做一些可以盈利项目来增加医院收入,以维持医院的生存、发展和职工待遇的保证。因此,大处方和过度医疗在各医院司空见惯。这些做法难免会让患方心存疑虑,引发纠纷。

1.2 医院对医院职工的教育、监管缺失,医务人员中存在的一些不端行为,也是酿成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

有些医务人员人文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医疗作风不好,服务态度差,医患沟通不到位,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马虎,讲大话、信口开河、授人以柄。有的医疗服务不按规范操作,技术水平差,存在医疗缺陷。有的医德不好,唯利是图,不给好处不办事,让患方实感无奈和愤怒。有的医院内部,医院与医院之间医务人员不团结,不协调,互相抵毁,甚至挑唆也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

1.3 医药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不力,秩序混乱,价格虚高,加剧“看病贵”,诱发医患矛盾

一些医药企业违规操作,虚报成本,造成政府定价虚高,加之生产销售环节多多,层层加码,致使医院卖出的药品比社会上药店的药价还高。政府采购初衷良好,但实施效果让人难以置信,一些不法药商通过腐蚀医院医生,给开药回扣,给器材提成等手段,诱导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检查和治疗,其实幕后多环节之人渔大利,而医院却成了替罪羊,成了众矢之的,严重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使社会和患者对医院缺乏信任。厂商、药商的高额贿赂抬高药价行为,严重损害患者利益,腐蚀医德医风,是一支破坏医患关系的毒箭[4,5]。

1.4 患者及其家属维权意识增强,医疗期望值过高,医疗知识缺乏,对医疗制度不理解, 加之利益上的不良动机等是造成医患矛盾的重要方面

对医药学知识和医疗工作特殊性缺乏了解,把花钱看病与花钱购买商品等同起来,认为花了钱就得看好病,看不好,出了问题,甚至死了人,就是医院、医生的责任,就得赔偿。另外也不排除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存在不良动机,不认同医疗行为和诊疗结果,把医院当作唐僧肉,企图通过打、闹达到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带黑社会性质的“医疗纠纷”“讨钱帮”、“职业医闹队”,他们主动介入医患纠纷,甚至推波助澜,企图向院方索要高额赔偿、从中获利。

1.5 个别媒体的不客观报道与有意炒作

传媒出于自身竟争的需要、经济利益的需要和受众的需要,介入医患纠纷,如果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的报道或有意炒作,就会使一些医患矛盾扩大化。“小题大做” 的医患纠纷,使公众陷入无休止的争辩之中,对医患双方都是巨大伤害。个别媒体的个别人不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动不动就指责医院,客观上助长了患者及家属的过激行为和嚣张气焰。

1.6 医疗保障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府投入不足

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的需求日益提高,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促使医院要上档次、上水平,要为患者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而医疗设备更新快,引进高水平高技术的医疗服务,医院成本必然大大增加,高投入、高技术的医疗服务和医务人员也需要高回报,否则,就要亏损。在医疗消费高支出和居民群众支付能力较低的矛盾中,国家的政策措施和足额补偿难以到位,医院只有向患者收取医疗费用,医疗保障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诸多因素诱发的矛盾只有指向医院,所以,医患矛盾在所难免[6]。

1.7 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医患关系是一个特殊的人际关系,它的多变性、技术性都十分复杂,人体的个体差异也很大,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显得苍白无力[7]。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调解人员甚至认为医院是个赚钱的单位,患方是弱势群体,人都伤了、残了,或者死了,不管责任在谁,医院赔些钱就算花钱买平安吧!熟不知:医院的公益性受政府的严格控制,其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并未按市场经济价格体系接轨),但在涉及医院赔偿时,却不充分考虑其公益性以及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和医疗意外的难以预测性;习惯于比照其他行业如工伤事故、车祸等标准进行赔偿,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更有甚者,对患方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制止不力,采取容忍的态度,以这种动机和导向处理医患纠纷,只会对医院造成伤害,最终医院难以维继,损害的根本利益还在病人、在全社会。而且以此为导向,只会使医患矛盾越来越多,进一步助长“医闹”。

2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

2.1 把各级政府担当的责任落到实处

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8]。坚持公益性,坚持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体系,核定各级各类医院的补偿标准,加大财政投入,让医院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彻底摆脱公立医院追逐盈利的商业怪圈和医务人员的灰色收入行为,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保障体制,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院、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加大对防范医疗纠纷监管力度,加大对医疗行为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媒体的教育与监管

媒体也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规法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作为医院应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强互动合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自觉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护短、不遮丑,但对尊重医学科学,充分理解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对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难以预测,目前医学上尚处于无奈的情况,也要进行客观、如实、科学的报道,避免媒体根据患者单方面反映的情况做出失实报道,更不要人为炒作[9]。

2.3 完善法制,提高依法调处的效力

目前,处理医患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存在散、乱、杂、软的问题,难以操作。建议国家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一部《医事法》或《医患纠纷调处法》,建立更具权威性的第三方调处机构。医院在发生医患纠纷时要及时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护[10]。医院自身也要强化维权意识,建立应对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培养配备懂医疗的法律工作者从事调处工作[11]。对漠视法律法规、动机不良、无理取闹、打砸医院、严重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蓄意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和事,公安、政法部门应提前介入并依法严惩。对于院方确有过失的医疗纠纷,患方应按正常途径提出诉求,院方应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法律法规可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诉讼妥善解决。同时,要努力提高卫生部规章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对卫生部目前出台及今后需继续完善出台的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规章尽可能全国统一、规范并提升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之中,以提高其权威性、执行力和社会认可度。2010年3月出台的《医疗知情同意书汇编》似显在精神病、传染病方面缺乏体现该专业特点的內容,此汇编如果仅限于医院和医务人员与患方个案中推行,未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内容,其法定权威性、社会认可度仍然会有问题,一旦真的出现医患纠纷、打闹医院时,有些调解人员,对这些已签字的理应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仍有可能不知晓,不理会、不采纳,仍然会以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态度,迫使医院赔偿不应赔偿的钱。这种做法看起来是为老百姓,为弱势群体着想,实际上是损公肥私,拿公众利益做人情,偏离公正原则,损害了医院的合法权益,把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签字的医疗文书视为儿戏。这样一来,只会使医闹越来越多,对社会和谐是十分不利的。

2.4 打造诚信医院,在“四合理”上取信于民

理顺医院、患方、政府的经费支付关系,让老百性得到实惠,看得起病,让政府出得起钱,也让医院得到政府的合理补偿,使医院发展和医院职员工的待遇得到保障,有了这个前提,医院就必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建立阳光医疗、阳光收费平台,让患者及其家属放心,坚决斩断药品营销环节伸向医院和医生的这只黑手,严禁严查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行为。通过政府合理补偿和给老百姓医疗服务的合理收费,医院在经济方面不存在任何后顾之忧,如果此时医院还出现“灰色地带”,医院领导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2.5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人性化服务方面取信于民

把好进人关,对违规违纪不称职医务人员及时处理和清退。不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和人文素养、技术水平、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与患者沟通的方法技巧,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疗服务行为,重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文书规范书写等工作,加强院内督查,实行奖优罚劣,严防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杜绝各种容易酿成医患矛盾引发医疗纠纷的事情发生,把医患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6 加强医患沟通与互信,提高患方的心理预期

现代医学突飞猛进,新的疾病也不断出现,医学领域充满着未知数和变数,加之各家医院条件不同,技术水平、认知水平各异。国内外一般承认的医疗确诊率只有70%左右,各种急重症的抢救成功率在70~80%左右,相当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诊断困难,甚至有较高的误诊率,治疗无望,这是医学的无奈。希望患者及其家属包括全社会都要了解医学特殊性和存在的无奈,对医疗效果要尊重事实,医疗效果期望值不要过高。试想,如果能用钱把所有的病都治好,那么,全世界凡是有钱的人都不会死[3]。医者父母心!真正不负责任、医德败坏的医生只是极个别,真正因医疗过失造成的医患纠纷毕竟是少数,全社会都应该尊重医务人员,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医务人员更应理解患者、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热忱为患者诊疗。因为医患双方在提供服务与接受服务方面是不对等的,患者处于一种依赖、被动但不得不接受这种服务的地位,可谓生命攸关、性命相托,作为医生,尊重生命,尽职尽责,诚信服务显得特别重要。只有医患双方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相互信任,有了共同的认识、共同的语言,医患矛盾就会大大减少。

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决策者、管理者、到执行者都必须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它将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投入的增加、医保制度的健全、医院服务的改善,法制的完善、舆论的正确引导、患者认知度不断提升等共同促进。相信医患关系一定会朝着不断改善的方向发展。

摘要: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实现以人为本、减轻病人痛苦、促进医患互信,提高治疗效果的需要。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纠纷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客观分析医患矛盾产生的七大因素,指出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的长期性、艰巨性,提出了采取六个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

关键词:医患矛盾产生,和谐医患关系,构建,探讨

参考文献

[1]黎祖文,张国栋.愈演愈烈的中国医患纠纷存在巨大症结[J].绿色中国杂志,2007,7.10.

[2]傅忠序,徐青龙.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对策思考[J].中华医学研究杂志,2006.12(6).

[3][12]殷大奎,陈仲强.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J].新华访谈,2007.8.27.

[4]李英姿.综合治理改善医患关系[J].医学信息杂志,2010,7(23):2054-2055.

[5]崔瑞芳药物利用研究与合理用药[J].解放军医院管理,2004,11(2):147-149.

[6]陈迎春.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吉林医学,2010,11(31):1580.

[7]李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环境下的医患关系初论[J].中国医院管理,2007,(2):49-50

[8]赵玮,梁惠敏,那晓伟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建设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0,3(23):55-56.

[9]石信峰.充分发挥媒体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3(21):95.

[10]国务院法制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J].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901.

医患矛盾之我见 第4篇

最近在微博上接连看到一件件发生的患者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也看到有医院为反抗医闹而游行,医患关系时至今日,令人有些寒心,我想我该写一篇文章来谈谈我的看法了。

医疗是有风险的一件事情,现代医学虽然较以前前进了很多,但是仍然有很多的事情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做好。修理人,绝对不同于修理一个机器,人对机器的了解是透彻的,出现一个故障,往往是可以找到其原因,并解决,大不了,更换零部件,实在修不了,也可以报废,但是人却是不同的,所有的人去医院的时候都期望一个完美的结果,也绝对不允许人报废的情况发生。

医疗不同于修理行业,人是一个复杂的“机器”。很多患者问我子宫肌瘤发生是什么原因,但是我却不能轻松回答。虽然这么多年的研究,我们也了解了它的发生可能是和局部激素的紊乱有关,也了解是有某些基因有关,但是我们仍然无法了解其真正的病因,也不好预测哪些人可能会出现,也不能通过打打针就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目前的状态,对于人体自身,我们了解得远远不够。就各种治疗方法,也都有其缺陷的地方,比如手术切除子宫有副损伤的风险,剔除肌瘤有复发、粘连的问题。总之,对于它,我们了解不多,能做的也不多,做医生的是有很多的无奈。德鲁克说过医疗需要“有时去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去抚慰”,时至今日仍然千真万确。

除去人本身的复杂性,医疗行为的主体,医护人员作为人,也是一个有可能发生错误的个体。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人非机器,有时会劳累,有时会疏忽,有时会发生错误。无论是多么有经验的医生,除非他不做手术,都会在他一辈子行医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有些错误甚至导致患者的伤害。

此外从经济的因素来谈,现阶段,我们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医疗时期。在过去,医疗全是免费的时候,医患关系还算良好,并没有太多患者伤害医生的恶性事件出现。最近20多年,医疗关系变得很畸形,一方面,患者需要从自己口袋里面掏不少钱来看病,没有保障的医疗甚至会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另外一方面,由于以药养医,医务人员劳动所得不足,变相促使过度医疗和保护性医疗的发生,这个是体系的问题,非医护人员可以解决。作为老百姓而言,如果花了钱,解决了问题,当然好,但是一旦由于种种的原因没有解决问题,甚至出现伤害,那么不满情绪自然会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暴力事件自然层出不穷。

要解决这个医患矛盾,减少医患冲突的发生,我有如下的建议:

回归医疗的服务性:作为医护人员,首先要改变自己,我特别强调医疗的服务精神,无论我们拥有多少知识,但是不能改变我们在社会里面服务于他人的角色。想想如果我们现在去酒店、去餐馆,看到服务人员的态度不好,自然会心生怒气。医护人员如果是高高在上,以家长式的医疗对待病患和家属,一旦有医疗矛盾和纠纷的时候,医护人员受伤害的机会自然会更大。从过去的家长式医疗转变到朋友式的医疗,会让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充分的知情:如前所述,医疗是有风险的,往往不可预测哪个患者会出现不良结局,因此,要充分掌握医疗的.指征。妇产科郎景和教授提出,一个手术的成功与否,75%在于决策,25%在于手术的技术,所以,一切要把患者的利益放在最高,不该做的手术不做,如果权衡医疗干预的风险要超过受益的时候,宁可不做。对于预计获益要超过风险的医疗操作,在开始前要和患者充分沟通,不能只说好听的话,承诺结果,应当客观地阐述利弊,让患者了解所有和医疗相关的预期结果、并发症的可能性,充分的沟通对于减少医患矛盾也是必要的。

完善第一文库网保障医患双方利益的保障体系:尤其对于患者,如果一个医疗行为出现了并发症等问题,应该从保险体系上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我们转移目光看看别的行业怎么解决矛盾,如果在马路上两辆车如果相撞了,两个车主不会下来干一架,通常而言是有保障机制存在,对于有责任的一方通常是有保险公司来支付所损害一方的损失。医疗领域也应该有类似交强险这样的项目存在,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保险来解决问题。在美国,医生必须要缴付Malpractice Insurance(医疗差错保险),以便在医疗发生差错的时候,由保险公司来支付患者的赔偿,而医生面临的问题是在明年他要缴纳的保险费要增加。当然,为生命而买单的保险费用不会太低,最终也是来源自患者。保险机制的存在却是缓解医患冲突必不可少的,有效的保障机制也是让患者利益出现损失的时候,有地方可以去找,不至于拿起刀来伤害医护人员。

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医疗是民生工程,在全球不少国家和地区基本医疗保障是免费或者低廉的,比如香港,老百姓去公立医院就诊是免费的,但是可能会效率低,服务差点,但是除了基本医疗以外,有商业医疗的补充,高效率,服务也不错。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存在需要有政府的充分投入,老百姓虽然缴费少,但是不足部分是要由政府来投入。要想让医护人员以患者利益至上,需要有保障体系确保医护人员不至于为点点额外增加收入而采用过度医疗的方式,只有医护人员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当他们特别珍惜手头不容易的工作的时候,才不会发生为逐利而伤害患者的利益。看看香港,医生在公立医院工作和在私立医院工作收入是相当,后面其实是政府充分投入。

呼吁医疗场所零暴力,在医院内配警察,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并不会让医患冲突真正的减少,该存在的矛盾依旧发生,该发生的冲突不会因为医院内有了警察就少,一个愤怒的患者真心想要砍医生的时候,医院里面办不到,你下了班也照旧有危险。问题的关键是要思考如何预防,如何疏导,不从根本面上解决这些问题,医患冲突仍然会存在一段时间。

医疗正是变革的前夕,医疗行业如同上个世界80年代的商业,之前我们去国有商店也是要看遭服务人员的白眼,经过30多年,已经完全不同,我始终相信医疗行业的未来是好的,我们一起来推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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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文字是写于,时隔3年,5月7日又因为发生了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陈忠伟主任被一个病人砍杀致死,医患人员情绪低落,很多医生和医学生丧失了做医疗的信心。我自己对于医疗行业还是充满了信心的,越是抱怨的地方,可以改变的东西就越多,越是创业的机会。从3月离开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以后,我成为一个自由执业妇产科医生,203月我又联合妇产科专家成立了沃医妇产名医集团,我在努力尝试改变,有温度的医疗需要我们每一个医者的参与,体制的改变不是等来的,30年以来在商店、酒店、交通、旅游、快递等行业的剧变告诉我们,医疗行业的未来会更加美好,我们每一个医生只有行动起来,从多点执业开始,我们的医疗才会更加美好。大家一起加油。

龚晓明医师

妇产科自由执业医生

沃医妇产名医集团联合创始人

前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师

医疗咨询好大夫网站:gongxm.haodf.com

微信公众账号:drgongxiaoming

新浪微博:@龚晓明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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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京→上海 G19

医患矛盾折射社会管理困境 第5篇

目前我国多数行业都在不断改善,供需矛盾不断缓解。而医疗行业却成为少数几个日益受到公众诟病、矛盾日益激化的行业之一。虽然医疗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医患矛盾愈演愈烈的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分析起来,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当前社会缺乏包容性,在医患关系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医患双方很难换位思考,导致两者间渐行渐远,越来越难以相互理解,也越来越难以沟通。其结果,就是难以找出真正影响我国医疗服务的症结,极大影响了医疗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其次长期以来社会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运行规律缺乏认识和了解,公众对医疗行业产生误解,这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拿颇受诟病的“以药养医”来说,这是在80年代末各种物价上涨,连食盐、火柴都涨价的情况下,为社会稳定医疗服务价格不让涨而出台的政策,以补充医疗收入的不足。但时至今日,没有人来向公众澄清事实真相,导致民众误将以药养医的责任推给医务人员。

再次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投入过低。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在医疗卫生行业的投入不到GDP的2%,在发展中国家都是低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决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好坏的关键是资金问题。政府应积极筹集和增加医疗卫生事业经费,切实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例如通过对烟草、酒等危害人民健康的商品实施增税,将所增税收补给医疗卫生事业经费。对特需医疗服务的税收转为医疗卫生事业专用经费,就是用富人的钱补穷人。

另外医疗行业内部管理和运营也确实存在诸多问题。现有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体系,长期粗放经营,难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对于人才的流动也或多或少进行诸多限制。医生在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缺乏进修培训的机会,导致技术水平难以提高。而私立医院的发展一直受到有意无意的制约,造成社会医疗服务模式单一,缺乏竞争。当然医疗卫生队伍中少数人的不良行为也带来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发展私立医院,并鼓励提供不同服务模式的医疗服务,缓解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窘境。

当前医患矛盾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但对犯罪行为缺乏震慑。在医患纠纷的解决上,缺乏一套成熟、公正、透明的解决机制。医学会和医师学会由于是医务界的专业团体,公众普遍对其公正性存在质疑。而另一条途径——司法鉴定则由于参加鉴定的人员全部为法医,缺乏临床医学知识,造成其判定结果虽然常被司法部门采信,但却遭到医务人员甚至是患者及家属的质疑。在鉴定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信息的公开上都需要改进。

主动沟通协调各方力量缓和医患矛盾 第6篇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上升,医疗执业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按照通常的思维方式,既然是医患矛盾,患者又是一个不固定的流动的群体,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是执业的专业群体,是医疗服务的提供方,那么必然会得出医患矛盾主要责任在医方的结论,并且,据此演绎出一系列的对策和措施。

但是笔者认为,对医患关系目前的状况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并放在宏观社会背景去考量,就不会简单地得出医患矛盾主要责任在医方的结论,而应该认识到当前医患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转型时期,诸多社会矛盾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反映,是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能适应服务人群需求而引起的。

加强医患沟通被普遍认为是缓解医患矛盾的有效方式,但医患沟通又往往被理解为医务人员与经治患者的沟通,从广义的视角医患沟通至少应该包括:医务人员与经治患者、家属之间点对点的沟通,达到互信的目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各方面的全方位的沟通达到理解的目的。而后者正是当前医患沟通中需要特别要引起重视和加强的重要内容。

1 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解决医疗纠纷现场处置民警的“四不”问题

公安机关在发挥公安职能,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防范处置医疗纠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据统计2006年江苏省公安机关接报医疗纠纷群体事件1957起,出动警力1.3万人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人员74名。南京市公安局在该市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参与并负责医院内部治安防范和医疗纠纷的调处,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当前,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仍处于高发状态,医务人员遭受不法侵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黑恶势力涉足医闹、医托、号贩子等干扰医院正常秩序的情况一时难以完全杜绝。

公安部卫生部曾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但是该通告原则性较强,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规范,公安机关内部也缺乏相应的预案和规定,因此纠纷现场的公安民警面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现场情绪激动的患方人员,往往给人以袖手旁观和束手无策的感觉,存在“四不”(即不愿管、不好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他们也有难处,即难以把握处置时机和处理尺度,因此必须制订《通告》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联动衔接机制,分级处理原则,规范对患方的违法违规过激行为依法处置具体制度,为基层公安机关和现场处置民警提供可依据执行的法制环境,有效避免事态的恶化和升级。

2 主动与各级法院沟通,解决医疗损害赔偿事件法律适用“二元化”现状下,医患双方“平衡利益,定纷止争”的问题

2002年废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开始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通知规定,鉴定为医疗事故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有关规定办理,非医疗事故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通知发布后出现了医疗纠纷侵权案件法律适用“二元化”的现象,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参照适用《条例》,而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形成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患者得到的赔偿低于一般医疗差错伤害患者的全国范围的共性审判难题和司法尴尬的局面。

于是在医疗侵权案审判事件的司法适用中出现了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严格按照高院司法解释处理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非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额高于医疗纠纷这种伤害多赔偿少,伤害轻赔偿多的反常现象既不合法理也不合情理,非医疗事故的赔偿仍应参照条例确定的项目和标准办理。第三种观点较为折中,主张在第一种观点的基础上采用司法技术手段弥补第二种观点提出的问题,在适用《解释》的同时严格限制医方责任比例。这三种观点各有其合理性,并为不同法院所采用。

在法律适用“二元化”问题目前尚没有根本性解决方法之前,目前状况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供了可能的空间。

在与法官的沟通中,笔者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资深法官对医生与法官关系的论述:“医和法实际上有许多相通之处,医和法都在追求结果的确定性,但两者的方式不同,法是用一般约束具体,医是用一般认识具体。而在处理个案时,法律规范是一个适用过程,医学规范是一个适应过程。民事案件的判决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上级法院的改判不等于错案。同样对医生而言,医疗风险同样客观存在,误诊误治只是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永远不可能杜绝。因此,医疗损害赔偿必须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医方机构没有过错就应当免责,而不能以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医疗机构分担民事责任。”这个观点值得大家去思考和把握。

3 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条例》在规定了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和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并没有第三方调解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诉诸法律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增加较快,事实认定复杂,审判周期偏长(江苏省平均152天)等原因,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开始重视“诉调对接”,2006年江苏省用撤诉调节的方法解决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已达到50%的幅度。据统计,进入司法程序的医患纠纷仅占10%左右,大量的医患双方纠纷协商解决和私下调解。这就为司法机关把医疗纠纷纳入“人民大调解”的框架提供了条件。构建符合法律规范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节体系,使之成为法院和司法部门化解医患矛盾的新途径。从加强医患双方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医患纠纷的预警预案机制入手,加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节体系的组织设置和调解、接待、受理制度建设,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医疗机构应该积极支持并参与建立第三方调节体系的试点工作。

4 主动与传媒沟通,善待传媒,善用传媒

在现代信息社会,众多传媒以无时无刻不在传播大量的信息,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西方传媒理论的影响,“名人、死人、坏人”成为传媒的新闻热点、焦点。一段时期“恶炒”医疗纠纷成了少数传媒的家常便饭,成了医疗机构感到难以招架和频以应对的负面话题,“惹不起,躲得起”,医疗机构在面对传媒时往往集体失语,无可奉告。

实际上我们应当客观评价传媒对医疗服务业的作用。它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所企望的绝对的客观公正,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任何新闻舆论或多或少都有其倾向性。

传媒要反映社会的心声和普遍关注的问题,哪个行业引起社会关注,传媒肯定关注。“看病难,看病贵”被社会关注,传媒肯定热炒,而且第一个被想到的原因就是医院,当然争论到最后大家慢慢明白,“看病难,看病贵”的责任,至少主要责任并不在医院,但那已是后话了。但是,关于医疗纠纷,传媒的观点却是值得重视的。患方去反映问题往往是声泪俱下、言之凿凿,而医方却往往是躲躲闪闪、环顾左右而言他,甚至令记者吃“闭门羹”,因此,报道出来往往是患方一家之言,医方却又埋怨传媒不公。因此,医疗机构的管理层一定要与时俱进,破除陈旧观念造成的社会心理障碍,承认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无法替代的作用,对传媒建立客观的不抱偏见的认识,利用传媒与社会进行大范围的更有效的沟通,既要宣传医疗服务技术的进展,医学人才的风采,也要坦诚医学科学发展的局限和无奈,医疗服务的高风险和结果的难预测性,医疗服务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失误和缺陷。

要主动与传媒沟通,逐步建立起一个开放的医疗服务体系,让传媒更好地承担起医疗服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这一点我们应当好好向公安系统学习。

5 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措施的落实

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当然对于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的恶化了然于胸,但是坦率地说,针对这一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医疗机构自身的管理和服务,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加强医患沟通,这些措施客观上对缓和医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007年4月28日,针对医疗机构执业环境恶化,医患纠纷上升的现状,卫生部、中央综治办、中宣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提出了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级政府也专门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有可能依然成为医疗机构内部自我完善的活动,因此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就成为改善医疗环境,缓和医患矛盾,确保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6 加强自我沟通,解决医疗机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城市医疗机构的诊疗环境、技术水平、医疗质量都获得了明显改善和长足的发展,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但同时的不满情绪和鞭挞之声不绝于耳,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在“天使”和“白狼”之间游荡的社会角色令许多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管理者感到困惑。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利用医院协会这样一个医院社团组织的平台共同作一些系统思考和学习,从自我沟通中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会在自我沟通中克服消极情绪,学会在工作中战胜自我。

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十七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此我们应充满信心。

摘要:加强医患沟通被普遍认为是缓解医患矛盾的有效方式,但医患沟通不应简单理解为医务人员与经治患者点对点的沟通,医疗机构与社会各方面全方位的沟通正是当前医患沟通中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和加强的重要内容。因此应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解决医疗纠纷冲突现场处置民警“四不”(不好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主动与各级法院沟通,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二元化”现状下医患双方“平衡利益,定纷止争”的问题;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主动与传媒沟通,善待传媒,善用传媒;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措施的落实;加强自我沟通,解决医疗机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中角色定位问题。

关键词:医患沟通,医疗纠纷,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曹荣桂.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共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院,2007,11(8):1-4.

[2]王羽.综合治理和谐发展[J].中国医院法治,2007,(4):7-9.

[3]王锦帆.医患沟通学(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4]何忠正.发挥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建设性作用[J].中国医院法治,2007,(4):39-40.

分组治疗患者对减少医患矛盾的效果 第7篇

1 投诉原因

治疗机器数量少。以2013、2014 年为例, 平均每台机器治疗患者71.3 人次/d, 以每人每次治疗12 min计算, 须连续治疗14.26 h/d, 导致大部分患者必须轮候相当长的时间。这是短时期内不可能得到缓解的最主要的矛盾。

肿瘤患者较其他患者有更缺乏安全感且焦虑、绝望的情绪更强烈的特点。这主要是由于大多数患者仍然认为恶性肿瘤是不治之症, 而且在2~3 个月的住院治疗期内, 患者基本上感觉不到病情的好转, 反而因为化疗反应使得其身体状况比入院前更差。在我们的随机抽样调查中, 100%的患者在治疗的第2 周体重减轻, 且治疗前身体强壮患者体重减轻现象更为明显。而焦虑、绝望的情绪是攻击行为的诱因之一, 投诉本质上就是极为轻度的攻击行为。

在分组治疗实施之前, 患者的治疗时间一向由当班的技师随机安排。这既使权力寻租具备现实可能性, 也使患者觉得医院的安排不具备可预测性, 从而觉得不公平而引发投诉。

2 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原因, 我科于15 年3 月创设并实施分组法, 兼顾了程序公正及实质公正, 具体做法:将所有的治疗单随机平均分成3 组, 每组患者和一个班次绑定, 从开始治疗到出院始终跟随该班次的技师轮班做治疗, 使每个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分别有两周的治疗时段是上午、下午、晚上。且在患者首次治疗前的宣教时, 就明确告知如下事项在本科已经形成制度: (1) 根据本科的实际情况, 您被编入第1 组或第2 组、第3 组, 以后直到出院都是跟随该班技师做治疗。具体治疗时间以技师电话通知为准。每逢周五, 技师会预告您下周的治疗时段。若遇机器故障或其他意外, 则马上通知患者治疗时间向后顺延, 若当天无法安排治疗, 技师会在晚上22 点之前通知病房, 由护士通知到个人, 并安排周六补做治疗。 (2) 重大节假日前的治疗安排:按治疗时间先后分为出院、请假回家、留院过节3 组。前两组的治疗顺序是:已经购买车票的, 按发车时间顺序安排, 未购买车票的, 按居住地从远到近安排, 发车时间或居住地相同的, 高龄的优先安排。实践中, 我们经常提前到约清晨5 点开机治疗, 以确保患者能按时回家。 (3) 病情危重导致身体状况特别差、年龄超过70 岁、行动不便须家人或护工陪同前来治疗、以及当天出院等几类患者将可获得特别对待, 优先安排上午治疗。因此而未能在第1班技师下班前完成治疗的已经编入第1 组的患者将由第2班技师接班后先于第2 组的患者安排治疗, 第2 组的患者以此类推顺延到第3 班治疗。

3 分组法实施后的效果及讨论

(1) 分组法能使患者大致上预知自己的治疗时段, 在使他们可以自由支配其他时间的同时, 也大大缓解其紧张、焦虑的情绪, 更有利于配合治疗和康复。同时, 制度化的安排使患者清楚地知道:无论在哪一个组, 都是轮班治疗, 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 有效地实现了程序公正。站在患者的立场看, 行贿以便获得一个满意的治疗时段既不可能, 也没必要, 从而从源头上制止了以医谋私[1]。 (2) 实现公正、公开且制度化安排优先患者的规定, 彻底杜绝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使我们的治疗行为在几乎所有时段内都是可以预见的、公开透明的, 也是患者可以监督的[2]。从而使绝大多数患者都能通情达理地接受我们的安排。 (3) 同一组内的患者的治疗顺序不作制度化规定, 仍由当班技师行使自由裁量权安排, 但要求大致上和前一天的顺序差不多, 以便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4) 对于极个别提出无理要求的患者, 这些要求都是可以理解的, 患者为了治病花费几万甚至十几万, 理应得到更好的待遇, 我们也应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仅仅是因为我们治疗机器数量的限制导致他们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满足。所以我们在实践中奉行的原则是:不纵容, 不刁难。如果这些要求不断地被拒绝, 即使患者明知其要求无理, 其内心也会产生挫败感而诱发攻击行为[3]。所以如何在不影响其他患者的正常治疗及不引发其他人的不满的前提下行使技师的自由裁量权, 确实是很考验技师的口才及情商的事。

摘要:分析患者投诉的原因, 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组治疗, 有效地减少了医患矛盾。

关键词:医患关系,分组法,程序公正,实质公正,制度化

参考文献

[1]麦克尔·桑德尔.公正该如何做是好?[M].2版.北京:中信出版社, 2012.

[2]沈宗灵.法理学[M].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医患矛盾 第8篇

1 内科的特点

内科是临床医学中各科的基础, 其特点如下:病种较为繁杂、老年患者较多、床位周转较快;患者的住院周期短, 护理的工作量大;急诊或危重患者较多, 患者以及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的要求较高;医护人员生活护理、基础护理以及管道护理等任务重;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相互沟通的时间又较少;部分护理人员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等[1]。

2 影响医患之间关系的主要因素及原因

2.1 患者的病程以及自身特点

(1) 内科疾病患者通常都是老年患者或慢性疾病患者, 其病程较长, 患者普遍存在烦躁与自暴自弃等的心理状态; (2) 患者在入院之后, 由于自身病情的原因, 对接待自己的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过分敏感, 如果服务态度稍微冷淡都极易引起患者的反感; (3) 当医生诊断的结果与自身所预期的不符合等时, 就会认为医生和护士不负责或者观察不够细致等[2]。

2.2 医院相关服务设备及管理

医院现有的服务设施不足, 条件较差, 不能很好的满足患者的需要, 从而导致患者与医院之间矛盾的产生。此外, 医院管理不善, 管理较为混乱, 医疗收费项目等较繁杂, 患者或其家属对费用的清单不理解;流动人群较多, 病房内不安静, 贵重物品丢失等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等都会导致患者的不满情绪。

2.3 医护服务态度

(1) 由于护理人员工作量大, 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患者及家属进行交流和沟通; (2) 在医疗的护理工作中, 有少数的患者及其家属认为:他们花了钱, 就要享受到很好的服务, 当医院满足不了自身的要求时, 两者就产生了冲突。

2.4 护理人员的自身学知和修养

在对患者进行相关的治疗和护理过程中, 由于一些护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交流的技巧, 在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时, 稍有不慎都会引起患者的反感。再加上医院的内科危重患者较多, 其护理工作其任务较为繁重, 无法顾及到每位患者和家属的情绪最终造成患者的投诉[3]。

3 内科医患关系矛盾的防范对策

3.1 树立更好的服务理念, 规范其服务行为

(1) 在日常的护理工作中, 要本着“救死扶伤”的职责耐心为患者解疑答问; (2) 还要学会察言观色, 对不同的患者进行不同的医治和护理, 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

3.2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通过交流, (1) 能够使医患双方相互了解; (2) 能够消除医患纠纷隐患。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 医生必须要文明用语,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细致耐心的讲解, 并使之明白、理解。

3.3 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医院应定期的组织相关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学习, 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从而提高医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内科医生在闲暇的时候, 一定要不断的钻研自身专业的知识, 以便用自身熟练而专业的知识减轻患者的痛苦。

3.4 完善医院内科相关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内科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卫生, 使内科的建设管理更有内涵。公开收费标准, 做到合理而又准确的收取费用。将医院探陪制度落实到位, 控制人群的流动, 防止交叉感染。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能够为患者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提供一定的保障。

3.5 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医生和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服务的过程中, 一定要重视患者的利益, 要对患者的生理、心理、家庭以及经济状况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因为履行告知义务, 不仅尊重了的患者权利, 而且也是对医护人员进行的一种自我保护。它对医患关系的和谐建立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4 结语

综上所述, 对影响内科医患关系的相关因素及其主要原因进行一定的分析和探讨, 不仅有利于提高医疗的服务质量, 而且还能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使医患双方都处于一个和谐而稳定的氛围之中, 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玉萍.影响内科医患关系的因素及改善措施探讨[J].西南军医, 2008, 10 (4) :168~169.

[2]朱彩文, 郭琼, 范丽芳, 等.影响护患关系的相关因素调查[J].现代护理, 2004, 10 (11) :998~999.

[3]孙启银, 林霞.中西医院心内科医患关系的对比分析[J].中医药管理杂志, 2010, 18 (5) :459~460.

医患矛盾 第9篇

医患关系指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是伴随着医务工作者与患者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所产生你的一种社会关系,即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患者为了满足自身的诊疗需求而与医务人员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了精神上、物质上、语言上的互动和沟通交流,是相互作用的过程。

美国著名医学史家Henry Ernest Sigerist提出医学的目的不仅仅是为某个集体治疗疾病,使其康复,还包括使人调整以适应社会环境,医生和病人关乎着每一种医学行为的发展,医学也是这两类人群之间多方面的关系的集合[1]。

广义的医患关系中,医疗参与者不仅仅包括医生,还包括护士、药剂、检验、医学影像等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这些构成医疗服务参与主体,共同协作完成诊疗服务,患者不仅是患者本人,还包括患者家属、亲友等,不应狭隘的将医患关系理解为只有医生和病人,现代医疗活动将服务和涉及的范围逐步在扩大。

2 医患关系的哲学本质

2.1 矛盾的对立统一

医患关系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是促进医疗活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推动着人类医疗水平的进步。矛盾的统一性,表现为矛盾双方处在同一主体内,互相促进发展,相互转化,吸收有利的方面使自身得到发展。医生为患者诊断病情,治疗疾病,帮助患者重获健康,同时患者的配合,也提高了医生的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医患矛盾的对立性,是绝对的,具有无条件性,贯穿于矛盾发展的始终和新旧矛盾的交替过程中。近年来,医患矛盾愈演愈烈,不断升级,暴力伤医的事件屡见不鲜,医护人员在高强度、高压力、高负荷的工作环境中还要承受生命安全的威胁,医闹也比比皆是,医疗的公益性正在逐步削弱。医生收红包、医疗事故的屡屡发生,医疗疏忽和误诊现象加剧了医患矛盾。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医患矛盾的导火索,医患之间的信任缺失更成为彼此对立的催化剂。

暴力伤医成为中国社会近年来一个突出的不稳定因素,每年都有轰动全国的伤医案件。国外的医患矛盾同样堪忧,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在2011年宣称:美国的医疗体系在被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诉讼案所破坏,每年医疗官司的将耗费巨额财政资金。法国通过专门设立医疗事故赔偿办公室来解决各地区的医疗事故,并成立赔偿委员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赔偿。

2.2 质量互变规律

矛盾的斗争性处在医患关系发展的量变阶段,推动着双方的势力的角逐,造成力量的失衡,为对立面的转化和关系的转化创造了准备条件。任何矛盾的产生都遵循着由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位医生小小的疏忽不足以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但是如果存在着众多的医疗漏洞,终将产生恶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样,患者的不信任和无理取闹,没有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使的医生人人自危,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最终演变成暴力伤医事件。

2.3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阶段。医患关系的相对稳定阶段,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70年代初,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从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到常态化、全面化的卫生保健,包括享受医疗保健、获得卫生知识、改善卫生条件、培养卫生习惯。这一时期,每个人享受的是公费医疗,虽然医疗服务水平有限,但基本上惠及全体人民群众。医务工作者受到正确思想政治的教育,以救死扶伤为宗旨,极少受到利益的诱惑,医患相对和谐。

否定阶段。医疗技术的更新迭代促使医患关系的转变,对原有的医患关系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彻底否定。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改革开放给医务工作者带来了现代化的医疗技术和诊疗设备,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推动力医疗市场的自由竞争。但有限的公共卫生资源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有限的财政转移支付无法将每一位公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产生了医生相对紧缺而患者众多的供需不平衡。同时,病种的增加,诊疗复杂程度的增加,医学模式由先前的经验模式变为生物医学的科学诊疗模式,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稀缺性。否定了原有的公费医疗体系,将医疗保险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体系中,用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来平衡医患关系。

否定之否定阶段。将政府干预、监督和市场调节同时作用于医患关系中,重新确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否定之否定阶段作为否定阶段的对立面必然与肯定阶段有着某些特征相似,即维护医疗公益性,但这第三阶段经过两次扬弃,吸收了前两个阶段的优点,是更高级的新事物,是一种自我完善。21 世纪初,医患关系的矛盾日益突出,信息的不对称促使医患信任的缺失,公共卫生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在市场化和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博弈,促使国家宏观调控扩大社会保险范围,采取分级诊疗模式,降低药品价格,医院采取标准化的管理,设立医疗安全部门处理医患关系,来解决尖锐的供需矛盾和医院高负荷运转。

3 医患关系的基本特征

医患关系双方在主体地位上具有平等性,医疗机构作为公益性质的单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患者或患者家属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医患双方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医生在治疗前会给患者医嘱,同时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明示授权,如术前的家属签字。医患关系双方在交流沟通上的互动性,患者向医生陈述病情,医生望闻问切,诊断病情,实施治疗,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在互动中,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医生、治疗方案,医生也可根据患者病情,自主开展医疗技术,会诊、分诊,因病制宜。医患双方在权利义务上的等价性,医生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而获得报酬,公民缴纳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依法纳税,在生病时,获得公共医疗服务障,二者在权利和义务上是等价有偿的。

4 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

4.1 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和分配不均衡

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和分配不均衡是造成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虽然每年总量上都在增加,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相对较小,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分配上存在不均匀、不公平。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城镇、乡村,从医疗资源质量和数量上,在分配上呈递减趋势,分化明显,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

4.2 医疗卫生体制的不健全

医疗体制的不合理是医患矛盾的客观原因。医院作为公益性的医疗机构,其收入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分为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自收自支单位,医院仅仅依靠财政的转移支付不足维持运营,主要通过提供有偿医疗服务来发展建设和运行。在市场经济下,医疗监管的不健全使得药品价格虚高、以药养医,无形中促使医院和医生以利益至上,医生出于自身保护的原因,对患者的疑难杂症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规避主动但风险更高的积极治疗方案,虽然避免了患者的不满,但不利于疾病的治疗,也有违医者的初衷。患者对高额医疗费用的质疑,得不到信息的公开,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不到政府的帮助,加剧了医患矛盾。

5 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

5.1 医患关系的社会化管理

目前,医患之间的沟通渠道仅限于医院成立的医疗安全办公室或医患沟通办公室,发生医疗事故后,也是事后调解,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生和患者之间仍旧处在对立面上,在各自的立场上处理医疗纠纷[2]。引入社会化管理后,由专业的医患调解机构,进行医疗行为的事前预测、过程评估监测、事后调解,可以改进封闭的二元对立关系,基于客观和中立的专业技能来调和医患关系[3]。

5.2 医患关系的多学科管理

在自然科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医学,需要融入更多的社会科学中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管理学的多学科的成果,医患之间的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人文、宗教等众多因素,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医学不仅仅是通过生物手段解除病痛,更多的是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多学科的交叉应用,可以全方位、可持续发展的应对医患关系。

5.3 推行新的医改政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二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解决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不合理、公益性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就医秩序不规范以及综合改革不配套等问题[4]。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始终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观,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新医改的方向和目标是调和医患之间多元的价值取向,构建和谐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改善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趋势,是营造良好医疗诚信环境的关键[5]。重新树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等措施,将促进平等、信任、人文关怀的和谐医患关系。

摘要:医患关系作为当今众多社会矛盾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其影响力日益突出,受众面越来越广,医患关系的发展与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和就医患者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深化,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主要议题,该文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来分析当代医患关系的矛盾与发展规律,有助于揭示医患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为谋求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医改之路提供方法论依据。

关键词:辩证,医患关系,矛盾

参考文献

[1][美]亨利·欧内斯特·西格里斯特.疾病的文化史[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2009.

[2]张新升,张勇,朱子昱.眼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J].医院管理论坛,2013(6):23-26.

[3]王佳,王伟,程实.我国医患关系管理的历史进程与未来展望[J].医学与社会,2013,26(2):72-75.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EB/OL].2014-05-13/2015-07-31.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5/28/content_8832.htm.

善于化解医患矛盾的好大夫 第10篇

我的岳父身体一直很好,身板硬朗,很少去医院看病。去年夏天,岳父突然上吐下泻,一直说肚子不舒服。于是,我们就他送到大同铁路医院急诊室(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在急诊室值班的是一位年轻女医生。她检查以后,说岳父患的是急性肠胃炎,并开出了住院单。由于那天消化内科病房没有床位,故岳父不得不躺在楼道里的加床上。很快,护士给岳父打好了吊针。可输上液体后,岳父反倒越发不舒服了,头冒冷汗、嘴唇发紫,连呼吸也急促起来。这时,一位小个子大夫恰好路过,她发现岳父的脸色不对,怀疑他可能不是肠胃病,而是心脏病。于是,她快步跑回自己科里,推来了心电图机,给岳父做起了心电图。果然,心电图证实了她的判断,岳父患的不是肠胃炎,而是心梗!事不宜迟,这位小个子大夫二话不说,就让护士用活动病床车把岳父推到了心血管内科,立即用上了对症的药。很快,岳父的头上的冷汗没有了,嘴唇不紫了……

十多天后,岳父基本痊愈出院了。我们全家人都很感谢这位小个子大夫救了岳父一命,如果她没有及时发现,岳父性命堪忧。经打听,我们得知这位大夫姓李,是南京铁道医学院的高材生。

后来,我的小舅子——岳父的独生子,特意去医院找那位误诊的年轻女医生讨个说法,但发现她没上班。于是,小舅子就到心血管内科向李大夫说明了缘由。李大夫说:“关于急诊科年轻女大夫误诊之事,院领导已经知道了,并已作出决定,让这位医生待岗学习半年,深刻吸取教训,你们就不要再接触她本人了。”小舅子有点不服气,说:“这事就算完了?那也太便宜她了!”李大夫耐心地劝说道:“这位女大夫因为临床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误诊,确实不对。我们院领导对此事很重视,不仅处罚了大夫本人,还要求全院开展‘对患者精心诊断,慎之再慎’的活动,争取把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通过李大夫的一番解释,我们都释然了,也相信这位年轻女大夫能从中吸取教训,今后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李大夫真不愧为是一个仁心仁术,善于化解医患矛盾的好医生。

医患矛盾 第11篇

一、媒体话语权的内涵及其意义分析

媒体话语权, 即控制舆论的权力, 媒体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舆论的导向。“作为真实、及时反映世界新近变动的大众传播工具, 媒体如同‘社会雷达’, 它既是社会生活的传感器, 也是社会进步的推进器, 担负着社会公器的角色。”1作为舆论的引导者, 媒体通过对社会现象的调查报道, 针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形成自己的“声音”。因此, 尊重媒体的话语权对于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对媒体话语进行法律规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从对深圳市儿童医院“八毛门”事件的失实报道, 到媒体对“缝肛门事件”的误解, 以及去年在西安发生的医生含泪辩解“手术室自拍门”事件的发生, 媒体对这些医疗事件所作出的失实报道而对医患双方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我们不排除通过新闻媒体对医院黑幕的曝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德医风的建设和医院的改革。然而, 从近几年所发生的医疗纠纷来看, 当我们还原医疗事件的真相时却不难发现媒体舆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医患矛盾的“推动器”。其实在医患矛盾尖锐的今天, 人们都不假思索的将病人作为了医患关系中的“弱者”, 而医院也被迫成为了“强者”。“其实‘弱者’‘强者’之分别并不总是确定的, 在社会普遍有保护‘弱者’的心态下, 弱者未必就弱, 强者也未必就强。”2。而当媒体也从第三方的位置不自觉地站到了病人的立场上, 这种未经深入调查便滥用话语权的现象实质上偏离了客观公正的轨道, 其表面上是捍卫了作为“弱者”的病人的权利, 但这无疑是对以医生为代表的医院利益的损害。因此, 对媒体话语权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三、对媒体话语权进行法律规制的对策

“众所周知, 一个国家对于大众传播行为必须建立新闻传播法律制度进行规制, 规定媒体行为违法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侵权责任制度。这是因为新闻传播活动涉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如果没有大众传播法, 媒体的违法行为便难以依法追究。”3我国尚未出台新闻法。因此, 我国有必要借鉴别国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 对于媒体滥用话语权侵害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况予以处罚, 从源头进行预防。当然对于媒体滥用话语权的侵权行为我们也不应仅停留于立法层面, “法律的尊严在与执行”。这就要求执法机关针对媒体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和规制。由于医学的特殊性、医疗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 当媒体滥用话语权, 对医疗事件进行不客观的报道时, 其对医院和医生的名誉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即使我们看到新闻媒体也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向医院医生进行了公开道歉。可是, 由于新闻的扩散性决定了这种实际损失的造成是难以弥补的。对于媒体滥用话语权造成的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主要以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和赔偿损失为主。“与停止侵害和恢复名誉相比, 赔偿损失对媒体具有极强的震慑力, 其赔偿也主要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4这样会引起相关媒体的足够重视, 不仅可以达到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更有利于规范媒体人对于“话语权”的审慎行使。此外, 还应当根据媒体的级别对侵权损害的赔偿额予以界定, 医院的等级以及医生专业技术水平、影响力也可以成为确定赔偿数额的影响因素。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仅需要媒体人自身道德水准的提高, 同时需要必要的法律规制。当这两点同时兼顾时, 或许医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缓和,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又会向前迈进。

注释

11 郑文明, 杨会永.新闻媒体有效利用与适度控制的法制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3.

22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苏力.&lt;秋菊打官司&gt;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J].法学研究, 1996 (03) .

33 杨立新.我国的媒体侵权责任与媒体权利保护——兼与张新宝教授“新闻 (媒体) 侵权否认说”商榷[J].中国法学, 2011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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